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调研报告

2020-04-1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摸底黑臭水体

摸底黑臭水体

关于黑臭水体,目前的主流定义是以溶解氧、臭阈值、透明度和色度四个指标进行水体质量考量,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就可称为黑臭水体。由此可见,要想摘掉“黑臭水体”的帽子,需要综合、系统地进行整治。薛涛指出,目前已有的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约有56.7%的河流属于黑臭水体,广州有58.7%,江苏有20%,官方数字显示,干流四类以下水体占37%,支流四类以下水体占44%。这些数据既能反映目前治理压力较大,也可看出黑臭水体中的巨额商机。

技术路线总结

薛涛总结了目前黑臭水体治理的主要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可分为四类。第一是外源阻断,如截污管网、面源控制,使外部的污染物尽量减少进入河道中间。第二是内源控制,即做一些清淤疏浚的工作。第三是原位修复,即在河道上直接施治。原位修复技术又可分为曝气、絮凝沉淀、生物填料、仿生强化、藻类抑制几类。第四是补水措施。可利用再生水、雨洪,或进行调水等。具体治理中,一般在建立以溶解氧为核心的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首先做截污,根据情况看是否需要应急措施来解决截污过程中的问题,接着是前期的工程化措施以及后期的补水措施。”

推进瓶颈分析

薛涛分析,目前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有几处瓶颈。在商业模式方面,商业开发空间局限下的PPP范畴内政府支付信用需要探讨;由此带来的对资本市场态度和企业行为的影响需要考虑;考核指标、成本计量与系统集成效果有待细化。此外,由于黑臭水体的治理需要依赖建设系统,涉及建设部,而水十条由环保部发动,建设部的重心则更多倾向于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这就需要部委之间的协作与平衡;在推进相关PPP项目方面涉及财政部,而财政部考虑的多是财政安全问题,这也需要环保部结合环保领域的特殊性去跟财政部沟通,以争取在环保类PPP项目推进上达到更好的效果。

治理工程中的难点探析

王家卓在沙龙中提到工程治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一是污水直排问题严重。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多地考察,很多河流甚至没有进行截污。二是合流制的溢流污染。以南湖为例,一到下雨时期,七毫米的雨就会导致污水横流,其核心问题就是合流制的溢流问题。我国六百多个城市有10.7万公里的合流制的管网,这部分管网对我们城市水环境的改善是较大隐患。三是初期雨水污染。初期雨水水质很脏,其污染和污水相差无几,经常导致一场雨后环境回到解放前的现象。四是管网的错接和混接的问题。我国多处没有明确的分流制或合流制,大多是混流系统。如石家庄某项目中,管道前面实行分流,在过铁路时却合成一根管,堪称无用功。南宁的一些管道,外部是分流的,但在小区建成的时候,污水接雨水,雨水再接污水,非常混乱,难以操作。天津目前查到的混接错接的有3900多处,数目惊人。

需要严格控制增量 李其军指出,对付黑臭水体,需要严格控制增量、消减增量。可通过对新建改扩建工程进行控制,如果新建改扩建工程没有污水管线,如果这个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满负荷,则就应当坚决否定该项目。如果对此不加控制,在没有污水管线、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的情况下,污水只能向周围的沟渠排放,导致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陷入恶性循环。还可通过建立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的方式予以控制。如上游河水经过下游,水质变好了,则上游付费;如果水质变差了,则需要下游付费。建立这种监督及激励的机制,能够调动区县政府的积极性。张统也表示,全流域的河流治理是非常难,经常出现“上游治好了,中间许多没有治理的支流污水又汇入”的情况,亟需对河道支流采取预处理措施。

需要企业、技术联合协作

水环境治理,尤其是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复合性业务,涉及环保、市政、水利、生态、建筑等多方面问题,一种技术很难包打天下。如何将企业、技术进行合理集成,将是工程进行中一个重要问题。李力指出,流域治理需要站在城市尺度上去考虑,北控在流域治理中的三个关键支撑便是投融资体系、技术体系及企业生态群。其中,有些拉动政府,有些负责招商,有些专注流域治理。在技术体系也有功能划分,如黑臭水体可分为流动水体和封闭水体两类,这两类水体所需要的治理技术完全不同;即使针对某一种水体,也需要多种技术的配合协作。李力表示,目前北控正在致力于企业生态群的建立,北控在流域治理方面项目及框架协议有550亿投资,期待各方企业参与。

需要明确的资金结算、回报方式

多名与会专家对相关PPP项目的支付风险较为担心。如果按治理一条河两个亿计算,这么多条黑臭河道,一年这么多钱从哪儿来?张燎提出,南宁腊口河项目结合政策,预备做成PPP,以效果付费,这个想法很好,但对于企业运作来说,前期需要垫付,治理不好不给钱,完全看效果,合同都没有,有着多方面的风险,难以开展。王家卓认为,纯河道治理这种收益非常小,它的收益主要体现在对周边土地环境品种的改善和空间功能的提升上,是一个综合的收益系统。建议将河道的治理、防洪和污水厂截污以及景观、照明和沿岸的海绵城市等项目进行综合的打包。至于眼下热议的按效付费,理论上比较简单,但操作起来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手段较为复杂。比如有几天没达到标准或某些指标没达到,如何管理?超过了指标以及超了多少倍,应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需要明确。李其军建议,由于地方政府资金有限,在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太大,能不能分散化?比如本来一年要投几百个亿,但政府资金不够,则一年投十来亿,其余让民间资本来进入。这样不仅能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将企业重视效率的特质引入工程项目中,充分发挥PPP效果。

政府财政需要走向透明公开化

傅涛认为,目前地方政府的支付能力不明,对企业判断其是否值得合作非常不利。这种情况下,企业不知道政府支付能力用掉了多少、是否已到上限以及项目是否真的能如期推进等情况,且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政策方向、统筹协调等多方面因素,一个项目的科学性不能决定地方政府为其支付的可能性,这就导致了企业需要承担较大风险。若公开了财政情况及每个PPP项目实际支付情况,使资金走向透明公开,借助群众舆论力量进行约束,既能方便企业及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加以评判,也能对企业进行反向约束,防止不合理费用的出现,有利于改善项目合同的科学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财政公开比列入预算更加可靠。

推荐第2篇:黑臭水体汇报

XXXXX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部署以来,XXXX区立即贯彻落实,结合化工XXXX区的实际情况,立足高标准,突出强责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制度,明确责任抓推进

为全面深化落实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化工XXXX区河道治理达标,XXXX区“263”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住建局牵头,对全区范围的黑臭水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制定整治计划。2017年重点实施永济河、永济渠、宁连路排水河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修复工作,2018年计划实施张玉河、安邦河、淮洪河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修复工作。

二、重点强化投入,突出重点抓落实

XXXX区今年一是实施永济河、永济渠河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围绕生态修复、排污管控、生物净化、河道疏浚、沿线绿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主要建设生态驳岸1.1km,铺设污水管道1.2km,污水接网送至范集镇污水处理厂,构建生态浮岛1000㎡,设置水体曝气装置2套,河道疏浚6.6km及沿线绿化建设。目前,工程已完成河道疏浚6.6km,格梗浇筑1.1km,挡墙浇筑1.1km,预制块安装1.1km,污水管道安装0.3km,预计2017年12月底竣工。二是对宁连路东侧排水河进行疏浚、清淤工作,预计年底完成。三是委托专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一河一策”“一片一策”整治方案,重点从“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活水补给”三个方面着手,

抓黑臭整治,目前方案正在编制中。

三、长效管护,具体问题抓细化

明年,XXXX区将继续开展张玉河、安邦河、淮洪河黑臭水体整治,生态修复工作,计划贯通XXXX区河道,建设上游提升泵站、下游节制闸等设施,实现XXXX区水系“U”型循环,确保彻底清除黑臭水体。目前,方案正在编制,预计年底完成招投标,明年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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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佛山黑臭水体治理

佛山,简称禅,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佛山是“广佛同城”、“广佛肇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组成部分,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佛山现辖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面积379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35.0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85.61万人。2015年,佛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1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跻身高收入城市行列。

佛山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佛山境内河道密布,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及其支流贯穿佛山全境,属于典型的三角洲河网地区。

在三水大棉涌、南海三圣河检查现场,赵海提出三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是重点,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及三级截污管网的建设,并加强精细化管理,排除淤塞,打通管网连通节点,对于暂时不能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地区,要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在实现截污后,要实施生态治理,通过河涌清淤、引水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修复并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要深层次治理,实施岸线整治、景观绿化等措施,从水环境整治带动水景观建设,进而提升到水文化打造,展示水乡风韵。

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工作。会议透露,鄱阳环村涌、三圣河、五胜涌、大棉涌、围拳涌、英雄河等6条黑臭水体,2018年底前要全面消除黑臭。

据了解,国务院于2015年4月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目标为: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会议透露,按照上级要求,佛山去年底开展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向社会公布了鄱阳环村涌、三圣河、五胜涌、大棉涌、围拳涌、英雄河等6条黑臭水体名单、相关责任人以及达标期限,接受公众监督,2018年底前,6条黑臭水体要全面消除黑臭。

佛山市副市长赵海称,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污水管网收集是重点,各区镇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及其分支管网的建设,并加强精细化管理。

赵海透露,对于不能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的地区,要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2018年,佛山将着力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推进该项工作。

2015年佛山水务工作总结

1.政府重点任务基本完成。纳入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民生水务建设项目,包括河涌水环境治理项目17宗、闸站工程6宗,截至2015年底,已完工项目20宗,其余3宗项目处于收尾阶段,累计完成资金投入6.82亿元,资金完成率100%。

2.中央资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利用中央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取得新突破,10条主干河涌12个项目区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六个项目区于2015年底基本完工,全部项目建设计划于2016年底全面完工,项目完成后将恢复和改善河涌功能,提高排涝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实现三水区主干河涌水系连通全覆盖。

3.河岸整治建设呈现亮点。结合我市水环境的实际情况,通过清淤疏浚、护岸治理、建设景观绿道等方式,有效解决部分河涌岸线脏乱差、水体黑臭、淤塞等问题。同时通过打通断头涌、设置节制闸等多种手段,引水活化改善河涌水质。佛山新城沿江绿化带,禅城区绿岛湖、同济涌改造,顺德区北滘细海河两岸、德胜河南岸、潭洲水道南岸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高明区秀丽河堤围,南海听音湖、博爱湖工程,三水云东海片区及水系连通工程等被打造成靓丽的水利风景线。

