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生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必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和责任范围。

企业必须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必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即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内部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七项职责必须履行到位。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它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管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必须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企业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事设计、同是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企业使用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安全投入到位

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必须保证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从事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等企业,必须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必须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企业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安全培训到位

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的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必须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进行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必须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六、安全基础管理到位

企业必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企业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他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高危险性作业,全部实施作业票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必须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

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企业必须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得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的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企业必须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必须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八、安全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企业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企业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至少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计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企业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企业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企业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九、依法保障从业人员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必须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企业必须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企业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企业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企业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推荐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10-07-09 21:40:00 来源: 济南日报(济南)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一、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教育培训责任:包括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推荐第3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重庆渝西矿业集团富家洞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富家洞煤矿开办于1981年,1984年投产,1997年企业转制,更名为重庆渝西矿业集团富家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家洞煤矿),由重庆渝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手经营,属民营企业。矿区位于永川区吉安镇寒泸村,距新修的永川至泸州高等级公路约100m,距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永川站32km,交通十分方便,地理位臵优越。

矿山主要开采K8煤层,煤层平均厚度为0.6米,产状变化受地层和构造控制,南东翼倾角缓(13-16),北西翼变陡倾角40-57,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二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

矿井配备有 “一正四副” 矿级领导共计五名,正矿长一名,另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矿长各一名。科室职能部门配备有:通风瓦斯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职业卫生科、教育培训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等共计八个职能科室;井下配有掘进队2个,采煤队3个,运输队1个,机电队1个,通维队1个。全矿共有井下职工442人,地面158人。

矿井采用明斜井方式开拓,井口标高+373m,现开采水平标高为+80m,该水平共计布臵三个采区,矿井现有3个采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生产。采煤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

矿井提升系统为一级提升井。倾角25,全长720m,双道,提升绞车为2米双滚筒(型号JK/JTP2×2×125)。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风机为对旋20号(型号为FBCDZNO20/2)×90两台(其中一台备用)。矿井安有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种类和数量齐全。

矿井现采用一级排水系统,由+80水平的中央水泵房直接排至地面。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情况 。00

(一)矿成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组长:王盛银副组长:曾发昌

成员:袁盛德唐显文赵昌勇侯天才任德银谷志刚肖政宏龚勇。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公室设在矿行政办公室。由班亚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发动

高度重视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为了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矿领导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矿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组织基础。抓好此次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关键在领导。通过密切配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精心组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自查活动

精心组织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实践基础。此次自查,主要从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八个公共方面的内容以及煤炭行业的十一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组长王盛银负责,进行全面清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员学习考试,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停工进行再学习,直至合格为止。

(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及台帐。对照标准清理,建立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21个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及档案和台帐、下井人员出入井记录台帐等19本基础台账。由曾发昌负责日常监督完善,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监督检查。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带班下井各项管理了规定,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制度进行处理,确保随时有矿领导在井下带班作业,现场不失控。

(四)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原来安全检查次数进行调整,每月由矿长王盛银组织一次全面性的隐患排查,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规定进行处理。

(五)抓好质量标准化保持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技术副矿长曾发昌负责,于2011年3月13日前,进一步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把各种记录及台账分配到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标准不降低。

(六)抓好职业危害防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人力资源科具体办理,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细化防护用品管理,于4月再开展一次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七)完善安全费用管理。由矿长王盛银负责,财务科具体办理。一是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二是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三是按要求配备必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八)加强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人力资源科具体经办,全面清理培训情况,完善培训档案,制定下一步培训规划。

(九)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由安全副矿长唐显文负责,办公室具体办理,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队班学习室安全文化展板。并规划出下一步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十)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由技术副矿长曾发昌负责,建立健全以技术副矿长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研究规划矿井开拓巷道布臵、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

(十一)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评级工作。由矿长王盛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于3月14日前完成自评工作,确保今年达到A级标准,对自评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隐患处理的“五落实”办法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由矿长王盛银通知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文件和标准,然后由分管负责人分专业组织学习。

(二)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标语和板报,并利用矿区广播加大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三)对活动开展不积极,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分管范围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将按集团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011年3月22日 重庆渝西矿业集团富家洞煤矿

