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中共XXX乡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XXX乡党委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09年7月开始,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坚持“集中管理,规范动作”的原则,坚持增加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原则,历经了宣传发动、清产核资以及委托办理三个阶段。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委托办理村委会85%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确保全面推行“三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乡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政府副乡长XXX、财政所长XXX任副组长的XXX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长XXX兼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配备办公场所、电脑、档案柜等,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并要求各村委会要成立村务监督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村民主理财小组为成员,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共同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乡党委、乡政府出台了《XXX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工作方案》及《XXX乡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暂行规定》,为今后的工作程序提供了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村“三资”管理的认识,我乡召开了“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并由乡党委书记张墀同志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三资”管理工作的进行。同时,我乡广泛宣传“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认真倾听群众对“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实行“三资”管理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把集体家产家底弄清弄实,村委会成立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清查专门工作小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报账员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在登记过程中做到以下“四个结合”,清查方法准确到位。 一是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实行清查账面数与盘存相结合。

二是对耕地、荒山等资源性资产实行清查台账与分户核对相结合。

三是对农户宅基地实行实地丈量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农户宅基地信息资料核对相结合。

四是对债权、债务等流动性资产实行查账与到单位、农户核对相结合。

通过清查核实,该核销的核销,该补登的补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同时建立会计档案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完善“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手续。

四、严格程序,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严格操作程序是规范农村“三资”委托管理的重要环节。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严格委托管理程序。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照法律程序,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列席会议,经过18岁以上超过半数的村民签名同意表决通过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书后,村委会与乡政府签订协议,将村集体“三资”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二是严格移交程序。签订委托协议后,各村必须将资金、资产、资源的账据登记成册,经乡成立的清理审计组审核通过,移交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总的来看,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7月

推荐第2篇: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白沙镇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方案,逐阶段进行,规范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认真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财会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村委会和网镇政府各保管一份,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每半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资产、资源处理公开、透明。

自白沙镇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以来,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满意度高达98%,因村级财务纠分上访率下降50%以上。

推荐第3篇:三资工作汇报

刁翎镇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工作开展自查的检查报告

林口县经管总站:

按照县总站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我镇“三资”工作的现实状况,我镇于8月25日之前对刁翎镇辖区内的“三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三资委托代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由于我镇所辖区域有38个村屯,对三资的录入工作任务量非常大。为此,我镇为“三资”工作配置了专用电脑、专用网线来进行“三资”的录入工作,硬件和网络的保证为我镇的“三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我站将资产、资源作为优先录入工作。在人员方面我站全体站员分配任务,在大半年的时间内我们完成了对全镇各村屯的资产、资源的录入工作。对资金的录入工作,我们为各村配备了“三资”专用电脑,我们站里派入录入员到各村逐村讲解“资金”录入,限定各村录入完成时间。以便完成“三资”的录入工作。现将汇入情况汇报如下:

现已录入完成的村:治安、永安、新立、东岗子、源发、东升、三家子、双丰、兴龙、上马蹄、东风、五

七、二道、样子沟、东沟、半方地、黑背、互利、战家、新合20个村屯。录入完资产、资源未录完资金的村屯:长青、胜利、保安、徐家、中合、下马蹄、生产、新发、得胜、跃进、龙头、四合、核心、双发村共14个村屯。这14个村将在8月31日前完成“三资”录入工作。

末录入的村屯:东发村、双泉屯、兴发屯、幸福屯。

二、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刁翎镇经管站在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三资”工作中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条例进行操作。为此我站严格执行如下制度: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三资”代理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村委会和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保管一份,每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照“三资”流程制定建设项目。

三、工作保障及存在的问题。

下阶段我们在三资工作中将加强组织建设,保证“三资”经费和“三资”的队伍建设,对资金体外循环要纳入监管范围,对村级“三资”工作中存在的违纪案件要调查处理。

“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村“三资”的监管工作。虽然在“三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刁翎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2011年8月25日

推荐第4篇:某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XXX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党委成员分片负责,村级财务严格按照上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管理的意见》、《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村主办会计工作考核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及《XXX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 》,,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集体资金的管理

1、严格把好开支审批关。为切实有效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消除村级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弊端,改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我镇的财务制度规定凡是村级所发生的支出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村级支出的审批人为村总支书记,。村级财务记帐凭证入帐前必须经镇审核人员审核并加盖审核章后方可入帐,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手续不齐全的、科目运用不正确的不予入帐,要及时补办手续后方可入帐。

2、借出资金的管理。村级将土地征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融资或出借,必须经村总支、村委集体商量,同时需了解借款单位的资金情况和法人的诚信度,进行反复论证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借款利率,为确保借出资金的安全性,并要有担保资格的单位担保,如擅自借出 1

集体资金,将按挪用公款处理。

3、村级应收债权的管理。各村每年在春节前对应交而未交的帐款都重点组织清收,并责任到人。镇每年上半年审计对应收帐款情况作为一项审计项目,年终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应收尽收,对不能收回的款项,村要作出具体说明及下一步打算。

