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调研报告

2021-01-11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集中采购整改报告

篇1:物资采购整改情况报告 物资采购整改措施

针对审计我部采购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部逐一对照,认真落实整改,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狠抓采购制度的落实,用询价方式确定新的供货商。坚决执行大型设备物资的采购询价制度,用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专用或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设备,我们邀请公司有关生产或技术部门的专家、领导共同进行价格洽谈,采购其他新的通用设备,至少向三家以上生产或供货商进行询价,日常设备、材料、备品等原则上采取就近采购原则,根据以往同类产品的价格,向老客户发出购货信息,如客户告知同类同质产品与前次购买价格发生变化,我们则主动从市场、网络了解价格行情,或向新的厂家、商家进行询价,然后对需要采购物品物资的进行性价对比分析,确定供货对象。

二、加强设备到货管理,新建1000㎡较大容量的仓库,把采购的设备物资集中存放保管,建立设备台帐,规范对新购的设备物资进行及时到货验收,并完善台帐登记手续。

三、严格合同章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由采购部专人管理,并建立《用印申请表》的审批制度,公司其他单位需用合同专用章的,需填写《用印申请表》,由采购部长和用印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严格执行合同审批制度,按公司要求,凡是单笔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的,或有质保要求的,必须签订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审批手续,按有关审批程序,要求相关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签字。

五、加强采购流程管理,避免延误采购时间或重复采购。

1、以月计划为基础,采购申请单经部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紧急情况电话请示),采购员拿到经部长签字后的物品采购申请,与采购部仓库联系核对仓库是否有库存,确认仓库无库存后进行采购(采购实行客户报价制度),同时与申请单位核实,看那些急需采购,那些可以缓办,并在采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临时采购计划或先购后补单的紧急采购,要及时找申请单位签字确认。

2、采购员及时跟踪采购物品的过程,确保采购物品质量价格比最优,物品到达公司仓库后,督促库管员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3、采购员及时逐笔做好采购记录,认真按月填写“采购物品统计表”。

4、采购付款规定,按照公司要求,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支付预付款,物资采购签有合同的则按合同约定付款,未签合同的日常采购物品做到当月采购入库,及时索要发票,第三个月支付货款。篇2:皋兰县人民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2013年6月16日,县卫生局督查组对我院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网上集中采购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汇报如下:

一 强化领导,抓好落实。严格网上采购工作制度及职责,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医院用药目录和采购计划的分析、审核制度。

二 针对我院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偏低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查找原因:由于配送公司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的品种网上采购,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的基药,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网下配送。鉴于这种情况,我院要求与配送公司重新签订供货协议:不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不执行集中采购价格等情况的将终止购销行为,加强督促配送商品种、数量、规格配送率满足医院采购计划,使医院有药可用。按时制定采购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网上采购工作全面取得实效。

三 规范用药,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处方点评等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切实把好处方质量关,坚决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以上为本院网上采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本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网上采购,并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同时也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多了解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提供保障,彻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篇3:整改报告 管理提升全面整改报告

项目部通过动员启动学习提高、自我诊断找准问题、对标管理、活动督导检查等,查找出管理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拟定了全面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工程部: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偏少,经验欠缺

整改措施:工程技术部在项目管理中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策划及制定、进度计划编制、物资材料计划编制、核算等工作,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今后将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能力。同时,多组织进行培训和学习交流,给他们也提供一定的平台,充分调动年轻员工的积极性。

二、财务部:在发挥自身管理优势时候,客观上在资金时间价值管理、合同管理这些方面同集团其他兄弟单位存在一定的差距,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项目资金时间价值管理

坚持以当月结算为主,少量工程借款为辅的资金支付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日支付,合理利用商业信用。做好资金收支预测,合理分配项目初期,中期,后期的资金流,使资金收益最大化。由于本项目资金为业主监管型,项目资金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将冗余资金与开户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使项目资金收益最大化。

2、项目合同管理

强化合同的精细化管理,增强工程价款意识,认真分析、熟悉合同条款,为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必须合理合法地履行合同。以前我们单位对业主主合同、项目分包单位合同管理、机电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不精细,涉及到财务收支的相关条款掌握程度不够,容易导致资金少收多付。(1)财务部建立了合同登记台账,将涉及到财务收支,费用分配方面的财务收支条款进行统计汇总,使每个财务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分包单位挂账项目不漏记。(2)注重合同条款和实际结算数据的数量单价对比分析,在物资采购及外包结算过程中,发现实际单价超出局规定的内部结算价(或信息指导价)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三、计合部:分包队伍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除库底填筑和临建设施属自营外,其余均为分包,特别是还有协作方这家大金额的分包队伍,分包队伍管理更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项目部经营人员要经常到工地现场,了解分包单位实际的资源投入和施工情况,及时告知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的合同边界条件。同时,加强与集团内水电十二局、三局等兄弟单位进行对标学习,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机物部

(一)、通过自我诊断,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

1、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人员不足,设备物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2、设备物资管理在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等方面有待改进,需要分局乃至公司设备物资部的大力支持与推动;

3、设备物资采购计划性有待提高,科学配臵资源的能力有待加强;

4、物资的收、发、领、退、核算等关键环节上,还存在着诸多的管理漏洞;整改措施:

1、通过增强人员配臵,很抓落实,提高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水平,规范设备物资管理行为,降低设备物资消耗成本,构建标准化的设备物资管理体系;

2、加强设备物资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充分调动设备物资从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修订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办法》、《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的各项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并组织编写一套完整的、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设备物资设备管理操作手册,将设备物资管理的流程和要点进行细化;

4、以建立成本倒逼机制为切入点,切实降低设备物资购臵成本,重点加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5、在项目推行以计划管理、采购验收管理、现场物资贮存管理、物资使用、盘点、核算、废旧物资处臵、内业管理及考核管理为主线的物资管理体系,强化“限额领料制度”、“月度材料节超核算分析”的工作程序,对材料的领用和消耗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

通过管理提升活动的有效推进,逐步建立以“行的通、管的住、出效益”作为管理理念、“用表格说话”作为管理手段、“用数据说话”衡量管理效果、过程控制“引用信息化”的管理体系,提高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表格化管理水平,实现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标准、规范、精细、高效。

五、质管部

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力不足。

要求各施工队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施工队的质量管理;各作业班组成立质量小组对各工序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最终形成作业班组初检,作业队班长复检,项目部终检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项目部每月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学习,定期组织三检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施工现场分片区专人进行管理,从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到对上、对下工程量的结算都有该质检员完成,减少了交接工作之间出现差错,施工队伍也能跟好的管理,责任到人。

六、安全部

1、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陈旧,奖惩机制不明确

由于外协队伍和合作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陈旧,还存在着“安全管理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管理思路,同时只注重于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更新较慢,奖罚制度不分明,只是罚而没有奖,员工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要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却没有奖。比如:争先创优,创建文明工地等,安全管理到不到位没有多少实在意义,做好了是职责范围内的,不到位要受罚;这就是奖罚制度不分明。

2、对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由于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将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摆到正确位臵,一些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领导只重视生产进度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外协队伍和合作方更是如此,他们只追求生产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落实不到位,从而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3、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

现在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和临时工,人员更换频繁,加之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差,文化水平较低,有的则是刚放下锄头就拿起瓦刀,瞬间就变成了水电企业的建设者,这类人员往往是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较差,对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安全知识理解能力较差。为此,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风险。 整改措施:

1、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不仅指明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消除隐患,还表明了安全生产要预防为主,同时更指出了安全生产必须要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必须保证每一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工种、每一个操作过程都要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体系统的安全。至于对我们c2标项目部来说,只有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外协队伍和合作方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工种、每一个岗位及操作人员,都要不断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杜绝习惯性违章,才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有保障。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有效防范“三违”现象的重要手段,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来对各级负责人,尤其是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形成约束,形成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保障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克服“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加强安全投入是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和可控的一个重要前提,作为项目部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尤其是对外协队伍和合作方的安全投入要加强管控,督促和监督外协队伍和合作方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对于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可采取项目部统一购买,分发使用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另外,还要加强安全教育及培训的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常识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等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环节。

3、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项目部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公司及分局的安全教育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使各级管理人员、外协队伍和合作方负责人不仅要自身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项目部还可以印发“员工安全生产手册”加强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

推荐第2篇:政府采购调研报告

规范程序 加强管理 建立科学有序的政府采购机制

按照局党组有关要求,就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以汇报: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基本现状

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政事分设的需要,我市成立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简称采管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2003年按《政府采购法》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局脱离,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监督管理事务;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采分离”。

然而在县区一级,因为其财力不足、规模偏小、采购市场不成熟等一系列原因,政府采购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监督管理和执行操作职能集于一身,政事分设难以实现,且国家也没有明确必须分设,不过待条件成立应尽量分设。

1 市属各部门的采购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单独负责,采购单位缺乏相应独立的机构专门处理采购事宜,并且没有懂政府采购法的专业人员参与,这在采购计划的申报、招标评标活动、合同履约都有一定制约性。

二、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从2002年正式启动政府采购改革,9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深化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亿元达到了2009年的**亿元,2010年1-11月份采购规模达到**亿元,9年累计完成采购规模**亿元,节约资金**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规范有序、职责分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依法理顺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之后,我们加快了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步伐,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的出台了一些法规制度,涵盖了多个领域。

在规范采购基本操作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先后制定了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直机关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接待)、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政府采购资金等管

2 理办法,此后又不断在工作实践中完善,使目前的采购行为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在规范采购人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工作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并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制度,规范了履约验收和分散采购行为,先后出台了贯彻政府采购法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加大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在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方面,制定了《**市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情况,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规范采购供应商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了供应商的经营行为,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安全运行。目前,入网供应商2217家登记注册,其中包括四川长虹、大唐电信、北大方正等国内著名企业。

在规范自身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内部监督制约暂行规定》及配套管理制约机制,针对每个环节,实习了评委名单保密制、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使采购过程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同时,还建立了

3 工作岗位AB制。

(二)采购程序逐步规范

一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每年年初,我们都会下发《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本级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时,必须编制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对各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由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后送预算科终审,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再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采购计划。

二是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对采购人报送的月份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和分类,向政府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和当月采购计划。

三是采购中心组织招标活动。采购中心接到采购计划后具体操作采购事宜:第一是发布公告,按照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大庆市政府网及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或相关人员可以从以上媒体中查阅到近期所有的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等;第二是制定招标文件;第三组织招标、评标。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中心人员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到市监察局的专家室抽取评标专家,并由专人负责通知专家在开标前到达现场。整个抽取过程,监察室

4 和采购办人员全程监督。第四是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由采购中心下达成交通知书;第五是签订合同、参与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进行鉴证后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对于大型招标项目,采购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四是关于质疑投诉。为使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制定实施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户、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与渠道。

(三)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加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由初期的计算机、公务用车等大宗通用物品扩大到通用货物以及专用货物的几乎所有品种,由单一的货物类扩大到服务类等各个领域,目前正向基本建设工程领域拓展。在做好经常性支出项目采购预算审核的同事,狠抓重点支出项目的依法采购工作,特别是公益性强,涉及到民生利益的项目。

(四)政府采购效率逐步提高

我们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政府采购初期,对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过深带来的一些弊端,坚持“抓大放小”方针,对不适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实施了分散采购。建立了政

5 府采购计划催办和跟踪管理制度。对采购计划受理、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实时掌握项目进度,限期办结;对于采购计划紧急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切实防止漏办和压误。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06年我们率先在全省实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制度,制定出台了协议供货实施方案和暂行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事项,依法灵活确定采购方式。

(五)政府采购监管得到强化

首先是强化制度监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结合采购业务的实际,建立了以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使用人、定标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分离制度。其次是严格制约机制。在采购过程中,针对每个采购环节的不同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坚持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形成了各方当事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第三,引入外部监督。为了增加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凡是大型招标采购项目,我们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购过程,并与市公证处达成协议,将司法公正引入采购活动。同时,将电子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向市监察局全部开放,以供随时监督。第四,实施现场监督采购方式。对急、特、难项目采取现场监

