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马路市场如何整治

马路市场如何整治

本期话题:曾几何时,原本清洁畅通的道路,从早到晚一下子变成了叫卖吵闹、车水马龙的马路市场,本来就很狭窄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摆满了各种小摊和乱停乱放的车辆。由于缺乏管理,一些摊贩的秤不准,有缺斤少两现象,果皮、烂菜叶随地可见,路上车多、人多,经常有小偷出没。那么小摊点何以摆上大马路?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凌秀香:我市占道摆摊现象很严重,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究其原因有三:因生计所迫,一些市民不得不做些小本生意、摆小摊。而有关部门规划的买卖场所容量小,只好在街道上搭个简易的摊点;有的商贩是为了逃税来个流动摊点,和收税人员玩起“游击战”;有关部门惩治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占道摊点层出不穷。占道摊点不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污染环境,收摊后留下一片狼藉。

黄青山:我认为在道路上摆摊,一是堵塞交通,影响交通安全;二是小摊小贩在路边摆摊,烂菜叶、瓜果皮随地乱扔,脏水满地,不卫生,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格格不入。现在的情况是,当城管人员来了,他们就收敛一些;待城管人员一走,又故态复萌。当然,小摊小贩也为生计所迫,不得已而为之。我想,要改变这种现象,一是加强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明白在路边摆摊的害处以及由此造成的不文明行为,是为大家所不齿的;二是创造条件,为小摊小贩提供良好的经营场地和环境;三是加强管理,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能去掉马路市场这个“毒瘤”。

吴俸学:我认为要根治占道经营现象需从四方面入手:一是规范市场管理,划定某一特定区域给自谋职业者从商经商,弥补商贸市场容量不足的缺口;二是政府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各种惩罚条例,使市场、城建管理步入法治轨道,工商、城管、市场服务中心明确权责,联合执法统一管理,坚决取缔受本位主义、部门利益驱动的各自为政,利益自家兜揽,责任外推的无序无为扯皮管理模式; 三是增强执法的公平、公正、透明度,将市场管理纳入纪检、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四是法治管理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摊铺坚决取缔,对有存在合理性的小巷便民摊铺应因势利导,整改处理。

陆杰:占道经营的小摊点大多由下岗职工、城区附近的村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经营,它之所以能够广泛地存在,一方面是因为生活所迫,另一方面还因其便民利民的特点而受到消费者欢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小摊点占道经营,毕竟影响了交通秩序、损害了城市形象,需要加以治理和规范。而在治理、规范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做到人性化和合理化。人性化,就是要加大对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切实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更新执法理念,拓宽培训就业渠道,鼓励他们创业改行,入市经营,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合理化,就是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先疏后堵、标本兼治的原则,引导这些小摊贩进市场经营。

金绣球: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在管理。小摊点摆上大马路,则是城市管理缺失的真实体现。既然我们引导农民进城入谷,提倡农民自由创业,那么,我们至少应该为进城者提供一个赖以生活、能够就业的平台,否则我们的引导和提倡就会变成政府言而无信的坏事,而小摊点则是城市发展初级阶段不少进城者的最佳选择。虽然小摊点能解决不少农民的进城务工问题、生存生活问题,甚至是社会稳定问题,但其夹杂的缺斤少两、乱丢垃圾等问题客观存在并被人诟病。之所以这样,缺少管理制度的约束是主要原因。如果这些小摊点拥有合法的身份,能在划定的范围内许可经营,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承担必要的责任,相信大家都会珍惜被认可、被管理的机会。比如在市区城乡路的临时安置摊点模式就值得总结和推广。如果每个区域都划定一些临时摊点供进城者摆摊,实施“守法经营者进、违法经营者出”,一定能够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因此,制定以人为本、符合客观实际的管理法规并有效实施,已是当前百色城市管理中解决小摊点摆上大马路问题的首要之事。

黄海杰:我市长期以来整治马路市场,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往往出现反弹回潮现象,究其原因是只堵不疏,由于马路市场的业主大多是下岗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政府应重视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做好疏导工作,多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服务,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安置他们;同时,政府应选择利用城市公共场地以及部分单位闲置的场地多建集贸市场,安排经营摊点,引导流动商贩入室入场,规范管理,使部分次支道路、一般道路和街区两侧边角空地和宽阔区域都被利用上,既不影响市容、交通秩序,也不影响市民日常生活,有效避免临时性经营场所演变成新的马路市场;此外,要完善立法工作,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令违章者无空可钻;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宣传教育,使市民充分认识马路市场的物品质量难以得到安全保障,自觉远离马路市场,没了消费者,就没了滋生的土壤和温床。

潘玉曼:近几年来,我市占道经营、随意摆摊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作为群众公共使用区域的城市道路被占用,影响群众出行,市容市貌也受到了影响,脏、乱、差成为一些随意摆摊集中地的真实写照。我们的政府有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如何合理地治理占道经营、随意摆摊引起的种种问题,摆在了各级政府的面前。有人主张建立集中正规的经营场所给占道经营者,让他们进入市场经营,这样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可行。一方面这些经营者大多数是社会底层群众,他们付不起摊点的租金;另一方面,在城市寸土寸金的现在,开辟一个专门的场所给这些经营者有一定难度;再一个即使开辟出来专门的场所,那里的地里位置、客源可能也比较差,到最后经营者也会放弃正规摊点,继续占道经营。我认为政府在整治占道经营方面,真正切实可行的就是做好规划并积极引导。一是在道路边比较开阔的地方划定特定区域,使其成为专门的摆摊地点;二是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检查、督查,把这些流动摊点集中的列入日常督查的范围;三是引导经营者在道路两旁摆摊时尽量做到整齐有序,并做到垃圾及时规整回收,做到路面整洁。

周宇:马路市场沿街摆摊是我国许多城市的普遍问题,虽然长期以来执法人员一直在加大力度对马路市场进行整治,但收效不大,经常出现反弹回潮现象。究其原因,我认为是一些部门在治理马路市场时只堵不疏。要做到“疏”,政府就应做好弱势群体的疏导工作,多为进城谋生农民以及下岗职工提供就业信息,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服务。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同时,还要针对马路市场的流动性,根据其集散的时间采取错时制的管理办法,防止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同时,在集中整治中要多杀几个“回马枪”,出其不意,令违章者无空可钻。

专家意见:为流动摊贩找稳定“饭碗”。怎样才能既解决马路市场的问题又不让这些摊主“失业”?关键要为流动摊贩寻找稳定的“饭碗”。所有的农贸市场都有吃不饱的现象,各家都有空摊位,这是安置流动摊贩的一个途径。但是,由于流动摊贩人员多,如果全部依靠农贸市场肯定是“吃”不下的。可以考虑在规定的地段、规定摊点定时摆放、定时收摊,有专人负责管理,每个摊位自备一个密闭垃圾桶,垃圾及废弃物实行袋装化、桶装化,日产日清;按照管理方要求的内容和制度实施,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售的农副产品药物残留不得超标;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积极推进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的同时,针对农贸市场分布不均的问题,因地制宜建立临时市场,划定临时摆卖区,引导鼓励流动摊贩进入市场经营,以解决摊点乱摆、占道经营问题。其次,积极推进摊点进社区、进小区工作。建议规划部门新建小区内凡达到4000以上人口的,规划生活超市。在已规划离农贸市场较远的社区、居民小区以及居民密集区开办一些规模不等的便民农贸商店。三是多渠道解决就业。对于有转岗意愿的摊主,组织召开专场就业招聘会,积极为摊主提供就业信息,就现有的农贸市场的空缺摊位优惠提供给占道经营的摊主。

实行常态化监管,巩固取缔成果。目前,尽管有关部门为解决经营占道问题作了不懈努力,但彻底清理占道经营还存在很大的难度。从大环境来说,改善城市农贸市场的合理规划与布局,在方便市民购物的同时,使多余的摊贩有经营之处。为切实巩固取缔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回潮,还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取缔马路市场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退还街路的管理,做到取缔一处,巩固一处,管好一处。第二,跟踪检查,强化监督。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由工商、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专题调度、集中整治。

推荐第2篇:城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讲话稿

城区马路市场整治讲话稿

近几年来,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区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由于受市场规划、建设滞后,市场管理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的影响,致使各类马路市场滋生,造成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调查情况看,城区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着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垃圾乱倒、车辆乱停的现象,主要表现是:一是有市无场,占道经营。有相当数量的农贸市场交易摊点与交易场地面积、人流与市场容纳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市场容量不足,占道经营。绝大多数农贸市场因逢集日人流、物流量大,而场地太小,形成以路为市。三是普遍缺少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的场地,形成占道经营,堵塞交通。

