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预定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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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邮政设施

第三章邮政服务

第四章邮政资费

第五章损失赔偿

第六章快递业务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第三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第二章邮政设施

第八条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

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

第九条邮政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先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邮件处理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十二条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重新设置作出妥善安排;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

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重新设置前,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应当对其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邮政服务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

(一)邮件寄递;

(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

(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前两款规定的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七条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六天,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五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五次。

邮政企业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和乡、镇其他地区每周的营业时间以及投递邮件的频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寄递邮件,应当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以及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办法。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采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确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的,该格式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邮政企业应当在邮政营业场所免费为用户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

邮政编码由邮政企业根据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编制规则编制。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政编码的编制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第二十六条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第二十八条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

邮政企业不得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

第二十九条邮件通过海上运输时,不参与分摊共同海损。

第三十条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

第三十一条进出境邮件的检疫,由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单位用户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企业兑领汇款。

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由邮政企业退回汇款人。自兑领汇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无法退回汇款人,或者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扣留有关邮件,并可以要求邮政企业提供相关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邮政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邮政营业场所正常秩序;

(二)阻碍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递邮件;

(三)非法拦截、强登、扒乘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

(四)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

(五)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

第四章邮政资费

第三十九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资费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资费实行政府定价,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邮政企业的其他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资费标准由邮政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条制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标准和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标准,应当听取邮政企业、用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邮政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以及有关业务单据等表示。

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

第四十二条普通邮票发行数量由邮政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计划由邮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提出,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票的印制、销售实施监督。

第四十三条邮资凭证售出后,邮资凭证持有人不得要求邮政企业兑换现金。

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应当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停止使用九十日前予以公告,停止销售。邮资凭证持有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邮政企业换取等值的邮资凭证。

第四十四条下列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损、残缺或者褪色、变色,难以辨认的。

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上剪下的邮资图案,不得作为邮资凭证使用。

第五章损失赔偿

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第六章快递业务

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第五十二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第五十四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五十六条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第五十七条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第五十八条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第六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第六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报告有关经营情况。

第六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六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五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邮政企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或者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邮政企业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二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三条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第七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寄递业务,以及用户交寄国际邮递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八条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快递企业,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或者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政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盗窃、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的;

(三)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自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企业被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

第八十五条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第八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

第八十七条本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 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的服务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条 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第六条 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七条 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第八条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检查、扣留邮件,冻结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依法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出具相应的检查、扣留、冻结通知书,并开列邮件、汇款、储蓄存款的具体节目,办理检查、扣留、冻结手续后,由邮政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拣出,逐件登记后办理交接手续;对于

不需要继续检查、扣留、冻结或者查明与案件无关的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应当及时退还邮政企业。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在检查、扣留、冻结期间造成丢失、损毁的,由相关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负责赔偿。

第九条 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没收国内邮件、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出具法律文书,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没收进出口国际邮递物品应当由海关作出决定,并办理手续。

第十条 有关单位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查阅邮政业务档案时,必须凭相关邮政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开列邮件具体节目,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损坏邮政设施;

(二)在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门前或者出入通道设摊、堆物,妨害用户用邮或者影响运

邮车辆通行;

(三)在办理邮政业务的场所无理取闹或者扰乱正常秩序;

(四)阻碍邮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

(五)拦截邮政运输工具、非法阻碍邮件运递或者强行登乘邮政运输工具;

(六)非法检查或者截留邮件;

(七)其他妨害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或者邮政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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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邮政设施

第三章邮政服务

第四章邮政资费

第五章损失赔偿

第六章快递业务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第三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第二章邮政设施

第八条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

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

第九条邮政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先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邮件处理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十二条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重新设置作出妥善安排;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

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重新设置前,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应当对其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邮政服务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

(一)邮件寄递;

(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

(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前两款规定的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七条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六天,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应当不少于五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五次。

邮政企业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和乡、镇其他地区每周的营业时间以及投递邮件的频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寄递邮件,应当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寄递时限和服务规范。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以及用户对其服务质量的投诉办法。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采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确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的,该格式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邮政企业应当在邮政营业场所免费为用户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