6 督采购,请市监察局、专家、用户代表和采管办一同到生产地和展会现场实施招标,既节省招标时间,节约大部分资金,又可实地勘察设备,效果很好。

三、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缺失

几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我市也结合实际,加强了制度建设。但由于政府采购环节较为复杂,涉及的范筹广泛,有些方面仍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据。例如,在促进节能和环保方面作用有限、国货界定不明晰、保护“创新”的政策功能发挥不利,这些在具体实施的程序上和操作细则上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出台相关办法,加以解决。

(二)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监管法规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现今实施政府采购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是《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布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只是大的条框,《政府采购法》还存在盲区,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制度的滞后性使采购监管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受

7 到制约。

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制约手段。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处理结果很难执行到位。例如对于不良供应商“告黑状”现象,由于没有自上而下的具体处罚细则,在实际监管中我们难以掌握处罚的尺度。当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造成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处理难、执行难,使得对于有些处理结果不了了之,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是监管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队伍薄弱,不适应监管要求。目前,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设臵情况看,国家、省委处级单位,地市科级单位居多,而政府采购中心的设臵在国家和省均为厅局级单位,地市级均为处级单位,这种设臵无形中形成了“小机构管大部门”的格局,使监督管理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另外,高素质人才是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但是目前采购监管机构人员匮乏,尤其是法律人才缺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深入。

(三)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性弱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采购单位对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8 编报预算和细化项目预算。尤其是大项目及突发项目更无法编制预算。

二是与相关制度衔接不紧。目前,部门预算要求提前半年编制,但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各预算单位都是在当年年初进行布臵,许多专项支出由于目标任务不具体,细化不了,预计不准。而且,不可预见性的支出项目也导致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履约不到位

一是个别供应商受利益驱使,对涨价产品以缺货为理由拒绝供货,对降价产品则不主动调整价格,导致部分品目的政府采购价格偏高,影响了协议供货制政府采购的深入实施;二是个别供应商对于他们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兑现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单位用户不满意。三是协议供货涉及面广、周期长、环节多,前期市场调查摸底的工作量大,人手不足。这些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难题。

(五)公开招标所占比例较低

一是程序性原因。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算批办及供货时间,仅从发布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最短不得少于20天,对于采购单位应急项目时间上难以满足;二是计划原因。有些采购单位采购计划的临时

9 性和随机性较大,缺乏超前意识,造成时间上的紧迫;三是需求不准确,影响开标;四是个别单位有意规避公开招标。

(六)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缺乏正确认识 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全面,对采购范围等认识不到位,认为只有数量多、金额大的货物才要实行政府采购,小件、零星物品及工程、服务等则不需要政府采购;而且,认为政府采购手续繁、时间长,不够方便。由于以上的原因,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行难度进一步加大。

(七)政府采购项目申报不准确

采购单位的项目申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但是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货物或工程,有些项目负责人往往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申报的采购项目提出准确需求较为困难,导致采购需求不够具体、细致,致使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八)各单位财务人员参与力度不够

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最有力的手段就是采购资金的拨付,而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是唯一使用这个手段的部门。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主管整个采购过程,财务人员只有在合同完成后起到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的作用,远远达不到规范政府采购财务秩序的作用,因此政府采购工作需要财

10 务部门的大力参与与支持。

(九)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太少,缺乏动态监管措施 受我市城市规模较小、高校较少的制约,目前存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太少,缺乏动态监管措施的问题,往往是一个专家在一定时期存在重复使用的现象,无法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

(十)县区采购水平有待提高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区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县区采购水平有待提高。

(十一)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有重置,工程采购很难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现在工程招投标也组织货物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问题,下一步我们拟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采购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事宜。

11 (二)坚持应采尽采。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对同一采购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不得采购两次以上。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集中支付及采购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资金。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科学制定市本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三)严格规范管理程序。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完善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

(四)加大预算约束。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

12 门预算,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无采购预算,将不予采购。

(五)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一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严格随机抽取,倡导自动语音通知。二是政府采购评标方法,推行密封评标。三是政府采购人员素质,建立人员资格考试、人员等级晋升制度,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员,加强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制度。五是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六)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二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三是依法加大政府采购的检查处理力度。

13 四是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七)完善政府采购功能。认真研究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政府采购购买国货的制度,明晰政府采购购买国货的标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调节区域经济发展,落实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等方面的作用;运用政府采购支持地方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先购买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循环经济,落实科学发展观。

(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建设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九)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应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

推荐第3篇:设备采购调研报告

设备调研规定

一、需要进行调研的设备范围:

1、公司未使用过的设备;

2、公司使用过(包括借用或租用),但未购买过的设备;

3、公司设备主管领导提出调研要求的其他贵重设备。

二、调研工作的责任主体:

1、单价在3万元以下的设备,由申购单位自行组织调研。调研报告经申购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申购。

2、单价在3万元以上(含)的设备,由申购单位在申购前提出调研申请,由公司设备主管领导指定调研人员或组织调研小组进行调研。调研报告经公司设备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申购。

三、调研报告的内容要求:

设备调研一般应选取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生产厂家的设备进行比较和分析,特殊情况下不能找到三个及三个以上不同生产厂家的,应予以说明。 设备调研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1、对拟申购设备的基本要求(规范要求、环境要求、性能要求等);

2、拟申购设备的外形尺寸和拟安装的位置,以及对安装空间的要求(地基基础、水电等);

3、拟申购设备的技术参数,应明确提出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拟申购设备的性能、质量,应收集一些购买过该设备的单位对该设备的使用评价;

5、拟申购设备的溯源方式和溯源机构;

6、拟申购设备的出厂价格(含配件)和售后服务(质保期等)情况,应进行简单的经济分析;

7、应提出明确的、选择性的推荐购置设备的建议。

四、调研报告的编写、审核与审批:

1、由申购单位自行组织调研的设备调研报告,应由调研人员负责编写,由申购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审核,由申购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2、公司组织调研的设备调研报告,应由公司设备主管领导指定的调研人员或调研小组组长负责编写,由公司设备管理员负责审核,由公司设备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五、调研工作的职责划分:

1、调研人员或调研小组应对调研报告的内容负责,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全面。

2、调研报告的审核人员应对调研报告的形式负责,确认报告内容符合调研规定,并有编写人员的书面签字。

3、调研报告的审批人员应对调研工作的程序和调研报告的有效性负责,保证调研工作的进行符合公司规定,并在调研报告的审批意见中明确提出最终的选择意见。

本规定自2014年01月01日开始实施,公司原有的关于设备调研的规定同时废止。

2014年01月01日

推荐第4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郑万铁路**标项目经理部物资

设备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一、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要求,实现强化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项目整体效益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

***项目主要物资的集中采购供应由中铁三局物资采购配送中心(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

物资供应公司与项目部签订代理采购服务协议,在***项目设立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日常的采购供应工作。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部,负责对项目集采物资的采购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采物资范围的划分

隧道用防水板、止水带、防水卷材及涂料、贯通地线为甲供物资,由业主统一实施采购供应。

砂石料由于地域性限制,达不到国内公开招标的要求,建议采取邀请性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钢筋、水泥、型钢、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中空锚杆、土工布、土工格栅等被集团公司纳入集采范围的主要物资由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采购并实施供应。

柴油由物资供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负责供应,以不高于当地石油公司市场零售价为标准配送到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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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将重要合格供方名单和相关资料及时呈报项目部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备案,并负责供应物资的质量异议处理,确保供应材料质量合格。

五、采购红线

***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严格履行集团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单品种物资采购金额估算超过100万元时,在采购实施前应编制《物资采购方案》,并填写《物资采购方案审批表》提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对采购方式、采购组织情况、采购实施地点等进行审批。

配送分中心根据审批同意后的采购方案组织项目编制招(议)标文件经评审后,填写《物资招标文件审批表》报请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核。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的物资应同时填写中国中铁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的《招标申请计划表》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一并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经审核后在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网站挂网公布。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物资招标采购,在开标前七日通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和纪委监察部。

招标评标结束后,项目部应在3日内将《评标结果公示》挂网公布,并在7日内按规定格式编写《物资集采简报》连同《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资料一同上报至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六、集中采购服务费标准及核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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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集中采购方案

集中采购方案 1.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3.1.高附加值的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咨询服务: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4.1.帮助集团化企业构建适用的集中采购模式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合同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4.5.建立集团集中的采购谈判决策过程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09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篇2:集中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 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所需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的组织;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六)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机电、免税等相关文件的报批,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检验检疫、索赔等项工作;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三章 集中采购范围

第八条 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 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四章 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 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章 集中采购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3、投标须知,包括投标人资质说明及相关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投标期限,开标时间、地点;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针对拟实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拟订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采购工作小组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当场宣布中标供应商;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针对拟实行询价的采购项目拟订询价方法、价格构成、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询价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要求供应商提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据此确定符合采购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第十七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 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http://www.daodoc.com end#。

第二十条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3:集中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三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率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公司集中采购的政策和各项规定;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研究和审定采购方式、时间、程序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三)参与重大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商务谈判、供应商评定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 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章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第八条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文章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出自http://www.daodoc.com/,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第四章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见下表)。 第五章 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 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 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六章 公司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集中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4:集中采购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 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 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 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 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 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七)组织集中采购业务培训;

(八)向财政部申报有关集中采购审批事项;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 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 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 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 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 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 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四章 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 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 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面试网 ) 第二十九条 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 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 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策划书http://www.daodoc.com/article/cehuashu.htm。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 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采购验收。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 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 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 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 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 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推荐第6篇:集中采购机构

第二十八条 集中采购机构发生下列情形,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九条 集中采购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一至三个月的代理采购业务,进行内部整顿。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

(二)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而发布率不足95%的;

(三)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其备案率不足90%的;

(四)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

(五)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的;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的。

第三十条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且视情节给予短期离岗学习、调离(辞退)、处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一条 财政部门或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国有金融企业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对企业成本、费用影响重大的集中采购事项,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管财政机关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集中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是否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将须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零星采购;

(三)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和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有关集中采购事项日否按规定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或审核;

(五)购置固定资产规模是否控制在购置指标之内;

(六)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推荐第7篇:物资集中采购

浅谈如何做好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权威资料] 友摘要;近几年来:铁路建设物资供应发生了较大变化:从甲供、甲控及施工单位自购到现在取消甲控:大部分工程物资都由施工单位自购:这给施工单位物资采购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成为企业的一个课题。笔者多年从事物资管理工作: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调查了解和自身经验提出:在大型集团公司内实行“以物流公司作为专业单位实施物资集中采购供应: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监督实施: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管理”的工作思路:明确了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走专业化管理之路:实施“采、管、用”分离的管理模式:向管理要效益。

关键词;物资管理~集中采购~经济效益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重要性

集中采购是指公司设立物资采购部在特定的区域:对某一类或某几种物资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按需用计划结合市场条件:实行市场价格供应的采购供应方式。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行“集中集约”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建立公开阳光透明操作的采购机制: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综合管理能力: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

二、物资集中采购存在的不足

目前国内大型建筑集团公司陆续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集中采购:从采购金额、品种、覆盖面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总体控放程度、管理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存在较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和物资人员集中采购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集中采购的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惯性思维、本位主义、懈怠:物资集中采购文件执行难度大:导致物资集中采购的质量及效果较差。有的甚至仍将物资采购作为一种权利在使用:还存在个别“人情采购”等现象。

二,是物资集中采购规模和方式有待提高。集团对物资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但这些都还是浅层次、初级的采购方式:大多停留在各公司、单项目独自作战的层面:集团整体和区域优势尚未充分体现:与先进企业所推行的区域性性、电子商务采购等采购方式还存在较

大的差异。

三,是优质资源渠道有待建立。集团企业年物资采购额虽然较大:但供应商的数量也较多:少则几百家多则上千家:资源较分散:战略合作机制还处起步阶段:覆盖面较低:缺乏资源掌控能力。

四,是集中采购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公司对物资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力、物资采购人员水平不同:导致集团企业内各公司集中采购有较大的差异。有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执行:除甲供、甲控外:对自购物资能主动向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请示:并履行采购程序~但有的公司并不向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上报:采购混乱、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闭合:导致集团企业整体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五,是采购资金支付有待提高。由于建筑市场资金状况、单价高低不

