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三资工作汇报

刁翎镇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工作开展自查的检查报告

林口县经管总站:

按照县总站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我镇“三资”工作的现实状况,我镇于8月25日之前对刁翎镇辖区内的“三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由于我镇所辖区域有38个村屯,对三资的录入工作任务量非常大。为此,我镇为“三资”工作配置了专用电脑、专用网线来进行“三资”的录入工作,硬件和网络的保证为我镇的“三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站将资产、资源作为优先录入工作。在人员方面我站全体站员分配任务,在大半年的时间内我们完成了对全镇各村屯的资产、资源的录入工作。对资金的录入工作,我们为各村配备了“三资”专用电脑,我们站里派入录入员到各村逐村讲解“资金”录入,限定各村录入完成时间。以便完成“三资”的录入工作。现将汇入情况汇报如下:

现已录入完成的村:治安、永安、新立、东岗子、源发、东升、三家子、双丰、兴龙、上马蹄、东风、五

七、二道、样子沟、东沟、半方地、黑背、互利、战家、新合20个村屯。录入完资产、资源未录完资金的村屯:长青、胜利、保安、徐家、中合、下马蹄、生产、新发、得胜、跃进、龙头、四合、核心、双发村共14个村屯。这14个村将在8月31日前完成“三资”录入工作。

末录入的村屯:东发村、双泉屯、兴发屯、幸福屯。

二、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刁翎镇经管站在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三资”工作中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条例进行操作。为此我站严格执行如下制度: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三资”代理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村委会和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三资”流程制定建设项目。

三、工作保障及存在的问题。

下阶段我们在三资工作中将加强组织建设,保证“三资”经费和“三资”的队伍建设,对资金体外循环要纳入监管范围,对村级“三资”工作中存在的违纪案件要调查处理。

“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村“三资”的监管工作。虽然在“三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刁翎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2011年8月25日

推荐第2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中共XXX乡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XXX乡党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09年7月开始,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规范动作”的原则,坚持增加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原则,历经了宣传发动、清产核资以及委托办理三个阶段。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委托办理村委会85%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确保全面推行“三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乡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政府副乡长XXX、财政所长XXX任副组长的XXX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长XXX兼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配备办公场所、电脑、档案柜等,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并要求各村委会要成立村务监督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村民主理财小组为成员,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共同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乡党委、乡政府出台了《XXX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方案》及《XXX乡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暂行规定》,为今后的工作程序提供了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村“三资”管理的认识,我乡召开了“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并由乡党委书记张墀同志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三资”管理工作的进行。同时,我乡广泛宣传“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认真倾听群众对“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实行“三资”管理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把集体家产家底弄清弄实,村委会成立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清查专门工作小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报账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在登记过程中做到以下“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一是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实行清查账面数与盘存相结合。

二是对耕地、荒山等资源性资产实行清查台账与分户核对相结合。

三是对农户宅基地实行实地丈量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农户宅基地信息资料核对相结合。

四是对债权、债务等流动性资产实行查账与到单位、农户核对相结合。

通过清查核实,该核销的核销,该补登的补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同时建立会计档案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手续。

四、严格程序,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严格操作程序是规范农村“三资”委托管理的重要环节。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严格委托管理程序。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照法律程序,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列席会议,经过18岁以上超过半数的村民签名同意表决通过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书后,村委会与乡政府签订协议,将村集体“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二是严格移交程序。签订委托协议后,各村必须将资金、资产、资源的账据登记成册,经乡成立的清理审计组审核通过,移交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总的来看,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7月

推荐第3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篇1: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阳光村务工程”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去年的6月份以来,我镇从宣传发动到“三资”的清理、登记、核实、审议、公示、确认、上报、输入微机等各个阶段,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安排落实。今年元月份以来,我镇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镇除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培训业务人员外,还在镇有线电视台全天候插播相关文件精神和宣传标语口号,并由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村三幅悬挂在村部及各村的主要路口,切实让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的内容耳闻目睹、家喻户晓。

二、深入调查,做到集思广益。

“三资”清理工作开始时,为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顾虑,制定出我镇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利用两天时间,由镇委书记亲自带队,一是把各村的总支书记请到镇政府来召开座谈会,二是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摸清了思路。调研结束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了《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杨楼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楼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在方案中,明确了“阳光村务工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实事求是,摸清村组家底

在“三资”清理的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债权债务和集体资源这两项调查,对债权债务要求有原始凭证,做到“一帐一档”,对土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求丈量到田头,责任到人,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目前我镇已基本清理完毕,目前正进行公示和确认,确保基本数据不出问题,稳妥推进委托代理工作。镇“三资”清理办公室对各村(居)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难点村”尤其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镇里及时进行了重点调度,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有效。

四、规范管理模式,发挥监管功能。

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14个村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清理,摸清了集体“三资”的家底。清理中严格按“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了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通过联网监控,为村级三资台帐规范化管理增加了动态调整和预警监测机制,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发挥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业务提醒,全程监控的功能,实现了“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流程化管理,打造便民新渠道。

在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基础上,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村务运行新机制。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对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统一制作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六、建立监督机制,推进阳光村务。

强化监管手段,由纪委牵头,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参与、监督重大“三资”处置;受理群众关于“三资”问题的信访举报,镇纪委负责查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 “三资”处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有重点地深入到各村开展检查,收集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七、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强化财务审计制度。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管理不出问题。在做好村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建立考核奖惩办法。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群众参与评议,由镇阳光办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实现了村务权力制衡化、决策民主化、执行效能化和监督规范化。篇2: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篇3: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临溪镇临溪村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临溪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1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组、领导组、核实组

