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旭阳镇农作物良种补贴总结

荣县旭阳镇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农牧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完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要求,深入发动农业科技人员,全面开展水稻、玉米、油菜和小麦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作物良种补贴效果,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实现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荣县旭阳镇地处荣县县城,自雅路、威宜路、荣井路横跨全镇。全镇26个村335个组,1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143.63平方公里,人口14万人(其中:乡村户数2万户,乡村人口6.03万人。)耕地面积57021.32亩,其中田32114.48亩,土24906.84亩,是荣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01年乡镇建制调整后,旭阳镇以幅员广,人口多跻身全省丘陵大镇之一。

二、良种补贴落实情况

按照《四川省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意见》的要求,首先由种稻户将种植面积上报到村,村里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7天后村民没有异议上报到镇政府,镇政府进行核实,认为准确无误后制成良种补贴清册,上报县农牧业局。再由镇托管中心认定后,在村里公示七天,农民无异议后制成良种补贴分户花名册,农户持一卡通和本人身份证到信用社领取良种补贴资金,做到了资金发放封闭运行,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各年度良种补贴发放情况见附表)。

三、良种补贴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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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成立了以旭阳镇党委书记汪洪敏、旭阳镇镇长卢昌建任组长,旭阳镇副镇长何玄为副组长的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旭阳镇农业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周密安排,强化宣传

为了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政策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并通过召开“三干会”、村民小组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把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宣传给每个农户,鼓励农民推广使用优良品种,调动种粮积极性。为顺利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我们将享受良种补贴的村、户、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在每个村内公示7天,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村设举报箱、对公示没有异议、享受补贴的村、户、面积,由我镇农业中心审核后上报县农牧业局制定良种补贴清册,由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兑付打卡到一卡通,直补到户。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我镇在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虽然从整体上看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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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作物良种补贴处于长期稳定状态,粮价涨幅极小,但种子、肥料等其他产品价格涨幅过快,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导致补贴作用不大。

2、农村劳动力结构老龄化,劳动力不足,影响补贴成效。

3、补贴项目多,补贴标准低。国家对种粮补贴有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良种补贴等项目,其中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油菜、玉米、小麦良种补贴每亩10元,而且涉及财政、农业、银行等多个部门操作,良种补贴项目种植面积小补贴标准低,不少农户一项补贴只有几角钱、几元钱,农户领存拆、取款成本高。

4、工作量大,核实难度大。现有补贴政策是“谁种粮、谁受益”,而每家每户每年种粮面积、种植品种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每年都要对每个农户的种植面积进行统计核实,全镇共2多万农户,工作量较大。

(二)建议

1、建议减少农作物良种补贴品种,提高补贴标准,实行轮换制,以有利于主导产业发展。

2、建议上级安排并提前足额下达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经费,提高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

荣县旭阳镇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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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为全面落实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为全面落实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切实做好良种补贴工作,进一步促进粮食、特色农作物快速发展,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民生改善。截至目前,良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2011年,我县获得中央、自治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55.25万元。其中小麦110万元,玉米101万元,棉花14.25万元,工业番茄8万元,加工辣椒12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良种补贴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良种补贴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及时召开全县良种推广补贴工作会议,对补贴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实行责任追究。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采取户申报、村核实、乡汇总、县审核的方法,确保良种补贴面积真实、准确、有效。对虚报面积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除取消当年补贴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档案,确保资金发放到户。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分解表,村有到户清册”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良种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落实表及到户清册,通过粮食直补“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手里。

四是广辟渠道,加大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电视台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知,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2011年良种补贴政策、办法及责任,为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项目公示,加强监督检查。对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实行不少于7天的村级公示,并公布县级财政、农业部门良种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察、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四、建议

1、实施良种补贴是国家加大良种推广和提高高产栽培技术覆盖面、巩固粮食生产基础的重要举措,但良种补贴资金按面积分配到农户手中就仅有几十元,最多一百元,成不了什么气候,要让农户在这点资金上得到更多实惠是不现实的,也激发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能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情况下,通过广泛调研并征求基层意见,适度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将专项补贴资金用于设施农业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作物质量产量、资金的使用效益,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推荐第3篇:在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安排部署今年我县农作物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刚才,xx、xx局长分别从部门的职能出发,对全县农作物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作了具体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项惠农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种粮农民和养猪农户实行补贴,是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政策。良种补贴项目对鼓励和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产量和品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民政策。一方面,项目的实施,对于我县发展粮食生产,提高我县农作物生产水平,促进我县粮食和农业招商,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操作性很强,如果落实不好,操作走样,不但使农民应得实惠打折扣,而且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损害。从这两点来

1 讲,项目实施工作不容我们有任何闪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好对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项目的实施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细致地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步骤,执行中央的惠农政策丝毫不能动摇,给予农民的补贴丝毫不能打折扣,确保这项党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在我县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对项目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乡镇长是本乡镇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协调,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组织专人负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部门要全程跟踪服务,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检查和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县、乡、村都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合力,全面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二是要搞好宣传。各乡镇和农业、财政等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手机短信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以此扩大影响,达到国家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促进项目的落实。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据实核定良种补贴面积和能繁母猪补贴数量,防止虚报、漏报。认真组织制定补贴分户清册,严格补贴发放程序,据实拨付补贴资金,健全补贴档案,并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张

2 榜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做到底数清、面积准、任务明、责任到位。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力以赴,不遗余力,抓实抓好。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的发放严格实行“四公开”、“四到户”,对套取、贪污、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对违反补贴有关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在接受群众监督方面,采取张榜公布、透明公开的形式,做到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农户等公开透明,让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运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都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问题反映。农业等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及时的检查验收,并做好项目的跟踪问效,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同志们,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造福百姓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的工作,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密切配合,精心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推荐第4篇: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

