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餐饮油烟承诺书

篇1:餐饮服务单位环境管理承诺书 x x x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为加强本餐饮服务

单位的环境管理,做到既维护居民环境权益,又维护好本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依法经营的权利,特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餐饮服务单位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所在地空气质

量良好,区域内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总体良好,不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

二、本餐饮服务单位将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油烟、污水、

餐厨垃圾、噪声(特别是厨房风机等引起的低频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1、油烟经专用烟道(不与通风管道、住户烟道相连通)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高于其所在建筑物主楼的顶层或远离本建筑物,且排放口设置和方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

烟净化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经营期间不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3、经营场所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封

闭直接面对居民楼的门窗、排风扇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严禁用餐人员在23时至次日8时内高声喧哗、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将残渣、废物和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小区生活污水管网,产生的污水采取隔油、残渣过滤等处理措施,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配合餐饮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本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字: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篇2:餐饮业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餐饮业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

为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餐饮服务企业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将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办单位管理制度,增强本单位人员的环保意识。

3、保证本单位燃烧设备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4、保证本单位产生的废油脂废泔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并签定回收协议书,决不将残渣废油直接排入水体或城市排水管网。

5、合理布局,保证本单位音响、风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达标排放。

6、保证本单位不使用难已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环保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积极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

日 期:篇3:餐饮服务单位环境管理承诺书

新惠城区餐饮业环境治理承诺书

为了提高新惠城区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雾霾天气,根据旗政府《关于对城区饮食业油烟和燃煤锅炉烟尘污染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本餐饮服务单位就做好环境管理工作承诺如下:

一、本餐饮服务单位将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油烟、污水、餐厨垃圾、噪声(特别是厨房风机等引起的低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环境污染。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油烟经专用烟道(不与通风管道、住户烟道相连通)排放,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高于其所在建筑物主楼的顶层或远离本建筑物,且排放口设置和方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经营期间不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3.经营场所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封闭直接面对居民楼的门窗、排风扇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将残渣、废物和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小区生活污水管网,产生的污水采取隔油、残渣过滤等处理措施,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本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2151+ 2020年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报告总结情况汇报

2151+

2020年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报告总结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县执法局积极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结构多样化,餐饮业发展迅速,饭店、宾馆日益增多。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餐饮企业未办理油烟环保审批手续,有的虽办理了环保手续,但没有安装油烟处理设备,部分餐饮企业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其设施不规范、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有的维护保养不够,导致净化设施处置效果下降;由于历史及客观因素,相当一部分饭店与居民楼体直接相连,特别是近几年,由小区住房及村民自建房改为小型饭店的情况渐渐增多,房内既无专门的排放烟道,又无法安装油烟处置设施,根本不具备经营餐饮业的先天条件,因对油烟没有采取有效处理,油烟的直接排放,不仅污染周边建筑,影响城市容貌,更是污染了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导致居民频繁投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认真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对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要求各部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专项治理的突出成效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很好进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讲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张贴公告等方式,让老百姓和经营者明确油烟对大气环境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争取人民群众、相关经营户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为使此项工作有力进行,我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逐户耐心细致向饭店业主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业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多次找到饭店管理人员,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油烟对其自身健康带来的危害到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多角度宣传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益处;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检查油烟净化设施的使用情况;对新近开业的酒店,执法人员积极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跟踪检查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进度。

(三)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方案

根据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整体部署,我局于xx月x日前全面排查了城区各类餐饮门店,并对各类餐饮门店逐一进行登记,对其规模、经营范围、污染状况、环保措施、各类许可手续的办理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调查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餐饮业进行了大、中、小分类,做到整治有目标,主攻有方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了以督促安装为主,处罚为辅;分期分批、以点带面,设施改造等整治措施,逐步推进和解决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良性运转,做到责任有分工、整改有要求、治理有效果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由于油烟整治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城区各大中小餐饮服务企业,同时,没有成熟的防治方法,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积极提出规范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和完善”的整治要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从开展以来,对城区所有饮食服务业进行了宣传和发动,大部分都已经同意整改,另外有xx户责令其暂时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还有效整治流动摊点xxxx余次,达到了分期分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通过点源治理、设施改造的措施,使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进展。

四、几点建议

由于一个餐饮服务企业从项目的考察、实施至最后开业,经过工商、环保、药品监督、卫生、税务等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为使油烟治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特建议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制度。

x、在原有环评的基础上增加验收环节,对新建餐饮服务业单位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开业前需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卫生、工商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件,业主不得擅自开业,确保新、改、扩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排放能达标排放,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x、对于有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的现有餐饮服务单位,建议由环保部门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经督促仍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整改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由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抄告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年审中依法注销营业执照。

x、在餐饮服务业执照年检年审中,餐饮服务业主需向工商部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未能提供的单位,工商部门依法在年检年审中注销营业执照,对于各项手续齐全,群众投诉较多,不符合目前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餐饮服务企业,按照营业执照到期期限,由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二)合理规划,强化源头控制

规划和建设部门在城市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中,要明确餐饮业的设置,规划一定比例的餐饮服务业专用房,施工时预设专门的排烟管道,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问题。