一、施工周期较长、外部因素影响大、物价持续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持续紧张:给物资集中采购带来了较大困难。有的集团企业下属部分公司及项目部把物资采购当作资金周转的手段:大量赊欠料款、支付周期过长导致采购成本、资金成本

极其高昂:集团内部的物资公司

因担心资金长期拖欠不愿承揽内部的物资供应:影响了内部集中采购的

有效执行。

;六,是物资集中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物资集中采购重视程度不够:物资采购管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特别是高素质的物资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养未能及时跟进:物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岗位的物资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有的单位甚至让从未接触过物资工作的非专业人员

直接负责项目物资管理工作。

;七,是物资集中采购的考核力度有待加强。有的集团公司虽然制订了详细的物资集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涉及物资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在实际工作

中并未严格执行。

三、做好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途径

为了使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杜绝在日常物资管理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认识

要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全面落实集中采购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分工负责制: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各单位主耍领导要把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把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目标加以量化:并以适当的权重加入到各级领导和班子的绩效考核中:切实做到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识物资集中采购是企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必然趋势。要按照股份公司的会议要求:针对制约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短板:重点围绕采购模式、采购组织、资金结算、成本控制、采购风险、信息化水平及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认真总结物资管理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

标杆:发掘典型:并通过管理培训等方式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交流:不

断推进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二,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股份公司“四个集中”的管理要求: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针对原有采购管理办法权责不清、采购程序不规范的等情况:总结过去在物资集中采购中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制定《物资招标实施细则》:明确集团公司、指挥部、子公司、物流公司和项目部各级机构的采购职责、采购程序、采购范围、招标方式、考核等内容。通过对采购管理制度的细化:明确集团公司直管、托管及区域化物资采购由物流公司全面实施:集团公司物设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公开招标请示的上报、招标过程的监督等。物流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与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或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这有利于集团公司掌控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物资质量的控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统筹安排、支付。对于各子公司自购物资采购:则由集团公司物设部组织、子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纪委监察部监督的模式实施采购。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制度实施物资采购:继续深化“采管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管理部门与物流公司权力分置:强化物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职能:达到职责明晰:相互制衡:分工协作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采购业务流程:使采购活动由传统的、简单的“粗放型”向统一的“集约型”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应变能力。 ;三,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改进物资集中采

购方式和手段

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仍处于初级管理阶段:要主动地与国内一流建筑企业的物资采购方式进行对标:拓宽集中采购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集中”步伐:逐步实现单一物资采购向多种物资协同采购转变~由单个项目采

向多个项目统一的区域采购转变~由单个公司采购向集团化采购转变~由短期的单批次采购向长期战略合作转变:充分地发挥集团化、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要借助集团企业已建立的资源优势以及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逐步实现资源渠道、物流配送及资金结算的“三流合一”。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利于掌控的优势:优先使用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加强资金管控:进一步降低物资集中采购成本

从近几年施工的项目来看:不同的项目资金状况存在差异性:由于资金紧张造成资金支付困难:导致采购资金的大量拖欠:存在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声誉: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资金成本。因此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通过集中管理:把这项工作放在集团公司层面来进行:通过计划统筹来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结算制度:这样既可以缓解资金短缺、又可以

控制资金成本。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物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物资管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必须要依靠专业人才和专业骨干来完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资人才队伍:是关系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关键。集团公司虽有800多名物资管理人员:但从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来看:离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都与当前的形势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改变现有物资人员结构和素质:要充分认识加强高素质物资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加快人才培养:加速知识更新:加大业务培训。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物资管理人员的待遇:开展物资管理方面的创先争优活动:给有能力的物资人员创造更多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高素质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物资专业骨干队伍建设:以改进物资采购

管理质量: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推荐第8篇:集中采购工作总结

2008年4月,为加强内部物资科学管理,提高规模效益,**分公司对原有的物资采供环节进行了结构调整,成立了**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制定并颁布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建立了适应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运作的物资采购机制和模式。四年多来,集中采购办公室按照“循序渐进、规范运作、整合资源、增进效益”的原则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与各部门通力协作,完成采购项目200多批次,合同总金额达5531243.4元,其中重大招标采购项目24项。同口径静态比较,减少采购成本逾三百万元。

通过实施集中采购,公司在管理和运行中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逐步建立了物资供应体系,深化了科学管理内涵 公司集中采购决策,从制度上确立了科学合理的物资供应体系,强化了现代管理观念和意识,促进了物资供应结构、采购方式、运营流程等整体物流体系的变革。

公司为此制定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在管理范围上,要求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各部统一实行采购管理;在采购范围上,参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涵盖货物、工程、服务等各个方而;在额度规定上,根据公司相应项目金额及特点,每批次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集中采购办公室通过邀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每批次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均应实

行招标采购;在采购程序上,确定了采购报批制度和采购操作流程;在监管机制上,制定了严格的评审制度和监管措施。同时,办公室实时采集供应商的历史交易记录,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建立了实用的供应商白名单。

集中采购制度的实施运行,进一步深化和丰富了我司经营管理的内涵,物资采购环节得到有效整合,集中采购管理渐趋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二、突出了规模效应,降低了采购成本,挖潜增效 集中采购工作将公司内部同类的项目进行整合,形成批量采购,由此争取到了主动权和择优权,降低了货物成本,保证了货物质量。尤其在物资短缺的时候,集中采购避免了卖方抬价,也避免了系统内不同部门为争取资源而自行抬价造成整体效益不利的局面。同时集中采购还稳定了分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使供应商在货物运送、技术开发、货款结算、售后支持等诸多方面愿意提供优惠甚至是免费的服务。另一方面,集中采购合并了多个单位的需求,避免了分头采购造成人力、时间的浪费,使各部门能集中精力发展业务,促进了采购专业化分工和专业技能的发展,无形中提高了分公司的工作效益。

对此我们可从公司印刷品的采购窥见一斑。综合各部门需求,公司常用的印刷品有7种之多,而不常用的印刷品也达6种。若由各部门自行采购,不仅无法形成数量规模优势,

也会造成管理运行的重复设臵,导致金钱、人力、时间的多重浪费。若由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印刷品招标,一次采购就能以最高性价比满足不同部门的不同需求,可谓“一箭多雕”。而实践证明,自实施集中采购以来,公司每年仅在印刷品一项上就可降低成本17余万元,降幅达53%。

三、增加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减少了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在物资采购工作中,集中采购办公室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遵守采购纪律,规范采购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了物资采购工作的透明操作、良性运行,杜绝了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公司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敢于突破创新,通过改革采购机制,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了保险经营规范有序地发展。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集中采购工作,在现有基础上,今后还需努力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精准前期规划,加强计划采购 2.健全制度流程,提升业务索质 3.发挥主体优势,带动品牌宣传

4.减少各部仓库数量,加强物资集中储存

推荐第9篇:集中采购流程

集中采购流程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资金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由学校申报采购计划,委托市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各使用单位在办理完主管部门、财务处、主管校长、校长等的审批手续后,交国资办办理采购业务。

1、国资办受理使用单位已完成审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按政府采购部门的程序要求,根据获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的种类进行分类汇总,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政府采购申报单》(国资办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校长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上报政府采购办。

时限:一周左右

2、将审批手续后的购置物资设备材料的信息上传至政府采购网,由采购办审批,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时限:一周左右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办审批的采购方式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时限:一周左右

4、项目负责人审核招标文件。

时限:1-3天

5、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完成审核的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时间、地点并发布招标公告。

时限:一天

6、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时限:一般在一周以上,特殊情况时间会延长

7、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标前会(答疑),学校由项目负责人、使用人组成的采购答疑小组。时限:一天

8、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招标会,学校派出由国资办领导、项目负责人、校内专家、使用单位领导及使用人组成的采购评标组参加招标会。

时限:一天)

9、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标结果发布中标公示。

时限:一周以上

10、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11、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同中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技术指标项目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时限:三天左右

12、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供应商品货物。

进口仪器设备的货期为60-90天。

13、仪器设备到达现场后安装调试后经过2-8周时间试运行测试,人员培训和性能参数符合要求,由使用单位申请可以进行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国资办收到仪器设备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仪器设备验收执行“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中的设备验收之规定,纪检委全程监督验收工作。

时限:一天

14、项目负责人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入设备管理账和资产账。

时限:一天

15、项目负责人携相关材料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验收结算书。

时限:一天

16、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发票、合同、验收结算通知书、设备审批单等相关手续材料转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按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17、项目负责人负责通知供应商预交5%质保金存入学校质保金账号。

18、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归档工作(申报单、招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验收结算通知书、发票复印件)

时限:一天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流程

在协议供货范围内,按照协议供货限额标准选择中标产品。协议供货产品(协议供货范围)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速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各使用单位在办理完主管部门、财务处、主管校长、校长等的审批手续后,交国资办办理采购业务。

1.国资办受理使用单位已完成审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按政府采购部门的程序要求,根据获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的种类进行分类汇总,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政府采购申报单》(国资办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校长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上报政府采购办。

时限:一周左右

2、将《政府采购申报单》送交政府采购办审批,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上传采购信息。时限:一天

3、待网上审核通过后,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审批单。

时限:一周左右

4、项目负责人选择协议供货商,通过价格谈判后,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到货期限一般为接到审批单后的1-10天。货到后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组织验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使用人签字确认。纪检委全程监督验收工作。

时限:一天

5、项目负责人根据验收单和发票、验收结算通知书(5份)、验收结算书、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验收单等材料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协议供货签证。

时限:一天

6、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发票、合同、验收结算通知书、设备审批单等相关手续材料转交财务,由其完成合同要求的前期付款工作。时限:一天

7、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归档工作(申报单、招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验收结算通知书、发票复印件)

分散采购流程

根据政府采购的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申报审核程序,各使用单位在办理完主管部门、财务处、主管校长、校长等的审批手续后,交国资办办理采购业务。

1、国资办受理使用单位已完成审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

2、按上级政府采购部门的程序要求,国资办根据获批的物资设备申购表分类,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庆市政府采购申报单》及《黑龙江(省级)分散采购计划申报表》。

时限:1天

3、项目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中心递交纸质《大庆市政府采购申报单》及《黑龙江(省级)分散采购计划申报表》(须由财务处负责人、国资办负责人、校长签字、盖章),并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网上申报。时限:一周左右

4、申购项目网上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去政府采购中心领取审批单。

时限:一周左右

5、由国资办负责组织采购。

(1)项目额度大:项目采购预算单价2万元以上,或一次性采购20台(件)以上金额在5万元以上同类产品,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以及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实施校内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可进行竞争谈判,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外发布招标信息。学校组成评标组负责招标会的评标工作,评标组由国资办、使用部门、使用人组成,维修类项目由国资办、纪检委、总务处、技术人员组成,纪检委全程监控。

时限:一天

(2)项目额度小:项目采购预算单价2万元以下,或一次性采购20台(件)以下金额在5万元以下同类产品,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项目负责人将协同使用单位进行询价采购,采购信息通报国资办负责人。属于不可预见的紧急小型维修项目,经主管校长、纪委、校长批准后报国自办备案,总务处可先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立即呈报维修资料到国资办存档。时限: 1-3天

6.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同中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时限:三天左右

7、验收及付款手续同集中采购。国资办 2010-4-14

推荐第10篇:集中采购申请报告

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合肥工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

编号

(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写) 篇2:采购申请报告

采购申请报告

申请分室: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报告怎么写 ·申请报告格式 ·设备申请报告 ·活动申请报告 ·加薪申请报告 ·助学金申请报告 ·经济适用房住房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格式 ·职称申请报告篇3:采购申请报告

采购申请报告

尊敬的学校领导:

以上当否,请批示。

财务室

2014年08月26日篇4:物资采购申请报告

物资采购申请报告

公司:

。。。。正在进行。。。。。。工作,按照需求,现场生产物资不齐全,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更好的完成。。。。。的任务,拟申请采购一批。。。生产物资。现将需求汇总如下: 请领导批示。

(部门)

二〇一五年。月。

第11篇: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全面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按照***《关于上报**年度物资采购工作

