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办法

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巩固实施国家级全国两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区工作成果,进一步依法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道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区妇女联合会、区司法局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共同设立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道里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生活困难家庭的妇女儿童。

第四条 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坚持“四统一”、“五优先”原则。

“四统一”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

“五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结案。

第五条 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协调各街道、镇政府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接待妇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法律咨询;

(三)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六条 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各司法所和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为依托,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承担本辖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法律咨询,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受理、呈报审批等组织、协调、配合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联络站,承担告知本辖区内生活困难家庭的妇女儿童(法定代理人)获取法律援助的咨询联络方式、渠道、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等联系工作和为已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出具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及对行动不便的特殊案件受援人提供入户调查走访、人民调解等服务工作。

第七条 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接受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的指导和管理。

第八条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

(一)民事案件: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纠纷;

2、婚姻家庭纠纷(含家庭暴力案件);

3、继承权纠纷;

4、物权纠纷;

5、债权纠纷;

6、知识产权纠纷;

7、人事、劳动、合同争议。

(二)刑事案件:

1、家庭暴力案件;

2、妇女儿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3、妇女儿童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刑事案件。

(三)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第九条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主要采取如下形式: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代理;

(四)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五)人事、劳动、合同仲裁代理;

(六)人民调解及其他非诉事务代理;

(七)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妇女儿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妇女本人因无业、失业、待业或残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儿童因生活在无业、失业、待业或残疾、重大疾病、单亲等经济困难家庭(含农村流动、留守儿童)而无力聘请律师的;

(二)申请人是申请案件的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

(三)案件或事件的义务人或义务机关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所在地在道里区辖区内;

(四)案件或事件发生在道里区辖区内并依法由区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受理;

(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

第十一条 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法定代理人),应当向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递交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户口簿等);有代理人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代理权权限证明;

(二)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所有权证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材料等;

(三)经济困难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职工证等)或证明(如无相关特困证件,需由住所地的社区、村屯出具含家庭基本状况的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社区、村屯公章);

(四)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法律援助服务办公室对各工作站、联络站上报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移送案件的工作站或联络站并说明理由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 第十三条 对下列情况可以拒绝申请不予受理:

(一)事由或案由不在本辖区的或无本辖区常住户口、暂住证的或无法证明受援人身份的;

(二)不能证明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

(三)申请的事项超出法律援助的对象和受案范围的;

(四)以欺诈的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

(五)所申请援助的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正式结论或依法不予追诉的。

第十四条 在下列紧急、特殊情况下,各工作站、联络站的人员可以当即决定予以法律援助:

(一)可能会造成社会混乱,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可能会给妇女儿童受援人造成危害损失的;

(三)上级主管妇联组织或司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的。

第十五条 区政府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根据案件数量的增加随时追加,以保证案件质量和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妇女联合会和区司法局予以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授予荣誉称号。

对拒不履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义务或疏于义务而给受援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区妇女联合会或区司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或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8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某某镇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2006年3月22日)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省市领导一行莅临我镇检查妇女儿童工作,首先我代表某某镇党委、人大、政府对各位领导表示欢迎。下面我就我镇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也请领导多提宝贵意见。我镇下辖7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总面积2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756亩,人口8225,其中妇女4315人,0—7岁儿童676人,男366人,女310人;0—14岁儿童1577人,男852人,女725人。近年来,我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妇儿工委的业务指导下,以党政工作为中心,以积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把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和两个“纲要”作为促进男女平等、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总抓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了全镇妇女儿童事业的快速发展。全镇妇女地位和参政议政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女能手、致富能人日益增多,妇幼保健水平显著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条件日益完善,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了妇女儿童工作的社会化格局,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纵观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大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一是宣传形式多样。2001年至今,镇妇儿工委组织各级妇女组织在镇域范围内张贴“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画1000余份,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加大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在2003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镇妇联、镇计生站组织30多名女职工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内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二是宣传力度加大。每年在党员冬训和“四进五化”工作开展过程中,镇司法所开展培训班7期,参加人数达1000多人,内容涉及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法律,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入贯彻。三是宣传覆盖面提高。在市、郊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指导下,镇妇儿工作委员会利用妇女节、儿童节、“三下乡”活动等契机,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扩大基本国策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领导重视,明确职责,组织机构健全妇女占人口的一半,在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半边天的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镇党委、镇政府充分认识到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把妇女儿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专门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抓妇女儿童工作,具体做到了:

1、健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是实施《规划》的基础和保证。我们利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这一重要机构,缔结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工作网络。在横向上,把6个党政职能部门吸收进来,加大了领导协调工作力度。在纵向上从镇到各村均建立了有主要领导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制度。

2、工作制度到位。妇女儿童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为使整个工作规范有序,我们制订了严格的工作运行机制,各项制度相继出台,形成了“政策推动,目标管理,示范带动,表彰激励,现场办公”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妇女儿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资金保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加大对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资金投入。从“九五”至“十五”期间,先后投资600多万元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了6所小学和幼儿园以及中学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高标准改造了中学,实现了“四机一幕”进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多媒体室、食堂、宿舍、音体美等设施设备完善,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改善妇幼卫生条件,完善了卫生院设施设备,投资200多万元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用于道路硬化、绿化。

4、宣传教育广泛。为推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和“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形成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良好舆论氛围,我们利用黑板、广播、橱窗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每年至少举办黑板报24期以上,开展宣传12次以上,开展《两规》、《两法》、维权等培训班4期以上,全镇参加妇女人数达一千余人次,从而优化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各方配合,齐心协力,工作进展有序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许多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工作中,我们通过各方面配合,齐心协力,强化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政府行为,量化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开通了妇女儿童咨询服务热线,优化了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统筹,妇联牵头,部门负责,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 以党政和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核心的领导队伍,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围绕《规划》的各项指标,专门研究部署实施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妇女儿童工作目标。 教育、幼教、卫生、文化、司法、妇联、民政等主要部门 ,围绕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制订实施方案。教育部门围绕儿童教育方面的指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我镇中学、中心小学达“模三”标准,某某小学、长城小学达“模二”标准,其他学校达“模一”配备标准,1—9年级全部开设了计算机课程,“天网、地网、校园网”三合一的教育资源应用到了课堂。学校九年制义务教学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十五”期间,教育“两基”达标通过省市验收。

2002年4所幼儿园达到省颁二类办园标准,2所幼儿园达到省颁三类办园标准。某某中学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同时被市教育局确立为二类标准化示范学校,2002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农村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镇卫生院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新增添了一批新生儿保健设备和孕产妇休养设备。卫生防疫部门每年都对校医、保健教师进行业务培训。镇妇联、计生办每年组织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并在全镇普遍实行婚前、孕产期知识培训、婚前体检、孕产妇随访、更年期培训等。镇卫生院积极推广儿童免疫接种,建立了免疫接种档案,儿童的“四苗”普及率达99%。镇爱卫办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全镇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100%,改水受益100%,改厕率达5%。文化广播站积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法律服务所、派出所等继续加大对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加强了对舞厅等一些娱乐场所的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和维权行动,提高广大妇女的自主维权意识,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联、司法、老龄、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民政办、社保所等部门开展好扶贫帮困工作和女职工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等。