(三)坚持合理规范操作,寓管理、服务一体。

服务企业,情系民生,是政府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挑选有资质许可的环保治理厂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厂家提供多类型、多价位合格产品,餐饮业主自主挑选,售前必须有合同,售后必须有维护协议,治理设备既达到效果,又要经济实用,让小型餐饮服务企业的经营者装得起,维修管理方便。

推荐第3篇:餐饮油烟治理第三方运营合同框架(.12.6)

合同编号:

餐饮油烟治理第三方治理合同框架

甲方:油烟排放公司名称 乙方:环境服务公司名称

20**年**月

合 同 协 议 书

委托方:油烟排放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环境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油烟排放公司决定将**餐饮油烟治理项目的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清洗服务委托**环境服务公司完成。经过双方议标谈判,甲方接受了乙方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清洗服务。相关工作三年承包费用****万元(大写:***万元整)作为本合同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 2) 合同条款

3)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4.甲方将依照合同的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乙方各项款额,双方特立此约,保证按合同规定圆满完成承包范围内各项工作。

5.本合同未言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会议纪要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油烟排放公司

受托方:环境服务公司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12

护的合同总价为***万元人民币。项目明细如下:

油烟净化设施购置费用(包括油烟净化设备、低噪声风机、烟管及配套消声及防火装置),明细:

总计

元。

清洗费用:每年

元,三年共计

元。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度餐饮业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环保[248]号)的有关要求,餐饮油烟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油烟净化设备型号和铭牌标识的排风量进行核定,设备及运营补贴标准上限为1立方米/小时风量补助2.0元,补助金额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按此计算,此项目中甲方承担费用为***,政府补助资金为***,其中,政府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75%,三年验收合格后拨付25%。

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按照沈阳市餐饮油烟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对设备内,部件进行拆洗。

6.2支付方式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应支部分资金。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7.1 甲方责任和义务

7.1.1 甲方负责确认技术方案、工作程序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计划。 7.1.2 甲方负责按合同及有关的规定检查乙方资质及人员技术素质,确认其能胜任环保设备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7.1.3 参与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技术和经济问题。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负责整个运营服务期内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工作,对油烟达标排放负责。

7.2.2 乙方应选派技术水平高、有实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合同各项工作,执行甲方条款要求和各项规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确处理设备设备事故和异常。制定

- 4

11.3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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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餐饮排油烟法规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望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推荐第5篇:浅谈油烟治理之难

郴州中心城区油烟污染治理为何难

郴州市环保局监察支队 (2011年5月23日)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饮食业在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支柱产业,一直在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心城区饮食业蓬勃发展,确实给群众百姓带来不少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油烟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百姓反映越来越强烈。郴州中心城区每年多达700起的环境污染投诉中,饮食油烟投诉就占到60%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郴州城区在“三创”工作和“提质改造”工程新形势下,油烟治理已刻不容缓,但面对日益严重的油烟污染又该如何治理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调查现状

规划不合理、设计存在缺陷 大家到外面用餐时可能会发现一个现象,就是下面是餐馆,上面是住宅楼,我市开发建造的住宅楼大部分为“商住一体”,而这种“下店上住”的开发模式给油烟污染的治理带来了不少障碍。郴州目前40%以上的餐饮业开设在商住一体楼中,“下店上住”式房屋设计的“先天不足”,使很多餐馆就开在居民楼下或夹杂在居民区中。许多小区在规划和开发时未能充分考虑餐饮店与居民区隔离的问题,先期设计没有预留专用餐饮排烟管道,物业单位在管理上又难以到位,导致后期餐饮店一入驻就引发居民的强烈投诉。有些商家在通过我局宣传、教育后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但是,由于在设备安装上遭到了其店面小区居民的强烈反对,其排烟设施不能通过楼顶排放,甚至有的安装到一半都因居民的反对而强制拆除,从而给我们环境保护部门在处理工作上带来了较大难度。由于规划问题,“下店上住”的格局在全国都很普遍,加之上述原因的存在,导致油烟投诉量居高不下。

二、存在问题

1、环保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现行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对油烟排放平均浓度做出了每立方米不得超过2毫克的限制规定。该标准指定小组的负责任和牵头人刘德全也承认,从目前的实际来看,这一规定过于宽泛。油烟投诉者的主张往往是要求消除餐饮企业油烟尾气中烟雾、气味、热气等扰民因素,而现行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在这方面并未规定可供操作的具体参数。所以环保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遭遇“后劲不足”的尴尬,大部分投诉只能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而在后期的治理上,有不少餐饮店是改制企业的一些下岗职工开办的,有些是社会弱势群体从业人员(如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因为治理费用的投入,常常使餐饮店业主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治理难度。

2、行政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 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林立,环境保护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但在哪些方面监管、如何监管以及监管的方式、手段,特别是如何相互配合,对这些重要问题现行法律、法规缺乏明确的界定。比如国家工商局、国家环境保护《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1995年)第4条明确要求工商部门在办理餐饮娱乐单位营业执照时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第8条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对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饮食业的现象比较突出。郴州中心城区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店面大概有1300多家,只有20%左右办理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不超过3%。其中,油烟污染严重的小餐饮企业有900多家,办理工商执照的也不到30%,没有一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业主普遍认为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就是合法营业,并不认为未办理环评手续就是违法经营,他们也不知道能否办理环评手续,办理环评手续有什么要求。在对餐饮娱乐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工商、卫生等部门还在继续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餐饮娱乐业行政许可,因而难以从源头上控制餐饮娱乐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由此反映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结果是滞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加剧了餐饮业环境管理的难度。

