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法

2020-04-1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法援调研报告

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治处主任 贾晓丽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关注并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则是党和政府践行人本理念的最直接体现。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和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因此推进法律援助的发展是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开展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对今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我们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认真分析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法律援助工作今后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推进我县法律援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依据实地调研,作出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和总体情况

法律援助是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

1 保护。

(一)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4年,现有人员3名,隶属于沁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设立了23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县援助中心负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与实施以及“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的接待和调解工作范围内的援助事项。工作站负责接待咨询和申请的初审。此外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有18名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做到了“三贴近”即: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困难群众。

(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

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援助机构的办公场所设臵,完善网络、建立制度、规范服务,满足法律援助机构工作需要,帮助困难群体依法维权,解决矛盾。至今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0多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近几年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1、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制度。一是充分利用法律咨询接待和广场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制度,2006年以来发放自编和上级下发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5000余份,在全县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对面贴近群众的特点,开展法律进社区,使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感受到政府关怀。

2、加强经费的管理,保障有限经费落实。我县有低保户和下岗职工数万人,随着法律援助影响力的扩大,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数量逐年增加,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法律援助经费的不足,为此我们在积极筹措法律援助经费的同时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保障有限的经费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寻求财政支持。二是从局办公费用中弥补法律援助经费的不足,保障法律援助个案补偿,较好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我们坚持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从而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进行。

3、充分享用资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中,一是通过司法所协助做好审查、调

3 查、调解、和稳定工作。对于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家庭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及时向基层通报,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司法所进行了解和及时调解。二是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每月组织了志愿者轮流参加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广泛的法律咨询服务,弥补了法律援助中心人手不足的现状。

二、当前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这次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当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影响和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一)县法律援助机构存在许多体制机制问题,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造成重大困难,难以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援助中心属事业编制,进人用人受到编制的限制,并且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无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执业,造成援助中心人员偏少,不能满足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致使许多应受援人员“无援而返”;二是目前法律援助经费紧缺,办案人员待遇低。很多律师不愿从事法援工作,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三是工作站工作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兼任,没有配备专职的法律援

4 助工作人员,而且专业的培训也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业务开展。

(二)法律援助人员的提供能力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法律援助人员专业不精、业务能力不强影响法律援助服务。办好一个案件除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要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社会律师业务精通,但他们由于案源较多、业务量大,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多,大部分的农村援助案件还是依靠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我中心工作人员都是法律专业出身,但毕竟不同于专业律师,群众前来咨询的问题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起来相当困难,难以让当事人满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类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责任意识不高影响案件质量

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较低,案件的难易度、付出的辛劳却不比收费案件少,有的甚至超出收费案件,且面对的又是老弱病残等贫弱群众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再加上法院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给律师准备辩护的时间较短,导致律师只能仓促上阵,临时出庭、临

5 时辩护。因此有的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不如收费案件那样态度热情、认真负责,存在重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

三、完善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只有解决了以上问题,才能解决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使得法律援助工作上水平;只有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了,人民群众才能通过法律援助获得实惠,也就是要做到中央要求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由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的,因此要充实乡镇司法所力量,添加设备,加强经费保障;二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从申请、审查、受理、指派、办案到归档建立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同时遵循亲民、便民、效率的原则,做到应援尽援。三是坚持援助案件指派到所,实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制度。集体讨论案件可有效防止承办人马虎办案,并

6 集思广益,更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四是简化审批手续,着力“申请繁”的问题,方便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特别是对农村的案件更要简化手续、快速受理。

(二)加强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整体素质

1、加大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组织参加专业培训。组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更多法律援助知识。二是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培训。每年组织律师、公证员和乡镇法律服务人员采取集中业务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援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要积极吸收具有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县法律援助中心,提高他们的待遇,并有效地组织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法律专长的自愿者积极履行法援义务,形成以专职法援律师为主体,以社会律师等人员为补充的法援从业队伍,为法律援助提

7 供人员保障。只有建立精良而高效的法援专职队伍,才能使法援工作再上新台阶,适应新需求。

(三)加强法律援助的监督检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监督体系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1、实行案件跟踪管理制度。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一次性告知受援人,方便受援助人进行监督;二是跟踪办案进程。法律援助中心由专人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承办人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承办人员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在开庭前或定期就证据收集情况、代理(或辩护)的主要观点、案情分析意见等内容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四是建立听审监督制度。每月有计划地随机抽查部分案件参与旁听,通过个案的有效监督发挥普遍的警示作用。

2、严审卷宗材料、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一是检查

8 案卷。查看案件的结果、卷中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起(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使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二是回访当事人。不定期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征询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办案情况的意见;三是走访检、法机关。定期走访听取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

3、建立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群众投诉要认真一查到底。无论是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还是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只要损害受援人利益,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都要按规定作出处理,决不姑息放纵。并坚持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对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缓发或停发、扣发办案补贴。

总之,当前法律援助工作面临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和环境,我们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从观念上、体制机制上、管理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的突破,才能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有干劲、人民群众得实惠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上水平的良好局面。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法立法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尊敬的易主任、各位领导: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天到消防大队调研《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首先,我代表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和文职人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工作一直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县消防大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将《安全生产法》与《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宣贯和执行同步进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大英县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全县安全工作实际,抓好了以下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全县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了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二是坚持将一把手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一票否决”制度,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专门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重点行业和单位普遍建立了专人负责的消防档案,修订和完善了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2、强化宣传,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大队通过“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月”、“119消防宣传周”等活动载体,不失时机地加大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工作力度,全民的消防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据统计,近两年大队组织咨询、讲座、录像、电影等各项活动近50余场,参加人数达1.5万余人次;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7000余幅;印发《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材料5600余份;举办各类培训27期,受训人员达3100人次;发送各类消防安全提示短信30000余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消防工作。

3、加强检查,认真消除火灾隐患。首先,大队提请县政府建立了重大节日(或活动)由政府领导带队参加的安全检查和每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其次,安监、公安、文化、卫生、质检等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根据县政府总体部署,具体落实每季度每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1-4月,全县共检查社会单位700余家,通过检查发现各类火灾隐患240多件,排除220余件,整改率90%以上,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消防大队近期报请县政府主要开展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集中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并且密切结合国内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大英县的实际开展石化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了隐患,狠抓了整改,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消防安全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推动了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从消防部门开展实际工作的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还有待加强。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是从实际的工作中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意识不够,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情,消防安全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故。

2、部分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还不不健全,职工在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还有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工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有待加强。

3、少数企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和重视程度都在降低。以工业园区王茂线业为例,作为生产棉麻类的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在运行多年的基础上消防设施严重缺乏,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4、全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应急快速反应能力亟待加强。一方面,关于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最近两年,大英县城的城市道路改造与城市给水管道建设没有同步进行,造成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严重不足。各乡镇的消火栓建设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从消防部队的日常接处警情况来看,消防水源成为了制约消防抢险救援的一个重要因素。截止目前,全县还没有一个消防取水码头。另一方面,关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情况。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普通消防站的保护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消防队在接到报警后应该在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大英县城市规划,大英县规划城市面积为34平方公里,2014年修订的大英县城市消防规划明确全县将建设文化产业园、郪江新城、太吉、工业园区、梁家坝五个消防站。目前全县仅有工业园区消防站在投入使用,由于该站处于城市边缘,距离新城区路程较远(经测试,从目前消防站出警,在避开上下班高峰,并且选择最近道路的前提下,最小的抢险车到达高速路口需要8分50秒,满载的水罐消防车需要12分钟),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文化产业园消防站虽已经政府同意,但是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三、几点建议和工作请求

1、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及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安全法规的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把社会普及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把老百姓最需要,最适用的安全常识传播出去,提升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要根据全县总体发展需要,加大领导力度,不断提高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继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探索先进、高效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各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加大公共安全资金投入。2012年,成都市政府将全市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公共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全市年度十大民生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百姓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中“完善应急设施”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加重的消防安全保卫压力,恳请各位领导能为消防部门呼吁,支持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以及消防队站建设,集全民之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大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5月10日

推荐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研报告

加强专合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专合组织”)的发展,稳定了“分”的基础,创新了“统”的方式,丰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能有效解决单个农户“办”不了、政府“包”不了、集体“统”不了的事情。截止200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专合组织18678个,其中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合作社5086个,经各级科协备案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10134个,其他专合组织3458个,成员达到216.7万名,带动农户481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6%,成员人均纯收入6971.8元,带动农户人均纯收入5650.3元,分别比一般农户高74%和41%。实践证明,办好一个专合组织,能振兴一个产业、创优一批品牌、搞活一地经济、致富一方农民。

但是,目前我省专合组织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对专合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尚未把专合组织的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个别基层干部还存在怕农民联合后难于管理的认识,一些农民认为专合组织是“归大堆”,存在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担忧。

二是扶持政策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为专合组织营造了发

1展环境,但对专合组织及其成员急需的建设项目支持、信贷支持、人才支持、农业保险扶持、自营进出口权等政策还未配套,资金、人才、经营风险等仍是专合组织发展的瓶颈因素,制约其发展壮大。

三是税收优惠不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自产农产品和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资及农机的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产品和农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国家已明文免征,但对原单个农户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免征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是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仍未明确。

