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2022-08-02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存款保险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根据XX精神及金融稳定科工作安排,作为地方法人投保机构,我行积极配合上级监管部门的调研工作,努力搜集、如实汇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两周年”对我行的影响并形成报告。现将调研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款保险制度对我行防风险、经营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存在一定的影响。一是短期内,对XX造成一定压力。存款保险制度规定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制。经营风险越高,保费费率越高。为了控制运营成本,就必须保证相对保守的经营方式。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利差必然会有所收紧、信贷增速可能面临放缓的趋势,基于此,从短期中小银行自身的盈利水平必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二是从长期来讲,对XX更是一种发展机遇。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XX与大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众对XX这样规模较小、成立时间短的新兴银行的信心,有利于为XX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并激励XX不断在管理成本、风险防控与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为XX提升自身竞争力提供了一项很好的发展机遇。

二、大部分储户对存款保险制度表示支持与赞成,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为储户资金安全性的提高起到了“舔砖加瓦”的积极作用。但是部分存款数额超出50万赔付标准的大额储户,则担心超出部分存在一定的风险。还有一部分文化相对落后的储户并未知晓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为此,作为地方法人机构,我行积极主动向储户宣传存款保险制度,在储户群体中普及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知识,力保储户知情权。

三、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对我行存款、存款结构等方面未产出明显影响,可能是由于我行成立不久,存量客户较少,客户存款规模较小,数据波动变化不明显。

四、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以来,XX对该制度表示认同与支持。该制度的出台为XX的发展、竞争力的提升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促进XX优化经营结构,创新经营产品,主动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2、促进XX不断提高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在稳健经营的道路上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

3、促进XX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优质文明的服务提升竞争力,维护存量客户,吸引新客户,为XX的发展续航。

推荐第2篇: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调研目的:农业保险是农户分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地处西南边远地区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亦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对云南省相关地市的实地调查,分析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以及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基于此,同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的总结,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

农业保险试点在社会各界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但大多数人所预期的农业保险“回春”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政府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救灾负担。因此,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的统筹协调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很不稳定。 其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依然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尽管如此,这个衡量指标依然较低,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显得极其弱小,难以发挥其应有

的功效。 其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对于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发展很不稳定,承保面还相当小,市场份额小,险种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

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背着沉重的救灾负担,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还处于较低层次。

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困境

1.农民及相关部门的风险意识淡薄,需求有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属于经济范畴的农业保险,同样受人们观念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和经济共济制度,其属性属于准公共物品,农户对它的了解和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体制还不健全,农民自身意识的约束和收入水平的限制较大,许多地区,包括云南省在内的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薄,限制了农业保险的需求。一方面,他们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的认识,整体上对农业保险的投保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既心有疑虑,又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

目通常具有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这都需要政府和保险人转变服务理念,科学定位,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激活农民保险意识,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农业保险亏损严重,供给不足

农业保险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风险关联性。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的波及面广,常常造成大范围的损失。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主要有三种情况: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民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临时性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户更倾

向于购买农业保险,潜在的投保农户将更倾向于投保产量风险较高的土地。而这样的信息不对称给农业保险公司带来了更高的管理成本及赔付,影响了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外部性问题。农业保险具有双重的正外部性,农民购买农业保险获得的个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边际成本高于社会边际成本,由私人部门市场供求决定的农业保险实际“消费量”将低于社会最佳规模,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由上述三个原因导致的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使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经营出现了亏损。我国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大多为区域性经营,不利于分散自然灾害的关联性风险。应对信息不对称的办法之一是建立强制或者准强制保险制度。而外部性问题应该通过各级财政补贴解决。在2014年实施的准强制性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就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

这与政

府的大力推广有关。但能繁母猪保险只是农业保险的很小一部分,其他的农业保险项目仍然面临着上述三个问题,导致供给不足。

3.农业保险缺少地方性法规和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证明,农业保险离不开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各国举办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有两类:一类主要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兼顾农业发展;另一类主要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农业保险立法的重点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补贴措施、风险保障范围、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经营组织形式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法规,会使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也不利于建立长效的农业保险机制。

同时,我们从上面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分析可以看出,没有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的支持,农业保险举步维艰。一方面,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外部性,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风险商、成本高、费用高、赔付率高等特点,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云南省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

1.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

云南省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主要是由可支配收入不足、旧经济体制下的观念、保险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有较大一部分农民有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可是因为在收入低,政府补贴力度又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农业保险这类“奢侈品”只能望而却步;其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

大多数农民会选择自留风险,鲜有采取保险等手段转移自身的风险。他们更多的是在受灾以后向亲友寻求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或是通过过去的积蓄来应对灾害所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农民开始增加种植和养殖的品种,种养品种的多样化又在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降低了农业灾害造成损失所带来的影响;最后,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还受到农户保险意识淡薄的影响,这主要是由农民对农险了解程度低所引起的。可见,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普及程度不够高。

2.农险的高风险性与高成本制约了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农险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自然灾害频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统计资料不全引起的。第一,云南省地处复杂的地质地理背景和特殊的气候环境,历来就是一个多灾重灾的省份。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农业生

物灾害、环境灾害是云南省面临的最主要的五大类灾害。加之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经济生活对自然因素的依赖较大,对自然灾

害的承受能力较弱。第二,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尤为严重。农民对保险标的风险的了解程度要远高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就会造成依此设定的保费偏低的现象。此外,农民在投保后,防灾防损工作的质量高低,以及在灾后补救措施的及时与否,都会对赔付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第三,相关统计资料不全。保险公司的经营建立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通过大数定理、精算技术厘定保险费率的基础之上。然而,云南地区相关农业统计数据极不完整,这就抑制了保险公司精算技术的发挥,费率厘定无数据可依。这会对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致经营高风险。

云南省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云南农村地区

的分布不均,且较为偏僻。这对保险公司的展业、风险区划等工作极为不利,由此产生的成本极高。其二,前面所提到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性,而这种高风险性必然造成保险公司的高赔付,高赔付额就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最终是为了赢得较高的商业利润,然而农险的高成本使得保险公司的最终目的大打折扣,严重挫伤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农业保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我国尚未推出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云南省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性农业保险法规。在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经营农业保险,不仅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较高的保障,保险司的利益和积极性也会受挫;其次,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绝大部分农民可支配收入不足,在没有政府补贴或者补贴不够的情况下,他们更不可能去购买农业保险,

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最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支持工作不到位。在购买了保险的云南省农户中,主动去保险公司购买的比重占了大多数,而乡村干部动员购买和统一购买的比重却不高。在保险公司尽量缩减展业成本的背景下,乡村政府的宣传和支持工作的作用随之凸显出来。如果乡村政府能够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以及在统一购买农业保险这一环节上更加积极主动,加大支持力度,就能够更好的普及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在经济学中物品按其有无竞争性和排他性被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自然垄断物品和共有资源物品。其中公共物品是指有如下特征的物品:成本或利益的外部经济;取得上的非竞争性,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从农业保险的性质

分析,它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但他在消费上有时会表现出非排他性,所以只能称之为准公共物品。⑴农业保险在“消费”上具有正外部性,表现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受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

会成本。农户消费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产生了利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我国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增长较为缓慢,面对高昂的农险费率,需求不旺的情况更加严重。⑵农业保险在“生产”上也有正外部性。它体现于农业保险人提供农业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人“生产”农业保险是承担了部分本应该由社会承担的成本,边际私人成本高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却小于边际社会受益,正外部性由此产生。⑶农业保险提供的保障具有非排他性。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保险公

司在进行防灾防损时使得一些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也得到了好处,使得农业保险出现非排他性。

2.农业保险系统性风险较为严重,风险难以有效分散

在保险中系统风险则指影响所有保险参与者,使被保险人间的表现产生相关性的因素。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各行为主体间的相互表现而产生的相关性因素,很容易导致主体间的一种恶性循环。⑴在农业中,系统性风险首先表现为区域性同类气候、流行性疫病等。这种风险往往涉及面广,如大面积干旱、飓风、洪水等,风险一旦发生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上亿公顷农地。在这种状况下风险波及面很大,风险高度相关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将风险在承保个体间有效分散,提高了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非分散性风险的成本。⑵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即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由此农业保险的损失也容易扩

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使保险公司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两种反应——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它们都会对农业保险造成不同程度的市场失灵。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非常普遍,比如表现为经营状况较差的农民隐瞒某种危险和投保动机,有目的的投保农业保险的某个险种,使危险集中,如果投保每年可以更新,则有临时性损失预期的农民更倾向于投保。逆选择行为使风险集中,不仅损害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可能使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剧增,甚至收不抵支。⑵道德风险。比如农民投保后减少对农业设备、家畜和中间投入品的投入,这同样增加了保险人的风险。总之,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

损失的两难选择,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保险筹集资金的功能。如果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业保险供给,或者根本不供给农业保险产品。

4.农业保险经营体制不合理,无法使各行为主体达到利益均衡

农业保险会带来市场失灵的现象,在各国都是如此,政府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突破口。从我国农险实践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除部分税收支持外,其余的资金支持很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完全按商业化的经营模式,这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发展停滞不前。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的在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让商业保险公司唱主角的模式。这种模式比较容易铺开,只要政府的政策到位,扶持措施得当,让商业保险公司既有利又承担风险,在政策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化操作的优势,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剩下的就是解决好补贴问题。

⑴针对险种进行补贴。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不是所有的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加以补贴。某些险种可以视政策导向,有选择地、有条件地纳入政策性保险,但补贴幅度可以小一些,比如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虽然这些保险标的也同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这些保险标的遭受冰雹、洪水、火灾等单一风险的概率较小,符合一般商业保险承保风险的条件。还有就是一些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单风险保险或某些综合风险保险,也适合商业化经营,由保险公司和农户来承担费用,政府可以少补贴一些。

⑵政府补贴的可操作性问题。如果农业保险公司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开办的,中央和省两级补贴都可给该保险公司,似乎合情合理。首先,

需要确定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范围,制订补贴规则;其次,需要确定保险公司做了多少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然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该为每一类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多少补贴以及这个补贴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之间如何分担。

