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例调研报告范文

2023-01-0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法院案例报告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姓名:----

专业:法学

学号:-----

指导教师:李兴虎

实习单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曾某某故意杀人案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而如何解读相关的法律条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如何正确处理相关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本文从案例出发,浅谈自己看法与观点。

同时,通过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期34天的实习,让我学习并了解了法院刑事审判的日常工作,了解了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卷宗整理、提讯、材料归档和管辖等等基础知识,通过在实践中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让我更一步巩固和提高了专业知识。也在为期不长的时间中了解了社会,让所学能所用,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丰富了我的经验。也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的一些理解。是一次很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此特别感谢学校和中院各位帮助和指导我的老师们!谢谢!

现就刑一庭审结的一件故意杀人案为例,做出本次实习的案例报告。

案情:

被告人:曾某某1,男,1956年3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昭通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

108号2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被告人:范某某,男,196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玉溪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6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重庆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2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某某,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害人:曾某某2,1974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昭通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2组。

公诉机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10年3月30日, 被告人曾某某1系被害人曾某某2之父,被告人李某某系被害人曾某某2之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曾某某1就预谋范某某、李某某将曾某某2杀害。

曾某某2和李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在安宁市区经营一家旅馆。因曾某某2长期不务正业,作恶多端。其街坊邻居均受其欺辱多次,其父曾某某1教育多次不知悔改,同时,曾某某2因为经济原因,多次向其父亲曾某某1提出要钱。另外,于2009年2月中旬,曾某某

2再次向曾某某1提出要钱,但是被曾某某1拒绝。曾某某2就威胁曾某某1,扬言要将其杀死后换保险金。曾某某1听后害怕,便想出将其子曾某某1杀死的想法,并于随后将该想法告知范某某,随后告知李某某。三人随即预谋将曾某某2杀害。

2009年3月初。在曾某某2入睡后。曾某某1和范某某便来到曾某某2的卧室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锤子猛烈敲击曾某某2的头部,致使其当场死亡。

在曾某某2死亡后,被告三人又预谋将其碎尸,由曾某某1和范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将其肢解后,分块装入黑色麻布口袋中。当夜凌晨用车推到安宁市东湖内抛尸。

事隔两天后,东湖保洁员在东湖内发现若干塑料袋。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曾某某1在事隔两天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随即展开相关调查

随后该案件经过公安侦查,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由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杨晓萍,审判员李兴虎,审判员杨捷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进行审理。

法院判决如下:

一、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三、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各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判决生

效。

法庭调查:

在法庭调查阶段,检方出具的证据经过质证都是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三被告人对于检方所控事实和罪名均表示无异议,伏法认罪,恳请法官在量刑上考虑实际情况酌定给予减轻。

证据分析:

1、公安机关出具被告人曾某某归案经过报告证实:2010年3月13日9时左右,嫌疑人曾某某主动向安宁市公安局投案称:“自己将儿子杀死后抛尸于东湖”。

2、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实:被害人曾某某推断于2010年3月12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死亡原因系被他人用硬器捶打而死,致机械性打击死亡。

以上证据,经法庭调查,当庭质证,对其三性予以认定。被告人也对以上证据无意义。各证据之间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 审判意见:

在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合议时,各位法官均认为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且被告人也认罪,主要讨论的问题在于对被告人的量刑上,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是因家庭关系处理不当造成的,同时,被害人曾某某2也是因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导致该案发生,另外,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提交了一份被告人所在村寨全村人联合签名请求法院酌情给予减轻刑罚的书信。对于被告人李某某而言,她在其中属于从犯,而且没有直接参与

到犯罪中,仅是告诉曾某某1和范某某被害人入睡的事实。因此。合议庭对此应该减轻处罚。判决其缓刑。

个人分析:

一、从审判上来说,法院判决贯彻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罪行法定和罪责相当。对于三被告人曾某某

1、范某某和李某某来说,其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刑罚的。但是,从案件基本情况来看,曾某某主要因为其儿子威胁,产生恐惧心理而造成犯罪,犯罪后能够自首,配合公安机关和法检机关侦查审判,从而对其给予酌定减轻处罚的决定。范某某也是属于从犯,案发后能够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而李某某则没有参与到其中,只是将被害人熟睡的情况通知被告人,其主观恶性甚微。因此合议庭在做出量刑决定是符合事实的。也是罪行相当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证据方面,因证据都较为连贯,且合议庭在充分考虑了当事人情况上,也做出了合理的判决。

三、纵观本案,审判程序中对于赵某犯罪情节认定合理,契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达到了审判程序注重法律适用的问题。从判决结果来看,从有期徒刑十年和缓刑的适用,不仅达到了刑法惩治犯罪的目的,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也结合了曾某犯罪行为的实际危害性,从轻处罚了曾某,也对李某某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审判有较好的社会效果,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和精神。

2012年3月25日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

[2]贾宇,刑事违法性理论研究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4月

[3]熊国选,《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与“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M] 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指导老师意见:

推荐第2篇:法院案例报告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案 例 报 告

姓名:---- 专业:法 学 学号:----- 指导教师:李兴虎

实习单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1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曾某某故意杀人案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而如何解读相关的法律条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如何正确处理相关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本文从案例出发,浅谈自己看法与观点。

同时,通过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期34天的实习,让我学习并了解了法院刑事审判的日常工作,了解了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卷宗整理、提讯、材料归档和管辖等等基础知识,通过在实践中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让我更一步巩固和提高了专业知识。也在为期不长的时间中了解了社会,让所学能所用,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丰富了我的经验。也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的一些理解。是一次很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此特别感谢学校和中院各位帮助和指导我的老师们!谢谢!

现就刑一庭审结的一件故意杀人案为例,做出本次实习的案例报告。

案情:

被告人:曾某某1,男,1956年3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昭通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

2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108号2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被告人:范某某,男,196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玉溪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6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7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重庆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2组。2011年4月9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被逮捕,现押于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某某,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害人:曾某某2,1974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云南省昭通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昭通市中河村民委员会王家院子村108号2组。

公诉机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10年3月30日, 被告人曾某某1系被害人曾某某2之父,被告人李某某系被害人曾某某2之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曾某某1就预谋范某某、李某某将曾某某2杀害。

曾某某2和李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在安宁市区经营一家旅馆。因曾某某2长期不务正业,作恶多端。其街坊邻居均受其欺辱多次,其父曾某某1教育多次不知悔改,同时,曾某某2因为经济原因,多次向其父亲曾某某1提出要钱。另外,于2009年2月中旬,曾某某 3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2再次向曾某某1提出要钱,但是被曾某某1拒绝。曾某某2就威胁曾某某1,扬言要将其杀死后换保险金。曾某某1听后害怕,便想出将其子曾某某1杀死的想法,并于随后将该想法告知范某某,随后告知李某某。三人随即预谋将曾某某2杀害。

2009年3月初。在曾某某2入睡后。曾某某1和范某某便来到曾某某2的卧室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刀、锤子猛烈敲击曾某某2的头部,致使其当场死亡。

在曾某某2死亡后,被告三人又预谋将其碎尸,由曾某某1和范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将其肢解后,分块装入黑色麻布口袋中。当夜凌晨用车推到安宁市东湖内抛尸。

事隔两天后,东湖保洁员在东湖内发现若干塑料袋。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曾某某1在事隔两天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随即展开相关调查

随后该案件经过公安侦查,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由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杨晓萍,审判员李兴虎,审判员杨捷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进行审理。

法院判决如下:

一、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三、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各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判决生

4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效。

法庭调查:

在法庭调查阶段,检方出具的证据经过质证都是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的。三被告人对于检方所控事实和罪名均表示无异议,伏法认罪,恳请法官在量刑上考虑实际情况酌定给予减轻。

证据分析:

1、公安机关出具被告人曾某某归案经过报告证实:2010年3月13日9时左右,嫌疑人曾某某主动向安宁市公安局投案称:“自己将儿子杀死后抛尸于东湖”。

2、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实:被害人曾某某推断于2010年3月12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死亡原因系被他人用硬器捶打而死,致机械性打击死亡。

以上证据,经法庭调查,当庭质证,对其三性予以认定。被告人也对以上证据无意义。各证据之间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锁链。

审判意见:

在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合议时,各位法官均认为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且被告人也认罪,主要讨论的问题在于对被告人的量刑上,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是因家庭关系处理不当造成的,同时,被害人曾某某2也是因为具有一定的过错导致该案发生,另外,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提交了一份被告人所在村寨全村人联合签名请求法院酌情给予减轻刑罚的书信。对于被告人李某某而言,她在其中属于从犯,而且没有直接参与

5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到犯罪中,仅是告诉曾某某1和范某某被害人入睡的事实。因此。合议庭对此应该减轻处罚。判决其缓刑。

个人分析:

一、从审判上来说,法院判决贯彻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罪行法定和罪责相当。对于三被告人曾某某

1、范某某和李某某来说,其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刑罚的。但是,从案件基本情况来看,曾某某主要因为其儿子威胁,产生恐惧心理而造成犯罪,犯罪后能够自首,配合公安机关和法检机关侦查审判,从而对其给予酌定减轻处罚的决定。范某某也是属于从犯,案发后能够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而李某某则没有参与到其中,只是将被害人熟睡的情况通知被告人,其主观恶性甚微。因此合议庭在做出量刑决定是符合事实的。也是罪行相当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证据方面,因证据都较为连贯,且合议庭在充分考虑了当事人情况上,也做出了合理的判决。

三、纵观本案,审判程序中对于赵某犯罪情节认定合理,契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达到了审判程序注重法律适用的问题。从判决结果来看,从有期徒刑十年和缓刑的适用,不仅达到了刑法惩治犯罪的目的,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也结合了曾某犯罪行为的实际危害性,从轻处罚了曾某,也对李某某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审判有较好的社会效果,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和精神。

2012年3月25日

6 法院实习案例报告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 [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

[2]贾宇,刑事违法性理论研究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4月 [3]熊国选,《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与“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M] 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

指导老师意见:

推荐第3篇: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

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推荐第4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伍静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苏埠镇人民法院实习。苏埠镇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在民庭实习的几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一、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二、旁听案件。

苏埠镇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三、写一些法律文书。

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四、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五、经验总结。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

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推荐第5篇: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其中法院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农十师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十师两级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的素质为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其以法官群体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富有全体干警个人色彩的印记,是法与文化的和谐共舞。