2时间安排:六月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发动。七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组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组织人员,要求他们帮助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要以村帐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通核实帐物相结合,以物对账,以帐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采取实地勘测丈量。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核实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集体“三资清理机构审核。”

二、主要成就

通过此次“三资”清理工作,促进了我村“阳光村务工程”深入开展,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认可,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许。一是清除了“淤泥”,摸清了“家底”。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村根据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清查登记,摸清各组“家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健全了群我村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三是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发展。通过清理和规范村集体“三资”,促进了村干群和谐,保证了农村基层稳定。达到了村级‘账单’清楚,村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清理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组三资清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源头防腐,堵塞漏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下一步我村将按照镇领导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整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临溪镇临溪村党支委 2010年9月10日

推荐第4篇: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白沙镇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方案,逐阶段进行,规范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认真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财会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村委会和网镇政府各保管一份,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每半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资产、资源处理公开、透明。

自白沙镇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以来,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满意度高达98%,因村级财务纠分上访率下降50%以上。

推荐第5篇:乡村“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汇 报 提 纲

中共新村乡委员会 新村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就我乡合同清理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自全县动员大会以来,我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有序稳步推进合同清理和村离任三职干部的调查确认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组织。

我们通过召开乡两委班子会议,认真贯彻动员会议精神,制定了《新村乡资产资源发包合同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时限、步骤等。成立了领导组织,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书记和主管副乡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经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司法所长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乡长和纪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经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开展和指导工作。1月18日,全乡又召开了乡村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对全乡合同清理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确定了工作时限和方法步骤。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这两项具体工作能够顺畅进行,我乡建立了合同清理工作责任制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就两项工作向领导小组做具体汇报进展情况和开展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创新工作招数,狠抓工作落实。

一方面,对合同清理工作,我们首先是对所有1998年以来合同重新登记造册并按照类别建立台账;其次是确立公示制度,对各类合同逐屯公示。再者就是逐一排查梳理,就合同订立的时间、金额、标的以及权利义务条款等细致核实,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口头协议和单方合同等重点清理。目前,我乡正在进行梳理排查阶段。我乡通过调查摸底,共核实登记各类专业承包合同 份。其中土地类合同 份,草原类合同 份,五荒类合同 份,资产发包类合同 份,其他 份。通过调查和公示,存在问题的合同 份,其中 份是三资清理中处理过的。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在:

本乡可以自行处理的问题有:

自己处理有难度的有:(合同存在的问题说清)

另一方面,对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我乡一并在上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目前,我乡通过工作组、各村调查和公示,最终确定正常离任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其中,正常离任任职连续十年以上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累计15年以上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不足十年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具体方式是通过核实村当时班子成员和相关老百姓,以及查找工资账目和会议记录。

推荐第6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全文)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

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

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

推荐第7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汇报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正确指导下进行的,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由镇纪委主抓,财政、农经具体承办。我们始终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落脚点。为的就是建立一个“方便快捷、便民高效”的为民服务窗口。

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构。

我镇以镇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财政所长兼任审核会计与常务副主任,农经站长任统管会计,财政所副所长兼任现金会计。

(二)宣传到位。

我镇以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程为内容,以简报和村务公开为依托,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培训到位。

我镇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对全镇6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对村级日常支出手续流程、资源类资产的评估入账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了模拟操作。

(四)督查到位。

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以后,以镇长为组长的 “三资”督查组对6个行政村的 “三资”工作进行了3次以上的督查。对疑难问题由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对后进村进行现场调度。

二、“三资”代理服务已步入制度化、日常化工作。

(一)进行了回头看。

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我镇针对过去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回头看。按照市级要求对“三资”进行了登记。

(二)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镇、村二级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镇纪委书记任主任,财政所长任审核会计,农技站长任统管会计,村级报账员确定到人,由报账员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县级印制的各种票据。

(三)落实了制度。

根据“三资”清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佛子岭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通知》,同时完善“三资”代理各项制度,并将我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村级工作站的《报账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四)财务电算化管理。

我镇在去年底已将6个行政村的财务和“三资”台帐录入电脑,进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实施有成效。

(一)强化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多层次、全过程的财务监督,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村级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摸清了家底。

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前,村两委对资金和债权比较关注,而对资源有种置身事外的态度。通过“三资”工作,调动了村两委的积极性,对资源类资产进行了彻底摸查,共清理3776亩山场资源和10亩水面资源,年收益也增加了1.1万元。

(三)提高了“三资”使用效益。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后,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清理核实,截止六月底,全镇村级资产总计XX.33万元,比清理前多出1725.61万元;债权93.6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5.8万元;债务660.18万元,比清理前多出409.1万元。摸清了家底,锁定了旧债,通过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对非生产性支出实现“限额制”,杜绝了不合理支出,提高了资金效益。今年汪家冲村新建农民健身运动广场,原打算基础设施需要投入2.5万元,经村民代表会讨论,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通过竞投标形式以2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为村集体节省了5000元。

推荐第8篇:农业系统利用“三资”工作汇报

农业系统利用“三资”工作汇报

农业系统利用“三资”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利用“三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农业系统各部门、单位、各级干部继续坚持“融资为本、项目为王”的工作方针,把农业利用“三资”工作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原创:http://www.daodoc.com/自

