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燃气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燃气工作汇报

燃气工作汇报

2014年我们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新建天然气供气门站1座,新增燃气用户580户,截止到目前我县燃气投资6600万元,铺设燃气管道21.5公里,日供气能力35万立方,用户达到8000多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市政燃气设施投资,提高城镇燃气供气能力,完善现城区域管网。计划投资1000万铺设6公里燃气管网接入中能燃气长输管线,为县城居民及工商业户提供充足的气源。

2014年7月7日

推荐第2篇: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公司在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半年的时间,快速、优质、高效完成了项目立项、气站选址、建站敷管等工程事项,并于去年9月成功投产点火,让市民用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完成了政府多年来恢复使用管道气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用管道气的希望,办了一件顺民心、得民意的大好事,也为政府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通过一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网180余公里,签约用户30000余户,通气用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气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燃气行业,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确保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从创建伊始并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借此次抢修应急演练的机会,我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短汇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燃气安全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安全考核制度”、“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并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为确保建立起来的制度能有效实施并执行到位,不致于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字中,或躺在柜子里,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臵专职安全管理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3名。设臵专职巡线员、专职抢修员和兼职宣传员。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问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

三、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胜于消”的安全理念,在工作中“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保证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结合公司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交替等特点每年进行6次以上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气站、管线、燃气设施、施工现场、燃气用户进行严格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月度安全例行检查,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检查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突击检查。每年组织进行1-2次用户户内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调压装臵、表具、灶具、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确保居民的用气安全。各类检查使用专用检查检查表,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暂无法整改的上报安委会备案并加强巡视。

四、加大人力、物力、设备的投入

遵照建设部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精神,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我司加大安全管理的各项投入。今年二月公司成立安全运营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安全运营部下设巡线班、抢修班、运行班、专职安全员共13人,负责气站的运营、管线的巡查、燃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及隐患的发现整改、燃气事故的抢险抢修工作。

为了处理各类应急事故,公司购臵了专用抢修车辆,电焊机、PE管焊机、防爆电机、防爆工具、各种警戒设备等抢险、抢修工机具;按国家公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了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能满足处理各种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

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

为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部门不少于一次。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公司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对各个相关岗位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5-6次外派学习,分别参加市和总公司的消防、安全、防雷等相关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组织对其他公司安全管理经验的学习。每年3-4次请相关专用安全管理人员和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授课。

公司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新入职、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能上岗。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做到家喻户晓。通气前公司与用户签定《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供用双方的责、权、义。每户发一册图文并茂的《天然气使用手册》,告知用户燃气抢险电话,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节假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提醒用户安全用气的温馨提示,使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警钟长鸣。 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公司每年对用户进行1-2次入户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在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张贴各种宣传画,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上街发放安全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单共万余份。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用户。

七、建立、完善抢修应急预案

城市燃气管网遍布大街小巷,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各种客观原因、燃气设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故障或事故。为了保证员工随时做好充分的思想、设备、工具准备,及时采取果断处理措施,高效、有序、妥善地处臵燃气突发事故,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燃气应急抢修预案,并计划每年根据预案进行1-2次预案预演。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好有关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坚持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坚持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工作本身就会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也能为我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市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2007 年6月

有限公司

推荐第3篇: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汇报

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等到的实施方案的决定,今年把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作为一个重点工作来抓,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现将我所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中的经验作一汇报: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识组织学习县局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活动文件,高度重视无照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的重要性,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是

2.加大宣传力度

由于广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知识匮乏,意识不到无照经营的危害性。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采取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了解了无照经营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有时还会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环境资源,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通过开展以上宣传教育活动,广大无照经营户纷纷积极主动的办理了营业执照。

3.加大服务力度

对于没有前置审批条件的,我们到经营户处,帮其准备办照

材料,办好后,放到经营户手中,对于有前置条件的,我们想法早日办理执照.如饮食,付食品,理发行业,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与卫监所联系,共同参与办理证照,这样极大提高了办照效率.

4.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

针对辖区无照经营多的特点,**所建立三个巡查组,即**组、外围组、**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探索建立无照经营查处管理长效机制。**组由###、###负责南北街,###、####、###、负责东西街,#####负责外围,###负责##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5.加大执法力度

对在查处无照经营中存在的阻挠执法行为,我们决不手软##镇###,未经核准登记,擅自生产饮料,被我所查处,将其生产的饮料及其运输工具机动三轮车暂扣到所里,案件尚未结案,崔顺领擅自将车开出所里,被我所工作人员发现后,不听指挥,仍然执意逃跑,我们及时报警。##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理,最后得到了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其无照经营行为,给予了1000元的罚款。

经过全所志的努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县局上半年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全年共办理营业执照278份,取缔无照经营239户,罚款4万余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工商所

推荐第4篇:加强查处违规建筑工作汇报

自从与区政府签订《查违工作责任书》以来,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查违工作力度,实行查违工作周报制度,坚决制止辖区违法抢建行为。今年以来我办共制止违法抢建事件195起,拆除违法建筑1200多平方米。

一、花园是我辖区查违的重点区域,为遏制别墅区内违法建设,我办穷尽办法,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

(一)加大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坚持每日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由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执法队分别派出专人组成巡查小组,每天早、晚各到花园巡查一次,见到有违法拆建行为立即制止。

(二)为巩固查违成果,杜绝再次发生违法抢建现象,经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准备安排人员24小时蹲点监控,

(三)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于违法施工的建设工地实施停止供水、供电的措施,并拆除了水表、电表。

(四)密切联系各别墅区管理处,要求各管理处全面掌握小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做好违法建设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限制为违法建筑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入别墅区。

(五)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当事人,采取扣押施工工具的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六)加强与别墅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发挥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做好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我队联合公安部门一同找来包工头谈话,并强制驱赶为违法建筑施工的工人。

(八)对停工的施工工地进行强制拆除外脚、手架,强行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目前,花园内的违法拆建已经全部停止施工,待进一步研究处理。对施工工地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社区工作站及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看守,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二、加强辖区内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理,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的成本。例如:我办发现路苑东面山坡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给与制止。

三、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根据群众反映及投拆,经调查确属违建行为的,我办依法坚决查处。例如拆除了路大院一私自搭建平房,以及路苑楼顶私自加建的平房等。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我办配合了河道景观美化工程段的整治工作,对区市场西面河边的一排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面积达300平方米。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

1、花园是我市最早开发建设的别墅区,现在多数房屋已出现裂缝、渗水等现象。建设部门对原房屋建筑质量的鉴定结果全是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危房,这成为别墅业主拆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群众对别墅区内搞违法建设意见很大,相关的信访投诉不断。另一方面,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别墅拆建予以审批报建,确因房屋质量亟待拆建、改建的业主报建无门,使得别墅区违法建设问题的矛盾深化。

2、自从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以来,街道执法队共承担21项执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人力严重不足。

推荐第5篇:市燃气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汇报

市燃气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对各位领导、同志们到邹城市燃气总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刚才,各位领导查看了公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些活动现场,观看了企业宣传片,下面,由我代表公司就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

近年来,公司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思想政治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的原则,以开展“厚道鲁商”活动为统领,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直以来,公司对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总支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采取党总支成员、支部书记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等任职方式,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现有在岗职工

