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 完成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8.05万农户,农业人口33.78万人,耕地面积20.58万亩。2005年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2740.8万元,村平14.82万元,人平81.14元;村级债权总额1568.74万元,村平8.48万元,人平46.44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1172.06万元,村平6.34万元,人平34.70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483.4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daodoc.com 找范文,到xiexiebang.com]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经管站)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30.2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130.66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32.2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50.6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34.4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38.8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42.34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124.25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是负债面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14.82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1317.76万元,占总债务的48.1%;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推荐第2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万农户,农业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村级债权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

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

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

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

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是负债

面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万元,占总债务的%;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推荐第3篇:债务化解2.

债务化解

一是清理核实债务,化解历史债务。出台了《襄垣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逐笔清理核实,特别是对乡镇和部门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彻底清理并锁定,由举债部门、单位负责说明,彻底弄清举债原因,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历史债务。

二是制定偿还计划,分步逐项化解。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保障还款来源,同时,采取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并根据地方财力状况,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化解债务风险,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展存量债务置换以及债务延期工作,错开债务还款高峰,缓解债务压力,并根据项目性质、金额大小、轻重缓急等,分步进行偿还。杜绝部门预算单位举借或新增债务,严控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预警管理,进行动态监控。摸清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真实状况,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精细梳理,特别是对财政债务率等监测指标的变动趋势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加强对各乡镇及县直债务单位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及时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或由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申请债务置换,化解存量债务。采取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通过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置换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坚持“谁使用、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主体,督促债务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开展存量债务置换,运用PPP模式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

推荐第4篇:债务化解1.

债务化解

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强化举措,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用好债券政策,化解偿债压力。积极申报债券额度需求,合理匹配债务期限结构。将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本金,减轻偿债压力。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确保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依法规范债务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债务。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将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准确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和财政中长期偿债滚动预算。强化财政部门责任,全程参与举债过程。

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合理控制支出规模。对需要财政资金保障建设的公益类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科学安排新增债券和本级预算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合理控制项目支出规模,实行全周期管理。

加快土地出让进度,控债务促发展良性融合。加快地块清理出让和土地挂牌进度,严厉追缴土地出让欠款,提高土地收入缴款入库进度。将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出让计划融合,以挂牌地出让配合城市建设开展计划实施。

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边界。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各种形式的政府违规担保及承诺,严查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厉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推荐第5篇:化解村级债务责任状

化解村级债务责任状

篇1:化解村级债务的思考

化解村级债务的思考

[摘 要]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村级债务的历史由来,其次提出化解村级债务的前提条件,最后从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可持续内涵式多元化投资角度提出化解村级债务的途径。

[关键词]村级债务 化解途径 多元化投资

村级债务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累积,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经过多次清偿,留下的“老大难”在农村税费改革后风险突现,已成为引发农村社会问题的主要矛盾。

一、村级债务的历史由来

村级债务的形成主要是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逐年累积增加的,1992年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开始出现快速增长,投资需求膨胀,通货膨胀加速,在1995~1998年的“双基”达标时期,很多地方为了达标而举债建学校,2002年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基层收入来源减少。此时配套改革并没有相应展开,公共事业投资全靠县乡自己解决,村成为直接责任者,在没有财源的情况下举债成为重要选择。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前提条件

1.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维护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促进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与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有利于控制资产的配置,防止超编、超标。另一方面,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2.债务核实。债务核实有利于村集体优化资产结构,减轻村集体组织以现金归还借款等债务的压力。由于各类债务的形成原因不同,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渠道也不同,因此,要从公益性债务,园区建设债务和其他债务等方面入手,逐笔核实。

篇2: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及建议

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09-12-9 16:16:44 来源: 襄樊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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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也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隐患。因此化解村级债务刻不容缓。现就我市近几年村级债务化解情况作一简要分析。

一、债务现状及形成的主要原因

襄樊市现辖三县、三市、三个城区、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5个涉农乡镇(办事处)、2457个村,全市总人口58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0万人。根据省政府组织的对村级债务的专项审计,截止2008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为232898万元,村平95.61万元,农业人口平均负债647元。

村级债务的形成有较长的历史过程和较为复杂的社会原因。其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些年搞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二是前些年盲目兴办村组企业;三是村级举债完成上级下达的税费上交任务;四是举债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五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入不敷出,举债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债务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襄樊市从2003年开始进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化解村级债务64540.56万元。其中2003年—2005年,化解村级债务57388.56万元,2006年化解3376万元,2007年化解205 2万元,2008年仅有775个村化解1724万元。从化解数据看,化解的进度越来越慢。经过前几年的债务化解,有效的化解方法已基本用尽,现在化债渠道越来越窄,基本处于停止状态。债务难以化解的主要原因是:

(一)债权清收难。从2003年—2008年各地共清收、互抵债权32263万元,占2003年债权锁定数184788万元的17.5%,这说明近6年容易收的债权都已清收,而剩余的15.2亿元债权将越来越难清收。而另一方面,中央、省里一再强调要锁定债务,为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各地不能随意开展清收往欠,更没有出台清收欠款的硬性政策,基层亦不敢违背政策和引起农村的不稳定进行清收债权,因此,村级组织清收债权基本上处于停止状态,这就导致以清欠还债、债权债务互抵的化债主要措施难以奏效。

(二)政策性化债措施落实难。主要是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主体难落实,如农民集资兴修水利、电力设施债务应化转相应部门难落实,也不利于基层操作。还有“普九”债务,经省审计部门认定我市普九债务额为3.8亿元,已列入全国试点省份范围,但这些只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发生的债务,另外全市还有2亿多元村集体举债建校形成的债务未纳入“普九”债务。当年靠贷款、农民集资形成的“普九”债务仍然由村集体背着。

(三)村级收入来源减少。现在大部分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村级办公费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有的还收不抵支,靠借债运转。不可能有多余的钱来化解村级债务。这些村债务在一定程

度上,只能增加不可能减少。据统计,2008年,全市2457个村,无债村只有131个。其中当年无收益的村就有1275个,占51.9%,而资不抵债的村有892个。在有收益的1182个村中,其中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920个村,而集体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村633个,5万元以上的村只有287个,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保证村组织自身运转就困难,更谈不上化债。同时,近几年国家和省里对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增大。但很多项目都有缺口,基层干部一方面要争投入搞项目,另一方面要解决缺口。缺口的解决靠增加村组债务,或靠集资增加农民负担。因此造成村级债务不减反增。如通村公路建设缺口就较大,往往是公路通了,村级债务也增加了。以南漳县武镇某村为例,2006年该村修通村公路7.65公里,除国家补贴外,每公里缺口7.18万元,通村公路共计缺口资金55万元,这部分缺口就只有通过村民集资补齐。该村共有1100人,人平集资500元。

(四)化债奖惩机制落实难。虽然中央和省委文件中都明确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一定奖励资金,鼓励地方主动化解乡村债务,但是都没有兑现。在新增债务问题上,国办发[2006]86号文件《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中虽有“谁举债,谁负责”, “对顶风违纪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等条款,但基层干部三年一换届,乡村干部也被频繁调整,所以锁定债务,严禁新增债务的禁令便成了“纸老虎”。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措施及建议

针对化解村级债务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我们建议:

(一)完善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的奖补政策。

按照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地方都要拿出一定资金,对那些化债成绩突出的乡镇、村进行奖励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机制,调动各方面化解村级债务的积极性,使基层不再“望梅止渴”。同时,要树立不借新债,减少旧债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化解旧债、制止新债工作情况列入县乡政府和村级的政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建议对当年新增债务的地方,凭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一律取消表彰资格,并根据“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其主要领导一律不准提拔调动,一直到新增债务化解完了为止。

(二)出台化解村级债务的硬措施。

对于前几年因修水利、电力设施、村级公路等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债务,建议出台政策进行清理核实,实行划转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集体承担的一部分“普九”债务也应纳入国家化解的范围,不能让村里总是背着沉重的包袱。

(三)松动债权清收政策。

以襄樊市为例,目前尚有债权15亿多,其中个人欠集体的税费尾欠达8.3亿元,占债权总额一半以上。因此,建议尽快解冻“暂停清收”的政策,中央、省委出台政策形成气候,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清收工作。对税改前的税费尾欠,可采取适当的办法予以化解;对税改后的农业税尾欠,符合减免条件的应按规定予以核销,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律依法清收,或用惠农补

贴资金互抵,用于化解村级债务。同时对单位欠款也要积极依法清收。

(四)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制。就是在原有乡镇财会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的基础上,增加资产、资源代管业务,同时建立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这样做,不仅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而且可以促进旧债的化解和对新债的监控。从2008年5月开始试点,到2009年6月底,我市10个县(市)区的95个乡镇全面铺开了这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中纪委的肯定。二是组织好村级债务的专项审计工作。实际发生的债务要核查落实,对虚假债务要挤出水分。未履行正常程序和村干部私自借入的新债,不得纳入账内核算。