邮政编码由邮政企业根据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编制规则编制。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政编码的编制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第二十六条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第二十八条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

邮政企业不得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

第二十九条邮件通过海上运输时,不参与分摊共同海损。

第三十条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

第三十一条进出境邮件的检疫,由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单位用户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企业兑领汇款。

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由邮政企业退回汇款人。自兑领汇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无法退回汇款人,或者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扣留有关邮件,并可以要求邮政企业提供相关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邮政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邮政营业场所正常秩序;

(二)阻碍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递邮件;

(三)非法拦截、强登、扒乘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

(四)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

(五)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

第四章邮政资费

第三十九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资费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资费实行政府定价,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邮政企业的其他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资费标准由邮政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条制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标准和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标准,应当听取邮政企业、用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邮政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以及有关业务单据等表示。

邮资凭证包括邮票、邮资符志、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

第四十二条普通邮票发行数量由邮政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计划由邮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提出,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票的印制、销售实施监督。

第四十三条邮资凭证售出后,邮资凭证持有人不得要求邮政企业兑换现金。

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应当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停止使用九十日前予以公告,停止销售。邮资凭证持有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邮政企业换取等值的邮资凭证。

第四十四条下列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损、残缺或者褪色、变色,难以辨认的。

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上剪下的邮资图案,不得作为邮资凭证使用。

第五章损失赔偿

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第六章快递业务

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第五十二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第五十四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五十六条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第五十七条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第五十八条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第六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第六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报告有关经营情况。

第六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六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五条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邮政企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或者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邮政企业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由邮政企业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二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或者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或者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三条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第七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照规定向用户明示其业务资费标准,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国际寄递业务,以及用户交寄国际邮递物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八条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快递企业,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或者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伪造的邮政专用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盗窃、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的;

(三)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自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企业被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

第八十五条本法公布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批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领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其原办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本法公布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逾期达不到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快递业务。

第八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

第八十七条本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 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的服务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条 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第六条 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七条 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第八条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检查、扣留邮件,冻结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依法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出具相应的检查、扣留、冻结通知书,并开列邮件、汇款、储蓄存款的具体节目,办理检查、扣留、冻结手续后,由邮政企业指派专人负责拣出,逐件登记后办理交接手续;对于

不需要继续检查、扣留、冻结或者查明与案件无关的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应当及时退还邮政企业。邮件、汇款、储蓄存款在检查、扣留、冻结期间造成丢失、损毁的,由相关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负责赔偿。

第九条 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没收国内邮件、汇款、储蓄存款时,必须出具法律文书,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没收进出口国际邮递物品应当由海关作出决定,并办理手续。

第十条 有关单位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查阅邮政业务档案时,必须凭相关邮政企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开列邮件具体节目,向相关县或者县级以上的邮政企业、邮电管理局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妨害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损坏邮政设施;

(二)在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门前或者出入通道设摊、堆物,妨害用户用邮或者影响运

邮车辆通行;

(三)在办理邮政业务的场所无理取闹或者扰乱正常秩序;

(四)阻碍邮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

(五)拦截邮政运输工具、非法阻碍邮件运递或者强行登乘邮政运输工具;

(六)非法检查或者截留邮件;

(七)其他妨害邮政企业及分支机构或者邮政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推荐第3篇:火车票预定

电话网络订票预售期为12天 比售票窗口早6天

以往,每到春运期间,火车站售票窗口都会排起长队,有些旅客为了一张返乡车票甚至会在火车站通宵排队。而明年春运期间,即使在火车站通宵排队也有可能买不到票了。因为从元旦开始,电话和网络订票将比车站售票窗口提前六天开售。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火车票网购范围扩大,名为“火车票秒杀器”的软件也火爆起来。

明年调客票预售期

目前,青岛火车站的购票方式主要有5种,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的预售期和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客票代售点一致,均为11天。而记者从青岛火车站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客票预售期将进行调整,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提前12天开始发售,车站自动售票机、客票代售点较晚,提前8天开始发售,而车站售票窗口最晚,提前6天才开始发售。这也就意味着,明年春运期间,车站窗口售票会比电话订票和网络购票晚6天。而等车站售票窗口进入预售期时,电话和网络已经放票6天了,春运期间的一些热点线路及车次的车票很有可能已经销售一空了。