人,其中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15人,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发展党员、提拔重用等方面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倾斜,不断加大

- 1集中制建设,对发展党员、重要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和科学民主决策。2014年以来,开展党员培训7次,参加岗位技能、职业资格培训考试4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按照《劳动法》要求,签订了“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在原有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为职工补缴了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费用,“五险一金”全部缴纳,工资福利正常发放并逐年增长。建立职工婚丧嫁娶台账,落实相关待遇,对困难职工及时进行救助。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鼓励职工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心怀大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天然气利用工程,坚持新老城区统一规划,协调并进,目前已发展天然气民用户9.7万户,公福用户530户,完成洗浴等燃煤锅炉改气27处,完成灰口铸铁管改造51公里,完成管道防腐刷漆24万米,提高了居民生活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对违法推销假冒伪劣燃气设备的现象,在小区张贴通知、在电视台做公告,提醒市民避免上当。认真贯彻执行全市“三个全覆盖”要求,先后对三个村居进行驻村帮扶,先后拨付帮扶资金50余万元,对上争取资金近400余万元,改造村居基础设施,大大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多次捐款捐物,对田黄镇、石墙镇、郭里镇等部分贫困党员和留守儿童进行帮扶慰问,充分体现了公司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 3口服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争创“优秀服务窗口”、争做“服务明星”活动,不断规范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举措,促进了燃气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政治培训教育力度不够,方式方法单一,工作人员有待提高。二是对职工关心不够,主动交流谈心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少。三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还不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企,深化内部改革,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完善教育培训和奖励机制,增加人才储备,加强岗位交流,提高综合能力;进一步细化责任,定期分析形势,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剖析,查改不足,提高广大职工参与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深入员工当中,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思想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职工归属感,进而推进作风持续改进,为燃气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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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某年公司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XX年公司燃气安全工作汇报

导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XX年公司燃气安全工作汇报,欢迎阅读参考!!

XX年公司燃气安全工作汇报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我现在就我公司XX年度至今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给大家做一个总结汇报。 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采取措施、杜绝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按照四川省燃协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两个体系、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与生产相一致,“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认识,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按部门划分了安全管理责任区,层层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签定责任书,形成了一个安全管理,领导有力、组织健全的管理体系。其具体工作如下:

一、健全两个体系、实现一个目标

安全工作对于我们这种特殊行业的企业来说,责任重大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绝不可掉以轻心。虽然安全工作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但只有实现了安全生产,才谈得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会有公司的健康发展。从总经理到部门职工,我们始终都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应该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目标置于全体员工的控制下,首先在公司内部从公司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抢险应急预案,然后实行分级管理,使其达到各尽其责的目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由于公司员工多数是各单位调动而来,相对来说专业技术知识还需要不断提高。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今年年初公司制定了培训计划,分期分批派出人员到外地系统地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取证,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日常维护的业务技能,增强了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我们还经常开展一些有关安全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并进行了达标考试,合格率为100%,使全体员工做到了人人懂安全、事事重安全。为了在出现安全事故时公司员工均能第一时间关闭相关地下控制阀门和总表阀门,除了正常值班人员外,其他员工也人手一把总表房钥匙,使其能就近及时排除安全事故,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管理体系。天然气的安装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通气的每个环节,我们都严格按照城市燃气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决不通气,坚持“一票否决制”,对各个环节的技术资料存档备案。为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严格实行动火制度,分管领导签字后方能实施。对天然气管网及用户的后期管理,今年公司新添燃气泄漏巡检仪和智能管线控测仪各一台,实行专人长期的巡回检查,对供气设备定期保养,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按日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存档备查。为了解决突发性事故的发生,抢险队、抢险车,每日24小时值班为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事故提供了可靠保证。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实现了三无目标。

二、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一岗双责”的落实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所以形成了雷打不动的安全检查制度。今年对全市天然气主管网再次进行了安全评估检测,对发现的15个泄漏点及时的进行了整改,使事故防患于未然。对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违章建筑压管等状况,我们严格执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并限期进行整改。为杜绝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我们特别注重对全市大、中、商业、工业用户以及居民小区的安全检查。今年公司又投入十万元对全市天然气主管网再次进行安全评估检测,对发现的泄漏点和防腐层破损点及时的进行了整改,使事故防患于未然。在公司内部,我们对各部门和各生产岗位,分季度、半年、年终实行“一岗双责”考评制度,让全体员工懂得既要对本岗位的生产工作负责,也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由于坚持了安全检查,就能够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发生,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加强技术管理,使用新型材料,更新供气设备确保安全

为了更好的对全市天然气管网进行管理,在发生事故时能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处理问题,计算机管网系统(从配气站——门站——市区管网——各调压器——各用户)真正做到了方便、快捷、准确、可靠。从过去的经验管理向高科技管理迈进了一大步。今年我公司针对我们本行业的特殊性,普遍存在供气管网设备老化,跑冒滴漏等现象。对全市的超期服役运行的供气设备,如用户的户内煤气表、调压设备等逐步进行更换,对主管网及其阀门井也逐步更换为方便、快捷、经久耐用的新型阀门,另外对我市新安装主供气管道及庭院管道全部采用新型材料PE管,对老管线也将逐步更换,确保供气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为整个城市的天然气供输系统的稳定、安全提供了保障。

四、做好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天然气的性质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做到家喻户晓。通气前公司与用户签定《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供用双方的责、权、义。每户发一册图文并茂的《天然气使用常识》,各幢楼单元门口挂上“安全用气警言”,各个总表房、调压室等部位挂上防火标记牌,标明燃气抢险电话,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节假期间反复在电视台播放提醒用户安全用气的警语,并在街上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使安全意识在广大群众中警钟长鸣。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好有关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坚持安全工作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做到落实到位,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活动,坚持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工作本身就会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也能为我公司的发展壮大,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XX年公司燃气安全工作汇报二

各位领导:

浙江巨能燃气有限公司自从19xx年成立,实现安全运行17年。17年来,巨能燃气在“团结、负责、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鞭策下,坚持“安全不忘、巨能兴旺”的安全理念,以安全生产为中心,视安全生产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网,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稳定、连续供气。从公司建立以来,克服重重困难,通过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摸索出一套系统、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投入运行以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下面把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向与会领导作汇报。

一、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大家都知道,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特别是我们燃气行业,产品易燃、易爆,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坚持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xx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生产做过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党的xx大报告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这份纲领性文献中,并提了新的更高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首先要向职工负责,向企业负责,向国家负责,给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须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安全工作。进入新世纪,安全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XX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我们首先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把安全培训、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同时,把安全学习培训和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几年来,根据公司的特点,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生产岗位,制定出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规定,并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由于我们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按章办事,提高了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抓落实,对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精神,首先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到班组,做到学习传达落实。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例会制度落实,对生产岗位实行日常抽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监督检查落实。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到督促整改落实。