一、十师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组织架构层面,发挥着稳定和规范作用,它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评判的重点;而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法官和其他全体干警的职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它不仅体现着现代司法理念,而且主导法院现代司法理念的实质与方向,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对内,有利于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法院管理;对外,它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建设、建立公众的法律信仰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物质文化建设,也就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的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近年来,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十师两级法院均建设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并于XX年和XX年分别投入使用,成为农十师和阿勒泰地区具有法制权威的地标性建筑。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在整体设计上突出建筑功能、风格与法律文化历史、审判人文理念的融合,在细节上通过法院文化长廊、永久法官誓词、办公场所的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等系列设计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为法院形象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两级法院还设置了荣誉室,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行为文化建设。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农十师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农十师法院“三项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炕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三)精神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农十师法院系统注重弘扬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

(四)制度文化建设,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农十师两级法院首先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编撰了《农十师两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事务收集了三大类60项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定期公布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打造一流审判队伍

王胜俊院长在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有先进的法院文化展示平台。

十师两级法院坚持精英带动主流、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原则。以创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依托、以创办好法院局域网站为核心、以创办好法官论坛为重点、以创办好各类文体活动为目标。开展以干警为运作中心的评比表彰、岗位练兵、学术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体育锻炼等各种活动,主要分为教育型、学习型、竞赛型、表彰型、高雅型等几种最为大家熟悉并广泛运用的法院文化活动方式,有利于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多年来,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以“天平颂”、“和谐之春”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其中,XX年两级法院干警编排的音诗画情景剧《党旗颂》在师政法系统获得二等奖,较好地展现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两级法院每年组队定期开展训练参加师举办乒乓球赛,增进法院群体成员之间的团队精神,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与理解,从而培养全体干警心系法院的职业感情。

(一)围绕精神文化建设,做强支撑点,实现政治建院

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级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抓好“维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中,不断强化两级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立场,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维稳意识。使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守土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着重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三个至上”,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并通过设立爱岗敬业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推选名言警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三个至上”逐步深入人心,进而有效地指导自身的司法行为。

3、抓好和谐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创建法院内、外和谐的司法关系。组织干警收看宋鱼水、郑桂兰、陈燕萍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倡导在法院内部营造心灵相通、工作相融、人缘相亲、和谐合作、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在法院外部寻求和构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倡导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依法诉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积极诉讼、平等诉讼,形成和谐诉讼秩序。

(二)围绕物质文化建设,做优结合点,夯实基础强院

物质建设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夯实法院物质基础,对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开通了三级法院局域网,安装了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的现代化。两级法院始终把提升法院创办专栏和网站质量做为重要抓手,办好两级法院网站,提高品位。我们主要在解决目前法院网站信息更新滞后、缺乏层次性等问题上下功夫,设立网页的信息主管,加强对下级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与信息交流;通过管理和评比,增强网站的学术性和实用性。通过现代化的资讯手段,传播独特的法院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关注法院、聚焦法院。办好《法制在线》专栏。两级法院吸收文字功底较强、具有学术专长的审判业务骨干参与编辑,在版式设计上更加富具有地域和法院文化特色,在栏目设置上加大法律适用研究的力度,在稿件来源上不断扩大撰稿人的队伍,使《法制在线》专栏成为法院干警进行学术交流、审判研讨的阵地,通过刊发优秀的文章关注法律的人性基础、价值构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干警产生“司法共同体”的归属感。

(三)围绕管理文化建设,做实着力点,完善制度建院

软文化建设,硬制度先行。近年来,十师两级法院对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进行了的改革,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推行了中层干部竞岗制度、主审法官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选任中层干部、主审法官,探索了法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了同志的成长与进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华的宽松环境和广阔舞台,激活了内力,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

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关于领导决策、审判流程、质量考评、廉政建设等八大管理规范体系,实现了决策规范化、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规范化,使两级法院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围绕行为文化建设,做牢立足点,树立作风塑院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持做到 “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开展“三项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把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提高庭审能力和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组织两级法院其他干警观摩、评查法律文书和案卷,让审判员在真实案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杜绝了“无理裁判”和“无序装订”现象。

(五)围绕审判文化建设,做亮培育点,培养人才兴院

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炼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花大力气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制度,采取法官讲课和领导领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推行“外出培训人员讲课制”,使“一人受培训、全员有提高”。

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高法官素质。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一期 “法官论坛”、“法官会议”等活动,旨在增强法官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届时邀请政法委及公、检、司有关领导、专家、社会人士参与讨论点评。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司法实践性较强的论坛专题,由法官收集资料,准备讲稿,轮流主持、发言,这种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形式为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有效激发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更深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共同探讨法律法规适用,交流办案技巧,促使法官们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产生最大限度的趋同,最终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提升论坛的品味和层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修养。在司法宣传上要严格落实《农十师法院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干警必须完成网络新闻稿件12篇,报刊宣传稿件2篇、调研文章1篇的宣传与调研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格局。对于完成任务多、质量好的给予重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干警当年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宣传与调研文章,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其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文明的道德修养影响和感染和带动其他法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司法技能。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审判业务理论学习,形成“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机制,用身边的人教育培养身边人;强化岗位锻炼,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四种能力”。

举办法院文体活动,提高法院活动品牌。两级法院创新活动方式,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借鉴其他行业特点来丰富和发展法院文化,创出具有两级法院的特色和品牌。在教育型文化活动中,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自治区高级法院出版的《新疆审判》和兵团分院出版的《兵团审判》等刊物,以及《兵团日报》、《新疆法制报》、《北屯报》、《阿勒泰报》;兵团电视台、北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法院文化的要义进行系统地梳理,提炼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基本精神,既有效解决每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各不相同难以整合的问题,又能使法院文化不断发展。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向报刊杂志以及电视台报送案例和通讯,通过生动直观的案例,将法官调解、审判的经验和技巧向广大传民众播给,成为农十师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法院内部刊印的《兵团法官》、《兵团法院新闻集》,这些内刊是法院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仅开拓了法院干警的才气,而且成为所在法院的一张文化“名片”。在学习型文化活动中,每年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以及经验交流会,让干警们登上讲台为审判工作献计献策,既增强他们演讲与示范的技能,又集合审判一线的智慧,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墙壁、门前平台、黑板报、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分不同阶段介绍法院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措施,展示法院开展的教育活动成效;既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院精神文化,也宣传了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图文并茂,每天出现在法院干警周围,反映法院文化不同层次的内容,寓教于潜移默化中,对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宣传栏或学习园地中由每个干警亲笔写下自己的警句或座右铭,连同个人工作生活照、获得的最高荣誉一起进行展示,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奋发进取。

在竞赛型文化活动中,开展 “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通讯员”等高定位的审判技能竞赛,探索融岗位练兵和法学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活动新模式。在表彰型文化活动中,树立真正能代表法院精神的知名法官和其他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通过法官文学的创作形式加以升华,使其他法院干警有学习的具体典范,社会各界对法院精神与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高雅型文化活动中,定期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培养干警高雅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使干警的业外行为也成为法院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十师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还积极参与兵团法院和农十师举办的摄影书画展,有十余幅书画和摄影作品获

一、二等奖,并被收录进刊印成的画册、文集,对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级法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开办《以案说法》和《法制在线》专栏,干警们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成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品牌。两级法院摄制了《活跃在阿勒泰草原上的巡回法庭》、《困境中崛起,艰苦中创优》、《追求》、《天平下的蒲公英》等电视专题片,在十师专题片比赛中获得

一、二等奖,热情讴歌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法官精神,通过拍摄专题片,提升法院文化的内涵,真实地刻画了十师两级法院法官的内心世界和职业追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通过推行以上措施,十师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XX年以来,中院在农十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XX年兵团法院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XX年再上新台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全体干警争先创优,有十余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表彰,先后涌现出“自治区十佳女法官”、“自治区办案能手”、“自治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政工个人”等先进典型。

推荐第6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实习调研报告

前 言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司法工作者熟练运用法理处理纠纷,更强调实务人员对于社会关系的把握,用情理化解矛盾。但对于长期处在象牙塔的大学生而言,书本的基本知识和老师的言传身授虽然能够夯实理论功底,但是对人情世故的准确把握却稍显不足。而专业实习却能够完美地嫁接法理与情理,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平衡的桥梁。

每一次实务实践都是对理论知识的检验和巩固。虽然我在本科期间已经进行过一次专业实习,大体熟悉了整个法院审判流程,但是此次实习真正培养了我的法律逻辑思维。特别是这次我在专门处理交通纠纷的法庭实习,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有了更为详致的认识,尤其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认定这方面更加熟练。

每一个案件审判都启发我对冷暖人生的思考。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引发财产损失,更关涉到人的生命与健康。在短短的三个月实习期内,我见过为了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的儿子而嚎哭的母亲,见过拿不出赔偿款而愁眉苦脸的肇事者,也见过为了争夺赔偿款而反目成仇的婆媳。一个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引发一个个悲剧,可能是破碎一个圆满的家庭,可能是加剧一个人的困苦,也可能是一个生命无声地消逝。法官老师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教会我一个社会效果良好的判决不仅应当要有公正严密的法理支撑,更要有体贴抚慰的情理关怀,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微妙,感受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不同。

一、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在出发前来实习时,辅导员老师便嘱咐道,专业实习不同于在学校学习,应当严格遵照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实习的第一天,指导法官便告诉我法院的规章制度,并要求我严格遵守,尤其是实习中必须严格保守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于学校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诲,我谨记在心。参加专业实习的这三个月里,工作上我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从未请假缺席;生活中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虚心向各位法院骨干学习,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学校声誉,获得实习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我深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守纪律,制定计划、实施行动,才能提高自己执行力、行动力,真正在实习中学到知识。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整体实习概况

我在交通庭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审判法官及书记员处理案件。庭审前期,辅助法官整理汇总相关案件资料;庭审过程中,如实记录庭审情况,协助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间或参与调解工作;庭审结束后,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在审判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法律文书;结案之后,辅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扫描卷宗、归档结案。同时,在处理部分案件时,还会跟随法官调查案件材料,并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及案件回访工作。

期间,我还在交通庭工作较为清闲的时候,去旁听其他法庭案件的审理,观摩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回来与法官、书记员进行探讨,交流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及技巧。

(二)案件处理工作

以下我就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庭审中的笔录制作、庭审后的文书写作、卷宗归纳整理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交通庭每天都要接收大量的案件,尤其是五月份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案件数量激增。部分案件的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未委托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递交的案件资料杂乱无章,需要在开庭前进行整理归纳。但是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刘华法官要求我,不管案件材料是否由专业法律人士递交,都要在开庭之前进行整理汇总。起初我并不了解刘老师的意图,认为对已经有序整理好的材料再次汇总是在做无用功,浪费宝贵的时间,但后面通过对于资料的整合,我慢慢体会到刘老师这个要求背后隐藏的深意。原来简单对案件资料排序汇总的过程,会无形促进对案件情况的了解,在案件材料的梳理中潜移默化地熟悉整个案情,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焦点。

