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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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政发„2012‟6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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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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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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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08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指挥部副总指挥:区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评估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负责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等工作);区市政市容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公共设施及环境整治等工作);规划海淀分局主管副局长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委员(负责简易楼改造等工作);区房管局主管副局长(负责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等工作);区财政局主管副局长(负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组(负责会务、文件收发、统计、信息报送及统筹协调各组之间工作)。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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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区房管局。

2.计划组(负责调查、鉴定检测、编制总体及年度工作计划)。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3.工程前期组(负责勘察设计、资金测算、立项、招标等相关手续办理)。组长单位为规划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

4.工程指导组(负责工程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管理)。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5.宣传维稳组(负责信息搜集、宣传报道、维稳工作)。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办。

6.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整治后的运营管理政策)。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

7.资金管理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督察组(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行政监察)。组长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设立分指挥部,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指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专业公司与各分指挥部对接,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一旦确定,参照市里模式,由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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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中心签订责任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关于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综合整治指挥部

负责指挥调度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规范,对综合整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把握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改造工程检查验收等。

(三)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分指挥部 负责在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指挥部辖区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四)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进行核定,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建设方案。建立便捷的立项程序。

(五)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并协助市级补助资金对口责任单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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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规划海淀分局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对设计方案和审批内容进行监督。

(七)国土资源海淀分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区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十)海淀消防支队

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区残联

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标准。

(十二)其他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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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做好本单位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梳理和移交工作;配合开展职权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抗震加固改造

对全区1980年以前建成抗震防灾能力差的、具有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进行抗震加固,在进行抗震加固同时进行节能、热计量改造、平改坡,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对全区1980-1990年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墙、屋面、外窗、单元门和热计量改造。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三)简易楼改造

对全区抗震等级低、配套设施简陋、居住环境差的简易楼进行全面改造。

(四)环境整治

按照•201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平房区环境整治工作意见‣要求,主要包括:

1.美化建筑立面。依据•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要求,清洗粉饰建筑楼(墙)体外立面,清除屋顶积存物,清除门窗不干胶贴字,及时清理小广告。

2.拆除私搭乱建。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临建;拆除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规范广告牌匾。

3.补建绿化植被。应在绿地中留有适当供市民活动的场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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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绿化欠完整、树木缺株的要补植;绿化以人为本,不阻挡行人通行,可进入绿地设臵齐备完好;做好拆除后的环境建设,对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4.清理乱堆物料。清理大件废弃物及房上杂物、清理卫生死角等;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楼道(街道)、休闲场所、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物料、无设施破损。

5.改造老旧管线。对老旧管线进行改造,原则上应先地下后地上;完善雨污水管线,改善路面排水设施;各种井盖、雨蓖应当与路面齐平、保持完好。

6.完善公共设施。修整破损道路,保持道路畅通;翻修自行车棚,根据小区、平房区内及周边地区条件,合理设臵机动车停车位;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增补必要的消防设施。

(五)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

按照•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方案‣要求,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内容包括:

1.供热设施改造: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候补偿器)、流量或压力平衡设备、计量表、调速泵等节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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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热管网改造: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在管网改造项目中,更换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

3.户内采暖系统改造:更新采暖设备、用户直管改跨越管,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条件。

(六)电网配电设施改造

主要对老旧小区电网中直接为居民住宅供电的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线路及电表计量装臵等配电设施进行改造,部分楼房需要同步实施楼内线改造。

(七)其他

应业主单位申请,对部分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停车楼建设、更新补建信报箱、加装无障碍设施和电梯等。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1.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2011年12月下旬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定位要高,要求要严,责任要明,工作要细,思想要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区人民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综合整治的意义和好处,积极配合支持工作。

2.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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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旧小区既有专项改造内容繁杂、进度不一,为了便于统筹安排,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组织各分指挥部,进行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研究政策。按老旧小区名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综合整治任务量拟定总体和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改造费用、编制实施方案。

3.下发工作任务,制定属地工作方案

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名义制定各年度任务书,下发到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并由区政府与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2012年2月上旬,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维稳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分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权清晰,且产权单位有出资改造意愿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产权单位按要求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政府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优先选取大街两侧、社会影响大、安全隐患重的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小区环境。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树立一批综合整治典型,积极推动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全面实施。力争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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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时间把辖区内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照工作台账和任务指标,对街道、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和被改造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对于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将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机制措施

(一)综合协调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

完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综合整治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进度质量调度例会,各分指挥部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整体情况进行汇报,对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进行协调推进,并及时向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二)工程监管机制

建立工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造项目的跟踪与管控,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等手续,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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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鼓励国有施工企业讲政治、重民生,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三)宣传维稳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以及各产权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居民配合为目标,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展全面宣传,重点突出综合整治前的舆论引导、改造过程中的阶段报道和改造后工作成效,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舆论氛围。

(四)长效管理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研究改造后小区电力设施、供热管网设施、新增电梯、新增停车位等资产的归属和运行管理办法,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综合整治成果,将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为得民心、见长效的民生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选派精干人员充实综合整治指挥部力量,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指挥部为管理主体,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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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结构、墙体、屋面、门窗、供热、用电、管道等多个方面,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难免出现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认真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三)细化方案,保障进度

由于小区改造内容不尽相同,每项改造工作时间要求不一,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根据每个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每一个老旧小区、每一项改造内容制定工期表,明确目标、严把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老旧小区△

方案

通知

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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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08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指挥部副总指挥:区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立项、评估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负责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协调等工作);区市政市容委主管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项目公共设施及环境整治等工作);规划海淀分局主管副局长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委员(负责简易楼改造等工作);区房管局主管副局长(负责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等工作);区财政局主管副局长(负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组(负责会务、文件收发、统计、信息报送及统筹协调各组之间工作)。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2.计划组(负责调查、鉴定检测、编制总体及年度工作计划)。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3.工程前期组(负责勘察设计、资金测算、立项、招标等相关手续办理)。组长单位为规划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

4.工程指导组(负责工程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管理)。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5.宣传维稳组(负责信息搜集、宣传报道、维稳工作)。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办。

6.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整治后的运营管理政策)。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

7.资金管理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督察组(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行政监察)。组长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设立分指挥部,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指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专业公司与各分指挥部对接,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一旦确定,参照市里模式,由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关于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综合整治指挥部

负责指挥调度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规范,对综合整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把握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改造工程检查验收等。

(三)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分指挥部 负责在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指挥部辖区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四)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进行核定,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建设方案。建立便捷的立项程序。

(五)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并协助市级补助资金对口责任单位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规划海淀分局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对设计方案和审批内容进行监督。

(七)国土资源海淀分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工程的检测、鉴定、施工、监理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九)区城管监察大队

负责制定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方案,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十)海淀消防支队

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改造工作,依照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区残联

负责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标准。

(十二)其他各成员单位

协助做好本单位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数据梳理和移交工作;配合开展职权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抗震加固改造 对全区1980年以前建成抗震防灾能力差的、具有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进行抗震加固,在进行抗震加固同时进行节能、热计量改造、平改坡,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对全区1980-1990年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外墙、屋面、外窗、单元门和热计量改造。视情对室内外管线进行改造。

(三)简易楼改造

对全区抗震等级低、配套设施简陋、居住环境差的简易楼进行全面改造。

(四)环境整治

按照•201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平房区环境整治工作意见‣要求,主要包括:

1.美化建筑立面。依据•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要求,清洗粉饰建筑楼(墙)体外立面,清除屋顶积存物,清除门窗不干胶贴字,及时清理小广告。

2.拆除私搭乱建。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临建;拆除破旧建筑;拆除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废弃烟囱;规范广告牌匾。

3.补建绿化植被。应在绿地中留有适当供市民活动的场地和设施;绿化欠完整、树木缺株的要补植;绿化以人为本,不阻挡行人通行,可进入绿地设臵齐备完好;做好拆除后的环境建设,对裸露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4.清理乱堆物料。清理大件废弃物及房上杂物、清理卫生死角等;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楼道(街道)、休闲场所、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物料、无设施破损。

5.改造老旧管线。对老旧管线进行改造,原则上应先地下后地上;完善雨污水管线,改善路面排水设施;各种井盖、雨蓖应当与路面齐平、保持完好。

6.完善公共设施。修整破损道路,保持道路畅通;翻修自行车棚,根据小区、平房区内及周边地区条件,合理设臵机动车停车位;完善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增补必要的消防设施。

(五)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

按照•北京市老旧供热管网设施改造方案‣要求,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内容包括:

1.供热设施改造: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候补偿器)、流量或压力平衡设备、计量表、调速泵等节能设备。

2.供热管网改造: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在管网改造项目中,更换保温、补偿器及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及楼栋热量表。

3.户内采暖系统改造:更新采暖设备、用户直管改跨越管,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条件。

(六)电网配电设施改造 主要对老旧小区电网中直接为居民住宅供电的配电室、变压器、开关柜、线路及电表计量装臵等配电设施进行改造,部分楼房需要同步实施楼内线改造。

(七)其他

应业主单位申请,对部分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停车楼建设、更新补建信报箱、加装无障碍设施和电梯等。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1.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2011年12月下旬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定位要高,要求要严,责任要明,工作要细,思想要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区人民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综合整治的意义和好处,积极配合支持工作。

2.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由于老旧小区既有专项改造内容繁杂、进度不一,为了便于统筹安排,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组织各分指挥部,进行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研究政策。按老旧小区名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综合整治任务量拟定总体和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改造费用、编制实施方案。

3.下发工作任务,制定属地工作方案 在做好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名义制定各年度任务书,下发到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并由区政府与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2012年2月上旬,各街道、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维稳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分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各街道、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产权清晰,且产权单位有出资改造意愿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产权单位按要求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政府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优先选取大街两侧、社会影响大、安全隐患重的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小区环境。要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树立一批综合整治典型,积极推动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全面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把辖区内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照工作台账和任务指标,对街道、镇、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家和被改造小区居民代表参加。对于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或改造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限期整改。将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机制措施

(一)综合协调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

完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综合整治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进度质量调度例会,各分指挥部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整体情况进行汇报,对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进行协调推进,并及时向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二)工程监管机制

建立工程监管机制,加强对改造项目的跟踪与管控,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等手续,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力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工。鼓励国有施工企业讲政治、重民生,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三)宣传维稳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以及各产权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居民配合为目标,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展全面宣传,重点突出综合整治前的舆论引导、改造过程中的阶段报道和改造后工作成效,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舆论氛围。

(四)长效管理机制

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研究改造后小区电力设施、供热管网设施、新增电梯、新增停车位等资产的归属和运行管理办法,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综合整治成果,将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为得民心、见长效的民生工程。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选派精干人员充实综合整治指挥部力量,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并逐步形成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决策主体,指挥部为管理主体,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为实施主体,社区积极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结构、墙体、屋面、门窗、供热、用电、管道等多个方面,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难免出现居民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认真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三)细化方案,保障进度

由于小区改造内容不尽相同,每项改造工作时间要求不一,各街道、镇、房地中心及产权单位要根据每个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对每一个老旧小区、每一项改造内容制定工期表,明确目标、严把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我县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30个(包括弃管小区),区内住宅楼101栋,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由于这些住宅小区建设时间较早,配套设施建设不齐全,当时又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长期无人管理,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为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关于印发†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1‟17号)和市政府对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相关要求(今年我县的整治改造任务为15万平方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县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整治改造,基本形成基础设施齐全、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在5年内全部完成。改造工程应在城区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小区房屋建设年限、建设位臵、建设规模、小区环境等条件,有计划的逐年分批实施改造。对已列入新城区规划拆迁范围的老旧住宅小区不在改造范围之内。2011年将计划改造小区3个,建筑面积约178000平方米。

三、整治改造内容

综合考虑目前老旧各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同情况,确定各小区整治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违法建设;

2、清理房屋外墙、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以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共用部位修缮工程

1、维修屋面防水以及落水管;

2、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内墙面进行维修和粉刷;

3、对房屋台阶、楼梯踏步、扶手、散水坡和雨篷进行维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业网点混用的排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掏、维修排水管线和化粪池,排水检查井井盖维修,必要时可增设或更换;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安装和修复楼道灯、路灯、庭院灯;

5、安装和修复小区安防监控设施、车辆出入管理设施;

6、维修或翻新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小区围墙、大门等,有条件的小区可适当增加停车位。

(四)居住环境完善工程

1、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完善绿化设施,增建公共绿化地,合理增设健身器材,完善小区标识、公益宣传橱窗;

2、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道路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4月末之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总体改造计划,进入各小区摸底调查,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小区,统一上报到县物业管理处,经住建局审核后,申请县政府立项改造。

