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纪检组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信委投资创业工作汇报

工信委投资创业工作汇报

2013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精神,为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我委认真开展创业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有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精神,制定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服务对象,即招商引资项目;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民创业。确定了工作目标,即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有令不行、为政不廉、作风不实、执法不公、效率不高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1、出谋献策,提出帮扶企业建议。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加大企业帮扶的工作力度,实行区领导挂点帮扶和实行保证金制度的建议。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招商和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项目的目标要求及挂点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我委内部也实行了委领导和工作人员挂点帮扶企业制度,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强化了对企业帮扶工作的责任意识。

2、问困于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全面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多次组织开展企业问难调查工作,对问难调查中掌握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涉及到区有关部门的问题限期予以协调解决,需上级解决的问题积

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8月份开始,根据区委《关于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的通知》及市工信委有关通知精神,我委积极开展“访企情、解企忧、促发展”活动,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为主要途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倾听企业呼声,解决企业难题,提高领导工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区政府对我委向企业调查了解的情况,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执行,要求各单位做好帮扶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企业招工难的现状,我委多次安排人员到我区乡镇及周边县市进行招工,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六月份,在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主动到各工业企业了解受灾情况,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自救工作,并将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争取国家救灾资金支持。帮助维方电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做好链码自适应技术及通讯模块(芯片)产业化项目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争取电子信息化扶持资金的争资工作;帮助瓦朗丁公司做好技改争资工作。认真做好出口创汇企业的帮扶工作,积极协调企业与税务、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为辖区内出口企业在退税、报关、检验检疫、收汇核销等方面创造了便利,促进了我区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认真做好招商企业金凯瑞科技、万福堂药业等项目的帮扶工作,增强企业信心,这两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目前进展情况良好。认真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心城区菜市场改造和整治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我区申报的菜市场改造项目等商贸建设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已全部到位,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积极支持区庐陵美食一条街建设,引进3户企业在美食一条街落户,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扶持天立花园步行街的发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

进步行街繁荣发展。

3、主动协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为切实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金融信贷扶持企业力度,区委、区政府决定在10月份开展一次工业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由我委具体实施该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工业企业融资座谈会,邀请驻区各金融机构及稠州村镇银行、九江银行等区外商业银行参加,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商谈金融信贷扶持企业及开展工业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事宜。组织企业填写《企业贷款需求情况调查表》,选择有订单、有市场、生产经营正常、有资金资金需求的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摸清企业实际情况,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搜集、整理、归类,将调查融资需求情况向各金融机构反馈、对接。目前,已将区内48家企业的有关情况反馈给个金融机构。负责与有关会计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园区成长型较好的企业进行会计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做好会计财务报表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创造条件,为做好银行评级授信工作、争取银行贷款支持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的不同问题和需求,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推出合适的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确保金融服务月活动期间,每家金融机构与2家以上工业企业对接成功,融资取得实质性进展。到九月底止,区内各金融机构及九江银行、稠州银行共向我区20家工业企业发放贷款3.25亿元。通过金融服务月活动的开展,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有效交流合作搭建良好的平台,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着力培育一批成长型企业,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推荐第2篇:工信委论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经济专业职改办

职称评定系统论文电子档案

姓名:

档案制作时间:

拟评审资格:年月日

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3

2.论文一(代表作): ................3

1.1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封面 ..............3

1.2论文著作目录 ...............3

1.3论文著作内容 ...............3

2.论文二: ...................3

2.1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封面 ..............3

2.2论文著作目录 ...............3

2.3论文著作内容 ...............4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2.论文一(代表作):

1.1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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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论文著作目录

(该处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刊物的目录。扫描要求:彩色;建议分辨率150DPI,以清晰为准)

1.3论文著作内容

(该处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正文)

2.论文二:

2.1论文著作发表刊物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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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论文著作目录

(该处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刊物的目录。扫描要求:彩色;建议分辨率150DPI,以清晰为准)

2.3论文著作内容

(该处存放: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正文)

(如有多项依次类推)

推荐第3篇:工信委工作总结

工信委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工信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双版纳州工业战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建设,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有效克服了后金融危机、历史罕见特大干旱双重影响,全州工业经济继续承接去年以来企稳向好的态势,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全面实现了 2011 年度及“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年度工业发展目标。

一、2011 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成效明显 ――工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提高。2011 年,全州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工业经济总量不断增大,运行质量逐步改善,工业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工业对经济发展、地方财政的贡献不断提高。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 32 亿元,同比增长 10%,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20%,比“十五” 期末提高了10 个百分点,在第二产业中的比重为69%,比“十五”期末提高了 25 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工业发展目标;上缴税金6.5 亿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57.5%,比“十五”期末提高了20.3 个百分点。 ――工业投资继续保持较高增长。2011 年,在红塔水泥、华冠酒精等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的拉动下,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主的工业投资持续增长,预计全州非电力工业完成投资7.33 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 9万吨湿法窑水泥生产线,完成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信息化推进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州电子政务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第二阶段工作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建成了州级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中心处理平台,第一阶段试点开通 34 家州直部门的公文交换网取得圆满成功,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第二阶段项目扩建工作,项目扩建后电子公文交换接入单位将达到150 家左右,预计12 月底前完成投入试运行。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回顾上述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是:

(一)着力抓好经济运行监测。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继续实行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管理制度,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密切跟踪季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纳入统计的 62 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继续实行月报动态监测制度,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新增企业“四个重点”,对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及时进行调度分析;针对金融危机和特大干旱天气的特殊背景,及时建立了全州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月报和干旱对工业经济影响旬报“两个制度”,以加强监测预警,全面把握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掌握组织工业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加强经济运行基础性工作的调查研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培育达规企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制茶产业发展现状、“桥头堡”建设等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获取准确、翔实的运行监测基础资料,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向,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分析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着力抓好工业行业监管。一是确保电力运行安全有序。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五保四压”的计划用电原则,通过采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负荷预测;积极协调增加省下网电量,做好电网计划用电指标分配及下达工作;科学调度,合理安排,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计划用电纪律,实行动态跟踪检查,确保计划用电期间供电安全;组织开展全州水电站和供电设施汛期安全大检查,确保汛期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安全;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协调处理电力设施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克服了百年一遇的大旱带来的电力供需矛盾,确保了全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社会有序用电。二是积极推进散装水泥及墙改工作。以“两费” 征收为手段,积极推进散装水泥及墙改工作,推动了全州“禁实限粘”、推广应用新墙材及禁止现场搅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进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为重点,严格执行季度检查制度,积极做好节日及“两会”期间、煤矿建设项目等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防灾计划,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盐务管理常抓不懈。一与卫汰落后产能的监管,有效保证了全州节能指标持续下降。二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全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70 户(强制性清洁生产 15 户),完成省定“十二五”年度目标68 户的103%,其中,51 户(强制性清洁生产15 户)企业通过省、州审核验收。三是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已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年检及续报工作,扎实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全州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70%达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由 50%左右提高到 80%以上;黄金、木材、铁合金加工业重复用水率达100%,建材、铁矿精选业重复用水率达70%以上,30%橡胶加工企业重复用水率达70%左右;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132 万块标砖,散装水泥2.8 万吨。

(五)着力抓好工业投资项目。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库建设,分解落实工业投资目标及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督查和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实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和项目建设监测调度服务制度,定期对列入省“212” 项目建设计划的 10 个重点工业项目、州确定的 2 个重点工业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主动与项目业主进行沟通,共同分析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搞好服务,促进项目早日建成达效。汰落后产能的监管,有效保证了全州节能指标持续下降。

