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一.审核的重点:涉及到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都要审核。要注意“三龄两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和奖惩,审核时要重点把握。

突出对“六类问题”的严格清理。一是涂改造假问题。

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是否存在涂改造假,干部身份、学历、奖惩等材料是否涉嫌伪造,提干、提职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出具虚假认定或认定不准等情况。(这里要强调一下,审核中发现有涂改、造假情况的一定要详细认真记录,汇总后进行核查,确属人为的组织上要给予处分,这是各级领导特别强调的。这点大家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不能含糊,不能只登记缺少材料情况里,补充几份材料或让本人说明情况材料装入档案)二是信息不一致问题。审核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的记载是否前后一致,有无自相矛盾之处。三是重要材料缺失问题。重点审核入伍升学、入党入团、任免调动、学历学位、奖惩处分等重要依据材料是否缺失或不完整。四是认定说明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审核档案中的认定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佐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说服力和鉴证作用。五是信息不准问题。重点审核干部的重要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原始依据材料记载一致。六是错装混装问题。审核档案材料是否与干部本人相符,是否存在“张冠李戴”现象。

二、审核方法及工作用表使用。

1、工作用表。

涉及工作用表总共4类,一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和原来的表有区别,这次审核登记时用的表(已印制)。二是干部任免审批表。是中组部要求必须填的(已印制)。三是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这个表和以前下发的一样。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认定

1 表每本档案都要填,最后要归入干部档案第五类。

2、审核方法。

第一个是《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 出生时间—重点看“三张表”。

①最早记载出生时间的材料。一般是入团志愿书、招工表、报考登记表、入伍审批表以及体检表。②最新任免表。这是组织上掌握的时间。③身份证号记载(公务员登记表或履历表)。 按照中组部【2006】41号文要求,关于年龄的认定是按照最早记载为准。核实出生时间,同时要看工作时间、入学时间、入党团时间、家庭成员信息等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比如有没有17周岁以下参加工作、7周岁以下入学、不满18周岁入伍入党、不满14周岁入团等等这些情况。在填写登记表时:①出生时间记载情况一栏。首先看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和最新任免表记载,如果这俩个时间是一致的,就在记载情况一栏“是”前打勾,如果中间材料与这个时间不一样的话,需要在问题栏里进行说明。②真实性存疑栏。看内容是否涂改,首份材料是否涂改。看材料是否真实的。看逻辑是否合理。③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看5类里是否有认定材料。看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参加工作时间—重点看三类材料。

①参加工作原始依据材料。如:工人看招工表,军人看入伍表,知青的看上山下乡表,大学生看派遣报到证,民转公的看教师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②最新任免表。③工资材料。如转正定级表。审核时看是否齐全、规范,看是否真实。

入党时间—重点掌握不同时期的规定

⑴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⑵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2 ⑶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⑷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

要注意:非中共的看民主党派材料有没有,注意审核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学历—重点把握“三查三看”

1、查学历材料是否齐全,看学历填写是否准确。

2、查学历晋级情况,学历获得是否符合要求。看学历记载填的对不对。看学历进度情况。

3、查学历逻辑关系,看学历是否真实有效。如先取得较高学历、后取得较低学历。

需注意①“记载情况”栏根据第4类学历学位材料进行填写,不可抄任免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②“真实存疑”通过刻章不法机构直接伪造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虚填高学历学位获得更高一级学历学位两种情况。

学历记载情况:

1、“*”以前入学的:有学历无学位,档案中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2、“*”期间入学的:为“大学普通班”,有毕业生登记表或选拔学生登记表;

3、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

(1)大学本(专)科学历有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一般还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

(3)非国民教育党校学历为在职学历,有学历无学位,档案中有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以及学历证明,无学位材料;

(4)以下两种情况属非研究生学历教育,只有学位、无相应

3 的学历,如MBA、MPA为硕士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

一是专业硕士学位须有报考登记表、专业硕士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二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5)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无学历无学位,是非学历教学形式; (6)境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没有证明的,须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

(7)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需注意审核招生学校是否经教育部备案审定、是否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经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入学是否取得学籍、是否学完全部课程并且考试成绩合格。

经历—注重“反查印证”

一要认真核实各段经历是否有依据材料。二要看提拔使用时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等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有无受处分等,影响提职的情况。三要看参加工作时间与经历的衔接是否吻合。

要注意:破格和越级的,有无组织审批材料。看干部经历真实性,看是否存在一边脱产学习,一边参加工作的,吃空响的。

干部身份—七种情况验明正身

重点审核确定干部身份的依据材料。对于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重点审查有无派遣证或报到证以及转正定级工资表;对于录用为国家干部、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录用审批表;对于民办转公办教师的,重点审查有无民转公教师审批表;对于工人转为干部的,重点审查有无转干审批表等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

4 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其他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要认真核对原始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定。

要注意:将干部身份与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结合起来。将干部档案与文书档案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研判。要重点关注干部身份造假问题。

奖惩情况

这是中组部增加的内容,作为重点审核的档案信息。需注意:

1、干部履历表是否如实填写受处分情况。

2、干部任免表是否如实填写受处分情况。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1、看填写是否完整,前后是否有出入。

2、家庭成员变动是否及时更新。

3、配偶子女取得绿卡、国籍等情况是否如实填写。

其他问题栏

1、上述项目审核发现的其它问题。如有存疑的、记载不一致的就填写此栏中。

2、目前组织认定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也要在此栏目记录。

审核意见栏

对审核发现问题,审核人、复审核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出生时间真实性,要调查核实的。材料缺失的,明确补充材料等等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需要认定还是调查核实,需要补充的材料要写清楚)。

第二个是中组部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这次填的任免审批表只是用于本次审核用,认定后装入干部档案。有五项不填:有拟任职务、拟免职务、任免理由、呈报单位、行政机关任免意见。其中:

1、奖惩情况栏:填写县处级以上奖励和处分情况(无年限限制)。

2、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取

5 得绿卡、国籍等情况要如实填写。近亲属中有市管、县管干部的要填写,年龄填实足年龄(周岁)

3、干部本人意见。如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并同意认定结果,在任免表第一页的右上角签署“同意”俩字,然后签名,注明时间。审批机关意见栏内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如本人不同意、拒不签字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4、照片可以粘贴彩色照片。

第三个是《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1、如实详细登记。比如存在材料涂改或者材料涉及造假的,要把档案涂改情况、造假问题,组织查明情况以及审核意见都要详细记录下来。

2、附全相关材料。比如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重新认定的,有关本人的说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佐证材料等等,都要附在后面。

3、手续齐全。初审人、复审人以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干部本人等等,都要填写有关意见,签字并注明时间。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加盖公章,要注意手续一定要齐全。在“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涂改材料逐份登记说明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比如:在审核中发现假材料了怎么处理的。注意:材料有流行性或涉假的,原材料都不能拿出去,要附在核查材料或认定材料后面。

3、档案材料(或手续)完整性审核

(1)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有照片、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填制日期。(2)1997以后年度考核存档或有相应记载,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存档。(3)大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 (5)1997以来两个月以上培训材料(党校培训一个半月的也归档 )。(6)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7)县处级以上奖励材料。有材料体现就要有表,否则不能填写。(8)1993年以后工资材料应齐全,或有相应记载。(9)1997年前副科(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1997年以后任免表要逐项填写、逐项审核,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审批时间、批准文号、加盖组织印章手续是否完整。1997年以来的任免表必须齐全,这是中组部单项否决项。(10)注意审核: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非省管职务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11)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科(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如落款是单位的,单位就需要盖章,落款是考察人的,就不需要盖章。

4、缺少重要档案材料处理方法。

①缺少履历材料。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②缺少学历学位产材料。尽量查找收集各类毕业生登记表,,实在找不到原件的,可到学校找复印件并注明出处。所有材料都找不到,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大家注意:以前没有学籍材料用毕业证书复印件装入档案就行,这次不行,必须经发证学校和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还要提醒大家,学籍材料上有涂改的,一定要记录,汇总后由组织上进行核查

③缺少入党志愿书。原单位不存在的,干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

7 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④缺少198

5、1990党员登记表。确实找不到,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1990年由于部分单位未开展党员登记工作而缺少《党员登记表》的,应予以说明。

⑤缺少1997年前任副处(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呈报表》。确实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中任职文件复制,注明文件复制标识和复制时间,盖章后代替,如当时没有填写的,可用任职通知替代。

⑥缺少工资审批表。可以用工资变动表来代替工资审批表。如:缺9

7、98年工资,可以作一个工作变动表把整个工资变动情况都列出来,盖章后存档案里。

⑦对于手续不完备材料的处理方法能够补办手续的,在确保档案材料信息真实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注明补制标识,补制时间。注意:不是直接在材料上面标识,盖章,而是作说明附后面。

三、问题查核、处理的原则

1、档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三种情况,一是弄虚作假,二是矛盾存疑,三是认定失当。 第一个问题是弄虚作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涂改造假,比如说在年龄上直接涂改,因为年龄没有原始材料,所以涂改年龄是最常见的;涂改的内容还有经历、学历和实际年龄,第二是虚构经历进行弄虚作假,比如说在履历表中填写了某种学习或工作经历,但是在档案中没有相关的原始材料,三是伪造材料,这种问题比较严重的,在组织上查处的一些骗官案当中,基本上都是这种系统性伪造材料,比如王亚丽大家都知道的。

第二个问题是矛盾存疑。一个是记载矛盾,比如“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一些重要信息,记载不清,前后有矛盾,明显有问题有疑

8 点。第二个就是关键材料缺失,指缺少干部身份的材料,学历材料、党籍、团籍等这类材料,如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等,这个可能是因为归档不及时造成的这些不是。

第三个问题就是认定失当。这个是组织上的问题,一个是违规认定。比如中组部组中字【2006】41号文件下发以后,规定年龄不允许再更改,但是有的单位违反规定还继续更改,这种情况中组部对于2006年以后更改年龄的都是按违纪处理,在档案中不应有认定年龄的材料。第二个是随意认定。就是没有经过调查就认定的;第三个是随意更改。比如说档案中组织上已经做出认定,但是后来的材料没有按照这个认定结果来执行,自己又随便出具了其他的情况和之前的认定不一样的,就是随意更改。

2、问题查核的方法

有三个步骤五种方法。第一步是对档案进行通览,主要是看档案中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是重要信息的涂改这些明显的问题,可以用回溯倒查法,就是看最新任免表当中的记载,然后在反查原始材料,比如去查他的学历材料、提职的任免表、参加的工作材料看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第二个步骤是比对,就是看档案中最先记载的是否存在矛盾,方法有相互印证法,比如说档案中所有涉及年龄的信息进行比对,是否有存在矛盾的地方,再比如说工资变动情况、职务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工作单位调动情况,放到一起对照分析,看几个信息是否一致,找出这里面存在的疑点。第三部分是辨伪,这是对问题进行辨析确认问题,看是否真的存在问题,有合理质疑法、动机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合理质疑法就是对档案中不合常理的地方去找原因、去分析。再一个就是动机分析法,就是干部档案弄虚作假都是有一定的利益动机的,要考虑当时的背景,各种信息的逻辑链条,就能使问题明晰起来,最常见的就是招工的、转干的材料,这种造假的情况比较多。第三是实地调查法,对于重要的信息和线索可以采取到当

9 事人当时学习、工作的进行实地调查,查阅有关的档案材料,特别是关注工作变动频繁伴随着职务变动的现象,到一个地方提拔一下,或是从工人调到另一个地方变成干部要重点核查。

3、问题处理的原则

“区分情况,妥善处理”这是中组部定的处理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既要尊重历史又要考虑现实,要区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是主观故意还是无心之失,是组织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区分情况,来进行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和记载信息不一致的,要及时收集补充或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定。

2、对于档案造假的,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进行清理纠正。对造假的年龄、身份、经历、职务等等,一定要进行清理纠正。弄虚作假获得的学历和职称要取消。

3、档案涉嫌造假、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比如说组织认定本人拒不接受这种情况,这种情况需要记录在案。

4.干部档案问题的处理。

1、对造假的年龄、身份、学历、经历和造假获得的职务要一律清理纠正。

2、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视情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免职降职等等,党纪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等,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要追究失职责任,选任和管理部门在选任过程中,无意之失的不是主观故意参与造假的,有失职过错的也要予以处理,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档案管理疏忽给造假行为的,档案员是有责任的(就是只要有人查档案,就要在跟前看着)。在一个就是在档案审核期间把关不严,使一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混入到档案中这种情况也要予以处理(就是提醒大家审核档案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严格)。

具体说一下涂改造假的处理,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涂改行

10 为很多,一是干部档案关联信息反复印证核实,比如说逻辑推理入伍的、入党的,参加工作够不够18周岁等等,从这些干部档案里进行反复印证,第二是文书档案记载印证核实,是否有涂改造假的情况,第三是户籍档案记载印证核实,比如说年龄涂改可以去查户籍底卡。

4、就是根据技术鉴定核实,是通过笔记、通过墨迹能判断是笔误还是涂改进行鉴定。

下面所列是造假问题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章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规定: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有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和不实材料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出处分;档案材料归档以后不能擅自拿出,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并记录在案。

四、认定中有些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组织认定也是这次专项审核重要环节之一。认定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从严从实”,就是用一个标准审核,没有例外,严格把握政策,防止继续不当得力。比如说入伍把年龄改大了,不能改回真实的年龄,不能二次得利。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最新最早标准,坚持全面取证,坚持严格审批程序。

