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交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的,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台儿庄交警大队现设有6个科室,4个执勤中队,1个事故处理中队,共有民警39人,协警110人,辖区面

积538.5平方公里,有20

6、244等多条国省道路穿境而过。多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先后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大队;连续多年被枣庄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大队和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十佳处警单位;多次被市公安局集体嘉奖;被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其中有2名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名同志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230多名同志受到个人嘉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多年来,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6名中层干部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监督审核规定》《执法监督组管理制度》《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通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大队还在全体民警中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大队每年还与每名民警签定了《执法责任书》,以切实增强民警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在对民警进行执法监督的同时,大队通过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

(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分局法制室主任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5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7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

法律培训10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9次、92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有18名同志达到本科学历,1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高级职称、3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职称。

三、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一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道路交通勤务考核细则》《执及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中队、班组三级查勤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对结果大队以警务通报或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自费参加培训。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推行阳光作业机制、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未发生一起事故上访案件,更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台儿庄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6637起,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74起,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4892起,行政拘留41人,接处警1442起,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31人,维护了全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总之,台儿庄交警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通过各种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大队各项工作尤其是执法工作都走在全市的前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斗志,一如既往、只争朝夕,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推荐第2篇:开发区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情况汇报

开发区交警大队

执法规范化“三年规划”进展情况汇报

自2010年省厅提出《三年规划》方案以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年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9名大队优秀民警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

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

(三)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将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单位(个人)执法档案这一平台进行时时监督,记录单位(民警)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并在全大队中间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案卷质量差的单位(民警)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将执法中的过失消除在内部。

二、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

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

(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开发区分局法制科科长尹莉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7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5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培训7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3次、24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三、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运用的执法装备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比如:照相机(或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设备等能现场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的违法行为,这些记录的资料就是民警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有力依据。同时执法记录仪也可以用作民警维权装备,在民警人身安全受到

威胁时,可以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当事人袭警(妨碍公务)的举动,事后作为民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依据;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现场执法装备可以更精确的为民警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让交通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心服口服;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设备的使用不但减少了对群众正常出行的干扰,也能更大程度的解放警力,可以让民警更方便快捷的对路面交通进行管控,为辖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非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为使非现场执法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便民性,开发区大队做到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这种非现场执法设备要公开其设置位置,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的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以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确保了执法的公开性。二是使用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合法,非现场执法装备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使用。三是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由于是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事实,许多交通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们大队采取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四是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信息要进行规范和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大队一律不予以采用。

四、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三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法制科抽查事故案卷、一般程序案卷、简易处罚程序决定书、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

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结果大队以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大队中层民警会议上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在大队中层会议上进行检讨。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根据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从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与此同时,健全《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案件审核规定》、《执法公开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从而对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

(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

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

总之,开发区交警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通过各种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大队各项工作尤其是规范执法工作都走在前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斗志,一如既往、只争朝夕,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推荐第3篇:交警大队上半年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汇报

交警大队上半年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汇报

近期,县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队要求,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为切入点,采取“五项措施”,从教育、管理、监督、评查等方面,强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学习教育促责任意识。大队开展了为期7天的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组

织民警轮班重点学习了《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警用车辆使用规定》》等法律,尤其是组织民警对县大队历年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事例、引发的诉讼案例进行大讨论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民警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并深入思考问题,加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民警纷纷表示:很多小事不注意就要背大责任,比如同一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不一样,就可能引起复议、诉讼、上访,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时刻都要注意公正廉洁履责。

二、以执法档案促廉洁自律。大队建立了完备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主办民警办案数量、质量情况全部登记造册、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大队全面推行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认真落实日常“一案一评”、“一季一评”、“一月一通报”制度,促进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以网上办案促公开透明。大队积极实行网上办案,所有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实行案卷证据、法律文书、案件呈批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实现了一目了然,方便快捷,“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以典型评选促示范带动。大队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涌现出很多廉洁自律模范、优质服务能手、执勤执法标兵。

五、以强化监督促整体推进。大队坚决不让精神“停留在会议上、悬空在文件中”,始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调查表制度,由当事人填写满意程度调查表,对民警出警速度、规范办案、为民服务方面等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促进执法工作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大队实行“捆绑”作业,分管、主管领导和民警一起接受监督、考评,有力推动队伍整体的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推荐第4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围绕部颁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紧密结合建设“数字公安、法治公安、平安”的实际,以示范单位创建为切入点,以实施项目推进为要求,借鉴经验,击鼓奋进,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全市破获八类主要案件数、逮捕数、劳教数

、治安拘留数、刑拘转捕率、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6.8%、11.7%、10%、3.2%、4.5%、14.6%;继续保持了无执法质量一票否决情形、无无罪判决案件、无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件、无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刑讯逼供、无省市督办信访案件、无群体性事件,全市治安形势呈现出“五升七无”的良好局面。

一、强推执法主体等级化,办案能力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主体评级。以健全单位、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为契机,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办案能力评级,完善执法主体等级化管理,取消了142名未准入民警执法资格。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继续推行轮训轮值、远程教学、跟班培训、师徒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教育模式,采取专题讲座、命题式培训、手抄全书、群发短信等形式,扎实开展《执法细则》的学习培训。

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对去年评出的全市公安机关三个“十”先进个人,在本市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播报;对去年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无信访所队、信访黄牌警告单位,进行了回访督导。

二、强推执法行为标准化,为民形象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言行,文明执法。从规范接处警文明用语、仪态着装、值班备勤、执法装备和单位的窗口形象、内务卫生、营区规范抓起。

二是规范告知,理性执法。制定了《办案回访沟通制度》和《推行说理执法的实施意见》,成功化解了夏泽益缠访等20余起疑难信访问题。

三是规范测评,公正执法。大力推行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工作,收到书面意见反馈1.2万份,群众满意率达93%。四是规范裁量,公信执法。细化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的从重、从轻情节进行了界定,制订了《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五是规范案卷,标准执法。大力推行标准化案卷,编写了《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及适应》。

三、强推执法管理精细化,公正效率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内外并重落实阳光警务。内部监督以健全执法考评体系为载体,开展案件质量与法制员执法能力双评活动,建好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严格执行每季评议通报和“五级把关”等制度。外部监督做实联席会议、警务公开、新闻发布、警营开放等措施,派出所每年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制度,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防纠并举落实同步监督。通过执法承诺、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好违法违纪预防;通过规范执法过程网上监督,适时指导执法;通过执法考评、督查通报等措施,逗硬问责。去年5个有责信访单位被执行了黄牌警告,并大会剖析发言。

三是奖惩并用落实以奖代补。建立健全“按岗定责、民警双聘,目标分解、任务量化,数质并重、计分取酬”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市有34人因执法办案质量不过关被惩扣工作津贴和目标奖2万余元,有4名所长被免职、8名民警落聘待岗。

四、强推执法安全标准化,场所规范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市场所规范建设任务计划三年完成。今年力争50%的基层所队达到功能分区规范、接待窗口规范、六室设置规范、警务公开规范、安全设施规范和科技装备规范。