4、集体资金帐户的管理。各村都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村级的各项收入能经银行支票入帐的,都通过银行帐户结算。只能收取现金的收入,收取现金后及时解入银行帐户。村级的各项支出能用银行支票在银行帐户结算的都要在银行帐户进行结算。每次到农经办结帐都要附银行对帐单,如有不附,必须注明未达帐款,做到帐款一致。银行支票由村出纳会计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由村会计负责保管,做到支票和印鉴章分开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白条抵库、公款私存,非会计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管理现金。

二、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

1、村级资源的管理。村级渔塘、土地等资源的发包(除少数几个准备征用的村),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首先经村支部、村委集体商量,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镇派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杜绝感情发包、权力发包和暗箱操作等行为。

2、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在充分发扬民主、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村“两委”集体商量后,填报《村级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审批表》,经工程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水利工程项目属镇水利站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属建管所负责,其他建设项目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报片区领导及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

列项,《村级工程项目启动实施审批表》需报镇备案。

3、村级经济合同台帐的管理。今年累计合同台帐备案2010份,其中养殖合同800份,种植合同45份,企业上交、融资合同411份,花卉苗木合同14份。到目前为止,所有村的合同全部都已完成录入工作。

4、清产核资工作。我们每年年终都要进行一次常规性财产清查,自2009年以来,全镇6个行政村,累计清理了不良债权56笔,金额61.5万元,不良债务73笔,金额48.6万元,盘盈了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8件,金额3.62万元,核销了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752件,金额212万元。对村级集体“三资”分门别类进行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建立村级“三资”台帐,并录入宜兴市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系统。

三、“三资”代理工作

1、实行村帐镇代理。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经济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在村帐镇代理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了村级财务电算化的管理办法,配置电脑6台,打印机6台,扫描仪6台。农经办人员分工负责所定村的财务结帐、“三资”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建立了《XXX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XXX镇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2、档案管理工作。我镇档案管理已做到村村有专门档案室,村村有档案管理员。全镇各村共配备档案柜72只,做到收藏橱柜化,装订标准化,标签规范化,各种资料保管齐全。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了市级档案合格村,其中有2个行政村创建了省级档案管理示范村。

四、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增强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我们按照农办的工作要求,对6个村都按民主程序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30名民主理财人员,并组织所有理财人员参加了民主管理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我镇统一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5号前为民主理财日,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10号前为结帐日,每季度(每月)末次月的15号前为财务公开日。我镇统一印制了村务公开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记录台帐,全镇共有公开栏55块,设置意见箱14只,村务公开触摸屏6只。今年截止到9月底,各村开展理财活动3次,理财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41条,财务公开3次,收到意见16条。我镇在8月份对全镇各村一季度、二季度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村基本上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村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栏布置不整齐,民主理财台帐记录不规范等。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都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

五、强化监督措施,依法开展村级内部审计

在加强村级管理中,我镇除抓好村级财务管理、辅导、督促的常规性工作外,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年度、半年度内部审计,每年7月中旬对6个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对各村收支事项的合理性、合法性、手续完备性、经济合同签订、上交款收缴、资金的出借、利息的结算、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村干部报酬发放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财产物资等情况进行盘点。结合财务公开,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资产购建和处置的审查力度,

严格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结合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会同财政所对村书记届中分三年轮审,对村书记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票据的管理

票据由各村会计负责领取和核销。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由镇经管办负责管理,并做好领、销台帐。无特殊情况各村一般每次领用收款收据一本,用完后办理缴销手续再进行领取。收款收据严禁为他人单位代开,严禁空页和存根空白,严禁大头小尾,禁止使用自购票据。收取专项资金时应使用省印制的专用票据。

七、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镇在村级“三资”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与财会工作的业务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

1、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有些村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民主理财人员年龄老化,有些村存在走过场,公开不及时现象。

2、个别村种养殖发包、基建项目招投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3、“三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还存在不足,新的软件操作不够全面了解,“三资”信息新的变更录入不不及时。

八、努力方向

我镇一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农村“三资” 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为目标,更加扎实有效地抓好我镇村级的经济和财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重点做好村级财务会审和检查工作,

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和土地征用款资金的运作进行专项审计

2、针对各村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加以改进,把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做好“三资”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三资”管理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补缺,努力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X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推荐第5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

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

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

实、界定。

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

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

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

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

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

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二、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

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

2、调查摸底;

3、集中整改;

4、规范管理;

5、总结经验;

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制定摸底方案;

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开

“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1 2 下一页

推荐第6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篇1: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阳光村务工程”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去年的6月份以来,我镇从宣传发动到“三资”的清理、登记、核实、审议、公示、确认、上报、输入微机等各个阶段,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安排落实。今年元月份以来,我镇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镇除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培训业务人员外,还在镇有线电视台全天候插播相关文件精神和宣传标语口号,并由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村三幅悬挂在村部及各村的主要路口,切实让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的内容耳闻目睹、家喻户晓。