(二)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4月--5月)。对已列入改造项目的小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物业管理处的指导下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县物业处牵头,就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采购工作。并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阶段(11月-12月)。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首先由县物业处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初验后,由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准备迎接市房产局的全面验收,对改造规模大,投资额高的项目上报市参加 “朝阳市市民满意改造工程”的评选活动,同时组织审计工作。

五、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本着“政府投入为主、社会集资和业主出资为辅”的原则筹集落实。

(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应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具体标准可根据各小区实际改造内容来调整。

(三)县财政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竣工决算进行的审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县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整治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的摸底调查,填报改造项目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解决改造工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参加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小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将改造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工程进度拨付改造资金等工作。

(三)县住建局所属单位规划处负责老旧小区是否在城区规划的审核工作;市政处负责对老旧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的整治改造工作;环卫处负责老旧小区地下垃圾池(或垃圾清运点)的建设和完善。

(四)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对老旧小区内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六)县审计局负责整治改造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是提升我县城市文明形象的主要举措,涉及面广,施工组织难度大,投资力度高,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县物业管理处做好改造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由县物业管理处存档备案。

(三)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县物业处留取工程款的8%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整改办主任签字,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四)监管并举,重在管理。整治改造后的具备规模的小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规模较小、业主不情愿聘请专业化物管企业的小区,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鼓励街道(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和物业企业,并将整治改造后的小区和今后弃管的小区统一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县政府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五)在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深入小区,做好向居民的宣传工作,争取居民的支持和理解,提高居民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参加小区的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附:

1、建平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表

3、201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

为切实搞好我市辖区居民小区的基础建设,提高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进步,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计划的通知‣(郑政„2011‟6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产权人的主体作用,对老旧住宅小区实行先整治改造后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物业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促进我市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标准

(一)目标任务。物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以及零星分布的老旧住宅小区列入整治改造范围。2012年确保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25%,约100个老旧小区、家属楼院,总面积约38.3万m2,其中京城路街道62个,索河街道38个;完成6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分别是京城路街道辖区的泰安小区(11栋楼,335户,总面积5.5万m2)、向阳小区(11栋楼,468户,总面积6万m2)、花园街小区(24栋楼,864户,总面积12万m2);索河街道辖区的绿苑小区(9栋楼,234户,总面积4.5万m2)、教委小区(6栋楼,124户,总面积3万m2)、民政小区(15栋楼,455户,总面积7.3万m2)。

(二)改造标准。针对区域整合后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管网老化、道路难行、路灯不亮、缺少绿化、残墙斑驳、乱停乱放等问题,要根据小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整治改造,把长期困扰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基本问题逐步解决到位,达到“八有”或者“四有”要求。基本内容为:1.改造、疏通上下水;2.整修路面;3.改造供电设施,维修、增设路灯;4.合理设臵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设臵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地;5.封闭小区,修建围栏、小区大门,设立门岗值班室或岗亭;6.配建监控房,完善视频监控设施;7.拆除小区违法建(构)筑物,清除各种堆积物品和影响环境面貌的非法设施;8.合理配臵小区绿化;9.合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管理用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的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建设,社区管理用房按每百户1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100户不配建;建成后进行简单装修,水、电可以独立计费,满足基本办公和生活要求;10.规范设臵小区总平面示意图、门牌号;11.安装邮政信报箱。

三、管理模式

2012年纳入物业管理全覆盖范围的老旧小区、家属楼院以社区为单位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整合后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以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原则,根据区域内的房屋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状况,居民的承受能力、服务需求以及消费意愿等实际情况,实施不同模式的物业管理,达到全覆盖目标。

(一)专业化公司进驻。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指导下,在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或社区居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八有”要求。

(二)后勤式管理。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家属院楼院实施过渡性物业管理,引导和鼓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逐步引入社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达到“八有”要求。

(三)社区介入。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管理条件、业主委员会未组建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为小区居民提供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对无主管楼院、零星住宅和规模较小的住宅区,由街道实施区域整合划分,可选择专业公司进驻、分项委托服务、组织区域内低收入人员从事服务等方式为小区提供基础性的有偿物业服务,达到“四有”要求。

四、改造程序和项目验收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1月-3月底)。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积极参与理解支持是决定工作顺利与否的关键。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通过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并要制作宣传版面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长期宣传,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改造后和引入物业管理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二)指导成立协调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2012年2月20日-4月30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以及相关社区,组织拟改造小区和纳入物业管理全覆盖计划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协调委员会,合理划分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街道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委员召开拟改造小区业主大会完成整小区整治改造预算30%的资金筹集。

(三)因地制宜制订改造规划方案(2012年3月20日-4月20日)。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拟改造6个小区的改造规划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改造方案制定预算方案,由各街道组织市房管、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城市管理、原产权单位、拟改造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评审,并在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施工建设阶段(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按照改造规划方案要求,由街道负责,市房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6个拟改造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清运工作;街道牵头进行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市房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拟改造小区原产权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参与,对招投标结果在拟改造小区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街道负责监督组织施工建设进度,按照施工进度申请改造资金,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20日)。由街道牵头,市房管、公安、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原产权单位参加,实施检查验收工作,并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房管、街道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进驻小区,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正规化物业管理。

(六)物业管理检查考核(2012年11月21日-12月20日)。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完成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程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管理覆盖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资金管理及拨付。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工程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制度,改造施工企业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由街道拨付拟改造小区业主自筹的30%部分,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剩余10%资金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拨付。市各有关部门强化资金使用跟踪监管,确保整治资金用好用实。

(二)强化现场管理。街道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三)倡导业主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大力倡导业主参与,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整治改造工作,履行物业管理和整治改造工作中的责任;水、电、气、暖、消防、电信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同步完成整治改造中的对应任务,并依据相关政策优惠或减免整治改造所需费用;市政府督查办要把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实施全程督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整治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涉及面宽,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1.实行目标管理。街道要严格按照市本方案组织实施整治改造项目,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方案、增减项目的,报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认和调整。

2.坚持规范运作。为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运作,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实行统一评定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决算审计。

3.实行专报制度。各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及时反映整治改造工程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并将统计报表和信息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整治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定期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同时,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整治改造资金、建筑质量不达标以及组织配合不力完不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暖房子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又好又快地完成此项工程,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活环境,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暖房子工程”会议精神,巩固国家级卫生城成果,创造舒适、整洁、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范围

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老旧小区实际情况,以满足居民最基本最迫切居住需要为目的,充分考虑我县老旧小区投诉多、问题多、环境脏乱差的现状,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整治范围为工行小区、教委小区、水利农电小区、自来水小区、庆余小区、人大小区、国税小区、县医院小区、劳建小区、防腐厂小区等10个小区。

三、整治项目

绿化工程、硬化工程、亮化工程、美化工程及环境改善工程。

四、整治内容

(一)工行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300平方米;增辟绿地、栽植树木118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1座;安装休闲木椅4个;建庭院灯9盏;安装健身器材6件;规划停车位40余个;粉刷门式房40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196盏;粉刷楼道818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二)教委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30平方米;铺设方砖10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2座;补建楼道灯119盏;粉刷楼道497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三)水利农电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3200平方米;栽植、修剪树木6000平方米;建休闲凉亭1座;铁栅栏粉刷20延长米;建路灯6盏;维修排水管线70延长米;规划停车位30个;砌边石100延长米;补建楼道灯140盏;粉刷楼道584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四)自来水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000平方米;铺设方砖800平方米;维修花坛2座;清运垃圾170立方米;粉刷铁栅栏230延长米;粘贴外楼梯瓷砖12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86盏;粉刷楼道37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五)庆余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1400平方米;粉刷门式房2700平方米;补建楼道灯140盏;粉刷楼道60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六)人大小区。补建楼道灯35盏;粉刷楼道16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七)国税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950平方米;粉刷仓房240平方米;卫生清理120立方米;补建楼道灯98盏;粉刷楼道30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八)县医院小区。铺设方砖1070平方米;修剪树木1000平方米;卫生清理150立方米;规划停车位20个;补建楼道灯154盏;粉刷楼道643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九)劳建小区。仓房外抹灰、粉刷涂料3500平方米;铺设方砖150平方米;清理排水沟55延长米;污水井加高8座;补建楼道灯77盏;粉刷楼道33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十)防腐厂小区。整修混凝土道路9400平方米;铺设方砖8130平方米;清理违章建筑20处;安装路灯18盏;安装健身器材50件;建排水沟450延长米;补建楼道灯340盏;粉刷楼道9800平方米;安装防盗监控1套;清理散乱布线。

五、整治标准

道路平整且与小区外道路连接,界、边石、方砖铺设完整,围墙、栏杆无缺损,封闭或半封闭住宅区;绿地面积增加;路灯设施、楼道灯齐全;无违章建筑,无散放垃圾,无堆放杂物,环境美观;管线布线整齐划一,无安全隐患;居民有休闲、健身器材。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成立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监管。

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安监局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制定具体监督检查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对改造项目的补助资金。

县审计局负责对国家和省、县各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实施中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管和各成员单位协调、调度工作。

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工程秩序的维护,处理解决妨碍工程建设的各种障碍物、违章建筑的移除。

镇赉镇工作组负责组织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自治,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高度重视老旧住宅小区改善之后的后续管理。社区设臵专人专职负责落实老旧小区整治后的物业管理工作。

县电力、通讯、广电网络等有关部门负责进行本行业及本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实施主体。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不能准确预测的实际,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资金测算,监理和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确定。

(四)改造资金。计划改造的10个老旧小区,整治面积共15.15万平方米,改造资金454.5万元(计划每平方米30元,此费用为工程估算资金,以财政、审计部门审计后的资金数额为准)。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国家和省奖补资金。

2.列入县财政支出预算,在“暖房子”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或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3.公共事业经营单位承担,供电、供气、广电及通讯等设施的更新改造,各经营单位可以直接承担相关工程,也可以承担相应数额的资金。

4.原产权人或居民自筹。根据受益人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居民承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需要个人合理分担,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以更换维修专用专有设施设备和现金出资等多种方式分担。已经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从个人分户账中拨付。原产权单位在责任范围内适当承担补建和维修责任或缴纳相应数额的资金。已售公房房屋维修和改造可以使用房改时售房单位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改造时间。2011年8月初至10月末。

七、后续管理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后,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应采取专业化管理,巩固改善工程成果,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通过业主自治、街道和社区组织等多种方式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公约、管理规章、议事规则,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安排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是“暖房子工程”重要项目之一,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与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推荐第3篇:《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实施办法

2016-06-12

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要求,有序推进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分5年时间,对各地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库中的5100个小区,150万户居民住户进行改造提升。2016年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1835万平方米,涉及项目小区660个、居民住户19.7万户。

二、实施内容

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型整治改造主要内容。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疏通、翻建地下管网,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改造、复建停车设施,更新环卫设施。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整修屋面,改造提升外观,整修楼道内墙、扶手、栏杆等。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疏通消防通道等。

(二)提升型整治改造主要内容。2016年,进行提升型改造试点,主要内容为:一是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更换具有节能保温性能的门窗。二是居住小区道路、游园、公共场所增设无障碍通道等设施,住户楼栋增设电梯或坡道楼梯等“适老化”改造。

三、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

各地在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政策机制、审核机制、实施机制、拨款机制、资金监管机制和验收机制等一揽子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策机制。从2016年起,各地分5年时间,对纳入省级城市老旧小区项目库的5100个小区、150万户进行改造提升,省级给予适当奖补,范围不得突破。项目重点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老楼危房加固改造、老楼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等方面。

(二)加强项目审核。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核机制,年初各市县从省级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库中确定当年整治改造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入库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上报,省级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计划进行复核,确认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三)严格项目实施。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坚持以块为主、块抓条保的推进实施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建设改造项目管理程序实施,完善项目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要规范招标采购、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跟踪审计,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居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有计划地确定一批基本型、提升型整治改造示范项目,不断总结经验,扩大推广。老旧小区改造整治项目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省级在年底前完成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拨款程序。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后,省级按照任务量等因素预下达奖补资金,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对省级奖补资金进行清算。对于各地根据情况提前实施的项目库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在次年拨付。各地要建立拨款机制,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和依据,根据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五)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级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六)规范组织验收。工程竣工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验收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和步骤规范组织开展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小区居民的积极性,促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健全机制,切实承担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各街道、社区居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改造绩效。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坚持“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强目标管理、计划管理,积极创新招标采购、过程监管模式,严格实施过程的监督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以市、县投入为主,省级给予适当奖补,每年安排2亿元奖补资金。市、县政府要通过财政投资、水电气和通信等专营单位设施改造资金等多渠道筹集整治改造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和信贷支持。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加强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后续管理,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促进小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改造提升方案群众支持、过程群众参与、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推荐第4篇:某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区2019年度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原则,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老旧小区居民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重点解决部分小区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突出问题,以及小区配套实施、设备不完善等功能性缺失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环境质量和便民利民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范围。2000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的,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均在整治范畴。2019年度完成X个老旧小区功能性基础类的整治、改造。