二是明确标准,加大投入。今年投资500万元新建了46个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已有38个基层所队规范了功能分区。

三是规范装备管理,保障执法活动安全。今年未发生执法安全事故。

五、强推执法手段信息化,警务创新实现了新提升

一是规范源头信息采录,纠正了立案不实。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治安案件100%网上流转,同比立案分别上升48.6%、3.6%,补立年前案件下降了26.8%。

二是规范已建系统应用,提升了警务效能。各县(区)局纷纷依托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执班备勤规范;依托公安笔录软件,规范讯(询)问行为,即时考评案件质量;依托350兆无线通信系统、现勘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刑侦研判平台等,加强远程执法指导;依托天网工程、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等,推进科学布警、合理用警、快速处警;通过“网上报案、网上办证、网上咨询”,尽可能便民利民。

三是规范信息维护管理,夯实了基础工作。年初编印了《警综平台维护管理手册》,正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两比两看”活动,加强信息采录、应用和项目纠错,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

四是规范情报信息研判,达到了科学预警。今年

推荐第5篇: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狠抓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近年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执法工作连年走在全市交警系统和县局前列,推行和实施的一些规范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和措施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和推崇。XX年上半年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考核和县公安局年终执法考核中,**交警大队执法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全局第一,被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支队评为执法先进单位;XX年执法考核工作名列全局第一,分别被市局、支队和县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XX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XX年先后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文明示范服务窗口单位,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xx同志曾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专政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在民警中开展了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从警、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政治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周一次队务会,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执法检查,每月一次工作小结;坚持24小时上路巡逻执勤,对重要路段、路口增加警力,加强执勤,确保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持每周检查交接班登记,交接班登记清楚、规范;坚持发放警民联系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还结合县局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各岗位办理业务时间进行核定,实行限时服务,并在业务量较为集中的车管、事故岗位增加警力,实行延时服务,提高了车管、驾驶员管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并在车管所实行电脑选号,方便广大群众。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六条措施》、《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道路执勤行为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整治三乱、优化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全体民警的现场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实际办案能力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二、多策并举,量化目标,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执法质量。措施是保证,落实是根本。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工作中,我大队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和措施。一是成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大队领导牵头,挑选了素质较高的民警为大队法制员,组成执法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有执法业务的5个中队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领导与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法制员及民警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和促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二是严格法律审核制度,按照上级关于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办案人、部门领导、法制员、大队领导四级审核制,严把执法质量关。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了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月考核与季考核制度,每月由大队执法组牵头召集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当场打分评出优劣;每季度聘请县局法制专家到我队进行考评,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以此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同时,采取互查的办法,对具体案件进行评析,取长补短,堵塞漏洞,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四是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个别执法不规范民警,由主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保证,确保大队整体执法水平提高。五是严格案卷归档制度。对执法检查中查出有问题的卷案,对照标准,认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案卷不归档,确保了案件质量。六是实行法制员例会和主办民警责任倒查制度。利用例会,学习上级文件、执法通报。分析讨论执法工作中存在疑难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在此基础上,推行办案民警责任倒查制,以主办案件民警为第一责任人,从办案过程各个环节予以考核,确保每个案件公平,公正。七是为了规范执法,方便民警办案,按照法律要求,改进和制作了部分法律文书,使民警易于操作,极大的方便了民警办案,减少堵塞了执法漏洞。八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制度。我大队在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汇报我们的执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不足,改进工作。

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均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卷宗装订规范标准,达到了规范化,正规化的标准要求。在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科学执法体系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审核,严肃考核,严惩重奖的办法,促进了交警大队执法工作的不断提高。

推荐第6篇: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狠抓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近年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执法工作连年走在全市交警系统和县局前列,推行和实施的一些规范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和措施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和推崇。2004年上半年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考核和县公安局年终执法考核中,**交警大队执法工

作名列全市第一,全局第一,被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支队评为执法先进单位;2005年执法考核工作名列全局第一,分别被市局、支队和县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2007年先后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文明示范服务窗口单位,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专政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在民警中开展了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从警、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政治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周一次队务会,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执法检查,每月一次工作小结;坚持24小时上路巡逻执勤,对重要路段、路口增加警力,加强执勤,确保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持每周检查交接班登记,交接班登记清楚、规范;坚持发放警民联系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还结合县局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各岗位办理业务时间进行核定,实行限时服务,并在业务量较为集中的车管、事故岗位增加警力,实行延时服务,提高了车管、驾驶员管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并在车管所实行电脑选号,方便广大群众。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六条措施》、《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道路执勤行为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整治三乱、优化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全体民警的现场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实际办案能力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二、多策并举,量化目标,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执法质量。措施是保证,落实是根本。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工作中,我大队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和措施。一是成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大队领导牵头,挑选了素质较高的民警为大队法制员,组成执法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有执法业务的5个中队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领导与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法制员及民警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和促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二是严格法律审核制度,按照上级关于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办案人、部门领导、法制员、大队领导四级审核制,严把执法质量关。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了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月考核与季考核制度,每月由大队执法组牵头召集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当场打分评出优劣;每季度聘请县局法制专家到我队进行考评,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以此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同时,采取互查的办法,对具体案件进行评析,取长补短,堵塞漏洞,互

相学习,相互促进。四是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个别执法不规范民警,由主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保证,确保大队整体执法水平提高。五是严格案卷归档制度。对执法检查中查出有问题的卷案,对照标准,认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案卷不归档,确保了案件质量。六是实行法制员例会和主办民警责任倒查制度。利用例会,学习上级文件、执法

通报。分析讨论执法工作中存在疑难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在此基础上,推行办案民警责任倒查制,以主办案件民警为第一责任人,从办案过程各个环节予以考核,确保每个案件公平,公正。七是为了规范执法,方便民警办案,按照法律要求,改进和制作了部分法律文书,使民警易于操作,极大的方便了民警办案,减少堵塞了执法漏洞。八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制度。我大队在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汇报我们的执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不足,改进工作。

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均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卷宗装订规范标准,达到了规范化,正规化的标准要求。在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科学执法体系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审核,严肃考核,严惩重奖的办法,促进了交警大队执法工作的不断提高。

2007年12月15日

推荐第7篇:公安派出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安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公安队伍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有碍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还是组织建设和自我完善方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在因素——执法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文书填制不规范。由于某种原因,相当部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民警进行投诉。

2、违法行为取证不充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符合法定要求、对事故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确凿充分、所提取的证据未依法固定或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规则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执法当中程序不到位。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未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未依法送达,违反规定进行调解等程序瑕疵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质量。

4、群众工作处理不到位。有些民警在思想根源上没能真正从管理型转为服务型,还是以管人者自居,不讲究执法方式和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引发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执法实践中,由于部分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愿做、不懂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理解、抵制、甚至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存在,有时甚至本是公正、合法的执法行为却造成不良影响。