(六)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西双版纳2011 年工业园区工作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园区加快建设;积极协调,组织园区上报项目,争取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开展2005 年至2010 年省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各工业园区一是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加大服务力度,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制定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继引进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入园开发建设;二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基本实现园区道路畅通、通讯便捷、供电、供水保障的目标,为项目入园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三是产业聚集步伐加快,特色优势日渐明显,初步形成了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明显的发展格局。四是机构人员、管理权限和职能配置得到充实和加强,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主动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七)着力抓好非公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组织开展对国家、省、州扶持发展非公经济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认真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以企业非税负担专项调查、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为着力点,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开展非公企业挂牌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环境协议,切实推进协管共管工作。截止2011 年 11 月,已兑现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助的 256 人;累计到各级就业中心登记失业国企改革下岗离岗人员 1823 人,已实现再就业1586 人,再就业率达到87%;解决国企改革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廉租房1512 套(新建1355 套、收储157 套),预计总投资 11187.5 万元,累计完成投资 9631 万元,占计划的86.1%;全州各级各部门均与社区签订了协管共管协议,下岗离岗失业人员移交率达99%以上。

(八)着力抓好信息化推进工作。完成了全州电子政务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第二阶段建设工作;建成了州级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中心处理平台;组织主办了 2011 年第十三届边交会信息产业展区参展工作;为全州公务员考试和高考提供无线电监测技术保障,两次保障工作均圆满完成了任务;组织编制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了全州96128 政务服务专线的品牌化建设工作,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整改工作;完成了全省无线电监测网扩建项目之西双版纳州3 个小型无线电自动监测站的选址工作和澜沧江—湄公河水上移动无线电监测站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了州人民政府超短波应急通信系统的建设选址调查和设备选型测试的前期工作;启动了信息化、电子政务、无线电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三、2012 年工作安排意见 2012 年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生物产业这一重点,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两个支撑,打造景洪工业园区、磨憨进出口贸易加工园区、勐海工业园区三大平台,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二五”工业发展“倍增” 计划,努力实现西双版纳工业经济总量持续扩张、质量明显提升、结构不断优化、特色逐步鲜明四大发展目标。 2012 年主要工作预期目标初步确定为:

(一)工业经济发展(原统计口径)目标: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预警预报,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继续实行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二五”工业发展“倍增”计划,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抓工业投资,夯实工业发展后劲。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立足于把扩大投资作为扩大工业总量、优化工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千方百计缓解工业投资项目中土地、环评、资金等瓶颈问题。着力推进列入省“212”计划的工业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及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了解掌握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环评办理、融资需求等的调研,全面掌握需求情况,加强与土地、环保、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前期工作步伐,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和建设投产。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运行检测,继续加强与统计部门合作,做好全州重大工业项目分析检测,准确及时反映投资情况。切实做好国家、省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及时整理、更新和充实项目库。着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改善工业投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用地难、融资难等瓶颈。

(三)抓节能降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省下达的单位GDP 能耗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节能指标监测分析体系,制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明确预警指标、调控对象、调控措施和调控力度,继续实行定期动态跟踪监测制度,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审核、评估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严控高耗能项目的建设。对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在铁合金、制胶企业中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水泥企业中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重点高耗能企业中推广高压变频节电技术和工业锅炉改造等,鼓励企业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升级工艺装备等重点,不断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继续加强建筑、交通、商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等。

(四)抓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加紧《西双版纳州“十二五”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加快中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央企入滇”工作的机遇,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央企的视线,并到我州投资。二是以生物产业精深加工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与云南白药、上海光明等企业的合作,强力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在提升胶、糖、茶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石斛、木薯、竹等生物资源产业的农业产业化和精深加工,进一步的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促进优势产业强劲增长,经济总量快速扩张。三是随着“桥头堡”战略的实施,我州与东南亚国家毗邻的优势凸显,要充分利用这一区位优势,积极引进一批企业到跨境经济合作区投资建厂,做好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工作,借助外力推动发展。

(五)抓园区建设,努力打造工业集聚发展平台。加强园区规划对产业集聚发展的引导作用,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形成区域特色突出、功能定位明确的产业聚集区,进一步提高行业和企业的集中度,优化全州工业区域布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园林化环境、物业化管理”的路子,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健全设施,强化招商,吸引更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使园区成为全州经济增长的新板块、招商引资的大舞台。

(七)抓人才工程,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智力支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云南省工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年)》,组织实施好党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工程、工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工业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工业人才引进集聚工程等五大工业人才建设工程,抓紧组织制定我州《决定》的贯彻意见、规划的实施意见和五大工程的具体实施意见,细化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着力引进一批满足我州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大力引进创新和科研团队,加快培育学科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群和重点产业领军人才。

(六)抓“十二五”规划编制,创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并谋划好“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对于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环境,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全州工业结构全面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立足转方式、调结构,坚持与西部大开发结合、与桥头堡建设结合、与提升工业对外开放水平结合,体现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信息化融合、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低碳产业引领绿色制造,围绕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低碳产业与节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等全局性的问题,编制“十二五”新型工业化发展应急通信指挥中心和澜沧江—湄公河水上移动无线电监测站。六是推进本委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完成本部门网站改版升级,实施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研究探讨全州中小企业信息化实施方案。

(七)抓创先争优,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与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开创新型工业化事业新局面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科室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党性教育、读书学习、业务培训、服务群众、对口帮扶等活动。要切实加强对科室、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活动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努力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要从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教育入手,牢固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反腐倡廉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源头治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加强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推荐第4篇:工信委发言

在全市2011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表彰大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胡荃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由于你们的出色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资决策机制和决定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促进企业员工关心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郑州市工信委承担着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推进重任,在我市的工业企业中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我市工业企业的良性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2012年工信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目标是:重点加强和推进扶优扶强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2012年实现园区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在这里,我代表市工信委表个态,各级工信部门及有关产业集聚区将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做好各项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完成。

谢谢大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5篇:工信委学历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经济专业职改办 职称评定系统学历证书电子档案

姓名:

拟评审资格:

档案制作时间: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1 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非公企业提供)„„„„„„„„„„„„„„„2 3.连续3个月以上(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非公企业提供)…3 4.学籍档案证明„„„„„„„„„„„„„„„„„„„„„„„„4 5.学历证书„„„„„„„„„„„„„„„„„„„„„„„„„„5 6.学位证书„„„„„„„„„„„„„„„„„„„„„„„„„„6 7.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 8.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8 9.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9 10.近年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10 11.破格评审报告扫描件„„„„„„„„„„„„„„„„„„ „„11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

(该处正面存放:“双承诺”保证书扫描图片。扫描要求:彩色;分辨率以清晰为准,下同)

2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该项仅用于非公单位申报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员或参公单位无需提供该扫描件)

3连续3个月以上(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该项仅用于非公单位申报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员或参公单位无需提供该扫描件)

4.学籍档案证明

(该处正面存放:学籍档案扫描图片)

5.学历证书

(该处正面存放:学历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6.学位证书

(该处正面存放: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7.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该处正面存放: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8.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

(该处正面存放:外语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9.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

(该处正面存放:计算机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10.近年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

(该处正面存放:完成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扫描图片)

11.破格评审报告扫描件

(该处正面存放破格评审报告文件。如不属破格评审的,则此处留空)

推荐第6篇:桂林工信委

附件1

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申报的项目类型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须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投入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投入证明材料分开装订。

(一)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请参照附件2的提纲编写)。

(二)项目投入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4)。3.企业基本情况和纳税情况表(附件

5、附件6-

1、附件6-2)。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可从项目申请报告中复印)。8.项目新增主要设备表(可从项目申请报告中复印)。 9.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提供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已获得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不得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10.2015年1-11月份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届时获得参加项目评审的企业要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1.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证书(有证企业)等复印件。

1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13.对项目申报资料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二、培训服务项目

(一)中小企业培训机构资质资料

1、培训机构备案表(附件7)。

2、培训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3、经自治区工信委批准的2015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文件。

4、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近两年培训、师资等)。

(二)相关培训资料 2015年度培训总结,每一期培训班都要保留带有2015年(×期)中小企业培训的背板(或横幅)及具体日期的培训现场照片、培训班费用发票复印件、学员登记表(附件8)。

推荐第7篇:工信委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委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委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意见以及工作业务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党委会,并组