三、整治内容

1.对老旧小区进行功能性改造,维修庭院排水管线,疏通庭院内窨井、下水井、化粪池、排污管网等。

2.增设监控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修缮或更换破损的楼道灯。

3.完善基础类配套设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海绵城市透水砖,完善电动车充电(桩、站)设施等便民设施改造。

4.楼道内污水立管应排水顺畅,管径合理,存水弯等装置安装到位,不得出现滴水、漏水和污水上泛现象;老旧化粪池改造到位,材质无污染,抽吸及时,无渗漏,不得污染地下水;实现水污分流,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大门维修改造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合理,出行方便,满足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要求;围墙安全牢固、整洁美观,与小区外观风貌协调一致。

6.道路实现硬化、修复,路面无破损,无积水;道路两侧设置统一的道牙,高度设置适合;道路设置车辆行使标志牌和施划标线,实现小区交通循环。

7.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在改造完成后,依据“一院、一策、一改、一管理”的原则,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参照《XX省物业服务规范》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2019年3月10日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针对所需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由新区开发办技术处结合我区实际,出具改造施工工艺及设计方案。

(二)组织施工(2019年6月—9月底前)。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招投标、督查管理工作。

(三)竣工验收(2019年10月—11月)。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区财政局、区新区开发办规划建设处、相关镇(办事处)等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的小区进行抽检。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老旧小区整治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创建办、区新区开发办规划处、相关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办),区物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全力做好与上级主管单位、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办事处)负责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实行“周查月比”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对进度相对滞后的相关责任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进行督办。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效能低下、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办事处),由区纪委监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推荐第5篇:珠海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办法

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适应现代化宜居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推进本市老旧小区更新工作,创造整洁、方便、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更新活动。

第三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老旧小区是指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含本数)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建筑区:

(一)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和环境设施亟需改善的;

(二)建筑质量较差,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

(三)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的。

第四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老旧小区更新是指由相关主体按照规定程序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配套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综合整治、改建或拆建。

第五条【原则】 老旧小区更新遵循政府引导、业主参与的原则。应当发挥政府指导、统筹的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实现业主自主决策、自我管理。 第六条【原则】老旧小区更新遵循综合整治为主、拆除复建为辅的原则。应当以节能环保为宗旨,主要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宜居水平,未达到本办法第三章规定条件的老旧小区不得拆除复建。

第七条【原则】 老旧小区更新遵循费用各担,责任各负的原则。属地政府、管线运营管理单位和业主根据综合整治、拆除复建的不同情况各自负担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更新目标】 老旧小区更新应按照“美化、亮化、绿化、整洁、通畅、平安”的宜居要求,实现“配套服务设施齐备,通信安防技术健全,维修养护管理到位”的目标。

第九条【更新要求】 老旧小区更新应当以更新单元为单位,科学制定更新单元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强基建管理,统一开展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

第十条【更新要求】 老旧小区更新应纳入政府计划管理,优先对业主意愿强烈且条件成熟、建筑质量及配套设施较差或位于重要景观地段的老旧小区实施更新。

第十一条【更新要求】 老旧小区更新应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会同各镇(街)推动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发挥业主主导作用,完善专业化物业管理,确保老旧小区管理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第十二条【改建、加建】 老旧小区更新中需要进行改建、加建的,应当按照《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历史文物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和历史建筑等应当按相关规定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部门职责】 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全市老旧小区更新工作。

属地政府是本辖区综合整治更新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综合整治更新单元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拆除复建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按本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各镇(街)负责指导本辖区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更新工作。

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开展业主的宣传发动、意愿征询、资金筹措、协助施工等工作,依法履行业主自治责任。

第十五条【部门职责】 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公安、消防、市政园林、城管、水务、燃气、路灯、供电、电视、通讯网络、城建档案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更新工作。

老旧小区更新过程中涉及到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受理审批。

第二章 综合整治

第一节 综合整治内容

第十六条【整治内容】 综合整治的内容包括管线设施整治、环境设施整治、房屋修缮等内容。

第十七条【确定整治内容】 业主或属地政府应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要求,根据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综合整治具体项目内容。

第十八条【管线设施】 管线设施整治的内容:

(一)建设、更新小区管线综合沟和雨污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增设隔油设备、污水检测井、化粪池及配套管线。

(二)实施水、电、气一户一表改造,建设、更新供水设施及整合区域二次加压泵站。

(三)建设、更新供配电设施,架空线应敷入小区管线综合沟。

(四)增设室外燃气调压柜、实施燃气管道入户、光纤宽带入户以及4G覆盖建设。

(五)实施地下管线普查测绘。

第十九条【环境配套设施】 环境配套设施整治的内容:

(一)增设、维修小区围墙、栅栏及治安门岗设施,安装符合公安技术规范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能够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尽量实行全封闭管理。

(二)新建、整修小区道路,按规范明确标识消防通道、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推行规范、智能停车管理。

(三)整修完善小区绿化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清理地面、墙体及各种设施上的污迹。

(四)增设、更新小区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井盖、邮箱、垃圾收集设施、休闲座椅、交通护栏、交通指示标志、宣传栏等设备设施。

(五)拆除小区内违法建筑、设施,恢复建筑原貌和原有规划功能。

(六)建设、更新小区公共厕所,清理小区物业服务、医疗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明晰产权和使用权。

(七)根据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加建、回购必要的配套设施。其中,由政府出资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产权属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且不得转让,纳入小区物业管理,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八)需拆除单车房的,可由相关部门确认权益后进行。第二十条【房屋修缮】 房屋修缮的内容:

(一)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固处理。

(二)屋面维修:维修、更新屋面防水层、隔热板、屋顶水箱、管线检查井(箱)。

(三)外墙更新:清洗、修补外墙并与区域色彩风格相协调;统一雨棚、空调室外机的摆放位置及形式。

(四)楼道整治:整修楼道内墙、栏杆扶手、楼道窗、台阶、散水坡;设置、更换楼道防盗门并安装符合公安技术规范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楼宇对讲、信报箱、楼道公共消防设施、楼道节能灯具;规范线路布局。

第二十一条【重点街区整治】 临街老旧小区整治应当注重优化外部空间和环境,保持区域风格整体协调。

重点街区整治应当重点整治建筑外立面门窗、屋顶、墙面及装饰构件,需设置沿街招牌、广告应统一规划。

第二十二条【增设内容】 业主可以根据需要增设以下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 (一)自动消防报警设施和燃气报警设备。 (二)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三)按照相关规定增设电梯。

(四)对小区共有部位进行商业化改造,但需明确管理责任和利益分配机制。

(五)其他。

第二节 综合整治资金

第二十三条【资金管理】 综合整治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属地政府应组织安排开立综合整治资金管理专用账户,加强监管,专项用于核算综合整治支出。

第二十四条【承担方式】 综合整治项目所需资金采用属地政府、管线运营单位和业主各自承担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政府承担费用】 属地政府应当承担以下综合整治费用: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承担小区管线综合沟、雨污水管线和环卫设施更新整治费用;

(二)编制综合整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工程概预算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其他应当由政府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管线单位承担费用】 管线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职能各自承担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小区公共部位自来水、供电、燃气、消防、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的整治费用。

第二十七条【业主承担费用】 业主应当承担以下综合整治费用:

(一)除第二十六条规定外,依据本办法第十

九、二十条规定的环境配套设施整治、房屋修缮整治内容所产生的费用;

(二)水表、电表表后设施,燃气立管、入户管、燃气表及户内燃气灶,热水器等设施整治所产生的费用;

(三)其他应由业主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政府补贴及退出】 属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第十九条规定的环境配套设施整治费用进行财政补贴。

为建立良性物业管理机制,属地政府应逐步退出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属地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政府承担费用的其他情形】 属地政府因城市规划和管理需要,决定对老旧小区的建筑外立面、屋面进行整治更新的,应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专有维修资金】 业主需要对小区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整治的,专有部分的整治资金,由专有部分业主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业主资金分摊】 每户业主应承担的费用按照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份额分摊。实际投入资金与概算有出入的则多退少补。

第三十二条【业主资金缴纳方式】 业主承担的综合整治资金,应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向业主逐一收取统一缴入专用账户或由业主自行存入专用账户。 第三十三条【业主资金缴纳义务】 业主应当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交相应费用,不得以放弃使用等为由拒不承担费用。

第三十四条【业主缴纳资金来源】 业主承担的综合整治资金(不包含业主专有部分的整治资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政府扶助】 属地政府应当对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及确有困难的孤寡老年户承担的综合整治费用予以补贴。

第三十六条【政府补贴管理】 属地政府承担的综合整治补贴资金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中解决,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查和资金审核制度。

第三十七条【其他资金筹集方式】 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以通过对口帮扶、赞助、捐赠等方式筹集综合整治资金。

第三十八条【维护管养费用】 综合整治验收后,老旧小区的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建筑的维护管养费用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

第三节 综合整治实施

第三十九条【计划管理】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应当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年度项目计划的指导下,按照《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实施计划报批后实施。

第四十条【制定计划】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的下一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年度项目计划进行汇总,报属地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向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第四十一条【业主自愿】 老旧小区业主需要实施综合整治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就整治模式、基本内容和资金承担方式等书面征询业主意愿,经物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方可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综合整治申请。

第四十二条【政府选定】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城市规划和管理等实际需要也可以直接选定老旧小区纳入年度项目计划,但涉及需业主出资的项目应征询业主意见。

第四十三条【申请资料】 业主委员会申请综合整治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老旧小区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业主意愿情况证明资料;

(三)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承担方式等基本内容;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四十四条【综合整治的组织】 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应在综合整治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开展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

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成立临时业主自治组织或由居委会依相关规定代表业主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十五条【审核】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对综合整治申请进行审核,根据业主意愿比例、整治更新的必要性、资金投入计划等因素决定是否纳入年度项目计划。

第四十六条【计划批复及公示】 年度项目计划经批准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在当年年底书面通知已纳入计划的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管线运营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纳入年度计划情况在小区现场进行公示。 第四十七条【房屋安全普查】 已纳入年度项目计划的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在综合整治前组织对房屋安全进行全面普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综合整治或拆除重建。

涉及地质灾害方面的处理整治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组织宣传动员】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在综合整治实施前组织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

第四十九条【组织开展】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成立专项项目组织,按照法定程序统一委托规划、设计等专业机构,征求相关管线运营单位意见后编制小区更新单元规划和工程概预算,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报批。

第五十条【实施计划内容】 更新单元规划、工程概预算等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组织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实施主体;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规划设计方案;

(五)工程内容及进度安排;

(六)资金筹措方式;

(七)施工单位确定方式;

(八)管线运营管理单位承诺函;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五十一条【征询意见】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计划应当征询相关部门和管线运营单位的意见。相关部门和管线运营单位应当在收到征询意见之日起20日内给予答复。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根据答复意见对实施计划进行修改完善,不能采纳的意见,应当与相关部门和管线运营单位协商处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落实资金】 实施计划确定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按照本办法落实政府补贴的综合整治资金。

第五十三条【实施计划报批】 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将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报属地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属地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报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组织实施】

综合整治实施计划经批准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应当根据计划组织、监督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五十五条【业主配合】 业主应当在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方便,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不得无故阻挠和妨碍。

第五十六条【后续管养】 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管线综合沟移交属地政府指定的专业公司进行管养,其他设施移交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或辖区居委会。

第五十七条【后续管理】 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后,各管线运营管理单位在敷设管线时应将管线规整到管线综合沟内,不得架空布置。 第五十八条【归档】 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部门和管线运营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资料及地下管线普查测绘成果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第三章 拆除复建

第五十九条【拆除复建的条件】 老旧小区竣工时间超过25年或竣工时间未超过25年但是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或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方可申请拆除复建。

已按本办法完成了综合整治更新的老旧小区在综合整治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拆除复建。

第六十条【基本原则】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决策、自筹资金、委托代建”的原则。

第六十一条【基本要求】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应当经全体业主同意并由业主自行承担复建费用。

第六十二条【复建主体】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主体为全体业主,由业主委托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单位作为开发代建单位,也可以通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由市场单一主体作为开发代建单位。

第六十三条【保障机制】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应以开发代建单位名义办理相关建设手续,项目用地不得抵押、转让。 属地区政府应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保障开发代建单位开发建设业主回迁安置房。