(二)外部因素——执法环境变化给执法工作带来的一些问题。

1、法与情的矛盾和片面强调服务于经济建设干预正常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矛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众所周知的,然后在实践当中就可能存在偏差了。发展经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发展经济,而要求正常执法活动让位于经济建设,以牺牲安全、法律尊严与秩序的代价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片面的、错误的。这一问题带来的其他社会效应还体现在:造成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怨恨,从而对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产生质疑,产生对立情绪,引发极端事件。

2、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缺陷或可操作性差或者难以执行,在不同程度上对执法工作造成了影响。

3、对民警执法工作考评体系不科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如部分地方还存在下达纠违指标的情况。另一方面,目前信访法律制度中的部分规定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民警在开展正常执法工作之外,还必须处理当事人信访事项中与执法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甚至信访人提出的违法要求,影响了民警正常的执法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出一下几点解决执法行为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执法水平。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正确性与权威性,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是要建立长效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应当强调民警的学习培训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能解决实际执法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而不是仅仅对法条作表面上的解释。应当通过及时收集民警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执法问题、通过对执法争议问题开展探讨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实际执法问题,逐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二)加强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执法理念。执法理念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思想上解决执法宗旨问题,使民警在执法中除了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观念外,还要正确理解、应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融法、理、情于一体。民警都要做到“三懂五会”,特别要做好群众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法的范围内,收到最好的执法效果,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完善法律体系。法律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的基础与保证。为解决因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差而对执法工作产生的影响,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工作。对基层在执法中的困惑,及时以批复、口头答复等形式加强指导。对无权答复的事项,及时以请示方式向上级有权部门反映。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因法律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问题作出规定,确保全省执法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对执法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与建议。

(四)加强科学合理利用,强化科技力量。以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可以减少与当事人的行政争议,也能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统一。在执法方面,科技强警要强调为民警逐步配备有利于固定证据的相关装备,如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这些对认定违法事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五)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改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改善重点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便理顺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执法工作体制,可以避免公安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使执法工作能得到顺利有效地开展。二是取得政府的理解,正确处理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与严格文明执法的关系。应多以政府名义出台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平衡、兼顾好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尽量避免因社会地位不同、经济水平不同而适用或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各项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督,争创人民满意。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执法监督方面着力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执法行为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突出寓监督于服务中。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派执法服务队、开设“法律在线”网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推荐第8篇: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学习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 “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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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务科:王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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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交巡警执法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一直以来,各级交巡警机关都在狠抓这项工作,特别在最近几年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综观基层执法队伍及执法活动中,种种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还屡禁未止,其深层次原因在哪里?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执法主体、执法环境、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有,也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掣肘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而所有执法行为都是由执法主体来完成,因此执法主体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重要环节。下面,笔者就如何从规范执法主体要素入手,推进交巡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初浅认识。

一、执法主体构成要素在规范化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宪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执法主体,是指国家明文规定或者通过法

推荐第10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黑山县公安局2010年上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黑山县公安局在公安部大力加强“三基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契机下,县局党委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加强全局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安职能效应,在今年上半年的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理清依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新思路。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抓好执法工作是推动全局整体工作的最好载体。今年以来,黑山县局高度重视抓执法质量工作,提出了抓执法顽症的整治,必须抓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的转变的观念,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为前提,推动全局民警执法思想的大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根本问题。为了扭转以前我局法制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后,普遍存在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上半年三次召开全局执法规范化专门工作会议,会上,县局多次强调法制工作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全局统一法制工作思路,明确法制工作目标,不断争先创优,将加强执法规范化作为转变公安执法理念,树立服务型公安队伍的重要手段。

二、分解任务,制定标准

按照省厅、市局下发的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15任务,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15项工作任务列出题纲,并制定出《黑山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推进分解表》,在年初全局执法规

范化建设工作部署大会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忻同志一一作以讲解,下发到各实战单位。根据辽宁省公安厅的要求,4月底前,制定出台了《黑山县公安局执法岗位职责》、《法制科执法岗位职责》、《交警大队业务工作标准》,并规范了刑侦、治安、禁毒、经侦、国保等警种的执法行为标准,3月28日,正式出台《黑山县公安局勤务保障标准》,6月1日起,在全局执法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执法行为标准、自由裁量标准和勤务保障标准。

三、强化监督,全面推行立(受)案告知,加大阳光执法力度。首先,我们在3月底前,由刑侦、治安大队制定了立(受)案监督措施,指挥中心制定了《群众报警回访制度》并付诸实施。其次,由纪检、督察部门制定了《群众报警处理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透明度。为了将《群众报警回访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在纪检、督察、法制、控申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黑山县公安局群众报警处理督导组,该组分别于5月20日及6月25日抽取已办理的刑侦、行政案件卷宗各20本,查阅卷宗内案件立(受)案回执,并就近走访或电话询问当事人,此举深得群众好评。

四、积极开展“百场讲座”、“法制大讲堂”、“庭审旁听”活动,狠抓法制员培训工作。

1月中旬,我局分别制定了《法制员培训计划》和《法制大讲堂工作计划》,并结合市局开展的“百场讲座”活动,在县局 “百场讲座”领导小组指导下,三次下发通知,督促刑侦、交警、相关派出所,积极开展“百场讲座”活动,我们先后将人员较少的警种大队集中起来,邀请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骨干知名律师为其授课,我局法制科的同志六次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针对我局乡、镇派出所南北距离远且非常分散的地域特点,我们将全县派出所分为东、南、北三片,分期分批集中起来由法制科科长、副科长为全体民警讲课。并结合法制员培训工作,4—6月间,我局为全体民警举办法制讲座17次,对法制员培训3次。5月15日,组织全体刑侦民警旁听黑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审一次。参加法庭庭审,使广大民警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过去,很多同志只注重实体,却轻视程序。通过此次活动,民警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使他们真正了解了办案程序和证据链条的重要性。

五、狠抓网上办案与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执法监督”模块作用。年初以来,我局狠抓网上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劳动教养案件工作。我局法制科全体同志每月在网上抽取各个办案单位所办理的行政、刑事、劳动教养案件卷宗,依据辽宁省公安厅《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卷》、《办理行政案件规范卷》,并对照公安部“三考《刑事案件个案考评标准》和《行政案件个案考评标准》进行考核,从实体上、程序上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并在本局网页上予以查摆剖析,以便警示、督处办案人员办好案、办铁案,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还以市局每月执法质量考评通报为契机,不失时机地将各办案单位的卷宗质量予以考核打分,排名通报。4月1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执法监督”模块,充分利用模块加强对网上案件质量的监督。但由于我局设备和法制部门人员水平欠佳,此项工作截止到目前还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电子档案,发挥档案激励功能。

3月25日,我们制定了《黑山县公安局民警执法档案使用规定》,进一步整理完善了民警执法档案。同时,我局推行了对民警月检查、季考评新举措,考评结果记录个人执法档案,为全面、科学的评价民警执法绩效提供依据,以便在民警的提拔任用、评先创优、奖优罚劣和离岗培训等方面真正发挥民警执法档案的激励作用。

