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2020-04-1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推荐第2篇:中国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

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 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并为解决好他们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中国工运研究所、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等部门参加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今年3月至5月,课题组先后赴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省的10余个城市,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在广泛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形成此研究报告。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概况与基本特征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200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2008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9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0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

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三、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2007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2009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09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2008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09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09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四、对策与建议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推荐第3篇: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版]

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

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

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

是近年来全面、系统、深入

研究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权

威成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

志和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2005年初,国务院领

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

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

务院研究室牵头,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到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四川、河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居住区、农民工培训场所、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民工子弟小学等,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50余次。历经10个多月,在深入研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报告。

农民工月收入主要在500至800元之间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对正在城镇务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

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

800

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

目前,农民工打工主要依靠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通过“资深”农民工介绍,一轮带一轮地以滚动方式进城。据调查,通过熟人或亲戚介绍的比例达到60.37%,而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应聘的仅占14.20%和12.10%。

仅53.70%签订用工合同

调查当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70%,没有签订的占了30.62%,有15.68%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在被调查者中,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86%和40.67%,认为没有用的占13.95%。

仅47.78%按时领工资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为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

仅13.70%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内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40.30%,9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二、三产业中占半数以上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报告同时指出,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2004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80元,月平均生活消费支出290元,平均全年节余3000元左右。农民工群体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来源。

针对农民工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在少数地区落实仍不到位,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组在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地均对本地区针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但在个别地方外来人员居住集中的街道、乡镇,还存在乱收费情况,如超标准收取卫生清扫保洁费,擅自收取综合管理费、宣传管理手册工本费等。

调查还显示,个别地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个别教育部门擅自抬高免收借读费的申请标准;少数地方农民工培训所需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政府主办的劳动保障培训基地收费公示不符合规定等。

推荐第4篇:农民工文化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文化部社文函〔xx〕xx号通知和省市文化厅局社文处科要求,我局对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基本状况

xx在全市是一个人口大县,也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有xx万,外来务工人员约x万人左右。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和建筑业两大领域。二者相比,从事娱乐、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还有一些基本的文化生活,比如看电视和报纸。但从事较为艰苦的建筑业的农民工则xx%以上没有什么业余文化生活,聊天、睡觉、打牌赌钱、闲逛是他们打发空闲时间的主要方式。少数民工偶尔也参加一些文化活动,比如看电视或去广场看电影和演出,但次数和时间都没有保证。有八成农民工,认为文化娱乐乐生活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工余时光;近六成农民工对文化状况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没有一本书。打扑克、看电视、聊天几乎成为农民工基本的文化生活,上网吧、看碟片、逛商场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的业余生活的主要方式。

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文化生活的总体特点是:文化生活贫乏,文化消费不足,文化需求不能得到基本满足。打工之余,农民工做得最多的是睡觉(xx%)、看电视(xx%)和聊天(xx%),此外还有xx%的人读书看报,15.1%的人将闲暇时间花费在打牌或打麻将上,xx%的人听收音机。较少农民工上网(xx%)、看电影(xx%)、看录相(xx%)和上歌舞厅(xx%)。他们最喜欢做的是看电视(xx%),其次是睡觉(xx%)、聊天(xx%)和读书看报(xx%)。可见,睡觉、聊天这类休闲活动都已成为农民工的主要业余生活,电视更是成为他们文化生活的轴心。 企业提供的文化产品有待丰富。在企业文化对农民工文化供给方面的调查中,傅才武和陈庚发现,农民工所在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从多到少依次是电视(xx%)、图书报纸(xx%)、扑克象棋等(xx%)和技术培训(12%);而农民工对企业的文化需求中,电视(xx%)、技术培训(xx%)、图书报纸(xx%)、电脑(xx%)的要求最多。而在企业给予农民工文化生活满足上,其供给的主要文化产品(电视、图书报纸、扑克象棋)是一种普适性的大众文化消费品,对企业来说相对便利和便宜,但仍不能满足需求。在供需矛盾上,技术培训(xx%)、电脑(xx%)这类利于农民工素质提高的文化资本供需矛盾最大,其次是文化艺术活动。

二、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基本状况、内容形式、特点亮点、措施和成效 关心农民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十一五”期间,我县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战略目标,突出绿洲红城特色,发现xx、建设xx、实现xx,打造神奇xx中国xx文化品牌,创办中国红军节,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文化生活。

我县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通过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一是组织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广场等放映xx电影。二是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立“职工书屋”。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文化广场活动,利用小品、相声、快板、舞蹈、小合唱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四是把做好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文化建设总体目标。把送文化进工地、厂矿作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各种适合农民工特点的文化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文化服务工作。五是编排一批文艺节目,到建筑工地、厂矿等地方进行演出,利用法定节假日组织举办农民工业余文艺汇演。六是开展向建筑业、饮食服务业以及商品流通业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送图书活动。七是鼓励支持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参与农民工志愿文化服务。八是通过强化文化设施配备,给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九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向居住或工作在本社区的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提供报刊阅读、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十是以“关爱万里行—走近外出民工”为载体,实现交流沟通零距离。与县总工会、坭坝、二郎、双龙及部分县“三关”成员单位一起,先后走进北京、重庆、浙江、上海、云南、福建、贵阳、遵义等地,深入民工开展走访慰问,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召开座谈会,进行中秋国庆联欢会。

部门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农民工用工单位的积极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持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协助用工单位做好电影、戏剧进工地和在全县各乡(镇)的村委会等开展“2131”电影工程活动。积极扶持农民工用工单位自办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农民工业余演出队,鼓励农民工创作和表演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创新文艺形式,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推动农民工文化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加强与用工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通过系统的文化培训,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三、农民工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旺盛,但相对供给不足。一是地方政府和社区财力有限,提供给农民工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难以满足农民工的需求,所提供的文化设施、项目也比较单

一、匮乏。农民工反映所在地方政府或社区给他们提供了阅报栏、招工就业信息、休闲广场、露天电影、图书室和技术培训等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而农民工则希望地方政府和社区提供技术培训、文艺活动、图书室和阅报栏、电视录像厅等文化项目、文化设施,同时,他们也期望地方政府和企业给他们提供更丰富的文化生活内容,而且这些文化生活内容符合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二是企业的文化供给与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缺口,农民工所在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从多到少依次是电视、图书报纸、文体活动场地等。值得注意的是,高达近30%以上的农民工反映所在企业没有提供任何文化娱乐服务。而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层次较高且具有多样性,他们希望企业提供电视、技术培训、图书报纸、电脑等文化设施或项目,或者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就文化需求而言,农民工对企业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发展型的文化需求,如农民工群体十分渴望企业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电脑、图书报纸。第二,农民工群体在文化上渴望被“组织”,如希望由企业出面组织看电影、看戏,组织一些集体性的文化活动。农民工群体应当享受的文化消费更多的应是一种由社会、政府、企业、团体来提供的公共消费品,诸如公共图书馆、城市阅报栏以及必要的职业培训等等,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政府和农民工所在的企业、社区等不能提供这些消费品,农民工所需要的文化消费就会短缺。从本次调查情况来看,所有这些本应当由政府、企业、社区等提供的文化消费品,都存在严重的不足。

农民工文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一是大部分农民工没有文化消费的时间和条件。文化素质不高、紧张而高强度的劳动、相对陌生的暂住环境,使得大部分农民工,特别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什么文化娱乐生活,长年累月重复着干活——吃饭——睡觉的单调乏味的生活。在许多城市,很多农民工将上街溜达、看临街电视、打扑克作为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新生一代的农民工又大多年轻力壮,精力充沛,求知欲强,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文化水平更高。但是,由于没有文化消费的时间和条件,使得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严重压抑。二是农民工的心理障碍普遍存在。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旅途上,农民工很难做到精神天地的自由穿梭。与城市居民、农民工居民比,农民工频繁的流动职业和流动地域,难以形成象城市居民基于单位而结成的业缘关系,也难以形成象农民工居民与生俱来的地缘关系,难以与城市居民建立起较为深厚的联系。虽然农民工非常希望得到城市居民的承认和接纳,但天生的农民身份又使他们显得非常自卑,甚至会自觉不自觉地回避与城里人交往,形成自我隔离的状况。长期单调乏味的生活方式容易造成他们心理的孤独与无助,精神上的空虚和处境的艰辛又使得其中一部分人容易出现精神崩溃从而成为社会的隐患。三是农民工获得培训的机会普遍较少。目前,农民工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为80%,未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的约占70%左右。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文化和技能素质普遍偏低,他们本人主动获取技能培训的意识不强或者说有的根本没有,从而导致大部分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次、工作环境差、职业声望低、工资收入低,文化消费能力弱和文化消费机会非常少。四是农民工子女文化教育堪忧。多数农民工的孩子渴望读书,然而,家长们因给孩子找不到合适的就近学校上学常常感到头痛。为了孩子能够上学,多数农民工只好忍痛割爱把子女送回老家读书;有的农民工因某些原因只好让孩子不上学而留在身边;仅有少数农民工子女有条件在城市上学,但必须交纳较高的借读费或满足各种苛刻的条件。教育高收费已经成为很多农民工的不堪重负之痛。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着当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并且他们子女中间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即将成为下一代的农民工。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程度如何,必将影响深远。五是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关注度不够。据有关农民工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逾八成农民工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闲余时光;近六成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现状 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身边没有一本书。打扑克、看电视、聊天几乎成为农民工基本的文化生活,上网吧、看碟片、逛商场成为一些年轻农民工业余生活的主要方式。虽然一些私营企业设立了各种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但是往往成为一种摆设,活动室经常不开,阅览室没有图书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农民工与私营、个体老板的简单雇佣关系,使农民工大多处于散漫无组织的状态。因此,有的农民工走上了赌博、吸毒、偷盗等犯罪道路。目前,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虽然对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给予了一定关注,举行了一些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尚未给予足够重视。

农民工文化建设应采取的主要对策。一是提供便利条件。农民工文化建设问题是当前影响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实践证明,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是解决当前农民工文化建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提高农民工文化生活水平,各地政府和企业都可以采取一些实际措施,比如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兴建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在劳动之余给他们播放一些健康时尚的电影、电视剧等,既能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能增强他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提高文明素质。创造条件和机会,引导农民工加强文化学习,用知识充实自己,尽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民工,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不断活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广泛开展农民工争创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文明岗位”、“诚信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引导农民工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社会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提高职业技能。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以岗位技术练兵为基本内容的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学习能力、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收费上,要低廉,要让农民工学得起;在学习上,要形式多样,提倡边工作,边学习,以工养读,以读促工;在专业设置上,要考虑能够大规模的解决农民工的长期就业问题,着眼于培养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四是加强关爱和帮助。农民工所在的单位必须履行改善其文化活动的义务,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文化责任中,按照农民工的一定数量,规定企业设置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实质性地定时向农民工开放。农民工所居住的街道社区也要关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应该象关心当地居民一样关注他们,不能存在忽视的现象,更不能有歧视他们的态度,要主动组织他们参与社区的各种文化活动。五是政府应有所作为。政府在农民工文化活动上要舍得花钱,多组织一些有益于农民工心智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比如广场电影,广场文化活动,节日活动,送戏进社区、厂矿、企业,政府出资或社会赞助等组织农民工开展卡拉ok比赛、举行农民工地方民歌比赛、组织农民工开展各类竞技体育比赛等等。同时我们城市的一些文化设施和活动场地要争取免费向农民工开放,有意识地利用这些文化活动的窗口和平台,让他们 走进来,使他们从陌生到熟悉,最后融入城市居民的文化活动阵地。事实上,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精神文化方面的公共产品花费不一定很大,一场露天电影、一次露天演出或者一个阅览室,农民工就会有很大满足。

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建议。农民工大多干的是体力活,收入低,压力大,缺乏精神寄托,心理空虚是普遍现象。如果不给他们提供排遣苦闷、释放压力的有效途径,他们就有可能把时间和精力用来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甚至产生破坏行为。因此,关注和改善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应成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当务之急。一是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城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设身处地地为农民工着想,经常性地办一些免费或低收费的娱乐活动,设立一些面向农民工的娱乐服务场所。一些娱乐场所也应转变观念,降低门槛,或采取供应低价服务券的办法,为农民工适当地提供一些娱乐服务,丰富他们的生活。可以制定鼓励服务农民工文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对为农民工提供专场演出的文艺团体和影剧院给予补助;让展览馆、博物馆、公园、体育场馆等对农民工可以提供免费或廉价门票等优惠;让用人单位将农民工文化生活消费打入生产成本,并加强检查督办,不断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二是用工单位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企业管理层要改变那种吆喝式的管理模式,认识到工人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管理层要逐步形成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要从心里尊重外来农民工,要保证工人必要的休息时间,提供必要的娱乐设备;可以为农民工提供简单的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棋牌室等设施,满足他们的求知和娱乐需求。三是应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不仅可以维护农民工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而且能使工会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助推器”。作为农民工最重要的利益诉求渠道之一,工会应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纳入工作日程,为他们提供切实有力的权益保障,在平衡劳资关系、保持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的顺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工会组织还可以出面组织一些免费的露天电影、纳凉晚会等节目,满足农民工的低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需求,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增加他们在城市中继续辛勤工作的信心与动力。四是农民工应该主动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定南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魏佐善说:“减少和消灭农民工犯罪现象,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他们的素质,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农民工自身应该将聊天、打牌的时间转而用在学习上,可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学习一些文化知识,给自己的大脑充电;农民工应该珍惜各级组织为他们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在接受培训期间认真习得一技之长,切实让培训活动收到实效;农民工还应善于悦纳自己,看到自己身上的长处,保持淳朴的优良品质,同时主动找

出存在于自身的不良习惯,比如酗酒等,并努力改正,让自己的个人素质得到一种飞跃,从而更有益于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

四、保障农民工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制定政策法规,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新农民工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高度重视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推进我市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并把这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民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出台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建议市及县政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尽快制定加快农民工文化建设发展专项规划,重点突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出台《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对现有文体设施布局进行合理调整。特别是要在县、乡规划建设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发挥县、乡文化中心的导向、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要继续加大政府的投入。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公共财政是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主渠道,要认真抓好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政策规定的落实,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加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各类投资尤其是市、县财政投入要适度向乡镇倾斜,使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每年有较大增长,占财政支出的经费比重逐年提高。建议市及县政府设立“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基金”。二是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拓展渠道,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要引导农民转变消费观念,扩大文化消费支出。倡导农民工集体投资、集资、个人出资自办文化事业。加大农民工文化建设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捐资、赞助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注重文化与经济结合,大力发展农民工文化产业。把农民工文化产业纳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四是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促进农民工文化产业多元发展,引导和鼓励城乡资本参与农民工文化产业的开发;扶持农民工集体、个人放手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保障农民工文化专业户的合法收入,培植和做大做强农民工文化龙头企业。

完善阵地建设,形成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队伍培养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乡镇文化机构。合理设置机构编制,理顺关系,明晰职责,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强化农民工文化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职干部,切实纠正文化专职干部不专职的问题,通过提高政治经济待遇吸引专业人才。建议对缺额的乡镇文化干部由县统一招考,市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通过调整、充实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基层文化专职干部队伍的结构。三要培养农民工公共文化事业带头人。采取得力举措,不断增强乡镇、村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建设观念,使他们成为农民工文化事业建设的热心人、带头人。四要积极培养农民工文化骨干。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专业业务熟悉、组织能力强的农民工文化队伍。乡镇文化站还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民工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五、下一步推进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工业区的农民工实施送文化上门,消除文化服务盲点;三是实现服务市民与服务农民工相结合。把主要针对市民的文化进社区、社区文化艺术节、市民文化素质讲堂、社区文化学校等文化项目向农民工开放,欢迎和引导农民工参与这些活动,并保证这类项目和服务向农民工倾斜。四是实现政府投入与社会资助相结合。农民工文化服务工程要坚持公益性服务,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又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文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承办等社会化运作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中来,共同实施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