二、深入调查,做到集思广益。

“三资”清理工作开始时,为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顾虑,制定出我镇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利用两天时间,由镇委书记亲自带队,一是把各村的总支书记请到镇政府来召开座谈会,二是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摸清了思路。调研结束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了《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杨楼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楼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在方案中,明确了“阳光村务工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实事求是,摸清村组家底

在“三资”清理的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债权债务和集体资源这两项调查,对债权债务要求有原始凭证,做到“一帐一档”,对土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求丈量到田头,责任到人,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目前我镇已基本清理完毕,目前正进行公示和确认,确保基本数据不出问题,稳妥推进委托代理工作。镇“三资”清理办公室对各村(居)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难点村”尤其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镇里及时进行了重点调度,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有效。

四、规范管理模式,发挥监管功能。

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14个村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清理,摸清了集体“三资”的家底。清理中严格按“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了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通过联网监控,为村级三资台帐规范化管理增加了动态调整和预警监测机制,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发挥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业务提醒,全程监控的功能,实现了“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流程化管理,打造便民新渠道。

在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基础上,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村务运行新机制。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对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统一制作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六、建立监督机制,推进阳光村务。

强化监管手段,由纪委牵头,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参与、监督重大“三资”处置;受理群众关于“三资”问题的信访举报,镇纪委负责查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 “三资”处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有重点地深入到各村开展检查,收集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七、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强化财务审计制度。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管理不出问题。在做好村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建立考核奖惩办法。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群众参与评议,由镇阳光办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实现了村务权力制衡化、决策民主化、执行效能化和监督规范化。篇2: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篇3: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临溪镇临溪村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临溪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1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组、领导组、核实组

2时间安排:六月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发动。七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组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组织人员,要求他们帮助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要以村帐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通核实帐物相结合,以物对账,以帐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采取实地勘测丈量。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核实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集体“三资清理机构审核。”

二、主要成就

通过此次“三资”清理工作,促进了我村“阳光村务工程”深入开展,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认可,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许。一是清除了“淤泥”,摸清了“家底”。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村根据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清查登记,摸清各组“家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健全了群我村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三是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发展。通过清理和规范村集体“三资”,促进了村干群和谐,保证了农村基层稳定。达到了村级‘账单’清楚,村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清理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组三资清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源头防腐,堵塞漏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下一步我村将按照镇领导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整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临溪镇临溪村党支委 2010年9月10日

推荐第7篇: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机制抓落实

强化监管抓规范

——庆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庆阳市农经局 (2013年8月5日)

近年来,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它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委托代理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规范化进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规范化程度,遏制了村级腐败。全市在乡(镇)一级全部建立了农财管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统一了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账目由代理会计专人记账,村报帐员按规定于每月月底报帐,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会计信息更真实、更可信,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了资产管理,防止了资产流失。对村上的固定资产建立了档案,乡(镇)随时掌握村级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等动态信息,经营收入所得必须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从而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绝大部分乡(镇)农财管理中心对村上的每项收入都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收入来源,发现有未登记上账的收入,及时督促存入管理中心专户。

1 三是实行了财务公开,增加了收支透明度。在实现“三资”委托代理和应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乡镇,由乡(镇)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实行财务公开,村民可以随时查阅村级账目,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村民人人都有知情权,可以对不合理或情况不明的开支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集体“三资”管理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县、乡干部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之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在会议中强调集体“三资”管理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人大、政协多次提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提案和建议;纪检、监察、农牧、财政等部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贯彻上级精神。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在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下,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抓促落实。今年,省政府办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联系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庆政办发

2 „2013‟129号),对全市下一阶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成为推动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二、健全制度建设,促进“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从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办法》等12个规章制度,规定了“村账乡管”、财务公开、台账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等制度,近年根据农村政策的变动不断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村报账员、村主任、支书、乡镇代理会计和乡镇领导干部等列为农村财务管理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主体,实行了以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推行委托代理,促进财务管理信息化

我市自2003年全面实施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来,全市按照“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了以村组会计业务“委托代理、四权不变、规范核算、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新机制。目前,全市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理,西峰区城郊村已代理到组一级。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单纯的财务委托代理已不能满足村集体和农民的需求。为此,我市从2012年开始着力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

3 理向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转变,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纳入代理范围,争取今年10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为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我们在县、乡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全市除环县外的7县(区)的33个乡镇纳入了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庆城县的乡镇全部纳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西峰区西街办投资近30万元建立了自己的监管平台,将村民小组的财务也纳入网络监管平台监管,董志镇建立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村民可以通过“三资”网络监督平台实时查询村级“三资”存量和使用情况。