织召开了全委廉政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

三、四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会议认真总结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明确重点,提出工作安排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在廉政工作会上,委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别签订了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委领导、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责任书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反腐倡廉主要任务从10个方面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提出年度考核要求。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着力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机关领导班子结合班子成员重新调整分工的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改革、监管各项业务联系起来,承前启后,对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时进行修改,有效的落实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并实现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任务完成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提高执行力专项培训。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1次。邀请市委党校3位教授对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为期1天半的提高执行力专项培训,培训后进行了考试。参训人员均取得了良好以上成绩。

二是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会议。5月14日下午,市工信委组织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全市干部监督会议精神,围绕提高执行力,切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以及全市干部监督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作出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重大制度成果。这4个法规文件作为四项监督制度,相互配套衔接,形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市工信委主任、副书记杨彦峰同志指出,对4个法规文件,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掌握其实质内容;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市工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毛基木同志强调,党委和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4个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使领导干部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要明确责任,对4个法规文件涉及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都有人负责;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4个法规文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4个法规文件;要加大调研力度和创新力度,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完善已有制度,积极创新制度,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通过学习教育,有效地打牢了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提高了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行政、效能、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是认真抓好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市级财政下拨到全委各处室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年底进行考核。4月份,监察室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进行了检查、清理,没有发现有“小金库”违规行为。

二是通过信息网络和视频系统对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的全程监督。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严格按照有关原则,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上半年共接信访举报件1件,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市纪委效能室进行

推荐第8篇:工信委调查问卷

工信委调查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工信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开发、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调整优化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推动新材料、生产性服务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磷、钛、铁、锌、煤等工业原材料开采规划与利用保护。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荐第9篇:工信委节能自查报告

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 1 -

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

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总结

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座落于袁州区三阳工业园,公司占地面积一百七十亩,现有员工一百五十余人。公司的前身是宜春市三阳水泥厂,二OO二年企业改制后,公司投资三千余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每年上交国家税收百万元以上,是袁州区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目前公司正在扩建年生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生产过程全部采用电脑控制,设备技术精良,计量准确,操作规范,大大提高产品质量及能耗限额,并已列为宜春市政府推进六大产业重点扶持项目。

2011年上半年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接宜市节能监察字(2011)176号文件,转发赣工信节能字(2011)311号文件精神,对《产品能耗限额监测调度统计报表》、以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在用情况表》进行了自查。

1、产品能耗限额监测调度统计报表填报情况

自查情况为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在每季的5号前按标准如实填报《产品能耗限额监测调度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2011年上半年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符合《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其中2011年5月份,单位熟料可比综合能耗103kgce/t,单位水泥可比综合能耗98kgce/t。

2、根据公司针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检查的现场设备勘察进行的自查工作,确认没有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3、公司每月开办安全节能工作全员参与工作大会,宣导公司各项安全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与进展跟踪,积极督促全员形成良好工作习惯,工作态度,高度重视安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形成良好企业文化,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及工作目标。

宜春市黄龙春阳水泥有限公司

2011-08-26

推荐第10篇:工信委党课心得体会

2012年,按照县工信委党委的部署,围绕服务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的推进、服务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大局、协助参与国资监督管理、做好全县国有企业改制、配合蹲点企业的房屋拆迁、维护企业职工的稳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方面,本人认为自己做到了尽心尽责、令行禁止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回顾起来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立足本职 找准定位

作为一名维稳信息督查员来说,位卑职低,没有向上级讨价还价的资本,只有踏踏实实做事的职责,不羡慕、不嫉妒、不攀比,找准位子,调整心态,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以一位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接受、勇于承担,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一切工作。

二、胸怀大局 团结协作

作为工信委成员中的一份子,时刻牢记集体利益,服务大局意识,对外维护工信委形象,对内加强同事间的团结与协作,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的整体,共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加强沟通 积极协调

对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解决的事要尽一切努力想方设法去解决,对那些在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向塘机械厂上访案,我们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才得以解决,对华兴针织制衣厂和旋耕机厂上访案,我们依然要争取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才能得到解决。

四、以人为本 服务到位

对服务于全县重大重点项目和服务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我委来说,要对企业服务到位;对于企业潜在的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来说,我们要对企业职工服务到位,稳定工作是我们做好中心工作的基础,职工利益无小事,我们要高度重视职工提出的改制、棚户区改造、职工生活区环境的改善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等诉求,热情耐心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尽最大能力去解决职工所反映的问题。

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尽管领导交办的工作都能较好地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的困扰,如改制时职工提出的方方面面问题不能很好地运用政策去解释;服务企业时对一些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房屋拆迁时对相关拆迁程序不了解等,使得在与企业和群众打交道时不能很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因此在平时很有必要加强学习,了解更多各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综合素质。

第11篇: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半年来,县工信委按照县纪委和第四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以“营造一流的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工作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思想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了些工作。现将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我委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从强化教育、夯实管理入手,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落实8项规定的56条意见”,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责任层层分解,狠抓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的长效机制。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切实抓出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建立了严密的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特别是对通过同事打分、群众提意见、企业填问卷,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股室,采取坚决措施,深挖问题根源,限期改正。

深化服务承诺,提高廉政质量。一是深化“践行承诺贯彻始终”的认识,全面领会“重在取得实效”的精神,严格按照承诺的要求认真办理,取得实效。二是深入开展“三为四落实”活动(为企业发展、为项目建设、为产业升级服务,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落实工业三年强攻规划、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真心真意为企业办实事,为我县工业发展作贡献。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集中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成效推动我委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实现“两促进、双丰收”。

二、内强素质,树立工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抓学习教育,增强内在动力。以开展廉政纪律宣教月活动为契机,我们在全委广泛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大力倡导理论学习为工作化,工作学习为业务的理念,大兴学习之风。同时,持之以恒抓好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认真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班学习,拓宽视野,增长才干,促进工作,为行风建设增强内在活力。

抓规范管理,实行制度化。一是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二是健全制度。完善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规范行为,文明办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文明办公“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次说清,营造了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和谐环境,坚持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作风,树立起热情周到、和蔼礼貌、耐心服务的工信形象。

抓内外监督,工作深入化。一是按照“上级点、自己查、群众提”的工作思路,采取主动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逐条进行研究,输理分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吸纳。二是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先后建立了工作公示栏、政务公开栏、工业项目申报审批流程示意图和承诺办结时限,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县纪委的坚强领导和督促指导下,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的成绩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建设全省工业经济强县”的发展目标。立足县情、把握机遇,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办法,坚持营造一流的工业发展投资环境,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和创新的举措,努力实现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的新成就。

第12篇:南昌县工信委情况简介

工信委情况简介

一、委机关人员编制和科室设臵

原南昌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行政定编41名,事业定编7名,工勤定编5名;机构改改革后,我委现有机关行政定编30名,工勤定编3名,无事业编制。

设臵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劳资科、经济运行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个私民营经济管理办公室、财会审计股、综合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信息化管理科。

机关行政在编人员29人,退休人员86人。(编在我委人在外单位工作4人。退居二线主任科员4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1人,其中领导9人,工作人员12人,平均每个科室1.3人; 21名在编在岗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4人,大专学历5人,中专学历2人;35岁以下6人,35—45岁7人, 45—55岁8人,平均年龄41.4岁; 正科3人, 副科5人, 主任科员2人, 副主任科员2人, 科员9人。

二、工作职责:

1、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提出新型化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3、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5、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6、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7、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8、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10、承担全县节能监察和电力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全县的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监察,配合上级节能监察中心做好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对上级交办的节能违法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进行监察;研究拟订电力行业结构、布局、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全县电力设施建设,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承担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实施电力行政执法;承担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淘汰砖瓦企业拆除与补偿、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2、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全民创业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创业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

13、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担保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提出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

14、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数字化”建设。

15、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6、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17、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运行情况

2011年1- 9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10.3亿元,同比增长33.1%;完成工业增加值73.0亿元,同比增长16.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5.8亿元,同比增长33%;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耗电量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6 %。

今年9月份,我县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87亿元,环比净增0.67亿元,单月同比增幅26.11%,较上月提高了10.37个百分点;1-9月份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73.0亿元,同比增长16.8%,较上月提高了1.95个百分点。单月增幅与累计增幅均列全市第五位。