3、环保执法操作性不强,缺乏强制措施 环保部门对餐饮娱乐业的行政处罚按一般程序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而且如果餐饮娱乐业不执行环保处罚决定,环保部门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此期间造成的环境污染无能为力。加上小饮食店成本低,一个20平米大小的门面、几个桌子、椅子、煤气灶、锅碗瓢盆,就可以开张,法院有时还没来得及强制执行,就关门转手到别处重起灶炉,假如这家门店又是经营饮食行业,那么油烟问题还是没有彻底根除,往往令执法人员防不胜防。所以群众难以理解、上级难以交代,这也是导致市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投诉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4、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不足,疲于被动执法。现行环保机构制约着环保执法的实效。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目前是事业编制,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在岗人员19人。但这19人不仅要面对全市11个县市区涉砷、涉镉、涉铅等采选、冶炼、化工等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市本级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上级领导重点批办件、群众重点信访件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市水、空气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等,还要处理中心城区每年近700起群众对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噪声、冷作加工噪声等投诉,市民还要求环保部门24小时的值班并调处纠纷。以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我局现有的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无法满足群众对城区环保执法的要求。再者执法能力建设滞后,执法人员经费开支明显不足等情况,且缺乏规划的先导和工商、建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使事前的环境监管成为事后的行政执法。在调处群众污染投诉时,环保部门也只能是宣传法律、调解纠纷为主的被动执法,其职能、执法效果与要求和对环保部门执法的期望不相适应。

三、治理对策

1、制定本地区的饮食业油烟治理计划和方案,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

我局对难以解决的兴隆步行街、食品加工城、骆仙东路等地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呈请市政府组织环保、城管、公安、工商、卫生、规划、新闻等相关部门采取铁腕措施整改到位。同时可借鉴株洲、泸州、秦皇岛等大中城市油烟治理经验,建议市政府出台中心城区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办法,在居民区实行餐馆准入制度;相关部门联手整治现有餐馆,取缔不符合卫生、环保条件的小餐馆,集中治理非法排烟的大餐馆;规定居民小区的一楼,不得开餐馆、歌厅等可能扰民的营业点,使油烟治理进入法制化、长效化轨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扰民污染源产生。

2、联合执法 加大管理力度 环保、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从事这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针对工作过程中暴露出的对治理信心不足等现象,通过责任和职责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扎实。二是加大力度,强化监督。环保、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分阶段予以取缔,推进了整个治理工作的如期进行。 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限期改正的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这项德政工程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同时也对抗拒治理的业主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从正反典型着手,提高治理进度,接受公众监督。四是搞好指导、提供服务。所有新建或改建、扩建的饮食业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尤其是在油烟治理设备的选型上,通过现场勘察、实地调查、分析原理,引入技术进步、经济实用、效果长久、维护简便的设备,推荐给餐饮业主选择,并在技术和管理上予以指导。

3、理顺市中心城区环境监管职责 市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源、噪声源点多面广,群众投诉不断,城区执法工作量不断增加,加之环保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手段弱,以及我局执法人员编制少,人员不够(环保局为此专门成立了城区监察室,出警人员5人,处理投诉专车1辆),即使再增加执法人员,只能疲于应付的现实情况。而目前,市中心城区的部分餐饮门店及夜宵早市存在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现象由城管局负责处理,油烟污染问题属环保部门处理,对此类违法现象的交叉执法,势必造成是部门间的互相推诿。因此实行综合执法是目前能较好解决油烟等涉及多个部门案件的最好方式。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多、手段硬。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将中心城区餐饮环境监管职能移交郴州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推荐第6篇: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全面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主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100%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乡镇餐饮单位建议其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60平米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1.全面推行餐饮单位清洁能源强制性改造,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乡镇餐饮单位建议其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并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2.全面落实城区餐饮单位必须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达到100%,乡镇60平米以上的餐饮单位100%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并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3.对已进行治理改造的城区餐饮单位,督促其每半年对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进行1次清理和疏通,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报环保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全年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区露天烧烤全方位管制工作,严防露天烧烤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

完成时限:全年

5.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有总结。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上报半年工作小结,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餐

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经营状况不佳,强制推行和改造难度大的情况下,注意把握工作方法,加强与各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合协调,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既要完成治理任务,又要做好稳定工作。

(二)加强监管,强力推进。结合今年《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在食品经营现场核查时要严格把好准入关,严格落实餐饮单位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作为餐饮许可设施设备的硬性条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餐饮单位积极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重点项予以现场核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燃煤炉灶改造不积极的餐饮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采取重点监督、反复巡查和责令停业、立案处罚等措施,强制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和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巩固成果,拓展成效,确保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按阶段、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认真研究解决责任辖区内油烟污染治理问题,进一步强化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实行划片分组、责任包干,做到监管责任全落实、监管单位全覆盖。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地段、重点单位,督促落实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将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将采取通报、诫勉谈话、问责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