四是内控机制不健全。我省专合组织多以当地干部、协会、企业等领办,多个牌子、多个市场主体共存于同一组织,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多为基层干部、非农人员和企业代表等,农民成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公平保护,民主管理机制亟待健全。

五是分配制度不完善。按成员交易额(量)分配盈余,是专合组织必须坚持的分配原则。目前大多专合组织没有按交易额(量)的比例返还盈余,盈余分配制度不科学,分配比例远未达到60%,存在极少数强势成员获得专合组织绝大部分盈余的现象。

为此,现就加强专合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发展原则,尊重农民意愿

专合组织是以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服务为纽带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质上是农民自愿联合的利益共同体。一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数字突击”、“行政办社”等政绩工程;二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一人一票原则,防止少数人操纵专合组织;三要坚持按成员交易额(量)分配盈余原则,切实维护成员的公平权益。

二、营造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我省专合组织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不高,需大力扶持。一是建议尽快出台《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利于推进全省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各级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专合组织的成员培训、生产设备购置、贮运冷链系统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三是加大涉农项目扶持。允许专合组织作为涉农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用于自身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其服务实力;四是加大税费优惠扶持。继续出台免征专合组织的营业说、所得税等税种,减半收取或免收环评、检测等行政性收费;五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涉农银行业机构要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订单合同抵押、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抵押等多种形式,为专合组织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三、出台鼓励政策,创新带动模式

专合组织正成为“为农服务、带农入市、促农增收”的主力军,出台鼓励政策、创新带动模式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是“专合组织+土地”,保底返利促增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农民既当社员又当股东还当农业工人,增加农民的投资性、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形成多元增收的格局;二是“专合组织+超市”,降低成本促增收。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进超市门槛,鼓励专合组织的鲜活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形成“农超”之间互信互利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三是“专合组织+项目”,体制增效促增收。创新投资体制,鼓励和支持专合组织依托特色农业发展,参与“金土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通乡通村公路等工程建设,提高其综合服务实力,打下农民增收的基础;四是“专合组织+企业”,产业化经营促增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专合组织与农业企业联合和合作,形成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增加农民的后续性收入;五是专合组织+人才,依靠科技促增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技术人才(包括大学毕业生)进驻专合组织,提高其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农民增收的后劲。

四、开展培训教育,培养专业人才

专合组织的持续发展,人才培养是关键。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培训基地,将专合组织人才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培训2万名左右以理事长为主的专合组织经营管理人才、2万名左右以会计为主的专

合组织理财能手、2万名左右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5千名左右以经管干部为主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专合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专合组织业务辅导员队伍。

五、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发展质量

专合组织的健康发展,指导服务是重要手段。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要明确指导服务部门,帮助专合组织完善章程、制定规范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三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通过合同约定,农民既可获得保底股金,又可获得务工收入,还可获得利润分红等;四是加强信息服务。尽快建立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互通互联,为专合组织提供法律、政策、技术、贸易、市场信息和交流工作的开放式服务平台,使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向市场、走向世界的桥梁;五是治理乱收费。尽快出台配套文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专合组织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推荐第4篇: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研通知〉的通知》精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以及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

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法院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工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法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的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近年来,共审结涉及妇女案件××*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从修正妇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更倾重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XX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xx案件**件***人,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在这类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风港反而成为了受害场所。我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XX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件,结案*****件。在这类案件中,都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

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我们还建立了维权示范岗,使涉及妇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达到群众满意。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前提下,维护弱势主体权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悉心劝导,帮助来访妇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三是审判人员公平调处,维护稳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四是审判人员释疑解难,切实帮困。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为妇女排忧解难,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宣讲、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开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我院在普法宣传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妇女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三)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我们优先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四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一般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本院妇联工作。

作为法院妇联组织首要工作是做好妇女工作,为女干警解决后顾之忧,使女同志真正能够顶起半边天。针对女同志的思想和家庭的特殊情况,为了减轻女同志的生活压力,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我院妇联组织在每年的妇女节期间都会组织各种活动。比如组织全院女同志打扑克,举行乒乓球比赛。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实现法院严肃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群众团体维权优势互补,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二)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女法官的“半边天”作用,挖掘她们的潜在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资源,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女法官队伍建设纳入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通盘规划,重点加强,彻底摒弃重男轻女思想,努力形成尊重妇女、使女法官脱颖而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深刻认识当前女法官使用中存在的现状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努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今天,应高度重视女法官这支重要力量,充分挖掘女法官的潜力,进一步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三要重视女法官自身思想观念的解放。在做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她们的职业信仰,强化她们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四要大力培养、挖掘女法官先进典型。对涌现出的典型女法官、典型事迹要大力宣传,大力表彰,并号召全体法官掀起学习先进、学习榜样的高潮,使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女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女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1)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教育女法官自觉做到坚持“公正与效率”,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观念,真正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的女法官队伍,树立人民女法官良好形象。从而不断提高女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水平,真正为老百姓服务。****法院要切实抓好女法官的思想工作,鼓励女法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为县场共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要积极推进法院女法官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女法官队伍。通过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党和人民信赖的女法官队伍,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一要努力加强女法官的司法为民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二要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进一步抓好女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三要加强组织建设,严把“进口”,疏通“出口”,从优录取高素质的女法官人才。

3、加强女法官的职业培训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院女法官开展培训。培训要以知识培训向技能型培训转化,并设立女法官类别的专项教育培训。同时建议上一级法院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一是改变培训的方式,扩大培训面。二是降低培训费用,争取专项培训资金。三是保证培训效果。采取就地培训,减收或免收培训费用等方式,增加培训的次数和扩大培训的范围,不断提高本院女法官的素质。

4、实行人情化管理,激发女法官主动性和创造性

法院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部署工作、编排分工时,要尽量考虑女法官的特点,对女法官实行人情化管理,为女法官创造宽松有利的工作环境,激发女法官爱岗敬业、拼搏实干的工作热情。一是要把握女性法官的生理特点,关心女法官的日常生活。例如在安排全体干警体检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女法官进行妇科专项检查,保证女法官的身心健康;二是要对女法官进行人情化关怀;三是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陶冶情操,展示女法官英姿。

推荐第5篇: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根据市中院《关于转发省法协〈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妇女权益和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调研通知〉的通知》精神,xxxx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以及女法官、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

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xxxx法院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工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xxx法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的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近年来,共审结涉及妇女案件××x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从修正妇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更倾重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2006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受理涉嫌强奸案件xx件xxx人,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在这类案件中,家庭不但不是避风港反而成为了受害场所。我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自200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xxxx件,结案xxxxx件。在这类案件中,都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

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我们还建立了维权示范岗,使涉及妇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达到群众满意。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前提下,维护弱势主体权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答,悉心劝导,帮助来访妇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三是审判人员公平调处,维护稳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四是审判人员释疑解难,切实帮困。在审理案件时充分考虑,为妇女排忧解难,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宣讲、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开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我院在普法宣传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妇女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三)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都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我们优先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如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四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县妇联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一般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本院妇联工作。

作为法院妇联组织首要工作是做好妇女工作,为女干警解决后顾之忧,使女同志真正能够顶起半边天。针对女同志的思想和家庭的特殊情况,为了减轻女同志的生活压力,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我院妇联组织在每年的妇女节期间都会组织各种活动。比如组织全院女同志打扑克,举行乒乓球比赛。

在今后的工作中,xxxx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实现法院严肃的审判工作和妇联群众团体维权优势互补,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二)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女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女法官的“半边天”作用,挖掘她们的潜在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资源,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推荐第6篇:关于《某某法》的贯彻落实调研报告

关于《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XX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的报告,X月下旬,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财经工委会在XX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了XX次座谈会,分别邀请了安监、公安、交通、劳保、总工会\\XX\\XX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重点了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视察走访了部分企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XX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客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基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认真组织综合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深入宣传。通过举办普法教育培训班和各类技术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制作播出《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专题节目,深入乡镇开展安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深化安全生产教育,着力营造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落实安全责任。XX政府与所有乡镇、办事处以及

XX个部门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乡镇和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层层下签,责任到人。

三是健全监管网络。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XX政府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监管委员会,XX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大部分企业也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监督管理网络已经基本形成。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LIU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地段、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有效监管。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XX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XX条,依法关停砂石开采企业XX家,小化工企业XX家,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挥了很大作用。

五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XX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于XX年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机构、指挥体系和各相关部门的救援职责。据此,各乡镇、部门以及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也制订了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并组织了多次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存在问题

XX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认识不够到位。由于企业类型的不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尽相同。有的企业比较重视安全生产,能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发挥正常的监管职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比较到位。也有相当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缺乏正确的认识,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上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能完全到位。

二是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部分企业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重技能培训,轻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培训课时不够,培训时间不足,培训效果不佳,加上现在职工流动性大,组织培训困难,企业也不愿意在安全培训方面过多投入。不少职工安全意识差,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不愿参加培训。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XX安监部门人员偏少、监管手段落后,缺乏对非煤矿山、危化品与烟花爆竹开展监管监测的专用设备,安全监管难以及时到位;乡镇安监人员也往

往身兼多职,且缺乏培训,经常变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难以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大部分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安全监管队伍,但缺乏专业监管人员,相关制度往往也难以执行到位。