七、继续执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倒查,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在受理的因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做到每起必查。先由信访部门做好案件的事实调查、初步结论的确定并移交同级法制部门。再由法制部门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在实体上、程序上及审批上科学确定执法过错责任,最后交由纪检、督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执法过错民警问责。

下半年工作规划:

1、我局于3月15日正式启用《公安民警执法勤务大辞典》,虽然在启用后的三周办了一期使用《大辞典》培训班,但绝大部分民警对此次工作尚未引起高度重视,他们还未能真正领会到在执法中遇到难题时,通过查阅《大辞典》,很快获取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将对《大辞典》的使用,进行再次培训,使全体民警人人会查阅,人人会使用,使民警执法工作达到程序化,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准确性。

2、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搞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学习活动,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推行“阳光办案”,公开执法程序,推行“阳光执勤”,确保服务规范,推行

“阳光审批”,坚持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及时充实、完善案件在线查询系统14个模块内容,使我们的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地暴露在“阳光”之下,使广大民警的观念彻底转移到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上来!

第11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边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维护边境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边防部队的形象,乃至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的热情。派出所可以在民警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现场提问答题、个案点评、网上点评,或者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案件自查,互相纠正、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组织专人考察,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最后,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经常使用的法条法规做到“一口清”,并将考试结果与年度评功受奖实行挂钩。鼓励民警自学法律,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予以重奖并作为人才进行培养,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总结经验,发扬传统,鼓励民警在实践中锤炼。

传帮带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民警做好公安边防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坚持老民警传帮带,老民警长期在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处理棘手的案件时,通过他们手把手的教,能够让新民警很快成长起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派出所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民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

二、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

(一)建立案件责任制,增强责任心,提高处警效率。

案件责任制包括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案件第一责任制就是指谁受理谁负责。对于派出所的大多数案件来讲,最先亲临案件现场的是值班民警。对于值班民警实行第一责任制,可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第一时间处警的效率。这就要求民警在接警后,迅速展开工作,及时出现场,及时有效地提取证据,保全证据,规范填写接处警登记,认真做好笔录材料,在做完这些工作后再进行归档。这一过程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实施。如果因为在此期间没有及时收取证据而导致案件的进展不顺利时,单位主管领导负有责任。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必须同步建立,二者不可偏颇。

(二)建立执法考评制,增强紧迫感,保证执法质量。

对于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派出所都应根据所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每日、每月清理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考核,考核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对照反馈结果进行更正,补充完善卷宗。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附有书面反馈材料,反馈内容直接记入民警的执法档案。同时,针对反馈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每月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通报,以此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紧迫感,督促办案民警慎重地对待每起案件,从而确保执法质量,保证执法规范化。

三、从监督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监督机制、奖惩机制的完善,以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

(一)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建立良好监督机制。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有利于民警执法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民警更好地发挥长处、改进不足、弥补缺陷,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两种形式。就内部执法监督而言,除了上述在执法过程中建立执法档案和进行质量考评之外,还可以借助上一级的纪检和督察的力量,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就外部执法监督而言,应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接受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于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边防派出所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确保少走弯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建立奖惩制度,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第一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更多的体现惩戒,为了更激发基层派出所提高执法质量的积极性,还要进一步加大激励奖赏的力度。推行办案经费补助制度。同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民警,激励办案民警自觉学习,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民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年末就所有民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实行排名通报。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民警的上进心,促使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从每一个执法者具体的执法环节入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措施,强化执法监督,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第12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构建执法规范化的制度体系。要把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从源头上压缩滥用执法权力的空间,铲除执法不规范的生存土壤。一是要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的基本制度。对涉及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评价、重大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事项,要制定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具体执法行为中的各项基本制度,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用制度明确执法责任,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减少失误和错误。二是要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公开是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保障,也是强化执法效果、取信于民、普法于民的重要手段。要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各类办事程序,毫不保留地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促使我们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微笑执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上,促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正确、规范、高效运行。

(二)忠诚为民、打牢执法规范化的思想根基。要在执法理念上,追求与时俱进、忠诚可靠、竭诚奉献,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做到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使消防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我们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中要始终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高效快捷执法,求真务实执法,严肃认真执法。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倾力打造具有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纪律、铁的本领的消防执法队伍,使之成为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钢铁之师。我们应该把消防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社会秩序平安和谐作为消防执法的终极目标,通过行之有效地检查排查,通过深入人心地宣传教育,通过适度持续的技术推广,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技防水平、人防能力,从而真正达到全民关心消防、人人重视消防、共同做好消防的良好局面。在社会评价上,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自觉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不懈地树立风清气正、热心服务、排忧解难的良好形象。

(三)公平正义、确保执法规范化的真正实效。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做法律的忠诚实践者和维护者。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要求贯穿到整个执法过程中。落实到具体消防执法工作中,就是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制度落实。要坚决落实审批、审核、评议制度和双人执法、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程序合法规范。二是确保认定准确。在消防行政许可环节,要准确把握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火灾隐患的认定,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上,一定要准确严密,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帮助和指导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确保程序严密。在消防执法中要始终做到检查到位、审批到位、文书到位、告知到位、措施到位,取证到位,处罚到位,一个环节跟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密不漏水。四是确保奖惩到位。对消防执法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每案必评、定期考核、奖罚分明。基层执法单位,对每名监督人员做出的每起执法案卷,都要及时评价,总结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不足。

三、对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执法理念的引领力。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面向的是广大群众,这就要求所有消防监督员都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群众意识,要把“人民消防为人民”作为消防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摆在核心地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来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其次是执法的目的要端正,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杂念,自觉为目标而努力。要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处理问题公平,特别是在公与私的抉择上,要把公放在第一位,不因区区私利而丧失原则。防止私心私欲膨胀,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能抵挡住诱惑,节制住欲望。要形成一种执法氛围,使执法为民成为每一位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觉行动。基层消防科大队的领导要带头做到执法为民,在布置任务时既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感受摆在首位,又要坚决避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发现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的带动、激励作用,使文明执法成为一贯作风,确保公正、高效执法。

(二)突出执法实践的服务力。要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其对法律规范的认知程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作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首先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激发自我更新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的积极性,力争形成执法者先学法、更知法、更懂法、更守法的浓厚风尚。其次要提高消防执法的实践能力,在干中学,学中干,在日常性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注重研究解决最容易滋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实现执法水平质的飞跃。第三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与百姓打交道、交朋友,能知群众情、会说群众话、善办群众事、多解群众忧,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第四要提高创新工作措施的能力,把创新精神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乃至整个消防工作的始终,善于在创新中解决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

(三)突出执法为民的公信力。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自觉站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去执法,倾注满腔热情,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其次要确立人性化执法的观念,防止偏执性执法,要随时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积极主动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真正善待百姓,做到思想上爱民,感情上亲民,行动上利民,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基层消防监督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标准。应用法律依据要准,规范办案流程,把好程序关,针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的具体执法行为,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执法程序规范,使各项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可以有效地促进工作人员依法监督,文明、规范执法,更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更加有效地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