(五)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但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而且能够提供更多地资金用于化债,各地要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探索发展村级经济长效机制。

1、深化农村集体资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提高村民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2、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对集体现有固定资产要采取承包、租赁、入股等方式予以盘活,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开发“四荒”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篇3:村级债务化解浅析

村级债务化解浅析

作者:赵其艳

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04期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十分紧迫而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

第一,村级债务难点。虽然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已开展多年,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目前化债资金来源更加反馈,在充分利用相应手段和办法的基础上,如果要在村级债务化解上有突破陸进展已是举步为艰。其主要难点为:一是村级资金来源相对狭窄,村集体经济薄弱,大部村仅靠财政每年拨给转移支付来维持村级政权的运转,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渠道。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省委严禁清收农民历年欠款,村级债权不能清收,导致部分债务难以偿还。三是市、乡两级财政只能保工资,保吃饭,不能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四是地区“普九”债务大,难化解,村级用于“普九”建校形成的负债额大,占总债务比重也较大。五是税费改革前由村干部借款垫交税费等原因,由于村干部向个人借款数额大,占总债务额比重较大,部分乡镇原村干部借款完成上交,多次向村要债,村里无力偿还,导致多次到市上访未解决。六是部分乡镇旧债未化,又添新债,近年来公益事业、乡村道路、村部建设发展较快,由于国家给专项工程的资金存在缺口,村级不得不举债填补。

第二,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与建议。村级债务问题,是许多专家学者“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最令农村基层干部头痛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各级领导不得不面对和寻求有效解决方法的“难题”。因此化解村级债务是一项事关农村稳定和科学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多轮驱动、硬化措施、各部’门合力配合合力,才可能有效地化解村级债务。主要包括:一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实行六个严禁: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二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合理确定债务警戒线。对村级产生新的债务额度较少、情节轻微的,要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产生新债超过警戒线,额度较大、情节严重的,要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考核。要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作为考核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须依据债务审计情况及民主理财意见,对村干部工作实绩情况提出考核建议。三要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拨村级专项工程资金时按足额预(决)算,不留缺口,避免新债的发生。四要启动清收机制,对农户税费改革前历年税费尾欠,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对确有偿还能力的农户欠款,建议中央省在适当的时候稳妥启动清收“农户历年税费尾欠”机制。四要多法并举化债,关键在于发展。各村要按照《麻城市化解村级债务试行办法》多法并举,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主线增收化债,因村制宜,科学发展化债。建议中央和省出台用转移支付支持村级化解债务的政策。例如,对村级用于普九建校、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税费改革前借款上交税费实行转移支付支持,每年按一定比例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化债。五要象对待国有企业一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原银行、信用社贷款实行挂账停

息或政策减免。六要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切实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新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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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政办发[2011]98号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彬县化解村级不良债务试点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彬县化解村级不良债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四日

彬县化解村级不良债务试点工作方案

村级不良债务问题是当前困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妥善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对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稳步推进村级不良债务化解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办事、规范运作的原则,将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监督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防止新债发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化债范围

对2005年12月31日以前因垫交农业税费、累欠村干部工资、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等形成的村级不良债务进行全额化解。以上债务以实际账面挂账数为准,银行贷款及私人借款不计利息。

三、工作程序

(一)先行试点,探索经验。选取账务规范,底子明晰的龙高、北极、太峪3个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全面实施。

(二)摸清底子,锁定债务。由监察、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抽调专人逐镇逐村对村级不良债务按年度、分类别进行核实,挤干水分,摸清底子,依照实际情况提出化解办法。

(三)全额化解,直接兑付。根据核定的债务额,由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由县综改办将资金直接兑付给债权人,并给相关镇出具凭证。

四、实施步骤

村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从2011年8月开始,至2011年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宣传准备阶段。各试点镇、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各试点镇制定本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办法,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二阶段:( 8月21日至8月31日)核定债务阶段。抽调专人对村级不良债务按类别、分年度进行核定,锁定债务并予以公示,经干部群众认可后汇总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 9月1日至9月5日)组织实施阶段。根据锁定后的债权、债务数据,分别在试点镇召开兑付会,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化解。

第四阶段:(9月6日至9月10日)整理汇总阶段。对债务清理化解资料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存档。总结经验,准备全面实施。

五、组织机构

彬县清理化解村级不良债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旭(副县长)

副组长:杨小平(县财政局局长)

徐小平(县监察局局长)

魏全群(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卢彬中(县农牧局副局长)

车建文(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忠存(龙高镇镇长)

杨民安(北极镇镇长)

徐亚莉(太峪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车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试点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促进工作开展。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及时研究化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宣传化解政策,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二)接受监督。各有关镇必须将债务化解程序和计划、债权债务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化债工作透明度。同时,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成效及突发事件,确保工作稳妥推进。

(三)严肃纪律。各有关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法套取化债资金。对违反工作经律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化解资金外,严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主题词: 财政 不良债务 试点 方案 通知

抄 送: 县委办 纪委办 农工部

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8月5日印发共印40份

推荐第7篇:“普九”债务化解,势在必行

化解“普九”债务,势在必行

2007年9月15日,泸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在泸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县上级领导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小平同志,县财政局局长高峰同志,县审计局局长陈先贵同志,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定君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吕超同志,各镇镇长、分管教育的各镇领导、镇财政所所长、镇教育助理、镇中小学校校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怀清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财政局局长高峰同志就泸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作动员讲话和安排布署,即一是抓紧清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县上争取在两年内偿清债务;二是认真对“普九”债务进行核实,制定化债规划;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化债资金来源;四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偿债责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吕超同志接着就教育系统怎样化解“普九”债务工作讲了五点意见,即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二是弄清情况,摸清家底,及时彻底的进一步清理“普九”债务;三是取得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教育部门的消债减债工作,今后不得新增债务;四是做好“普九”债务相关债权人的工作,偿还债务务必按照轻重缓急原则进行;五是严肃纪律,

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随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小平就此次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作了五点强调和指示,即一是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化债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间性都很强的工作;二是要求上必须清楚明白,指在具体化解债务的操作和内容上;三是责任上必须明确落实,即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县财政局签头,以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协调配合;四是数据上报必须准确锁定,找准依据,要求此次清债应做到全面、彻底、真实、有据;五是时间上按时保证,质量上经得起审核;六是偿债必须坚持原则。最后,县财政局副局长王玉兰同志在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业务指导和操作培训。

泸县教育局:巫德凯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政法基建债务化解情况

****政法基建债务化解情况

****年省厅下达我县政法基建债务****万元,其中:公安局**派出所和***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及附属工程欠款****万元,法院审判庭和办公楼基础建设工程欠款****万元。截止到2013年3月未化解债务***万元。

2012年10月化债资金下达后,我单位与政法、审计、发改等部门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债务化解流程:材料上报-----审核-----公示-----拨款。我单位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化债具体措施,筹集、兑付资金;发改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债务数据集项目投资概算、决算等基础资料工作;审计部门负责政法机关基建债务的审核,并对化债资金进行监督。现在我县处于材料审核阶段,正在逐步审核,审核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完即可拨款。

预计2013年6月底完成债务化解30%,9月底完成70%,2014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部债务化解任务。

推荐第9篇:浅谈如何化解乡村债务

浅谈如何化解乡村债务

宋昕 付文志 程仙娟

[内容摘要] 乡村债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对我市乡村债务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化解的建议。

[关 键 词]农村经济 债务 对策

[作者介绍]六盘水市财政局

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乡村债务成了乡村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制约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阻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进步伐。研究和探讨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办法,对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建康发展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乡村债务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98个乡(镇、办),1715个行政村,11979个村民组;农业人口有222万元人,52万农户。经核实,截止2005年 ,全市乡村债务总额31592.09万元,其中:乡级28011.49万元,村级3580.6万元;乡级债务占88.67%,村级债务占11.33%;平均每个乡(镇、办)负债322.37万元,每个行政村负债18.42万元,每个村民组负债2.64万元,每户农户负债607.54元,每个农民负债142.31元。这些债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乡镇、村级集体企业贷(借)款债务3295.30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0.43%,其中:乡级3287.41万元,村级7.89万元。

(二)乡村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21365.1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7.63%;其中:乡级17952.57万元,村级3412.6万元。在公益事业建设贷(借)款债务中,兴建乡村学校的债务18688.13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15%(其中: \"两基\" 攻坚贷款负债17510.66万元,占公益性事业建设负债总额的81.96%。);修建乡村道路的债务2189.4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93%,乡村计生优抚等债务92.27万元,占债务总额的0.29%;其他债务395.31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25%。

(三)乡村发展种植养殖业贷(借)款债务5047.7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5.98%,其中:乡级4937.05万元,村级110.71万元。

(四)其它债务1883.8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96%,其中:乡级1834.46万元,村级49.40万元。其它债务主要有各种项目配套资金贷款债务、村村通电网建设、乡镇办公楼建设、维修、乡镇招待费、修理费、烤烟生产贷款等债务。如水城县滥坝镇、保华乡、米萝乡办公楼建设和维修贷款352.8万元。