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良种繁育场: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10〕339号)和《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中央、市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11〕139号)文件精神,现按照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高州市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1〕102号)的要求,将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为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和2011年第二批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最新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早稻补贴标准由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改变后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为15元/亩,小麦、玉米为10元/亩。请你们按照市农业局核定的各镇2010年实际种植面积,尽快将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高州市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检查核实工作,严禁虚报补贴面积、重复补贴和补贴其他农作物(如蔬菜、香蕉)等行为。如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 1

请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相关财政所要按《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44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及时开展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如发现有挤占、截留、套取和挪用等行为,将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市良种繁育场须在2011年9月10日前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落实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股。

五、各财政所根据镇政府(街道办)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分配情况表做好数据录入,并于2011年9月15前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到户电子数据卸出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农业股,邮箱地址为:lstao008@126.com,并做好邮政金融机构发放的清单和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六、此款请列入“暂存款—财政专项资金—良种补贴资金”科目列支。

附件:高州市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良种补贴资金通知 抄送: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农业局,市委办、市人大常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各相关财政所,邓建和副书记、邓铁辉副主任、冯殷林副市长

高州市农业局办公室2011年8月16日印发 校对人:王再华(共印73份)

推荐第5篇:游河乡认真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

游河乡认真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

目前,游河乡全面落实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切实做好良种补贴工作,积极推进优质农作物生产,确保生产稳定。

高度重视,安排发放工作。与乡农业中心联合制定并安排农作物良种计划的发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是保护农民种植水稻、玉米、油菜、棉花和小麦积极性,促进单产提高、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补贴项目的实施为我乡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树立高产典型,示范展示新品种,扩大辐射带动,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起到全面提升作用。

规范操作,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做到“七公开”、“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金额公开;政策宣传到户,农户补贴卡发放到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截至目前,2012年度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8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严格实施日常管理档案制度,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成效、经验和措施。同时设立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并报上级备案,明确规定凡违规操作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切实加强监管保障这一惠农政策工作开展实施,确保让农民直接受益。

游河乡 涂家厚

推荐第6篇:再说良种补贴

再说良种补贴

上次我们说,良种补贴是一次投入的革命。有人问,革谁的命?革专家顾问的命吗?应该说,不是革某些人的命,而是向传统观念和传统生产方式革命,从某个角度也可以说,是革农民自己的命。为什么农民种粮水平难以提高?关键是对于农业科技的接受能力太低,包括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说,种大豆和小麦等常规品种的农民长期以来习惯自己留种,他们认为自己留种,既没有假冒之虞,又省去了一种投入。但是,他们不清楚混杂的危害,也忽视了品种作用,更不了解粮食产业化经营对于优质品种和统一种植的需要,所以,让农民使用良种,配套良法,增产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而如何让农民接受这一转变?政府实施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走上“革命”道路。

权威的解释是:“良种补贴,即良种推广补贴,是中央财政扶持种粮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的资金补贴。旨在帮助种粮农民提高种粮科技水平,增加产量,改良品质,提高效益,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5年来的实践证明,良种推广补贴已成为一项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发展政策,成为推广优良品种和技术、有效构建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的重要抓手。”

革命的道路是曲折的。良种推广补贴既然是一项好政策,就应该推而广之。在后来的几年,继大豆、小麦之后,水稻、玉米、棉花也先后实行了国家级良种推广补贴。问题是,政策虽然相同,但补贴的作物不同。补贴的作物不同,引起的动荡可就不小。因为,由于大豆、小麦过去主要是农民自留种,所以,几乎没有经营大豆、小麦种子的大型种子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市场几乎是个空白。所以,需要通过招标,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合格的品种和供种单位,确保农民用上能够产生效益的种子。而水稻、玉米、棉花种子主要是杂交种,农民无法自留,必须买种,所以,长期以来,我国涌现出一大批经营各类杂交种子的大型种子公司,而且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和经营网络。现如今,由于实行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由于品种的确定和招标等环节也许不“尽如人意”,一些种子公司以往的经营格局可能受到影响,所以,就出现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干扰了种子市场秩序”这样的非议。

革命的前途总是光明的。财政部、农业部2004年先后出台了适用于高油大豆、优质专用小麦和专用玉米的《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各省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农业部为010-64192545,财政部为010-68551481。几年来,各地严格按照“办法”落实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特别是各省制定的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省情、农情、企情、民情,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大趋势。

推荐第7篇:良种补贴总结

2011年**县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在市农业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县、乡及广大农民群众的通力协作和农业科技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圆满完成。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具体完成情况

今年*月,市财政预拨我县玉米良种补贴资金**万元, 2011年市财政共下达我县良种补贴资金**万元,实际补贴资金***万元,涉及全县**个乡镇***个行政村***万户农民。

1、主导品种选用。根据省农业厅专家考察论证和品种布局指导意见,结合我县近年来引进试验,主要品种有***************等品种。

2、供种企业。确定具有资质,信誉度高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供种企业。

3、种子价格。种子价格实行全市公开统一价格。

4、严把种子质量关。*******对供种企业进行抽样,合格率100%。

二、主要措施和工作方法

1、加强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由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农业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同时,设立项目实施办公室(设在县****);成立由*******等单位具有中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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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至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2009年至2011年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2009年至2011年,我镇良种补贴工作在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良种补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吉农农字【2012】135号文件《关于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精神,于2012年3月对我镇4个村良种补贴情况,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行了一次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良种补贴面积、金额及基本情况。