1、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街道乡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条件允许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特种装备、车辆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地火灾事故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采取媒体宣传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火灾防范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得到广泛普及,形成一个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长效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消防执法人员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当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并在执法活动中树立起权限、程序、责任、公平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方面要强化执法者的素质培训,要在业务知识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规范执法管理,熟练掌握消防执法程序,尤其是针对地方院校入伍的大学生和未有从事过防火监督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落实岗位从业资格,确保执法队伍素质;另一方面要培养执法者全新的执法服务观,要通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四个定位”,树立“四个意识”,即在职能定位上,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参与者和服务者的意识;在执法定位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公正的意识;在权力定位上,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工作定位上,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以使执法者真正融入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就是“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的工作定势之中。

3、加强防火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首先应结合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作为一名当代军人的职业信仰,经常性地对监督队伍开展当代军人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政治上合格。工作中还要加强政工领导与监督干部之间的经常性思想交流,随时掌握并控制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消防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地开展政治教育,使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同时应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使监督干部牢固树立起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和工作。其次应加大对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许多监督干部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很难、很少静下心来研究业务及涉猎一些消防前沿的科学理论、消防监督方式方法及先进的管理监督体制,工作中难免会有“坐井观天”、“闭门思过”的现象,“请进来”、“走出去”会因工作离不开成为奢望。拓展视野、强化理论,监督干部的专业性职业性教育培训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另外,还应在工作生活上提高对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消防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基层“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但好多地方没有很好的落实加班政策,一分钱的加班费没有,轮休换休更是谈不上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监督干部的身心健康,也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更弱化了工作,因此,调整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势在必行。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从监督上讲,首先要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而且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其次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深入推广“问廉制”建设,还可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司法干部等担任执法监督员,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邀请现场监督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条件允许时,可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负责该单位的公安消防监督员的姓名,也可以公开公安消防火灾隐患及廉政建设举报电话、信箱等,沟通、拓宽广大人民群众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渠道,加强与老百姓的心声联络,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而促进消防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制定科学的执法考评制度。现行的某些考评标准,往往单纯地注重执法的起数、行政拘留的人数和罚款的数额,不能全面有效对监督员的个人执法素质进行考核评价,因此必须根据实际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个人执法考评制度。要根据不同职责,制定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在内的考核标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岗位目标细化量化消防监督队伍考核的基本标准、业务标准和层级标准,解决“一把尺子”量长短的问题。应认真贯彻《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采取“素质考评、绩效评估、社会测评、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进行岗位专业笔试和绩效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执法人员。同时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干部调整、热点岗位轮换等挂钩,对于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大有益处。

当前,我国的消防工作同时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只有我们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才能全面切实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13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永吉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永吉县公安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综合施策,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五项建设”的核心内容,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切实加强执法宣传建设。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县公安局努力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氛围,在公安内网开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栏,作为执法规范化信息发布、信息交流的平台。同时,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宣传力度,注重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执法标准建设。为了进一步明晰民警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工作效能,全局通过认真分析、深入讨论,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出《永吉县公安局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了全局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有效解决了民警干什么、怎么干问题。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一、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全局从实用角度出发,突破传统执法档案的局限性,首用电子执法档案软件,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工作。为有效提升全局的案件质量,全局坚持日常审查、每月核查、季度巡检、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对各类执法办案卷宗进行多方位系统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开

展案件回访、警情追踪和问卷调查等活动,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出现问题,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

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为了能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全局共举办了六期“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培训班,开展六次法制“大讲堂”活动,对全局50岁以下男民警和45周岁以下女民警,从队伍建设、法律知识、警务技能、计算机应用、警戒武器佩戴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切实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开展,县局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加大投入,从有限的公安经费中拨出大量专款为各单位提供笔记本电脑、便捷式打印机、记录仪、监控设备、录像设备等执法必须设备,不断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民警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办案、监管场所管理,合理设置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并尽快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切实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第14篇:执法规范化[优秀]

规范执法行为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通过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学习,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触及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但也发现了工作、学习和思想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一剖析。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也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根本基点,离开为民这个主题,就无从谈起服务话题。坚持执法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消防部队一切工作的根本立脚点和出发点,我就目前在业务工作中,尤其是执法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形成原因和整改措施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在主要问题

(一)执法自由裁量随意性比较大。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因人而异,量罚差别大,有的处罚了,有的则放过了;有的处罚很严厉,有的处罚则不痛不痒,违犯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二)执法行为不规范。在执法工作中,程序上存在不细致、不到位等问题;

(三)执法程序不严谨。

(四)执法文书不严格。在法律文书中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用词不规范;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解决随意性的问题

在工作中:一定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和合理原则。即做出的行政决定必须有明确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既要合乎一般情理,更要合乎法治理念。

(二)坚持平衡、并重、等同的原则,真正解决执法错位的问题

一是要正确处理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权大于法的现象在我们的执法活动中大量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必须树立正确的法律规范意识,在执法中一切遵循法律,一切依据法律。二是要正确处理与当事人权利的关系。三是执法活动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程序法规具有独立的价值,它可以对执法者设定程序性义务,也可以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以程序性权利,如可以要求复议、听证等,以此来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以此约束行政权力的滥用和任意扩张。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以权限为前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保障,这是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必要原则。

(三)必须加大内外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执法过错责任行为

(四)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是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迫切要求。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做到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有计划、有步骤,逐渐改变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从而,保证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15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商品质量检测制度

为实行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使有限的办案经费保障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商品质量抽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价值在两万元以上;

2、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3、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不在消保条线近期商品质量抽检范围;

4、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有证据表明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5、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已经作为一般程序立案查处的商品。

二、申请商品质量抽检的程序:

1、办案机构向公平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公平交易科进行初审,并录入商品质量抽检台帐报分管局长审批;

3、办案机构按到审批报告后,依法组织商品质量抽检。

三、商品质量抽检,检测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凭商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

2、附:商品质量检测结果的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没单据;

3、报局长室审批后,到局财务室报销。

案件回查制度

为强化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实施对行政处罚整改的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案件回查的主体:

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机构,由案件承办人员组织实施。

二、案件回查的时限:

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三个月内应当进行案件回查。

三、案件回查的内容: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后的法律法规认识是否到位,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得到纠正;

2、查看当事人是否依法经营,有无新的违法行为产生;

3、查看整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对回查发现问题处理:

1、对责令改正或正在整改中的违法行为,帮助和指导企业整顿和规范经营行为;

2、对违法行为认识不高、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3、对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又无整改措施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从严查处,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

五、建立案件回查台帐: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登记。

立案管理制度

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执法体系的现状,针对立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及时立案。先发现违法行为初步掌握违法行为证据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立案。