自查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县公司成立了物资采购工作自查组,从“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四个环节对**年度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务账面反映,**年开展物资采购154笔、金额1496.89万元(其中:省市局采购项目59笔、金额1080.75万元,县公司采购项目133笔、金额416.14万元),全部由省市公司集中采购或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按物资采购程序比价或招标后,由承办部门购进,合规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套的各类物资采购情况。开展**配套物资采购11笔、金额452.79万元,其中:*****。以上项目全部纳入了市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二)交通工具采购情况。采购交通工具1笔,即购置**市场管理用小汽车4辆、金额42.82万元,此项目纳入省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三)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情况。采购62笔、金额716.46万元,其中:仓储设备9批,金额148.64万元;施肥机2台,金额1.6万元;基础设施机器设备3批,金额411.18万元;空调82台,金额15.35万元;消防设备7批,金额30.78万元;健身设备1批,金额8.59万元;办公设备38笔,其中台式电脑14台、打印机8台,电视机、冰柜、洗衣机等生活电器2批,办公家具4批,其他办公设备28批,金额共计100.32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省、市、县三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四)燃料采购情况。全年采购油料13笔、金额26.9万元,定点加油站的选择是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在经过市场综合考察后确定,程序符合规定。

(五)其他批量在1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105笔、金额257.92万元,即办公耗材13批,金额15.92万元;劳保用品3批,金额89.6万元;福利性实物30批,金额97.82万元;纪念品及各种宣传品3批,金额1.8万元;业务招待烟51批,金额52.78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市、县两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二、物资采购“四个环节”自查情况

自开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物资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从制度建设、决策程序、实施控制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制度建设方面。组织专门人员从物资采购“制度、决策、实施和监督”四个环节,结合县公司实际,认真研究出台了物资采购工作规程,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县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程》,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决策程序方面。全年开展的每笔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决策流程进行决策,即:

1、预算审批决策程序。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按照采购项目的类别在上年末分别经经理办公会议、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批准,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纳入年度预算范围。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采购活动。在预算范围内的采购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提出采购申请。由县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报购置预算,按县公司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办法逐级提报领导或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属全市集中采购项目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出,报县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提报市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2)预算项目审批。按照授权范围,由经理或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批,项目在集中物资采购目录和金额范围的,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要提报市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进行集中采购。

2、采购结果审批决策程序。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不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经理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过程控制方面。经市、县级预算委批复的物资采购项目,纳入正常的物资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比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或比价等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采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三天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负责签约,并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入库,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付款。

(四)监督管理方面。全年的采购活动均接受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公司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县公司对招标或比价结果实施公示制度。即,除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外,招标或比价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及社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管理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促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在今后物资采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使之更符合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 4 -

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月度申报制度,要求所属各部门将本月需要集中采购事项于月初及时报送到物资采购比价小组,以便妥善安排集中采购事宜。物资采购主要实施部门要立足自身,严格按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把好过程关,确保落实到位;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好监督关,确保监管到位。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2

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初步使政府采

购改革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年全县政府采购总额xxxx万元,政府采购次数xxx次,比上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xxx次,增加xx次。通过政府采购共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xxx万元,节支率达到xx%。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积极配合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紧紧依靠和配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我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的资金。都必须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都要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未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擅自自行采购的,财政核算中心拒付项目资金。

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xx县**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

三、构建监督体系,体现“三公”原则

为了使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有力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

四、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年我县政府采购实际支出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

1、从货物类采购情况看,我们采取了随到随采购的积极办法,想单位所想,急单位所急,严格按政府采购文件办事,按规定程序为单位提供最好的服务,最好的价格,最好的产品,全年共采购次数xx次,采购金额xxx万元。

2、从服务采购情况看:①会议费情况,我们严格按照《xx县政府采购资金报帐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和《xx县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各类项目,继续实行“走会、看会”,实事求是,灵活掌握大会食、住情况,积极主动与单位配合,搞好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全年共召开二类以上会议xx次,预算数为xx万元,实际支出为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支率达xx%;②车辆保险情况。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统一保险,根据各单位车辆保险的实际情况与保险签订车辆保险合同,对个别单位资金有困难的,我们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与保险公司协商,把保险基数降低到最低,这样,即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又维护了单位的利益,今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共保险车辆xxx台,保险金额xx万元,节支率为xx%;③四大家车辆维修情况:我们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重点审查维修厂家的信誉程度,在维修车辆时,我们采取了“货比三家”的办法,并提出合理的保养及承诺,每台车优惠x%-xx%。今年维修小车xx辆,维修金额xx万元,节支率xx%。

五、控购工作不能削弱,只有加强

**年我县控购工作,继续按照省政府、省控购办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审核资金来源,特别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不预审批,对资金不落实的不预审批,凡贷款购车的不预审批,重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消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行政、事业小汽车都纳入了政府采购,全县今年购置小汽车zz辆,通过我们的努力,控购工作职能不能削弱,而且得到了加强。

总之,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开拓创新”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进一步拓宽采购领域,加快工程采购步伐,加大政府采购制度专项检查力度,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促使大家进一步地做好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事业。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3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4

根据自治区及市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督查所发现的问题,我院药事管理会对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又进行新一轮自查自纠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等;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编制了本院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

第二、本院全部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下订单。禁止网外采购和标外采购。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严格执行D药招办(**)1122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的对药品验收入库。

第三、对购进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理。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的票单上签名。严格按照市里遴选的配送商进行配送基本药品。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药品按功效、剂型、种类等进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库房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设备贮存。特殊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库房还要加强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药剂科主任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对于新药的购进,临床科室医师要进行报告申请,并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购进。

总之,为了医院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院不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人民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医药服务。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5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文件(建工经管〔20xx〕14号)《关于做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我物资部对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物资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随着天津项目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我物资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大小15项部门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物资计划的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管理、物资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主要物资使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物资出库管理等。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为项目物资部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做了铺垫。

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与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检查,不存在计划不实,擅自扩大采购品种、数量等问题。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和各流程、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没发现越权采购、降低采购审批权限、虚报计划变通采购、套取现金等问题。应集中采购的物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合理、规范采购,无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与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招投标项目的总数、金额进行了摸底,杜绝了应招标而未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标暗定中标商等违规现象;对招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行为进行了检查,杜绝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标项目的行为,再次确定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重新检查了物资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在中标书、合同、现场的一致性。

四、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价格、采购结算、采购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xx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类采购物资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主要物资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来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物资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物资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五、物资仓储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一是对入库验收环节进行了重新自检自查,依据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是对订货合同、送料清单、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核实;三是对到场物资外观及内在质量的检验,确保到场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入库;四是到场验收后立即填写进场物资验收记录,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验收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填写完毕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通过物资管理的自检自查,既保证了采购物资质量,又提高了管理水平,为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运行夯实了物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在制度健全方面,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活,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定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活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活、死板相互制约,所以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完善,得以推广和发展。

2.物资计划的不及时性和随意性。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规定:项目一次性备料计划即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按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部门提报;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即由工程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提出的每月材料申请计划,需在每月的25号前提下月的物资材料申请计划。而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由于甲方的施工图纸无法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而施工图纸对于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又极为关键,可以说没有图纸提供一次性备料计划就没办法编制,一次性备料计划无法编制那么跟随其后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的编制也将没有依据,这就导致物资计划无法及时提交与物资部,从而致使物资临时计划变多,物资计划管理也无法按照规定实施。

3.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调查,充分的了解各种物资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七、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集团公司以及国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项目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对所提意见及方法进行汇总整编,加强各项制度在现实工作的可实施性,为物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2.加强物资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物资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无计划不采购,防止因计划的失准造成物资的积压;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组织保管、计划、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月计划的审编工作,根据各需用材料单位所报材料计划情况,库存情况编制,编报后报请项目主管批准后,并根据生产材料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采购,在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降低材料费用,控制材料成本。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6

一、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入手,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xx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成了《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XX市政府采购集中工作手册》的编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形成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二、采购目录、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的情况

20xx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3.7亿元,采购总额3.23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31亿元,采购总额1.07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五、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XX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

为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在接收采购计划后及时主动与采购人衔接详细采购需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意见、质疑认真协调处理,对采购组织方面的疑问也及时负责任给予解答,尽力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

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近千条。坚持进行大事记和信息编撰,按时向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情况统计表。市政府办《政务信息》、《XX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等媒体相继摘编了XX采购工作动态的信息。

八、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XX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九、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十、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认真执行《XX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12篇:集中采购协议书

集中采购协议书

1、集中采购协议书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时间:

第三方:签订地点:

为保证本次集中采购合同的顺利达成,经三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备三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略

二、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运费及装卸费;

三、本单价为集中采购价格,如后续需要少量数量的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准。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家要求。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六、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九、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第三方申请第三方调解,如依旧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施甸县万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被委托人):

保山市施甸县卫生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卫生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64号)和《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XX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改办〔20XX〕39号)的要求,乙方作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代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为集中采购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

一、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1、全权委托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2、委托乙方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网上报送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采购药品;

3、委托乙方转付药品采购款。以上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二、委托时限:与20XX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采购实施周期同步。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发出采购指示,负责药品的验收、网上确认及药款的支付工作。

乙方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该药品供应企业;甲方委托乙方报送的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直接约束甲方。甲方应严格按照购销合同以及采购计划、采购订单、验收单等的规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作为甲方的代表,负责转委托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整理汇总甲方的采购计划、订单下达等基本药物采购执行中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与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的药款支付和辖区范围内的甲方药款结算工作。并对甲方进行宣传、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制度的推进和实施。

五、药品的采购甲方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再由乙方整理汇总后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提出采购订单。除急救药品外,乙方的采购订单一般每月不超过3次。

六、药款的结算(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七、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或者影响到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权益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采购造成甲方停药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因甲方违反药品购销合同、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及验收单等内容的规定,拒不履行义务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包括对乙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药品供应企业、乙方所代表的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等)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地址:施甸县万兴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二〇XX年四月五日

3、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名称(称甲方):

受托单位名称(称乙方):

绍兴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代理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内容及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初审;收、退保证金;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记录;发中标通知书。特别委托事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乙方采购时,应保证采购资金已到位,若因采购资金没有到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2、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甲方愿意承担采购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在签订本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详细清单》及项目详细技术、经济和供应商资格需求(详细清单附后)。

4、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本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义务。

7、不得要求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品牌)进行采购。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乙方备案。

10、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甲方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甲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1、按规定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算书和反馈表(委托乙方组织验收的,甲方应在特别委托事项中明确)。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编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交甲方确认。

2、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

3、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所有投标(谈判、询价等)供应商。

5、按照项目需求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

6、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

7、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等),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进行记录。

8、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四、双方责任

1、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必须回避。

2、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现对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投诉、检举并终止采购协议。

3、双方应当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甲方应当派出代表对项目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在采购记录、中标结果上签名。

4、双方的有关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应当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保密的规定,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机密不被泄露。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附注:

1、采购清单附后,甲方同时请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绍兴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电子信箱,信箱地址:。

2、本协议共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13篇:集中采购优缺点

集中采购的优点有:

(1) 集中采购可使数量增加,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力量,较易获得价格折让与良好服务。

(2) 只有一个采购部门,因此采购方针与作业规则,比较容易统一实施。

(3) 采购功能集中,减少人力浪费;便于采购人才培养与训练;推行分工专业性,使采购作业成本降低,效率提升。

(4) 建立各部门共同物料的标准规格,可以简化种类,互通有无,亦可节省检验工作。

(5) 可以统筹规划供需数量,避免各自为政,产生过多的存货,各部门过剩物料,亦可相互转用。

集中采购的缺点有:

(1) 采购流程过长,延误时效;零星、地域性及紧急采购状况难以适应。 (2) 非共同性物料集中采购,并无数量折扣利益。

(3) 采购与使用单位分离,采购绩效较差。例如规格确认,物料转运等费事耗时。

以上介绍的是制造企业的集中采购方法,其实集中采购在连锁零售企业运用更广,它常采用本部采购和采购委员会的方式来进行的。

第14篇:集中走访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镇×村集中走访的调研报告

×××县委办公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从4月16日起,全体在职县级领导和各乡镇市属县直各单位深入基层群众,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走访活动。4月18日,县委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与当地群众座谈交流,集中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镇的偏西部,是县委书记×××挂点,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开发办和县新华书店联系的省级贫困村。全村共有三个村民小组, 120户,500多人,有水田面积296亩,是“6.09”山洪地质灾害的重灾区,也是湖南省地质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使得全村大部分村民居住在泥石流易发、多发的区域。