二、我市乡村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盲目兴办企业,无序转型改制,增加了乡村债务。前些年,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乡村经济发展规划急于求成,盲目立项,兴办企业,在缺少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下,举债实施,致使一些企业先天发育不良,后天管理混乱,造成亏损或倒闭。在近几年的企业改制中,对乡村企业的资产没有部门管理,更没有认真地进行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没有经乡村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把不应由乡村承担的债务转嫁给了乡村。如盘县刘官镇磨芋加工厂1993年在银行贷款57.67万元,刘官增压砖厂1992年贷款40.68万元,响水镇煤矿贷款249.86万元,洒基镇煤矿贷款100万元等等,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企业倒闭,

债务无法清偿。据清理资料汇总反映,全市这类性质的乡村企业债务达3293.30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0.43%。

(二)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增大了乡村债务。近年来农村扶贫“攻坚”工作,各级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乡村也增大了投入,农村的修路、拉电、人畜饮水、修建学校、村活动室、村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在缺乏资金,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者是靠欠施工单位垫付的前提下进行的,增大了乡村两级债务。仅盘县滑石乡在农村电网村村通工程改造工程中货款就达169.4万元。据清理统计,乡村两级这类债务高达1177.47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3.73%。

2004至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政策,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农村义务教育“两基贷款”猛增,贷款总额达到17510.66万元,超过历年各项 债务总额,占债务总额的55.43%,其中:六枝特区3474万元,盘县6741.26万元,水城县6595.4万元,钟山区700万元。并且,承担偿还 贷款的主要是县、乡两级政府,加大了化解乡村债务的难度。

(三)举债实施种养业,因管理不善项目失败,乡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乡镇发展种养殖业,开发经果林、科技养猪、养牛等,本属无可非议,但是,由于对项目的考察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不“量力而行”,盲目地上项目、搞建设,结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大多数项目失败,由此形成的债务高达5047.7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15.98%。

(四)各种项目的配套,加重加大了乡村的债务。为促进地方事业的发展,乡镇都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但各种项目都要求乡镇有一定的配套资金,在乡镇无财力保障的情况下,只有向金融部门或个人借债实施,造成大量负债,如其他负债1883.86万元,占乡村债务总额的5.96%。

(五)以收取“三提五统”为抵押贷款形成的债务。税改前,乡村贷款主要是以收取“三提五统”费作抵押贷款或还款保证;税改后,取消了“三提五统”,乡村没有了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由此贷款形成的债务,乡村缺乏偿款能力。

(六)政企不分,缺乏民主监督,使乡村经济秩序紊乱。政企不分问题在乡镇级并没有解决,大量乡镇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债权债务问题不清仍然存在,债务主体是乡镇政府还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分清。同时,由于农村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乡村干部不经群众讨论同意就擅自代表乡村借款,造成债权债务关系紊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化解乡村债务的建议

乡村债务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不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化解老债务,遏制新债务的发生,将严重影响我市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增加财政风险,干扰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政府形象和执政能力。化解乡村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但是,由于乡村债务形成的因素很多,除了客观因素外,还有主观因素、历史因素、政策因素,加之乡村债务数额巨大、涉及面广、时间长、情况复杂,处理的难度很大。目前,各地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措施和办法,都在摸索和探讨当中,因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

进一步理清乡村债务的规模、种类、分布是化解乡村债务的基础条件。这必须解决四个问题:一是明确乡村债务的统一统计口径;二是确定统一的乡村债务分类方法;三是编制统一的乡村债务表;四是对乡村债务进行系统的经济分析和统计分析。

(二)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减债办公室,减债办公室由市减负办牵头,负责全市乡村债务工作组织、协调及具体事项的处理工作。二是建立减债目标考核制度。把消减债务作为乡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列入年终考核,完不成减债任务的乡镇,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并且不得提拔重用。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市财政设立减债奖励基金,按实际减债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积极主动化解乡村债务的县(区)。此项资金仅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专款专用。

四是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乡村债务的专项审计工作,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五是规范乡镇经济管理行为,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精神,规范乡村经济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乡村级债务发生。

(三)多方筹资,分级负担,逐步化解

一是按照政企分开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进一步摸清、核实乡村债务底数的前提下,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属乡镇政府行为的,由乡镇财政逐年化解;属企业或个人行为的,由债务人负责偿还,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以达到化解乡村债务的目的。二是制定减债时间表,分年度按计划完成减债任务。即村级债务在2至3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乡级在3至5年内完成化解任务。三是县(区)建立偿债准备金,实行\"县(区)管乡用,专户管理\"。 对乡级债务,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乡级财政筹措一部分。由乡镇拟定年度偿债计划,经县财政审定后,乡镇按规定时间将偿债资金存入偿债准备金专户;县财政安排的偿债准备金与乡镇的一并存入专户,合并用于偿还各乡镇所欠债务,偿还债务时,由债权人提供有效借款依据,经县(区)、乡财政确认并报县(区)政府同意后,列入偿债准备金使用范围。四是对村级债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偿还,资金来源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中上级明文规定给村级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提成留存以及其他收入,偿还确有困难的,乡镇财政可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偿债还债

乡村债务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解决债务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一是收回欠款还债。加大对个人借欠公款的清收力度;对个体、联合体承包的集体企业、林场、荒山等所欠承包金采取强制办法收回欠款;对集体、私营企业借、欠财政的资金,能用行政手段强制收回积极收回,收不回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处理,倘若一时还不清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二是资产抵债。对沉淀或闲置的资产、已关闭停产的乡镇企业资产,采取招商、合股、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对荒山、林地等集体资产,公开招标,过渡经营权;城镇建设出让土地资产,收益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三是划转消减债务。对乡镇、村级为企业担保的借款,划转企业承担;四是核消减债。对乡村两级历史上形成的呆账、死账,经本级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减;对历史遗留的银行贷款,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予以核减。六是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对口对项目化解乡村债务。如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债务,市、县(区)教育部门可从每年收取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还债;对乡村道路建设债务、农村计划生育、优抚等债务,市、县(区)公路、计生、民政等部门可以发挥其部门优势,积极乡化解乡村债务。

(五)采取措施防止新债

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四是不得举债兴建工程;五是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六是不得举债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七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八是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得超出“一事一议”控制标准,不得借债兴办公益事业。凡违反上述规定形成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资料来源:

1、贵州省农村税费改革资料汇编(2002-2003)

2、六盘水市税改方案

推荐第10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责任书

汶上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

债 务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18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农改[2010]5号)等文件精神,现与你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任务

经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你乡(镇)截止2005年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为万元。根据有关要求,你乡(镇)要在2010年底前化解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逾期化解部分不予补助。

二、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奖金的筹集和管理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补助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26

号),上级财政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给予适当补助,你乡(镇)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2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10]13号)规定,偿债奖金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中央和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将根据各地化债总体规划和年度偿债计划按比例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奖金特设专户,市县承担的化债资金要及时拨入特设专户。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偿债奖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准确全面掌握债务化解情况,确保偿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销号制度

你乡(镇)偿债主管部门要与县财政(国库)部门及时沟通偿债奖金支付信息,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并定期向省财政厅报告有关情况。对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四、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同时,你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

2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1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财农改[2010]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严禁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要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留经费缺口。要合理制定义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源头控制,学校基本建设要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要进一步规范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行为,严格控制出台各种新的教育达标、升级、评优和超规模建设的文件。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学校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县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要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考核验收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完成后,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你乡(镇)化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如提前完成化债任务,可主动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验收申请。若考核验收不合格,

县财政局将按一定比例扣回补助奖金。

六、严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纪律

你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化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化债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产生新债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追回相应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存汶上县人民政府(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你乡(镇)人民政府各一份。

汶上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签字: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第11篇:化解村级债务调研报告

化解村级债务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国家把化解农村的村级债务列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项改革配套政策还不到位,在村级收入明显减少的情况下,支出范围、数额虽说有所缩减,但由于历史形成的债务包袱巨大,使村集体经济发展举步维艰,制约了一个地区的发展。

一、村级债务形成

原因及构成情况

据调查,截止2008年末,##办事处村级债务累计达1091.6万元,村平均债务109.16万元。调查发现,村级债务由来已久,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债务。一是村集体盲目经营,对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导致经营亏损或失败而产生的经营性支出102万元,村平均10.2万元;二是管理性支出91.7万元,其中包括无法兑现的村干部工资报酬;三是投入负债及债务产生的利息支出102.4万元,占比9.38%;四是教育投入的负债61.4万元;五是卫生防疫等支出2万元;六是五保户供养、困难户救济等支出6.7万元;七是计划生育管理支出24.7万元占比2.26%;八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2.9万元,占比8.51%;九是农村税费收缴尾欠垫支负债379.3万元,占比为34.75%。另外还有当年收不抵支负债,村级道路维修费用等等。有些经济薄弱、负债较高的村,年终多路人马上门讨债,村干部工作不安心,精力不集中,撂挑子的时有发生。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建议