第六十四条【规划方案申报】 复建规划方案应当经全体业主同意后方可申报。复建规划方案应满足《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要求,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十五条【筹资方式】 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复建资金:

(一)业主共同出资;

(二)业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第六十六条【房屋合法性认定】 老旧小区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或相关部门确权认定的面积为准。

第六十七条【新增计容比例】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新增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有拆除合法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0%,其中用于电梯等功能性配套设施部分不得低于新增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且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应当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可视情况配建适当比例的邻里中心、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 第六十八条【地下空间使用】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应在保证周边现有建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上(下)空间资源,鼓励建设立体智能停车设施。

第六十九条【土地政策】 老旧小区拆除复建须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土地使用年限重新起算。不改变原土地使用功能的不计收地价,如改变使用功能则应按市场评估价补缴地价。

第七十条【整合重建】 竣工时间不超过25年的老旧小区,因城市规划的需要,与相邻待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整合更有利于城市景观和风貌的,经全体业主同意,可以纳入该城市更新项目更新单元规划合并研究,一并拆除重建。但该老旧小区用地面积不计入《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的更新项目用地规模。

第七十一条【独立式住宅】 独立式住宅拆建可按照《珠海市独立式住宅危房拆建规划管理规定》执行,若需按照本章规定拆除复建的,只能建设多、高层单元住宅,并需满足《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危房处理】 被依法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的单栋建筑物,按照《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其他情形】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旧小区房屋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第七十四条【其他】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老旧小区拆建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法律责任】 业主未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综合整治更新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缴并可以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督促,仍不缴纳的,相关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十六条【规定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综合整治更新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严禁事项】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资金。对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规定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不适用范围】 本办法不适用于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

第七十九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指“属地政府”是指本市各行政区人民政府及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第八十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指“专有部分”是指属于业主独立所有,由业主独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物业。

第八十一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第五十九条 “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是指房屋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

第八十二条【其他情形】 属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第八十三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第6篇:老旧小区问题

老旧小区问题

城市发展得好不好,不能只看高楼广场这些“面子”,更要看老旧小区这些“里子”。老旧小区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一方面基础设施差、乱堆乱放多、脏乱差多,整治难,易反弹,真愁人;另一方面,困难群众多,收费非常难,治安案件多,真可怜。就事论事,谈谈自己的看法,望能抛砖引玉。

一、老旧小区现状

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一般是指1990年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基础设施老化破损比较严重,设计规划不合理。经过二三十年的使用,小区路面、墙面、地面、栏杆扶手、楼道门窗、照明等设施老化破损比较严重,一般没有楼道门、监控技防设施等较新基础设施。小区外墙面、线杆、线路私拉乱扯问题严重,消防设施不全。有时修补小区路面,揭开一看,下水道基本全坏了,需要重做。

规划户型不尽合理。有一些小区的老楼,房子特别小,只有五六十个平方,还没有配建储藏室,住户不得已把一些物品堆放到楼道、楼下,甚至是私建储藏室。还有些房屋没有供暖,冬季有人储备一些煤、劈柴用来取暖,堆放在楼道里,这样的乱堆放,清理起来难度都比较大。2014年,济南市大明湖街道实施了按市场价回收蜂窝煤的行动,共回收40多吨,街道专门租用了一处废旧厂房存放蜂窝煤,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二)主体混乱。老旧小区既有单位宿舍,也有商品房,回迁房,房管所公房等,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早期房屋开发重建设、轻管理,导致建管脱节,天长日久,开发商不管了。随着很多企业破产、合并、重组,加之近年来单位开始推进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和后勤服务体制改革,通过发放物业补贴,逐渐和单位宿舍脱钩,通过组建业委会,把宿舍管理推向市场化,单位也不管了。

但是由于老旧小区业主成分复杂,参与积极性差,组织过程繁琐等原因,现在业委会成立的也不是很多,运行情况也一般,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也不太高,现在还没担起老旧小区管理这个重担。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街道、社区管理,可以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财力。

(三)居住群体复杂,弱势群体多。老旧小区居民有单位职工、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回迁户、外来购房户、租赁户等。老年人多、弱势群体多、外来人口多,一方面是部分人素质不高,个人利益至上,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私搭乱建、毁绿种菜时有发生。这部分人对于清理自己的乱堆乱放、毁绿种菜、乱搭乱建、饲养家禽等行为,持抵触、不理解态度,甚至胡搅蛮缠、撒泼耍赖骂大街。另一方面是一些人尤其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生活习惯问题。很多人经济困难或是会过惯了,用不着又舍不得扔的旧东西,习惯于堆放到楼道或楼下,见到有别人扔的这些东西,还喜欢捡回来,久而久之,形成乱堆放。

这在一个小区,形成鲜明对比,六排楼,前三排基本没有乱堆放,后三排经常有。一打听,原来前三排是住的是年轻人,这破烂东西给都不会要,后三排是住的是老年人还有些困难群众,经常往回捡。有时这边清理出来刚堆成堆,垃圾车还没到,就有大爷大娘过来捡,一眼看不见就捡走了,所以会看到似曾相识的破沙发、旧床“长腿”跑回来了,让人哭笑不得。

(四)管理费用不足,收费难度很大。首先是收费标准低,现在老旧小区一般是一户一年70-100元的卫生费,约合每月每平方米0.10元,这个标准也就是一个扫扫地、拉垃圾的钱,养不起保安、保洁、维修、绿化等服务,更谈不上封闭、监控、路灯等硬件投入,但就是这个标准,能收到70%算是比较好的。极少数人、极极少数人是真不自觉,自己不交卫生费,堆积了垃圾就打举报电话投诉、叫新闻媒体曝光,说垃圾堆成山,就是没人管,用这种手段来倒逼居委会给他打扫卫生。(此办法观众切勿模仿,谢谢!)

其次是收费困难,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多数业主没有确立有偿购买物业服务的意识,其思维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管修房,自己管住房”的福利住房阶段,这个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圳市社科院做过问卷调查,老旧住宅区住户中明确表示愿意出资引入物业管理或愿意缴纳管理费的,仅占38.6%和41.3%,换句话说,有50%以上的住户明确表示不想出资参与引进物业管理的前期投入,即便实行了物业管理也会提出各种理由而不愿缴纳管理费。

老旧小区住户对小区改造整治和引入规范物业管理的愿望强烈、非常强烈,但在出资和缴费问题上态度消极、非常消极。砖家说是“你要管理我欢迎,你要投资我赞成,让我出钱你别想”。所以物业公司普遍不愿进驻老旧小区,即便是进驻了的也是惨淡经营,很多地市出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后物业进驻,收不起来物业费最后跑路的现象。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硬件。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这是大好事,难点在筹钱。关于资金问题,一是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老旧小区维修基金,市场化运作,负责资金的筹集、运营和调配。二是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获得收益进行贴补。三是借鉴江苏南通“PPP”模式改造老小区道路照明的经验,吸引社区资金参与。四是创造融资平台,通过一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兴趣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大型物业企业出资。

(二)明确主体,尽快建立业主委员会。老旧小区业主的物管意识普遍淡薄,多数人不清楚业委会是干什么的,自我管理、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不愿意参加业主大会,更不愿意参选业委会委员,常说的一句话是“管闲事落闲事”。仍停留在有问题找政府的旧思维上,难以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普遍缺乏办公经费,加上很多委员都是兼职的、没有报酬的,积极性及公益热情难以持久。

(三)引入物业化管理,树立大物业理念。小区建设“三分建、七分管”,政府投入了巨大的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如果管理不跟上,必定会反弹。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针对收费难的情况,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一是参照公交公司模式,成立公办的非营利性老旧小区物业公司,政府补贴资金。二是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中,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和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可用于出租经营,经营收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补充资金。三是对承担老旧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或社区进行补贴,比如淄博市,2011年度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政府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元,业主交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 徐州市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市、区财政补贴为主,居民负担为辅,分级负担的办法,每月由市、区两级按推行准物业管理的建筑面积各负担0.05元/m2/月的标准费用,小区居民按住房建筑面积负担0.05元/m2/月的标准承担费用。四是对老旧小区物业实行以“以奖代补”政策,设立长效管理奖励资金,即对每个小区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经考核达到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的,每年实行一次性奖励。 大物业管理是指物业外包的范围不光是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还包括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车、乱搭建、小广告、五小行业等,以弥补现有执法力量的不足,这种大包的方式,在深圳、南京、舟山都有试行,也有一些争议。其实城管外包不是洪水猛兽,需要认真分析,加强管理来解决,公共服务外包是改革的重要方向,不应因噎废食。

(四)更新观念,教育群众。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已经多元化,房产证是你的名,你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同时,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表彰奖励百名优秀楼长、业委会主任,千名文明市民,把精神奖励和经济补偿相结合,建立一支长效化的文明志愿者队伍。

设立道德银行和文明曝光台,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方式,对乱泼乱倒、乱吐乱丢、车窗抛物、随地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多点名道姓,少打马赛克,让不文明者丢人、现眼、受震动、受教育、能改正。

推荐第7篇:老旧小区火灾

民建济南市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老居民小区火灾安全防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指出,我市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旧居民小区由于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设施不到位、居民防火意识薄弱等因素,成为火灾事故的高发区域,应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解决。

现象

消防通道不畅造成隐患

由于这些老旧小区在建设初期没有规划停车位,车主大多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两旁,使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仅能容一辆轿车单向通行,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通过,影响救援。去年我市某小区发生的两起火灾事故,均因小区内道路旁停满车辆,消防车无法通过,延误了救援时间,造成严重的人员财产损失。由于老旧小区内普遍没有储藏室,使得一些居民乱搭乱建、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极易造成火灾隐患。

对策

扩大道路宽度 方便消防车出入

教育引导居民树立“防范胜于扑救”消防意识。利用电视、广播、科普宣传栏、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全市居民火灾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让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到每户居民家中。加大对老旧居民小区内乱停车、乱搭乱建及在街巷、通道堆放杂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现有老旧小区道路进行改造,尽可能提高小区道路使用效率,扩大道路宽度,方便消防车出入。

现象

线路管道老化腐蚀严重

老旧小区大多为高架线路,长时间风吹日晒,老化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由于电容量低,不适应现代化家电需求,住户私自接线,容易引发火灾;老旧小区电力设施大多未设置接地系统,造成一些高危险的家电如电暖气、热水器等容易漏电,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小区内架设的天然气(煤气)管道由于维护不及时或不到位,个别管道锈蚀严重,极易发生漏气事故;管道与建筑物连接处虽有保护网,但因设置不坚固或不合理容易被损坏。

对策

彻底排查 及时更换

彻底排查老旧电线、天然气管道等危险设施。尽快制定规划,对老旧小区的电力线路、天然气管道进行安全改造,增添安全坚固的天然气管道防护设施,及时更换老旧电线,加装接地装置。对于条件具备的小区,高架电线应改为地下电缆,并加强巡查,确保安全。积极完善消防设施,着力解决消防车水源不足等老大难问题,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现象

火灾隐患隐蔽性强

很多商家为节省经营成本,往往使用自己的住宅或租赁经营地旁的住宅作为仓库使用,“居民仓库”隐蔽性强、缺乏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商家消防意识差、消防执法难,已成为威胁居民生命安全的一大火灾隐患。

对策

加强消防安全巡逻

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办事处城管及社区居委会等基层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积极完善消防设施,着力解决消防车水源不足等老大难问题,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加大对现有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力度,使我市居民住宅小区尽快实现安全防火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推荐第8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室外工程规划方案

大慧寺路8号院综合整治室外工程规划方案

大慧寺路8号院综合整治室外工程整体施工规划思路主要依据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及相关设计、勘探文件来进行施工改造规划。

一、室外工程道路路面调查情况及改造建议:

(一)调查情况

1、道路面层:现况路面为混凝土路面及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局部存在破损情况。

2、道路宽度:主路宽5m--8m;部分楼前道路宽度1.9m--4m。

3、道路路缘石:路缘石存在损坏,主路路缘石高出路面尺寸不一致。

4、道路坡度:道路纵坡、横坡和原有雨水篦子之间存在反坡现象,在雨季容易造成路面积水。

(二)道路施工改造建议方案

1、道路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改造建议:原有道路改造施工采用旧路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工艺进行施工,面层采用AC-13沥青混凝土;新扩建道路采用设计图纸要求参照12BJ1-1路20做法。

(2)原因分析:采用上述方法改造施工从技术上属于旧路改造,技术方法较成熟;从质量上借助原有面层作为基层,符合设计强度;从施工进度上沥青混凝土摊铺完成后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通行目的,减少影响居民出行时间;从经济方面上考虑能节省大量资金。