推荐第3篇:保险调研

保费收入的增长还是非常强劲,新的增长点必将是银保渠道,今年将是成本相对较低,但是增速相对较为的一年。(典型的蜜月期)今年在广东地区,我们所调研的保险公司都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基本上都维持了30%以上的正增长。分公司都普遍表示目前的销售并没有出现瓶颈。我们维持整个行业未来5年内继续保持15%左右的高复合增长率。

保险公司开始重视银保渠道的个险销售,普遍开始在银保渠道进行期缴保单的销售,目前这一块在前几位的保险公司进行的较为明显,例如: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与新华人寿等。其中的例外是中国平安,中国平安目前在银保渠道的销售主要还是趸交产品,其对于期缴产品的销售主要还是在个险渠道。

银行目前的反应还处于初期,对于银行渠道所销售的期缴产品所收取的费用并不高(相对于保单价值),每家公司与银行都处于各自谈判的状态,大的保险公司处于明显的优势,有些银行并没有要求对续期保费收取手续费,或者收取也是较低的水平,我们相信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其销售费用可能低于个险渠道,但是这种状况能维持多久将是下一个疑问,但是根据我们的判断在未来的1年内这种状况还不太容易改变。

银信业务的暂停,导致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降低,银行为了减少其带来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加大对于保险的销售,在未来的1年内也将促进保费的销售。

调研的多家分公司都普遍表示,目前公司的人力成本出现了一定的上升趋势,特别是代理人的队伍,人均的招募费用出现了明显的上涨。

普遍反映,目前的个险渠道保单主要还是靠推销出去,保户对于保单的价值认识并不是很清楚,买保单的最大可能性还是对于代理人的信任,因此,对于传统险而言,普遍表示,即便定价利率放开,降价并不能有效的刺激出消费。

退保影响应该很小,主要逻辑在于,如果保户退保,其可能遭受惩罚性扣费和新买保单的再扣费影响,不太容易退保。

推荐第4篇:保险员岗位调研报告

物流从业岗位调研报告

调研岗位:对应课程:物流管理基础

班级/组别:

一. 调研目的

为使学生在大一刚刚接触专业课之初就对本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岗位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并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努力和锻炼,特布置物流岗位调研作业,要求学生分组完成,每组调研目标不同,于调研后进行全班分享,并完成此调研报告。

注:组别及调研任务

1报关员、2报检员、3物流师、4海运、空运货代员、5跟单员、6保险员

二. 调研项目

1.该岗位的岗位名称(钟明燕)

物流保险员

2.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或工作内容(钟明燕)

1) 寻找客户

2) 约洽客户

3) 销售面谈

4) 导议处理

5) 促成保单

6) 售后服务

7) 发展团队

8) 开拓市场

9) 搜集信息

10) 客户维护

3.该岗位有哪些证书可报考,报考条件?如何报考(郑洁曼、钟水娣、朱琳丽)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证等三个证。

1) 报考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报名费:

60元)

2) 报考保险公估人资格证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高中以上文化程

度。

3) 报考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证条件: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但曾受刑事处罚

者和曾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报考。(报名费:90元)

报考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 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

考生可以个人身份单独报名,也可由单位组织进行团体报名。团体报名组织人员须在项目网站下载“团体报名表格”,并按要求填写考生汇总资料。

②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均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中心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登录项目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项目网站为http://。详细报名流程请见项目网站的“报考流程”。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余泽焕、陈伟涛、朱杰)

1) 保险代理人只有在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并获得保险代

理人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2) 保险公估人必须有专门的知识及技术,并凭借其专业特长公正地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

定责、检验、鉴定、估损。公估人可以为保险人工作,也可以为被保险人工作,并向委托人收取劳务费用。

3)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

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三. 调研心得(集全组成员的精华)

1.你组认为若毕业后从事该岗位,该从现在开始进行哪些准备?对哪些课程进行重点学习?从现在开始可以上一些招聘网站了解一下该岗位的就业要求,从而有目的性的去学习,并且学好相关的专业知识。重点学习的课程有《保险基础知识》、《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市场概述》、《保险业务风险及经营管理》等。

2.除专业技能外,你组觉得该岗位需要哪些个性特征?

我组觉得该岗位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品质、良好的沟通能力、洞察力及应变能力等个性特征。

3.其他

对于中国保险市场来说,物流保险是一种新兴险种,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我们相信物流保险会成为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荐第5篇:永靖县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一项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低农民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4月14至22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付国才同志带队,组织县金融办、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和村级负责人汇报、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我县17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农业保险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保险公司8家,其中参与农业保险的有2家,分别是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我县的农业保险种类主要是种植业保险(玉米、马铃薯)和养殖业保险(能繁母猪、奶牛、藏系羊),其中由中华联合承担马铃薯保险,由人保财险承担玉米、能繁母猪、奶牛、藏系羊四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

(一)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1、农户对农业保险的缴纳比例及受灾赔付标准 (1)玉米:2014年前,农户每亩上缴保费3.15元的保

2 -

藏系羊参保76549只,保费收入140.1426万元,赔款52万元。

2015年计划承包玉米面积10万亩,努力扩大牛、羊、猪等养殖业的保险覆盖面。

(二)对农业保险的认可情况

我县东西山区大部分地区经常遭受冷冻、冰雹、大风、滑坡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在没有农业保险的情况下,农户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补偿。调研发现,农户和乡镇负责人对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都认为这是遭遇天灾或牲畜意外后补救的好办法,也是解决燃眉之急的有效途径,大都愿意参加农业保险,特别是家畜和玉米保险。由于对保险知识的宣传不够到位、部分保险条款不切实际,再加上农业保险开办时间不长、自然灾害的发生又带有随机性等因素,导致部分农户抱有侥幸心理,对保险持观望态度。

(三)农户对农业保险新的需求

1、希望保险险种扩大到更广的范围。当前,我县各乡镇的农作物种植多样化,但保险险种涉及面不广,仅仅开设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抗风险需要,其他农业保险业务如生猪、鸡、百合、大棚蔬菜、西瓜、林木、淡水养殖等我县传统特色产业基本没有涉足,农户无法参保,为此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较高。

2、希望市场风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农业生产除了自然风险之外,市场风险特别是价格波动带给农业生产

4 -

镇、村对这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

3、保险赔偿额度偏低,影响了农民投保积极性。目前,国家政策补贴额度有限,农户又不愿意出更多的钱参保农险,导致保险赔偿额度仅限于补偿物化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投保积极性。

4、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四是玉米等受灾后理赔人员未能及时查勘现场,对受灾面积的底数不清,赔偿标准含糊,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对保险的可信度。

5、关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马铃薯保险问题。中华联合在2014年马铃薯承保过程中,采取虚假协议方式,签订所

6 -

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选择1至2个试点险种,如温室大棚、生猪、高原夏菜保险等,制订试点方案,积极申报争取列入省级试点。同时,在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托各农业产业合作社重点探索百合、大棚蔬菜、家禽、中药材、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生产成长保险及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对大棚设施、温室大棚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淡水水养殖业进行承保,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引导和支持农户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最高保额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分散经营风险。努力争取上级财政补贴,适时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调动参保积极性

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做好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测算并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农民负担比例,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

(四)强化引导宣传,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加大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种养殖业务培训会、村民大会、“三下乡”活动、集市等,采用宣传车、文艺汇演、广播、电视、村委会宣传栏、村务信息公开栏等平台,编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和业务知识宣传,让广大农民真正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实在在的好处,变政府行为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自愿行为。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在现有的政策性农业保

8 -

推荐第6篇:农村小额保险调研报告

青岛市农村小额保险调研报告

人身险处

农村保险一般是指按照保险原理运营的、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种保险,具有保费少、保额低、条款简单等特点,它为农村低收入群体面临的疾病、死亡、意外伤害等风险提供了保障。随着2008年8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启动农村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农村人身险工作推进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青岛地区共有8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农村保险试点工作,分别为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人保寿险、华夏人寿、阳光人寿、恒安标准。

一、青岛农村小额保险经营情况

目前,在青岛地区试点的农村保险主要包括农村小额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小额信贷保险三种。其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由市社保部门统一运作,各人身险公司主要开展农村小额保险和小额信贷保险的经营,农村小额保险在青岛的推广起步于2009年,多家保险公司都进行了试点尝试,但从实际操作情况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并没有实现一定量的业务规模,全面推开难度较大。而小额信贷保险则通过农村小额信贷平台,借助于“保险+小额信贷”这一模式,得

到了较快发展,为繁荣当地农村经济,规避信贷风险发挥了较好作用。其中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开展情况较好,月均业务规模能够达到100万以上,其他公司所占份额相对较小,月均业务规模徘徊在10万左右。

二、青岛农村小额保险推广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小额保险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

由于我国的农村小额保险刚刚起步,很多险种都由传统的健康险、意外险通过减少保费、降低保额变化而来,由于目前的农村保险市场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同时农村小额保险还面临着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所谓逆选择,是指主动参加小额保险的,往往属于体弱多病者。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恶意利用保险获得不当收益。由于目前农村保险发展时间较短,各方面机制还很不完善,也就意味着各保险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

(二)农村小额保险展业的高成本导致各家公司经营的积极性不高

自2009年起,几大保险公司都曾尝试在农村开展小额保险业务,并对农村保险市场抱有很大期望,但从目前情况看除小额信贷保险经营状况尚好,其他农村小额保险均没有形成规模,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农村保险展业成本过高。由于保险公司在农村基层设立的网点较少,加上农村交通基础设

施不发达,展业、承保、理赔都要往返于县区机构和农村乡镇之间,经营成本极高。

(三)产品的专属性不强,不能体现农村地区特色目前,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农村小额保险并不是专门设计的适应农村地区特色的产品,仅仅是一般保险产品的翻版,比如将传统保险保费和保额同时降低就作为农村小额保险产品,这样就会导致保单针对性不强,保障性不足,产品的惠农特色并不突出,同时由于保单的保障内容、保险条款过于晦涩难懂,也影响了农村居民对于保单的认知程度,这些都导致了农村小额保险对于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不足。