加压力,扎实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

年初我们就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将全年招商引资指标和任务向全体党政负责人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制定了与市政府一致的考核奖励办法,瞄准全年的考核指标,做到责任早落实,压力早传递,措施早到位。

二、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关键措施

我们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招商引资的关键措施,在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上不拘一格,多路出击,效果较为明显。一是认真搜集、编制招商项目,广泛向外推介;二是以商引商形成葡萄串效应;三是积极地走出去,请进来;四是盘活存量资产,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商投资;五是注重了与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引进项目5个,基本建设完成的4个,500万元以上大项目2个;在手意向项目3个。吸引外资总额2200万元,意向资金1500万元和100万美元。实际投资2100多万元,与去年同期的430万元相比,增长388,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这些项目和引进的资金分别是:

1、引进台资1000万元。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引进三资发展林业生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引进三资发展林业生产,解决林业生产的投入和管护问题。我局与台湾客商徐老板(鞠局长的朋友)多次洽谈,鼓励其在本市投资农田林网建设。2005年元月28日,经我局牵头,该台商与溪桥镇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台商分期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租赁该镇路、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规划栽植意杨10万株,租赁土地15年,15年每株上交镇政府35元,其中土地租赁费15年每株20元、管护费每株每年1元,计15元,预计共支付镇政府350万元,分期付款。目前,7.8万株意杨全部栽植、管护到位。该台商还注册成立了泰兴市雄泰有机肥料制造厂,进行生物有机肥的生产。

2、帮助引进新疆客商顾老板(本市古溪人)在古溪镇搞生态农业加工、秸秆加工系列畜禽全价饲料项目。计划投入1000万元,已投入900多万元,注册成立了“明珠生物科技公司”,目前已试产。

3、帮助引进上海客商唐老板在古溪镇利用小学校舍建设“杜长大”母猪及优质禽繁育、畜禽产品加工基地,计划先购300头母猪,新品母猪向周边扩散,自产商品畜禽屠宰率达到70。目前已投入100万元,原创:http://www.daodoc.com/注册了公司。正在帮助其申报市重点农业龙头骨干企业。

4、2003年,南京林业大学张教授、审计学院及本市10多个个体承包户租赁果园场土地200多亩种植银杏、意杨、花卉及特种苗木,今年计划增资100万元,目前已投入到位资金50万元。

5、市农干校引进民资50万元,建设数控车床教学培训与加工项目,目前已购机1台,投入建设基本到位。

在手意向项目:

1、帮助引进深圳客商陈老板在溪桥镇投入100万美元搞猪、羊、鸡的养殖、屠宰加工,目前已洽谈成功,签了协议。

2、引进省林业局润森公司下属德华林产有限公司投入500万元,借鉴“溪桥模式”在根思乡承租47亩地,栽插速生意杨,承租期为25年。5月11日,林业局张局长已同该公司市场营销科负责人到根思考察,根思乡的热情很高,具体事宜目前正在洽谈之中。

3、上海客商王志军已在我市张桥镇建设了一个300头母猪繁育场,其推荐介绍了另一个上海人赵老板,计划投资1000多万元在本市建设生猪养殖、屠宰场,已来张桥考察了一次,目前我局徐局长在积极与之洽谈。

虽然上半年我局农业利用三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主要是实际资金到位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手意向项目有待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已建项目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在手意向项目的追踪和落实,力争超额完成市交任务,为全市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9篇:某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XXX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党委成员分片负责,村级财务严格按照上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管理的意见》、《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村主办会计工作考核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及《XXX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 》,,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集体资金的管理

1、严格把好开支审批关。为切实有效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消除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弊端,改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我镇的财务制度规定凡是村级所发生的支出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村级支出的审批人为村总支书记,。村级财务记帐凭证入帐前必须经镇审核人员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后方可入帐,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手续不齐全的、科目运用不正确的不予入帐,要及时补办手续后方可入帐。

2、借出资金的管理。村级将土地征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融资或出借,必须经村总支、村委集体商量,同时需了解借款单位的资金情况和法人的诚信度,进行反复论证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借款利率,为确保借出资金的安全性,并要有担保资格的单位担保,如擅自借出 1

集体资金,将按挪用公款处理。

3、村级应收债权的管理。各村每年在春节前对应交而未交的帐款都重点组织清收,并责任到人。镇每年上半年审计对应收帐款情况作为一项审计项目,年终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应收尽收,对不能收回的款项,村要作出具体说明及下一步打算。

4、集体资金帐户的管理。各村都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村级的各项收入能经银行支票入帐的,都通过银行帐户结算。只能收取现金的收入,收取现金后及时解入银行帐户。村级的各项支出能用银行支票在银行帐户结算的都要在银行帐户进行结算。每次到农经办结帐都要附银行对帐单,如有不附,必须注明未达帐款,做到帐款一致。银行支票由村出纳会计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由村会计负责保管,做到支票和印鉴章分开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白条抵库、公款私存,非会计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管理现金。

二、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

1、村级资源的管理。村级渔塘、土地等资源的发包(除少数几个准备征用的村),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首先经村支部、村委集体商量,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镇派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杜绝感情发包、权力发包和暗箱操作等行为。

2、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在充分发扬民主、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村“两委”集体商量后,填报《村级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审批表》,经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水利工程项目属镇水利站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属建管所负责,其他建设项目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报片区领导及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