农村的村级债务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必须积极应对,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化解。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

清理化解村级债务,是一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事关税费改革成果巩固的大事。沉重的债务负担,已扰乱经济秩序,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破坏农村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到农村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巩固。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化解村级债务的必要性、紧迫性。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角度出发,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维护农村社会主义稳定,从而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化农村改革,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重点是深化以农村综合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法,减轻村级负担。建议上级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民兵训练和征兵等费用应由上级统筹管理和发放。在安排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时,上级部门须足额安排资金,不能留有缺口,原则上不应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不再给村级增加经济负担,应逐步建立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加大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力度,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多策并举,积极稳妥地化解债务

村级债务情况复杂,应认真清查核实,逐笔登记,根据债务形成的原因,合情、合理、合法地界定责任,该清偿的清偿,该剥离的剥离,能核销的核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化解债务。

1、各级财政适当减免村欠债务。建议通过一定的批准程序,予以减、缓、免。

2、积极争取减免村欠信贷债务。一方面要认真清理村欠信贷部门的债务,努力创造条件偿还;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信贷部门的支持,利用国家对信用社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和金融系统内部呆坏帐处理政策,对逾期时间较长的债务予以减、缓、免,对其他债务争取停息还本,减轻村级债务负担。

3、村欠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先偿付本金。对欠村干部的工资和各类人员的劳动报酬,应只还本金,不计付利息;对村欠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先偿还本金,将利息暂时挂起来,待本金偿还结束后再偿还利息;对村级借入的利率不规范的“高利贷”,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将高于金融机构同档利率水平部分降下来,同时停止将利息转为本金收取复利;已经支付的高额利息和已转入本金计息的部分,应从本金中扣除。

4、积极清收村级债权。依法清理回收单位和个人所欠村级集体的款项,对乡村干部、教师、企业职工的欠款,要根据党纪、政纪、法律规定,加大清欠力度;对农民欠缴的农业税尾欠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可依法清收,但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困难户也可暂不清收。

5、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是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手段,对撤并闲置的校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对外出售、租赁、承包,资产处置收益优先偿还集体债务。资产处置前应进行认真评估,确定合理底价,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化解债务。坚持因地制宜,广泛调研,量力而行的原则,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契机,引导农民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个私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从根本上化解债务。

(四)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新的村级债务发生

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合理安排村级支出,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应明令禁止向村集体摊派和强行征订各种报刊书籍,取消各类由村级集

体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要求村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和各种会议,其学习、培训、会议费用应由举办单位承担。进一步理顺村级功能和财政关系,将不应由村级负担的教育、计生、征兵、五保户供养等项费用剥离出来,由旗县以上各级财政承担。村级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将不举债搞建设,不举债弥补收支缺口,不举新债还旧债,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款提供担保,作为村级财务纪律,防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

(五)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控债化债的有效机制

各级政府应把清理化解村级债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以及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发挥乡镇经营管理站作用,在村帐镇代管的基础上,要建立债务监测体系和债务警戒线,协助村级管好财务,尤其是把好村集体资金收支关。同时应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目标考核制度,把化解村级债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纳入对村干部的考核内容。总之,上下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顾全大局,从支持农业,服务农村的高度,为化解村级债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12篇:医疗单位债务化解工作措施

一、目的义务

各区县依照“避免新债、锁定宿债、明白责任、分类处置、逐渐化解”的总体要求,在省审计部分核实锁定我市各区县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根底上,用2年工夫具体完成底层医疗卫活力构长时间债权的清算化解任务,还树立避免发作新债的有用机制。

二、化解局限

三、化解准则

(一)以当局为主

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由各区县当局一致组织施行。债权化解所需资金,由各区县当局依据中心和省专项鼓励性财力津贴统筹布置。市财务予以恰当奖励。

(二)严厉了债

各区县财务局、卫生局及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在化解债权任务中必需做到偿债对象明白、偿债金额精确、偿债手续齐备,实在维护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的严厉性。

(三)直接付出

偿付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准则上悉数执行国库集中付出,偿债资金由县财务从“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专户”直接付出到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中,不得经由任何中心环节。

(四)严禁新债

树立避免发作新债有用机制,将卫生经费悉数归入公共财务保证局限,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建立开展所需资金由当局统筹布置。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新上项目必需起首落实资金起原,经同级项目审批部分审批后,报市财务及卫生部分立案。

四、化解政策

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执行省、市、县财务三级筹集的方法。依据中心和省对我市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津贴和我市财力情况,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办法如下: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省当局确认锁定的债权,省财务按均匀不低于50%的化债额比例赐与鼓励性财力津贴支撑,残剩局部由各区县筹集资金进行化债。在规则工夫完成化债义务的,市财务赐与恰当奖励。

(三)资金筹集起原。各区县要积极调整支出构造,多方筹集化债资金确保资金落实。资金渠道首要包罗:

1.统筹布置当地普通预算收入、上级财力转移付出资金。

2.上级财务布置的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根本药物准则“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撑化解债权的专项津贴资金。

3.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根本药物准则前的进出节余资金。

4.从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在“审定义务、审定进出”后超收的资金中布置必然的比例用于偿债。

5.经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路子筹集资金。

6.社会捐资资助的偿债资金。

7.闲置资产措置收入。

8.其他资金起原。

各区县用于化债资金必需在预算或方案中做出布置,不得借新债还宿债,不得向群众分摊,不得挤占调用其他专项资金,不得影响根本药物准则在底层的具体施行。

五、化解步调

(一)制订施行方案

制订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任务方案是审核化解任务的主要内容。各区县要仔细体会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任务政策精力,抓紧制订出本辖区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任务方案。方案要明白以下内容:化解局限、化解义务、资金筹集、化解办法(包罗责任人及部分)、详细任务方案等,并上报市医改办、市财务局、市卫生局立案。

(二)展开债权再核实

做好债权再核实任务是化解债权的有用伎俩,也是确保债权顺畅归还的有用办法。各区县当局要一致组织开展变革、审计、财务、卫生、监察等部分,成立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核实组,集中工夫,以省审计厅审计确认的债权为根据,深化各单元对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逐笔逐项进行一次再核实,剔除不实债权,锁定实践债权。经再核实削减的债权数额,要征得债务人的承认签字,并签署和谈书。经由再核实后的债权明细,要在债权单元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果有贰言的,要实时妥帖处理。在展开债权再核实的进程中,要将再核实确认债权的项目称号、发作工夫、资金起原、资金用处、金额、记录账簿称号、单子凭证称号及其号码以及对应债务人称号、身份证号码、联络德律风、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根底信息状况进行注销,并将债权的债权记录账簿、单子凭证(债权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和谈书等原始凭证搜集复印,作为树立债权台账和销账的根据。

(三)剥离债权,树立债权台账

树立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台账是确保债权精确、平安归还的要害环节。各区县财务部分要会同卫生部分树立债权台账和债务债权数据库,并依据审核认定后果修正完美当地性当局债权治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要对峙顺序公开、进程公开和后果公开,在必然局限内公示各项债权状况,承受监视。依照举借主体、债权起原、债权用处对债权进行分类,严厉划分县乡当局、卫生行政部分和底层医疗卫活力构等的责任,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已划转到上级当局或卫生部分的债权,不得再转给底层医疗卫活力构承当。要将确认的债权在2011年11月30日前,从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剥离出来,交给区县人民当局,归入当地当局性债权治理信息系统予以锁定,作为化解债权的根据。

(四)资金筹集治理

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资金经过在预算中特设专户,独自列支用于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支出,相关资金不作为预算布置正常卫生支出的基数。财务布置用于化债的津贴资金列入“化解乡镇其他公益性债权支出”预算科目。特设专户要执行专款专用、专项治理,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挪作他用。偿债资金直接归还到债务人,实在做到分账核算,专项用于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

(五)偿债资金付出顺序

偿债资金准则上悉数执行国库集中付出,对银行借款、单元告贷、小我告贷和工程欠款等债权,由财务部分从特设专户直接付出到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中,果断根绝用现金付出的做法。在化解进程中,区县财务、卫生部分和各底层医疗卫活力构要将“债务人欠条、发票、收条、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和谈书、付款凭证、债务人身份证”等原始凭证搜集完全,作为销账的根据。区县财务、卫生部分按月向市医改办、市财务局、市卫生局上报偿债进度,包罗还款子目、资金数额、还款对象等。

(六)施行债权销账

财务、卫生部分要树立归还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销号准则。归还每一笔债权,经核实无误后要实时从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明细台帐中销失落对应的负债项目和金额。还,还要将“债权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和谈书、付款凭证、债务人身份证”等原始凭证搜集复印完全,作为每一笔债权的销账凭证,还作为审核化债的根据。已销号的债权要实时告诉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做好响应的账务处置。完成化债义务后,各区县应实时在债权系统内进行债权销号,债权系统不得再有2009年12月31日以前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余额。

