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材料)

黑水县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工作方案

黑水县国土资源局 黑水县农业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县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技术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1]818号)等文件,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调整

严格按照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相关技术要求,规范调整。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规划期内已经确定必须占用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应当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四)落地到户

结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记载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图、数、地一致

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数据库、统计表、基本农田保护台帐等规范、齐全,与实地相一致。

二、工作任务 应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我县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不得少于确定目标7万公顷。将我县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实行永久保护。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臵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健全保护台账,夯实基本农田电子政务管理基础。县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健全台账,加强基本农田图、表、册管理。乡(镇)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县农业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每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臵应增设标志牌。一定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也应设立标志牌或界桩。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逐步实现县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

三、技术流程

结合我县实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实施,相互衔接。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体分为工作准备、组织与实施、验收上报三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

1、资料收集

收集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齐全、实时,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2010年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3)基本农田划定资料

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县级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 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账等表册。

数据库资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数据库。

文字资料: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文字资料。 (4)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农用地分等资料;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2、分析与核实

(1)按照“由下至上”的原则分解指标、确定指标 为确保基本农田指标下达的合理性、科学性,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分别以村、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耕地面积作为分解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依据;以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县级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准,逐级分解各乡镇、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按照“由上到下”的原则形成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

以二调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确定的边界,编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以二调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村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确定的边界,逐地块(图斑)落实基本农田,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外业调查核实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臵、数量、地类、质量等级等现状信息并以基本农田图斑为工作单元,开展外业调查,落实保护责任。

3、调整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1)调整划定方案的编制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包括:

a)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

包括:调整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调整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评价信息等);涉及调整划定的相关图件;调整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等。

b)相关附件

包括:调整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州县补划基本农田的,应提供调出、调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 (2)调整划定方案论证

对于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二)调整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根据调整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开展调整划定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

(三)调整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

1、验收方式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经批准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对划入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

2、验收程序

(1)县级自验、州级初验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州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县级对划定成果进行全面自验后向州级提出验收申请。州级组织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按照每个县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州级向省级提出验收申请,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查。 (2)省级验收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 (3)国土资源部复核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审核后,由省统一将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复核的重点内容是:各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达到国家下达的规划目标;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等。必要时,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农业部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对复核、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给有关省(区、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整改。 (4)省级确认

经国土资源部复核认定各项成果符合要求且经省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验收确认函。基本农田图表册、数据库、标志牌等其他成果不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核发验收确认函。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划定基本农田数量未达到保护任务、质量与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比明显降低、划定基本农田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区)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

3、成果报备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州、省、国家五级备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具体报备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各地应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报备到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由省级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技术要求

(一)调整划定要求

1、调出要求

(1)应调出的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基本农田。 (2)可调出的基本农田

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但现状基本农田中,1999年以前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技术规定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以及1999年以后,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生态退耕除外)由耕地变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可调整地类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

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自然灾害、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严重损毁、污染的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

2、调入要求

新调入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为耕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优先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 (3)禁止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耕地。

(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

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分区布局,确定基本农田片(块)边界。其边界尽可能利用明显的线状地物或河川、山脊、林带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线,兼顾行政、权属界线。

(三)基本农田编号

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编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为“12位行政村代码+4位保护片(块)号”组成,基本农田图斑编号为“16位保护片(块)编号+4位基本农田图斑号”组成。

(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将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括下列内容:村组、四至范围、基本农田责任面积、所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质量等级、保护责任起始时间等,并加盖村公章,保护责任面积汇总数应等于该行政村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数。

(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

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臵、面积、保护责任人、保护片(块)号、保护起始日期、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标志牌的设臵和监督工作;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标识和标志牌的设立和维护。

基本农田发生变动的地块,应及时设立或更新标志牌。

(六)基本农田增划

基本农田的增划以县为单位进行,增划的基本农田应满足基本农田的划定要求,纳入基本农田统一管理。

(七)图件编制

1、编制内容

基本农田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臵与编号,加注基本农田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

2、编制方法和要求 (1)编制方法

利用GIS技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中,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直接生成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分布图。 (2)编制要求

a)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应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形成的基本比例尺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相一致。 b)基本农田图斑边界坐标串应与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坐标串一致,破图斑的情况除外。

c)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线用红色实线表示,并加注保护片(块)编号。 d)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注记形式为JA,J表示基本农田,A表示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

e)基本农田图件中,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占用地块、基本农田补划地块应分别赋色。

f)图廓内外整饰要素包括:图名、图幅号、指北针、比例尺、图例、数学基础、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等。 g)标准分幅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图幅号”(“图幅号”注在下面);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名标注“××乡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县基本农田分布图”。

h)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数学基础、编制时间,图幅左下角注明编制单位;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八)数据库建设

1、基本内容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的规范要求。

2、属性表结构 基本农田数据库属性表结构见《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 T 1019-2009)。

(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1、统计汇总 (1)面积统计

在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基本农田的面积、地类等信息进行统计。 (2)逐级汇总

基本农田面积按村级-乡级-县级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

2、表册编制

编制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并加盖各级人民政府公章。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表格依规范要求编制。

(十)成果内容及要求

1、成果内容

(1)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 a)基本农田数据库。

b)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变化台账、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 c)基本农田保护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d)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文字资料等。

e)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标志等。

2、成果要求

a) 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依法、合规,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 b) 采用的资料真实、合法、实时。 c) 成果规范、齐全。

d) 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内容完整;各类要素齐全;属性结构正确;拓扑关系正确。

e)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选取符合要求;图内外要素齐全,图面清晰可读;图外整饰完整、规范。 f) 各类表格、台账齐全,编制符合规范;各类表格、台账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大于或等于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增划基本农田核减数不得突破增划基本农田的总量。

g)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护责任一览表齐全,依照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h)涉及调整划定、占用补划基本农田的地块均应进行实地核实。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

2011年2月—2011年3月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编制实施方案

全县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时间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照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报批。

(二)划定实施阶段

2011年4月—2011年6月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内业上图建库

全县在二调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根据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2、外业调查核实

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要求,实地调查补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基本农田土地质量信息和承包经营信息等。

3、成果整理汇总

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对各种成果进行整理、汇总。

(三)落实永久保护措施阶段

2011年7月—2012年8月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和标示;

2、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立界桩;

3、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帐;

4、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四)成果验收阶段

2011年10月—2011年11月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全县在10月20日前完成自验,

(五)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确认阶段

通过国土资源部复核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验收确认函。

(六)成果报备阶段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各地应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黑水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邓庆明同志任组长,苏平、兰卡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划定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县农业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编制《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县农业部门要提供基本农田质量数据,负责建设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县农业部门要根据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管理、指导。

(三)落实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由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共同县财政部门申请解决。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也是各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技术指导和督促

县国土资源局将采取措施强化,督促工作进度,工作进度实行季报制度。自2011年2月起,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季度末向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提交工作进度情况报告。

(五)严格考核奖惩

我州将该项工作纳入今年各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划定成果被国土资源厅认定为验收不合格的,责成整改纠正,进行通报,取消评优资格;未按时完成划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划定成果为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黑水县国土资源局

黑水县农业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黑水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华(副县长)

副组长: 苏平(国土资源局局长)

兰 卡(农业水务局局长)

成 员: 各乡镇负责人

县国土资源局:张辉、齐满、李阳萍 县 农 业 局:李向东、任春、马玉春

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张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有县国土资源局:齐满、李阳萍;县农业局:任春、马玉春。

联络人:县国土资源局 齐满电话:6723836 县 农 业 局 任春电话:6722456

推荐第2篇:烟台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烟台市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要求,结合《山东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基本农田落地、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工作,确保我市6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达到切实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编制相关图表册

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

依照国土资发[2010]218号文件要求,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在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或承包农户,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层层落实保护责任。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图层,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实现市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

三、工作分工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采用分级负责、分级审核、分级验收制度。县(市、区)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本级上报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一)镇级人民政府

镇级人民政府根据县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

2 面积指标,按行政村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并绘制基本农田平面图和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

具体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镇级人民政府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和基本农田数据库;对辖区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自验,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和基本农田数据库等电子信息上报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三)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