推荐第4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七项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所有操作岗位建立具体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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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按照培训时间要求开展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6、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强安全生产特殊(危险) 作业管理。制定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格监控动火、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油气管道等作业。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应急预案一般每三年评估1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令)要求,及时修订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具体台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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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2、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企业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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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丛培广

一个公司的发展,靠的是正确的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安全生产是保持公司稳步发展的核心要素。

确保安全生产靠的是安全制度的完善,公司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接受安全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安全制度高于一切。

确保安全生产靠的是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做为公司最基层的生产单位班组,班组长是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基层的落实者。要时刻铭记自己为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既是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也是安全生产制度的监督者,要自己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又要监督帮助每一个班组成员,遵章守纪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时刻提醒班组的每一们成员。杜绝违章,牢记三不伤害,用发生在周边的真实案例,来警示每一位安全生产制度的违反者,使班组的每一们成员更加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重要意义,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个家庭都希望幸福美满。每一个企业都希望兴旺发达,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生产,要让安全生产的思想牢牢扎要在每个人的心中。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不变的话题,排查隐患,纠正违章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是每一管理者应尽的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

推荐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北京XXXX有限公司隶属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北京市XXXX区,公司建于XXX年,占地面积XXXX㎡,注册资金XXX万,从业人员XXX人,常驻公司人员XXX人,是一家专门从事XXXX企业,公司主要从事XXXXX的生产,年生产量XXXX吨。

公司自XXXX年建厂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安全建设纳入安全管理工作中,树立“与其事故后处理,不如事故前预防”的安全生产理念,强化“全员、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控制,不断加大重点危险区域和设备的检查力度,避免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7年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安全、职业健康目标:重大以上生产、设备、火灾事故为0,重大环境违规事故为0,重大人身伤害(伤残等级8级以上)和职业病事故为0,负伤率小于1%;,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健康稳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类防范措施到位,履行和落实情况良好,未发生上述事故,安全指标完成较好。

二、2017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到全范围、全覆盖。每周按时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按时参加厂区安全检查及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对于特殊时段(防汛、防寒、防暑)临时增设专项安全检查;坚持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制度。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保障落实工作顺利开展。公司配有HSE经理一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人。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兑现力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公司按照组织结构和管理层次,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月按时组织对落实情况检查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加大对安全责任的考核与兑现,绩效工资考核权重为30%,与职工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直接挂钩,从而增加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其引领推动作用,把安全文化作为安全生产的灵魂。利用宣传栏、微信、内部网、内部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常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让大家时时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处处维护安全。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公司2012年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在专家指导下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学习。重要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各车间仓库等工作现场张贴明示。对危险作业实行重点管理,建立了审批制度,按照等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做到管理、检查、培训、考核四统一。

6、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认真制订并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定期定时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确保职工时时“耳根”清醒并能掌握到实时的安全知识,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考试,对新调入或转岗职工及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有一人一档,全员安全培训时间均高于法规要求。

7、确保安全投入,据实列支安全费用,推动管理上台阶、安全创水平工作。资金投入到位,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根本保证。公司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办法,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技改等专项费用,专项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专款专用,用足用好。

8、狠抓隐患治理,建立整改台帐,对危险源24小时动态监控。定期组织三级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对厂内危险源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各类安全设备及时维护维修,明确管理责任人,确保完好率100%;按时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全厂通报。组织专项整改。

9、加强针对,接近实战,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增强职工的应对能力。每年“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期间针对公司易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建设,做好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评审,抓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不断总结提高,切实增强职工的现场应对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了应急电话、紧急停车按钮;设置应急救援器材室,配备防毒面具、耐酸碱雨衣、滤毒罐、防毒口罩、消防战斗服等多种应急救援器材;同时备有救援担架、应急药箱等辅助物品。在办公楼门口设立了LED显示屏,实时显示安全活动、天气、公司重要文件要求等。针对恶劣天气提前下发防范通知,督促各部门做好预防措施。

10、充分保障职工安全生产权利,让职工安全工作、安心工作。厂区内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告知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并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员工入厂时间、从业岗位、年度体检、岗位环境等方面均有备案说明,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予以职业危害告知,充分保护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不被侵害,全部人员依法按时缴纳工伤保险。建立了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设立HSE之星等奖项,年度发放奖励17000多元。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扎实推进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通过各种形式严格推进“大、快、严”隐患排查活动。