1.防汛安全工作情况。××××村是湖南省地质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目前,全村已组织了防汛演练,组建了抗洪抢险队伍,且保证了抗洪抢险队伍的年轻化,每个村民小组均设有主要负责人,并在村部设立了雨量观测点,下雨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观测雨量的变化,确保及时将数据上报县防指和县气象局。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尤其是今年清明期间,全村实行专人巡逻、各组安排专人负责,深入宣 1

传森林防火知识,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

2.春耕生产工作情况。春耕备耕已经开始,通过走访询问获知,大部分群众的水稻谷种均已下水,农药化肥均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群众正准备购买农药化肥。

3.民生项目情况。硬化了1.5公里村道,维修了1公里河堤和3.5公里水圳。正准备启动全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预算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4.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村级组织活动中心正在完成扫尾工程,实施了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5.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完成了油茶种植80余亩,油菜种植100余亩,性猪养殖40头,山羊养殖500头,楠竹低改1000多亩,每年出产楠竹3万根。

6.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完善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未出现较大的信访维稳事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虽然对防汛工作部署和安排的很细致,但是防汛预案等资料不健全。二是春耕生产已基本展开,但是还有少数群众的谷种没有下水,同时群众反映今年各商家虽然把各种农资送到家门口,但价格普遍偏高,导致村民农业生产的成本较高。

2.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资金困难。今年全村的重点工

程就是自来水工程,目前预算资金19.5万元,加之村级资金困难,这方面的资金缺口很大。二是立项困难。去年完成的1.5公里村道,由于种种原因,迟迟得不到立项,导致村道的立项资金没有到位,村道建设缺口12万。

三、几点建议和想法

1.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进入临战状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扎实开展防汛演练,加大重点隐患的安全排查,防止和克服一切侥幸、麻痹心理,严阵以待,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

2.建议加大春耕备耕工作力度。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尤其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农资的销售旺季,大力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

3.建议在资金安排上多向贫困地区倾斜并落实到位。通过走访发现,今年大山村的工作重点就是修好全村的自来水,但是经过预算之后,所需资金19.5万元。由于全村人口较少,集资相当困难,除去水务局负责的材料费用,资金缺口还是很大。建议全县在项目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尽快推进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早日立项。

第15篇:规模集中办学调研报告

整合教育资源实行规模集中办学

华坪县政协主席—雷玉菊

尊敬的罗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市政协常委:

整合并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创办集中办学模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解决当前民族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效益不高、学生接受教育不均衡的有效途径和必由之路。

华坪县政协于2011年1月对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4月底对华坪县中小学集中办学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根据市政协常委会的安排,刚才听了市教育局的汇报和市政协xxx委关于丽江市民族贫困地区集中办学情况的汇报和调研报告。我就华坪县集中办学情况作个简要发言,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华坪县中小学基本情况及集中办学现状

(一)基本情况

华坪县现有初级中学9所,在校生6090人,教职工530人;农村小学校79所,在校学生12631人,教职工1057人。

(二)集中办学现状

华坪自2003年开展中小学规模集中办学以来,共争取中央排危资金2434.8万元,省级1012万元,市级299万元,县级配套投入7588万元,排除中小学危房74275㎡,新建中小学校舍137618㎡,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小点进行了 - 1 -

适度撤并,并在巩固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历经7年,共撤并中小学校点192所,目前,全县初级中学已由2003年的13所撤并为9所,小学从2003年的259所撤并为79所。计划在今年9月将兴泉镇、石龙坝乡、通达乡中学集中到荣将集中办学,下一步华坪县拟将永兴、船房、新庄三所中学并入中心中学和县民族中学集中办学,撤并后,华坪将仅保留3所初级中学。

二、规模集中办学的共识及成效

华坪规模集中办学改变了一师一校、点多面广、办学条件参差不齐、教育教学硬件、师资利用率低、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没有出现影响适龄儿童的入学、学生辍学等现象,还打造了像永兴民族小学、通达丁王民族小学、中心楠木完小等一批寄宿制、勤工俭学的示范学校。

通过调研、视察和座谈走访,各方面人士对华坪县已经进行的小学集中办学的成效作了充分的肯定,对即将进行的部分中学集中办学的前景作了较积极的估价,对全县中小学教育集中办学形成了很好的共识。

(一)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通过规模集中办学,进一步推动了学校的合理布局,逐步缩小了城乡、山区和坝区学校的差距,让学生享受了相对平等的教育资源,接受了同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机会。

(二)有利于教师安心工作和规范学校管理。规模集中办学,不仅是校点的撤并,学生的集中,而且自然地解决了

很多教师想从山区调往坝区,从坝区调往城镇的需求,同时增加了教师间相互交流沟通和学习的机会,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相对改善,身心健康、家庭团结和睦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推动了学校管理模式走向现代管理模式。

(三)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实行集中办学后,办学规模扩大,投资相对集中,发展有规划、投入有重点,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教师有更多的时间、精力钻研业务,专业水平将会得到提高,教学质量将会得到提升;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得到整合,音体美等课程全面落实,学生的独立思考、生活自理能力、思想观念等综合素质将会得到全面发展。

(四)有利于减轻家长监管负担,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规模集中办学后,每周一至周五均由学校负责孩子衣食住行、功课辅导、安全、卫生等,大大地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监管负担,而且还极大地锻炼和培养了学生的自立、自理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校方面,由于学生数量增加,部分校舍和活动场地显得窄小,学校环境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后勤、医疗、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跟不上,教师既要做好教学工作,又要承担保育员、炊事员和安全护理员的工作责任,感到压力很大。

二是学生方面,由于离家远要在学校食宿,虽然国家每月对寄宿生都有一定补助,但经济困难的家庭还是感到压力较大,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学生,经济上的困难带来了学习上的顾虑,由于离家远,周末、节假日往返学校的交通费开支

增大,时间长了可能会造成困难家庭学生辍学。

三是家长反映,除了经济开支增大以外,对低龄子女住校就读很不放心,对小孩从家里到学校往返途中的安全感到担忧。

四、建议及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臵教育资源作为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根据国家、省关于均衡教育发展政策的要求和华坪县教育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规模集中办学的科学规划和实施工作,妥善处理好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促进规模集中办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会同各乡镇、财政和相关部门,共同就家庭比较贫困,上学又比较远的学生数量,做一个准确统计,建议政府对这类学生提高财政对其生活困难的补助标准、适当补助交通费用,确保贫困山区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进得来、留得住、学习得好。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继续关心、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继续做好捐资助学工作,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另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有条件支持子女上学读书,通过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学生家庭支持一点,学校通过勤工俭学帮补一点,

齐心协力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三)对规模相对较大,学生较多的学校,优先考虑解决保育员、安保人员、炊事员、校医不足的问题。对其他学校根据条件逐步给予解决,解除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四)切实加强各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积极解决部分学校食堂开办难的问题,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让学生吃得放心,学得安心。

(五)强化师资,加强管理,提升质量。没有优秀的教师,就不可能有优质的教育。一要创新补充机制,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二要创新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三要创新培训机制,加大教师知识更新力度。

(六)合理利用好因校点撤并后闲臵的学校校舍,避免因管理不善或处臵不当,导致国有资产的毁损和流失。

(七)对新建校舍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和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把好质量关,确保校舍工程不出质量问题。

以上发言如不恰当指出,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16篇:国有资产集中经营调研报告

县国有资产集中经营调研报告

为落实xxxx振兴发展战略,适应金融市场对融资主体的要求,适应xxxx振兴发展对政府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强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县政府投融资主体的融资功能,切实解决我县当前建设资金需求紧缺的问题,参照先进地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近期,我就国有资产经营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深入思考,现对我县国有资产经营工作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我县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新的有益探索,结合实际,大胆突破,取得了不少可喜成绩:初步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新型的机制,引入资产运营系统,有力盘活长期沉淀的资产,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国有资产清理登记情况: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2009年8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管理经营方案的通知》(x府发【2009】36号)文件,决定将县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用于教学、医疗的非经营性资产除外)占有、使用、控制的县级国有资产(含房屋、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公检法和其他执法部门罚没及国有企业闲散资产等全部划转授予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集中运营。自2009年启动了国有资产摸底调查、清理登记工作以来,全县共有x个单位进行了国有资产清理登记工作。从国资办提供《定南县行政事业、企业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表》中分析可知:全县国有资产总额约x亿元,其中房产及土地类资产总额约x亿元。考虑到国有资产在统计方面存在的价值反映偏低因素,国有资产实际价值约为x亿元。从总体上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大部分比重。国有资产净值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

2.国有资产划转情况:到2012年6月底,共有x个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共计x宗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移交给了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房屋资产有x平方米,土地面积,x平方米,经营性资产x宗,非经营性资产x宗,累计已划转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总额达x亿元,比2009年(x亿元)增长了x倍。

3.国有资产集中经营情况:2012年6月,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2012】46号)文件,我公司按照文件有关规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不断增加效益,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现有经营性资产总面积达x平方米,其中房屋x平方米,土地x平方米,办公楼x平方米,商铺x平方米。经营性资产主要以房屋、办公楼、商铺出租为主,已出租资产x平方米。2011年度,我公司实行了国有资产经营总收入为x元;到今年年底,我公司在国有资产经营总收入预计可达到x多万元。

4.国有资产公司融资情况:近年来,我公司通过不断壮大国有资产规模,为投融资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截止目前为止,我公司累计融资x万元,有力的支持了物流园区高速路口项目、城区应急水源项目以及城区防洪堤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动力保障。

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展趋势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全国设区市以上城市基本成立了政府融资平台平台公司,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随着监管部门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力度的加大,全国先进地区、特别是省会城市、直辖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早已跳出原始的仅凭拼资产、划土地的融资模式,发展趋势正朝着资源集中化、业务市场化、资产证券化方向迈进。资源集中化是指将国内外企业雄厚的资金和优秀的管理经验等优质外部资源与本土优质国有资产、重点项目、政府资源等内部优质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的把各种优质资源集中化,从而壮大融资平台的综合实力。如天津泰达控股,不仅获得天津开发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政府资源,通过改革、调整、重组、兼并、投资、融资等手段,将区域内金融、区域开发与房地产、公用事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进行收纳整合,还吸纳了国内外优质的外部资本在有关产业经营领域内进行科学、高效地资源配置,将各种有利资源集中化,打造了一个强大的综合性平台。业务市场化是指政府性融资平台受到的行政瓶颈,以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将自身完全纳入市场体系,在市场中的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获取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做强融资平台。如湖北联投集团,以先行先试、开拓创新为手段,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为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涉足金融与资本市场,通过借壳上市,并尝试整合本土金融机构,运作上市,向市场借力,形成涵盖生态新城建设、公路交通、城际铁路、新型城镇化、园区建设、土地与房地产等多方面的产业格局,实现了融资能力的全新突破和资产的不断充实壮大。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构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成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将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以获取融资的一种技术,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靠着资产证券化工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以凭借已经投入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现金收入为基础,通过发行以这些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将流动性不佳的中长期贷款变成有较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较好地克服融资平台当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今年5月中旬,央行、银监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并将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纳入可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之列,从而为商业银行打开了一条分散、缓释平台贷款风险的新路径。6月28日,交易商协会已经接受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发行x亿元资产支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这很可能成为我国第一只资产支持票据,并且是城投类资产证券化首单。

三、当前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和运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资产规模不断壮大,资产经营效益不断增加,使用效率不断提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投融资平台,面对先进地区平台公司的蓬勃发展,我们的发展现状停滞不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国有资产统一划转、集中管理的认识还有差距。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资产集中划转、移交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对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的资产移交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资产移交工作存在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目前,资产集中划转工作难以推进,进展相当缓慢。

2.资产无法进行合理调整配置,流动性差、大部分资产无法转化为资本、效益低下。目前,我县已积累了大量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资产数量已达到了一定规模。但由于体制原因,全县资产散而小、总体质量不高,资本放大功能欠缺,整体效益低下。特别是资产分散管理,造成“重管理、轻经营”现象,产权约束弱化,资本运作淡化,难以形成全县资源“一盘棋”的局面,造成国有资产使用的低效率,又不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