二、强化危机意识,开展“平安巨能”活动。安全体系建设是燃气行业加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危机管理,做好风险防范,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平安巨能”具体体现,也是公司提高效益,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活动的内容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重点是完善公司的安全体系模式,一是安全运行体制(核心),即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体系,运行模式;二是安全管理体制(重点),即目标管理、隐患管理、监察管理、质量管理;三是安全防范体制(基础),即软件建设、硬件投入;四是安全激励体制(动力),即安全奖励基金、隐患举报制度、安全评比活动;五是安全自保体制(保障),即职工安全教育、用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以上五项基本安全体制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公司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的环节、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提高企业自防自保自救能力,也可以增加企业员工、用户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制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安全保障。

完善安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平安巨能”年。为了“平安巨能”目标的实现,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了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坚持安检原则,突出检查重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专职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每月11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始终坚持“站站必查,查之必究”的原则,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不足之处不隐瞒不迁就,明确指出并当场限期整改。

3、保障安全,进行职工安全教育、用户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这项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丝毫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公司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为把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年初公司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同时要求和督促成员单位与所属员工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人人有责。针对燃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于重点要害部位,我们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公司每月11号定为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日。对检查的要求:一是检查从严,有问题不迁就。安检工作风雨无阻,检查对每一处都不放过,严格要求、认真对待,查台帐、看设备和安全设施完好、按期检测情况、察管理规范落实到位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该扣分的扣分,该整改的整改,绝不姑息迁就。二是突出重点、确保针对性。为不让安检工作流于形式,发挥安检为了防范功能,每次检查时都根据各气站运行特点、生产经营状况、气候变化和不同时期对安全工作不同的要求,列出检查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事故易发点、隐患易发点进行重点检查。安检不仅要查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大小隐患,我们都认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几年来,我们还利用节假日进行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用户宣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主要是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对各站周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杜绝火源带进各站点;二是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标牌、高空作业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查是否有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六是对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是否安全有效;七是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意识是否深入人心;八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坚持持证上岗;九是检查有无违章作业,岗位有无安全隐患;十是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查防并举,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防范措施,提高安全保障。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以各站点兼职安全员为重点的紧急事故处理通道,遇到紧急情况,抢修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同时赶往事发地点,这样既赢得了宝贵时间,又保证了抢修力量。同时,我们还针对重点部位、大型节假日,制定了详细的抢险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并每年请专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举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救护能力。

五、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安全生产法》的颁发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了法律的威慑力,是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愿每个劳动者都遵章守纪,珍惜生命,从我做起。每条规章制度都是金科玉律,要牢记它,遵从它,敬畏它,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然而,就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也就成了人们当前一个日益沉重的话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为了取得所谓的“高效益”而漠视安全生产,管理松懈,麻痹大意所造成的。因此,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道远。认真贯彻xx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脚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监察,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深植根于每个职工的心中,使每个职工都清楚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都学会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有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来保障安全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人人事事保安全。

推荐第7篇:城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汇报

十堰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十堰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市安委会: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 1

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 2

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 3

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 4

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汇报

十堰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8篇:工商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汇报

工商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工作汇报

本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至20年12 月27日

二、整治范围

查处取缔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整治重点主要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

(一)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成品油、食品药品、餐饮业等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污染环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村居、城乡结合部。

(三)歌舞厅、桑拿按摩、旅馆等娱乐服务行业。

(四)黑网吧、游戏室等。

(五)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六)污染环境、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众纠纷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并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统一”的监管执法理念,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工作目标清、工作内容清、职能分工清,主要领导挂帅,层层抓落实。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切实提高巡查效能。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提高信息和执法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确保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积极与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协作,分头把关、各负其责,形成强大的执法阵容,切实有效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取得实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文化环境等负面影响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对于一些食品小作坊无照经营行为,作调查分析,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一起予以解决。

(五)分类整治,区别对待。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对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事件。

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中,本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检查采石场、水泥预制场、网吧、食品经营户、汽车修理、旅馆、餐饮、药店和学校周边经营户等230户(次),检查了肉类、大米、蔬菜、饮料、食用油、冻品、小食品、酒类、卷烟、禽蛋、水产品、药品、摩托零配件、化肥、农药、种子等各类消费品150多种,取缔无照经营小食品7户,责令撤柜过期小食品75小包。下达限期办照通知书 份。

工商所

推荐第9篇:卫生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汇报

佳木斯市卫生局

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汇报

(2011年12月6日)

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佳政发〔2011〕12号),切实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将查处取缔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无证经营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开展了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市、区两级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等经营单位的监管,把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我市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现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下发了《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和《佳木斯市2011年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方案》,一是针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法查处取缔无

1 证经营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整顿,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今年8月,我局组织各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查处取缔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无证经营行为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作为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保证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推动了全市查处无证经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10月份,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市整顿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服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的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谭灵芝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对专项整顿工作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分子,使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周密部署,整治措施到位

一是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市、区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四个区的卫生局负责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和医疗市场进行监管,查处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和无证经营的洗浴、住

2 宿、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是分段实施,确保实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分段实施的办法,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等阶段分步进行。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单、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无证经营、无证行医的种种危害,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即震慑了非法经营者,又教育了广大群众,为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无证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整顿规范,对无证行医的非法诊所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依法严厉查处。

三、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监督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居民住宅小区为重点部位,以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场所,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逐家逐户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整改规范到位,查一户规范一户。对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许可;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核发许可;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行医的非法诊所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做到边检查边规范,保证整治的成效。

3 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85人次,检查公共场所316户次,监督整改69户,整改合格办理卫生许可证27户,取缔无证经营12户。监督检查个体诊所530户次,取缔无证行医9户,监督整改98户,行政处罚28户。通过专项治理,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无证行医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惩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给百姓创造一个卫生、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10篇:春节期间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工作汇报

周至县燃气管理办公室

关于春节期间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工作汇报

市燃热监督管理中心:

我办根据中心、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于1月13日在主管县长的带领下对燃气经营单位,燃气器具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各气站法人汇报了各站安全供应保障情况。现就我县春节期间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领导,关键是组织,局明确规定,局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燃气办为安全直接责任人,各燃气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经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从而做到了责任到人、指标到位,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动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年初,局长与燃气办负责人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燃气办负责人与燃气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做到了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将考核情况在年终进行分级考评,把安全生产与个人的工作业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二、应对行业变化,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运行。

随着我县燃气行业不断扩大及使用普及,我县用气人口迅速增加,指导居民安全用气和查处违法、违章用气行业突出问题。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要求清楚伪劣和质量低下的燃气器具,规范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呼声越来越高了。这些都要求改变工作中的不足,加大行业监督力度,加强行业的行政执法。

在春节期间,我办组织现有的人力、物力下,采取定期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在春节期间,将安全供应保障,各站点的安全设置,人员持证上岗,液化气钢瓶检测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对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器具的安全宣传,对春节期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力量备足气源,确保春节期间居民用气

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周密计划、积极组织筹备气源,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春节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四个液化气站,春

节期间人员到岗到位,液化气供应有序正常。玉祥天然气公司积极与省天然气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了来气充足,满足了春节期间市民用气的需求。城北加气站科学调配,活力引导加气车辆,错峰加气秩序正常。

四、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

节日期间,印发《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燃气器具安全使用常识》等材料1000多份。加强对燃气器具产品的检测管理,对无检测合格标志的产品不发销售通知书,并按规定清理出我县燃气器具经销市场。