2.庭审笔录的制作。记录庭审对我而言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中最大的难题在于语言交流的不便。考虑到许多当事人习惯使用当地方言,审判法官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往往也使用方言进行审判,这对于我这个外地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考验。如果因为无法听懂当事人的话而放弃记录庭审,那么本次的法院实习肯定是有缺憾的,为了获得完整的法院实习体验,我必须克服语言上的障碍。为了帮助我强化对于当地方言的理解,整个交通庭的法官、书记员在工作中都坚持用本地方言与我对话,教我用方言讲法律术语及日常事物。此外,我在征得院领导及法官老师的同意后对庭审进行录音,在工作之余对于当事人的表述反复消化,在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后,已经能够基本上理解庭审中当事人及法官老师的话语。到了自己独立记录庭审时,审判法官顾及到我的特殊情况,特意放慢语速,加上在庭审前我已经消化了基本案情并且充分掌握了笔录的书写格式,整个庭审记录特别流畅,已经能够大体还原庭审实况,得到了审判法官的认可。

3.裁判法律文书的拟写。在实习的三个月内,我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了5份民事判决书,在这些判决书的写作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一份裁判文书,不仅是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的记载、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更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必须要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同时法律文书用语必须书面化、正式化,法律术语的使用必须准确、适当。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应当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辩称,其内容为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接下来是审理查明部分,应当逐一写清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证据的采纳与不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之后便是本院认为,写明裁判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此部分是对法理与情理的阐述,最后写判决结果。我草拟的第一个判决书被法官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成型之后的判决书基本上没有我本人攥写的内容,为此我颇为沮丧。但法官却鼓励我说写得还不错,作为一个新手,第一次写判决书能够做到结构完整、逻辑较为清晰已经很不错了。之后他对我草拟的判决书进行了逐一点评,他认为我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部分写得过于冗长,对于当事人阐述的事实应当进行精简而不是直接照搬他们的说辞;在证据采纳和事实认定部分,写得过于简单,用语不够规范,说服力不够,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基于证据和事实,为此这部分必须要写得能够令人信服;在本院认为这部分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必须准确,使用的法律依据必须要站得住脚,逻辑一定要严密。在刘法官的悉心提点下,我仔细对照了自己写的草拟判决书和刘法官修改之后的判决书,确实发现了自己文书写作的欠缺。为了弥补在文书写作上的不足,我在工作之余时常翻阅交通庭以往的判决文书,斟酌审判法官的用词,梳理法官的文书写作逻辑。在之后的几份判决书写作中,类似的问题大大减少,也在无形之中培养了法律条文推导适用的能力。但目前而言,我在文书写作中仍然存在用语啰嗦、表述拖沓的情况,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仍然需要继续改进。

4.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诉讼案件卷宗,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规范整洁的诉讼卷宗也是展示审判人员良好职业素养的一扇窗口,为此卷宗的整理归档是整个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看似简单实则不易,遇到证据繁多的案件,不仅需要细致,更需要有技巧。其实卷宗整理归档的顺序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因此这个是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好办法,而掌握了有关民事诉讼程序再反过来整理卷宗,也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诉状或口诉笔录;(4)立案通知书(通知交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5)应诉通知书回执;(6)答辩书;(7)询问笔录;(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开庭前的通知、传票等;(13)开庭公告;(14)庭审笔录;(15)案情报告;(16)评议笔录;(17)调解书、撤诉书;(18)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19)判决书或裁定书原本和正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上诉书;(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卷底。

5.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基本联系方式和法院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五种方式。在实习所在的交通庭,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当地律师,书记员会电话通知律师前来领取相关文书材料并签署送达回证;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当地律师且经常居住地离法院较远,一般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律师并且居住地离法院较近,经书记员电话通知拒绝前来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的,审判法官为了能够及时解决案件纠纷,会和书记员亲自前去一同送达文书材料。在我亲身参与的一次送达中,一位当事人并不理解接收文书材料能够便于自身了解案情、主张权利,误以为法官送达文书是伙同另一方当事人侵犯其利益而对法官破口大骂,主审法官只好耐心讲解,好不容易劝服其接收法律文书材。事后,法官对我说,在送达过程中经常碰到此类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但是法官的职责在于案结事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此无论遇到何种无理蛮横的当事人,必须耐心对当事人普及法治知识,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审判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劝服他们再采用留置送达的办法。

(三)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实习期间,我在院机关旁听了许多案件,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大致是:原告郑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商品房住房一套,并规定了交房时间,同时约定交房条件须包括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逾期交房的,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在约定交房时间过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原告在订立合同当天即向被告支付了首付款,此后亦履行了付清房款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自交房时间起至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止期间的违约金,被告辩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并非其所能控制的,且法律并未对该条件进行强制性规定。在庭审中,原被告举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

由于本案并非当庭宣判,故在庭审结束后,我向本案的独任法官老师请教案件审判思路。老师认为,本案的基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出自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因而该份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既然双方对于交房条件的规定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被告房地产公司完全能够预见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被告关于交房条件其无法控制且不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抗辩,不应当支持。本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原告已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被告违约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理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通过与法官的交流,我深刻感受到审判工作的严谨与庄重。法官判案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对本案证据进行认证,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再通过所认定的案情,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从而作出裁判,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同时,本案被告因为在订立合同上的一个瑕疵导致败诉的教训,也警醒我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必须要细致、认真。

三、实习感受

(一)实习收获

虽然之前有过在法院实习的经历,很多审判工作流程驾轻就熟,但是因为本次是在专业化类型更强的交通庭里实习,并且同一个庭里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不一样,还是学到到很多全新的知识、感悟:

第一,要学会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得到不同的灵感和启发。交通庭,顾名思义,其处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交通事故案件,虽然案件类型较为单一,但是基于各个案件当事人情况、责任承担及事故发生背景等情况的差异,每个案件在证据认证以及事实认定上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正如我的实习指导法官老师所言,基于交通事故案情的复杂性及个案差异性,我们在处理每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像第一次审理案件一样对待,要深入案情,落脚细节,不受既有经验的禁锢局限。法官的话启发我日后无论面对什么工作,不要因为习惯了工作流程、熟悉了工作方式,就对工作掉以轻心,要像第一次从事这份工作一样,保持新鲜感,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待工作,使自己永远对工作保有热情。

第二,要夯实巩固基础理论,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在交通庭的三个月里,我时常看到法庭里的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订购法学理论书籍,午休之余,时常看到法官认真阅读《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期刊报纸。法官经常说,要提高审判技巧,必须紧跟学术动态,时刻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坚实的理论功底。法庭里法官、书记员老师对于知识孜孜以求的态度,十分鼓舞我,也提醒尚未步入社会的我,要趁在学校的这最后几个月,赶紧巩固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为日后走上法律工作岗位打下稳固的基奠。

第三,要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注重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习主席曾强调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份好的判决,不仅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裁量确定,更要在情理上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真正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具备得当的审判技巧。要注意在审判过程中运用情理,要倾听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阐述,要在严守法律规范的同时兼顾当事人的情感情绪,实现案结事了。

(二)建议与意见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遇到的大部分问题,都是老师在上课时有所提及的内容,但是由于彼时并不熟悉实务工作,因此对老师提到的内容并未十分关注。为此,建议日后的课程设置上,可以增设模拟实践环节,老师在讲基础理论内容之后,利用部分课时设置模拟庭审辩论、出具法律专家意见书等形式,强化同学们对于理论知识点的理解。

结 语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工作,我发现时间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交通庭几位法官老师、书记员老师的帮助下,我兢兢业业地参与审判工作,努力提升自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其中,同时根据工作实践的要求及时弥补理论上的缺漏,汲取了许多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技巧,切实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在为人处世、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感谢交通庭各位老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关怀和指导,让我的实习充满收获!

推荐第7篇: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兴业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职能、忠诚履职,大力推进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新常态。

一、兴业法院2014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政法队伍的新变化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我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抓好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2014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当庭裁判1137件,当庭裁判率为75.05%,适用简易程序1283件,一审简易程序使用率为84.69%,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32件,陪审率保持100%。

1、严惩各种刑事犯罪。1至10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26件,结案136件(含旧存),作出有罪判决149人,其中,侵犯财产罪43件57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2件4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11件1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31件41人,贪污贿赂罪6件12人,渎职罪1件1人。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工作制度。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收案数为6件15人,结案数为6件15人,为少年犯提供法律援助2件2人,法援率达100%,为失足少年重新做人打下了良好基础。

2、妥善调处民商事、行政纠纷。我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化解金融、电信、债务、房地产、劳资等纠纷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月至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412件,结案1374件(含旧存),其中调解595件,调解率为62.02%,撤诉386件,撤诉率为25.48%。受理行政案件2件,结案1件,始终将“协调和解优先”原则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

3、加强案件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涉民生案件41件,其中财产刑执行案件3件,抚养赡养案件5件,交通损害案件21件,劳动争议案件3件,人身损害案件9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其中和解结案10件,因无财产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3件。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最高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我院经过认真排查,共清理出涉执信访案件5件,执结1件,化解2件,有2件正在化解中。如对老上访梁家模、杨庆椿工程款纠纷两个案件,制订了化解上访预案,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及时化解了该案,避免涉执案件当事人赴邕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1至10月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46件,收案标的3202.85万元,执结81件,执结标的1130.99万元,未结24件,未结标的1535.5万元,共拘留被执行人1人次,搜查1人次,查封和拍卖房屋2幢,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40多人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0多万元,办理外地法院委托调查案件12件,协助外地法院执行5次。

(二)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立案信访工作。通过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加强立案前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等措施,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1月至10月立案信访部门接到并处理来信6件,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询100批140人次。对来访人员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和疏导工作,没有中央有关部门及自治区高院转交的信访案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强化弱势群体保障。以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今年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岗与兴业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知识讲座5次,到兴业县辖区学校上法制课32次,开展向留守儿童捐书活动3次,联合兴业县团委、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在兴业县葵阳镇创建兴业县维护留守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基地,到兴业县高级中学开展“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活动1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1至10月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20万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3、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节假日,安排干警600余人次进行24小时值班待命,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大排查40余次,排查出杨庆椿及梁家模不服执行等案,均已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院领导、部门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密切关注其动态,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行为。我院党支部与兴业县山心镇山心村党支部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筹措资金3万元创建党员活动中心。在案多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又派出一名法官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两名法官担任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我院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下到挂点村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清洁乡村”等结对共建活动,累计慰问困难老党员15名,累计捐款捐物近14000元,化肥1.5吨。

4、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今年5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全体干警全面开展“转作风、走基层、促廉洁、创平安”为载体的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采取一村一警、干警包村、一包到底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真真正正地走出机关,进入农村,倾听群众的心声,虚心向群众学习,牢固树立了群众的观点,增进了群众感情。活动中共为兴业县山心镇21所村小学上21节法制课,为420名贫困小学生捐赠420个书包,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法制及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