(三)进一步量化各项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严格兑现。

(四)对厂区内的老旧的警示标识进行一次更换行动。

(五)加大与相关单位的安全工作交流,加大隐患排查的全面性、专业性。

(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提升员工安全主动性、自我安全意识、专业知识技能。精简培训内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培训资料,减少繁冗制度,避免员工产生畏惧排斥学习、培训、考核的心理。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常怀忧患之心,常绷安全之弦,常敲安全警钟,常谋安全之策,常思安管良方,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如一的抓落实、促生产,贯彻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争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推荐第7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7年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足以彰显国家层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程度。

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更应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安全就是效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给企业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每年六月,一场“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大字报似的“横幅”、标语、宣传画满天飞;大街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政府部门,也摆起桌椅,免费发放安全生产相关书籍,宣传安全相关常识问题。可一旦过了这个月,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状况,工厂依旧生产,机械依旧转动,工人依旧劳作,大小事故也屡有发生„„ 诚然,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宣教当先,只有全员意识上升了,才有行动上的作为,毕竟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了行动指南,才有利于全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可是,如果把“安全生产月”当做一场运动来做,那么这个月的辛勤付出,最终也是收效甚微。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安全的因素总是伴随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只要没有预见到危险因素的存在,就时刻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来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要忘记开展这个活动的初衷。更不要将安全生产月当作一场运动来开展,要做到实处,要有形有肉。我们要月月都安全,天天都安全,时时刻刻都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多少家庭对亲人的关切。所以我们要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日常安全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安全生产月应是我们日常安全生产的一个缩影。只有这样,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概念才能灌输进每个人的心中,安全生产活动才能融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美德,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才能把全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017年6月14日

推荐第8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表

表A.0.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表

评分员:年月日 注:“四不放过”指事故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

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表A.0.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考核表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考核表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

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4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考核表

评分员:年月日

B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评分员:年月日

附录C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汇总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

年月日

注:考核结果95分以上为优秀,94分至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推荐第9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在哪部法律中确定下来的。( )

A、《劳动法》; B、《职业病防治法》; C、《安全生产法》。

2、根据海因里希的事故概率金字塔的分析,重伤或死亡事故﹕轻伤或微伤事故﹕无伤害事故的比率关系是:( ) A、1﹕30﹕300; B、l﹕29﹕300; C、l﹕20﹕300。

3、造成危害人的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归纳起来大体上可以分为物的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其中物的因素主要包括: ( )

A、设备因素和设施因素; B、机(工具)的因素和环境因素; C、设备因素和空气因素。

4、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生命一旦丧失是不可复生的。因此,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来考虑。( ) A、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不出事故; B、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避免事故的发生; C、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5、“群众参与监督”是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什么职责,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

A、检查; B、监督; C、参与。

6、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具有什么功能。( ) A、防止事故发生; B、发生事故前发生警告; C、防止事故的扩大。

7、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各生产岗位、各种的工艺要求和历年来的事故教训制订:

( ) A、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B、安全操作须知; C、安全操作规程。

8、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迅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使他们能严格、娴熟地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做到: ( ) A、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 B、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C、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

9、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 ) A、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 B、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C、险情排除和处理的能力。

10、《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几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3 ; B、5; C、7。

1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 ) A、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 B、冷却法、隔离法、抑制法; C、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

D.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

12、爆炸品仓库库房内部照明应采用 灯具,开关应设在库房外面。( )

A、防爆型; B、普通型; C、节能型; D、白炽型。

13、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14、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 ( ) A、80dB(A);

B、85dB(A);

C、90dB(A);

D、95dB(A)。

1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除 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 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A、1名; B、2名; C、3名。

16、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A、三千元; B、二千元; C、五千元。

1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不包括:( ) A、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 B、化学品制造工艺; C、急救措施及消防措施; D、毒理学与生态学资料。

1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 ( ) A、安全部门人员; B、生产计划部门人员; C、每个岗位上的作业人员。

19、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又应该承担下述哪一项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 ) A、在操作中发生事故或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自行采取措施排除; B、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违章、不冒险作业,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C、对违章指挥可以边执行,边向上级部门报告。

20、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因此抓好安全生产要在:

( ) A、生产的前期、生产的过程、生产的结尾; B、生产的前期; C、生产的过程。

二、多项选择题

1、造成危害人的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物的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其中物的因素主要包括:( ) A、机(工具)的因素; B、天气的因素; C、环境的因素; D、作业方式因素。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又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其他费用,属于直接费用的是:

( ) A、事故调查费用; B、医疗费用; C、补偿费用; D、建筑物损坏费用。

3、在计算事故损失时,应当包括: ( ) A、直接经济损失; B、生产及材料损失; C、间接经济损失; D、其他经济损失。

4、安全生产法规具有的特点是: ( )

A、较强的科技性; B、广泛的社会性; C、法律关系客体方面的不同特点; D、强制性的特征。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除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外,还有: ( ) A、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B、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D、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

A、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B、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C、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D、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什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C、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D、作业场所要遵守劳动纪律。

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而且: ( )

A、不得隐瞒不报; B、不得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C、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D、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9、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备和人员的配备的因素,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 ( )

A、投资大小; B、危险性大小; B、C、规模大小; D、风险大小。

10、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是: ( ) A、能管; B、敢管; C、都管; D、善管。

三、判断题

1、通常所说的“安全生产”,主要是指生产安全。( )

2、由于管理者的失职或失误造成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

决定错误等造成事故,这类事故的形成是属于人为因素。

( )

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他们的责任制落到实处了,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保证了。( )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既然是一个体系,那么,它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生产体制发生变化,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也不可能变化。( )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立法目的、许可的行业范围、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申领与颁发的程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作了全面的规范。( )

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7、有关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该是最高层主管。( )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之一是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 )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将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再由安全、技术、计划部门联合会审,并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设计施工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厂总工程师审批。( )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应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外购设备必须有质量证明书;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

1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冲击眼护具、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导电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等劳动防护用品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

12、反光警示服通过在服装上缝缀的反光材料发出高亮度反光,给他人以警示,避免他人作业对穿着者的伤害。( )

1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环境中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作业环境中确实不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另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可酌情适当延长其使用期。( )

1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2小时。

( )

15、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这里所说的设施,包括生产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 )

16、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情况,包括事故造成破坏规模,损坏设备情况(数量、损坏程度、价值等)。( )

17、因机械设备有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物体失控飞出的伤人事故不属于物体打击。( )

18、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包括:快速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 )

19、工业毒物对女职工的危害比男职工的危害更小。

20、职业病发生与职业因素有关且是唯一的发病因素。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4、C;

5、B;

6、A;

7、C;

8、A;

9、B;

10、A;

11、A;

12、C;

16、B;

17、A;

二、多项选择题

1、A、C;

3、A、C、D;

5、A、B、C;

7、A、B、C;

9、B、C;

三、判断题

1、√;

2、√;

6、√;

7、√;

11、√;

12、√;

16、√;

17、√;

13、B;

14、A

18、C;

19、B;

2、B、C;

4、A、B、C、D;

6、A、B、C、D;

8、A、B、C、D;

10、A、B、D。

3、×;

4、×;

8、√;

9、√;

13、√;

14、×;

18、√;

19、×;

15、A;

20、A。

5、√;

10、√;

15、√;

20、×。

推荐第10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行)

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法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度

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监督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绩效量化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与职务任免、劳动报酬挂钩。

第二条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纳入本单位全年经费预算,不得挪作他用。高危行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企业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 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主任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港口企业或同时容纳100人以上(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人)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四条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投入保障、工作会议、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培训教育、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报告、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管理、危险性场所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危险作业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危险物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报废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等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应当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重大危险源隐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情况、事故应急处臵方法和预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资金投入、员工安全教育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安全生产活动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五条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任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对在岗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三个月以上或者换岗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当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第六条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资质和证照 国家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含登记备案)的,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建设、中介等活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改变原有须持续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冒用安全生产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附后。 第七条 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建立普查建档、风险辨识、定期检查、检测和监控预警制度。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监控责任制、资金专项使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分类登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及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和应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向安监和有关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重大事故事故治理后须经安监和有关部门审查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 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环境 企业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臵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臵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臵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臵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设施、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食宿场所等,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臵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九条 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器材用品