成治理目标任务。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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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六条

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

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

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

(二)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套建设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确需加设的,必须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

(二)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或人行通道。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新建商住楼的,对未配套建设餐饮服务专用烟道的商铺,应当在商铺买卖合同中明确告知买受人不得用于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十四条

物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禁止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区域和场所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十五条

油烟污染物应当通过专用的内置或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排放,油烟排放应严格执行《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无组织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其他设施。

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或正在经营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使用重油、燃煤、各种可燃废物、生物质燃料(如劈柴等)等高污染燃料及其炉灶,必须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未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的新建或正在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应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按规范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并安装经国家认可单位认证、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物应通过集排气系统收集,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餐饮服务单位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放置送排风机、油烟净化设施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得低于1.5米。

(三)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应符合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90%、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95%的规定,并保证正常运行,油烟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未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达不到要求或与其经营规模不匹配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改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配套的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油烟净化设施。

餐饮服务单位的集排气系统和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清洗和更换维修记录,建立完善的管理、清洗、维修台账备查。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物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及排污口标志。油烟污染物排放口的采样位置和采样点设置应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规定执行。

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并与主管部门监控信息平台联网;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控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

(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机制。

(二)按照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三)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餐饮服务单位分布、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等基本情况,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清单和动态管理数据库。

第二十一条

各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二)监督性检查时可现场即时采样,出具监测结果,作为判定油烟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保管理措施的依据。

(三)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审批、管理、维护维修台账等资料,不得妨碍和阻扰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又未改造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依规实施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情节较严重的,申请当地政府责令关闭或取缔。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并有权对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业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人。

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监督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有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和政策,加大《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本办法的宣贯及培训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保障标准、办法全面实施,促进全民共治。

第四章

违法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法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备案,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物,由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违法无组织排放或者违法向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烟、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油烟,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业,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餐饮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食堂、排放餐饮油烟的食品加工企业等。

(三)无组织排放,指未通过专用烟道等设施收集或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四)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有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当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无法获得时,基准灶头数应按经营场所就餐位数量折算。无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参数见表2。

(五)在线监控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实时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排放指标变化等情况的仪器、仪表等设备。

(六)环境敏感区指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功能的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攻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推荐第8篇:餐饮商家油烟管理协议

重庆海宇嘉陵风情步行街餐饮商铺油烟管道清洗责任书

甲方: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海宇嘉陵风情步行街

号商铺( )

为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商铺及步行街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本广场餐饮商铺油烟管道清洗频次要求协议。

乙方指:重庆海宇嘉陵风情步行街各商铺业主或租赁(使用)单位和个人。 1.0甲方责任

1.1甲方须根据步行街餐饮排油烟情况制定明确的排油烟管道清洗管控级别,在满足排油烟管道不积油情况下,暂定为两级管理方式:

一级清洗方式:轻便餐饮每一个季度清洗一次。 二级清洗方式:火锅、中餐系列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在乙方正常经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油烟清洗结果调整频次要求。

1.2甲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部门(责任部门落实具体岗位)每月检查排油烟管道半臂之长清刮、排油烟主管道末端洁净、油烟净化装置启用状况,对未达到油烟清洗要求的餐饮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商户,甲方保留向主管部门通报、停止供应能源等权利。

1.3甲方负责建立排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商户清洗排油烟管道计划表,商户与清洗公司签订的清洗协议及合同、专业清洗公司资质证明、清洗记录(含前后对比照片、清洗发票)等。

2.0乙方责任

1.1乙方应根据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餐饮商铺油烟管道清洗分级管理》的具体要求,对厨房进行相关的清洗措施;

1.2厨房内灶台上方的档火板、灶台须每日进行擦拭清洗。1.3灶台上方排油烟管道的(半臂之长)必须每周进行清刮处理。

1.4 自觉按照甲方制定《餐饮商铺油烟管道分级管理》要求,按时提供商户与清洗公司签订的清洗协议或合同、专业清洗公司资质证明、清洗记录等证明材料等。 1.5 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处罚、停水、电及停业整顿等措施要求整改,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

1.6根据此分级管理要求,贵司在本步行街内 属 级清洗方式,需每 月对油烟管道清洗一次,并提供有效清洗发票交至物业客户中心。

3.0其他事项

3.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3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4本协议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8.26餐饮油烟整治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7月21日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以来,环保局与城管局、市场监督局顶着炎炎烈日利用饭点营业时间对城区每一个小区每一条街道的餐饮饭点逐一上户,逐一排查。至8月21日共对79家餐馆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设施不合格的75家餐馆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8月22日,环保联席办对第一批整改时限到期的餐馆进行了核查,发现除壹锅情等3家餐饮饭店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及生活元素等4家餐饮饭店正在整改外,其余7家均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我局已将以上未完成的7家餐馆名单移交市城管局和市市场监督局,要求两家责任单位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下阶段环保联席办讲继续对期限到期的饭点进行核查,同时督促两家责任部门做好相关处罚工作。

韶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推荐第10篇: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 京 市 商 务 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京环发〔2008〕100号