我县马路市场如此之多,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落后于集镇建设。目前城区菜场一共有5个:中心农贸市场、飞鹤路菜场、梨园菜场、金盘路农贸市场和春晓路临时疏导市场,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密度严重不符,群众买难卖难。在群众居住密集的路口、小巷,一些本地住户、菜农和贩运户长期占据有利位置,设摊经营,慢慢地聚集起一批摊点,逐渐演变成马路菜场。二是缺乏专业批发市场。大量果蔬等批发业务无固定经营场所,分布在城区街道上或与零售业务同处进行,大规模占道,严重影响交通。

推荐第3篇:香雪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香雪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维护公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 “三创”大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整治马路市场,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执法和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进一步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香雪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燕泉街道党工委书记廖永忠、燕泉街道办事处主任雷华任顾问,燕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卫国任组长,燕泉街道副主任曾娟、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锦涛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城管办、综治办,香雪农贸市场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治安巡逻队、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香雪物业办公室,由燕泉执法大队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香雪物业公司负责一切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7日-2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和规划临时经营场所。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向马路市场经营户、村民等分发告知书,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菜农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贩、菜农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3年6月24日-30 日)

1、依法取缔食品加工城严重占路为市的行为,依法清除违法建设的雨棚、标牌、摊点等,引导所有商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交易;

2、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或者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通畅的行为;

3、对于个体经营户实行划行归类经营,有序摆放,固定摊贩进入主体市场内经营;零担菜农需按规定区域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4、所有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场所,严禁随意停放、严禁随意调头。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3年7月1日—15日)

1、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取缔的马路市场区域,强化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整治后的反弹和回潮。

2、针对前期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对确有需要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研究可行性方案。

四、工作要求及行动工作分组职责

1、参加整治各部门及当地居民要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抓好落实。

2、按照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得无故推脱、迟到、缺席等。

3、所有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服从各带队组长的指挥;严格执行整治方案要求,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4、宣传维稳组(17人)

组 长:曹祚孝(街道政法书记) 副组长:曾娟(街道副主任)

成 员:街道驻社区干部(2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综治办(4人)、治安巡逻队(5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联合执法队实施整治工作;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整治行动组(58人)

组 长:黄卫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锦涛(燕泉街道城管执法大队长) 成 员:城管办(6人)、执法队(50人) 职 责:负责组织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工作。

6、后勤保障组(10人) 组 长:伍小见

成 员:香雪物业管理公司

职 责:负责后勤服务的联络保障工作。

推荐第4篇:马路市场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优化人居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道路上的流动摊点以及马路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依法取缔,一手抓合理疏导,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长效管理力度,全面推进马路市场整治,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实现“有序取缔”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努力把XX建设成环境优美的文明卫生城市。

二、整治重点

利用15天时间,有序取缔城区现有的马路市场。具体是:XXXXXXX处马路市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1至11月13日) 搞好调查摸底,确定马路市场取缔范围。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工作协调会,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向马路市场经营户、市民等分发告知书,向市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的意义,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市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1 营造整治良好氛围。引导、安置马路市场经营户按照就近原则进入合法市场内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4至11月23日) 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对拒不整改的流动摊点由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三处街办,集中精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开展整治,狠抓落实,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1月24至11月25日) 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缺、整改,制定并落实马路市场整治的长效管理制度。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各小组要根据实施方案,做好疏导和整治工作。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整治过程中,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马路市场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推荐第5篇:开发区澄江路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开发区澄江路马路市场整治方案

开发区澄江路东段因垃圾问题多次被600曝光,经我东城街道与开发区多次实地考量,原因出自周围马路市场,该市场主要以卖菜为主,简易棚直接搭建在马路上,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东城街道与开发区已于8月13日给每户送达整改通知书,限令整改,并决定于2010年

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强制拆除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各级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强制拆除临时指挥部。 总指挥: 现场指挥:

二、进场时间、地点 2010年

日 东城街道开发区澄江路东段

所有参加强拆工作人员于

日上午

点在东城街道办事处集中。

三、人员配备

城管20人(包括开发区城管),公安5人,东城城建办

人,施工人员15人。

四、工具配备

宝马车2辆,大锤5把,电割1付,钢钳2把。

五、工作要求:

(一)

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全体参加强制进场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注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步调一致,不得自作主张、擅自行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

(二)

正确把握政策,区别界限。在实施强制进场过程中,考虑到场地的开放性,参加人员要观察动态,发现有村民出来干扰,相应人员要马上跟踪做工作,讲究方式方法,争取周边群众的支持。对阻扰进场的个别对象,要态度坚决,果断处置,确保强制进场的工作力度。如出现激烈对抗的情况,执勤人员要迅速制止并带离行为过激者,防止出现混乱局面。

(三)

注意自身安全防范,避免意外损害。执勤人员要统一着装,有条件的要戴钢盔,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10年8月24日

推荐第6篇: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全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在旗政法委、旗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具体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出发点,本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强化监督手段,全面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狠抓药品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我旗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3家,其中旗县以上药品零售

企业18家,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15家;蒙药制剂室1家(现已暂停生产);旗县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26家;村卫生室5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牧区,承担着全旗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的好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二、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 1

度重视,成立了以徐忠奎局长为首的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扎鲁特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辖区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及时组织召开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实效,抓出声势。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重点突出,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8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检查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18家,嘎查(村)卫生室1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3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案件12起,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假劣药品货值2700余元,罚款1.4万余元。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打假信息网络和覆盖旗、乡、村三级的药品监督网络资源,加大对假劣药品的稽查力度,通过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取缔3家无

证经营药品户,进一步净化了我旗药品市场,保证了药品质量。三是加大药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法纠正了3起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勒令药品零售企业停止销售违法广告药品3种;依法取缔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2起,为群众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加强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监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对我旗使用特殊药品的4家旗县以上医疗机构和18家基层卫生院进行检查,从供货渠道和储存、销售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使用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五是大力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全面提升使用药品质量,针对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规范药房”建设,现全旗已有175家村卫生室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成为合格的基层药品供应网点。六是针对出现假劣药品品种、广告药品、中药中非法添加药品品种进行靶向抽样检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现已抽取药品46批次,完成全年药品抽样任务的一半。

四、立足源头,强化监管,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对进入我旗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及代理销售人员严格实行资质审核制度。结合全旗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

于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规范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全旗药品市场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药品流入我旗药品市场,危害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用药权益。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统一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印发了《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目前,全旗药品零售企业都按规定要求建立起药品购销记录,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工作也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了购进渠道清,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终端可监控的监管模式。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后,有管理工作滑坡的倾向,在专项整治中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的2家药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提高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处方药管理,在药品陈列过程中严格按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非药品区进行管理,杜绝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行为的发生。五是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拉网式清查登记分类,设立非药品区,加大检查力度等形式,依法严肃查处以非药品冒充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了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违法行为2起,保

护了广大病患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对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基本得到规范,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药品质量管理不严、药品从业法律观念不强、药品质量意识淡薄、药品陈列、储存设施设备条件差的问题相对突出,对药品的性能、储存、养护知识掌握不够,药品储存条件差,难以保障药品质量,药品质量验收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尚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着违法经营广告药品,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处方销售处方药,GSP认证后经营管理滑坡等现象,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虽然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药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不少,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我们要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我旗药品质量,保证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我旗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推荐第7篇:出租车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汇报2

出租车运输市场整治工作汇报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决执行2011年3月7日的运管处关于出租车运输市场整治会议精神要求,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便捷的出租客运市场环境,使群众的出行需求得到最大保障,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采取集中与值班制相结合、源头检查与路面临检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运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

十月份,我稽查

二、

三、四执法队人员共出动车辆20辆次,人员80人次,集中整治4个工作日,每天有一个队值班进行定点、路面检查。一个月来共检查涉嫌违规出租车26辆次,查处出租车7辆次,没收自制纸牌15块,教育放行19辆次。经过长期有效的稽查管理, “两淮班”挂牌经营现象明显减少,不打计价器偶有存在,绕道、拒载基本杜绝。投诉举报现象没有。当然,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出租车“两淮班”虽然不在有挂牌现象,但“两淮班”依然存在。二是城区范围内短途拒载现象明显减少。三有个别出租车车容车貌不够整洁,要求各客运公司加强管理。四是驾驶员个人素质有待提高,车内吸烟,对待乘客态度生硬还时有发生等。针对上述行为,我运政管理还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的违规出租车。近期将采取明查暗访,将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在运政监督网进行曝光。继续推进出租车客运市场又好、又快、健康有序、文明的发展。