对辖区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提供指导;对县级自验成果进行检查和初验;初验合格后,汇总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和基本农田数据库等电子信息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划定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严禁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将偏远零星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大面积农田划入一般农田。基本农田按以下依据划定:

(一)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3

(二)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因农业结构调整在耕地上种植形成的园地;

(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退耕还林、还牧和还草的耕地,不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工作要求

基本农田划定应遵循“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开展划定工作。

(一)政策要求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根据规划需要增划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用于暂时无法确定位置的重点工程用地;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

4 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应当划出。

(二)技术要求

基本农田的调整划定应以经国土资源部认定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年度变更调查图件为底图,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基本农田专题要素,数据库建设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和《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的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三)成果资料

1、文字资料。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基本农田划定检验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

2、划定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等。

3、相关表格。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及相应的统计汇总表等。

4、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立情况等成果资料。

5、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内容形成的数据库。

六、工作步骤

(一)收集资料

收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图件资料;县级、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图件和文字资料;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初核有关的资料。

(二)制定方案

市、县(区)应按照省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地勘察,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并做好论证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四)成果验收

1、县级自验。县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自验合格后,向市级提出初验申请。

2、市级初验。市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初验合格后,向省级提出验收申请。

3、省级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对基本农田划

6 定成果进行验收确认。

(五)成果报备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市(县、区)应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

七、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

2011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4月1日-4月30日:做好工作底图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实地核实、相关表格填写、基本农田数据库建立等有关工作,并完成县级自验,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表格工作,申请市级初验。

2011年5月1日-5月10日:市完成表格汇总工作,进行市级验收,向省厅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表格,并申请省级验收。

2011年5月11日-5月31日: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 成果报备阶段

2011年6月:市、县(市、区)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和基本农田数据库等电子信息

7 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为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级设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规划站,由规划、耕保、地籍、财务、规划站、信息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方案和标准,各市、县(区)相应设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

(二)落实工作经费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需开展内、外业调查工作,并涉及保护牌制作和设立、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等,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加强检查指导

市、县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划定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推荐第3篇:十堰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十堰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全市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其他用途,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统筹兼顾原则。我市是一个人多耕地少的贫困山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极为重要,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衔接,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衔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拓展区,坡度大于25度和地力严重退化、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耕地,不得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或以次充好。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并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

(二)划分基本农田保护质量。全面调查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的面积、坡度、土壤、配套设施及产出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价, 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等级划分。

(三)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责任人。全面调查核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土地承包状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责任人。

(四)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能充分反映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所在村组、图幅号、图斑号、编号、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保护责任人及承包人等相关信息的基本农田保护台帐。

(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应包括用于基本农田数据处理、管理和分析的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表格、文本等其他内容。

(六)成果汇总。一是数据汇总。在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形成成果台账。二是图件编制。以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三是成果分析。根据基本农田调查、划定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基本农田保护程度,预测变化趋势,提出保护建议。

(七)落实保护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置保护界桩、标志牌,并层层签定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全面建立保护监管机制和保护补偿机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 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 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工作经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每年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解决。

(三)确保工作质量。本次划定工作执行严格的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要采取措施确保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虚报、瞒报基本农田数据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推荐第4篇:基本农田划定实验教程

基本农田划定实验教程

1 实验目的

1、了解关于基本农田划定的原则、流程等基本知识,掌握基本农田划定的关键步骤和方法;

2、增强运用GIS软件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运用GIS软件中的空间分析和数据探查等功能。

2 基本理论

基本农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确定基本农田布局时要遵循“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的原则。

2.1 相关定义

1、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基本农田的范围包括: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和程序划定的特殊区域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3、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划定的具体的基本农田地块。

4、基期基本农田图斑: 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地类图斑。

5、利用等指数:依据制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制指定作物产量比系数、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水平,计算确定的农用地质量等别指数。

6、平均等指数: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的面积加权平均值。

2.2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

1、基本农田保留

根据基期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进行对比分析,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入

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当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不得划为基本农田;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生态景观和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3、基本农田调出

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

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4、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已经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界定,确定最终的保护区域。

3 实验准备

(1)某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层; (2)某县基期基本农田保护图斑; (3)某县农用地分等数据;

(4)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5)其他相关资料。

4 实验方案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确定过程是生成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图层的过程,即在基期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图层和基期地类图斑中耕地图层的基础上,确定基本农田保留、调入和调出图斑,最终确定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图层。其中:

保留+调入+调出=基本农田调整图层 保留+调出=基期基本农田图层 保留+调入=规划基本农田图层

4.1 基本农田调入

1、提取耕地和可调整地类图斑

在Arcgis平台下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提取出区域内的耕地或可调整地类图斑,形成新的耕地图层。其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打开Arcgis软件,加载土地利用现状图层,然后打开该图层属性表,依次点击“options”、“select by attributes”,运用筛选工具对图层中的地类属性进行筛选(图1),并将所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图斑输出为新的耕地图层。

图1 耕地图斑的筛选、提取

2、叠加属性数据

运用Arcgis中的叠置分析工具,将农用地分等数据中的土地利用等别和耕地坡度属性按照空间位置赋与该图层,其操作步骤为:

首先加载上一步输出的耕地图层,打开Arcgis中的ArcTool Box工具箱,依次选择“Analyst Tools”、“Overlay”和“Spatial jion”,正确设定耕地图层和农用地分等数据的路径,将后者属性中的坡度级别和耕地质量等别信息(利用等和单元等指数)按空间位置属性赋予到耕地图层中(图2)。

图2 耕地质量信息和坡度级别数据的叠加

3、确定可调入耕地图斑

根据基本农田可调入地块的要求,在已有质量信息等属性的耕地图层中,要将不适宜作为基本农田调入的图斑(现状为基本农田、规划为建设用地、坡度大于25度或者图斑面积较小的图斑)剔除。其操作步骤为:

在上一步工作的基础上,首先在ArcTool Box工具箱中选择“Analyst Tools”、“Overlay”“Erase”擦除工具,用基期基本农田图斑擦除已生成的耕地图层(图3),即将已经为基本农田或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图斑剔除。在此基础上,将面积较小、坡度不符合要求的图斑从中删除,如要剔除坡度级别大于25度或图斑面积小于400m2的图斑,可运用筛选工具(同步骤1)将上述图斑筛选、删除。最后剩余的耕地图斑即为可调入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图斑,将其输出为可调入基本农田图层。

图3 新生成耕地层中基本农田的剔除

4.2 基本农田调出

1、基期基本农田属性更新

在Arcgis操作环境下,加载基期基本农田图层,利用spatial join工具,将用地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图层)和坡度和农用地质量(农用地分等图层)等属性赋予基期基本农田图层中,其具体操作步骤同4.1中的第二步。

2、非耕地图斑的调出

在完成基期基本农田属性更新的基础上,首先将基期基本农田中已经转为非耕地类的基本农田删除(运用属性筛选工具),然后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落在允许建设区中的基本农田调出(运用Erase工具),作为调出地块的一部分。

3、质量较低、分布零散图斑的调出

将基期基本农田中的现状为非耕地图斑和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图斑调出后,在属性表中将基期基本农田图层中的图斑地类面积进行排序,然后结合图斑的集中连片程度,将分布分散及利用等质量较低的基期图斑剔除。如图4中,与周围的图斑相比,红色的地块面积较小且分布比较零散,综合其质量信息后将其作为调出地块。

图4 零散地块的调出

4.3 基本农田保留

将基期基本农田图层中要调出的图斑剔除后所剩余的图斑即为所要保留的基本农田,将保留的基本农田图斑输出为基本农田保留层。

4.4 基本农田调整层

可调入为基本农田的耕地、要保留基本农田和调出基本农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调整层。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保留基本农田的面积,确定需要调入基本农田的面积。首先,打开基本农田保留图层的属性表,在图斑地类面积列中点击鼠标右键,运用“summarize”功能按行政代码统计出各行政区内保留的基本农田面积。其次,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统计出的保留基本农田面积差值确定要调入基本农田的面积(图5)。然后,在可调入基本农田图层中,按基本农田图斑的面积(或质量状况)从大到小排序,选择图斑面积较大、分布较为集中且质量状况较好的图斑单元统计其面积,直至其面积达到要求为止。最后,在属性表中新增一个字段,利用右键功能菜单中的字段计算器(Filed calculator)计算出各图斑的利用等指数和其面积之积,将其汇总利用公式求出划定后基本农田的平均等指数,同样的方法求出划定前的基本农田平均等指数。在调入为基本农田的耕地满足数量和质量要求后,将符合条件的图斑输出为新的图层,并将其保留的基本农田复制到其中,此图层即为划定的基本农田图层。