四、突出重点,解决难题,妇女儿童规划顺利实施 随着形势的发展,妇女儿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我镇不断加大力度,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推进妇女儿童规划的进一步实施。 一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妇女创业致富培训。我镇始终把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和科技培训工程作为全镇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建立健全了全镇农民培训组织和网络,完善推广机制,在科技培训过程中尤其把劳动妇女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全面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农业技术水平。从1996年至今,以“农民文化学校”为依托,以镇农技站为主体,以“农民夜校”和青农工程培训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基础,大力加强妇女科技培训工作。在科技培训网络建设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时新增《洋葱种植技术》、《日光温室蔬菜种植技术》教材,聘请有经验的农业专家不定期地进行培训,深入实地解疑难。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采取送科技下乡、办班集中培训、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农户送去最盼望的技术。同时,建好基地网络,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们不断扩大合作社规模,对基地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新技术在基地传出、新品种在基地示范、新成果从基地推广、新产业由基地带起。全镇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7处,有力地促进了“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的进程。自工程实施以来,我镇共培训农民学员4000余人,其中妇女占40%以上。通过培训,使学员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大大增强,文化素质和实践技能显著提高,60%以上的妇女学员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野麻湾村的王晓琴1998年参加养殖培训班,1999年开始养猪,近几年又成为全镇的致富女能手。观蒲村的周建萍参加蔬菜种植实用技术培训,种植洋葱30亩,收入达到10万元。像这样的妇女致富能够还有很多,她们作为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成为我镇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二是加强新经济组织中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我们在注重加强企业改制过程中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同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新经济组织中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解决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问题。对这些组织中的女职工职业培训,男女公平、公正、公开再就业机会和合理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都进行监察,特别是对我镇的骨干乡镇企业华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为每一名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对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工作做出必要的劳动保护,如女职工公休产假一般在90-100天左右,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给予减轻工作量或调整工作岗位等,督促企业自觉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对侵犯女职工权益,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忽视五期保护等问题的,予以了严肃查处。 三是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工作。我镇历来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妇女干部工作,把那些素质好、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妇女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培养,特别把那些潜力大年纪轻的优秀女干部,放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去压担子,一方面,我们为女干部学习锻炼创造和提供有利条件,促进他们自身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对女干部不求全责备,而用其所长,避期所短,帮助他们迅速成长。在镇第十五届人代会代表中,妇女代表占总数的17%。在镇领导班子中,配备1名女副主任科员任计生站站长;在村两委班子中,各村至少有2名妇女任委员;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4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16%。四是切实加强扶贫帮困工作。我们一方面建立健全了全镇贫困妇女孤贫儿童档案,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线,每月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使得他们达到全镇最低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对妇女,我们运用传、帮、带的方式,对她们实行技术技能上的培训指导,资金上的扶持,精神上的鼓励,同时开展“姐妹同心,结对同行”活动,帮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靠劳动、靠科技致富。对全镇孤贫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妇女的财产、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合法权益。我镇积极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特别面向农村,在妇女的财产权益、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方面应享有的权利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下发《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4000余份。为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我们将一法一办法及《土地承包法》列为村级干部培训班重要的学习内容,由镇司法所就农村如何保障妇女在家庭财产、宅基地、责任田等方面的权益搞了专题讲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工作中村干部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到外地,以及男到女家落户的都依法分给了口粮田、责任田、宅基地,使农村广大妇女群众都能以法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镇在推动男女平等、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和两个“纲要”、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在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及配备工作中,还存在着妇女干部后备人选不足,妇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三是妇女就业及再就业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四是在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女童辍学问题还不容忽视,防止出现反弹。五是农村妇女参加科技培训的积极性还不够高,科技致富的效果还不很显著。六是农村妇女和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镇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加快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作出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一定更加努力,发奋图强,为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更上台阶而努力奋斗!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推荐第3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儿办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务实、高效、服务的工作要求,立足岗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

职能作用,为依法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共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制讲座60余场,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份,展出图板1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2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作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序推进。并积极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合理统筹,确保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共同推进,并取得较好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

妇女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落实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程度,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服务效果日益增强。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儿童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以“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题

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职能是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援助服务,是政府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现阶段妇女儿童在社会生活中仍是最容易受到伤害且较难自我保护的弱势群体,在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方面,我局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针对妇女、儿童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富有针对性、更具有人性化的服务。2009年6月,我局推出了“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妇女、未成年人、下岗工人、待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手续、快速受理,以保障更多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例如:新兴镇夏某离婚纠纷一案。受援人夏某因遭受家庭暴力身体重度残疾,行动不便,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夏某的来电求助后,立即指派两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到夏某的家中了解情况,并在夏某家中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先后多次来到新兴镇调查取证,收集有关夏某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帮助夏某立案。在整个案件的承办过程中,本着家庭和睦为重,案件承办人员多次找夏某丈夫王某谈心,做其思想工作,但其态度坚决,不肯悔改。后又经案件承办人员耐心劝解,王某同意离婚,并同意放弃财产权,将其与夏某共同拥有的房屋留给夏某,两子女与夏某继续居住,并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给夏某,以保障夏某与子女的正常生活。夏某拿着调解书,激动地热泪盈眶,她动情的说:“我总算可有活路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制度,感谢法律援助的好律师。”一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办理妇女儿童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08件;办理妇女儿童维权诉讼案件12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0件,刑事辩护案件2件。

(二)强化普法宣传,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的维权能力。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入学校和“三八”妇女节、“12.4”

推荐第4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实施“两纲”规划,推动和谐发展

----官厅镇长城小学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校在乡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大力开展扶贫助困帮教活动,深入开展体卫艺工作,全校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现就我校两个规划贯彻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

我校教职工共12人,其中女职工8人,占全校教职工的70%;在校学生共70人,其中在校女学生32人,占学生总数的45.7%。我校新生入学率、学生升学率、按时毕业率连年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抓好“控辍”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控辍保学工作是落实《规划》的关键,我校在此项工作上强调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广泛开展了师德教育活动,建立师德意见箱,以此来鞭策教师、督促教师身体力行承诺内容,教育教师要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变相体罚、讥讽学生等不良行为,而保证学额不减。

二是落实学习后进生帮教制。针对学习感到无望的学生,首先要帮助其树立信心,其次要挖掘闪光点,及时给予热情的鼓励和肯定的评价,并提出合理的期望。针对基础差、智商低的学生,适当降低学习要求,放慢进度,使他们跟上队。

三是落实“减负”工作。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要求组织安排教学。以精简学生用书,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心理压力,防止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落实扶贫救助工作。对家庭贫困面临辍学的学生,动员教师深入家庭,给家长做工作,动员师生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生度过难关,

坚定求学信念。

五是落实特教学生保障机制,促进困境儿童的生存与发展。学校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历年来,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率达100%。

目前,我校学生辍学在社会、学校、家庭的齐抓共管下,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辍学率基本控制在0%。

(二)突出抓好“两免一补”工作,夯实《规划》实施基础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两免一补”工作及收费工作规范合理。

首先,对国家的“两免一补”工作,学校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采取创办宣传栏、书写标语、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方法,使“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校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领到免费教科书。其次,严格收费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严格教育收费制度,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全面遏制违规行为。学校认真对照收费文件,无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材料的现象。

(三)突出抓好教师素质,努力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学校始终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扎实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使教师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情操、健康的职业道德习惯和过硬的行业工作本领。

⒉坚持抓好教师的课改理论培训学习。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课堂实录、撰笔记体会、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促使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⒊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开展好党员教师两争一做党性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带头送温暖、带头帮教问题学生、带头义务辅导学困生、带头开展学先进、赛干劲、比奉献活动,带头践行师德建设十不要求、带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带头学习新课改理论、带头学习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等活动,引导全体教师做德能双馨人民满意的教师。

(四)突出抓好家长学校工作,拓宽《规划》实施渠道。

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良好场所,是广大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

⒈成立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家长委员会

学校每学年初都要调整组建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学校的学年计划,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议,由学校领导通报学校工作计划及取得的成绩、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合理化建议等。定期召开班级家长会。家长们听取本班任课教师的情况介绍、了解共同教育孩子的方法。

2.定期举办讲座。每学期学校都要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特目的是使每位家长感悟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重养重教。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教育孩子。

3.深入开展教学开放日和评校评教活动。一是每周星期三安排两位教师分别在两个教学班进行公开课,让社会、家长学生共同评价教师,评价学校。二是利用行风评议活动开展社会评学校评教师活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发学校领导班子及个人工作作风意见征询表,评议活动的开展促使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密切了家校关系,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五)突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⒈加强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

⒉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讲课,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图片展览活动,加强了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

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使校内学生思想能够健康发展。

3、加强安全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学校坚持了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加大投资,购买报警器,安装视频监控,加强门卫制度,同时对学校的危房、危墙、照明线路、用电设备、周边环境等一些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

三、今后工作需注意的方面:

一是要尊重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建立

新型的师生关系,对学生进行多元化评价。

二是大胆管理,积极寻求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路子,切实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好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关系,认真做好学校妇女儿童工作,力促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长城小学

2012.12.15

推荐第5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和谐发展

----岫岩县满族中学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们岫岩县满族中学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大力开展扶贫助困帮教活动,深入开展体卫艺工作,全校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现就我校妇女和儿童两个规划中期贯彻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校学生共1771人,其中在校女学生845人,占学生总数的47.7%。现有初中三个年级,36个教学班,2015年至2016学年度,我校各学年学生年龄分别为:初一13周岁;初二14周岁;初三15周岁。出勤率100%。

我校现有教职工共174人,其中男职工73人,女职工101人,占全校教职工的58%。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抓好“控辍”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控辍保学工作是落实《规划》的关键,我校在此项工作上强调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广泛开展了师德教育活动,建立师德意见箱,以此来鞭策教师、督促教师身体力行承诺内容,教育教师要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变相体罚、讥讽学生等不良行为,而保证学额不减。

二是落实学生流动管理工作。学校认真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了学籍。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向无学籍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做好政策宣讲。重点讲明,学生在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对无学籍学生建册登记,摸清底数。对符合规定的入学条件的,全部妥善安置,建立学籍。对不符合条件的,尽快劝返疏散,确保流动学生安全和教育质量。2015-2016学年度,我校因未报到、转学、提前升入技校等原因流动转出学生人数为:初一36人,初二7人,初三8人。流动转入学生人数为:初一65人,初二2人,初三2人。