加强供水水源管理。印发实施《佛山市城乡公共供水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积极联合市环保局加强对水源地监督管理和水质监测,落实巡查制度,消除污染隐患。

.管网建设按计划推进。截至2015年底,纳入政府重点任务的污水管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9.15亿元,累计完成管网建设288.7公里,污水处理厂整体负荷率达到83.67%。

运行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协调解决各区在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企业自检、BOT特许方、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多方联动监督,促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和健康发展。

1.开展组织动员工作。成立由发改、经信、国土规划、住建、交通、水务、环保、气象等15个单位组成的我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正式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前期工作,去年12月,召开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议,鲁毅市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规划引领、机制建设、要素保障、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工作,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明确了佛山新城、禅城区绿岛湖片区、南海区三山新城片区,顺德区顺峰山片区、高明区西江新城、三水区云东海片区和佛山大学新校区等,总面积超过76平方公里的试点建设区域。

2.启动规划方案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12个专项规划、导则和专题研究项目已提上工作日程;七个试点区域项目已基本落实。

鲁毅指出,佛山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和打造宜居佛山的重要推进,也是佛山紧跟世界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重要行动,意义重大深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理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抓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就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工作,鲁毅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佛山组团式城市发展的实际,集中力量将佛山新城、禅城区绿岛湖片区、南海区三山新城片区,顺德区中心城区、高明区西江新城、三水区云东海片区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校区等、总面积超过76平方公里的七个试点区域建设好。

鲁毅指出,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强化组织保障,市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实施主体要各司其职,充实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要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度和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要素保障,切实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用地要素问题,借力市内外的技术骨干和知名专家,保障和推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要强化作风保障,加强督察考核,强化资金监管,以严和实的要求抓好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会议明确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七个试点区域的情况。为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府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全市五区区长,分管副区长,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前,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中科院院士任南琪给与会者开展了海绵城市专题辅导讲座。(图:冼铁勤,文:张勇,海绵办供稿)

2016年水务工作计划

(一)切实保障三防和水务安全

要确保安全度汛,及早做好汛前准备。1月初我市出现三十多年来罕见的雷暴并造成部分区域的短时水浸现象,三防、排水相关部门要提早开展备汛工作,加强排水管道清理、泵站预排、度汛工程应急等措施,为可能出现的突发险情设好屏障,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三防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三防安全保障工作能力。市三防办正着手开展三防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涉及到市三防指挥部30个成员单位及各区、镇(街)政府,拟纳入水务“十三五”规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至2021年。要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管,切实保障冬春水利建设期间水利工地生产安全。供水、排水调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有关保障预案和监管措施,确保饮用水供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继续抓好民生水务实事

加快推进投入6.93亿元推进闸站及水环境治理等15宗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薄弱环节、薄弱区域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升级两年延伸项目建设任务,推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沧江水闸重建等重点项目落实实施。已落实市级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既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

(三)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加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力度,落实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要充分与道路、绿地、公园、水系、景观、防洪等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利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加快编制实施《佛山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全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解决污水处理厂负荷低、进水COD浓度低的问题及减少城市内涝对污水收集的影响。现阶段各区均已完成了辖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市级规划整合项目已经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内容,预计2016年开展相关编制工作。

(四)坚持打造依法治水环境

落实水行政执法职责。保持联合执法机制的良好运作,继续加强多层级多部门联合执法;继续以执法点为依托,做好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水事违法行为;积极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水政执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落实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场设置规划》,引导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合理布点、合法经营。

(五)积极实施水生态文明工程

着手编制《佛山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使我市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落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和供水专项规划修编,完善落实全市供水水源布局;按照2018年全市50%的各级机关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2020年全市90%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的要求,再创建40个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并同步开展各区的创建计划。完善实施《佛山市水土保持规划(2014—2030年)》;落实河涌、生态岸线整治建设,推动奇槎南窦涌等河涌岸线整治及其净化、美化、绿化工程落实实施,配合市政府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计划,打造一批亮丽的滨河景观,让市民真正能分享改革红利。

(六)有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明确建设项目库,启动12个专项规划、导则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相关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配套落实措施;逐步推开七个试点区域总面积超过76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确保4年内即2019年前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目标,实现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的“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2030年面积要达到80%以上”的目标,率先达标。

推荐第4篇:黑臭水体方案编制

四、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预评估,拟定黑臭水体清单;拟定并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公布黑臭体清单;牵头组织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合同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和各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经费预算。

县环保局:盘责湄水河、城中河.四安河河道整治责任范围内相关工作。配合黑臭水体识别评估,负责对黑臭水体进行检测,并进行黑臭水体分级;进行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大力整治企业、养殖单位环保不达标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县财政局: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资金保障工作。

县规划局:明确城市建成区详细区域范围,参与整治方案论证审查及相关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四安河流域城区段河道清淤及河面、河岸、水面垃圾清理等整治工作,配合黑臭水体识别评估,提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相关资料。

县城管局:负责湄水河城区段、城中河河道清淤、河道周边和封闭水体垃圾清运、整治,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行为。负责城市道路管网疏浚和积水地段整治相关工作,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任务。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城区黑臭水体问卷调差,参与黑臭水体识别评估和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县城建投:负责完善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实施城市河道截圬,负责责任区域内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县经开区:配合做好辖区内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负责完善辖区内城市污水管网,实施城市河道截污,负责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永丰镇、经开新区配合做好辖区内城市黑点臭水体排查;负责社区环境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立双峰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整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绝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公室(简称县水体整治办),负责县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城市黑臭永依排查、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整治方案,协调监管工程实施,组织验收监测评估工作,协调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密切协作配合。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是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履责,形成合力,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顺利展开。

(三)严格工作标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与《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执行。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统筹安排整治工作专项经费,支持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监测评估及日常养护等工作。

(五)确保整治效果。通过本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逐步控制与消除我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改善水体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六、其他事项

为加快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委托双峰县规划设计院进行摸底排查工作,编制整治方案。

附件:双峰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推荐第5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前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则、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 工作目标

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4 基本原则

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人文社会环境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提出适合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性原则。

(1)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理制定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2)因地制宜,标本兼治。针对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当地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3)生态改善,长效保持。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4)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

(5)强化监管,公众参与。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1.5 工作流程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流程如图1 所示。首先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接受公众评议。根据排查和公众评议结果,确定黑臭水体名单和总体整治计划(含年度整治计划),并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委托专业机构针对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整治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评估方案全过程跟踪实施进展,适时开展公众评议,并由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地方政府根据所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总体整治计划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布水体整治效果,并根据所建立的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

图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流程

第二章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 2.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2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

根据以往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城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对所有城市水体的黑臭情况进行预评估,将结果列于表1 中并予以公示。

表1城市水体黑臭状况预评估结果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 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则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手机二维码形式完成公众调查。公众调查问卷可参考附1。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识别结果,提出城市黑臭水体的初步名单。 2.3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与判定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水质检测与分级结果可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和整治效果评估提供重要参考。

2.3.1 分级标准与测定方法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分级标准见表2,相关指标测定方法见表3。

注:相关指标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2.3.2 布点与测定频率

水体黑臭程度分级判定时,原则上可沿黑臭水体每200~600 m 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m 处,水深不足0.5m 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原则上间隔1~ 7 日检测1次,至少检测3次以上。

2.3.3 黑臭水体级别判定

某检测点4项理化指标中,1项指标60%以上数据或不少于2项指标30%以上数据达到“重度黑臭”级别的,该检测点应认定为“重度黑臭”,否则可认定为“轻度黑臭”。

连续3个以上检测点认定为“重度黑臭”的,检测点之间的区域应认定为“重度黑臭”;水体60%以上的检测点被认定为“重度黑臭”的,整个水体应认定为“重度黑臭”。

2.4 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编制 根据黑臭水体识别和分级结果,综合考虑整治工作难易程度,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清单(见表4),绘制黑臭水体分布图,分析其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空间分布和污染状况,为城市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黑臭水体清单包括水体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面积/长度、所在区域、黑臭级别、水质现状、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达标期限等。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参考格式见表4。

第三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 3.1 整治方案编制流程

在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初步确定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线,预估所需的工程措施、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水体整治效果,形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编制流程见图2。

图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流程

3.2 污染源调查 3.2.1 点源调查

点源是指以点源形式进入城市水体的各种污染源,主要包括排放口直排污废水、合流制管道雨季溢流、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非常规水源补水等。

调查内容包括污染物来源、排放口位置、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及排放量,以及上述指标的时间、空间变化特征。

3.2.2 面源调查

面源是指以非点源(分散源)形式进入城市水体的各种污染源,主要包括各类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城乡结合部地区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的污染等,通常具有明显的区域和季节性变化特征。

调查内容包括城市降雨、冰雪融水的污染特征及时空变化规律,城市下垫面特征,畜禽养殖类型及其污染治理情况等。 3.2.3 内源调查

内源主要是指城市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以及水体中各种漂浮物、悬浮物、岸边垃圾、未清理的水生植物或水华藻类等所形成的腐败物。

调查内容包括水体底泥厚度、颜色、嗅味及主要污染物特征;岸边垃圾、水生植物及其腐败情况等。

3.2.4 其他污染源

其他污染源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超标、工业企业事故性排放、秋季落叶等,通常属于季节性或临时性污染源。

秋季落叶问题在北方地区较为明显,落叶进入水体后将逐渐腐烂并沉入水底,可能形成黑臭底泥。

需关注雨污水管网错接所造成的污染问题。 3.3 环境条件调查 3.3.1 周边环境特征

黑臭水体周边环境特征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整治方案中有关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主要包括黑臭水体周边建筑群特征、城市道路和交通情况、水体沿岸其他基础设施情况等。

3.3.2 水文条件

黑臭水体水文条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整治技术的选择和工程量预测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水体的位置、边界范围、水面大小、水位和水深、流速及流量,以及与周边水系的连通关系等。

3.3.3 水体岸线硬化状况

水体岸线硬化状况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水体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方案制定、工程量预测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硬化岸线和河湖床的面积、硬化厚度、硬化类型等。

3.3.4 其他 其他需调查的内容包括黑臭发生时段、持续时间、百姓投诉情况、影响居民人数等,同时可选择性调查水体的化学需氧量(CODCr)、总氮、总磷、水温、pH、表观污染指数(SPI,参考指标,见附3)等指标。

3.4 整治技术选择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应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具体实施,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

各地应结合黑臭水体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结果,系统分析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合理确定水体整治和长效保持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选择原则、适用范围、技术要点和限制因素见本指南第四章。