良种补贴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也是一项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三年来,对我镇共补贴554055元,其中:2009年177085元(优质大豆7055亩,每亩10元,计70550元;水稻1991亩,每亩15元,计29865元;玉米7467亩,每亩10元,计74670元);2010年184735元(优质大豆6969亩,每亩10元,计69690元;水稻1991亩,每亩15元,计19865元;玉米8518亩,每亩10元,计85180元);2011年192235元(优质大豆7809亩,每亩10元,计78090元;水稻1991亩 ,每亩15元,计29865元;玉米8428亩,每亩10元,计84280元)。以上三项农作物品种、面积补贴金额通过核查情况看,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在开展良种补贴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是良种补贴工作的重要保证。良种补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此,镇政府高度重视,把良种补贴工作放在首位。

(二)、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落实良种补贴政策。

为了增强农民对良种补贴的透明度,我镇补贴工作人员到村组户进行发放告农户书,通过大力宣传,达到了粮食直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之目的。

(三)、明确责任,规范指导下,全面推进良种补贴工作。良种补贴工作环节多、时间性强、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此,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四个重点:一是明确补贴原则,二是明确补贴范围及标准,三是明确补贴方式,四是明确补贴工作程序;四个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确保粮补工作不走过场。

三、惠农补贴工作开展自查中所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镇此次良种补贴自查情况来看,我镇良种补贴工作虽然一一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良种补贴政

策,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补贴工作涉及面大、环节多,且工作量大,工作起来有

鞭长莫及之感。二是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1日

推荐第9篇:农民话“良种补贴”

农民话“良种补贴”

眼下,正在秋收秋种,良种补贴又成了农民群众的热门话题,农民朋友对发放良种补贴的好政策有什么样的看法和想法呢。日前,笔者深入夏邑县乡村采访了几位农民,请他们谈谈自己对良种补贴的看法。太平乡农民卜中华:优质不高价,只种高产麦

今年44岁的卜中华,一家四口,承包了6.3亩可耕地,平时他和一双儿女在外打工,只在农忙时回家收种。由于在家人口少,他们一家只留够口粮,每年收获的粮食大多都卖给国家。去年他种的是政府补贴种子的优质小麦,但出售时,跟别人的普通小麦一个价,并不能实现优质高价。彭中华说,不管良种不良种,只要高产就可以。刘店乡农民高英杰:品种与茬口不对,不种优质麦高英杰说,他们村把村西的200亩统一定为项目区,统一品种,但由于群众种的上一茬庄稼不统一,有的种玉米,有的种棉花,还有的种白菜,这样造成收获时间不统一,但每一个小麦品种都有适播期,过早或过晚都会对产量和品质造成影响,所以有一些群众因为麦种适播期与自己的茬口不协调,改种其他品种,而补贴的优质品种“靠边站”。王集乡农民彭玉民:被“良种”害苦了

去年,彭玉民凭补贴券到指定地点购买了麦种,并按要求种到地里。但收获后,发现这种小麦不仅不高产,而且麦型长,千粒重轻,卖给粮店,粮店不收,成了卖不出去的“良种”。他说:“现在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又不知去找谁,只有自认倒霉,上级的好政策,让个别人办成为害农民的下策。”

还有许多农民朋友反映,一些乡村干部以补贴券为砝码,要求农民缴这费,缴那款,不交钱农民别想拿到补贴券。

良种补贴给农民朋友带来的好处,因种种原因而大打折扣。许多农民用补贴券高价买到种子后,按普通麦直接卖掉,一斤优质小麦仅赚一二分钱,甚至有的磨成面粉自己吃了,还有的根本不领补贴券,放弃补贴。

农民朋友希望:一是政府加大对参与良种补贴种子企业的监督力度,保证种子质量好,价格合理。二是政府协调粮食收购企业,签订收购合同,保证优质小麦卖上好价钱。三是科技部门提供优质小麦种植和管理技术,保证优质高产。四是加强基层干部在发放补贴券时的监督,避免个别干部以权谋私,损坏党和政府形象与农民利益。

推荐第10篇:三说良种补贴

三说良种补贴

记者前不久在山东桓台采访,农业部门的干部反映,桓台在1990年就实行了统一供种,目前的良种推广补贴全县30万亩小麦只补20万亩。也就是,种同样的品种,有的农民能拿到补贴,有的拿不到。这增加了统一供种工作的难度。在阳信,小麦是得到了整建制补贴,而35万亩玉米只有10万亩实行良种推广补贴,这就使这10万亩成为堡垒。

全国3亿亩小麦,只有1亿亩实施了良种推广补贴,这表明了这个不是“一刀切”的政策实施起来肯定难度不小。1亿亩这一“刀”要切出啥?良种推广补贴不仅追求“一补多效”,更追求“一补多能”,就是实现多方面的生产能力提升。所有的惠农政策都是让农民受益,而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则独具多功能性。它是通过对种粮的农民、对选用优良品种及配套技术的种粮农民、对参与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种粮农民的补贴,全面提高种粮农民的种田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种粮农民的生产规模化程度,促进粮食产量和粮食产品的商品一致性,用科技贡献率和生产标准化引导农民走上既保障有效供给又实现生产效益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粮食生产良性循环轨道。

这种内涵和方式上的区别,无形中增加了良种补贴政策实施中的难度。良补不仅与其他补贴政策不同,良补内部的各种作物补贴方式和操作手段也不同,确实增加了农业部门的“行政成本”。但良补是我们国情、农情、粮情的需要,是目前我国经济条件下的解决粮食生产科技能力问题的正确选择。在我们目前的国力还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对农民进行全面收入性补贴的时候,我们只有抓主要矛盾:向良种良法要效益。在目前我们的农民还不具备识别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能力,对先进科技成果的选择运用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的时候,良种选择、技术推广以及生产安排、产后开发等活动必须靠政府和部门的支持与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农业部门只有走“转变、拓展、提升”之路,在实施良种推广补贴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切入点,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在这项政策实施过程中,一系列新的矛盾、新的问题都浮出水面,甚至对目前市场监管也带来了新的要求。我们只能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和谐发展。