1、年龄:对于档案首份材料有年龄记载,当时单位没有盖章,手续不全,但他是规范的、真实的仍然可以做为依据,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时间有涂改。如果能辨别原始痕迹的,可以做为依据并与本人档案早期材料的进行比对综合研判后认定。就是说最早期出现涂改有可能看出原来的那个就可以认定了,如果看不出来了有二种方法,就是到原籍进行查看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鉴定,也可以调看他亲属的档案查看记载情况,也可以做为一个佐证材料来进行认定。2006年之前的是执行这个文件组通字【1990】24号文件,2006年10月之后执行的是组通字【2006】41号文件,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与后期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藉档案的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户藉卡和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的出生时间,中组部有明确的要求对他们批注的时间要重新的复核,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而且依据充分的可作为依据,否则按照组通字【2006】41号文进行重新的认定。批注的也要重新复核。

对于早期填大年龄的后期想改回年龄,一律不再办理。因为入团入党入伍等原因把年龄填大,而且已经改回正式年龄的,或是因为考学等原因把年龄填小,这两种改大或改小的有不同的目的,都是要予以纠正,这是中组部的要求。改回不当得利的年龄,不得两次得利,

只有一份最早形成材料上记载的出生时间和其他材料上的时间(其他材料上的时间都一致)不一致的,仍按最早材料认定,就是第一份材料是这个时间其他的材料都是另一个时间,这种情况还是要按最早材料上的出生时间进行认定(这是中组部干部一局明确的)。早期材料仅记载年龄但没有出生日期的,可以调查户籍底卡,再一个可根据后面的材料和当时的经历推断判定,然后

12 综合研判进行认定。如果和次早也就是第二早的材料出生年份一致,可以按照次早的时间来认定出生的月份。

最早材料出生日期记载注明阴历、古历、旧历等说明文字的可以将其换算成公历时间认定出生日期,如果未注明的,还是按阳历进行认定,不能进行换算。

中组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干部出生日期管理规定或认定办法,但不符合或者和中央有关规定不吻合的,不得作为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政策依据,已经认定的,要予以纠正。

2006年10月以前认定,重新确定或更改干部出生日期的,存在不符合规定或缺少原始佐证材料的,必须予以纠正。

2、参加工作时间:有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在五类),一般要有申请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组织批复材料等。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的都要进行重新认定。依据材料中组发【1982】11号文件,一个是教高【1990】001号文件,前一个是建国前干部的,这个是博士生和在职考硕士研究生的。

军队转业干部的。是政联字【1985】3号文,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工人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是分三个阶段,一个1992年7月23日之前的。一个是2008年1月1日前《劳动合同法》施行的。一个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这个要是招工表上的时间和工资的定级表上的时间不一致的,要以定级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知青的参加工作时间。依据是劳人培【1985】23文,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知青的原始材料缺的比较多,这个要求必须有知青的审批材料或是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放到档案里。

民办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依据是教计字【1980】267号文

13 以及教计字【87】160号文,这个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算参加工作时间的,可以连续计算,但档案中需要有审批材料或是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乡村医生的。劳人险【1986】5号。【88】卫人字22号这种情况,档案中也需要有关材料。

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的。正式工参加工作时间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的,是从大学毕业分配以后算。这个依据劳人干局【1983】14号文。就是正式工算,临时工不算。

派遣证或报到证和档案里转正定级表记载参加工作时间不一致的这种情况下,以定级表上起薪日为准,要比对后综合研判。

人才市场或劳务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这些人参加工作时间是按签订合同时间算,依据材料是人社厅【2010】29号文。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大学生村官,这个也视为参加工作,他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到基层报到那天算。

民营企业参加工作的。08年之前,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企业办理首次手续开始算。08年之后,企业用工之日算(就是上班了才算)。

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符合手续齐全,程序合理,予以确认,违反当时政策的,不予确认。

未满18周岁入伍的,参加工作时间是从批准参军入伍之日算起。

3、入党时间:入党材料04年5月以后发生变化,过去只要存入党志愿书和申请书可以了。5月以后,要求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训教育考察材料必须存入档案(这是涉及员办业务)。

入党时间主要看入党志愿书,入党时间计算方法每个时段不一样,*之前的是69年3月31日,是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日,经上级党委批准。*之后的,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

14 之日算,82年之后的,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日(经上级党委批准)。依据材料是98年1月党员手册上要求的。

入党时间的认定,未满18周岁入党的,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处理未满18周岁入党的,党员、党龄有关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其入党时间的认定,由省级党委组织负责(如审核出此类情况,一定要记录清楚)。

民主党派入党时间,民革是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九三学社时间是地市级以上批准之日。台盟时间是省级以上批准之日。民主党派缺材料的特别多,必须找到民主党派材料放到档案里,包括找不到原始材料,可找文件,有关文书档案材料复印后作为材料放里面。

具体情况,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委批注入党时间和根据咱们刚才计算方法计算党龄不一致的,入党时间是以上级党委批注时间为准。

4、学历认定:国民教育系列的,必须按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地各部门违规办学发证,一律不予承认。

学历认定包括6个方面。首先看学校是不是有相应资质。第二看学生是否经过考试正式入取,取得学籍的。第三个证书是不是教育主管审核或认定的。第四个看本人学籍和档案材料。第五个查阅证书防伪标记。第六个通过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

干部专修科毕业学历

按教计字【80】257号是这种属于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就是专修科填全日制栏。这个学历学位和中组部要求和教育部门不完全一样。包括全日制概念,跟教育部门不完全一样,咱们是按中组部要求来的。

大学普通班

从1970年—1976年阶段上学的大学生,学历就叫大学普通

15 班。是教学厅字【93】4号文。有的上2年,有的上3年。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这种不是学历教育,是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是没有学历的,不能冠以硕士学位研究生,就是研究生课程进修班。80年代有一个研究生班,那是一个学历但时间很短。现在接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是学历教育。

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的。

档案中要有外语准考试的,国家有准考通用的合格证书,成绩表,还有授予学位的审批材料等等。这个不是研究生学历教育,是一种学位。所以这个填写学历的时候,只是把学位改了,学历没动,不是研究生是硕士,比方说我获取大学,学的是硕士的话念完以后,学历还是大学。学位变成硕士。

海外学历认定

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才可作为依据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区分标准。

分四点。全日制的,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然后第一时间采取全脱产,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的这种叫全日制,剩下的都是在职。比如说我是计划内的也不行,按照规定,你和单位脱没脱钩,比方说我也脱产了但是单位还发工资,也没有参加重新分配。这种不能叫全日制。这是中组给的定义 。

党校学历认定

分两种。一个是国民高等教育系列的。纳入国家计划的,参加统一考试,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这种是全日制的。其次大部分学的都是非国民高等教育系列的,都是在职的,党校学历填到在职栏,要写上省委党校大学或省委党校研究生。

成人教育的五大毕业生的。在填写时候要注明,比方说电大

16 本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等。对这种学历认定,要把握几点,一个看它的学校是不是经过教育部备案的。第二个参加全国的成人高考,经省级招办审批入取的。第三个考试合格取得学籍的。第四个所有的课程都学完了,考试成绩都合格。军队院校取得的学历可以依据教学【1995】2号文件执行。

5、经历:注意两种情况。一个是看涉不涉嫌工作经历造假,一个是上学期间就已经参加工作并领取工资的,某段经历在履历材料和任免材料中填写不一致,不够具体的,再看有没有相应审批材料,符不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有没有履行这个任用程序,党委、党组研究会议纪要,如果没有就不予认定。对于能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6、干部身份:重点审查原始材料是不是真实的,认定时候依据材料劳人干字[1982]147号文,这个是吸收录用干部的若干规定。中组发【1983】2号文,这是以工代干的。还有一个是人发【2001】88号文严肃干部纪律的,对转干、录干有明确要求。

转干、录干情况相当复杂,问题比较多要重点审查,主要审查转干、录干审批表是不是真实有效,有疑问要查找有关审批单位批复文件或其他有关依据材料。【2001】88号文之后就不应该转干了,要重点审。

聘用干部身份。三个依据材料。一个劳人干【1987】4号文,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第二个组通字【1991】27号文。第三个组通字【1997】48号文,看它聘干审批是否符合政策。

推荐第2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共)

關於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の總結報告

    為進一步抓嚴抓實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部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の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扎實抓好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

一是領導重視,精心組織。接到市委組織部關於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の通知後,我部高度重視,在綜合考慮市臺聯、僑聯、中華職教社和8個民主黨派市委會機關中幹部少、中共黨員少,獨立開展幹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有困難の實際情況,決定成立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小組。從本部、市臺聯、僑聯、中華職教社和民主黨派市委會機關中の抽調政治素質高、組織紀律性強、愛崗敬業の6位同志參加專項審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市委統戰部、市臺聯、僑聯、中華職教社和8個民主黨派市委會機關幹部檔案審核工作,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抓好培訓,吃透政策。。審核工作由廳人事與老幹部處組織實施,統一規範、統一標準,並與廳人力資源管理資訊化建設相結合,積極穩步推進,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專項審核工作。

1、加強領導,及時督導。成立了以廳黨組書記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の專項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實施方案》,細化了審核範圍、時間安排、方法步驟、保障措施。加強督導,定期不定期開展指導督查,先後3次下發督查通知、召開專題會議,對工作重點、時間節點、疑難問題、作風紀律作出明確而詳細の要求。強化保障,廳為幹部人事檔案室專門配備了專用電腦、彩色及黑白印表機、掃描器、裝訂機等。

2、抓好培訓,吃透政策。2月5日組織專題培訓,廳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檔案管理人員共計42人參加了培訓。培訓班上,對檔案審核工作進行了政策解讀,示範講解了檔案管理業務,明確了應把握の重點環節、政策和標準。審核過程中,針對隨後下發の《中組部關於幹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の問答》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幹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若干問題の問答》,及時組織各單位分管領導及檔案管理人員逐項逐條學習,挖深吃透政策,將政策真正融會貫通到具體審核工作中。

3、如實登記,嚴格審核。按照審核內容和要求,對幹部人事檔案逐卷逐頁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如實登記,填寫《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情況登記表》。並與幹部本人見面,補證相關材料,經比對、調查核實後存檔。每卷檔案都經過初審和復審,並做到初審人員和復審人員確認簽字。

4、匯總分析,分類研判。各單位對審核登記の問題及時匯總、認真分析,準確掌握各類問題の具體情況;廳人事與老幹部處及時研究,凡把握不准の向上級部門請示,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我廳審核人數共311人,資訊記載不一致人數80人,其中出生時間記載不一致80人,補充材料145人,484份。對出生時間記載不一致人員,初步處理意見為查找戶籍底冊,其他材料記載不一致、缺失の,均由本人查找相關佐證材料;工作經歷記載不一致の,按照參加工作時間批復予以認定。

5、調查核實,確保準確。對審核中發現の幹部重要資訊真實性存疑の,均按照規定要求,組織核實。廳人事與老幹部處針對疑難問題,組織專題研究,確保核實資料屬實,認定準確。     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總結報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資訊處下發の“關於在我市開展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檢查の通知”精神,結合我局の幹部檔案工作實際情況,我們迅速行動、突出重點、認真細緻地逐條逐項按照《**市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檢查評分表》の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查。

一、充分認識人事檔案工作の重要性

檔案工作是各項管理工作の重要組成部分,胡錦濤同志指出“檔案是人類活動の真實記錄,是人們認識和把握客觀規律の重要依據。借助檔案,我們能夠更好地瞭解過去、把握現在、預見未來。檔案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の一個不可缺少の方面,是一項崇高の事業。”這充分說明了檔案工作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の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義。我局十分重視檔案工作,以黨の十八大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組織、人事工作中心任務,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立足材料の收集和案卷の整理,狠抓基礎設施建設和檔案管理人員の素質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水準,為全市改革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二、加強人事檔案工作の組織領導

我局非常重視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の領導,將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主管局長親自抓,加強了對我局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の領導和協調。主管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の領導,定期聽取工作彙報,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の實際問題。下設辦公室和具體工作人員,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明確分級管理責任,制定了切實可行の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全面、準確、真實地保存好各種檔案。檔案工作者能夠充分認識到檔案工作の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檔案工作の使命感和責任感,確保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順利和深入の開展,努力開創幹部人事檔案工作の新局面。

三、歸檔與整理情況

在市委組織部資訊處下發《關於在全市開展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檢查の通知》後,我局就對這項工作進行了部署,將上級檔精神、要求進行了認真研讀,並明確了時間、要求和標準。

推荐第3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共)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抓严抓实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接到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后,我部高度重视,在综合考虑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8个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中干部少、中共党员少,独立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从本部、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中的抽调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的6位同志参加专项审核工作,由人事教育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市委统战部、市台联、侨联、中华职教社和8个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抓好培训,吃透政策。。审核工作由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并与厅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积极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专项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及时督导。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加强督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指导督查,先后3次下发督查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疑难问题、作风纪律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强化保障,厅为干部人事档案室专门配备了专用电脑、彩色及黑白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

2、抓好培训,吃透政策。2月5日组织专题培训,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共计4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对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示范讲解了档案管理业务,明确了应把握的重点环节、政策和标准。审核过程中,针对随后下发的《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若干问题的问答》,及时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档案管理人员逐项逐条学习,挖深吃透政策,将政策真正融会贯通到具体审核工作中。