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应体现系统性、长效性,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通过整治工程的全面实施,综合考虑城市生态功能的系统性修复。另外,需考虑对已黑臭水体本身的净化,原则上整治工程实施后的补水(含原黑臭水体)水质应满足本指南“无黑臭”的水质指标要求。选用清淤疏浚技术,应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防止二次污染。

3.5 整治工程量预测

根据选定的整治技术和环境条件调查结果,以及水体在城市中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城市交通等情况,兼顾城市绿化、道路恢复和清淤底泥的处理处置,合理确定整治工程量和实施周期,预测整治工程成本。

考虑到水体和污染物的流动特性,黑臭水体上游污染可能对整治工作影响较大,制定整治方案和开展工程量预测时,应考虑适当向黑臭水体上游污染区延伸。

3.6 整治效果预测

结合城市水体的水质水量特征、水环境容量及水体自净能力,对整治工程实施后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预测。

对于黑臭已经基本消除,但生态自净能力相对较弱的城市水体,应强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确保整治工程长效运行。

第四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 4.1 技术选择原则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的选择应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1)适用性:地域特征及水体的环境条件将直接影响黑臭水体治理的难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阶段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用的技术方法及组合。

(2)综合性:城市黑臭水体通常具有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的特点,其整治技术也应具有综合性、全面性。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黑臭水体的整治。

(3)经济性:对拟选择的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长效性:黑臭水体通常具有季节性、易复发等特点,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也要兼顾远期水质进一步改善和水质稳定达标。

(5)安全性: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强化技术安全性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气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气溶胶所引发的公众健康风险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4.2 控源截污技术 4.2.1 截污纳管

适用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

技术要点: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见本指南4.5.3)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实际应用中,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时倒灌。 限制因素:工程量和一次性投资大,工程实施难度大,周期长;截污将导致河道水量变小,流速降低,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水措施。截污纳管后污水如果进入污水处理厂,将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运行压力,否则需要设置旁路处理(见本指南4.5.4)。

4.2.2 面源控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技术要点: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地回用等技术。

限制因素:工程量大,影响范围广;雨水径流量及径流污染控制需要水体汇水区域整体实施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等综合措施,系统性强,工期较长;工程实施经常受当地城市交通、用地类型控制、城市市容管理能力等因素制约。

4.3 内源治理技术 4.3.1 垃圾清理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技术要点:城市水体沿岸垃圾清理是污染控制的重要措施,其中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清理属于一次性工程措施,应一次清理到位。

限制因素:城市水体沿岸垃圾存放历史较长的地区,垃圾清运不彻底可能加速水体污染。

4.3.2 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水生植物和岸带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季节性落叶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

技术要点: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落叶等属于季节性的水体内源污染物,需在干枯腐烂前清理;水面漂浮物主要包括各种落叶、塑料袋、其他生活垃圾等,需要长期清捞维护。

限制因素:季节性生物残体和水面漂浮物清理的成本较高,监管和维护难度大。 4.3.3 清淤疏浚

适用范围:一般而言适用于所有黑臭水体,尤其是重度黑臭水体底泥污染物的清理,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避免其他治理措施实施后,底泥污染物向水体释放。

技术要点:包括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城市水体原有黑臭水的存储和净化措施。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限制因素:需合理控制疏浚深度,过深容易破坏河底水生生态,过浅不能彻底清除底泥污染物;高温季节疏浚后容易导致形成黑色块状漂泥;底泥运输和处理处置难度较大,存在二次污染风险,需要按规定安全处理处置。

4.4 生态修复技术 4.4.1 岸带修复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已有硬化河岸(湖岸)的生态修复,属于城市水体污染治理的长效措施。

技术要点: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限制因素:工程量较大,工程垃圾处理处置成本较高;可能减少水体的亲水区,降雨或潮湿季节,岸带危险性可能增加;生态岸带植物的收割和处理处置成本较高、维护量较大。

4.4.2 生态净化

适用范围:可广泛应用于城市水体水质的长效保持,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

技术要点: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方法,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尽量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关注其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限制因素:应用生态净化技术要以有效控制外源和内源污染物为前提,生态净化措施不得与水体的其他功能冲突;生态净化措施对严重污染河道的改善效果不显著;植物的收割和处理处置成本较高。

4.4.3 人工增氧

适用范围:作为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整治后城市水体的水质保持,具有水体复氧功能,可有效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并加大区域水体流动性。

技术要点:主要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通过合理设计,实现人工增氧的同时,辅助提升水体流动性能;射流和喷泉的水柱喷射高度不宜超过1米,否则容易形成气溶胶或水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限制因素:重度黑臭水体不应采取射流和喷泉式人工增氧措施;人工增氧设施不得影响水体行洪或其他功能;需要持续运行维护,消耗电能。

4.5 其他治理措施 4.5.1 活水循环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缓流河道水体或坑塘区域的污染治理与水质保持,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技术要点:通过设置提升泵站、水系合理连通、利用风力或太阳能等方式,实现水体流动;非雨季时可利用水体周边的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作为回水系统;应关注循环水出水口设置,以降低循环出水对河床或湖底的冲刷。

限制因素:部分工程需要铺设输水渠,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工程实施难度大,需要持续运行维护;河湖水系连通应进行生态风险评价,避免盲目性。

4.5.2 清水补给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缺水水体的水量补充,或滞流、缓流水体的水动力改善,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

技术要点: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 清洁地表水的开发和利用需关注水量的动态平衡,避免影响或破坏周边水体功能;再生水补水应采取适宜的深度净化措施,以满足补水水质要求。

限制因素:再生水补源往往需要铺设管道;需加强补给水水质监测,明确补水费用分担机制;不提倡采取远距离外调水的方式实施清水补给。

4.5.3 就地处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短期内无法实现截污纳管的污水排放口,以及无替换或补充水源的黑臭水体,通过选用适宜的污废水处理装置,对污废水和黑臭水体进行就地分散处理,高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也可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技术要点:采用物理、化学或生化处理方法,选用占地面积小,简便易行,运行成本较低的装置,达到快速去除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限制因素:市场良莠不齐,技术选择难度大;需要费用支持和专业的运行维护;部分化学药剂对水生生态环境具有不利影响。

4.5.4 旁路治理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无法实现全面截污的重度黑臭水体,或无外源补水的封闭水体的水质净化,也可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技术要点:在水体周边区域设置适宜的处理设施,从污染最严重的区段抽取河水,经处理设施净化后,排放至另一端,实现水体的净化和循环流动;临时性治理措施需考虑后期绿化或道路恢复,长期治理措施需考虑与周边景观的有效融合。

限制因素:需要费用支持和专业的运行维护。 第五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 5.1 评估程序

城市人民政府应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制定期间,遴选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或相关监测单位需对治理工程实施前的基本情况做摸底调查,并全程跟踪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为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工程实施单位应于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向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城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于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工后向评估机构下达评估通知,评估机构需在连续6个月的整治效果跟踪基础上,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应向社会公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应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5.2 评估方法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主要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或专家评议法。

第三方机构评价法是指由具有工程咨询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对整治工程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的方法。

专家评议法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集中评议,并出具专家评议结论意见的方法。

评估专家实行利益规避原则,参与相应黑臭水体整治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人员、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监测机构人员均不得作为评估专家。

5.3 评估内容与技术要求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应包括公众调查评议材料、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工程实施影像材料、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其中,公众调查评议结果是判断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黑臭整治目标的主要依据,其他专业评估结果可为整治工作绩效考核、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服务费等提供技术支撑。

5.3.1 公众调查评议材料

加强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中的作用。城市人民政府可委托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应系统总结公众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总结报告,作为整治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手机二维码等形式完成公众调查。

原则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90%以上的问卷对黑臭水体工程整治效果答复“非常满意”或“满意”,则认定该水体达到整治目标。 公众调查表可参考附2编制,应尽量简单易懂。 5.3.2 专业机构监测报告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一般可选择黑臭水体治理前等级判定的检测单位)可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于工程实施前后按照本指南表2所列理化指标进行整治效果评估,还可考虑选用其他参考评价指标(如SPI等),开展辅助评估。

第三方监测机构可按每200~ 600 m 间距设置检测点,但每个水体的检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深度同本指南2.3.2)。每1~2 周取样1次,连续测定6个月,取多个监测点各指标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应系统整理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水质变化情况,作为第三方评估或专家评议的主要依据。

5.3.3 工程实施记录及影像材料

工程实施单位或有关部门应系统整理水体整治工程实施记录及水体整治前后的相关影像材料,作为第三方评估或专家评议的重要辅助材料。

5.3.4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养护经费来源、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应重视公众参与在黑臭水体长效保持方面的作用,将公众参与和监督作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章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6.1 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建立全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定期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核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6.1.1 省级政府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水务)部门会同环保、水利和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组织对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黑臭水体名单及整治工作情况(可参照表

5、表6内容),接受公众监督。按规定通过信息系统每季度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相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环保部、水利部和农业部。

6.1.2 城市人民政府

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市域内黑臭水体的排查、总体整治计划和具体整治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踪评估。涉及跨界水体的,由相关城市协商开展治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市政、水务、市容、城管、园林等)、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具体办法,确定考核评估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过程监管和效益评估。

在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维护、保持和长效管理过程中,实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原则上河湖长应由城市水体所在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等担任。

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和公众举报平台,定期发布本地区黑臭水体名单(可参考表4)、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可参考表6);在城市黑臭水体周边的居民区、主要商业区公开整治工作时限、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各城市应参照表6内容,按规定报送每季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

推荐第6篇: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

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

按照昆明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水体进行了认真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存在,特此说明。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20日

推荐第7篇:黑臭水体,遥感卫星看清你

黑臭水体,遥感卫星看清你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二○一五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二○一七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二○二二○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二○一七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摘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北京61段水体“验明正身”

从2015年初开始,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就开展了北京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遥感监测工作。

那么,通过卫星遥感监测获得的北京黑臭水体现状如何?黑臭水体主要分布在哪里?基于遥感分析的黑臭水体成因是什么?下一步遥感监管黑臭水体怎么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水环境遥感部博士、高级工程师朱利。

数量有多少? 61段黑臭河,全长280公里

卫星中心利用近期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高分2号(空间分辨率1米)和资源3号(空间分辨率2.1 米)对北京建成区内主要水域开展遥感提取,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市上报的黑臭水体名单,获取了北京市建成区61段黑臭水体的空间分布,开展了相应的遥感监测与空间分析工作。