四、墙改、节能降耗和电力监管情况

(一)、节能降耗成绩显著,墙改工作稳步推进 不断加大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禁实限粘”工作力度,墙改工作呈现出全面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制订墙材革新优惠政策,加快新型墙材企业的发展步伐。为加快墙体材料革新步伐,我们在严格执行《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南昌县关于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从企业用地、税收等多方面制订了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治理整顿,禁实限粘成效明显。我们始终坚持“禁实”与“推新”并举的方针。首先通过行政执法加强监督管理,为“禁实”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制定经济补助鼓励政策将在三年内全部淘汰转型粘土实心砖瓦企业,基本实现省、市“禁实”工作要求。三是专项基金征收到位。通过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的征管,我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展顺利。 2011年10月,全县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996万元,混凝土砌块、粉煤灰加气砌块、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品92万余立方米(折合标砖5亿块),减少粘土实心砖近3200万块,节约耕地72余亩。

(二)、电力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运行

通过建立健全供用电监管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有效促进了我县电力事业的发展。一是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二是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三是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四是坚持对全县供用电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供用电中的电力违法行为,使全县进行。使全县电力供应充足,供用电规范有序。

五、国有企业改制情况

为做好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1)、尊重一个意愿。即:完全尊重职工意愿。 (2)、坚持二个原则。坚持条件成熟一家改制一家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原则,

(3)、把好三道关口。一是把好程序关,二是把好资产处臵关,三是把好职工身份臵换关,

(4)、争取四大支持。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企业改制问题,支持企业改制;二是政府为企业改制顺利进行,通过给政策倾斜、规费减免、税费返还等有力措施,支持企业改制;三是县直有关部门为企业改制提供了免费服务,减少了企业的改制成本;四是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办针对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少数不理解改制的上访职工做了大量的稳定工作,对企业改制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肯定。

2004年以来我们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先后对南昌市玻璃三厂、南昌县对外技术协作公司、南昌县对外贸易公司、南昌县机械厂、南昌县家俱厂5家企业进行了改制有1415名职工进行了身份臵换。

六、非工业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南昌县非工业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非工业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按照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统一资金筹措三项举措,坚持“以人为本”和“职工利益优先”的原则,精心操作,稳妥推进,成功克服了“七大系统国企改革涉及面广、包袱重、压力大”的不利因素,自2010年7月份正式启动以来,至2010年12月底,列入本次改革范围的27户企业全部完成改制,完成率100%;共臵换职工身份758名,占应臵换职工总人数的100%。圆满完成了此次非工业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

七、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水电分离和环境卫生问题

目前,工信委所属企业职工住户改水、改电的问题,除部分企业改造完毕外,其他企业改水、改电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解决。所有企业职工住宿区环境脏、乱、差,排涝系统基本失效,一遇大风大雨天气,垃圾乱飘,化粪池堵塞,大大的影响了住户的日常生活。这些问题多次导致企业职工上访,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需要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协调解决为妥。

(二)、工作协调难

工信委在与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方面存在难度,主要表现在:如改水、改电、企业职工社保、医保和最低生活保障、房产证办理和卫房改造等诸多需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的事项。工信委为了解决某项工作时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在某些时候就算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委也无法解决职工的问题。因此导致企业职工有意见不对工信委提出而出现直接到县政府上访的情况发生。

(三)、委属企业职工危房问题

委属企业破产多年,各破产企业职工住房都是建筑年代较早,处于严重失修状况,存在非常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企业职工多次来委反映情况,要求委帮助解决,但是要对危房进行改造或重建非工信委一家能解决,也不是一时能全部解决的,对危房进行改造工作牵涉到财政、房管、供电、供水等职能部门,要想妥善的处理好职工危房问题,必须由上述部门统一协调、统一配合,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解决。

南昌县工信委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第13篇:县工信委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双创”的决定,不断改善县城环境卫生水平,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推进健康县城的建设。根据县爱卫办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学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掌握有关的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增强大卫生意识、创建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工业滤布形成一定的健康行为规范,并且知晓率达到95%以上,形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并指导下属企业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计划安排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书记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

2、办好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更换专栏的内容,并根据季节情况选择专栏内容,利用宣传栏形成一个较强烈的健康教育工作氛围。

3、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滤布邀请健康教育方面的有关专家进行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督促企业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保健知识培训,并且培训率≥95%,知晓率≥80%。

4、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自学活动。印健康教育知识材料,提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自学活动,并通过健康知识、行为调查卷编检查学习成果,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

5、控烟教育。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控烟宣传,评选无烟办公室,并张贴无烟办公室标志。

6、收集健康教育及控烟教育的相关资料,整理建档。

第14篇:工信委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工信委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委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扎实推进学习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我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在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理论武装。不断更新政治理论知识,为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围绕我委中心工作,结合我委实际,重点学习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创新学习方式。在党员干部传统的自学、集中学、讨论学等学习形式之外,我委还开展了机关干部职工在线学习。通过qq群等社交平台分享交流学习经验。

3、开展演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演讲,演讲主题涵盖“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

二、在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讲形势、讲任务、讲机遇、讲挑战,加强对企业的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企业认清发展形势,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主动在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等方面争做贡献,有效确保了企业的安全平稳高效生产。

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制。把一岗多责落到实处,让行政领导真正担当起做好经营管理和生产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二是创建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从而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3、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诚心诚意地帮助企业办好事、办实事。我委下属企业棚户区改造矛盾较为突出,县染织厂职工多次反映希望尽快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委耐心向他们解释沟通相关棚改政策,他们表示理解。

4、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一是方法要灵活多样。要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改革、效益等中心环节,通过板报、橱窗、讨论等形式来引导企业。二是工作要实事求是。采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重视企业的“牢骚意见”,并及时加以疏导和解决。三是方式要与时俱进。我委建立了XX县企业联系群,及时在群共享有关最新政策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国家大政方针,运用qq、微信与企业进行沟通,更好地发挥网络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空间和渠道,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15篇:江西省工信委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江西省工信委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1.省工信委申报立法程序规定………………………(1) 2.省工信委立法草案修改程序办法…………………(4) 3.省工信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5) 4.省工信委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办法………………(9) 5.省工信委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定………………(12) 6.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收费工作程序制度………(19) 7.省工信委无线电行政执法没收物品管理办法…(22) 8.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制度……………(24) 9.省工信委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8) 10.省工信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32)

省工信委申报立法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我委立法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以及《江西省立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委编制申报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以及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或送审稿)的起草、审查、申报等。

第三条 我委于每年二季度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编制下一年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申报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下发后,委法规处将及时通知各处室、各单位。

第四条 我委有关处室、单位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要按规定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委法规处。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项目初稿、项目起草说明、项目依据的正式文本等。

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立项申请,应当详细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依据的方针政策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第五条 委法规处负责对各处室、各单位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进行审查,并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1 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修改意见,对项目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第六条 法规处根据有关处室、单位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形成我委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及申请立项报告,报委主任办公会讨论。

第七条 我委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及申请立项报告,经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委主要领导签发,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第八条 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下发后,法规处应及时通知起草处室或单位,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初稿起草工作由有关处室、单位承担。

第十条 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应当成立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起草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由该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应当严格遵循《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确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法制统一原则,不得与上位法相矛盾或抵触。应当与现行有效、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衔接和协调。

第十二条 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应当广泛收集有关立法资料,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 2 门以及行政相对人等各方面意见。

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与其他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报送项目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的,听证方式和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起草处室应将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草案连同起草说明(包括拟定的必要性、起草经过、规定的主要措施及其法律依据、有关方面的意见、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一并送委法规处审核。

第十四条 经审核后的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草案,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 立法项目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地方性法规草案或省政府规章送审稿。

第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或省政府规章送审稿,由委主要领导签署后,按要求上报省政府。