直补是补效益,良补是补能力。两项政策各有侧重,但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上看,良种补贴不可放弃,关键的问题是细节决定成败。河南省在实施良种推广补贴的几年里,领导重视,认识统一,坚持探索,细化方案,不仅实现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升,更走出了一条项目化管理新路。

让我们重新认识良种补贴,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

第11篇: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高港区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省农林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08]195号、苏财农[2008]281号)要求,为确保本年度我区油菜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部署落实。在我委和区财政局的密切配合下,补贴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任务下达后,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并经区政府批准下发(泰高政办发[2009]3号)。按照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宣传发动、农户申报登记、村委会核实造册、乡镇审核、村民小组公示”油菜良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全区共完成补贴面积25257亩,按每亩补贴10元的标准,共补贴资金25.25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我区成立了油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

1 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管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技站和财政所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利用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将良种补贴政策及有关要求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油菜良种补贴工作任务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为今后油菜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规范操作和严格督查

各镇街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种植油菜的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品种、金额等据实登记造册。在登记造册的同时,切实做好补贴结果的公示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区油菜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区农委和区财政局于2月3-6日抽调专人组成3个核查小组对全区所有镇街道油菜良补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调查走访,认为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公示结果无异议。

三、工作建议

(一)今后的补贴工作应提前到油菜播种前安排,才能真正充分发挥补贴的作用。

(二)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调动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补贴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第12篇: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高港区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实施油菜良种补贴,对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和增加油菜播种面积,增加油菜籽总量和油料供应,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根据江苏省农林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的通知》(苏农计„2007‟224号、苏财农„2007‟215号)精神,对我区农民种植油菜实行良种补贴。在我委和区财政局的密切配合下,补贴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任务下达后,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高港区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下发(泰高政办发[2007]106号)。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全区共完成补贴面积8627.59亩,按每亩补贴10元的标准,共补贴资金86275.9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各级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补贴工作,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技站和财政所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1 利用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将良种补贴政策及有关要求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油菜良种补贴工作任务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为今后油菜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规范操作和严格督查

各镇(街道)按照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宣传发动、农户申报登记、村委会核实造册、乡镇审核、村民小组公示”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我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10人分3个核查小组对全区所有镇(街道)油菜良补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调查走访,认为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公示结果无异议。

三、工作建议

(一)今后的补贴工作应提前到油菜播种前安排,才能真正充分发挥补贴的作用。

(二)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调动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补贴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第13篇:林木良种补贴 文档

关于开展2011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

作的意见

财农[2011]9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加快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林农增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的原则

(一)强林惠农原则。加快培育使用林木良种良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林农增收。

(二)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支持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三)政策公开原则。对试点单位、任务、补贴资金等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试点目的

通过对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供应能力,降低良种生产使用成本,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促进林农增收和现代林业建设;通过总结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林木良种繁育相关标准和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三、试点对象、任务与补贴标准

2011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

1.试点对象。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试点省)的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2.试点任务。改善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条件,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林木良种基地总面积74.26万亩,其中试点面积34.2万亩,包括:种子园10.21万亩,种质资源库2.29万亩,采穗圃1.63万亩,试验林7.41万亩,母树林12.66万亩。

3.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分别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分别补贴100元。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1.试点对象。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甘肃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龙江森工集团国有育苗单位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

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由试点省按照规定的条件筛选确定,每个省原则上不超过5处。

承担良种苗木培育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应具有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连续从事良种苗木生产五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良种苗木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先进适用育苗技术等条件。 2.试点任务。补贴培育良种苗木3.2亿株。试点省补贴树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育苗单位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2个。

3.补贴标准。油茶、核桃、油橄榄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5元,其他树种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试点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树种苗木的补贴标准。

四、试点任务申请与下达

试点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抓紧落实试点任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根据2011年预算资金安排、全国林木良种培育以及各省造林计划、2010年试点工作等情况,确定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省和试点任务。

(二)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与试点面积,确定承担培育良种苗木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及育苗任务。

(三)试点省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5日前联合向财政部报送试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同时抄报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试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由国家林业局报送财政部。凡未按规定日期报送资金申请文件的,中央财政一律不安排补贴资金。

资金申请文件应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称、申请补贴金额,主要生产任务,资金主要用途等;补贴良种苗木培育树种、数量,申请补贴金额等。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财农[2011]19号)确定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的木本油料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要按油茶、核桃、油橄榄和其他木本油料树种进行细化。

(四)财政部根据2011年预算安排、试点省资金申请文件等,确定当年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预算文件,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试点补贴资金。

(五)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试点任务和补贴资金分解落实到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有育苗单位,并将有关情况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

五、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培育、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主要对国有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二)试点省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级次拨付试点补贴资金。对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补贴资金,应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补贴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试点工作有关要求

试点省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试点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对试点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要编制作业设计,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等,加强检查验收。

(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与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生产任务、技术和质量标准、时间要求、良种苗木销售限价等,做到“定点育苗、定向供应、定单生产、定量补助”。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要对培育的良种苗木,建立详细可查的种子来源、苗木培育和出圃销售去向等档案资料。