四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XX企业的从业人员中,外包施工队伍多,农民工数量多,普遍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保护意识,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纪律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现场管理比较混乱,特别是外包施工队伍进场以后,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失缺,存在着放任习惯性违章情况。

三、建议

(一)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完善区、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抓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法》的社会知晓率和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重点抓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职工培训专项经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所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要充分发挥XX安委会的领导协调职能,尽快理顺部门关系,明确监管职责,切实解决当前安监工作多头监管、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明的问题,充分调动XX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增强及时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SI)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针对目前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XX及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逐步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代理制度和专家检查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在检查时,既要重视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又要注重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律。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或予以关闭,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要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等工作的投入,逐步改善市安监部门的技术装备,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要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推荐第7篇: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03年被省授予“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2005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0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0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

推荐第8篇: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03年被省授予“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2005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0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0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县、平安*县建设,为*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05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解决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推荐第9篇: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人口法》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

划生育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1统计年度以来,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抓住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综合服务等关键环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整体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据统计年前10个月,全市数量政策符合率93.59%;长效节育手术完成率92.07%;统计准确率97.12%;出生性别比113.70,较去年同期下降6.50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遏制,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人口目标任务。

(一)理性分析形势,科学确定思路。2010年我市虽然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但是没有在全省范围内获奖特别是代表农村地区的县和城市及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在全省排名出现倒退。为此,3月24日,市人口和计生委专程邀请了省人口计生委就我市去年考核情况和今年统计年度以来统计数据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后,将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思路确定为“稳中有进,重点突破”。“稳中有进”,指代表农村地区的濉溪县要止住下滑趋势,远离省重点管理县的“小笼子”,力争在三类县中的排名有所进步。“重点突破”,指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

1要发挥基础扎实、机制完善的优势,力争在全省考核中位次前移,获省奖励。

(二)抓住农村地区重点,下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今年以来,我市狠抓农村地区计生工作,重点在濉溪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两次调研濉溪县,主持召开县委、县政府、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濉溪县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通报考核结果和督查分析,要求端正态度、理清思路、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制定阶段性目标,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同时市计划生育监察队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三)维护人口安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我市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在省考核中失分较多的情况,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孕情跟踪服务、关爱女孩工程、“两非”案件查处三管齐下,在宣传教育、源头治理、孕情监测、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特别是利用已经建立的“两非”案件查处机制,集中突破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两非”案件。

(四)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新《条例》的宣传贯彻。最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月15日开始实施,我市迅速掀起学《条例》、用《条例》的高潮,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新《条例》知识问答。组

2织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学习新《条例》并认真开展讨论,邀请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来淮讲课,详细比较新、旧条例的不同条款,重点强调新《条例》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针对修改的相关条例内容拟制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与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拟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即将下发执行。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示范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市人口计生委以奖代补,为基层街道、社区配备专用计算机,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举办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对接业务培训班,组织三区一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分别赴合肥、马鞍山、铜陵、芜湖市对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管理服务、居民自治以及网格化管理服务等进行学习、考察。在全市开展以创新“居为主”机制、创建“示范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双创”活动,大力打造我市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亮点。

(六)强化以人为本,落实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重点加强三项工作。一是加强58岁、59岁年龄段的重点摸底。及时补充完善相应档案,从基础工作抓及时率的提高,真正做到“应奖尽奖”。二是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把宣传与基础信息登记相结合,与查环、查孕、查病、治病相结合,最大程度地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励”等三项制度的知晓率。三是加强对奖励扶助资金发放情况

3的监督,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七)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市计生协深入乡、镇、村、居及企业,加强对基层协会阵地活动的督查指导,充分发挥村(居)级计生协组织作用,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主题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慰问计生困难户665户;计生特困户25户;计生贫困母亲40户,为村级专干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67人,大学生救助221人,共发放人口基金“幸福卡”2856张,救助金达88.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存在瞒漏报现象。个别地方入户调查没有按要求逐户走访,逐人过关,存着漏户、漏人现象;公安数据导入有一定差距;出生实名登记工作个别地方协调尚有差距,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审核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政策外生育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艰巨。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依然严峻。“两非”案件存在案源少、取证难等问题。四是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面临挑战。城市和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控制性手段逐步弱化,服务性手段建立不够完善,不能在短期内取得控制成效。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增加宣传频率,拓宽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晓率,增强全民的学法、知法、守法、维权意识。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依法行政。

2、强化部门配合,推进综合治理性别比。充分发挥配合部门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切实抓好“两非”案件查处,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形成氛围,重奖举报人,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工作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3、提高统计准确率,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生育效果指标的控制,提高政策符合率和统计准确率,从源头抓起,完善网底,强化责任,加大打假力度。继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把人口底数、孕检对象、孕情监测等基础工作搞实搞准,努力杜绝漏登、漏报、漏检等弄虚作假行为。把清理工作与补检、补救相结合,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相结合,与降低统计误差率相结合。

4、提高重视程度,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在城区,以“双创”活动为抓手,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驻街单位之间的“融入、渗透、结合”,建立部门联动

5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真正把“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5、深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完善落实贫困计生家庭和特困户救助制度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人口基金项目落实为载体,扩大计划生育扶助救助的影响力;以落实奖励扶助为重点,切实兑现奖励优惠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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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涉法上访根源趋势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财产利益分配日益细化,社会稳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人民群众通过越级信访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解决问题的想法不断加深,涉法上访案件呈现攀升趋势,干群关系进一步淡化、冷化,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尤其是政法队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一、产生的根源

(一)缺乏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有力监督,违法违规现象未能杜绝。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越级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分析,不难发现有些是在问题产生或事件发生的当初,我们的执法人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平时对基层执法人员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教育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处分不得力,使一些政策理论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的执法人员工作方式简单,工作作风粗暴,执法违法、执法违规,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为利益所趋,铤而走险,充当保复伞,败坏党委、政府尤其是政法队伍整体形象。

(二)部分执法人员处理案件不认真负责,避重就轻,敷衍塞责。一方面表现为不敢直面触及问题实质,只是天马行空地讲大道理,气势十足地摆官腔,涉及实际问题则避重就轻,不痛不痒地放边锤,擂边鼓,雷声大雨点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使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表现在说服解释工作滞后,在矛盾萌芽酝酿阶段没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待事件矛盾激化后再指手划脚,走形式,做样子,扮事后诸葛亮,让群众反感,同时也无法达到平息事态的效果。

(三)基层组织条块分割,管理职能被分解,制约了基层整体化解效能的发挥。县级职能部门设立的分支或派出机构使乡镇职能部门化,管理职能受到肢解,对于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乡镇政府无权拍板、无法解决,责权利三者不相匹配,从客观上促使基层党委政府调处涉法事件或案件在担当第一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时不能行使责任和权利到位,县级职能部门设定的分支或派出机构又职权单一,孤掌难鸣。从而导致基层矛盾积压、升级和激化。

(四)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一些部门和领导畏民情绪蔓延,行政干预,导致重访、缠访数量攀升并形成了个别上访或组织上访专业户。一是由于法制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村干部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少数群众缺乏全局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能依法上访。对此,老百姓有他们的解释,即:不出格,不会引起重视。由此不懂法或不知法律严肃性的法盲大有人在。二是一些部门和领导立场不坚定,存在怕群众上访的畏民情绪,为维护稳定对一些无理取闹的群众一味容忍迁就,甚至对已经步入司法渠道的涉法案件行使行政干预手段,使个别群众的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膨胀,政府在其眼里失去威严,并逐步产生“闹得越响解决得越快,触动的领导层次越高解决得越彻底”的错误想法,从而导致重访、缠访数量攀升。三是执法管理不到位,让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这些人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生事,策划、组织、挑动群众闹事,制造混乱,从中渔利,并演化成为上访或组织上访专业户,影响十分恶劣,对社会、对群众造成了极大危害。

二、对策建议

(一)创新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质量。一是从强化学习培训着手,提高队伍素质,健全政法队伍的管理机制。要组织开展综治维稳专干和政法基层股、所、庭、室正、副职及其一般政法干警培训,抓好“岗位学法背法”活动,推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和“违法违规淘汰”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干警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彻底剔除部分业务水平低、道德修养差、工作能力欠缺的政法干警,从而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从领导班子着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行行风评议制度,切实将群众信任、干部放心、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要细化内容,建立操作性较强的监督机制,并强化监督的严肃性。三是从党政一把手着手,强化“一名好领导带好一个班子、一个好班子带好一支队伍”的观念,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从科学设置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政法工作考核绩效挂钩等方面着手,要边工作边创新边完善,切实强化效能管理,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要以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交警中队及办证中心为窗口,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服务于民。