三是落实“减负”工作。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方案和

教学要求组织安排教学。精简学生用书,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心理压力,开齐课程,防止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落实扶贫救助工作。对家庭贫困面临辍学的学生,动员教师深入家庭,给家长做工作,动员师生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生度过难关,坚定求学信念。

五是落实特教学生保障机制,促进困境儿童(单亲家庭、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的生存与发展。学校开设了心理健康课,正在筹建心理健康咨询室,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几年来,困境学生随班就读率达100%。

目前,我校学生辍学情况在社会、学校、家庭的齐抓共管下,在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辍学率基本控制在0.2% 。

(二)突出抓好“两免一补”工作,夯实《两个规划》实施基础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从实践十八大精神的高度,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两免一补”工作规范合理。

首先,对国家的“两免一补”工作,学校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采取创办宣传栏、书写标语、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方法,使“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校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领到免费教科书。学校认真对照收费文件,无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材料的现象。

我校没有寄宿生,所以没有寄宿生困难补助。2015年10月24日,岫岩救助站、岫岩教育局为我校困境未成年人到玉都医院体检中心提供免费体检。

(三)突出抓好教师素质,努力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学校始终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扎实开展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使教师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情操、健康的职业道德习惯和过硬的行业工作本领。

⒉坚持抓好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学习。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课堂实录、撰笔记体会、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促使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同时,鼓励教师个人研发新课程方法及理念,开发了具有满族中学特色的校本课程。

3.加强区域间合理的教师流动。自2007年以来我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系统内部调转、工作调动需要等方式新进入教师李丽新、张雨津等23人;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派往乡镇教育相对薄

弱的兄弟学校支教教师王春义、王希超等9人。

(四)突出抓好安全学校工作,拓宽《规划》实施渠道。

⒈加强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

⒉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讲课,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图片展览活动,加强了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

⒊完善了问题学生导师制。政教处建立了问题学生档案,做到了定人员、定时间对问题学生开展跟踪帮扶教育,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使校内学生思想能够健康发展。

4.定期检查校园周边环境,保证校园周边安全,清理校园暴力。

(五)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基础实施建设

立足于我校实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场硬仗,也是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头等大事。

我校在2010年争取资金,改善了学生实验室和计算机房的环境。于2013年重新修建了可容纳师生2000人使用的640平方米的厕所,并配有专用洗手池。

三、今后工作需注意的方面:

一是要尊重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对学生进行多元化评价。

二是大胆管理,积极寻求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路子,切实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好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关系,认真做好学校妇女儿童工作,力促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推荐第6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和谐发展

----户县天桥乡中心学校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们天桥乡中心学校在乡党委、政府和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大力开展扶贫助困帮教活动,深入开展体卫艺工作,全校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现就我校两个规划贯彻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

我校教职工共31人,其中女职工20人,占全校教职工的64%;在校学生共350人,其中在校女学生166人,占学生总数的48%。2001年至2010年,我校新生入学率、学生升学率、按时毕业率连年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抓好“控辍”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控辍保学工作是落实《规划》的关键,我校在此项工作上强调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广泛开展了师德教育活动,建立师德意见箱,以此来鞭策教师、督促教师身体力行承诺内容,教育教师要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变相体罚、讥讽学生等不良行为,而保证学额不减。二是落实学习后进生帮教制。针对学习感到无望的学生,首先要帮助其树立信心,其次要挖掘闪光点,及时给予热情的鼓励和肯定的评价,并提出合理的期望。针对基础差、智商低的学生,适当降低学习要求,放慢进度,使他们跟上队。

三是落实“减负”工作。学校认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要求组织安排教学。以精简学生用书,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心理压力,防止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四是落实扶贫救助工作。对家庭贫困面临辍学的学生,动员教师

深入家庭,给家长做工作,动员师生捐款捐物,帮助贫困生度过难关,

坚定求学信念。

五是落实特教学生保障机制,促进困境儿童的生存与发展。学校

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历年来,残疾儿童随

班就读率达100%。

目前,我校学生辍学在社会、学校、家庭的齐抓共管下,在认真

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辍学率基本控制在0%。

(二)突出抓好“两免一补”工作,夯实《规划》实施基础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高度,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两免一补”工作及收费工

作规范合理。

首先,对国家的“两免一补”工作,学校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

采取创办宣传栏、书写标语、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方法,

使“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校在校学生全

部免除学杂费,领到免费教科书。其次,严格收费管理,狠抓作风建

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严格教育收费制度,实施教育收费

公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全面遏制违规行为。

学校认真对照收费文件,无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材料

的现象。

(三)突出抓好教师素质,努力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⒈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学校始终把师德建设

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扎实开展师德

教育活动。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使教师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情操、

健康的职业道德习惯和过硬的行业工作本领。

⒉坚持抓好教师的课改理论培训学习。采取专题讲座、观看课堂

实录、撰笔记体会、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促使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

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⒊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开展好党员教师两争一做党性实践

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带头送温暖、带头帮教问题学生、带头

义务辅导学困生、带头开展学先进、赛干劲、比奉献活动,带头践行

师德建设十不要求、带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带头学习新课改理论、

带头学习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等活动,引导全体教师做德能双馨人民满

意的教师。

(四)突出抓好家长学校工作,拓宽《规划》实施渠道。

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良好场所,是广大家长了解

孩子生理、心理

展、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的主要途径,是协助学校共同促进学

生健康成长的主要窗口。我们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学生终身发展

奠基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德育工作计划》、《家长学校制

度》,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办好家长学校。

⒈成立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家长委员会

学校每学年初都要调整组建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学校的学年计

划,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议,由学校领导通报学校工作计划及取得的

成绩、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合理化建议等。定期召开班级家长会。家长

们听取本班任课教师的情况介绍、了解共同教育孩子的方法、填写家

长意见反馈表,学校把各班家长的意见汇总,由各部门进行答复。

⒉开通校长直通车信箱,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为了更好地向家

长提供教育服务,密切家长与学校和教师的联系,学校开通了校长直

通车信箱,公示了校长办公室电话,我们给家长的承诺是:全心全意

为您服务是我们的义务,尽心尽力让您满意是我们的心愿。

⒊严格家校联系制度。实行三互,建立两本,强化管理。

三互即强调互访。在坚持家长校访日(每周星期三)的同时,建

立家校互访接待制度,既要求教师走访家长,也倡导家长走访老师,

即要口头交流,又要书面联系。二是要求互励。即倡导家长支持学校,

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也定期开展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既要求教师听

取家长的意见,又倡导家长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科学的引导孩子。

三是要注重互谅,即家长与学校、学校与乡村密切联系,互相理解,

互相支持,共同提高。认真填写两本(即:家访记录本、家校联系本)

从而全面了解学生,准确定位学生,因材教育学生。

⒋定期举办讲座。每学期学校都要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特

邀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的同志进行讲座,目的是使每位家长感悟

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重养重教。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教育孩子。

⒍深入开展教学开放日和评校评教活动。一是每周星期三安排两

位教师分别在两个教学班进行公开课,让社会、家长学生共同评价教

师,评价学校。二是利用行风评议活动开展社会评学校评教师活动,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发学校领导班子及个人

工作作风意见征询表,评议活动的开展促使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

行为进一步规范。密切了家校关系,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五)突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

⒈加强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学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

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

⒉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讲课,

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图片展览活动,加强了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教育。

⒊完善了问题学生导师制。政教处建立了问题学生档案,做到了

定人员、定时间对问题学生开展跟踪帮扶教育,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

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使校内学生思想能够

健康发展。

(六)突出体艺卫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⒈学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和提高妇女儿童

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

方式。开展有关儿童常见病、性病、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和自我防范

知识的宣传;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吸毒教育。

⒉体艺活动开展正常。认真实施体育艺术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习惯,学校大力宣传“每天锻练小时,

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思想,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小时

的锻炼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校园艺术节、书画作

品展、体育运动会,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加强安全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学校坚持了领导带班值班

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加大投资,购买

报警器,安装视频监控,加强门卫制度,同时对学校的危房、危墙、

照明线路、用电设备、周边环境等一些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消

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利用教师例会、学生早、晚

点,班团队会等对师生进行了多层次的安全教育,使师生牢固树立了

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学校结合学生自身实际,邀请法制副校长、

公安、司法、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制、消防、安

全、心理健康等知识讲座,有效提高了师生法制、消防、安全、心理

健康等知识的知晓率,从而提高了自身的防范和自律意识。

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优美温馨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继续

以校园楼道美化,室舍美化,校园平整,种草种花等为内容,积极美

化校园环境。同时,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营

造了健康向上,活泼丰富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基础实施建设

立足于我校实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场硬仗,也是加强妇女

儿童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头等大事。

面对学校经济拮据、财力不足的严峻现实,学校在严控人、车、

会、话、水、电等开支、增收节支的同时,力争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

刃上,用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方面面上,校领导发扬不怕磨烂嘴、不

怕跑断腿的精神,加班加点,多方奔走,以只争朝夕的工作状态,多

渠道筹措资金,为改善办学条件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领导班子带领相关人员,经常放弃节假日休