图5 保留基本农田面积的统计

4.5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划定的基本农田图斑图层中,需要将一些零碎图斑进行融合。在加载划定基本农田图斑图层的前提下,首先打开ArcTool Box工具箱,然后依次选择“Data management Tools”、“Generalization”、“diolve”选项(图6),将零碎图斑按村组代码进行融合(实现基本农田零碎图斑融合的方法有多种,可参见具体文献1)。在图斑融合之后新的图层中,重算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净面积,然后按村组界线和乡镇行政区界线分别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并生成相应的图层。在此基础上,统计各级行政区内的基本农田图斑、片块和保护区数目,并完成相关图件的整饰、输出。

图6 零碎图斑的融合

5 实验注意点

1高宏兵等.基于ArcGIS9.0土地利用数据中的图斑合并方法[J].测绘科学,2009,34(3),183-185.

1、在试验中,要注意认清各个图层之间的关系,如基本农田调入的基础是区域内所有耕地图层,而基本农田保留则建立在基期基本农田图层的基础上。在实际操作中,将各层的数据进行分别存放,以免造成实验过程混乱和结果错误。

2、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基础数据的数学基础,如坐标系统不统一的情况,如遇此情况要先进性坐标系转换,统一数学基础。

3、在进行擦除(Erase)和空间属性连接(spatial join)操作后,可能会出现某些要素“越区”的状况,在操作后应注意图层中诸要素拓扑关系的检查。

附录

基本农田调整要求

1.1 基本农田划定原则及技术要求

1、切实保护耕地原则。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其重点是保护耕地资源,以满足人口高峰年对耕地的需求。

2、综合协调原则。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在区域内的各类用地进行综合协调和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吃饭和建设的关系,使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得到合理配置,形成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

3、双轨并行原则。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双轨并行的原则,基本农田保护控制指标由省、市、县、乡(镇)逐级下达,以乡镇行政辖区为基本核定单位。

4、区域完整性原则。为了便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建档和管理,完善和巩固地籍管理体系,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不宜打破村级行政界线。 1.2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规划修编中的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严禁借规划修编随意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2、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1.3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要求

1、基本农田调整应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

2、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3、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平均质量等别有所提高;

4、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当有所降低;

5、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推荐第5篇:隆化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隆化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28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内容、程序、方法,保证我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和环境,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功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基本农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

依照国土资发【2011】218号文件要求,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在实地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依据《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县乡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按照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重新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三、组织形式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刘俊同志(???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丁贺成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久臣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基本农田划定日常工作。各镇成立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同时,为保证划定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耕保股、地籍股、规划股、利用股、执法监察局以及农业局????和10个国土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动员。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全县基本农田划定验收各项工作。

(二)县国土资源局。

会同县农牧局配合专家组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县农业局。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初验申请,配合省和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验收工作。

(四)县财政局。

核拨基本农田划定验收工作专项经费。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和专家组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各种资料建档工作。

(六)聘请专业机构。

通过对多个技术单位进行认真评定比选,确定????为技术协作单位,负责我县基本农田划定技术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预期成果

(一)宣传发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4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各级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2012年5月)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2年6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2012年7月)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助,组建相应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划定工作及时高标准的完成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三)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县有领导小组,乡镇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员,户有明白卡。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在永久性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区,大力推进高产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力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

(四)落实工作经费。

由省厅、市局,县财政统筹安排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推荐第6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将划定的基本农田对照数据库,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信息和编号。

(二)健全相关档案资料

划定的基本农田对照数据库,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等4张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等3张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照《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图层,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二、工作步骤

(一)资料收集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1)、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

(2)、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2、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1)、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报部备案)

(2)、2010年度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3已有基本农田保护资料

(1)、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2)、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账等表册;

(3)、数据库资料:基本农田数据库;

(4)、文字资料: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文字资料。

4农用地分等资料

(1)、农用地分等成果图件、数据库及相关技术报告。

5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1)、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

(2)、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

(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二)资料分析与处理

1、分解、确定乡镇、村指标

依据市级下达基本农田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分解确定各乡镇、村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图

采用二调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根据各乡镇、村的基本农田指标,同时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边界,将基本农田指标落实到图斑,形成基本农田图。

3、外业调查核实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调入、跳出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调入、调出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落实保护责任。

(三)规划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推荐第7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范本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X府办发〔2011〕第号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XXX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2011年月日第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日

主题词:永久基本农田方案通知

主送: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目录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四)落地到户,记载到证

(五)图、属、地一致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三)设立统一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4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三、技术流程

4 (一)工作准备

4

1、资料收集

4

2、分析与核实

5

3、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二)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

7

1、验收方式

7

2、验收程序

7

3、成果报备

四、技术要求

1

(一)调整划定要求

9

1、调出要求

9

2、调入要求

(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

(三)基本农田编号

(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

(六)基本农田增划

(七)图件编制

12

1、编制内容

12

2、编制方法和要求

(八)数据库建设

13

1、基本内容

13

2、属性表结构

(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14

1、统计汇总

14

2、表册编制

(十)成果内容及要求

14

1、成果内容

14

2、成果要求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

16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16

2、编制实施方案

16

3、技术培训

16

4、确定项目技术承担单位

(二)划定实施阶段

17

1、内业上图建库

17

2、外业调查核实

17

3、成果整理汇总

(三)落实永久保护措施阶段

(四)成果验收阶段

(五)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确认阶段

(六)成果报备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落实工作经费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办

(五)严格考核奖惩

19 附件1: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

21

22

神农架林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今年中央工作农村会议也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实行永久保护和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十分必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永久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湖北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等文件及《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严格按照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相关技术要求,综合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结果和全省耕地地力评价结果,规范划定。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我林区基本农田划定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省级规划下达

3 的指标,即5500公顷(3666685亩);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神农架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我林区多预留XX%比例(XX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同时已列明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规划期内已经确定必须占用的耕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应当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注的农业地划出。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四)落地到户,记载到证

结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记载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4

(五)图、属、地一致

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数据库、统计表、基本农田保护台帐等规范、齐全、与实地相一致。

二、工作任务

应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林区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不得少于《神农架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目标5500公顷;将林区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实行永久保护。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

5 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应基本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臵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健全保护台帐,夯实基本农田电子政务管理基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健全台帐,加强基本农田图、表、册管理。乡(镇)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农业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包括耕地和土壤类型、标准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土壤养分状况、耕地力登记、污染状况等。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每一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臵应增设标志牌。一定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也应设立标志牌或界桩。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

6 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逐步实现与省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数据共享。

三、技术流程

结合我县实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与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实施,相互衔接。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体分为工作准备、组织与实施、验收上报三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

1、资料收集

收集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齐全、实时,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县、乡(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说明和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2010年土地利用年

7 度变更调查资料。

(3)基本农田划定资料

图件资料: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县级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

表册资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帐等表册。

数据库资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数据库。

文字资料: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文字资料。

(4)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由的用地审批资料及基本农田补划资料;农用地分等定级资料;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2、分析与核实

(1)按照“由下至上”的原则分解指标、确定指标为确保基本农田指标下达的合理性、科学性,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分别以村、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耕地面积作为分解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依据;以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县级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准,逐级分解各乡镇、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按照“由上到下”,的原则形成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

8 护图

以二调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确定的边界,编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以二调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村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确定的边界,逐地块(图斑)落实基本农田,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外业调查核实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臵、数量、地类、质量等级等现状信息并以基本农田图斑为工作单元,开展外业调查,落实保护责任。