(四)销售渠道过于单一,效率不高

目前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主要依靠农村营销服务部个人营销员一单一单承保,属于单兵作业的展业方式。这种展业方式沿袭自传统城市保险的销售模式,虽然比较成熟,但并不适应农村小额保险低成本的要求,农村小额保险的低成本策略就决定了其必须采取集体展业、整体投保的销售模式。

(五)农村小额保险尚属法律法规空白,相关政策支持不明确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非常滞后,在农村小额保险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政策支持。虽然保监会支持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但其政策力度依旧不够,由于缺乏明确

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规范,目前农村小额保险基本上属于各公司自发的探索状态,如果政府能在税收优惠、渠道创新等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相信各家人身险公司会有更大的动力去开发农村保险市场。

三、发展青岛农村小额保险的对策

(一)降低农村小额保险的成本

农村小额保险虽然有公益性的特征,但本质上仍属商业保险,只有降低小额保险的经营成本才会使小额保险经营有利可图,实现农村小额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实现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有:一是简化小额保险产品复杂程度,降低核保要求,减少除外责任,减少承保成本。二是通过以团险方式整体承保,这样可以减少营销费用和佣金成本,同时通过村委会等民间组织集合收取保费,以降低归集成本。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和民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将部分职能下放至农村基层组织,由民间组织承担保单相应的管理职能,简化索赔程序,降低索赔成本。

(二)加大农村小额保险的开发力度,推出具有农村特色的新型小额保险产品

各人身险公司应对农村、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通过积极的市场调研开发出针对性强、适应性高、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农村小额保险产品,包括重点开发一些具有农村地区特色的人身保险产品,例如农民工意外

伤害保险等,同时各人身险公司应积极推进保险条款的简易化和保单内容的通俗化,使得广大农村居民看的懂、用得着、买得起农村小额保险产品。

(三)加快销售渠道和承包方式创新

目前,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渠道还比较单一,只是通过农村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单兵作业来拓展业务,保险公司可以与农村信用社、村委会、邮政局等这些农村基层部门加强沟通、建立联系,借助这些平台的渠道优势,向广大农民宣传并销售农村小额保险产品,提高小额保险的渗透力,同时也降低小额保险的销售成本。保险公司还可以加强同各级政府的合作,通过保险下乡等方式,在农村低收入群体中宣传小额保险的积极作用,培育农村居民的保险观念,扩大小额保险的销售。在承包方式上,尽量采取家庭保单的方式承包,减少逆选择风险,降低保险销售成本。

(四)完善小额保险相关规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村小额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总体而言,保险公司的费用成本和赔付成本都不易得到有效控制,如果没有政策支持,农村小额保险单凭商业化运作有很大的难度,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积极的介入为农村小额保险营造一个有序、规范的发展环境,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通过部门规章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定义、范围、产品形态、销售模式、监管政策予以明确。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农村小额

保险的推广发展,比如通过减免小额保险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收杠杆引导保险公司推广农村小额保险产品,通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农村居民购买农村小额保险,对农村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可以适当放开,允许农机具网点、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合作社等组织代理相关小额保险产品。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首先可以使农村低收入群体获得适度的保障以防止现有生活水平的恶化;其次政府可以通过小额保险补充和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管理效能;最后保险公司则可以通过这项业务培养潜在客户,扩大市场影响,并可能带来一定利润。由此可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政府、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目标,取得良好成效。

推荐第7篇:贫困山区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2016贫困山区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近年来,为调动广大农民生产发展积极性,降低农民在生产发展中的风险,增加农民的收入,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结合中国农业大国特点,相继出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政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从2016年起,县立足县情,对具有地方经济发展潜力的经济作物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同时,对继续拓展工作进行思考和探索。

一、立足县情开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县情

1.县位于盆地南缘。2016年完成因向家坝大型水电建设形成的一城五镇整体搬迁。幅员面积105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16882公顷(田6150公顷),有森林62498公顷,森林覆盖率60%。

县辖8镇7个乡(含2个彝族县),261个村,13个居民委员,人口30993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946人。1997年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6年列为国家级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县。 2.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2016年国家财政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项措施有力地改变了农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农业保险由此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国农业保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2016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2016年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试点以来到2016年已开展8年了,作为传统农业县,县一开绐就积极响应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战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号召,从2016年开始试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繁母猪试点工作。2016年扩大试点品种,共承保了能繁母猪、育肥猪、水稻、玉米,2016年增加油菜、2016年增加了马铃薯和森林,到2016年共开展能繁母猪、育肥猪、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森林保险。结合县农业实际情况,形成了“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为重点,地方特色农业辅助发展”的农业保险工作思路。 截止2016年底,政策性农业保险历年保费年收入共计为3397.84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2657.18万元(县级配套124.80万元),保险赔偿:2500.88万元、受益农户达:145132户。

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发展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一是县委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确保我县政策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狠抓政策及业务培训,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了全县农险工作培训会。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始终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促进农民抵御风险,增加收入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宣传到位、分工明确。县上通过电视及发放宣传资料强化宣传,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农村保险工作站的同志和各村的协保员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让每一位农户明明白白了解农业保险的保额、保费以及发生灾害后如何理赔等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为了确保农险工作落到实处。县领导小组把任务目标落实到乡镇、到部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业绩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做好了乡镇、部门经常性的协调配合工作,使全县整个农险工作稳步发展、有条不紊地运行。

(三)机构健全、服务到家。为了确保农险查勘理赔及时高效,服务农户,人保财险支公司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考核15个乡镇农村保险工作站工作,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适应。为了使工作站人员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县财产保险公司还专门集中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

(四)强化管理、依法合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注重从承保、查勘、理赔各个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全县农险工作管理规范,无弄虚作假行为。农险赔案零诉讼,维护了稳定大局。

(五)服务到家,理赔及时。县上和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和理赔工作。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村保险工作站的同志和各村的协保员积极主动配合,主动挨家挨户主动上门收取保费。对理赔工作做到了透明、公开、公平,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农业保险给自己带来实惠,农户满意,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农户保险意识淡薄,自身存在侥幸心理,对自然灾害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自然或人为灾害不是每次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保险费却是每年的一笔开销,尤其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众多(2016年统计数据:共21060户,68575人)对保险的认识更有待加强。

农户对农业保险没有足够深入的了解,农业保险政策、农业保险品种宣传力度不够,离家喻户晓距、深入人心还有很大的差距。

2.农业保险面窄,参保率偏低。农业保险覆盖面窄,保费,尤其是养殖业保费偏高,由于是农业县,养殖业(肉牛、鸡、山羊、肉兔、水产品)是农业传统项目,加上来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养殖业发展,帮助广大贫困户脱贫致富,但是整体经济水品还不发达,农户在政府的帮助下开展养殖活动本身就要自筹一部分资金,如果农业保险保费偏高,农户尤其是广大贫困农户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主观上不愿意出钱参加农业保险,同时保费偏高客观上造成参保面窄、参保率低下。 3.农业保险品种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二)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补政策,最低达到保费的70%(育肥猪保险),最高达到100%(农房保险),农户只需较少的投入就能在受灾后获得相应的补偿,对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有极大的遏制作用。同时,要让农户知道才加农业保险后自己农作物牲畜受灾后有要求补偿和理赔的权力。

农业保险对大多数农户来说还是一项新鲜事物,农民参保积极性还有个逐渐提高的过程。保险公司和县乡两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农民参保意识。一是由农业保险公司印发宣传资料,分发至乡村和农户,及时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和意义;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农业科技下乡、扶贫等有效平台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具体讲解农业保险相关知识,引导农民自愿参保投保,使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向前推进。为了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三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农业保险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民生工程无小事,农民利益无小事,增加农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知晓度,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满意率,以宣传促农业保险规范化操作,以宣传促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精细化,以宣传促农业保险理赔时效性和准确性更上一步台阶。

2.合理调整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取,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考虑国贫县的特殊情况,协调解决保费偏高的问题。适当提高理赔标准。农业保险的费率、费用与赔付回报矛盾已成为农业保险推广的瓶颈。建议提高农业保险的赔付标准,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根据特色,增加相应的保险品种如:肉兔、山羊、肉牛、水产、椪柑、枇杷、梨等,提升农户参保积极性。

加大对参加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的力度,在国家大的补贴政策范围外,根据财力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尤其是对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

3.搞好特色地方农业保险工作。在原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根据特色,推出特色农业保险。县有着悠久的水果、茶叶、养鸡、肉牛、肉兔、水产种养历史,这些种养殖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项目,是县的优势特色产业,其产业已经发展成规模成为是农业的经济支柱。争取将上述特色农业项目列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是广大农户都能找到合适自己发展致富的保险品种。

推荐第8篇:人大关于保险的调研报告

桥溪乡人大主席团

关于我乡当前各类保险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桥溪乡位于苍溪县东北部,距县城88公里,与旺苍县张华镇毗邻,是全县五大过出口之一。全乡辖13个村,98个村民小组,2673户,10328人。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780人。全乡以劳务输出和种养殖业为主要经济来源,2011年,全乡人均纯入为3200元。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乡人大主席团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座谈保险工作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乡保险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乡农村保险取得的成绩。

据我们初步统计,2011年,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上交117435元,参保农户达到了100%。全乡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003人,参保率达到68%。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9561人,参保率达到了95%,参加小额团体险780人,参保率7.8%。此外,活跃在我乡的还有人保寿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等公司,开展了上百个险种,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这些公司,在我乡收取商业保费达75万元。政策性保险为解决农村养老、看病和抵卸自然灾害发挥了巨大作用,商业保险也在风险防范、投资收益等方面受到了群众的欢迎。都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我乡各类保险存在的问题