对于火车站预售期的调整,老家在曹县的建筑工人老刘很担心。他告诉记者,自己过年回老家一般都是坐从青岛直达曹县的5022次列车,但是每年春运时候票都很难买。“我每年都是跟几个老乡一起在车站里边通宵排队,稍微辛苦点,但基本还都能买到票。今年回家估计我们排队也没用了,等到车站开始卖的时候,这票早就被打电话的和上网买票的买走了。”老刘说,“我得找人教教我怎么打电话买火车票了。”

火车票秒杀器受捧

“今年的网络订票和电话订票我觉着很方便啊,不用再去火车站或代售点排队了,在宿舍上网买就行。”在青岛某高校读书的小陈对火车站的新政策很支持。“更何况明年春运的时候,在网上提前好几天就可以买票,比车站售票窗口早多了,也不用跟排队的人抢票了。记者了解到,互联网和电话订票都是提前12天中午12时开始发售,“我估计春运的时候肯定很多人中午12点守在电脑前买票。”小陈告诉记者,“这就跟秒杀一样,看谁手快啦。”

即使在网上没有秒杀到车票,小陈还有着压箱底的“高招”。据她介绍,目前网上已经出现了“火车票秒杀器”软件,“我身边很多朋友都在使用它,给网购车票再加个保险,确保买上车票。”小陈说。

记者试着体验了一下这款软件,在操作界面上将乘车区间设定为青岛到哈尔滨,乘车日期设为2011年12月24日,点击秒杀按钮后,秒杀器就提示找到了青岛到哈尔滨的1张转让车票。

尽管火车票秒杀器很受追捧,不过秒杀功能目前还派不上用场。记者从青岛火车站了解到,现在青岛站各主要方向的始发列车未来两天内的余票还比较充足。

记者体验网络购票 网上订票仅需要5分钟

2011年12月15日,距离2012年春运开始仅有20余天,不过记者探访发现,目前火车站售票厅和代售点并没有往年的火爆景象,在火车站售票厅的某些售票窗口,排队一分钟就能买到车票。相对于售票厅的冷清,网购火车票的人却一点也不少。目前仅青岛火车站平均每天就为旅客换取纸质车票约 500余张 。记者亲身体验了从网上购票到取票的流程,订票仅需要 5分钟,而纸质车票通过火车站的自动售票机10秒钟就能拿到。

12月15日 15时,记者来到青岛火车站东售票厅,这里一片冷清,整个东售票大厅里正在排队买车票的旅客也就不到20人。记者观察了一下 ,购票的旅客只需要排队等候一分钟左右就可以买到火车票。随后,记者又来到了火车站西售票厅,这里只开了 3个售票窗口,买票的乘客只有不到10人。

不过,在售票窗口排队的人少了,通过网络来购买火车票的人却一点也不少。由于青岛火车站尚未实行刷二代身份证进站,所以旅客在网上购买火车票之后,还需要到火车站售票窗口、火车票代售点或车站自动售票机上办理换票手续,换取纸质车票后进站。记者从青岛火车站获悉,目前车站方面,平均每天要为旅客换取纸质车票共500余张,其中自动售票机400余张,售票窗口换取100余张。

记者看到,火车站的自动售票大厅里共有20台自动售票机,其中7台为卡币一体机,既可以收现金,也可以刷卡买票,剩余的机器为银行卡机。记者还注意到,通过互联网购买的火车票跟普通火车票还有些细微的区别,车票上注明了一个“网”字。

随后,记者也亲身体验了网上购票的全过程。目前网上购票需要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www.daodoc.com)。如果是初次登录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需要注册并准确填写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目前互联网购票只可使用四种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护照。而在新用户注册时,还需要填写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以便正常接收铁路客户服务信息。

注册成功之后,记者就可以登录网站办理购票手续。目前,网站仅办理车次以“C”、“D”、“G”、“Z”和“T”开头以及K1至K500的旅客列车售票业务。记者从注册到订票,过程仅仅用时5分钟。