推荐第5篇: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报告

体育中心地区新生代农民工

精神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体育中心街约有总人口59000人,流动人口2260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1500余人。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是指80后、90后农民工外出打工者,年龄基本上在18岁----25岁之间。

我街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小区或商业广场的物业、大小餐饮业、和施工工地,基本上都是最基层工作者,如保安、服务员、建筑工人等;受教育程度初、高中者居多;月工资800元—1200元占大多数。由于工资较低,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多以看电视、到网吧上网等比较廉价的方式来满足需求。近几年,一些企业单位开始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员工开展贯穿企业文化的拓展训练、文艺活动等,以振奋员工精神,提升企业形象。

党和政府一直关心着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如我区共青团组织每年都要开展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免费发放电影票,组织农民工看最新的时尚影片;到影楼免费拍全家福照片,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的形象;节日到来时的联欢、慰问等;尤其是去年开展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使农民工又多了一个提出诉求的平台。各种各样活动的开展丰富了他们 的生活,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党团的一份关怀和温暖。我街及各社区也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力量,在节假日开展系列活动,组织新生代农民工与居民们一起联欢;送书送报送慰问品;法制、交通、禁毒宣传等。我街还与企业联合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技能比武、消防演练、节日文艺联欢、生日祝福等,既服务了企业又提高了员工的技能。

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各个方面不同部门都在不断进行着努力,但就目前而言还存在着问题。

1、在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密集的非公企业中,企业主还不能认识到企业文化、员工的精神生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2、相关部门提供的文化生活覆盖面小,只有具有一定便利条件的如较大型企业、小区物业中工作的员工才更多机会参加活动。

3、提供的服务门类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如: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法律帮助,心理情感咨询等还不能形成长效服务机制。

4、能够提供精神适用的公益性或低偿性文化生活的资源较少,活动场地、资金、人力、物力等还很匮乏。

几点建议:

1、对企业的精神文化生活给予适当的扶持,如提供专业培训老师、提供文化生活的活动策划等。

2、在街道社区设有固定地点、固定电话的活动场所,内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多种服务门类,如不能做到全天开放,也应定时定点开放,使公益性精神文化生活的提供变成一种常态。

3、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街道社区很难掌握情况的现状,不妨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社区报备案制度,在办理暂住证的同时,到街道社区来备案。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共青团员可以携团员证到街团工委、社区团支部报到,以获得更多的同城待遇,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体育中心街团工委

2011-09-16

推荐第6篇: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自从一年前选择了农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就对“三农”事业情有独钟了。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学期里,我到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喜良小学进行了支教。在这一过程中,我一直想对农民工子女在授课内容之外有一个更深入的沟通和认识。无奈受课时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我与孩子们的关系就只能一直停留在老师与学生的这一层了。这次团委组织的农民工子女调研活动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近距离接触和深入了解他们的机会,弥补了我心中的遗憾。

前期唐书记带我和尹付军、裴洛伟到沈阳药科大学进行志愿者培训,使我对这次活动更加信心十足,充满了期待。以前,我以为做志愿活动,需要的只是年轻人的激情和悲悯天下的爱心。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自己的理解实在太过片面。首先,志愿服务的对象不仅是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还包括一些大型活动(如大型赛事、博览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其次,志愿服务靠的不仅仅是一时的冲动,更需要长久的乐于奉献的内心;再次,志愿者不单是年轻人或者说大学生群体的专有名词,更多的是属于一个更大的群体,很多有爱心、不甘于只是索取的孩子、中年人,甚至是老同志也早已加入到了志愿者的行列;还有,一些间接进行的、对志愿服务有促进作用的间接志愿服务,也是志愿服务的一部分,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也是志愿者,如安排进行直接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食宿、进行前期活动的策划、安排等;最后,在进行志愿活动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对待不同的服务对象要考虑到不同的问题,比如这次针对农民工子女,我们要注意调研前的破冰、注意说话时的语气和用词等细节。

带着信心和期待,我们如期到已定好的小学做调研,我去的是二零五小学。学校的在校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和非农民工子女都占有不小的比例,所以该校老师在我们到达后临时通知三到六年级的农民工子女到一楼的两个教室集合坐好。此言一出,我们几个志愿者面面相觑,原因是“农民工子女”这种比较敏感的词汇我们是坚决不能说的,没想到调研还没开始,学校的老师就毫不避讳的在广播里喊了出来。这会给我们下面的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的任务能顺利完成吗?我们心里谁都没底,大家手心里都捏了一把汗。好在在后来的交流和活动进展中,可以看出这个细节对此次调研并无实际影响。

我在此次二零五小学的调研活动中,除需和尹付军在两位研究生学长的带领下整体负责外,还负责照相,因此研究生给老师们做问卷和本科生给孩子们做问卷我都几乎能够全程观察和感受到。整体来说,前者有惊无险,后者辛苦并快乐着。这里不再赘述整个过程,只说说我有感触的几个片段吧

给老师做问卷是在 一个不大的办公室里进行的。该小学的大队辅导员为我们找来了几位有经验的班主任老师和一位校里的主任。由于之前的交流不充分、准备不到位,因此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调研一开始,研究生学长就把调查问卷拿了出来,有几位老师或是很顺其自然地,或是有防范心理地把问卷浏览了一遍,这对我们后面的工作产生了不小的阻力。但是经过后来充分的交流,老师们还是支持了我们的调研,最后较为圆满地完成了问卷。其中那位学校的主任是位年龄不小的女老师,个头不高,其貌不扬,可是说起话来实在是很有水平。很明显,她对我们的到来并不表示欢迎,可是从她说的话里又不太能够听出来。她跟我们说了很多,可就是没有一句是有实际意义的,这一度让我和两位研究生学长感觉尴尬极了。这真是语言的艺术啊!还有一位老班主任告诉我们,在他们学校,农民工子女可以享受很多照顾,不论是在各种费用的减免上,还是在各项荣誉的评比上都占有很大的优势,甚至有的家长和孩子都希望自己也是农民工或是农民工子女了。而且现在不少的农民工可以挣到很多钱,经济条件还不错。所以说现在的农民工子女缺少的并不是关爱,而是感恩教育、而是更深层次的心理引导。这确实是我们国家、教育者和我们志愿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给孩子们做问卷就要顺利多了。按照之前讨论的步骤,在进入填写问卷的“趣味答卷”环节之前是大家精心准备的小游戏。两个小组(即两个教室)准备的游戏大同小异,但是他们的进展情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在小朋友的参与度和现场秩序的组织和维持方面都能体现出我们志愿者的个人能力和团队整体的合作水平。带孩子们游戏其实是个并不太困难的工作,但也能看出大家的态度和实力,当然其他工作也一样,所以说关注细节、努力提升自己是我们一生的课题。填写问卷,大部分孩子都是跟着我们的节奏,但也不乏填的飞快,一会儿就全部完成了的,看着他们,我心里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孩子们来自全国各地,黑龙江和山东算是比较近的了,他们平时都住在学校附近租来的房子里,有的和父母住在一起,有的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条件艰苦的很少。后来又和几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大的女生聊了几句,感觉她们确实很成熟,其中一个家里在保利花园买了房子,生活比较富裕。但是毕竟我了解到的情况很片面,数据还是需进一步的搜集和整理才有说服力。

给孩子们合影时他们很开心,都表示希望哥哥姐姐们有时间再去陪他们游戏,我们心里都感到说不出的欣慰。此次调研活动意义重大,我为能成为其中的一名普通志愿者而感到自豪。希望“三农”问题早日解决,希望农民工子女茁壮成长!

推荐第7篇: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

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

当前,农民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呈现出由工业化城市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三农”问题解决的格局和趋势,意义深远。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多方面的政策,贯穿着城乡统筹发展、就业融于市场、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农民进城的思想,成为按照市场经济和城镇化发展要求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为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组织中国农业大学40多位大学生,回到自家所在的村,进行农村经济、农民外出就业、农民工权益的调查。调查显示,外出就业作用不容忽视,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犯的问题仍然突出,存在对“国办通知”宣传不够、执行打折扣的情况。需要继续推进管理服务的改革创新,有效解决影响农民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的问题。

一、农民进城务工、跨区域流动就业持续发展的态势

1.外出就业、进城务工人数继续增长, 农民依靠市场自主就业,不会出现进城失控

各村调查反映,外出就业“人数越来越多”,20世纪90年代初,或是七八年前,一村外出仅几人、十几人,现在发展到几十人、数百人。42个村外出就业人数与上年相比,平均增幅在8%左右。政策调整使农民外出环境改善,降低了就业成本(全国统算农民工年减少40~50亿元办证收费支出),但由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决定市场化就业,并未发生外出就业因取消对农民流动就业限制和歧视性收费而过分增长的现象。

2.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不断加入打工行列,外出就业群体有低龄化趋势,常年在外就业的占绝大多数

新加入打工队伍的,多为初中毕业生。一些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因上学收费多或升不了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看到外出能挣钱,初中毕业甚至未毕业就外出就业。他们虽无务农经历,却有城乡两种户口制度下的农民身份。 外出就业群体低龄化,更要求加强对他们的权益保护。女性外出增加,整户外出增加,农民工常年和绝大部分时间在外就业的约占70~80%,有的人几年未回乡,村民说他们已不算是“农民工” 。

3.就业领域扩大,竞争激烈,受低文化限制,小部分人就业层次提高,大多数仍为低层次就业,工资水平基本没有上升

一般农民工工资仅五六百元。一些农民工工资上升,靠的是技术熟练程度提高。一部分人成为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有的变为城市的创业投资者,但比例很小。

4.中西部地区多数村, 农民外出就业在县内、省内的少,到省外沿海发达地区城镇的多

中西部地区多数乡村,非农产业薄弱,有些已办的也垮了,而且中、西部地区城镇拉动农村劳力转移的作用强度与发达地区城镇也有差别,农村劳动力主要向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流动的趋势没有改变。

5.在农区劳力三元就业与收入中,外出就业超过乡镇企业吸收就业,在现金收入上超过农业

调查村除了几个镇边村和牧业为主的村外,基本是1/4左右劳力外出就业,青年人大部分外出就业。农户收入,多数村来自农业的占一半(种一亩田年收入五六百元,有时还亏本。从大农业获得纯收入一般达到年人均700元左右。农业结构调整效果明显、人均农业纯收入达千元的村,比例较小,受市场影响很不稳定),来自非农产业的占一半。多数村,农户吃饭靠农业,现金收入大部分来自非农业,大头是外出就业。30%的农户以外出就业为主要经济来源。一般统计没有区分就地非农就业与跨区域流动就业的差别 ,只计算外出就业寄带回家的收入,不计算即使不外出也要自我消费的部分,实际低估了外出就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份量。

6.促进农村社会开放,对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产生多重影响

农民和村干部称打工农民从外部给农村带来生机、信息。一村出去四五拨、七八拨人,加上零散外出,与天南地北建立了多种联系,使偏僻的农村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联接起来。外出就业对农村教育的负面影响,是一些未成年人,初中刚毕业或未毕业,就在打工挣钱诱惑下外出。原因是农民收入低,上学费用高,初中毕业上不了高中,缺乏与初中衔接的职业教育,以及父母外出孩子缺乏管教,产生厌学等。而正面影响是长期和深刻的,外出民工尝到技术、知识缺乏的苦头,重视子女教育,舍得人力资本投资。目前外出就业对婚姻的影响大于计划生育,但由于限制迁移,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低,对两者的影响尚小。

二、农民进城务工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限制基本突破,但就业的公共服务歧视基本未变

一些城市按照国家规定取消了对农民工的就业限制,这是一个进步。但仍有不公平对待的问题,如限定企业先招收城镇劳动力,后招收农民工,硬性限制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比例,对企业按招用农民工的人数加收管理费。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政府办的劳动力市场场所,只服务于城镇居民,不向农民工开放。有的大城市政府办的信息化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大门口却赫然写着“外来农民工不得入内”,同时也不让存在农民工可进入的其他劳动力市场场所。有的城市,形成了自发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农民能从那里找到活计,经久不衰,有关部门不是去帮助管理和完善,却要予以取缔。缺乏公开合法的中介服务场所,带欺骗性的中介组织得以活动,使外出农民上当,甚至有的被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组织。就业限制打破后,公共服务的城乡二元分割问题突出出来。

2.大量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最为突出的是村村反映拖欠工资、职业病、安全事故多等问题,很难求得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保护

农村反映最强烈的是拖欠工资问题。40多个调查村,除很少外出就业和外出经商为主的4个村外,村村反映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有些村半数民工被拖欠工资,有的村90%以上的被拖欠。个别访谈的48位农民工,1/3的人春节期间忙于讨要工资。拖欠工资问题,在农民工进入较多的沿海地区及中西部乡外县内流动就业中都存在,其中,建筑业、矿业和小企业尤其突出。有的拖欠工资发给回家路费,有的连路费也不给;有的向民工收取七八百元到2000元的押金,或扣押一两个月工资;有的平时只发给民工生活费,大部分工资扣在老板手里占用,随时找借口处罚民工、克扣工资,如果不满意,要离开,已做几个月的工资也就拿不到了。有的拖欠一个、几个工程的工资额,有的拖欠了几个年头。

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处于软弱无力地位,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多被推诿。“欠钱的是老子”,讨要数次没结果。上访政府部门,得到解决的少,大部分的回答是没签合同,不受理,或是欠资量小,不受理。没签合同,有农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原因,而多数情况是农民工要签,老板不签,说要签到别处干,民工多的是。正常渠道解决不了,农民工就罢工、群体闹事。打官司上诉花钱,写诉状花钱,无奈自认倒霉。

职业病、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工伤赔付不合理。小的工伤自费医疗,大的工伤,被机器压掉一只手,仅获得赔偿一万多元钱,被伤害者闹着不走,反遭毒打。

3.诸多情况显示,一些农民想由进城打工到进城安居,但城市的制度安排是只想农民打工,不愿或阻滞农民进城安居

一是一些地方没有贯彻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对民工子女高收费,有的粗暴关闭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调查反映,一些城市政策落实得比较好,一些地方执行政策打折扣,公办中小学校向农民工子女额外乱收费的现象,并未停止,交借读费小学每学期少的200元,多的400~500元,还暗示要不成文的一次性赞助费,小学1200元,初中几千元不等,不然就以学生名额已满拒收。招收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无人过问。某大城市的一个区,50多所民工子弟小学,近万名民工子女就读,前些时候着手关闭打工子弟小学未成,今年“国办通知”下发后却一律关闭了,学生被迫到附近区县更远的学校上学。二是户籍管理上,公安部提出以在城镇有稳定职业、收入来源和稳定的住所,作为取得城镇户口的条件,而多数地方却把“稳定的居住场所”改换成“在城镇购买住房”;放开小城镇户口,也只对当地农民开放,不对外来农民工开放。三是不愿对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多年的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其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年轻农民打若干年工,拿的是较低的“裸体工资”,为城镇工业化做出了贡献,再退回中西部农村养老。这实质是对农民的一种新的剥夺,阻碍农村劳动力的彻底转移,阻碍通过工业化城镇化化解“三农”问题。

4.社会管理上的歧视

重庆市荣昌县杜家坝村的农民说,外出务工一般都需要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暂住证、健康证、所在工厂工作证这五种基本证件。未婚妇女办未婚证,已婚妇女办婚育证。在家乡和打工地两头办证花“冤枉钱”。河南省新密市一位农民说:“去年俺在北京建筑工地上干了几个月都没上过街,好不容易赶放假的一天到街上看看打小就念叨的人民首都,结果或许是太高兴忘带暂住证了,还是因为一脸民工相,刚在街上转一会儿就被查住了,二话没说就把俺往车里塞。俺是来打工来了,又不是定时炸弹。俺好好解释,打电话让老乡把俺的证件送来才被放了。把俺好一顿训。这次虽说没把俺收容了,可心里老不是个滋味。俺靠力气挣钱咋就这么下贱呢?北京在俺心中的好形象一下就没了。”把农民工作为不安定因素,一旦整顿社会秩序,就把矛头指向农民工的问题仍然存在。