四、认真清产核资,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从2011年开始,我市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市上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农牧局、财政局联合制订《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庆市纪委发„2011‟90号),组织工作人员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调查摸底、清理整顿、登记造册,比较全面的摸清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了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经过近10个月的扎实工作,至2012年6底全市8县(区)的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9107个村民小组全部完成了“三资”清理工作,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金31518.04万元,集体资产124273.89万元,集体资源2955.06万亩。为保存好清产核资成果,我们从落

4 实制度入手,注重“三资”清查资料的归卷整理,实行一村一卷。各乡(镇)统一设臵了《资产登记簿》和《土地台账》,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以村为单位设立“四账两簿”(“四账”是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两簿”是《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土地登记簿》)进行管理,从而达到了“五清”(即:“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益清),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审计监督,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大部分县(区)建立了农村审计人员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回访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审计人员专业化、审计工作经常化、审计程序规范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审计整改多元化”的审计格局和农村审计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审计安排,我们坚持做到村级财务审计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市监察局、农牧局连续两年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为强化审计效果,我们采取乡镇全面审计、县区重点审计、市级抽查审计的方式,强化对审计的监督检查;为提高审计水平,2012年我们举办全市审计人员培训班,邀请省经管总站雷站长讲授集体财务审计知识。2012年,市、县(区)抽调审计人员分成8个审计组开展交叉审计,共抽查审计32个行政村,审计资金5376.34万元,

5 查出不合理支出24.2万元。2013年上半年,全市农经机构审计行政村149个,审计金额6437.84万元,纠正违规行为12起,违纪资金169.7万元,处理违纪违规案件3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坚持分级培训,提高农村会计素质

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各级农经机构不断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市、县(区)几乎每年都举办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班,向参训人员讲解财会、财经法规及农村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近年累计培训乡镇代理会计、农村审计师、村报账员等3190人次。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村审计师资格进行了清理核查,申请省经管总站注销了已退休和调离岗位的审计师资格证,准备下半年在全市举办审计师资格培训班,为全市培养一批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师。我们还通过选派干部参加农业部、省农牧厅、省经管总站组织的各类“三资”管理培训班等形式,培训农经业务骨干,通过层层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了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虽然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上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逐步理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精神,

6 健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实现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体制。

二是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依托全市乡镇农经机构建立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审批权不变和自愿原则下,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

三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步伐。制定网络监管建设计划,落实建设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5年内全部进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功能,创新网络公开和即时答疑、远程指导监督、网络审计、网络管理等方法,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

四是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争取在各县(区)成立县级农村财务审计机构,加强审计培训,改进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重点围绕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开展经常化财务审计,特别强化对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社会捐赠物资

7 管理使用、“三资”经营收益分配等热点问题的专项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监督职能。

五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以城中村、城郊村等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为重点,在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下,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改革模式,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推荐第8篇: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

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五)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取消帐户,统一报帐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

推荐第9篇:三资管理

德化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暂行)

一、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森林、矿产、水面等自然资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或接受捐赠形成的企业、房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林木、产役畜、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文教卫生体育公益设施等资产;

3.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林场或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4.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有的资产份额;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存货、债权等资产;

6.国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无偿资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村级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下同);

9、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资源。

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农办、农业、财政、林业、国土资源、水利、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教育、民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部门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三、各乡镇在原有建立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立“村招投标委托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1.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村会计代理中心),具体负责村组会计账务处理及资金管理。其职责范围、工作要求和运行制度仍按照《德化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德委〔2004〕41号)、《德化县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德政〔2006〕24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具体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和产权界定、登记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审核;

③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进行审核、监督,确认资产资源评估结果;

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保管、经营、处置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⑤对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进行审核、监督;

⑥跟踪、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措施和责任考核的落实;

⑦指导、建立乡、村两级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和文书档案;

⑧提供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相关报表、数据和指导村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⑨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村招投标委托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村级招投标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和服务,并实行“零收费”。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②接受村集体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辖区范围内村级工程建设、财产物资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的招投标活动;

③为招标投标交易双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等服务;

④做好招投标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和档案工作;

⑤指导、监督招投标交易双方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调处招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

⑥做好与村会计代理中心、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的协调与工作衔接。

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登记与保管制度。

1.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三资”清查、界定产权、核实价值、公开公示、建立台账等步骤对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种类和分布。

2.在界定产权时,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划清乡村、村村、村组等层级之间的所有权归属关系。对存在纠纷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等协商、有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资产资源构成较为复杂,其产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资源,作专项登记,暂不界定,继续按原方式管理,确保资产资源安全,不受侵占、流失。

3.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日常保管登记、定期盘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和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存量、种类、分布及经营使用情况等,文书档案包括资产资源处置、财产物资购置和村级工程建设会议记录、报批备案、预决算、评估、招投标、合同等相关文书;乡镇监管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村级台账和文书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乡镇监管中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动态化管理。

五、村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

1.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下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由村两委会组织成立评估工作组进行评估,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2.账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限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3.上述评估结果都要张榜公示七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特别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参与指导。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制度。

1.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指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出借、报废、报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权变动。