在各类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了存在保险行业中一些问题:一是广大干部群众对保险的认识不足。作为自然条件较差,经济落后的乡镇,人民还比较贫困,仅仅是温饱型,认为拿出相当比例的钱来买保险不起作用,对保险的保障功能、防范功能、扶危济困的功能认识不足,对未来处于侥幸心理。二是各类保险名目繁多,条文复杂,不利于群众理解掌握。老年人和少年儿童是当前农村的主要人口,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而保险条件多,专业术语多,不利用这两种人群认识和掌握。三是适合农村实际,为群众普遍认可的商业险种还不多。除政策性保险外,虽然各保险公司推出了各种农村商业保险,但真正被群众认可的保险公司及保除品种并不多。四是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虚假宣传时有发生。保险从业人员是保险活动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关系着保险业务的品质,保险领域的纠纷,大部分由于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要求对保险产品进行说明,未对相关条款进行提示,部分从业人员甚至存在故意误导行为。大部分民众对保险的理解还是停留在“交了保费,“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的认识上。这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理赔纠纷层出不穷。五是部分政策性险种任务下达重,实际不可能完成。例如我乡现有农业人口9700人,长年外出务工的达到了3780人,在务工中,购买三种保险的又占了一半,此外,还有学生也已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但是

下达我乡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仍按全乡农业人口计算,至使我乡每年由各村或乡人民政府垫付该部分保险。仅2011年,就垫支了68000元。六是政策性保险保费收取与后续服务脱节,理赔、报账等服务态度差。各类政策性保险都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收取,但是理赔、报账及相应的服务由各保险公司或专门机构办理,乡镇人民政府缺乏监管的手段,有的部门态度恶劣、服务水平不高,不仅导致群众对保险的不信任,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七是部分政策性保险上涨快,超过了人均收入的涨幅。医疗保险2010年人平30元,2011年为50元,2012年为60元,涨幅分别为67%、20%,大大超过了我乡人均纯收入的上涨13%的幅度。八是部分商业保险假借政策、政府之名,违背群众意愿,加重群众负担。有的保险公司借政策性保险之名,把公司的行为,宣传为政府行为。通过各种手段,不管群众意愿,强行收取,加重了群众负担。

三、进一步改善各类保险的对策

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农村各类保险业,是大势所趋,促进农村各类保险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是各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加强对农村各项保险业务的监管。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除各种必须由政府组织的政策性保险外,各级党

委、政府不应直接介入各类保费的收取,而应加强对各类保险行为的规范和监管。督促各类保险按照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开展业务。

(二)保险行业务必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自律。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自律,认真研究农村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竞争不规范的业务领域,落实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依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营销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三)加强对保险的宣传,扭转群众认为保险无益的观念。由于长时期受小农经济的影响,人们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更多的选择消极应对,基本上靠亲友借贷等方式应对和寄希望于政府给予保障。群众对保险认识停留可有可无的基础上。对保险的保障功能、互助共济的特性认识不足。对此,应加大对保险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首先,政府应给予重视与倡导。以学校为依托,以教育为切入点,普及保险知识,优化公众保险意识,让人们普遍了解保险的价值、功能、作用及如何使用。

其次,宣传应以行业为主,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功效。特别是针对农村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环

境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在宣传的内容上,加大对保险运行机制的宣传,突出保险独特的保障功能,突出风险防范防重于补的原则。

最后,各保险从业者务必从珍惜和维护行业的信誉出发,准确宣传保险知识,避免相互排斥、诋毁,增加公众对保险的信心和信任。通过保险文化的普及,彻底扭转群众对保险的误解和偏见。使人们真正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参加保险。

(四)简化条款和手续,开发群众明白、放心、适合农村实际的保险。

现行政策性保险大多条款简明、赔付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容易接受,但是,商业保险条款繁琐、专业术语较多、赔付手续麻烦、切合农村实际的险种较少,要加快农村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还应针对农村实际,开发条款简明、符合农村实际的险种,并让群众在参加保险中得到实惠。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推荐第9篇: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调研报告

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调研报告

我区目前共有家禽养殖规模场及散养户324户,共计存栏达到898966羽。今年我区虽然没有发生H7N9疫情,但是外地发生的人感染H7N9对我区家禽养殖业造成的影响却是非常明显的,主要表现在肉鸡、鸡苗滞销,价格下跌。我局工作人员走访各养殖户及市场发现,自从出现H7N9禽流感以后,我区活鸡的销量就减少许多,进货数量减少,存货也不多,鸡苗价格因H7N9禽流感影响销量下降70%左右。肉鸡价格比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前下降了40%左右。一位种禽养殖商表示,以前鸡苗2元/只,现在2角/只都没人买;原来肉鸡养殖成本价在7元/斤左右,目前销售价4元左右/斤,卖不出去的只能做无害化处理,养殖生意面临重大危机,各养殖商家表示再继续下去,将难以维持。

在我局工作人员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各养殖户均表示由于养殖企业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困难,生产企业几乎没有资金回笼,但还需要大量的饲料等成本投入,因此面临着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巨大压力,目前有种鸡场已出现出手种鸡的情况。养殖企业均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给予资金方面的补助。开展家禽养殖保险对家禽养殖企业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并表示虽然肉鸡的饲养周期比种鸡短,但是开展养殖保险同样意义重大。

根据养殖企业反馈的意见,希望家禽养殖保险的责任范围不仅仅限制在重大动物疫情,应该也包括各种自然灾害等意外造成的损失。

由于家禽的体积相对牲畜小,而且数量大。保险承保及理赔的操作难度上比能繁母猪保险困难许多,建议对参保的家禽实行加挂脚牌等方式加以标记。在理赔的过程中,由兽医主管部门先提出意见是否属于理赔的责任范围。

养殖企业表示,在刚刚经历H7N9的影响,他们负担保费的比例如果过高,会难以负担,希望由政府负担80%的保费,又养殖户负担20%。

推荐第10篇: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调研目的:农业保险是农户分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地处西南边远地区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亦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对云南省相关地市的实地调查,分析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以及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基于此,同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的总结,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

农业保险试点在社会各界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但大多数人所预期的农业保险“回春”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政府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救灾负担。因此,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的统筹协调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很不稳定。 其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依然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尽管如此,这个衡量指标依然较低,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显得极其弱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其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对于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发展很不稳定,承保面还相当小,市场份额小,险种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

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背着沉重的救灾负担,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还处于较低层次。

(二)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困境

1.农民及相关部门的风险意识淡薄,需求有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属于经济范畴的农业保险,同样受人们观念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和经济共济制度,其属性属于准公共物品,农户对它的了解和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体制还不健全,农民自身意识的约束和收入水平的限制较大,许多地区,包括云南省在内的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薄,限制了农业保险的需求。一方面,他们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的认识,整体上对农业保险的投保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既心有疑虑,又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通常具有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这都需要政府和保险人转变服务理念,科学定位,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激活农民保险意识,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农业保险亏损严重,供给不足

农业保险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风险关联性。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的波及面广,常常造成大范围的损失。(2)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主要有三种情况: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民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临时性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潜在的投保农户将更倾向于投保产量风险较高的土地。而这样的信息不对称给农业保险公司带来了更高的管理成本及赔付,影响了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3)外部性问题。农业保险具有双重的正外部性,农民购买农业保险获得的个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边际成本高于社会边际成本,由私人部门市场供求决定的农业保险实际“消费量”将低于社会最佳规模,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由上述三个原因导致的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使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经营出现了亏损。我国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大多为区域性经营,不利于分散自然灾害的关联性风险。应对信息不对称的办法之一是建立强制或者准强制保险制度。而外部性问题应该通过各级财政补贴解决。在2007年实施的准强制性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就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这与政

府的大力推广有关。但能繁母猪保险只是农业保险的很小一部分,其他的农业保险项目仍然面临着上述三个问题,导致供给不足。

3.农业保险缺少地方性法规和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证明,农业保险离不开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各国举办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有两类:一类主要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兼顾农业发展;另一类主要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农业保险立法的重点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补贴措施、风险保障范围、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经营组织形式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法规,会使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也不利于建立长效的农业保险机制。

同时,我们从上面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分析可以看出,没有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的支持,农业保险举步维艰。一方面,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外部性,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风险商、成本高、费用高、赔付率高等特点,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三)云南省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

1.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

云南省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主要是由可支配收入不足、旧经济体制下的观念、保险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有较大一部分农民有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可是因为在收入低,政府补贴力度又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农业保险这类“奢侈品”只能望而却步;其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会选择自留风险,鲜有采取保险等手段转移自身的风险。他们更多的是在受灾以后向亲友寻求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或是通过过去的积蓄来应对灾害所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农民开始增加种植和养殖的品种,种养品种的多样化又在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降低了农业灾害造成损失所带来的影响;最后,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还受到农户保险意识淡薄的影响,这主要是由农民对农险了解程度低所引起的。可见,农业保险在(云南省)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普及程度不够高。

2.农险的高风险性与高成本制约了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农险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自然灾害频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统计资料不全引起的。第一,云南省地处复杂的地质地理背景和特殊的气候环境,历来就是一个多灾重灾的省份。气象灾害(干旱, 洪涝、冰雹、霜冻、低温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农业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兽害、恶性杂草害等)、环境灾害(生态破坏、污染等)是云南省面临的最主要的五大类灾害。加之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经济生活对自然因素的依赖较大,对自然灾

害的承受能力较弱。第二,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尤为严重。农民对保险标的风险的了解程度要远高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就会造成依此设定的保费偏低的现象。此外,农民在投保后,防灾防损工作的质量高低,以及在灾后补救措施的及时与否,都会对赔付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第三,相关统计资料不全。保险公司的经营建立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通过大数定理、精算技术厘定保险费率的基础之上。然而,云南地区相关农业统计数据极不完整,这就抑制了保险公司精算技术的发挥,费率厘定无数据可依。这会对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致经营高风险。