3 省工信委立法草案修改程序办法

第一条 对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是立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使我委立法草案的修改程序进一步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立法草案是指国家有关部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法制机构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法律、法规、规章意见的初稿或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 立法草案收悉后,由委办公室根据立法草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由有关业务处室或委属单位商委法规处研究处理的拟办意见。

第四条 有关处室或委属单位应对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须经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法规处审查。

第五条 修改意见要详细说明修改的条款、依据、理由,同时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一并附上。如无修改意见,也需说明并签字盖章。

第六条 根据有关征求意见部门的要求,需召开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的,相关处室须派人参加。

第七条 委法规处对有关业务处室的修改意见进行审查汇总后,形成我委对立法草案的修改意见,连同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一并交委办公室。

第八条 委办公室负责将修改意见报业务处室分管领导审批、委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报送征求意见的单位。

4 省工信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接受省政府的监督,根据《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的,由我委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等行政性文件。

第三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四)用语准确、简洁,条文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分章、节。 第四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有关起草处室或者委属单位应当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五条 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起草处室或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处理。

5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处室或单位应当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初稿及其说明送委法规处进行审查、修改。

规范性文件初稿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的必要性、依据;规范的主要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确立的主要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关方面的意见等)。

第七条 委法规处对规范性文件初稿,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二)是否超越权限设定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减免税等事项;

(三)是否同上级行政决定、命令相抵触。

第八条 起草处室或单位要根据委法规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规范性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和说明。

规范性文件草案由起草处室或单位和法规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委办公室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第九条 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条 起草处室或单位要根据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修改,形成正式文稿,报请委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十一条 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公民、法 6 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第十三条 我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依照《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规定执行。委法规处负责具体备案工作。

我委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

第十四条 有关处室或单位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正式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和说明一式6份,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送委法规处,由法规处按规定时间、统一格式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 省政府法制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如发现问题或疑问时,认为需要我委提出意见的,涉及有关处室和单位的,由委法规处通知有关处室或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回复;需要我委说明情况的,有关处室或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说明;建议我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纠正的,我委要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委法规处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我委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机关备查。

第十七条 有关处室或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报送备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第十八条 有关处室或单位,如要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04]110号)的要求执行。

7 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应设立有效期,有效期以省政府规定为准。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有关处室或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公布;需要修订的,按制定程序办理。

8 省工信委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委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委制定发布或我委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施行之日起,每满3年清理一次。

规范性文件在施行过程中,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或废止,我委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三条 我委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由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业务处室或委属有关单位(以下简称“起草部门”)具体负责,委法规处对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前,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原则上在清理工作前3个月开始。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由起草部门负责组织。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施的具体效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束后,起草部门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下列不同情形,提出“拟废止”、“拟修改”、9 “拟保留”的建议:

(一)文件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予以废止;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要予以废止;

(三)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要予以废止;

(四)文件的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文件内容合法且符合当前及今后工作需要的,要予以保留。

第七条 对于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和修改。

第八条 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和修改过程中,要重视听取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听取基层单位及管理相对人在实际操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质量。

第九条 清理及修改工作结束后,起草部门要将评估结果、清理建议及修改的具体内容经委法规处审查后,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第十条 起草部门根据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对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委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及时下文予以废止;对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主任办公会议的意见进行 10 修改后形成正式文稿,报请委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十一条 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由委法规处按规定时间、统一格式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 我委以省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参照此办法办理。

11 省工信委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委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办理,是指我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受理、依法审查、决定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 我委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能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我委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委实施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汇编成《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通过适当途径进行公示。

第五条 我委在委法规处设立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受理属于我委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关批准文件、证书等材料。

行政许可窗口受理的事项包括省级及省级转办的行政许可项目。

第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由我委有关的职能处室和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

第七条 受理包括申请人向我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有关申请材料的接收、核对、登记、补正,作出受理 12 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告知、送达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等环节。

第八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核对行政许可申请办理人员的身份。

申请人为本人的,应核对其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核对其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应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核查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联系方式和送达方式。

第九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应指导申请人对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认真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应认真审阅申请人填写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核对、签收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通知书》。

第十一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对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申请材料的名称、数量,申请材料的接收日期,承办处室等。

第十二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确认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依 13 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第十三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及时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者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并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逾期不提出意见或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人按期补正申请材料后,委行政许可窗口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转交承办处室审查,同时向承办处室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转送通知单》及《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第十五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经委行政许可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出具加盖本委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查后报我委决定的行政许可,由下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我委行政许可窗口,由委行政许可窗口转承办处室。

第十七条 涉及省级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省政府确 14 定由我委受理、商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告知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委行政许可窗口直接转承办处室。

第十八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作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后,承办处室应当立卷建档,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备正确、符合许可条件,且无需进行实地核查或专家评审的,承办处室项目经办人应当根据审查的情况向本处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包括技术鉴定、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承办处室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也可组织受权机构、组织对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承办处室要对实地核查的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记录整理,作为该项许可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承办处室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承办处室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作好记录。对于直接书面陈述、申辩的,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及时将书面材料转承办处室。

第二十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我委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委行政许可窗口 15 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委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第二十一条 承办处室应当在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填写《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报委行政许可事项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委主要领导签发。

提出不予行政许可意见的,承办处室应说明理由。 省级转办的行政许可项目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承办处室负责上报。

第二十二条 承办处室在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届满前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写明延长期限的理由,由委行政许可窗口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出具《延长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告知书》。

第二十三条 委行政许可窗口根据委领导的签署意见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需要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质证、我委的批准文件等),由承办处室制作。

第二十四条 我委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需要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委行政许可窗口按照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和送达方式统一告知、送达申请 16 人,并对送达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要求邮寄送达行政许可文件的,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采用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并保留邮寄凭证。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自行领取行政许可文件的,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要求申请人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并予以签收。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要求受委托人出示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予以签收。委行政许可窗口应当留存申请人、申请人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我委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由委行政许可窗口在我委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第二十九条 我委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加盖江西省工信委公章。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延长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告知书》等行政许可文件,由委行政许可窗口加盖江西省工信委行政许可专用章。

第三十条 承办处室应将原始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等材料完整保存、归档,便于公众查阅。

第三十一条 经由我委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由承办处室负责受理、审查以及送达全 17 过程;承办处室按月统计项目办理信息,交由委行政许可窗口汇总。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申请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及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适用本规定。

18 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收费工作程序制度

一、各局、站工作人员应自觉贯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无线电管理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熟练区分、掌握和运用不同业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计算方法。

二、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收费事项

1.经办局、站依据收费规定和标准,按缴费单位设台实际进行应缴数额事先预算。

既设电台单位全年应缴频率占用费由各无管局预算; 申请设台(包括增加设备、增设频率、改变有关参数)的单位的频率占用费由相关无管局在审批之前预算;

2.年度收费总预算按规定报送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经委领导审批后下达年度收费目标。

3.拟写缴费通知单并下发,同时寄送一份存委财务室。 4.由各经办局、站落实缴费单位、款项、数额的收费预算执行情况。

5.经办局、站与财务室按规定收费入账,填交(寄出)收费票据。

三、收费工作任务区分

1.按照条例关于审批台站权限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无线电管理收费的政策规定以及我省工作实际,实行按审批和执照发放权限范围划分收费工作任务。

2.以市各类无线电台站数量为收费基数,结合市上两年的收费工作完成情况,分配下达收费任务。

四、收费工作时间区分

1.年度收费时间安排:2月底前完成年度收费预算并报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3月开始征收,8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前清理扫尾,完成全年收费任务。

2.当年新增业务收费时间规定:即批即收,所有业务(年检除外)按预算先缴费后办手续或下批件。年检设备在检测完成之后缴费。

3.下发缴费通知以后2个月内,设台单位或申请单位未按通知缴费的,通知收回该设台单位的频率,申请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该项业务申请,不予审批。

4.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收费任务完成及其财务管理情况的分析和总结书面上报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五、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为预算内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无管局按照收费工作时间安排,自当年3月开始征收工作起,每月上旬将上月收费数额全部上交委财务室。