2.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事先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3.村集体资产资源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备案。

②村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出借、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或发包、租赁预计收益总额,下同)在限额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限额以上的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 ③村集体资源处置,由村两委会研究拟定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填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申报表》报乡镇监管中心和主管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④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等处置应当实行招投标,价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下同)。

⑤由于采用招标费用较大,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潜在投标人较少;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等原因不适宜招标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必须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4.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变卖、出售、发包、租赁、入股投资等处置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村集体组织要严格按照合同计取收益;乡镇代理会计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特别对欠缴的承包金要进行应收账务处理,不得遗漏。

5.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结果及收益要报乡镇村会计代理中心调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事先由村两委会研究编制初步预算方案,限额以下的由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限额以上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同意。

2.村集体组织将经上述决策程序审核同意后的方案报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审批。

3.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应当实行招投标;对初步预算金额较小的拟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自行筹建(购置)等方式的,须经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并在乡镇监管中心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下组织实施。采取自行筹建(购置)方式的,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登记、管理所购物资或工程记工。

4.初步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批量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财产物资采购,应委托乡镇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招投标。 5.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采购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相关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支付时应取得对方合法票据,不得以自制凭证列支。会计账务要根据付款进度及时进行处理。

6.工程完工和物资采购完成要及时组织验收决算、入库,登记台账,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和村会计代理中心备案。

7.工程项目非人为因素发生工程量或造价增加,合同有约定处理方法的,按合同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承建人提出增加工程款要求的,必须经有关资质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乡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

八、招投标流程。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及财产物资购置招投标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其流程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委会研究制定项目计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

2.项目计划报送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3.编制项目设计书或预算书和招投标具体方案。项目概算金额较大的,其设计书或预算书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编制。 4.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

5.投标人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同时审查资格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6.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保证金。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小规模简化招标的,最短不得少于十日。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活动失败,重新组织招标;连续两次招投标失败的,经乡镇监管中心批准,可以调整发包、出让方式。

8.公布投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送备案。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十日;招投标情况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9.签订合同并报送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结果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自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10.项目组织实施。

11.项目验收结算,并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备案。

以上流程,要有一定名额的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参与全程监督,县规划建设、交通、财政、林业、水利、教育、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和规范文书格式的,应当参照执行。

九、民主管理和公开制度。

1.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转让或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大额举债,村干部报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益事业或经济项目的经费筹集及建设承包方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2.村集体经济活动必须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有权参与制定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有权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村务监督小组要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充分履行好职责。 3.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03〕18号)和《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德委办〔2008〕32号)等规定执行。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于每季度首月(按季度记账的村)或每月(按月记账的村)15日前进行定期公开;对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等方面较大的经济项目要编制具体、详细的公开材料专项进行即时公开。

十、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

1.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分类梳理和定性、定量评价,合理确定良性、中性、不良资产和可开发利用、不可开发利用资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完成保值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增值。

2.建立内部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具体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做好保值增值跟踪考核。

一、乡镇政府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细则,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严格执行。管理细则主要应包括财务预决算、支出限额审批、货币资金管理、收支票据管理、支出限额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购置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内容,特别是要对以下几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支出限额审批具体权限。

2.支出限额管理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固定)工资和误工、交通、通讯补贴等村干部报酬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困难补助、军属优抚、老人福利、文教卫生等福利性支出标准,村级生产公益性接待限额控制标准,以及办公报刊费、交通差旅费、捐赠支出等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标准。

3.本暂行规定第

五、

六、七条所指“限额”。

各村制定的管理细则要报送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主管机构备案;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村级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管理细则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监督问责制度。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认真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制度,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问题,由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坏(失)或严重流失的,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归还原物(款)或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恢复的应作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乡镇监管人员、代理会计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节轻微的,对责任人给予约谈、批评教育;情节比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企业、村民小组或其他组织,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相关业务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上述单位及相关业务纳入乡镇监管中心、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提供服务。 十

四、以前出台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相关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暂行规定由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所参照执行文书可直接从德化农业信息网下载。

六、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8月11日起实行。

推荐第10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本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四荒地进行发包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因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救助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

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出纳统一收取并在3-5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财务支出,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

3、财务公开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4、民主理财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民主理财制度。

5、财务手续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变动离岗时,必须结清账目,盘点现金、实物、档案,核对往来及债权债务,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并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镇纪委、财所监交。

6、财务审计制度

执行武胜桥镇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设施等;村集体兴办的企业资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对村集体资助、捐赠的财物等。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其它资产。

1、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增加、减少、使用、出租、外借、报废等出入库手续。要及时登记。未经村民会议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外单位抵押、担保。

2、村集体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负责监督。

3、村集体固定资产实行租赁、非统一承包经营或者出售的,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采取招投标、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其经营使用权并签订合同。严禁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和低价出租、出售集体资产。