二、立案附证据。证据应当可证明办案机构已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三、立案公示。局在网上设立“立案管理”文档,经批准已立案的案件,在立案批准的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立案审批表及证据目录、当事人、拟适用的法律法规、已获得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是否符合立案程序。

四、立案管理监督。

1、设立立案管理员。局在公平交易科内设立案管理员,负责管理、督促立案程序的执行,及时下载、保存“立案管理”文档的信息。

2、实行“一案一审”。公平交易科负责立案管理的审查,实行“一案一审”,重点审查立案是否报送相关证据材料。“立案管理”公示档中“是否符合立案程序”。

3、实行立案在先的原则。同一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按程序办理立案的,实行立案在先的原则。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立案的,视为立案无效,由公平交易科指定立案调查。

4、案件终结管理。立案批准后,办案机构必须在1个月内案件完成调查终结。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三)超过1个月仍未调查终结案件复杂的,可向公平交易科申请,经批准后延长一个月完成调查终结。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调查终结的,由公平交易科予以督办或另行指定办案机构调查。

五、违反立案程序规定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案件暂扣款管理制度

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办案暂扣款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暂扣款必须及时入帐(在一个工作日内),缴入分局暂扣款帐户(暂扣款帐户为:工商银行帐号: 1115060209000011212 ),严禁办案机构、办案人员私存暂扣款。

二、暂扣款入帐时,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公平交易科暂扣款专管员通报情况。

三、暂扣款由当事人到银行缴纳。

四、暂扣款及时转为罚没款。

五、暂扣款转罚没款时,办案机构应当向财务科提交处罚决定书,财务科根据处罚决定书记载的罚没金额开具支票。

六、处罚决定书的罚没款数额少于开具的支票的金额时,办案机构应该履行审批手续,待分局领导批复后,财务科方可开具支票。

行政处罚案卷“一月一评一审”制度 为提高全局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案卷质量,奖罚分明,确保全局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案卷评审单位及时间。行政执法案卷一评一审每月一次,时间定在每月底,即评审上个月的案卷。各工商所、各中队、经检大队一组、二组、以及各业务科室办案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归档的要求把本月的案卷整理装订完毕后参加评审。

二、案卷评审方法。案卷评审采取推磨式评审方法,各办案机构之间不得互查,每次实行抽签。

三、案卷评审要求。案卷评查严格按《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年度考核细则中的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评审。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在评审表上详细地填写出来,并由分管所长兼法制员签字确认,大队一组、二组由组长签字确认。

四、整改与责任追究。办案机构对评审中指出的问题能整改的当月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报法制科,并向局书面保证今后不会犯此类错误。对违反程序,或者认定违法主体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诉讼易败诉的案卷,案卷由评审人交法制科。对评审人马虎了事,违法案卷不上报,一旦出了问题,引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评审人和办案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五、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评审人员和办案机构对评审意见发生争议,由法制科报分管局长裁定,办案机构对法制科和分管局长的意见有异议,由局案审委员会裁定。

六、奖励措施。全年终将每月评审总分相加除以12得平均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一等奖局奖励500元,二等奖局奖励300元。

七、惩罚措施。一旦发现违法案卷,被案审委员会撤销,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法制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行政处罚案件撤销制度

为规范全局依法行政的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本着知错就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范围:凡在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审一评中被认定的错案;被上级机关认定的错案;以及进入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程序,可能要被人民法院判败诉或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二、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实施主体。分局案审委员会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撤销工作。

三、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程序。办案机构自己发现所办案件,行政诉讼可能败诉或者行政复议可能被撤销,向局行政处罚案审委员会书面申请撤销;在每月一案一审一评中被发现错案,由局责成办案机构向局案审委员会书面申请撤销。

四、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办案机构所办案件被撤销,该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案件主办人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机构对所办错案不申请撤销,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按省工商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规定处理。

第16篇: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

交警大队安全宣传工作汇报

2014年以来,我队在支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概况

1-6月份,大队宣传工作按照支队部署,制定《2014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五进、专项行动、主题日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力提

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半年来,大队在中央级媒体上稿 篇、省级 篇、市级 篇,县级 篇,市支队网采用篇。撰写调研文章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3场次,出动宣传车33天次,深入

运输企业召开宣传信息工作通报会5场,上交通安全课68节,播放宣传光盘63场次,悬挂横幅99条,开放警营8场/次,张贴宣传画80张,发放宣传画册300本、宣传生活用品0个,增刷永久性宣传标语20条,印发宣传折页5000份、各类宣传单15000张,受教育面达20余万人。近年来,大队宣传信息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1次,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评为先进单位2次,刘礼平同志受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表彰多次,自1999年以来,连续被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授予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9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了新闻媒体直接、强大的宣传优势。《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全文登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24万份,《梅州日报》和《梅州公安周刊》分别刊登公安交警部门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

章、报道240篇次和720篇次;梅州电视台《梅州公安》栏目播放宣传落实安全法有关文章、报道和警句1500篇次;在梅州电台《梅州交通时空》栏目滚动播放了宣传安全法有关知识讲座、报道和警句5300篇次。此外市公安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内容,编写了32条宣传标语分发到各大队,支队机关和各大队依据这些简洁、直观的标语内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分别在梅州市区、各县城主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处悬挂了临时或永久性的宣传标语650幅。

二、具体工作措施

寓教于执法之中模范遵守安全法

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如组织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路面中队民警深入客运站场或在执勤执法纠违时对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

法》知识,并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抓好载体建设,丰富宣教形式。一是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设立宣传板块、在车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块,配备vcd等电教设备,在大队院内设立橱窗,定期更新横幅、宣传橱窗内容,不失时机地对群众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二是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宣传。年内,大队组织民警多次走进苏州交通经济频率直播室,直接与司机及群众沟通交流,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赵宝峰大队长多次现场连线电台主持人,倾听司机意见,介绍交巡警执法管理情况。四是努力创作宣传精品。大中队宣传民警通过加强自身学习、钻研,注重收集和分析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及交管动态,年内分别制作了适应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多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文稿。

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预防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拉出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图板,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每月25日,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由大队领导亲自组织,出动20多名警力,在辖区主要路口及加油站、学校等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在主要路口等部位设立4个集中宣传点,展出图板,集中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还针对辖区无证驾驶、违法停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等交通突出问题,深入各村镇和外来人员集居区、农贸市场,向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人、行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交通法规咨询,取得了集中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

以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居民和“新苏州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低、违法肇事率较高的特点,大队紧

密围绕交通安全示范村和“五进”工程创建工作,通过强化考核、加强指导,认真分析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浅显易懂且有针对性的宣传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木渎中队及时把木渎“新苏州人”服务中心作为宣传教育联系点,明确一名宣传民警,定期到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咨询台、展出宣传

图版、播放教育片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城南中队针对吴中经济开发区内的外地“摩的”、“黑车”较多的情况,结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经常出动宣传车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巡回宣传,提醒群众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警力少。目前,大中队无专职宣传民警,现有警力疲于应付日常交