稽查

二、

三、四队

推荐第8篇:五项行动整治,263在行动——金坛开出马路市场整治妙方

“马路市场”有了新妙方——

金坛以“集中经营场所”根治顽疾

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城管、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规划选址建设了233国道路侧螃蟹集中经营场所,有效遏制了该路段摆摊设点现象。

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或地方政府的倡导和扶持,种植经济作物、养殖水产经济现已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一种重要方式,但“要想富、上公路” 的马路经济在公路沿线农民中广为流传,本地物产诸如西瓜、葡萄、草莓、螃蟹等大量上市的季节,很多农户贪图方便,直接将摊点设置在公路两边的路肩上,形成“前店后厂”的经营模式,这样不仅给公路行车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还会损坏公路边的绿化植被,丢弃的果皮、水产更是污染了周边的环境。摆摊设点一直以来是路政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占道经营回潮现象无法从根本上加以遏制。

结合“263”行动、“五项行动”整治方案,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疏堵结合,推动地方政府部门设立了专门的螃蟹交易场所。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对接,督促地方政府对马路摊点统一管理。目前233国道螃蟹马路市场由当地政府设立了螃蟹交易场所,该路段公路沿线摆摊设点的商户都已经进入该市场进行销售,大大减轻了公路管理压力,改善了路域环境面貌。 下一步,金坛区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联合探索在公路沿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集中路段,规划选址建设路侧集中经营场所或以“农家乐”等大型种植基地为依托,在其基地内设置经营场所集中管理,并在其连接公路路段设置明显的指引标志,为市民采购休闲提供便利。(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推荐第9篇: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优秀)

如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

一、“中国式过马路”的现状

在路口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这种行人无视交通法规过路口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央视2012年10月14日《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中国式过马路:十字路口1小时600人闯红灯”,在“文明天下行”的媒体行动推出之后,有关媒体专门进行了一小时文明观察。在石家庄的一个十字路头,观察采访一小时的时间,发现路口的红绿灯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的。

河北石家庄地处商业圈的中山路与建设大街十字路头,每天穿行这里的行人数以万计,在监控一个小时的观察拍摄中,发现闯红灯,在行驶的车流中冒险穿行的路人不在少数。只要路面上的车流暂时中断,哪怕是面对红灯,一下行人也是勇往直前。为了快速通过路口,人不让车,车不让人,所以车辆刮蹭行人的事故就经常发生。有部分市民明明知道该走地下通道,但是由于赶时间选择横穿马路,有的还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在观察旁边穿梭的车辆。有些上了点年纪的市民,觉得走地下通道麻烦,看着别人横穿马路,自己也就跟着穿了过来。

毋庸讳言,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这一现象折射出的,不仅是管理手段的乏力和无奈,还有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

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经常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且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路权是人人应享有的一种权利。对路权的争夺,并不是一定要分出输赢的比拼,而是要平衡各方权益,实现道路资源共享,进而达到共赢目的。在交通设施完备的前提下,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本应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实现道路安全畅通,这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不同的是,有的人以自身的文明言行,最大程度地传递着“正能量”,而有的人,则在茫茫人海中随波逐流,甚至引发令人生厌的“负能量”。

事实上,道路的问题,不只是有车一族的事。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了死亡线。司机,也是怨声载道,说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随意行走。交通管理部门,也是一肚子苦水,压力重重。中国式过马路,是病症,更是警示。

对于行人来说,是该多些自觉自律。过马路时无视红绿灯,只会给自己增加风险。让行人自律,既要管理,亦要教育。我国不少城市下过大力气整顿行人过马路的行为。诸如罚款,或者让违规者当交通协管员,直到发现下一个违规者接替等。这在一段时期是有效的,但没过多久又回到老路上来了。文明过马路,要注重习惯的养成,小手拉大手,要大人做给孩子们看;更要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多一些较真的精神。

对司机来说,驾车行驶在路上,当然处于是一种强势地位。毫无疑问地该对行人多一些避让。唯有多些规则意识,多些对生命的敬畏,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些,更安全些。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该是开车的行为守则。

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一系列严管措施的出台,可以看得出是在想些办法,努力把我们的道路安全打理得更安全、通畅。但对人们的行为习惯,既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缺少不了道德的教化,以及一些及时的警示。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犯一次大错之后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那样,不但路上会乱成一窝粥,更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甚至会制造出许多悲剧来。行政管理者,当守土有责,责无旁贷。

二、引起“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

(一)公民素质低下。一是受教育层次低;二是人文素质低。由于石家庄市的城市特点大部分市民教育相对较低,社会文化氛围不浓厚,“三线文化”没有得到提倡和弘扬,尊老爱幼、文明行车、文明做人的理念还未完全成型,社会道德水平低下,破坏城市道路设施的现象大面积存在,石家庄市公民社会责任感不强,主人翁意识欠缺,自私心理占据主导地位,人生观、价值观模糊,据网上调查显示,石家庄市75%以上的公民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说不清道不明。三是职业道德低。在石家庄市的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在中央电视台曝光中,横穿马路的人包括警察、学生、机关干部和普通市民,部分干部职工心中无他人,以自我为中心,无视制度和法律的存在。另外,公民安全意识低也是引发“中国式过马路”的重要原因。

(二)城市道路设计不合理。一是道路不成网络。石家庄市中心城区主要有凉都大道、钟山大道和南环路三条主干道,忽视支路尤其是贯通性支路的规划建设,支路不成网络、不成系统。特别是穿越中心区、核心商业区的一些贯通性干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汇集到这些贯通性干路上,加重了交叉口的各类型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相互干扰,行人过街时间长,大大降低了交叉口的通行能力。二是纵断面设计不科学。在石家庄市的三条主干道上,开口少、红绿灯时间间隔设计有待改善,部分路口还出现“有灯无线、有线无灯”的现象;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数量较少,如中山路的地下通道缺乏管理,成为垃圾坑、臭水沟。三是横断面设计不科学。在石家庄市三条主干道中,所有车辆全部在上面通行,没有规划公交车道,大部分道路还是原始的“人车混行”。

(三)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在中国绝对是个普遍存在的行为,甚至被人们见怪不怪的认为理所当然,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每个信号周期都会有人闯红灯。市民闯红灯,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要罚款20元,但真正实施起来却不容易。如果行人说自己身上没钱,交警除了批评和教育之外,就没有任何办法了,而且起不到震慑作用,而且容易引发矛盾。部分司机闯红灯被监控纪录后疏通关系,不受处罚,更是沾沾自喜,践踏规则而逍遥法外,感觉是一种让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特权享受。

(四)社会管理水平低。一是城市乱现象管理缺失。乱停乱放、乱行乱堆的行为依然存在,尤其严重的是在斑马线口摆地摊,部分人行横道成为菜市场,如黄土坡通往市人大的人行道上,部分交通执法人员还将警车停靠在斑马线口,阻挡了行人的通行,市政部门在美化城市环境的过程中,还将花卉摆放在行人停留等待的空白区域,行人只能绕开斑马线穿行。二是道路设施修建影响。石家庄市的道路设施,包括红绿灯破坏后,市政府部门未及时修复,斑马线不清晰,市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也减弱了道路通行能力。

三、“中国式过马路”折射的社会问题

(一)对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我国规则意识最著名的表述,但规则存在,并不一定得到广泛认可。而大多数人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对待规则,而并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遵守规则,把遵守规则内化为人格一部分。对利大于弊的,便去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就无视规则。“灵活变通”被赞扬,红灯来了,大咧咧闯过去,习以为常。

中国是工业文明和都市文明的后发国家,公民社会更是“才露尖尖角”。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或跳出农门成为都市人,或从农村移民到都市,或农村建成城市。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都无须深刻的规则意识,无视规则的习气在潜意识根深蒂固,难以纠正。

(二)破坏规则的集体撮合。交通规则,是现代人们最常见的公共规则。在许多人潜意识里,破坏规则,不是破坏“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契约”,而是挑战了规则的制定者。闯红灯,绝不会意识到破坏了基于平等契约精神的公共秩序,而是庆幸自己没被规则制定者逮着,怡然自得于一种违规快感,这种快感被赋予了精神独立和彰显个性的魔力,从而自我消解了破坏规则所产生的心理窘迫和道德耻感。“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破坏规则的现象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放纵自我的结果。

(三)规则制定的人本缺憾。一是红灯时间长绿灯时间短。在石家庄闯红灯,有时候是不闯灯根本过不去马路,信号灯时间太短,在胜利大街的部分路口,红灯等待时间为120秒,人行时间为30秒,加之转弯的车辆太多,在30秒时间内无法通行,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通行设施不健全。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的设置不尽合理,横跨通道间隔距离太远,部分路段超800米左右,超出了人的忍耐极限,造成行人乱穿马路、横跨道路栅栏的危险行为,出现了“中国式跨栏”。