4、对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时,必须通知镇纪委、财所派人到场监督指导。

三、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经济林木)、荒山、荒滩、水面和矿产等。

1、集体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形式进行。

2、村集体发包资源时,必须通知镇纪委、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财政所派人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对承包期限较长,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的,要按计划逐年度列支。

第11篇: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

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

二、摸清家底

乡镇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清理小组,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资金管理方面,将上级所有转移支付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集体发包、租赁和经营各项收入以及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全部纳入账务核算,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账外结算等,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确保资金管理、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沙石、水域等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分为收益性和非收益性资源,建立资源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源名称、资源面积、经营方式、经营单位(人)、经营收益、合同编号、合同到期日等情况,确保资源发包、流转、收益等规范、公正、透明。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村三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及各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

同时,积极研究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数据集中储存、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12篇: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的是对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都是资产,资金和资源只是资产的不同表现形式。

“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三资”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遏制村级财务混乱、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等现象,可以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中,明确要求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2009年6月29日,农业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中,提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提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是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指导工作。

制定并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实施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核算村级财务,实行账户统设,按村设账。村级财务由乡镇农经员代记账的办法,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两委、理财小组、乡镇农经站三层审核,同时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第13篇:三资管理

一、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的管理

1、建立完善制度。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财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余党办〔2006〕 62 号)规定,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制订和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出差、用车、通讯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2、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全面清理银行存款账户,每村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银行户头,因工作需要确需开设一个以上户头的,应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报乡镇、街道(包括余姚经济开发区,下同)经管站审核,经乡镇、街道批准同意后,报市农林局备案。未经批准多头开户的,多开户头一律取消。规范财务印鉴管理,各村银行存款印鉴原则上实行村出纳和会计服务站分开保管,其中村财务专用章由会计服务站保管,以加强代理会计对各村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参加商业保险,严禁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3、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市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入账。

(二)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

1、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的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余姚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余姚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操作。

2、加强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及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余姚市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各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在民主决策基础上,严格按照《余姚市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3、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及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要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合理、手续完备。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工程发票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全额的统一税务发票。对村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和转让等,要建立合同台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承包款(租金、转让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加强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均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明细登记簿,对村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将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及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登记入簿,切实掌握村债权债务明细情况。同时要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对确实已成呆账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 3、加强资源管理。重点加强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土地发包或征用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建立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台账,对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单位、征(占)用时间、地块、面积、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等情况及时记入台账。加强对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登记制度,对非农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情况在备查账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村民公开。农户承包土地依法征用后,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证的变更工作。

(四)加强会计服务站建设

1、注重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财务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根据服务站所代理的村的多少和承担业务工作量的大小,配齐配强力量,原则上每 3 个村配备一名代理会计。坚持代理会计公开招聘原则,严格坚持招聘条件,确保代理会计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会电脑、懂业务,有财务电算化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属乡镇、街道聘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与代理会计签订聘用合同,会计服务站工作经费和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列入各地财政预算,原则上不低于所在乡镇、街道在编村干部平均工资报酬水平,切实解决代理会计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各乡镇、街道要为会计服务站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档案室(柜)等硬件配套设施,做到人均一台电脑,每村一套档案柜。

3、建立健全考核及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会计服务站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要与工资奖金挂钩,以切实增强会计服务站的服务职能和代理会计的工作责任心。要积极指导服务站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定期下村、财务收支结报、财务电算化、村收款收据发放核销、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技能操作,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服务的职能。

(五)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农经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32 号)要求配足配强农经干部,按乡镇、街道人口规模,一般 1 万人以下的配 1 人, 1—3 万人的配 2 人, 3 万人以上的配 3 人,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农经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要切实稳定农经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农经工作经费。 2、加强村财会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各村配齐配强村出纳会计,对业务知识缺乏、年龄偏大、责任性不强的及时进行调整。出纳会计的调整更换需由村提出申请,报经乡镇、街道审批,并报市农林局备案。要健全村级出纳员从业资格证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村级财务业务培训。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经干部、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抓好新规定、新制度的培训以及财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干部、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增强其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三资”监管机制