遥感监测结果表明,北京市城市建成区内拟治理黑臭河段(即地方上报的黑臭河段,计划黑臭整治的河段)共有61段,利用遥感手段获得黑臭水体总长度为280.75km, 总面积10.98km2,全部黑臭水体中86.74%为轻度黑臭水体,13.26%为重度黑臭水体。

分布在哪里? 东南部较多,二环内基本没有

通过北京建成区黑臭水体遥感监测一张图(见附图)来看,北京市建成区东南部重度黑臭河段较多。通州区拟治理黑臭河段数量最多,朝阳区次之,大兴区第三。昌平、房山、丰台、海淀和顺义区黑臭河段数量相对较少,东城区、西城区和石景山区没有拟治理黑臭河段。

基于遥感影像分析得出,通州区拟治理黑臭河段数量最多,达17段,长度和面积也最大,总长度114.42公里,总面积6.69平方公里。朝阳区有12段黑臭河段,总长度58.55公里,总面积1.58平方公里。大兴区有 8 段黑臭河段,总长度45.78公里,总面积1.04平方公里。

从环线来看,北京市拟治理的黑臭河段主要分布北京水系下游及五环六环之间的城乡接合部,四五环之间和六环外次之,三四环之间和二三环之间较少,二环内基本没有黑臭河段分布。

成因是什么? 水量少,污染重,监管弱 利用高分遥感影像分析结果表明:

首先,河段水量少、拦流坝建设等导致水体流动不畅,造成水环境容量差,污染物不易扩散,易形成黑臭河段。

“一方面,北京常年少雨,区域水资源缺乏,加之部分河段上游河水被截,造成补水不足;另一方面,河道狭窄、部分不合理拦流坝建设以及部分河段下游断流,导致河道排水不畅,污染物难以扩散,易形成黑臭河段。”朱利分析道。

其次,沿岸脏乱差、雨污混流、废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等导致污染源众多,加上上游来源及内源,不易根治,易形成黑臭河段。

朱利说:“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绝大部分黑臭河段沿途流经多个城中村、居民聚集区、自然村落、农业用地,很多为脏乱差区域。这些区域市政污水管网不健全,存在雨污混排、垃圾沿岸堆放、小型企业工业污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底泥内源污染等众多污染,导致这些河段出现轻重不等的黑臭现象。”

另外,黑臭河段大多位于城乡接合部地带,这些地方多为环境监管薄弱区域,政府相关部门缺少足够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长期全方位的监测巡查,造成无法及时掌握水体发黑发臭情况,部分河段发生黑臭而无法得到及时整治。

□ 目标

北京说了:2018年实现全面“除黑”

北京市分别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批黑臭水体治理名单,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61条段。治理完成时限为2016年底或2017年底。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力争于2018年底前全面消除,在全国率先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第一批次于2015年12月公布,涉及6个行政区域24条河段,总长度67.37公里;第二批次于2016年2月公布,涉及7个行政区域37条河段,总长度200.69公里。确定黑臭水体所在区水务局长或所在行政区域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责任人。此外,还公布了黑臭水体的名称、河流名称、黑臭级别、长度和完成时限。

据了解,由于北京地区每一段水体黑臭的原因不一样,治理措施也不一样,将会“一河一策”。

预计2016年底前通过工程手段完成42条段黑臭水体的截污和清淤工作,占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量的69%。

□ 访谈

遥感监测大有可为 自2015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按照环境保护部领导要求,持续开展了黑臭水体遥感监测技术攻关与业务化应用,先后对北京、南京、沈阳、济南等15个城市的黑臭水体进行了遥感监测,成效显著。目前正在将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国34个省(市、区)。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主任王桥说:“遥感具有监测范围广、成本低、速度快等优势,已经在水环境监测和预警、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水生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高空间、高光谱分辨率卫星传感器的不断涌现和完善,针对城市复杂水体的遥感动态监测已成为可能。利用高分遥感数据监测城市黑臭水体,可以用于筛查遗漏黑臭水体,动态监测水体黑臭程度变化,定量评价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这对于全面支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落实‘水十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遥感已经在城市建成区范围提取、城市水体水域提取、黑臭水体识别与筛查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遥感技术还可以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过程监督和治理成效评估等。此外,对于监测与评价整治后的黑臭水体是否复发,是否产生类似浮萍、藻类水华等次生灾害,遥感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王桥补充道:“然而,黑臭水体遥感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刚刚起步,尚有大量的技术和业务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城市黑臭水体面积小、河段破碎,其遥感信息容易受到河岸绿化树木、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外黑臭水体来源复杂,类型多样,季节性强,南北差异较大,基于遥感开展黑臭水体监测面临着很大技术挑战。”

他说,下一步需加强科研攻关,重点开展城市细小河流提取、黑臭水体光学特征机理、黑臭水体遥感定量识别以及黑臭程度分级等关键技术研究,利用新型高空间、高光谱分辨率卫星传感器,实现遥感对城市复杂水体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提高城市水环境遥感监管能力。

王桥表示:“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黑臭水体遥感监管工作将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遥感技术将会为我国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8篇:黑臭水体产生及治理方法

黑臭水体产生及治理

1、产生机理

黑臭水体是水体有机物污染的一种极端表现,大部分水体黑臭机理基本一样,它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当大量的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体,在好氧微生物的 生化作用下,消耗了水体中大量的氧气,使水体转化成缺氧状态,致使厌氧细菌大量繁殖,有机物腐败、分解、发酵使水体变黑、变臭。

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的分级标准

2、治理措施 2.1物理修复

目前主要的物理处理方法包括截污、调水、清淤等水利工程,以及机械除藻、引水稀释、人工造流、河道曝气。 2.2化学修复

化学修复方法如化学絮凝处理技术、加入铁盐促进磷的沉淀、加入石灰脱氮等虽 然见效快、效率高但是易造成二次污染。 2.3生物修复

现阶段的生物修复技术比较繁多,大致可分为植物修复,动物修复,微生物修复。其中微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发展迅速,己经成为一种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解决复杂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光合细菌类、放线菌类、酵母菌类和乳酸菌类。

目前最常用的是,截流、清淤、加絮凝剂、曝气。

推荐第9篇:再论黑臭水体治理三级跳

再论黑臭水体治理三级跳

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 “水十条”)的颁布,黑臭水体治理已逐渐成为城市行政管理者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当务之急。针对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各部委纷纷献策,环保部根据黑臭水体的诊断和成因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路线,住建部也随即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南, 框出了大致的治理方向(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 然而在选择具体的治理技术路线之前,治标vs治本之争不断困扰着决策者,究其根源,采取何种治理理念和治理思路便成为重中之重。

郝晓地教授在黑臭水体治理三级跳程序辨析中阐述了阻断外源、自净恢复、水质保持的治理三级跳,以奥运时代的绿色北京又回归黑臭时代的实例加以佐证,阐明下级铺垫上级,级级相扣,不存在一步跨越的“一级跳”式逾越。幻想以提标并令企业达标方式解决黑臭水的末端一级跳终将是治标不治本,不过是短时间内管理者显示政绩的一种短平快,最后结果一定是从头再来。 笔者赞同郝教授的观点,同时也有一些想法和大家分享。

首先,黑臭水体概念的定义来源于感官,而非专业的环保数据和指标。因此河道水质的提升和改善与否是直接关系到市民对城市水环境的满意度。以往的河道污染治理往往以土建工程、水利工程、园林工程的形式,建污水厂、修地下管线、拦水坝、修护坡、绿驳岸,项目动静很大,资金没有少花,但水体依然反复黑臭,结果市民对政府仍然不满。

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城市河道水体的特殊性。城市河道水体来源不稳定,除去降雨,污水厂的再生水,更大一部分水源来自于生活污水直排,偷排,漏排。虽然我们国家治理污水做了不少截污工作,大城市的污水处理成效尤其显著,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差不多百分之八九十的污水已经被截污。但即便如此,100%的截污,几乎没有可能,越往后面剩下的越是硬骨头,越难啃。这种以截污作为治本的方法,所需的数十年的时间成本和上万亿的资金成本,都使得黑臭水体治理成为不可能的任务,费时费力费钱,但仍无法达到水十条所规定的治理目标。

其次,原文中第二级自净恢复似乎只是黑臭水体自身自净能力的恢复。但我们知道,在普遍硬化、生态脆弱的城市水体内,自净能力本身就很不足,即便第一级控源做好了,第二级的自净能力也不能达到人们的期望值。我们的观点是,通过人工干预和强化,将水体自身的自净能力大大提升,尤其是在现有的河道水文条件下,提高水体中氧气的传输效率,增加本土微生物的浓度,将自净能力提升数百倍!相当于对一个心脏衰弱的人植入心脏起搏器,人为强化。

再次, 如何做好自净恢复?郝教授提议水体流动是重要手段。这点我也非常赞同,流水不腐嘛,我们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水体流动并非依靠泵站抽水这种笨办法, 我们通过设备创新,可以制造出流量比水泵大20倍的超大流量造流设备,用它来驱动水流,能耗比泵站少一个数量级,经济负担很轻。但实践中我们发现,仅靠水体流动也不能大幅提升自净能力,我们还通过高效生物膜载体来成百倍地提升水中微生物数量, 利用超大流量的推流曝气,使氧气充分接触生物膜,最终才能使自净能力大大提升。这一点也是对郝教授观点的补充。我们的这一整套技术路线就是“微生态活水直接净化技术(HDP)”。

自净能力数百倍提升后,水体自净恢复效果就非常明显,纳污能力大大提升,进而可以弥补第一级控源截污的不足,即便居民觉悟跟不上,有少量垃圾和偷排污水,也能依靠强大的自净能力消化掉。

推荐第10篇: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方案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行动方案

我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工作部署,立即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检查治理工作。

一、我县水体现状

按照部署,我县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状况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阳信县建成区共**处水体,其中***。经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水体不流通、落叶杂草腐败导致水质变质,以上水体中均未发现有黑臭水体。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市政处对淤泥杂草进行清理,部分地段进行衬砌处理,淤塞沟渠进行清理疏浚,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恢复,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治理黑臭水体的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已污染的抓好治理,二是未污染的做好维护。已治理的要到位,杜绝治理后再污染。未污染的要防护好,不得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经过现场勘查论证,全面做好黑臭水体预防治理工作有以下重点工作:

1、城区临近河道的小区单位、城中村、棚户区私接乱排,管线小,隐蔽性强,需拉网式排查,隐蔽性较强的位置则引入机器人及摄像头,全面清理乱排现象。

2、老城区部分路段仍为雨污混流,汛期降雨量较大时会溢出路面,流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水流水体。目前已开启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3、老城区单位小区内雨污分流问题。针对每个单位小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源头改造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问题。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县住建局成立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五)注重配合,巩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定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四、具体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

按照水域水质差的水体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处理措施和建议: (1)对因水体不流通,水质变质的湾塘进行换水处理,并挖除淤泥,种植水草改善水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严肃查处。

(2)杜绝黑臭水体沿线排污现象,要求沿线各单位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乱接乱排等排水户在规定的的限期内完善排污系统,到期对非法排污接口全部封闭。

(3)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5)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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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

第11篇:城市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

城市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

科学整治

1.严格控制污水入河。要开展点源、面源污染治理,大幅减少污水入河;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及时处置截污水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整治非法排污行为。设置生态隔离带,减少城市污染物进入河道;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削减面源污染负荷。

2.加强内源治理。抓好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3.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利用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严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保护和恢复水体自然形态;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要有计划实施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合理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溶解氧能力,促进水质提升;恢复、重建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

4.加快城市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各县(区)新建城区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恢复已经覆盖的河道水体;开展“活水工程”建设,加大城市河道生态用水的水源补给,推进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水循环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消减污染物入河量。

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偷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实施监测考核

科学设置水质监测考核断面,定期开展监测,定期向社会通报。

第12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解读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编制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包括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整治效果的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的建立与政策保障等。有关专家对《指南》发布的背景、意义、技术措施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百姓全程参与监督黑臭水体治理

解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

城市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了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近几年“让市长下河游泳”的呼声反映了百姓对解决和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强烈愿望。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系统性强,工作涉及面广。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责任主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地方落实并提出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主要针对感官性指标,百姓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就能判断。因此,《指南》特别要求注重百姓的监督作用,让百姓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效,切实让百姓满意。《指南》规定,60%的百姓认为是黑臭水体就应列入整治名单,至少90%的百姓满意才能认定达到整治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信息,接受公众举报。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培训,并指导和督促各地抓紧开展工作。一是今年11月底前,要求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二是今年年底前,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三是从明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城市黑臭水体识别标准

解读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洪臣

《指南》中对于城市黑臭水体给出了明确定义。一是明确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也就是居民身边的黑臭水体;二是从“黑”和“臭”两个方面界定,即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以百姓的感观判断为主要依据。

从现实情况看,城市黑臭水体很多是流动性差甚至封闭的水体、断头浜,就是所谓的“死水一潭”,也有的是季节性河流。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往往是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有机污染物排入水体,微生物好氧分解使水体中耗氧速率大于复氧速率,溶解氧逐渐被消耗殆尽,造成水体缺氧。在缺氧水体中,有机污染物被厌氧分解,产生不同类型的黑臭类物质,呈现水体黑臭。有些黑臭物质阈值很低,微量即可产生强烈黑臭。因此,黑臭的主要原因是有机污染物过量排入水体,使溶解氧降低。

城市黑臭水体可遵循政府部门预判、公众调查两个阶段进行识别。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排查掌握的水质监测资料及百姓投诉情况,初步对建成区的水体界定“无黑臭”、“局部黑臭”和“全部黑臭”,并征求社会意见;对可能存在争议的水体要通过公众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识别。

《指南》明确黑臭等级的划分,透明度低于25厘米、溶解氧低于2毫克/升、氧化还原电位-200到50毫伏,氨氮指标不高于8毫克/升,可视为轻度黑臭;透明度低于10厘米、溶解氧低于0.2毫克/升、氧化还原电位低于-200毫伏、氨氮指标高于15毫克/升,可视为重度黑臭。划分等级的目的是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优先顺序以及年度计划制订提供参考,同时也为整治效果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群众满意是界定“消除黑臭”标准

解读人: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孙永利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因为污染物的来源和影响因素比较多,在城市政府层面涉及的管理部门也比较多。

很多地方的水体整治存在周期性反复问题,如果治理工程不到位,治理后的水体很快又会恢复到黑臭状况,因此,整治效果评估不是仅仅看工程完工后这段时间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看其持续性的效果,看其受不同环境条件影响之后的效果。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最重要的是要看公众满意程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只有周边群众满意了,才能认为治理工作到位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是“一次性”工程,“碧水蓝天”需要地方政府长期的持续性投入,长效机制是周边群众长期满意的基础和前提。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非常复杂,因此,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参与整治方案制订、工程实施、监测机构选择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完成水体整治效果的评估工作,作为政府支付整治实施方费用的依据。

实现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改善

解读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杰

城市水环境质量是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水十条”总体部署了未来5~15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动战略,有宏观层面、大尺度的水污染治理,也有小尺度的水环境改善要求。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就是要实现百姓身边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水环境改善。

然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甚至有专家认为这是最难的工作。

因为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需要构建完善的城市水系统和区域健康水循环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因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对于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促进经济发展。

4类技术手段进行整治

解读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的选择应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原则。回顾国内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实际工程案例,可以发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可以采用的技术措施非常多,技术原理和应用形式也各不相同。《指南》根据各种技术的功能将其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控源截污技术。即防止外来的各种污水、污染物等直接或随雨水排入城市水体,主要包括截污纳管和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两项技术,其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铺设污水管道收集污水。控源截污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根本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但实施起来难度大、周期长,需要城市规划建设整体统筹考虑。

第二类,内源控制技术。顾名思义,内源就是水体“内部”的污染物,通过清淤和打捞等措施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生物残体等固态污染物,实现内源污染的控制。

第三类,生态修复技术。即通过生态和生物净化措施,消除水中的溶解性污染物。比如,通过曝气向水中增加氧气,促进水中的各种好氧微生物“吃掉”有机污染物。还可以通过种植水生植物吸收水中的氮磷等污染物。还包括对原有硬化河(湖)岸带的修复技术,利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的生态净化技术以及人工增氧技术。

第四类,活水循环等其他技术。这类技术是通过向城市黑臭水体中补入清洁水,促进水的流动和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与分解。清水补给措施既可以作为一种临时措施,也可以作为一种水质维持的长效措施。清水的来源包括地表水和城市再生水,其中城市再生水是污水经过多重处理后达到景观利用标准的回用水,利用这种水符合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对于北方缺水城市尤其重要。包括就地处理和旁路处理技术,即把城市黑臭水净化后再进入水体,适用于不具备截污条件时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也适用于突发性水体黑臭事件的应急处理。

社会资本参与整治

解读人: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

城市政府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顽症时,在投融资方面通常遇到两大难题。

一是资金需求量大,包括前期治理工程投入、后期运维和长效保持的资金;二是治理工程建设与后期运维环节被人为切分开,负责整治工程的不管运维,负责运维的决定不了选用什么技术路线,项目全寿命期的成本和效果缺乏一个系统的管理者。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一个全新的思路。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仅可以解决政府短期集中投入资金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将环境治理的工程转换成一个按“效果”付费的易于管理的合同。

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在广西南宁那考河治理项目中进行了有益尝试。

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是穿越南宁市中心的邕江18条支流之一,由于受上游面源污染、河道拥窄、沿途排放口管理失序等影响,河水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状况,成了名副其实的城市黑臭水体。虽然有多个规划设计单位、环保工程公司都与政府接触过,各种前期投入和试点工程投入了不少资金,但治理效果并不明显。经过多方研究论证,市政府在2014年年底决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彻底根治那考河的黑臭问题。

PPP项目的基本内容是政府通过竞争性程序选择一家社会资本,由后者设立项目公司筹集资金,进行河道治理工程的投资建设。更重要的是,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仍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则依据河道黑臭水体治理的效果是否达到PPP合同预定的治理效果等标准,支付服务费,形成政府购买治污服务的运作模式。

这种方式有效减少了重建设、轻运营的现象,尤其是解决了治理无法与长期维护效果挂钩的顽症,实现了政府盯住效果付费的管理方式。社会资本也通过PPP模式,获得了整合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管理的权利和经营空间。

第13篇:水务局核查城河道黑臭水体情况

县水务局核查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情况

县环保局:

经排查核实,县城内无黑臭水体。

寻甸县水务局 2018年4月24日

第14篇:黑臭水体治理 如何让水活起来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何让“黑臭死水”恢复生机,摇身变为“源头活水”? 早些年针对水环境治理政府并非没有行动,一些河道治理后,没多久又反弹。治理易,久清难,问题出在哪儿?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工作,历史欠账多,真正治理需要面临的建设投资和运管费用巨大的工程。

“黑臭水体的问题,本质是污水直排环境的问题,再往上追,是城市环境水利设施不配套的问题,包括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厂不配套等问题。”张波曾说过,黑臭水体整治有其复杂性,尤其是在一些老城市,其城市建成区管网欠账较多,建设管网时涉及到拆迁等问题,比较复杂。

大政策、大收益

如今,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引入全过程治水责任主体对最终效果负责。国家对环境绩效进行相应考核以及吸引社会资本进行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传统模式逐渐被颠覆,转而由专业的大型水务企业对一片区域甚至城市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正在成为趋势。这种模式在纵向上由企业设计、建设、运管,具有责任可追溯性,同时也能保障机制长效性。横向上,这种模式将打破政府条块分割的壁垒。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上确立的改革政策之一,也是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到目前为止,PPP模式已经取得很大的作用,据调查总结:自2017年初至目前,多家公司捷报频频,纷纷发布公告称获得河流治理大金额订单。

谈治理易、实施难

城市河道的黑臭治理应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

外源减排和内源清淤是基础与前提。 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手段。

水动力改善技术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

一是外源阻断技术。包括城市截污纳管和面源控制两种情况。针对缺乏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的水体,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对尚无条件进行截污纳管的污水,可在原位采用高效一级强化污水处理技术或工艺,避免污水直排对水体的污染。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主要包括各种城市低影响开发(如海绵城市)技术、初期雨水控制技术和生态护岸技术等。水体周边垃圾的清理是面源污染控制的重要措施。

二是内源控制技术。

(1)清淤疏浚技术,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抽干湖/河水后清淤;另一种是用挖泥船直接从水中清除淤泥。后者的应用范围较广。清淤疏浚能相对快速地改善水质,但清淤过程因扰动易导致污染物大量进入水体,影响到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 (2)淤泥干化:淤泥干化是指去除淤泥中大部分含水量的过程,应用较广泛的技术有:

1.真空预压法 2.固化法 3.土工管袋法 4.离心脱水法 5.开沟主动排水法 6.板框压滤法

目前为实现底泥快速干化,一般在前期添加絮凝剂和固化剂,再进行板框压滤。但是板框压滤出料时间长、占地面积大,也有企业克服此缺陷研发出了占地面积小、无需添加化学药剂并且尾端可再利用的自主设备。

(3)底泥分解氧化技术

底泥分解氧化技术指的是原位生物修复,即对受污染的底泥不做搬运或运输,向底泥中直接投加底泥净化剂,在基本不破坏水体底泥自然环境条件下在水体底部进行降解和修复。其中,底泥净化剂是一种将降解底泥微生物菌种和优选矿物等混合加工而成的生物产品,它能够数百倍放大自然界的底泥降解作用,有效分解恶臭物,快速将水体从厌氧状态变为好氧,是一种有效降解底泥,帮助水体恢复自净能力,并重建生态平衡的技术与产品。

三是水质净化技术。城市黑臭水体的水质净化技术主要包括:活性污泥法、人工曝气充氧、絮凝沉淀技术、生物膜技术、人工湿地技术、生态浮岛、稳定塘、反生物膜+多效蒸发技术等。德国萨尔河、英国泰晤士河、澳大利亚天鹅河、中国的苏州河等治理中都采用了曝气增氧的方法。

四是水动力改善技术。改善生态条件,让水流动起来。我国大多数城镇河流水深为1-3m,在一般条件下,大气氧可以穿透上覆水体到达河流沉积物表层。然而,由于排污加剧,水体表面形成缺氧跃变层。一般情况下,维持河流水体流速0.4-1.0m3/s,就可以打破溶氧跃变层形成的理化条件,使得水土界面层的溶氧维持在3mg/L以上,可以有效控制水体底质污染。流水不腐,是缓减甚至基本消除河流黑臭的关键因素。

五是生态恢复技术。包括城市河道富营养化的控制(关键在于磷的控制)技术、藻类生长人工控制技术,以及水生态修复技术。

第15篇:黑臭水体治理 各城市已经做了多少?

黑臭水体治理各城市已经做了多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明确了时间表: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今年9月,住建部与环保部又联合发布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并规定从明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政策要求逐渐明晰,那么,地方落实进展如何?

北京

北京对于达到国家要求有困难的目标指标,如水质优良比例、城市河段黑臭比例等,正在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实施治理措施,千方百计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指标。以黑臭水体治理为例,北京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建成区的黑臭水体,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度减少劣V类水体,努力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据悉,今年年底至明年6月,北京还将陆续完成高碑店、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等工程任务,到明年6月,亚洲最大的全地下再生水厂槐房再生水厂也将建成运营,届时,北京市中心城区主要河道将消除黑臭水体。

深圳

由于先天自然禀赋不足和后期发展存在欠账等多方面的原因,深圳310条河流中有173条河流存在黑臭问题。对此,深圳有关部门将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制定黑臭河流专项整治方案,分区域,分年度实施,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2010年至2014年,深圳五年间共投入225.89亿元治理河流污染。截至目前,深圳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1座,污水处理能力479.5万吨/日,建成污水干、支管网4368公里,整治河道491公里。

未来五年,到2020年,深圳全市拟投入897.4亿元治理水环境,共安排建设项目1194项,其中污水管网建设投入201亿元,建成4260公里污水管道;河流综合整治将投入266亿元,完成126条河流共552公里河道综合整治。 江苏

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省内每年整治100条城市河道,计划三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2015年是江苏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一年。

在过去的2年中,江苏共整治城市河道283条,有218 条达到评估标准,达标率为77%;累计整治城市河道长度超过890千米,投入整治资金超过10亿元,群众满意率超过90%,基本达到了目标。以泰州为例,其整治效果在2013年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但在2014年却成为了全省第一。2年来,泰州共整治河道约25千米,投入资金约3亿元。

江苏表示,在目标指标方面,工作方案目标总体不低于、部分严于国家要求。将城市水体消除黑臭,范围扩大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天津

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正在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城市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该调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盘清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切实摸清天津市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现状,找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问题和原因。目前,天津已制定下发了水污染源与水环境现状排查工作方案及相关调查表格,市各有关部门正会同各区县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上海

上海围绕难点,先期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染源全面截污纳管;重点加强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建设;实施中心城区雨水泵站截污改造,基本消除河道阶段性黑臭;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布局调整和总量控制,完成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关闭。

海南

今日,海南省六届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上,研究了《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决定以城镇内河(湖)为重点,对全省水体污染进行为期3年的专项治理,以实现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的目标,并明确了全面排查污染源、集中开展打击水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和实施综合治理三大任务。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阶段目标,细化行动方案,定期总结评比,把治理抓实抓好;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坚决打掉污染源头,对不达标的限期治理或转产转移;要落实联合执法机制,集中资金奖励补贴先进。

湖南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强力治污,湘江水质呈好转之势,2014年,湘江干流1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国家层面的‘水十条’已经出台,湖南也应该制定地方版的‘水十条’,落实国家政策要求,也明确湖南各级政府职责,尤其做好湘江、资江、沅江、澧江四水的行动计划。”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说。

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湖南省拟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提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山东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设区城市和县级城市要在2015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济南、青岛市建成区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中得到政策导向分析、地方政府需求解读、市场机遇与挑战、商业模式探讨、交易结构设计等方面,E20环境平台将召集政府、专家、学术科研机构、设计院、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等专业人士,于10月28日在宜兴召开“2015(首届)环境施治论坛”,探讨“让黑臭水体治理在产业中落地”,并隆重发布《“黑臭水体”二十讲》。敬请关注。

第16篇:黑臭河道水体中存在着大量有机物质

黑臭河道水体中存在着大量有机物质,主要为可溶性有机物、悬浮有机物和沉积有机物质3 大类。有机物质主要由C、H、O、N、P、S 等元素组成,其生物化学组成极其复杂。黑臭水体的上述特性为生物处理技术提供了基础,丰富的有机质为微生物的生理活动提供了营养源。生物技术包括生物修复技术、酶技术及组合技术等。

1、原位生物修复技术是指污染土壤或水体不经搬动或输送,在其原位和易残留部位之间进行原位处理,其修复过程主要依赖于被污染地自身微生物的自然降解能力和人为创造的合适降解条件。降解污染物的微生物一般采用土著微生物,有时也加入经过驯化和培养的微生物以及商品化的适宜微生物菌剂。目前的原位生物修复法采用接种微生物法、土著微生物培养法、植物修复法等技术;对于接种有效微生物或基因工程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颇有争议,主要是从环境安全性因素来考虑。

2、复合酶污水净化剂是一种天然有机的、含多种酶类的复合产品,并结合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和蛋白质及无机营养物合成的天然有效复合酶类净化剂,不含任何菌体。主要是帮助细菌分解不能直接分解吸收的大分子量复杂有机化合物。复合酶污水净化剂可有效地促进有机物在水体中的乳化和溶解,并刺激和加速自然的生物反应,激发土著微生物的活性,加速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同时对浮游生物和环境无害,从而可以快速有效地促进受污染水体向良性生态系统演替,使得水体中的DO 得以恢复,COD、BOD5、NH3 - N 等污染指标迅速下降,水体的黑臭异味现象得以快速消除。

3、生物促进技术是国外流行的治污技术之一,通过对自然界中土著微生物生长繁殖的促进作用,为受污染水体创造一个能顺利完成污染物自然降解功能的环境,强化水体的自净能力,加速对有机物的分解,特点是能对污染物进行原位处理,无需基建投资,效果理想且无副作用。促生剂中含有氨基酸、微量营养元素和生长因子等,能促进生态系统中微生物的生理功能,提高生物氧化效果,促生剂中含有生化酶,能促进水体向洁净好氧水生态系统演替;使食物链延长,并稳定系统,提高耐冲击力。使污染环境从根本上得到逐步改善,水体中溶解氧逐渐升高,有助于好氧微生物区系的建立,竞争性地抑制了耐污型微生物。促生技术产品的代表是美国普罗生物技术公司研制的生物促生剂Probiotic Solutions 系列产品,最具代表性的广谱生物活化剂Bio Energizer 和解毒/剂Micatrol 。

4、微生物技术不仅用于水体净化,也用于水华控制。控藻菌剂一是利用微生物菌剂降低水体硝酸盐浓度达到抑制蓝藻生长,广泛应用于游泳池、鱼塘等小水体;二是用于直接杀灭水华藻。其中溶藻菌剂是利用微生物生长分泌物溶解蓝藻细胞;国外有研究并分离出菌株,水生所在20 世纪80 年代已分离出溶藻菌,并成功地完成了应用研究。噬藻体(噬藻病毒) 杀藻是20 世纪90 年代起研究的新技术,至今国内外均处于研究阶段,实际应用尚需时日。

5、组合生物技术是将污水物理处理技术和生物技术相结合,在物理修复的基础上,以微生物及耐污型水生植物、底栖动物为先锋生物逐步改善水体生态系统,使水体从厌氧环境逐渐向好氧环境转变。通常可通过将曝气充氧、功能性微生物菌剂和耐污型先锋水生植物及生物促生剂进行组合,应用于黑臭水体净化与生态恢复。组合技术对黑臭水体污染净化和生态修复的效果明显优于单一技术。在组合技术应用过程中,各种单项技术在发挥了各自功效的同时获得了协调、共生。

第17篇:水十条最难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

“水十条”最难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

国务院16日颁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份被称为“水十条”的文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新华访谈》邀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解读“水十条”,回应公众关心的问题。吴舜泽认为,目标任务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

吴舜泽说,“水十条”涉及的目标任务较多,研究编制过程中做了具体分析测算,感觉实现这些目标任务的难度比较大。但如果这些措施的执行、领导组织到位,经过艰苦努力还是有希望完成。

吴舜泽说,目标任务中难度最大的是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水十条”明确提出“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应该控制在10%以内。”城镇黑臭水体就是“水十条”特点中“抓好差两头”中差的代表。黑臭水体污染程度严重,这条目标直接影响整个“水十条”的完成。客观上城镇水体排污量较大,污染集中,很多城镇水体缺少径流量,水质改善见效比较慢,治理比较难。

吴舜泽说,治理城镇黑臭水体涉及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水十条”把这条责任落实给住建部。“水十条”还要知难而进提出这个目标,是考虑到黑臭水体问题对于老百姓是看得见、摸得着、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吴舜泽说,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涉及到治和管两方面。治好以后管理不到位也会反弹。老百姓对这点反映比较强烈,甚至对其它环境治理成效的感受也要打折。过去我们多抓大江大河,这次把城镇黑臭水体作为攻坚重点,体现了大小并重、知难而进的思路。