加大对流动换气点得管理力度,并依据群众举报对大寨子非法倒气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了倒气抢等设备。

五、加强节日值班,确保用气安全

春节期间,县燃气办、各燃气经营企业,都制定了详细的节日值班表,严肃值班纪律,保证了节日期间信息畅通,保障有力。由于我县各级燃气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安全责任意识强,节日期间未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燃气安全始终是我们燃气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不断提高燃气管理人员素质,加大燃气管力度,全力确保

我县燃气安全。

年月日

第11篇: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宗(其中未批先用宗,其他违法用地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04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路边村至路段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二○○五年一月八日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我局于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国共产党镇党委移交了《纪律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党纪处分。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已于二○○五九月十四日对村委会主任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廉价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体和村民遂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搭建简易房屋以供出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村委会和股份社为了吸引投资并使企业尽快投产,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寄希望于以后补办手续。村集体的土地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二是执行难。由于法律没有赋予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也越来越多。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在这60天内也基本建成了,为下一步的执行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思想指导。要开展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省厅、市局一系列文件、会议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违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结合反面案例宣传土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利后果。

(三)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严明法纪,有案必查。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建议上下级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建议实行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市局督查为主,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确保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五)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要善于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思考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权威性。实践证明,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并及时处理,是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既要依法处理事,更要依法依纪处理人,把惩戒违法、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用地统一起来,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第12篇:关于开展燃气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汇报(30131208)

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汇报材料

关于开展燃气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11月22日上午,中石化青岛管道储运分公司黄潍输油(原油)管道部分泄漏原油,通过城市公共下水管网地沟流入海岔,随后引燃管线泄漏原油,造成多处管网爆炸,致使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山东省和有关方面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千方百计搜救失踪受伤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故。

为吸取中石化事故教训,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通知开展2013年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消除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逐项开展了工作,现将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查落实

按照惯例,公司总体部署,召开会议,全面启动2013年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明确分工,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安全具体负责落实,全员参与各岗位的冬季安全检查工作。

二、全面系统、从严从细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1、对非居民用户全面检查;对居民用户进行抽查(定期安全检查依然进行)。在巡查中对私拉乱接的用户,查到一户整改一户,绝不放过一丝安全隐患;

2、对释放站撬装接地、库房、邀请气象局进行了防雷接地的测

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汇报材料

试,经测试均符合规定要求。对门站灭火器材(干粉)定期更换;组织公司员工消防技能大演练。

3、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日志、周报和现场实际工作进行对照,查施工工艺和施工图设计存在的出入,及时办理技术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确保竣工资料的准确性。

三、开展天然气安全使用培训,并签订安全用气协议。

为切实加强天然气使用管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21日县住建委会同县安监局、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举办了《全县工商户燃气安全培训》活动,共计有30多家工商业燃气用户5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过程中,着重讲解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保护燃气设施的重要性和擅自安装、改装、移动、拆除燃气设施的危害性。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燃气,并积极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所有非居民用户和居民用户签订了安全用气责任书,明确职责。

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

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第13篇:岑溪市燃气管理站做好岁末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岑溪市燃气管理站 关于做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

工作汇报

我站自2017年12月13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并根据《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岑安委办[2017]57号)文件的精神,我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燃气行业安全会议,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我站以《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行动指导,我站在市政局的指导下,于2018年2月2日召开了《岑溪市市政管理局2018年年度燃气安全生产会议》,召集我市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代充装人员对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进行了部署,要求落实自查自纠,积极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年关燃气安全生产。

二、多措并举确保“打非治违”活动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燃气从业者及社会群众广泛讲解宣传燃气安全使用要点,宣传“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的措施及相关燃气管理条例。二是重点检查、加强巡逻。我站对燃气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要求燃气企业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巡逻,一旦发现燃气黑窝点立即进行打击,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完善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网点的安全管理。对燃气企业的检查坚持全面深入检查,重点对燃气企业的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应急抢修预案的实施情况,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门卫、机泵房、充装台、储气罐、喷淋系统、备用发电系统等重要安全部位进行检查,要求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杜绝为过期报废钢瓶充气。

我站于2018年1月19日对我市2家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我站于2月6日对燃气企业进行复检,燃气企业已整改完毕。

2.自2017年12月以来,我站巡查次数54多次,出动人次达200多人次,共打击了6起非法充装经营燃气黑窝点,没收违法物品有气钢瓶93瓶,空瓶9瓶,大大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这些违法行为主要是非法充装、非法经营燃气,这种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大部分都是在隐蔽在民居附近,没有任何的消防设备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我站坚决打击这类黑窝点,保障了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的稳定。

(二)搞好安全宣传服务工作,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我站通过派发传单、张挂横幅、微信群、短信、车载广播等形式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印刷使用燃气安全常识、燃气热水器使用常识的传单7000份,横幅15条。

一是在燃气企业门口通过张挂横幅、派发传单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前来充装液化气的每一位人员派发传单,宣传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及时解答民众关于燃气使用的各种咨询。二是我站将部分传单交给市区代充气人员,要求各代充气人员及时将传单送到用户手中,并对各用户的燃气热水器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三是我站与燃气企业联合开展深入各乡镇乡村燃气宣传,特别是提高农村留守老人、小孩的燃气使用常识及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用户检查燃气设施,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以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燃气企业、燃气从业者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并落实燃气行业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燃气监管制度。我站下一步将对我站打击过的黑窝点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并做好春节值班工作,建立燃气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努力营造安全、稳步发展的燃气市场。

岑溪市燃气管理站

2018年2月13日

2017年12月13日,燃气站在恒荣企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宣传 2月5日,燃气站到波塘、三堡、糯垌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

第14篇:燃气安全

燃气安全

青州市实验初中八年级二班张钰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燃气的使用似乎已经步入了千家万户,但在使用燃气时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稍一不留神,就可能引起一场灾难,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摧毁了幸福的家庭。为了防止这种悲剧出现,我们要掌握关于燃气方面的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燃气?这燃气,就是气体燃烧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市居民和工业的使用。而燃起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和沼气换照燃气的来源,通常可以把燃气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和生物质气等。而民用燃气泄漏虚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如下:

1.保持冷静,采取以下措施。

(1)关闭气源。立即关闭燃具开关,总阀门。

(2)勿动电器,杜绝明火。严禁触动任何室内电器开关,因为打开和关闭任何电器(如电灯,电扇,排风扇,抽油烟机,门铃,冰箱等),都有可能产生微小火花,导致爆炸。原来的电器处于什么状态就维持什么什么状态。

(3)疏散人员,迅速疏散家人、邻居,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4)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以便燃气散发。

(5)电话报警。在未发现燃气泄漏的地方,如在室外向燃气公司客服中心报险。

2.燃气泄漏着火应急措施:

(1)切断电源。切记“断气即断火”。应立即关闭灶前阀门及表前总阀门,即可关火。如果火势较大,灶前阀门附近有火焰,可用一把干粉从上向下用力打火焰的底部或用湿毛巾、湿手巾、衣物等包手,尽量关闭阀门。