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冲、剪、压、切设备和木加工机械等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有关安全防护装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当由取得制造许可的生产单位生产。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游乐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维修和改造;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验。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臵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臵。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使用需要,配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和本市户外广告设臵技术规范设臵广告;建立安全检查和维修制度;遇有台风、汛期等特定气候条件,应当事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企业进行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设备大修、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在密闭空间内作业,以及开展高危文体旅游活动等危险作业和活动,应当制定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指导并监督操作人员和活动参与人员(游客、观众等)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活动)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活动)。作业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应当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当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臵齐全、完好有效;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游泳池、海滨游泳场等游泳场所的责任管理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救生人员;配备与游泳场所相适应的救生设备和器材;设有能通观全场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海滨游泳场应当设臵表示危险区域的标志和安全网。

危险作业(活动)种类名录附后。 第十一条 执行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物品的经营、运输、燃放,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专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包装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臵相应的监测、通讯、报警装臵,及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正常适用安全运行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臵,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当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安全检测、评价制度。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臵定期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当定期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销售及流向登记制度。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和警示标识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专用仓库专人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废弃处臵制度。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臵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运输管理制度。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装、超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危险货物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在危险货物装卸、保管、贮存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保管要求,轻装轻卸,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存放。

第十二条 承担合作经营的安全管理义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和验收合格的建筑物;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

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两个以上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督促、指导业主或者用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巡查制度,对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做好防止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坠物等安全防范工作。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理工作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以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相关企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或者与周边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公共娱乐场所、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臵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四条 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权益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并对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自救能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定期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禁止安排特殊劳动保护从事禁忌工种范围内的劳动,禁止使用童工。

从业人员对所在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生产作业场所或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拒绝进入现场、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前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五条 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监管

企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及受聘专家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不得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检查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备、设施、器材,不得擅自启封或者使用;不得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不得在事故调查中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单位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在事故发生后逃匿。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企业违反本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当列入黑名单,挂牌督查,直至停产停业整顿。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社会公开致歉。

附件:1.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

2.危险作业(活动)种类名录 3.须持证上岗的安全工种(岗位)名单 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备案)事项名录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由举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办。

2、烟花爆竹活动方案审批——由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向公安部门申报;

3、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审核——由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4、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消防验收——由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5、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00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在开业前或举办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在活动前向消防部门申报;

6、重点部位临时动火作业审批——由在防火重点部位临时进行烧焊、设炉生火等动火作业的单位向消防部门申办;

7、建设项目安全性预评价审查——由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并向安监部门申报;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由重大工程项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安监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的总体验收;

9、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由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部门提交报告;

10、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由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向卫生部门申请验收;

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向卫生部门申报;

12、安全性评价备案——由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矿山企业和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年内累计发生五次以上重伤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专业机构作出安全评价后向安监部门备案;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建设部门申办;

1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由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向建设部门申报;

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报建)——由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建设部门申办;

16、施工安全措施备案——由获批准开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部门申报;

17、拆除工程施工备案——由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向建设部门申报;

18、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安监部门申办;

1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证——由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单位,向安监部门申办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

20、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证——由该企业向安监部门申办;

2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向交通部门申办;

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由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向交通部门申办;

2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均须向公安部门申办;

2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由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向公安部门申办;

25、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向安监部门申报;

26、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由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向安监部门申办;

2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由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向环保部门申办;

28、废弃危险化学品处臵方案备案——由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向环保部门申报;

29、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许可——由专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0、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资质许可——由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的生产经营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1、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由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生产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办;

32、校车许可证——由学校向交警部门申办;

33、海滨游泳场安全鉴定书——由开办海滨游泳场的经营者向旅游部门申办。

34、临时建筑审批意见书——由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或城管部门申办。

35、工商营业执照——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危险作业(活动)种类名录

一、危险作业的种类 1.明火

2.临时用火用电用气、油 3.电工 4.电焊 5.切割

6.起重(含电梯) 7.装卸 8.厂内机动车 9.锅炉 10.压力容器

11.登高架设(拆除、维修、清洗) 12.制冷(安装、操作、维修) 13.爆破

14.危险物品作业 15.拆除

16.冲、剪、压、切、锤、卷、绞、碾、勒作业17.挖掘 18.井下 19.管道内 20.潜水

21.热气球 22.空中表演 23.动力滑翔伞

二、危险活动(运动)的种类 1.攀岩 2.冲浪 3.漂流 4.骑马 5.蹦极 6.速降 7.轮滑 8.射击 9.射箭 10.潜水 11.热气球 12.滑翔伞 13.动力滑翔伞 14.拓展训练 须持证上岗的安全工种(岗位)名单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含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含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和)