1、精心做好工作部署。2月28日,我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同时,认真制定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内容明确。

2、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等共10次。二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及文件选编。三是围绕“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重要性的认识;对新形势下群众路线时代内涵的认识;对“四风”、“六病”、“五化”问题具体表现和危害的认识主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发言。四是组织了全体党员干警集中观看“先锋力量——玉林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先进事迹专题教育纪录片,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悬挂宣传标语。五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组织我院干警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征文活动。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以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四风”作风建设方面,向县委、政府等有关单位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表共计25份,收回25份。二是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提高审判工作和改进作风听取意见建议。三是院党组领导班子深入挂点联系村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兴业县山心镇21个行政村针对“四风”问题和法院工作征求意见,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张,共征求和梳理出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意见和建议56条。

4、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5月30日,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活动中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互指问题、多作批评,有计划、分层次地深入开展了谈心活动,进一步查找自己还没有认识到的问题,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为撰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查找到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内容。

(四)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1、深化司法公开。坚持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用人民群众可闻、可见、可信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把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突破点放在“网上办案、办公”上,全面实现公文和裁判文书网上阅签。5月底,我院在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新建设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政务网及阳光司法网两大网站。今年以来,我院网上受理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其中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执行等8个审判流程关键节点操作均达100%,网上办案工作开展良好。

2、加强审判公开。一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今年以来,我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13份。二是开展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和微博工作。1至10月共209次利用新浪微博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网络直播,以接受网民、公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公开,为监督搭建平台。今年以来开展新闻发布会3次,发表信息宣传稿件379篇。我院自编《法院信息》17期报送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时反映我院的重要工作情况。

3、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9名,1至10月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64件,全部安排有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阳光审判。

(五)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1、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等规定,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发挥21名外聘执法监督员、14名内部审务监督员和兼职廉政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等规范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干警“一岗双责”和勤政廉政的意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覆盖全院干警。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本院举办的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720多人次。其中参加区高院举办的“法官讲坛”6期、预备法官培训班2期、基层法官轮训培训班1期、其他审判业务培训班10期;参加市中院举办的民商事审判干部全员培训班1期、审判管理工作2期;参加上级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培训班4期;我院举办司法作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培训班4期。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我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宪法、读经典”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觉悟,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营造出人人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院共有1篇学术论文、2篇调研报告、50幅廉政书画作品在全区、全市法院系统比赛中获奖,并有17位干警的书画作品入选《墨韵清风》玉林法院干警书画作品集。

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玉林市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信息化。1至10月我院党支部报机关工委发展预备党员1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3人,吸收积极分子4人,并认真做好8名党员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视察,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跟进了解重大执行和疑难案件,参与执行现场听证,不断加强联络,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开展阳光司法“公众开放日”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1次,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

二、政法队伍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对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部分政法部门还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是否完成,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严格教育,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停留于形式,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2、警力严重不足,队伍不够稳定。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司法编制短缺等问题。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社会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

3、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办事效率低;少数干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舞弊、违反办案程序、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政法队伍首先是党的队伍、人民的队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把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政法部门要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作风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关键在于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大对政法部门的资金投入,彻底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积极争取为政法部门增加人员,解决人员特别一线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配齐政工部门人员,做到专人专用。二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委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

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一是要在监督制约机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内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纳入督察的范围,实时、同步、动态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督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要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案件。要及时发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民警出入娱乐消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4、强化主动服务,提升政法队伍公信力。一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当地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安排,坚持并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向政法部门领导和干警宣传、灌输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三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层政法干警在办案工作过程中要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一些部门、干部利用权力到处向群众伸手牟取部门和个人利益,随意侵害群众的利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机制,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当地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降低项目实的施维稳风险,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5、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关心干警身体、待遇、生活和进步,让干警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是积极创造从优待警的条件。将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使干警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不断提高从优待警内容。二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每年定期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三是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要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断完善对政法部门中层单位及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推荐、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认真坚持。

三、目前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评价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滋生了一些让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有的干警在办案时人情至上,抛弃原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干警在群众面前霸气十足,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呼声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也有干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知法犯法„„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队伍的形象,甚至给社会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 在对某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政法队伍问题的信访件一度占了总数的30%„„政法队伍自身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成了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

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1、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各级政法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法队伍。

3、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维护者、捍卫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谋划好当前和明年的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五、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年应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和道德建设,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操守纯洁,永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政治本色;

2、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作风整改工作,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3、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当前的政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刻领会全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强势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大跨越。

推荐第8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实习期间对该院201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红桥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2010年,红桥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二)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三)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四)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五)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六)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

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一)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单,行为盲目,因而喜欢模仿他人。视为潇洒有风度。好奇心强,喜欢录求刺激,少年时期,人心理上探求能力和好奇心也加速发展,因而他们好动、好问、好奇。对什么事情都想去试一试,有时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作出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甚至产生犯罪的动机。精力过剩,缺乏支配力,少年迅速的生理发育,大大增强了他们的体力活动量,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少年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处于少年时期的末成年人,生理发育加速,特别是性的发育逐渐成熟,给末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如把握不住,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诸因素的缩影,家庭教育、熏陶,环境好坏,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1)家庭不健全,对子女失于管教。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家务负担重,生活紧张,愁苦多。子女往往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欢乐。(2)家庭无力管教子女。这类家庭完整、父母健在,但往往由于父母只顾自己的工作或享乐,无力顾及子女。还有一些家庭一方或双方作风不正,文化水平低,对子女疏于管教,或粗暴野蛮体罚性教育,或放任自流,有的家庭本身就是个“五毒”俱全的场所,孩子耳濡目染,养成不良恶习。(3)家庭管教不当。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子女,助长小孩任性,放荡不羁。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的失误也能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学校通常是负责照顾刚脱离家庭保护伞的孩子的第一个机构,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媒介之一。学校教会学生接受由陌生人制定并执行的种种规章制度和各种技能,教会学生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下,与伙伴展开智力和体格竞赛。然而,学校教育也存在多方面的失误,并没有真正的、完全的为青少年们提供一个完全适应所有青少年心理的学习环境,其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学校制度存在弊端,学习的内容与现实脱节。对于青少年犯罪学生来说,学校和学习如同他们司空见惯的其他东西一样,是一种对现实的歪曲,学校加剧了他们与同学的分歧,变成了早在家庭里就开始的对立情绪的演武堂。对他们来说,学习是虚假而不是真实的,这

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他们本身的问题,但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觉得所学的东西与他们家庭和周围社会遇到的实际生活毫无联系。(2)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片面重视智育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偏向。学校领导成天忙于抓教学、抓考试、抓分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缺乏计划性,抓的不细、不具体,有的教师只教书、不教人。由于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对学生进行理想、道德和纪律的教育,以至学校的纪律松弛,学生的思想混乱。(3)有的学校和教师对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的学生,不是耐心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教育和引导,而是嫌弃他们、歧视他们,把他们看成是“包袱”。这种做法,不但无助于这些学生向好的方面转化,反而激起他们对教师和学校的不满,产生与老师对抗的心理和行为。至于那些被强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离开学校后流落在社会上,无人管教,往往更快的加入了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行列。(4)不少学校限于师资力量、水平及场地、设备等条件,学习内容枯燥、学校生活单调,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甚少,使得学生对学习索然无味,对学校感到厌烦,他们的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挥,精神无所寄托,心灵感到空虚,免不了就要胡思乱想,惹是生非,进而走到邪道上去。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上不健康的东西污染着青少年生活成长的环境,尤其是影视、书报及其它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传播媒体无限制无选择无管理充斥社会、充斥市场、充斥青少年活动空间,暴力、色情和低级庸俗的东西直接毒害着青少年。适于青少年的正常场所被挤占,青少年活动无去处,部分唯利是图的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幼稚和好奇,把青少年作为猎取对象,开僻游戏机厅、歌舞厅、网吧,使青少年沉迷其中,不思上进,手中无钱向家里要,家里要不到就萌生犯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艰巨性、长期性。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状况进行调查,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逐步掌握犯罪规律,制定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预防犯罪政策,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推荐第9篇:法院调研

调研文章(范文)

2009-10-10 10:11:57|分类:|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迎难而上,科学发展,努力提高

企业的竞争力

——临江市龙山湖水电厂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与思路

临江市龙山湖水电厂地处北江干流中游,距临江中心市区25公里,电厂装有4台1.8万KW和1台2万K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2万KW,设计年平均发电量3.2亿KW.H,是临江市的重点国有企业。电厂经济效益显著,自1997年4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以来,管理局、电厂以发电生产为中心,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8年12月底止,累计发电28.77亿千瓦时,创造产值11.66亿元,上缴利税7548.9万元,支持市重点工程建设3.6亿元。为临江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陷入了困境,从而使企业用电量出现了下滑,龙山湖水电厂作为一个发电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如何摆脱困难,走出阴影,在逆境中求生存,是摆在电厂决策者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管理局、电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沉着应战,使企业在逆境中稳步发展。电厂的主要经验和做

法是——

一、科学调度,努力提高发电效益

去年,对于龙山湖水电厂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方面,全年的降雨量极不均匀,降雨量比往年偏少,对电厂的发电生产构成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的用电量需求量大幅削减,虽然从短期来说对电厂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尚不突出,但对发电企业长远的发展来说,这种潜在的压力还是不容忽视的,对面如此严峻的形势,龙山湖水电厂化危机为转机,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采取进一步科学调节,合理调节的措施,使有限的水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取得了2.93亿kw.h的好成绩,使全年单位耗水量降低为40.6m/kw.h,比设计单位耗水量46 m/kw.h节约了5.4 m/kw.h,折算多发电量约2900万kw.h,全年平均结算电价为0.426元/ kwh,高出综合电价(0.39元/kwh)9%,合算增加收

入980万元。

二、科学制定今年的目标和任务

进入2009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漫延,对电厂的影响继续存在,同时,广东省对小水电的上网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方案,也对电厂经济效益形成了极大的压力,在这严峻形势下,管理局、电厂及时调整思路,一是科学制定今年的发电生产任务。电厂综合了北江流域其他四个电站(韶关孟洲坝电站、曲江濛里电站、临江长湖电站和清远飞来峡电站)的发

电任务制定方案,以及近年的北江流域平水年偏枯或平水年偏丰的年份较多,很少出现典型丰水年的气象特点,并结合这厂多年的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确定了龙山湖水电厂今年的发电考核指标为2.95亿kw.h(比多年平均发电量高出3.7%),并在职代会上顺利通过;二是合理制定奖罚措施,把职工的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制定了月发电提成奖、年度超产奖、单位电量节水奖等8个奖项,以及未完成发电任务及考核指标的7项扣罚措施,同时,重新制订了今年的奖金分配制度,从岗位、劳动量和劳动纪律等计算资金分配系数,真正体现了责、权、利的关系,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电厂今后摆脱困境,