息时间,上西安购买远教设备,上周至采集苗木花卉,在县内组织拉

运土方、部室改造、校园绿化、校门改造、围墙修建、道路硬化、室

内布置等一系列校建事宜,和全体教师一道参加劳动,辛勤工作,不

懈努力,不知熬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特别是在07年校建过程中,

校长带领相关同志放弃暑假休息时间,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战高

温、斗酷暑,坚守工地一线,监理工程质量,顶住来自于周边种种困

难和方方面面的压力,攻坚克难,终于使一座17间三层教学楼建设

任务如期完工,有力的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

几年来,在办学条件改善过程中,我们主要完成了一下工作任务:

(1)06年争取上级的支持,完成了教学楼建设工程及部室配套

设施建设立项,并彻底清除地面障碍,做好了校建前期准备工作。

(2)同年度借两基复查验收东风,争取上级支持,充实了远教设施,

建成多媒体教室一个,投资2万余元;充实电钢琴、电子琴、山羊、

体操垫等体音美教学器材,投资近4万元;新增图书近600册,投资

1500余元;增添电视机、影碟机各3台,加上学校自购近1000元远

教教材,投资6000余元购置电子投影仪、在重点部室安装红外线电

子防盗仪使部室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3)07年争取上级支持,投资80余万元动工修建17间3层教

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使部室、教室及办公用房大大缓解。

(4)08年争取投资6万余元初步完成了围墙修建、校门改造、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任务,学校又自筹资金2万余元充实了部分设施,上级又为我校配发桌凳164套。

(5)09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余万元建成拥有50台电脑的高标准微机室一个、电子备课室一个,完成了多媒体教室的搬迁任务,充实了部室设备,又采取自筹和争取县局支持建成会议室一个,使我校部室建设水平和办公条件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6)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3万余元,初步完成了中心校操场和教学区的硬化任务、绿化美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多媒体教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近几年,用于环境绿化、文化建设、添置篮球架、图书、办公设备、打印机、数码相机、宣传橱窗、电教仪器等的资金近6万元。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学生由原来的220名增至325名,教学班由7个增至10个,生均占地面积31.8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由不到5平方米增至8.2平方米;图书室藏书量达4000余册,生均近15 册;拥有1800平方米操场一个,师生活动场所充足;拥有图书阅览室、体育器材室、自然实验室、少队部、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微机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室、美术室、科技活动室等部室17个,形成了一部17室门类比较齐全、设施相对完备且功能逐渐完善的部室建设格

今后工作需注意的方面:

一是要尊重学生的需求,尊重学生的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对学生进行多元化评价。

二是大胆管理,积极寻求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路子,切实把学校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好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关系,认真做好学校妇女儿童工作,力促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推荐第7篇: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健全机制

加大投入

切实将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常务副市长 宋庆华 (2006年4月13日)

调兵山市是一座新兴煤炭工业城市,地域面积为263平方公里,下辖3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有34个行政村,27个社区,总人口24万,城镇人口17.8万,农村人口6.2万。其中女性人口为11.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9.17%;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口为3.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4.32%。新“两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全面研究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现状及“两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实践,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较好的实施两个规划,在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为妇女创造平等发展机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上取得了新成效,为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的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我将几年来我市的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向诸位做以汇报,请各位多提宝贵意见。

一、前一阶段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制,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政府决策平台

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状态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尺。

1 为建设繁荣和谐的调兵山,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一是确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我们在2001年制定了《调兵山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十五”和“十一五”社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并作为子规划,与发展经济和其他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二是加快实现妇女儿童工作由妇联协调为主向政府主导转变。在全市确立了“政府统筹、部门协调、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妇女儿童总体工作思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994年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妇联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镇(街)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行政一把手组成,市委、人大、政协都有一名领导联系妇女儿童工作。实行妇儿工委全会和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妇儿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建立了市、镇(街)、社区(村)三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网络。三是不断强化妇儿工作目标,实现了由软指标向硬指标体系的转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促进妇儿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考核中,实施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从而保证了从上至下各种资源向妇儿工作的汇集。四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市委党校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列入党校课程,

2 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妇女丛书列入党校培训领导干部的必修书目;结合普法,全市印发“两纲”、“两法”3万余份,入户率达85%,同时利用各种相关纪念日,组织版报巡展、文艺汇演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常态性的形式多样的宣教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环境。

(二)加大投入,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

为了确保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我们采取了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在政府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切实保证妇女儿童事业需求,仍然保证了全市卫生、教育事业经费逐年递增。2003年,全市卫生、教育事业经费4212万元,占财政收入的31%;2004年,两项经费增加到4944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32%;2005年,两项经费增加到8951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35%。实施两纲规划目标以来,市财政每年都拨出专款,全面兑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同时每年为妇儿工委提供经费1-2万元。从2006年起,将妇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2万元,并根据以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逐年递增,从而建立起妇儿工委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妇儿工委事业的经费需要。同时,还通过政府抽出一点、企业承担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发展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几年来,用于修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青少年宫、图书馆、月亮湖露天文化广场、社区健身广场等公益设施的投入已超过6000万元。二是在政策上给予保障。为强化妇女儿童工作制度管理,全市先后出台了7个政

3 策性文件,包括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实行阶段性统计监测评估制度,定期督查、调研制度,对重大难点、热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跟踪反馈制度、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等。与此同时,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两纲”、“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目标管理考核,与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荣誉政绩挂钩,奖罚兑现。

(三)抓住重点,切实将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两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因此,我们始终把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作为妇儿工作的核心来抓,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积极开展了依法维权工程,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牵头,人大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建立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通过几年的摸索、积累、提升,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资源整合、综合治理”反家庭暴力的特色道路。为解决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问题,在全市10个派出所全部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站,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报警事件进行优先处理。市人民检察院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市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从快立案,从速审理、执行的原则。此外,市法院还成立了“三八”维权合议庭,聘请了来自妇联、团委等单位的1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相

4 关案件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维权工作机制,在2001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女联络部,并全方位的开展了维权工作,建立“司法保护、咨询投诉、普法帮教、社会救助和维权监督”五大维权网络,同时充分利用维权咨询热线、家庭暴力避救站和妇女儿童维权站等载体,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连续多年从司法部门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兼任全市26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地位。采取舆论宣传、强化培训、树立典型等举措,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组织和人事部门通过招聘、录用、选拔女干部等方式,加大了对女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力度。通过不断培养选拔,目前,全市正副局级以上女干部已经达到53人,占正副科级干部总数的16%;政府所属30个部门有15个班子配备了女干部,配备面达50%。全市2个街道3个镇领导班子100%配备了女干部,在7个市委直属工作部门有5个部门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的71%,在6个群团组织中,有3个配备了女干部,占总数的50%。在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对副科级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目前全市共有女后备干部48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31.8%。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为提高全市妇女素质,我们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措施,加大对教育投入的力度,通过各种培训使妇女接受教育渠道不断增加。目前,我市已经形成了女子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下岗女职工再就

5 业培训等比较齐全的教育网络体系,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我们还号召和组织农村妇女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农业科技培训,在广大农村妇女中深入开展学习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活动。几年来,全市累计举办面向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班520余期,已有14000多名妇女得到了农业技术培训,有8720名妇女掌握了1—2门农业实用技术,130人获得农业技术职称。同时,加大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下岗女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妇女就业。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通过巾帼创新业事迹报告会、家庭手工艺品大赛、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下岗女工树立“四自”精神和竞争意识,积极寻求新岗位、创造新业绩。二是通过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竞争能力。我们按照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更新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采取分层次、分门类、分阶段培训的方法,提高了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立妇女再就业培训基地。各镇街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再就业培训基地6个。此外我们还通过采取转岗培训、中介就业、社区就业、劳务输出、扶持创业等方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妇女提供就业平台。截止去年末,我市共培训妇女3000多人次,转移劳动力2202人,国内输出639人,国外输出100人,本土转移1463人。

四是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和学前教育工作,保证儿童受教育权利。我们高度重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在“两基达标”的基础

6 上,狠抓学校建设和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有效降低辍学率,我们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中小学辍学的意见》、《中小学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依法控辍、教改控辍、管理空辍、扶贫控辍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中小学辍学率,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由2001年的0.65%降低到现在的0.37%。同时,依据《2001—2005五年教育规划》,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200

1、2002两年,先后投资100多万元新建了实验幼儿园和晓南中心幼儿园,2004年又投入160万元建起一座面积为1955平方米的幼儿园,目前全市学龄前幼儿入园率达到75.4%;城镇学前幼儿入园率达到76.74%;农村学前二年幼儿入园率达到65.27%;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53.28%,促进了全市幼儿教育的稳步发展。