通管理工作,宣传覆盖面难以向广大农村地区以及辖区众多且分散的中小

学校、企事业单位延伸。宣传工作处于蜻蜓点水状态。

二是民警的宣传专业技能不高。不少民警尽管具有较强的交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未经过宣传工作专业技能的培训,缺乏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原理、技能和方法,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实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针对性较差,难以引起中小学生的共鸣。

三是宣传工作缺乏连贯性和持续性。因对民警的宣传工作考评多以量化为主,不少民警热衷于追求进多少学校、发多少材料、受教育人数多少,使宣传工作难以保持连贯性。在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中,也存在头重脚轻和浮于层面现象。

第17篇:彝良县公安局开展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凸现四大工作亮点

彝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执法规

范化建设凸显四大工作亮点

公安部、省交警总队、支队以及县局党委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全面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坚持软件硬件并行,切实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大队整体执法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有利地促进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现将我队在此次建设活动中取得的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体系制度建设,保障执法水平、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今年五月以来,大队接受了创建“执法规范化事故中队”的任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创建工作组,提出了“加强执法体系制度建设,保障执法水平、执法质量稳步提升”的工作思路。经工作,制定了《大队交通事故案件考核评分标准》、《大队交通违法案件考核评分标准》、《执法绩效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案一评制度》等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具体规定为:大队对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和交通违法案件实行办案经费补贴政策,对民警办理的事故案件和交通违法案件结案归档后交于内勤处,每月定时进行考评,凡经考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案件,享受办案经费补贴(当月兑现);70-80分阶段的案件不奖不惩;低于70分的案件比照奖励标准给予处罚。另外还要根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度追究办案人和审批人责任。这样即防止案件久拖不结,又提高了事故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在市局组织的全市公安机关案件质量考评中,我队的交通事故案件和交通违法案件取得了均分96分的好成绩。

二、加强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开展执法分析研制,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供决策依据

受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的制约,办案民警能及时将手中案件办理结案,并及时交送内勤,内勤将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八大情况”的分类统计,在大队每月召开的“事故情况分析研制”会议上提交讨论,最后形成下月的重点防控方案和采取措施,供领导决策。今年以来,由于我队防控工作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取得了死亡事故大幅下降的好成绩,丢掉了每年都要发生特大事故的帽子。

三、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构建警民和谐

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队事故中队加大制度创新,极力开展便民利民措施。大队事故中队除了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外,还实行中午和周末正常上班、下午下班后推行延时服务、事故处理工作提前预约服务制度。

针对过往的外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情况,大队事故中队实行中午和周末正常上班,下午下班后推行延时服务,以保证外地司机或当事人能尽快了结事故、顺利地离开提供极大帮助,同时也方便了一些机关单位人员因交通事故要专门请假办理的忧虑。当事人可以和事故民警提前预约后,在中午或下班后,或周末都能顺利办理事故有关手续,

极大方便了上班族。大队还将事故民警的电话、工作地点及职务等印制成“预约服务卡”,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现场或受理报案时就将“预约服务卡”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随时就事故处理事项和事故处理民警预约。同时还规定,预约民警不能按预约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在案件考评时要另行扣分,并以此作为处罚。

四、推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有效的监督事故民警及时出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

为保证“一案三报告”制度能有效开展,大队新招聘接警员数名,专门修建了接警室,接警室全天候24小时正常上班。当接警室接到警情时,按规定问明情况后,立即指派值班备勤人员出警,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白天要求5分钟内出警,夜间要求10分钟内出警,出警人员在出警时将出警人员情况报告接警室,接警员应认真作好记录,超过规定时间出警人还没有向接警室报告,接警室应电话催警,并问明情况记录在案。出警人抵达现场后,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应立即向接警室报告,如果需要救援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完毕,出警人应当将处置情况再次向接警室报告。接警室应将每次报告的时间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供备查和监督。如果需要向大队领导报告的事件,在接警室接到警情或出警人到达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视时进行报告。

凡接处警人员违反规定,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扣一定考核积分,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

通过有效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大队出警速度,

缓解了大量交通拥堵,警民关系缓和。

有此制度以后,便于更真实地统计警情,统计事故情况,为分析研判提供了依据。

彝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18篇:执法工作汇报

执法工作汇报

第1期 (总第102)

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 加强夜间市容执法

为民排难解忧

——市城管执法局夜间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为加强我市夜间市容环境管理,我局针对珠海亚热带海滨城市的特点,合理整合调整执法资源,自2008年12月起完善夜间执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夜间市容环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各执法大队夜间小分队坚持来电必接、有诉必处的原则,快速、高效处置夜间各类违法行为,夜间市民投诉大大减少,口岸、情侣路等夜间市容污染的“重灾区”情况全面改观。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一)统筹安排,提出解决问题新思路。

2008年12月,为解决机动大队夜间小分队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局务会研究决定加强夜间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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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夜间执法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大队组建夜间值班小分队,承担各自辖区内的夜间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局“城管110”转办、局领导督办及群众投诉的事项。各大队从2008年12月11日晚上开始,正式启动夜间执法行动,大队领导亲自带队,认真安排值班人员执勤巡查。

局领导高度重视夜间执法工作,切实关注城管队员夜间执法安全,经常开展夜间市容巡视,掌握执法成效,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办公室及执法现场调研,并提出执法工作新思路。

(二)重新组建“城管110”指挥中心。

去年5月份,结合我局规范化建设,将原机动大队所属的“城管110” 划归市局统一管理,定为“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增加执法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一级调度,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规范了接报、转办、回复、跟踪等工作程序。同时定期编发《城管110执法动态》,通报各大队处理市民投诉情况,向各级领导提供相关信息。一年来,“城管110”已接受群众投诉10488宗,其中处理夜间投诉1603宗(夜间施工和社会噪音927宗,市容环境方面623宗,规划等其他53宗),全部转到各辖区执法大队夜间值班室得到及时处理。

(三)整合夜间执法执勤人员。

各大队除指定一名副大队长专门负责夜间执法工作外,每周还安排一名大队领导和一名中队领导亲自带班,及时抽调各中队精干力量,增聘城管协管员,进一步整合夜间执法力量。如拱北大队将辖区夜间执法力量分拱北、吉大、口岸3个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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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每班由2-3名执法队员及若干协管员组成;香洲大队抽调15名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小分队,确保城区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高新大队安排专人晚间接电、专人处理。

二、规范管理,反应迅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夜间执法工作以来,我局制定了相关的运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城管110”指挥中心工作的相关规章,制作了《城管110指挥中心接线员文明用语》;各大队建立并完善了夜间值班、巡查等制度。并要求执法人员做好巡查执法日志,对群众投诉及时登记、回复。如拱北大队要求夜间执法队结束每周夜间执法工作后,在周一上午9时前,将夜间执法小结和巡查日志交大队部,由大队部根据小结和巡查日志进行汇总并报市局备案。