各区县环保局、商务局、公安消防支(大)队、工商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保障公众健康,实现绿色奥运承诺,现将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北京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要求,实现保障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从关注民生、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入手,开展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区县政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明确餐饮单位的主体治理责任,强化自律;加强社会宣传,鼓励公众监督,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解决污染扰民问题,以良好的环境质量迎接奥运会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餐饮经营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二)餐饮经营单位对其油烟净化设施100%维护保养一次,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餐饮经营单位对油烟排放管道100%清理一次并保存记录。

上述工作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是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主责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落实属地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达到3个100%的工作目标。

(二)环保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组织排放达标情况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实施处罚。

(三)商务部门负责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的行业监督管理。要将餐饮油烟治理要求纳入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优条件,引导和规范餐饮行业合法经营;组织开展行业检查,未按时清理排油烟管道的依法处罚。

(四)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油烟管道清理检查,对油烟管道清理不到位且存在火灾隐患的餐饮单位依法督促其进行整改。

(五)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检查,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集中开会、入户发放公开信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全面动员部署,使餐饮单位提高对油烟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按照“绿色奥运”的统一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没有治理设施的餐饮单位要尽快安装油烟治理设备,有治理设施的要尽快进行维护保养;抓紧清洗和疏通油烟烟道,做到严格自律,自觉履行保护环境和预防火灾的义务。

国家特级、一级酒家和中华老字号餐馆以及奥运场馆周边、特色商业街、特色餐饮街区餐饮单位是奥运重点饮食服务保障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油烟治理有关规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情况要与“2008好运北京?商业满意服务”主题测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未进行油烟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将取消荣誉称号。

(二)检查督促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地区要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自查自纠,6月底前全部完成油烟治理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联合检查

2008年6月,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行动,对重点地区及重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违规餐饮经营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6月底前油烟排放仍不能达标的,奥运会期间停业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油烟治理工作,将其作为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一是建立区(县)、街道、居委会三级管理体系,分解任务,分片包干,建立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的组织保证体系,采取日常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二是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组织大气环境污染监督员、奥运志愿者以及广大群众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和举报,确保辖区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任务的按时完成。

(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层层落实责任,树立全局思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油烟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集中检查、联合检查等执法检查活动,对违规行为曝光并跟踪报道。通过广泛宣传,扩大声势和影响,督促各餐饮单位自律,严格落实油烟治理各项要求。

第11篇: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辰溪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由于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已经成为县城居民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摸底、对象、任务和进度

(一)整治范围 辰溪县两控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包括宾馆、酒店、茶楼、餐厅、单位食堂及个体工商户等。 。

。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 3 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治理阶段(2012 年9 月-2013 年6 月):由县环保部门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餐饮经营业主接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向辰溪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整治方案,方案经环保局审查后实施。各餐饮业主单位须于 2013 年 6 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达标后方可营运。其中 (1)因排放油烟引起环境污染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经营单位,应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装置。 (2)位于城市中心、医院、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的现有餐饮业单位应于2012 年11 月15 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3)单位所属食堂应当把治理油烟工作纳入计划,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2012 年12 月20 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其它现有饮食业单位,应于2013 年2 月20 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新建餐饮业的单位,必须先做好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再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巩固验收阶段(2013 年3 月—7 月)。2013 年3 月 —6 月,由辰溪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业主单位进行环保验收,经验收达标后业主方可营业。2013 年7 月,县人民政府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业主,依法关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餐饮业整治工作顺利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辰溪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1、责任主体 县环保局为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单位,对整治对象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环保、工商、卫生、城管部门联合下达关闭决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整治行动和关闭行动。

2、职责分工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餐饮业油烟整治行动,负责督查、考核、评比,并通报考核结果,将整治工作评比结果纳入年度创建考核内容,向县政府报告整治行动结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调查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油烟污染情况;向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报送列入整治范围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责整治行动的技术指导工作,并具体落实限期治理工作任务;组织验收完成整治任务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汇总整治行动结果。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户;吊销依法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县卫生局负责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许可证;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

第12篇:餐饮油烟净化器缺点竟然有那么多!

餐饮油烟净化器缺点竟然有那么多!

目前油烟净化行业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早已衍生出好几种高效率的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其中包括机械式油烟净化器、洗涤式油烟净化器、过滤式油烟净化器、静电油烟净化器等等,而静电油烟净化器具有净化效率高、应用环境广泛、安装方便等优点成为了市场上最流行的油烟净化器。

然而,凡事都会有优点和缺点,尽管市场上大吹特吹静电油烟净化器的优势,但很多人都忽略了其中所包含的缺点,而这些缺点往往就是一些杂牌厂家所没有处理好的问题。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揭秘一下,静电油烟净化器埋藏在信息海洋深层的5大缺点!