五是重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新“两规”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总结过去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方面的经验,筹集资金,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薄弱地区和薄弱领域的建设和管理,全方位、创造性地把“两规”目标贯穿于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及预防卫生、妇幼保健和医疗卫生的各项规划之中,使“两规”的落实工作有了飞跃式的发展。2001—2005年度,我市无一例孕产妇死亡;无一例儿童脊髓灰质炎;无一例新生儿破伤风;婴儿死亡率在11‰以下;孕产妇管理率在95%以上;新法接生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以下,中、重度营养不良较2000年下降25%;低出生体重发生率降至2.9%;住院分娩率95%以上;全市以镇

7 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99%以上;全市居民食用盐合格率95%以上;农村改水受益率达10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5%以上。

几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其他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比如在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方面的力度还不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还缺乏有效手段;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妇联自身建设、理论创新、组织创新有待于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在上级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坚持抓发展、抓维权、抓环境、抓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发展。

(一)抓发展,引导妇女建功立业。围绕“三农”问题和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明确城乡妇女发展思路,完善推动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和城镇妇女创业再就业的政策,建立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等五个服务网络,推动广大妇女成为全市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抓维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把“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实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作为宗旨,不断提高妇儿工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能力,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

8 大力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妇女儿童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三)抓环境,扶助儿童健康成长。继续加大投入,筑牢儿童接受良好教育的基础。出台助学政策,着力解决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就学问题。大力开展技术服务和综合治理等项目,确保妇女儿童健康。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抓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妇儿工作格局。继续将妇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市党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考核,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定期对全市从事妇儿工作的人员进行轮流培训,开阔眼界,活跃思想,充实知识;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给予荣誉,用荣誉动员全社会支持妇儿工作。

推荐第8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市司法局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方案要求,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特殊弱势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受理点13个,由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负责人。在190个行政村和27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另外在####律师事务所、市工会、市妇联设立了3个法律援助受理点,都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确定为三个法律援助观摩点。

二、做好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工作

1 为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今年1至10月,全市共承办案件245件,占全年290件法律援助任务的84%。其中民事242件,刑事3件(法院指定1件,申请2件)。接待咨询 670人次,其中来访500人次,来电170人次,接待农民工330人次。已结案民事 62件。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41.8万元。

推荐第9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县司法局关于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2004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推荐第10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高塘岭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6年初, 共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并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241个,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形成旗、乡、村(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并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可供使用的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有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条例》、《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和业务书籍及相关资料;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法律援助案卷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卷为单位,按照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装的原则对已结案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报表准确、及时。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为了使我旗的法律援助工作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建设标准,翁旗法援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

法律援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关,法律援助在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我们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现状,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破题,以积极有为的工作面貌不断开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为确保我旗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旗里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司法局局长李军同志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将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组织,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了搞好这项民心工程,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在乡级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延伸到嘎查村,在全旗229个嘎查村和12个社区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共有建档在册嘎查村和社区法律援助联系员1264名。从而在全旗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广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翁旗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工作站的站长、法律援助人员、联络员的职责;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定期由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了解工作开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情况,倾听各乡镇领导及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及需求信息,并具体指导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不仅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保护了广大困难农民、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尊严,而且与人民调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有效结合,共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防线,使旗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得到了完善。

(三)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识公众知晓率 我们运用多层面,多渠道,纵横交叉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法律援助的对外宣传力度。一是利用会议宣传领导层面。通过年初旗委、政府召开的全旗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旗政府分管领导做讲话、旗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提高全旗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健康开展;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社会群众层面。我们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大众传媒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翁牛特旗消息》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在《红山晚报翁牛特旗版》上登载宣传文章;在翁牛特旗电视台上播放专题节目,在各苏木乡镇电视差转台上发布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利用宣传阵地搞好日常宣传,我们在全旗各苏木乡镇场的主要街道、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在各主要公路沿线均书写醒目的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建置永固性宣传牌等;四是利用宣传月搞好集中宣传,我们利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5.15”律师义务咨询接待日,“5.19”助残纪念日,“8.6”公证宣传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日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达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了浓厚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建章立制,加强工作管理

我们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的东风,从抓管理、抓规范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在主题实践活动之初,翁旗法律援助中心就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四是注重了质量管理。完善了包括庭审旁听制度、意见反馈制度、案件验收制度、立卷归档细则、投诉处理制度等在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可靠的保障。同时,为使上述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特别是群众应知的法律援助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执业纪律、违诺违纪举报方式等,实行统一内容,向全社会公开。

(五)加强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下大力气狠抓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要求所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强烈意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以质量为切入点,实行办案质量跟踪,努力做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管理,着重抓了案前审查、案中督查、案后检查三个环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表、法律援助律师监督卡、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登记表等表格作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向法院发送《案件征询意见函》、向受援人发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表》和《法律援助律师监督卡》,由承办法官和受援人填写后反馈到法律援助中心,随时掌握援助律师的服务情况及办案质量,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达到规范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并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实现了“四个目标”:一是案件数量实现了年突破50件的目标。二是案件结构实现了向重点对象倾斜的目标。主要突出了农民工、妇女儿童和残疾人这三大服务重点。三是案件质量实现了满意度100%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中心首先把好了接待关、普遍做到了接待咨询热情、解答符合法律和登记要素齐全,并公示和使用了文明用语;其次是把好了受理关、做到了法院指定辩护受理率100%、符合条件的申请案件受理率达100%;其三把好审查关,做到了审查所需材料更齐全、审查流程更规范;其四是把好了跟踪问卷关,向受援人发放征求意见表,5%以上的案件指派了人员旁听。四是案件整理实现了立卷归档细则的目标。

(六)专款专用,运用规范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不仅不能向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还必须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和其他社会组织人员支付必要的办案补贴。因此,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内政字[2004]3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法律援助经费实行独立建帐,做到专款专用,办案补贴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到办案人员手中。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因经费短缺,硬件建设与规范化建设标准有一定的距离。

2、法律援助案件定额补贴标准低,影响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3、法律援助范围较窄,门槛较高,符合条件的案件较少,有些关系到“民生”的案件得不到援助。总之,翁旗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快速,在发展中求规范,以规范来进一步促发展,使我旗法律援助工作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真正达到为民解难,为政府分忧的民心工程。

第11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情况简要报告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室成立以来,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妇女儿童维权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工作。特别是2011年新的“两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紧扣“忠诚、为民、公证、廉洁”的主题,以“扩大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全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两年来,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20多件,义务法律咨询150人次,义务代写法律文书80多份,法律法规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建立并规范妇女儿童工作室。中心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自2004年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室以来,全面负责实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2011年又进一步抽调业务精干法律工作者和一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处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并规范管理机制与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于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及时得到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坚持“四优先”工作机制。中心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和3120148咨询电话的优势,对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凡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全部进行耐心细致解答,能直接解答、调处的,安排就近的司法所尽快给予调解处理,需要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提出

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和指定,全力、及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赡养、抚养、劳资纠纷等妇女的法律援助申请,均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中心坚持“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妇女儿童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手续不全的,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上门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得到了当事人好评。

(三)援调对接,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中心整合律师、公证、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力量,坚持援调对接,先调后诉的工作原则。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妇女儿童的意愿,进行调解结案。对案情相对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联合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进行调解。对难以调处的案件,诉至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益。

(四)加法律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利用“3.15”,“1.24”,“3.8”等重要日期,组织援助室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侓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图版、悬挂条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加大面向妇女儿童的法律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和宣

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援助室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与形势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继续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事业的法制宣传,增强全民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积极寻求解决援助的新途径,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12篇:妇女儿童检查工作汇报

县直幼儿园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验收工作汇报

县直幼儿园建于1987年,占地面积3263平方米,建筑面积1690平方米。现有8个活动班,目前在园幼儿420名,教职工43人。根据《兴隆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十五”规划,县直幼儿园不断加强组织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创办现代化新型幼儿园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使县城3-6岁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达标情况

(一) 普及程度

县直幼儿园设大、中、小班。六岁幼儿入园率均达到98%以上;五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四岁幼儿入园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其中男孩为251人,女孩为169人,女孩占在园幼儿总数的40.2%。

(二) 幼儿卫生保健情况

县直幼儿园园舍位置居于县城中心,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洗手池等一应俱全,通风、采光状况良好。每天幼儿平均在园时间为10个小时,每人每年平均费用为2200元。每年的10月开始集体供暖,次年的4月底取暖结束。较长的取暖期,对幼儿的健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幼儿园有保健医2名,医务室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并常备药品60多种。多年来,幼儿园始终实行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制度,并做好消毒。幼儿被褥每半月晾晒洗涤一次,幼儿的脸、手要在 1

一天内要保持干净,要求做到饭前、便后洗手,饭后必须漱口,午休起床后必须喝水、保证幼儿进水量。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总务主任和园医组成的卫生检查小组,每周对全园进行一次卫生保健大检查,(平时抽查)。