(三)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享受补贴的良种苗木,提出销售指导价,实行限价销售,并优先用于林农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四)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12年3月31日前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2011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总结。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14篇:东港市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东港市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良种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农明电[2014]70号精神,我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各乡镇2008年至2014年以来良种补贴落实面积、作物、资金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良种补贴资金1337.8万元,补贴面积98.2万亩,其中水稻良种补贴 1067.8 万元,补贴面积 71.2 万亩,涉及216个村,14.3万农户,玉米良种补贴270万元,补贴面积27万亩,涉及马家店8个乡镇,96个村,5.1万农户;2009年国家对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实施了全覆盖,良种补贴资金1542万元,补贴面积119.02万亩,涉及228个村,14.8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56万元,补贴面积 70.4万亩,玉米良种补贴479.5万元,补贴面积47.9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6.7万元,补贴面积0.67万亩;2010年良种补贴资金 1548.3万元,补贴面积 119.8万亩,涉及228个村,14.8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50万元,补贴面积70万亩,玉米良种补贴488.8万元,补贴面积48.8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8.8万元,补贴面积0.88万亩;2011年良种补贴资金 1507.3万元,补贴面积116.3 万亩,涉及 216个村,14.2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31.1万元,补贴面积 68.7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468.5万元,补贴面积46.8 万亩,大豆良种补贴7.63 万元,补贴面积 0.76万亩;2012年良种补贴资金 1217.3万元,补贴面积 94.3万亩,涉及162 个村,12.2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 822.3万元,补贴面积54.8 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8.6万元,补贴面积 38.8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6.39万元,补贴面积 0.63万亩;2013年良种补贴资金 1208.4万元,补贴面积93.6万亩,涉及162个村,12.1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814.5万元,补贴面积54.3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7.6万元,补贴面积 38.7万亩,大豆良种补贴6.2万元,补贴面积0.62万亩;2014年良种补贴资金1200.8万元,补贴面积 93.1万亩,涉及162个村,12.1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808.5万元,补贴面积 53.8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8万元,补贴面积38.8 万亩,大豆良种补贴4.3万元,补贴面积 0.42万亩。

七年来,我市累计得到良种补贴资金9561.9万元,其中水稻补贴资金6650.2万元,玉米良种资金2871万元,大豆良种补贴资金40.7万元,全市14万多农户受益。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良种补贴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检查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工作人员9人,分3个小组,走村入户进行检查。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根据通知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要求乡镇先开展自查,市级再进行抽查,具体市乡两级开展的时间、核查内容、检查组工作任务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切实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敷衍了事,搞搞形式、走过场。

(三)两级互动、严格核查。为了确保本次自查整工作取得实效,乡镇、农场和市农经局采取两级互动的方式开展良种补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乡镇、农场先开展自查。各乡镇、农场对2008—2014年以来良种补贴实际落实面积、作物和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各村补贴基础数据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发放问题;是否存在侵占、克扣、私分补贴资金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核查,通过核查彻底厘清各年度各村的实际情况。二是市级进行抽查。市农经局检查组对各乡镇、农场的落实面积、作物和资金进行检查核实,并重点对种粮大户、征占地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检查核实,检查组共抽查全市15个乡镇、3个农场,162个行政村,810农户。通过抽查,农户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一致,补贴资金都能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不存在扣取、挤占、挪用农户补贴资金现象。

(四)专人管理、完善存档。各乡镇将各村历年补贴面积表、公示表、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市农经局将历年良种补贴指标文件、报账单、各乡镇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按年度进行系统归档,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良种补贴档案。

三、存在问题 1.玉米、大豆面积互相混报。大豆、玉米补贴标准一样,导致个别乡镇上报面积时,直接将大豆面积报成玉米面积,虽然对补贴金额不造成误差,但是对于每年农业部门掌握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造成影响。

2.由于不定期在外打工等原因,有极个别农户存在漏报情况。

四、建议

(一)良种补贴应发放工作经费。良种补贴工作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特别是乡镇和村组干部,他们处在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线,负责各项补贴的登记、公示、汇总等工作,不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而且还花费了很多资金,由于良种补贴工作没有经费,既挫伤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给乡镇、村带来负担,势必造成村级产生新的债务。因此,请求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乡镇、村两级发放工作经费。

(二)适当提高作物的补贴标准。现行的补贴标准大都是很多年前制定,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补贴早已显得名存实亡。就水稻而言,现在绝大多数是机械插秧,育苗每亩使用的种子量平均在7斤左右,按每斤种子5元计算,每亩种子的价格35元,而现行每亩水稻的补贴标准为15元,如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将会推进新品种的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第15篇: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3号

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

指导意见

农办财[2010]23号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大豆良种补贴全覆盖,长江中下游流域冬油菜良种补贴全覆盖,启动青稞良种补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棉油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如下(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和花生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另行制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青稞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2010年粮食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总产保持在10000亿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棉花面积恢复到8500万亩左右,产量750万吨左右;油料面积2亿亩以上,产量3000万吨以上。

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大豆良种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实行全覆盖。

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但在江淮、鄂北、豫南及西南麦油交错区上年度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不享受补贴,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补贴。

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早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亩;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15元/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科学选择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大豆、棉花、青稞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差价供种的方式补贴农民,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农业部门。最后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将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于2010年11月20日前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四)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乡镇财政所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

采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的,省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招标采购良种,中标单位实行统一供种,良种补贴实行差价供种,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严禁省级以下农业或财政部门组织招标。省级财政部门在开标后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五)按时上报实施方案。各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31日前联合向农业部、财政部上报备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推介品种、补贴方式、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有关内容,并附分县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表。中央直属垦区直接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各省(区、市)垦区,由省农垦主管部门统一向省农业主管部门申报,也可按农场的隶属关系,由农垦主管部门统一向当地同级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并由省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联合向财政部、农业部申报。年底前各省农业、财政部门将当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部。

(六)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实行统一供种的地区,村级到户清册要一式三份,由供种单位印刷,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财政报账。采取直接发放补贴的地区,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省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

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棉油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1]