(七)总结及验收

各区县完成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义务后,要实时组织对整个化解任务进行一次“回头看”运动,反省化解台账能否健全、每一笔债权的归还手续能否完好、真实、合规等,发现问题,实时改正。在此根底上对当地化解债权任务状况进行具体总结,并将化解债权所要求的各类手续复印完全,分单元编号装订成册,承受省、市医改办和相关部分的审核验收。市医改办要组织市级相关部分对各区县化债任务进行催促反省、审核验收,并将审核后果同鼓励性财力津贴资金挂钩,未在规则刻日内完成债权化解义务的,扣回省、市级财务响应鼓励性财力津贴资金。

六、任务要求

(一)增强指导

各级人民当局和市县相关部分必需高度注重,站在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维护党和当局的威信、促进社会调和不变和经济平稳较快开展的高度,充沛看法化解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主要性和紧迫性,实在把化债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的清算化解任务首要由区县人民当局担任,执行当地行政首长担任制,市当局担任催促反省。市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分要研讨制定化债施行方案,参加区县债权的抽查复核任务,指点催促各区县展开化债任务,组织审核验收等;财务部分担任订定化债鼓励性财力津贴资金的运用治理方法,化债鼓励性财力津贴资金的筹集、分派和拨付,参加化债施行方案的制定、化债任务的指点催促和审核验收等任务;审计部分担任牵头组织对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进行清算核实和审核认定任务,对债权的真实性、正当性进行抽查确认,并参加化债任务的审核验收和指点催促等;监察部分担任查处化债进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区县人民当局要明白化债目的责任和义务,精心组织施行,深化实践,当场、实时处理任务中呈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化债任务扎实推进、圆满顺畅完成。

(二)严厉规律

为进步化债任务的严厉性,确保偿债资金的标准、平安和有用,开展变革、财务、卫生、审计、监察等部分要亲密共同,树立起事前、事中、过后相连系,反省和抽查相连系的全方位监视系统和制约机制。严厉规律,严禁举借新债、故弄玄虚、虚报冒领、截留调用、套取财务津贴资金及形成资金损掉的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津贴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则追查直接责任人和有关指导的责任;冒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亲密共同

各区县各部分要严密共同,增强任务协作与沟通,上下联动,构成合力,务求严谨仔细,不出过失,确保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发展顺畅。还,市级相关部分要增强任务指点,实时调查债权化解状况,妥帖处置化解进程中呈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底层医疗卫活力构债权化解任务顺畅进行,起劲把这件关系群众好处的功德做好办妥,进一步树立当局在人民群众中的优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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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报告

乌苏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自查报告

根据塔城地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塔地综改【2012】2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教育、财政、纪检委、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清理化解办公室。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办公室与市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作到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清理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负总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债务确认、筹措工作经费等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债务清理和进一步核实、报表统计、提供学校的相关数据等工作;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债务数据进行审计核查、锁定实际债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举新债行为等工作。

二、加强培训,摸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扎实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市政府下发了《乌苏市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0】216号),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落实了责任,召开清理核实债务动员、培训大会,市财政局、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的范围、内容、政策口径及债务利息的认定,各学校相应成立清理核实工作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有关责任学校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款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以及债务形成时间、数额、合同、协议等逐笔登记,建立档案。

三、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工作

我市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报表制度,建立债务清理核实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各学校在本乡镇、村、学校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审计局对学校填报债务情况的原始资料和财务资料逐项、逐笔进行审计认定,重点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100%。

经审计认定后的债务,进行锁定,并将原始资料复印件、汇总表、认定表报市综改办和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改办将锁定的债务汇总报地区综改办,同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的要求,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确保偿债资金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在清偿过程中出现还“糊涂债”、“水分债”、“人情债”等问题,确保偿债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

根据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和地区综改办化债工作要求,我市认真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将偿债资金纳入义务教育特设专户管理。

我市2005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余额为753.69万元,2005年以后债务2969.14万元;自治区要求先偿还2005年以前债务。在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我市积极筹措301.69万元,通过特设账户先期兑付债权人。自治区补助资金452万元于2011年11月24日到账后,我市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全部兑付债权人,并及时召开了兑付大会,我市综改办、教育、学校等部门领导、财务人员和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在资金兑付时,对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严格做到系统数据和纸质数据核对一致;网上债权人信息与台账登记的债权人信息一致;付款数据与银行付款信息一致。在确认资金到达

债权人账户后,及时利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已支付的债务进行销号。

针对资金兑付情况,我局于2012年1月10-20日进行复查,采取两种方式检查,一是电话查询,对债权人收款情况进行核实;二是到学校,通过查看账簿、原始凭证等对偿还的债务进行核实。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已全额兑付,复查面达100%。通过复查,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手续,并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保证资金的安全,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偿债资金特设专户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资金审核、销号制度完善。

市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确保了清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及时掌握、处理中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了清偿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2011年底,我市顺利完成2005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解任务。

第14篇:“六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六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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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地方政府负债余额大,有资料估计约为4.1万亿元,其中地级市与区、县两级占61%,约2.4万亿元。这是不是个准确数据,还说不清,因此,要准确地反映,还需要进行一次普查。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在30年的经济体制转轨中逐渐积累形成的,既有地方政府举借和担保产生的直接债务,又有经济、社会中公共风险可能向政府转嫁而形成的债务。二是政府债务统计主要包括直接债务,未涵盖全部债务。三是由于政府任期制,有些债务当期难以反映出来。

债务的缘起

那么,导致一些省市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的原因是什么?按照1994年3月22日通过的《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列,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严格意义上说地方政府是不存在收支失衡的,也就是说从财政账面上看是没有财政赤字的。那么,为什么又形成地方政府债务呢?主要是地方政府靠借债搞建设,债权落空或者超过还款能力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是对后续财力的透支,这种透支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引发财政风险。

中部某省某地级市,市直政府目前债务总额达30.62亿元,相当于2007年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7倍之多,即便市直可用财力即使全部用来还债,也需要7年才能还清。如果按城区人口70万人计算,平摊到每人的政府债务约4400元;如果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6万人(即行政在编人数)计算,人均债务近11.8万元,若按人均年工资2万元计算,需要6年不发工资才能还清政府债务。由于政府债务拖欠,上级财政通过国库扣款和加收罚金的方式对所欠债务予以清收。到2006年底,该市世界银行贷款中等城市项目已累计扣款23698万元,水资源项目扣款551万元,教育项目扣款518万元。2006年,下达罚款、加收滞纳金1432万元;先后8次罚款2800万元。归还政府债务一靠收贷还款,二靠财政资金垫还。由于收贷艰难,财政垫还资金占了应还款额67%,其结果直接危及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债务利息作为政府债务的衍生物,更使沉重的债务负担雪上加霜。每年市直政府仅世界银行贷款债务利息就达2833万元。2007年,该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1亿元,而当年到期的各项政府债务达2亿元,占市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政府债务的还款压力已严重影响国库资金调度,严重影响财政预算支付,严重影响财政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市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信誉,对该市的长远发展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债务的两大构成

地方政府债务按表现状态可分为直接债务(显性债务)、间接债务(隐性债务)。政府显性债务是以政府名义签定合同、可以直接用货币度量的政府债务,主要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等。政府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如担保的外债、以人大立法的形式为建设项目提供的担保,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以及政策性增支缺口等等。

以中部地区某市为例:目前市直政府债务总额达30.62亿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9.76亿元,政府担保债务20.86亿元,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外国政府贷款6.35亿元。

二是世界银行贷款4.1亿元。市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8个,包括中等城市项目某市分项目、长江水资源项目、地方病防治项目、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项目、农村改水项目、森林资源与保护项目、教育发展项目、长江水灾紧急恢复项目。项目涵盖了农业、水利、教育、卫生等方面。目前大部分已进入还款高峰期。

三是国债转贷5.19亿元。

四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城投公司项目14.51亿元。

五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190万元。

六是企业改制贷款4500万元。

在其他地方,政府债务还包括大量的粮食经营亏损挂账、拖欠的应发工资、企业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等。

六大化解路径

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笔者认为有以下路径可供选择。

对政府债务进行归口管理,克服目前政府债务多头管理、债务规模与债务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不清的现状,由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清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对不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项目应彻底“断奶”,腾出部分资金用于偿债。

推行债务信用评级制度。运用负债率、偿债率等监控指标对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并规定合理的债务安全线。

对借款单位拖欠行为进行制约。对有钱不还的单位,实施跟踪监督。并严格限制其支出行为。对有欠款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不准更新车辆,不准出国考察,不准新上项目,不准再贷款(贷款还债除外)等。

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框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止产生新的债务。要以政府名义发文,对政府债务的借、用、还全过程进行管理,明确举债目的,规范举债决策程序。

修订《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一定权限。地方政府应当成为独立的财政主体,有明确的财政支出范围和收入来源。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和《公债法》。在《公债法》中分设“地方政府债务”专章,规定发行地方债券的条件、资金用途、信息公开等事项。