六、工作人员在收费工作过程中要认真负责,避免多收、少收、重收、漏收的现象。要秉公办事,统一使用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得擅自减免,所有减免单位及数额须经委领导审批。未按规定缴费或未缴足的,不得提前办理有关手续,也不得下发批件及向其提供拟批准的各项内容、参数、指标或证明。

七、对于未征得同意、拖延和拒付的单位,经办局、站要积极、主动地催办,其他局、站要积极配合,经委领导批 20 准,必要时在规定的范围内采取强制的手段进行纠察、督促。

八、加强对收费票据、缴款通知书的管理,填写票据、通知要准确、工整,票据(通知)和存根内容、数据要一致。所有票据、通知的存根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丢失和擅自销毁。保存期满(暂定3年)上交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统一处理。

九、加强收费工作的财务管理,所有收费按要求进账、记账、上交。不截存,不设小金库,不得挪作它用。

十、对于在收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局(站)和个人,报经批准,给予适当奖励。违反规定的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21 省工信委无线电行政执法没收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没收物品的管理,确保没收物品得到妥善保管、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线电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及时将没收物品移交本单位的保管员统一保管,移交人与接收人应分别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物品清单一式三份,由移交人、当事人与接收人分别留存。

第三条 没收物品的保管由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设置专门的没收物品仓库,没收物品验收入库时,保管员应按照《没收物品清单》核对移交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成色等项目,保管员应逐案建账,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在交接单上签字,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没收物品。

第四条 结案后,承办人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没收凭证及时移交仓库保管员,对临时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作没收处理。

第五条 对没收物品在复议期限和诉讼期届满后应分别作出处理,处理的方式可以是销毁、移交、上交、拍卖等,没收物品的处理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按规定做好讨论记录,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报委机关审核。根据工作需要使用没收物品,由本单位提出申请,报委机关批准后方可使用,用后归还入库,同时做好登记,建档备查。

22 第六条 对报废、损坏、过期的设备进行销毁,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报委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保管员凭《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发放处理物品出库,由委办公室、法规处、无线电管理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监察室负责监督销毁,执行销毁人员和监督人员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签字后归档。销毁工作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销毁记录,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和执行人员等内容,并做好现场照片拍摄或录像工作。销毁工作原则上结合3.15活动每年由省工信委牵头集中进行一次。

第七条 对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委机关批准后,交拍卖行公开拍卖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经拍卖处理的物品所得款项上交省财政,本单位建档备查,同时报委无线电监督检查处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隐瞒、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没收物品,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其返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没收物品处理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截留,私分。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3 省工信委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是指监督检查机构为保证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所进行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无线电管理事业,具有一定的无线电管理业务和管理经验,在本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工作两年以上。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同等学历,经过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培训和考核,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三)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第五条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条例》、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执行《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三)销售无线电设备的单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 24 管理法规、《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设置使用工科医等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情况;

(五)执行通规通纪的情况;

(六)其他与无线电管理工作有关的情况。第六条 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该对下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条例》及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制定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 (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四)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 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立案检查四种。

第八条 定期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省工信委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

不定期检查一般由各市无线电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并与平时抽查相结合。

专项检查是根据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同级人民政府的决定,或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一方面工作进行专门检查。

立案检查是指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专门调查。 第九条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行现场检查、取证;

25

(二)要求被检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作出记录;

(四)依法制止不法行为,并采取防止造成进一步损害的处理措施;

(五)必要时可提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第十条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实施检查时必须携带检查证、工作证,佩戴检查徽章。

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实施检查时做到:

(一)严肃执法,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检查者物品和服务,不得吃请受礼;

(二)文明执法、尊重被检查者,坚持先教育后处罚,以理服人;

(三)忠于职守,不得敷衍推诿,延误处罚,循私枉法;

(四)遵守纪律,罚没物品一律上缴,不得私分、侵占和截留。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条例》的规定,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建议其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一)隐瞒无线电管理违法违纪事实、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二)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四)拒不执行监督检查决定的;

26 (五)阻挠、抗拒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行使职务或围攻、谩骂监督检查人员的;

(六)打击报复诬陷揭发人、检举人和监督检查人员的;(七)其他妨碍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十二条 对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以权谋私、泄露国家秘密、泄露受检单位秘密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有关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7 省工信委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令第1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本委依照法定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分工,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所属执法机构,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和奖惩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委机关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和委属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第四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第五条 委机关有执法职能的处室和委属执法机构根据各自的行政执法职责,全面、准确地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六条 建立法制宣传制度,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以及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应当及时、准确地给予解答。

第七条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取 28 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八条 第六条、第七条制度建立由对口单位制定,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江西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维护法制的统一;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研和论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的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上报备案,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

第十条 建立法定执法程序制度,结合本部门执法特点和具体执法要求,对法定的执法职权制定相应的执法程序规定和细则。

第十一条 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委法规处应当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状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执法行为。

第十二条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立卷归档。

第十三条 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委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及时调查、追究。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委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 29 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简化程序,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

(三)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

(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

(五)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六)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

(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九)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程序:

(一)被考核处室(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对本处室(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分别报委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

(二)委法规处会同人事处、监察室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年12月底前适时对被考核处室(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三)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结合被考核处室(单位)自查情况、对被考核处室(单位)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征询意见情况,提出综合考核意见,作出优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报委主任办公会;

(四)经委主任办公会批准,将考核结论在委办公系统和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0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一)听取被考核处室(单位)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被考核处室(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资料;

(三)抽查行政执法案卷;

(四)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或以书面方式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

(五)对被考核处室(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评。

第十八条 被考核处室(单位)对考核工作应当予以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 被评为优秀的考核对象,以委名义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考核对象,按照《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从事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或者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在考核、监督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1 省工信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公正地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委机关、委属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过错、违法责任的追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本委行政执法机构及委属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和直接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第四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分为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委主任是行政执法事项的批准人,对行政执法过错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副主任和有关职能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事项的审核人,承担主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是行政执法事项的具体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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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人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审核人变更或者未采纳承办人的正确意见、批准人变更或者未采纳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分别由审核人、批准人承担责任;

(三)因承办人、审核人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由承办人、审核人承担责任;

(四)经委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参与作出决定的主要领导视为批准人,承担领导责任;

(五)改变、撤销下级工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委托下属单位执法的,受委托执法单位违法的,委托机关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依法应该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拒绝履行或不予履行的;

(二)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或适用程序不当的;(三)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或故意错误应用条款,或没有法定行政处罚依据而随意实施行政处罚等滥用职权的行为;

(四)超越管辖、审批和处罚权限等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

33 (六)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伪证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处罚显失公正的;

(八)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索贿)等尚不构成犯罪的;

(九)其他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行政执法发生过错的;(二)在讨论、审议、会签等过程中对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

(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四)其他不应追究的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一)主动发现其执法过错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二)执法过错情节显著轻微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免予追究的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索贿)、吃请等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三)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部门形象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追究的情形。

34 第十一条 对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属于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令立即予以改正,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责任人或处(室)予以批评教育;

(二)属于情节较重已经造成损害和较大影响的过错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责任人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暂停执法活动,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三)属于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过错行为,除责令改正外,对责任人分别情况予以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收回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四)属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索贿)而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依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参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分别情况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五)因过错责任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赔偿的,由委机关先行赔偿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十二条 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由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调查和审理。

第十三条 委纪检组、监察室审理结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

35 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职能处室、委属单位和有关人员。

第十四条 委纪检组、监察室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情节严重,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在被调查、审理过程中,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委纪检组、监察室申请复查或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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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工信委食品加工业计划

工信委食品加工业计划

根据《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为提升我县的食品加工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茶业主要是抓好茶厂、白茶基地的建设,引进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开发红茶和其它系列产品。特色食品“四珍”在公司加农户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实现入园生产,同时做好包装、宣传和营销工作。重塑“老酒”的品牌,改造技术,扩大产量,提升档次,提高效益。