云南省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云南农村地区的分布不均,且较为偏僻。这对保险公司的展业、风险区划等工作极为不利,由此产生的成本极高。其二,前面所提到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性,而这种高风险性必然造成保险公司的高赔付,高赔付额就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最终是为了赢得较高的商业利润,然而农险的高成本使得保险公司的最终目的大打折扣,严重挫伤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农业保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我国尚未推出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云南省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性农业保险法规。在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经营农业保险,不仅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较高的保障,保险司的利益和积极性也会受挫;其次,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绝大部分农民可支配收入不足,在没有政府补贴或者补贴不够的情况下,他们更不可能去购买农业保险,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最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支持工作不到位。在购买了保险的云南省农户中,主动去保险公司购买的比重占了大多数,而乡村干部动员购买和统一购买的比重却不高。在保险公司尽量缩减展业成本的背景下,乡村政府的宣传和支持工作的作用随之凸显出来。如果乡村政府能够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以及在统一购买农业保险这一环节上更加积极主动,加大支持力度,就能够更好的普及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在经济学中物品按其有无竞争性和排他性被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自然垄断物品和共有资源物品。其中公共物品是指有如下特征的物品:成本或利益的外部经济;取得上的非竞争性,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从农业保险的性质分析,它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但他在消费上有时会表现出非排他性,所以只能称之为准公共物品[13]。⑴农业保险在“消费”上具有正外部性,表现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受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

会成本。农户消费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产生了利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我国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增长较为缓慢,面对高昂的农险费率,需求不旺的情况更加严重。⑵农业保险在“生产”上也有正外部性。它体现于农业保险人提供农业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人“生产”农业保险是承担了部分本应该由社会承担的成本,边际私人成本高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却小于边际社会受益,正外部性由此产生。⑶农业保险提供的保障具有非排他性。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保险公司在进行防灾防损时使得一些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也得到了好处,使得农业保险出现非排他性。

2.农业保险系统性风险较为严重,风险难以有效分散

在保险中系统风险则指影响所有保险参与者,使被保险人间的表现产生相关性的因素。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各行为主体间的相互表现而产生的相关性因素,很容易导致主体间的一种恶性循环。⑴在农业中,系统性风险首先表现为区域性同类气候、流行性疫病等。这种风险往往涉及面广,如大面积干旱、飓风、洪水等,风险一旦发生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上亿公顷农地。在这种状况下风险波及面很大,风险高度相关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将风险在承保个体间有效分散,提高了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非分散性风险的成本。⑵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即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由此农业保险的损失也容易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使保险公司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两种反应——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它们都会对农业保险造成不同程度的市场失灵。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非常普遍,比如表现为经营状况较差的农民隐瞒某种危险和投保动机,有目的的投保农业保险的某个险种(如一切险),使危险集中,如果投保每年可以更新,则有临时性损失预期的农民更倾向于投保。逆选择行为使风险集中,不仅损害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可能使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剧增,甚至收不抵支。⑵道德风险。比如农民投保后减少对农业设备、家畜和中间投入品(包括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的投入,这同样增加了保险人的风险。总之,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保险筹集资金的功能。如果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业保险供给,或者根本不供给农业保险产品。

4.农业保险经营体制不合理,无法使各行为主体达到利益均衡

农业保险会带来市场失灵的现象,在各国都是如此,政府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突破口。从我国农险实践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除部分税收支持外,其余的资金支持很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完全按商业化的经营模式,这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发展停滞不前。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的在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让商业保险公司唱主角的模式。这种模式比较容易铺开,只要政府的政策到位,扶持措施得当,让商业保险公司既有利又承担风险,在政策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化操作的优势,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剩下的就是解决好补贴问题。

⑴针对险种进行补贴。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不是所有的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加以补贴。某些险种可以视政策导向,有选择地、有条件地纳入政策性保险,但补贴幅度可以小一些,比如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虽然这些保险标的也同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这些保险标的遭受冰雹、洪水、火灾等单一风险的概率较小,符合一般商业保险承保风险的条件。还有就是一些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单风险保险或某些综合风险保险,也适合商业化经营,由保险公司和农户来承担费用,政府可以少补贴一些。

⑵政府补贴的可操作性问题。如果农业保险公司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开办的,中央和省两级补贴都可给该保险公司,似乎合情合理。首先,需要确定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范围,制订补贴规则;其次,需要确定保险公司做了多少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然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该为每一类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多少补贴以及这个补贴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之间如何分担。

第11篇:生育保险调研

关于生育保险实施情况的调研

扎兰屯市总工会

李欣

为贯彻落实呼工办发[2011]23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等各项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促进社会文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育保险实施情况” 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兰屯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现状

扎兰屯市于2004年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对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直管单位、驻扎单位及其职工,均依法纳入女职工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应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截止2010年底,扎兰屯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8976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二、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女职工生育所有费用均由企业或单位负担,这一问 1

题导致女职工生育保险实施上存在政策不统一,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政策不一致。如:效益好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保障;而有的一些私营亏损企业往往难以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和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权益;还有些单位隶属双管单位,有的大企业虽然在地方上认可女职工生育保险的重要性,也想有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但上级管理部门不承认或不负担此项费用,因此致使有的参保单位退保,难以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有待规范。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是:个人与医疗机构结算后,经办机构一次性将各项待遇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这种支付办法过于粗放,待遇兑付时间较长,对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医疗机构结算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导致职工生育费用加大,甚至出现个别企业克扣挪用生育保险费用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生育保险制度不仅要从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角度来认识,而且还应该从女性平等就业的高度来认识。不能把女性生育视为一种负担,成为影响女性就业、晋升的一个障碍,要为男女平等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各类企业负责人,都要看到妇女在人类自身生产中的作用和贡献,热情关 2

心、支持和帮助做好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提高对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关注度。

2、加大生育保险社会化程度。要从实际出发,立足扎兰屯市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把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作为全市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并与其它社会保险(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样逐步向社会化过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税务、计生、工会、妇联等各部门要大力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社会化程度。

3、要加大生育保险宣传力度。要结合“十七大”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妇女发展规划纲要》,深入社区、企业,深入到广大妇女群众中,要重点面向社区和企业宣传,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实行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规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总之,女工生育保险不仅是个人的事、家庭的事,而是为了维护社会乃至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合力,依法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妇女平等就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12篇:农业保险调研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状况调研

富锦市从2008年起成为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县之一,通过逐步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保护体系,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转嫁农业生产风险,增强农户抗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防止了“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现象的发生。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基本情况

富锦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农业在富锦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可防患于未然,通过保险理赔使得农户不仅能基本填补生产成本的投入,还可维系农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富锦市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分养殖业保险和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包括能繁母猪保险和奶牛保险;种植业保险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小麦。

农业保险承保是按照承包户实际种植的作物面积进行投保。种植业保险赔付金额小麦125元/亩,水稻200元/亩,玉米145元/亩,大豆120元/亩,四种作物保险费保费均价每亩按15元计算,承担方式:参保农户承担20%保费,即每亩承担3元,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

富锦市2009年-2016年农业种植业保险参保面积从当年的27万亩增加到2016的194万亩,是2009年的7倍。2009-2012年年均赔付额440万元,2013年-2014年遇到了

大灾年两年赔付6,988万元,2015-2016年两年赔付5,795万元。

二、富锦市在农业保险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将农业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匹配,各相关部门有效协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

(一)主动汇报,争取市领导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由市委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委、财政局、经管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理赔案件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各镇都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宣传、投保登记、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层层上报,做实计划。每年年末保险代办机构按照各村屯所报计划,进行核定下一年度农业保险参保面积计划,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安排年初预算,并上报省级财政申请各级财政补贴。二是宣传到位,做到应保尽保。不仅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方式宣传农业保险,还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阳光村务工程网、拍摄农业保险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希望更多的农户能够提高参保意识,达到应保尽保。

三是财政补贴资金到位。财政部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预算和组织财政补助资金,为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每年财政相关人员都深入乡镇、村屯入户调查,抽查率达50%。以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实用,并及时足额补助到位,确保农业保险资金依规使用。四是核灾定损公开,得到农户认可。市经管局组织镇经管站、村级代办员做好报灾、查勘工作,各村组织严格按照测产工作要求,成立由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为测产工作小组,租用大型农用车进行全面测产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协同对出险区域、品种、地块进行定损。保证测算产量的公平合理,保险公司要求必须农户本人在理赔确认书上签字并手持相关凭证照相留存,做到“五公开、三到户” 深得农户的认可。

(三)协同合作,建立大灾应急预案。遇到灾害情况发生,积极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启用大灾应对方案,保险公司派驻人员及时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灾情查勘、为受灾严重的乡镇及时购买水泵,协助农户进行田间排水工作,并聘农业专家深入村屯地头进行紧急灾情应对指导,有效的缓解灾害情况的蔓延。

三、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可程度不高

富锦市现有耕地面积570万亩,2016年已参加农业保险的有194万亩,耕地参保率34%,参保的耕地基本上是长年

处在冰雹带、低洼地等受灾区的土地,这些农民都积极地参加农业保险,而非受灾区农民,几年也不受次灾或受灾损失不大的,每年减产都不会超过30%。他们就没有参加保险的意愿和想法,更不要说还要多缴费进而增加保障的想法。还有个别村屯有部分受灾地块,这部分农民想要参加保险,其他大多数基本不受灾的农户就不想参加保险,达不到整村投保,保险公司不能受理的。

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到村到户通过讲课、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农业保险的好处,让农民得到认知;二是调整现行政策,取消或降低农民缴费基数。建议中央及省修改现行政策规定,承担应由农户上缴的极少数保费,既节省人力、物力又减少影响群体矛盾的可能性。

(二)理赔程度不高

对于减产100%的,旱田每亩农户投入生产成本270 元,水田生产成本670元;而保险公司赔偿为旱田每亩最高133元,水田每亩最高200元,根本达不到生产成本。

建议:一是提高农业保险的理赔标准,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让农民更加自主自愿参加保险。二是提高投保档次标准。富锦市地方政府2015-2016年两年间投入农业保险874万元,平均每年437万元,如果提高档次,也会相应增加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压力过大。所以,建议国家能 4

出台相关政策,在提档的同时,不增加地方政府匹配资金额度。

(三)对理赔情况监督力度不足

测产时间每年在农作物成熟期之前一个月内,保险公司依托基层村级组织全面查堪减产估算,误差率在10%左右。保险公司因人员限制,不可能每家每户核实,只能是每个村大面积核定,所以个别村屯测产小组存在受灾面积不实的问题。