列项,《村级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审批表》需报镇备案。

3、村级经济合同台帐的管理。今年累计合同台帐备案2010份,其中养殖合同800份,种植合同45份,企业上交、融资合同411份,花卉苗木合同14份。到目前为止,所有村的合同全部都已完成录入工作。

4、清产核资工作。我们每年年终都要进行一次常规性财产清查,自2009年以来,全镇6个行政村,累计清理了不良债权56笔,金额61.5万元,不良债务73笔,金额48.6万元,盘盈了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8件,金额3.62万元,核销了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752件,金额212万元。对村级集体“三资”分门别类进行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建立村级“三资”台帐,并录入宜兴市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三、“三资”代理工作

1、实行村帐镇代理。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经济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在村帐镇代理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了村级财务电算化的管理办法,配置电脑6台,打印机6台,扫描仪6台。农经办人员分工负责所定村的财务结帐、“三资”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建立了《XXX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XXX镇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2、档案管理工作。我镇档案管理已做到村村有专门档案室,村村有档案管理员。全镇各村共配备档案柜72只,做到收藏橱柜化,装订标准化,标签规范化,各种资料保管齐全。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了市级档案合格村,其中有2个行政村创建了省级档案管理示范村。

四、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增强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我们按照农办的工作要求,对6个村都按民主程序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30名民主理财人员,并组织所有理财人员参加了民主管理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我镇统一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5号前为民主理财日,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10号前为结帐日,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15号前为财务公开日。我镇统一印制了村务公开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记录台帐,全镇共有公开栏55块,设置意见箱14只,村务公开触摸屏6只。今年截止到9月底,各村开展理财活动3次,理财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41条,财务公开3次,收到意见16条。我镇在8月份对全镇各村一季度、二季度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村基本上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村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栏布置不整齐,民主理财台帐记录不规范等。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都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强化监督措施,依法开展村级内部审计

在加强村级管理中,我镇除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辅导、督促的常规性工作外,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半年度内部审计,每年7月中旬对6个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对各村收支事项的合理性、合法性、手续完备性、经济合同签订、上交款收缴、资金的出借、利息的结算、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村干部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财产物资等情况进行盘点。结合财务公开,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资产购建和处置的审查力度,

严格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结合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会同财政所对村书记届中分三年轮审,对村书记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票据的管理

票据由各村会计负责领取和核销。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由镇经管办负责管理,并做好领、销台帐。无特殊情况各村一般每次领用收款收据一本,用完后办理缴销手续再进行领取。收款收据严禁为他人单位代开,严禁空页和存根空白,严禁大头小尾,禁止使用自购票据。收取专项资金时应使用省印制的专用票据。

七、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镇在村级“三资”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与财会工作的业务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

1、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有些村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民主理财人员年龄老化,有些村存在走过场,公开不及时现象。

2、个别村种养殖发包、基建项目招投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3、“三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还存在不足,新的软件操作不够全面了解,“三资”信息新的变更录入不不及时。

八、努力方向

我镇一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农村“三资” 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为目标,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我镇村级的经济和财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重点做好村级财务会审和检查工作,

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和土地征用款资金的运作进行专项审计

2、针对各村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加以改进,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做好“三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三资”管理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补缺,努力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X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推荐第10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

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

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

实、界定。

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

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

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

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

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

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

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2、调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规范管理;

5、总结经验;

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开

“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1 2 下一页

第11篇:村级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我镇村集体“三资”清理和代理服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措施,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村级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任务,进入了常态化代理服务工作。一

、基本情况我镇辖17个行政村,2个街道,96个村民组,总面积98平方公里,现有农业人口32322人。此次我们主要是通过对村级集体“三资”的全面清查、登记、公示,核实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村级“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和谐发展。通过清理,全镇共核实债权492.09万元,债务868.53万元,核实资产原价1032.88万元,资源2446亩。

二、主要做法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本次村级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扎实进行,清理工作不走过场,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海龙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农经、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级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农经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由纪委书记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工作,中心下设副主任、出纳会计、主管会计、审核会计席位,各种制度流程均装框上墙,硬件齐全;各村都相应地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村干、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使本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了由全体镇村干部和相关镇直单位成员参加的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宣传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意义、步骤和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各驻村点长到村组织召开了由民主理财小组、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宣传发动会议。与此同时,全镇共出动宣传车18台次,发放明白纸4000余份,张贴标语100张。通过不间断的深入宣传,全镇上下营造了一个抓好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征求意见,制定方案。在整体工作开展前,我们到各村认真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在县方案的基础上,我们因镇制宜,制定了《众兴集镇清理规范村级财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做了具体规定。方案的出台,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克服困难,确保投入。为使我镇村级集体“三资”清理和代理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压缩其他开支,投入3.5万元用于代理服务中心的各项软硬件建设,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培训、督查和代理中心的维修、电脑档案柜的购置及各种匾牌的制作等。通过加大投入,我镇代理中心的各种软硬件均按要求达标,为全面抓好此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5、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为使清理工作扎实有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抽调了农经、财政、土地、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了二个专项清理小组,赴各村街就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并对专项清理小组提出了严格要求。在清理过程中,我们按照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实际的原则,以现有帐据为基础,内查外调,全面展开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微机录入,整理归档同时,对重点村我们集中力量进行了重点清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注重实效,群众满意。通过对村集体“三

第12篇: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机制抓落实

强化监管抓规范

——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庆阳市农经局 (2013年8月5日)