1、安全性较差、易着火

静电油烟净化器是采用高压静电电场将油烟分子电离、分解、和收集的,所以大量的油脂分子会被收集到机箱内部的集油盘当中,久而久之,集油盘就会集聚了大量的油污。

众所周知,在一些餐饮店内,尤其是中式餐馆的厨房经常能看到高窜而起的火苗,一旦这些火苗被吸入了风管,就极易点燃内部的油脂,从而引发火灾。

一些注重产品安全性的品牌企业,就会对这类设备加装防火模块,如广杰环保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就采用了具有防火材质的HEPA过滤装置,不但可以过滤大部分杂质颗粒,还可以达到防火效果。

尽管如此,小编建议广大消费者要定期每个月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减少污迹积累,确保设备能以最佳的状态工作。

2、工作时间长就会降低净化率

业界还有一个共识,那就是静电油烟净化器工作时间长了,它的油烟净化率就会降低,甚至会达不到油烟排放净化的国家标准,这是关乎一家餐饮店是否能正常营业的大问题。

而导致油烟净化率降低的主要原因,其实也是电场吸附的油烟废气颗粒过多,造成电场电离、吸附的效率变低。

针对这一点,已经做好了应对措施,它采用了三层过滤模型,减少了电场的负担。 一般的油烟净化器工作2周就会出现明显的净化率下降的情况,而广杰环保的油烟净化器超过1个月也不会有较大的净化率下滑情况,在不清洗的情况下能进行2-3个月长时间的油烟净化保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设备寿命短

市面上一些几百块的静电油烟净化器为了节省成本,往往是采用了一些质量较差的材料,这会直接导致设备的净化率低、设备寿命短等现象出现。

而本产品采用的材料均通过CE、FCC、ISO国际认证,设备使用年限可达10年。

4、需要定期清洗,拆卸难度大

用过静电油烟净化器的人都知道,需要定期清洗电场,但由于一些杂牌的油烟净化器没有做好结构设计,导致电场的拆卸难度大、清洗困难等问题,所以每一次的清洗都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理以及时间成本。

静电油烟净化器采用了德国工业设备设计工艺,具有易拆卸、易清洗、易组装等优点,一个标准型的静电油烟净化器的清洗过程可压缩到一个小时之内,为用户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以及人力成本。

另外,在第2点曾经提及过,劣质的静电油烟净化器2周左右就需要进行一次清洗,而对于本产品的油烟净化设备则只需1个月清洗一次即可。

5、成本高,价格贵

这个缺点是针对高品牌静电油烟净化器的,劣质的设备的制作成本十分低廉,所以不存在价格贵的问题。

高品牌设备自然采用的是高品质的材料,材料成本偏高,控制了大量的人力和销售成本,所以在同等级的品牌当中,依然存在着价格优势。

小编为了解决静电油烟净化器的缺点,从细节上着手不断地在挖掘和提升设备的性能,7年以来一直专注着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便利、高效的油烟净化解决方案。

转载文章请标明出自:广杰环保。

第13篇:餐饮油烟净化器 比较 如何选择

餐饮油烟净化器 比较 如何选择

餐饮油烟净化器专门为带油而有气味的设备而制定,能够使油、烟排放达到无油、无烟、无味,并且安全防火。广泛适用于餐饮行业,各类工业,化工行业、垃圾处理厂需要净化油、烟气味的场所,净化空气,改善综合环境,帮助解决油、烟、气味的问题。

餐饮油烟净化器利用厨房烟气消毒器对油烟气味进行有效处理,成本低廉、效果明显、无副作用。然而,现在餐饮油烟净化器市场可以用鱼龙混杂来形容,我们如何比较各类的油烟净化器,并选择好的油烟净化器呢?专注于餐饮油烟净化器多年的洛阳紫竹环保给你说几个妙招:

1.工程实例加用户口碑。各种真真假假获奖证书加在一起,比不上一个与自己餐馆情况类似的成功工程实例更具说服力。

2.观察实际效果。没有仪器、没有专家,也完全没有必要去验证厂家所谓的“净化效率”,只看效果,只要在餐馆高峰时期目测能达到您要的效果,不要去在意厂家提供的净化效率。对于在敏感地域开设餐馆的经营者来说,可以用简单地用能肉眼否观察到烟雾作为判据。

3.分期付款。油烟净化器销售价格中,有很大比例是产品售后的清洗维护费用。对于净化效率要求较高的情况,为了保证净化效果和设备稳定性,可以要求较长的付款周期,这样伪劣产品制造商通常会知难而退。

4.与同类餐馆同样排放条件横向对比。通常来说,高效率的油烟净化器确实价格比较昂贵,同一厂家,同样的处理容量,最高效和最低效产品的销售价格可以相差5倍以上,“没有人会驾驶奔驰轿车来送快递”,即使是最高档的酒楼, 如果可以高空排放油烟,采用普通级别的净化器也能够满足环保要求,买最合适的,不买最贵的。

5.与同等处理效果不同厂家横向对比。“永远不要将微型面包车和奔驰轿车比价格”。在确定处理效果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价格、售后服务(本地厂商可信度稍高)、设备安全、稳定度(口碑)等因素,买最合适的,不买最便宜的。

总之,选用餐饮油烟净化器的原则:

(1)技术可靠,净化率稳定并达到标准要求。在技术指标介绍中的标称净化率,是使用初期的净化率,不是稳定的指标,不及时维修或长时间使用则净化率急剧下降。有些净化技术净化率下降得非常快,如过滤方式中不及时更换滤料,堵塞后就无法排烟。