建议: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考核机制。对全市各乡镇、村协保员全面开展培训,使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分了解国家政策,了解投保、理赔流程,提高镇村两级协保员核灾定损和上报投保理赔工作能力,并出台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二是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建议由纪委、检察院、财政、审计局、保险等部门组成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合督查组,对保险公司、乡镇、村组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农业、畜牧、民政等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做到保费补贴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真正惠农。

第13篇:保险报告

保险实验报告

实验目的:

《保险学》是我们金融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知识,具有理论与实践结合性很强的特点。如果只简单的单纯理论学习,就会缺乏对保险具体认识和了解,我们有必要了解实践中的保险业务是如何展开的。我们通过上机实践,提前熟悉掌握了保险工作中所需的实践技能以及流程,加深了对保险理论知识的理解。由于险种很多,在这里我无法一一详细介绍,就主要介绍人寿保险的实验。通上实践操作,我们了解寿险的操做流程,加深对人寿保险的解理,分别理清人寿险中客户、代理人、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各自角色和责任分担。

实验过程:

本次实验每个学生都有四个身份,即投保人(客户)、经纪公司、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主要内容有:投保人模拟实验、经纪公司公司模拟实验、保险代理人模拟实验和保险公司模拟实验。

直接投保操作步骤

1.注册帐号、姓名、密码。

2.登陆账号,填写客户、代理人、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信息。

3.进代代理人界面,向保险公司提出从业申请,待保险公司批准后开展业务。

4.进入客户界面,客户可以向代理人或者保险公司直接提出保险询价,询价后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详细保单,待保单填写完毕后,提交给代理人。

5.进入代理人界,填写业务员报告书,将报告书连同保险合同一同提交给保险公司。

6.进入人寿保险公司界面,对保险合同进行录单,然后提交,并通知客户缴费。

7.客户交足合同规定的保费,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8.保险公司扣费后,将保单交给有关部门核保,核保通过则通知客户签收。

9.客户签收后,直接投保完成。

委托投保操作步骤

1.进入客户界面,选择向经纪公司委托,选择经纪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填写委托申请书完毕后,提交给经纪公司。

2.经纪公司进行处理,如同意受理,则通知客户填写保单。

3.客户得到经纪公司通知后,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经纪公司。

4.经纪公司得到相关资料后,按资料如实填写保单,并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5.客户得到保单后,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经纪公司并递交至保险公司。

6.进入人寿保险公司界面,对保险合同进行录单,然后提交,并通知客户缴费。

7.客户交足合同规定的保费,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8.保险公司扣费后,将保单交给有关部门核保,核保不通过则退回,核保通过则通知客户签收。

9.客户签收后,直接投保完成。

理赔前的变更、解除、承包条件变更操作

1.进入客户界面,点击合同变更,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并提交至保险公司。

2.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变更处理。核对变更项目,然后修改相应的变更项目,同时生成批单。

3.变更操作完成。

4.进入客户界面,点击解除合同选项,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给人寿保险公司。

5.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合同解除选项。核对解除合同申请书,确认后解除合同。

6.解除操作完成。

7.进入客户界面,点击承保前撤件选项,填写承保前撤件申请书并提交至保险公司。

8.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变更处理。核对变更项目,审核承保前撤件申请书,确认后撤件。

9.撤件完成

理赔操作流程

1.选择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件,受理后,提交给客户填写理赔申请。

3.客户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给人寿保险公司。

4.人寿公司若不立案,则不予赔偿。若立案,则进行理算处理,理算后保险公司发核赔通知书。

5.客户收到核赔通知后,如果不满意,可以上诉,如果同意,则提交给保险公司。

6.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额,并通知客户。

7.进入客户界面,确认收到理赔款项。

8.理赔结束

心得体会

虽然保险操作实践课程加起来大概也只有四次,却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认识,而且还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实际知识。

第一次上机操作时,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登录注册本次试验所需要的四个身份,并完善相应资料,并对将要进行的实验进行初步了解。账号注册结束后开始进行实际操作,由于以前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实验,起先的操作很慢,只是把老师说的步骤大致走了一遍,由于不清楚客户、代理人、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经常选择错误的对象。第二次上机操作时,通过三节课下来的了解,对实验的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操作熟练了很多,在有了明确的目的和流程。在客户端进行实验时,我们主要进行下面几个方面的操作:询价、保险产品查询、发起组团、加入团队、保单变更、解除合同以及个人资料、信息提示的查看等,并对人身保险的三个主要险种——至爱终身寿险(分红型)、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至安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五个险种——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车辆保险、货运保险、刚才保险选择保险公司进行了直接投保以及选择代理人委托投保。在第三周的课上,我们主要进行财保实验。财产保险公司的操作,与人寿保险的操作大同小异,操作也比较熟练。与之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涉及到了投保人的索赔通知,并了解了它的几个步骤:立案登记、现场勘查、赔偿处理、结案处理。通过几次课的实验,大部分同学都对操作流程已经很熟悉,了解了各项注意点,达到了学习的目标。

通过实验我对保险的了解加深了很多,主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逆向选择现象在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是保险最大的矛盾,也是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隐患。

第14篇: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为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从制定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年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湖南省于2001年5月起实施,并颁布了《湖南省实施办法》。失业保险是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构筑以“三条保障线”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网,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就我县失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失业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县国家机关的所有合同制工人,全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215个,参保职工 10630人,为领取《失业证》的 3560名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 500 万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

1017 万元,圆满实现了“两个确保”、同时举办免费转岗、转业培训班 ,参加培训 8000多人次,为其中的 5621名失业人员推荐新的工作岗位,使其实现了再就业,这些都为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近年来,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我县失业保险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全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在扩面、征缴、发放、清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处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失业保险站全体职工夜以继日,任劳任怨、克服困难、不懈努力的结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看到当前失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低。失业保险金拖欠触目惊心,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拖欠的失业保险金就达 2000 余万元,已严重威胁“两个确保”和实现“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威胁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一是能够正常缴费的单位对失业保险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我感觉失业可能性小,缴费再积极也是为了别人做贡献,认识不到国家提出的社保基金实行“社会统筹”重要意义所在,除财政代扣的个人部分外,单位部分都是欠缴,而有些差额事业单位,也是一拖再拖,能赖则赖,不愿意为社会尽缴费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基金欠缴严重也影响了失业人员待遇的享受。二是县内的企业生产不正常,经济不景气,很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职工工资都难以正常发放,更别说缴纳社保基金了,失业保险基金因此长期拖欠,同时,部分破产企业因拖欠或者缴费不足,影响了职工待遇兑现,也就更不想缴纳。

(二)、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困难。由于我县的经济现状是国有企

业已经大部分不存在,个体工商户比较分散,管理困难,加上参保意识淡薄,导致我县的失业人员是逐年增加,参保人员逐年减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着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少之又少,严重影响了下乡征收,宣传和扩面更加困难。

三、工作建议

失业保险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把它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转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提几点建议:

1、严格执法加大政府监督检查力度,建议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审计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对无故拒缴、拖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监察手段解决,同时对挤占、挪用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严厉处罚,以杜绝失业保险金的流失。

2、加强法律制度的宣传,让失业保险深入民心。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实施,但真正的实施执行还有相当的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深入人心,深入企业的心里。要有重点的抓几个特别案例来监督社会保险法的实施。

3、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虽然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并实施,但对于失业保险的现状没有明确的指导,对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便于解决存在的问题。

4、建议工作经费和工作业绩挂钩,以收定支。在前年工作业绩的基础上定出工作经费的多少,激励多收多拨,少收少拨的政策,建立正常的奖励激励制度。在很多县市都已经这样执行,我建议我们县里可以考虑参照其他县里情况来定收支。

5、建议财政代扣单位缴费部分,以弥补基金越拖越重的情况。通过这次深入调查学习,使我们更加明白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切实把失业保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中心任务来抓,为失业人员的生活及再就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努力使我们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15篇: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

,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2008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2008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2009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点和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种类,扩大风险保障范围,例如应把马铃薯种植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实现农村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稳步推进。

第16篇: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积极发展林业保险的要求,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对应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与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进行了座谈,对如何开展森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森林资源现状

(一)地理位臵

我局位于四川省西北、甘孜州中部,道孚、新龙、雅江三县交界地带。北邻炉霍林业局,南抵雅砻江边,东连丹巴林业局,西接新龙林业局,坐标为东经100°25´02´—100°23´22´´,北纬30°12´26´´— 30°12´26´´。南北长105公里,东西宽53公里,幅员面积4007.5平方公里。

(二)自然地理概况

地质构造属松潘—甘孜地槽褶皱断裂带、雅砻江—鲜水河构造。由一系列背斜向斜构造单元形成了众多的反“S”型构造系列。

施业区内古夷平面被河流解体变形,多见角峰刃脊、狭窄沟谷、悬崖峭壁、高原丘峦。地势北高南低、中部突起。山体属大雪山支脉,海拔4000—4900m的山峰有海子山、白日

山、老乌山、格勒万涅山、加巴加果山。

施业区域海拔高度2620—5820m。平均海拔3400m,相对高差3200m。

(三)河流水系

施业区内地表河流属长江流域上游,长江一级支流金沙江支流雅砻江及雅砻江支流鲜水河水系。主要河流有雅砻江和鲜水河。

(四)气候土壤

在中国气候区,带划分体系中,施业区属“青藏高原区—HⅡ高原温带”(《中国自然地理》)。在川西高原气候分区中,工程区属康定—雅江暖温带、温带区。气候特点是春秋季短、冬长无夏、降水量少、雨热同季、灾害性天气频繁。年均气温7.8°C,极端高温32°C,极端低温-22°C。年均降雨量578.6mm,蒸发量1682.5mm,无霜期110天。

因受各种气候要素和天气现象垂直分布特点的影响,致使工程区内的土壤类型分布垂直带谱特征比较明显。包括不同海拔段的3个土壤分布带。成土母岩为砂岩、灰岩、花岗岩、玄武岩。