3、如实登记,严格审核。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补证相关材料,经比对、调查核实后存档。每卷档案都经过初审和复审,并做到初审人员和复审人员确认签字。

4、汇总分析,分类研判。各单位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及时研究,凡把握不准的向上级部门请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我厅审核人数共311人,信息记载不一致人数80人,其中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80人,补充材料145人,484份。对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人员,初步处理意见为查找户籍底册,其他材料记载不一致、缺失的,均由本人查找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记载不一致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批复予以认定。

5、调查核实,确保准确。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均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核实。厅人事与老干部处针对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确保核实资料属实,认定准确。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干部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迅速行动、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一、充分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工作是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指出“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这充分说明了档案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使命和重要意义。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以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非常重视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管局长亲自抓,加强了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下设办公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明确分级管理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真实地保存好各种档案。档案工作者能够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和深入的开展,努力开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三、归档与整理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信息处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局就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并明确了时间、要求和标准。

推荐第4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类号填写格式:如第一类第一份材料填写为“1—1”。材料名称较长的可简要填写。材料形成时间为材料中最后落款的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5.“出生时间”栏中“身份证号码”摘录填写最新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6.“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7.“学历学位”栏“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按档案记载的当时就读毕业院校系名称填写。

8.“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9.“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10.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11.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2.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打印两份,审核工作结束后,一份由干部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一份由相关干部管理部门集中保管。

推荐第5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汇报提纲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汇报提纲

(2015年4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旗指导工作,现将我旗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旗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行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集中管理,组织部门宏观指导,人事、教育等部门分级负责的档案管理机制。我旗现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6756卷,其中旗委组织部管理701卷(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622卷),旗人社局管理2122卷(其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共815卷),旗教育局管理3933卷。 按照自治区和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旗委组织部和旗人社局已经完成在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初审和复审工作,梳理出干部信息认定有疑问的档案共650卷(其中:旗委组织部?卷,旗人社局?卷);旗教育局对专项审核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现已完成3455卷档案的初审工作。

(二)、专项审核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14﹞32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组通字﹝2014﹞50号)精神,我旗积极落实各项通知精神,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超前谋划、精心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纪检监察、人社、公安、教育、党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组织,集中精力做好专项审核工作。二是组建工作队伍。全旗范围内抽调了五名党性较高,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队伍,分层次分类别分时限的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素质过硬、能力到位。三是加强保密措施。开展岗前保密教育,与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档案审核办公区域安装了防盗门、门禁、监控和红外线防盗系统,严防非工作人员私自出入。加强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开机密码,实行了内、外网物理隔离,确保干部信息安全,严防泄密。

2、整合资源、提质增效。一是实行网络化审核。结合本次专项审核工作,旗委组织部充分发挥信息化办公的优越性,将现有的“干部档案查阅平台”、“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软件”进行整合,组建了“旗委组织部干部档案专用办公网络平台”,实行“边查阅、边记载,边维护、边使用”的“四边”工作法,真正做到了无纸化、网络化、信息化审核状态。二是实施台账销号制度。制定《档案材料问题登记汇总》材料,分别对现有档案中档案错放情况、认定有误情况、涂改内容、材料出具错误等情况每日登记、每周汇总、编号记载,实行办结销号制。三是实行四轮审核制度。为了增强审核工作的准确性,档案审核工作实行四轮审核制度,即由工作人员进行预审、更换人员复审、档案管理人员重审、责任办室主任复审的多层审核机制,确保档案审核准确无误。

3、多元收集、充实数据。一是多方面采集数据。针对干部档案中家庭成员出生时间不详,身份信息不全等问题,旗委组织部制定并下发了《干部基本信息采集表》,采集了干部档案中难以查阅到的个人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完善充实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也为本次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提供了有力地信息支撑。二是软件数据同步推进。依据干部实体档案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通过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更新、同步整理,形成了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共用的管理系统,有效地提高了档案审核工作效率。

(三)、日常管理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的要求,严格归档程序。坚持做到手续不完备的不归档、撰写不符合要求的不归档、材料涂改且无相应证明的不归档、不属归档材料的不归档,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和准确。规范收集整理。坚持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和集中收集三结合,及时全面地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从材料的收集到鉴别、裱糊、分类、整理、装订、上架等环节,全部实行规范化操作,不断提升档案质量,完善规章制度。现旗委组织部已启用信息化查阅机制。分别建立管档人员管理账户和单位查询帐户,迄今为止,共建立8个系统90个单位帐户。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2-2015年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旗委组织部积极筹划,认真组织,2014年8月初顺利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历时100天,完成档案661卷,总投资59.5万元,现在试运行网上阅档工人作;旗人社局正与航星永志公司进行洽谈,预计XX月份开始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旗教育局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在人社局完成后开始。

四、存在问题

我旗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入党材料补充难;学历认证不配合;工人档案管理难度大;档案工作人员少、服役时间长,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等。

以上是我旗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情况,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推荐第6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从严 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4]32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14]71号)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时间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

1、制定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认定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8月)

3、审核登记。第一步,个人申报。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表1,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第二步,审核登记。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组织部与人事处各1个组)的2名审核员审核,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4、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8、材料归档。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第三阶段;抽查总结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9、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10、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一)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海龙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继飞

校党委常委 翁维素 副校长 成

员: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王 洁

人事处处长 陈涌堂

纪委副书记

李 涛

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秀云 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李映霞 人事处副处长

李书锦 党(校)办副主任

吴 全 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王华彪 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刘超 赵海军 马爱芝 郭晓波 姚路明 王腾 郭萌萌

(三)各组职责分工

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保卫处负责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办、保卫处工作人员跟随校主管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柚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从全校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要按照中组部、省委、校党委统一安排,由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主管科室牵头主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全校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尤其是要做好本部门教职员工的“附表

1、附表3”的核查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注重职业修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作为明年组织人事工作和下届党委换届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同志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转递关、真实关、准确关,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因档案涂改、材料造假和信息泄密导致选人用人失误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严格制度落实。要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臵),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的信息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4、完善档案内容。要充分利用这次干部档案核查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5、强化馆室建设。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规定,加强干部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达到“三防标准”,是否配臵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要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专用电脑),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附表

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9、•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推荐第7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具体操作方法

1、请认真阅读《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表说明后如实填写表格,各单位人事干部于2015年6月26日前上报一份纸质版《干部任免审批表》后附干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各单位名称命名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含所有干部的表格,表格的文件名以每位干部姓名(同表格内名字一致)命名。

2、审核档案即初审人和复审人认定人员的基本信息后反馈至各单位人事干部,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按手印、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并署名、按手印、注明时间。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回收转人社局档案室。

推荐第8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12.8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了解各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师党组[2015]89号)要求,师市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兵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自上而下的实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主要做法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全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是处级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1、出生时间的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入党时间的确定。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学历学位的确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干部身份的确定。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

三、审核步骤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总体时间为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

(二)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分为九个阶段进行。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印制相关表格,细化审核范围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

2、动员部署。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师(市) 属部(局)抽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参加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3、审核登记。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与档案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美娟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4、审核认定。对干部大难“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记载准确、主要依据材料齐全完整的,可直接提出审核认定意见;对主要依据材料缺失的要对材料进行限时补充,经组织认定后,提出审核认定意见;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每人填写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处科级干部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党组织核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人事处干部档案室主管部门。审核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逐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干部的出生日期,确保准确无误。再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附表3)并共同签字后,由1名复审员(由组织部、人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5、汇总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逐项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分析,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的真空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7、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召开部(处)务会或档案专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干部信息在会上进行研究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复核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附表5),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政策进行组织认定,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并对本人进行情况说明。

四、存疑问题和处理情况。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所有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慎重对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不能主观臆断、妄下结论。

⑴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和并加盖组织部或人事处公章。

⑵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⑶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⑷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拨使用。

四、进一步打算。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附表7),签注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同时,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一)、督导抽查。组织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第一步,听取汇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步,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中层正职档案必查,其他干部每100卷抽查8卷。第三步,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第四步,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

(二)、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全面汇总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9);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三)各组职责分工

各部门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并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对有关材料的调查取证;人事处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跟随校主管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柚查。

附表

1、《干部情况登记表》

2、《干部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填表说明

9、《各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推荐第9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及整理工作汇报

根据**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统一部署,集团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系统、规范的归档整理。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团共计对**名中层管理人员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及整理,档案初审已于4月结束。针对发现问题,已安排专人进行档案资料补充工作。同时,按照《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要求,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人进行认定并找干部本人确认签字,将于**月底结束。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领导高度重视,对档案审核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明确责任部室和工作任务。指定***负责集团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选拔熟悉集团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求的共产党员担任档案管理人员。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组织专人参加*****培训班,熟练掌握人事档案规定要求和档案技术知识。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意识。三是加大档案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在集团办公室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协调解决

了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了防盗门,为圆满完成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集团突出三个重点,做到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不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突出做好材料收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上,作出明确归档内容和时限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坚持经常性收集、定期收集、集中收集和专门收集相结合方式,对需要归档的材料,档案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索要,做到收集整理经常化,不拖延、不积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与实际情况同步。二是突出做好鉴别工作。在材料的鉴别上,以文件为依据,对收集到的每一份材料进行仔细鉴别,对系列或成套材料,查漏补缺,对不属于归档内容或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予以清退。三是突出做好审核整理工作。把干部档案的整理装订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档案整理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入库,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整洁、美观。

(三)深化制度建设。结合此次专项审核工作,集团细化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转递等细则,进一步规范档案的查、借、用、转等管理程序。

同时,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将所有的档案资料,包括目录、“三个时间”、干部身份认定表以及一些原始材料都录

入人事档案管理软件,真正做到查询一目了然和快捷迅速。此项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四)信息认定、确认签字情况。现已初步完成专项审核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录入工作,集团下一步将依据审核档案的信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干部本人见面,作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由干部本人签字后归档。此项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尽管集团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档案资料搜集困难,资料不齐全;审核确认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集团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政策口径如下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政策口径如下:

1、关于干部出生时间:一般以档案中最先最早形成的材料记载为准。

2、关于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一律按招工表(入伍、招聘、招录等)、《转正定级表》或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核认定。

3、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根据档案中现有材料认定,无材料的,按有材料的下一层次学历认定。凡无当前学历材料的,均填写为“无材料”,需补齐材料后确认。

4、关于干部入党时间:一律以《入党志愿书》为准。档案中无《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暂填写为“无材料”,需补齐材料后确认。

5、关于干部工作经历: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的,按《干部任免呈报表》批准时间更改,未任职的,一般依干部本人填写的起止时间。

6、关于干部身份:以干部录用、转干、提干、聘干等材料为准。

7、关于干部奖惩:一般反映干部本人获得省及省级以上奖励情况。惩处按档案中现有材料记载。

第11篇: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填写注意事项 2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填写注意事项

1、字体:用五号宋体,年龄格式四号宋体,以2015年6月为准,计算足月周岁;

2、出生时间、参工时间、入党时间,年份一律用四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3、“照片”为彩色打印照片;

4、民族为填全,如汉族、蒙古族,不能用汉、蒙等简称;

5、“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助理翻译”等,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必须进档。

6、“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7、学历学位栏中:要如实填写情况,学历分为“高中、中专、大专、大学、研究生”,不能使用“专科、本科”来填写。如获得学位的,要如实填写。如“大学 工学学士”。毕业院校要如实填写,要细化到院系、系科、专业。

8、现任职务填写时,副科以上干部要有单位、职务、职级,如:旗规划局 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工作人员中有属于环节干部的要在职务规范填写,如:棋盘井管委会发展局 办公室主任。

9、简历填写时从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时期写起,顶格、分段叙述。年份为四位数,月份为两位数,间隔用一个横杠(“—”),时间段和经历之间空两格,整体排版要整齐,结构要清晰,叙述简洁、规范。

10、每段描述完用分号结尾(“;”),最后一段用句号结尾(“。”)

11、简历的起止时间精确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段。(因病休学、因病请假、转业待分配、待业、下岗、挂职、学习、实习、零时工等都要如实填写。)

12、在大专中学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

13、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的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一段时间内的某个时间点有职务、职级的变化,或者某段时间有需要说明的情况,用“期间:”来说明。获得正副科的时间节点要在括号内注明。

14、参加过党校或者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15、奖励中必须为市级或者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励材料必须入个人档案。

16、家庭成员中要填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对已故、退休的情况要在原工作单位后注明已故或者退休;对放牧、务农、从事个体经营的要在填写居住地后注明放牧、务农、个体,如苏木图苏木巴音巴拉格嘎查放牧;对无业或者家庭主妇的要填写某某地方居民;对学龄前儿童要如实填写成学龄前儿童;对在校生要如实学校名称。

17、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

第12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2007年初,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档案室现存干部人事档案2318卷,其中:在职科级干部档案1332卷,党群口干部档案81卷,离退休干部档案847卷,死亡干部人事档案58卷。