2、道路宽度确定方法及原因分析

(1)宽度确定:按原有路面宽度进行施工;新扩建道路宽度定为4m。 (2)原因分析:原有道路宽度符合相关设计及消防要求;新扩建道路宽度主要考虑满足消防设计宽度不小于4m的要求。

3、道路路缘石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路缘石改造建议:对所有路缘石进行更换,重新栽设施工。

(2)原因分析:现场路缘石破损较多且标高不一,为了使新栽路缘石离新修路面距离符合设计规范并达到与新修路面一致的效果而进行全部更换施工。

4、道路坡度做法及原因分析

(1)道路坡度做法:在路面施工时纵坡坡度的确定主要依据雨水收集口位置来进行设计,小区道路纵坡按照0.3%进行施工(分段设置);横坡为两面坡,坡度按照1.5%进行施工。

(2)原因分析:小区原有道路年久失修,部分存在下沉现象,造成原有雨水收集口与道路存在反坡状况,故对小区纵坡、横坡重新调整设计。

二、室外工程现况管线调查情况及部分管线改造建议

(一)调查情况

1、现况地下管线主要有电力、弱电(监控)、燃气、热力、给水、污水。

2、根据勘探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相关数据,各种管线在多部位存在交叉现象,其中污水管线埋深最大。

3、院区多个路灯杆根部存在锈蚀现象。

4、院区安防监控摄像头和安防电气线路已经出现老化或者无法使用。

(二)管线施工改造建议方案

1、强电(路灯)管线及路灯杆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强电(路灯)管线及路灯杆改造建议:对现况埋地管线路灯电缆全部更换;小区路灯杆全部换新。

(2)原因分析:小区内路灯及路灯杆损坏较多,并且多个路灯杆根部存在锈蚀情况,从小区行人安全方面考虑必须进行更换。

2、弱电(监控)管线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弱电(监控)管线改造建议:弱电管线采用地下布设穿线套管方法进行施工,并在相应位置加设检查井;监控线缆全部换新。

(2)原因分析:从小区整体形象和安全方面考虑,弱电管线必须入地。 3其它管线施工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其它管线施工改造建议:考虑新增雨水管线为无压管线,施工过程中未知情况较多,特别针对有压管线进行改移施工。

(2)原因分析:雨水管线遇有压管线阻碍要遵循“有压管线让无压管线”的施工原则进行施工。

三、新做雨水管线施工及选材建议

(一)雨水管线位置、埋深确定

1、雨水管线现场施工位置主要参照《大慧寺路8号院综合地下管线探测图》、《大慧寺院区管线平面图0710-布局》及现场实地详细调查和后期施工中采用探坑先行的原则进行。

2、雨水管线埋深以管顶覆土500mm以上才能用机械进行碾压的原则进行确定,设计先从雨水端头井位置开始,初始管径为300mm,管材下部100mm砂垫层,最终确定初始开挖管线沟槽深度不能少于1000mm。

(二)雨水管线坡度选择

1、雨水管线坡度选择根据相关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确定,φ200管排水坡度定为4‰,φ300管排水坡度定为2.5‰,φ400管排水坡度定为1.5‰,φ500管排水坡度定为1.2‰,φ600管排水坡度定为1.0‰。

2、考虑到原有地下管线种类较多,雨水管线排水坡度的选择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微调,φ300管--φ600管的排水坡度调整范围1.0‰--3.0‰。

(三)雨水管材及雨水井材质的选择

1、雨水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

双壁波纹管主要具有以下优势:抗压能力强,摩阻系数小、通过能力强,施工便捷、重量轻、易安装、节省施工时间,化学稳定性佳、使用寿命长。

2、雨水井采用目前流行的塑料检查井。塑料检查井的主要优点:

(1)耐酸碱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 (2)安全环保,密封性好,防渗漏。

(3)均匀沉降、抗压能力强。管道与井座柔性连接,管道与井座的粘土共同运动、很好的解决了传统检查井与塑料管道连接所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问题,有效防止地面塌陷。

(4)施工方便快捷。采用分体组装结构、井筒可现场切割、调整,适应各种安装深度要求,有效降低成本,大大提高施工进度,缩短工期是传统检查井的10-20倍以上;并可全天候施工,砖砌检查井和其他水泥砖砌井与之无法相比。 (5)高效排水。内壁光滑流畅,设有导流槽,污物不易滞留,减少了堵塞的可能,有着出色的排水性能,雨污排放率是传统检查井的1~3倍。

(6)重量轻,易于运输和安装,性能可靠,承载能力强;适配性强品种齐全,可任意调节井筒高度及在筒体上打孔,调节方向,满足工程安装的一切需求。 (7)综合造价低,维护费用少,比传统检查井更具优势;可以回收循环利用,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 (8)、密封性能好、防渗漏。

四、活动广场、景观绿化、停车位分布现况调查及改造建议

(一)调查情况

1、小区活动广场功能基本能满足居民活动需求,在景观协调上有待提升。

2、小区住宅楼前绿化层次感不强,草坪绿化较少,略显突兀。

3、原有停车位在数量不足,造成小区车辆在主要消防车道上停放;部分停车位位置设计不合理,距离住宅太近,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二)改造建议

1、活动广场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活动广场改造建议:在活动广场中心位置增加喷泉设施;在活动场所周边扩大草坪面积;增加夜间景观照明。

(2)原因分析:增加喷泉设施可以达到中心游园和文化活动相结合的目的,并且喷泉用水可以利用雨水收集池中的雨水,真正做到节能减排;扩大草坪绿地使居民活动感官空间更大,更加舒适;增加夜间景观照明是为了给居民营造一种温暖、舒心的效果。

2景观绿化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改造建议:设备用房西侧道路与5#住宅楼部位道路顺直,减少原有拐弯道路角度,改造后原有停车场保留部分停车位,增大设备用房西北角部位绿化面积,具体改造范围参照总平面布置图;在1#楼、2#楼、3#楼、4#楼、5#楼、6#楼、9#楼增加电梯一侧部位改为铺装道路加绿化,铺装道路与小区道路顺接,绿化主要采用草坪加小型花木(月季、迎春、丁香),具体改造内容及范围参照总平面布置图;2#楼西南角部位垃圾清理完毕后,改造为小型花坛,南侧位置改造为绿地;3#楼北侧道路较窄,因采用沥青路面铺装较为困难,所以此处全部采用透水砖铺装,具体做法参照12BJ1-1路5;4#楼与5#楼之间恢复原有绿化,在靠近4#楼部位建议取消原有停车位增加自行车棚;8#楼东侧与9#楼西侧位置自行车棚取消,增加绿化面积,原有铺装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原因分析:采用以上绿化改造建议主要遵循“绿化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多样、和谐统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3停车位改造建议及原因分析

(1)改造建议:小区原有停车位按原有规划留设,停车位位置和数量上进行调整,减少靠近小区主要道路及住宅楼停车位,加强小区地面停车管理措施;采用绿化和停车位相结合方式进行改造,绿化设置采用灌木(黄杨、龙柏、桧柏)绿化隔离带;停车位采用嵌草水泥砖铺设。

(2)原因分析:减少靠近小区主路停车位主要从道路行驶和行人安全角度考虑;采用停车位和绿化相结合方式主要通过绿化带作为停车位分割带来考虑,这样既保证停车位位置又能满足小区绿化率。

推荐第9篇:老旧小区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老旧小区管理与服务的调研报告

——以天桥湾小区为例探讨老旧小区管理与服务问题

前言

小区管理与服务贴近社区居民的生活实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服务的好坏对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探讨如何协调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建设和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桥湾社区位于通州区繁华地带,占地面积约0.32万平方公里,与区政府紧一路之隔,地理位臵优越,交通便利。小区建成于90年代,共计14栋住宅楼,常住人口855户、1932人,外地来京人员573人,辖区范围内有通州区体育局、游泳中心、武术学校、以及海尔通州旗舰店等几十家单位门店。多年来,天桥湾小区也像很多老旧小区一样,存在着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车辆管理、绿地美化等诸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管理难度,严重影响着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和谐,已成为居民群众反应强烈、各级领导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相关概念

(一)、老旧小区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老旧小区包括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以及1990年以后建成、存在上述问题的老旧小区。相关学者认为老旧小区在建设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社区的规划方案比较简单。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旧小区的外部设施已经跟不上时代。我国老旧小区的管理一直有三种典型的模式:一是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二是物业产权单位组建内部服务机构管理;另一种就是\"多单位管理\",即一个小区有房管、园林、供电及水务等多单位管理。

(二)、社区服务

在社会学上社区服务就是指一个社区为满足其成员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性福利服务活动。按照社会学的概念,社区服务可以分为满足社区居民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和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生活为目的的社区基本物业服务。

二、分析天桥湾小区作为老旧小区的管理服务现状及对策

(一)居民多元化结构,物业管理恶性循环。通过调查走访,天桥湾小区中的房屋结构复杂,包括回迁户、单位房、商品房、商用房、外地购房等。也正是此情况导致了老小区的居民结构相对复杂。居民的生活背景、知识结构、行为习惯,消费观念,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充分认识物业管理的真正含义。一些居民只爱护自家卫生,忽视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关心小区的整洁建设。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年小区物业又属于政府托管,按每平米0.3元收取物业费较低,管理人员有限,服务质量跟不上,造成了居民多数不缴费,物业收费难度大,便以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现状,服务管理状况越来越差,从而使小区物业管理步入恶性循环。所以导致小区出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

名词解释:物业管理恶性循环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业主不满拒缴物业费——物业亏损减少服务项目——更多业主不缴费——矛盾激化——物业公司退出——陷入真空状态——新物业公司(或政府接管)进入——再次循环。这样的轮回被业界称之为“物业管理恶性循环”。

针对此情况,居委会做了冷静的分析,通过利用宣传栏、倡议书、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努力向居民宣传物业管理方面法规政策和权利义务,引领广大居民正视老小区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并引导物业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物管工作人员的行为和素质,努力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目前也借助网格化工作,加强入户,不断推动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的深入,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准,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二)小区物业管理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社区物业管理应包括常规服务、专项服务和委托特约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一般社区能够提供的常规性服务是对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主要包括:

(1)治安管理;(4)车辆道路管理等;(2)绿化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

多年来,天桥湾小区正是由于缺乏正规的物业管理,又存在着诸多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常规服务管理无序,小区的居住环境、和谐环境成为居民日益关注的焦点,影响了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1.治安管理问题

由于我社区紧邻西海子早市、西海子公园,人员出入流动性和流量极大。小区没有完全封闭,没有技防设施,单元门未安装门禁,2个出入口没有人员值守,夜间路灯照明也有过5年不亮的记录。小商贩自由出入,还经常发生自行车丢失、汽车被划、被砸、入室盗、上门推销等事情,社区不稳定因素较多。整体治安存在隐患。居民不满情绪越发显现。

2.车辆道路管理问题

严重影响天桥湾小区和谐的另一个问题是车辆管理。一是小区内两处简陋存车棚不能满足千余户居民的存车需求,很多居民将车放臵楼道等公共空间,或楼上楼下的搬动,也避免不了丢失,居民意见纷纷。二是由于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小区的机动车辆极具增多,但小区没有规划的停放场地,私家车乱停乱放、居民私装地锁、甚至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严重。又由于无人管理收费、不限车辆入内,外来车辆也不断入侵。这就不断地激化了人车矛盾。居民感到既混乱也不安全。社区居委会也多次协调物业商量安排值守人员,但由于资金问题未果。

为破解这些难题,保证辖区的安全稳定,我们没有坐以待毙,而是注重发挥社区层面的协调作用,积极牵头组织物业,居民代表,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座谈会,本着“小事自己解决,大事协调解决”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发动了一批有能力、有公益心、有责任心的居民党员成立巡逻队、义务看家护院,担任信息员参与巡逻摸排隐患矛盾。并主动想办法,积极协调单位,挨户做工作收取路灯费,解决了小区路灯照明问

题。又积极联系派出所在小区6个明显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解决了最基本最急需的安全问题,治安状况大大改善。今年又协调办事处出资设计更新了小区东大门,控制了一小部分穿行车辆及人员,有限的减少了噪音和安全隐患。在赢得居民们认可和满意的同时,居民们思想也大大转变,也提出应该聘用安保人员,规范车辆管理,保证小区居民的安全,建立长效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3.环境维护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缺失,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路面、台阶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且日趋恶化。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下水道经常堵塞;没有专业保洁服务,小区道路楼道无人打扫,尤其是雨雪天气路上积水积雪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居民出行。绿地私侵乱栽乱种,随意倾倒堆放装修垃圾,环境卫生的脏乱差,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使居民的归属感很低。