5.供求脱节的培训不对路,有的打着培训名义诈骗钱财,农民找不到能获得实用技术的价格便宜的培训

农民外出就业受过培训的为数极少。打工的年轻人多数为初中毕业,没有技术,体力活干一天下来很累,很少看书报杂志。想学门技术,一是培训要钱,二是真正实用的技术太少,他们“强烈建议”本地政府组织一些实用技术培训,最好是免费的,即使收费也不要超过100元。

三、对建立农民工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服务体系、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农民工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途径,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构成工业、服务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农村人口分化和城镇化的特殊形式,既关系民生,又有长远战略意义。近年中央提出了正确的政策导向,但尚缺乏有关的服务体系。农民外出就业权益受损害的原因很多,群众寄予希望的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解决问题。沿袭计划式、二元分割式、防范式的管理,有悖于市场经济、工业化城镇化和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管理体制的转变,不是有了一个好的文件,明确了政策导向,就自然解决了。需要搞好政策落实,继续推进农民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管理服务的改革创新。

1.既要落实政策,又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推进农民工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管理服务的改革创新

当前,需要抓住几个突出问题,组织对“国办通知” 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同时大力促进观念更新,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思维。一是在发展战略上,确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劳动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村人口、劳动力转移结合,带动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维。二是在城乡关系上,调整不符合城乡开放、市场经济原则的思维方式和利益关系,改变城乡居民权利不平等的状况,还给农民平等的待遇,解除其转移就业、身份转变的束缚。我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也是城乡居民权利一致、身份同一的平等化过程。70%以上的农民工主要在流入地就业、生活,是一些企业甚至产业的基本就业力量,辛勤劳动,创造财富,为企业、财政税收作出了贡献,讲城市人均GDP,讲发展规划、社会安排,不能仅讲城市户口的人,而将农民工的存在和贡献忽略不计。国办通知提出,把农民工及其所携家属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卫生防疫、法律服务或治安管理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责任范围,并将相应的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这就要求调整城市公共服务和财力资源分配结构,建立体现包含农民工民众利益的管理服务。三是在政府管理上,转变政府职能,把对农民工管理的重点转到合法权益保护和服务上来,转变管理中政府公务人员与民众包括农民工的“官民关系”和管理方式。不是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那种管制百姓的意识就自然消失了。市场就业决策主体是劳动者个人和企业,政府的职能是为之服务(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管理也是一种公共服务,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百姓公共利益)。在社会领域,农民工和城镇市民,同是发展经济建设新生活的主人、纳税人和公民,政府管理人员与他们,不是防范、管制的关系,而是服务民众的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除了政府负起公共管理职责外,要培养各种群体自我管理的能力、支持他们自我管理,群众和企业的自律、相互关系的自我协调、社区自治等,形成同群众参与管理、自主治理结合的合力。

2.进一步清理各种针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歧视、限制政策,走向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覆盖农民工跨区域流动、进城务工的服务体系对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政府管理,由行政审批、限制流动、办证收费,转到支持与服务。专门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办证、收费应该取消。改变城市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力市场服务场所仅对城镇求职者服务的局面,应逐步向农民进城就业开放。围绕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包括信息、职业介绍、培训、法律咨询等在内的社会服务体系。特别是发展联系农村求职者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用工企业的,信息、职业介绍、培训一体化的中介组织,按市场需求进行培训,以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形成政府公共服务、民间中介组织、社区组织、社会非盈利机构分工协作的服务机制。

3.健全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的监管制度

如何解决就业过程中大量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工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影响健康与安全、工伤赔付不合理等问题,保护劳动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形成互利和谐的劳资关系,这方面的管理体系和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应将《劳动法》和有关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法规汇编成册,发给企业和农民工。推进劳动合同制,使之成为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依据。用工单位要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应得到纠正。不能将不实行合同制的非正规用工企业范围划得过大。劳动合同公证的公共服务收费要低。加大合同监管力度。发展工会,吸收农民工加入,促进工会谈判力量的提高。建立企业、劳动者(工会)、政府对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使违反劳动法、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受到惩处。

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农民转移培训力度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到自身素质的制约。同时,职业教育与转移培训弱,也影响到义务教育,原因是农村青少年相当多的人升不了高中、大学,职业教育与培训弱,学不到对就业有帮助的技术,致使上学的积极性不高,初中毕业或未毕业就辍学外出就业。为此亟需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网络。首先抓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改革农村教育投入体制,增加用于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育的转移支付,减轻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负担,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教育,使农村潜在的劳动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这不仅惠及中西部农村,而且提高进城农民工素质,惠及发达地区和城市。其次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农村骨干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基地,发展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培训与农民转移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适应我国工业、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推荐第8篇:农民工安居调研报告

省总工会主席会议文件

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调研报告

廊坊调研组

根据省总主席会议安排,10月25日至27日我们在廊坊就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题调研。廊坊市总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已于先期组织建设局、房管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大调研召开了协调会,对全市调研活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廊坊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大调研的通知》(廊工办发[2010]37号),要求市直各系统工会及各县(市、区)工会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农民工进城安居情况的调研活动。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了收集相关材料、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我们深入廊坊市天龙制锯、北方机械、荣盛集团、伊利乳业、海斯建材、大汉乐器和霸州市胜芳镇前进钢厂、金彪玻璃、万鹿建材、梅花味精等10家企业,召开了3次由 1

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集体宿舍并深入6户农民工租房居住地了解情况,发放问卷调查1180份。廊坊市建筑行业现有农民工15.8万人,流动性强的农民工20万人,其中包括建筑、服务、制造业,还有交通运输、商贸等行业,占农民工总数的77%。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廊坊市总人口396万人,其中农村总人口278万人。农村劳动力人口总计157.3万人,其中从业劳动力人口118.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75.6%,富余劳动力38.4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人口24.4%。

此次调研活动涉及到50家企业,1180名农民工。参加问卷调查的企业中,制造业企业32家,856名农民工;服务业企业18家,324名农民工。

在参加问卷调查的1180名农民工中,来源本省本地区684人,占58%,本省外地区378人,占32%,外省118人,占10%;住工作单位集体宿舍573人,占48.6%,租住民房447人,占37.9%,居住城镇自购房18人,占1.5%,每天回农村家里住142人,占12%;只本人在工作城镇居住531人,占45%, 2

夫妻在同城居住319人,占27%,夫妻及子女在同城居住189人,占16%;在城镇连续工作时间1-3年的687人,3-5年的210人,5年以上的283人;目前月工资899元以下335人,900-1500元564人,1501-2000元156人,2001元以上125人;劳动合同期限1-3年以下255人,3年以上590人,无固定期限233人,未签订合同102人。

从市区调查情况看,很想长期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631人,占53.5 %。想,但感觉难实现455人,占38.6 %,不想或无所谓94人,占7.9%。根据农民工们反映,进城定居的主要困难:一是难以长期稳定就业;二是工资低、经济紧张;三是难解决住房;四是担心医疗养老保障。目前,对农民工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提高工资待遇。在问到如能得到补偿或享受城市保障性住房,你是否愿意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时,有70%人表示不愿意。农民工希望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工城镇住房问题。

目前,廊坊市职工总数71万人,农民工26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36.6%。影响农民工长期就业的因素主要是工资、社会保障和住房。有38%的企业为农民工提供自建的集体宿舍,入住率达100%。企业向农民工提供住房的主要困难是缺少资金。

今年以来,廊坊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30人;政府对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5200人,创业培训1000人。

2007年至2009年没有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员。

(二)目前保障性住房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廊坊市各级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全市已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类型住宅建设0.7万套,竣工面积60万平方米。今年4月,省政府将全省保障住房指标统一上调了30%。调整后,廊坊市住房保障指标将累计保障9750户,其中筹集建设实物廉租房6000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990套。其中市区筹建实物廉租房3309套、经济适用房1064套。这进一步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有房住,使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更贴心的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困难:

一是供需矛盾突出。在农民工群体中存在着庞大的住房困难群体,他们一般属于中低收入阶层,虽然基本生活不成问题,但却买不起商品房,除了城市中靠生活低保的低收入人群,这部分人同样对住房有强烈的需求。

二是建设资金匮乏。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中除省财政专项资金外,其余全靠配套资金,对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市财政 4

来讲存在极大困难。同时,面对各项目的开工实施,资金匮乏将是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实施的最大困难。

三是保障覆盖面低。越来越多的外来农民工在城区务工、经商、就业,生活、定居在城区;还有刚参加工作的农村大学生和没有能力购臵商品房又享受不到廉租房政策的农民工等,这些人同样住房有困难,目前廊坊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惠及的不够广泛。

(三)“三年大变样”城中村改造情况

廊坊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会议精神,在“三年大变样”过程中,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村民居住生活环境为目标,大力加强市区城中村改造,制定了城中村改造计划和改造规划,并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已启动实施16个城中村的改造,已完成拆迁面积152.44万平方米。

(1)拆迁已基本完成的改造项目7个。小王庄,总拆迁面积为6.2万平方米、165户;北昌北队、北昌南队、北昌西队(3个城中村),拆迁面积52.5万平方米、1620户;周各庄,拆迁面积26万平方米、819户;董村,拆迁面积19.26万平5

方米、583户;西小农村,拆迁面积3.3万平方米、186户。

(2)改造方案已经或正在审批,并且实施拆迁预计10月底前完成拆迁的改造项目9个。翟各庄,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194户、8.8万平方米;西务,目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已协议拆迁135户、4.23万平方米;小廊坊,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目前累计完成拆迁5.5359万平方米,拆迁204户,还剩31户;苗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目前已拆迁45户、2.13万平方米;王寨,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目前已签订协议105户、3.4万平方米;北小营,一期拆迁工作涉及146户、6.5万平方米,目前完成拆迁房屋6.1万平方米,138户;东辛庄,目前规划设计条件已给定,改造实施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正在通过村民大会审议;北史家务,改造实施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区政府审批已完成,待上报市里。目前项目已启动拆迁,已签订拆迁协议410户、12.6万平方米;麦洼,改造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了村民大会审议,正在区政府进行审批。

(3)任务目标之外,准备尽快启动拆迁的改造项目4个。薛家营,改造方案已制定完成,并已经市政府审批,改造范围内土地已完成征转;祖各庄,目前该村改造实施方案已完成, 6

正在区里审批。征地告知已结束,待村街反馈回执后进行征地组卷;前进,截止目前,该村改造方案制定工作已完成,正在区里审批。土地征地组卷已上报市局;蔡豆庄,该村改造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正在通过村民大会审议。

2、方法举措

(1)加强机构建设,精心组织。全面督促两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市城改办每半个月一调度,由专人定期对已启动改造的项目进行现场巡查,包括拆迁、回迁进展,数据核实,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等,针对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科学决策,突破政策瓶颈。廊坊市科学构建政策平台,有效地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修订稿)》、《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补充意见》及《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城中村改造政策,对拆迁补偿安臵,实施程序、组织领导等做出了详细规定,这些政策的制定,为全市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有效保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了国家、集团、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3)典型引路,示范建设。为加大协调和保障村民的基本利益,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了周各庄、北昌北队、北昌南队、北昌西队等四个村城中村改造。通过有形的拆迁与无形 7

的四个转变(土地转变为国有、村民转变为居民、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制公司),在探索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拆迁改造工作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下一步城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四)农民工居住现状

关于现有农民工的住房调查中,涉及的变量主要是:住房形式、配套设施、对居住环境评价、是否更换住处等。从住房形式上看,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和租房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两大主要选择,比例分别高达48.6%和37.9%,因为相当大比例的农民工是无力购买商品房,同时由于没有常住户口,他们也无法享受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因而他们解决居住的主要途径是租住或利用工作场所来解决居住问题。调查同时显示农民工的居住设施是不完善的,住房内无厨房的占样本总体的80.5%,单独拥有洗澡设备仅占25.9%,而余下的74.1%都选择是以合用的形式使用,关于卫生间的使用,有77.6%是无单独的卫生间的。同时农民工都存在着流动性很强的特点,工作的不稳定以及他们自身作为经济型进城农民工的现实迫使他们居住地更换的相当频繁,调查显示有39.1%人都换过一次住处,而换过两次住处的占样本总量的45.4%,换过三次以上的总占样本的10.9%。

从住房的形式上看,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在城市中处于一种放任自由状态,而且也表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租赁城市闲臵的房屋及大量的违章房屋是其主要方式,也包括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在建筑地打工者则多数就住在工棚内。一般而言,进城农民工的就业方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居住方式。 经济因素固然也是限制农民工选择住房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城乡所造成的社会政策隔离也迫使农村人无法享有城市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国家为了解决住房的公平问题,对于城市买不起商品房的阶层,政府牵头开发了经济适用房和价格便宜的廉租房。然而它们的销售对象是家庭收入在某个限度水平下的城市户籍人口。至于农民工则并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最初并不是以定居城市为目的,因此他们往往通过房屋租赁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农民工总体的居住条件相对以前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和提高。比如,不少企业注重以人为本,把改善员工的居住条件当作稳定员工队伍的重要手段,自建宿舍或租用单元房,冬有暖气夏有空调,使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提高。但是,那些规模较小的零散施工项目关心员工生活,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单位还不够多。从整体上看,农民工的 9

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仍然较差,具体表现为:

1、居住面积狭小,房屋设施简陋。调查发现,多数用工单位提供的免费集体宿舍拥挤不堪,设施简陋;农民工租住的房屋一般除了床和必备的生活用品之外,难以找到其它的必要设备。如天龙制锯公司女工考贵红在外租住的房屋只有10平米,而且母女二人同住一室;再如万鹿集团为员工提供的大部分是多人的集体宿舍,只有少量单间供厂内的技术骨干居住。

2、卫生条件差,居住环境不佳。集体宿舍和农民工租住的房屋普遍存在卫生环境差的问题。由于受收入限制,农民工租用的民房里往往要住进

4、5个人,洗衣做饭、夏天冲凉都在里面,房间环境非常脏乱,空气污浊不堪。在座谈中,大部分农民工在谈及这一问题时,表示自己也非常清楚周边环境,但毕竟收入的主要部分还要拿到家中供家人生活开支,所以只能作出这样的选择。

3、缺乏统一管理,安全难以保证。对于用工单位不提供住宿条件的农民工来说,通过租赁民房解决居住问题是其主要手段。但调查显示,有近300人认为居住环境不够安全,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的。在房费较为便宜的城中村里,他们或三三两两合租在一起,或以家庭为单位居住,或单独租住。由于数量较大且居住分散,用工单位和租房户无法对他们进行统一管理,再加上城中村里往来人员复杂,失盗问题时有发生,安全难得保证。据某单位员工讲,近年来在租 10

住屋附近已多次发生丢失摩托车、自行车的情况,对租住房屋的安全问题既担心又无奈。

4、娱乐设施少,业余生活单调。用工单位普遍不重视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大多没有文化娱乐设施,部分用工单位虽然也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但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十分有限。我们走访的企业都建有职工活动中心,但并非每日都向大家开放。职工居住的集体宿舍有的有电视,有的没有。于是,他们的工余时间基本上靠打牌、喝酒、逛大街度过。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租住民房的农民工多没有购臵电视,工余时间多是找老乡聊天或是到附近闲逛,由于生活单调,再加上他们多为分散居住,难以管理,极易引发事端,形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二)原因分析