3、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1)划定方案的编制

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作业单位共同编制。包括: a)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包括: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评价信息等); 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等。

9 b)相关附件

包括: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甩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市、县(区)补划基本农田的,应提供调出、调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

(2)划定方案论证

对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

(二)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会同县级农业局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根据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指导作业单位开展划定工作。同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

(三)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

1、验收方式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经批准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对划入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

10

2、验收程序

(1)县级自验、市级初验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市(州)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县级对划定成果进行全面自验后向市(州)级提出验收申请。市(州)级组织对基本农田一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按照我县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市(州)级向省级提出验收申请,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查。

(2)省级验收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验收。

(3)国土资源部复核

基本农田划定成采经省级审核后,由省统一将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复核的重点内容是,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等。必要时,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农业部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对复核、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给有关省(区、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整改。

(4)省级确认

经国土资部复核认定各项成果符合要求且经省审核通过

11 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验收确认函。基本农田图表册、数据库、标志牌等其他成果不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核发验收确认函。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基本农田数量未达到保护任务、质量与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比,明显降低、划定基本农田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区)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

3、成果报备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具体报备方式和要求依据省国土主管部门通知。

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报备到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由省级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技术要求

(一)调整划定要求

1、调出要求

12 (1)应调出的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基本农田。

(2)可调出的基本农田

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但现状基本农田中,1999年以前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4年)、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技术规定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以及1999年以后,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生态退耕除外)由耕地变为园地、林地(母本园、苗圃)、设施农业生产用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可调整地类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

低等别、质量较差、坡度大于2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自然灾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严重损毁、污染的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2、调入要求

新调入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为耕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

13 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优先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一水威水浇地等高等别耕琢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

(3)禁止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地多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的耕地。

(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

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分区布局,确定基本农田片(块)边界。其边界尽可能利用明显的线状地物或河川、山脊、林带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线,兼顾行政、权属界线。

(三)基本农田编号

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编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为“12位行政村代码+4位保护片(块)号”组成,基本农田图斑编号为“16位保护片(块)编号+4位基本农田图斑号组成。

(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14 将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甲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括下列内容:村组、四至范围、基本农田责任面积、所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质量等级、保护责任起始时间等,并加盖村公章,保护责任面积汇总数应等于该行政村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数。

(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

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臵、面积、保护责任人、保护片(块)号、保护起始日期、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标识和标志牌的设立和维护。 基本农田发生变动的地块,应及时设立或更新标志牌。

(六)基本农田增划

基本农田的增划以县为单位进行,增划的基本农田应满足基本农田的划定要求,纳入基本农田统一管理。

(七)图件编制

1、编制内容

基本农田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15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臵与编码,加注基本农由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

2、编制方法和要求

(1)编制方法

利用GIS技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中,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直接生成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分布图。

(2)编制要求

a)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应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形成的基本比例尺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相一致。

b)基本农田图斑边界坐标串应与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坐标串一致,破图斑的情况除外。

c)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线用红色实线表示,并加注保护片(块)编号。

d)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注记形式为JA,J表示基本农田, A表示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

e)基本农田图件中,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占用地块、基本农田补划地块应分别赋色。

f)图廓内外整饰要素包括:图名、图幅号、指北针、比例

16 尺、图例、数学基础、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等。

g)标准分幅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图幅号” (“图幅号”注在下面);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名标注“x x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 “xx县基本农田分布图”。

h)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数学基础、编制时间,图幅左下角注明编制单位;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八)数据库建设

1、基本内容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7)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1019-2009 )的规范要求。

2、属性表结构

基本农田数据库属性表结构见《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 T 1019一2009)。

(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1、统计汇总

(1)面积统计

在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

17 基本单位,对基本农田的面积、地类等信息进行统计。

(2)逐级汇总

基本农田面积按村级——乡级——县级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

2、表册编制

编制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并加盖各级人民政府公章。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帐、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表格依规范要求编制。

(十)成果内容及要求

1、成果内容

(1)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 a)基本农田数据库。

b)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变化台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帐、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 c)基本农田保护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d)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文字资料等。

18 e)其他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标志等。

2、成果要求

a)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依法、合规,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 b)采用的资料真实、合法、实时。 c)成果规范、齐全。

d)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内容完整;各类要素弄全;属性结构正确二拓扑关系正确。

e)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选取符合要求,图内外要素齐全,图面清晰可读;图外整饰完整、规范。 f)各类表格、台帐齐全,编制符合规范;各类表格、台帐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大于或等于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增划基本农田核减数不得突破增划基本农田的总量。

g)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护责任一览表齐全,依照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h)涉及调整划定、占用补划基本农由的地块均应进行实地核实。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19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局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编制实施方案

我县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统一时间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照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报批。

3、技术培训

依据《四川省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于6月下旬,由县永久基本农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农业局、各区工委、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确定项目技术承担单位

根据我县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我县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工作衔接情况,项目技术承担单位仍然由原规划修编技术承担单位承担,并签订项目补充工作合同。由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负责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县审计局负责经费审查,县财政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20

(二)划定实施阶段(2012年7月1日一2012年8月上旬)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内业上图建库

我县在二调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根据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2、外业调查核实

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要求,实地调查补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基本农田土地质量信息和承包经营信息等。

3、成果整理汇总

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对各种内业成果进行整理、汇总。

(三)落实永久保护措施阶段(2012年8月中旬)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和标识;

2.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设立界桩; 3.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台帐; 4.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2年8月中旬-2012年9月初)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我县在10月底前完成自验,于11月中旬将提交州级验收,州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11月底前统一将全州各县(市、区)

21 划定成果报请省级验收。省级验收在12月底完成,12月底前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报国土资源部复核。

(五)国土资源部复核、省级确认阶段

通过国土资源部复核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发验收确认函。

(六)成果报备阶段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我县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州级、省级备案。我县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局配合实施并参与验收确认等。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联合成立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相关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股。成员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相关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包括督导组、技术组、联络组等(名单见附件2)。

22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时间紧,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农业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会同农业局编制《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县农业局要提供基本农田质量数据,负责建设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县农业局要根据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局,加强对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管理、指导。

(三)落实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局向县统计局、财政局申请解决。

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也是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办

县国土资源局将会同县农业局加强技术指导,加大工作推进督办力度。自2011年3月起,县国土资源局每季度末向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提交工作进度情况报告。

(五)严格考核奖惩

国土资源部已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今年省级耕

23 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我县也将该项工作纳入今年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划定成果被国土资源部认定为验收不合格的,将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责成我县整改纠正,并通报,取消评优资格;未按时完成划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划定成果为优秀的,省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奖励。

附件1: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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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XXX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督导组: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县统计局: 县财政局: 技术组: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联络组: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联系电话:

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5

推荐第8篇: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划定

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划定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

基本农田是我国的耕地的关键,因此,也是我们重点保护的对象。基本农田划定主要是为了满足我国未来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保证农业生产必须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并建立各项基本农田保护的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保障作用。通过基本农田的划定,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得以完善,国民经济和农业发展所必需的耕地数量得到了切实保护;借助基本农田划定的平台,大规模的进行土地整治活动,能够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基于上一轮基本农田划定规划技术手段和方法存在不足的情况,目前对基本农田划定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如: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划定基本农田,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但是,对于基本农田划定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基本农田的质

1 量在不断下降,如:基本农田划定无科学量化标准。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比例应当占本行政辖区耕地面积的80%以上。平原地区,地势比较平坦,自然肥力较高,以农业生产为主,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的地区,基本农田可达到甚至超过现状耕地面积的80%,而低山丘陵地区,耕地分布零散、总体质量较差,为了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得不将本区域内质量差、产能低的耕地也划定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存在占补平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部分地区为了保障发展,将一些地区内部的基本农田部分或全部调出,违背了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宗旨,究其原因在于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基本农田划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没有考虑基本农田划定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性,盲目的划定基本农田,结果导致基本农田布局不断调整,稳定性极差。

我们所说的严守耕地红线,其实既要守住数量红线,更要守好质量底线。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规划是分不开的,然而土地规划是动态的,随时为了用地而调整规划。目前建设用地大规模的扩张,只能将居民区附近的基本农田变更成普通耕地,再转为建设用地,然而为了占补平衡,山里的耕地不管质量能不能达到到基本农田的要求就变基本农田,这就导致了现在的基本农田上山的现象。基本农田上山,根源还是在地方政府上,国家强调的“三农”对于一个城镇发展已不再重要,有人说,农业投入大、见效慢,难出政绩,因为农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工业项目的经济效益来得快,地方依然盯着工业项目,更看重

2 GDP,不断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来了,经济指标才好了,他们没想到的是没有保护好耕地的同时还造成了大量的工业污染。

目前,总结教训,在落实好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为更好的保护基本农田、保住耕地红线,建立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是将基本农田数据建库并录入属性信息,具体属性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和质量等级、四至、承包人、保护责任人等信息。通过将属性信息录入数据库,在土地调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完整便于查询和维护的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实现了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体化,做到了数据的“无缝衔接”,最终达到“以图管地”的目的。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政策,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住耕地红线,保住我们的“生命线”。

3

推荐第9篇:基本农田划定客户常见问题解答

基本农田划定客户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基期、划定和规划基本农田的面积、编号等的相关问题?