(五)森林植被

在四川森林分区体系中,施业区“属B.亚高山暗针叶林区—Ⅵ。亚高山冷杉云杉亚区—18.大雪山面坡川西云杉林、鳞片冷杉林、高山栎林、高山松林小区”。包括道孚—新龙

森林区和雅江森林区。因受垂直气候带谱控制,形成相应的森林植被、植物垂直分布带谱。包括不同海拔段的4个森林植被、植物分布带。

2600~针阔混交林带。主要树种有云杉、高山松、油松、高山栎、秦岭冷杉(少量)、藏桧、桦木、马氏槭等。

2800~阴暗针叶林带。主要树种有岷江冷杉、洮河冷杉、红杉、紫果云杉、松潘桧柏、方枝桧等。

3800~高山灌木林带。主要树种以杜鹃为主,还有高山柳,高山绣线菊等,也有少量云杉,落叶松散生。 4100~高山草甸带

(六)森林资源概况

我局施业区总面积亩,其中:林地面积亩,非林地面积亩。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亩、灌木林地面积亩、疏林地面积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亩、苗圃地面积 亩、无林地面积 亩。

施业区森林总蓄积m3。其中:幼龄林 亩,蓄积 m3;中龄林 亩,蓄积 m3;近熟林 亩,蓄积 m3; 成熟林 亩,蓄积 m3; 过熟林 亩,蓄积 m3。

二、我局森林资源面临的主要风险及近年来受灾损失情况

(一)我局森林资源面临的主要风险首先是火灾,其次

是森林病虫害和雨雪冰冻灾害,小部分是山洪泥石流灾害。

(二)从近年我局灾害分析来看绝大部分灾害损失为森林火灾,每年火灾、火警不断,特别是现在森林旅游开发,进出林区人员频繁,加之农事、宗教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防火力量薄弱。因此火灾的风险相当大,扑火的人力缺乏、扑火队伍无法及时组建。

(三)经调查全局每年发生火灾约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而政府在补偿上根本无力救助,主要靠企业自筹资金自救。

(四)我局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为万亩,占我局林业用地面积的%。由于国家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过低,在经济上和人力上造成生态公益林管护困难,防火工作更加吃紧。

(五)我局森林结构有丘陵、有高山,点多面广战线长,结构复杂,管护难度大,加之管护区地跨三县,对于各种林业灾害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显而见之加大很多。

三、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产业,也是事关国家民生的重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林业增效。但是目前我局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各种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随着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林

业支持保护体系。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有利于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促进林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改革林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助方式,建立市场化的防灾减灾机制,提高林业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保险企业拓展市场,增强保险实力。

(一)通过分析调查情况看,我局认为最需要的保险保障是火灾,其次急需要的是病虫害保险,再次是雨雪灾害。其原因是因为森林火灾几乎年年发生,病虫害灾害也是间歇性成片发生,如松线虫、落针病等病虫害的危害,而雨雪灾害也不是经常性的,但危害却相当大,损失最惨重,甚至是毁灭性的。

(二)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保险也势在必行,现在洪水灾害、恶劣天气及环境的污染对林业各种资源的破坏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我州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保险市场前景看好,国家对林业投入日渐增多,林农保险的积极性高涨,但必须完善保险理赔机制,确保林农利益,有效的减少或降低林农的经营风险。不管对经营用材林还是经济林的林农,都迫切需要社会分担风险,达到保险、林农双赢的目的,以保证林区正常的经营秩序,稳定林区社会治安,促进林区经济发展。

四、建议意见

(一)根据我们的分析调查,我局认为愿意投保含火灾、

洪灾、冰灾、病虫害等在内的森林综合保险,而且认为是最急需的保险险种,但可以灵活的使用分林种进行选择森林单项险或森林综合保险。

(二)建议制定完善相适应的高原林区灾害理赔机制程序和理赔标准。不能一概而论的只一个最高理赔标准400.00元/亩,应该针对不同林种、树种、地类、近、成、过树林等制定相应的理赔标准;对理赔程序应尽量作到科学简便,便于操作。

根据以上调研我们认为,森林政策性保险必须及早启动,而且要从单一险种到多险种或综合险转变,很有必要及早惠农、惠林。我们强烈呼吁国家尽快拿出森林保险的各项优惠政策来,让林业人放开心怀大胆发展,解除生产工作上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更为林业生产注入新的活力。

第17篇:福建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福建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调研报告

消费者作为一个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它的作用毋庸置疑。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使消费者在强大的经营资本面前变得措手无策,其中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问题尤为突出。随着福建省保险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的开放,保险面临的市场空前广阔,保险消费者权益问题变得尤为重要。所以为了推进福建省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针对我省保险消费者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福建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问题分析

1、售保途径创新带来消费者权益受损

在办理保险业务渠道中,通过保险销售员办理业务的占46%,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占据35%,而剩余的是通过电话和网络办理的。利用现代技术销售保险的新型模式如电话、网络销售途径高速快捷,方便省事,按正常思维来说,在处理问题时人们往往更倾向于操作简单、高效快捷的方式。但在售保过程中为什么就不适用反而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呢?这便要从电销和网销保险的发展历史来说,自2006年各保险公司顺应时代趋势,开始网络和电话销售的新型渠道后,使电销、网销保险一时间在市场上炙手可热。可伴随着其快速的增长,其弊端也慢慢地暴露出来。 一方面原因在于电话、网络销售途径虽然覆盖面广、高速快捷、省时省力,但过多的电话销售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有的销售人员甚至不分时间的拨打点电话,造成人们的极度反感。并且有些保险公司内部人非法员会非法高额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造成客户频频遭受电话骚扰、垃圾短信、电话诈骗等类似事件发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而网销往往会出现故意将保险产品作为其他理财类产品进行销售,干扰消费者的判断,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犯,而且近期出现的“网销保险第一案”中网销保险不实行异地理赔让网销保险成为消费者关注热点,总之银行网点的销售往往是差强人意。另一方面,虽然在营销上开展了不同的营销渠道,但关于各种营销渠道出现的问题并没有及时的出台相关制度和法律,造成售保途径创新中出现制度漏洞,因而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保险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问题

调查中,能看懂保险合同的只占全部人数的25%,剩下的人或多或少都看不懂保险合同中的部分内容。

对于大部分看不懂内容的投保人来说,部分销售员、保险公司、银行便会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有些工作人员会“指鹿为马”,不明确说某些产品属于保险产品,或者有意放大产品的优势,或者说明明不适合投保人的却极力推荐。但对于那部分能看懂保险合同中条约的投保人是真的完全看懂了么?我认为他们所谓的看懂有可能只是理解了字面上的意思,而追究其深层含义以及它所隐藏的风险,懂的人或许只有进行“文字游戏”的保险公司。但等到风险真正发生时保险公司便极力撇清关系,造成类似于霸王条款等事件的不断发生。退一步,即使保险人确确实实能够看懂每一项协议,可谁能保证能够静下心来一字一字的认真阅读完所有协议。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签订各种繁琐、枯燥无趣的合同,比如说在办理手机卡时所要签订的一项项的协议,内容都看得懂,可是就是不愿意认真的阅读它。总结原因主要在于:合同的信息量大,费时费力。保险合同也是如此。

3、保险销售人员专业化程度及诚信度问题深度探究

办理保险业务时,保险宣传不实和误导、售后服务保障不到位分别占据20%,

未被如实告知投保事项占据9%,而这三种现象反映出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诚信度差。但问题的关键真的是在于保险销售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么?我们不妨站在保险销售人员的立场去思考,他们为什么要背负着骗子之类的骂名却还要去欺骗消费者呢?我想归根到底也就两个字——生计。

保险销售员作为保险公司销售业务的主体力量,它与保险公司虽然名义上只是代理关系而实际上却是劳动关系。在营销制度建立以来,只明确规定了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并未对保险营销员的身份进行明确定位,这就使得保险销售人员在社会中处在一种尴尬的地位中。保险销售员不属于雇员,就不能享有(劳动法)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五险一金也自然不会有的。同时作为代理人除了收取保费和代理费以外,与保险公司不存在其他关系。作为销售员虽然接受严格的业绩培训和考核,但却不能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障,所以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只能顾忌眼前利益,最大程度的赚取保费和代理费。这就导致剩下的人为了不被市场淘汰,而把自身目标放在首位,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不择手段地通过消费误导和虚假宣传来提高业绩,只注重数量而不注重质量、只注重成绩而不注重服务、只注重利益而不注重诚信,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同时造成保险行业广阔消费市场的缺失,在保险行业内部和外部形成恶性循环,抑制了行业长远发展。长期已久,诚信缺失便成为了保险行业的定位词。

因此保险销售员自身的素质以及专业化程度充其量只是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保险自身的营销体制结构问题才是造成侵权的主要根源。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问题的分析制订了以下解决办法。

1.建立网上便民平台,服务消费者。福建省保险协会可以建立专门的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网络平台,针对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进行实名制登记。当消费者受到侵权问题时以实名制登陆网站,将消费者的侵权经历完整记录将不同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汇总,建立完善的档案,并将其转交给所在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尤其代表消费者向侵权公司进行赔偿。同时分季度公布各保险公司遭到投诉情况,对保险公司采取一定的奖惩机制,使我省保险公司一直出于粗放式的快跑状态,销售误导,投资业务急速增长等利益竞争模式转化为以行业自身发展为出发点,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的服务竞争模式,先力求“自保”,再获得利益。

2.加大对销售误导问题的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的销售行为监督体系。针对福建省各项保险法制体系进行细化改革,针对具有多项争议、不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规范保险业的合同用语,简化保险合同中的繁琐条款,完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体系。

3.并针对我省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创新道路中所出现的问题确保及时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保险公司在创新的途中力求做到:保险创新,面面俱到。注重效益,保障权益。要充分的做好市场调查,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行创新。