造成农民工居住状况较差的原因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不够重视。社会普遍认为农民工是“城市过客”,将来还要回到农村去,进城打工有个地方吃住就可以了,没有把他们当作城市人来对待,没有认识到他们是城市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也不想进行更多的关注。农民工自身也普遍有“城市过客”的心理,认为外出打工,挣钱吃饭是才是首选目标,能省就省是其基本特征,在其主要目标满足之后,才会考虑居住环境的改善,所以,对居住条件没有过高的要求。虽然调查得出绝大部分人对目前居住 11

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结论,但这个“满意”仅仅是有一个可以吃饭睡觉的地方的较低层次的满意。而用工单位则出于追求利润的考虑,改善居住条件势必会增大成本,所以在解决居住条件时,仅限于解决个住的地方,对于农民工居住的条件和环境没有较高的要求。

2、政策缺失且监管不够。当前,社会各界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经济建设方面,对招商引资关注度较高,而对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的居住情况缺乏足够的关心和重视,时至今日,国家和省、市尚无解决和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统一的政策规定,还不能从制度上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创造条件,同时也没有明确对农民工进行服务和管理的相关部门和机构,从而造成了对农民工居住状况缺乏全面有效监管的局面。正是由于政策的缺失,使得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廊坊市农民工的居住状况也一样参差不齐。用工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降低成本和费用方面愿意下大力气,而对提高农民工的居住条件不够积极主动,不愿意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改善。

3、客观条件限制。一是地域限制。如:前进钢铁集团非常愿意为职工建集体宿舍,但土地审批却非常难,政府没有专门的政策文件支持企业征用土地,而购买市场上的用地,价格又十分昂贵,企业本身不具备实力。二是农民工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不足。相关调查显示,廊坊市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 12

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占80%以上,大多从事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强度较大、收入相对较低的工作。文化的低层次和收入的低水平使他们不敢对居住条件提出过高的要求。部分农民工有意在廊坊买房或租房,但目前的房地产价格较高,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对于自我改善居住条件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由于农民工普遍存在的“过客”心理,能挣钱就挣,挣不着就走,流动性较大,所以用工单位不愿花大力气去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农民工自己也容易得过且过,对居住环境没有较高的要求。调查发现,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尤其是年轻人把外出打工当作丰富人生经历的过程,没有在一个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想法,心不安则家难安。

三、建议与对策

我们建议把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主动采用多渠道、多形式,为招用的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安全和卫生条件的居住场所,并逐步改善其居住条件。

一是要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外来农民工数量较多、房源紧缺的县(市、区),近期要抓紧建设一批农民工公寓。建设农民工公寓,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办法,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农民工公寓以优惠的租金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出租,承租农民工公寓的资格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规定。

二是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充分考虑农民工生活配套设施用房。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区内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落实集体宿舍、生活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开发区(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

三是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建设项目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四是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三产留用地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所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参照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廉租公寓应优先保证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和长期外来务工人员。

五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自有职工宿舍或通过租赁、购臵等方式筹集农民工住房房源。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六是要积极培育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对农民工承租住房较多的区域要切实加强管理,房管部门应及时发布租赁房源、租金价格信息,方便农民工承租住房。

七是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市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他们的居住条件。农民工如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 14

住房条件的,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八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结合部居民利用自有住房向农民工出租。用工单位要为农民工提供租房信息服务。

推荐第9篇:农民工文化生活调研报告

洛文广发(2010)101号

洛南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状况调研的报告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及今年以来农民工文化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了解和分析当前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基本状况,存在的困难和突出的问题。活跃我县农民工文化生活,促进县城文化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历时一周时间对全县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民工文化生活基本状况

洛南县位于秦岭东段南麓,洛河上游,因县城位于洛河之南而得名,是陕西南部唯一属于黄河流域的县份,总面积2562平- 1 -

方公里,全县共辖25个乡镇,383个行政村,总人口455183人,其中本地人口438129人,另外的17059人为服务我县商业、工业、畜牧业、服务业的外来农民工。他们活跃于城乡的各个地方,为县城建设贡献着他们的聪明智慧。我县已建成的文化中心广场,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及数字电影、广播电视、文化自乐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都为外来农民工提供了文化的平台。他们在劳动之余,读书看报有乡镇及社区图书室,查阅资料有各乡镇村文化资源共享服务点,文艺演唱有各地文化活动室及社区文化广场以及自乐班,练习书画有书联协会组织,闲暇之余还可以在农体工程点锻炼身体,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同时也为农民工看电影提供了方便等等,这些深受农民工朋友的称赞,也为外来农民工心情舒畅,愉快地为洛南的各项事业献技献策打下坚实基础。

二、我县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为了活跃外来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县委、政府以及我局采取

了一系列的措施;凡是元旦、春节以及重大节假日组织专业团体以及业余民间文艺团体深入到外来农民工集聚区——黄龙钼业矿等,慰问活动文艺节目、播放电影、投影并一起欢度佳节。平时全县各乡镇、社区以及文化有关单位为农民工义务送书、送报、送科技资料。组织农民工参加篮球队、自乐班、秧歌、社火表演等,广大农民工各献其策,满怀热情,积极参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农民工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我县农民工文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客观的

原因,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首先是文化设备设施不全,例如,各乡镇、社区的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设备不全、书籍有限,有的文化广场缺乏健身器材、活动器材等;其次是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使得上级配备的一些音响设备无人会使用、长期闲置。农家书屋也是村干部轮流兼职管理,难以及时为农民工服务,甚至造成书籍破损丢失等等,鉴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的建议:①上级有关部门应尽快解决各地文化设备设施陈旧、不全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镇、社区;②组织培训在职文化干部,提高文化工作的业务能力,使之已有的设备设施充分的发挥作用;③将文化部门及各乡镇文化站的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结束以前文化部门无业务活动经费的历史;④对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员发给一定的补贴,以利于其管理和服务农民工和当地群众。

四、保障农民工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我县外来的农民工,他们为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

的作用,保障他们的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政策措施上,各级政府部门应把农民工文化服务列入议事日程,新闻媒体可设把农民工文化服务栏目,对于农民工集聚的地区,应设立农民工文化活动室,并有一名干部负责解决农民工的文化服务问题。组织广大农民工开展各类活动;文化部门及各社会团体要定期为农民工慰问活动,搞好互动互助,以保障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服务正常持续发展。

五、推进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推进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

中全会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创作反映农民工的文学题材,例如:电影、小说、戏曲节目等,形成宣传农民工的氛围。各有关部门应继续做好为农民工送书、送报、送电影、送科技资料,极大活跃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他们创造财富的技能。各文化部门、文化站要利用培训室,分期分批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增强其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知识和意识,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及时挖掘发现外来农民工的贤人、能人,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接纳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计划生育部门要为农民工发送和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各医防部门在农民工的集聚区做好优质服务,司法部门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知识、服务保护他们的贴身利益等等,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

洛南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调研农民工文化生活报告

洛南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0年11月30日印发

推荐第10篇:安徽省农民工调研报告

关于安徽农民工问题的调查报告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包括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显示的智慧、所进行的创造、所发挥的作用等等,既内在地包含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也内在地包含着尊重人民利益需求。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不仅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从最终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走势,而且还以主力军的角色直接参与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参与推动社会形态的演进。人民进行历史创造活动的过程,始终是他们为争取自身利益而不懈奋斗的过程,是他们为实现和发展自身利益而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新的选择的过程。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就必然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并依靠人民的力量,坚持不懈地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实际上就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着眼于实现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完全贯通起来。正因为这样,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富挑战性与发展机遇性的问题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现象逐渐成为政府、社会与学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此,我决定在暑假期间开展调查,研究本省的农民工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调研之前了解到的一些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3.近80%的人未婚。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

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二、安徽农民工问题的相关调研的总结

(一)居住条件:

安徽:

“住房难”困扰农民工。

现在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好,薪酬逐年提高,农民工也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总感觉离融入城市还有一定的距离,这其中最主要的障碍就是住房难。很多农民工住单位集体宿舍或企业统一租赁住房,但此类宿舍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且没有个人隐私空

间。10%的农民工住临时搭建的工棚,一到夏天酷热难耐。 8.1%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寄宿于城区亲友家。

租房住的农民工占35.3%,为节省开支,他们中有74.3%的人每月房租支出在150元以下。这些农民工往往“扎堆”于一个区域租房而形成一个独特的农民工聚居地,在这里,供电供水、设施配套、卫生条件和治安都比较差,久而久之成为影响周边社会环境的一个隐患。

(二)就业服务网络:

安徽:

政府采取措施积极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平台, 二是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三是把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四是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各类服务。

(三)工作时间:

安徽:

根据所作的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在12个小时左右,基本上没有什么节假日,除了春节之类的国家传统节日。工作时间偏长,农民工身体健康缺少保障。

(四)收入水平:

安徽:

我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9%,成为带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在工资性收入中,外出打工和非企业组织收入增长较快。据统计,全省农村常住人口外出打工收入同比增长15.7%。由于部分地区干部和教师拖欠工资兑现较好,也使得农民从非企业组织获得的收入同比增长26.9%。在收入增长的前提下,一季度,我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324.7元,同比增长7.4%。

三、针对农民工问题的相关对策建议 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镇繁荣、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有序地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就业保障问题,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依靠改革与发展,长、短策相结合,社会共同参与。

(一)短期对策。一是保护农民工基本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落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强迫农民工加班,不得随意延长工时,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二是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制定和推行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三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加维权能力。要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维权和救助体系,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长期对策。一是要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普及率,尽快实现农村教育中级技能的普及化。这是改善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素质结构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上提高农民工素质;另一方面在职业技能培训市场需求变化迅速,技能培训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现实面前,培养农民工寻找自我发展机会的能力、适应城镇生活的能力、适应职业角色转换的能力,应当成为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方向。二是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要推动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做到“保住院、保大病、保当期”;要做好农民工,不仅仅是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要确保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及时转移接续。三是建立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农民工管理的基本理念。当前,在农民工身上,因城乡差异而造成的制度矛盾,不再局限于就业、劳动保障层面,已经涉及到公共卫生、劳动权益、社区关系、居住权、子女教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因此,有必要改变着眼于就业型的“谁用工谁管理”的管理理念,接纳农民工对所在城市居住社区的公共生活的参与。

第11篇:农民工工伤保险调研报告

事故情况,并及时填写相关表册和报送有关材料;另一方面,对申报的工伤事故,尽可能在12小时内组织人员做好勘验调查,并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工伤认定,使工伤认定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严格程序,按时支付工伤待遇。参统企业在报送工伤事故报告时,由企业把相关情况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工伤认定结论未下达前,先由参统企业垫付医疗费用,待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由参统企业持相关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费用;对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垫费证明,由协议医院垫支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医疗终结职工出院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结算相关费用。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的,严格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伤残津贴等待遇。2008年,支付工伤待遇人数为139人,共支付工伤医疗费107.05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1.14万元、工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3.21万元,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生产生活。

(三)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行业风险确定费率,下达收缴计划,2008年,应征工伤保险费293.73万元,实际征收301.90万元(含利息收入1.6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2.78%,进一步壮大了基金结存总量;二是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调整缴费比率,实行浮动费率;三是以工伤保险促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四是严把工伤认定关口,接到工伤报案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企业、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2008年共查处虚报、冒名顶替等欺诈案件 起,从入口上严格把关,避免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五是严格工伤基金管理,严把基金支付关。加大社会保险稽查力度,严格核定待遇,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认真审核,规范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六是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方面,采取了经办人审核,财务复核,中心负责人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七是加强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为工伤基金安全完整提供保障。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和协同监管体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开展反欺诈工作,严厉打击少报漏报、隐瞒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四)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伤预防机制。由企业工资与基金监督股牵头,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对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三是认真规范工伤协议医院履行协议工作。我县确定了3家医院作为工伤协议医院,要求医院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医治,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由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工伤保险扩面任务的落实,并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行业、跨地区生产及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一是注重形成合力抓工伤保险任务的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建立工伤保险扩面综合协调机制。在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中,我县明确社保经办机构为落实扩面任务的主办单位的同时,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全力配合,携手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区别情况,分类施治。对于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采取“找领导与领导找”的办法,即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途径“找领导”汇报工伤保险的政策,再请领导帮助找民营企业老板,动员其参保,通过“找领导与领导找”这一针对性办法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民营企业参保力度,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任务还十分艰巨。由于我县民营化进程不断推进,民营企业正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服务行业分布广、规模小、用工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实际情况给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转变《工伤保险条例》的重工伤预防、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支持;在1—4级工伤待遇方面,由于缴费工资的不同,导致了同一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差别过大。

(二)对协议医院的监管困难。一是社保中心没有配备从医专业的工作人员,现经办人员仅对所提供医院住院资料中的用药范围是否符合药品目录范围进行审核,而对医院施治的合理性则无法判定,这一环节很可能会造成部分工伤基金的流失。二是对本县工伤协议医院监管方便,而允许工伤职工转外地工伤协议医院治疗,对外地工伤协议医院的施治过程由于受人力、物力和时间的限制而不能及时掌握,这也可能是工伤基金流失的另一个原因。

(三)工伤保险扩面难。我县的合法个体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用工不规范,加之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全县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任重道远,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二)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减少支出差额,降低风险。一是对原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实行定期缴纳,到期不予缴纳的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强制执行;二是与改制重组的企业签订续缴社会保险协议,使社会保险费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对原未参加统筹的私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险统筹,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强制督促参保,进一步扩大保险统筹覆盖面。

(三)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统单位以及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达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目的。

(四)由上级部门牵头,建立与外地工伤协议医院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协查制度。加强横向联系,及时掌握工伤职工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情况,避免小病大养及不合理施治等情况发生,防止基金流失。

第12篇: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2019年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汇编

农民工就业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文将介绍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1)

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省农民工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省委农工委联合省人社厅组成调研组,分赴xxxx、xxxx、xxxx3市6个县(市、区)实地调研,深入农村,走访企业,与农民工、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广泛交流座谈。同时,安排仁寿等16个劳务输出大县也同步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和材料汇总、部门会商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对农民工回流、就近就地就业、回乡创业和市民化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在xxxx地位举足轻重

xxxx农业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历来都是劳务输出大省,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保持在2000万人以上,占农村劳动力的50%以上,对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农民工转移就业、大众创业、技能培训的支持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78.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339.7万人、省外输出1136.2万人、外派劳务3万人。全省实现劳务收入3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全省农村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5503.1元,比上年增加500元。今年一季度,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289.8万人,同比增长0.2%,其中,省内转移1211.6万人,同比增长2.9%;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外派劳务1.6万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劳务收入930.5亿元,同比增长9.8 %;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31.5元,同比增长141.7元。

二、新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呈现出新特点

(一)农民工数量外出略减、返乡略增。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部分企业倒闭停产、工资下降等,对我省外出务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农民工返乡时间提前、返乡人数增加。春节期间,全省返乡农民工有1753万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70%,与2017年同期相比,数量上有所增加,同比增长3%。春节后,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我省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政策支持,全省农民工外出务工数量略有下降,回乡就地就近就业和创业将逐步呈现增长的趋势。截止2017年3月底,全省转移和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省外输出1076.6万人,同比下降2.7 %。

(二)农民工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分析一季度各方面的情况:一是从就业区域看,省内和省外转移就业平分秋色。省内转移占52.9%,同比增长3.3%,主要分布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川西北经济区;省外转移占47.1%,同比下降2.7%,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和西藏、新疆地区。二是从组织方式看,从自主分散逐步向集中统一转变。政府组织转移占0.5%,同比增长0.09%;自发转移占74.98%,同比下降3%;民间劳务输出明显增加,劳务输出组织机构的信任度在劳动者心中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从行业分布看,由建筑业、制造业等传统产业,逐渐转移到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家庭服务等新业态。建筑业占21.98%,同比下降1.5%;制造业占43.94%,同比下降2.3%;电子商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4.05%,同比增长3%。四是从年龄结构看,逐渐实现年轻化。我省xxxx市20岁以下农民工占5.94%,21-30岁占26.14%,31-40岁占24.01%,41-50岁的占35.61%、增长4%,51岁以上占8.3%。五是从文化程度看,拥有一技之长的逐渐增多。小学学历占16.3%,初中学历占71.09%,高中学历占10.1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97%。同时,通过参加培训后再就业占比逐年提高,农民工从打工谋生型向体面就业型转变、从体力劳动型向技能操作型转变加快。