迎难而上,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告诉我们,要实现企业的稳步发展,必须要有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更加需要有力的纪律保障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顺利克服一切困难,在困难中稳步前进。为此,龙山湖水电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对策之一,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在电厂发展中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去年以来,电厂纪委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市纪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和出台管理局(电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领导亲自抓的局面;扎实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在生产一线部门党员中设立党员责任区,以好的党风带动经济发展;结合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组工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立组工干部的新形象。通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使电厂党风廉政取得了显著成效,电厂从未出现过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地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齐心协力,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促

进和推动电厂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四、解放思想,树立信心,敢于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

越是形势紧迫,越是任务繁重,就越是要求人们的必须做到思想大解放,才能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从容应对一切困难和挑战。去年以来,管理局、电厂在全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最大的亮点是2008年7月下旬,管理局、电厂积极配合清远市委宣传部在电厂成功召开了“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理论现场会,将电厂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总结,得到了专家学者的指导,为电厂今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其中经验介绍材料《思想大解放迎来大发展》刊登于《北江》杂志上,并被市委宣传部推荐获得“清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厂厂部职工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克服自满情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电厂生产和管理中积极挖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使电厂克服了重重困难,发电生产和各项工作仍然取

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临江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今年以来,我们又迎来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管理局、电厂深刻认识到,在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开展这项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电厂全体党员干部正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场重要的学习活动中,通过学习,大家更加精神振奋,并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树立“厂兴我荣、厂辱我衰”的思想意识,决心战胜前进道路上

的各种困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和谐电厂、和谐临江作出重要贡献。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推荐第10篇:法院联村入户调研报告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x,家住xxxxxxx,家庭人口x人,耕地面积x亩,因妻子体弱多病,父母年老,全家基本就靠xxx一人支撑,生活贫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劳动力缺乏,家中重担都在李兴虎一人身上,农业生产没办法多元化,也没有条件从事二三产业经营,除耕地收入外,无任何其他收入。

2、思想观念落后,进取心不强,对新政策缺乏认识,不从根本上思考如何让自己富起来的方法,存在怨天尤人的心理。

三、现阶段的帮扶思路

1、大力宣传政府的各项政策,促进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消除其怨天尤人的心理,懂得在政府的帮助下积极寻找致富之路。

2、引导其农业生产走向多元化,高收益化,向政府大力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靠拢,借政府发展的东风,实现自己的发展,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执政为民,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接接地气,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

我们必须看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

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节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工作连续性,一步一个脚印,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帮群众脱贫致富

展的农业产业化靠拢,借政府发展的东风,实现自己的发展,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执政为民,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接接地气,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

我们必须看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

第11篇:法院量刑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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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旁听了刑事庭审,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召开了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职能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份,全院共受理改革范围内的15类案件288件,审结23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的84.7%和85.3%,其中上诉7件,一审服判率97.1%,上诉案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激发动力。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同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研究,开展讨论交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作用和内容,进一步激发了审判人员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使法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的量刑方法和量刑幅度。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学习,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

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实力。市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根据改革工作的需要,抽调一名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刑法研究生充实到刑庭工作。专门为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配备一台服务器,明确具体的系统维护人员,为刑事审判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就量刑建议的提起、对庭审中量刑事实的调查与辩论等问题与检察机关作了进一步沟通,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三个并重,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定罪与量刑并重,切实保障量刑公开透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注重突出量刑程序,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充分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保证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180余份,法院均在建议幅度内予以判处。

二是说理与判决并重,着力规范量刑自由裁量权。加强刑事裁判文书的量刑说理,要求承办法官将是否采纳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发表的量刑建议及理由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论理。加强判后释明,宣判之前或宣判时向控辩双方及被告人说明量刑的过程和结果,告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所对应的基准刑、各种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等,引导被告人息诉服判。

三是实践与创新并重,不断丰富量刑规范化内容。一方面,对照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常见的罪中、罪前、罪后量刑情节中涉及到的量刑幅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例如,《实施细则》规定:对于累犯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确定为25%;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确定为30%。这样,使《实施细则》在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量刑也更加规范、具体、均衡。另一方面,对未列入改革范围的刑事案件,也比照《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被告人罪中、罪前、罪后量刑情节,在相应量刑幅度内进行量刑,从而进一步丰富了量刑规范化的形式和内容。

(三)全面落实要求,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量刑意识明显增强。改革前,庭审主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罪名进行控辩,在法庭上不涉及量刑,量刑工作主要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确定,因量刑不透明,导致有些公正的判决当事人也不服判。量刑规范化改革后,将量刑纳入庭审,作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注重犯罪事实、证据调查的同时,也注重量刑情节的调查和辩论,使检察机关和律师也参与到量刑活动中,从而使量刑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减少了量刑的随意性。

二是量刑活动更加公正均衡,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减少了案情相同或相似案件的量刑差异,个案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而且量刑公正被社会、公众所看到,被参与诉讼各方直接感受到,被案件当事人切身地体会到,当庭认罪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三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更加有力,办案的效果明显提升。将量刑调查等纳入庭审,将量刑标准公布于众,有力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将赔偿和退赃明确作为量刑情节后,被告人及其亲属为获得从轻处罚,积极赔偿、退赃退赔,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监督渠道更加通畅便捷,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明显提升。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法官的量刑思路清晰可见,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有章可循,裁量尺度的大小有据可查,社会各方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对刑事审判工作更加满意、更加理解、更加支持,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从前段工作看,市法院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传统量刑模式对量刑的影响仍然较大。一方面,由于传统量刑方法简单、快捷,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个别审判人员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对传统估算的量刑方法还没有完全摒弃;另一方面,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还不能灵活掌握量刑规范化的方法和技巧,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机械、僵化地运用量刑规范的现象。

第二,相关部门之间协调与配合仍需加强。个别案件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不够全面,尤其对酌定量刑情节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有利的证据材料收集不够或者不够详细,加之被告人收集、提供证据的能力较低,在庭审过程中难以就量刑问题进行有效辩论,影响了量刑辩论程序的开展。

第三,宣传普及工作任重道远。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法院系统开展不到一年,与改革相关的侦查和检察机关、律师和当事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全社会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还不够了解,对改革工作造成一些困难,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转变思想观念。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新中国刑事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政法部门特别是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环节把握,规范量刑工作。下步工作中,市法院要以《量刑指导意见》为基础,注重环节把握,把量刑规范化改革引向深入,使量刑事实查明在法庭、量刑轻重辩论在法庭、量刑结果满意在法庭,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提高服判率,减少司法成本,维护社会和谐。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改革进程。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都需要通力配合,步调一致。市法院要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上级支持。继续加强与政法其他部门的相互配合,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形成合力,并形成制度,坚持下来。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共识。市法院积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不断加大对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宣传的力度,使其精神和要义,为社会所认知。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参加刑事案件旁听,诚恳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靠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这项改革工作深入实施。

第12篇:永州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永州市法院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是法院审判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的积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作为法院的上层建筑关乎着法院审判及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关乎着法院的发展,是以法官为主体全体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特征,以追求法治为目标,凸显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等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

近年来,永州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提炼出了 “善良与公正”的院训,“政治建院、实干强院、公信立院、廉政治院、监督兴院”的建院方针,“独立而不孤立、中立而不偏离、开放而不乱放、监督而不监管、被动而不排斥主动”的执法理念,以及“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执着追求,各项工作有了明显进步,永州中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及全国中级法院唯一一家“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双牌法院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江永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一、法院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始终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加快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发展进程的必然选择,作为加快推进法官职业发展进程的必然选择,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

1 文化为载体,把法院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综合考评,把是否重视、是否抓好了文化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成立了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政工部门是文化建设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有关综合部门和党群组织是文化建设的共同组织者和推动者,审判、执行等部门是文化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和承担者,根据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规划和要求,各负其责,创造性地落实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构建具有永州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永州两级法院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先后有双牌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江永法院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二、精神文化建设情况

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全市法院把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时刻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司法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时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行动准则,尤其是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公平、诚信等观念方面采取法言法语上墙、警言警句入室上桌,法官宣誓等措施,时刻以高压态势拉动反腐引擎。经过积累和提炼,

2 永州中院形成了“善良与公正”的院训,东安法院提炼出了“忠法正德”的院训,双牌法院形成了“崇法明德,亲民至善”的院训。同时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法院精神文化是一个由诸多观念要素组成的系统综合体,法院精神文化的构建必须紧紧抓住党的领导、公正与效率、集体主义、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五大要素,以系统科学理论和系统辩证观作指导,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地优化和升华法院文化。

三、行为文化建设情况

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全面提升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永州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

3 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四、制度文化建设情况

全市法院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把整章建制作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权利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根据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和听取干警意见,确立和完善了法院审判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党风廉政、职业道德考评、审判纪律作风整顿等一系列规范人和物的法院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编撰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度汇编》,汇编按照领导班子管理、审判执行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收集了四大类54项规章制度,涵盖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总体贯彻了程序、科学、理性、务实、前瞻的管理原则,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特别突出了审判质效、审判作风等内容,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

同时根据各项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适时制定各类活动实施方案,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解放思想、群众观念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法治

4 理念融入日常审判管理工作中,通过民主生活会、纪检督查、总结剖析等方式将制度和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落实。

但是由于审判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法院的制度文化往往相对滞后,有时并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制度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制度约束人、引导人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然而,由于制度总是在新事物出现之后随之出现才能更加客观、科学的指导和规范事物的发展,因此制度的相对滞后性尚且未能找到更为妥善的处理办法。

五、物质文化建设情况

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永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辖9县2区共计11个基层人民法院。自2003年以来,永州两级法院抢抓国债资金支持审判庭建设和国家投资支持中西部人民法院建设的历史机遇,掀起了“两庭”建设的高潮,人民法院“两庭”进入全面建设时期。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审判庭有7个,44个基层人民法庭已建成或修建25个、永州中院综合审判大楼于2001年立项,征地面积120亩(含宿舍区),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大、中、小型审判法庭一应俱全,2007年12月投入使用,并不断投入完善各项办公配套设施,在审判区和办公场所内树立文化石、设计文化长廊,永久性法官誓词、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为

5 法院形象注入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家属区、休息区、文化广场等区域建立篮球场、门球场、健身场所等,并完善相关运动器材。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实现内外网三级局域网畅通、远程视频、数字法庭、多功能发布等设施基本完善并使用,11个县区法院在网络建设和电子化办公方面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尚未全面开展。