(2)运行费用低。要把运行的水电等费用进行计算,特别是隐含的运行费用。在查阅的技术资料中,产品都不说明压力损失。阻力大,就需要增加电耗,需要计算才能知道。

(3)防火性能好。油烟净化有较好的消防作用,尤其对于有明火的炉灶,更为必要。

(4)占用空间小。根据厨房的环境条件,选用占用空间较小的设备或可以空中架装的设备。

(5)安装方便,清洗容易,维修方便。

第14篇:餐饮油烟净化器订购合同[定稿]

深圳市科莱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餐饮业油烟净化器订购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应环保部门对餐饮业油烟治理的要求,经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甲方油烟治理并达到环保部门治理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产品名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型号:KL-D-12C; 数量:1台

二、货款及结算方式: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单价为12000元/台,安装费用为2000元,总计

元整,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货款的一半,安装完毕调试运行正常后支付余款。

三、乙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油烟治理标准GB18483-2001(试行),油烟净化器型号与甲方的油烟治理要求相匹配。

四、供货及安装时间:2015年7月份,具体时间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的餐馆所在地。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七、乙方承诺:乙方销售的产品一年内免费保修、包清洗;一年后

1 乙方有偿清洗维护,每次收取成本工时费200元/台,所有设备终身维修。

八、乙方的调试、安装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

九、违约责任: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条款,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作为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十、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15篇:餐饮油烟噪音污染调查问卷

餐饮油烟噪音污染调查问卷

(团结北路)

1、您认为园丁小区餐饮业产生的油烟、噪音是否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了影响。()

①不影响②有轻微影响③有较大影响④严重影响

2、您认为油烟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

①对肺部的影响②对肝脏的影响③可以致癌④其它影响

3、您认为哪些部门应该对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加强管理:() ①环保局②工商局③城管大队④卫生局⑤税务局⑥消防部门

4、您认为对周边环境的油烟噪音污染治理的合理办法是:() ①对已开设的餐饮门店,进行全面综合整治②立即强制关停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店面③有关部门督促严重排污的门店进行限期整改④对新增的餐饮门店,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经城管、环保认可后,才能办理工商、卫生等相关手续;⑤其它办法()

5、您认为对周边环境的油烟噪音污染治理的较好措施是:() ①安装超过楼顶的烟囱 ②安装油烟净化器③ 限制经营时间 ④其它措施()

6、您认为油烟净化器对油烟治理技术最好的是:() ①机械分离法②高频静电法③湿式吸收法④吸附过滤法⑤其它方法()

7、其它意见和建议:

第16篇:餐饮油烟排放设计、施工总结

餐饮油烟排放设计、施工总结

我国2001年颁布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为油烟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际运行中,仍有相当一部分的油烟净化设备由于设计不合理或管理不善,净化效率低下,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根据厨房排油烟的设计、施工、管理等经验作以下总结:

1、采用共用竖井及水平管道集中就近排放。要求土建竖井内衬不锈钢风管,水平管段不宜太长,一般水平最远距离不应超过15m并且要有2%以上的坡度,坡向排气罩,在最低端设泄油阀及清扫口(清扫口一条边不小于600mm),对于短边小于500mm的支管每3m设一个清扫口。(餐饮排油烟井道土建竖井内需制作不锈钢风管内衬,不锈钢材质表面光滑,利于油烟管道清洗,管道风阻较小,利于油烟排放,水平管与竖管为统一材质,利于管道连接密封。不锈钢管道灵活多变,利于改变管道走向。土建井道为排油烟管道,管壁粗糙,风阻较大,油烟颗粒易于附着在井壁上,管道不易清洗,油污淤积较多后减小管道截面积,影响风量,油污过多容易引发火灾,风阻较大增大压头损失,提高油烟设备功率,造成能源浪费,土建井道密封性较差,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井道路由固定,无法进行变更调整。)

2、屋面设排风机维持管道内负压,并在屋面设置油烟净化器。餐饮商户将油烟排入共用油烟井前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并满足相关规范。合用的井道尺寸:厨房面积占餐饮面积25%、有吊顶的厨房层高按3.2~3.5m计算,无吊顶的厨房按照层高计算、换气次数40次、风速8~10m/s、竖井短边尺寸不小于500mm确定风管尺寸。(管道井内风速不易过高,风速过高会产生噪音,形成噪音污染。风速不易过低,风速过低油烟附着于油烟管壁,无法排除。)

3、不具备自然补风条件的厨房需设置机械补风,补风量为排风量的60-80%。(厨房排油烟设备排风量较大,为避免厨房内负压过大,气压不平衡,需设置厨房补风,补风有利于气压平衡,降低厨房环境温度,提高厨房空气环境水平。)

4、油烟排放点位置要满足国家及当地相关规范,尽量高空排放。距环境敏感区域距离不低于20米以上。(防止油烟气味对附近造成污染,主要是附近塔楼、住宅等建筑)

5、对于水平管段要求底边采用整张板制作,减少漏油,法兰接头采用满足规范的密封胶密封。(由于油烟温度高,油烟颗粒易于附着管壁、侵蚀性较强,减少底边管道的接口有利于防止油污渗漏)

6、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去除率需达到85%以上。

第17篇: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总结

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器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县环保局和食药局联合为我县餐饮单位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安装油烟净化器。