二、时间安排

1、10月1日-10月31日:完成食品加工业的摸底调查和初步规划工作。

2、11月1日-12月31日:包装好“四珍”、“老酒”、“茶叶”等特色食品加工项目与省市推介活动及外地客商的对接,开展多地点、多形式、多渠道的招商引资工作,扩大我县特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2013年1月1日-2月28日:力争引进龙头型企业参与茶业基地建设和茶叶新品开发;在公司加农户的基础上,争取“四珍”在年内招引客商改进生产工艺和营销方式,并实现入园生产;改进“三湾老酒”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产量和质量,利用该品牌进行招商,力求取得突破。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加工业推进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工信委、农业局、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商务局、药监局、垦殖场、里田镇、烟阁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

2、明确责任分工。工信委负责特色食品加工业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农业局负责特色种植业和加工业的技术指导,药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的卫生许可办理,商务局负责特色食品的参展宣传,招商局牵头负责特色食品加工业的招商引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食品加工业入园生产的厂房落实,垦殖场、里田镇、烟阁乡负责加快特色食品加工业的基地建设。

第17篇:工信委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在“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市直各部门“作风建设年”活动评议会上,“两代表、一委员”对市工信委工作提出了三条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后,市工信委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将整改落实的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说实话、干实事,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我市工业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工业强市”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委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组织实施。最近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工业生产确保全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我们提出了保持全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八条措施。就是积极认真履行职责,让工业发展更快,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一是认真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工业强市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二是全面改善融资服务,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市政府决定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再注入5000万元以上的资本金,以提高其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通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纳税快速增长工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当年实缴税金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6%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当年新增地方税收额的4%由市财政予以奖励。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今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的目标任务。五是突出抓好市列30户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引导重点企业全面加强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增产增效。六是全面落实互保共建的各类措施,积极帮助市内企业参与全省互保共建活动,促进企业扩大销售,加快生产。七是正确处理工业增长与节能减排之间的关系,确保完成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1%的目标任务,切实完成减排目标。八是进一步做好对工业企业的各项协调服务,努力优化发展环境。

目前,我委上下,正在落实这些措施,按照说实话、干实事的要求,切实抓好跟踪检查和协调服务,力争年内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关于“加强对信息企业的管理,公开收费标准,群众对信息通讯收费意见较大”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我委按照该条意见建议,立即召开“三大通讯”(电信、移动、联通)企业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了“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要求他们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就企业信息化管理,公开收费标准以及通讯收费规范管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我委在最近一段时间,对三大通讯企业就执行国家通讯资费标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治理,切实做到信息透明,收费合理,群众满意。

意见建设反馈到通讯企业后,通讯企业认真研究,狠抓落实,针对“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拉网式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当日整改。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了五条公开承诺:一是尊重和维护客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二是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电信规范,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计费准确,价格透明,让客户明明白白消费;四是严格按照电信条例处理客户来信、来电、来访和上级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咨询和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确保投诉查处率100%;五是加大投资力度,打造精品网络。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公开承诺和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群众对通讯企业收费意见较大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三、关于“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使每年的投资有所上升,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到武投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下一步,为加快工业园区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推进以道路、水、电、汽、通信、环境保护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园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坚持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大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促进园区发展。二是要通过强化土地等资产运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产功能和资源效益,做到以地生财,积累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采取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给予优惠或适当补贴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在园区建设一批高起点标准厂房,作为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孵化”基地,鼓励中小企业采取租赁、分期付款等形式使用厂房,使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四是建议市县区财政继续加大对园区的扶持力度,县区财政获得的工业园区工商税收增量分成收入,每年安排一定的数量用于支持园区加快建设和发展。同时,我委要做好协调工作,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扶持力度,提升集聚区承载能力。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2011年、工业园区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精神,逐项落实政策措施。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协调市发改委、农委、建委、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扶持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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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工信委党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工信委党委2018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工信委党委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火车头作用。中心组成员带头坚持学习、带头上党课,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机制,为支部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出表率。

2、建立全员学习计划。党委每年都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每个月根据时事情况下发月度学习计划,健全了长效学习机制。半年来共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安排在职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6次.。

3、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工信委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开展“诵读红色家书,不忘初心使命,写好奋进之笔”主题学习,在全系统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专题教育、组织一次微党课评选、阅读一本红色好书、组织一次红家书吟唱、开展一次红色家书讲述比赛。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合格”作为基本要求,把“优秀”作为高标追求。

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购买十九大精神学习材料,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次,在职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次。

5、丰富学习形式,搭建多种学习的平台。创建不同层次的微信群,党员可以随时在群内交流讨论学习心得、学习体会。

6、营造学习型党组织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在全委范围内宣传党建有关内容和党员活动照片,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信息,扩大学习活动影响力。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持统分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合理分工,通过换位思考,相互谈心,交流意见,沟通思想,形成了科学、民主、集中、统一的决策机制。

2、认真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准则》、《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查摆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针对征求到的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并进一步落实整改。

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干部坚定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理想、有纪律、有规矩的干部队伍。建立了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坚持用人所长,避其所短,切实把最合适的干部放在最匹配的岗位上,把能担当、敢担当的干部放在最重要的岗位上。着眼于全委发展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尤其在重要节日时加强监督检查,均未查出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倡导厉行勤俭节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带头反对铺张浪费。无超标准使用车辆和办公用房情况。大力宣传勤俭节约。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1、严守政治纪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对全体党员提出遵守党规党纪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2、严明宣传纪律。一是强化信息报道工作,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为宣传报道第一要务,实行信息报道审核制度,所有报送的信息均经过领导审阅。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宣传正面主流观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

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1、深入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既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股室的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检验担当、体现作为,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推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化成果,增强了党组织生机和活力。

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党委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腐败案件的反面警示作用,将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精神加入党员学习内容,每逢重大节日或纪念日,通过微信群、电子屏等载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第19篇:某年工信委纠风工作总结

XX年工信委纠风工作总结

XX年县工信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纠风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依据,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开展纠风工作,我委于年初成立了由黄兴龙主任为组长,党委书记左新华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推动工信委系统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1、结合 “创先争优”活动,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我委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机关效能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事务有章可循。二是抓学习和宣传教育。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定期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有关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纠风整顿。严禁乱摊派行为,严格控制各类培训,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 举报投诉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信委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为提高构建诚信工信、和谐工信、服务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有关我委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我委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引群众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3、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落实县政府办转发《县监察局关于XX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精神,我委牵头于9月3日在全县通信行业开展了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此次治理以“企业自查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座谈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企业执行电信服务质量情况,营业窗口服务质量以及电信行业收费情况为重点,以我委0796772XX申诉受理电话的申诉问题为依据,抓住突出问题,要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自查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取得了以下两点效果:一是电信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电信运营企业认真落实行风建设活动,不断改善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各类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乱收费行为和增值电信业务虚假宣传诱骗消 费、不明折扣行为。针对用户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投诉渠道、建立及完善各种监督制度、服务考核制度、质量规范等,截止10月中旬,各电信运营企业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000余件,其中联通公司查处一件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服务管控得到强化,服务质量得到保障。各电信运营企业健全服务监督管控机制。完善服务监督检查手段,加强对各渠道的服务质量考核,对关键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深度挖掘投诉与申诉背后存在的产品瑕疵和业务管理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的纠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为全县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1、认真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

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到思想上要有明显提高,政治上要有明显进步,作风上要有明显转变,纪律上要有明显增强。

2、继续做好企业减负工作。及时了解第一手企业的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发挥职能优势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 困难和问题。

3、继续抓好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将机关的职责和为民服务项目以公开栏的形式上墙、上网,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20篇:工信局招商引资工作汇报

工信局招商引资工作汇报

7月31日下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后,我局对照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差异化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再增措施,深度谋划,专题部署:一是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负责领导,明确责任科室;二是围绕全县三大优势特色产业深入重点骨干企业,深入了解在项目、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之需,整理信息,系统归纳;三是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同长三角、珠三角、环京津、环渤海等重点招商区域的工信部门对接,掌握当地在产业转移、企业赴外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及时邀其来枣考察、对接洽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洽谈推进项目

枣强县冀鑫机械模具加工厂与江苏扬州宏信铸造有限公司合作增上200条全自动机械模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占地35亩,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建成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可达1.35亿元,实现利税2857万元。