(2)尽量灭火。用灭火器,湿物等扑打火焰底部灭火。

面对燃气,我们要谨慎使用。

燃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燃气具有的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性,使安全用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燃气中毒,死亡事件屡有发生,给家庭造成了不幸,给社会带来了压力。究其原因,主要是使用者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及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掌握日常安全用气常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每个用户都十分重要。虽然我总结的不多,但或多或少也会有一些帮助。

第15篇:贞丰县燃气

关于贞丰县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

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全国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编制《贞丰县城镇燃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具体数据资料汇总如下:

一、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现状情况

贞丰县城镇现有燃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一户,储存和供应站规模为39吨,目前使用液化石油气有居民3000户,用气量每年80吨,其它110户,用气量每年90吨,液化石油气气价为每公斤9元。

二、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十二五”发展规划情况

根据城镇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在“十二五”规划时期为县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发展投入600万元人民币的资额,加大规模,满足需求,使每年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居民在6000户以上,用气量每年达到180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顺忠

电话:13595984588

附件:

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投资估算表》表3

2、《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表》表2-3

3、《城镇燃气现状表》表1-3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16篇:燃气工作简报

燃气工作简报

2007年第5期

(总第9期) 张家港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2007年10月10日本期内容

★我办召开民用液化气贮罐场安全生产会议 ★认真开展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警示案例

★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情况 ★工作简讯

我办召开民用液化气贮罐场安全生产会议

2007年9月28日下午在建设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民用液化气贮罐场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市燃气办朱保明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市燃气协会王祥观会长、市安监局肖卫军科长、各民用液化气贮罐场负责人。 会议先回顾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七大也将于十月中旬胜利召开,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分重要。9月20日,根据苏州市政公用局《关于开展节前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政公

[2007]170号)文件精神和“建设局召开系统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会议精神,市燃气办发文要求各民用液化气贮罐场开展节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于9月21日至27日出动26人次对全市所有民用液化气贮罐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并不理想,问题具有普遍性,除了三家贮罐场未发现问题外,其余贮罐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充装过期液化气钢瓶和塑封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检查结果,经分析具有以下原因:(1)行业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 1

重经营,轻安全。(2)企业曲解了行业主管部门原来所倡导的管理就是服务的涵义,只要求提供服务,不注重自身的安全管理。(3)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并未体现出来。(4)我们行业主管部门应把握工作重心,强化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考虑到国庆节即将来临,燃气办和燃气协会商定,凡于节前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燃气协会行业约定的规定进行处理,于节后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并要求各自将整改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向燃气办汇报。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1)开好一个会,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职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关心好职工并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人心稳定。(2)安排好一次自查,包括下属供应站点和便民服务车,如下属供应站点和便民服务车出现问题,贮罐场负连带责任。(3)做好一次总结,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市安监局肖卫军科长出席会议并发言,他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指出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有关标准:“在生产场所的液化气超过1吨或贮存区的液化气超过10吨的,都构成重大危险源”,我市拥有液化气贮罐的单位大多是拥有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他根据安监局7月份对金港和杨舍两镇部分液化气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的情况,指出了液化气经营单位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意识到本单位液化气贮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未按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未定期对液化气贮罐区进行安全评价;部分企业未建立运行管理档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液化气充装台电器未做到全防爆;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配备防毒应急救援器材、无安全实时监控。最后他就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提出了四点意见:(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以预防为先,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4)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

会上,朱保明主任还同与会人员一起重温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给各民用液化气贮罐场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敲响了警钟。市燃气协会王祥观会长也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各贮罐场负责人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认识到首要的是公众的安全利益,其次才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并建议燃气办组织一次对各贮罐场负责人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相关条例、法则的

考核,由燃气办负责整理资料,提供给各贮罐场负责人学习,再进行考核,以增强各贮罐场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另外,建议燃气办负责整理一份全市燃气重大危险源地图,地图上标明各燃气重大危险源位臵,以及行经路线,以便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能迅速顺利地到达现场。

认真开展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2007年7月23日,西气东输管道巡线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的134#阀室备用蓄电池被盗。经现场勘察分析,犯罪分子利用夜间阀室处于无人值守、无人巡查、无监控报警系统的状况,实施作案。如果不法分子拆卸、破坏此区域内的阀体法兰盘、压力表等管道器件,将造成天然气泄漏,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如果TRG供电间电源及其他控制设备被盗或遭破坏,会导致实时监控信息传输终断和应急情况下不能远程控截断阀,调度中心无法实施应急控制措施,因此可能会导致西气东输管道不能向下游正常供气或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影响和责任重大。

2007年9月8日,市燃气办转发了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上述事件所发的苏安办(2007)16号文《关于西气东输134#阀室存在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通报》,并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随着我市管道燃气事业的迅猛发展,燃气管网和设施数量不断增加,管道燃气安全工作日益严峻。管道燃气企业需在加快完善管网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管网设施安全保护的投入,首先是增加管网巡检人员和设备,进一步完善巡检工作制度,提高巡检频次,保证巡检质量;其次要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事故应急体系队伍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事故应急处臵能力;第三要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安全监控和地理信息系统,提高事故预警能力和事故处臵效率。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燃气总公司和张家港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各自组织人员对其已建成的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治安状况良好,局部管道发现有锈蚀情况也已做好除锈上漆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对燃气管网加大了巡查力度,以便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排除,保证天然气管道网的

安全正常运行,定期对法兰盘、压力表、管道阀门、管接口、调压箱等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维护工作。并通过报章和传单等媒介对民众及沿线施工单位进行宣传,不要随意破坏燃气设施。同时,按照规定做好工作台帐,完善燃气事故抢修和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事故处理过程,在遇到事故时,确保人员、设备、措施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警示案例

2007年8月30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南通市港闸区秦灶乡八里庙村4组一居民住宅楼内发生液化气爆炸事故,导致东半部两层楼房及连体两间平房倒塌,当场死亡4人,重伤1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承租人在租住的房屋内私自非法从大瓶向小瓶倒装液化气,泄漏出的液化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室内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导致房屋倒塌并引发火灾;高温明火对房屋内存放的液化气满瓶烧烤,导致瓶内液化气压力急剧升高,随后1只50公斤和2只15公斤液化气钢瓶瓶体超压,接连发生3次钢瓶爆炸。

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燃气安全生产、经营市场中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各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也应把握工作重心,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情况

港华公司

1、2007年8月份、9月份天然气用气日高峰62万立方米,日均54万立方米。目前省天然气公司给张家港用气指标为52万立方米/天,基本能够满足张家港用气需求。

2、小区发展:已签约小区22个,计15423户。其中已通气小区11个(老宅新村、东湖苑、民丰苑东区、百桥花园、白鹿南区、南城花园、民丰苑西区、江帆花苑、白鹿北区、南庄花园一二期),计8441户;已完工小区4个(勤丰苑、农联村小区、清水湾一期、南庄花苑三期),计803户;在施工小区7个(清水湾二期、湖滨国际、南庄花苑一期、扬堂泾湾、陶家湾、江帆东区、金