(三)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从广安市6县(区)统计情况看,2017年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2600元左右,同比增长10.8%,其中月均收入1500元及以下的占6.7%;1501~2000元的占12.6%;2001~2500元的占15.5%;2501~3000元的占14.5%;3001~3500元的占20.7%,3500元以上的占30%。月均收入在2001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80.7%,比上年增加了9.6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逐年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同时,加大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构建由主管部门欠薪处理责任制、总(专)包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制组成的欠薪治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涉案1000元以上的挂牌督办、追踪到底。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2017年,我省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数量有所增加。省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xxxx省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7~2017年)》等政策,省级财政安排1.7亿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补助,大力扶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归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同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一季度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和创业技能提升补贴。据统计,2017年全省返乡创业人数约8万余人,同比增长10%;创业农民工人数5万余人,同比增长12%;回乡创业企业7000余家,同比增长20%,带动新增就业人员40余万人。返乡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集中在种养殖、餐饮住宿服务、家政服务、批发零售等领域,逐步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一季度,全省返乡创业就业人数达3万余人,同比增长2.3%。

(五)城镇企业用工需求出现结构性变化。主要是技工需求增加,用工成本上升。对xxxx市200户企业调查问卷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了结构性变化,传统制造业、机械、盐化工等企业,除补充少数技术性岗位外,招工量较小;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的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增加。从节后企业用工需求来看,技能型劳动力需求占用工总数的26.51%,同比增长8.12%;服务业、劳动密集型等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工作时间较长、工资待遇不高的企业,出现了大量的用工缺口。与此同时,企业用工成本在不断攀升,据了解,我省城镇企业今年用工成本同比平均增幅在10%左右,个别企业达到20%,特别是五险一金比例高、融资成本高。

(六)广大农民工对市民化持谨慎态度。从我省2017年情况看,进城务工人员在市民化意愿方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不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想再回农村的比例仅为14.8%,有53.8%的明确表示不愿转户口,目前只是暂时待在城里,还有31.4%的持观望态度,视形势的发展变化而定。 二是省内中等城市是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城镇的首选地 。在被问及如果落户城市,您会首先选择落户的城市是哪里,82.4%的受访者选择大中城市市区,列首位的是省内地级中等城市市区,占比达55.7%,其次为成都市区,占22.7%,选择省外大中城市市区的占4%,而愿意落户省内县(市、区)的只有14.9%,反映出进城务工人员看好省内大中城市。 三是进城务工人员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存在较大分歧。调查显示,在被问及如果转为城镇人口,您是否愿意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同等价值的城市产权住房,受访者态度不一,分歧明显,愿意者、不愿意者和犹豫难定者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不愿意者占比略高,达35.3%,在愿意者中还有32.2%的或愿用宅基地或愿用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总体看,受访者对用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承包权换取城市住房态度较为保守谨慎。四是半数以上进城务工人员愿将农村医、社保转换为城镇医、社保。调查显示,有52.6%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将农村医保、社保转换为城镇医保、社保,分别比不愿意者、犹豫难定者的占比高了31.5个和26.3个百分点。

究其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高、城乡户口差别不大、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土地有较大增值潜力,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落户城镇的四大主要因素。二是收入低、房价高、就业不稳定,是影响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三大主要障碍。三是住房、养老、子女义务教育三大难题,是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诉求。

对此,我省各地作了一些探索:一是在户籍管理上,除成都市外,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农转城限制,适当放宽农村迁移限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绿色通道。二是在创业就业上,在项目立项、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扶持和创业服务等方面对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就业援助、自主创业扶持和职业培训政策,帮助其在城镇稳定创业就业。三是在住房保障上,建立了租购并举体系,坚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多渠道供给,支持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并给予财政补贴,同时,拿出部分保障性住房定向分配给进城农民工。四是在社会保险上,畅通城乡养老保险渠道,实施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五是在平等就医上,稳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大力实施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城乡居民均可平等享受省内任意医疗设施设备,全部纳入统一卫生防疫体系。六是在子女就学上,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所有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就近就学。七是在社会救助上,进城农民工出现生活等困难的,按照规定提供社会救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临时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八是在农村权益上,固化农村权益,把农民的承包地、林地、农房等资源,变为可出租、抵押、变现的资本,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购房等方面的资金来源,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个别市州还在支持农民带地进城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民工工资由大幅增长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增幅有所放缓;部分建筑业、制造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持续低迷,企业新增用工缺口开始收窄;农民务工工资水平在经过前几年快速提高后,已处于较高水平,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幅趋缓;加之我省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总体偏低,技能水平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高水平增收。此外,受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的影响,可转移劳动力人数将迎来拐点;尚未转移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或学历偏低,转移的难度较大。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目前,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分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对于如此庞大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还处于真空地带,尤其是在解决农民工诉求方面,存在着踢皮球和相互推诿现象。建议具体明确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为农民工的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各级关系,联合作战,形成合力,系统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市民化问题。

二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村产村七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产权权能,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等改革措施落地,从法律层面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工带着权益进城,留得下、能生活。尽快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对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给予明确,一方面有利于防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结束后产生新问题、新矛盾,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集体和农民尽早作出选择。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培训,着力培育一技之长,扶持就业创业。对于农民工技能培训,要强化行业协会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度,以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实现就学即就业,避免学用脱节和第二次培训。对于农民工创业培训,要从国家层面制定职业农民培养综合计划,实施职业培养战略,提出培养职业农民的战略性任务、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举措,重点培训一批种养殖大户和经营能手。

四是重点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城市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还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要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

五是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督促用人单位抓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群团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2017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2)

据农民工年度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年我市700个农村居民调查户中,全部家庭人口2313人,其中农民工 [1]920人,占家庭人口的比重为39.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平均每户拥有农民工1.31人。我市农民工呈现出男性多于女性、已婚多于未婚、31-50岁年龄者多、初中文化程度者多、未参加过技能培训者多等基本群体特征;本地就业者多、制造业从业者多、生产或运输设备操作者多等分布特征;从业时间增加、收入显著提高、男女收入差距缩小等就业特征。

一、我市农民工基本情况

1、男多女少

从性别看,男性占 68.3%,女性占31.7%。男女比例为 2.15:1,比2011年的2.23:1有所降低,男多女少的趋势没有改变,但近年来呈现出男性务工比重逐年上升趋势。

表1:农民工性别分组情况表

2、八成以上已婚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人员占85.7%,其中男性和女性的已婚率分别为85.0%和87.0%;未婚人员占12.9%,其中男性和女性的未婚率分别为13.1%和12.7%;离异或丧偶的人员占1.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3、近六成农民工年龄在31-50岁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1.3岁,其中男性为42.3岁,女性为39.0岁。

从年龄构成看,30周岁及以下的占20.6%,比上年降低1.8个百分点;31-40周岁的占23.7%,比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41-50周岁的占 34.2%,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50周岁以上的占21.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1-50周岁的接近六成,是农村居民家庭中非农就业的主体。 表2:农民工年龄情况表

4、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占13.8%、初中占67.6%、高中及以上占18.6%。我市农民工文化程度仍以初中为主。

从年龄看,年轻人群文化程度相对更高,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8%,比30周岁以上年龄组高16.6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从性别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占21.5%,男性占17.2%,女性比男性高4.3个百分点。农村女性劳动力要付出更多努力,拥有更高学历才能胜过男性,在竞争中获得从业机会。

表4: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5、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不足两成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市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17.9%。其中只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24.2%;只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62.4%;同时接受过农业技术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3.4%。

从性别看,男性接受过培训的比例为19.4%,明显高于女性的14.7%。

从文化程度看,文化程度越高,接受过培训的比重越高。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分别占14.2%、17.5%和22.2%。尤其是参加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的比重分别占9.4%、13.0%和18.7%,显著高于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比重 5.5%、7.7%和4.1%。

二、我市农民工就业分布状况

1、近九成以本地就业为主

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为劳动力就业提供了大量岗位,一直以来都是外地农民工务工的流入地。对我市农村劳动力来说,基本上无需外出就可实现充分就业。调查显示,在乡内从业的占88.9%,是我市农民工最主要的从业地区;在乡外县内、县外市内及国内其他省市从业的农民工分别占5.8%、3.8%和 1.5%。

从年龄和婚姻状况看,30岁以上农民工更倾向于在乡内从业,比重比30岁及以下的农民工高19.4个百分点;已婚人员选择在乡内从业的比例比未婚人员高23.0个百分点。

2、五成农民工从事制造业

从产业结构看,从事第一产业的占0.1%;从事第二产业的占60.0%,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占39.9%,比上年减少1.6个百分点。

从行业分布看,超过五成农民工从事制造业,占51.3%,是吸纳农民工就业最多的行业;其次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7.8%;再次是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各占8.0%;随后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4%。五个行业一共吸纳了92.5%的农民工,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

表5:农民工行业分布表

3、近四成农民工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工作

从职业分布看,经营类、管理类、技术类的从事人员比重较低。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工作的人员比重最高,占39.8%;服务业人员占13.5%;个体经营人员占8.3%;专业技术人员占7.3%;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占4.3%;商业人员占2.0%;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占1.2%;私营企业主占0.6%;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占0.1%;从事其他工作种类的人员占22.9%。

表6:农民工职业分布表

三、我市农民工的就业时间和收入状况

1、平均从业时间略增

2012 年我市农民工人均从业时间为10.9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其中本地务工、本地非农自营、本地非农务工和外出从业时间分别为0.5个月、1.4个月、7.9个月和1.1个月。调查显示,有26.1%的农民在从事非农活动的同时兼顾自家的农业生产,务工务农两不误。

2、非农收入显著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市农民工月均非农收入为2535元,比上年增长18.0%,其中月均收入在600元及以下的占1.8%;601-800元的占 2.6%;801-1200元的占9.5%;1201-1600元的占14.5%;1601-2400元的占30.4%,2400元以上的占 41.2%。月均收入在16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到了71.6%,比上年增加了14.4个百分点,呈现出收入大幅增长,低收入者比重减少的趋势。

表7: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分布表

3、男女农民工收入差距略有缩小

从性别看,2012年我市男性农民工月均收入2774元,女性农民工月均收入1993元。男女收入比是1.39:1,比上年的1.55:1有所降低。

4、不同年龄组的农民工,收入愈高增速越低

从年龄组看,41-50周岁年龄组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为2823元;其次是31-40周岁年龄组,为2662元;排在第三位的是50周岁以上年龄组,为 2224元;最低的是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为2205元。70后、80后是月均收入最高的人群,他们从业多年,拥有较多的工作经验,且年富力强,收入水平最高。

从收入涨幅看,涨幅最快的是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增长25.6%;其次是50周岁以上年龄组,增长17.2%;第三是 31-40周岁年龄组,增长16.4%;第四是31-40周岁年龄组,增长14.9%。增长幅度的高低正好与绝对收入的高低相反,收入越高增幅越小,呈现出差距缩小的趋势。

表8: 不同年龄组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5、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215元、2616元和2472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26.2%、15.5%和20.4%,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收入最高,增速最小。

表9: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6、本地非农务工收入最低

从就业方式看,本地非农务工、本地非农自营和外出从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155元、4667元和2600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8.1%、14.9%和16.9%,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收入最低,自营农民工收入增幅最小。

表10 :不同就业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7、交通运输业收入最高,批发零售业增速最快

从农民工从事的五大行业看,收入水平由高到低分别是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月均收入水平分别为3313元、3241元、2798元、2434元和2047元。收入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分别为29.7%、21.7%、16.7%、7.1%和6.5%。

表11: 不同行业农民工收入分布表

[1] 本文中的农民工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就业人员,但不包括乡村教师、乡村干部、行政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

第13篇:家庭收入调研报告农民工

家庭十年间收入调研报告

调查背景:2004年家里因为“农转非”从农村搬到了距家不远的城里,由此,家庭收入来源方式、居住条件、孩子就读条件、家庭生活保障发生巨大改变。父亲母亲就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工,学历不高,缺乏技能,所以工作很辛苦,日以继夜,辛苦奋斗。

调查目的:虽然通过“农转非”我们从农村进入到城市,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顺利融入这个城市,熟悉城市的节奏,无论是居住条件还是生活条件抑或精神生活方面,我们都在十年间一点点努力着,也改变着。通过本次简单地向父母询问以及找寻家中存留资料了解家庭十年来的家庭收入、居住条件、工作方式及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深切体会家里改变以及父母亲做出的巨大付出。

调查方法:询问父母以及查看家庭在这十年存留票据、存折、物品等。

1.居住条件 10年之前,家里的房子是父母用自己的积蓄,用肩挑背抬的方式挑来一筐筐红砖、水泥、河沙、大石,爸爸用自己的双手一砖一砖砌成,亲戚们还来帮忙安上屋顶的板和房梁,二层小楼就成了我们家最温暖的住所。一楼是水泥地,二楼还全在地上贴上了瓷砖。但是距离街上需要爬很陡的坡花上半个多小时才能到街上,周围也只有几家人。04年农转非到了城里,用征地补偿款买了小两室一厅的新房子,父亲又自己动手贴瓷砖,父母亲自监督装修的新家,如今在这里居住了十年。虽不繁华 ,但是交通十分方便,出门几分钟就是轻轨站点、公交站点,但是由于小区内大部分是当时一起农转城的人,他们其中很多人到退休年龄没工作在家带孙子了,就聚在楼下每天打牌吹龙门阵,声音还特别大,给很多居民带来了很多困扰,很多时候还吹牛到夜晚十一二点,都不顾及其他人休息。随着近两年小区内租房子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今年有很多户人家都晚上大吼楼下打牌吹牛的该回家了,但第二天晚上又是如此,楼下又是如此喧闹了。

04年家庭购买住房约70平米,单价约900元 下图为重庆市住宅商品房单价:(2004—2012年)

当初04年购买房屋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转非”的补偿款,并未从家庭收入里面支取,并且凭借父亲在我们所购买小区内工作过,参与过修建,开发商老板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比当年重庆市住宅商品房单价低了不少。随时间流去,如今住房价格年年攀升,今年的商品房的价格已远远不止900一平米,早已突破6000,家不远处有了轻轨站,我们家房屋进一步升值,但同时也意味着以后我读完大学想买房,难上加难,凭收入要想付全款是不太可能实现的,因为连付首付都是个大难题。刚毕业就不要奢望买房了,还是先租房吧,要到真正谈婚论嫁的时候,恐怕也得求助于自己的父母,请他们拿出自己多年的储蓄,帮自己付一个房屋首付。

2.工作及收入情况

表2:2013年分行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生产、

办事人全部就行

业人员

责人

术人员

单位负

专业技

员和有关人

员 42248

服务业人员

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计 44411

82075

58673

34068

41634

商业、

运输设备操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934 45739

82312 92888

58531 62685

45986 46536

50723 43556

43446 41311

70963 141911 83817 75379 48384 56481

40998 41486 52797 30265

68746 59355 90063 56101

50224 47333 62818 40931

36648 47409 51450 30847

32658 35771 45141 27674

39323 37169 52478 29668

67323 157104 67285 57088 58222 73491

47931 36777

110848 123736

68279 66259

40953 34684

27986 27983

38609 41196

93433 157698 106716 70665 36501 48391

37876 73493 47491 42441 23776 37555

31420 47751 45861

67911 66301 74072

42218 51463 49422

39421 48152 37783

27526 42634 32007

22456 29257 25534

62335 122963 81845 56777 49887 41008

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411元,其中,单位负责人82075元,专业技术人员58673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2248元,商业、服务业人员34068元,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1634元。单位负责人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85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6.7%。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41。由上表可知,父亲属于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比母亲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工资高,而母亲的收入远远低于上表任一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父亲的年平收入和重庆市年平差不多。也显现出商业服务业工资很低。