上级政府要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政策激励机制,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激励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帮扶减债,采取措施减少债务负担,对国债转贷资金,属公益性建设的,建议中央财政给予豁免。对愈期债务和不良债务给予减免。

我国政府债务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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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债务的发展在20世纪经历了“50年代的发展,60年代的低落,70年代的复苏,80-90年代的兴起”这样一个历史发展阶段。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政府先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约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还通过向国外借款筹措资金,外债金额大约为51.62亿元。到了195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不仅完全否定了利用外资的意义,拒绝接受外援,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内债。从1959年到1980长达22年中,我国没有发行过任何内债,并以罕见的速度在1964年提前还清全部外债,1968年全部还清内债,使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要求,财政开始出现赤字。政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决定重新向国内外发行政府债券。1993年以前,我国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不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在发债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1994年国家为理顺财政与银行关系,根除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的直接联系,正式规定了财政部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政府入不敷出的差额只能通过发行公债弥补。从此,发行公债就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由此导致公债发行规模的迅速扩大,1994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发行额为1028.57亿元,2001年公债发行规模已达4483.53亿元。

按照我国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赤字和债务统计口径的测算,2008年我国赤字率约为0.6%。债务依存度和债务负担率均在国际约束线内。从总体上看,2009年中国国债余额占GDP的比例约为20%,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预计在3%以内,我国的综合国力能够承受。

第15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汇报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管理的精神和县政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县偿还债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偿还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我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普九”期间债务进行了核定认定,并经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组办公室批复,最终确定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904.1454万元。其中:“普九”债务902.2460万元,利息债务1.8994万元。

在偿债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顺序:优先偿还农村“普九”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工程业主的欠款;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我县于2011年3月上报市化债办《***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并经市化债办批复,同意实施。7月我们又制定出台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为了能够有效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增债务的发生,我们在开始着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制止发生农村义务教育新增债务的实施意见》。

在得到市化债办批复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后,我们由县化债办制定出台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计划》,在化债过程中,我们认真遵循工作计划中的实施时间,确保我县化债工作能够在9月底前顺利完成。

债务偿还时,我们首先由各乡镇在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再核实,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乡镇府提供公示说明,对所公示的项目在公示期间,是否有群众反应,是否有在清理与化解期间还债的行为进行有效说明。对乡政府提供可以偿还债务的说明后,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经债务人、债权人、乡政府、所在区校、审计局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化债办,化债办审核后,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协议书》,化债办根据债权人的《还款申请》,编制债务偿还清册,递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国库股按偿还清册中的债权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从“财政特设专户”直接支付给债权人。

上级核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债补助总额为904.1454万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补助资金562.12万元,省财政到位补助资金189.16万元,市财政到位补助资金45.3万元。县财政应配套45.3万元全部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

我们在偿债过程中,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化债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截止目前我县共偿还农村义务教育282笔,261个项目,共计683.66万元。

下面就我县化债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一)进一步对锁定债务张榜公示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分别于所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重新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和所在村进行交叉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各乡镇要向化债办提供公示照片。为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对群众有异议的债务,化债办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公开调查结果。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偿债资金的兑付。

(二)成立审核小组。

县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化债资金兑付审核小组,主要对有反映、有异议或造假、伪造、虚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以确保债务的真实性。

(三)债权人填写偿债申请。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经重新公示无异议后,由债权人按要求填写一式三联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连同证明债权人身份的有效证据(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填字后,由乡镇、区校、审计局签署具体意见(县城小学及县直中学义务教育债务由区校、审计局、文教体育局主要领导签署具体意见)。签署意见后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一份审计局留存,一份文教体育局留存,一份化债办留存。

(四)签定偿还协议书

根据审核后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化债办各持一份。

涉及私借公用的银行贷款,债权人确定为银行的,由债务单位、银行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债务人、借款人、银行、化债办各持一份。

(五)县财政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

化债办根据债权人填写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编制《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清册》,递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国库股审核无误后根据偿还清册拨付偿债资金。

债权人领款时,需本人填制“领款单”,并提供借据或欠条原件,化债办在借据或欠条原件上加盖“×年×月×日县财政直接支付偿还结清”条形章,统一收回后放入化债档案。属工程类欠款需提供缴税发票。化债办填发《***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销号通知单》传递给债务主体单位或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六)建立债务台账和监管系统。化债办根据已复核认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数额,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债务项目名称、发生时间、金额及债权人基本情况等。同时,将债务的偿还情况及时录入中央、省、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实现债务的实时动态管理。

(七)实行还款销号制度。化债办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与县财政国库部门及时交换偿债资金支付信息,做到每偿还一笔债务,就注销一个欠债号码,并在“普九”债务台账和债务监管系统中逐笔登记,即“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据可查。

二、化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赤泥洼乡下马城学校,在2008年债务清理上报时,债权人为王仲全,债务人为赤泥洼乡人民政府,债务金额48991.02元。该债务项目是1999年王仲全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赤泥洼乡政府签订了修建下马城学校教学楼工程合同。2008年与王仲全合伙人王月平将王仲全及赤泥洼乡政府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根据(2008)年静民初字第54号判决书及(2008)忻中民终字第473号判决书中,“王仲全应付给王月平工程款51377元,此款由赤泥洼乡人民政府从王仲全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王月平”的要求,赤泥洼乡于2010年在县法院的协调下与王月平签订了付款协议,并于2011年年初从赤泥洼乡经费户中转给法院30000元付给王月平,剩余21377元,按法院协调意见于今年底前由赤泥洼乡还清。 (二 )鹅城镇西河沟村修建学校债务,债务人为西河沟村委,债权人一个是原平市晋炜常庄锅炉厂,金额为12万元;另一个是忻州市国新建安工程处焦世红,金额为67.8万元。该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李文亮于今年4月份被公安机关拘役至今,鹅城镇无法确认经过两年多时间,西河沟村委是否偿还过这两项债务?偿还的金额是多少?现在该村的财务正在县纪委调查核实,但不能确定是否有账外还款的做法。

鉴于以上事实,这种债务应如何偿还。

(三)在偿还债务过程中,有的债权人身份证由原来的15位新增到18位;账号由于农村信用社2009年系统升级,原在该金融机构开户的债权人的账号现在都不能使用,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操作?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系统中数据能否变动?

第16篇:陕西化解高校债务51.6亿元

陕西2011年化解高校债务51.6亿元

http://.cn2012年01月29日15:57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月29日电(记者杨一苗) 记者从陕西省政府获悉,2011年陕西省共化解高校债务51.6亿元,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据了解,去年陕西全年教育支出高达512.7亿元,省属高校生均拨款从4620元提高到9000元,向18.4万名大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1亿元。

去年,陕西还安排4.8亿元资金,支持部属高校和陕西省研究类高校发展;还决定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属公办高校债务余额为102.68亿元。陕西省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3年至2015年,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

第17篇: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及化解

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 作者: 日期:10-05-15

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体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们林业企业也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因此,笔者想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谈一下林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1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像我们林区企业以前在销售产品时,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 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 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合同细节.。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有时货款无归的风险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建议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00%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好办法。 2 积极催要货款是企业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 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 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否则客户就会以你迟到为借口推诿还款。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另外的生意.

有时客户在市场上因竞争不利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他要求以商品或货物来抵债,这时不要碍于情面拒绝,因为对于的确无力还款的客户,往往稍一迟疑就连货品也没有了。

3 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保障

在数次催要而对方仍不还款时,就要考虑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象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所以,企业用诉讼手段来维权时,一定要及时准确。另外,在目前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时,还存在以下风险和隐患:

(1)时间长: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一审可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即使运用简易程序也可以3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进入上诉后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给付期限到来后双方都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时效是6个月,一方或者双方是自然人的是一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

(2) 成本高: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畸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地域偏远、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标的较大的时候,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是增加了成本,并且面临的是一个不可确定的结果,在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时候,还得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3)阻力大:对管辖地不在本地而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特别是来自各种有形无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本来一些普通的民事争议,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4)举证难:象我们林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当初合同签定的不规范、管理的不完善、原始资料保存的不齐全导致证据的遗失或灭失,或者证据的证明力不强、证据的取得的形式存在瑕疵等等,诸如此类,导致了诉讼败诉风险的加大,也造成了诉讼成本的增加。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务纠纷虽然具有效力强、权威高的优点,但确也存在成本高、时间长等问题。在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遇到债务纠纷时,如果灵活选取和运用其它的法律规则,可一定程度避免上述问题,从而控制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因此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过这种灵活处理,可以有效的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适时申请支付令: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

债务纠纷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随着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间的债务纠纷也不断增多。因此,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解决本企业债务纠纷的能力。据笔者了解,这几年我们森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债务纠纷数量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既有特定的历史情况,也包含着自身体制方面的存在的不足,更不能排除我们个别的办事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合同签署粗糙导致等主观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经济合同的签订,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通过降低风险,减少诉讼,从而达到控制诉讼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