炊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不能上岗。饭菜生、熟分开,餐具每餐后用洗涤灵清洗,用高效消毒剂泡半个小时,每周

一、

三、五用消毒柜消毒。伙房值班人员不要随便更改开饭时间,伙房内禁止吸烟、洗脸。采买人员严格把好质量关,不采购腐烂变质食物。

医务人员、保教人员每天坚持对幼儿进行晨检,对患病幼儿及时诊治,每周检查一次幼儿服药情况登记本。幼儿离园一个月或外出返回都会向家长询问有关传染病接触史,由保育员负责到医务室重新检查后再回班。

幼儿园每年对幼儿进行2次体检,春季化验血红蛋白、尿钙、测身高、体重,内外科,五官科,口服预防病毒感染的中药一周,并进行营养评价,秋季服驱虫药、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内外科、五官科,并对幼儿进行四次龋齿防治,及时预防接种。几年来,幼儿传染病发病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

园里每年都要对幼儿进行一次营养评价,对营养不良幼儿通知家长协助幼儿园调节好幼儿饮食,并与体弱儿一起加强管理,做到各班专人专员管理的方法,并做好管理记录。及时制定食谱,本着蛋白质、热量均达到到供给量标准的80%,优质蛋白质占总蛋白的50%的原则,幼儿食谱每两周更换一次,尽量做到不重样。

三、主要工作

(一)管理及教师队伍建设

1、对教师实施“绿色教育,人性化管理”。一方面给教师创设自我发展的空间,同时严格按照《县直幼儿园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用钢性的制度、人性化的管理形成一种合作与竞争相互促进的有效管理机制。

2、注重师风师德建设。每月召开一次教师自我成长总结会,教师自评、互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促进教师自我成长。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意识,同时努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的文化团队,要求教师们每月“学一篇好文章,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自我反思日记”,记入教师成长档案。

3、抓名师培训工程。针对教师专业成长,幼儿园建立了“一个机制”、启动了“一个工程”。“一个机制”是“

一、

三、五”培训机制。即教师一年学骨干、三年当骨干、五年培养骨干。“一个工程”是“育青”工程。即针对我园年轻教师,开展师徒三带动活动,一名骨干教师带动两个年轻教师,一带思想、二带师德、三带教育艺术。半年来,有6名年轻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4、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外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目前,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4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50%。

(二)办园条件

几年来,幼儿园一直积极筹措资金,大力优化办园环境,改善办园条件。仅2005年就投资30余万元,对楼房进行鉴定、维修和改造;铺设了彩色橡胶地面,新添置了大型组合玩具;建起了

多媒体教室,班班配备了计算机、大屏幕彩电,实现了校园网;为幼儿购置图书800余册,玩具1000余套。5年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共投资80余万元。

(三)幼教科研与课程改革

1、幼儿园加强教育科研力度,实施以园级科研组为中心,班级科研组为主体,专题组和教研组为两翼的教育科研网络,达到班班有课题,人人参与课题。参与中央教科所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的课题“河北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再开发”,已结题。参与编写了“农村幼儿教育丛书”,已发行。现正在进行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课题《 县中心幼儿园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研究 》,并申报了两个省级、两个县级科研课题,五个园级课题。教师书写论文及教学案例80余篇。

2、为打造特色、品牌。幼儿园实施双语教学及“多元智能活动中心”等特色教育。

3、为树立优质服务形象,向社会开办了周

六、周日班、积极开展社区0-3岁亲子活动,并经常向家长开放英语教研活动,安全教育活动及幼儿教育半日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现代化教学设备、校园网开展电子课件、多媒体电化教学评选活动。另外,幼儿园还开通了幼儿园自己的网站,利用校园网向社会展示我园形象,向家长传播教育知识,向农村幼儿园传递教育信息。

四、安全工作

多年来,幼儿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种安全制度健全,并设立了专门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监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创设安全保障。几年来幼儿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五、示范作用

1995年以来,县直幼儿园始终坚持发挥学前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承担着全县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成为兴隆县学前教育培训基地和教育教学示范基地。共举办短期培训班12期,培训人次1800余人,跟班培训10轮,150余人次,接待参观200余场次,编写培训辅导教材600余册,录制录音带600余盒,使农村幼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有利地促进了农村幼教事业的发展。

县直幼儿园先后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园”、“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儿少工作先进集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几年来,幼儿园凭着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也做出了许多可喜的成绩,根据国家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还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班容量过大,教师教学压力大。

(二)办公、服务及教学用房严重短缺。

目前,县委县政府对幼儿园的长远规划非常重视,关于改扩建问题正在研讨中。

第13篇:妇女儿童之家工作汇报

再接再厉,妇女儿童之家工作汇报

前黄村是一个典型的村居混合型结构,于2005年5月前黄村与前黄社区合并一起办公。前黄村总面积2.66平方公里,地处前黄镇集镇区域,是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中心。35个村(居)民小组,2136户家庭,总人口达5200人,其中妇女2780人。2011年前黄村被评为“常州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常州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及武进区“优秀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创建“妇女儿童之家”是将这些工作和生活在前黄村中的女性有效地组织起来,不仅是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前黄村在上级妇联及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建设示范“妇女儿童”创建工作。为了让“妇女儿童之家”发挥实效,让“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联基层组织的工作中心、妇联服务妇女儿童的服务中心和基层妇女儿童的活动中心,前黄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妇女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妇女工作优秀人才

队伍组织到位。前黄村按照上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朱听芳亲自抓,分管领导杨春凤具体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做他们的“娘家人”。各项制度落实相应的责任人,确保了村妇女儿童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村妇代会由5名妇女组成,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妇女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妇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维护妇女权益,切实做好普法维权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面向广大育龄妇女,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正月是企业用工旺季时,2月26日我村组织妇女开展《维权法律知识讲座》,特别加大对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项目支持,指导企业建立妇代会,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全力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为提高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执政水平、管理能力和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和特殊作用,我村一直注重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工作中不断学习、锻炼,努力完善自己,使越来越多的妇女干部从普通工作人员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我村每年由妇代会推荐年纪轻、文化高、综合素质都比较优秀的女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今年“七一”新增二名女积极分子,一名女预备党员、一名转正,目前本村女党员61名,占总党员的33%,我村委现有女性工作人员3名,占总人数的33%,其中任村委副主任以上职位的有2名,并有1人当选为镇第一届人大代表,1人当选为武进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妇女能顶半边天”在我村得到很好地体现,妇女组织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了源头维权力度。

平安建设,关系着每个家庭、每位公民的幸福与安宁。前黄要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7月11日我们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建筑工地、企业用电安全、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进行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河塘的水域安全进行摸排并对设置的“水域危险禁止游泳”禁示牌查漏补缺。9月20日我们志愿者开展走村入户发放《平安家庭倡议书》2000多份。近两年来,前黄村许多家庭、邻里等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各类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们村在对妇女儿童维权时不忘对老年人的维权工作,为不断扩大老龄法律服务的覆盖面,10月20日在重阳节之际,前黄村委举办了《加强普法宣传、维护老年人权益》讲座。对辖区内的老年人进行了法律法规讲解和宣传。

三、重视家庭文化,全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了妇女思想工作,前黄村利用家长学校宣传陈地,“三八”节表彰我村妇女在各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先进典型 3名及38户“五好文明家庭”。7月1日在道德讲堂开讲时宣讲了我村的好媳妇——戚岳芳;优秀文体志愿者——杨茹珊。8月28日又表彰了一批《和谐五好文明家庭》。在这系列活动中,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了的特殊作用,很多和谐文明家庭成员既是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又是教育者和受惠者。村民们惊喜地发现,全村的氛围更加和谐了,环境更加优美了,村民们性格更加开朗了、心胸更加豁达了,村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融洽了,全村上下深切感受到了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给整个前黄带来的巨大变化,村民们在学到知识的同时,还提升了自身的素质。 开展帮困结对活动。春节在村党委书记朱听芳带领下,我们志愿者一路走访慰问了贫困单亲母亲臧萍、强雪芬等五人。六一节,借助驻区单位热心人士的力量,积极开展与困难妇女儿童帮困结对工作。经过牵线搭桥,欧建新、吴德岳分别结对了钟惠君、曾秋凤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我村每年六一节捐赠幼儿园2000元支助贫困儿童。

四、鼓励妇女创业,积极发挥妇联“双带”能力

积极为广大妇女同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一是通过上门走访、入户调查,及时了解妇女群众诉求和愿望,积极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调动妇女创业精神,为妇女就业争取政策,引荐、参与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搭建再就业服务平台,我村每年春季组织辖区非公企业召开座谈会,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抓好用工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为我村“4050”人员,单亲母亲、特困妇女就业牵线搭桥,开发就业岗位。