四、爆破作业人员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五、建筑施工人员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七、特种作业人员(见特种作业名录) 特种作业名录

(一)电工作业

1、高压电工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

3、防爆电气作业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压力焊作业

3、钎焊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

(三)高处作业

1、登高架设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制冷与空调作业

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五)煤矿安全作业

(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七)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八)冶金生产安全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9、重氮化工艺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13、磺化工艺作业

14、聚合工艺作业

15、烷基化工艺作业

16、化工安全自动化仪表作业

(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十一)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11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题 你矿是如何开展“矿长守规尽责,保护矿工生命”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答:“煤矿、矿长、矿工”三者浑然一体。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体,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重中之重;矿工是煤炭生产的主体,长年工作在不见阳光、异常艰苦的井下,以肉体之躯开采光明、奉献社会,他们的生命安全必须得到最有力有效的保护;矿长作为一矿之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者,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所作所为关乎矿工和家庭安康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总局令正式发布。条律千条,要害几处。虽规定七条,却条条是铁律;虽字不足300,却字字铄金,既是经验的总结,更是血与泪的教训。

规定有了,落实了才有意义,见到效果才是真本事。“规定”之前,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但往往一些煤矿和矿长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做、做而不实,引发恶性事故。七条规定,概括为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火灾、设备、人员,要素集中,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令行禁止”,着力之处是以此为纲,每一个煤矿、每一名矿长都要严抓落实。攻坚首要,是发轫于现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矿长责任重大。之所以责任之重,在于岗位之重、生命之重。规定于矿长,也寄重托于矿长。希望全国千万名矿长不负党和政府、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待、望眼相盼。

经验和做法:

1、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上上下下学习“七条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成立机构

为确保落实到位,取得成效,成立以矿长、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逐条制定严格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和监督检查人。要求全矿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将“七条规定”内容与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结合,做到超前防范,风险预控,把矿工兄弟当亲人,带着真挚的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第六题 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有哪些?你矿是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

答:为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请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煤矿矿长或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到科(室)负责人、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必须建立奖惩制度。

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将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标准、定措施进行整改。

煤矿企业按规定每季度向县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区域煤矿监察机构提交重大隐患及排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原因、现状及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 煤矿企业存在国务院第446号令第8条所列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排除隐患。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每年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第七条 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并建立下井档案。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8天,行政副职(含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2天,安全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8天,带班人员全面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相应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合法有效,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必须经再次审批才能组织施工,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不能组织生产。

第十条 严禁将煤矿企业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再次转包,严禁将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对外承包。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瓦斯灾害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与上一级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建立和坚持“以风定产”公示牌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全面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压金。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校验,保证正常运转、使用。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建立检身登记制度并携带自救器下井。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新标准备矿煤(双光源矿灯)。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向中介机构提供安全评价、生产能力核定和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基础资料。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严禁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入股投资。

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必须明确谁是主体即谁来落实;

2、明确责任的内容,即落实什么;

3、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为什么不落实,落不实;

4、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途径: ① 要靠煤矿企业自身;

② 要靠强有力的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 ③ 加强法治力度和社会舆论监督;

④ 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也是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不可忽视的力量;

⑤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守法意识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

⑥ 给煤矿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第12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工作汇报

XX县XX燃气有限公司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工作汇报

燃气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XX县县XX燃气有限公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结合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9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精神。

公司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立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安排专人对加气站、长输管道、城区中压管网、阀门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小区调压器进行检查、维护,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加大了公福用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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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及晚上深入各小区用户家中,重点检查室内燃气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面对面向用户讲解安全用气常识,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的安全意识。

燃气属于高危行业,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XX燃气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燃气安全运行。

XX县县XX燃气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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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备设施保障责任: 1.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

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二)资金投入责任:

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三)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规章制度制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五)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并贯彻落实; 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4.依法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或项目进行安全评价;5.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 6.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1.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3.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认定、分析、建挡、监控、治理和核销工作;

(六)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七)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4篇: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264号

《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业经2011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陈政高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照管理职权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岗位标准化操作实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教育从业人员掌握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七)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五)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考核,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三)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本企业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效果;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六)指导和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协作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审核承包、承租、协作单位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按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和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病防治措施;

(九)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履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一)本企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企业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应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条 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确保本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纳入本企业年度经费预算。