4.福建省保险协会应对保险知识和消费者维权途径进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如开展一些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教育,特别是在农村要对农民普及保险知识,充分做到各阶段人群了解各种保险常识,尽其所能在最大程度上预防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为消费者讲述保险行业中出现的侵权问题,遇到侵权问题后应该怎样解决等问题。这样一项看似简单的方法在实施起来却很有难度,这就需要各部门的持之以恒和互相扶

持。

5.规范保险销售人员的社会地位使其获得应有的权益。如建立一套标准的保险销售人员工作体系,录入个保险销售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制定一套针对保险营销员工资奖惩等的专门规定,例如营销员所负责的投保人中,投保人可对营销员进行评价。若以后出现误导消费、虚假宣传等一系列消费者侵权事件或收到投保人的投诉,便对营销员进行惩罚同时记入其工作档案中。同时为保险营销员设定一个入门标准,保险公司再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保险营销员的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建立统一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工作体系会增加七对公司的归属感,从而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它并不是纯粹的成本增加,相反,它是一种间接的挺高回报的投资,并且改善保险业在消费者心中普遍的认识。

第18篇: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调研报告

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调研报告

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本着全面实行、稳步推进和规范运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强征收,重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解决全旗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化解社会矛盾、分散企业用工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于2000年、2004年、2005年和2008年建立,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万人、9.9万人、8.1万人和4.5万人,基金分别累计结余1096万元、0万元、291万元和827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覆盖范围涉及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同时缴纳大病救保险费10元/人、月(单位个人各负担50%)。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

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其中8.5万元以内的医疗费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旗内核算报销,最低报销比例80%、最高报销比例95%。余下的

6.5万元医疗费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比例为90%;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及在药店购药费用。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工伤保险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全部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按以下行业类别以全部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一类企业为0.8%,二类企业为1.5%,三类企业为2.5%,职工个人不缴费,全部工伤保险费用直接上解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待遇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工伤保险主要作用是保障和维护用人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减少社会矛盾,化解劳动纠纷。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碰撞,患职业病等原因受到的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经过伤残认定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生育保险

主要覆盖范围为企业,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正常产最高支付900元,难产最高支付2000元。同时,女职工生育期间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

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以本人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30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和规范了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框架体系,探索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医疗救助、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

第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2007年12月,旗委、市政府成立阿荣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卫生、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

第二,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到位。自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和救助金落实到位,且逐年提高。自建立至今,各级财政共补助资金876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第三,参保率和住院得益率逐年上升。2008年参保人数3.1万人,截止2010年8月底,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累计报销5071人次住院医疗费用995万元,报销233人次门诊医疗费4万元,住院待遇报销比例提高5%。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少数单位和职工对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不愿为职工参保,而许多劳动者不敢提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事,担心被解雇;二是个别企事业单位转制后,无力为职工参保;三是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但范围只局限在管理和生产骨干层面,少数企业甚至隐瞒用工人数;四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参保不合算;五是许多职工不了解医保政策,不清楚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对医疗保险待遇期望值过高,有些职工因此断保或不愿参保。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仍有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策凸显出了“真空地带”。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只承担参保人员因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对非工作期间引起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不予赔付。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解决。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缺少具体的奖励惩罚办法。目前的政策是早参晚参一个样,报不报销缴费都相同,致使一些年轻、年幼居民因身体健康,疾病少,再没有特殊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参保后又出现断保。

建议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把医疗工伤生

育保险政策宣传到基层,晓喻到群众,努力提高企业对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认识,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医保知识,使各单位负责职工医保工作的人员、医保对象及医务工作者都熟悉医保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共同推进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向上级建议修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是尽快落实上级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患病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随着公务员法的施行,根据我旗的财力情况,应尽快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早日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办法,以提高我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向上级建议尽快出台鼓励居民早参保早受益、长参保长保障,实行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连续缴费时间越长,统筹基金支付越高、补偿标准越大的政策。

第19篇:关于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为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从而制定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于1998年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于2001年11月开始实施。失业保险是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构筑以“三条保障线”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网,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中心就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报告如下:一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失业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县国家机关的所有合同制工人,企、事业单位的全部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达个,参保职工人,为领取《失业证》的名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万元 ,圆满实现了“两个确保”,同时举办免费转岗、转业培训班期,参训人中达人次,为其中的名失业人员推荐新的工作岗位,使其实现了再就业,这些都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近年来,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在全市一直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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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县失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全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在扩面、征缴、发放、清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中心干部职工夜以继日,任劳任怨、克服困难、不懈努力的结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看到当前失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此矛盾和问题:

(一)、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偏低,失业金拖欠触目惊心。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拖欠的失业保险基金就达余万元,已严重威胁“两个确保”的实现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威胁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一是能够正常缴费的单位对失业保险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事业(尤其是全供、差供事业)单位自我感觉失业可能性极小,缴费再积极也是为别人“做贡献”,认识不到国家提出的社保基金实行“社会统筹”的重要所在。帮而在缴纳失业保险费进能拖则拖、能赖则赖,不愿 为社会尽缴费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同时个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失业保险费的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县内的企业多数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职工工资难以正常发放,失业保险费长期拖欠。同时,部分破产企业的“破而不决”致使长期拖欠的巨额失业保险费不能及时得到兑现,这也是造成全县失业保险基金拖欠严重的重要的原因之一。

(二)、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困难。由于我县的经济现状是国有企业已经大部分不存在,个体工商户比较分散,管理困难,加

上参保意识淡薄,导致我县的失业人员是逐年增加,参保人员逐年减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着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失业保险由原先提取管理费改为财政统管实行“收到两条线”以来,办公经费十分短缺,严重影响了日常的下乡征缴、政策宣传等工作的进行。

三、工作建议

失业保险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在大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把它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目前,我国正在起草《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这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只有加强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建设,依靠法制的力量,才能有力、持久、稳定地推动失业保险的发展和完善。

2、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失业保险制度深入民心。要采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宣传,让广大职工明白这是造福于千万人民的德政工程。在加强媒体宣传的同时,要投入人力物力,深入到各企业到中宣传,让他们了解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激发广大职工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

通过这次深入的调查学习,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目前存在

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切实把失业保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中心任务来抓,为失业人员的生活及再就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努力使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财上一个新台阶。

严格执法,加大政府监督检察力度,建议由县政府直辖市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无故拒缴、拖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必要时通过媒体暴光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同时对挤占、挪用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严厉处罚,以杜绝失业金的流失。

2、加大宣传力度,

第20篇:畜牧局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状况调研报告

猪粮安天下。生猪与粮食一样,始终是一个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根本问题。从2007年开始,中央、国务院根据发展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执行政策性生猪保险,随着生猪保险政策在我市的推进,该项政策已逐渐成为深受农户欢迎的“民心工程”。

一、基本情况

政策性生猪保险包括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

险,其中能繁母猪保险是全面实施,而育肥猪保险在全国还是试点阶段,**省是首批开展育肥猪保险的省份。我市政策性生猪保险分别由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财险公司承保,其中巴州区、南江县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通江县、平昌县由中华财险公司承保。全市畜牧系统主管机构(即市、县、区畜牧食品局)不直接参与保险工作,保险公司在各乡(镇)指定代办人,具体负责保险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乡(镇)畜牧站如受保险公司委托,则由其指定的代办人组织协助实施。2008年,根据国家、省上要求,我市共承保能繁母猪21.7万头,收取保费259.8万元,补助金额103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49.5万元、省上补助233.8万元、市级补助39.0万元、县级补助116.9万元);保险公司理赔1.1万头,赔付976.0万元(包含2007年投保2008年赔付的部分能繁母猪)。育肥猪34.9万头,收取保费188.2万元,补助金额43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7万元、省上补助213.3万元、市级补助31.4万元、县级补助131.8万元);保险公司理赔11.5万头,赔付406.2万元(包含2007年投保2008年赔付的部分育肥猪)。

二、主要问题

(一)认识需进一步提高。政策性生猪保险的执行,是中央、国务院为广大养殖生产者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确保养殖增收的一项惠民措施。其保险的措施办法,是由国家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规律而确定的。而在部分地方,由于对政策性生猪保险认识不足,存在生猪保险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对于农户,由于缺乏对保险的深刻理解,认为育肥猪保险是“挑肥捡瘦”、能繁母猪保险是“一发一收”。

(二)保险机制有待完善。育肥猪保险每年只能办理一次,保险期限为4个月,而农户养殖的生猪出栏时间一般都超过了4个月,剩下的8个月时间农户不能办理保险业务,因此,农户对此反映比较强烈。虽然国家在制定该项政策的时候,是根据生猪的生理特点和出栏周期制定的,但保险机制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业务职能存在混淆。畜牧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险业务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各乡镇代办员负责组织实施,畜牧部门并不直接参与保险工作。但由于部分乡镇畜牧站职工作为保险公司代办员,致使保险部门和畜牧部门业务存在混淆,往往给农户形成误导。

三、对策建议

针对我市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广泛宣传政策性生猪保险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示范引导。在政策性生猪保险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方法,用典型事例做榜样,使农户看到买保险的好处,然后逐步进行推广。三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基层畜牧、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挑选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代办员,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主动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保险运作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积极主动参与建立面向农民的保险保障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险政策,深度参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要发挥保险行业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提高保险工作的运作效率。三是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扶持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等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

(三)规范行业指导行为。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政策性生猪保险,建立健全防疫体系,严格免疫制度,坚持“政府保质量,部门保密度”的原则,按照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建立免疫档案,统一免疫标记,统一疫苗供应,统一免疫管理,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保险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基层保险行为,健全基层保险机制。

(四)创新养殖信贷模式。政策性生猪保险在一定程度了化解了养殖风险、市场风险及疫病风险,但融资难问题依旧是制约畜牧业发展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养殖业贷款。在利率浮动幅度、再贷款、贴息、补亏、税收等方面,对支农信贷业务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推广小额信贷。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要根据农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产业发展规模确定,贷款利息要按实际使用贷款数量和时间计算,以减轻农民贷款负担。农民还款可以少量多次,分段还款,既促进农民的贷款使用和还款,又有利于小额信贷的贷款回收。三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为山区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解决制约山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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