吴舜泽说,研究过程中做的分析对比发现国外或者是发达国家在人均GDP大概7000美元到8000美元的时候,和我们现在好于三类水的比重差别不大,但是五类水很少,劣五类水体或者黑臭水体更少。前些年网上寻找可以游泳的河流,让市长下河游泳,老百姓反映强烈、关注比较大的都是城镇黑臭水体,这些年很多地方也在做一些工作,我们也在“水十条”研究编制过程中做了很多调研,包括江苏、浙江、河北、广东等省,都在做相关的工作。

吴舜泽说,他们前期做了很多国际案例调研,认为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应该遵循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节流、生态恢复、系统治理的原则。截污是根本;把管网建设好,做好污水处理,是关键;再做好开源节流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这是一个技术路径。

吴舜泽说,“水十条”专门有一条谈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实际上它是一个漫长的治理过程,所以首先要求各个地方政府做好排查,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的现状,提出一些治理的方案。向老百姓公布治理对象、治理进程、治理效果,然后有评判、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强力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具体工作。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好和坏主要由老百姓来评判。

第18篇:无锡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我市开展梁溪区芦村河、张巷浜、前胡村浜、创业河、北庄河,滨湖区庙东浜等6个水体(河道)的黑臭整治, 全长约7.4公里。截至2016年年底,6个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水工建设工程,在感官上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征求河道沿线居民的意见,90%以上的居民对整治结果表示满意。梁溪区、滨湖区将抓紧对河道继续实施水生态修复等辅助工程,确保河道水质得到持续改善,达到一般景观用水标准。

梁溪区同时启动了铁树桥浜、诸家桥浜、许溪河、盛新桥浜的整治工作,滨湖区河埒浜、钱家桥浜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

2017年1-2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梁溪区目前正在开展辖区内6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目前的工程进展为:许溪河已开展河道清淤工作;诸家桥浜已启动河道清淤工程招投标;铁树桥浜已于2016年提前完成了河道清淤、栏杆修复、调水泵站整修工作和沿河居民的截污工作。同时,提前启动许夹里、丁巷浜、山北断头浜、盛新桥浜的清淤和排放口整治工作。

滨湖区钱家桥浜和河埒浜的整治方案已于2016年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在进行两条河道周边排水区块的复查工作。下阶段将同时实施两条河道的清淤工程。此外,滨湖区还提前启动了刘巷浜的整治工程,现已进行整条河段的清淤疏浚工程和箱涵内的排污管道的排查工作。

惠山区对桥巷河由于实施责任部门调整,暂无实施进度。新吴区梅西河正在进行河道沿线排水达标区“四位一体”排查工作。

2017年3-4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四月底,梁溪区完成诸家桥浜等6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方案的编制,并已于4月底通过了专家评审。许溪河、铁树桥浜、诸家桥浜已完成河道清淤工作、沿线排污口排查和调水泵站的建设。下阶段将根据专家提出建议进一步优化实施

方案及工程实施内容,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启动工程招投标程序。

滨湖区今年计划完成钱家桥河和河埒浜的整治,启动剩余8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截至目前,钱家桥河已完成调水泵站的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于5月上旬进行调水泵站的试运行;河埒浜的水体透析设备正在进行技术改良,同时在制定河道上游箱涵的清淤和排查方案;剩余8条黑臭水体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也在编制过程中,并提前启动河道(箱涵)的清淤、沿线排污口的调查等工作。此外,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东顾巷浜,滨湖区采取了控源截污、河面定期保洁等措施进行整治,据社区反映,目前河道水质状况良好。

新吴区今年的目标任务为完成梅西河的整治,实际计划完成辖区内三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截至目前,梅东河、梅西河、庙下浜的整治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在开展干河排查工作。

惠山区今年要完成对桥巷河的整治工作,目前“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正在细化中,计划于近期组织专家论证。

2017年5-6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梁溪区今年计划完成诸家桥浜、许溪河、铁树桥浜、潘步桥河、民丰河、唐周巷浜6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同时对2016年整治的芦村河等5条黑臭水体开展生态治理提升水质。截至目前,梁溪区主要进行沿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滨湖区今年计划完成钱家桥河和河埒浜的整治,启动剩余8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截至目前,钱家桥河已完成调水泵站的建设,泵站运行正常,同时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在河床两侧及河道交汇处种植了水生植物。河埒浜在进行上游箱涵的清淤工作。庙东浜近期将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增设曝气装置,同时对箱涵(体育中心段)进行排查。剩余8条黑臭水体中的朱祥巷浜(明河段)、徐巷浜、刘巷浜、乌泾桥浜、杨木桥浜、西新河已经清淤完成,同时开展对坡岸排污口的排查工作。11条黑臭河道周边的66块排水达标区块中42个已经基本完成整改,其余黑臭水体周边的排水达标区块计

划年内全部完成并通过评估验收。

新吴区今年的目标任务为完成梅西河的整治,实际计划完成辖区内三条黑臭水体的整治。截至目前,梅西河 “四位一体”排查工程的招标已结束,正在对梅西河周围的企业排污进行排查,临时水处理设施——超磁设备已恢复运行;庙下浜的整治工程也已进入招标阶段。

惠山区今年要完成对桥巷河的整治工作,目前“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已编制完成。

2017年7-8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梁溪区的潘步桥河、民丰河、唐周巷浜已经紧急启动,正在开展河道清淤工作,10条黑臭水体均已开展工程建设和水体治理。

滨湖区钱家桥河已完成河道内部的整治工作,沿岸月秀东苑区块由于受建筑路施工影响,排查整改工作尚未完成,河道沿线的截污槽由因上游区块的雨污分流未实施、水产市

场尚未搬迁,仍在使用中,雨天存在截污槽内合流污水溢流入河,污染河道的隐患。河埒浜水工设施已基本建成,目前在进行上游箱涵的排查和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工作。

新吴区梅西、梅东河两侧生活小区排查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市政管网排查也已完成即将开始整改,周边工业企业在进行排查中,河道临时水处理设施和曝气设备正常运行,水生态系统已初步实施到位。

惠山区对桥巷河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正在办理一阶段治理工程(含雨水过流池、生态植草沟和曝气设施等)的招标手续,属地村委正在推进露天粪坑取缔及沿河菜地绿化恢复等事宜。此外,对桥巷河西侧的对桥巷和黄金坝村已完成村庄污水接管,河道北侧秦巷工业园主支管网已实施到位,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已改造完成,同时完成河道清淤近万方,拆除猪舍800平方米,生猪退出270头,升级改造了河道西侧的污水点源处理设施。

2017年9-10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梁溪区今年的6条目标任务河道中,诸家桥河、铁树桥浜、许溪河已基本完成水工工程与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潘步桥河、唐周巷浜、民丰河目前开展清淤疏浚工作。芦村河调水泵站已基本完成,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滨湖区钱家桥浜的水工建设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对个别指标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适时放养底栖生物及鱼类,延长生物链,使河道逐渐恢复自净能力。河埒浜水体透析设备外包服务的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基础的施工,预计10月下旬可以安装安成进行试运行。

新吴区梅西河两侧生活小区排查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前重点开展河道清淤、沿岸排污口干河排查、两岸拆违拆临、绿化美化等工作,沿线企业排查也在加快实施中。同时提前启动了梅东河和庙下浜的整治工作,梅东河目前在开展沿线企业的“四位一体”排查与整改工作,庙下浜岸上控源截污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在实施干河清淤工作。

惠山区对桥巷河清淤和沿岸排水户整治已基本完成,并落实了河道环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下阶段将实施生态植草沟、曝气设施和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等工程。

2017年11-12月无锡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无锡市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省市“263”目标任务计划以及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2017年度我市计划完成梁溪区许溪河、潘步桥河、诸家桥浜、民丰河、唐周巷浜、铁树桥浜,滨湖区河埒浜、钱家桥河,惠山区对桥巷河,新吴区梅西河共计10个水体的黑臭整治, 全长约13公里。

10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底全面完成,水体在感官上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根据省级黑臭水体考核要求,目前由第三方机构会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河道沿线居民进行河道整治的满意度调查,同时将委托水质监测站对这10条河道进行连续的水质监测。下阶段,各区将根

据水质监测情况和河道周边居民的反馈意见,做好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工作,以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第19篇: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合同(编制大纲)

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合同组成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哒权利义务关系,这些合同构成了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一定的“传导关系”。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2.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3.履约合同

(1)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有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全部或部分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督促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2)运营服务合同。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具体操作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征得政府方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3)原料供应合同。有些PPP项日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原材料,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如燃 煤 电 厂项目中的煤 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约定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原料供应合同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4)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 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 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 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该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该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包括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贷款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贷款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一般包括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贷款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具体体现。

5.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险、针对设计或其他专业服务的专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人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等。

6.其他合同

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等。

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合同模板:

本合同于2017年【X】月【X】日由下列双方在XX市签订: 甲方:XXXX,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机构,其住所为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

乙方:XXXX,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为XXXX,法定代表人为XX。待XXXX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1.2 解释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2.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3 各方的声明与保证 2.4 违反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 黑臭水体整治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3.1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概况 3.2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合作范围 3.3 甲方前期投资的确认

3.4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合作的排他性 3.5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合作期限 第四条 前提条件

4.1 履行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4.2 前提条件的期限 4.3 前提条件的放弃 4.4 前提条件未实现 第五条 项目融资 5.1 乙方的融资责任 5.2 融资担保 5.3 甲方对融资的支持

第六条 黑臭水体整治的土地指标和土地出让 第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 7.1 首期启动资金

7.2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施进度 第八条 运营和维护

8.1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资料的报告 8.2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8.3 运营协调委员会 8.4 审计部门的监管 8.5 履行义务 第九条 产业发展服务

第十条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公司的成立及股权转让的限制 10.1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公司成立 10.2 股权变更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第十二条 履约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承诺 13.1 甲方的承诺 13.2 乙方的承诺 13.3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保险 14.1 保险义务 14.2 需购买的险种

第十五条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1 守法义务

15.2 法律变更和政府行为

15.3 不视为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的情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事件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1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监督与临时接管 17.1 甲方的监督权