重庆市2007年—2013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 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年年提高,也比重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些许,但是,我的学杂费,家里人的生活费,父母的养老保险费也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加上母亲病也比较多,去医院看病一年至少也花费几千近一万,实际真正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可能是没有上述数据那么多。

3.休闲活动及孩子就学

十年前就忙着做事,休闲活动就是看电视。后来在城里,晚饭后父母在家附近散步,平常会出去逛街,重庆周边游,园博园、洋人街、磁器口、黑山谷、丰都鬼城等,但还没出重庆市去旅游。计划在这一两年等母亲学会开车就出去旅游。

十年前在农村的村小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自己从家里带米到学校蒸(中午会统一把大家的饭盒蒸在笼屉里)。后来在街上读书,读书条件改善,可以自己走回家吃饭,书本费也要交,重点高中学费就要1200,还有书本费班费校服费等,读一学期下来花费也特别多,我的读书就是家里的重大支出。

4.生活保障社保

十年前就挣了钱存着,生病只有靠家里的积蓄。之后母亲在单位上班买的养老保险,单位付了一大部分。在08年左右父亲才买养老保险,这时母亲也脱离单位,两个人的养老保险都是自己全额支付。母亲年龄没达到政策,需要支付的钱比父亲多很大一部分。如今年父亲每月400多,母亲却要付900多。 附05-08年母亲养老保险示意图:(年缴)

城镇居民家庭

比上年增长 本人家庭人均 比上年人均可支配收

增长

(%) 可支配收入 增长

(元) 12591 11800 14368 14.1 19800 6.7 15749 9.6 27830 4.1 17532 11.3 27830 0 20250 15.5 32600 1.7 22968 13.4 32800 0.1 25216 以下为重庆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而我的父母亲均属于第二类,则要自己全部负担养老保险,有固定单位与没固定单位的缴纳保险差异巨大。

5.总结

十年,从农村到城市,从农民到居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种菜挣钱到凭自己的本事挣钱,从家庭大部分支出为购买食物到购买食物只占小部分,家庭生活在发生改变。社会生活水平增长伴随物价增长,家庭收入也随之增长,养老保险也成为了支出的一部分。还有两年多我就大学毕业了,父母的压力更少了,他们就能更随心过自己的生活了。那时,可能可支配收入比市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可以开始进入领养老金的时期,不用再为我交纳学费,休闲活动会增加带外孙子这一项活动,崭新的生活会越来越幸福,希望对于我们90后买房也不再那么困难。

第14篇:农民工工伤保险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县高度重视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调研组,并组织人员开展了对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调研工作。现将××县的社会保险工作总体情况和开展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社保工作会议制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围绕非公经济参保扩面等重点工作,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全面完成了2008年的各项工作。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在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2008年企业养老保险费收入合计2611.7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109.59万元,利息收入83.4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17.00万元,转移收入1.76万元,清收欠费217.00万元);征收当年保险费1608.94万元(其中自谋职业人员缴费270.00万元),征缴率为计划数1820.35万元的99.87%,共支出基本养老金1940.06万元,年末累计基金结余4549.34万元;应征工伤保险费293.73万元,实际征收301.90万元(含利息收入1.6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2.78%,共支出工伤基金223.9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工伤基金238.95万元;应征收生育保险费71.91万元,实际征收69.3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96.38%,共支出生育保险基金22.1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生育基金129.40万元;征缴农保基金161.83万元,支出7.1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农保基金826.73万元。

(二)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有69户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登记,有参保职工7699人,实际参保5250人,其中:个体、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1146人,新扩面361人,完成了市局下达的260人扩面任务的138.85%,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帐户的管理,认真清理和核实职工养老保险档案,做到了规范管理,个人帐户管理合格率达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有130户14353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602人,为任务数8878人的108.15%),其中高风险企业72户10321人,新扩面2073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有58户4032人,其中新扩面827人,完成扩面计划数320人的258.43%;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8569人,其中新扩面456人,完成了市中心下达的450人的扩面计划的101.3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共为1146名个体、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及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我们与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有效地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共发放1518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55万元;发放189名“先养后退”人员退养生活费223.06万元;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按上级有关政策,完成了企业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工作,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

(五)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市、县的统一安排,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稽核,共对30户参保单位2700名职工的缴费情况进行了核查,稽核面达43.48%,完成了市中心下达的稽核任务。

(六)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配合审计部门对经办的各项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二是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县应进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1819人(含“先养后退”人员189人,市属企业退休人员111人),实际进入1819人,社区管理率达100%;社会化管理率达100%。组织县城5个社区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敬老节文艺演出活动,开展了其它社管服务工作。

(七)出台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并进行了广泛宣传,且做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二、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县的工伤保险工作,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局以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不断加大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从《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进一步抢抓机遇,着力推进了工伤保险工作。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与煤炭、安全等部门密切配合,于2005年对矿山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工伤保险条例》做了大力宣传,2006年10月正式启动了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当年就有50户煤矿2781人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至2008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达58户8248人,当年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01.90万元,支出223.9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工伤基金238.95万元。以下是我县2006年至2008年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数据统计表:(附后)

从参保情况看: 2007参保人数是2006年的260%,基金收入是2006年的318%;2008年参保人数是2007年的114%,基金收入是2007年的131%。可以看出,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也增大了工伤基金的总量,保障了全县参保单位职工工伤、工亡及遗属待遇的正常发放。

从工伤情况看:2007年工伤是2006年的325%,工亡是2006年的4倍,遗嘱人数也是2006年的4倍,基金支出是2006年的160%;2008年工伤是2007年的264%,工亡是2007年的150%,遗嘱人数是2007年的125%,基金支出是2007年的179%。

从就医情况看:2007年人均住院天数是2006年的51%,人均医疗费是2006年的61.6%;2008年人均住院天数是2007年的107%,人均医疗费是2007年的72.4%。可以看出,工伤人数逐年成倍增加,人均报销数额逐年减少,说明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后,大小工伤都进入,轻工伤数额增多。从基金运行情况看,基本达到了“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要求,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业务操作规范,财务核算准确,待遇支付符合规定,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主要做法有:

(一)大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随着参保企业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工伤保险工作认识也逐步提高了,具体做法是:我们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入手,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上升到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高度来抓,为促进此项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针对部分企业业主认识不到位,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负担,交纳工伤保险“不划算”的思想,组织人员上门做矿主的工作,从工伤无过错赔付到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进行宣传,逐步使业主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逐步使职工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是平安致富的必经之路。三是帮助企业算大账、算长远账,用贴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使企业业主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效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据政策,严格程序,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待遇。

一是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成立了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工伤职工的申报和调查核实、因工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在事故处理中,一方面对企业申报工伤事故进行规范,要求企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或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填写相关表册和报送有关材料;另一方面,对申报的工伤事故,尽可能在12小时内组织人员做好勘验调查,并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工伤认定,使工伤认定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严格程序,按时支付工伤待遇。参统企业在报送工伤事故报告时,由企业把相关情况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工伤认定结论未下达前,先由参统企业垫付医疗费用,待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由参统企业持相关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费用;对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后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垫费证明,由协议医院垫支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医疗终结职工出院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院结算相关费用。对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等级的,严格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伤残津贴等待遇。2008年,支付工伤待遇人数为139人,共支付工伤医疗费107.05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1.14万元、工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3.21万元,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生产生活。

(三)慎重运作,规范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行业风险确定费率,下达收缴计划,2008年,应征工伤保险费293.73万元,实际征收301.90万元(含利息收入1.6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2.78%,进一步壮大了基金结存总量;二是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把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调整缴费比率,实行浮动费率;三是以工伤保险促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险费用的支出。四是严把工伤认定关口,接到工伤报案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企业、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2008年共查处虚报、冒名顶替等欺诈案件 起,从入口上严格把关,避免非工伤原因导致基金支出的风险。五是严格工伤基金管理,严把基金支付关。加大社会保险稽查力度,严格核定待遇,对每一个报销凭据严格按工伤药品目录认真审核,规范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六是在审批工伤事故赔偿待遇方面,采取了经办人审核,财务复核,中心负责人审批等多项监督制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七是加强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为工伤基金安全完整提供保障。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和协同监管体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开展反欺诈工作,严厉打击少报漏报、隐瞒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四)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建立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着手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伤预防机制。由企业工资与基金监督股牵头,适时组织人员开展对企业的安全预防工作,对参保企业工伤预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安全教育,组织企业对从事工伤保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制定事故预防的规章制度。要求参保的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工伤预防方面制定专门的措施。三是认真规范工伤协议医院履行协议工作。我县确定了3家医院作为工伤协议医院,要求医院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医治,在有效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由医疗机构提供康复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工伤保险扩面任务的落实,并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行业、跨地区生产及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统筹覆盖面。一是注重形成合力抓工伤保险任务的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建立工伤保险扩面综合协调机制。在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中,我县明确社保经办机构为落实扩面任务的主办单位的同时,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全力配合,携手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注重区别情况,分类施治。对于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采取“找领导与领导找”的办法,即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途径“找领导”汇报工伤保险的政策,再请领导帮助找民营企业老板,动员其参保,通过“找领导与领导找”这一针对性办法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民营企业参保力度,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任务还十分艰巨。由于我县民营化进程不断推进,民营企业正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服务行业分布广、规模小、用工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实际情况给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转变《工伤保险条例》的重工伤预防、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支持;在1—4级工伤待遇方面,由于缴费工资的不同,导致了同一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差别过大。

(二)对协议医院的监管困难。一是社保中心没有配备从医专业的工作人员,现经办人员仅对所提供医院住院资料中的用药范围是否符合药品目录范围进行审核,而对医院施治的合理性则无法判定,这一环节很可能会造成部分工伤基金的流失。二是对本县工伤协议医院监管方便,而允许工伤职工转外地工伤协议医院治疗,对外地工伤协议医院的施治过程由于受人力、物力和时间的限制而不能及时掌握,这也可能是工伤基金流失的另一个原因。

(三)工伤保险扩面难。我县的合法个体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用工不规范,加之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全县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任重道远,任务还十分艰巨。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开展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二)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减少支出差额,降低风险。一是对原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实行定期缴纳,到期不予缴纳的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强制执行;二是与改制重组的企业签订续缴社会保险协议,使社会保险费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对原未参加统筹的私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险统筹,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强制督促参保,进一步扩大保险统筹覆盖面。

(三)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励制度。对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统单位以及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达到预防事故、鞭策后进、鼓励先进的目的。

(四)由上级部门牵头,建立与外地工伤协议医院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协查制度。加强横向联系,及时掌握工伤职工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情况,避免小病大养及不合理施治等情况发生,防止基金流失。

第15篇:农民工培训工作调研报告

农民工培训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一)农村劳动力及农民工素质状况

绵阳市辖六县两区一市(县级),xx年全市总人口52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农村适龄劳动力万人。其文化程度构成:小学及小学以下万人,占%;初中文化万人,占%;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万人,占%。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左右。

xx年全市从事非农产业人数万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总数万人(省外务工万人,省内务工万人)。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初中文化程度居多,低层次和高层次的较少,其构成为:文盲半文盲占%、小学文化占%、初中文化占%、高

中文化占

%、中专及以上占%。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分布上青年壮年居多。20岁以下占10%,20-30岁占30%,30-40岁占50%,40岁以上占10%。

(二)农民工就业分布和收入情况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从业领域分布在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业以及餐饮商贸等行业。其中:二产业从员601583人,三产业人员

414074人。从事建筑业295428人,占农民工总数%;从事加工制造业262856人,占农民工总数%;从事装饰、装修、餐饮、家政服务、商贸、运输等行业551916人,占农民工总数%。xx年全市农民工劳务收入亿元,农民人平增收834元,占整个年收入的1/3以上。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分布在广东、深圳、江浙沿海和北京、上海、新疆、西藏等省(市、区)。通过调查还发现,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和收入,比文化程度低的要好、要高。如我市游仙区玉河镇,全镇5471户,总人口17921人,其中农村劳动力

10701人,常年在外务工人数

7485人,全年劳务总收入3342万元,外出务工人员人平4465元。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务工人员年人均劳务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尚差35元;初中文化年人均劳务收入在6000元,高中文化以上在8000元左右。分别超过平均数34%和79%,同时,通过我们的调查和用工单位反馈的信息表明,参加过技能培训和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工,更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其文化程度和掌握的技能与劳务收入成一定的正比例关系。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不仅推动了农村城镇化的步伐,也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建设,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地方财政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源状况

我市农民工培训教学资源较为丰富。现有大、专院校4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农业中等专业学校各1所,各

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5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04个,镇(乡)成人学校137所,市、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12个,已建立劳务用工龙头企业47个,xx年龙头企业使用农民工3720人。xx 年,我市市县共建立劳务培训基地72个。各类培训机构共培训农民工88389人,培训输出71004人。

(二)开展农民工培训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1、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

重视农村成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把我市农村沉重的人口负担尽快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的最基本途径。市委、市府从2001年起就提出了在我市农村实施“人才工程”、“科教兴农”战略,充分发挥我市科技、教育力量雄厚的优势,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行业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市从市到县(市、

区)都成立了由分管市长、县长挂帅,农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财政、科技、计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劳务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农民工培训、就业与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还将劳务开发列为各镇(乡)年底工作目标考核。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的农民工培训格局。

2、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

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不同。我市在开展农民工培训中,着重根据当地劳动力素质现状和省内外劳务市场的需求,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形式,注重实效。如我市梓潼县、北川县在本县培训机构力量相对较薄弱的情况下,在实施“工业强县,以工促农,城乡互融”的发展战略中,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方面与绵阳农校、四川建筑学校等签订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议,学校定期到本县与新建企业联

合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近两年来,就地安排剩余劳动力2000余人,同时采取“公司+基地+农民”带动1500余农户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而培训资源相对丰富的涪城、游仙等区(县)则将培训安排到各镇(乡),在每年冬春之际民工返乡与外出之前,聘请绵阳大中专院校的学者、企业的专家到各乡镇开展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岗位技巧等方面知识的引导性培训;二是与各厂矿、企业、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举办上岗技能培训,采取“招生—培训—荐业”一条龙服务方式,开展委托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单培训,有序向外输送民工。

为了使农民工培训与就业同步。我市各县(市、区)的市级和县级培训基地都成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各镇(乡)组建了劳务开发办公室或劳务保障所,负责农民工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一些镇(乡)还建立了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制度与联系制度。部分镇(乡)配备了专门的

电脑,建立劳务信息跟踪平台。如游仙区玉河镇专门找有关技术人员开发安装了劳务开发软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适时管理与指导,制作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务工档案卡和人才登记表,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择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

(三)农民工培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运用,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增加,农民外出务工逐年出现上升趋势,我市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就业压力大,但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差,文化水平不高,无专门的技能,使得许多外出务工者择业受限制,常常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接受的苦、脏、累、险且工资待遇低的劳力型工作,在城市就业不具备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现阶段我市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门路不宽、信息不灵、渠道不畅,外出务工人员绝大多数依靠

亲友、熟人介绍或自己寻找工作岗位。从根本上讲,目前农民工对外输出还处于一种盲目的无序状态,同其他地区相比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引导扶持不力的问题。

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理应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民工培训工作仅停 留在口头上,涉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有些基层领导认为农民外出务工培训是农民自己的事,可有可无。相关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运转不灵,农民工培训还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

2、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作支撑。

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投入上随意性很大,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有些县由于财力紧张,基

本无专门的经费投入,培训资金缺乏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培训单位积极性不高。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对农民工培训仅限于眼前,缺乏系统性的长远规划。