近年来,我部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各单位、部门班子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档案室于1993年被省档案馆验收为机关档案管理省一级单位,区委组织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2007年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上再明确,增强责任意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对照市委组织部转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标准及处理办法,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材料》的要求,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措施上再到位,强化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乡镇、街道、部门抽调了9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部里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臵了4组档案密集架,2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单位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要求上再严格,提高审核质量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四性”,严把“四关”,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并跟班学习培训一月,全面掌握审核标准;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明确补充材料的内容、要求及送交时限,及时反馈各单位,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收集。对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学历材料、党团组织、公务员登记表等普遍性材料,集中时间进行收集;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换届中形成的阶段性材料,统一布臵、统一收集;对政审、违纪处分、离任审计及表彰奖励等特殊性材料,采取协调有关单位或督促本人查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收集,确保了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审核过程中,根据干部档案总量和工作人员情况确定审核进度,明确每天的审核量,定期公布审核整理的数量和质量,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材料收集中,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将收集到的材料统一递交审核组,审核组对材料的真伪进行鉴别。催交材料中,采取定人(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在规定的时限)、定责(保证收集材料的准确性)的方法,及时、准确和全面收集材料。同时,采取通知追补、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三种途径,较好地解决了档案缺失材料追补慢的难题,有效提高了档案审核整理的工作效率。

至2007年底,经过近9个月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工作,共收集有关信息材料5700余份,整理审核干部档案1413卷,经过整理的档案做到“四无三齐”,即:无损坏、无卷角、无折皱、无残留金属物和左、右、下三面齐,达到中组部规定的“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全部档案已经分门别类上架归档,所有文件齐全、完整、准确地纳入规范化管理程序,分类编号、排列上架科学合理,便于随时使用、查询。

(四)机制上再完善,促进规范管理

结合这次审核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的干部人事档案为基础资料,购臵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科级干部和部管其他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干部档案工作管理效率,推进了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

XX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年XX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XX局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自查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XX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意识, 思想高度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学校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1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注重质量,以高标准严格要求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

(四)以自查为契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13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分解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涉嫌造假

出生日期涉嫌涂改造假主要指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

2 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涉嫌材料造假主要指涉嫌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

(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2)根据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比对印证,如根据《干部履历表》、自传、政审材料、《入团志愿书》、任免表等材料中填写的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出生日期是否合理。

3.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出生日期的相关认定材料,需对下列情况进行判断: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①档案第5类中须有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②2006年10月以后,档案第5类中须有组织认定和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结果是否使用

出生日期认定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是否使用了认定结果。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又没有其他认定材料的,以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出生日期进行认定,并应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如出据相关的认定材料),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涉及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必须使用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若有符合规定的认定,则用认定的出生日期。

(五)对出生日期审核应特别强调以下三点:

1.组织认定时间若与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不一致,必须要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没有依据的组织认定无效。

2.组织上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或户籍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而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

3.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期间认定出生日期的,如符合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且依据充分的,该认定有效;否则,应重新予以认定。

二、参加工作时间

(一)认定依据

参加工作时间以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是否一致。

参加工作时间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且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的工作时间也一致,该档案中的工作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材料的,该档案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

2.比对信息

判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一致。

须详细审核以下材料中记载的信息:

(1)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

3.涉嫌造假

主要指是否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参加工作时间,是否有虚假的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4.有认定情况的审核

档案中如有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认定材料时审核:

(1)认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要注意有无组织批复。凡更改参加工作时间而没有组织批复的,不予承认。

(2)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有的干部因为有“上山下乡”、“*”延迟分配等经历,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须经组织批准。认定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申请、组织调查、有关证明、组织批复等。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的,应以档案中参加工作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时间。

三、入党时间

(一)认定依据

入党时间以入党时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为依据,《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

(二)审核要点

主要审核《入党志愿书》中入党时间记载是否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信息一致。

入党时间前后不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一致,且与档案中其他主要材料记载一致,该档案中的入党时间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与《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须进行整改。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查看六类中《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985年《党员登记表》、1990年《党员登记表》等材料是否齐全。 注:1985年以前入党的须有1985年《党员登记表》,预备党员不填写。参加过1990年党员登记的还须有1990年《党员登记表》,若单位未组织1990年党员登记的,须有相关证明。

2.比对信息

须详细审核档案中记载的入党时间,并判断下列两个时间是否一致。

(1)《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7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入党时间。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①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②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③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④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注:若上级党委审批时明确具体入党时间的,则以该时间为准。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入党材料造假。要注意查看《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入党材料是否真实,与档案中其他材料记载是否一致,注意分析各时间信息的逻辑关系。

(四)问题处理建议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须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对入党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须对相关信息进行整改。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需使用《入党志愿书》中记载的入党时间,若缺少《入党志愿书》的,须按规定重新填写归档,填

8 写的个人情况截止至重新填写之日,同时须有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情况

加入民主党派的,需有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加入民主党派时间以材料为准。 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其中,民革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民进、民建、民盟、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入党(会、盟、社)时间为地市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台盟入盟时间为省级以上组织批准之日。档案中须有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

(一)认定依据

学历学位以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为依据,均归在干部档案第四类。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高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该学历学位国家是否认可,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 学历学位信息的确认:

1.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是国家认可的。

(1)材料齐全且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该档案中学历学位记载无问题。

(2)材料不齐全时存在问题,须补齐学历学位材料。

2.该档案中最高学历学位国家不认可,则以档案中可认定的下一级学历为最高学历。

(三)审核程序

1.确认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1)常见学历学位材料须齐全

①中专:中专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专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本科: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决定。

④硕士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应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具体来说,除必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1996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998年开始一般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⑤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

10 位者(没有学历),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博士学位的材料。

(2)特殊情况

①大学普通班: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制件、学习成绩单,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习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③党校学历: 大专、大学:学员成绩表、毕业学员(登记)鉴定表或学历证明。 党校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班考核登记表、在职研究生班毕业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研究生一般有毕业论文评审答辩情况表、毕业学员政治思想情况评鉴表和学员党性锻炼小结。

2.其它情况

根据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记载,按全日制和在职分别审核,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党校学习取得学历学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指除国民教育学历外由党校按照有关规定,经考试录取后在党校学习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采取写实的办法,如在职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或“XX省

11 (区、市)委党校函授本科”、“XX省(区、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等,填入“在职教育”栏。

(2)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3)干部专修科学历。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于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教育学历。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4)大学普通班学历。指1970年至1976年经推荐选拔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学生,学制一般为二至三年,学历一般填为“大学普通班”。 注:博士后不是学历学位。

3.涉嫌造假 主要指学历学位材料造假、上学经历造假等情况。

(1)档案材料鉴别

通过审核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鉴定等材料,结合干部简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信息判断学历学位是否真实准确。

(2)进一步查实 如存疑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鉴别:

①查学校名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分历史阶段分别列举了国内所有高校的名录,可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

②查证书式样。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00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00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可照此查对。

③网上查询。2001年起,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可直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

④到毕业院校进行查证。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对境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四)问题处理建议

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学历学位材料中记载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学位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审核认定相关信息后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必须使用经认定的学历学位信息。

五、工作经历

(一)认定依据

工作经历以反映工作经历的材料为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

(二)审核要点

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简历作为现使用的信息逐一进行倒查,反查各类材料一一印证干部的每段经历。重点审核每一次职务变动是否均有《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任的是否有

13 考察材料,任免职时间是否正确,经历时间是否衔接。 特别注意:

1.1997年以来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要有;

2.提任职务的要有考察材料。

(三)审核程序

1.根据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审核干部任职经历,查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是否齐全。判断其职务晋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属于破格提拔。

2.涉嫌造假。根据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工资、任免等材料综合判断干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有无造假嫌疑。

(四)问题处理建议

1.1997年以后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必须要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的可用任免通知或党组会议纪要代替。

2.任免材料中的“德才表现”可视为考察材料。

3.简历的时间前后要衔接,如1999.01-2001.02,2001.02-2004.05,不得空段。

4.工作经历信息有出入的须进行整改,必要时应重新制作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后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须使用认定后的工作经历。

六、干部身份

(一)认定依据

干部身份以进入干部队伍的相应材料为依据,包含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聘用制干部的材料。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审批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聘用干部审批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续、转聘。

(三)审核程序

进入干部队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材料。

1.直接就业:报到(派遣)证、转正定级审批表。

2.工人转干:转干审批表、以工代干审批表。

3.军转干部:战士提干审批表、军校学员转正定级审批表、转业审批表。

4.公务员:《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5.外部调任:须有相应的调动审批材料,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四)问题处理建议

若无转干、录干、聘用制干部的材料,需由单位作出说明并加盖组织印章;若材料存在疑问,应查找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其他依据材料核对。

七、家庭情况

(一)认定依据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家庭情况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第一类中的履历材料,第二类的自传,第五类中的政审材料,第六类中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第九类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初次出国审批表》,第十类中的相关材料等。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等材料。审核家庭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家庭情况记载是否存在问题的界定:

1.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符合实际情况,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不存在问题;

2.若档案材料记载的家庭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干部最新的家庭信息在档案中没有反映,则该档案的家庭情况记载存在问题,须进行整改。

(三)问题处理建议

重点核实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反映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当时实际。当干部重新组建家庭时,最新的家庭情况应在档案中反映。

八、干部履历表

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年版和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有

16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按以下方法处理:

1.没有相应的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要尽量查找收集;

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可以不再补充填写;

3.缺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必须及时填写(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也必须补充填写)。补填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以干部填写时的情况逐项填写。《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九、年度考核登记表

档案中要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若没有必须补齐,如因年代久远无法查找的,由组织作出考核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要有本人签字、组织印章。

第14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总结)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组织部保管的主要是科级干部、党群系统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部分政府部门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卫生系统部分干部的档案。组织部档案室共有干部人事档案1513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干部249人,副科级干部512人,一般干部749人。

二、做法和特点

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协调解决干部档案室2间,实现了库房面积达标和“三室”分开的要求,配备了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空调等,为圆满完成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在“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认定上突出一个“准”字,对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都要严格审查、核对,经过审查凡有疑点的全部退回,并深入审核对象的相关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截至目前为止,审核登记档案1513卷,无问题的780卷,需要调查核实的干部人数300人,已经核实完毕的干部人数433人。应上会认定的档案卷数1513卷,已上会认定780卷,形成认定表的70份。

在档案装订的同时,我们将所有的档案资料,包括目录、“三个时间”、干部身份认定表以及一些原始材料都录入了档案室电脑中的人事档案管理软件中,并且连接配备了32寸显示器。比如需要查找某人的档案资料,通过计算机查询其编号或姓名就可以直接快速的将个人信息清楚的显示出来,真正做到了一目了然和快捷迅速。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苦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一些不准确的材料又不能入档,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中资料仍不完整。二是部分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第15篇:街道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细则

街道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细则

一、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审核干部档案,须做到逐页逐项的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2、建立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审核人员领取档案要签字,工作中要做好档案的出入库管理,领出的干部档案必须及时归还,杜绝秩序混乱、材料混装的现象发生。

3、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催要材料。材料补充收集后,要进行认真的鉴别整理,并及时归档。

4、凡规定由组织盖章的材料,应有组织印章;凡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及本人签字。

5、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在没有组织出具的更改证明的前提下,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中最早记载为准;入党时间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准;涉及学历学位档案记载与本人填写不一致的,进行催要,在无法补充的情况下,以档案中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为准。

6、所缺材料向材料形成单位进行催要,如确实无法补充,单位要出具书面说明。

二、审核工作程序

l、对档案进行整体翻阅,熟悉档案内容,并注意有无错装材料的情况,有错装的应及时更正。

2、逐页逐项的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主要审查项目按档案分类说明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有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

8、1999年版的《干部履

1 历表》。

第二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997年以来每年《年度考核表》齐全,有本人签名(表中无本人签名栏的,无须本人签名)和组织盖章;提拔任副处及以上职务的干部考察材料(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和时间);在任期或离任后对干部进行过审计的应有审计结论或综合审计报告等材料。

第三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应的学历、学位材料;1997年以来三个月以上培训材料;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评审表)。

(1)“*”(1966年)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2)1970-1976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3)1977年以后入学的:

☆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

(4)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单)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5)获得党街道学历的,须有党街道毕业学历证明、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2 (6)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7)三个月以上的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材料齐全;

(8)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齐全,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呈报审批表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或相应的证明。

第四类:政治历史问题审查材料。

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民族等项目的,应有更改的相关材料,如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等。

第五类:加入党团材料。

(1)中共党员应有《入党志愿书》, 1985年、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2)加入民主党派的应有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类:奖励材料。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材料,如先进性工作者审批表(登记表)、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授勋与嘉奖材料等。

第七类:处分材料。

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通知、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等材料。

第八类:工资、吸收录用、入伍、任免、出国等材料。 (1)1997年以来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2)1997年前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应有与任职经历相应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或聘任合同书;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按规定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并盖有组织印章;平职调动的只需《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

三、审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审核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防泄露干部档案内容。

2、在审核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注意档案中散件的保存,对抽出及补充来的材料要及时登记、移交,不得将档案带出工作室,防止遗失。

3、注意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材料,严禁在档案附近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材料。

街道组织宣传科 2014年8月20日

第16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总结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市局党组和市局相关科室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人数5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5人。

二、做法和特点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协调解决干部档案室2间,实现了库房面积达标和“三室”分开的要求,配备了防盗门窗、灭火器、温湿度表、空调等,为圆满完成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自始至终做到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在干部身份认定上突出“准”字,对收集上来的归档材料都要严格审查、核对,经过审查凡有疑点的全部退回,并深入审核对象的相关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截至目前为止,审核登记人数52人,无问题的8人,需要调查核实的干部人数44人,已经核实完毕的干部人数44人。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尽管我们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资料还存在不齐全问题。尽管我们在干部档案资料收集方面花费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苦努力,但是由于时间久远,一些不准确的材料又不能入档,致使部分干部档案中资料仍不完整。二是部分单位、个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仍不够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致力于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强化人事档案日常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