(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化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民主理财小组须实行按月理财,逐笔审查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开支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村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加强会计监督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要严格把好凭证的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村限期整改落实。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监督关,对村提取银行存款事项,代理会计须实行事前监督。各村在提取银行存款前,要填写银行存款支取审批单,代理会计必须对村用款事项审批单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制度规定并规范审批的,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要求补办完善后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严格实行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盘点核实制度。代理会计须每月一次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向乡镇、街道经管站或“三资”监管中心书面汇报。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会计服务站要每月或每季度对各村总收入、总支出、非生产性开支额、债权债务回收压缩数额、库存现金控制及白头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列表形式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审计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147 号省长令),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专职审计人员,按乡镇、街道人口规模,一般 3 万人以下的配 2-3 人, 3 万人以上的至少配 3 人。按照“百村审计”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信访问题开展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村级审计的考核检查,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财务网络监督在市、乡镇(街道)两级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全市三级联网,为村出纳网上记账报账和“三资”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实现对财务核算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五)加强考核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各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街道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排名并通报,全年考核综合评定名次最后 3 位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三资”监管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14篇:马喊村“三资”管理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马喊村“三资”管理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组织体系。三是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建立台账。四是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程序。五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六是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三资”管理软件,建立以了乡镇为站点,县区为主干的网络监管系统。七是构建农村“三资”监督网络。首先是强化民主监督。其次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进行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依纪、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再次是强化群众监督。重大事务一定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法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同时,加强财务公开工作,及时将财务资料按季度进行公开。切实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集体事业的积极性。八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三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把“三资”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村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凡“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有意见的干部,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对侵占、挪用、私分及挥霍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的加强,不仅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且,也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得升,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农民信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15篇:0822老舍中心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老舍中心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2018年8月22日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存量如何变增量,如何保值更增值?这些“三资”管理难题一直是乡村振兴过程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今年,按照县纪委3月15日“三资”排查工作专题会议、县委3月19日“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和4月3日在大有镇召开观摩会议要求,我区迅速组织贯彻落实,落实“3213”、“1+1”摸底等创新管理模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8年8月20日,全区村集体资金414.7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14.48万元,现金0.26万元),资产219项总金额达2830.43万元,农村集体土地421项3423.72亩。村集体年收益总额达103.5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三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任组员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推广“3213”模式。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村级财务“一折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所有 1 村居村务活动开支及资金往来全部实现非现金结算,村居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会签制,超过5000元的须由村居主任、书记、区分工领导、主任会签,从源头上守住、管好“钱袋子”。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各村每月民主理财后进行结报,并形成每月20日公开公示制度。二是推广县纪委“3213”资金管理模式,实行财权与事权、收支、公私“三分开”;预决算和支付管理“两集中”;一个信息平台对外公布;区农经站、村监会、镇纪委“三条线”协同监督。三是推行使用村务卡,建立区财政所管钱管账、区经管站管人管事的新机制,以一系列制度保障农村集体资金规范运行。

三是重抓“三资”核查,“1+1”摸清家底。初期,为全面摸清村集体家底,区农经中心加班加点,2名同志深入田间地头,和村组干部一起进行资源摸排核实。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办法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统一印发《“三资”清查摸底表》、《资产、资源登记表》、《“三资”清查统计表》、《“三资”清查公示表》、承诺书等,按照摸底、公示、统计、二次公示、汇总、核实等程序,建立了完整的资产资源台账,详细记载了资产资源名称、坐落位置、经营期限、承包租赁金,兑现情况。

6月份,县委农办安排测绘公司进驻老舍,形成了天地网工作格局。一天一地。利用卫星定位和测绘公司实地勘察相结合,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核查,确保面积、四至、现状、管理人“四清晰”,达到资产资源既见底又见量的效果。一图一册。核查的数据全部按组别整理造册,分村绘制成图,形成每组一册、每村一图,在此基础上实行集

2 中公示,推行“网格化”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动态管理资产资源台账,账内资产资源及时录入“三资”监管系统,盘盈资产登记造册。区村明确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监管及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预警过千条,发布各类信息120多条。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清单,分类处置。对无合同的、合同期限过长、不合规的正在建立明确台账,摸清情况,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对症下药。对合同已到期的,试点推行集中回收,统一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发包、出租,2017年,我区产权交易中心共受理各类业务7件,交易额978万元。对非经管性资产资源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管护到位。并在区纪工委的督查指导下,坚决纠正资产资源管理、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第16篇:乡村“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汇 报 提 纲

中共新村乡委员会 新村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就我乡合同清理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自全县动员大会以来,我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有序稳步推进合同清理和村离任三职干部的调查确认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组织。

我们通过召开乡两委班子会议,认真贯彻动员会议精神,制定了《新村乡资产资源发包合同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时限、步骤等。成立了领导组织,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书记和主管副乡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经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司法所长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乡长和纪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经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开展和指导工作。1月18日,全乡又召开了乡村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对全乡合同清理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确定了工作时限和方法步骤。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这两项具体工作能够顺畅进行,我乡建立了合同清理工作责任制和离任村三职干部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就两项工作向领导小组做具体汇报进展情况和开展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创新工作招数,狠抓工作落实。

一方面,对合同清理工作,我们首先是对所有1998年以来合同重新登记造册并按照类别建立台账;其次是确立公示制度,对各类合同逐屯公示。再者就是逐一排查梳理,就合同订立的时间、金额、标的以及权利义务条款等细致核实,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口头协议和单方合同等重点清理。目前,我乡正在进行梳理排查阶段。我乡通过调查摸底,共核实登记各类专业承包合同 份。其中土地类合同 份,草原类合同 份,五荒类合同 份,资产发包类合同 份,其他 份。通过调查和公示,存在问题的合同 份,其中 份是三资清理中处理过的。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在:

本乡可以自行处理的问题有:

自己处理有难度的有:(合同存在的问题说清)