此次行动 ,我们在全县范围内首先选取了35家餐饮单位为试点。根据餐饮单位的规模大小,我们采取分类差额补贴形式,大型单位每户补贴5000元,中型单位每户补贴2000元,小型单位每户补贴1000元。

我局工作人员在接到任务后,积极组织对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的进一步部署和安排,积极帮助餐饮单位进行油烟机净化器的安装,并且对安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一解决,对不配合的单位进行悉心的开导和教育,截至目前,35家餐饮单位已安装完毕。

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7日

第18篇:汉阳区环保局餐饮油烟综合整治

汉阳区环保局二〇〇七年餐饮油烟

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2007年,我区共有50家餐饮点源的油烟和噪声问题被列入整治计划中,在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针对人民群众对餐饮业油烟扰民的投诉,有的放失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经过大量的工作,截止12月中旬,共有51余家已综合整治达标,其主要做法是:

1、结合人大、政协议(提)案和群众投诉件,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2007年,在区人大和政协的议(提)案中和群众的信访投诉中,绝大部分是反映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这一环境扰民投诉问题,并借助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力量,本着创建和谐社会,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环境小事入手,认真加以解决。对长期油烟扰民又被多次投诉和多次曝光的点源不管餐饮业主强调什么客观理由,不管业主找了什么关系说情,都坚决要求整治,直至达标排放。为此我们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区政府目标办的工作人员一道深入现场查看,起督促作用,同时耐心做好投诉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沟通与宣传,使业主理解、群众满意、环境优美。

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在油烟综合整治过程中,我局十分注重整治效果,防止反弹,由于业主在油烟设施的运行中缺乏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有些安装净化器设施的餐饮业排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弹,对此我局坚决责成整改,并对态度积极,整改迅速群众满意的餐饮业给予一定的资助。如二桥玫瑰西路一条街,有多家餐馆2005年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施,由于长年运行维修保养不够,造成居民强烈不满投诉到新闻媒体,市、区领导也到现场视察,局环境监察人员多次到实地与业主沟通,督促整改,还与业主开座谈会,达成治理共识,最后圆满消除了这一扰民问题。再是通过与业主沟通交流,了解设备情况和治理公司的服务情况,从而能更好地推动油烟整治工作向着更高的环境要求迈进。

3、油烟整治的难度逾来逾大

1、卫生部门将油烟达标否作为他们的前置审批条件,那么就将我们环保推向前台,业主到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净化器,但又不具备整治条件,没有操作间或楼上居民不同意在室外安装排烟管道,造成业主和居民对环保工作都不理解。

2、证照不齐、无工商执照,但具备整治条件,居民要求取缔,工商不取缔,环保无力取缔,设备上还是不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环保工作。

3、据说明年一楼餐馆没有设施都要上。

4、维修保养的问题。

5、职责不清、界定不明。

汉阳区环境监察大队

2007-12-12

第19篇: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市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监管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城区城区噪声、餐饮油烟管理,提高xx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整治战役,为促进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稳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督促娱乐场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控制营业时间,控制噪声排放强度;禁止利用室外高音广播喇叭招揽生意或进行商业促销活动,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餐饮业油烟扰民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局 市食药监局

责: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成

员: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各抽调2名、市城管执法局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

责: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联络、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对中小娱乐场所、餐饮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环保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监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噪声超标排放的娱乐场所名单抄送城管执法部门。

(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广泛宣传、引导,扩大声势和影响力,督促娱乐场所自觉、自律,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四)市工商局

(五)市食药监局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

日至

日)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对噪声超标中小娱乐场所、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排放餐饮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并督促其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

日至

日) 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分工,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法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噪声超标中小娱乐场所、油烟排放严重超标的餐饮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

日——长期) 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参与部门要强化对城区噪音、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专项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治理方案,提出相应配套的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讲究方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参战部门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恶性案件发生。

(三)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严控相关审批程序,加强源头控制;要严格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通报制度,严格查处违规违章企业或个人。

(四)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市政府督察室要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考评。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履行、违法履行、不当履行职责,影响整治工作秩序和效率,损害公共利益和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20篇:B4幢餐饮业态油烟整改通知

B4幢餐饮业态油烟整改的通知

B4幢各餐饮经营商户:

物业公司对B4幢附105(歪菇娘快餐)、106(清辰味道)、109(老麻抄手)号3家完成装修并对外经营的商户进行了实地察看,三家存在将油烟废气直接排放到小区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到相邻居住业主的生活环境,引发业主多次投诉。装修中的104(疯狂土豆)、107号(鸡汤馆)商户也未设置油烟排放的设备或设施,存在环保隐患。物业公司主动联系环保公司就以上6家餐饮经营商户设置油烟排放设备进行了现场察看并规划设置油烟排放主管道安装位置方案,再由各家设置分管道及油烟分离器等环保设备的安装。统一协调经营商户油烟整改方案,减少因油烟废气排放造成对楼上业主的实际影响。

请以上6家经营商户收到整改通知后,在7月25日下午6点前到物业公司工程部方主管处沟通解决烟道整改方案及费用事宜。

重庆涌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日

《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汇报.doc》
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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