第17篇:第四讲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第四讲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一、开展干部人事审核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我市工作进展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指各级档案管理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针对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质量。

从前期我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来看,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不真实;普遍缺材料;制作不规范。

昆明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市管干部档案审核。在此阶段,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对所管的4000多份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仅补充的缺件就多达5000余份.经过艰苦努力,市委组织部率先达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级标准,为我市档案标准化管理起到了带头作用。二是在市属管档500件以上单位大力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同时在此阶段认真推行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1 方法,使我市管档数量达500件以上单位达标率达90%以上,在全省来说是比较好的成绩.三是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二、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四个“单向否决”包括,“涂改造假;错装材料;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一是“涂改造假”。指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档案涂改造假有明确的目的和针对性,档案材料因为填写过程中出现的笔误而修改不算涂改造假。对造假行为要注意综合各方面信息来进行分析。

二是“错装材料”。指档案中错装入其他人的档案材料。三是“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 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材料最常见的是《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任免呈报表》。这里的“职务”是指1997年以后发生的任何一个副处级以上职务。

四是“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后的新标准)

查出单项否决的情况,无论发生在档案转递到本单位之前或者是之后,都要对现管单位一票否决。

2 《检查验收评分表》总计分值为100分,下面就评分项目作分析讲解:

一、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问题 占5分的分值,其中缺少1988《干部履历表》扣3分,缺少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扣5分。

1、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档案中的基本材料,缺少的按以下方法处理:(1)当时在填写范围之内的,要尽量查找、收集;(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但要扣去相应分数;(3)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2、《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其中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一分,如果干部受过处分未如实填写,扣2分。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中央最近一次统一布臵填写的履历材料,要求所填写的涉及干部“三龄一历”、奖惩、培训、学历学位、职务变动等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相关材料的记载保持一致。审核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审核填表人是否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填表说明》(组通字[1999]1号)逐项填写。(2)审核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盖章等项目是否有遗漏。(3)对填写不规范的地方,应按要

3 求进行补充完善。如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两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由填表人当前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履历表》审核后,本人签字,组织盖章。

二、1993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材料齐全

占15分的分值,此项采用顺序检查的方式进行。每缺1份扣1分。缺少考核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实在找不到,又无法补做的要由考核单位出据“考核结果的说明”,说明的材料按时间序装订。

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材料

属新增加的材料,归入第三类。中组部的验收标准占4分的分值。

如果领导干部档案中缺少审计材料,要文书档案中复制补充。在实际操作中只需存放审计的结论性材料。

注意:审计有问题,并有处理结论的材料归入第八类。

三、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齐全

此类分四小类装订,总共占10分的分值,相关材料每缺一分扣1分,扣完为止。

1、学历学位类材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按照学历学位高低和类别不同,对相关的学历学位材料有不同的要求:

“*”以前入学的,档案中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

4 生登记表;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还要有授予学位材料。对缺少高校学生登记表的,不再重新制作填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记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新任中管干部胆敢接收标准》中,此项明确为“1996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998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要经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档案中须有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击的相关

5 认证材料,须有国(境)外学校出据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后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认证材料。

其他学历,如五大生等,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学历、学们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02]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3]12号);《关于职业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3]7号);《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等等。

几个常见的问题:

(1)缺少材料问题。缺少学历、学位材料,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要尽量查找,收集齐全。特别是各类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尽量查找,实在查找不到的,方可到学校进行复印,并注明出处,由学校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均查找不到的,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并经发证学校和干部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这里要注意的是,学历学位材料中,如果其中一份材料能够体现其他多份材料的内容,则不视为缺少其他材料,检查中不扣分。

(2)材料分类问题:过去,学生登记表、含学习成绩的毕业生鉴定表等都未归在第四类,今后,凡是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统一归在第四类。当然,我们在最近的检查中不作要求,请各单位在下一步的档案维护中逐步改进。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问题:中组部2002年在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中提出,在学历学位的填写时要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新任免表中“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档案部门只需审核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即可。

(4)党校学历问题: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计划招生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此类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各级党校学历应以“写实”的方法填写,如在研究生、大学、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党校”。

(5)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均予以承认,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本(专)科毕业”等。

7 (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历问题:《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的一种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者,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训材料,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凡违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政策和教育部关于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的材料,不得作为学历教育的凭证。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成绩表等作为反映干部培训经历的材料,可归入干部档案,供组织参考。

(7)干部专修科学历问题:《关于干部专修科毕业学员学历问题的答复》(组厅字[2003]32号)文件规定: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8)“大普”毕业生学历问题: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总政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以及总参总政《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参训字第034号)等文件执行。

(9)学历学位证书认定问题:几种查证方法

一是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

8 询手册》中的学校名录;二是查证书式样;三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四是直接向发证学校查证;五是对境外颁发的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另外还有关于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在职培训的相关材料的的问题:此项指标原定为三个月以上培训才归档案,在《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改为“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昆组通[2008]75号〉)。材料的收集可参考干部履历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定,凡是填写有二个月以上培训的必须有培训材料。

2、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要齐全,如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报表、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考绩材料等。审核标准为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职称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表进行审核。

3、关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材料。此类材料要求成系列,逐级取得。但也有破格的例外。

4、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需要归档的材料有:当选为两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评选为专业拔

9 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的论文的目录。

四、关于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民族的要有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材料

此类材料归放在档案的第五类,也就是政审类,是我们干部人事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中组部检查验收的标准是6分分值,缺少上级批复的扣4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我市的标准占5分分值,扣完为止。

1、关于更改出生日期:

在已往的实际工作中干部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包括:一是虚岁、实岁换算误差造成出生年份的不一致;二是阴历、阳历换算误差造成出生月份或年份的不一致;三是填表时的笔误造成的不一致。四是干部个人为入学、参军、工作而有意将出生日期提前或推后填写。

关于更改干部出生日期问题,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曾经下发过两个文件:一是当前正在执行的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年41号)文件。按照4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事项;对个别干部出生时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

10 据。”中组部在2007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公务员登记中干部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号)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的,应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我们可依据此类材料进行审核。二是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离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文件。 在2006年10月以前,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要有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公安局保存的原始的户口资料、户口登记卡片、出生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的批复。

在这里要强调三点:一是组织上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而是以户籍档案或本人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二是个人填写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但经组织调查,确定出生日期的不视为更改出生日期;三是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

2、关于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材料: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

11 最早期的一般为录(聘)用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以及招生(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建国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军队关于确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非常多,依据文件规定及干部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并经组织批准,相应的申请和批复材料统一归在第五类;凡是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更改工作时间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中共党员必须有入党志愿书和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

本项占有5分分值,缺少入党志愿书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的扣5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缺少入党志愿书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按照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规定办理。处理办法是由其原单位出据证明并经县级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出现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特殊时,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可从接转组织关系的存根中查证),出据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12 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的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缺少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要认真查找和收集,确实找不到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但要扣分。1990年由于部份单位没有组织填写《党员登记表》的不扣分,但在检查验收时单位要作说明。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熟练掌握我党历年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69年4月1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这里要注意的还有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组织的材料也必须归入本人档案。对抽查到的缺少加入民主党派人士档案中缺少加入组织材料的同样扣5分。

六、关于奖励类材料和处分材料的收集

七类、八类合并打分,两项共占有5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此两类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任免表审核,缺少奖励材料的要认真查找收集;确实查找不到或没有审批表的,可用

13 经核实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复印件代替存档,但要盖单位公章加以证明。

受处分的应有处分决定材料。检查验收时对照受处分人员名单,专门抽查受处分人员档案。

七、关于工资、干部任免材料

此类材料是干部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有25分的分值,1997年以来干部职务变动任免表中缺文号或手续不全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1、工资:要求1993年以来工资材料齐全、手续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有相应记载)。缺少工资材料且没有相应记载的,每缺一份扣1分。在此类材料收集时,要重视2006年公务员和职工工资套改表。

2、1997年以来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表问题: 大家请注意,此类材料的缺少是四个单项否决之一。 缺少1997年以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原件;确实查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复制;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可以用任职通知代替。复制的表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复制时间,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按规定逐栏填写,注明任免职务

14 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印章。特别是最新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执照规定逐栏填写,并各项手续完备,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制作;对其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内容或完善手续。

此外,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要求,公务员登记表要归入干部档案,同时还将缺少公务员登记表作为单位档案不合格的单项否决之一。我市还按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市管干部公务员登记表归入档案情况进行了普遍检查,情况是好的。

3、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

中组部对干部任免考察材料一直都很重视,原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是: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每缺一份考察材料扣3分,其他考察材料每缺少一份扣1分。而在2008年新下发的《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本项更改为“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局级以上干部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分值为8分。”这与中组部一级标准的验收标准一致。

我市检查验收按照中组部的标准进行。

缺少考察材料要认真查找。1997年以前任免的材料中有干部现实表现和考察情况等内容的描述,档案中不再有考察材料的,不视为缺少考察材料,不扣分。

15 1997年以来形成的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考察人和时间。

八、档案材料分类准确,目录书写整齐、清楚、无粘贴涂改,目录与档案材料名称符,材料序号和页码准确。

此项为10分分值。

九、材料装订做到左边和下边齐,无脱页等现象,技术加工符合要求

请注意所装订的材料不能有金属钉。 分值为10分。

十、检查验收办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档案进行检查、打分。 管理档案在500卷——1000卷的抽10卷;1000卷——1500卷的抽15卷;1500卷以的抽20卷。 档案检查验收得分为90分以上为合格。

第18篇: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讲义

第一部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概述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干部 人事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操作性很强的技术工 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审核整理干部人 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审核复查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干部人事档案质量,确保我县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按期完成,更 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组织人事管理活动中 以及个人形成并经组织审查认可的,记载和反映干部的经历和德才表 现情况,包括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 表现、工作实绩、廉政情况等内容文字材料的历史记录。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 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将收集起来的干部人事档案零散材料, 以每个干部为单位进行鉴别、归类、排序、编目等技术加工装订成卷

2 的工作过程。

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的作用及意义 1.审核工作是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信息不 准、案卷不规范等问题,提高干部档案质量,确保干部信息来源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整理工作是将杂乱零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化为有条理,有 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必要途径;

3.整理工作是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完整与安全的重要手段;4.整理工作是为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对档案材料 进行保密与保护的有效措施,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干部人事 工作服务,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整理工作是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打好基础,为组织人事工 作提供优质化服务和实现科学管理及利用的重要条件,有利于提高查 阅利用效率。

第二部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十大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凡是以反映个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 主要内容的材料均属本类。具体包括: 1.1988 年版、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 2.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 3.个人从事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

3 4.本人填写的反映个人经历的材料。

注:①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没有 内容的项目要填“无”,需要本人签名的、单位审核盖章的要签名、盖

章,必须有本人的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②各种登记表不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各种代表登记表;

③职工履历表中有招工意见的归第九类2 小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

1.本人历次所写自传(思想自传、历史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 传)及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2.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 材料、定期考核材料等材料;

2.各类人员历年的鉴定(包括自我鉴定);3.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4.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表现情况材料; 5.出国、出境、调动的鉴定; 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7.后备干部登记表。

注:①1994 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应齐全,有本人签名和 组织盖章;

4 ②历次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应齐全。 ③与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包括学历、学位、成绩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和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培训材料。 分四小类:

第1 小类为学历学位材料: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2.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3.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 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4.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 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 5.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 材料等。

第2 小类为职业(任职)资格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第3 小类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 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 5 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 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 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第4 小类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 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注:①除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 外,一般论文不归档,只归考评老师的评语; ②报考大中专试卷一律不归档,只保留成绩。

③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 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 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

主要依据材料;

2.家庭出身、家庭成员、本人成份、主要社会关系等政历情况的调 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3.入党、入团、参军、提干、出国的政审材料;

4.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和参加革 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 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注:①更改(认定)姓名过去是归第一类,此次调整到第五类。

6 ②三龄一历认定材料也归入第五类。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 申请书、入党考察材料(如: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党 员考察表等);

2.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员暂缓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 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3.被劝退或除名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延长或取消预备党员的 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可收集归档);退党材料;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 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 5.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表彰奖励材料

1.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 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

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2.创造发明和各种业务、技术奖励、通报表扬、立功授勋与嘉奖材 料;

3.有突出贡献和拔尖人员审批表。第八类 涉纪涉法材料 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 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

7 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

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 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 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本类又分为四小类:

第1 小类为工资材料,包括:转正定级、调资、奖励晋级、各种 津贴、保险福利待遇材料。(与个人报酬有关的材料) 第2 小类包括:

1.干部调配、干部任免材料,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 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

2.公民应征入伍登记表,军队授衔、提高职级待遇的登记表、审批 表,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审批表;警察晋衔、晋级, 检察官、法官等级评定材料;

3.招工、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登记表;4.退(离)休审批表。

(简单的来说与身份、职务发生变化有关的材料归入九类二小 类。)

第3 小类包括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登记表; 第4 小类包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工青妇代表会、民 主党派代表会等代表登记表、批件。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8 1.体检表;

2.大、中、专学生通知报到、分配、调动介绍信;3.工资转移单; 4.入学通知书、准考证;