近年来,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它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规范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规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级腐败。全市在乡(镇)一级全部建立了农财管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统一了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账目由代理会计专人记账,村报帐员按规定于每月月底报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会计信息更真实、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了资产管理,防止了资产流失。对村上的固定资产建立了档案,乡(镇)随时掌握村级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等动态信息,经营收入所得必须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从而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绝大部分乡(镇)农财管理中心对村上的每项收入都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收入来源,发现有未登记上账的收入,及时督促存入管理中心专户。

1 三是实行了财务公开,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实现“三资”委托代理和应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乡镇,由乡(镇)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实行财务公开,村民可以随时查阅村级账目,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权,可以对不合理或情况不明的开支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集体“三资”管理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县、乡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会议中强调集体“三资”管理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人大、政协多次提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提案和建议;纪检、监察、农牧、财政等部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贯彻上级精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下,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抓促落实。今年,省政府办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联系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庆政办发

2 „2013‟129号),对全市下一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成为推动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设,促进“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办法》等12个规章制度,规定了“村账乡管”、财务公开、台账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等制度,近年根据农村政策的变动不断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村报账员、村主任、支书、乡镇代理会计和乡镇领导干部等列为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主体,实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推行委托代理,促进财务管理信息化

我市自2003年全面实施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来,全市按照“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了以村组会计业务“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新机制。目前,全市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理,西峰区城郊村已代理到组一级。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单纯的财务委托代理已不能满足村集体和农民的需求。为此,我市从2012年开始着力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

3 理向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转变,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纳入代理范围,争取今年10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为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我们在县、乡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全市除环县外的7县(区)的33个乡镇纳入了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庆城县的乡镇全部纳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西街办投资近30万元建立了自己的监管平台,将村民小组的财务也纳入网络监管平台监管,董志镇建立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村民可以通过“三资”网络监督平台实时查询村级“三资”存量和使用情况。

四、认真清产核资,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从2011年开始,我市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市上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农牧局、财政局联合制订《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庆市纪委发„2011‟90号),组织工作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调查摸底、清理整顿、登记造册,比较全面的摸清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了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经过近10个月的扎实工作,至2012年6底全市8县(区)的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9107个村民小组全部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金31518.04万元,集体资产124273.89万元,集体资源2955.06万亩。为保存好清产核资成果,我们从落

4 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各乡(镇)统一设臵了《资产登记簿》和《土地台账》,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以村为单位设立“四账两簿”(“四账”是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两簿”是《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土地登记簿》)进行管理,从而达到了“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大部分县(区)建立了农村审计人员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回访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审计人员专业化、审计工作经常化、审计程序规范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审计整改多元化”的审计格局和农村审计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审计安排,我们坚持做到村级财务审计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市监察局、农牧局连续两年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为强化审计效果,我们采取乡镇全面审计、县区重点审计、市级抽查审计的方式,强化对审计的监督检查;为提高审计水平,2012年我们举办全市审计人员培训班,邀请省经管总站雷站长讲授集体财务审计知识。2012年,市、县(区)抽调审计人员分成8个审计组开展交叉审计,共抽查审计32个行政村,审计资金5376.34万元,

5 查出不合理支出24.2万元。2013年上半年,全市农经机构审计行政村149个,审计金额6437.84万元,纠正违规行为12起,违纪资金169.7万元,处理违纪违规案件3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坚持分级培训,提高农村会计素质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市、县(区)几乎每年都举办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班,向参训人员讲解财会、财经法规及农村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近年累计培训乡镇代理会计、农村审计师、村报账员等3190人次。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村审计师资格进行了清理核查,申请省经管总站注销了已退休和调离岗位的审计师资格证,准备下半年在全市举办审计师资格培训班,为全市培养一批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师。我们还通过选派干部参加农业部、省农牧厅、省经管总站组织的各类“三资”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培训农经业务骨干,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了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虽然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上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逐步理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精神,

6 健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实现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

二是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依托全市乡镇农经机构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和自愿原则下,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

三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制定网络监管建设计划,落实建设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5年内全部进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功能,创新网络公开和即时答疑、远程指导监督、网络审计、网络管理等方法,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

四是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争取在各县(区)成立县级农村财务审计机构,加强审计培训,改进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重点围绕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开展经常化财务审计,特别强化对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社会捐赠物资

7 管理使用、“三资”经营收益分配等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职能。

五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以城中村、城郊村等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为重点,在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下,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改革模式,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第13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

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

第14篇:新民镇“三资”清理情况工作汇报

新民镇“三资”清理情况

工作汇报

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我们于2011年10月24日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新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领导小组。同时,各村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相应成立了各自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核实小组。

根据上级精神,我镇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清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顺利完成我镇的“三资”清理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落实人员。

在“三资”清理工作开始阶段,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三资”清理工作,并邀请市“三资”清理工作小组成员为我镇“三资”清理相关成员、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讲解“三资”清理工作内容,教授如何填制 1

报表。在动员暨培训会后,各村两委召开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以村会计为主,工作人员配合的方式来开展工作。

二、清产核实,摸清底数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我镇组织所有村会计到镇政府集体办公,对各村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对,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三、登记造册,及时公示

“三资”清理表册填制完毕后,各村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核实小组”会议,讨论审核表册。其中关于资产、资金、资源方面应该核销的单独列表,方便群众审核。经“工作小组”和“核实小组”签字认可后,于4月20日开始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未见有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反映问题情况。公示完毕后,各村将表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保管,一份交镇里保管。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将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帐实相符。现各村第二季度帐已报完,