城花园小区),计6179户。

3、居民用气状况:确定用气意向居民户数4346户,其中签约居民用户1959户;挂表用户1908户;已通气用户1890户。

4、工商业客户用气状况:已签约工商业客户38户,其中已通气客户30户。

市燃气总公司

1、8月、9月份完成小区及中压地下燃气管网铺设1200多米。具体有:世纪新城二期收尾、丽景华都等。

2、完成一家商业用户蓝+白的天然气管道配套工程。

3、完成居民用户开通384余户,目前累计实现管道配套用户总数达26590户,实际开通使用15980余户。

工作简讯

◆2007年8月21日,燃气办召开了民用贮罐场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江阴公用事业管理处主办的与周边燃气管理部门及经营单位加强燃气管理座谈会议精神,并对民用贮罐场做好夏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要求和部署,另外燃气协会就燃气价格和经销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协调。

◆2007年8月22日,燃气办安排人员参加了大学城配套天然气管网竣工验收工作;9月12日,安排人员参加了浦项不锈钢LNG站竣工安全评价验收工作。

◆2007年9月18日,根据市政府和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年第13号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相关要求,燃气办对下属所有民用储罐场、管道燃气公司和工业气化站进行了紧急电话通知,对燃气企业做好防汛抗台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9月21日至27日出动26人次对全市所有民用液化气贮罐场与部分工业气化站进行安全生产突击检查,发现民用贮罐场除了圣太、德积和南沙未发现问题外,其余贮罐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充装过期液化气钢瓶和塑封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工业气化站也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严、安全应急设备老化失效等问题,检查期间共发出检查意见书2份、违章通知单7份,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9月21日,燃气办会同市公安局经保科对港华公司和燃气总公司进行了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检查。

◆9月27日,燃气办组织人员对德积佳佳乐批发部进行检查,发现该批发部无证从事瓶装液化气供应业务,并违规堆放大量液化气钢瓶,且发现有瓶对瓶过气现象,检查人员现场开具了违章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瓶装液化气供应业务,并暂扣液化气钢瓶10只和过气用小型压缩机1台,目前,已立案处理。

本期分发:市政府周群信常务副市长、王亚方副市长、卞东方副市长,市委办、政府办、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发改委、规划局、质监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金城公司、城投公司、消防大队,燃气行业各成员单位。联系:张家港市燃气管理办公室56990521传真:56990522

电子邮件: js.xk@zjg.gov.cn建设信息网:http:///

第17篇:燃气工作

赵国红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动员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企业紧急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扭转燃气安全事故频发势头,促进全省燃气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刚才,商向东同志通报了我省近期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高度重视和做好燃气安全工作

燃气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福祉,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做好燃气安全工作,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各市、县(市、区)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王珉书记和陈政高省长针对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多起燃气安全事故反复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们一定要按照书记和省长的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燃气安全工作。

近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但是,从去年12月份以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省接连发生5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8人死亡、54人住院。事故发生之频、人员伤亡之多、财产损失之重、社会影响之大为近年少有。这其中有今年气候变化异常、燃气管网老化、个别用户安全知识缺乏等因素,但更集中反映了我们在燃气安全工作上,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

面对燃气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各市、县(市、区)政府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燃气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燃气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把燃气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来,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使全省燃气安全状况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为从根本上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对燃气生产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管理,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能力,遏制燃气事故频发势头,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

第一,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从现在到2月26日是排查安全隐患阶段。各市、县(市、区)政府、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生产企业要对本辖区内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的重点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

二是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三是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网设施;四是燃气生产企业。其中,对居民住宅的排查工作要在2月13日之前,既春节之前完成。要边排查、边整改。排查阶段既是摸清情况的过程,也是排查隐患的过程,更是确保安全的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

第二,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隐患。2月26日至4月16日是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阶段。对在排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而又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是立即治理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老化管线和阀门等配件,燃气企业要立即更换。对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炉具、热水器等,要宣传告知使用风险,促使其尽快更换。为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今后凡是新建住宅使用燃气的,必须在建设的同时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凡未安装的新建住宅不得竣工验收,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二是强化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特别是居住小区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如果居住小区内的液化气站发生事故,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对此,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杜绝擅自设点以及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的现象发生。对排查出的黑灌装点,必须立即予以取缔。对在本辖区内没有排查出来的黑灌装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社区、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尽快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和清理违章占压管网。目前,在我省燃气发展较早的城市,部分日俄及建国前铺设的管网仍在使用,据统计,全省有7%左右的管网老化严重,急需改造。同时,违章建筑等占压管线问题十分严重,特别是这些违章占压多数位于居民区或繁华地段,一旦发生燃气泄露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各级政府必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尽快制定管网改造和清理违章占压计划,各级发改、财政、金融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工作,通过企业自筹、安排专项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四是加强对燃气生产企业安全隐患的治理。燃气生产企业是燃气的集散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燃气生产企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设施、防雷设施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对未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人员要立即调离特种岗位。要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为隐患排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要通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咨询服务,使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成为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教育的过程。

第三,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月16日至4月26日是检查验收阶段。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贯彻落实情况及目标实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省政府将对各市、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要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从1月26日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对燃气使用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宣传效果要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燃气企业要充分发挥抄表员同时身兼安全员、检查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走进千家万户,开展小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要动员社区和居民广泛参与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

力。

三、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燃气安全工作

抓好燃气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需要各市、县(市、区)政府的重视与监管,需要各地燃气企业的落实与配合,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

第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各市、县(市、区)政府是燃气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督导到位;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要制订本地区的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权限以外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安监、公安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予以查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

第二,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具体责任人。各燃气企业一定要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每个供气区域都有专人负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要坚持定期入户访修,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和使用不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燃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要加强燃气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制度,特别是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要建立巡线制度,加大巡查密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燃气管网泄漏事故;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抢险物资,经常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和事故上报制度。各级政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事故处理的力度。特别是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各类事故,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燃气生产企业,在处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要根据情节给予缩小营业范围、取消投标资格直至吊销特许经营证书的处罚。同时,还要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患没查出,查出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和置若罔闻、无视专项治理要求的,要从严予以查处。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有人员死亡的事故要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其他燃气事故要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的发生,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第四,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燃气安全治理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燃气安全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隐患信息,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要组织人员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宣传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顺利实施。

第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我们搞隐患排查治理,绝不能“一阵风”,要经常抓,反复抓,常抓不懈,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紧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各燃气企业要通过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紧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整治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各级政府要结合这次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促进隐患治理。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由于我省城市基础设施欠账比较多,城市供水、供热等设施同样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必须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治理工作。

当前全省燃气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安全责任重大。尤其是最近发生的3起事故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安全警钟。大家一定要克服侥幸、麻痹思想,警钟长鸣,永不懈怠,扎扎实实地做好燃气安全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胡纲高副市长强调,燃气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和警觉,深刻吸取别人和我们自己往年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燃气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认清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燃气安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当前全市燃气安全管理问题还不少,燃气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要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抓燃气安全,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计。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性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完善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加快建立保证燃气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好全市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着力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建立实施严格的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切实加强燃气安全源头管理;要加大科技应用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把燃气安全作为当前的安全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与措施及时落实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各类事故,对于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责任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燃气安全治理工作

根据全市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消除燃气

经营、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全市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将针对燃气经营和燃气使用两方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在燃气经营方面,通过对全市燃气设施和餐饮业等工商用户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燃气使用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和事故的应对能力。专项行动还将重点对各燃气场站及市政管网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校验,检查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在充装、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是否有过期、报废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瓶。