答:由于基期、划定和规划用的基本农田的数据现在没有统一的情况,关于面积和编号的问题可能的原因不同,在此不再一一解答,如果客户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单独解决。下面介绍几个可能用到的关于基本农田的面积和编号的维护的功能,若有需要客户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 ①基期面积的重算

基期数据处理——基本农田面积重算

注意:此功能是有针对性的(见下图红框),没有问题的话不要重算;若对基期进行了修改或基期与现状有不一致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面积的重算,若线物的扣除需要重新维护可以在,系统设臵——通用设臵里面重新设臵线物的扣除方式。

②面积维护

调整划定生成——面积维护——保护图斑、片块、保护区以及某图层某字段维护等 保护图斑面积维护

保护片块面积维护

保护区面积维护

图层面积维护

③基期编号维护

基期数据处理——基期编号维护

④编号维护

调整划定生成——编号维护——基本农田、保护区、变化数据编号维护 基本农田编号维护

保护区编号维护

变化数据编号维护

⑤基本农田编号一致性检查

调整划定生成——编号维护——基本农田编号一致性检查 注意:基本农田的片块编号和图斑编号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如果某片块下的图斑编号的前16位非该片块编号那么可能就会导致成果表的片块数和图形上的片块数不一致,请用户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做一下编号的检查,对错误的编号进行下维护。

二、关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片块)责任信息落实的问题?

调整划定生成——责任信息管理——责任农户信息管理——片块村组信息管理——导入保护责任信息——保护责任信息汇总

落实保护责任信息到片块,但成果一览表里面质量等级、农户个数、保护责任面积值不对的问题?

①系统默认的保护责任挂接到图斑,针对河南需要挂接到片块的问题,在系统设臵——通用设臵——设臵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挂接到片块,然后将责任农户信息、片块村组信息入库即可。

②如果成果一览表里面的农户个数计算为零,可能是责任农户信息里的村组信心和片块村组里面的村组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只要录入信息正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成果一览表的农户个数。

③保护责任面积值不正确的情况,可能是一个片块由两个和两个以上责任人保护,在落实责任农户信息的时候需要客户分配好各个农户的保护面积,另外也可能是调整划定生成下面的报表分析没有做的关系导致报表里面没有保护责任的面积信息。

④质量等级信息成果一览表里面没有的话,可以直接在导入保护责任信息里面导入片块的模板里面编辑好质量等级信息,然后做一下责任信息的汇总即可,也可以将保护图斑的质量等级信息维护到片块上,利用调整划定生成——土地质量信息管理——维护质量等别到片块功能。

⑤由于现在河南落实保护责任到片块,保护面积落实到村组,所以客户可以根据需求直接从片块村组责任信息管理中导出excel表格,然后编辑相关责任信息,再导入即可。

三、针对土地质量信息管理的问题?

答:土地质量信息要落实到图斑,很多客户反映关于质量信息的要求很高,信息不好收集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不好界定,因为数据库里面有要求,所以系统就会设臵相关信息,标准要求的必填字段,系统会用红色的星号(*)作为标记或者直接在专题属性里面标记为必填字段,客户可咨询县局做出处理,对于成果一览表的质量等级信息因为是片块的质量等级,所以系统增加了维护质量等级到片块的功能(前提也是图斑的土地质量信息已经落实),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落实图斑的土地质量信息

四、针对部分用户对流程不很熟悉,遇到的典型问题进行汇总

1、田坎系数没有维护,导致预检报面积值不对的问题?

答:因为基期的数据可能是其它厂商的软件做的,若有田坎按照百分比的话,检查田坎系数就会有大于1的情况,此时需要维护田坎系数,若没有维护,预检就会报面积的问题。

2、对入库的规划数据的面积的维护后面积是原来的一万倍? 答:规划层的面积是以公顷为单位的时候需要维护,以平方米为单位即可不用维护,否则,就会造成面积多四个零的问题。

3、责任书、责任卡点击没有反应的问题?

答:这个是软件注册不完全的问题,重新将所有的注册文件注册即可。选择打开方式的路径

如下图

4、投影信息没有设置导致的面积误差大问题?

答:不同的投影带计算的相同的图块的面积很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在建库之前,最好设臵好投影信息,以免建库之后直接连库进行面积等的维护和处理,导致面积问题。

系统设置——投影信息设置——空间参考信息参数设置

5、关于保护片块四至范围维护的问题? 答:系统里面维护的是东西南北四至点的坐标,如果需要维护到道路河流等名称,需要手动编辑,保护片块的一览表,然后导入即可。

6、关于图片的关联和对数据库的影像问题? 答:针对建立mdb库的用户需要考虑的,如果上传过多的图片会影响数据库的内存过大,用户用到比较多的可能就是责任书的关联,若有需要可以换用sql或者Oracle库,或者可以选择将图片直接放到生成的成果包文件夹-影像扫描件-责任书文件夹内。

7、基本农田指标管理的入库问题

答:针对部分用户提到,规划的指标只下达到县级,没有落实到村组。这个问题需要客户咨询县局,我们不做界定,但无论是到县还是乡甚至村组,系统都可以实现。针对部分客户村责任人没有在指标管理里面落实,只是导入到了片块村组信息里面,导致最终一览表里面村责任人一栏为空,因为系统出一览表村责任人调用的是指标里面的,所以这里可以不用落实村保护面积但责任人必须在这里填写。

8、已经做过行政区融合,但是在生成图斑的时候还报请融合加载数据范围?

报错图示:

问题解答:

答:这种问题出错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行政区层和我们导入的权属单位代码表的名称代码不一致引起的。解决方法首先问变更单位要12年变更提交的最新的字典,重新上传,其次也可以在系统里面修改,加载整个乡的行政区层,查看该乡有多少村,行政区村的代码各是什么,然后对照行政区字典,将错误的代码修改或者删除多余的代码字典,重新上传字典,重新进行行政区的融合即可。

图解示例:

五、关于规划转基期,有部分基期片块没有生成的问题?