在企业处理债务纠纷时,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继续完善解决方法,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

第18篇:化解乡镇债务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乡镇过度负债的状况已成为制约乡镇经济发展、阻碍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的重大问题,同时也严重影响着乡镇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南通市138个乡镇含如皋开发区、如皋港开发区累计负债达到306571万元,镇均2221万元。其中:负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有33个,负债1000—2000万

元含2000万元的乡镇有46个,2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有30个,3000万元以上的有29个。其中,按种类分:贷款44599万元,占负债总额14.5%;财政借款66761万元,占负债总额21.8%;欠单位款103733万元,占负债总额33.8%;欠个人款54140万元,占负债总额17.7%;欠村组款25256万元,占负债总额8.2%;其他负债12082万元。按负债用途分:发展经济负债11217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6.6%,其中:兴办企业负债43808万元,占负债总额14.3%;兴办工业园区基础建设负债58213万元,占负债总额19%;兴办农业项目负债10150万元。兴建公共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负债96749万元,占负债总额31.6%,其中:城镇基本建设负债14592万元,学校建设负债31815万元,道路建设负债26013万元,其他建设负债21914万元。基本运转负债3205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5%,其中:借款发放工资25555万元,占负债总额8.3%;欠发省标工资及地方补贴6502万元,占负债总额2.1%。合作基金会欠款64883万元,兑付合作基金会欠款负债61108万元,尚欠农民股金3775万元,占21.2%。经初步调查分析,乡镇负债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具有普遍性、数额大、时间长、偿还难的特点。究其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既有政策上的因素,也有管理上的漏洞;既有体制上的缺陷,也有行政行为上的不规范。随着偿债高峰的来临,乡镇偿债的压力越来越大。

化解乡镇债务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统一思想,要提高消化乡镇负债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乡镇债务的危害性和化解债务的迫切性。债务的进一步恶化,必将拖垮基层财政,弱化政府职能的发挥,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影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为此,各级要达成共识,要把化解乡镇债务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抓。树立“增收是政绩,消负减赤也是政绩”的观念,克服“发展靠借钱,政绩靠举债”、“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思想,维护政府信誉,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现有债务实行分类管理,落实相关减债化债责任。对于乡镇因发展经济而举借的债务,由举债乡镇自行承担,待经济发展后逐步消化;对于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所举借的债务,其中因上级政府出台政策要求乡镇配套资金而产生的债务,上级财政要给予适当的补助,如现行的农村五项实事政策。乡镇自主实施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相关债务由乡镇自行承担。对于合作基金会债务,首先,一律实行停息降债,其次要落实相关责任,因上级政策缺陷而形成的债务,由上级财政承担一定的债务;因乡镇内部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债务,由乡镇自行承担。

三、制订政府举债规范性文件,加强举债监管。政府要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归口管理本级政府债务,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债务管理体制,实施债务预警机制,推行偿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约束力度,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要加大考核力度。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好负债额度与经济发展需要、财政承受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充分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通过适度负债,有力地推动地方经济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严控债务规模,做到举债有度,还债有源,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

四、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对政府债务实行预算管理。乡镇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有计划地逐年消化债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一并编制债务偿还预算,通过预算手段逐步消化债务。

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分配体制。上级财政要给县乡两级倾斜政策,从政策和制度上给予基层财政充裕的财力,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合理的资金补助。上级制定政策要充分体察各地实情,具体情况要区别对待,实事求是。乡镇政府向上借款用于处理社会历史遗留问题的,上级应减、免、延,或停息。

六、加速乡镇行政机构改革。要真正“转换职能,精兵简政”,从根本上消除政府包揽过多,干预过分的格局,“七站八所”以及学校的事业单位改革要力求规范,最好由省制定政策标准,全省统一实施。大力压缩财政供养人口,有效地遏制和削减行政事业经费的开支。

七、推行综合预算,乡镇所属部门资金全部实行集中统管。采取统一支

第19篇:乡村债务化解的对策思考

乡村债务化解的对策思考

乡村债务化解的对策思考2007-02-10 16:47:48

乡村债务化解的对策思考

近年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大部分乡镇和村级组织在发展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其数额大、涉及面广、危害性强,不仅成为人们关注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严峻的政治问题。尤其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债务化解难度日益增大,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一、发展化债

农村债务包袱沉重的一个重要原

因就是发展不够,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村债务才能较好地得以化解。江泽民同志深刻地指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集体服务功能,增强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凝聚力的需要”。为此,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培植财源上。在发展农村经济时要立足当地资源,在本着市场看好原则的前提下,紧贴“农”字做文章,念好各自的“山水经”,变资源优势为财源优势,努力把发展生产项目与自己的优势资源对接起来,与市场行情对接起来,与招商引资对接起来,与创办效益产业对接起来,与发展公司制农业对接起来,努力把自己的产业项目做大做强。在发展中要汲取过去的教训,政府绝不能盲目贷款办企业。政府的职能之一是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吸引业主投资办企业。要通过为企业服务和提高农村经济中介组织化程度,逐步发展农村经济,以此来化解债务。

二、清欠还债

农村债务总量中,有一部分是农民由于多种原因欠交国家和集体的税费,村组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因此,要集中力量,清收与组织专业队伍常年清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到欠款户家中,宣传党的富民政策,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欠款的农户体谅目前国家、集体的困难,积极筹集资金,交纳拖欠的税费。对无故拖欠集体税费的钉子户、难缠户,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清收,确保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由于不能动用专政力量,村级部分债权采用常规工作根本无法收回,建议国家出台政策或相关法规予以明确,便于依法回收,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推进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互抵消债

在农村,有的农户欠集体的税费,但集体也欠本村和外村农户的钱。在化

解农村债务时,乡村要积极主动牵线搭桥,协调村民之间、兄弟之间、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在征得他们同意的基础上,互抵消债,并办理相关手续,化解债权债务。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是比较有效的。

四、降息减债

高息借贷是造成不良债务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借贷高息不降,农村债务包袱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为此,要对高息借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在积极偿还部分农户借贷本金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放贷户主的思想工作,宣传国家金融管理政策,宣传高息借贷是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对高息借贷的要严格按照国家金融部门的同档利息规定分段计息,通过采取降息的办法来减少农村债务。国家金融机构要采取停息挂帐的办法减轻乡村债务压力。

五、拍卖偿债

对村组闲置的资产,如荒山、荒湖、

荒圩、荒滩,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公开拍卖、租赁,卖断经营权,一定几十年不变;对原集体的林场、小型水利设施和五保户、特困户不使用的土地由集体统一收回,公开向外发包,通过采取转让产权或经营权的办法,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六、减支还债

一要减人。改革基层行政管理体制。首先,改革传统的乡村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乡村行政区划,规范乡镇和村的建制标准,对达不到版土面积和人口数量的乡镇、村坚决进行撤并。其次,要更进一步抓好乡镇村机构改革,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认真合理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采取有效方式精简超编机构和人员,将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划出财政供养范围,逐步转为经营性服务实体。其三,改革乡镇村领导体制,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通过对学历、年龄等作出硬性规定筛选一批,

实施公开竞争、民主评议淘汰一批,鼓励超编干部到村任职分流一批,并积极探索跨村跨社任职的管理模式,精简过多的乡镇村干部队伍。二要减支。各地要严格坚持把办公益事业与农民的意愿结合起来,与当地客观实际结合起来,量力而行,没有必要办的事情不办,可办可不办的尽量不办,通过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精打细算的办法,节约每一分钱,搞好必办的事。

七、转移还债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中央财政对实行税费改革的地方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解决影响地方稳定、发展的资金瓶颈。乡(镇)党委、政府在科学安排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要从严控制支出,努力节省开支,把国家安排给乡(镇)人员的经费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农村债务。此外,中央财政中安排给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也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还债。

八、追查降债

农村债务当中,有一小部分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个人利欲熏心,采取多种形式侵吞集体资产而形成的。在化解农村不良债务时,要通过清、查、核和公示的形式。使群众知道村组债务形成的原因,揭发村组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问题查出后。当地党委、政府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一方面要如数追回被其侵吞的集体资产用于降债,另一方面要将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划拨转债

在农村债务规模总量中,有一部分是发展乡(镇)企业或村组企业形成的,其中有一部分企业仍然在运行,有的虽然已转产,但仍然使用原有的房屋、土地等。针对这种情况,地方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企业继承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他们承担债务,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签定偿还协议。当然,地方党委、政府也要为继承者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以最大的热情、最优的服务,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乐意接受债务,兑现偿还债务的承诺。

十、管理控债

制度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内容。鉴于以往许多债务是由于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各地、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避免债务难以化解甚至不断产生新债的现象发生。首先要完善乡级财政管理制度。乡镇财政收入“一要吃饭,二要建设”,首要的是保工资和运转。举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允许超越实际搞达标、创政绩。其次要建立新增负债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三要实行村账乡管的制度。村级账务由乡级经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村干部乱支乱贷行为,规范财经制度。四要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定期对乡、村经济活动和财务特别是债务进行审计,强化个人责任,建立债务终身责任追究制。同时,乡村债务的形成,既有客观