5.部队配偶体检、结婚报告、申请;6.住房情况; 7.加入工会有关手续;

8.个人需要保存入档的总结材料。

9.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 的调查报告、善后处理情况、遗书等;

二、档案材料的排序

1.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七类、第十材料。其中:第十类体检表排在最前,其它材料按时序排列。 2.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 类材料。

第五类、第八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 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 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 列。其中第五类中政审材料先本人后家庭成员,再社会关系,社会关 系按血缘关系分。

例:第五类审查材料放在批复材料之后,排列顺序为:批复-审 查结论-证明、调查材料(本人-父母-妻子-兄弟姐妹-祖父母-

9 舅-姑-叔-姨)

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 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例:入团志愿书-申请-退团-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转正申 请-培养材料

3.第四类、第九类材料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分四小类排序,每小类 中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程序

组卷→编分类号→打印目录→技术加工→装订→检验 (一)、组卷:

干部档案以人为单位,一人一卷,档案材料以件为单位,一份完 整的材料为一件。组卷就是经过鉴别把材料按类别组织起来。这一过 程要做的工作有:

1、鉴别档案材料(注意同姓名人员材料鉴别),剔出不属归档范 围的材料。

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有:

①述职报告;②思想总结;③工作总结;④思想汇报;⑤重复的 入党申请书(留近期的);⑥两份以上的材料;⑦各种试卷(大中专招

生考试);⑧毕业证书(作学历证明的入档);⑨论文(除有重大影响

的论文);⑩工作转正申请。

红头文件原则上不归档,如果没有任免表可以归档利用。有职务 (任免)审批表和职务任免文件的,正本装任免表,附本装文件。

2、散页组件。就是将属同一件的材料分散页用回形针别在一起在 一起。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大头针等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

3、横式粘贴。干部档案材料都必须横放,原竖着的材料要重新粘 贴在A4 纸上,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要先下后右折叠。折叠后的档案材

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4、裁补三角标签,补残缺。原先的三角标签一律裁切掉,并将卷 面残缺的部分尽量用相似的纸进行修补。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 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

5、分类、排序。分类排序后按类别层叠排放。 (二)、编分类号:

一律用铅笔,把号码编在右上角,距上边缘1 厘米,右边缘1 厘 米处。原有编号能擦的擦掉,不能擦除的用铅笔划一横。编号时注意 不要把顺序弄错。第四类、第九类编3 个号,其余类编2 个号。 例:9-1-1,9-1-2,„ 1-1,1-2,1-3,„ (三)、打印目录:

目录登记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空缺,要做到登记与实际材料的 内容、时间、页数相符,准确无误,不得错登和漏登。

序号:材料类号用汉字的“一”至“十”,二级类号用

(一)至

(四), 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材料名称:材料名称就是材料的标题,是目录登记的核心内容。 标题采取客观记实的原则,材料原标题是什么,就登记什么。对于材

11 料标题过长的要采取缩写,注意概括全面并简明额要。材料没有名称 的要自拟一个,语言规范,用铅笔写在原材料的正上方。 材料形成时间:材料形成的时间,一般以最后的时间为准,也就 是以材料办理完毕、正式生效的时间为准。复制件,以原材料的形成 时间为准。材料最后未签署时间的,可根据材料内容和特征,考证出 时间并注明依据,如无可靠依据,一般不再注明。作为证明材料的摘 抄件,以摘抄时间或单位签署意见的时间为准。时间填写要尽量详细、规范,有具体年月日的,必须填写齐全,如1988 年11 月1 日,不能 填为88 年11 月,或者1988 年等。

页数:材料的每一面只要有文字的都算为一页,空白面不算页数, 文字无意义的(如:某面仅有“×××印制”字样)也不算页数。 备注:材料属文件的在备注栏内填上文号。 目录登记后,要检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目录做完后要填写整理注明、备考表、职务变动表。

整理注明上要写明所缺材料,材料整理前材料文字有无损失情况 等。

职务变动表放在目录后,填写时从任副科级填起,同一单位,连 任同级职务不再重填。任免时间要填齐全,同一职务的免职在同一任 职的后边填上免职时间。职务变动时间以最终审批时间为准,有注明 审批时间的按注明的时间。部门填写要具体(如:某同志任某乡书记, 部门就要写明是某县某乡)。有任职文号的要填上任职文号。有没有职

务任免的,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和籍贯也要填上,籍贯填至

12 省县。

(四)、技术加工:

按照新的要求:档案材料左边、下边对齐,卷内有不同幅面的材 料,右边、上边不能对齐是正常的,不再要求“四边齐”。 根据档案材料实际情况,适当的对材料进行技术加工,加工包括: 裁边、贴边、扎边、包边。

1、裁边:针对原档案已装订过的装订孔,裁掉但不能伤字,注意 正反面。

2、贴边: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 文字的材料应加边。多页的用横式或竖式鱼鳞式粘贴法,单页的用掌 上明珠粘贴法。对字到边的用透明胶带和贴纸增加边宽,右边超过A4 幅面的折叠。材料有撕裂的要用透明胶带粘贴,材料中有孔又不能裁 的要将孔补起。

档案材料原已整理成16K 的,材料幅面不再增大。

3、包边:两页以上的材料都要包边。

4、扎边:三页以上的散材料和原成册去掉金属装订物的材料都要 用缝纫机扎边,凡扎边的材料都要包边,对包边宽度不够装订的,要 填补平。

粘贴时要注意保持卷面整洁,多余的糨糊迅速用卫生纸擦掉。技 术加工完成后将材料平铺晾开,上面压上重物以保平整。 (五)、装订:

材料晾干后,将材料整齐用重物压平,以使装订出的档案平整。

13 装订好的档案,档案目录位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 符。

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干部人事 档案如果太厚,应该分成两卷装订;分卷装订时,必须保证同一类材 料分放在同一卷中。

干部档案盒标签要书写干部的姓名、籍贯,书写姓名不得使用同 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六)、检验:

检验是干部人事档案装订成卷后,系统全面的查看档案是否合格 的一项工作。它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中最后的把关,也是消灭差 错的必要环节。

1、检验卷内的档案材料是否都属于该干部的,有无张冠李戴现象, 撤出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材料分类是否准确,每类材料的排列是否准确无误。

3、检查目录登记与实际材料是否相符,材料名称、形成时间、页 数的填写是否准确。

4、检查材料上的金属物是否已全部拆除,裱糊、折叠是否合乎要 求。

5、检验装订是否整齐,有无压字、伤字现象,卷皮书写是否规范 整洁。

四、档案整理工作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相关规定,保密党和国家秘密,确保 档案安全,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档案内容;

2、档案出入库需严格登记程序,要有登记记录。

3、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添加档案材料或伪 造档案;

4、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因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 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分情况处理。

5、工作人员不得整理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6、严禁在工作室吸烟,保持室内整洁,防止污染档案;

第三部分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建设,是干部人事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 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 要基础,也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价值所在。做好档案审核工作,对 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利用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档案在干部人事工 作中的作用,体现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选好人用好人具有重要意义。

齐全、完整、真实、规范的档案材料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 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工作实绩 等方面的情况。

干部档案审核是数字化工作流程中重要组成部分,材料齐全了才

15 能更好的进行整理编码。通过审核档案一是查漏补缺,按要求把材料 收集齐全;二是去伪存真,对档案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使干部档案信 息真实准确。

一、审核内容

①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 要采取措施进行收集补充,力求做到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任免考察

材料、年度考核表、学历学位材料、副高以上职称材料、干部教育培 训材料、入党志愿书、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关键材料齐 全完整。

②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审核中发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没有办 理完毕的,如没有单位盖章、没有落款时间、没有审批意见、没有填 写完整的,均须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补填有关材料。

③档案案卷是否条理规范。审核中发现档案整理不规范或档案零 散材料较多的,要进行规范整理。 审核登记要求:一是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审核登记表》, 二是填好《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登记表》,便于索取催收补办完整。

二、审核责任

①坚持“谁审核、谁督办、谁落实”的原则。

②采取“边审核、边落实、边整理”的办法。审核整档人员经管 档人员同意,直接与全县相关单位联系档案材料的补充收集、完备手 续和内容确认等事宜,做到既负责帮助完成档案整理任务,又负责帮 助管档单位解决落实审核出来的问题,并帮助逐项落实到位,对敷衍

16 塞责者要追究责任。

三、审核项目 第一类 履历材料

1、应有1988 年版《干部履历表》,不补栏目内容和手续,缺少的, 不补填。

2、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栏目要逐项填写,应有照片、本人 签名、填表时间、单位公章。栏目空白的,应填“无”;档案中有材料,

栏目中未填写内容的,不补填。

3、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缺少的,由本人补填。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与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栏目中内 容相符,缺少的应补齐。 第三类 考核、考察材料

1、1994 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应齐全。《年度考核登记表》 要有等次、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审批单位印章。缺少材料的,要补 填。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 形成的审计材料是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干部本人进行过 审计的,应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管干部现任何职,只要 曾做过经济工作,在应该审计的岗位上工作过,就应有审计报告。审 计材料是近几年新出现的档案材料,有时内容比较多,许多单位将这 类材料放在文书档案中,但是干部的审计情况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越 来越重要,因此正在修订中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

17 审计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如果干部档案中没有这类材料,可以通 过文书档案复制补充,实际操作中只要求存放结论性审计材料即可。 第四类 学历、学位、培训、职称材料

1、学历、学位材料应齐全。缺少学历、学位材料的,通知本人查 找或补办。

“*”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 记表;

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 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 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 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 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 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2、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栏目中,填写97 年后参加2 个月以 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材料应齐全。缺少的,由培训单位补充 培训情况证明。

《干部任用条例》将干部参加党校培训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 个条件,作了明确要求,因此,档案中应该有能够体现干部参加各种 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情况的材料。1997 年以来参加两个月(含

18 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相关材料是审核重点。这 些材料可结合1999 年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填写

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缺少的材料要认真查找、补充。

3、有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的,应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

表》,缺少的,由有关单位补充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档案材料,评聘不一致的,聘书材料不补。第五类 政审材料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或连续工龄的,应有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凡 没有组织批复的视为擅自更改,不予承认。 第六类 入团、入党材料

1、中共党员应有《入党志愿书》、1985 年《党员登记表》和1990 年《党员民主评议表》。

2、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由其 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

实其党员身份,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组 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 案。如果原单位现在已不存在,干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 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 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3、1985 年是正式党员的,应有《党员登记表》,审批单位印章。 缺少的,由干部当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

4、1990 年是正式党员的,要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手续齐全, 缺少的,由干部当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

5、部队转业干部缺少《党员登记表》、《党员民主评议表》的,不 另补材料。

6、干部加入、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应齐全。第七类 奖励材料

1、1999 年《干部履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栏目填写的,获 得县以上的奖励,材料应齐全,缺少的,要收集,收集不全的,可用 奖状、证书复印件替代,归入人事档案,档案中有获奖材料,《干部履

历表》栏目中未填写奖励内容的,不需补填。 第八类 涉纪、涉法材料

1、干部受行政处分的,应有处分批复(通知)、决定、报告、本 人检查。如解除处分,还必须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

2、干部受刑事处分的,应有法院判决书、报告、本人检查。

3、干部受党纪处分的,应有处分批复(通知)、决定、报告、本 人检查。

缺少上述材料的,要收集;如确实收集不到的,要从文书档案中 复印替代。

第九类 工资、任免材料

1、1993 年以来《工资审批表》,要有填表时间及印章,材料应齐

20 全,缺少的要补齐。要求1993 以来的工资材料收集齐全,或是在《工 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2、1997 年前《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空白栏目,不必补填,要有审 批单位公章。1997 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按规定逐项填写,注

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按照《填写说明》的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 中的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等栏目不能遗漏,要逐项如实准确填写,同时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 关、批准时间,并且有组织盖章。对于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 表》,如果要补充相关手续,也要在补填内容旁注明补充标识和时间。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持档案的原貌,最新一张《干部任免 审批表》必须按照规定逐项正确填写,并且各项手续完备。对以前其 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 内容或完善手续。

3、1997 年前科级干部的考察材料的可不补。1997 年后晋升为副 科级、正科级职务的,考察材料、考察人必须齐全。考察材料归入干 部人事档案第九类2 小类。

4、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认真查找,尽可能找到原件,确实找不 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卷复制;如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呈 报)表》的,可找来任职通知替代。对于复制的《干部任免审批(呈 报)表》和任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时间,复制时间要按实际复 制时间记录,并加盖组织印章。

21

5、1999 年《干部履历表》填写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工代会、妇代会代表登记表,缺少的,可以不补。

四、审核的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求较高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逐卷审阅—登记分析— 补充完善—整理归档”做法,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核工作质 量。

1、逐卷审阅。对现职干部人事档案逐卷审阅,逐页鉴别,逐项核 对。首先应看干部人事档案中所存放的档案材料是否都是同一个人的 材料,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同名同姓但不属于同一个人的档案材料。 其次要查看是否有故意涂改某些档案内容,使干部的相关信息发生变 动的现象,尤其是有关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信息以及奖惩信 息是否有涂改现象。第三,检查档案中是否存有不真实的档案材料, 对这类问题,除了从档案材料本身记载的内容、办理手续和来源渠道 分析外,还要从某一材料与档案中其他相关材料的记载进行分析。 除以上三种情况,在按照重点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的过 程中,要特别注意对档案中的一些关联材料和关联信息相互印证,如 档案中存有处分材料,就要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本人填写的 履历表中有无这一信息的记载。对于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 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的审核,一般是根据干部本人最新任免材 料和履历材料所记载的学习经历、培训经历、任职经历,反向倒查之 前的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是否