近两年,通过社区自身的努力,鼓励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维护,积极做好宣传,大力发动党员、居民、服务队伍开展义务劳动,参与治理和维护,大力开展楼门文化建设,改善楼道面貌,增进邻里亲情。还得到了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为我们聘用了4名清扫员,小区主干道路、绿地等卫生得以维护,但是很多小区楼门内卫生依然处于无人管理。楼门内小广告随处可见,堆物堆料的陋习依然存在。小区亟待解决的是如何进一步加大提高居民自身素质,从自身做起积极维护小区整体环境,为小区做贡献。

4.违法建设问题

由于小区长期缺少物业监管,小区内部普遍存在私搭乱建,违规建设现象特别严重。常见的有占用绿地外扩阳台、占用绿地搭建车棚,外接窗台和私改楼顶天台等。接到居民反映,居委会也曾多次入户劝阻,并告知物业和城管进行处理,但也是因政策法规不完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缺乏联动机制,造成执法难。居委会又没有权利,不能和居民对立,根本无法制止,违建亟待整治。

5、老旧小区的一般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天桥湾就存在比如:原开发商

缺资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工程建设资料、图纸残缺无法查找,给后续一些工程施工造成了一定影响;70%的房屋存在漏雨、渗水等本体老化问题日益突出;小区内需建设室外休闲场所等大问题。客观的看,居民自治虽然把居民组织起来,但毕竟还停留在小打小闹阶段,解决了一些日常问题。但最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维修及整治,还必须靠由政府主导投入。还应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与居民、党员面对面座谈机制,及时反映小区存在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政府的渠道更好地促进社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天桥湾就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解决了路面修复,更新路灯等问题,房屋漏雨问题也已经提上了日程。

三、探究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问题的建议

(一)建设为先,提升小区环境品质。为小区开展准物业管理打下扎实的物质基础,就要先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依托《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只有通过政府出资,对小区老化管道、破损道路和区域进行改造修缮,美化绿地,建立室外娱乐场所,增加消防、监控等公共设施,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和解决一批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才能切实改变小区的环境面貌,为居民创造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可以先把事情做起来,居民对管理和服务认可后,明确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力和义务,推动“谁受益谁出资”的意识,再由居民协商决定物业管理事宜。

(二)成立街道级的物业督导中心,切实加大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

(三)尝试非赢利性的“准物业”自治管理模式。借鉴其它社区对老旧小区进行集中管理的成功经验,政府先期投入一定资金,居民分摊定期缴纳一笔费用,用于聘请保洁、绿化、安保等人员对小区进行维护和日常管理,探究居民互助加外包式半专业化物业管理。居民家有些小问题,能解决的提供免费服务,或发动有能力的居民自助服务;一些需要专业服务部分则外包给专业服务商,拟订服务协议,根据需求提供菜单式物业管理有偿服务,使工作不断延伸。比如选聘停车管理公司担任小区停车管理和治安防范职能,施划停车位,向居民核发停车证。选聘绿化队伍定期美化浇

灌绿地,修枝剪叶;聘用保安加强小区的治安维护和防范;聘用懂技术的电工维修工能及时处理解决居民急需问题。做到低标准收费,高标准管理,逐步得到居民共识,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争取达到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的改善,实现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七个有” 基本目标。最终目的是满足居民的需求。

(七)利用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解决社区公共服务难题

根据《北京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预„2007‟3226号)和《关于2011年全面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社领办发„2011‟6号)文件,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社区文化体育、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美化绿化和综合整治、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法律宣传与服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来统筹解决,积极开展社区、物业,居民间的共驻共建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增进社区、物业同广大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让社区居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

(四)积极在实践中摸索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工作,通过调查问卷摸清老旧小区居民对物管的需求,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方式。分层次确定公益服务内容,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增进居民之间的互助,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

推荐第10篇:合肥市老旧小区调研

XX街道老旧小区计划生育工作

调研汇报材料

街道位于合肥市北门,东靠阜阳北路,西至蜀山区,南临老城区、北与长丰接壤,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郊结合部街道,辖区内社居委的小区属于具有代表性的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

一、基本情况

小区始建于1997年,由于村(1997年时还是村)为发展经济,给予村民购买土地自建及大房郢水库拆迁移民所建,现小区内共居住293户居民,总人口818人,其中常住人口648人,育龄妇女212人,流动人口170人,已婚育龄妇女63人。

二、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小区现在的计划生育管理主要由物业公司配合社居委负责,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做好小区内的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各类宣传品,并利用小区内的宣传板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进行宣传,同时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在小区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常住、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孕、育及其变动信息。

3、做好小区内居民计划生育需求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4、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非意愿妊娠居民采取补救措施的说服动员工作;

5、对辖区居民违法生育的,及时通报街道计生办,并协助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6、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的发证和审验工作。

(二)计划生育管理手段

1、定期组织社居委工作人员利用晚上的时间逐一上门对育龄妇女进行摸底清理并发放宣传材料,不仅摸清了底数同时也使她们了解计生知识和最新政策。

2、充分发挥物业公司作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协助居委会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二是协助社居委计生专干收集小区内居民的计划生育四种信息采集。三是协助社居委帮助居民解决在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

3、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一是充分发挥会员和会员联系户组作用,做好育龄妇女宣传教育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使其自觉实行晚婚和计划生育;二是向小区育龄群众、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三是围绕群众在生产生育方面的需求,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服务,发动和组织会员对有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帮助;四是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骨干、带头、监督作用。

(三)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成效

通过以上管理模式和手段,使小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社居委计生办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到小区内居民的居住情况和计划生育四种信息的变动,避免了育龄妇女漏建档和漏信息上报的现象,同时也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工作参与率和知晓率。

三、存在的问题

1、小区内人员结构复杂,部分居民是大房郢水库移民,挂户人口很多,造成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时居民的婚育情况难核实。

2、存在三多现象:“流动人口多、育龄妇女多、困难家庭多”,造成社居委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中遇到很多困难。

四、对策措施

1、针对挂户人员多的现象,街道计生办要求社居委在给居民办理证件时一定要仔细核实其婚育情况,并落实居住地管理,避免错发证的情况。

2、由于小区范围大、人员多,社居委在小区范围中选聘威信较高、热爱计生工作的人员,担任小区的计生信息员,承担负责片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做好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二是协助社居委计生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三是掌握片区内居民的婚、孕、育情况,收集居民对计生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及时通报给社居委。

第11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小区居住品质,对庭院改善、小区整治后的房屋及设施进行长效管理,使老旧小区也能够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带来的便利和舒适。我公司充分认识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物管、自管中的诸多矛盾,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

我们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时候,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始终以业主为中心;以满足老旧小区业主的需求为目标;以业主的满意为公司的最高追求;在服务过程中不断调整服务方式与模式,以达到业主的要求。

一、管理思路

根据老旧小区的特点和物业管理需求分析,我们提出以下管理思路:

1、根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需求分析和我公司物业管理经验,我们将老旧小区管理标准定位在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上。通过高水平物业管理将老旧小区提到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实现低消费投资,高价值体现,将老旧小区变成一个体现现代社会文明价值的小区。我公司设有专门的管理处办公机构,管理操作人员配置齐全,办公场所干净有序。

2、对老旧小区采取专业管理的关键在于对配套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将对照国家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颁布的系列标准,针对老旧小区业主的特别需求来确定客户(业主)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每季度要采取书面形式向业主征询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

3、由于老旧小区的管理弊端,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尤其重要,小区出入口能做到24小时站岗值勤。每天按规定进行

巡逻;能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有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对进出小区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临时访客实行登记制度。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老旧小区对于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极高,我公司将安排具有消防工作经验的保安人员,以退伍军人为主,兼顾考虑个别岗位可安排老旧小区的住户,以做到真正的小区就是家,爱岗如爱家,实行24小时执勤,为业主提供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

4、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面积大小不一,我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齐全,责任明确。账务清晰,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服务,服务热情,行为规范。

5、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我们坚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我公司及业主方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有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6、针对老旧小区具体情况,采取一体式的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员工招聘上,采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来管理。同时兼顾项目的实际情况。兼顾考虑个别岗位可安排老旧小区的住户,实行24小时有专职保安人员执勤。帮助解决一些困难户的问题,提高员工的爱岗热情,真正的做到以小区为家。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经消防知识培训有记录。

7、我公司将联合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在老旧小区的内大力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的发展,形成良好

的社区文化。

8、我公司定期安排老旧小区的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处的管理水平。保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运行正常;供水、供电、供气等设备使用正常;规范活动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行驶等的标志。保证车辆运行畅通,停放有序,并做好防盗工作。

9、针对老旧小区绿化管理,制定绿化管理方案,对覆盖率达15%以上的绿地进行专业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管理养护得当,按季节治病虫害,每月保持植物浇水,施肥,喷药杀虫,除杂草,修剪等养护工作,保证植物生长良好,形成较好的植物景观。

10、老旧小区保洁管理,我们将所有栋楼逐一分解,包干落实到各工作人员,全面实行“自家的孩子自家抱”,各责任人兼顾包干楼栋的楼道卫生工作,包括楼道内的乱堆放、乱张贴、楼道广告,同时,监督其他楼栋责任人的工作,做到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作用。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每天清运,公共场所定期清扫保洁,保持整洁干净。根据每个小区实际情况能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11、由于老旧小区设备设施老旧,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十分重要,必须迅速全面熟悉设备特性,掌握运行规律;在正式运行后,要确保公共设施,公用设备定期维护,水、电、气24小时报修值班,接到报修电话10分中到场,急修半天内完成。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明确责任人;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能随时启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或丢

失,主要道路及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路灯、楼道灯完好率高等于9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供电、供水、消防设备等)有应急预案。供电设备运行能正常使用的,无设施损坏,配电室管理规范。供水设备运行正常,无设施损坏。

制订有详尽的设备设施年、季、月、周等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日常维修计划、方案、标准。制订有各类应急抢修、处理方案,保证设备设施能高效经济运行。

12、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结合工作区的物业,完备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来访 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夜间安排专人巡逻。物业人员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火灾事故,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保证消防车辆和各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每月对此检查2次以上。

13、房屋管理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有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要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

有每日巡查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养护。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包括乱搭防盗窗、晒衣架,乱封阳台)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14、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

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登记制度;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

建立住房用户档案,进行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方便查阅。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15、其他管理

(1)定期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小区文化活动。 (2)积极支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3)无因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因导致小区管理水平差,被上级部门批评通报和在旗级以上媒体有负面报道。

(4)避免小区内由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物业服务和业主出入的和谐;

我公司实行零干扰服务,在业主上下班高峰期,除主要出入口我公司安排保安人员严格管理以外,其他服务均为零干扰:即我们所有的设施维修、保洁服务均将安排在夜间或非高峰时间,为业主出入提供方便。

二、抓整治工作,换环境面貌

1、针对问题,一对一宣传

根据我公司以往老旧小区管理工作经验,乱种植、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较为严重。再之老旧小区大部分居住着老人或外来人员,乱晾晒、乱堆放情况无法杜绝,无形之中给小区管理带来了难度。我们将在接管后进行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知识普及宣传,制作业主入住手册,加大小区物业管理的宣传工作,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治安安全、消防意识等方面对业主进行一对一的宣传,提高业主的文明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

2、做好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切实解决老百姓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停车位或共用车库的管理,解决居民停车位的问题,消除小区内消防车难进入的安全隐患。

3、加强对公司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本素质,掌握服务技能,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对拆迁安

置小区做到保安、保洁、保绿,建立社区与物管定期有效沟通的管理机制,采取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联合管理,及时现场发现、解决问题,把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等问题成堆以后再临时抱佛脚,不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营造舒适、整洁、安全的小区环境。

三、管理模式

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

五、保安及消防管理

六、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

七、各种车辆管理

八、消防管理

九、外墙清洗、修补方案

十、物业管理费用构成明细报价分析表

第12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要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有条件的小区应铺设天然气管道。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6.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回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7.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修缮改造房屋

1.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2.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3.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4.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三)提示环境质量

1.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3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1.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改造技防设施

1.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有条件的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2.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3.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

第13篇:老旧小区现场管理制度

老旧小区现场管理制度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七牌一图”,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米,距离操作人员100米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等管线两侧1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吊篮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视情况进行罚款1000-10000元。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等公共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监理和物业单位,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视情况处经济处罚5000-20000元。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或砂浆,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或商品灰。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7、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如遇到现场实际情况于施工图纸不符,需采用变更洽商的形式上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别更部位施工结束后,在三日内完成该部位竣工图纸。未按要求执行所导致的工程量不清,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00/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及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施工单位上报甲方的月进度计划应按时完成,并参考月进度计划分解成为周季度计划,每周应当按周计划执行。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监理、物业公司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第14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3年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春去秋来,又是新的一年开始,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把我的工作向大家作以下简要的汇报。