(二)实行加快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的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处理好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的生命线。在相当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参与群众大多想通过直接面见领导求得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领导同志出面疏导是我们多年来化解矛盾、息访罢诉的重要经验。我们务必要明确专门领导挂帅,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加快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深入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一是及时开展现场说服工作。在处理突发涉法事件现场,要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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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领导出面,向当事人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做好法律解释,说服群众,避免矛盾激化、升化,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派遣警力进行现场突发事件处置;对已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区分矛盾性质,会同有关部门疏导教育,降温化解,积极稳妥地处置,努力消除不良影响。二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在某一涉法事件调解完毕或某一案件审结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过后,要注重做好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解释工作,以法以理服人,保证事件或案件就此息诉息访终结;在针对某一事件侦查完毕,查清基本事实过后,须依法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作出处罚,该治安处罚的要给予治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确实存在问题和过错的干部或政法干警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坚决移交相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允许出现丝毫偏袒和庇护;要敢于自揭伤疤和丑处,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召开政法信息发布会公布出去,以肃不正之风,慰群众之不平。三是稳妥地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在某一涉法事件调解完毕或某一案件审结一段时间后,定期做好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回访工作,对其心理动态和活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掌握,发现问题,及时做细做透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防范于先;对调解处理不当或判决确实不公的案件,要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该整就整,该纠就纠,确保每办一案就要办成铁案;对涉案重点对象尤其是权益受损的对象,不管是依法调处受损,还是案件当中受损的对象,都要采取一人一策,搞好监控回访,充分掌握政策,区别对待,确保一人一套方案,一人一套班子,多措并举,盯住不放。

(三)强化基层化解功能,加快当地问题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化解模式的形成。一是理顺垂直管理庭所站室和乡镇的关系。权责统一是保证乡镇一级有效化解各类涉法事件的关键所在。俗话讲“不掌其权,难处其事”,光赋责任而不予权利,要其落实各项调处化解工作任务,做了工作也是枉费苦心,达不到目的,甚至是走马观花,隔山打牛地做做样子,跑跑过场,群众反对,基层干部也是极不情愿。所以,我们务必要从实际出发,真正加大乡镇对各庭所站室的管理,扩大乡镇权限,提高乡镇处理事务的能力。二是层层落实信访责任。建立信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把信访工作考核同双文明建设考核挂钩,积极推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奖优罚劣,把信访工作落实情况和干部的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相挂钩,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异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三是搭建集中处理平台。对群众反映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从相关股室队和基层庭所站室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具体划分、明确工作组组长、组员的职责权利和工作任务,分别捆定责任,制定限期完成调处任务的具体工作计划,集中处理解决,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加快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群众依法上访引导机制。对涉法问题,要通过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利用行政复议或进入司法渠道处理解决;要拓宽渠道,对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当事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确保不失公允。二要建立处理涉法问题听证制度。在处理涉法问题时,要允许并帮助当事人聘请资深行家、专家进行听证,欢迎他们陈述意见,进行辩论和举证,从而促进我们有效防止问题和矛盾的不断升级,积极稳妥进行处理。同时,通过种方式,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实现了自己意愿的真实表达,还提高了法律意识,从而为以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遵纪守法奠定了基础。再是通过这种方式增强了处理事件的透明度,让群众从感情上更容易接受。三要建立健全非法、违法上访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信访条例操作,有法必依,对违反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访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那些无理取闹、恶意诋毁政府的老上访户,要通过司法介入,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对于跨地区、跨单位串联的人要及时控制,对其组织的非法集会团体,要依法果断取缔,决不能让其坐大成势,对那些煽动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应严密监控,掌握证据,适时打击,防止授人以柄。

还有,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在接待越级涉法信访群众时不要仅凭上访者的一面之辞便下决论,在解决调处某一问题或事件时要理清上访请求与产生问题根源的因果关系。不要一味地偏听偏信,或者慑于更上一级的压力,以快刀斩乱麻之势满口承诺,应允什么问题都全部解决,那样会使上访人如获尚方宝剑,不仅对下步调解处理工作不利,同时也给下级部门各项工作带来被动,使今后的息访工作走向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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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政府采购法执法状况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以及广泛发挥政府采购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在当前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认真实施《政府采购法》,用好纳税人的钱显得格外重要。依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服务大局,搞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不久,常委会组成了由我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市人大代表和预算工委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建委、卫生局、宜秀区等七个单位和供应商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桐城市、岳西县、市教育局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一、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启动较早,自1998年开始到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6年来,我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贯彻实施,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落实政府采购计划,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在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总体来看,各地各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分工日趋合理。《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运行,形成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我市着力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行政效能。一是实行管采分离制度。目前,各级财政部门陆续设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司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制度制定、预算编制、资金支付、信息和专家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望江、岳西、太湖、宿松四县实行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桐城市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正在进行中。二是履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初步形成了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当事人的监管;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初步构建了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有侧重、互相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提高了监督效能。三是完善“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市公安局规定下属单位购置交通工具、业务器材、大型设备必须实行预算报批制度,进行政府采购。枞阳、怀宁、潜山县和迎江、大观区等地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监管机构,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已陆续向县(市)区覆盖,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逐步扩大,由当初单一的货物采购扩展到小型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由财政性资金逐步扩展到自筹资金,采购名目已达数百种,采购面已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规模不断扩大,资金节约额逐年递增。《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全市政府采购预算154755.8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6366.43万元,节约资金18389.39万元,节约率11.88%,共完成采购9716批次,政府采购量逐年增长,20xx年比2003年净增加政府采购资金49309万元,增长率为576.8%。2003年以来,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共安排35349.05万元,由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3595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资金20521万元,节约资金3074万元,节约率13.1%,共完成采购1226批次。桐城市继自来水管网建设、路灯、绿化及民生工程等市政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后,又尝试将水利兴修工程、农田改造工程进行政府采购;太湖县采购项目涵盖医疗设备、救灾物资、人饮工程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岳西县对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项目所需水泥采取统一招标采购,杜绝了克扣材料行为的发生。市卫生局、市建委、xx四中等单位采购额逐年上升,采购范围逐步扩大,采购行为日趋规范。

政府采购制度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治本工程,建立高效可靠的监督制度,是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全市上下在制度建立、严格程序、从业人员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十余个,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二是严格程序。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基本做到了制定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方式,严格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预算采取“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与部门预算同时编报、同时审核、同时批复。在采购过程中,强调实行“阳光采购”,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如望江县开通政府招标采购网,初步具备所有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专家评委、投标企业和供应商电脑随机抽取功能。市教育局自实行《政府采购法》以来,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保护了干部,提高了资金效益,提升了教育形象。xx一中在实验楼、运动场建设和谯楼、省立图书馆文物修复,以及实验设备、多媒体设备等大宗物品采购中,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健全,程序严格,降低了采购成本,保证了采购质量,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各级制定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规章制度,有效地防治了腐败行为发生。宿松县加强政府采购人员自律,重大采购活动,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及公证处全程参与,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四是开展执法检查。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采购人、供应商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0xx年5至9月,全市1088个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政府采购开展了专项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市本级74个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是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单位。

二、《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执法检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差距。

(一)政府采购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政府采购法是一项从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到资金支付全过程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法律。个别单位认识不清,认为只有财政拨款资金的采购人才需要实行政府采购;个别单位心存抵触,认为政府采购程序繁杂,耗时费力,不如自行采购及时快捷;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

加强预算管理和发挥预算的监控作用,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少数地方少数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没有与部门预算同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缺乏预见性、计划性;临时增加采购项目频繁;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少数单位以采购急需、项目特殊为由,执行不严格,存在随意性。

(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涉及到项目招标、履约管理、违约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正确把握市场行情,因此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一些地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少,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与目前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专业人员少;评审专家资源还较为匮乏等。

(四)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有待加强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重大政府采购活动审计提前介入不够;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部门间的监督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不大,售后服务还有待规范。

三、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尤其是要加强各级各单位领导依法采购的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对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本单位采购行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采购计划约束

要强化采购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和专项资金同步审批制度,防止规避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行为,对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和依法采购的事项实行“应进俱进、应采尽采”,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部门预算,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约束机制。依照法规凡是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未编制或编制不全的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时不予通过,政府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政府采购预算。要规范急事急办的政府采购程序。

(三)进一步整合政府采购监管合力,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继续完善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整合资源、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能,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加大政府采购检查处罚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要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实行“阳光采购”制度。开辟社会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促进我市廉政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性价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建设,配备好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和采购从业人员,加强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的勤政廉政教育,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专家库,搭建政府采购共享平台。围绕政府采购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促进《政府采购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12篇: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03年被省授予“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2005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0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0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县、平安*县建设,为*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05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

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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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禁毒法情况调研报告

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禁毒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法工委参加的调查组在州禁毒办副主任**等人的陪同下,于5月4日至6月18日对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次调查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深入戒毒所、部分基层乡镇和社区调查、召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禁毒办、防艾办、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组在听取各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汇报的同时,先后还到州县市戒毒所、梁河县的九保乡、盈江县的弄璋乡、芒拱村民小组、陇川县的章凤镇、新城社区、瑞丽市的勐卯镇、兴安社区、卡南村民小组、畹町开发区、潞西市的风平镇等进行了调查,并征求了州、县市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禁毒办、防艾办、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意见。整个调查活动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调查,调查组认为:一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为**州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置于重要位置,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温家宝总理到**视察对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及州委赵金书记提出的“大力加强禁毒宣传,再掀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的指示精神,全州各级人民政府从抓好宣传入手,大力开展禁毒工作,为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后,全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宣传普及工作,州禁毒办联合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州开展宣传实施方案》、《**州开展〈禁毒法〉宣传月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州各县市、各级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方案,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活动在全州顺利开展。二是各部门积极参与。州卫生监督支队在禁毒防艾挂钩点举办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主题的文艺晚会;妇联发动全州基层妇女在边远山区、受毒品危害严重地区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教育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作为对在校学生禁毒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司法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工会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与“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相结合;**团结报开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月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专栏”;**电视台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内容字幕,每天在**新闻播出前、后滚动播出;州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交通立交桥”栏目,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专题节目,现场解答听众疑问;移动、联通、电信利用手机短信向用户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公益短信40万条;盈江县利用县城广场大屏幕连续15天滚动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口号;瑞丽市在市电视台开辟《边陲警示》栏目,专门播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陇川县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并制作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全州各县市、各级各部门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活动。