(四)现代背景下公民的心态焦虑。我们处在急剧转型期,追求“快、准、狠”,一停下来就担心落后于他人,落后于时代,抓不住机会,所以每个人都很急躁,似乎不能保住发展的快步伐,就要落后了。在石家庄开车的司机喜欢变道,堵车时钻来钻去,其实也领先不了几米,反而加剧堵车;在大街上随时看到行人闯红灯,都清楚快不了几分钟,也知道是没素质的表现。这就和当今中国社会心理有关。

四、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路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手机、人行道路广告等媒介加大对依法治国理念、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交警、城管部门联系各级媒体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曝光横穿马路、闯红灯、跨栅栏等行为,播放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让人们为闯红灯的行为感到羞耻,让人唾弃,把按照红绿灯过马路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倡导交通文明、道路文明的社会公德。

(二)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设计城市道路。一是合理设置道路设施。研究表明,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最佳间隔距离是150米,石家庄市应该坚持“人性化”设计要求设计中心城区道路,城市道路的设计和建设,十字路口人流和车流区域的科学合理规划,红绿灯的时间间隔设计,都要进行统一的调配和布置,在十字路口和公交车停靠点和人流车流的密集地段,特别增设一个车道。二是实行人车分离。在人行通道上实行行人和车辆分开,各行其道,采用封闭式通行道路,避免车辆停在人行道上,人车通行的现象,还可以考虑设置半自动红绿灯的方式。城市地铁的开发、适当的限号限行、倡导和鼓励绿色环保出行也是是我们需要考虑和改进的方向。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平分配公共资源。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方式,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条件。

(四)鼓励志愿者加入协助指挥宣传文明出行。鉴于有关交管部门的人手缺乏,可以鼓励志愿者参与并协助交管部门到各个路口进行引导行人及车辆按规则文明出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市民宣传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在交警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拥堵的交通很快得以畅顺,同时不少在志愿者的指挥下安全过马路的市民也提高了安全意识。

(五)创新社会管理,建立人人平等法制环境。一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规行驶、无证驾驶、闯红灯等行为,行人也不例外,体现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树立法律和规则应有的尊严与权威。二是公安、交通、城管联合执法,开展人行道违章占道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上乱停乱放、乱行乱堆的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对占用行人通道的行为要彻底铲除,确保畅通有序。三是全面填补公交空白点,提高出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四要加强交通监控体系建设。在各路口设立监控,对交通情况进行时时监控,对闯红灯的人和车辆进行处罚,并送各媒体进行曝光。同时在各路口安插执法人员,建立一支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的执法队伍。

(六)完善地方性法规对违规行为予以加重处罚。加重处罚交通违章。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交通违章行为实行重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对闯红灯最高可以罚到500元,对自行车违章可以罚到200元。这样高额的处罚必将对违章者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对交通违章的处罚金额太低,闯红灯、乱鸣喇叭、骑两轮摩托车不戴头盔、乱停车等违章行为及对自行车和行人违章起不到任何作用,一点强制措施都没有,对违章者丝毫没有触动。因此,建议地方人大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提高交通违章的罚款金额。

推荐第10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及旅游安全工作汇报

秦皇岛市太阳城商业区管理委员会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暨旅游安全工作汇报

太阳城作为旅游城市主城区的中心商业步行街,始终坚持以旅游立市为主线,以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优化了城区旅游环境,着力打造太阳城旅游新形象。

一是实施了“提前介入,定点巩固,加强巡查,强化措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商业区综合整治工作,采取了实行“分街包片、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开展流动商贩专项整治活动,尤其加强了旅游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的管理,整治效果明显;专门设立了旅游投诉举报电话,严把投诉处理的每个环节,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截至目前,共清理橱窗乱粘贴200余张,清理流动商贩1100余宗,规范店外经营53宗,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是管委会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召开大厦及商户警示教育会议,牢固树立了安全意识;制定了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确保旅游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同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辖区内商厦、市场、宾馆、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力争将安全隐患

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打造安全稳定旅游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经过几年的发展,商业区承载能力不断提升,那么,如何进一步优化城区旅游环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管委会将从秩序、城容城貌、卫生环境、安全生产入手,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以长效管理和整体推进为突破口,坚持日常管理与重难点工作相结合工作方式,强化城区旅游环境建设,加大综合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做到精细管理,全力打造优质旅游环境。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第11篇:整治南岭南路马路市场的调查与思考(实习报告)

整治马路市场的调查及若干思考

—以湘潭市雨湖区昭潭乡南岭南路马路市场为例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0902班文慧洁2103090212

马路市场是城市管理中一个“老大难”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马路市场、流动摊点成为了当前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湘潭市雨湖区昭潭乡是典型的城中乡,各类市场云集,经济活跃、人口密集、流动人口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形成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及交通、市场秩序。其中,南岭南路马路市场问题最为典型。如何妥善安置“马路市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既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又减少对市容环境的影响,成了当前城管体制改革中,基层政府的一项严峻课题。通过对南岭南路整治的过程进行深入的调研,我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强化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有所思考。

一、南岭南路及其马路市场的现状

南岭南路北起韶山西路南盘岭路口,南至迎宾路气象局门口,沿街门面众多。湘潭市蔬菜食品总公司所属的蔬菜批发市场就坐落在南岭南路,该市场1994年元月竣工开业,距今已近20年,由于种种原因,南岭南路上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十分突出,长期发展形成了马路市场。市场外有固定经营户250家、流动摊担400余处,且流动经营户日益增多。据统计,湘潭市蔬菜批发市场内共有固定摊位200个,出市场经营户1000多人(不包括作短暂停留的流动摊点),每天需清运烂菜叶、瓜果等各类垃圾达10吨之多。马路市场虽然给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却给周围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脏、乱、差”是周围群众对马路市场的普遍评价。市蔬菜批发市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多破损老化,以其现有配套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泊车需求,具体体现为:马路沿线买菜车、经营车、部门的业务车、住户的私家车和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无序、拥堵现象普遍,影响市民和车辆的通行;菜农和商户丢弃大量垃圾,特别是道路两旁的餐馆和商铺,随意倾倒垃圾、煤渣、洗碗水,严重影响市容;而且,

由于马路市场经营时间长(可至凌晨)、经营时段多变、凌乱嘈杂,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此外,流动摊贩通常“画地为摊”,可能会因抢占“地盘”发生冲突,给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带来极大压力。

二、南岭南路马路市场形成和存在的原因

城管体制改革以来,昭潭乡针对南岭南路出现的问题,多次组织人力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然而“有需求必然有市场”,在市场经济十分繁荣的今天,占道摆摊经营的以下特点决定其具有强劲的生命力。一是价格低廉。经营商贩不交税费,短斤缺两,造成价格上比较便宜。二是经营人员不受年龄、性别、知识、技能、资金的限制,一般人员都可以从事经营。三是灵活性强。流动商贩经营适应性强,灵活性大,在一定程度上摊点经营销售的产品弥补了传统商业网点在布局上的不足,方便周边居民就近购物。因此,在多次整治下经营者们并没有消失,仅仅是从南岭南路区域转移到了另外区域继续经营。一旦整治人员减少,“马路市场”又立刻死灰复燃。通过对南岭南路的全面调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的问题。

1、疏导场地少。市场建成已近20年,占地仅14亩,投入使用的只有10亩。市场内狭小的经营面积根本无法满足日益进步的社会需求和众多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市场仅能划出自产自销摊点30个,占市场总摊位的15%。自产自销户考虑自己的利益,也不愿意进场经营;

2、停车场地少。市蔬菜批发市场内未设停车场,南岭南路的停车位置也都被菜担占据,市民买菜、商贩卖菜所使用的车辆无处可停,临时占道停车现象较为普遍;

3、环卫设施少。南岭南路有一个垃圾中转站,但沿线垃圾果皮箱大多被破坏不能使用。周边商户、居民为了投放垃圾方便,将垃圾丢弃在街头巷尾的现象普遍;

4、市政管道小。南岭南路下水管道规划起点低,加之年久失修,渗水、堵塞情况较严重,一到强降雨天气就会导致蔬菜批发市场被淹。

二是管控合力的问题。

南岭南路管控涉及市场内、市场外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车行道上违章停车、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等多类问题,各类问题的管理职能又分属不同部门,易产生多头管理或不管理问题。例如:车辆乱停、占道经营、饮食摊点等问题靠一个部门难以有效解决。此外,因各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的原因,相互配合协调的机会少,缺乏联动互动机制,各自管理造成了管理力度有限,无法凝聚合力。加之市蔬菜批发市场收取了市场内经营户和市场外(马路市场)经营户的管理费,这使对马路市场的管理难度大大增加。