我镇将在近几天内组织人员调整“三资”清理后的表册。

我镇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未发现有资产、资金、资源占用情况。各村主要的资产就是自己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在资源方面,经过上次的土地清查整理工作,耕地、林地也比较清晰;在资金方面,我镇于两年前已经开始实行村级资金交镇经管站统一管理,各村使用资金时将向镇分管领导做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资金,用这种办法有效的控制了村级资金的使用,避免了不当使用资金情况。

本次“三资”清理工作,我镇将严格按照乌兰浩特市“三资”清理工作方案实施,在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这六个阶段按流程严格操作,确保完成“三资”清理工作任务。

新民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第15篇:三资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农委、财务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道自2011年6月中旬全面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

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街道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并确定了工作部门和人员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了“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对各村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村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务公开栏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村民对“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知晓率。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和业务培训到位,为“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操作程序,全面落实清理集体“三资” 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人员。在市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后,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农经、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村(居)清理工作指导,并确定各联村干部为所在的村三资清理工作的联系人,对三个资金流量较大重点村双龙、杨山、津南派驻了指导组。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各村(居)利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村清理核实小组核实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全面地反映了各村的资产资源现实状况。

4、公示。对初步清理核实的集体“三资”由清理和审核小组负责公示,征求村民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公示期间各村(居)安排了专人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并做了认真的解释工作。

5、代表大会确认。公示期满后各村(居)相继召开了代表大会,对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三资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能使村级三资保值增值,只有建章立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制度,才能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街道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抽调并聘请了专门的人员,配备了硬件设施。根据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委托代理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全权代理各村的“三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了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领导组和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及主任、会计和村报帐员、村监督委员会等工作职责;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中心为各村开立了资金专户,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

1、村务监督委员会顺利产生。严格把关,选好监督委员会成员。街道高度重视,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村广泛做好宣传,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提出了由村党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严格了法定程序,规范了办事要求。于2011年8月底,8个村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2名,其中主任8名。

2、落实保障,加强培训,保证监委会工作有序运行。各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六有”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统一挂牌,刻有相关公章,健全工作制度,并对各村监委会主任统一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作为监委会成员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正确履职。使街道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

五、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1、规范工作流程。各村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村级每项重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细化为具体操作程序,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上墙公开,并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尽最大力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坚持原则,明确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群众参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要求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要让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确保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加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突出重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得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即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总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通过街道干群近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街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三资”管理和使用、村级事务流程化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都得到了科学发展,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使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化、事务操作公正化、结果公开透明化、干部接受监督主动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决策程序更加民主化,街道经济社会空前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16篇:马喊村“三资”管理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马喊村“三资”管理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组织体系。三是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建立台账。四是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程序。五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六是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三资”管理软件,建立以了乡镇为站点,县区为主干的网络监管系统。七是构建农村“三资”监督网络。首先是强化民主监督。其次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进行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依纪、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再次是强化群众监督。重大事务一定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法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同时,加强财务公开工作,及时将财务资料按季度进行公开。切实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集体事业的积极性。八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三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把“三资”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村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凡“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有意见的干部,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对侵占、挪用、私分及挥霍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加强,不仅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且,也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得升,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农民信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17篇:0822老舍中心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老舍中心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2018年8月22日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存量如何变增量,如何保值更增值?这些“三资”管理难题一直是乡村振兴过程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今年,按照县纪委3月15日“三资”排查工作专题会议、县委3月19日“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和4月3日在大有镇召开观摩会议要求,我区迅速组织贯彻落实,落实“3213”、“1+1”摸底等创新管理模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8年8月20日,全区村集体资金414.7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14.48万元,现金0.26万元),资产219项总金额达2830.43万元,农村集体土地421项3423.72亩。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103.5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三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任组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推广“3213”模式。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村级财务“一折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所有 1 村居村务活动开支及资金往来全部实现非现金结算,村居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会签制,超过5000元的须由村居主任、书记、区分工领导、主任会签,从源头上守住、管好“钱袋子”。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各村每月民主理财后进行结报,并形成每月20日公开公示制度。二是推广县纪委“3213”资金管理模式,实行财权与事权、收支、公私“三分开”;预决算和支付管理“两集中”;一个信息平台对外公布;区农经站、村监会、镇纪委“三条线”协同监督。三是推行使用村务卡,建立区财政所管钱管账、区经管站管人管事的新机制,以一系列制度保障农村集体资金规范运行。

三是重抓“三资”核查,“1+1”摸清家底。初期,为全面摸清村集体家底,区农经中心加班加点,2名同志深入田间地头,和村组干部一起进行资源摸排核实。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统一印发《“三资”清查摸底表》、《资产、资源登记表》、《“三资”清查统计表》、《“三资”清查公示表》、承诺书等,按照摸底、公示、统计、二次公示、汇总、核实等程序,建立了完整的资产资源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

6月份,县委农办安排测绘公司进驻老舍,形成了天地网工作格局。一天一地。利用卫星定位和测绘公司实地勘察相结合,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核查,确保面积、四至、现状、管理人“四清晰”,达到资产资源既见底又见量的效果。一图一册。核查的数据全部按组别整理造册,分村绘制成图,形成每组一册、每村一图,在此基础上实行集