第16篇:畜牧良种补贴指导意见

2014年畜牧良种补贴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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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一、畜牧良种补贴工作任务及实施要求: 能繁母猪1652.25万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省内项目县数量和任务量根据上年执行进度,可做适当调整。 奶用能繁母牛897.5万头。继续对全国751万头荷斯坦牛(含娟姗牛),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西、贵州、云南等8省(区)51万头奶水牛,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项目区54.5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万头褐牛,青海省4万头牦牛,以及内蒙古自治区5万头三河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肉用能繁母牛451万头。项目省区和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种公羊24.7万只。项目省区和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牦牛种公牛1.82万头。继续在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个牧区省份实施,补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畜牧良种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生猪: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补贴品种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奶牛:补贴对象包括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和三河牛等品种的能繁母牛。荷斯坦牛、娟姗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补贴15元;奶水牛每年使用3剂冻精,每剂补贴10元;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和三河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补贴10元。 肉牛: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补贴5元。补贴品种包括国家

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羊:绵羊、山羊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贴800元。补贴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牦牛:牦牛种公牛每头一次性补贴2000元。补贴品种包括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优良地方品种。

三、规范工作程序和资金使用 各省(区、市)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有关标准和要求,确定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县,强化补贴过程公开,严格招标采购程序,合理确定供精及供种单位,强化种畜及精液质量监管,做好各项技术指导与服务,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各地项目资金和牛冷冻精液如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继续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验收考核的得分顺序给予补助。验收考核工作由省级畜牧、渔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需在年内完成并下达补助资金。中央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改扩建,主要用于改良畜禽水产品种、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自2012年起,承担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实施单位,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相关省(区、市)畜牧部门要成立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专家组,制定和完善审核标准,严格立项,对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公示。项目立项后,财政部门先期安排50%的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补助示范片区后,财政部门再安排剩余50%的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追回预先安排的50%补助资金,或限期整改后安排剩余50%的补助资金。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良苜蓿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验收工作由省级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实施,组织专家以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验收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为基础,进行现场评审验收,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四、加强组织管理 (一)制定实施方案。省级畜牧、渔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开政策

内容、申报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实施区域、目标任务、操作程序和补助方式等,规范开展项目县或项目单位遴选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省级实施方案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二)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畜牧、渔业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组织复核。 (三)强化监督考核。省级畜牧、渔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推进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农业部继续开展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绩效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省于12月20前,将畜牧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农业部和财政部。

第17篇:花生良种补贴种植方法

花生良种补贴种植方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国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促进花生良种及配套技术推广,提高花生单产和品质,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促进花生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实施花生主产区。促进花生主产区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防止花生发展与粮食争地。

(二)补贴与良种挂钩。选择或推荐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优质专用品种,重点补贴高油品种,适当兼顾优质食用型品种。

(三)农民自愿参与。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和订单需求,积极引导农民选用推介的优质高产品种,生产优质专用花生,不得强迫农民种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二)补贴对象。对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项目区内使用花生良种的农民(农场职工)进行良种补贴(每个试点实际良种补贴面积要控制在项目任务之内)。

(三)补贴标准。大田每亩补贴10元,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由于今年已错过生产季节,无法落实良种繁育单位和面积,良种繁育补贴无法实施,明年及早安排追加实施)。

(四)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认真核定补贴面积。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把关,县农业局复核确认,并会同县财政局建档备案,汇总逐级上报。

(二)科学确定补贴品种。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市、县农业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纳入河南省花生良种补贴推介品种名录的作为补贴品种。

(三)精心编制补贴清册。种植清册的编写要做到按实际种植面积对户登记,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造册,为方便统计,应将同一品种编在一起,内容填写完整,数字核对准确,每页要有合计数,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时,要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清册一式4份,分别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一份进行村级公示,一份建档备查。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把关后,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复核确认后,交县财政局。

(四)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良种补贴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复核后的花生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县农信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乡(镇)、街道办事处财税所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花生大田生产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卡通”存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花生大田生产良种补贴”字样。

(五)据实拨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现给群众。县农业、财政部门在播种结束后,统一将补贴工作情况,包括花生面积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一同上报省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搞好我县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财政、监察、审计及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黄县花生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和项目组织实施,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工作督导检查。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审核的种植面积、品种和分户清册,由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到户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确保把优良种子及时供种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强化宣传发动。县农业、财政及项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项目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花生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市场监管。县农业局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大对种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力度,扎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四)强化技术指导。县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花生配套技术集成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途径,把花生良种良法送到农民手中。通过配套技术集成,集新优品种和先进技术于一体,建立花生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引导广大农民用良种、配良法,扩大项目辐射带动作用。

(五)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县、乡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六)强化监督检查。县、乡农业、财政部门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县农业和财政部门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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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会议在武穴市召开

日期:2011-07-26 09:11 作者: 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点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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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会议在武穴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要继续发扬成绩,坚定信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抓实抓好。会议由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副处长刘远丰主持,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处长丁山河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冈市畜牧局局长凌家瑞、武穴市副市长蔡军及全省24个项目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丁山河处长对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全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在2010年的基础上,新增5个,总数达到24个,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他强调,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提升生猪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一是要正确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形势,抓住政策机遇,切实增强做好良种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强化和规范人工授精站的建设,全力抓好今年的良种补贴项目工作;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党的惠农政策。

与会人员参观了武穴市良种猪精液工业中心、梅川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生猪人工授精站、梅川供精点、湖北省梅苑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石佛寺供精点,观看了武穴市畜牧业发展专题片,参加了业务考试。武穴市、京山县、松滋市、南漳县、通城县畜牧兽医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湖北省就\"惠农政策\"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新世纪连续8年出台了扶持“三农”的一号文件,并颁布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现将2011年执行的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