市政府丁福良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第18篇:燃气资料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5、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好基础。

7、工程决算后,要将工程决算单送审计部门,以便进行审计。

8、完成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9、协助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了解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这时预算员的岗位职责,建议你可以上中外招生网上面查询一下 你可以登录中外招生网上面查询一下www.daodoc.com

2006年又快过去了,回顾今年来的本人工作情况,现简述如下:

一、作为一个项目部的预算员,我能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1、对内的工作情况。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施工产值及成本分析情况。及时参加成本分析会议,对项目部每月的盈亏情况作出分析报告,对于施工阶段的预算书以实际情况按每个楼层每个分项工程进行编制,并打印全部的工料分析,作为定额人工和定额材料下达给生产经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定额编制的工料含量的高低水平作出适当科学合理化的调整,该定额人工作为工程任务单进行人工的控制和分配的基础,定额材料作为仓库进行定额领料的依据。平时在工作中总是积极地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合同管理,参与一些分包合同的洽谈,根据公司的规定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起草一些分包合同的草稿,分包合同签订后,对分包合同进行跟踪管理,每月初

完成本项目部的上月的实际施工分配任务(包括分包方的粗分配),定额材料的统计,并向公司提交有关的报表,每月月底向公司提交下月的主要材料计划,预计下月的施工产值及各项的耗用成本,编制下月的成本保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定额领料和成本跟踪控制,为项目部的成本控制提供一些合理化的保证措施,为项目部及时提供一些经营资料及数据,及时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及时参加项目的会议,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值班等。

2、对外(对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向业主和监理提交的施工进度报表以作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及时与投资监理核对工程量,进度产值确定后,及时配合项目经理催促业主支付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及时向业主进行工程签证,做好一些索赔工程,特别是一些工程材料的报价,提前向业主和监理报价,以便业主审核后,我施工方材料员能及时采购,使得工程顺利施工。

总之,在经营方针上坚持最高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对内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把握住定额,控制量,有时并且要留有一定的余量;对外工作资料齐全、用足政策、用足机会,时刻处理好业主、监理与施工方的关系,有时遇到一些工作困难,及时与领导联系汇报,以便寻找更好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公司的最大利润。

二、积极做好工程的审计工作。

做好了翔殷路的结算送审工作及结清御桥花园的审计扫尾工作等。

三、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项目部以外的工作。

本人在工作中,总是以大局为重。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和其他的预算工作。无论自己项目部手中的工作多忙,总是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当时项目部的事件比较多,本人总是加班加点,合理、科学地利用时间,既完成了项目部的份内事件,又完成了公司安排的任务。

四、积极适应和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今年以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或进一步的完善,本人总是积极适应这种情况,以公司各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员的职业道德为准则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本人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五、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加强学习。

平时注意收集上海市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等业务知识。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以上为本人粗略的个人工作小结,请领导审阅,如工作上有不到之处,请领导不吝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从而能更好地工作。

第19篇:燃气管理条例

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

2012-10-14

(根据2012年8月1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批准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燃气的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应急保障、燃气工程建设、燃气储存、运输、输配、充装、经营、使用,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以及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燃气事业,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促进燃气科技发展,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四条 银川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银川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燃气管理的日常工作。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环保、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五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本市燃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燃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应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预留燃气配套建设用地。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和燃气经营网点的布局,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燃气安全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燃气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八条 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 燃气工程的设备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燃气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单位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燃气输配应急预案,对燃气供求现状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遇燃气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限制用气的措施。

限制用气不得影响居民生活用气。 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

第十四条 管道供应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瓶装燃气可以多家经营。

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燃气。

第十五条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储存、运输、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应的自有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防泄漏、防火、防爆设备和抢险抢修队伍及装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范围内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应当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做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

县(市)范围内设立燃气经营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燃气汽车加气站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设立。并应当具备第十五条

(一)、

(二)、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条件。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范围内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做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核发《燃气供应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

县(市)范围内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由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做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核发《燃气供应许可证》,并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批情况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予以书面答复。

燃气汽车加气站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在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和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公示燃气许可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目录、申请文本等。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和实地勘察。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歇业、合并、分立或经营场所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以确保燃气用户正常用气为前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管道燃气的用气量,应当以具有计量监测资质的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计数器的记录为准,瓶装燃气应当以交付用户的实际重量为准。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种类、气质成份等信息。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罐装、瓶装、管道燃气的压力、质量、数量、加臭剂量以及液化石油气钢瓶内残液存量应当符合规定标准;

(二)定期申报检验、维修燃气设施和计量器具;

(三)设置二十四小时抢修、报警、服务电话;

(四)制定用气规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五)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六)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七)不得拒绝向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供气;

(八)不得用槽车、储罐直接向燃气钢瓶充装燃气;

(九)不得涂改、出租、转让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

(十)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燃气;

(十一)不得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燃气钢瓶;

(十二)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十三)不得强行为用户指定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和品牌。第二十四条 在本市销售使用的燃气器具,必须是取得国家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附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拟进入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组织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对已经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检。

禁止销售、安装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禁止销售和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燃气钢瓶。

第二十六条 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资质,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七条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和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设、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燃气计量表和表后燃气设施及其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费用由用户承担。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设、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及其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并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燃气用户需要更名、过户、销户时,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或者销户手续。

第二十九条 管道燃气停气时,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影响正常供气时,应当及时通知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不得安排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之间。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新燃气器具,不得使用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

(三)不得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四)不得对燃气钢瓶加热、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拆修燃气钢瓶阀件;

(五)不得自行处理燃气钢瓶残液;

(六)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管道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

(七)不得自行安装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

(八)不得增容安装不符合管道流量的燃气器具;

(九)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十)燃气设施抢修、维护更新、检验时应当予以配合;

(十一)不得涂改或擅自转让燃气使用证;

(十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危害燃气设施安全;

(十三)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引电器地线;

(十四)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十五)不得有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

第三十一条 燃气用户有权对燃气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质询,也可向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报警检漏设备和安全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

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二十四小时监控措施。

燃气经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三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燃气器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遇紧急情况,可立即采取限制用气措施。

燃气用户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持安全隐患告知书,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采取限制用气措施。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内动用明火、挖沟取土、修建建筑物、堆放物品、栽植树木、排放腐蚀性物质,或者从事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或者迁移固定燃气设施,不得损坏、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的,应当在限期内拆除。

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拆除、迁移燃气设施的,按照建设工程报批程序,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经批准在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与燃气经营企业确定保护措施,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第三十八条 除紧急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情况,应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消防、环保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燃气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

(一)、

(三)、

(九)、

(十二)项之一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六)、

(七)、

(八)、

(十)、

(十一)、

(十三)项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二、三款,第三十条第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项,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侵占、毁坏、擅自拆除或者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损坏、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建筑物、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涉及发展和改革、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环保、工商等部门处罚权限的,由上述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罚。

第五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

(二)燃气工程是指燃气的贮存、输配设施和管道燃气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存、运输、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机动车燃气器具等燃气用具和燃气钢瓶、工业燃气设备;

(五)燃气经营企业是指生产、储存、输配、供应燃气的企业;