2 中公示,推行“网格化”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动态管理资产资源台账,账内资产资源及时录入“三资”监管系统,盘盈资产登记造册。区村明确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监管及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预警过千条,发布各类信息120多条。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清单,分类处置。对无合同的、合同期限过长、不合规的正在建立明确台账,摸清情况,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对症下药。对合同已到期的,试点推行集中回收,统一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发包、出租,2017年,我区产权交易中心共受理各类业务7件,交易额978万元。对非经管性资产资源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管护到位。并在区纪工委的督查指导下,坚决纠正资产资源管理、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第18篇:三资管理制度

交城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或挪用、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参加商业保险、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等,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2、制订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出差、用车、通讯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二)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①经营收入;②发包及上交收入;③经批准的“一事一议”筹资;④“四荒地”、机动地等闲置固定资产拍卖、租赁、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⑤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⑥转移支付资金;⑦土地补偿费;⑧上级部门拨付专款(救济扶贫款、其它专项资金);⑨集体统一收

取的谁受益谁负担资金;⑩其它收入(清收历年欠款、各种代收款、利息收入等)。

3、村级收入必须使用交城县统一制定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取的资金必须在7日内缴存农经中心统管资金专户。对不及时缴存的村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镇财政所、农经中心暂停划拔村委会所有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

4、各村所收各种款项,由村报账员收取和报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收取。乡镇农经中心与村报账员要定期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级开支实行严格审批程序,小额开支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般开支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同意后(附会议录),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开支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附会议录),报乡镇农经站和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村两委负责人共同审批。

2、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属于购入性支出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票据;属于劳务性支出的,必须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印制规范凭证;所有支出凭证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经民主理财组审核签字,经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报账,经乡镇财务运行监管中心主任审核把关后,由会计人员

记账。

3、村级原则上实行零招待,确需为村级经济发展而发生的招待费,控制在村自营纯收入的10%以内。严禁在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中开支招待费。

(四)财务预(决)算制度

1、年初各村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编制财务预决算方案,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农经站审核批准。

2、编制收入预算时要深入分析,对能够实现的各项收入全面摸排,分项列明,要不重不漏。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充分考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群众的意愿。只有财政转移支付的村,支出范围控制在行政办公费、村(组)干部报酬和误工补贴三项,有自营和其他收入的村,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宜安排公益性和生产性等支出。任何村都不得举债办事业,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不得将资产、资金外借。

3、各村财务预决算方案要报乡镇农经站备案。每月报账时,乡镇农经站要对村级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管理。财务预决算方案可合并编制。

(五)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1、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全面负责乡镇“三资”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

“三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度;负责制定乡镇“三资”管理的办法、制度;负责“三资”管理工作的培训、检查、审核、审计等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2、中心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负责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分村编制记账凭证,分村登记会计账簿,分村编制会计报表,撰写会计分析,核对银行存款,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监督,按时进行账务交接工作。加强固定资产、资源总数和分账登记,做到归类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及时提出资产处置意见。

3、中心出纳人员岗位职责。把好现金收付关,保证资金安全,禁止坐收坐支,严格控制库存资金限额,及时分村登记现金日记账,定期与会计做好对账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给予报账和进行财务处理。

4、村报账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记好村级现金日记账,按时结账、报账,严格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具体工作。按时编制、上报本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筹资的收缴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相关财务知识的业务学习。

5、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6、乡镇村在“三资”管理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

(六)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①各项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入计划、收益分配计划。②各项收入包括: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资款、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社会捐赠及其他收入。③各项支出包括:集体统一经营支出、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事业支出、村组干部报酬、公务费支出、招待费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及其他支出。④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财产。⑤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其他债权债务。⑥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投资分利数额和其他分配。

2、财务公开的时间:村级经济组织应在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月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时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及以资代劳等情况。平时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3、财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也可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村规模较大或居

住分散的村,要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开。

4、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各村报账结束后,乡镇农经站要及时记账结账,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完成账务处理后编制财务公开资料,监督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村务监督专用章。

5、财务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乡镇农经站和村报账员应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凡是公开的资料,乡镇村都必须装订成册,集中归档保管。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清查制度

1、要把资产清查作为常规性工作,每年的年底要组织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重点清查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对外、对内投资三方面,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处理到位。

2、资产清查时要对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农用水利设备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等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

3、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清查,将资产增值或减少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清查结果上报乡镇农经站。

(二)资产台账制度

1、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账包括固定资产、内部往来、债权债务、对外、对内投资、低值易耗品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要签订合同,要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要及时核销。

(三)资产评估制度

1、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要公开。

2、乡镇农经站要全程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指导和监督,评估资料要分村归档保管。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要分别制定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程序发包。

2、集体资产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形式流转的,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3、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要依法签订书面承包、租赁、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对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的要经司法部门进行合同公正。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纳入档案管理。

4、合同的变更、转包、转让,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否则视为无效。

(五)资产经营制度

1、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

2、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3、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

4、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一)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进行基础性登

记和流动性登记。

2、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等流转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要依法、民主、公平、公开、有偿,并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出让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方案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三)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林地、荒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等流转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

同文本要规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经中心备案。

3、要加强对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的监督管理,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防止掠夺式经营。要建立源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

(四)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统一规划,少占耕地,节约用地。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交城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二○一○年三月七日

第19篇:三资管理制度

石滓乡村(居)“三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村集体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5、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不得开支招待费。

6、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7、所有开支必须经村纪检小组审核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8、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经村纪检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9、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需经村纪检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10、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1、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二、资产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等资产。