二、农作物良种补贴。早稻15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10元/亩、玉米10元/亩、棉花15元/亩、油菜10元/亩、花生10元/亩、花生良繁基地10元/亩、马铃薯原种100元/亩。

三、粮食直补。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补贴品种和上年的种植面积,按照一定的补贴标准,由市县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四、农资综合补贴。根据市县政府确定的补贴品种和上年的种植面积,按照一定的补贴标准,由县市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五、农村义务教育补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六、减免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

七、农民负担。(1)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2)每个劳力每年承担10个工为上限,农民愿意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元至8元。(3)取消易涝地区县乡两级农业排涝水费。村组排涝水费每年每亩不得超过5元,由

村组负责收取使用。目前我省11县(市、区)县乡排涝水费已经取消,分别是松滋市、石首市、公安县、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洪湖市、监利县、仙桃市、潜江市、沙洋县。

八、农机具购置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按照同一标准实行补贴,财政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农机具价格的30%。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

九、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对能繁母猪保险保费实行财政补贴,具体是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30%,饲养户负担20%。

十、户用沼气池补贴。新建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中部地区每户1200元,享受西部政策地区每户1500元,省级每户配套300元。

十一、太阳能热利用补贴。太阳能热水器,每户一台,每台补助1000元,高效生物质炉,每户一台,每台补助600元,在退耕还林地区实施。

十二、高致病性生猪蓝耳病等扑杀补贴。每头扑杀生猪核定价格600元,由财政承担480元,养殖户(场)负担120元。

十三、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扑杀补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扑杀补贴标准及分担比例:鸡、鸭、鹅等禽类按10元/只的标准予以补偿。

十四、生态效益补偿金。从2011年开始,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国有林每亩每年补助5元、集体林每亩每年补助10元;市县级以下地方生态公益林,由同级财政安排补偿基金。

十五、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补助。从2010年开始,我省利用3年时间,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依据中央政策,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十

六、油茶产业发展补贴。目前,我省麻城、阳新、黄陂、谷城和通城纳入国家补助范围。计划内的补助标准:每亩200元。

十七、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主要依托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3个月以内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

十八、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十

九、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00元至800元,按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专业(工种)以及实际参加培训时间确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至1200元,具体按《湖北省创业培训补贴标准表》执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培训,按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不低于2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40元/人。

二十一、新农合即时结报。在省、市(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方便参合农村居民医药费用报销。

二十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年各发放720元奖励扶助金。

二十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合法收养的夫妻,女方满49岁后,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未合法收养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后,每人每月给予80元的扶助金。

二十四、农村五保供养。我省2011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1600元。

二十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家庭,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家庭。保障档次分三等,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参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确定。二十

六、继续实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201

2年11月底。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不高于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二十

七、实行摩托车下乡补贴。农民购买符合条件的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二十八、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我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欢迎农民朋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和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核实和处理。

会议认为,生猪产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是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的有效途径。全市上下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一定要站在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的高度,有效履职,主动作为,把能繁母猪统计核查工作做好,让能繁母猪补贴阳光雨露惠及每一个养母猪户。

会议要求,要做到 “四见”、“四同”、“四个百分之百”,把能繁母猪补贴这一事关生猪产业发展、惠及广大养母猪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四同”即统计核查财政部门干部和动物防疫人员要做到同入户、同核查、同登记、同报批,就是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入户统计核查到位率

达百分之百,签字确认率达到百分之百,张榜公示率达到百分之百,汇总上报准确率达百分之百,确保统计核查数据真实有效、准确可靠。

会议强调,能繁母猪补贴是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一根“高压线”,碰不得;是增进群众感情的“联络线”,松不得;是检验干部工作作风的“检验线”,虚不得。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统计核查弄虚作假、多报空报;严禁补贴资金挤占挪用、中饱私囊;严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严禁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禁用现金发放能繁母猪补贴,一律通过惠农“一折通”或“一卡通”发放。

市政府办、财政局、畜牧兽医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各镇处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领导,镇处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镇处财经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第19篇:云南省粮食良种补贴实施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2005年云南省粮食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和粮食作物

良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3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的《2005年云南省粮食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和《2005年云南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一日

2005年云南省粮食直接补贴实施办法

为了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品种结构,提高粮食品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4]15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粮食直补的原则

(一)坚持政策稳定、投入不减、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按实际播种面积补贴的原则,坚持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粮食直补的范围

(二)粮食直补的区域为宣威、隆阳、镇雄、陆良、腾冲、宜良、建水、祥云、宾川、勐海、永胜、景洪、潞西、蒙自、盈江、南华、耿马、勐腊、普洱、瑞丽等2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及在上述20个县(市、区)内的国有农垦农场。

(三)粮食直补的品种为杂交水稻、常规化质稻和杂交玉米。

(四)各粮食直补县要根据实际确定本县粮食直补乡(镇)和粮食主产区域。

三、粮食直补的依据和标准

(五)省按照杂交水稻每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15元、杂交玉米每亩10元的标准和2005年省计划补助面积测算省应补各地的粮食直补资金。

(六)各地按照当年重点区域实际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杂交玉米的面积对农户兑现补贴。各地视财力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域的补贴。

四、粮食直补资金的筹措与运行

(七)粮食直补所需资金,2005年全省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7000万元,按照省级负担60%、州(市)县负担40%的比例承担,个别县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州(市)政府负责在辖区内调整解决。

(八)2005年应补各地的粮食直补资金从省“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一次性下拨到州(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州(市)财政部门在收到指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财政部门要尽快把粮食直补资金拨到有关乡(镇)财政所指定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国有农垦农场种粮职工的补贴资金由所在乡(镇)兑付到种粮职工手中。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