3.资产规模运营效应难以体现,难以发挥资产的最大融资效应。从行政事业单位角度分析,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不高,各单位存在着明显苦乐不均的现象,有些单位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租房办公,而部分单位却依靠房屋租金补充办公经费等;从企业的角度分析,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全县国有资产总量偏小,融资难度仍然很大。目前,我县已归集统一管理和运营的国有资产只有x亿元,相对来说总量偏小,资产不大,抵押不足。而需要融资的重点项目较多,导致融资压力很大。而且尚有相当部分国有资产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能作为融资贷款的抵押物,这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融资带来很大难度。

4.现有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相对滞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资本运营职能无法发挥。由于我公司职能还不够明确,资产运作受到制约。资本金注入制度没有建立,公司中有大量的虚增资产,资本运营量度不够。国有资产经营的激励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影响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有关建议与思路

1.进一步加大资产清查、核查与接收力度。抓好国有资产清查管理,是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发展的需要,也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首先,要强化全县资源“一盘棋”的观念,原则上凡产权归我县所有的国有资产都必须划归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其次,明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发展方向,对现有县属国有资产重新进行盘整,形成专业优势和行业优势;再次,要建立以县财政(国资办)为牵头单位,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国资经营公司为成员的国有资产清查接收工作组。资产划转要本着稳妥、务实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规范后深化、先集中后见效、先局部突破后全面推进”的方式,分期分批实施。

2.尽快研究出台《定南县国有资产集中经营管理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新思路和新方法。为实现国有资产战略结构调整,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强化我县国有资产集中运营管理工作。要树立全县国有资产“一盘棋”的运营观念,今后国有资产运营需要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对已经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要分类明确国有资产运营思路和经营模式,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利用政策性优势,大力发展盈利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强调资源盘整工作,提高利用效率,特别要做好“非转经”管理工作;对于资源类国有资产,要统一规划,协调开发,充分发挥其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的潜在效应。

3.尽快研究出台《定南县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管理办法》。目前,已集中划转x宗资产中,其中有x宗是店面和闲置办公楼的出租。而且在已出租的店铺中,租期在2012年12月底到期有14家。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和运营。要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挂牌竞价,提高资产经营效率。我公司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定南县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管理办法》,在全面进行市场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平台,所有到期店面或需出租的资产均通过公开招租、竞价招租的办法进行实施。通过此办法招租,将大大提高我们国有资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我们预计明年资产运营总收入将达到x万元以上。

4.积极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非转经”工作。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将闲置的房产用于经营的积极性,要通过“收益合理分配,经营收益共享”的原则,积极鼓励国有资产参与市场经营,使国有资产使用率和收益效益连年提升,有效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前,我县仍有部分单位搬迁后,原办公楼以其他协会或老年体协(工会)等名义长期占用,实际使用率非常低。

5.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收益由政府授权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收益,用于城市投资开发。我公司作为政府的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参照先进地区做法,应在政府的授权下,将土地一级开发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产业,对县城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土地达到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从而主导县城土地一级开发市场,获得较好的稳定的长期收益,所产生的收益既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可靠地保证,又用于城市投资开发。同时,作为政府融资平台,金融机构一般会要求平台主体具备政府授权的一级土地开发资质,以确保融资主体有足够的收益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

6、授权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开办政府性基础设施项目主材甲供业务。参照漳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甲供的做法。甲供的范围主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路交通项目。具体操作过程首先是由发改委、财政局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发布甲供材料清单。其次是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选定一家物资代理公司,物资代理公司为甲供材料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第三由建设单位委托物资代理公司采购钢材和水泥等主要建材,并签订服务合同,物资代理采购的服务费原则上钢材不超过采购价的x%,水泥不超过采购价的1%,并作为采保费纳入建设成本。第四是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物资代理公司依据甲供材料的需求状况,对每种材料择优选择3家以上的协议供货生产商,并签订供货协议,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可考虑先在城投或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试点甲供。通过主要建材的甲供,既可更好地保证工程材料质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减少政府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投资,又可增加我公司的现金流和利润,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信用等级。

7、立足做大做强,推进多元发展。国有资产经营的核心就是价值管理,要通过资产的流动转化为资本实现价值最大化。一是要大力抓好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分步实施的方案,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向前迈进;二是积极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突出重点,今后公司要在土地收储、房产开发、资产资本化运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打造公司企业品牌。尤其在土地收储上,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通过公司自身融资平台,与各大银行、基金公司等合作,对老城区和新城区内有较大升值空间的土闲置地进行收储。其次要着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我县目前不少闲置土地(原水利局和定南第二幼儿园等闲置土地、原县政府的交流房等)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经营,使国有资产获得最大升值空间。

第17篇:采购工作调研报告0313

关于二级公司采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目前,控股公司下属二级公司中涉及采购管理业务的有淮海建工、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置业公司、淮海建设集团和酒店公司等6家公司,每一个公司因业务特点不同,采购工作内容和制度流程也各有特点。

为全面了解有关二级公司采购部门机构建设、人员岗位安排、内部管理、供应商管理等情况,掌握相关公司的采购管理全貌,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改进,以控股公司为主导制定统一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及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采购人员考核制度,达到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以便为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调研时间、地点、方法

调研时间:2014年3月4~6日,对淮海建工、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置业公司、淮海建设进行调研;2014年3月11日,对酒店公司进行调研。

调研地点:淮海建工、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置业公司、淮海建设公司会议室,对酒店公司的调研在北京总部会议室

调研方法:现场调研、远程视频会议

三、二级公司采购管理现状

(一)淮海建工

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园林景观施工等业务,设置采购管理部,现有采购管理人员5人,除部门经理王贞华外,其余人员均外派到项目

1 上工作。目前,采购工作以现场采购和议价采购的方式完成,未采取过招标采购的方式,据经理王贞华介绍,由于项目业主方的进度压力和部分地材的区域性限制,主要材料来源为项目本地,部分苗木从南方进货。

在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方面,采购管理部已经建立起供应商信息档案,并定期更新,对供应商的准入标准也有资格和条件上的要求。

采购管理部比较重视员工综合能力培养工作,工作职责不按专业划分,而是根据工作量,这样就需要一人多能,经理在日常工作中给予员工一定的指导、帮带,以提高部门人员综合工作能力。内部正在建立新的招采管理制度,预计3月底完成初稿报控股审批。

由于目前采购金额较小,没有达到通过OA提交控股审批的标准,所以,公文流转还以纸质为主,合同会签与审批都由相应负责人签字。

建议控股公司招采部建立起统一的供方资源库,以便各二级公司能够资源共享,拓展采购渠道。待下一步业务量增加,将对部分材料集采或充分利用公司优质供应商资源以降低采购成本。

(二)路桥公司、市政公司

在调研的过程中,了解到两个公司在业务上的相似度较高,主要都是桩基工程,均是设置了机械物资部,承担着对项目上的大型机械物资保养、维护和日常零星采购的管理工作。路桥公司现有采购管理人员3名,市政公司有管理人员3名,仓库管理人员1名。

由于两家公司的现场机械物资专业性强、型号不统

一、保养频率较高、更换零配件型号没有预见性,所以一直以来没有进行过招标采购工作,只是有针对性的开发了一些大型的工程机械企业的配件代理商。由于是卖方市场,所以

2 议价的余地很小,另有一部分采购是日常劳保用品,有项目上的后勤管理人员完成,每10天提交一次台账,机械物资管理人员结合经验判断损耗情况。

内部管理方面,两个公司都有管理制度和内部流程文件,人员结构比较稳定,有内部定期的工作汇报机制,在业务量不大的前提下,采购人员定期到市场上了解物资价格,熟悉货源情况,但因采购需求限制,还没有形成比较成规模的供应商体系。

(三) 置业公司

目前在几个二级公司中采购业务量最大,涉及开发全过程,现有招采管理人员5人,分为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园林专业和综合类,直接管理下属项目公司,采购管理有比较完善的流程制度,贯彻执行的相对较好,能够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工作,之前进行的招标都属于邀请招标,在公司内部网络进行过小规模内部公开招标,起到一些辅助作用,各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目前,置业公司对供应商有比较正规的考察和评估制度,对于合作过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后给予下次投标免于考核的优惠条件,但突出的问题是同类别需求反复招标,一些前期没有中标的供应商怀疑招标的公平公正性,不愿参加后期招标,导致后期招标供应商较少,竞争性不足,而且卖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较短,一些后了解到招标需求的供应商错过时机。通过与置业公司人员沟通,他们建议能够与其他二级公司共享各自拥有的供应商资源以便降低成本,建议公司优化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流程时间,以免影响整体进度。

(四)淮海建设集团

公司设机械物资部,现有管理人员4人,目前只有万达广场一个项目在建,由于公司是二级资质,很多工程不能独立进行承包,所以业务量还较少,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工程都是分包的方式操作。

3 公司现在有较完善的机械物资管理制度、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和现场台账管理制度,之前很少涉及大批物资采购,主要是沙子、石子等地材,由于地域性和采购量较小的特点,所以都是议价采购,大批材料都由甲供,对于现场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损耗,有着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一套完整的理念,刘经理介绍,以后随着公司项目的增多,会逐步建立起供应商管理体系,并开发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将来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工程地点不同,很难在一个地点选好供应商后再带到下一个项目继续合作,而且进度与需求都以甲方为主导,加上考虑资金成本问题,很难实现建立本地化合作运营的供应机制。

建议能否考虑施工企业特点,适当提高项目上审批金额的权限。

(五)酒店公司

公司于2013年成立,设置招标采购部,现有2名专职采购,人员,其中一人将于5月份正式调配到门店任店长助理。门店不配备专职采购人员,由店长或店长助理兼职采购工作。公司采购包括工程采购和日常运营物资采购,由于现阶段工程采购不多,主要进行易耗品和日常运营物资采购。

2013年 7月份陆续整理制定了招采管理制度, 9月份正式实施。为了让新开门店自行采购时有一定的参考标准,制定了物品采购清册,物品采购清册除采购产品的种类名称外还有参照价格、规格标准等。

在供应商建立方面,目前统购物品种类比较少。泉广店的装修材料都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所以没有积累供应商资源,下一步酒店公司着手对供应商信息搜集,新酒店设计招标未完成,因此不能确定甲供材料品种和档次,计划未来陆续运营的酒店数量增加后采购量加大,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然后签订年度合作协议,来整体降低成本。

4 对于公司招采方面的建议:

1、减少流程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2、对于采购方式的确定,建议不要一刀切的,既不严格按金额也不按物资类型划分哪些一定招哪些一定不招,而是在立项阶段由申请人提出采购方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调研各公司所反馈的信息来看,当前各二级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相对于控股公司快速发展的态势,是有些不匹配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6家公司采购管理体制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信息不共享,不同的业务领域使得我们的采购队伍缺乏总体上的核心力量,无形中增大了采购风险与采购成本;整体的管理体制不统一,围绕采购工作做强做大的愿望难以实现;

2、目前,招标、采购人员的工作,经常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去采购,但从采购的整体情况来看,在工程计划信息共享、整合采购需求化零为整等方面比较薄弱,时间控制的节点较难把握,没有实现各联动部门之间的更多信息共享;

3、在项目计划阶段,没有进行供应商资源的市场调查,没有注重长期供应商关系管理,没有明确的供应商合作机制,例如个别招标导致积极报名人数寥寥,甚至达不到招标最低要求的3家,最终只能采用被动的2家议价方式确定采购,导致1100多万元的合同2家报价仅有万分之1.579的差距。

4、没有把采购管理上升到战略性高度,采购策略与合作伙伴的选择评估应作为企业整体战略中的一部分;分散采购忽略了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等。

5、缺乏有效的工具和信息平台对采购进行跟踪、评估、分析;

6、需求量小、需求不确定、成交金额低,供应商挑剔小客户,是在调研过

5 程中,施工类公司和酒店公司普遍反映的问题。

7、流程审批经手人一般都需20人次,其中,并不是每个节点都是必要的,无形中延长了审批时间,进而错过了最佳的采购时机,到了最后为满足工期要求,不得不放弃一些选择权,甚至降低谈判条件达成采购。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建设统一的采购信息系统,对供方信息库、价格信息库进行统一管理,打破原来几家公司间信息不畅通的局面,通过采购信息平台发布采购信息,让需求信息传播面更广,参与的人更多;