一、电子十二所施工管理

自2013年5月份受公司安排,从电子十二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中受公司安排全面管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收尾工作。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自从领导安排后,我就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把自己的这摊事干好。

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重点,结合本人的施工特长、经验、技术、及设备能力,按照系统工程理论进行总体规划。质量以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过程控制,安全以“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保证所内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施工技术以解决难点工序施工为主要内容,实行施工队的技术骨干定岗负责,动态指导,组织有效攻关。

在整个施工改造过程中,我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认真听取甲方、监理提出的意见及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问题,在各分项项目施工前做到各种原材料合格及检验,试验报告符合要求时在进行施工,每一道工序都有监理工程师验收,重要的工序请甲方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达到了甲方的要求,并交给了甲方满意的答卷。

二、清河16#院施工中的管理

自从电子十二所完工后,本年度8月份受公司安排调往清河项目部任水暖工长,由于本人以前对新建工程比较熟悉,对旧楼改造工程不是熟悉,这对我来说是个赞新的开始,须从零开始。

由于清河16#院是老旧小区,老年人比较多,道路狭窄,路上行人较多,而且户内改造比较繁琐,难度比较大,由于本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比较陌生,有的部分工序自己管理失误,导致后期核量比较麻烦。

管理失误:针对热计量改造工程,(有业主签认的确认单没有仔细的的核查),在前期没有做到施工队工人干完活后,没有全部到每家每户都去核查,而是有时间就去,没时间的就不去了,导致后期与施工队核对时发现施工队虚报、多报量。再重新每家每户核对,每个暖气沟自己还得亲自钻,导致了浪 费了精力自己弄的还很累。假如不去认真的每家每户去核对,就有可能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在以后的热计量改造中,吸取了一定的经验。但是自己在管理方面也成熟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质量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一个队伍的生命,质量是生存的根本。这个道理人人都懂。 “真抓实干、尽职尽责”贯彻到每个工人身上,其次是每天在每位工人施工的作业面去及时发现有无问题达到及时解决的,只要做到腿勤、眼勤、嘴勤就能达到我们所要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质量”这是建筑行业的规律,在生产管理方面我觉得做到要“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互配合是特别的重要,水和鱼永远是离不开的,包括和其它专业配合。

三、个人建议

1、劳务对的选择: 针对热计量施工队伍,热计量施工队伍是层层分包,导致施工管理困难,建议公司招聘劳务队时一定要和劳务队说明或采取一定的相关措施。

四、个人心得

很简单“身心皆入”四个字

‘身入’就是要多走基层,少座而论道;多沉入一线,少“走马观花”;多接触矛盾,少避让推诿;多排忧解难,少敷衍应付。

“心入”,就是学习调研要有耐心,分析检查要有真心,解决问题要有决心。

这几句话的意思很简单,用在我们施工管理也很合适。我的理解就是:经常和工人在一起探讨,多在施工现场,执行真正的过程控制,不要每天在办公室大言不采说三道四,事后马后炮,应当多提一些问题,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要互相推诿;多给工人排忧解难,不要用各种理由来应付领导。

“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总结”是我们一个永恒的主题,我相信明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将有一个不可估量的飞跃与发展,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由于本人文采有限,说的不好,请各位领导多多指正!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毕。

2014年2月

第15篇:老旧小区竣工报告

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密云区2017年度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和绿荫停车场改造工程-鼓楼街道131幢,本工程位于密云区鼓楼街道。建设单位: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监理单位:北京云湖工程监理站;设计单位: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云建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监督单位:密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行宫小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面层,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及路灯系统。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长安东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及混凝土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系统。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宾阳里小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及混凝土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系统。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车站路社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路面,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2.将原破损雨污水管道更换为双壁波纹管。 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宾阳北里:

1.拆除小区内原有混凝土路面,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小区内增加监控系统。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云秀社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

2.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3.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檀城东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混凝土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系统。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5.室外破损给水管道改造。

长安西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方砖及混凝土路面,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将原破损雨污水管道更换为双壁波纹管。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5.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系统,楼与楼之间增加路灯管路敷设。白檀社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混凝土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宾阳西里: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及混凝土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监控系统,楼与楼之间增加路灯管路敷设。3.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4.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花园东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及混凝土路面,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花园西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及混凝土路面,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行宫南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更换单元门;建筑外墙涂料粉刷;

2.沿小区主路增加路灯、监控系统,楼与楼之间增加弱电系统;小区内楼与楼之间增加固定充电桩5处。

3.屋面防水改造。

4.室外污水管道开挖;室外污水管道回填;室外污水管道安装;管沟及井池砌筑;室外污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5.在小区东侧新建钢架阳光板自行车棚3座。 6.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7.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7.在小区西门建设警卫室。

7.1警卫室建筑概况:该建筑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3.0米。

7.2警卫室及门楼结构概况:本工程结构型式为砖混结构,基础型式为地下杯基,0.000以下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0.000以上MU115蒸压灰砂多孔砖,M10砂浆砌筑;基础垫层混凝土为C15,基础杯基、圈梁、构造柱、梁、板混凝土为C25。

7.3警卫室电气工程概况:本工程用电负荷为3级负荷,工程总用电量为13.5KW,电源采用低压380/220V配电,电源由小区配电室引来;电话、数据通信系统:配线架经过JDG20管引出5类8芯对绞电缆分至各电话网络插座;照明光源以高效荧光灯为主要光源,灯具采用多开关控制以便节能。

沿湖小区: 1.拆除小区内原有水泥砖路面,单元门前路面改造为透水砖路面,主路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沿小区主路增加路灯、监控系统。 3.将原破损雨污水管道更换为双壁波纹管。 4.楼与楼之间绿化栽植成树。 5.绿化带路牙石铺设。 十里堡镇(博世庄园小区):

1、室外透水砖地面改造

2、室外地面道牙改造

3、室外混凝土路面改造

4、绿荫停车场改造

5、围墙改造

6、大门外立面改造

7、室外照明、监控

8、博世庄园中心绿化改造

9、在小区大门口东册建设垃圾回收站

9.1垃圾回收站建筑概况:该建筑为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3.74 m2 ,建筑高度7.60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9.2垃圾回收站结构概况:本工程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型式为柱下独立基础,±0.000米以下MU15烧结页岩砖,M7.5水泥砂浆砌筑;±0.000米以上MU15烧结页岩砖,M5砂浆砌筑;基础垫层混凝土为C20,梁、框架柱、板混凝土为C30,二次结构梁、柱混凝土为C20。

9.3垃圾回收站电气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公共建筑用电负荷为3级负荷,工程总用电量为3KW,电源采用低压380/220V配电,电源由本区域内变配电室内低压柜引来;照明采用荧光灯;插座采用86型暗装安全型。

果园街道(果园西里、果园新里北区)果园西里大门:

1.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密云县果园西里小区。建筑高度6.55m,本工程建筑层数为构筑物。

2.本工程为独立柱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工程设防烈度为7度,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二、工程施工情况

本工程2015年7月14日开工,2015年8月10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物业用房地基验槽,符合设计要求可以进行基础施工;2015年8月15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物业用房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2015年9月15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物业用房主体结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2015年9月16日进入装修阶段施工,通过项目部全体职工的精心施工,本工程于10月29日顺利竣工,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本工程进行初验收,评定合格。

围墙工程于2015年7月14日开始施工10月20日完工,质量合格。

透水砖路面于2015年7月24日开始施工9月30日完工,质量合格。

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5年9月20日开始施工10月8日完工,质量合格。

监控系统于2015年8月15日开始施工10月26日完工,质量合格。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项目部以严谨的施工态度,精心组织施工,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施工行为。认真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质量体系内控制。

项目部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人、机、法、检、环五大质量因素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1、严把材料关,材料采购有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进场后会同监理按有关规定随机见证取样检验并送试验室做试验,合格后方可用在工程上。

2、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三检制,班组自检、户检、交接检,在此基础上,由项目检查,公司抽查,组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体系。在各项检查中实行质量否决制,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隐蔽前,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进行隐蔽。发现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坚决返工,做到合格为止。

3、坚持见证取样制度,用于物业用房的钢筋、混凝土试块、砂浆砂浆试块、防水卷材、外墙保温、砌块等百分百见证并且全部复试合格;其他材料进场严格执行进场检验制度,建立原材料进场台账。

4、装修工程中,采用先做样板,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先后在外墙涂料色差、饰面砖进行不懈的努力,基本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目标。

三、工程质量自评情况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合格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合格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合格

4、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合格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合格

6、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合格

7、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合格

8、建筑节能保温分部工程合格

9、围墙工程分部工程合格

10、透水砖路面分部工程合格

11、沥青混凝土路面分部工程合格

12、监控工程分部工程合格

四、竣工初验收情况

根据以上资料综合评定,我们施工单位的自评为合格。 以上的总结是施工单位的自我评价,我们将接受各位领导、专家严格审查检验。

建设单位:北京烨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北京京密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 4.3物业用房给排水及采暖概况:给水由市政管网供给,给水压力0.2Mpa,所有管道均采用衬塑钢管;排水系统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汇集排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工程采暖系统供回水由原有管线提供,供回水温度为80/60℃;系统为下供下回双管同程系统,采暖管线采用聚丙烯(PP-R)管,设于垫层内,采暖入口装置设于室外管井内;采暖方式为散热器采暖,散热器选用钢管三柱形GG3067,高670mm。

第16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东胜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03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第17篇:浦口区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实施方案(拟印发)

2015年浦口区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实施方案

(拟印发)

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2015年我区将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现制定有关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是我区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建设“四个生态”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街道托底、长效管理,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居住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住宅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奋力建设宜居优美的居住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居民参与。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按照“小区居民不支持不出新、违建拆除不到位不出新、长效管理不落实不出新”的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和小区居民的主导作用。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根据小区实际,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屋顶渗漏、外立面破旧、下水道堵塞及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焦点问题,同时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补建物业用房等,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三)整体推进、落实管理。建立区街两级管理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以及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出新后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或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管理,长期巩固出新成果。

- 1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工作,重点加强脚手架、井字架、临时工棚用气、用火、用电等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到位。

(五)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工作,制定资金支出流程及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建立工程造价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集约。

(六)竣工验收

由房产办、城建集团、街道、监理、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审计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对2015年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进行验收,以查看现场、检查资料的形式,对工程量、施工时序、整治出新内容以及投资量等情况进行逐项验收。

(七)成果展示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对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资料收集、归档、装订以及居民反馈调查等工作,以备接受市里检查。

(八)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街道要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居民小区管理标准)开展长效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牵头组织成立小区业(管)委会,落实物业管理形式及具体单位,确保出新成果的长期保持。

- 3办公室设在区房产办,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推进及其他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部署,房产办牵头、城建集团与街道共同出资,责任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街道充分发挥属地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有序推进整治出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区政府办:

(1)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及时推进各项工作; (2)负责牵头研究整治出新工程重大事项,协调整治出新中的重大问题。

2、区政法委:负责整治出新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区督查办:负责督查整治出新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出新工程规范情况。

4、区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5、区房产办:

(1)负责全区整治出新的项目编制、统一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项目实施等工作;

(2)负责整治出新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6、区城建集团:

(1)负责落实整治出新工程70%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2)与区房产办共同负责对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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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区水务集团:

(1)负责整治出新小区雨污分流指导、协调工作; (2)负责同步完成小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以及进场施工前与自来水公司相关联系工作。

18、各相关街道:

(1)负责落实整治出新工程30%的配比资金; (2)负责本辖区整治出新工程的宣传发动、民意征求、矛盾协调、违建拆除、长效管理等工作;

(3)负责整治出新工程保修期内的管养维护与矛盾协调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作

此次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

(四)做好现场管理

在老旧小区整治出新过程中,各责任部门及街道要真正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把控、过程监管,确保整治出新工程规范高效推进。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街道要向居民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政策,努力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在整治出新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体现群众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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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池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导则

池州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导则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技术路线 ....................................................................................4

2 第三章 基础设施综合整治 ....................................................................5 第四章 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整治 ............................................................6 第五章 小区环境整治 ............................................................................7 第六章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7

第一章 总则

1.1 本导则旨在指导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使小区整治设计按照“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公共设施、美化小区环境”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3 1.2 本导则适用于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不含地上建筑改造)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1.3 本导则宜采用限额设计的办法,按照投资额度及轻重缓急,确定小区改造设计内容。

1.4 本导则的规定为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技术路线

2.1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应充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可实施性,并有利于后期管理与维护。

2.2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应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小区给排水、道路破损、停车位缺乏等亟需改造的问题。