17.2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质量管理 17.3 中期评估 17.4 甲方临时接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18.1 违约与赔偿 18.2 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十九条 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移交 19.1 期满移交 19.2 移交程序 19.3 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20.1 争议的解决 20.2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一条 其它 21.1 环境保护 21.2 保密条款 21.3 税收优惠 21.4 通知 21.5 合同的文字 21.6 合同的生效 21.7 合同的补充 21.8 合同的附件

签署页】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一七年X月X日在XX省XX市签署,以兹为证: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第20篇: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成因与防治技术政策

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成因与防治技术政策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熊跃辉(环保部科技标准司)

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这是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的明确要求。城镇区域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认清其成因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黑臭。

黑臭水体是感官性污染常见现象

20世纪中期,英国的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早发生黑臭问题的河流之一。上世纪70年代,德国的莱茵河由于流经重工业区,工业污水排入莱茵河,其污染也达到了顶峰。同时期美国的芝加哥河、特拉华河等,也因为遭到严重污染导致水体常年黑臭。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由于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滞后,或者能力有限与水平低下,一些城市水体尤其是中小城市水体,直接成为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的主要排放通道和场所,导致城市水体大面积受污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

所谓“黑臭”,主要属于环境景观、物理指标范畴。是指在视觉上河流水体呈现因污染而产生的明显异常颜色(通常是黑色或泛黑色),同时产生在嗅觉上引起人们感觉不适甚至厌恶的气味,是水体感官性污染最常见的一种现象。

我国河流黑臭现象最早出现在上海苏州河,随后南京的秦淮河、苏州的外城河、武汉的黄孝河和宁波的内河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黑臭现象。近几十年来,黑臭水体的范围和程度不断加剧,在全国大部分城市河段中,流经繁华区域的水体绝大部分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各大流域的二级与三级支流的黑臭问题更加突出,且劣化程度逐年提高。如淮河,2014年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数据表明,干流水质全年都在Ⅳ类水以上,但主要支流的劣Ⅴ类水体超过23%;在各大水系中海河的劣Ⅴ类水质程度最高,国控断面监测数据表明,干流劣Ⅴ类达37%、支流劣Ⅴ类达44%。

缺氧与富营养为水体黑臭主因

水体黑臭主要是水体缺氧造成的,同时也与水体富营养化和底泥沉积有关。国家重大水专项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当溶解氧降低到2.0 mg/L时,水体将处于缺氧状态。当溶解氧为3mg/L~5mg/L时,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和氨氮含量一般也会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呈现有色有味状态,但有水生生物存在;当溶解氧大于6 mg/L 时,水体处于有氧状态,有机物降解和氨氧化速率显著增加,水体开始具有自净能力。在以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的地区,比如海河流域,来水中部分生物为难以降解的有机物,BOD接近零,COD和氨氮即使通过自净,也难以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的要求。

具体来说,水体发生黑臭的主因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外源有机物和氨氮消耗水中氧气。城市水体一旦超量受纳外源性有机物以及一些动植物的腐殖质,如居民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污染物等,水中的溶解氧就会被快速消耗。当溶解氧下降到一个过低水平时,大量有机物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进一步分解,产生硫化氢、胺、氨和其他带异味易挥发的小分子化合物,从而散发出臭味。同时,厌氧条件下,沉积物中产生的甲烷、氮气、硫化氢等难溶于水的气体,在上升过程中携带污泥进入水相,使水体发黑。

二是内源底泥中释放污染。当水体被污染后,部分污染物日积月累,通过沉降作用或随颗粒物吸附作用进入到水体底泥中。在酸性、还原条件下,污染物和氨氮从底泥中释放,厌氧发酵产生的甲烷及氮气导致底泥上浮也是水体黑臭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指出,在一些污染水体中,底泥中污染物的释放量与外源污染的总量相当。此外,由于城市河道中有大量营养物质,导致河道中藻类过量繁殖。这些藻类在生长初期给水体补充氧气,在死亡后分解矿化形成耗氧有机物和氨氮,导致季节性水体黑臭现象并产生极其强烈的腥臭味道。

三是不流动和水温升高的影响。丧失生态功能的水体,往往流动性降低或完全消失,直接导致水体复氧能力衰退,局部水域或水层亏氧问题严重,形成适宜蓝绿藻快速繁殖的水动力条件,增加水华暴发风险,引发水体水质恶化。此外,水温的升高将加快水体中的微生物和藻类残体分解有机物及氨氮速度,加速溶解氧消耗,加剧水体黑臭。

黑臭水体治理的技术路线

城市河道的黑臭治理遵循“外源减排、内源清淤、水质净化、清水补给、生态恢复”的技术路线。其中外源减排和内源清淤是基础与前提,水质净化是阶段性手段,水动力改善技术和生态恢复是长效保障措施。

一是外源阻断技术。外源阻断包括城市截污纳管和面源控制两种情况。针对缺乏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的水体,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直接排放。针对目前尚无条件进行截污纳管的污水,可在原位采用高效一级强化污水处理技术或工艺,快速高效去除水中的污染物,避免污水直排对水体的污染。

城市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雨水径流中含有的污染物,其控制技术主要包括各种城市低影响开发(如海绵城市)技术、初期雨水控制技术和生态护岸技术等。城市水体周边的垃圾等是面源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因此水体周边垃圾的清理是面源污染控制的重要措施。

二是内源控制技术。清淤疏浚技术通常有两种:一种是抽干湖/河水后清淤;另一种是用挖泥船直接从水中清除淤泥。后者的应用范围较广,江河湖库都可用之。清淤疏浚能相对快速地改善水质,但清淤过程因扰动易导致污染物大量进入水体,影响到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因而具有一定的生态风险性,不能作为一种污染水体的长效治理措施。

三是水质净化技术。城市黑臭水体的水质净化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曝气充氧(通入空气、纯氧或臭氧等),可以提高水体溶解氧浓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缓解水体黑臭状况。德国萨尔河、英国泰晤士河、澳大利亚天鹅河、中国的苏州河等治理中都采用了曝气增氧的方法。絮凝沉淀技术是指向城市污染河流的水体中投加铁盐、钙盐、铝盐等药剂,使之与水体中溶解态磷酸盐形成不溶性固体沉淀至河床底泥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化学絮凝法的费用较高,并且产生较多沉积物,某些化学药剂具有一定毒性,在环境条件改变时会形成二次污染。人工湿地技术是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对营养盐进行去除的技术,多采用表面流湿地或潜流湿地,湿地植物可选择沉水植物或挺水植物。生态浮岛是一种经过人工设计建造、漂浮于水面上供动植物和微生物生长、繁衍、栖息的生物生态设施,通过构建水域生态系统对水体中的污染物摄食、消化、降解等,实现水质净化。稳定塘是一种人工强化措施与自然净化功能相结合的水质净化技术,如多水塘技术和水生植物塘技术等。可利用水体沿岸多个天然水塘或人工水塘对污染水体进行净化。

四是水动力改善技术。调水不仅可借助大量清洁水源稀释黑臭水体中污染物的浓度,而且可加强污染物的扩散、净化和输出,对于纳污负荷高、水动力不足、环境容量低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明显。但调用清洁水来改善河水水质是对水资源的浪费,应尽量采用非常规水源,如再生水和雨洪利用。同时在调水的过程中要防止引入新的污染源。

五是生态恢复技术。水体黑臭现象往往是由于水中氮磷浓度较高引起藻类暴发等次生问题,造成水质恶化、藻毒素问题和其他水生生物的大量死亡,继而导致黑臭复发。城市河道富营养化控制的关键是磷的控制,目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中磷的指标限值远高于地表水标准限值。因此,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区域限磷或提高污水总磷排放标准是十分有效的措施。进入水体的磷大多以磷酸盐形式沉淀在底泥中,因此保持水—泥界面弱碱性、有氧状态是河道富营养化控制的主要举措。藻类生长人工控制技术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物理控制技术包括藻类直接收集和紫外线杀藻等,化学控制技术包括投加无机或有机抑(杀)藻剂,生物控制技术包括种植抑藻水生植物或投放食藻鱼类等。这些措施一般在应急时采用。水生态修复包括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如鱼类、底栖动物等)食物链的修复与水文生态系统构建。利用生态学原理构建的食物链,可以持续去除城市水体中污染物和营养物,改善水体生境。

治理黑臭水体的管理对策

一是建立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黑臭水体治理的关键是改善水体的溶解氧状态,使水体由低氧/厌氧恢复到正常的好氧状态。国家重大水专项相关研究成果,建议以溶解氧为核心,建立包括臭阈值、透明度、色度等4项指标黑臭水体评价体系。其阈值为:溶解氧1mg/L、臭阈值100、透明度25cm、色度20,当其中任意一个指标值超过阈值时,则可判定其为黑臭水体。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评价体系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 二是先截污后修复,综合手段治理黑臭水体。河流黑臭问题的本质是污染物输入超过河流水环境容量。在流域尺度上采取污染源工程治理等截污措施,能够大幅度削减入河污染负荷,是消除黑臭问题的首要举措。同时将河岸带修复、人工充氧等河道内工程措施作为污染负荷削减的重要补充手段,进一步降低污染水平。在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的基础上,通过水生生物(如水生植物、鱼类、鸟类)等的恢复,逐步实现河流生态修复,达到消除黑臭的目的。

三是改善生态条件,让水流动起来。我国大多数城镇河流水深为1m~3m,在一般条件下,大气氧可以穿透上覆水体到达河流沉积物表层。然而,由于排污加剧,大量COD和氨氮等耗氧污染物在水—沉积物界面累积,导致溶氧大量消耗而形成缺氧跃变层。增加河流水生态条件,可以改变城市水体水土界面亏氧状况。一般情况下,维持河流水体流速0.4m3/s~1.0m3/s,就可以打破溶氧跃变层形成的理化条件,使得水土界面层的溶氧维持在3mg/L以上,可以有效控制水体底质污染。流水不腐,是缓减甚至基本消除河流黑臭的关键因素。

四是构建岸边绿化带,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治理黑臭水体的首要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因此必须彻底清除沿河垃圾,严格控制有色有味污染源直排,对岸边带进行绿化改造,恢复其自然状态,建立河道保洁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采用岸边植物、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搭配构筑的景观修复途径,有效改变水生态系统的能量和物质流动方式,形成具有自净功能的水体。

消除黑臭水体只是建设娱乐水体的第一步。娱乐水体水质要适合游泳、赛船、垂钓等水上运动,其评价指标包括病原微生物、水下植物种群结构、叶绿素含量、水流速度、岸边植被覆盖度、有毒有害物质和人文文化等,尚需要持久的努力。

《黑臭水体调研报告.doc》
黑臭水体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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