(六)燃气用户是指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20篇:燃气安全

要求各燃气企业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望”,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按照“两抓一控”的工作内容(即抓好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用户安全供气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供用气中间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认真落实单位燃气用户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同时要对所属燃气用户立即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做到不漏一站一点一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要坚决予以停气处理。全面开展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用户知晓安全用气的规定和要求,遇到问题能够正确处置,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形式的持续稳定。

一. 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大家都知道,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特别是我们燃气行业,产品易燃、易爆、有毒,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坚持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生产做过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党的十

六大报告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这份纲领性文献中,并提了新的更高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首先要向职工负责,向企业负责,向国家负责,给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须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安全工作。进入新世纪,安全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我们首先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把安全培训、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同时,把安全学习培训和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几年

来,根据液化气公司外聘人员多,气化站点多面广的特点,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生产岗位,制定出液化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生产奖惩》41条规定,并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由于我们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按章办事,提高了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抓落实,对总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精神,支部行政领导首先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到班组,做到学习传达落实。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例会制度落实,对生产岗位实行日常抽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监督检查落实。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到督促整改落实。

二.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

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这项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丝毫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液化气公司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针对液化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于重点要害部位,我们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

理,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几年来我们通过安全检查查出一百多起大小隐患,针对查出的隐患,我们都认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几年来,我们还利用节假日进行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用户宣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主要是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对各站周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杜绝火源带进各站点;二是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标牌、高空作业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查是否有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六是对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是否安全有效;七是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意识是否深入人心;八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坚持持证上岗;九是检查有无违章作业,岗位有无安全隐患;十是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查防并举,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防范措施,提高安全保障。

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于液化气公司运行站点分散,形成点多线长面广的结构,对于紧急情况处理造成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网络的作用,形成以“110”抢修

为中心,以各站点兼职安全员为重点的紧急事故处理通道,遇到紧急情况,抢修中心和兼职安全员同时赶往事发地点,这样既赢得了宝贵时间,又保证了抢修力量。去年九月,在东西湖梨花园由于外单位野蛮施工造成一处液化气中压管线严重漏气,情况十分危急,接到110报警后,专兼职安全员、110抢修中心、相关领导都赶到现象,由于我们采取了有效的抢修措施,杜绝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针对重点部位、大型节假日,制定了详细的抢险预案,做到有备无患。根据西安液化气储罐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我们率先研制出储罐注水装置,有效的保障了储罐的安全运行。并每年请专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举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救护能力。液化气公司在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锁定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1-5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1700多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1500多户,销售气量4000多吨,由于加强了抄收管理,抄收进户率大幅提高,气差率明显下降,气化站、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安全生产法》的颁发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了法律的威慑力,是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愿每个劳动者都遵章守纪,珍惜生命,从我做起。每条规章制度都是金科玉律,要牢记它,遵从它,敬畏它,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去年九月

廿八日,我们在百步亭社区进行户内带气挂表作业时,由于施工人员严重违章操作,产生液化气大量泄漏,发生室内爆鸣事故,造成施工人员灼伤和用户部分财产损失。9.28事故的发生在百步亭社区造成极坏影响,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虽然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漏洞是必然的。针对这次惨痛教训,公司主要领导连夜召开安委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召开事故分析会,剖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微杜渐,从源头抓起,堵塞漏洞,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克服麻痹思想,真正认识到,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只是相对的,而思想松懈、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不落实,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为了杜绝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们在各班组认真开展以9.28事故教训的分析会,查找思想上的隐患,安全预防措施的漏洞,举一反三,使广大职工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行为上形成遵章守纪的自觉行为。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行各业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然而,就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也就成了人们当前一个日益沉重的话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为了取得所谓的“高效益”而漠视安全生产,管理松懈,麻痹大意所造成的。因此,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道远。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脚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监察,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深植根于每个职工的心中,使每个职工都清楚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都学会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有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来保障安全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人人事事保安全。

工作汇报不妥之处,请与会领导和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江门市城管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职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大力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以及燃气市场秩序的管理监督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主导我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引导用户安全用气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燃气供给和市场的稳定。实现了鹤山市燃气行业的零事故率。现将我市一年来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监管,稳定发展态势

(一)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

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上,我局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首要

位置。一年来,未出现因人为过失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在监管方式上,我局采取“常规化与重点化”相结合的形式。对重点监控企业做到每月不小于一次的例行检查。同时,结合“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百日防护期”、“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和大节日前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对全市大小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不除不放过。在今年江门市“千分制”检查前,我局认真敦促各燃气企业严格按照“千分制”的标准和要求,全力做好储配站的软硬件建设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为迎检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除狠抓储配站安全生产外,我局还着力加强对各镇街供应站的安全监管。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20028-2006),严格各供应站的硬件设施建设要求,在防火间距、灭火器配置、浓度报警装置设置和排气扇联动等方面严抓不放,促使各燃气企业的各供应站在硬件上规范化建设,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

(二)加强对燃气用户,特别是工商业瓶组站的监管 除抓好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外,我局今年还把重点放在了生活用气的安全上来。今年7月,由局分管领导冯伟航同志亲自带队,分别到鹤山碧桂园、坚美园、公园1号、松鹤国际新城和十里方圆等住宅小区的瓶组气化站进行安全检查,务求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上述

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了共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上述小区的瓶组站业主和运营方,到沙坪凯旋城小区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瓶组站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对行业监管,提高燃气事故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我局积极主导各燃气企业定期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今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市三家燃气企业分别开展了大型的储配站液化石油气泄漏应急抢险演练,并邀请了市质监、安监和消防部门现场参观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燃气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江门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着力制定我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提交市政府征询审批,于9月份印发了《鹤山市城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推进了我市在燃气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上一台阶。

一年来,我局及与相关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达135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18份,发出责令整改书7份,消除安全隐患达100多起;组织应急演练2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达28次,学习人数达170多人次。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六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燃气企业在各燃气站场悬挂安全生产大型横幅20条,标语80多条;在城区

各大公园、广场悬挂大型横幅18条,并联合市安监局、沙坪街道办、部分居民委员会、市燃气协会等单位在镇南工业城、北湖广场、置业花园、经纬花园等举行多场的现场宣传、咨询讲解活动,并组织各燃气企业派出维修工免费进行上门维修燃气炉具活动。整个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共计6000多份,活动效果显著。同时,以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为契机,通过鹤山电视台新闻节目向广大市民宣传辨别“黑气”、“走私气”的常识,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厉打击黑气,规范燃气经营秩序

为规范燃气经营秩序,维护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在打击燃气无证经营、销售“黑气”、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态度坚决、执法严厉。今年2月,联合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燃气协会等部门,截获一辆涉嫌走私“黑气”的面包车;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过程中,我局组织或联合市公安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燃气行为。

一年来,我局在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人员150多人次,查处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气瓶的个人或场所达35起。其中开展打击“黑气”活动21次(沙坪城区12次,雅瑶镇3次,古劳镇、鹤城镇、址山镇各2次);联合市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查扣无危运证车辆2辆,查扣涉嫌无证经营或非法储存的气瓶194个。其中因无证经营被市公安部门刑

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各1人。

《查处燃气工作汇报.doc》
查处燃气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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