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与某些乡村干部决策失误、工作不力、发展经济能力不强以及其他方面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农村各项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培养一支靠得住、能干事的乡村干部队伍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要拓宽用人的视野,把善于致富、群众公认的经济能人请到干部队伍中,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化解债务。

以上的一些措施,从长远看来是可行的,但是基层的债务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加之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化解大量乡村债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是今后可用来化解债务的资源越来越少,据调查,在已经化解的乡村级债务中,70%以上是通过债权债务相抵来实现的。今后,清收债权的难度越来越大,剩下的大多数是难以回收的“烂账”和“呆账”,同时,资源性收入也将逐渐减少,对能够处置的闲置房产、设备等资源大多数已经变卖或出租。二是化解重点、难点债务(如欠上级的支农周转资金、世行贷款

等农发有偿资金、银行贷款、信用社贷款以及退还农村合作基金股金等),无资金来源。三是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偿债并不是短时间可以实现的,偿还旧债必然会产生新债,特别是在一些中西部的贫困乡村,让基层政府自我化解上百万、上千万的债务,几十年也不可能。况且高额的利息“利滚利”,增加的收入还不够支付利息。到何时才能还完?现实的问题是如何在尽短的时间内,有效的化解基层债务,防止危机进一步演化。因此,笔者同时认为:

第一,中央应加大“注资”力度。银行有不良资产,政府也有不良资产。国有银行承担政策性贷款的亏损,造成的不良资产,政府可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可以用外汇注资,基层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子公司”,为什么不可以从中央政府获取专项资金的支持债务化解?但是,中央政府毕竟财力有限,许多刚性的支出,如军费开支,社保医疗等无法减少。因此,可以考虑中央和地

方共同承担,承担的比例可以根据债务性质和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调整。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税基薄弱,债务沉重,偿还能力不强,中央应当兼顾公平,多承担一些。

第二,积极发行地方债。从经济学意义上,化解债务的最好办法就是使债务流动起来。政府有未来的收入,债权人需要现在的还款,所以中央政府可以“借”钱给地方政府用于还债,地方政府解决了债务问题才有能力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等到收入增加后,再还不迟。

第三,改革财税体制。在近期,农村财税体制要适应化解乡村财政危机的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应在税费改革后5年,将新增乡镇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全部留给乡镇,一方面可以增加乡村的可用财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刺激乡村发展非农经济。还应强化乡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在改革后几年,也应将新增个人所得税大部分留在乡镇,用来缓解乡村财政危机。

第四,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要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对于民兵训练、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跨区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品、公益品费用,应该主要由乡镇以上政府来承担,让乡村真正休养生息。只有减轻了乡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才能较好地消除乡村财政危机的隐患。

第20篇: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自加压力 大胆实践

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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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网站

(2010-11-15)

新疆作为农村“普九”化债非试点省份,在国务院综改办的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下,自加压力,积极主动开展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于2009年5月底将15.5亿元的农村“普九”债务全部偿还完毕,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的非试点省份。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面对农村“普九”债务数额大、时间久、化解难的问题,我区各级综改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制定化债措施,积极做好化债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区各地及有关部门都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自治区及时调整充实了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把化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配合抓,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州市、县市区都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开展化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明确政策。第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通过大会、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及有关部门近500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中央文件,吃透精神,掌握要领,把握界限。第二,出台办法,统一政策。我区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审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统一了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政策口径和操作步骤,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债务公示、债务审核程序和制止新债等办法。第三,结合区情,做好衔接。根据我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做好与中央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到既符合中央的规定,又符合我区的实际。

(三)自筹资金,积极化债。自治区财政克服困难,确定了区级财政拿大头、地县级财政拿小头的筹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偿债资金,为顺利完成全区农村“普九”化债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尚未拨付我区化债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区各级财政筹措偿债资金15.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12亿元,占全区筹资总额的77%。针对南疆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财政特别困难,难以配套投入的特殊情况,自治区对这三个地州及所属县市不要求其配套投入偿债资金,所需化债资金4.6亿元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兜底”,占全区筹资总额的近30%。

(四)严肃纪律,把好三关。2008年以来,我区及时总结化债经验,按照中央政策,不断细化操作,环环相扣,严把“三关”,确保化债工作质量。第一,严把清理核实关。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口径,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审计方案,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前期清理的债务数据集中开展了再审计,纠正了虚报、漏报、错报的现象。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综改办组织督查组,先后对全区15个地州市中的10个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债务清理核实及审计工作开展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债务数据的准确率。同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入网债务数据予以锁定,集中审核确认。最终确认,全区农村“普九”债务总额为15.5亿元,核减4.5亿元,核减率为22.5%。第

二、严把偿债兑付关。为明确责任,自治区与各县市签订了偿债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筹资责任和化债时间。为减少支付环节疏漏,自治区要求各地对偿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县为单位召开现场兑付大会,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手中。针对部分县市将偿债资金经过过渡账户兑付给债权人的问题,自治区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普九化债兑付工作的通知》、《关于提前做好2009年度普九债务兑付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第

三、严把制止新债关。为加强新债防控工作,自治区综改办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控制债务总额、实行领导管控责任制、完善财务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三级联动,开展检查。为使我区化债工作达到国家的验收标准,做实做牢化债工作,从2009年3月起,我区采取“三级联动”,开展了全区农村“普九”化债检查工作。第一,制定检查办法。按照中央考核验收要求,我区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互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09年度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提供了依据。第二,组织互查培训。为提高检查质量,自治区综改办专门组织学习班,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编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考核验收工作手册》,并下发到各县,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自查面要达到100%,地州复查面要达到80%,自治区互查面要达到75%。第三,开展全面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治区从各地州市县抽调人员,组织3批11个组56人次,历时45天,检查偿债资金兑付工作。

(六)认真总结,全面推进。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拉动了内需,体现了民意,积累了丰富的化债经验。2009年上半年,我区专门对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地不但要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还要高质量的通过国家验收。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进行自查自验,重点检查国库集中支付、债权人申请、偿债资金支付审核、销号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核对资金支付审核、债务台账信息和金融机构付款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等。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要求,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顺利完成。全区2万多农村“普九”债权人拿到了积欠多年的债款,他们通过感谢信、电话等方式表达了对中央和自治区化债政策的感激,化债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非常明显。

(一)“救活”了债权人,维护了政府威信。我区农村“普九”债务积欠时间长,有的长达十多年,债务数额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债务长期拖欠,给众多债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通过本次化债,减轻了债权人的经济压力,“救活”了债权人,重塑了政府威信。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1998年3月为市第三小学修建676.84平方米综合教学设施,合同造价37.2万元,到工程交工只支付了13.5万元工程款,其余工程款拖欠未付。多年来,第二建筑公司多次向学校、学校上级和有关领导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2008年12月26日,23.7万元欠款全部汇入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的账户上时,第二建筑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他说:“感谢政府。这几年来企业运转日益艰难,这次实在没有想到国家能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这二十余万元的资金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是一笔救命钱,让我们的企业能够重新恢复经营,挽救了企业。政府是讲信誉的,我们以后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保障了正常教学秩序。农村“普九”债务负债主体是乡村两级和学校,由于无力还债,产生了许多纠纷,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债务化解后,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社会更加和谐。乌苏市个体户彭玉祥,1998—1999年间以垫资方式先后为哈图布呼农场中学修建了花园、凉亭、旗杆、铁艺围墙等小型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为10.6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债务形成后,彭玉祥曾多次讨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想采取过激行为,封锁学校大门。2007年7月自治区先后偿付其工程款4.24万元后,悬在他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2008年12月一次性偿付他剩余欠款6.36万元。他激动地说:“我的债务全部收回,我非常激动。今后我要更加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以感恩之心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三)扩大了农村消费和投资,拉动了内需。我区的偿债资金集中在一个较短时间段内偿还,债权人手中有了一大笔“活钱”,对刺激农村消费、活跃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债权人拿到偿债资金后,用于偿债和消费的数额占偿债资金的48.06%,用于投资的占48.69%,拉动内需作用明显。若羌县建筑商张建华同志收到偿债资金127.79万元后,有35%用于偿还工程材料欠款,50%用于投资,10%用于购买自用小轿车,5%用于储蓄;和硕县建筑商张四焕同志收到124万元偿债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和硕县祥瑞小区,为和硕县的建设做出了贡献。

(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前,有关人员对农村“普九”债务清理、界定、录入、审核、兑付、建账、建档等工作流程不十分清楚。通过化债实践,基层干部和有关人员不仅熟悉了相关政策,掌握了工作流程,也带出了队伍,锻炼了干部,积累了经验。

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自治区顺利通过“两基”攻坚迎“国检”奠定了基础,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及有关后续工作,巩固化债成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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