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至少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矿山、冶金、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其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安全培训机构发给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支。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落实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依法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

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备案;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三)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

(四)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装置:

(一)煤矿、非煤矿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自动控制装置,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三等以上尾矿库应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装备;

(五)桥式起重机应当安装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

(六)冶金企业应当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七)有条件的渔船应当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装备;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配置的安全技术装备、装置。

第十八条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单位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经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报废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

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工伤和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采用信息化等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应当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达到标准的企业,享受省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特种设备应当依法登记并经依法批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测检验。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到位;

(二)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三)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是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四)从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

(七)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八)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九)危险源是否处于可控状态;

(十)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定期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难以立即消除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报告,实现有效治理。隐患治理效果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企业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按照规定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企业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进行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拆卸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作业,应当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指定现场作业统一指挥人员和有现场作业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管理,确保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事故隐患及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和纠正。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七条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发包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出租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的承包合同、租赁合同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赔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约定;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约定;

(六)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煤矿、非煤矿山应当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班次。

煤矿、非煤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非煤矿山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对协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制度。对为其提供原材料、配套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条件进行审查。

企业选择的协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职业病防护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企业违反前款规定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享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按照规定报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小型矿山企业应当与就近有资质的矿山专业救护队签订服务协议,或者与邻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一年中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十六条 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对所辖区域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对依法应当制止和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予以制止和处理的;

(三)未履行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未依法律、法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及时如实报告、严肃调查处理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者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投资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投资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不直接支配但是能够间接控制或者实际控制企业行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改,保证检查不走过场,自查填报信息真实,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定期上报。

四、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告栏,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公示卡、监控卡、应急救援措施及标识、标志标牌张贴或公示到车间和具体工作岗位。

五、依法组织员工教育培训,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六、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做到方案、组织、装备物资、演练“四落实”。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职工、群众、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另2份分别报所属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和直接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

第16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承诺书

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我单位将认真学习、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

二、积极参加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入现场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每月将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公明办事处安监办。

四、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六、依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

七、保证单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整好用。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八、每天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诱发火灾和生产事故的各种因素。

九、经常性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掌握事故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自救和组织,引导他人疏散的方法。

十、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二、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理部门的监督、监察,绝不弄虚作假。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报告并停产整顿,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 企业安全主任承诺书

作为安全主任,我将认真学习、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任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安全主任职责。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安全主任义务。

三、配合所任职单位进行安全主任备案登记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四、认真开展本职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向安监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完整、明确、真实填写工作报表,对发现并上报的安全隐患负责跟踪到底。

五、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工作。

六、配合安全主任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安全主任综合考核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我深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使企业健康发展。为此, 郑重承诺: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17篇: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 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对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严把原料入厂关。

二、依法按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做到企业库房中不存放非食用物质和不明物质,做到食品添加剂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保证食品添加剂称量器具准确,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三、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厂食品做到批批检验,检验记录真实准确,检验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出厂销售,做好不合格食品后处理,严把食品出厂关。

四、严格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当地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报告。

五、定期对企业职工开展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做好记录。

六、定期对企业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

七、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和检查整改记录。

八、严格执行国家标识标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以及所用配料和添加剂名称及含量,不隐瞒事实、不夸大宣传、不欺诈消费,做到真实准确。

九、建立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分析研究,采取对策,防范风险,并及时向当地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报告。

十、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

十一、加强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

十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企业对以上承诺负完全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第18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我乡2009年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具体分解各自在评定工作中每个环节中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

一、第一步(5月-6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将《级别评定标准》和《级别评定汇总表》下发给企业。

2、乡政府安监办: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抓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尽快将《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印发给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档案,向相关企业发放评定标准。

3、企业:配合主管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派员参加相关培训,熟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二、第二步(7月-8月)

1、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2、乡政府安监办:着重从个性部门把握,指导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

3、企业:按《级别评定标准》,逐项对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巩固提高,对做得不足的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在9月底前完成自评,并将《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填写好上报乡政府安监办。

三、第三步(9月)

乡政府安监办根据企业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比对、初审,然后按不同行业分类,并一式三份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

四、第四步(10月)

邀请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乡上报的《级别评定标准》(表)和《级别评定汇总表》,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拟确认为a、d级的企业同时上报县安办和xx市行业主管部门。