有条件的法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图书阅览室,攘括法律、政治、历史、计算机、财会等方方面面与审判执行和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书籍资料供干警参考学习。由于受人员、资金、场地等因素的制约,全市只有江永法院建成了院史荣誉室,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已经将院史荣誉室建设列入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已经完成了场地的选址和前期资料的收集,有望在今年建成并使用。法院内刊方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全市法院调研成果从2008年开始就创办了《永州审判》,2011年根据全市宣传工作成果开始创办了《法治影响力》宣传刊物,祁阳法院2010年结合自身法院文化特点创办了《浯溪法苑》,在全市法院系统、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上级法院对口部门赠阅发行。

同时以丰富多彩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文娱活动。2008年5月,开展了“学党章、比奉献”活动,推荐14名工作作风扎实、默默无闻、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外出考察学习。高度重视老同志退休后的生活。“天平杯”老年门球赛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每年都组织老干部外出考察、旅游,先后到了井冈山、凤凰、九嶷山、舜皇山等地。注重丰富青年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6 从2008年开始,已经举办了两届“天平杯”全市法院篮球锦标赛和“天平杯”文艺汇演,市中院机关每年“五一”都举办跑步比赛,“七一”举办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篮球赛和红歌赛。每年“八•一”召开座谈会,对军转人员进行慰问。重视女干警的福利待遇,每年“三八妇女节”都组织中院机关的女干警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中院团支部带领全院青年干警积极创建优秀团支部。先后开展了“学雷锋”义务法律咨询、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送法下乡、青年法官志愿队扶贫帮困、市中院机关青少年“迎奥运文艺汇演晚会”、迎奥运文艺书法绘画竞赛、“迎五四运动九十周年青年联谊会”、爱岗敬业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2011年5月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13篇: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

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名同志给予了物质奖励。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全院人员学历情况分析

1、各类学历人员总数:

硕士研究生:XX名;研究生:XX名;本科:XX名;大专:XX名;中专以下:XX名。

2、大专以上法律专科毕业XX人,占全院人数比例XX%。

3、全院干警当前学历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人数:XX人

(2)培训内容: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3)培训效果:有17人学历得到提高。其中:XX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XX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XX人获得本科证书;XX人获得最高院本科学历教育证书。

二、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的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

一是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和技能考试。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上半年,向中院《**审判研究》推荐了14篇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是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选拔出3名个人、2个群体学习典型,并编发了事迹材料,号召全院干警以学习典型为榜样,开展学身边人,做先进事活动。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创建学习型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以先进学习理念为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院首先着重强调树立以下学习理念:

一是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学习是工作的基础,是前进的动力,只有树立起“学习为本”的理念,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意识,才能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树立“时时学习”的理念。只有时时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接受教育,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获得长足发展的空间。

三是树立“处处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是树立“集体学习”的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集体的学习,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五是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学贵创新,“创新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灵魂。通过“创新学习”,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思维习惯,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为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

(二)树立榜样带动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发挥榜样的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全院的榜样,率先垂范,带头学政治理论,学法律知识,率先总结学习成果,带头撰写今年部署的重点调研课题;中层干部坚持做本庭室的榜样,组织完成本部门的学习任务,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突出学习创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同时,我们树立学习了不同岗位的学习典型,为学习成果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将质量较高,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文章积极推荐到《黑龙江审判》、《铁路与法》、《**审判研究》等专业期刊,提高调研成果的档次和水平,营造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不仅年轻的同志要学,年龄相对较大的同志也要学,要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的目标。

(三)以保障培训深造为基础,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1、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和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年初制订了本院的岗位培训计划,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从立案接待文明用语到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规则,从书记员庭审笔录水平到法官文书制作水平,从法警的体能素质到微机员的电脑操作技能,全院每个岗位、每个人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全院的培训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2、深化学历提升。在法官已普遍参加专升本学习的情况下,组织深层次的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对于攻读高层次学历的法官,应该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适度调高学历提升的奖励措施,尽量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确保他们在知识体系上获得深层次的提高。

(四)以强化考核为动力,健全促学的配套机制。

1、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对于取得高学历、高学位的,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树立学习的榜样,让大家学有所比、学有所赶、学有所超,激发法官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

2、健全完善网络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开展网上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

3、健全督察机制。我们成立创建“学习型法院”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和组织有关的学习工作。把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列为年度内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年终进行工作述职。在此基础上,由院建设“学习型法院”领导小组牵头,对各庭室部门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开展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不定时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下发主要学习内容提纲,组织考试和抽查,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每次学习都有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将情况及时通报。

四、创建学习型法院存在的问题

1、学习制度与用人机制脱钩,应当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引导法官通过学习提高素质,迎接挑战。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人才支持。为此,要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强政治、重业务、尊人才”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更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应当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的用人制度,坚决打破暗箱操作、论资排辈等选人的陈规陋习,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加速人才新陈代谢,以公开的办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遴选出来,宣传出去,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2、应进一步改善学习条件,加强学习投入的物质建设。首先要适当扩充法院资料室规模,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稍有松懈就会一落千里。法院在这方面要为法官的学习提供一个平台,完善独立的图书资料室,收藏法学图书为主,同时收藏其他图书。其次要健全完善法院互联网,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

五、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几点建议

一是开展读书月活动,每年应确定一个月为读书月,要求全院法官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学习,钻研法律,追求学问,不虚度时光,不贪图玩乐。在活动中,要做到博览群书,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书籍为主导,广泛涉猎政治、历史、文学等专业,同时跟踪学习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等,并适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以求共同进步。

二是开展法官论坛活动,中院要不定期举办法官论坛,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论坛专题,收集资料、整理案例、由两级法院法官进行演讲。这种形式既可以为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由于针对性强,能够收到明显的效果。

三是开展学术研讨会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学术研讨来源于审判,既高于审判,又指导审判,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在法院工作中,除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管理和审判服务以外,审判研究也是应有之义。因此,通过每年一次的学术研讨会,可以大兴学术研讨之风,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抓学习、强素质是提高效率、确保公正的必由之路。建设学习型法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孕育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才刚刚起步,有待于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去创造。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创建学习型法院一定会取得实效与成功。

第14篇: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对已通过司法考试的3名同志给予了物质奖励。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全院人员学历情况分析

1、各类学历人员总数:

硕士研究生:2名;研究生:4名;本科:27名;大专:21名;中专以下:12名。

2、大专以上法律专科毕业49人,占全院人数比例74.2%。

3、全院干警当前学历教育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人数:11人

(2)培训内容:法律本科学历教育

(3)培训效果:有17人学历得到提高。其中:2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人获得研究生学历结业证书;2人获得本科证书;11人获得最高院本科学历教育证书。

二、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的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

一是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是以考促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和技能考试。

三是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四是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是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上半年,向中院《**审判研究》推荐了14篇高质量案例评析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六是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我们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选拔出3名个人、2个群体学习典型,并编发了事迹材料,号召全院干警以学习典型为榜样,开展学身边人,做先进事活动。切实提高法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创建学习型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以先进学习理念为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院首先着重强调树立以下学习理念:

一是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学习是工作的基础,是前进的动力,只有树立起“学习为本”的理念,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意识,才能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树立“时时学习”的理念。只有时时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接受教育,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获得长足发展的空间。

三是树立“处处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是树立“集体学习”的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集体的学习,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五是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学贵创新,“创新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

型法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孕育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才刚刚起步,有待于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去创造。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创建学习型法院一定会取得实效与成功。

二00五年七月

第15篇: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陵县人民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当今时代,是要求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的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和成功,按照两级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推进计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院党组在物资投入上,在时间保证上,在开发利用现代学习手段上,积极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参加司法统一考试和在职高学历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采取有效学习形式,搭建学习的平台

各庭室结合工作特点和人员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自学为主,集中为辅,学以致用,并确定了每周四下午全体干警集中学习的制度。

(一)、以评促学。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析制度,业务庭

1 根据审判实际,对新型、疑难案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讨分析会,剖析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效力,研究法律适用,促进了审判人员相互间的学习交流。

(二)、以赛促学,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调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三)、以训促学。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本院业务骨干进行审判实务专题讲座,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以研促学。把调研与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审判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通过召开调研成果发布会,评选优秀调研成果。2010,向中院推荐了20篇高质量裁判文书和理论研讨文章.提升了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五)、选树典型,推广学习经验。我们注重培养、发现和选拔学习典型,积累、总结和推广典型学习经验,以先进标杆的示范作用,带动大家争学、抢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执法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提高。

三、创建学习型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以先进学习理念为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

2 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院首先着重强调树立以下学习理念:

一是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学习是工作的基础,是前进的动力,只有树立起“学习为本”的理念,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意识,才能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树立“时时学习”的理念。只有时时学习,“活到老、学到老”,终身接受教育,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获得长足发展的空间。

三是树立“处处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是树立“集体学习”的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集体的学习,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五是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学贵创新,“创新学习”是建设学习型

3 法院的灵魂。通过“创新学习”,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思维习惯,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为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

(二)树立榜样带动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发挥榜样的作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全院的榜样,率先垂范,带头学政治理论,学法律知识,率先总结学习成果,带头撰写今年部署的重点调研课题;中层干部坚持做本庭室的榜样,组织完成本部门的学习任务,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突出学习创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同时,我们树立学习了不同岗位的学习典型,为学习成果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将质量较高,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文章积极推荐到《山东审判》等专业期刊,提高调研成果的档次和水平,营造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不仅年轻的同志要学,年龄相对较大的同志也要学,要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的目标。

(三)以保障培训深造为基础,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1、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和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年初制订了本院的岗位培训计划,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

4 政后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从立案接待文明用语到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规则,从书记员庭审笔录水平到法官文书制作水平,从法警的体能素质到微机员的电脑操作技能,全院每个岗位、每个人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全院的培训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2、深化学历提升。在法官已普遍参加专升本学习的情况下,组织深层次的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对于攻读高层次学历的法官,应该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适度调高学历提升的奖励措施,尽量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确保他们在知识体系上获得深层次的提高。

(四)以强化考核为动力,健全促学的配套机制。

1、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对于取得高学历、高学位的,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树立学习的榜样,让大家学有所比、学有所赶、学有所超,激发法官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

2、健全完善网络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开展网上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

3、健全督察机制。我们成立创建“学习型法院”领导小

5 组,负责具体落实和组织有关的学习工作。把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列为年度内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年终进行工作述职。在此基础上,由院建设“学习型法院”领导小组牵头,对各庭室部门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开展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不定时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下发主要学习内容提纲,组织考试和抽查,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每次学习都有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习记录,将情况及时通报。