2.3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前应现场勘查,整治设计应分析老旧小区与周边道路及地块的关系,设计前应对地下管线、给排水设施、小区配套、安全隐患等进行现状调查,收集现状基础资料,对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物业、社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全面了解老旧小区现状存在问题,合理确定改造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2.4 池州市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应结合实际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5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最终设计成果需含物探等基础资料。

第三章 基础设施综合整治

3.1 给水管网及设备改造

针对老旧小区存在地下管道陈旧、腐蚀、结垢、水质差、供水不足问题的,按现行规范对小区地下给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水表井、地下消火栓、阀门井、水泵接合器等)进行更换,使改造后的管网满足生活及消防用水的使用要求。

3.2 雨、污水排水管网及设备改造

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应考虑充分利用原有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应对老旧小区室外地下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等进行检查、物探,掌握与周边建筑排水衔接及市政接口状况。

对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导致路面积水严重路段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及附属设备,按现行规范更换,以达到日常使用及运行要求。对建筑与雨、污主干管间的分支管道进行疏通,确保分支管道排水顺畅。

对有渗漏损坏情况的化粪池应进行维修或更换。化粪池的位置应便于机动车清掏,并不得影响现有建筑基础安全。

餐饮类店面的含油污水应经室外地下隔油池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住宅楼阳台洗衣池废水可沿用现状雨水管,前端增加弃流装置,平时阳台洗衣水过滤后排入污水管网,雨季水量较大时,溢流排入低影响开发设施(具体可参考图例)。

阳台洗衣池废水处理方案意向图

3.3 燃气改造

应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铺设天然气管网到户。 3.4 道路

充分调查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情况、内部的道路系统现状、居民的出行规律及出入口的分布,并对道路本身的质量及破损状况等多种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在可能的范围内因地制宜提出整治改造措施。

修补破损道路可采用“见坏补坏”,“圆洞方补、斜洞正补”的方法对龟裂、坑槽、沉陷等问题进行修补。路面改造时宜采用柔性路面(沥青混凝土为面层的道路),宅间路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柔性路面或刚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部分可采用透水性较好的砌块路面。

保持小区道路通畅,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3.5 机动车停车位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应结合实际,宜多设置林荫式机动车停车位,原

6 则上配比不得低于0.3个车位/户,满足消防条件下,可采用路边画线停车或采用立体式停车,尽量满足小区停车需求,增设交通标志,同时原则上按照有关标准配建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 3.6 非机动车停车位

完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车棚,新建车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住宅通风采光,宜采用轻型材质建造,色彩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设置充电插座,非机动车停车位配比不宜低于1个车位/户。 3.7 小区亮化

小区亮化光源宜采用新能源节能光源,简洁实用,满足夜间照明。路灯以杆式路灯为主,个别节点设置壁挂式墙灯。 3.8 消防设施改造

应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小区公共部分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有关消防技术规定增设相应的消防设施。 3.9 强弱电线路改造

小区内架空线路宜结合小区道路改造工程,实施架空线路下地,实现电缆供电,架空线路下地确实有困难的,应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凌乱架空线路进行分类梳理捆绑,达到强弱电线路分离、视觉美观的效果。

第四章 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整治

7 4.1 完善公建配套

完善配套物业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物业用房应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对原有未配套物业用房,有空间场地的小区,经规划部门审批,可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方式,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可改造或新建公厕。 4.2 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改造

有条件的小区,按上位规划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套要求,进行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完善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4.3 便民公共活动设施

根据小区实际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破损的休闲场地,有条件的小区应新建休闲活动场地,并配套相关的健身器材等设施。 4.4 信报箱

可结合实际对未安装信报箱的住宅楼进行信报箱补建,对老式信报箱(包括一口箱)进行更新。 4.5 安防设施

小区应加强安防措施。在小区综合整治同时,开展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联网接入全市天网工程。

第五章 小区环境整治

8 5.1 绿化

根据老旧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绿地条件、居民的实际需求,尽量多布置乔木提升绿化景观。绿化树种选择应适地适树,宜乡土乔木树种为主。老旧小区内的乔木及现状较好的灌木、地被等植物可保留,对影响交通视距及长势差的乔、灌木进行清理。

老旧小区内如有古树名木,在绿化设计中要尽量发挥古树名木的文化历史价值的作用,丰富环境的文化内涵。 5.2 垃圾收集

更新、规范环卫设施,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设置分类式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垃圾桶应放置于固定的位置,不宜置于绿地之中。

5.3 规范文化宣传设施

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社区引导牌、道路引导服务指示、楼栋号、安全警示牌等有利于外来人员识别和小区服务管理的识别系统。识别系统宜保证一定的照度,满足夜间需要。同时在小区内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科普橱窗等设施,外形力求美观整洁。

第六章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6.1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考虑小区绿地条件、地下管网情况适当进行小区道路、停车位、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改造,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老旧小区实际改造难度

9 与居民使用需求,改造后要便于小区后期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 6.2 小区道路:有条件的小区道路宜采用透水路面。

6.3 停车位: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应采用植草砖等透水性铺装材料铺设。 6.4 透水铺装:小区广场及游步道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设。

6.5 下沉式绿地与雨水花园: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生态设施。雨水生态设施应设置溢流口(井),并接入小区或市政雨水管网。

6.6 植草沟:有条件的小区,主次道路及游步道两侧可设置植草沟,使路面雨水排放至植草沟内储存,下渗。

第19篇:《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时期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于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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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整治范围

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为此次综合整治范围。

1990年以后建成、存在上述问题的老旧小区,由各区县政府另行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

三、整治内容

(一)房屋建筑本体。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须进行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和平改坡;对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楼体进行清洗粉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电梯、空调规整、楼体外面线缆规整、屋顶绿化、太阳能应用、普通地下室治理等内容的改造。对1980年(含)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达标的老旧房屋进行结构抗震加固改造。

(二)小区公共部分。进行水、电、气、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进行消防设施改造;进行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更新补建信报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雨水收集系统应用、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完善安防系统、补建警卫室、修建围墙等内容的改造。

四、工作目标

“十二五”时期,完成1582个、建筑面积5850万平方米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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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

(一)2012年年底前实施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其中2012年9月15日前,按照首都环境整治规划,完成影响市容环境的主要环线、重点地区周边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改造实现小区的安全、整洁、美观,做到绿起来、亮起来、畅通起来、和谐起来。

(三)对综合整治后达到引入社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暂不具备社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社区介入管理。

五、职责分工

此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制定统一的基本要求,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要求。各区县政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不低于基本要求的原则分类组织实施。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制定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附属设施改造、平改坡标准,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增设电梯的基本要求,会同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二)由市市政市容委组织制定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会同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组织制定通信、气、热、水等线路、管网及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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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制定绿化、美化、亮化和道路改造的基本要求。

(四)由市交通委会同市规划委组织制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的基本要求。

(五)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配电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六)由市公安局组织制定安防设施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七)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消防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六、工作机制

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市重大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为联席会召集单位。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成员单位。

为保证联席会制度的有效运转,满足综合协调、分工落实需要,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小区公共设施综合整治3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由市重大办牵头,承担联席会的日常组织工作,对外以“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的名义开展工作。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汇总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制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相关措施;依据综合整治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制订或修订本市相关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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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建议;组织汇总各单项技术标准,组织汇总施工流程和技术指南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相关工作;指导、协助、督查各区县开展工作,协调中直管理局、国管局、驻京部队同步展开整治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资金统筹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在既定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负责研究确定财政资金来源,明确市财政补助的比例、规模、方式及对应项目,落实综合整治年度市级补助资金计划。

(三)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组。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房屋建筑本体部分工程的组织管理,负责编制老旧小区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总体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简易住宅楼拆改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附属设施改造、平改坡标准,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制定增设电梯标准,会同市规划委、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标准。

(四)小区公共设施综合整治组。

由市市政市容委牵头,负责老旧小区公共部分工程的组织管理,组织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开展环境整治,组织绿化、美化、亮化和道路改造,组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配电设施、安防系统、消防设施的改造。

各区县政府可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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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七、规范程序

(一)进行全面排查。

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整治内容,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并依据排查结果,按项目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要求。综合整治方案需公众参与。

(二)编制年度综合整治计划。

各区县政府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本区县201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上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以后每年9月1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综合整治计划。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负责组织联席会成员单位对各区县政府上报的年度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并据此汇总编制全市年度整治计划。

(三)下达年度综合整治任务书。

2012年3月10日前,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向各区县政府明确下达2012年综合整治任务书。以后每年年底前,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向各区县政府明确下一年度综合整治任务。各区县政府按照年度综合整治任务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市政府批准。

(四)确定综合整治设计施工图。

被确定为当年整治的老旧小区,各区县政府应当及时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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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当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定。

(五)实施综合整治。

各区县政府按照既定的建设程序组织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驻京部队参照上述程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依据整治内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分别利用财政投资、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公积金、责任企业资金和社会投资。

1.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节能改造、供热计量与温控改造、通燃气和通暖气、配电设施改造、补建信报箱、供热管网等改造项目,按本市既定的补助标准延续执行相关政策。无障碍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环境整治、绿化、道路、照明设施、空调规整等改造费用,按照现行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区县负责。

2.房屋建筑本体的水、电、气、热、通信、防水等附属设施设备改造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和个人公积金。

3.小区公共部分内的水、电、气、热、通信等线路、管网和设备改造费用,由相关专业公司承担,市区两级予以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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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区雨水收集系统应用改造、消防设施改造、补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安防系统改造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房改售房款、专项维修资金。

5.普通地下室改造、增设电梯、太阳能技术应用、屋顶绿化等项目所需费用,可采取单位投入、社会募集、合同能源管理、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

(二)政策保障。

1.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综合整治的途径,探索利用增层、增建商业设施、增建保障性住房等途径融资的政策措施。

2.加快行政审批事项。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在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三)技术保障。

1.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制定老旧小区整治的技术方案并印发技术指南;建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专家库,对综合整治工作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论证予以解决。

2.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应用的政策措施,保证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九、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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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开展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统筹难。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属地责任,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统一,各区县政府要加强计划管理,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实现改造工序高效集成,整治过程安全可控,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各区县政府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同步探索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入手,引导老旧小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促进管理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每个小区的整治方案都要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整治方案群众支持、整治过程群众参与、整治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附件: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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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

召集单位和成员单位

联席会召集单位: 市重大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市政市容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 市重大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市政市容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委 市交通委

— 10 — 市农委 市水务局 市商务委 市卫生局 市审计局 市国资委 市质监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园林绿化局 市地震局 市残联 市城管执法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通信管理局 东城区政府 西城区政府 朝阳区政府 海淀区政府 丰台区政府 石景山区政府 门头沟区政府 房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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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政府 顺义区政府 昌平区政府 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怀柔区政府 密云县政府 延庆县政府 市电力公司 市燃气集团 市热力集团 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 北信基础公司— 12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设 老旧小区△ 综合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卫戍区。 各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联。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月21日印发

第20篇:张店区老旧小区四个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监理

2018年张店区老旧小区(四个小区)综合整

治改造工程监理

编制时间:

年4月

2日

2018

项目名称:2018年张店区老旧小区(四个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监理 采 购 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3-227152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有效证件;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若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报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张店区老旧小区(四个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张店区科苑办事处金鼎花园社区10栋楼,体育场办事处河东社区4栋楼、商场东路安装公司宿舍2栋楼,公园办事处京剧院2栋楼。

3、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缺陷期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等全部事项的监理。

24、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5、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监理规范: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技术规范:执行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规范。如有差异,共同协商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及项目总监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27号)。

2、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总监每周驻工地不少于3天,在监理服务期内总监证、监理证、注册证等证件原件,由采购人暂时保管,直至工程完工。常驻现场的监理人员配备参照,并符合淄博市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标准,采购人将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考勤考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6天,监理人员不得无故擅离岗位,否则按5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造价人员应履行施工过程投资控制的职能,按时完成造价咨询相关工作,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深度和标准,参加相关会议,每延误或无故缺席一次按5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项目总监应确保随时履行现场监管职责,不得延误应由总监负责的工作,并应按时参加每周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按5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第二次缺席按1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累计无故缺席三次,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上述违约金将从该阶段拨付的监理费中核减扣除。)

4、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造价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须固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不论何种原因,每变更一名,按1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超过3名视为该监理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监理报酬,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工作中如出现监理人员失职、违规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更换人员,供应商须在2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述违约金将从该阶段拨付的监理费中核减扣除。)

3四、其他要求

派往本工程现场的监理人员有义务协助采购人监督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与报价文件确定的成员一致且固定。若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若发生以上情况却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而不报告的,视为监理人员失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减;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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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汇报.doc》
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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