一年来,全州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2场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培训班48期,2820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布标1600余条;张贴标语3430余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书籍2万余本,发放宣传资料86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98万余人次。全州共召开各种大小禁防工作会议2271次,参会人员达112090人次;利用节庆集日开展禁防宣传260次,受教育61806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种66842份,张贴刷写宣传标语2031条;入户走访群众32732户,受教育群众达11万余人次;播放禁防宣传片325场次,制作了《民兵参与禁防》、《妇女参与禁防》、《众志成城、禁防守土》、《雷公山下的无毒乡》、《校园禁防谱新篇》、《全面打响禁防人民战争—纪实》、《防范新型毒品的危害》、《防范新型毒品》等禁毒防艾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展板一套共12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发到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中小学生的禁防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禁防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拒绝毒品、健康成长绘画,观看展览等活动,让禁毒防艾知识讲座进课堂。在前三年禁毒人民战争

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全州继续从各级各部门抽调2046名干部职工组成579支工作队进驻社区、村社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

(二)打击和治理情况。一年来,共对5727名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现在所吸毒人员5674人。已建立吸毒人员“三卡”11896份,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25186条。共对273名吸毒人员实行社区

戒毒,对617名吸毒人员实行社区康复。共查获毒品刑事案件943起,缴获毒品964.738千克(其中:海洛因487.689千克,冰毒102.59千克,鸦片373.667千克,大麻0.792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948名,缴获毒资517.29万元;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案件8件,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7805吨,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

二、存在问题

禁毒斗争虽然取得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仍然繁重,工作困难重重,形势十分严峻,主要问题是:

(一)《禁毒法》规定太原则,难以操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的标准由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规定,但现在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对初次被查获的部分吸毒人员,因无吸毒成瘾表现或其症状不明显,本人不交待已吸毒成瘾,对其是否做出责令社区戒毒的决定时难于把握。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但如何认定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由何部门来出具认定成瘾严重的结论?特别是初次被查获的吸毒人员,如何认定其吸毒是否成瘾严重?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规范。对其是否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时难于把握。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再决定是否继续强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实施一年,一大批戒毒人员马上面临着评估问题,而评估问题又直接关系到去与留,但评估办法至今未制定,如何解决这批人强戒合法性问题迫在眉睫,**州面对着5000多人的群体,如不及时研究对策,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禁毒国际合作审批权限要求过严,脱离**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对于毒情形势严峻的**州而言,每年与缅甸政府、地方特区政府执法机关开展的禁毒国际执法合作多达数十次,如果每次都要通过公安部审批,很多时候将会错失良机,如抓捕毒枭、毒贩,时间极为紧迫,机会稍纵即逝,等到上报审批下来早已延误了战机,对开展禁毒斗争不利。

(三)对外国人、国籍不明的吸毒人员处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外国人、国籍不明的吸毒人员处罚措施,而**州由于地处边境,外国人、国籍不明人员在州内吸毒问题十分突出,这部分人往往以贩养吸,对我州危害巨大,由于境外对这些人管理不严,抓获遣送出境后,不久又会回到我境内。而且外国人、国籍不明人员吸毒信息无法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只能靠手工操作,其违法犯罪信息无法实现共享,难于实施管控。

(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难度大。一是由于**财力不足,而全州吸毒人员基数较大,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相对较大,各级财政难以承受。二是全州社区管理工作起步晚、建设滞后,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禁毒专职干部,工作条件差、经费少,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三是部分领导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推进缓慢。

(五)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戒毒人员管理难。根据《禁毒法》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这部分人员如果采取隔离关押,又违背了“四免一关怀”的政策,歧视艾滋病人员;如不采取隔离关押,可能会造成戒毒学员间的相互感染。

(六)收集证据定性难。一是在认定“主观明知”的问题上,很难获取确定的证据;二是对吸毒人员携带少量毒品难定罪。在查缉中如毒品数量不大,涉案嫌疑人是吸毒人员,又无其它证据的,一般只是将其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三是零星贩毒难定性。在侦办零星贩毒案件中,往往涉及犯罪嫌疑人口供、物证及旁证,但由于涉案毒品较少,无法进行称量(如卡苦由于助燃物成分数量各不相同,难以提纯鉴定),加上交易过程都是单独进行,难有其他旁证材料证明,所以难以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四是吸毒行为取证难,被查获涉嫌吸毒的人员多数为一人躲藏着吸食,无吸毒工具、无毒品,旁证或其它证据难以收集。五是吸毒成瘾判断难,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证据不易收集。在处理这些吸毒人员时,部分案件仅凭吸毒人员陈述和尿检结果,就对其采取了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这一部分案件因证据不充分,案件经不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考验。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使毒品危害家喻户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培训,让更多的领导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对毒情的认识,了解戒毒工作的新规定和新模式。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依托和发挥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利用农村文化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远离毒品,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信心不断增强。

(二)坚持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康复)并重。积极采取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确保打击成效扩大、收戒力度增强、新增幅度稳降、社会危害减轻;着力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新方法,为明年全面铺开奠定基础;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人力和经费保障。

(三)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帮教体系。继续组织进村入社工作队,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建立禁毒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吸毒人员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管理,减少和杜绝漏管失控现象;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对吸毒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力度,解决吸毒人员自食其力问题,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减少抵触情绪;认真落实对吸毒人员的帮教责任,不断提高戒断巩固率,降低失控漏管率。

(四)坚持禁毒严打不松懈。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进一步调整完善“三道防线”查缉网络,加大重点地区和重要交通要道的毒品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零星贩毒;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毒品危害严重的村寨、社区坚决进行强有力整治,对吸毒人员进行强收强戒,对吸毒危害严重乡镇、村寨,实施定点打击、重点治理。

(五)尽快组织修改完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原有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并且很多内容与《云南省禁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抵触,现在我们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又碰到许多需要补充完善和变通的内容,因此,请相关部门尽快拿出修改完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意见。

(六)继续推进禁毒国际合作,帮助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继续加强与缅甸地方区域性的禁毒合作,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局部性和区域性的联合扫毒行动,严厉打击境内外毒枭、毒贩,在减少境外毒品种植、生产、贩运上下功夫。积极帮助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把替代种植与“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动员组织一批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发展罂粟替代种植,并从农业替代向工业、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转变。

委员反映问题:

1、收戒的数字政府和人大调查的不同;

2、以人为本,吸毒人员收戒期间,家里老人病亡应该给回家看望。

3、对零星贩毒的当做“小菜园”,抓了放,放了抓;

4、加大宣传力度。

5、加大严打态势。

6、加大国际禁毒合作力度;

7、积极向上争取经费。

第14篇:调研报告,法泗财政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实现经济和财政的良性发展

——武汉市鑫农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研报告

法泗财政所作为法泗镇经济管理的重要部门,为了搞好财源建设,做大我镇经济蛋糕,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宏观调控、收入分配和监督管理上的重要职能。我所始终以树立效益型财源观念,坚持围绕经济抓财政,立足财源谋发展,力争达到增加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财政效益的良性循环的财源建设格局。财源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扶持经济发展,实现财政增收,最终形成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经济和财政的良性互动。 为了落实今年财源建设的目标,2011年年初我们所干部职工在所长左鹏飞带领下对对我镇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武汉市鑫农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调研。

一、鑫农湖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鑫农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夏区法泗镇斧山村。法泗镇是江夏区的“鱼米莲藕之乡”是我省重要的汉莲种植基地。鑫农湖公司现有种植基地10000多亩(公司通过流转村名土地2300亩,挂钩农户7000多亩)。生产厂房5000平方米,各类设备150多台套。鑫农湖公司创建于2009年3月28日,现有注册资金1000万元,已经吸纳当地100多名村民就业,是一家集种、养、收购、深加工和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企业。

从公司的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来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向导、注重品牌发展。鑫农湖公司以“两型农业”和高效农业为宗旨,通过籽莲加工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已成功研发生产了主打绿色食品:穿心红莲、穿心白莲、开边莲、莲心茶、荷叶茶等系列产品。鑫农户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品牌推广,所生产的“斧头湖”牌汉莲系列产品荣获第六届、第七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金奖和全国知名品牌农产品奖;2010年鑫农湖公司被授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二是注重辐射带动效应。鑫农湖公司通过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提供技术和资金等方式与农户结成利益的共同体,发挥了农业市场风险“减震器”的作用,实现了企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户增收的互动发展。公司为了提升企业发展的竞争力,垫付农户的种苗款、培训农户对莲子产品的初加工。结合目前市场需求,鑫农湖公司汉莲系列产品加工量为5-8吨,预计年加工量2000吨,生产用的莲子原材料产于法泗镇及周边,鑫农湖公司带动周边莲子种植面积近40000亩,为周边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并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三是注重深加工与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藕带作为莲子的附属产品,是广大市民餐桌上非常受欢迎的健康蔬菜,由于藕带从采摘到食用只有20个小时的保鲜期,这一特点严重制约了藕带的销路和价格。鑫农湖公司通过两年的科技攻关,解决了藕带的储藏保险问题,在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的情况,对藕带进行风干后进行真空包装,可以是藕带的保险期延长到半