三是执法管控的问题。

南岭南路综合管控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配合。虽然城市管理部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管理,但管理的效果并不见好。一是群众有同情弱者的心理,执法对象中有些是弱势群体,围观者往往同情弱者,一旦冲突易使执法者成为众矢之的;二是流动摊贩多数是劳动技能缺乏,文化层次不高的社会失业或无业人员,生活较困难,单纯的执法取缔,容易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就业压力,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三是流动摊贩沿街兜售、占道设摊、乱丢垃圾等行为直接影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再加上流动摊具有灵活性的特点,机动性极强,摊贩不服从管理,与管理人员打游击,展开长期的拉锯战,难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树立良好的城市对外形象。四是摊担众多,无法向周边菜市场分流,如强行驱赶反而会在其他街道形成新的马路市场。

四是市民素质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居民对生活和工作环境、市容市貌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城市环境的创建、保护和改善上却付出甚少。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参与到马路市场的买卖双方中来而将参与整治建立优美城市环境的社会责任忘记。市民是城市的组成细胞,是城市的管理者,也是直接受益者。城市环境的创造、保护、改善不单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市民的素质和文明意识直接影响着马路市场的存在。为利益而采取参与到马路市场买卖双方中的行为无可厚非,但这也充分说明了城市居民自身素质不高是马路市场中买方形成的重要原因。

五是涉及民生问题。

南岭南路的蔬菜批发市场是我市重要的“菜篮子工程”, 蔬菜供应总量占我市居民群众日需菜量的70%左右。所以,每天的蔬菜批发交易量直接影响着全市人民群众的生活。在新的蔬菜批发市场没有建成而原有市场不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马路市场的存在,也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马路市场的形成和存在有其主观、客观原因,甚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对马路市场不管不问。相反,我们要在找出原因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实际现状,对马路市场进行因势利导, 使其在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同时,尽可能少地产生甚至不产生负面影响。通过调查,以下便是昭潭乡整治南岭南路马路市场所采取的措施。

三、昭潭乡整治南岭南路马路市场的措施

针对南岭南路菜摊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愈演愈烈,交通堵塞,环境卫生较差,严重影响城区市容市貌这一状况,湘潭市雨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立忠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雨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安排,由昭潭乡政府牵头,联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蔬菜批发市场、雨湖环卫所、雨湖交警大队、雨湖工商局、昭潭派出所等部门整治南岭南路马路市场。昭潭乡随后制定了《南岭南路整治方案》,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多次组织整治行动。

1、整治市场从源头抓起。在对南岭南路及周边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细致周全的摸底调查工作后,先后组织肉担经营户、固定摊主、附近居民群众召开座谈会,同时,针对摊贩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这一特点,昭潭乡花大力气进行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素质。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多次工作协调会,8月13日开始,联合雨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蔬菜批发市场、雨湖环卫所、雨湖交警大队、雨湖工商局、昭潭派出所多个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整顿行动。

3、规范经营秩序。根据蔬菜批发市场的特殊情况,马路市场整治不能搞“一刀切”,为此昭潭乡先规范肉食经营进标准摊位。在南岭南路马路市场所有的经营户中,肉食摊点占地面积最大,经营户人数最多。规范了肉食摊点的经营,马路市场的主要矛盾就解决了。昭潭乡出资3万元在市邮政局围墙旁的一处空坪,规划出30多个标准经营摊点,所有经营户通过抽签取得了一个摊点。至此

在南岭南路马路两旁摆摊设点的25户肉食摊点经营户得到集中管理。接下来,昭潭乡还将分别组织蔬菜、水果及其他种类的经营户开会,传达马路市场整治方案,安排他们定点经营。

4、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部门协调,改变一个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联手出击,相互配合,建立了一套多部门联合的长效互动机制。一是开展联合管控。定期开展由工商、税务、公安、环卫、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管理行动。形成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凝聚合力,与南岭南路沿街70多家固定门面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并确立南岭南路周边社区、城管执法联系人,负责社区周边及通道秩序的劝导、联络工作。与环卫部门协商,新增了三名保洁员,并实行了半小时卫生保洁清扫机制。昭潭乡财政出钱聘请的10名城管协管员24小时监管马路市场。二是开展网格化管理。通过开展群众工作,发动党员、楼栋长和热心公益的居民群众成为网格队员,建立相关责任网格,根据沿街商户的分布和责任队员的定岗位置,将沿街商户“承包”给每名责任队员,主动靠上去,利用空余时间听取意见、服务上门,并帮助店主解决一至两件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志愿者活动。面向社会招募了一批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的城管执法志愿者,以群众身份与城管执法队员一同上街巡查,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劝导纠正市民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秩序。四是开展舆论宣传。利用宣传车、温馨提示卡片发放,政策法规上门解释、张贴通告等方式宣传政策,引导居民生活方式转变,形成文明现代科学的生活方式。发动大规模的民意调查问卷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了城管执法工作意见、建议问卷调查相关调查问卷,并及时整理、分析统计,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情于百姓。引导民声,开启民智,带动更多的热心群众参与到城市管控工作中来。

四、关于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乡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南岭南路马路市场的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马路市场的整治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这个整治工作过程中,我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教训,对暂时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也进行了一些反思。以下是我关于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是完善市政设施改造建设。增添设置市民宣传栏。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城管执法方面的图片。加紧南岭南路地下管网设施改造工程。修

复或拆除南岭南路沿线破损广告牌和果皮箱。

二是完善流动摊贩疏导场地。在城区农贸市场现有自产自销区域的基础上,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点、方便市民”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加紧完善流动摊贩疏导场地建设,通过扩大原有自产自销区域面积,新设一批方便居民购买的自产自销点等措施,积极引导周边流动摊贩入场交易,规范城区现有流动摊点的管理,阻止新的马路市场形成。

三是完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加快和完善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及相应网点的布局和建设,切实保障市区居民集中的小区等相应区域内农贸市场的配套建设和规划。加快新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设,促使早日搬迁。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当前,就业形势严峻,许多弱势群体摆摊成为他们生存下去的主要途径。因此需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从根本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出路问题。

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基础政府部门除了自身不断开拓创新,摸索出一套切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模式外,还需做好群众、经营户的宣传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大力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来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以达到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的目的。

第12篇:马路市场的成因与对策

·工作研究·

马路市场的成因与对策

邓州市工商局 刘顺善

长期以来,马路市场问题一直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一个顽症,它不仅妨碍交通、影响市容,而且也严重干扰了专业市场的繁荣。为啥会形成马路市场问题,如何根治马路市场这个顽症?笔者根据自己二十多年的市场管理实践,试谈一下个人的浅见。

所谓马路市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批个体工商户(相当一部分是无照经营的下岗职工和城市待业人员)和进城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在城区的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和交叉路口,自发形成的、随意性很大的一些摊点群。其表现形式有:坐商店外经营、占道维修、马路工厂,行商乱摆摊点、沿街叫卖。

马路市场的形成有很多原因,但笔者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城市建设先天不足,城区缺乏集贸市场。计划经济年代,城市不存在马路市场问题。当市场经济大潮滚滚而来时,城区需求大、商贩多、市场少的“先天不足”的矛盾就凸显出来。一方面是市民一

日三餐的食品、副食品和日用小工业品需要从集贸市场购买,市场强大的需求吸引着商户;另一方面是个体商贩随着改革开放在大量发展,城区有照的、无照的、固定的、临时的商贩平常在3000户左右,旺季可达5000户以上,众多商贩急需相应的经营场地;再一方面集贸市场少、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区居民密集的地方,没有一个专业集贸市场。按规定城市农贸市场每处服务半径800米左右,居民到市场步行十分钟左右,而我市的砖城内丁字口周围和古城十字街周围的居民都距农贸市场很远,一些精明的商贩便纷纷聚集在人口密集的路口、街道经营或走街串巷、沿街叫卖。因此,集贸市场和城市建设不同步、市场布局不合理、老城区缺乏专业市场等城市建设的先天不足的问题,是马路市场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

二是城市意识差,文明素质低。我市是一个农业城市,城区农村人口流量大,且城区多数固定经营者也是来自农村的农民,普遍缺乏城市意识、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仍习惯于农村集镇和老城关镇沿街摆摊的旧传统。由于这些进城农民对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规范标准、行为准则都认识不够,因而对市场规范管理就产生一些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的现象。当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时,市民埋怨管理人员没严管;当管理人员处罚马路市场的商贩时,一些市民又指责管理人员对做小生意的商贩管得太严了,甚至骂执法人员是“土匪”、是“国民党”;一些流动商贩为了抢生意、多赚钱,和管理员开