五、关心儿童成长,经常开展寓教于乐活动

积极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前黄村人口早期教育世代服务室,墙面装饰卡通画,颇具儿童特色。孩子、家长每月26日上午,在村和工作人员的陪同指导下,开展亲子健身、认知语言、音乐感知等亲子游戏。营造了村委关心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

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为丰富青少年学生暑期生活,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氛围。7月14日上午,由前黄村委特邀请区公安局司法室邵毅来家长学校为我们讲解《青少年如何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讲座。

为加强对小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三结合,培养小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前黄村利用4月5日休息日时间召集辖区内小学生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少先队员,开展了“我为社区做贡献、美化社区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7月20日,借开展暑期校外辅导站之机,我们还聘请了武进党校的万军授课来社区对学生进行主题为“青少年成长德为先”的道德教育讲座,讲座深入浅出,通过枚举身边实例和解释古训谚语的方式,使得参加讲座的学生们都感到受益良多。7月21日,前黄村还组织辖区内未成年学生到嘉兴南湖参观学习,这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得年轻一代更清楚的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历史,从而接受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教育,很多学生回来以后都表示对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有了更深的了解,今后要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好好学习、不断奋斗。

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连续几年,我村未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

六、组建各类队伍,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在妇代会的组织指导下成立了20人的巾帼维权志愿队伍,16人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11人的帮困结对志愿者队伍,30人的巾帼环保服务队以及50人的文艺戏曲队伍,广泛服务妇女群众及其家庭。

巾帼维权志愿者热心支持妇女维权投诉建设,以接访、主动上门等方式,把法律服务、援助送到妇女家门口,数名妇女、儿童从中受益,引导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带动妇女积极投身“平安家庭”“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家家平等、和睦、文明的良好氛围。

前黄村现有五处文体活动点,较好的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晨练、晚练场地,同时,也为文体志愿者们提供了良好的活动场所。文体爱好者们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互相交流学习,在各类广场欢庆活动中都能看到她们亮丽的身影,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的形象。戏迷之家每周三下午都有活动,现在,百姓们说“戏迷之家”给我们带来了喜怒哀乐,带来了美的享受,身体劳累被戏里的内容冲刷得干干净净了。前黄村文体志愿者队伍参加各部门精心组织的活动,如镇级的春节象棋比赛、3月13日全民健身运动会; 5月11日参加区新天地水上舞台表演等等。通过参加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活跃了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营造了一个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七、完善硬件设施,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开展

为了更好的开展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前黄村建立工作机构、制度上墙、制定计划、定期举行工作例会。先后投入5万多元建设经费,开辟了独立的工作和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了50平方米。并设置妇联工作室、妇女维权站、女性创业就业服务站、家庭文化活动室和儿童快乐家园五项功能室,并做到了各个门牌标示清楚、统一。同时,还配备了电脑、多媒体设备、电话、桌椅以及500册妇女儿童书籍等设施。

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妇女维权工作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对照上级标准,我们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功能,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成为妇联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前黄村妇代会2012-07-20

第14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材料

木垒县法律援助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亲临木垒县调研指导法律援助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优先、热情服务、司法为民”为目标,以“大法援”为行动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工作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西与奇台县毗邻,南与鄯善县、哈密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边境线长74公里)。南北长168公里,东西宽128公里,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县城距乌鲁木齐市280公里,总人口约88000人。有汉、哈萨克、维吾尔、乌孜别克、回等13个民族,其中城镇人口约20284 人。

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年,按照县“三定”方案,县法律援助中心属事业性质,现有事业编制数人,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名,实有人,人有律师资格;有电脑台,打印机台,照相机台;与县司法局合署办公。全县共建有法律援助工作站个,其中乡镇工作站个,中心自成立以来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尤其是2009年以来增长幅度较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到2010年两

年共接待咨询人次,办理案件件,其中,受援人数达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万元。

二、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网络

县人民政府及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领导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县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在乡镇,逐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县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形成了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近年来,县司法局多次向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不断加大法援工作经费投入力

度,2010年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为万元,今年的经费预计达到万元。

(二)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县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知道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

一是立足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为扩大宣传,中心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率进行了认真研究,健全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四个结合”,使法律援助宣传工

作做到年度宣传有计划、专项宣传有方案、单项宣传有重点。第一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年初把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列入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在每次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宣传报道要点,年终进行总结评比,通报情况。第二与普法规划相结合。将法律援助中心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规划,每年的普法宣传月、宣传日都设立专门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宣传资料,展出法律援助宣传图片,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宣传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全面、系统、广泛地向社会各行各业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第三与“法治六进”活动相结合,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贸市场、集市、工地、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策、法律问题。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社区未成年人,尤其是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四与工作职责相结合。为使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行,司法局每年下发《信息任务分解通知》将法律援助信息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对没有完成法律援助信息任务的工作人员将扣除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在每次司法行政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以此激励和调动工作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截止目前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次,其中深入农贸市场、集市、工地、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活动

次,深入学校开设法律援助普法讲课课时。

二是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室,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线,集法律宣传、咨询、案件受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窗

口式”服务,努力使“148”和法律援助这一司法品牌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值班室全天24小时都有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困难群众只要亲自来值班室或拨打“148”咨询专线就能了解到申请法律援助的有关信息和法律知识。法律援助值班室的设立扩大了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今年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人次、来电

人次,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份。

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我县主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和普及法律援助制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群众受教育率。自2008年以来,援助中心在木垒高山电视转播台开通“法制天地”宣传栏目,在每晚木垒新闻之后播放30分钟的法制教育警示片,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法制天地”宣传栏目的开通,不仅满足了我县农牧民群众收听收看法制节目的需求,增强普法宣传直观效应,而且对周边县农牧民群众的法制宣传起到了辐射作用。截至目前,共播放法制教育警示片720期。此外,在2010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民生优先、司法为民、热情服务”理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木垒县电视台公开向全县各族群众承诺“凡寻求法律救助的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有特殊原因需法律救助的,一律进行法律援助”,使弱势群体真切感受到了党的温暖,社会关爱。

四是利用县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醒目的法律援助宣传栏。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开在宣传栏上,使来访群众到援助中心的第一时间就能及时了解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有用信息,极大地方便了来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升援助质量和水平。

为确保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编发了《木垒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汇编》,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等制度,明确了援助工作的职责和范围,规范了援助案件的审查、受理、指派和办理程序,并针对申请、审查、报批、承办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考核确认制度、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投诉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了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管,提高了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过程实现“四统一”,即:由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案卷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专业素质

培养锻炼一支过硬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基石。提升法律援助水平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必须既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又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为了提高队伍素质,法律援助中心培训和司法局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建立了人员培训教育机制。推行素质教育,一是在每周五通过司法局例会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二是坚持“一月一法一考”制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专业法律知识水平。三是通过每周“一堂课”、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处理重大案件的实践能力。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法律援助社会功能

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如成功处理了新户乡三畦村31户村

民与木垒县威特畜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土地承包大户牛英兵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呢阿子汗意外伤害纠纷案、木垒县金磊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与木垒县天意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群体信访纠纷的协调处理。为木垒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今年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成功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员缺乏、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局合署办公,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部为兼职,也没有律师,原中心主任因工伤病休。随着我县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矛盾纠纷凸显,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有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已不能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经费不足。仅依靠财政的经费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的不断提高,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又加上社会募集援助基金渠道尚未形成,致使法律援助经费与法律援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经费都是从司法局行政工作经费中划拨,没有自己的法律服务宣传车,印制宣传品、下村宣传都比较困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取证、调解时往往需要深入基层,经费开支较大,有的甚至要跨县援助,其往返经费开销更大,经费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阻碍了工作人员办案积极性。

三是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执法部门甚至认为,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司法局的职责,与己无关,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在有的部门调查取证时,不能得到足够的配合和支持,对涉及法律援助案件应减免费用得不到落实,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对策与建议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乡法律援助工作站6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需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为6名同志办理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形式,拓宽宣传范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认知法律援助工作。尤其要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五保户、贫困低保人群、农民工等潜在受援人群的宣传强度,提高他们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采取业务知识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轮流讲课等形式来促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使整个维权队伍端正态度,明确工作重心,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有进一步提高。

四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建立运行高效的协调机制,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党委领导、司法牵头、部门配合、政府买单,惠及更多群众的工程,需要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彻底解决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问题。真正使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担负责任,发挥作用,为法律援助工作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第15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材料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武陵山区腹地,东连荆楚,西眺重庆,南距三湘,北至三峡,属xxxx东南边陲重镇,素有“鄂西南窗”之称,是省定25个重点口子镇、27个老区乡镇、50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镇之一。镇域国土面积467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7万人。

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例如:2009年8月,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为民解八难,建设新农村”活动为契机,在xxx村开展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从而使广大农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二)是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建设。

在全镇3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龙头,在所有行政村都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并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初步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便利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从而实现了村镇法律援助联动。并在每年的镇三级干部会上邀请县法律