年,解决了长途运输问题,是产品可以远销海内外。公司通过创新研发生产的莲心茶、荷叶茶和风干荷叶,通过这项改进,原来生产中丢弃的莲心、荷叶,现在变废为宝。每亩莲子可以增加收入500-800元,且产品供不应求,农户得到了实惠。

二、鑫农湖公司发展壮大面临的困难

尽管我镇对农业产业化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视,但调研发现鑫农湖公司还是面临了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是企业后续发展资金缺口比较大,通过了解鑫农湖公司在后续购置设备中缺口资金达100多万元,通过贷款融资,手续繁杂、时间长、费用高。

二是鑫农湖公司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2010年罕见的洪涝灾害袭击湖北大部份地区,法泗镇受洪涝灾害,莲子减产严重,公司生产生产原材料出现了短缺。鉴于这种的情况,水利设施改造和新建不可避免。公司位于斧山村,道路交通非常偏僻,可喜的是,通过镇党委政府的努力和协调,斧山村到马法公路的新建道路已经开工,预计今年10月可以通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加企业发展后劲。资金不足是制约鑫农湖公司发展的重要瓶颈。为此我们认为,首先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我所今年争取为鑫农湖公司争取财政专项资金15万元,帮助企业发展。其次加强信贷资产支持,通过各方协调,努力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是抓大放小,拓宽经营方式。通过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剥离公司中一部分非主营业务,例如鸭场、水产养殖等,从而可以有效地回笼资金、人力从而把莲子产品更好做大做强。

三是引进莲壳栽培食用菌项目,莲子的副产品莲壳、莲蓬、莲叶、莲杆富含多种营养元素,是栽培食用菌的好材料。用于栽培凤尾菇、平菇、香菇、金针菇、灵芝、茶树菇均可获得较高的生物效率。通过公司示范,带动农户栽培,鑫农湖公司通过收购优质的食用菌进行风干包装,提高产品附加值,帮助农户增收。

法泗财政所

2011年4月1日

第15篇: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

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2010-06-29 19:10:17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

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

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

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

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

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

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

(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有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面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竟忘了自己的职责,不是做正面的引导工作,却鼓动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充

当”专家”、“高参”;有的则对上访者态度恶劣、粗暴或者互相推委,将其拒之门外,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还有的形式上了结了案件,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解释工作不到位,心中的疙瘩未解开,没有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一味拖、等、靠,直至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引发其上访不断。

3、办案力量薄弱。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往往是案件本身办理难度大,有些案件的落实阻力大、困难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思想上多少都有些畏难情绪,怕办不好,怕惹火烧身,加之领导重视不够,只管批阅,很少过问办理结果,很少督办,批过了也就算完了。因此,领导不问,办案人不办,人为的造成一些涉法上访人员重复上访。实际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承担了部分处理信访件的职能,但事实上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工作头绪多的客观原因,存在

着警力捉襟见肘,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解决。

4、质量问题突出。凡是涉法上访案件,大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或是证据不扎实,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把证据没有收集到位,工作不细、不实,取得的证据似是而非,经不起公诉检验,或是程序不合法、违法办案,或是法律条文发生变化,或是因其他因素干预,凡此种种,大都造成案件质量不高,诱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产生。如:戢某的姐姐在一次与人争吵后是死于家中。侦查机关及时调查后基本排除了是被控告人殴打致死的事实,双方在村级组织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了死亡经济补偿协议。事隔二十余天后,戢某称有证据证明其姐姐死前确实被人殴打过,要求公安机关验尸查明死因。因证据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对证人询问后,没有及时核实证据的真伪及证明效力,在随后的尸检中仅仅排除了非毒物致死,但

属生理性病变死亡,还是外因所致的问题,不能确定。公安机关的侦查失误及草率,使戢某的控诉请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导致其连续不断的持续上访。

(二)显示现行法律滞后的弊端。

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期,新旧观念、新旧体制相互转变,各种矛盾相互交织,表现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村级组织犯罪等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时有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处理,就会引起上访告状。此外,村官犯罪的查处具有两可性,削弱了打击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涉嫌七种特定款物的犯罪案件移交由检察机关管辖处理。因此,就由公、检两家管辖农村的村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分工看似明确,但实际操作性不强,

第16篇: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含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03年被省授予“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2005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0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0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考试大网站收集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丰县、平安丰县建设,为丰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徐州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05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存在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的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的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工作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工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者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丰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考试大网站收集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工作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度。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考试大网站收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第17篇:关于公安解决涉法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公安解决涉法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摘要:新形势下,毕节地区公安厅涉法信访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访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等。新时期公安涉法信访就是要增强创新意识,确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超前化解矛盾的新方法;畅通信访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强化公安内部建设,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要正确认识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评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公安信访 执法 工作研究

稳定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促进司法公正,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和减少公安涉法上访问题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公安信访工作是公安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它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地位和形象。如何正确认识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评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预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妥善把握处置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共产党人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客观表现,对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体系,全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和加强公安涉法信访工作是维护当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必不可少的因素。

(一)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开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

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绝不是简单地处理几个案件,他关系到我们能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关系到我们能否打牢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就是衡量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尺度,就是让人民群众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中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公平与正义。人民警察要坚定不移地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心中有法,方能执法,心中有民,方能为民。因此,公安机关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执法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就得从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入手,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公正与和谐的第一要务,切实解决“冷、硬、横、推、拖”和“四难”等问题,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

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就要求共产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实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在公安队伍中,共产党员占近70%左右, 如果党员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得到牢固确立,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执法”问题,打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就会促进和整合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开展公安信访工作,杜绝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刻体现共产党人的时代先进性,时刻解民之忧,思民之苦,行民之举,办民之事,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密切警民关系。因此,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确保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三)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放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去思考,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去谋划,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信访工作作为体现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上升到衡量一个领导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因此,开展公安信访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针对不同时期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把信访工作的成败、群众上访次数的增减、是否真正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四)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树立共产党人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显着标志。

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公安“大接访”活动,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指导思想、政策措施上是完全一致的。公安机关要按照“工作是否做实,问题是否解决,上访是否减少,群众是否满意”、“人人受到接待、件件得到处理”总目标的具体要求,树立“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政绩意识,集中解决一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问题,切实消除和弥补执法中的薄弱环节,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因此,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是共产党人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标志。

二、引起涉法上访的主要原因

(一)从宏观来讲,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他们在自身遭受不法侵害时,自觉通过信访形式向公安机关寻求法律保护;二是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负气而向上级公安机关上访;三是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受到利益驱动,放纵“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内滋长蔓延,造成群众强烈不满,因此群众投信向上级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二)从微观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反映在刑事案件上。问题的症结表现在:1.命案未破;2.少数案件破案后,主要凶手未抓获,致使这类信访无法结案、息访;二是反映在治安案件上。问题的症结集中在案件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又不成,伤势也鉴定不了,自诉又不去,案件一时难以了结,致使无法及时处理而引起上访;三是反映在交通事故方面,这类问题主要是因为赔偿不到位或肇事人逃逸致使无法结案而上访。

三、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

公安信访活动作为化解警民矛盾的有效载体,应该成为解民忧、排民难、息民怨、消民怒、聚民心、鼓民劲的一条重要渠道,其功能应该体现在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和协调上,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体现在改进警民关系上,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体现在促进公安队伍建设上。所以,公安机关都要心中有民,忧民之所忧,保民之所安,乐民之所乐,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到实处。

(一)认真对待,重视首访,严格受理环节。

把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疏导群众的过程,为群众排优解难的过程。在接待受理案件时,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分析研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和意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思想,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抱着把信访案件当作刑事、治安案件办的认真负责态度,反复核实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能简单的凭表象和推测进行定性,要通过换位思考,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多一些理解和帮助,争取当事人的信任。要抓住其解决问题是最终目的的心理,春风化雨,润物有声,有效的化解怨气,解决矛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上访者的心坎上。

(二)坚持回访,认真抽查,严格督导职能。

按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或者下级公安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重要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者复查、复核意见的; 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同时,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对所督办的事项应当提出改进建议。加强上级督导和法制督导是确保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信访工作的指导,在指导中督促,在督促中指导,不能只指导不督促,也不能只督促不指导。对信访工作情况,对已经结案的要跟踪回访,对办案质量实行查漏补缺,防止出现反复。要强化信访部门对同级其他业务部门的监督权,将监督关口前移,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逐步从侧重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努力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奖惩得当,公平合理,激发工作活力。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治本措施。要提高信访工作的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奖惩的先进导向作用,对信访工作的奖惩与公安机关的其他业务工作配套同步,以此来激发做好信访工作的活力。要强化信访工作的严肃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公安民警不作为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坚决纠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信访人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徇私枉法,以及限制上访、压制上访甚至打击上访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袒护。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做好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协作,综合治理,落实协调制度。