展了“你来我走、你走我来、万一遭遇、软缠硬磨”的“游击战”;一些有门店的商户看到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也不甘心吃亏,则专打“阵地战”,有恃无恐地把货物搬到店外人行道上,轻者对管理人员搪塞敷衍,重者公开抗拒管理,甚至谩骂、殴打管理人员。

三是部门不协调,管理不到位。治理马路市场问题,涉及到城建、交警、工商、公安、卫生等管理部门,必须协调行动、综合整治。目前,我市对马路市场的管理问题还没有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执法的综合治理局面,还存在着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工商部门认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是城建,城市交通管理主管是交警,人行道的摊贩该城建管,快慢车道上摊贩该交警管,工商部门管理与法无据;城建、交警认为:工商是管工商户的主管部门,工商户违章了工商部门应该管,也有力度,况且以前都是工商管的;同时,各个职能部门都上的行政班,下班以后出现管理空档。因此,就形成这样一个局面:检查严了都来管,检查过后都放松;有利的事都来管,无利的事都不管;上班时有人管,下班时无人管;市场乱了有理由,领导批评有责任。

要医治马路市场这个顽症,必须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辨证施治,方能凑效。笔者建议,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1、宣传教育市民,增强城市意识,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建设现代文明城市,根治马路市场顽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

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必须进行市民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增强城市意识。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种会议形式,大造创建文明城市的舆论,大讲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大力宣传城市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目标任务,及时报导和表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文明典型和好人好事,公开曝光和处罚一些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者;在临街门店逐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发放《规范经营保证书》,以增强商户参与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力,把取缔马路市场、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真正变成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2、合理规划,建设市场,为退路进场提供必需的交易场所。市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和重要“窗口”,要取消马路市场,必须规划建设方便群众买卖的各类专业市场。首先,要结合旧城改造,补建一些必需的农贸市场。建议在仲景路中段,利用原房产处和针织厂的场院,改建一个为老城区砖城内外的居民服务的肉菜市场;结合团结中路的扩建,利用原商业局、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等单位的旧场院,补建一个为大十字街周围800米左右的居民生活服务的肉菜市场。其次,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组织马路商贩进场。我市城区已建成十几处市场,由于布局不合理、远离居民区和马路市场的影响,有的不繁荣,有的是“空壳”。只要市政府领导重视,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加强马路市场治理,对进场经营者提供宽松的政策,目前这种马路市场随处见、建成的市场是“空壳”的极不正常现象就会大大改变。例如:把分散

在南桥店以西以南的副食批发和农机经营集中到解放商城,既根治了邓襄路入市口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问题,又能逐步把解放商城和南桥店商业大道两个“空壳”市场培育成一个繁荣的商业城;把城区所有无门店的小工业品商贩集中到舒心园市场,城区规范了舒心园市场也繁荣了;把分散在城区主次干道门店的摩托经营者集中到几个摩托市场,摩托经营占道问题和摩托市场都不繁荣问题就会同时解决;同样,把城区分散的水果经营分别集中到春风阁、南桥店、西城三个水果专业市场内,将城区的肉菜经营商贩分别集中到新风市场、三孔桥市场、邓南斜路市场和城区经批准的临时摊点群;另外,还有竹木、钢材、粮食收购、车辆运输、农机修造、废品收购等等,都应分别集中经营,培育成专业市场。其三,在城市的新区建设中,必须把专业市场、特别是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纳入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时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留足市场场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3、理顺城管体制,强化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城管职能落实到位。针对目前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重收费轻管理、下班以后无人管、马路市场难治理的问题,笔者认为,除了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加强督查、齐抓共管外,还应解决各个职能部门在城管中权力受限、力量分散、人少难分班、下班无人管的问题。对此,建议改革现有的分散管理、浪费人力、收效不大的管理体制,组建职能部

门联合执法的综合城管队伍。设想是:从城建、公安、交通、工商四个主要职能部门各抽一辆小货车,各抽10名执法人员,40人分成两个班,上班半日制;每个班20人再分成4个组,每组一辆车5个人包一至两条主次干道;每班的4个组在管理中可分可合,分而包街搞好日常巡查管理,合而突击治理重点部位和“钉子户”、“难缠户”。综合城管队伍,人多,车多,机动性强,震慑力大,两班轮换,全天巡查,不仅节省了人力财力、解决了下班以后无人管理的难题,而且形成了执法合力、克服了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对城市乱搭乱建、车辆乱停、垃圾乱倒等违章违法行为也能进行有效地综合治理。综合城管队伍能有效地管理好城市秩序,外地城市都有这方面的经验,我市多年来在城市管理中也曾有过综合管理的成功实践和体会,可以说是一种最理想的管理体制。

以上浅见,只是个人在城管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和认识,也算是笔者为邓州市建设现代中等文明城市的建言和献策,仅供领导参考。

2001年6月8日

第13篇:关于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

关于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

提倡“骑文明车、走文明路”的提案

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及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持续上升。而且汽车保有量以每年20%以上速度增长,目前我市平均百户家庭拥有汽车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压力。

交通拥挤混乱、事故频发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并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与焦点。城市交通环境是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是提升城市形象与关系到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骑文明车、走文明路”,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的应有职责,应引起政府自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健全交通文明道德规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促进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和全社会“知荣明耻”风气的形成,推动法治温州、平安温州、和谐温州建设的深入开展。

为此,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借鉴南京、上海等其他城市管理经验,采取舆论、行政、经济等手段来提倡“骑文明车、走文明路”。 1

实施内容的重点是提高与规范市民行路、骑车的文明程度,加强“斑马线”意识,加强对行人、骑自行车的文明交通教育;通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有序停活动,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交通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行动。市公安部门要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以及相关新闻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文明宣传行动。一是在《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 “骑文明车、走文明路大家谈”专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执法者、驾驶人、市民等不同社会群体成员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室、视频网络,围绕“骑文明车、走文明路”话题,倡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文明交通。二是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文明交通专题系列采访。邀请媒体记者,采取现场观察、主动参与、换位体验等形式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专家、学者、违法当事人、交通志愿者、执勤交警、交通协管员等不同层面的交通参与者进行实地采访,对行人和骑车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产生原因、管理难点和工作建议进行连续深度报道。三是建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的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公开曝光和内部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强化社会全面宣传教育。在网站开设“骑文明车、走文明路”评论网页,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散发宣传材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

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五是深化交通安全活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单位、村镇,广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倡导文明交通。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和专题片,使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营造浓厚的集中行动氛围。

二、统一组织行动启动仪式。全市统一部署,规定某月某日,市区(县、市)统一组织实施“骑文明车、走文明路”文明交通行动启动仪式,开展大规模的宣誓、签名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叫响“骑文明车、走文明路——文明交通”口号,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三、争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公安部门要在市区重点路口持续开展交通秩序宣传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整治的覆盖面,再选择一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加强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超越停车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确保达到创建目标,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试行社会单位周边重点路口路段承包责任制,安排专人维护门前路段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协助公安交警维护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团市委协调有关部门,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党、团员和社会热心人士投身到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中,通过志愿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模范行为,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分批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团员、青年学生、

社会群众,不断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交警执勤,对行人和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和宣传教育。

四、从严查纠路口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大路口执法管理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的原则,及时教育遇有红灯不在停车线内依次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占车行道等待过街的行人,及时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强闯信号、态度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要严肃处理,按照处罚标准上限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者要坚决从严惩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坚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组织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片。对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教师不服从管理的,抄告其所在单位,增强教育惩戒效果。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发通报,促使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带动全社会交通文明水平的提高。

第14篇:春节市场整治

千龙网讯 9月28日晚上十点至29日凌晨三点,市工商局调集海淀、丰台等分局食品检测人员及检测车对丰台区新发地市场、岳各庄市场、海淀区锦绣大地市场销售的猪肉及牛羊肉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情况及肉品质量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以鲜肉质量为重点,同时检查市场索证索票、“场厂挂钩”、鲜肉冷藏运输、市场交易设施及卫生环境等情况。3家市场共抽检了106个样品,其中检测水份含量抽样76个;检测瘦肉精含量抽样30个,所检项目均为合格。通过检查发现,我市鲜肉市场总体秩序稳定,“索证索票”、“场厂挂钩”、“猪肉冷藏运输”等制度能够认真落实,市工商部门表示,“两节”期间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确保首都市场消费安全,秩序稳定。

一、加强对重点食品的控制。

两节期间重点控制的食品:熟肉制品、蔬菜加工产品、糕点及面包、加强对蜜饯果脯、饼干、膨化食品(含薯类)、水产品、酱腌菜、黄酒、复合调味料、炒货食品、酱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鸡精调味料、豆制品、禽类及其副产品、蜂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和白酒等。