五、第五步(11月)

认真整理、备案县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复核确认情况的反馈材料。

六、总结提高(12月)

认真总结,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准备迎接上级年度考评。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工作计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计划》。 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

(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另外,在结尾处也可以附上下一步个人工作计划。

第19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演讲稿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企业负责同志: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能代表贡山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在这里发言,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的,其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如何全面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有几点认识和体会。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是指挥、带领、引导、鼓励和影响组织中每个成员的管理者、决策者,起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领导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是命令的下达者,方向的引导者,业绩考核的监督者,自始至终调控着每个环节,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执行者的行为和工作行动;另一方面,领导具有法定权、强制权等职位权利,同时又有模范权、奖惩权,在组织中起着榜样和标杆作用,职能性质决定着领导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可在宏观上有效把握,同时在落实环节上进行调控,从而保障整个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核心是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省、州、县分别出台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已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关键还是责任心的问题。有些人没管好出了事就归结于能力不足,觉得自己尽力了,结果不好不能怪自己,可事实上,没管好出了事,绝大多数是责任心的缺失。通过对近几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的回顾,不难发现,在安全管理领域,仍然存在管理缺位、思想松懈、工作不实、投入不足、作风漂浮等问题。追根究底,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责任心出了问题,责任心强的干部工作上就不会松懈,责任心强的职工工作期间也不会有侥幸心理,责任心强的管理机构更不会出现缺位、管理不严的行为。因此,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核心就是责任,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就是一纸空文。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要担当。责任是胜任工作的前提,敢于担当则是管好安全生产的必备精神,有责任就必须要有担当。实践证明,能否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看有没有担当的勇气、有没有付出的豪情、有没有坚强的信心。如果有强烈的责任心,在安全管理和决策上,就会严于履职、敢于担责、勇于负责,认真践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中,不放过任何角落,不忽视任何细节,坚决守住安全这条红线,就可以把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到最低程度,就一定能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演讲稿

大家好! 我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6日,至今已12个年头,我见证了公司这12年来从一个赢弱不堪的小公司发展到现在成为贡山县龙头企业的纳税大户;亲身经历了矿山近年以来的巨变和员工综合素质的逐步提高。抛开这一切不谈,就如何全面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有几点看法。

循循善诱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源动力,实践表明,没有健全的责任体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必将带来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安全意识的淡薄,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存在。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建立起合理科学的安全责任体系就要求我们企业按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和“一岗一责”的原则,充分建立起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和本岗对本岗负责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全目标责任的落实和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加强各层各级岗位人员责任心,强化安全工作的目的性。“全覆盖、无死角”的责任体系,一丝不苟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保障。

科学、规范的制度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无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干部职工的行为,是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

我们企业要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制度,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制度,讲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避免制度的重复、混杂。一个企业是否制定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是衡量一个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是否夯实的具体标志。有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完美执行”,我们企业就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就能实现安全生产。

经常化、制度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及时发现、整改的有限方法。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却保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排查隐患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严密检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部位,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不等不靠。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经常化制度化的排查治理加上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必然会全面压降事故发生的“苗头”。 长抓不懈的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能力的最佳方式,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传递安全生产经验,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各级领导要端正培训教育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在自己自觉接受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同时,能够做到经常对职工开展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与培训活动,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积极支持他们按期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学习,使他们不断地、更多地掌握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政策、新技能和新本领,真正发挥他们的安全管理监督职能,真正起到企业安全生产保护神的作用。可以说,企业各级领导者的安全意识的强与弱,决定了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企业在扎实开展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教育,重视和强制性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的同时,更要做好作为安全教育系统性工程重要环节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采取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学习文件、收看广播电视录像、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进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企业上下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提高了,企业才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规范、完备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安全生产标准是国家、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目的是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企业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就要做到重视安全生产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运用安全生产标准来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要以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及使用,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的指导作用,消除事故隐患和潜在危险因素,做到“三不”生产,强化矿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认真坚持好“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理各种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行为重复出现;逐步制定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坚持“严”字当头,实行重奖、重罚,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的必由之路!

第20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强行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检查和考核。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组织对各类从业人员、进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理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七、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交叉作业现场专人统一协调指挥,对发包工程项目、出租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并加强监督。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八、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自觉接受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职工、群众、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

日 年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汇报.doc》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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