另一方面,对离任村三职干部调查确认工作,我乡一并在上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实施,目前,我乡通过工作组、各村调查和公示,最终确定正常离任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其中,正常离任任职连续十年以上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累计15年以上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不足十年的支部书记、村长和会计分别为 人。具体方式是通过核实村当时班子成员和相关老百姓,以及查找工资账目和会议记录。

第17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全文)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

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

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

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

第18篇:三资管理讲话

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动员会精神,对下一步开展好我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三资”代理服务实质上就是“村有镇管”工作的延伸与拓展。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全国各地也都正在进行推广,可以说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是不得不做,务必要做好的一项工作。意义重大,非常重要,希望今天会后,各村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我镇开展此项工作讲三点意见。最后,胡镇长还要强调,以胡镇长强调为准。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就是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行政村与乡镇“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帐户,由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资源的开发和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再度成为农村社会的热点和干群矛盾的焦点。对此,我镇虽然加大了村级“三资”管理力度,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运作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成为滋生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村级工作角度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村级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帐户,统一管理。对村里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制。对大额度资金必须经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才能动用。对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把住了“三资”管理的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现了帐、权、钱、物分管,真正实现了“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镇管钱不花钱”的目标。实践证明,“三资”管理好的村,其村级组织经济整体水平就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和满意度也就高。

二是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到群众的切实身利益。目前,在我镇少数村仍然存在着“三资”底数不清、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时有流失、资金人为浪费、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就是在原“村有镇管”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制度上更加规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同时还可以更加有效地规范村干部管理行为,杜绝不良现象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三资”代理服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构建了长效监管的运行机制。加大了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有效地约束了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了“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可以有力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因此,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3月底前结束,在“村财镇管”的基础上,在全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努力提高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 1 -

一要完善代理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对村集体的“三资”实行委托代理服务,要始终遵从“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维护村集体的独立核算主体地位,分村建账,单独核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两委必须与代理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报账员一般由村文书兼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内容。在整个代理服务工作过程中,都必须把规范化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抓不放。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该明晰产权的要明晰产权,需要复查的要及时复查,切实解决“三资”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作出决定。要严格按照“四规范”(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程序)、“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和统一归档)的要求,推动代理服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每个村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3-5名公道正派、又懂财务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通过加强培训与检查指导等有效措施,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代理服务中心每月汇总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出具书面材料交由各村公开。要强化审核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要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要严格收支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防止村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要经常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村级发生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大额度资金开支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五要加快工作进度。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全镇每个村,工作量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3月底结束,除去过年时间,有效工作时间不足两个月,可谓时间紧、任务重。会议结束后,各村要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3月底前结束。但也不能片面为了抢时间、争速度而减少步骤、降低要求、简单操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扎实开展好各环节工作。

三、强化措施,切实增强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长效性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和我为副组长,农经、财政、水利、林业、土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服务指导和协调监督等工作。各村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人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村支部书记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事项亲自推进。村主任为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村“三资”的清理、登记、上报、移交等工作。涉及镇上的各职能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今天会后,各村要及时召开好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播会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涉及的镇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要全面深入到村对各村的“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指导工作开展。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对现有的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各自“三资”底数和现状,确保“三资”代理的帐目清晰、准确和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对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和侵占、贪污、挪用村集体“三资”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各村在摸底普查后要积极与镇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好交接工作。镇代理服务中心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我在这里强调一点:对在推进“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因工作敷衍、不认真出现严重问题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要确保社会稳定。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干部敏感、影响面大。各村和涉及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情况,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因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而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大家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找准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夯实加强管理的新做法,推动全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第19篇: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八家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2007年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09年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5、财务公开欠规范。我镇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税费改革后, 一些干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有些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4、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20篇: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特兴镇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自2009年9月成立小额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来,今年又整合部门力量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网络监管平台,完善了“三资”委托代理制度、资金“联审会签”制度等制度,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省、市纪委和省、市政研室等部门先后到镇上调研,并在市委政研室、决策要情等刊物上发表工作经验文章,市纪委曾宏副书记等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镇农村“三资”领导组,下设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全面负责全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核定。按照“先村(社区)、后村民小组,先资金、后资产资源,先清理公布核实、后确认上报”的原则,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全镇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向群众公布,确认无误后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备案,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三是提供代理服务。建立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后,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社区)、村民小组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提供无偿代理服务。四是搭建网络平台。建立镇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将全镇7个

村、1个社区、217个村民小组的资金往来帐目和159项资产、253项资源的情况全部纳入农村“三资”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网络实时、动态监管。小额资源出让即将到期时或村(社区)、村民小组未按期录入数据信息,系统将自动提示。五是加大监督力度。成立以镇纪委领导为组长的全镇农村“三资”监督领导小组,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理、“联审会签”民主理财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健全群众监督、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督与镇“三资”监督领导小组监督相结合的监体系,实行告知单制度,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告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三资管理工作汇报.doc》
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