(一)加强对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控制力度。如辣椒面、辣椒酱中非法添加物碱性橙Ⅱ、酸性橙Ⅱ和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个别乳制品(奶粉、冰激淋、奶酪等)非法添加三聚氰胺;水发产品非法添加甲醛等;蜜饯果脯、膨化食品、酱腌菜、糕点及面包等食品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等)、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等)、着色剂(柠檬黄等)、膨松剂(硫酸铝钾)等食品添加剂。

(二)加强对个别动物源性食品禁用渔/兽药的监测和控制。防止在水产品、熟肉制品、鲜冻肉类等动物源性食品中违规使用禁用药物。

(三)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业态的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对通过网络销售礼盒类食品中的熟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以及炒货食品中微生物指标超标问题进行监测和检查。

(四)严防微生物污染。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指标超标的食品主要涉及豆制品、现场加工主食、凉拌菜、熟肉制品、糕点及面包、蜜饯果脯、炒货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饼干等食品;致病菌风险较高的食品主要涉及水产品、速冻面米食品、糕点及面包、熟肉制品、豆制品、蛋及蛋制品等食品,特别是在餐饮大排档中,冷荤、凉菜的微生物污染较为严重。

(五)加大对食品中掺杂使假现象的查处力度。针对食用油、蜂产品和白酒中存在掺杂使假现象要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控。继续强化标准准入、协议准入、食品备案、冷藏运输销售、全程追溯、信用监管、综合执法等制度,加大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菜市场、农村小商店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检查,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和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辖区批发市场、星级酒店商品部、小型烟酒零售商店白酒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白酒的行为。

三、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窝点、非法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上下联动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和取缔无证照加工生产食品的黑窝点,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建筑工地、餐饮单位、市场周边、旅游景区以及社区、交通枢纽等地区的无证照摊贩、游商。

四、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安全的监管。

结合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照市场(早市)、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和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和危害。

五、强化抽检抽测,严格执行问题食品的下架退出制度。

重点加强对豆制品、水产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对发现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进行下架,依法进行严处。

六、积极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控的监管网络体系,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落实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及处理工作。

七、采取错峰执法,加大对非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

根据市场鲜肉交易高峰期时间不同的情况,合理安排执法人员监控交易行为,并针对节假日及清晨、夜间市场交易高峰期的交易特点,加大对北京农副产品市场从事非法交易行动的打击力度,取缔非法经营。

第15篇:市场整治通告

遵义市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ZUNYI CHENGRUI PROPERTY MANAGEMENT CO., LTD CRPM

XXXX

关于整治灯具布艺市场环境的

(遵XX通201505号)

市场环境一直以来都存在脏、乱、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车辆的乱停乱放,

2、卫生打扫不彻底,部分商家门口卫生自觉性有待提高。以上问题造成商家意见大,对公司工作不满意。为了给商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顾客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集市场各商家在办公室开会讨论如何整治市场环境,一致通过形成以下决议,望各商家及相关人员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支持并配合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工作。

1、商户车辆的管理;

①商户自有私家车仅限于上班时间停放(8:00--18:00),商家的车停在停车场,(三轮车停放到公司指定位置)不得停放在市场通道,针对商家必须到市场门市上、下货的车辆(包括运输货物的三轮车辆)上、下完货物后,必须马上驶离市场,如发现上下完货物没有驶离停放在市场通道的;第

一、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取消该商户停车资格。

②禁止任何车辆进出市场主通道,一经发现取消该商户停车资格,罚款500元,不交的在商户保证金内扣除。

③对于外来给商家拉货的车辆由该商家按市场车辆管理执行,如因商家没有管理告知到位的,公司将按商家自有车辆处罚商家。

2、住户及外来运输货物车辆的管理

①住户运输装修材料、家具等货物的车辆一律要么从小区大门口走,要么从负二层走。不得走商场通道上下货物。

②外来三轮、两轮摩托车公司一律不提供停放,住户的两轮、三轮车可以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暂定收费标准:二轮车100元/月,三轮车200元/月),住户电瓶车需要充电的,车主自己把电源线、电表、空开、插座买来,公司将免费安装到位,安装好后计量收费电费。(统一按1.2元/度收取),请需要办理的住户在5月30日前到公司办公室办理车辆停放等相关事宜,从6月1日后请各住户再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市场通道,如有不听劝阻者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绝不姑息。

3、其他管理,

公司将在相关的通道做温馨提示牌。同时办公室、保安将加大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章及时处理,对酒店用品边上通道将安装活动桩,阻止摩托车等从此通道进入市场,同时多和联塑沟通,尽量叫他们不要把车停在通道,把通道让出来。

4、卫生管理;

调整保洁轮休时间,从周日轮休调整到周二轮休,工作流程调整到早上8点开始全面清扫,尽量在商家开门前全面清扫完成,下午清运垃圾及保洁。随时保证地面的干净整洁。

本通告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望各商家、个人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我们相互尊重,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遵义市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19日

第16篇:市场整治总结

绥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整治行动总结

为了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和形成良好的市容市貌,为了给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截至2014年4月20日,我局在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检查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31次,(专业市场6家、集贸市场10家、城区大型超市10家)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查处无照经营案件85件,全部整改办照。要求整改市容市貌的市场、超市8家,已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全县市场、超市实施了网格化管理办法,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

每个专业市场都设立了工商所的办公室,并确定了监管人员(责任人),每个办公室都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在市场醒目的地方设立了监督牌,方便消费者监督维权,卫生有专人负责。千狮桥工商所查处4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商户,以教育为主,罚款2000元;龙湾商贸城取缔了10家占道经营户、一处活动篮球架和一处废弃广告牌匾,拉货三轮统一停放。城关工商所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例1件(航飞宇品牌),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万丰市场深挖下水道五处,确保污水能及时排出,集中清理垃圾二次,异味明显减少;拆除了二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顶棚;取缔了二处占道经营(装活鸡)的大铁笼子;采取了划线经营的措施,经营户都能在黄线以内经营;统一拉了遮阳棚等。

各大集贸市场都有政府指定专人负责,并能够积极配合工商所整改市场,卫生有专人打扫。定仙焉乡镇府为解决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崔家湾工商所和局检查组召开了一次座谈会,讨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积极配合整治集贸市场,效果明显。义合镇镇政府为义合集贸市场的经营户统一更换了新的牌匾,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城区工商所为专业市场的经营户集中更换了新营业执照,尤其是城关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上门为万丰市场的经营户颁发新营业执照,并指导统一张贴。

在药监局和城建部门积极的配合下,市场秩序和市容市貌有了明显的改善。各工商所、市场、超市的管理者着手对自己的市场、超市进行了整改,明确了责任主体,健全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市场内外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了集中的整治,对无照经营、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也进行了初步取缔,效果明显。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及早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这次市场整治活动,及早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建立组织,制定完善整治方案。专门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春季市场监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春季市场监督整治实施方案,及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安排;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增强整治合力。3月20日,召集各工商所负责人召开市场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县局制定的市场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场网格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明确责任,要求把整治行动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执法队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动员全局各所积极投入到市场整治工作中来,形成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明确要求,细化分工。我们将整治行动共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制定了市场网格化管理办法,做到每个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城区各大超市都有监管人员,做到了任务到所、责任到人,人人有岗,人人有责。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共设6个整治责任组(六个工商所),1个监督检查组,每个小组都由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对各小组的具体责任区域、整治内容和任务要求进行了逐一明确。一方面加大市容市貌的整治力度,并通过加强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另一方面对各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如:万丰市场)派队员进行蹲点,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容整洁有序。

3.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根据统一部署,各责任组从3月20日开始迅速进入到整治工作状态。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查处货物乱摆乱放、占道经营、门头牌匾不规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二是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不正当促销活动,虚假、欺骗性有奖销售活动。四是重点强化了对万丰市场整治管理。

4.强化督查,确保成效。为整体掌握和推进整治进度,监督检查组随时对各工商所工作组人员到位情况和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反馈。

三、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对本次整治活动还尚欠重视,对市场整治的要求学习不够,导致经营管理上未达到整治要求。

二是市容市貌的投入与市场举办者本身的经济利益相矛盾。由于利益因素的驱使,有的市场举办者不愿过多投入,导致市场经营设施老化、破损,经营场地年久失修,市场整体外观不是很好,有损城市形象。(如:万丰市场)

总之,我们这一次市场整治工作历经30多天,查清了问题,完善了制度,市场秩序有明显的改善,工作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离上级的要求可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们还将借这次整治工作之风,持之以恒的抓好市场秩序,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督促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职责,做到高标准整治,严要求管理,继续保持环境良好、交通顺畅、功能较完备、市容整洁、管理有序、市场繁荣的市场秩序。