2、结合几家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现有采购管理方式,并达成制度上的一致,,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从而确立采购工作操作标准和供方管理体系。

3、各公司项目采购信息共享,能够集中采购的不再进行分散采购,能够一次性招标的同专业工程不再单独分别招标,既节省内部资源也给予外部供应商更大的吸引。

4、各公司供应商资源共享,拓宽采购渠道,避免各家二级公司对同一供应商进行的重复考察工作。

3、建立起全方位的考核体系,依据各二级公司定期提交的采购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追根溯源找到计划未按时完成的根本原因,以便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4、各二级公司在采购人员能力建设方面互相学习,招采人员物资人员互相学习,内部不同专业人员相互学习,提高个人综合能力。

5、酒店、市政、路桥、建工公司的达不到统购或集采的零星采购申请,建议各自进行内部需求合并,选择经营范围比较广,品种较多的供应商询价谈判,寻求一些综合性的合作;

6、减少审批范围,招标采购部由现有的立项审批、资格预审审批、招标文件审批、评标定标审批、合同审批5个审批环节降低到资格预审审批、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审批、评标定标审批3个必审的环节。

7、减少审批经手人,对于工程计划内所需的招标,招标文件格式与内容统一后,除根据具体每次工程范围不同,仍保留现工程部各审批节点,其他节点由本部门负责人酌情减少,领导节点建议由项目总1人、置业分管领导1人、控股领导1人。

计划内工程且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的报批由原来的20人经手降低到11-12人经手。评标定标只要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的可参考以上11-12人节点,财务等环节可在合同鉴定报批时提出专业意见。

8、招标采购部对可甲供材料、统购物资和总包与专业分包资源拓展的前期介入,在前期的选择、意向谈判阶段进行决策参与,降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和规避由供应关系未处理好而出现的不利因素。

9、控股公司招标采购部对二级公司机械物资部的采购工作进行管控,项目机械物资运营维护的管理工作由二级公司管控。

六、附件

《调研收集材料信息汇总》

第18篇: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国家经济调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我区实行政府采购改革以来,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初步理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也暴露出一些

问题。今年4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由我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XX市XX区和XX市政府此案够的管理体制、组织实施、采购方式、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调研。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区、XX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推行采购预算制度,政府采购计划性强。青浦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较好实施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一律不进行采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将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科学化。一旦涉及项目明细的调整包括采购方式、采购金额、采购项目等,需要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调整程序。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政府采购计划将同步下达预算单位。

2、建设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高。青浦区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应用实施电子集市采购,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5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13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1个镇、街道办事处、12家区属公司都已经纳入电子集市,对列入青浦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协议采购项目通过电子集市平台议价、反拍、团购等方式实施采购。深圳市目前已建设了较为先进和完备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接预算指标和计划编制,下联国库集中支付,可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审核、发布公告、招标、投标、评标、询价、投诉、监管等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操作、管理和监控,实现了从预算和计划编制到采购执行与支付完成链条的电子化运作。

3、实施政府采购预选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圳为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的时间长、货源少、价格高等问题积极探索改革政府采购的相关做法,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商场供货、战略性合作伙伴、跟标采购、公务卡采购等一系列高效实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模式。一是政府预选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了家具、装饰修缮、会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因公出国(出境)经办代理和法律服务等预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从预选供应商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同时,建立商场供货预选制度,采购人可以在中标商场自行按需采购,商场按照协议提供优惠折扣价格,既方便了采购人,又确保了采购货物的价格优势。二是推行公务卡采购制度。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结算流程,深圳市积极探索和推行公务采购卡制度,在政府采购中逐步扩大公务卡结算的使用范围。三是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对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标准统一的通用类项目的采购,深圳明确提出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实行竞价采购,并把竞价采购作为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还设立了跟标采购方式,通过建立跟标信息库,对于一些紧急需要、采购需求与被跟标项目一致、公开招标成本较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施跟标采购。

4、改革评审程序,赋予采购人必要的自主权。为改变原有评审专家拥有定标权力但责任承担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制定者但没有选择权、采购满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实施了“评定分离,各司其职”评标定标办法,将最终中标供应商的决定权交予采购人,这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上的首创与改革。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仅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由采购单位从中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给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和评价体系。青浦区、深圳市对政府采购的合同履约和验收环节采取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验收、采购人要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青浦区对一些采购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邀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共同验收。同时,青浦区、深圳市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支付等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几点想法

(一)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要按照构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1.完善监督机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采购文件备案、采购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选取、合同履行等各环节的审查把关和常规性检查;审计部门要把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贯穿于正常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之中;区监管办(交管办)、财政、审计、监察、工商、质监、检察院等综合监管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监管水平,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或综合检查。

2.健全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黑名单”),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查处的供应商(或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曝光,维护政府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对被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处理的评审专家,也要列入“黑名单”。

3.加强项目验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的监督,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对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应建立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抽查验收;对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探索建立相关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对供应商不按招标采购时的承诺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以采购需求标准为基础、以采购预算为约束、以采购计划为载体的需求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采购活动不断向需求科学性、程序合规性、过程规范性、结果合理性转变。

1.探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我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的,也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

2.实施集约化政府采购管理。将分散在各个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定期汇总整合”,将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需求实行“统一打包招标”的集约化政府采购。不断提高单次政府采购的规模,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归口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大港公司、区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等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要逐步改变层层下达资金、由基层单位分散采购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由教育、卫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门归口集中采购模式。

(三)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1.延伸监管对象。要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精神要求,对区属国有及控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专设临时机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所涉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2.拓展采购范围。对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洁、物业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要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对涉及工程的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的发包以及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的,要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的办法措施。

(四)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以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

1.开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需求随任务下达、采购文件自动生成、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支付标书费及保证金等功能。同时,系统要同步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监察系统。

2.扩大电子反拍系统的应用范围。在目前对计算机及外设、复印机及速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壁挂式及嵌入式空调、正版办公软件等协议采购货品实行电子反拍的基础上,逐步向墨盒、纸张等办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产品采购活动推广。

3.建立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着手建立北仑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的整个过程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保证了专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公正、公平。

第19篇:银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银行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节约采购成本支出,降低我行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分行本部、支行、直属分理处。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集中采购是指我行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以下统称为商品)的行为。

第四条 集中采购商品的范围是:除总行、省行集中采购或由总行、省行集中选型后授权我行集中采购的设备,原则上应包含所有资本性支出项目以及物业管理费、房租费、安全保卫费、网络通讯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刷费、广告费、宣传用品费、网点装修费、车辆租赁费、修理费、大项低值易耗品支出、研究开发费、公务住宿、咨询费、保险费、电话费等费用类支出项目。

(一)按项目类别划分

1.建设、装修项目:包括装修材料、建设施工队伍等;2.计算机设备耗材; 3.安防设施及耗材; 4.办公设备及用品; 5.宣传及用品; 6.印刷品; 7.车辆用品及加油; 8.招待服务; 9.出纳机(器)具;

10.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事项。

(二)按项目金额划分

市行本部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采购事项,支行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采购事项。对于常年有需求的项目,如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具等大宗低耗品及招待服务等项目,可采取集中招标、授信采购的方式。严禁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 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确保采购商品的最佳性能价格比,维护建设银行的利益。

第六条 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原则上均应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章 集中采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第七条 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为集中采购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由分管计财的行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由行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工会、风险管理部、造价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

第八条 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集中采购商品目录、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

第九条 集中采购办公室与计划财务部合署办公,负责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平衡年度采购计划、落实资金和相关指标;

(二)编制、公布集中采购目录;

(三)审核集中采购的可行性报告;

(四)负责超省行授权额度的采购上报事宜;

(五)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归口管理。

第十条 同级监察、法律部门承担集中采购的监督职能,以列席集中采购的各种会议和查阅采购计划、合同文件等方式对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集中采购结果签字确认。我行的集中采购行为同时接受上级行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汇总和审核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的需求和计划并加以调整平衡;

(二)编制《集中采购申报书》和可行研究报告,重点对采购数量、方式、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兼容性以及该项采购行为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

(三)参与评标或商务谈判;

(四)负责对采购商品合同(协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合同(协议),并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备案;

(五)负责对采购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合格后索取购货发票,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分行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六)牵头组织合同履行及采购后续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 评标小组负责招标购买过程中的评标活动。评标小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由集中采购办公室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评标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集中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不得早于评标活动前一周成立,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企业(个人)接触,而且与投标企业(个人)有利益关联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或由评标小组决定其回避。

第十三条 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采购过程中的谈判活动,其组织原则、成员结构和回避制度原则上与评标小组相同。

第十四条 集中采购授权,对于临时发生的、对业务发展或日常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急需采购且金额小、数量少、时间要求紧的零星商品,根据经济以及可控性和特事特办原则,集中采购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委托业务管理部门或授权使用单位在预算和近期集中采购价格之内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后10内将采购情况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集中采购的程序

第十五条 集中采购事项进入采购程序前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采购项目得到有权部门及行领导(行长办公会议)签批的审批单或上级行批复文件;

(二)计财部门认可的财务计划批复通知书;

(三)集中采购办公室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每年12月份各单位(部门)分类汇总本单位(部门)下年度的采购需求和计划,按业务类别报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采购支出预算超出各单位(部门)本级财务授权的,同时按照建设银行财务授权管理规定程序报批。业务管理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对使用部门采购需求和计划加以调整平衡,提出《集中采购申报书》,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对采购数量、采购方式、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兼容性以及该项采购行为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统一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平衡。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办公室对《集中采购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平衡调整后形成集中采购计划,集中采购计划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后,集中采购办公室编制采购目录,并提出组织实施计划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 经业务管理部门或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项目不可行或财务不能承受等原因而不能纳入年度集中采购计划的商品,应当及时反馈申请单位。

第十九条 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直接组织招标,由集中采购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查后,报市分行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落实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由集中采购办公室落实采购事宜。

第二十条 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进行集中采购的,由业务管理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不少于五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评标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我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评标结果应当公示。

第二十一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供应商的名称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书面上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招标小组或谈判小组的书面报告及其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审议,确定采购商品的供应商及品牌、采购数量、价格和服务等条件。

第二十三条 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前须经本行法规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 对供应商给予的各类销售折扣、优惠一律在应付款中抵扣。

第二十五条 供应商交货后,使用部门与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采购合同的标的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在验收结算书上签署意见并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合同对验收结算书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合同条款的,通知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集中采购办公室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15日(于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对本次集中采购进行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违约或纠纷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招标文件、影像、图纸、评标报告、谈判记录、会议记录、合同或协议、总结等资料应分类建档作为重要档案保存。

第二十九条 集中采购建立台帐登记制度,每次集中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登记《**银行分行集中采购商品台帐》。

第四章 集中采购的方式

第三十条 集中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一)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建设银行分行(以下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五个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投标时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三)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方直接邀请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a)合格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足五家;

b)采购金额不大,产品或服务价格透明,波动幅度不大; c)个别采购需求特殊或技术复杂的情况。

(四)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方对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遇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a)采购金额较小; b)规格标准统一; c)商品供应渠道丰富; d)价格透明度高且变化幅度小。

(五)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方向供应商直接购买采购方式。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a)商品或服务供应商是唯一且不可替代的;

b)原集中采购事项的后续维修、扩充、零配件供应,在技术上不具有同业竞争者; c)集中采购事项合同期内的后续追加采购,追加金额较小、市场价格与集中采购价格相比变化小、有必要继续从同一供应商购买统一商品或服务; d)保持与已采购事项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从原供应商采购,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e)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f)上级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五章 招标与投标

第三十二条 招标工作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集中采购办公室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资信等情况;

(二)负责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组织招标会的开标、评标、定标;

(四)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

(五)招标标底(若设)备案;

(六)把评标情况、定标结果书面报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

(七)把招标会资料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有关的《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八)完成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采购信息。发布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招标人名称 2、采购内容简介; 3、开标时间和地点;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投标截止日期;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