三、依法行政,服务于民,有效治理夜间违法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无缝执法。

各大队在时段上大力推行主城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执法。拱北大队把夜间执法工作分为上、下半夜,上半夜各辖区中队对市容进行机动巡查,下半夜夜间小分队负责处理110转来的群众投诉。对辖区重要区域和市容“六乱一占”行为多发地段安排专人定点。在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的同时,达到了执法无缝对接,执法整体“全覆盖”。

(二)积极处理群众投诉,为民办实事。

从为民办实事、把夜间执法打造成一项惠民工程的基点出发,各大队夜间小分队执法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待每一宗投诉,满足市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为投诉人排忧解难。高新区大队针对执法人员少的情况,大队夜间执法巡查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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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排班执勤,重点查处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查处了唐家东岸村村口工地燃烧垃圾污染环境、散发臭味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夜间定点和巡查,控制好“四个周边”。乱摆乱卖主要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广场、小区、大型商场、巴士站周边,要提升辖区的整体市容环境,控制好这“四个周边”的市容市貌尤为重要。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在处理投诉之余,将执法力量向情侣路、口岸周边等重点路段及投诉热点倾斜,加强定人、定岗执勤和机动巡查。对乱摆乱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使这些路段的乱摆卖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多措并举,集中治理夜间烧烤档等市容“黑点”。一年来,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处理夜间烧烤档、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825宗,占投诉总量的一半。夜间烧烤档、大排档具有扰民严重、投诉量大、反复性强的突出特点,单纯采取定人、定岗或机动巡查的方式,难以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为切实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香洲大队遵循“先教育、后处罚、再整治”的原则,分步骤治理夜间烧烤档,对118家拒不整改的商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夜间小分队多管齐下的治理,夜间烧烤档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拱北大队在迎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对口岸地区、情侣南路、夏湾等地连续突击整治,有效遏制了夜间占道经营及乱摆卖严重回潮现象。

四、严查夜间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城区夜间安宁环境。在查处各类噪音和夜间施工扰民方面,执法队员始终以“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宁的休息和生活环境”为宗旨,依法、严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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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去年10月20日凌晨两点,香洲大队夜间小分队在查处某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时,当事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毫不妥协,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阻止施工作业,受到周边居民的赞同。

目前,夜间执法工作虽然存在执法资源、执法手段有限等困难,尤其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随季节有增加趋势,各大队将在今年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在运作模式上积极创新,务求实效。

附:各辖区大队的夜间执法工作统计。

香洲大队 夜间小分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294人次,执法车辆1713台次,受理各类举报1773宗。其中,夜间施工640宗,占举报总量的35.5%;夜间烧烤417宗,占举报总量的24%;占道经营434宗,占举报总量的24.5%。乱摆卖214宗,占举报总量的12%;社会噪声68宗,占举报总量的4%。

拱北大队 夜间小分队共处理群众举报1455宗,其中城管110转来举报1072宗,其中夜间施工举报157宗,教育整改违法行为2310宗,取缔流*摆卖和占道经营行为2522宗,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1宗。

高新大队 夜间巡查小分队共处理夜间举报74宗,涉及噪音扰民31宗、乱摆卖20宗、夜间施工18宗、占道经营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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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应急办,市机关作风办,市城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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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丽芳 编辑:彭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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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执法工作汇报

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和省委政法委《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所在分局局党委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下,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延安为目标,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与时俱进、创新工作,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使执法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平安。

规范管理,营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所结合贯彻《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二00六年执法质量和基层基础工作大练兵暨大比武活动考核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办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适应网上办案和法制工作建设的要求。今年起,我所加强了对民警的业务学习,办案人员均在年内参加了执法培训,并经考核全部达标;在每周三的“大练兵学习日“中,我所实行“议案说法”制度,将疑难案件作为讨论的主题,广泛吸取民警的意见,并由业务精的同志为民警讲授专业知识和执法办案程序,使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老百姓满意。目前,工作热情高、学习风气浓、责任意识强,已成为队伍状况的主流。

努力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执法办案、行政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了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并建立了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由所长亲自担当法制员,主抓案件质量。严格规范执法基础台帐的登记、以及办案民警的个人执法档案、法律文书,基本做到了台帐规范化、案卷等各类执法档案的完备。

从今年的执法质量看,我所的执法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首先,案件查处战果显著,今年,我所共接处警432起,受理治安案件63起,刑事案件7起,破伤害案5起,破寻衅滋事案1起,破盗窃案1起,破积案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1人,其中行拘36人,刑拘10人,罚款16人,警告6人,劳教1人。其次,在执法考评中成绩显著,在今年第二季度执法质量评比中获第一名,全年未出现积案、隐案、错案,治安案件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8%,刑事案件合格率达100%。在积极侦破现行案件的同时,对积案积极攻坚,破获了积压半年之久的魏慧源被伤害一案。再次,我所能够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公开警务制度,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投诉案件,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一年来,我所民警为民排忧解难,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决纠纷268起,使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警民关系良好,切实做到了人民群众满意。第四,我所能够充分发挥快速反应的特点,有警必接,接警必出,接警后做到快查快出,有效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稳定。对辖区外报警和协查案件也能做到不推不拖,于2006年4月4日晚成功拦截从志丹驾车驶来的四名涉嫌抢劫的持砍刀男青年,充分体现了枣园所民警闻警而动,反应迅速、不惧危险不怕牺牲的精神风貌。

执法工作是法制工作的核心,是社会各界评价公安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我们将坚持“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宗旨不变,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全力以赴,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以“破案打击”和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贯穿公安工作的始终,深挖犯罪,提高破案率,提高打击绝对数,切实把法制工作放到首要日程来抓,牢固树立与日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法制工作建设,为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执法队伍而努力。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20篇:交警执法规范化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志们大家好:

我来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我叫张育清。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和谐的旗帜高高飘扬》。

此刻,我穿着一袭警服站在这思想交汇的舞台,飒爽﹗可能是您对这一身戎装最为深刻的印象,是啊,当初,我也是怀着对警服的向往加入了这光荣的集体,也曾不止一次地立下过青春献祖国,警察忠于党的豪言壮语。

可是,刚走进警营时,感觉并没有向往那样的精彩和刺激,感受最多的是公安工作的烦琐和辛苦。夜里一个电话,民警们就得匆忙出警,一去就是一整夜;工作忙的时候,单位里一呆就是一个星期,逢年过节,合家团聚的时候,警察却要在岗位上执勤站岗&&

大家知道,黎都灯会近年来在我省远近闻名,黎都灯会不仅规模宏大,灯展区多,各类花灯俱全,就连黎都元宵旺火同样吸引着八方来客。每到黎都灯展期间,我县各处繁花似锦,流光溢彩,整个黎都大地成了灯的世界,人的海洋。人群中,也许有您的朋友,也许有您挚爱的家人,也许还能听到你与恋人的窃窃私语&&可是,自打我从警以来,我没有一次能陪家人去灯会里徜徉,去遐想、去感受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汇报.doc》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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