3、对农民工的管理不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不够。

农民工培训、就业的组织管理目前还未理顺,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与此有关的部门间缺少沟通,配合力差,还未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表现为目前外出的农民工基本上是各自为阵,一盘散沙。用工信息、就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措施跟不上,农民工培训与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4、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和高水平的培训教师队伍。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监督不力,农民工培训质量无保证。

三、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我市未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特点,在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时,应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培养一技之长,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的,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为重点,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全面开创我市农民工培训就业新局面。

(一)强化政府行为,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宽、量大,行业和工种众多。仅仅依靠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及社会办学力量是难以完成这项使命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制定长期稳定的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政策,建议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农民工的培训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农民工培训

长远规划。同时,建立一套有利于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农民科技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良好环境。通过政策引导、技能培训与服务,推动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地向非农产业转移。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农民工培训,按照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是农民工培训投入的主体。为使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国家成立“农民工培训基金”,中央、省、市、县每年按农业人口从财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构成“农民工培训基金”作为专项培训经费,把农民工培训当作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做。同时发挥社会力量、企业筹资参与农民工培训,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投资体系。而不应搞成社会办学形式,以免加重农民负担。

(三)建立培训体系,健全运行机制

农民工培训涉及多个行业与部门,

培训机构众多,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应明确培训主体,逐步形成政府统筹,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建设、科技、计划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办学力量广泛参与,运转灵活的培训体系。严格考核与认证各类农民工培训机构。建议由各级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实行一年一度的培训质量资格认证评审制度,对不按要求、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严把农民工培训质量关,建立培训、管理与服务三结合的劳务开发络服务体系。疏通就业输出渠道,拓展就业空间,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行为。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做好劳务输出法律援助和民工救助工作,解决劳务纠纷和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培训模式,树立新的培训观念

对于农民工培训,要树立以人为本,突出技能,注重实效的培训理念。

建议实行全国统一印制和颁发农民外出务工证或岗前技能培训证书。各用人单位必须坚持凭技能等级证书和外出务工证才能录用的原则,二是降低农民工技能培训办理的技术等级证书费用,以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学员分散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在教材开发上,既要讲究规范、统一,又要立足于农民自身的实际和行业岗位要求来编写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灵的“乡土”教材;在培训与考核的评价体系上,要按照融培训标准和考核标准于一体的岗位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学员对实践技能的掌握,多实践操作,少理论学习。同时培训与考核相分离,以保证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五)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用于激励调动培训、用人单位企业开展农

民工培训就业的积极性;二是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困难补贴或奖励;三是在农村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开设就业转移技能培训课程,并把技术等级证书评定结合起来,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转载自工作总结

第16篇: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批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而那些随父母进城务工的孩子以及那些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日益引起了广泛的重视。由于受到家庭、社会以及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入学很困难,所受教育水平很低。本文就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展开了调研,正确分析了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解决的措施。

关键字: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教育状况,调研。

随着农民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人数随之增加。他们不仅是缺少父母看管的孩子,也是这个时代的孤儿。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他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很容易导致心理缺陷,又由于老人的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使孩子们缺少正确的引导。还有那些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可能由于受到不一样的待遇而引发的种种问题,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都有不利的影响等等。这些都真正的关乎着祖国的未来,孩子是未来、是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他们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一、调研方法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家庭教育现状,以及带来的影响,我在村里展开了全面的调查。调研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访谈以及电话调查,对于那些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采取了问卷调查以及访谈的调研方法,而对那些随父母迁到城里的子女采取了电话跟踪调查。内容主要是了解孩子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他们教育孩子的观念以及方法,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采取问卷调查以及访谈的方式,从问卷调查的结果以及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谈话里,我了解到了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以及分析了发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并提出相对的解决措施。

1、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

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家务劳动甚至一些农活都落到了留守儿童的身上,不能保证他们的学习时间,导致他们的学习成绩因此而直线下降。再加上临时监护人对孩子们的学习督促不够,甚至方法不当,容易使孩子产生厌学、弃学现象。另

外,由于目前农村教育资源不足、教育质量偏低,致使很多留守儿童都没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导致孩子的受教育程度偏低。

2、存在这种教育状况的原因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及城乡二元分割的教育制度是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和第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大量向城市涌进,然而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虽然在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但是他们受到的待遇却与城市居民完全不同,城里的高消费让他们无法支付自己孩子在城里读书的费用,以至于要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农村给老人或亲友看管。此外,乡村的学校由于教学资源不足、教学观念传统,常忽视引导孩子主动认知外部世界,而课本里的知识永远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心,致使他们没有兴趣主动学习新知识和也体验不到学习的乐趣,才会产生以上的教育状况。

3、解决的措施

(1) 家庭方面: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进城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然而赚钱养家固然重要,但父母也应主动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多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多关注他们的兴趣、满足他们的需求以及帮助他们解决困惑,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坏境。更重要的是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培养孩子科学的生活习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父母不应只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孩子素质的培养。对于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以及失去双亲的孤儿,可以开办监护人培训班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2) 学校方面:学校应当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怀和呵护,可以建立健全的留守儿童档案,用来增强老师与留守儿童的交流,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和关爱,便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还可以在学校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为留守儿童提供可以与父母定时交流的方便。此外,还要开展各种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让他们从内心里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重视,唤起他们的信心,从而激发起他们的学习热情。

(3) 政府方面:政府应制定并及时实行一些政策,如禁止未成年人到网吧、游戏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地方,因为留守儿童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而且那些地方对自制力较差的儿童有很大的吸引力,容易使他们误入歧途。此外,政府应尽可能的为当地的农民提供一些工作岗位,尽量减少因为父母进城务工而导

致对孩子的长远影响。

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于那些随父母进城读书的孩子,我从村委那里了解了一下他们的家庭状况,他们一般都是相对于其它的家庭富有一些的人家,能够支付得起孩子在城里读书的费用,或者就是找不到人托付而必须把孩子带在身边的人。我通过用电话联系了一些监护人,了解到了他们在城里的生活状况以及其随迁子女的读书状况。

1、教育状况

农村与城市的教学差距,让这些从农村来的孩子无法适应城市的教学,以至于使他们产生一种自卑的心理,感觉自己被城里的孩子看不起,他们的内心是无比脆弱和敏感的,而这种无法适从使他们无法安心去学习,尽管他们知道父母拼了命也要给他们最好的教育,但这种双重压力只会使他们更加喘不过气,学到的东西还不如在农村学到的多。

2、存在这种教育状况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必将带来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没有固定的场所居住,这就造成了孩子上学的不方便,加上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远远不如本地或城里孩子那么优越,孩子就容易产生被歧视的心理。再加上进城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关注很少,使他们缺乏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而在这个最佳的教育时期,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3、解决的措施

(1) 定时举行家长座谈会,提高农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监护人的素质。学校必须要从家长的实际出发,向家长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并指导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以及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并强调为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坏境所需要配合学校的一些具体做法。引导家长督促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经常犯的错误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还要帮助孩子买一些课外书籍,订阅一些

健康有益的报刊杂志,培养孩子对读书的兴趣,借以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和丰富他们的人生阅历。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2) 教师在对待每一个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都应该是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所以学校应当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定时举行一些有意义的专题交流会,让老师和学生一起参加,如有关教育、心理方面的专题交流会,加强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特别是那些内心封闭的学生,应及时引导他们走向正途,以免误入歧途。如果学校能给予这些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更多关注,为他们洒下更多的爱,相信能让那些随迁子女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都有很大的鼓励。学校有义务帮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克服他们的自卑心理,和帮助他们重拾自信、自强、自立,让他们能和城里的那些孩子一样安心的学习。

四、结束语

经过此次调查,我发现有很多家长尽管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是生活的所迫让他们没有那份心思去正确的指引孩子培养那种努力上进的心。而那些孩子本该是处在被父母疼爱关怀的童年时代,他们却不得不独自留在家中,成了留守儿童,独自忍受着孤独寂寞与苦难生活,还有那些随父母到城里读书的孩子,却不得不忍受同龄人的歧视。因此,我们在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必须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在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加收入的同时,必须要出台一些政策来培养他们的教育意识,必须要让他们清楚的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接受的教育好坏关乎着社会的进步。

第17篇:农民工返乡就业调研报告

农民工春节前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为及时了解调查春节前农民工返乡的情况,我单位及时对我区重点企业用工情况及农民工返乡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回访,总体来看,全区重点企业用工稳定,通过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出现以下几个方面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

农民工返乡情况及问题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比例较低。我局工作人员运用信息监测平台跟踪相关数据变化情况。宿豫区现有人口48.38万人,劳动力20.1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8.3万人。今年以来,一季度我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为2800人,二季度我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为3900人,三季度我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为5100人。四季度我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为6900人。每个季度农村劳动力人数都有所增加,但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比例较低。新庄镇劳保所工作人员李刚介绍道:“我们乡镇农民工外出打工返乡基本上没有创业的,创业需要本钱,农民工创业不现实。”

(二)就近就业趋势不太明显。关庙镇长兴村会计说道:“我们这里地处苏北地区,村里凡是出去打工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什么手艺,基本上不会去周边工厂上班的,而且我们这边工资不高。我们村里人都外出去苏州,上海打工居多。”

(三)短工化趋势一直存在。电话调查了50名农民工,有43名农民工选择打短工。曾经做过农民工新庄镇朱林圩村蒋斯刚解释道:“做长期工的话,工地压工资,一压就是压半年。遇到学校要小孩学费、家里要生活费,手里也没有钱给。不如做短工,工资现结,随走随清,工资还高。像我是干瓦工的,做短工的话,是按计件给钱,短工一天四百到五百的样子。”

二、原因分析

通过走访、电话调研等形式,现将原因分析如下:(一)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缺乏资金是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首要困难。一方面是个人收入不足,难以支付创业所需费用。另一方面是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企业办起来了,却因缺少流动资金而运转困难。(二)我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人均工资不高,导致农民工更倾向于去苏南、上海、浙江等地打工,人工待遇高。所以无农民工返乡潮。(三)选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薄弱,达不到周边工厂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导致就近就业趋势不太明显。(四)短工化趋势明显的原因在于:农民工家里都会种上几亩田地,田里的庄稼要收的时候,他们还要请长假回家收庄稼,不如选择打短工这种来去自由的工作。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更好的硬件环境。

做好基础设施的升级,为农民工减轻创业压力。在税收方面,地方政府为返乡农民工创业企业提供鼓励发展的政策,如减免税收等,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创业资金的缺乏始终是农民工创业的短板。构建多层次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作用。引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社会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各类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打破农民工返乡创业者融资瓶颈。

(二)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再增长。

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氛围。促进返乡农民创业。对农村里出现的成功创业典型和有影响力的创业起家的农村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在电视台开辟创业专栏,在广播电台开辟创业专题讲座,邀请创业专家和成功创业的典型讲述和传授创业成功经验,带动更多的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

(三)做好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农村劳动者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专门技能,达不到城镇经济发展和加工制造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针对于此类问题,把就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抓手,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突出实用技能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创业培训成效,增强农民工技能水平提升,增强农民工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尽可能让农村劳动者就地就业就业。

第18篇: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2016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走向城市成为产业工人。近年来发生的农民工工伤事件令人震惊,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县是一个13万人的小县,全县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9045人,其中乡镇中小企业的参保人数为861人。县城工业园企业工伤保险企业参保情况比较好,基本上可达到95%以上。乡镇小企工伤事故率高,且员工绝大数人都是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是许多企业技术要求较低,为了节约成本,很多企业在简陋的厂房里采用了安全性能差、劳动安全没有保障的旧机器。在这种危险的工作环境下,员工又缺乏必要的劳保设备,加上加班加点的工作,身体疲乏,注意力不集中就造成了工厂工伤事故的多发。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

二、农民工工伤权益享受不到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只算眼前账,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竟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大部分农民工发生工伤都是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许多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

工伤预防机制缺失。工伤补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三个重要方面。工伤预防是指事先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劳动者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健康和安全。目前,县有关工伤保险的法规条款还多限于工伤发生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各项待遇标准的给付上,而对工伤预防的内容则涉及的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中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事故前的工伤预防可以大大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三、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前述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大力宣传,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针对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会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业负担,缴纳工伤保险“不划算”的思想,组织人员上门做企业的工作,帮企业算笔账,用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导,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来看问题,算工伤保险分散风险、互利互惠的社会大账,使企业理解社会保险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效果。

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负担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工伤保险除了要进行工伤补偿外,工伤预防工作必不可少。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做法,实践证明,采取积极的工伤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而我们的工伤预防工作还十分薄弱,所以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这是目前减少工伤事故频发的根本措施。工伤预防可以在以下方面做一些工作:一是通过缴费手段和费率机制将企业是否重视安全与本企业经济利益相联系;二是利用部分工伤保险基金开展预防的研究工作;三是通过各种手段,对工伤预防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得员工能够加强自身保护意识,积极的争取应有的权利。乡镇企业的员工承担了经济建设中最繁重、最危险的工作,他们是当前最需要工伤保障的劳动者,同时也最需要社会的保护和关爱。乡镇企业的员工工伤保险不仅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地推进,更需要安监、卫生执法等多部门的配合;不仅需要政府,而且需要全社会真正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第19篇:关于农民工问题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问题调研报告

自动化0901汪华军

摘要:

自从国家放宽人员流动管理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成为中国城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应看到,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工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任务。如何认识农民工的产生及其历史作用?如何帮助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重新就业?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去面对!

关键词:农民工 存在问题 户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歧视 民工权益 教育 对策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思考

一、方法与过程

(一)调查结果

本次青壮年是农民工的主体。本次调查对象是指现户籍仍在农村或原户籍在农村但迁入城市不满三年,年龄在16-65周岁,被调查的132名农民工中男性为83人,占被调查总数的62.87%,已婚人员为87人,占被调查总数的65.90%;年龄上,其中,45岁以下为109人,占被调查总数的82.57%,35岁以下的年轻人为76人,占被调查总数的57.57%;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毕业为61人,占46.21%,高中毕业为46人,占34.84%人,主要集中在初中和高中这两档上,高学历的不多,文盲也不存在,年龄较小的农民工在外出打工前多数是在学校读书,读到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走打工的路很自然,说明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工以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中青年壮劳力为主。

外出务工是改善生活质量的首选。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1978年,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此获得了土地自主权、经营自主权,开始向多元经济方向发展,进而演变为在生产方式、收入水平、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多方面出现急剧的分化局面,农民分化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而农业劳动力转移主要有经济技术、社会改革与发展、地方政府推动三个方面的原因。单就农民自身而言,亦工亦农、弃农经商、外出务工,更多的是为了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本次问卷上有关于“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一道多选题,共列出了十个原因,每个调查者最多可选三项。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32名农民工中,选

择“为多挣钱改善生活”,有92人次,选择“出来磨练自己,增长见识,学技术”有72人次,选择“家乡收入低,趁农闲务工经商挣钱补贴家用”有44人次,居选择的前三位。

身体强壮是外出的资本。在132名的被调查者中有93人常年在外、20人农闲时、19人临时外出务工经商,其家庭成员外出情况为95人是家庭劳动力全出来,而全家出来仅有9个家庭;被调查的132名农民工,普遍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选择“非常好”的高达50人,可见身强体壮是外出务工经商的有力资本。但在户籍问题上,看到要想取得城市户口非一件易事,132名农民工,最长外出务工经商都达26年,但依然有114人没有取得本市户口。

(二)初步分析

农民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确实遇到了不少困难。

农民进城务工现象产生于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农民离开农村到城镇“上班”拿工资,主要从事

二、三产业劳动。社会上把这些人称为“农民工”。“农民工”首先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即户籍制度规定下的农民,在家承包有集体的耕地,其次才是表示一种职业,即城市中事实上的工人。据有关“权威”方面的调查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人,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人多了,事也就开始多了。于是各种和农民工相关的问题就来了,听得多的莫过于被拖欠工资,生活含辛茹苦之类的,而那些皆大欢喜,高高兴兴地场面通常只有在他们受尽了委屈之后才会有的,人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难道农民工所期待的“玉”就非得经过艰难困苦不可?