2、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3、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4、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5、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6、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资源管理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6、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7、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纪检小组审核并报乡纪委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8、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第20篇:三资管理

德化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暂行)

一、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或接受捐赠形成的企业、房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林木、产役畜、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文教卫生体育公益设施等资产;

3.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林场或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4.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存货、债权等资产;

6.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村级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下同);

9、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资源。

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农办、农业、财政、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教育、民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三、各乡镇在原有建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村招投标委托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负责村组会计账务处理及资金管理。其职责范围、工作要求和运行制度仍按照《德化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委〔2004〕41号)、《德化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德政〔2006〕2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具体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和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

③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进行审核、监督,确认资产资源评估结果;

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保管、经营、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⑤对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进行审核、监督;

⑥跟踪、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措施和责任考核的落实;

⑦指导、建立乡、村两级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和文书档案;

⑧提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相关报表、数据和指导村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⑨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村级招投标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和服务,并实行“零收费”。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接受村集体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辖区范围内村级工程建设、财产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的招投标活动;

③为招标投标交易双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

④做好招投标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和档案工作;

⑤指导、监督招投标交易双方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调处招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

⑥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登记与保管制度。

1.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三资”清查、界定产权、核实价值、公开公示、建立台账等步骤对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种类和分布。

2.在界定产权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划清乡村、村村、村组等层级之间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对存在纠纷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等协商、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资产资源构成较为复杂,其产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资源,作专项登记,暂不界定,继续按原方式管理,确保资产资源安全,不受侵占、流失。

3.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日常保管登记、定期盘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和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存量、种类、分布及经营使用情况等,文书档案包括资产资源处置、财产物资购置和村级工程建设会议记录、报批备案、预决算、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文书;乡镇监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村级台账和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乡镇监管中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化管理。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

1.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下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由村两委会组织成立评估工作组进行评估,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2.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3.上述评估结果都要张榜公示七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特别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参与指导。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制度。

1.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指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出借、报废、报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变动。

2.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事先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3.村集体资产资源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备案。

②村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出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或发包、租赁预计收益总额,下同)在限额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限额以上的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 ③村集体资源处置,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④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等处置应当实行招投标,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下同)。

⑤由于采用招标费用较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潜在投标人较少;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等原因不适宜招标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必须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4.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村集体组织要严格按照合同计取收益;乡镇代理会计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特别对欠缴的承包金要进行应收账务处理,不得遗漏。

5.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结果及收益要报乡镇村会计代理中心调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事先由村两委会研究编制初步预算方案,限额以下的由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限额以上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同意。

2.村集体组织将经上述决策程序审核同意后的方案报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审批。

3.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应当实行招投标;对初步预算金额较小的拟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自行筹建(购置)等方式的,须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并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自行筹建(购置)方式的,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登记、管理所购物资或工程记工。

4.初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批量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财产物资采购,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 5.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相关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支付时应取得对方合法票据,不得以自制凭证列支。会计账务要根据付款进度及时进行处理。

6.工程完工和物资采购完成要及时组织验收决算、入库,登记台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

7.工程项目非人为因素发生工程量或造价增加,合同有约定处理方法的,按合同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建人提出增加工程款要求的,必须经有关资质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

八、招投标流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购置招投标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其流程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委会研究制定项目计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2.项目计划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3.编制项目设计书或预算书和招投标具体方案。项目概算金额较大的,其设计书或预算书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 4.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5.投标人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同时审查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6.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保证金。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小规模简化招标的,最短不得少于十日。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招标;连续两次招投标失败的,经乡镇监管中心批准,可以调整发包、出让方式。

8.公布投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送备案。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招投标情况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9.签订合同并报送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结果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自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10.项目组织实施。

11.项目验收结算,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

以上流程,要有一定名额的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与全程监督,县规划建设、交通、财政、林业、水利、教育、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和规范文书格式的,应当参照执行。

九、民主管理和公开制度。

1.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或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大额举债,村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益事业或经济项目的经费筹集及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2.村集体经济活动必须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有权参与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有权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小组要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充分履行好职责。 3.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03〕18号)和《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委办〔2008〕32号)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于每季度首月(按季度记账的村)或每月(按月记账的村)15日前进行定期公开;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等方面较大的经济项目要编制具体、详细的公开材料专项进行即时公开。

十、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

1.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分类梳理和定性、定量评价,合理确定良性、中性、不良资产和可开发利用、不可开发利用资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完成保值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增值。

2.建立内部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具体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做好保值增值跟踪考核。

一、乡镇政府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严格执行。管理细则主要应包括财务预决算、支出限额审批、货币资金管理、收支票据管理、支出限额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购置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内容,特别是要对以下几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支出限额审批具体权限。

2.支出限额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固定)工资和误工、交通、通讯补贴等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困难补助、军属优抚、老人福利、文教卫生等福利性支出标准,村级生产公益性接待限额控制标准,以及办公报刊费、交通差旅费、捐赠支出等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标准。

3.本暂行规定第

五、

六、七条所指“限额”。

各村制定的管理细则要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主管机构备案;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村级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管理细则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监督问责制度。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认真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问题,由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坏(失)或严重流失的,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归还原物(款)或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恢复的应作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乡镇监管人员、代理会计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予约谈、批评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企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相关业务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上述单位及相关业务纳入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提供服务。 十

四、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暂行规定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所参照执行文书可直接从德化农业信息网下载。

六、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8月11日起实行。

《三资工作汇报.doc》
三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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