四、创建学习型法院存在的问题

1、学习制度与用人机制脱钩,应当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来增强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引导法官通过学习提高素质,迎接挑战。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人才支持。为此,要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强政治、重业务、尊人才”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更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应当制定和完善一整套的用人制度,坚决打破暗箱操作、论资排辈等选人的陈规陋习,建立竞争择优机制,加速人才新陈代谢,以公开的办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遴选出来,宣传出去,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2、应进一步改善学习条件,加强学习投入的物质建设。

6 首先要适当扩充法院资料室规模,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稍有松懈就会一落千里。法院在这方面要为法官的学习提供一个平台,完善独立的图书资料室,收藏法学图书为主,同时收藏其他图书。其次要健全完善法院互联网,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

五、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几点建议

一是开展读书月活动,每年应确定一个月为读书月,要求全院法官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学习,钻研法律,追求学问,不虚度时光,不贪图玩乐。在活动中,要做到博览群书,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书籍为主导,广泛涉猎政治、历史、文学等专业,同时跟踪学习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等,并适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以求共同进步。

二是开展法官论坛活动,中院要不定期举办法官论坛,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论坛专题,收集资料、整理案例、由两级法院法官进行演讲。这种形式既可以为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由于针对性强,能够收到明显的效果。

三是开展学术研讨会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学术研讨来源于审判,既高于审判,又指导审判,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在法院工作中,除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管理和审判服务以外,审判研究也是应有之义。因

7 此,通过每年一次的学术研讨会,可以大兴学术研讨之风,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抓学习、强素质是提高效率、确保公正的必由之路。建设学习型法院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孕育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才刚刚起步,有待于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去创造。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创建学习型法院一定会取得实效与成功

第16篇: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浅析新媒体时代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机制创新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基层法院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向群众展示法院公正、

廉洁、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充分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当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基层法院在司法宣传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创新司法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宣传工作的经验,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当前司法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

1.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形式更加多样,矛盾更加复杂,易发生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基层法院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压力更大。同时,网络的迅速发展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时,往往不通过合法渠道,而是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对信息真假的辨别相对较难,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盲目跟风,在网上不负责任的散布对基层法院的负面言论。

2、考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为促进下级法院宣传工作而由上级法院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下级法院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下级法院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案例消息报道,减少对学术调研文章、法院文化、广播、电视媒体选题等节目的深度报道,制约着司法宣传精品质量的提升。

3、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对个案进行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设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二、创新司法宣传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传递法院正能量

一是在网站设计上要因地制宜。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将本院的特色融入到网站之中,充分展示法院风貌,切忌千篇1律。首先,是突出特色。要将本院的院情、院貌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通过网站平台充分予以展现,可以通过图片形式进行展示,给浏览者最直观的感受;其次,是突出重点。要围绕本院的中心工作进行设计宣传,并要及时地把本院的重大事件及近期的工作内容发布到网站上,让浏览者能了解到本院的最新工作动态;最后,是突出实效。要通过网站各种版块信息的发布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充实网站内容,全方位多视角的展现法院风貌及时传递人民法院正能量。

二是在网站管理上要分工明确。有的法院网站建成后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全都落到了技术人员身上,这显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应对网站各版块进行分工,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信息发布,各个庭室都要设置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庭室的信息,在信息发布前应由庭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在信息成功发布后还要进行核对,保证信息的质量,如发现不良信息要追究相关人员及所在庭室负责人的责任,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保障。

三是在网站上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博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信息流转已进入更快速、更便捷、更广泛的时代。应对新时代,法院系统酝酿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此举意味着法院与网民互动的新时代来临,也有利于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让法院工作在阳光下运转,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起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新举措。

(二)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媒介素养

舆论引导要突出亮点,重在策化。注重打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突出工作亮点及经验总结,用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积聚正能量。舆论引导重在通稿, 发布要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要提前介入,掌握主动权,发布通稿内容定性要准确,突出事件起因,处置事件是否有无人员伤亡,避免使用容易引发网络炒作的言词。掌握事件事实后,在上报情况时先查找出暴露出的问题、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同时,处置相关责任人员不能怠慢。在新闻媒体发稿时将处置方案及整改措施一并上报,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提升正能量。应对负面事件,舆论引导要注重新闻事实,班子要统一口径,新闻发言人要对媒体进行引导。真诚和真实是最好的催化剂新闻发言人要熟报事实、慎报原因,知道多少就报多少,坦诚面对媒体。冷静和理智是处置突出事件的最好方式。新闻发言人面对媒体不能说套话、空话,千万不能掩

第17篇: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党组、院支部在县委、县人大、机关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监督和指导下,学习上身先士率、带头提高;工作上以身作则,带头苦干;廉政上率先垂范、带头秉公执法;待遇上不搞特殊,带头艰苦奋斗;作风上不主观臆断、带头发扬民

主。事事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工作大局、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和探索支部生活的新路子、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立下了汗马功劳,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机构名称及党员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共××县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县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县人民法院党组现由三人组成,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2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49岁,最小的41岁,三人均为法律大专学历。

茂县法院支部现有党员33人,其中退休人员11人。在职干警33人,党员干警22人,占干警总数的67。其中本科3人,专科17人,中专(高中)2人;26至30岁3人,31至35岁1人,36至45岁12人,46至50岁4人,50岁以上2人。

二、抓教育、不忘宗旨、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

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也有所抬头,不断冲击和侵蚀法官队伍。因此,当前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党组、支部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审判工(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作的前提和保障,不能有丝毫削弱,应当加强。只有搞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担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的使命。没有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审判任务,肩负起神圣的使命;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不正之风冲击和侵蚀下一些干警就可能丧失职业道德,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党建工作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根“生命线”不放。近几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院里在年初安排全年工作的一号文件中,对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作出规定,并制定与之配套的文件,使这项工作全年有安排、阶段有部署,做到常抓不懈。其次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挂帅抓此项工作,其他院领导在着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互相配合、协同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政治部设人专门抓。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那种空洞的政治说教,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了层层抓、层层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三、抓学习、提高素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特点搞好支部工作

法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概不安排其他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开展“百题党的知识问答”竞赛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将干警带出去过组织生活的作法,把学习教育活动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既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情操,更达到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年轻人的特点,开展谈心活动把政治学习教育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支委们不但根据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此,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人不断增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支部工作的作法效果良好。院支部坚持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为内容的“三职”教育,制定了“三职”教育的具体内容。职业道德要求做到六个一样,即接待要热心不冷漠,地位高低一个样;听诉要专心、不烦燥,对生人熟人一个样;教育疏导要耐心、不厌烦,来谈次数多少一个样;调查要细心、不草率,案件影响大小一个样;调解要诚心、不敷衍,当事人态度好坏一个样;处理要公正、不徇私情、对远近新疏一个样。职业纪律要坚持贯彻《人民法院干警十不准》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职业责任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三职”教育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四、抓廉政、拒腐防变、提高司法机关的崇高声誉。

茂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首先,抓拒腐防变、教育干警过好“金钱关”。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抬头,加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良倾向的侵蚀,曾使个别干警思想产生波动

。为此,党建工作始终把干警的廉洁执法教育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教育干警在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上金钱意识很浓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在执法中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拒腐不沾、决不拿法律当商品作交易。利用全省、全国政治系统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洁执法这根弦。其次抓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过好“权力关”。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来抓、教育干警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杜绝权钱交易。引导干警摆正两个关系:一是摆正审判工作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对法官的信任。人民法官只有忠于职守,为人民用好审判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没有以权谋私,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权。二是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教育干警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秉公执法,通过审判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三抓党纪、政纪、法纪教育,过好“人情关”。教育干警讲法律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人情,要求干警处理案件公正第

一、绝不准拿法律与人情作交易、顶住说情风、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由于工作细致、措施得力、方法适当、全院干警秉公执法、廉洁办案蔚然成风。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县法院党建工作十分注意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内民主、建立和健全党员目标管理、支部工作目标、党内外监督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全院现有的22名在职党员都能长年保持旺盛的革命干劲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支委们更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一边抓本职工作,一边抓支部工作,真正做到了两不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院党组、院支委和其他党员同志的带动下,全院上下你追我赶、讲团结、比奉献,加班加点拼命干,节假日、星期天加班工作是常事,超负荷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县法院党建工作由于工作对路,全院干警思想稳定、情绪高昂,全院上下呈现出风气正、干劲足、蒸蒸日上的局面

第18篇: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搞好法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法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是法院的“综合信息库”,又是法院的“形象大使”。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法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而长期以来,法院办公室工作是沿袭过往而落后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因此,如何搞好法院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然后是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法院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与上级法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部门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心理学、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法院分管领导由于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管理制度不配套

虽然说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战斗力。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之嫌,工作上秩序不够,考核标准不严,奖惩不能到位,这使办公室的管理处于一种时紧时松的紊乱状态。

(五)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六)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法院传统管理模式不注重考核和奖惩,过分倚重思想道德教育,忽视物质激励作用,不注重现代考核奖惩机制,往往以民主测评或者领导带有浓厚主观性的年终总结代替客观的考核,优秀与称职差不多,选拔、晋级、奖惩不与业绩挂钩,不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干警的潜力。

二、加强法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法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法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加强办公室人员的培训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政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很少对法院办公室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区域性法院之间在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要从多方面入手把好聘入关、用人关和监督关,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

(四)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处理好管理和服务于审判的关系。必须着力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工作要效益,要突出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与办公室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

(3)加强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法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第19篇: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快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应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等单位的邀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州委领导同意,月日-月日,我率州中院名中层以上负责人前往北京参观考察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考察时间虽短,但增进了友谊,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启发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确实受益非浅,收获颇丰。考察团通过看、听、记、思,深深感到海淀区法院等单位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海淀区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领先”(指标领先、影响力领先、核心竞争力领先)、“四个一流”(抓一流党建,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培养出宋鱼水、尚秀云等一批杰出的优秀法官。透过这些成绩,方方面面无不包含着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清华紫光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诉讼来法院后,立案庭按要求录入立案信息,快速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是通过网上进行,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检索利用。

、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院领导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审判监督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议内容从程序、事实、法律适用、诉讼收费、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预测六大方面细化为多个小项,评议时依照评议细则逐项进行,评查结果每月在网上通报排位。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个月缩短为日、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个月缩短为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每天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日的未结案件进行提醒;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日、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日、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日的未结案件进行警示,书面通知承办人,在局域网上公布,每月通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去年,该院没有出现一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现象。

、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海淀区法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用于发布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审判法庭位置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设立电子公告系统,每天公告案件开庭审理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法院形象。

、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北京市所有法院均建立了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行了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即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联网,北京高院的领导随时可以观看到辖区法院每个审判庭的庭审情况。