7、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求和支付方式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10日以前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参照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内容的有关规定制作。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按照有关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已履行;非超授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网点装修改造设计方案符合《**银行山东省分行网点装修标准》;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相关业务管理部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编制招标方案,制定评标细则,编制标底(若设),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查相关业务部室编制的招标方案、投标单位资格、确定拟投标单位资格,向合格单位发出投标通知,发(售)招标文件,举行标前(答疑)会,提名开标会评委名单并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与有关部门一起与中标人签订经济(商务)合同。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标段划分(若是建设工程还应包括: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二)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设计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目录;

(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四)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商品采购由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参考市场价格,商定标底(若设);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底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以及招标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造价咨询中心进行编制,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严格保密。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具有法人地位,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记录,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当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四十条 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或者资格等级证书、年度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取费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主要业绩等;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信用证书及质量、安全荣誉证书;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四十二条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项目组织和实施方案;

(三)投标报价(建设项目要有预算价格);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之间内容相似或相近;

(五)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损害建设银行利益,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六)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第四十九条 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第五十条 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文件遗失、损坏的;

(二)投标的标价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外的;

(三)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但无有效身份证件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五)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法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印章(不记名的除外)的;

(六)逾期送达的;

(七)标函未加密封、未按规定格式或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八)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是不一致的;

(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五十一条 一次采购招标中必须有不少于三个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方为有效招标;对少于三家的有效标的采购招标,应终止本次招标,并按本办法另行组织采购招标。

第五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人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9人以上单数。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第五十三条 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不得泄露评标会议内容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评标小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不得随意改变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五十五条 评标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一)价格评标法。在有效标中,选择投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加权评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价格、性能、服务等指标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十六条 评标小组成员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其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五十七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经评标小组论证,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五十九条 定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或现场以口头方式通知。

中标通知书或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六十一条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参与我行招标项目的资格。

第六十二条 基建工程的招标按照当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采购授信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为了提高商品采购效率,满足年内临时性采购的需要,保证采购质量,得到持续优质服务,在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基础上,采取对供应商的采购授信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获得商品采购授信的供应商,在授信期内称为授信供应商。非授信供应商即为一般供应商(简称供应商)。一般供应商要获得我行授信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我行有两年以上的业务合作时间,且无违约情况发生;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商品(包括售后服务)价格具有竞争力;

(三)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第六十五条 对本行大量、持续需要,且不易或不便多储备的同质商品;具有竞争性市场,价格稳定的商品,且是上级行授权范围内的采购项目,方可进行授信采购。 第六十六条 我行根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信誉状况、及所采购商品的特点,确定授信供应商。具体程序如下:

(一) 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对本年度集中采购的中标者和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供应商进行调查研究,筛选符合条件的拟授信供应商。并把拟授信供应商名单、商品名称及其详细的研究报告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 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供应商和商品,由集中采购办公室联合相关业务部门、法规部门等组成谈判小组就授信一事与该供应商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年;

(三) 一年期限期满,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对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分别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该授信供应商近一年的发展变化调查情况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评议;

(四) 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评议合格的供应商,授信合作期限延长一年。每次授信只能延长一次,即一次授信最长期限为二年,但同一供应商可以连续多次获得授信资格。

第六十七条 《合作协议》是明确我行和授信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在《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界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就该授信商品每年度的集中采购和年中临时性采购都优先由该授信供应商提供;对我行临时性需求,授信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满足;授信期内的商品采购价格不能在《合作协议》中直接确定的,以采购业务发生时公开市场上该供应商报价的一定折扣率确定;折扣率参照最近一次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价格与当时市场价格的差额协商认定;对于供应商在授信期间内开发或获得专有权的产品、技术,在同等条条件下我行具有优先购买或使用权。

第七章 罚 则

第六十八条 不按规定价格、超金额采购商品的,责令责任单位退回,违反本细则规定程序和授权进行采购或化整为零自行采购的,对违规单位两倍扣罚费用或固定资产构建指标,对有关责任人按《**银行关于对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十九条 对在集中采购过程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采购商品质量低劣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十条 对在集中采购过程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回扣或非法索取其他各种好处的工作人员,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国家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中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骗取中标,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取消其一年内参加我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七十二条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书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应有的明显失误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参加我行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本细则由**银行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建七局第X建筑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定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公司各单位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施工项目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加公司综合效益,依据局、公司有关要求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及公司直接签约或公司授权签约备案管理的物资采购形式。

第三条 集中采购物资的范围:建筑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木材(含模板)、电缆、配电箱及临时设施活动板房。

第四条 集中采购行为应坚持降低成本、公开透明、资金统筹、风险共担和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与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书》,由局或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统筹采购,实施项目物资的集中配送。由公司授权项目部自购大宗物资,物资采购合同需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材料设备部,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部门为集中采购中心授权代理机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一条

集中采购中心的职责

1.贯彻落实局及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2.研究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有关文件、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3.收集上报公司所属各区域二级单位参与集采项目工程概况及物资需求总计划、采购计划及物资需求额度申请表;

4.对接、参与局组织的有关本公司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

5.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台账、物资集中采购进场台账、总账及明细账;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及项目结算管理;负责公司所属项目局集采物资调拨单及验收单的传递确认;

6.根据项目月度工程量及还款计划,开具《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表五),配合财务进行资金划扣;

7.授权所属区域二级单位代表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大宗物资。第三条 法务合约部职责

参与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合同的评审,对物资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第四条 商务部职责

提供集中采购中心申报的项目材料采购额度,对参与集中采购的项目成本风险予以评估。

第五条 纪委、监察部门职责;

1.对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招(议)标工作予以监督;

2、对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工作流程及个人工作行为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违反国家的法规、法律及公司相关制度予以监督。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

1.建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资金支付台账,核算集采资金占用费,对接局集采中心财务;

2.对公司集采中心申报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额度申请表》进行审查;

3.负责对公司集采中心开具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进行审核、划扣;

4.办理公司物资集采资金的支付及各项目物资集采资金的划扣。第七条 项目部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及施工预算,编制《物资集采额度申请表》(表六)、《物资总需用计划》(表七)、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表八)、钢材集采申请报告(表九);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集采物资验收、核对,开具收货证明; 3.核对、确认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建立集采物资台账; 4.反馈集采物资质量及供方服务情况;

5.负责每季度编制上报《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对集采供方进行评价(表十三)。

6.根据已完工程量及月度工程款,接受确认公司集采中心开具的《物资集中采购资金划扣单》,按比例编制集采资金支付审批表,承担垫资供料的财务费用。

第三章 采购、定价方式、结算及资金划扣程序 第一条 物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1.总计划额度申请表

项目在开工前15日,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总计划额度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人和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签字后,由局或公司集采中心统筹采购。

2.总需求计划

项目开工前15天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总需求计划表 》,经项目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集采中心。

3.物资集采申请报告

项目开工前15天编制《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项目工程款支付及支付方式、本项目物资集采款还款计划、本工程需求总量、品牌及首批进场时间要求

4.采购计划

《中建七局X公司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设计变更增量需至少提前3天)报公司集采中心审核后提前7天实施。非9 米定尺或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提前20天上报。

5、集中采购计划业务流程:

项目部编制《总计划额度申请表》、《总需求计划》、《物资集采申请报告》、《物资集采请购计划表》→区域二级单位材设部→公司集采中心(经集采中心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确定由局集采中心采购

的)局→集采中心供→方。

项目部不得直接给供方、局集采中心上报采购计划,供方只有接到集中采购中心的采购指令后方可安排供货。

第二条 供应商选择

1.根据公司所属项目上报的《中建七局X公司***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申请报告》,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局或公司集中采购);

2.由局集采中心采购的,公司集采中心及时与局集采中心沟通,并通知项目经理共同参与局集采中心组织的物资集中采购招(议)标及供应商选择过程;

3、由公司法人层面实施的集中采购,公司集采中心起草招标文件,邀请合格物资供方参与投(议)标,进行招标文件评审及组织评标;根据评委的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合同谈判;依据谈判结果起草集中采购合同;组织合同评审。

4.采购合同评审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集采中心签订,合同(协议)签订后报法务合约部、财务部备案。

第三条 定价方式

〈一〉 由局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供应的物资采用以下定价方式

1.采购单价:局集采中心通过招(邀)标、议标对供应商采购价为赊销账期一个月的现金价;

2.结算价:局集采中心与区域内各公司以采购单价+运杂费结算。当以承兑汇票支付时,由支付单位承担承兑贴息款;

3.管理费:局集采中心为二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收取10元/吨的管理费,每季度初根据上季度供货总量核定;

4.资金占用费:每批次货到工地30日内主动付清货款的不计算资金占用费;货到工地30日以后,90日以内付清货款的,从第31日起,按0.6‰/天计算资金占用费;货到工地超过90日未支付货款的,按1‰/天计算资金;货到工地超过120日仍未支付批次货款的,集采中心依据《集中采购委托书》,出具《集采资金强制划扣通知》(包含货款、资金占用费、管理费及承兑贴息费用),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局总会计师审批,由局资金结算中心对二级单位进行强制划扣。 〈二〉 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供应的物资采用以下定价方式

1.采购单价:公司集采中心通过招(邀)标、议标对供应商采购价为赊销账期一个月的现金价,项目如支付承兑或商业汇票等,由各项目承担相关的财务费用;

2.结算价:公司集采中心以现金定价结算。当项目以现金付款时,按现金价结算;当项目以承兑支付时,由该项目承担承兑贴息款;

3.项目承担延期付款费用。具体根据物资采购合同内容,由供应商与项目财务计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直接列入项目成本;

第四条 集中采购结算管理

(一) 验收

1、项目部应指定专门收料员负责集采物资的进场验收工作,指定验收人员的联系方式、本人笔迹在《集中采购委托书》上签字;

2、集采物资到达卸货地点后,项目物资主管应按合同规定的质

量要求,组织工程技术、试验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核对数量及取样检测,并索取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向供方开具《中建七局四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收货单》,收料员和物资主管应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钢材的厂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收货时间等。

3、钢材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验状态不明确情况下使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项目部承担。进场超过5日,项目部未组织检测、或未明确质量状况的的钢材均视为合格。

4、项目应按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的相关要求严格进行验收,项目部应准备电子磅、游标卡尺等必要的验收工具。

5、货到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尽快组织清点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卸货时间。

(二)核算

1、局或公司集采中心负责与供方进行结算,依据项目部出具的已签字收料单据及采购合同(或议标协议)的相关价格结算条款,编制集采验收单、调拨单,与供应商进行核对;

2、局或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将与供应商核对无误的集采验收、调拨单于当日内传至相应集采公司或项目;

3、项目在接到局或公司集采中心的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后,应在7日内完成核对、签字确认并传至公司集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集采中心提交已确认集采验收单、调拨单的项目,按延迟时间推后其集采采购计划供应。

4、局或公司集采中心收到已签字确认的集采验收单、调拨单后,通知供方开具供货发票。

5、公司财务按要求与供应商、局物资集采中心财务及项目核对集采账务。

物资集中采购业务结算业务流程一(局集采)见附件3-1: 物资集中采购业务结算业务流程二(公司集采)见附件3-2:

(三)物资集采资金回收流程 详见附件4

第四章 现场积压物资的调配管理

第一条.各项目部要将由于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造成积压的大宗物资上报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协助进行调拨。

第二条.严格禁止项目部私自销售积压、剩余物资,项目部要加强现场管理,杜绝物资浪费现象发生。

第五章 供方管理 第一条 准入

公司集采中心经市场调研后,会同二级单位材设负责人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填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及《供应商审批表》,经集采中心负责人批准后进入《中建七局X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册中通过招(议)标确定。

第二条 考评

1.各集采项目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场物资数量、品质和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并填写《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作出评价后报公司集

采中心。局集采中心供货商由公司集采中心统一收集评价汇总上报。

2.公司集采中心根据各集采项目填写的《物资供方履约评价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审,填写《供应商年度评定表》。经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即时从合格供应商花名册中删除,并通报公司属各单位。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自动转入下一期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中继续合作。

3.公司集采中心建立并保存公司集采物资供应商档案。第六章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之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或更好建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集采中心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

2.本办法由公司集采中心负责解释,自2012年3月1日开始试行。

《集中采购调研报告.doc》
集中采购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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