二、遇到的问题

(一)劳动强度大、工资报酬低

就业渠道窄,工作岗位差。农民工是城市外来的流动人口,这个观念在城市人的心中根深蒂固,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由于担心大量农民工的涌入会给城市生活带来种种困扰和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城市一些企业改制或不景气,职工下岗的压力、大学生就业的压力,城市社会产生了一种对农民工的对峙心理和排斥倾向,特别是农民工本身没有技术,因此,总体上农民工与城市人没有公平的竞争机会,也没有良好的就业岗位。本次调查显示:在回答“您是通过何种就业渠道找到目前这个工作的”,有48人选择的是“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有31人选择的是“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没有人是通过“由家乡政府组织”“所在社区街道介绍”“招聘会”找到工作的。而在您现在从事的职业所列的13项中,主要有“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办事员”、“服务员”。其实,在我们去企业调查中,也了解到凡是聘用农民工的单位,农民工一般从事的都是服务性的或体力劳动,简单而繁重。

劳动强度大、工资报酬低。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民工行为的目的在于增加经济收益,城市务工的预期收益则是决定他们进城的重要因素。而现实中许多农民工进城经商务工的收入并不比在农村种地收益高多少,真正的农民工如果不是包工头、自己创业、自己经商,要实现富裕也是很困难的,因为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即使进了城镇某一单位就业,也不能成为就业单位的“单位人”,不能享受单位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这也就决定了农民工从事的多是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的工作。我们本次调查的132名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最长时间每天工作10.5小时,平均每周工作6天;这132人去年的务工经商总收入是8184元,平均每月为682元,今年的平均月收入为852.6元,而平均每月用于住宿、食品等固定支出为326元,这中间包括了有些农民工住的是工棚、或单位不收钱的公房,有些在餐饮企业打工有免费的中、晚餐供应,除去这些因素,在城市打工的生活成本也是较高的,农民工的生活是艰难的。

农民工问题最核心的还是工资的保障问题,本次调查显示,高邮这132名农民工有113人是按月领取报酬,占被调查人数的85.6%,而且基本能发放到位,从未被克扣报酬的为109人,占被调查人数的82.5%,有19人是“偶尔被克扣”,有4人是“经常被克扣”被克扣的15人填的是工资收入,但所占比重的不大;有98人从未被拖欠过报酬,占被调查总数的74.2%,有32人是“偶尔被拖欠”,有2人是“经常被拖欠”被拖欠的也主要是工资收入,所占比重的也不大。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保险意识不强

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由于农民工自己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单位在雇佣农民工时也不是太正规。本次调查的132名农民工有70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有6人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而签订劳动合同的56人中,有26人签订的是临时合同,3人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对所签合同的详细内容能很清楚的仅有13人。

享受的工作待遇少。农民工来到城市经商务工却没有城市人一样的市民待遇。具体行为上,农民工在就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等各方面与城市人有着不同的执行标准。本次问卷上有一个问题是“您现在工作单位提供以下工作待遇吗?”共列出“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兑现工资”、“加班补贴”、“双休日”、“妇女带薪产假”、“工伤补偿”、“带薪休假”、“岗位培训”、“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十项内容,农民工除了在享受“兑现工资”和“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这两项上还可以外,没有享受到的工作待遇高居前三位的是:有125人没有“住房公积金”、123人没有“住房补贴”和“双休日”、有107人没有“带薪休假”,机制和体制带来的不平等待遇,严重的损害了农民工的个人感情,打击了他们劳动的积极性。

保险意识不强。农民工作为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待遇最低、从事的工作却都是最艰苦、最危险的行业。但无论是单位还是农民工自己,安全防护和保险意识都不够。本次调查中,有一项问题是“您工作的岗位有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回答“完全没有防护措施”的有29人,回答“有一些防护措施”的有43人,而回答“防护措施非常严密”的只有16人;在保险方面,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这四项重要保险,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没有购买的:养老保险是97人、医疗保险是96人、失业保险是104人、工伤保险是96人。

看病难、看病贵是又一大困扰。身体健康是工作的前提也是工作的本钱。目前,在农村如果家里有病人是许多家庭致贫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样,在城市生活,看病难、看病贵也是广大群众的一大生活难题。农民工外出经商务工本来就是工资待遇低、福利保障差,如果一旦生病,大病影响工作、小病影响生活。本次调查,132名农民工在回答“当您在务工经商其间生病时”3人选择是不看病、不吃药,22人选择是去个体诊所,66人选择自己到药店买药,6人选择舍不得花钱看病,只有11%左右的人去正规医院看病,而不去正规医院看病的首要原因是“医院费用太高”,其次是“没钱看病”;在工作期间,如果一旦发生工伤,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医疗费用的占被调查总数39%,而一点不提供的占调查总数的23%。

劳动技能差。农民工由于户籍、文化程度使其相应比城镇居民找工作难,其自身劳动技能差也是原因之一。本次调查,132名农民工有83人从没取得过专业技术证书,占被调查总数的63%;有77人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占被调查总数的58%;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农民工没有参加过技能培训,因此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态度也不是太积极,77名没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工,回答“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您是否愿意参加”问题时,有29人是“免费就愿意”,12人是“有空闲时间就参加”,也有20人“不愿意参加“。而对于比较适合自己,但需要自费参加技能培训,持不积极态度的也大有人在,有21人认为“不想花钱”,21人认为“没有必要”,8人认为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

(三)居住条件差,子女就学难

居住条件差。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生活上最大的困难还在于一是居无定所,二是居住的条件差。本次调查,132名农民工中,有18人居住在工作地点、35人住集体宿舍、32人住在厨卫不全的房屋,而居所的来源,20%多是免费的,40%多是租赁的,而居所能全部拥有“空调、电视、冰箱、热水器、电话、手机、电扇、自行车、收音机等”大件物品几乎没有。子女就学难。农民工外出经商务工,子女随家长外出就学的情况不多,本次调查的132名农民工只有20个子女在外就学,其中有5人是考上的大、中专院校,有4人在民办学校就读。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随家长进城就学原因主要有:一是如果孩子是在义务

教育阶段,进城没有城市户口,公办学校进不去,现在城市民办学校一般是名校,不仅收费高,而且更难进;二就是目前城市的教育费用还是比农村高,生活费用也很高,一般的农村家庭都负担不起,中、小学基本上不住校,再加上许多农民工自己都是居无定所,没条件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对策

(一)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工程置于突出位置,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置就业是现阶段及今后相当时期 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将成为难中之难。因此,如何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与城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置于同等地位,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是解决这个难中之难的关键。为此,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应改变现行各部门分散管理体制,尽快建立统一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专门工作机构,推进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间的衔接与协作,提高转移的组织化和有序化程度,真正把劳务输出培育成支柱产业。

(二)要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新途径,尽快出台确保农民工权益的政策。要把关爱农民工作为考核输入地政府业绩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硬性指标并加以量化,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并为他们办实事的社会环境。为改变农民工权益长期屡受侵犯的现状,应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同时加大政府的执法监察力度,对不执行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的企业,要坚决取消其雇用农民工的资格。

(三)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

国农村劳动力基本素质低及职业技能差是抑制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最大制约因素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进城务工农民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地方和部门相继提出对农民工文化和技术水平的种种要求,导致缺乏转岗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越来越窄,转移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不仅是当前的需要,也是最终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瓶颈。近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的培训,制定了2003年至2010年的培训规划,确定了培训方式、实施办法和具体目标。但由于目前许多实际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实施规划遇到了许多困难。一是培训教育资源整合度低,难以发挥现有资源效益,形成比较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二是各级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支持力度不大,资金严重匮乏。农民整体素质低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主要还在于城乡二元教育体制的原因。为了对农民进行补偿,各

类培训应以免费为主,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真正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要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自 管理意识和能力

上亿农民进城,本身就给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课题,而成建制、有组织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比例极小,更加大了管理的难度。调查表明,农民工管理已成为城市社区和用工企业最棘手的难题。事实证明,以往单靠政府及企业的强制性管理,不仅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产生诸多弊端。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工自 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调动他们自 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 管理三结合的体系,是改善农民工管理现状的关键。在抗击非典期间,一些大城市的建筑企业在狠抓农民工自 管理方面已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应认真总结并逐步推广。另外,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应积极引导农民工加入工会,也可以建立一些类似于农民工协会等形式的行业协会。把农民工组织起来,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也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要加大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他们为改变家乡面貌做出贡献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积累一些资金,掌握一些技术后,终将返乡。曾调查过县是农民工输出大县,该县以“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为宗旨,为农民工返乡发展家乡经济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很值得推广。以往 们在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制定了许多政策,今后应当加大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优惠政策的出台力度,使农民工为改变家乡面貌,推进农村城镇化做出贡献。

第20篇:农民工回流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不断蔓延,往年到年关才会出现的民工返乡流,已提前到来。宜昌作为一个劳务输出大市,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农民工回流的现象。据调查,我市农民外出务工57万多人,其中省外务工42万人。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回流农民工近3万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7%以上,比去年同期高出一倍。这次农民工回流与以往具有显著区别,辩证地

分析,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只要引导得当,回流的农民工完全可以成为一支重要力量,为推动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回流原因

深入分析农民工回流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经济动荡的因素。今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沿海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影响,企业用工量明显减少。在受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省外农民工总数约占45%,其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中高达73%。宜昌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沿海建筑、电子加工、服装、制鞋、玩具加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的减产和倒闭,导致我市许多外出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或歇岗、失业。据调查,宜昌市农民工目前被减员、歇岗、转岗明显增多。同时,今年以来,受需求及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各大城市房地产市场萧条,项目工程相对减少,受国内材料涨价、员工工资上涨,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等因素影响,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退出或转移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农民工只有返乡。

(二)沿海产业升级的因素。农民工回流,其实质是农民工因自身素质不能适应产业升级而作出的一种无奈选择。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其产业日益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发展,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部分企业更新生产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整体偏低的农民工缺乏竞争力,转岗转业困难,而且许多用工单位不愿在提升农民工技能方面投入资金,致使农民工在产业升级的浪潮中被淘汰。此外,随着产业升级,机械化程度提高,企业对工人的需求自然减少。此外,随着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大量如制衣、纺织、建材、冶炼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纷纷向西部地区转移,其中相当多的企业甚至将整个厂迁转过来,带来了大量的农民工回流。

(三)农民工回归创业的因素。回归创业是农民工回流的一个重要因素。经过外出打工实践的锻炼,农民工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术,拥有了资本,接受了现代城市中创业观念的熏陶。特别是有些成为了企业的业务骨干,学到了相应的管理经验,有的积累了丰富的资金,有的拥有了较多的社会关系或比较稳定的信息和销售网络,有的掌握了比较成熟的项目,使他们具备了回乡创业的条件并走出了一条回乡创业的成功之路。“进城打工学习——回流创业实践”,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美好愿望。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人们又从农业中看到了希望,“回家种田去”成为农民工的新潮流。在外出劳动力当中,未婚工占了相当高的比重,到了结婚年龄,大多数民工选择回乡结婚,然后就地创业,这也是民工回归创业的一个动因。

(四)宜昌发展加快的因素。近年来,宜昌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战略机遇加快发展,全市经济社会步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为农民工回归就业和创业提供了巨大空间,全市用工缺口每年均在2万人左右,吸引了农民工的回归。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大批骨干项目和知名企业落户宜昌,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市就业空间越来越广,就业机会越来越多,许多农民选择了在本乡本土就地或就近就业。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三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本地企业待遇与在外地务工待遇相差不大,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此外,全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村的道路交通、水利设施、通讯条件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增强了农民工回乡发展的信心。

二、回流影响

适当的农民工回流,将有力支撑本地餐饮、酒店、建筑等行业的人力资源,解决相关行业一度存在的用人难问题。但是,当回流现象趋于严重,影响将是多方面的,必须将其放在更加广阔的视野中来审视。

(一)影响农民收入。农民工回流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农民收入。目前,我国1.3亿农民工中,有5%至7%提前返乡。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就业率将在保持多年高增长的局面下,出现拐点,呈下降趋势。而农民收入结构中,45%为外出务工的非农业收入,农民新增收入中,有70%来自于非农业务工增收。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劳务经济已成为全市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农民工大量回流,直接导致工资性收入下降。

(二)影响内需政策。农村是拉动内需的主体。虽然农民工收入比

较低,但人数众多,对低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总量比较大。农民工的大量回流,无疑会影响到农民收入水平,进而间接影响到内需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增加就业压力。农民工回流,将增加市内就业压力。据宜昌人才市场信息显示,进入十月后,回流人员占求职者的一成以上,多数来自珠三角地区。另有很多仍留在广东、深圳的宜昌人打电话来咨询工作,

希望回来就业。据香港工业总会负责人分析,珠江三角洲的7万家港资企业中,年底可能会有1/4,即1.75万家倒闭。中小企业倒闭潮将引致数百万农民工失业,加上目前已失业仍滞留原地讨薪、待业的农民工陆续回流,预计今年年底前春节期间将出现农民工失业返乡高潮,可以预见明年开春以后全市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四)诱发社会矛盾。农民工回家后无业可就,可能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部分失业返乡农民工存在年龄偏大、劳动能力下降、社保缺失、心态不平等问题,极易激化社会矛盾,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建议

正视和解决农民工回流问题,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推进回流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回流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人为本,趋利避害,切实把解决好农民工回流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为回流农民工创造良好再就业环境,建立促进返乡创业的服务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要抢抓中央出台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通过招商引资,抢上项目,大力发展市域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回流农民工。

(二)深化回归创业。要鼓励回流农民工以创业促进就业,创办经济实体。要制定并认真落实农民工回归创业优惠政策,搭建农民工回归创业平台。要积极引导土地向能人集中,引导回归农民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加大农民工回归创业投入,建立政府回归创业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回归创业项目开发、劳动者培训和创业奖励。通过信贷担保、小额贷款等措施,解决回流农民工创业融资困难。有关部门要窗口前移,深入基层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服务。

(三)引导就近转移。各地要对当地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力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将其就近转移纳入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同时,要全面掌握市内各企业用工需求,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布、更新用工信息,到车站、码头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要抓住广大农民工回家的机会,利用劳动力市场、车站、码头和广场公共电子显示屏等,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劳务信息、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使部分农民工克服过去“舍近求远”的观念,帮助他们在家乡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要定期举行招聘会,为广大回流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

(四)强化技能培训。农民工科技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职业技能。此次农民工回流是农民工“充电”,由“体力型”向“技术型”、“智力型”、“复合型”转变的绝佳时期。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为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要以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效益农业、农民工外出就业、农民工自主创业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提高回流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确保农民工既“留得下”,又“走得出”。

(五)加快农村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广大农村赢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引导、鼓励部分回流农民工扎根农村,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本次回流农民工年龄大多集中在26-40岁之间,大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年富力强、见多识广。我市农村发展非常需要这样一批有精力(年龄优势)、有实力(资金优势)、有能力(管理优势)的农民,各级党委、政府及基层党组织应科学合理地引导鼓励这些在市场经济中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积累了资金、掌握了信息的回流农民工扎根农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让其在就业、创业的同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贡献才智与力量。

(六)切实关注民生。对回流农民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力帮助解决。沿海部分企业倒闭,造成了少数农民工没有领到工资,或是受到工伤而没有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对回流农民工中的部分职业病患者、伤残病人要给予大力帮扶,对其在土地承包权益、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参加农村医保、住房建设、子女上学等各个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都要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上门看望、座谈交心、分忧解难、温情相助”活动,使广大回流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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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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