绥德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

第17篇:市场整治宣传材料

市场综合整治法律选摘

为了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把创建“文明集贸市场”活动扎扎实实地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提高集贸市场管理水平,特对黄安镇辖区内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相关法律

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修正)

第十二条:开办集贸市场应当持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土地使用证明等文件,按照市场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兴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审办完结。

因迁移、合并、撤销等原因改变集贸市场登记事项的,开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毁坏集贸市场的场地、设施。集贸市场因规划变动确需拆迁的,按照“谁拆迁、谁补偿”的原则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进入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证照,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 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亮证经营,不得在集贸市场内随意设点或者流动经营。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贸市场上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有权制止,经营者有权拒付。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执罚主体、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登记开办集贸市场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停止开办或者限期办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非法侵占和毁坏集贸市场场地、设施的,责令限期交出侵占的场地,恢复设施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可并处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无营业证照或者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亮证经营,不按规定出售摊位、设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拒绝出具购货凭证或者出具假购货凭证以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出售摊位、设施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占道经营致拥堵将处刑事拘留 以下七条要处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填发《责令停止违法占用道路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一)未经许可,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在道路上倾倒垃圾等废物,或者从事其他非交通活动的;

(二)未经许可,在城市道路上搭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经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但擅自扩大占用范围或者改变占用地点的;

(四)经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占用期满,仍占用城市道路的;

(五)其他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

二、违反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等非交通活动,阻断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由属地公安分局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财产损失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等非交通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属地公安分局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

五、机动车未按规定在停车泊位里停放,或者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公交站点、出租车乘降站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

六、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属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组织、策划、煽动、指挥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由属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以涉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 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目前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现状

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发展较晚,市场培育不够健全。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经纪公司22家。其中在我局备案的只有3家,已备案的3家中,我爱我家房产和居家福房产正在经营且规模较大,另外一家怡家房产没有经营。其余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大部分都是规模小,无资质的小型房产中介公司。

二、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在樟树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开设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专栏,在政务公开栏上开辟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介绍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管局和物价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管局抵押登记股,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 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有序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工作重点是查处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逾期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以及下设分支机构未办理登记的;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

2 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场,开展专项检查1次,相关股室参加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共10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与房地产消费者、经营者的联系,主动回访投诉的消费者、中介机构及房地产开发商,及时走访有关部门,听取他们对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总结报道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2、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认真解决的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处并以曝光。综合运用各部门的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合同违法、霸王条款、虚假广告、违规销售、虚假交易、非法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同时对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监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纯洁干部队伍,使房地产经济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加大教育警示力度。要把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全过程,做到办一个案件教育影响一片。及时将房地产经纪市场主体情况、经营中的违法违规劣迹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1年10月31日

第19篇:市场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市场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二00五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我们扎扎实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班子建设,大胆工作,明晰思路,从年初内部管理改革到整合资源,大力实施“农改超”为重点的经营模式转型,积极稳妥地解决东塘交易大楼的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创建文明市场,抓住机遇,开拓多元化经营,如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服务中心呈现出班子团结,人心稳定,内部管理逐步规范,稳步和谐发展的良好情景。 [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daodoc.com]

我们在认真总结2005年工作基础上,决定将2006年作为基础建设年,狠抓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工作,并把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工作划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制定服务中心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工作;二是今年下大力气整顿理顺完善内部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将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中长期发展的基本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服务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我们服务中心的基础工作,必须把这项基础工作做好,让服务中心的领导和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我们的中长期发展的工作思路是:“两个面对,一个宗旨,三个必须”。

“两个面对”是:一要客观面对服务中心是工商体制改革后转变过来的,员工年龄结构、思想观念、文化水平和资产手续、收益状况都有其特殊性,无法用其它单位的思路和方法来解决和对待;二要客观面对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特点,走自主经营、市场化发展,甚至改制是今后必走之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都必须面临这两个问题,只有认真结合服务中心这两个实际,才能耐下心来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同时不失时机地的抓住机遇,谋求发展。

“一个宗旨”是:牢牢把握做仔细思想工作确保稳定的同时,不断改革创新谋发展。

“三个必须”是:必须尽快实施经营转型,并用创新意识开拓新的经营,确保服务中心经济持续增长;必须克服困难大胆引进人才,使用好人才,把服务中心推向市场;必须实施人事和薪筹体系“双轨”制,做到内外有别,共同进步。

二、2006年基础建设和工作目标。

2006年是我们基础建设关键之年和攻坚之年,我们的工作目标概括为“一个中心,六项工作,二个力保”。

“一个中心”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中心,全面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班子、队伍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六项工作”是:

1、集中精力办好资产移交,产权过户,国土出让等相关手续,为服务中心的资产使用和经营管理打好基础。

2、做好新民市场写字楼的成交手续,争取与天心区和开褔区工商局整合或置换新开铺、南门口、桥北三个工商所运作成功。

3、采取措施进一步妥善解决东塘交易大楼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搞活

一、

二、三楼,成功开发六楼。

4、攻克两个经营难关,人才市场的经营前景广阔,但在市场开办初期比较艰难,今年内要改变局面,实现盈利。交易大楼四楼五年来半死不活,中间几十个经营户长期费用不缴,大多数摊位都买断了十五年使用权,非常棘手,今年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彻底解决问题。

5、加大力度推动中南投资公司以褔临门食用油为主打产品的销售,力争今年销售突破2000万元,开发两个配套产品。

6、继续大力推进“农改超”工作,年内实施新开铺市场的提质升级,和望月湖市场重建的设计、报建,力争开工。

“二个力保”是:

1、力保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达标不丢分。

2、力保全年经济目标比上年增长10%。

三、几点请求和建议。

1、很多复杂性工作必须采取变通或特殊措施才能解决,还有一些工作会出现难以预料的甚至群体上访,对此我们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必须要面对并无法回避,请求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理解和支持。

2、人才市场面临无政策、楼层高,开办时间短的压力,请求局里力所能极地给予支持和关照。

3、服务中心一直是要求自身按市场发展规律去寻找发展机会,但请求市政府和局里有面向市场的一些项目能优先考虑市场服务中心参与竞争。

4、市场服务中心员工从工商出来后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单位购房,我们有心想办法解决,有机会的话请局里支持。

市场服务中心

2006年3 月30日

第20篇:十一月市场工作汇报

十一月市场工作汇报

十一月已经过去,彬县十一月的任务是解决以前的问题,整改市场,提高市场铺货率。现将彬县十一月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销售方面,十一月份在彬县家福乐二店,永寿佰益,旬邑全都,三个店做了四季度金领冠,金装,全优,促销活动。各店月销售额有不同程度增长,永寿佰益十月份5700多增长到7200多,旬邑全都11000多增长到13000多,家福乐19000多增长到21000多。长武永德宏13000增长到16000多。其他各店增长在1000元范围内。

营养顾问方面,专职负责伊利6人(家福乐2店,永寿佰益,永寿永客隆,旬邑全都,旬邑美乐多,长武永德宏,)兼职负责伊利的3人,(长武全都,家福乐一店,淳化佰益,平均月销售额3000元以上)。营养顾问工资发放方面,除过家福乐2店(郑彬芳)公司人员外其他工资发放标准都是600元底薪+3%提成。未按照公司标准执行。

市场铺货率依然没有多大提升,县城中的批发部,孕婴店,大部分都是自采,原因是 自采价格低,目前已经降低价格铺货。乡镇方面,降低价格后,已经有少数客户接受,仅限于普袋,由于消费者还没有接受伊利产品,购买的人太少,所以铺货量小,只是普袋进入市场。

市场重点问题,

1、乡镇铺货范围小,只在彬县乡镇范围铺货,其他乡镇都没有铺到,范围太小,没有在乡镇做重点店面,及促销宣传。忽略了农村市场。

2、没有安公司规定自采赠品,全是依靠公司发放的赠品,太过单一,不能满足消费者需要,促销力度小,与其他竞品相比明显不足。

3、本月任务没有完成。市场操作渠道单一,乡镇市场未开发,销售量上不去。

4、供货不及时,尤其是永寿,旬邑淳化,供货量小,供货商送货不及时。

5、以上存在的问题,是我的责任,我没有发挥到自己的做用,不能积极督促分销商按公司规定整改市场。导致没能按时完成任务。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积极督促分销商,把开发乡镇市场做为重点,提高铺货率,及时送货,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销量。保证每月按时完成任务。

驻地业务:王亮平

2011-12-3

《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汇报.doc》
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汇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