说明:首先检查规划保护区是不是有环上环和实体正向,规划转基期之前,我们需要保证规划保护区已经做过数据预处理(包括保护区实体正向和环上环的处理,以及面积的维护),其次需要检查规划的保护区是不是跨行政区乡,可以全选行政区乡层用面分割将规划的保护区切割下,检查是不是有面积很小的小碎斑出现,如果有删除这些小碎斑,规划保护区单层数据入库,重新做规划转基期生成基期基本农田片块,然后利用基本农田面积重算功能,选择重新生成图斑并维护面积,生成基期基本农田图斑层,如果重算面积,基期图斑有地方没有生成,同样的道理,因为片块不能跨村,所以需要用行政区切割下基期片块,删除小碎斑,重新生成基期图斑即可。

六、关于基本农田片块注记的生成问题

1、生成划定16位(4位)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注记

①调整划定生成——注记维护——生成保护片块注记

②如果需要生成面积注记需要用到注记转属性——生成之后需要数据入库

2、生成10位(3位乡代码+3位村代码+4位片块顺序码)片块编号注记 ①建库字典中划定片块层添加字段“ZJ_PKBH”

②数据库标准化检查,添加字段

③加载数据—全选片块—地物属性批量修改—字符截断生成10位片块编号

④生成编号,数据入库

⑤生成10位片块编号注记

七、关于基本农田片块按照权属编号问题

5.28程序增加基本农田片块按照权属编号功能,具体步骤如下:

①连接数据库,进行数据库标准化检查,在划定片块层添加“QSDWDM”字段

②维护片块权属单位代码

③加载划定基本农田片块层 ④按照权属维护片块编号

⑤维护完成后数据入库

八、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图图例问题

1、显示“片块编号”或“片块编号+面积”形式图例

下面以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图例为例

①获取原始图例模板 乡级节点上右键

推荐第10篇: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合同08

协议编号:LY-2012-047

XXXX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委托协议书

方:ZZZ国土资源局

方: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

签订时间:二〇一二年八月

XXX辖三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委托协议书

甲方:XXXX 乙方:XXXXXX 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和《关于开展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38号)有关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开展XXX辖三区基本农田划定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XXX辖三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3、编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告、检验分析报告

4、编制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册。

5、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图、辖三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和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

第二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交项目所必需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新一轮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农用地分等定级或耕地地力评价成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1 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立情况等基础工作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基本农田可疑图斑实地调查核实工作,收集可疑图斑土壤、坡度、种植情况以及建设占用情况等信息,并做好与相关股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和各级责任状的签订。4.负责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保护界桩。

5.及时对有关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6.负责各级协调会、评审会、验收会等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评审、验收专家劳务费由乙方支付。

7.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基本农田划定及建库工作经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组,配备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骨干和相关技术人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开展调查工作,做好基础资料的调查和收集工作,需要甲方协助的,提前告知甲方。

3.编制XXXXX基本农田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4.负责做好基本农田可疑图斑实地调查核实工作,收集可疑图斑土壤、坡度、种植情况以及建设占用情况等信息。

5.建设XXXX基本农田数据库。

6.编制XXXX基本农田成果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大埔镇基本农田分布图。

7.按约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要求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8.按要求做好各级协调会、评审会的汇报工作,根据评审论证

2 意见,按时做好成果的修改完善。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经双方协商,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XX 2.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分两期支付给乙方,第一期合同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合同款总费用的60%,即XXXXXX;第二期合同款在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组织的审查论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全部支付完剩余合同款给乙方。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正式足额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

时间要求

1.自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有关数据、资料和基础图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完划定工作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基本农田数据库和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如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和基础图件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往后顺延。

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往后顺延。

第六条

提交成果内容

1、XXXXX基本农田外业调查工作底图,提交数据光盘2份;2.XXXX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包含原始数据,交换格式vct格式,提交数据光盘5份;

3.XXXX基本农田成果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大埔镇基本农田分布图,提交纸质和数据光盘各5套。

3 第七条

成果的知识产权及保密

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上述划定成果,除可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外,未经甲方同意的,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提供的成果质量负责,如成果因质量方面原因造成不能通过审查会而发生返工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非乙方责任造成返工的,返工的费用由甲方负责。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相关工作,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4.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按合同约定付足合同款。

5.任何一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协议未尽事宜或有其他情况发生,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4 甲方(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XXXXX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XXXXXXX 签订日期:二○一二年八月 日

第11篇:广宁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宁府办〔20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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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宁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宁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反映。

二O一O年八月四日

广宁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我县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为了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以及今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涉及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对2010—2020年广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涉及到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地块进行核查和确认,保证基本农田调整补入的质量,保障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以及广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要求。

四、组织准备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广宁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许志强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余瑞国(县府办副主任)和李自和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日常工作。黎国辉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成立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全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各项工作。

(二)县国土资源局。

1、拟订全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拟订各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报县政府审批。

3、会同县农业局、专家组完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申报材料。

4、拟订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报告书、保护责任书管护措施、标志牌内容等样本,并提供给各镇实施。

(三)县农业局。

1、调查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调入、调出)质量,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质量情况调查表,对调入、调出地块进行等级评定,保证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不低于调整前平均质量。

2、协助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初验申请,配合省和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验收工作。

(四)县财政局。

核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工作专项经费,包括基本农田档案资料和统计资料(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基本农田标志牌建设与维护费、基本农田责任书签订工作经费等。

(五)各镇人民政府。

1、成立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备案。

2、负责签订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人,做好基本农田标志牌登记建设和修复工作。

3、协助县农业局调查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调入、调出)的质量。

4、做好基本农田档案和统计资料建档工作。

(六)聘请专业机构。

聘请专业机构负责制作县、镇、行政村等各行政单位基本农田档案和统计资料,根据提供的切实可靠数据,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图、调整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定情况汇总表等调整划定工作相关资料。

五、工作步骤

(一)资料收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文本及说明、规划图件(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2、广宁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

3、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地类和相关质量评定资料;

4、上轮规划各镇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资料(包括图件和文字资料)

(二)调查核实地块。

对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地块,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业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协同聘请的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去实地对调整划定的地块进行核实确认,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质量情况登记表,对没有达到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要求的,与相关部门协商,更换地块,保证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的质量总体水平不低于原基本农田水平。

(三)统计和生成成果资料。

通过实地调查核实,统计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地块的质量评定、位置、范围、地类和面积等,形成统计表格,并按照〘广东省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验收暂行办法〙中关于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验收要求,完成相关验收成果资料。具体成果资料如下:

1、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报告;

2、新一轮规划修编拟定的镇基本农田保护图(1:1万);

3、标注新划入基本农田四至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

4、标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相比调出、调入情况的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1:1万);

5、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情况汇总表。

(四)签订责任书,设立标志牌。

县与镇、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人,并做好基本农田标志牌登记建设工作。

(五)基本农田档案管理。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逐级备案。 档案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等;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报告书;基本农田统计表格资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制度;调整、变更和补划基本农田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六)成果验收程序。

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业局联合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业局申请验收,经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业局初验通过后,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申请验收。

六、经费预算

由县财政核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总经费90万元:

1、17个镇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经费18.50万元;

2、专业机构资料整理、成果编制费用23.50万元;

3、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制作、安装费用48.00万元。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基本农田△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0年8月5日印发

第12篇:TD_T 1032_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TD/T 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Guideline for designation of capital farmland 【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11/6/2 【实施日期】2011/6/30 【修订日期】2011/6/2 【中国标准分类号】暂无 【国际标准分类号】暂无

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暂无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GB/T 2260,GB/T 19231-2003,GB/T 21010-2007,TD/T 1004-2003,TD/T 1014-2007,TD/T 1016-2007,TD/T 1017-2008,TD/T 1019-2009,TD/T 1023-2010,TD/T 1024-2010,TD/T 1025-2010,TD/T 1028-2010

适用范围&文摘

本规程规定了基本农田划定(补划)的任务、原则、实施主体、技术方法、技术要求、流程、成果规范等。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的基本农田划定,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法批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或因依法认定的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减少的补划工作。

第13篇:基本农田划定项目个人心得

基本农田划定项目个人心得

张艳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在通过“县级-市级-省级”验收后顺利结束了,回顾这三个多月,感慨颇多。有对基本农田保护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有对团队协作重要性的共同认知,有对与甲方或者院各部室之间良好沟通必要性的认同。

对于工期短、任务重的项目,前期的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以及项目所关联到的时事政治要闻,都应该是我们所要掌握和熟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自三月初开始,在科室领导与技术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了集中培训和各县区人员分配。一人一县,对于我们是挑战、也是机遇。每周1-2次的工作总结会议大家集中反馈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没有前车之鉴的引导,从一开始我们都在摸索中前进,不论是组内组外或者片区成员之间,大家同心协力,共享经验。

对于在外业项目部待了四年的我来说,基本农田项目的顺利完成我个人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信心+责任心+耐心+虚心,四心齐聚的初心