、司法服务实现便民化。海淀区法院以追求效率和便民作为审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年月,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着力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外设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大厅,将收受证据材料、上诉文书、公示催告、诉讼保全等与审判相关的内容集中办理,解决群众找不到法官、跑不起法院的问题;对内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文书送达等环节集中管理,解决法官事务性工作过多,不能专心审判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办结保全、鉴定、拍卖案件件,收取上诉案卷件,其中移转上诉案件件,收取证据材料和执行线索份,公示催告和支付令件,引导、接待查询余人次等等。通过实际运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规范司法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当事人对这项机制创新表示了由衷地赞扬,认为:“审判管理机构和当事

人服务大厅,设置科学,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效率,也促进了司法透明”。

(二)队伍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了勤政廉洁。

、法官队伍实现精英化。海淀区法院在上个世纪年代初,就打破了传统的进人渠道,由原来从部队转业干部和地方招干中进人转变为招收德才兼备的优秀政法大学生。目前,该院共有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人,其中在编

干警人,聘任制人员人。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人,博士人,博士后人。年该院新招名审判人员,其中法学硕士名,法学博士后人。

、法官管理实现民主化。北京法院在实现法官精英化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强化了法官自我管理的理念,设立了法官大会和法官委员会,赋予其在法官评价、教育培训、晋职晋级、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和参与权,通过充分尊重法官自主性的自律手段,逐步探索建立起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型法官管理机制。同时,建立资深法官制,现有资深法官名,其享受的待遇与庭长同等,每名资深法官有专用的审判法庭,配有名助理法官,专司审判之职。

、岗位考核信息实现公开公平化。在海淀法院制定的《工作人员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中,他们从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将岗位目标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公开考评结果,奖优罚劣,接受监督,并将全年考核结果装入干警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培养、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用数字说话,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由于北京实行了“阳光工资”制,干警收入较以往有较大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海淀法院变原来的物质奖励为多元化奖励方式,对表现突出的奖励出国、休假、学习、晋级等。

、规范行为实现监控化。海淀法院院领导和监督部门运用电视监控系统对院机关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使干警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修订完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多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在局域网上公开,供干警学习查阅,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监庭等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纳入《纪律作风量化考核》严格奖惩。与此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开通监督电话,每逢院长接待日所有院领导均到信访室接待群众,随时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实现院长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廉洁自律。

、人事管理实现数字化。据考察了解,海淀区法院还建立了人事、工资信息管理子系统,及时输入相关信息,方便查找利用。

(三)司法政务管理自动化、电子化,提高了保障效能。

、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网络智能办公系统》,使各种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和公文收发、传阅等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发文仅仅局限于对外单位,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了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提高公文运转速度。裁判文书输入打印终端统一印制,当事人上诉再根据需要印制,避免过去每件案件印制大量法律文书造成的浪费。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内、外网计算机严格分开,确保网络运行安全,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安全保卫实现了规范化。海淀区法院在进法院的大门处安装了安检门,在办公区安装了非接触式ic卡门禁控制系统,隔离了审判区和办公区,干警一律走法官通道,当事人办事必须经门卫登记后在一楼接待室办理。在审判庭、接待室、楼内大厅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每个监控点均可在网络上传输记录、查询,用于安全防范。

、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据海淀区法院的领导介绍,他们建立了财务信息子系统,实现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了对诉讼费的管理,财务人员通过微机对每件案件收费情况逐一检查,严禁多收或少收,严格财经纪律。同时,还建立了物资装备管理电子系统,固定资产、物资装备和办案文书、办公用品分门别类建立微机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家底,既保证工作需要,又确保厉行节约。

、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子系统,运用科学的《文档管理系统》软件,录入建院以来的所有文书档案文件目录,方便检索查阅。对年以来近万件诉讼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做到诉讼实物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方便利用,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广泛运用网络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信息共享。法院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都被录入微机转换为数字形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多人同时上网查阅。二是严格了管理制度。审判流程、审限跟踪、诉讼收费等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并按照预先设立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院领导和监督部门通过网络随时掌握各类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特别是解决了人民法庭不便管理的问题。三是节约了工作成本。审限跟踪、统计分析、财务管理、人事工资管理、档案管理、公文传递等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节约了大量人力资源。各类文字材料、裁判文书以数字形式在网上传递,文印纸张费用大幅度减少。四是提高了工作效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后,信息材料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明显加快,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考察体会和加快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北京法院先进的管理模式、全新的司法理念、公正高效的办案效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硬件设施的投资方式等等,通过此次考察学习无不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无尽的思考。而这些变化无一不是现代科技带来的产物,诠释了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这一真理。毋须讳言,我们尚处在不发达的西部地区,财政不可能亦无能力完全负担我们发展、建设的巨大投入,因此根本不具有发达地区所能给予的财力支持,对此不存在可比性。然而,他们先进的理念、管理方式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特别是信息革命所产生的巨大效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搞好信息化建设的决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省高院、清华紫光等单位的关心帮助,有全州法院干警的积极参与,我州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北京的考察经验,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

从考察看,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结合我州法院实际,要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依法治院,从严治院,科技强院”的理念。管理模式要从行政化管理为主向司法化管理为主转变管理内容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管理方式要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管理方法要从他律为主向自律为主转变管理手段要从传统型向现代智能化转变。据悉,最高院即将出台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是人民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队伍廉洁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到过来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抢占了发展先机,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发展;要充分认识到上级法院和领导的关怀与期盼。过来,最高法院、省高院、海淀区法院、清华紫光华宇公司等单位对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给予了诸多关心和支持,为我州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只有通过加倍努力,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才能不辜负上级法院和领导的期盼和要求。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全员参与

信息化建设不是某个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涵盖了我们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的一件大事。为此,一要领导带头。只有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付诸于具体行动,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才能带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参与。二要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条件。要挤出经费,给广大法官购买和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培训,使干警全面掌握电脑等设备的基本操作规程。四要切实把局域网办好办活,增强可读性和适用性,提高法官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健全制度

一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审管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部为主体建立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运转流畅,使审判工作步入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办公现代化的轨道。二是要重点建立局域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等相关配套制度,突出抓好立案和审判管理这两个环节,充分发挥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官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三是要认真抓好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狠抓考核

首先要对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将书记员分到各个审判业务庭。因书记员比较熟练电脑知识,在信息化建设的初期,书记员可以起到电脑老师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可以协助法官做一些案卷装订等事务性工作,一定程度减轻法官负担。其次要对现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审视和评判,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量化细化指标,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最后要将信息化建设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之与岗位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罚。

第20篇:我县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中院统一部署,对我院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有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

(一)现有人数

我院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包括以来提前离岗人员14人(该部分人员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上,女性在45岁以上,按县里规定不占编制)。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7人。

在实有在岗的147人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0人。

(二)编制情况

按省编办[]14号文件《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57人。

实有在岗147人(不含提前离岗14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

但是,根据省高院规定,我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已编入政法专项编制的仅100人,其余47人因为未办理补充手续,现登记为其他编制。

为真实反映我院干警状况和方便统计,以下以现有在岗147人为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详见下表)。

县人民法院干警情况统计表

(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147人中,党员干警114人,团员干警15人,群众1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77.6%、10.2%、12.2%。

男干警112人,占总人数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总人数23.8%。

(四)年龄层次

现有在岗147人中,35周岁以下44人,36-45周岁72人,46-55周岁30人,56岁以上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30%、49%、20.4%、0.6%。

(五)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07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省委组织部选调好范文),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

(六)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实职仅17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干警的行政职级低。

(七)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5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2人,庭长2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3名),科员级助审员62人。

2、现有书记员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

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书记员兼任)。

4、其它审判辅助人员24人(包括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9人)。

二、当前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愈显重要。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加大了对政法工作的投入,人民法院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处理事务不当产生纠纷。而当纠纷发生后,又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解、仲裁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各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院受理案件3245件,结2903件;受理案件3560件,结3226件;受理案件4138件,结3862件);另一方面由于退休和机构改革人员离岗,进人渠道不畅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以来,我院审判人员共减少20人,占现有审判人员的25.9%。人民法庭甚至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现有一线审判人员(58人),年人均受理案件72件,基层法庭审判人员每年受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1、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在岗的147人中,审判人员为77人,仅占52.3%。

2、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77名审判人员中,专职审判员仅2人,没有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委员两名左右”)。助审员62人,占80.5%。

3、法警力量严重不足。全院正式法警只有3人,仅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2%,远远低于规定配备标准,也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另有4名书记员虽任命为法警,但由于年龄、编制等因素的限制,一直未能评定警衔。

4、职级结构不合理。自1997年以来的12年间,全院仅仅提拔了8名同志。现有147人中,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并且这部分人员大部分是年龄在35-50岁的业务骨干,由于长期没有得到提拔重用,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还有一部分人即将退休离岗,明知进步无望,干脆安于现状,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性,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院队伍建设的发展。

5、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一方面一大批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办案经验的中青年法官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我院14个内设机构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或书记员主持工作,2个机构是审判员主持工作,10个人民法庭有8个是科员级助审员主持工作。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第一线,虽然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长期以来,只是“临时负责”,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6、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110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3人,其中法律专业只有2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

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基层人民法院机构建制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党和国家为加强政法工作,先后将政法系统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仍然沿用1996年机构改革时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市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的建制级别未予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即使同一地区不同时期执行也不一样。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我院配备的庭长、副庭长的职级直接明确为正科级、副科级。较好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呈现出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90年代后期以来,我院配备庭长、副庭长以同时任命审判员职务来确定具体行政职级。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科级单位对待,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按股级对待,低于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的建制级别,我院班子成员中的副职虽然明确为正科职级干部,但同过去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一样,一律作为非领导职务对待。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的这种机构建制和干部职级状况,对法院干警的心理情绪和实际工作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

(四)进人渠道不畅

我院从1999年以来的10年间,新进人员仅3人,其中2人是和组织部门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调的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也是我院仅有的2个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另有1人是从其他部门选调的具有法律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已任命为助审员)。

近年来,我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已有18人相继通过司法考试,其中书记员15名,工勤人员1名。在15名书记员中有11名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仍有4名书记员和1名工勤人员因为非政法专项编制、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等限制,不能任命为法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干警的积极性。

三、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多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同时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加大对通过司法考试干警的奖励力度,提高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议上级法院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

4、加强交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开展轮岗锻炼和岗位练兵,培养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法官。

5、畅通进人渠道,不断为基层法院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6、立足干警队伍的现状,尝试从现有书记员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警队伍,以解决法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上级法院放宽对任命法警和警衔评定在年龄、编制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7、提高干警的政治待遇。建立和完善法官考核评议制度,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进行岗位调整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法官积极履行职责、优质高效工作。同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制定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和干警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以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和更好发展。

《法院案例调研报告范文.doc》
法院案例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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