援助中心的领导对全镇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从而使法律援助直接面对农民群众,便于农民群众及时就近申请、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农民法律援助申请。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去年以来,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调解法律援助案件15件,解答法律援助事项150余件,并积极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本镇内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例如:xxx村的“青蒿”事件,此事件涉及到xx村7个村民小组共67户农户,所涉及的农户随时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我工作站得到此消息后,多次组织村民代表与现代利达农业有限公司老板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我工作站随即将此事反映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该案,并迅速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县人民法院的的通力合作下,该案最后以调解形式达成协议,并在次日全部协议内容履行完毕。今年2月,走马镇千金村村民代表为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感谢匾牌,以表达对援助中心及办案人员感激之情。

第16篇:榆中县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榆中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榆中县司法局

榆中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心自二00五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及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特别是2008年以来,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有了突破性的增长,2008年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03 件,结案103件,结案率100%。2009年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31件,结案128件,结案率97.7%。2010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6件,结案166件,结案率100%。平均结案率达到97%以上。为促进榆中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获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于二0一0年五月在敦煌召开的全省第一期法律援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及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培训班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建立法援网络体系,加强工作保障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获得法律帮助。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 1

领导,全方位、多层次构建机构网络,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思路,为了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在县民政局、信访局、人社局、残联、妇联、团县委、工会等部门及全县23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71个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并且给每个村民小组指定一名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联络员。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在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地制宜、合理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办案。三是积极介入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宗教场所的“七进”活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从内部管理、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办案数量和质量出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实现了办案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法律援助办案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方面严格规定。对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案件的审查、受理、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规范。二是搞好信访接待,建立信访登记簿,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三是提高办案人员素质。通过定期培训、业务交流、树立典型等多种方 2

式,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办案能力。四是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邮寄回访等形式对每一件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公开援助条件和工作人员举报电话,加强对办案人员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了法律援助案件私自收费、吃回扣等不良现象,切实维护了法律援助公平正义的工作宗旨。

三、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加大办案力度

为搞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采取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畅通、快捷的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一是充分利用“榆中司法网”、“手机普法短信”、榆中电视台、法制长廊、广场大屏幕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恢复开通“12348”服务热线,并做好热线接听、办理、备案工作。热线自2009年5月恢复开通以来,共接听咨询2100余人次。三是将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制作成“法律援助卡”,方便群众获得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四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老年人、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免除贫困审查,不需要再开困难证明,只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即可,直接进入援助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如在李某土地侵权纠纷中,李某的儿子多次将李某的承包地抢去耕种,在多次找乡、村、社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老人找到榆中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维护他的合法权益。面对八十多岁的李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 3

派法律工作者为其上门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中心共为30余名五保户、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上门援助服务30余次。五是实行跨地区服务的异地协作机制。对于跨地区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与相关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沟通联系,只要异地相关单位有协作需求,援助中心就会按照协查函的内容需要,将受理援助申请、经济状况审查、案件调查取证、协调相关部门、送达法律文书等事项相互提供协作,极大方便了群众异地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如在宣炳秀抚养纠纷一案中,我县法援中心得知被申请人韩慧霞居所地在甘肃省岷县,便向岷县法援中心发去协查函,使申请人宣炳秀的抚养费通过岷县法援中心得到了解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将非诉讼调解纳入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实现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控制;一是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做到能调不诉。中心对受理的一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如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农民工工资、涉农等侵害农民的案件,在指派时告知承办人,征得受援人同意的前提下,要先行调解,争取和解。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结案,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如在涉及十几名菜农的种子质量纠纷一案中,受害菜农在与种子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后,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因此案是涉农案件,为防止农民群访,法援中心会同全体律师经过多方努力,使该案最终以非诉讼调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切实维护了菜农的合法权益。2009 4

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集访、越访案件、重大疑难涉法案件20多起,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绩效考核机制。要求所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内必须义务承办5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和年检注册挂钩。同时做好服务质量的跟踪反馈,通过案件抽查、个案回访、发放受援人反馈卡、公开投诉电话、严格案卷归档等程序,将承办人员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发放挂钩,确保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近几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援助案件数量的与日增加,经费不足,法律援助队伍力量薄弱成了制约法援工作正常开展的瓶颈。使大量符合条件的贫弱群体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援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政府的声誉和党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1、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影响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由于财政困难,援助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从2008年至今的办案补贴主要来自国家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每年2-3万余元,2010年积极争取到6万元,全部用于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补贴,每件案件补助经费只有200-300元。与律师办案的收费标准相差甚远,与省、市的办案补助每件1000元相差700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二是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县法援中心 5

虽然在各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但站点工作人员是由原来的乡镇干部抽调的人员组成,大多数人从未接触过法律知识,使得有些乡镇的工作站点形同虚设,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只得舍近求远,到县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三是法援宣传工作不够普及,法援宣传工作停留在川区乡镇,贫困地区的老百姓对法援工作知之甚少,使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受到限制,表现为两个方面:第

一、需要援助的群众不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被排斥在法律援助门槛之外,不能得到及时的援助;而另一方面,一些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不该援助的案件,当事人也要求援助。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又不能生冷地把这部分人拒之门外,只好和言悦色,苦心劝解,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给工作带来了不应有的负担。

2、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争取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把经费保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各方面的的理解与支持,推动政府落实对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真正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最低保障和逐步增长机制。

二是建立和培育一支年轻、专业、稳定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办案补贴,激发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高法律咨询和办案质量,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三是进一步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及 6

相关部门的关系,为法律援助开绿灯。保障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调查取证、掌握案情,更好地为贫弱群体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作好法律服务。

四是继续加大对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到那里申请,以减少一些案件当事人跑冤枉路,花冤枉钱。

五是法律援助应做到“应援尽援”。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需求去拓展,让公民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第17篇:开县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开县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成效明显

开县法律援助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运用法律武器为妇女儿童撑起维权保护伞。今年以来,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92件(含刑事受援人为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服务妇女儿童560人次。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受理大厅设立妇女和未成年法律援助维权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使广大妇女儿童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援助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妇联和团县委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接待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

二是建立快速受理机制。凡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尤其涉及家庭暴力、虐待等对妇女儿童身心构成严重伤害的法律援助案件,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快速进行法律援助受理,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介入;

三是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全程跟踪、旁听庭审和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措施,确保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让每个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18篇: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区司法局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02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0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00、2001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01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02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26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Ò»¡¢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þ¡¢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00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02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三、建立制度网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00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02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00年只有5起,而2002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19篇:凤凰山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凤凰山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市、区司法局,赭山街道司法所关于司法进万居大服务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我社区通过开展丰富的“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居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为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2009年凤凰山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的工程。我社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深化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首先,我社区法援办在街道司法所关心指导下,积极与街道派发安然律师事务所罗玉林律师联系,不定期来社区免费接受居民的法律咨询。2009年3月24日上午在凤凰山小区,开展了一场法律援助的咨询活动,安然律师事务所的罗玉林律师走进居民的身边,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细致耐心地为居民解答提出的各类问题。如:家庭矛盾纠纷、房屋拆迁、回迁问题、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件等。活动中居民们说:“希望法律咨询经常的开展下去,足不出户让我们懂得更多的法律”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百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七余次,受教育群众达三十余人。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加大了普法践行的力度,创造人人学法、用法,平日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得良好法制环境。

“法律援助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缓收费用的法律服务,其本质是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职能,政府的行为,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应尽务„”8月26日下午,一堂生动的法律援助宣传进社区讲座在凤凰山社区会议室进行,安然律师事务所的罗玉林律师顶着酷暑为30多名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的讲座,罗律师结合实践中大量的案例的分析、针对法律援助的概念和发展状况、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这次法律援助宣传讲座,更多的居民群众了解了法律援助知识,有效的保证了需要援助群众能够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活动受到社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

利用社区宣传载体,通过展板、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月活动。9月4日上午在美食街广场皖医小区门口开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义务开展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涉及有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保护和职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三百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十余次。此次活动宣传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定,有力地促进了平安镜湖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完善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凤凰山社区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各项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与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相结合,通过以实际接触身边实际案例现身说法,深入浅出讲解,促进社区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把“法律进社区”与法律咨询相结合,通过开通法律咨询热线,随时提供服务,增强活动的时效性与快捷地解决法律疑惑;把“法律进社区”与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关注社区弱势群体,及时地提供便民免费服务,使社区需接受法律救济人员获得法律的帮助。

四、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依法治理

我社区严格按照“法律进社区”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制度,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起来,努力创出特点,抓出成效,我社区今年来共举办法律咨询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余件。

一年来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开辟了司法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为民解忧、办实事具体窗口,在今后的工作中,凤凰山社区将在上级领导关心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20篇: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区司法局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02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

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0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00、2001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01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02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

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26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Òraquoiexclcent;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

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arathoriexclcent;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00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

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02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

12348”牌子后才来的。”

三、建立制度网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

12348和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汇报.doc》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