22 齐全。

2、登记分析。对审核中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工作是后期 补充完善档案材料的基础和前提。由于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档案中 存在的问题也会存在很大差别,但都应遵循便于后期补充完善档案材 料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为了便于以后的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登 记得应尽量详细一些。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应在核实准确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根据实际 情况,按照要求拟订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

3、补充完善。这是整个审核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于档 案中缺少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复制和重新制作填写等三个处理办法。

严格地讲,组织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应该按 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转递,都应该是传承有序的,最后都应该归入档案。 对于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主要的收集渠道还是从材 料形成部门入手,沿着材料流转途径查找,为了保持档案材料的历史 原貌和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在补充收集材料过程中应尽可能收集补充 档案材料原件。一是对存放在其他地方以及能够查找到原件并可以归 档的档案材料,应积极追要收集,如《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

表》、考察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审计材料等。二是对确实

无法找到原件的,可以通过文书档案卷或其他存有材料原件的地方进 行复制。可以用性质和记载内容相同的替代材料代替,不主张重新制 作,如在办理任免事项时没有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以用任职通

23 知或其他任免的复制件代替。三是对必须重新制作的档案材料,一定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制作填写,如补填1999 年版的《干部履历

表》要按填表说明填写,补填《入党志愿书》要按照中组部有关重新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进行。

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能够补充的手续要在确保补制的档 案信息真实的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

所有复制和补充制作的档案材料以及补充完善的档案材料手续, 都要注明复制、补制标识和复制、补制时间。

4、整理归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类装订、加工整理方面的情况 进行审核时,主要是看对档案的内容有无影响、是否影响到档案的利 用以及有无明显错误和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档案材 料分类错误、目录填写错误、材料排列顺序错误等问题,要按照及时 改正。对于补充收集的档案材料,要在认真鉴别的基础上,按要求及 时归档,避免形成积压。在完成补充完善档案材料和归档工作后,应 对档案进行一次复核,避免遗漏问题。

第四部分 干部基本信息审核

一、审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的原则, 确保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准确。

2、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要以书证形式将干部档案审核的全过 程记录在案,实行署名制,使每一步操作流程,每一个审核环节,都

24 有“帐”可查。

二、工作程序

1、初审。初审人按照《中共南郑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基本信 息审核认定办法》对干部人事档案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认真审核, 填写好基本信息审核登记表,

2、复核。复核人对记载不致内容或不能认定的内容再进行复核。

3、复审。干部监督科对工作人员的审核结果再次复审、确认。

4、分管领导审核。干部监督科将确认结果报分管部领导审核,领 导审核同意后,干部监督科为干部做出《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5、信息反馈。干部监督科将最终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和本 人,并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核认定表》一式三份,干部科、干部监 督科各留存一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 2014 年3 月12 日__

第19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讲稿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讲稿

一、目前干部人事档案案卷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审核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取得了明显成绩,较好地发挥了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干部人事工作,人才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展服务的作用。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视不够,管理理念滞后,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大,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基本情况,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工作的需要。

目前档案案卷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涂改造假等问题时有发生;

2、缺少档案材料(如:干部履历表、学历学位材料、奖惩材料、考察材料、审计材料);

3、档案材料内容不规范,不符合归档规定(如: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全,信息不完整);

4、档案材料的手续不齐全(如:考察材料无落款,干部任免审批表无章)。

这些问题的存在会严重影响干部人事工作,特别是即将开始的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和《公务员法》的实施。通过审核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已成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当务之急。赵洪祝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上指出:“要借鉴中管干部档案审核和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经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各省区市要在完成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县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也要抓紧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把领导干部档案和公务员档案审核好,为下一步各给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和《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干部档案服务工作。

为落实好第四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3月,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06]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部分高等院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二、审核工作的原则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原则是:

一是服从干部人事工作需要的原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围绕干部人事工作来开展,适应干部人事工作的发展变化,满足干部人事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档案中,那些反映干部基本面貌和能力素质、成长经历、职务变动等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材料,作为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直接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服务,是干部人事档案的核心。这些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规范,绝不允许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材料的现象。

二是注重审核档案内容的原则。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建设,是干部人事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价值亿在。做好档案审核工作,对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利用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作用,体现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选好人用好人具有重要意义。齐全、完整、真实、规范的档案材料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这次审核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档案内容建设上,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必须补充完善,特别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审核、鉴别,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三是严格要求与立足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首先要严格掌握标准,同时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对主要材料、近期形成的材料必须严格要求,缺少的必须补齐,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要重新填写、补办手续;对那些虽然缺失但因年代久远、机构变化等原因无从查找的材料,或者重新填写亦无意义的材料,则可说明情况,吸取教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审核工作的检查验收

这次审核要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在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中管干部信息档案处将承担这次审核工作检查验收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届时,将从有关单位抽调熟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将向各地各部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1.检查验收的范围

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干部权限管理的市管干部档案和兵团管理的干部档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机关直接管理的在职干部档案;

企业和高校:中层以上干部档案 2.检查验收的步骤 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各单位向中央组织部报送自查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由中央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组织检查验收工作; 各单位根据检查组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根据检查验收的结果和整改情况,作出评价,书面通报各地各部门。

3.检查验收的方法

(1)检查验收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查档案。为使抽查的档案具有代表性,使抽查情况能够反映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整体水平,从检查验收范围内档案总数1.5%左右的比例抽取档案(按比例计少于10卷的,按10卷抽取档案),其中正职干部的档案要占三分之二左右。检查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材料是否齐全,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受过处分的干部名册,对所抽档案中的处分材料进行核对;检查审计材料是否齐全,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已进行过审计的干部名册,对所抽查档案中的审计材料进行核对。 (2)实行“单项否决”与全面评分相结合的方法,确认审核工作是否合格。对以下三种严重影响档案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将从严掌握,实行“单项否决”即在抽查的档案中,发现任何一卷档案存在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视为档案审核工作不合格:第一,涂改造假的;第二,装错材料的;第三,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

(3)如确认存在“单项否决”的情况,即定为检查验收不合格。在没有“单项否决”情况的前提下,以平均分作为验收结果。

4.检查验收结果及评价

抽查档案平均得分90分以上即通过检查验收,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低于90分的,未通过检查验收,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合格单位。

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应用情况和前期试点工作,平均在90分以上档案基本材料比较齐全,手续比较规范,基本上不影响档案的利用,90分的分数线是档案合格的基本线。从我们已经检查验收的情况看,绝大数单位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平均90分以下的管档单位,在档案管理上和档案案卷本身一般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会影响档案的正常使用。

四、审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原则和我部对审核工作的要求,这次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要着重审核档案中是否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的问题,即涂改造假的;装错材料的;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涂改造假”一是指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二是指将虚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如伪造的学历学位材料、奖励材料,虚假的更改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等。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造假,特别是对“三龄一历”等重要材料进行涂改造假,会使干部人事部门从档案中获取不真实的信息,对干部人事工作产生误导,很可能造成重大失误。档案管理部门对严重违背公道正派工作原则的涂改造假行为,必须严肃对待,有责任有义务发现并坚决纠正。需要说明的是,档案涂改造假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档案中一些材料在填写过程中出现笔误修改的现象不能算做此类行为。

“装错材料”是指档案中错装入其他人的档案材料(即在档案归档过程中张冠李戴)。档案中错装入其他人的材料,错装的材料不仅不能起到依据作用,而且有可能会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错误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他人的档案中还可能会因为此卷档案材料错装而缺少相应的材料,这些都会对干部人事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负面影响。材料错装无论发生在档案转递到本单位之前或是之后,都说明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和档案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疏漏,是不可能原谅的错误,所以要一票否决。

“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是指干部1997年以后发生的副处级以上职务变动,档案中缺少相应的任免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干部任职免职的主要凭证,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是组织上了解和掌握干部近期的职务变动情况和任职状况的重要依据材料,是档案材料中的“核心部分”,这部分材料所体现的内容是组织认可的系统的、权威的干部任免信息。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如果缺失,组织上就不能准确、全面了解干部近期的任职状况,干部本人的职务变动也缺少依据凭证。因此,相对于其他任免材料,这部分材料更为关键,对干部人事工作有更重要的参考价值。

除了审核以上三种“单项否决”情况,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重点从二十个项目(在《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中已列明)核查档案是否符合要求,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为便于具体操作,我们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100分制,以下简称《检查验收评分表》),下面结合《检查验收评分表》,对审核的20个重点项目作出具体说明:

1.198

8、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

这一项占有8分的分值,其中缺少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扣3分,缺少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扣5分。

作为能够全面反映干部履历情况的重要履历材料,1988年、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档案中的必有材料。通过两个版本的比较,可以看出干部本人的成长经历。1980年第二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后,干部档案工作逐渐规范,这两个版本的《干部履历表》都统一布臵填写过,都应该存入本人档案。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按以下方法处理: (1) 当时在填写范围之内的,要尽量查找、收集; (2) 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必补充填写,但要扣去相应分数;

(3)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需要补充填写;若个别单位当时没有统一组织填写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鉴于即将下发新版的《干部履历表》,可不再统一组织补充填写,但要扣去相应分数。 2.《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这一项占有2分的分值,其中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如果干部受过处分未如实填写,扣2分。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中央最近一次统一布臵填写的履历材料,为了确保履历表中记载的内容真实准确,发挥其体现干部基本情况和各种经历的重要依据作用,要求所填写的涉及干部“三龄一历”情况、奖惩情况、培训情况、学历学位情况、职务变动情况等要与档案中相关材料的记载保持一致。在审核工作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 审核填表人是否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组通字[1999]号)逐项填写; (2) 审核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盖章等项目是否有遗漏;

(3) 对填写不规范的地方,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如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两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由填表人当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履历表》审核后,本人签字,组织盖章。

3.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这一项占有10分的分值,相关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完整、真实的学历学位材料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特长,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这方面问题的反响也比较强烈。2003年,各地各部门已按照中央要求普遍开展了学历学位的检查清理工作,一定要巩固这个成果,确保有关材料收集齐全。

此类材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是这次审核工作的重点。这次档案审核,按照学历学位高低和类别的不同,对相关的学历学位材料有不同的要求:

“*”以前入学的,档案中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要经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档案中须有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材料。

其他学历,如“五大生”等,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在《检查验收评分表》中,这一栏占有10分的分值,上述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

学历学位的审核工作主要是按照《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02]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33]12号),《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3]7号),《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学历学位的审核工作情况比较复杂,下面我就大家在以往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几个较多的问题重点再作一下说明:

(1) 缺少材料问题。一般来说,正常渠道获得的学历学位材料都应该有上述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种报考登记表和学生登记表缺少的比较多,研究生阶段的学历材料和硕士、博士学位材料收集不全的情况比较多,往往是只收集了部分材料,而没有将这一学历学位的材料按上述要求收集齐全。从前期进行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来看,所有材料同时都缺少的情况比较少,多数情况是缺少某一学历学位的个别材料。对此类问题处理的方法是: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要尽量查找、收集齐全。特别是对各类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尽量查找,实在找不到原件的,可到学校找复印件,并注明出处。所有材料都查找不到的,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代替,并经发证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

(2) 材料分类问题。学历学位材料中,如果其中有一份材料能够体现其他多份材料的内容,则不视为缺少其他材料,也不扣分。如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学生成绩表,如果档案中没有单独的学生成绩表,则不视为缺少成绩表,不扣分。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反映学历学位内容的档案材料都放在第四类,如有些学生登记表就是作为履历材料放在第一类,还有些含有学习成绩内容的毕业生鉴定表作为考察鉴定类材料放在第三类。

(3)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问题。在学历学位的填写中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是中央组织部2002年在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中提出来的。目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是这样理解和把握的: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是指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学籍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学历学位均为在职教育学历学位,二者不能以脱产和不脱产学习来简单区分。换句话说,脱产学习所取得的不一定是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主要看是否满足上述两个条件。还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统考”和“联考”的区分问题。“统考”是指每年年初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既拿学历证书,又拿学位证书(普通硕士),为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联考”是指每年10月份招收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大多数只拿学位证书(专业硕士),没有学历证书(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除外),为在职教育学位。 (4) 党校学习学历问题。党校学习学历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党校学历在具体填写时,以写实的办法填写。如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党校”。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5) 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均予以承认,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对此类学历认定。需把握四点:一是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备案审定;二是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经省级招办审批录取;三是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四是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6)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历问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的一种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对课程学习合格者,只能颁发结业证书,不能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

(7) 干部专修科学历问题。我部《关于干部专修科毕业学员学历问题的答复》(组厅函字[2003]32号)中指出: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8) “大普”毕业生学历问题。对于1970年—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他们的学制当时规定“普通班暂为2至3年”,学习期滿毕业时已由学校颁发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因此,“大普”毕业生在填写学历时,应填“大学普通班”。这里提请注意的是,有一部分1977年初入学的也在1970年—1976年这一阶段里。

(9) 军队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问题。可按照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等文件精神认定。