公安信访工作涉及面广,错综复杂,解决信访问题仅靠公安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策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比如在处置因企业改制中形成的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因城市整体规划搬迁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中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引起的信访案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经济综合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动,整体互动,协作配合,综合治理,使闹访者看到,各级各部门依法公开、公正处理信访问题的决心,彻底打消少数别有用心人利用信访伺机作乱、伺机欲利的念头,妥善处理聚众信访案件。

四、做好“六心”是公安干警在各类公安涉法信访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时刻牢记

一、做事有爱心。这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础。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多一份爱心就多一份感动,多一份爱心就多一份理解,多一次爱心就多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相反,少一份爱心就会多一份冷漠,上访人就多一份怨恨、多一份敌意,就会减少一次解决问题的机会。作为公安信访民警,心中要时刻想着群众、装着群众、惦记着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把每一次接访都作为服务群众的一次机会,把化解每一起信访案件都作为排解民忧的一份成效,用爱心去化解恩怨,用爱心去打开心结。

二、遇事要热心。这是做好公安信访工作的基本态度。我们接访群众的态度同样直接关系到接访的效果。民警热情的态度,体贴的话语,可以增进上访群众的认同感,便于彼此沟通交流,进而促成问题的解决。接访民警一句温馨的话语、一杯暖人的开水,就可以让上访人心平气和,推进问题的解决;相反,一句伤人的话,一个冷漠的眼神,都可能激化矛盾,把上访人推上逐级访、越级访,甚至集体上访的道路,不仅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而且也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处事要公心。这是检验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如果在信访环节不处以公心,不依法办案,实际上是对上访群众的第二次伤害,就是给上访群众伤口上撒盐。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就会失去对公平、正义的信赖,就可能采取有悖法律、政策的过激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增加不和谐因素,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处理每一起信访案件,对待上访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要用法律政策的标尺量一量,用公平正义的天平称一称,使每一起信访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都体现公平与正义。通过处理一起起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使公安机关秉公执法、公正廉明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更牢固、更神圣。

四、办事要诚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所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对待来访群众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故意刁难,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成为上访老户,使上访问题成为信访积案。认真倾听是一种美德,对于信访民警而言,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是打开心结的钥匙。每一名信访民警都要努力做到,从见到上访人的第一面起,就要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认真分析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诚心诚意地对群众说实话,真心真意地为群众解难题,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使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案件能够尽快了结。

五、做事要恒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要求。解决信访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旧的信访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信访问题。从个案来讲,大部分信访案件靠一两次工作是很难解决的。要使上访人息诉罢访,除了认真调查处理以外,还要耐心地、不厌其烦地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既要解决具体问题,又要解开思想疙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反弹、不复发。公安信访民警都要有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韧劲,有一种脚踏实地的作风,不结案不罢休,不息诉不罢休,不罢访不罢休。做到了这一点,信访积案就会越来越少,信访形势就会越来越好。

六、工作要用心。这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方法。要求每一名信访民警都要做到:脑子想事,心里装事,眼睛看事,耳朵听事,嘴巴说事,用心思考,用心工作。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要用心了解上访人的社会环境、心理状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用心工作了,信访问题就不会再是难事,民警的人生价值就会在工作中体现,民警对事业的追求就会在干事创业中实现。

总之,做好公安涉法信访工作是现阶段乃至今后必须要面对的一大社会群体性公安工作难题。要正确认识公安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评析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妥善把握处置公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做好公安涉法信访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共产党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对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第18篇: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

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

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

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

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

(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有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面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竟忘了自己的职责,不是做正面的引导工作,却鼓动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充当“专家”、“高参”;有的则对上访者态度恶劣、粗暴或者互相推委,将其拒之门外,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还有的形式上了结了案件,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解释工作不到位,心中的疙瘩未解开,没有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一味拖、等、靠,直至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引发其上访不断。

3、办案力量薄弱。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往往是案件本身办理难度大,有些案件的落实阻力大、困难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思想上多少都有些畏难情绪,怕办不好,怕惹火烧身,加之领导重视不够,只管批阅,很少过问办理结果,很少督办,批过了也就算完了。因此,领导不问,办案人不办,人为的造成一些涉法上访人员重复上访。实际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承担了部分处理信访件的职能,但事实上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工作头绪多的客观原因,存在着警力捉襟见肘,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解决。

4、质量问题突出。凡是涉法上访案件,大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或是证据不扎实,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把证据没有收集到位,工作不细、不实,取得的证据似是而非,经不起公诉检验,或是程序不合法、违法办案,或是法律条文发生变化,或是因其他因素干预,凡此种种,大都造成案件质量不高,诱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产生。如:戢某的姐姐在一次与人争吵后是死于家中。侦查机关及时调查后基本排除了是被控告人殴打致死的事实,双方在村级组织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了死亡经济补偿协议。事隔二十余天后,戢某称有证据证明其姐姐死前确实被人殴打过,要求公安机关验尸查明死因。因证据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对证人询问后,没有及时核实证据的真伪及证明效力,在随后的尸检中仅仅排除了非毒物致死,但属生理性病变死亡,还是外因所致的问题,不能确定。公安机关的侦查失误及草率,使戢某的控诉请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导致其连续不断的持续上访。

(二)显示现行法律滞后的弊端。

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期,新旧观念、新旧体制相互转变,各种矛盾相互交织,表现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村级组织犯罪等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时有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处理,就会引起上访告状。此外,村官犯罪的查处具有两可性,削弱了打击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涉嫌七种特定款物的犯罪案件移交由检察机关管辖处理。因此,就由公、检两家管辖农村的村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分工看似明确,但实际操作性不强,由于农村基层组只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等因素,司法实践中不时出现公、检两家相互推诿、扯皮,有时出现两家同时介入案件的行为,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近年来对村官涉嫌经济犯罪查处率的降低,惩治力度不大,基层群众对村官司法处理结果不满,往往引发上访。

(三)嫌疑人钻司法程序的“空子”。

司法部门依法办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否则就是违法办案。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一些案件因证据缺乏或者主要嫌疑人的没有归案,而使案件中途搁浅。但为了保证程序合法,证据到位,有时不得不对嫌疑人采取相应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有时监视工作稍有不慎,嫌疑人便趁机逃之夭夭,使案件悬而未结。受害人一方身体的损害或财产损失无法得到弥补,受害人急切的求决心理,就可能引发上访问题。如受害人李某因张某的伤害行为致眼部重伤,案件移送审查批捕时,发现案件中李某的伤是否属于张某所为的证据不具排他性,李的眼部重伤系张行为所致的证据不足,且公安机关收集的间接证据也无法形成证据锁链,因此做了不批捕决定并列举补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此被取保候审。当公安机关证据补充到位依法批捕张某时,因执行监督不力人已不知去向。为此,受害人李某认为司法不公,四处上访。

(四)上访者“崇尚权力”思想作崇

从漫长的封建社会走到今天的中国,由于受封建专制残余思想的影响,“崇尚权力”在中国人观念里根深蒂固,因此,在群众的心目中,权力比法律大,唯有上边才有“青天”,才能替民做主。所以,从客观来说,老百姓仰仗官家主持公道、化解矛盾、上访鸣冤虽然是根植于他们骨子里的一个传统思想,那么,他们越级上访寻找“高官青天”的举动,就不难理解。但在众多的此类案件中,往往有许多上访人是主观原因所致,大致看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群众法律知识不全面,依法治国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一些上访户由于不懂法或者没有全面理解法律的内涵,主观意愿不符合客观实际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己要求得不到满足却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导致越级上访。

2、有些上访者是因为斗气,有的是对办案单位有意见,与单位、部门斗气,认为办我案,就是整我,唯我独尊,不能容忍工作中的些许差错,一旦出现失误就抓住小辫子不放,小题大做,不计成本地四处上访。

3、有些人知道稳定的重要性,知道各级领导担心上访事件的发生,他们就利用这来给领导施加压力,以达到其目的。也有少数恶意上访者,他们的问题已经过处理,并有定论,但其对定论不满,又不按程序办事,寻找正确解决途径,却利用信访无次数限制、无时间限制、无内容限制等宽松条件,时不时到上级转一圈,或者写封告状信,给相关部门找点事,相关部门也就只有跟着转圈儿。

4、群众法律意识特别是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如今老百姓打官司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中国公民往往不注重对证据的收集,致使老百姓看来有理的诉讼因证据方面的原因而败诉,于是开始长期的申诉之路,但又因场景的变化,重新取证又不可能,司法部门也无法给予群众所期望的结果,就出现有冤难诉的情况。同时,有些群众对司法部门的办案程序缺乏了解,不能明确主管部门,就急于将本应在基层解决的问题上交,后经解释劝导,方才明白正确诉讼途径。如黄某被生意上的竞争对手雇请了四人打伤致重伤,事隔一年后,公安机关才立案,又因团伙作案,嫌疑人没能一次性落网,导致证据收集欠缺,每个人的具体行为无法分辨,案件久拖未决,导致受害人冤屈满腹,在不懂得执法程序的情况下,不得不四处寻求帮助,在检察机关反复的讲解法律及法律程序,才主动息诉罢访。