二、谋划项目两个

1.河北盛伟基业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恒丰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增上民用玻璃钢复合门项目。

⒉河北巨鑫输送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阳城阳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增上50万套托辊系列产品项目。

三、提供招商信息2条

⒈与威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河北隆尧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美达空调有限公司、河北路坤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海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准备来我县考察。

⒉与包头市和泰仓储物流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国栋联系,邀请前来考察投资。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围绕南宁市“绿、水、新、旧、通”五篇文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狠抓城管队伍建设,打造城管良好形象,顺利完成全年各项重大活动市容保障任务。现将我局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我局领导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各位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局属各单位行政首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健全,配备有法律专业人员。20**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有8.71万元的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硬件设施方面,今年继续保持配备独立工作用车,上半年还更新了2台电脑和传真机,新配备了一台手提电脑,落实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和案件审理室,设有复议案卷专柜。继续聘请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中,继续把法规培训、法制讲座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保障经费和时间。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年内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部门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把考核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在办公会上安排时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并组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

(二)认真开展年度立法工作和“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政策法规保障工作

1、认真开展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党委会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年立法工作计划,由我局负责《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和《南宁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为做好立法工作,我局针对每项立法项目,制定了专门的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按照立法程序开展各项立法工作,并配合法制办、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做好立法草案的审查修改完善工作。

(1)从20**年3月4日接到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下达的由我局牵头负责《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起草工作任务起,在法制办的指导下,虽然时间紧、任务重、对两违整治业务不熟悉,但我局仍然克服各种困难,仅有一个月的时间,于4月10日前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随后我局积极配合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认真做好立法草案的审查、修改完善工作,该条例已于今年9月获得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 (2)《南宁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修订也是今年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在完成《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办法的修订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参考借鉴外省市立法和管理成果,结合本市实际,于5月下旬完成了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我局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审议,于6月14日报送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比立法计划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了半个月。随后我局积极配合法制办开展规章草案审查修改工作,该办法已经今年市政府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少有的当年立项当年颁布实施的立法项目。

(3)由于去年以前确定的立法项目尚有部分未实现颁布实施,我局今年继续认真配合市法制办开展《南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和《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审查修改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建设工作。法规配套建设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负责《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和《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规定的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为落实好相关工作,我局专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2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法规配套建设工作。

2、认真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政策法规保障工作 “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整治活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城管部门在这次大行动中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任务,为确保大行动在法制轨道下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政策法规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相关政策法规保障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全面梳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所有行政处罚项共163项,并将其印成执法小册子,发放至全市每个城管执法队员手中,便于大家学习和宣传、运用。二是参与起草、协助配合法制办制定了《关于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告》,目前三个通告均已印发实施,成为“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整治活动的重要政策文件。四是参与、配合法制办制定《南宁市举报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并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和发布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五是组织人员完成了《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已上报市法制办进行审查。六是研究提出了对《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涉及环境卫生部分内容的修改意见。

(三)认真履行各项行政执法职责,大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我局的重点工作。我局举全局之力,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深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拓展延伸“城乡清洁工程”。20**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坚持以“铁的作风、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地集中整治“五乱”,不断拓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广度、深度。截至6月30日,协调、指导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职能部门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619255起,其中摊点乱摆(含跨门槛经营)行为286572起、车辆乱停放行为98368起、垃圾乱扔行为123806起、广告乱贴行397632起、工地乱象行为5276起。20**年以来,共下发督办函共185份,对1816个问题进行督察,共发送督查短信283条,督察市容问题2613个。上半年,周密部署,组织打好专项整治“九大战役”。

(1)加强管理,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整治。一是对存在不执行“六不开工”和“四不出门”等文明施工标准的工地第一次发现下发整改通知书,第二次发现没有整改的下发停工通知书并按上限予以行政处罚,第三次仍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直接限制其市场准入。二是继续督查市政府工程项目机械化密闭运输,协调市城乡建委督促市政府工程项目使用机械化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并按市政府要求督查此类工程规范运输建筑垃圾。三是督促、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切实加大对违章“泥头车”管理的工作力度,做到文明执法、严管重罚。四是稳步推进“泥头车”联合执法的各项工作。 (2)实施“重拳一号”,加强对违章“泥头车”的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全市共查处违章运输建筑渣土案件2859起,发放宣传资料7200多份,有效遏制了我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轮胎带泥、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等违法现象。同时,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泥头车”污染路面行为。根据《南宁市开展泥头车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泥头车运输行为,促使从业单位符合资质条件,运输车辆准运证件齐全,车容干净整洁,车体符合运输要求,不抛撒遗漏造成道路污染。5月中旬,联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泥头车专项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泥头车超载、超高运输、车轮带泥、运输撒漏等违章行为,有效控制泥头车存在的违章运输、任意抛撒等突出问题。

(3)加大对市区违章设置灯箱广告行为的整治力度。20**年2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违章乱设灯箱广告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活动。依法对违章乱设置灯箱广告和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1个多月来,各城区、开发区共整治违章灯箱广告3469起,实现市容市貌较大改观,恢复并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4)重拳出击,集中开展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集中专项整治活动。20**年3月1日开始,我局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一次为期两个月的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开展车辆违法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和车辆保管点管理不到位、乱收费等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人行道停车泊位和车辆保管点的相关设施;三是对辖区内人行道停车泊位和车辆保管点进行摸底排查。共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放2416起。 (5)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违章夜市整治工作。我局今年3月印发了《南宁市开展清理违章夜市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违章夜市进行大力整治,20**年2月19日—4月1日,全市各区(开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8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98辆次,查处各类违章行为7898起。

(6)严格查处违章户外广告。截至6月30日,累计拆除各类违章户外广告设施227处,拆除面积共计17183.9㎡。其中:劝说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广告设施35处,拆除面积7275.8㎡;组织强制拆除违章广告设施面积9908.1㎡。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执行力强的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为建设一支“高标准、严要求、业务精”和文明规范的城管队伍,我局积极探索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各城管大队法规联络员会议暨执法工作分析交流会,全面了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情况。20**年10月,为使全市城管队伍尽快熟悉新纳入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我局分两批对全市城管队伍及协管员约1000人进行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专项培训,邀请国土局、规划局和市法制办的专家进行授课,现场传授执法经验,使受训人员初步掌握了“两违”执法的案件调查程序和案卷制作的技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受训人员“两违”执法的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查处执法程序和行为,今年9月,我局将市法制办组织编制的“两违”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及时印发各城区、开发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青秀山管委会建设局和城管支队参考适用,并做适用过程中的指导和有关问题解答工作。

20**年3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帮助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金钱观和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规范城管队伍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我局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廉政教育暨执法工作讲评会。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分管领导和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全体人员以及市城管支队全体执法人员近800人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尹士申副书记围绕当前反腐败案件的特点、常见和多发的违纪行为“以案严纪”,就如何提高城管执法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如何做到廉洁勤政等方面展开教育。我局领导在会上全面分析了城管队伍的工作形势,查找了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对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出了加强教育管理、加强执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和加强纪律建设等五点要求。20**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为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城管执法队伍,塑造城管队伍新形象,我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市城管队伍军事训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城管队员刚毅不屈、勇敢顽强的品格,强化了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了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大幅提升了城管队伍的战斗力、执行力。还有,为提高城管队伍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我局于20**年7月12日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邀请广西大学法学院余睿副教授讲授如何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如何积极应对各种执法中的突发事件。

在规范行政执法业务方面,20**年底,我局组织人员全面梳理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所有行政处罚项目,明确和下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及时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城管队伍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提供指导。此外,20**年底至20**年初,我局重新修改完善了综合行政执法各类法律文书,统一了行政处罚案卷材料排序要求,城管支队重新印刷了新版的行政执法文书,并指导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大队规范制作新版法律文书。另外,我局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规范,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今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连续23个季度蝉联“流动红旗窗口”。

《工信委纪检组工作汇报.doc》
工信委纪检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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