不管是基本农田还是其他项目,我个人觉得,只要怀有“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放弃就一定会失败”的信心,就已经事半功倍了,加上工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责任心,以及遇到各种问题后,在与甲方、领导或者同事间沟通时的耐心和虚心,定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曾对他的员工说:“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比尔.盖茨说这句话,是建立在他对执行力重要性认知的基础上的。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高度责任心,才能在执行中勇于负责,在每一个环节中力求完美,保质保量地完成计划或任务。

不论我们身处何种位置,扮演何种角色,当新的工作内容交付于我们的时候,我们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坦然面对、欣然接受,敢于直面一切未知的结果,而这样的我们应该是有强大自信心的。

独断思维、秉持唯真

在基本农田项目建库过程中,我们一遍遍“投石探路”,免不了会有返工,我们有过焦躁不安,但这些情绪都在每一次尝试成功后悄然淡去。从农经权数据收集时与外单位的多次沟通交流、到初步确定划定图斑后做图件模板、再到县、乡级利用“邮件合并”责任书的制作、直到后期过国家质检软件利用“二元二次方程式”思维修改问题等等,每一个新生的捷径都离不开领导和同事之间的默契和配合。

叔本华曾说过:“单个的人是软弱无力的,就像漂流的鲁宾逊一样,只有同别人在一起,他才能完成许多事业”。写到这里,我特别欣慰在野外项目部的那四年多,锻炼了自己的沟通交流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在建库过程中,遇到问题尽可能先个人思考,然后多方面尝试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一遍遍过质检,一遍遍梳理思路总结,从而避免了“地鼠式”问题的出现。

善始善终、尽美两全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的精心播种,也一次次开出良果。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在中学当教师,有一天他对班里同学说,我们来做个甩手游戏吧。游戏很简单,就是把手使劲往前甩三百下,再往后甩三百下,但要求每天都这样做。同学们纷纷说这个游戏容易,保证能做好。一个星期以后,苏格拉底问同学们游戏完成得怎么样?同学们全都举起了手。一个月以后,当苏格拉底再做统计时,全班仍有百分之九十的同学在坚持做。一年以后,当苏格拉底在课堂上再次向大家了解情况时,只有一位同学举起手,他就是后来成为大哲学家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凭着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自觉锻炼自己的意志,终于在哲学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其哲学思想直到现在仍然放射着智慧的光芒。

基本农田项目中最为熬人和影响进度的应该是最终划定图斑的确定,一次次的调出和调入,没有时间节点,没有确定性,甚至在验收后,还会进行图斑的调出和调入,再次过国家质检软件修改问题,频繁的改动,打磨着我们每个人的棱角,直到现如今,提及那段时光,我们开始坦然自若的各发感慨,分享经验,更会感激那段忙碌带给我们的充实和收获。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项目并没有结束,一场“口粮”战,才刚刚开始……“从一而终,尽善尽美”是我们地信人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决心,不管以后还会接触什么性质的工作内容,就让我们同心协力、团结协作,相信“没有办不成的事,只有办不成事的人”。

第14篇: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区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农牧厅(国土资发„2011‟ 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市国土资发„2011‟48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功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指为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不得占用,具有较高或潜在生产能力的农用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永久性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保护时效内,即不能占用,不得通过规划修改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除对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军事项目外,不得占用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二)统筹兼顾原则。划定工作中,既要保证高质量耕地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又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规划划定时要综合考虑、留有余地。

(三)质量保证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要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相联系,确保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充足、土壤肥沃、地力上等、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四)科学协调原则。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为基础,并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协调。要充分利用先进测绘和信息化技术,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五)实事求是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划定工作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制度,防止盲目追求保护指标和以次充好。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现状成果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以上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

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应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应按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要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4月)

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各级政府重视、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收集整理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农业土壤、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方面资料。组建工作队伍,进行业务培训。

(二)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的确定(2011年5月)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以及土壤肥力、生产条件等资料,确定本乡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和范围。

(三)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2011年6月)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上。

2.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的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具体地块。

3.将被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逐一落实到农户,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

4.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基本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区域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四)检查验收(2011年7月)

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验收,规范和完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数据等档案资料,建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国土分局、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统计局、农技推广中心、水务局及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配备耕地保护督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监督、监测、信息报告、宣传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思想统一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保护耕地是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点来抓,抽调专人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将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域和地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负责与农户签订基本农田管护责任书,按照统一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设立保护碑。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农田质量的监测和保护,切实做好基本农田培肥地力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力度,积极推广耕作新技术,保护土壤结构;国土部门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负责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图、表、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区有领导小组,乡镇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员,户有明白卡。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在永久性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区,大力推进高产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力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效益。

(五)落实工作经费。按照《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的要求,省上根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按照0.元/亩的标准补助基本农田保护经费。区财政在本级留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15篇:某县基本农田划定技术培训方案(最新)

XX基本农田划定技术培训

XX国土资源局

2011年06月

一、相关政策

二、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依据与要求

三、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成果与要求

一、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政策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先后下达《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9]167号)和《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0年国土资源部耕地司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工作。

为更好的指导帮助各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省厅在2010年9月份开展了我省的试点工作,选择了新野县、孟州市作为试点。2010年11月底参加国土资源部在南宁召开的基本农田试点划定工作交流会,我省试点工作得到了部领导的肯定,一些做法和建议也被部基本农田划定技术组采纳,为《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当前,各市县都在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为更好的推进新县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举办了这次技术培训,在省厅制定的《河南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方案》要求之下, 尽快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完成划定工作。

二、基本农田调整划定依据与要求

(一)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术语与定义

基本农田: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划定的具体的基本农田地块。 基本农田图斑: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限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地类图斑。

基本农田划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基本农田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现状信息的过程。

基本农田补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依法批准或认定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因生态退耕、灾害损坏等原因导致基本农田减少,按照规定程序确定补充基本农田空间位置、数量、质量等级、地类等现状信息的过程

基本农田面积: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图斑净面积

(二)基本农田调整和划定编制依据.

1、农用地分等规程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3、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

5、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6、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9、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

10、《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三)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要求.1.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并原则上多划5%的基本农田。 2. 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符合《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 3. 上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地块要基本稳定,不得随意调整。

4. 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5.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害的耕地,原则上不得新划为基本农田,即调入基本农田原则上地形坡度不得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不得大于15度。

6.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不得划为基本农田。

7.现状基本农田中不符合新一轮规划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地块必须调出。8.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基本农田应当调出。

三、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成果与要求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成果: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组织领导

1.成立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 组长一般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 成员一般由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及各镇政府领导担任。

2.制定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 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 按照职能进行分工,  落实工作经费。

(二)分解保护指标,认定保护地块

1.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所属各镇。

2.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制作完成基本农田规划数据库,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标注新划入基本农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3.开展基本农田地块核实和认定工作。

以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自下而上检查作业单位编制的基本农田保护图件、面积和地块登记表与实地是否一致,核实调入基本农田地块和现状基本农田中保留的基本农田地块(维持不变)、调出基本农田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作相应修改调整后,以镇为单位对基本农田面积和地块分布予以认定,并按基本农田保护片为单位统计填写基本农田调入、调出质量调查表。

(三)图件成果内容

1.基本农田数据库;

2.基本农田表册:基本农田现状登记表、现状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等;

3.基本农田保护图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4.文字成果: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文字资料等;

(四)签订责任书,设立保护标识

1.召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基本农田责任书。

 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申报验收前,应完成县级政府与镇级政府、镇级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村民小组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  责任书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范围和责任人应与基本农田保护图、地块和面积登记表信息吻合。

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内容: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基本农田的地力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

2.以基本农田保护区片为单位,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

 设立单位统一为县人民政府。

 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保护标志应在主要交通沿线、集镇村庄周边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 。

(五)形成工作报告,完善档案资料

1.分析调整划定成果,总结工作开展经验,形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报告。2.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措施,通过基本农田保护情报员、乡规民约等形式加强保护力度。

3.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将基本农田保护图、地块和面积统计表、基调入调出质量统计表、工作报告书、责任书等资料归档,与后续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等资料一起,永久保存。

(六)开展成果自查,逐级申报验收

1.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县、镇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进行自查,确保成果真实、规范并符合上级验收要求。

2. 县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联合报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初验。

3.