5、有的上访者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支配,为达到一些过高的或不合理的要求,采取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形式,给领导施加压力,故意扩大上访的规模,超越上访的地域。

三、处理此类上访案件的对策:

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问题的特点及原因表明,解决涉法上访问题极其急迫,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处理、安抚、解释、平息好涉法上访案件,最大限度的降低由此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侦查监督部门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力量,认真处理好侦查监督工作环节中的涉法上访问题更是首当其中的任务。为此,笔者建议:

1、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质量。处理此类来访质量高低、效果好坏,直接体现了侦查监督干警的综合素质,解释不清、法律法规不熟,或者态度生硬,最终会导致上访群众不信任、有抵触情绪,继而上访。因此,侦查监督人员要在充分认识做好此类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协调能力;要改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多替党和人们想一想,多为党和人们办实事;要改变上访就是闹事、找茬的老观念,问清是非曲直,分清具体情况,谆谆善诱、晓之以理;要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政治观、执法观和综合素质教育,着力提高队伍的“执法为民”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面对新形势下任务的艰巨性,考虑侦查监督部门工作的多层面性,在人员配备上要专门配备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年富力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干警,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决问题有回声。

2、实行侦查、批捕、起诉工作一体化,采取源头预防控制措施。一是在对外预防控制上,深入开展引导侦查,对侦查部门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侦查取证依法、客观、及时、全面,确保准确、及时、有力地追诉犯罪,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的控诉水平,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促进案件承办人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各项机制,建立良好的侦诉协作关系。具体而言,要加强对刑事案件在公安阶段立案和撤案的监督和制约,对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及可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侦查行为实行有效的控制与救济。加大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及时了解影响较大、涉及面广、争议较多案件的判决结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在对内预防控制上,严格运用检察裁量权,对批捕、起诉案件的裁量权刻上更加人性化的烙印。一方面严格审查提请逮捕案件、对青少年不起诉的案件实行听证会制度以及对刑事案件行使求刑权,在法庭上提出量刑建议等,另一方面切实作好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案件的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法律原则,增强他们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这样,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尤为重要的是,大批可能存在的涉法上访案件在办理案件的初始阶段就得到了合理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的问题。

3、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原则。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原则,勇于维护正义,勇于纠正错误,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当作维护上访人人权的大事来做,认真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认真处理每一起事件,对发现确有错误的,一定要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审查、复查、复议,重新作出裁决和结论。对于实体法与程序法无错误的,要依法维持原决定,并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

4、坚持四定原则,及时化解与预防相结合。对一些问题重大的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特别是进京上访和言辞极端的异常访,定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加强协调,畅通信访渠道,快速出击,实事求是及时化解,做到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同时,重调查研究,重事实、重证据,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把苗头性问题超前处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上访问题的发生。

5、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化解疏导原则。坚持把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处理此类案件的全过程,对各种涉法上访人员,无论是有理的、部分有理的,还是无理的,都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处理的法律依据。对确属当事人不懂法律、法规的,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做好当事人的缠访缠诉、息诉罢访工作。同时,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规定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服从依法公正的决定,从而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6、维护司法权威。对依法确定的“权威性”结论,上访者不按程序办事,恶意上访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遏制,明确告之不得再继续上访,对于无理取闹、恶意诉讼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坚决打击从而减少无理上访的案件,以维护稳定,维护司法权威。

7、加大宣传及普法力度,倡导文明的法制环境。要以普法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不断掀起学法、用法高潮,教育群众正当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减少因对法律、政策不理解而引起的涉法上访问题。上访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综合素质的提高,就会依法上访,并减少上访过程中恶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做到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深入持久,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理、有节地文明信访。

8、实行阳光听证,对此类案件采取公开听政,公开答询的形式进行审理,邀人大、政协、律师、法律专家、当事人亲属及有关单位参加,将社会监督用于办案之中,利用社会舆论力量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彻底消除上访人“公、检、法是一家,肯定官官相护”等抵触情绪,扭转他们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歪曲心理。

第19篇:述法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室领导干部职工的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一岗双责”,坚持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学习,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务实苦干。现将我半年来履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法制意识。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作为基层党政机关副职,为群众办事不仅要快,还要求依法办事,所以任职以后,我认真学习水法,土地法、森林法等法律,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的同时能够清晰的给群众以法律及政策方面的解释,做到调解纠纷使群众能心服口服。工作有余时充分利用书籍、报刊、网络等途径,先后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在平时学习和工作中,我认真学习并严格践行相关法律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了办事随心所欲,偏离正确方向,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

二、认真履职,强化自身法治建设责任。我特别着重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具体抓、具体管的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参与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进行考试,努力促进单位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机关氛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大会上,我适时提醒主要领导讲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规督办,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交流互促互进,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加强领导,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机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履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组织分管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关系、公务员管理等法律法规,培养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与行为习惯;深入联系村,组织村委班子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围绕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针对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众需求开展法治宣传,促使村民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合理反映诉求,维护基合法权益;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公民保密防谍须知,促进职工履行保密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同时,抓好责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定期不定期对各分管站所、村(居)委会落实依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半年来,本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依法行政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域法制建设,本人及分管职工无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第20篇:《水法》贯彻落实调研情况汇报

关于我区贯彻落实《水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xxx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计划的安排,近期我们就区贯彻落实《水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2002年10月1日颁布并实施。历时近七年,区政府始终将做好水事务管理,实现水资源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行政、依法节水保泉取得了显著成绩,他们不断探索创新出一条利国、利民、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类协调发展的新路子。通过调研我们特别感受到,区政府不惟虚,只惟实,抓队伍,强素质,建章立制,营造依法用水、管水,维护水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主要工作特点:

一是把学法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摆在首位,抓住不放。区水务局是2001年新成立的职能部门,现设水政监察大队3个执法中队。《水法》贯彻实施对他们是全新事务,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不甚了解,业务不熟,以至于执法越位和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尽快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只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他们着重从以下三个环节开展工作。

一、加强对《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培养队伍良好情操和树立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举办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建立信息网络,利用社区、办镇和社会多方资源,扩大《水法》知晓率。通过以上三个环节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水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辖区单位和个人依法节水、用水和自觉接受水事管理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工作环环相扣。

一、将《水法》等有关水法规作为部门全体同志自觉学习的主要内 1 容;

二、请省市及大中专院校专家授课,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水法》内容,提高执行《水法》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

三、印制接水保泉宣传材料发放社区、办镇,提倡节水社区建设,提高群众对水资源管理的参与意识;

四、利用“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大型活动,在泉城广场、xxx广场以及各办镇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市民学法、护法、用法自觉性;

五、举办用水大户负责人座谈会,交流《水法》学习体会,深刻理解《水法》条文,并就建设项目水事务的审核、审批的范围、程序及哪些属于违法建设项目等内容进行剖析讲解,重点强化贯彻执行《水法〉对遏制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全面提高市民的节水保泉意识和观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依法履职行为有章可循。主要建立了落实涉企检查、水费签批和备案制度;实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行为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一系列整套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真正使政府水务部门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秉公办事、文明执法,树立起了良好的水务执法队伍形象。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水法》的严肃性、显成效。

一、加强地下水开采的监督检查,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近年来,政府水政监察大队共查处各类水务案件200起,取缔非法用水80处,与市自来水稽查大队联合稽查27个单位,立案查处5家企业和个人。

二、严格涉水工程管理,维护《水法》严肃性。进入2008年,国家、省、市诸多重点工程相继在我区落地开工建设,多处工程属于跨河、临河区域地段;如京沪高铁正式施工,跨越了小清河、腊山分洪道、南太平河,北太平河、曹圈虹吸干河五条主要排水河 2 道。其中三条河道桥墩正设臵在河道中心,该工程系国家重点,一方面要积极支援,创造条件促进建设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水法》赋予了严格执行涉水工程建设行为,二者既统一,又矛盾。鉴于此,在服从国家大局的前提下,区政府先后与省市水政部门及时汇报,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向工程建设单位讲明《水法》义务要求,最终使问题依法整改,地方与建设部门达成了共识。再如河道管理依法规范逐步正轨。2009年3月,段店镇由李村村民李XX擅自将2000余株树苗栽植在新建的玉符河堤岸上,明显违规违法,案发后区水政部门多次规劝,下达整改进行制止,后经执法人员讲明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责任,最终其主动承担错误,积极配合清理所载的树木,恢复了河道状况,通过这一案例,区水政执法工作人员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存在的问题

《水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虽然从起步到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了这项工作与中央、省、市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提高。

(一)、水法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不到位。往往只重视定期宣传、而忽视了法律的普及;

(二)、依法行政,加强水务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水资源流失和水资源费漏征现象也还存在;

(三)、个别重点工程,企业用水大户的税法宣传不够,违法施工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建议

1、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水法》宣传的方法、途径,提高人民群众的节水保泉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水资源的保护 3 和自然生态的培植,树立爱济南、保水源、共建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大自然的氛围。

2、要依法行政、科学执法,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送法、讲法,要立足现有条件、创新思路,改进管理手段,确保《水法》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3、要在继续对重点用水大户加强监察、监督基础上,对那些随意开采、盲目开采、违规开采的小户、散户应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我区在监督执行《水法》、保护生态平衡;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健康有序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调研报告法.doc》
调研报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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