(九)省补各地的粮食直补资金,结余转下年使用,超支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直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结余资金上缴到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十)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拨到乡(镇)财政所指定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金融部门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的安全和封闭运行。

五、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与监管

(十一)有关州(市)和补贴县(市、区)都要分别成立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农业、财政、审计、农发行、监察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或农业局,抽调素质较好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落实粮食直补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补贴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各乡(镇)的粮食直补工作。

(十二)各补贴乡(镇)粮食直补工作机构负责核实农户粮食实际播种面积和品种,测算各农户的直补资金,按“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采取有效办法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不得集体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不得与农户缴纳的农业税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费挂钩,不得抵扣农户应缴的农业税。

(十三)粮食直补要实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个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四)粮食直补资金要求在4月底以前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十五)各级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专项用于对农民的补贴,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财政、审计部门报告,及时进行纠正。凡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省补助资金。(十六)乡(镇)粮食直补工作机构要建立粮食直补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康格按年度分别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以便查询。

(十七)粮食直补工作开始后,州(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2005年云南省粮食直补资金兑付情况表》(另发)做好统计工作,掌握兑付进度,并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上报3月30日、4月15日、4月30日3个时点的资金兑付情况。粮食直补工作结束后,各州(市)要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上报工作总结。(十八)为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开展,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州(市)、县财政安排解决,省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县乡两级开展粮食直补工作必要的业务开支。

(十九)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把补贴县的粮食总产、单产和优质粮食面积,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十)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二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地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五年二月七日

2005年云南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实施办法

为了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品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粮食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良种补贴的原则

(一)良种补贴坚持政策稳定、投入不减的原则,坚持补贴区域与粮食直补不重复的原则,坚持补贴资金与良种推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按实际播种面积补贴的原则,坚持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良种补贴的范围

(二)良种补贴的品种为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

(三)常规优质稻良种补贴的区域为广南、麒麟、沾益、楚雄、禄丰、弥勒、大理、丘北、嵩明、洱源、昌宁、景东、弥渡、元阳、景谷、陇川、大姚、牟定、新平、开远等20个县(市、区)。

(四)杂交玉米良种补贴的区域为会泽、富源、禄劝、澜沧、砚山、凤庆、云县、施甸、沪西、文山、彝良、威信、马关、永善、墨江、盐津、兰坪、绿春、宁蒗、香格里拉、屏边、沧源、维西、沪水、西盟、福贡、德钦、贡山、昭阳、永德等30个县(区)。

(五)各良种补贴县(市、区)要根据实际确定县(市、区)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良种补贴的重点乡(镇)。

三、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

(六)省按照常规优质稻每亩15元、杂交玉米每亩10元的标准和200年计划补助面积测算省应补各地的良种补贴资金。

(七)各地在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面积范围内,按照当年重点区域实际种植常规优质稻、杂交玉米的面积确定对农户兑现补贴。

四、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

(八)省级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达,逐级下拨到县。县财政和农业部门应及时将资金分配并拨付到乡(镇)。州(市)、县财政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安排良种补贴。

(九)良种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专帐管理、专项核算。

五、良种补贴资金的兑付与监管

(十)有关州(市)和补贴县(市、区)都要分别成立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农业、财政、审计、农发行、监察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或农业局,抽调素质较好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落实良种补贴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各补贴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各乡(镇)的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工作。

(十一)各补贴乡(镇)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机构负责核实农产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和品种,测算各农户的良种补贴资金,按“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采取有效办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不得与农户缴纳的农业税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费挂钩,不得抵扣农户应缴的农业税。

(十二)良种补贴资金要实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对每个农户的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三)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要求在4月底以前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十四)各级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专项用于对农民的补贴,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要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对良种补贴资金的兑付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财政、审计部门报告,及时进行纠正。凡截留、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省补助资金。

(十五)乡(镇)良种补贴工作机构要建立良种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质料。表格按年度分别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以便查询。

(十六)良种补贴工作开始后,州(市)财政、农业部门要按《2005年云南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另发)做好统计工作,掌握兑付进度,并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上报3月30日、4月15日、4月30日3个时点的资金兑付情况。良种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州(市)、县要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上报工作总结。

(十七)为确保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财政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县乡两级良种补贴工作的业务开支,各级政府也要视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十八)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对补贴县的粮食总产、单产和优质粮食面积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十九)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二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地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00五年二月七日

第20篇:秋播油菜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高港区2009年秋播油菜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秋播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10]1号、苏财农[2010]2号)要求,为确保本年度我区油菜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部署落实。在我委和区财政局的密切配合下,补贴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任务下达后,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秋播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泰高农[2010]10号、泰高财[2010]9号),各镇街按照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宣传发动、农户申报登记、村委会核实造册、镇街审核、村民小组公示”油菜良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今年全区共完成补贴面积2.193719万亩,按每亩补贴10元的标准,共补贴资金21.93719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补贴到户。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我区成立了油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

1 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管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技站、农经站和财政所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利用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油菜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将良种补贴政策及有关要求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油菜良种补贴工作任务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为今后油菜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各镇街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种植油菜的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品种、金额等据实登记造册。在登记造册的同时,切实做好补贴结果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区油菜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向农户公开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检查和指导。区油菜良种补贴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坚持正常性的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保证了项目的平稳推进。二是规范建档。按项目实施要求,区农委、区财政局明确了建档内容和标准,规范了村、镇、区三级档

2 案台帐。三是及时进行公示。为了保证油菜良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各镇街按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享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集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区农委会同区纪委和区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0年6月23日-6月25日,对全区所有镇街油菜良补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调查走访,认为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公示结果无异议。

三、存在问题

(一)农户种植面积小,补贴资金少,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不大。

(二)油菜良种补贴没有与种子供应挂钩,对统一供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七月

《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汇报.doc》
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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