(10) 学历学位证书认定问题。目前,不同时期不同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五花八门,其认定工作对用人单位确有难处,我们仅提供几种方法供参考:一是查学校名录。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分历史阶段分别列举了国内所有高校的名录,可进行初步查核;二是查证书式样。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00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00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可照此查对;三是网上查询。从2001年开始,各类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均须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四是直接向发证学校查证。此外,对国外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认定,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评估认证。

4.1997年以来参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培训的相关材料 本项占有2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干部任用条例》将干部参加党校培训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条件,作了明确要求,因此,档案中应该有能够体现干部参加各种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情况的材料。1977年以来参加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培训相关材料是审核重点。这些材料可结合1988年、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填写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缺少的材料要认真查找、补充。

5.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相关材料

本项占有8分的分值,其中正高级职称以及两院院士材料分值为4分,副高级职称材料的分值为3分,中、初级职称材料的分值均为1分,在检查验收中,缺少应有材料,要相应扣分。

目前,干部队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越来越多,作为体现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是体现干部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不可缺少的材料。在《干部履历表》和其他材料中如果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记载,档案中就应有相应材料。 在这次审核工作中要求对干部所有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材料都收集齐全。需要说明的是,两院院士的审批材料,包括登记表和通知,尽量存原件,凡复印件必须由中科院、工程院盖章。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材料

本项占有2分的分值。检查验收中,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7.更改出生日期的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

更改出生日期要求档案中必须具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口底帐、登记卡片、出生证等)、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本项占有6分的分值,缺少上级批复的扣4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需要说明提,《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在填写时,出生日期有差异没有批复材料的,扣相应材料的分数。

从我们已经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分析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虚实岁换算误差造成出生年份不一致。这种情况是由于早期个别干部的年龄以虚岁记年造成的,多发生在建国前出生的干部的年龄记载中。二是阴阳历换算误差造成出生月份或出生年份不一致。同第一种情况类似,也是由于对出生日期的记载习惯不一致造成的,这种情况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中都存在。三是出生日期填写中的笔误。这种情况多是由于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过程中对有关材料的填写不正确造成的。四是个人早期为满足入学、参军或参加工作所必须的年龄条件而有意将出生日期提前或拖后填写。

更改出生日期主要是按照《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等规定办理。在本次审核工作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 凡没有组织批复的视为擅自更改,缺少调查报告和原始依据证明材料的,要予以补齐,否则不予承认;

(2) 档案中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原则上以档案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进行审核确认;

(3) 早期的档案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明确注明是按农历(阴历、古历)填写的,在以后的又换算成公历(阳历)填写的,也应有相应的认定或批复材料。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个人填写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但组织上认定上掌握的出生日期前后一致,没有变动,不视为更改出生日期。

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如果改来改去,既不严肃,也在广大干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鉴于前一时期一些因年代久远、难查难定的更改出生日期问题大多已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目前我部正在起草一个文件,规定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事项。

8.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材料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缺少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材料扣4分。

确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主要是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组发[1982]11号),《国家教委、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人事部关于“*”前赴苏联、东欧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2]11号)《人事部、劳动部1966至1969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凡没有组织批复的视为擅自更改,不予承认。

9.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和1985年、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本项占有8分的分值,对于档案中缺少《入党志愿书》且没有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的扣8分,缺少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每一份扣2分。 《入党志愿书》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填写《党员登记表》是党组织加强党员管理和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档案中应有《入党志愿书》,1985年和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 ;确实找不到的,要由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如果原单位现在已不存在,干部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出具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里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缺少1985年和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的,要认真查找收集。确实找不到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但要扣分。1990年由于部分单位未开展党员登记工作而缺少《党员登记表》的,由组织出具书面材料予以说明,不扣分。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要熟练掌握《我党历年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 10.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材料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每缺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干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考察材料中等都有记载,在第七类档案材料中也应有相应体现,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国家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嘉奖等奖励材料。缺少审批表等奖励材料的,要认真查找收集,实在找不到或没有审批表的,可找来相关奖状、证书、表彰文件核实后用原件或复印件替代。

11.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处分的决定、免予处分的决定、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

本项占有6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3分,扣完为止。 作为能够具体反映干部受过奖惩情况的档案材料,相对于奖励材料,处分材料也是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重点。

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后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材料。此类材料要尽可能收集原件,如确实收集不到的,要从文书档案中复印替代。

1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形成的审计材料是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干部本人进行过审计的,应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管干部现任何职,只要曾做过经济工作,在应该审计的岗位上工作过,就应有审计报告。审计材料是近几年新出现的档案材料,有时内容比较多,许多单位将这类材料放在文书档案中,但是干部的审计情况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正在修订中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审计材料列入收集归档范围,如果干部档案中没有这类材料,可以通过文书档案复制补充,实际操作中只要求存放结论性审计材料即可。

13.1997年前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

本项占有8分的分值,每缺一份1997年以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任免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

各类任免材料是体现干部任职经历和任职状况的最全面、不可替代的材料,主要表现形式是《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是作为干部工作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是记载干部任职经历和任职状况、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内容的档案材料。中央对干部任用时的任免材料一直有严格要求:

1986年《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中发[1986]71号)中规定:“党委讨论干部任用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应事先准备好材料,发给党委成员。材料包括:任职呈报表,考察材料……”。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规定:“须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的人事档案……”。

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

因此,在这次档案审核中,各种任免材料是审核重点,在检查验收中,对《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如果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抽查的任何一卷档案中,发现缺少1997年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视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不合格,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单项否决”的情况之一。除此之外,要求1997年前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收集齐全。对缺少此类材料的,要认真查找,尽可能找到原件,确实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卷复制;如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的,可找来任职通知替代。对于复制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任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时间,复制时间要按实际复制时间记录,并加盖组织印章。

14.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未按规定逐项填写或填写有误的,本项不得分,未注明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或缺少组织盖章的,每份材料扣1分,扣完为止。

1995年中组部重新制发了《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填表说明(组通字[1995]23号),对《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规范作了明确说明;2002年的《关于印发新的的通知》(组通字[2002]21号),又对《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作了明确说明。按照《填写说明》的规定,《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栏目不能遗漏,要逐项如实准确填写,同时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并且有组织盖章。对于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如果要补充相关手续,也要在补填内容旁注明补充标识和时间。

此项材料反映的是组织部门、干部人事部门在做干部人事工作时是否按要求填写,虽然我们检查的是档案,实际上是在检查干部人事工作是否规范。可是,也正是因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把关不严,才会将不合格的材料收进档案中,所以档案人员有责任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持档案的原貌,最新一张《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按照规定逐项正确填写,并且各项手续完备。对以前其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内容或完善手续。

15.提拔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考察材料

本项占有10分的分值,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每缺一份材料扣3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干部考察材料对干部工作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是正确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就目前各单位管理的干部来说,提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考察材料依据作用更大,要求收集齐全。对缺少的考察材料要认真查找。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1998年任免材料中有干部现实表现情况和考察情况等内容的描述,档案中不在有相应的任职考察材料,不视为缺少考察材料,不扣分。

16.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手续不完备的材料每份扣1分,扣完为止。1997年以后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形成的手续要完备。

17.1993后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

本项占有4分的分值,要求1993以后的工资材料收集齐全,或是在《工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缺少工资材料且没有相应记载的,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档案中要有能够连续体现干部工资情况的相关材料。随着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尽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的工资形式差异很大,但也应有相应的工资审批材料。有的单位没有形成工资审批材料,通过一份材料记录干部工资的连续变化情况,这种做法不视为缺少工资材料。

18.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

本项占有2分的分值,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档案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便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迅速找到需要查找的相关信息。档案材料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的通知》(组通字[1991]13号)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排序,如果各单位对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分材料的分类(如统一将学生登记表放在第一类或第四类)和第

一、第

五、第六类材料的排列顺序(如一类材料中将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放在第一份)已有统一要求,并且在分类、排序原则上不违背通字[1991]13号文件的要求,没有明显错误,不扣分。

19.干部档案目录的填写要求整齐、清楚,无粘贴涂改,档案目录与档案材料名称相符,材料类序号和页码填写准确。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技术加工和装订符合要求,无乱孔,无脱页,无损坏文字的材料

本项占有3分的分值,技术加工和装订不符合要求,有乱孔、脱页或损坏文字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作为需要长期保存的干部个人的历史资料,零散的档案材料经过技术加工,才能装订、保管,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在不损害文字内容,保持档案原貌的前提下,要区别情况,对其外在形式进行技术处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档案材料的技术加工不能破坏档案原貌,不能有乱孔、脱页和损坏档案材料文字的现象,也不提倡为了刻意追求材料四边对齐而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对规格稍微小一些的档案材料进行贴边补边。

五、审核的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求较高的工作,先期开展的中管干部档案审核和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逐卷审阅—登记分析—补充完善—整理归档—总结提高”做法,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核工作质量。现作简要介绍,供大家借鉴使用。

1.逐卷审阅。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逐卷审阅,逐页鉴别,逐项核对。首先应看干部人事档案中所存放的档案材料是否都是同一个人的材料,尤其要注意是否存在同名同姓但不属于同一个人的档案材料。其次要查看是否有故意涂改某些档案内容,使干部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现象,尤其是有关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信息以及奖惩信息是否有涂改现象。第三,检查档案中是否存有不真实的档案材料,对这类问题,除了从档案材料本身记载的内容、办理手续和来源渠道分析外,还要从某一材料与档案中其他相关材料的记载进行分析。

除以上三种情况,在按照《通知》所列的20项重点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档案中的一些关联材料和关联信息相互印证,如档案中存有处分材料,就要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本人填写的履历表中有无这一信息的记载。对于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的审核,一般是根据干部本人最新任免材料和履历材料所记载的学习经历、培训经历、任职经历,反向倒查之前的学历学位材料、培训材料、职称材料、考察材料和任免材料是否齐全。

2.登记分析。对审核中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工作是后期补充完善档案材料的基础和前提。由于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存在很大差别,但都应遵循便于后期补充完善档案材料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从《通知》中所列的20项重点审核内容分析,按照缺少档案材料和材料手续不完备两个方面登记,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以后的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登记得应尽量详细一些。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应在核实准确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的要求拟订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和方案,这样做一方面是要弄清缺少档案材料的去向以及产生问题的工作环节,为补充完善材料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便于从根源上找出并归纳产生问题的原因,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同样问题重复出现。

3.补充完善。这是整个审核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对于档案中缺少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复制和重新制作填写等三个处理办法。

严格地讲,组织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应该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转递,都应该是传承有序的,最后都应该归入档案。对于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归档的档案材料,主要的收集渠道还是从材料形成部门入手,沿着材料流转途径查找,为了保持档案材料的历史原貌和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在补充收集材料过程中应尽可能收集补充档案材料原件。一是对存放在其他地方以及能够查找到原件并可以归档的档案材料,应积极追要收集,如《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学历学位材料、审计材料等。二是对确实无法找到原件的,可以通过文书档案卷或其他存有材料原件的地方进行复制。如果在历史上因为特殊原因,工作中没有形成《通知》中所规定的材料,可以用性质和记载内容相同的替代材料代替,不主张重新制作,如有的单位在办理任免事项时没有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以用任职通知或其他任免的复制件代替。三是对必须重新制作的档案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制作填写,如补填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要按填表说明填写,补填《入党志愿书》要按照中组部有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进行。

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能够补充的手续要在确保补制的档案信息真实的前提下,补充完善相应手续。

所有复制和补充制作的档案材料以及补充完善的档案材料手续,都要注明复制、补制标识和复制、补制时间。

4.整理归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类装订、加工整理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时,主要是看对档案的内容有无影响、是否影响到档案的利用以及有无明显错误和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不要因为刻意追求档案整齐美观而特别强调剪裁、粘贴、打印或书写方面的情况,如不必为了追求档案材料四边齐整而裁减或补贴很少或很细的边条,也不要为了追求美观而强调档案目录必须由计算机打印。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档案材料分类错误、目录填写错误、材料排列顺序错误等问题,要按照《通知》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及时改正。对于补充收集的档案材料,要在认真鉴别的基础上,按要求及时归档,避免形成积压。在完成补充完善档案材料和归档工作后,应对档案进行一次复核,避免遗漏问题。

5.总结提高。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汇总,认真研究,归纳问题类型,仔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提炼规律性的东西。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可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就档案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商讨,研究解决办法。在整个审核工作中,要将登记制度贯穿始终,不仅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对补充收集的档案材料、复制的档案材料、重新制作填写的档案材料和补办的各种手续以及其他的整改措施都要认真登记,做到每一份材料来源清楚,去向可查,责任明确。工作中要特别重视各种问题的处理结果,对能够马上解决的抓紧时间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注意把握时间进度和进展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解决问题。在审核工作完成之后,要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审核工作情况。

第20篇: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通知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需要准备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局和复烤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全厂范围内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职工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职工个人简历

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为止的个人简历,要求写的详细。大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上大学开始写简历(学校、系、专业)。

二、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家庭户口本(要求有父母、爱人、子女),如果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父母户口本也必须复印。

三、学历认证

现有大学、大专学历的职工,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历。

1、查询到的学历打印出来,与简历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并交到综合管理科。

2、如果查询不到学历,本人同意认证的,需要交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简历、户口本复印件一并交到综合管理科,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2楼,哈尔滨学历认证中心学历验证处验证,验证时间为20个工作日,费用为100元。

五、上交时间

各部门抓紧把以上材料收齐后,于9月17日交到综合管理科

2015年9月14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汇报.doc》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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