初验合格的,由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

4.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各市申请组织省级验收,验收合格的,核发验收确认函,将经验收确认的基本农田数据作为县级规划文本、县级规划数据库审查的依据。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要求:

1. 以已经批准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指标为依据,通过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具体落实到行政村,落实到图斑和地块;

2.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要遵循“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体要求;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4.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5.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缓冲区,不再保留基本农田;

6. 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以县为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侧重基本农田的数量保护,县农业局侧重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要求四至明确,落实到承包户,使之能够作为群众监督和基层依法管理土地的依据。

第16篇:平顶山市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工作方案文件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制定了《平顶山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平顶山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

- 1社、图幅号、图斑号、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号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级、利用状况、保护责任人,土地承包人等。

(二)依据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地块为单元绘制基本农田保图,建立数据库。

(三)规范设立永久性基本农田标志牌。

(四)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将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落实到户,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在新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标注。

(五)永久性基本农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划定,按照农户承包合同或土地登记证书面积范围确定管护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抓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我市成立由市国土资源局长周其芳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万京、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岱威为副组长,市国土局、农业局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由行政主要领导人负总责,将辖区内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抓紧抓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办公室要切实担当责任主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同时要定期向

- 3划定方案、实施细则、技术项目招投标方案、技术要求和业务培训、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4月15日至5月1日。收集整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完成内业数字化及建库工作,包括数据扫描、数据采集、绘制工作底图、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日至6月1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作为工作底图,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将永久性基本农田逐一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的地块和农户上,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完善相关图、表、册、数据,形成基本农田地块数据结构和属性信息,完成数据库优化完善工作。

第四阶段:2011年6月1日至7月1日。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包括制作外业工作底图、耕地质量调查、基本农田的承包情况调查、外业成果检查工作。

第五阶段:2011年7月1日至8月15日。组织完成县(市、区)级成果验收。

第六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落实保护措施,建立相应保护制度。签订保护责任书。设置界桩及保护标志。经验收合格的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逐级备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 5

第17篇:基本农田划定分析检验报告目录

基本农田划定分析检验报告目录

一、调查区概况

(一)、行政区位、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

二、耕地资源现状分析

(一)、耕地资源现状

1、耕地地类构成

2、耕地资源分布

(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

1、耕地资源等别分布

2、不同利用类型农用地利用等等别结构

3、耕地坡度分布

4、耕地地力情况

三、基本农田保护状况分析

(一)、新一轮规划基本农田分布状况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的分布状况

(三)、2010年基本农田分布现状

四、基本农田划定

(一)、划定依据

(二)、基本农田划定要求

(三)、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过程

1、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2、工作任务及方法步骤

3、资料核定及成果申报

(四)、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1、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

2、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与责任落实

3、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4、文本、图件等成果资料

五、划定前后基本农田质量对比分析

(一)划定前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对比分析

(二)划定前后基本农田质量分析

1、划定前后基本农田地类构成分析

2、划定前后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等别分析

3、划定前后基本农田土地地力分析

4、划定前后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分析

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评价

七、附图

1、耕地地类构成图

2、耕地资源分布图

3、农用地利用等等别结构图

4、耕地坡度结构图

5、耕地地力等级结构图

6、基本农田分布对比图

7、划定前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对比图

8、划定前后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等别对比图

9、划定前后基本农田土地地力对比图

第18篇:《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送审稿)(0)

TD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TD/T —

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

Guideline for designation(supplement) of prime farmland

(送审稿)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

第19篇: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XX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9日

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省国土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展情况的通知》(国土资耕函36号)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依据

根据国家两部和省两厅有关文件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技术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划定要求

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心城区两公里范围内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通知》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

(一)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

1、县城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

本县平均水平的优质耕地。

2、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划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经有权限的政府依法批准但尚未开发使用的耕地。

2、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3、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4、现状基本农田中,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调查摸底

以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地力评价成果等为基础,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调查的方式,分析评估XX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含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未划为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数量、质量和集中连片度等。XX中心城区城市周边未划为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的调查摸底初步任务,由县国土局联合农业局完成。

(二)核实举证

依据市局下发的初步任务,充分运用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以及区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由县政府组织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发改、规划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周边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图层”进行调查核实。完成城市周边未划为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的调查摸底,分别得出城市周边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地类现状,提出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说明原因。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实际地类为非耕地确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

实际地类与下发初步任务中耕地图层不一致的地块,注明是否已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已纳入土地变更调查予以确认的,可以作为核实认定的依据;未纳入土地变更调查的,应提供合法证明材料,注明该地块所属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项目名称(或用地性质),并应纳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否则将不作为核实认定的依据。(责任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实际地类为耕地但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

(1)属于批而未用的,应提供相应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责任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已经依法批准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等证明材料。(责任部门:规划部门)

(3)属于受严重污染难以治理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并经省级人民

政府核实确认的相关证明。(责任部门:环境保护和农业主管部门)

(4)属于生态建设需要的,应依据经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提供由区级发改、林业、农业、国土共同出具的退耕证明。(责任部门:林业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5)已经明确范围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等其他证明材料,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授权的市级政府)或同级有关部门提供。(责任部门:发改委,其他部门配合)

(三)论证核定

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相关举证材料经XX国土资源局、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形成区级核实举证汇交成果,于2016年5月中旬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核定并下达划定任务。

(四)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五)组织实施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具体工作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组织区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区级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市级初验。初

验合格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4月4日-4月10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技术承担单位、落实工作经费。

(二)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0日--5月20日)

XX领取初步任务数据后,充分运用最新遥感影像图、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等成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逐图斑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分类登记。

(三)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阶段(2016年5月21日-6月1日)

1、XX对不能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按原因进行分类,以图斑为单位将核实举证材料提交市级汇总。

2、市国土资源、农业管理部门对区核实举证结果汇交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市级核实举证汇交成果,上报省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四)论证核定阶段

市国土资源分局、农业主管部门对XX核实举证情况进行审查,并核定下达XX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五)上报审查阶段

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负责对本区的举证数据进行材料组织和成果自查,自查合格后的成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汇总核实,经XX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由XX国土资源局汇交至省厅。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高位推动全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统筹调度县域内的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发改、财政、规划等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市下发图斑数据的调查摸底和举证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本次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强。县国土局要根据市级统一部署,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技术承担单位。

第20篇: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历程

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历程

2011年2月22日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通过审查

2月22日,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委员会土地整治保护分技术委员会组成审查委员会,对《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审查委员会认为,编制组根据国土资源部标准工作计划完成了《规程》,工作基础扎实,送审材料内容齐全、符合要求;《规程》的编写符合要求,与相关规范相衔接,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规程》明确了基本农田划定的目的、任务、实施主体、技术方法与要求等;明确了基本农田划定相关表格的内容、图式、图例、图样,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要素属性结构,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提供了规范要求。《规程》的编制,从技术层面上确保基本农田落地,提高了基本农田划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10年11月 全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将全面启动

从11月6日~7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基本农田划定试点交流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将全面启动,届时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做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据了解,此次调整划定是为了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位,探索行之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方法,优化结构布局,落实保护机制。《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设项目

1 占用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农田发生变化,应按照程序重新确定基本农田空间、数量、地类等现状信息。此项工作的开展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座谈会上,广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宁夏、广东等试点省份的国土资源部门分别就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对《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征求了对《关于做好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研究讨论了对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思路,与会者围绕明年目标考核年的“目标考核怎么搞、怎么有效”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0年 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218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年 发布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67号: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2008年5月9日 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90号)。 2006年11月20日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正式确定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70号)。

2005年10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

2 2004年2月17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7号令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废止。

1996年6月13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检查的通知》(〔1996〕国土〔规〕字第103号)。 1996年3月20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印发《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1996〕国土〔规〕字第46号)。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我们在总结各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划区定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制定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试行)》,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函告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994年8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62号令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2年2月10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发〔1992〕6号)。 1989年5月25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农业部在湖北荆州联合召开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议。

1988年,我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开始

1988年12月19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关于转发湖北省天

3 门市人民政府《保护基本农田,稳定农业基础》的通知(〔1988〕国土〔规〕字第198号)。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汇报.doc》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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