目前,网上购买车票成功后,还需要到售票窗口、代售点或者自动售票机上换取纸质车票才能乘车。

12月15日 15时许,记者来到青岛火车站自动售票厅。自动售票机都是触屏操作,记者点击屏幕右下方的“取票”按钮,屏幕上就提示“请刷二代身份证”,同时自动售票机下方的二代身份证识别器也亮了起来。记者将身份证放置在识别器上,自动售票机的屏幕上立马出现了“正在处理身份证信息,请稍侯”的提示,随后,记者预订的车票详细信息就显示在了屏幕上。这时,点击屏幕右下方的“打印车票”按钮,纸质车票就出现在了自动售票机的车票出口。换取纸质车票的整个过程也仅用了 10秒钟。

推荐第4篇:新邮预订新闻通稿(定稿)

2014年新邮预订20日启动 夫子庙、青奥会将上邮票 日前,中国邮政公布了2014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及图稿,同时在2013年11月20日——12月20日之间接受用户的新邮预订工作,用户可到就近的邮政集邮网点办理。其中,在11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为老订户办理,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新老订户办理。可供预订的品种有大小版、套票、年册、邮资封片,其中,大小版依旧执行“以旧换新”政策,其余品种订完为止。据悉,2014年计划发行新邮32套,其中与江苏直接相关的邮票有《城市与河流》(中法联合,中方图案为夫子庙-秦淮河风光带)、《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红楼梦》、《动画——大闹天宫》、《中国现代科学家

(六)》等题材。明年还将发行《嫦娥三号和月球车》、《中国梦——民族振兴》、《浴马图》、《中华孝道

(一)》、《黄梅戏》、《元曲》等邮票均被收藏者看好。

推荐第5篇:活动预定方案

一个学期快结束了,一个美好的大学生活也快要随之结束了,现在已是该上班去上班……相信每个同志也都知道,这次活动的意义与目的。我班郑稳健同志快要走了,去成为一个“英勇”的军人!在他即将离开前,特发动全班组织这次聚会活动。在大家欢送、祝福郑稳健的同时,也当作为我们本学期的一个总结性活动!为我们毕业后祈祷,为我们进入社会后展望!谁说我们就不行了?!

(备注:由于其中还是存在不利于活动正常开展的因素,一次集体活动要关照到每一个人的实际情况是不切实际的,现初定该方案,如具体实施不行,再另作安排,及时通知。)

一、主题:“祝福--怀念--展望暨送别郑稳健同志顺顺利利参军”

二、内容、地点安排:

上半场:金中环五楼“金皇廷酒楼”喝下午茶 TEL:23993688

下半场:K-BOX唱K(COCOpARK店) TEL:8383200

1三、时间安排(11月29日,具体按实际情况变动)

上半场:12:40—14:00

下班场:14:20—18:00

四、人员安排:

(1)、要ISO考试的人员安排

学校队——11:30(具体还得看当天考试结束时间,暂定)男女生集体圆厅集合,一同出发赶往金皇廷酒楼与从家里出发的同学碰面。

(2)、从家里出发的人员安排

校外队——12:20集体在会展中心A出口集合,附近公交车站有“大中华广场”和“福华三路口”,A出口就在车站后面,很近。

(3)、排号拿位人员安排(为把此次活动弄好,请不用考ISO的同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这一项关系到此次活动的成败,献出你的一份力!值得!)

根据该店情况,周日下午茶生意异常火爆,因此排长队已不足为奇。现需五个人提前到11:30赶到那里排号拿位)。

五、负责人

学校队: 刘康XXXXXX

杨琳娜 XXXXX

校外队:郭志鑫XXXXXX

谢雅琪XXXXX

(说明:活动当天如有什么不懂问题,可直接联系负责人。当天除用班费外,每人预带50元备用)

08应用电子2-1班班委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6篇: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

甲方(预售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预约方):

电话: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已取得其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该项目已具备对外预售的条件。

2、乙方欲预定该项目的房产。

(如房产尚不具备预售条件,则该条款为:

鉴于:

1、乙方欲预定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产。

2、甲方尚未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等证件,乙方已知悉该情况,并同意在该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及购买预定房产。

据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1

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预定甲方开发的该项目房产事宜,在青岛市【】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预定之房产状况

乙方预定的房产位于:青岛市【】区【】路【】号

【】项目【】号楼【】单元【】室。该房产的规划用途为:【】,暂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房产价款

乙方预定之房产的销售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总价款暂定为【】佰【】万【】佰【(最终按照房产测绘部门测绘的面积多退少补)。

三、定金

乙方已对预订之房产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作为预定本协议约定之房产的定金。该定金在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冲抵房价款。

四、特别约定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本协议项下之房产的签约权。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即【】年【】月【】日前),携带本协议及身份证、【】%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含定金)到【】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

2、乙方选择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其应

当根据贷款银行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并在交纳购房首付款的同时交纳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的房产不能售予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后,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

4、如乙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配合按揭银行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五、乙方声明

乙方声明: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在销售现场向乙方充分展示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以及《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等所有双方应当签署的文件及交易条件,乙方已经完全接受。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甲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其所交纳的定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本协议约定的房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另行通知。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之房产另行出售,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另行通知。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之房产另行出售,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4、如乙方以对本协议第五条中甲方展示的文件及交易条件内容(如房产尚不具备预售条件,则补充:或本协议约定之房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有异议为由拒绝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另行通知。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之房产另行出售,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通知

任何一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按本协议约定正常履行的情况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协议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专人传递或通过邮寄传递。任何一方均保证对方按本协议所示地址邮寄的邮件均会得到本方签收,若出现本方拒收、任何他方代收或邮件被退回等情况,均视为对方的邮件本方已签收。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均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九、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交纳本协议约定之定金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协议失效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等文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7篇:房屋预定协议书

房屋预定协议书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预定协议书,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房屋预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卖方)

乙方:_________(买方)

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相关问题的解答。2007年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方便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某些条款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登记备案这样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不是特别清楚,许多购房者可能会以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就成立并生效,而忽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房屋预购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第三人在购房时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登记进行查询,不能依善意取得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保障在先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面也是源于法律概念和体系本身的复杂,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为解决一个纠纷而去专门研习一部法律既无必要也浪费时间,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纠纷出现后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是非常必要的。

推荐第8篇:公寓预定协议

公寓预定协议

本协议中,“本公司”指代杭州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代理销售房产及收取房款(开发商信息见下表)。

“贵方”指代买家,可为个人、公司、有限公司或其他下文所列的法人实体。 签署协议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接受了本协议的内容。

该协议只作为预留公寓房间的凭证,请在签署本协议后3天内支付定金£ 3000,若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定金,则公寓将不再

保留。

一旦签署协议,即表示您已接受即便终止购买,定金不可退还这一条款。

预定费为£ 3000, 若实收为人民币,则收取¥30000,再按汇款时的汇率多退少补。

投资者:杭州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姓名:盖章:

签名:签名:

日期:日期:

推荐第9篇:预定客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展网上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议定的价格接受甲方的订房,并按既定的服务规范和程序,向甲方的客人提供服务。

二、乙方同意就甲方预订的客房按以下优惠价格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元/间·天) 序号

房型

门市价

前台促销价

建议销售价

协议底价

返佣金

备注

1

请提供酒店外观清晰照片及房间照片等(寄或email给我们)

2

3

4

5

三、甲方将协力推广宣传乙方酒店,经常向其客户推荐、介绍乙方,让尽可能多的客人认知乙方,并享受到乙方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宣传用的图片、文字、标识,并应优先保证甲方客人用房,对于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客人可直接发传真至乙方前台,由乙方前台按传真内容予以接待。

四、甲方的客人到乙方酒店入住前,应通过电话联系,并以传真、e-mail形式通知乙方(如通知未注明到店时间,在一般情况下订房将保留到当天下午六时,逾期乙方可自行安排房间)。乙方收到订房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甲方客人到达酒店后,凭身份证在乙方总服务台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五、客人在离店前按照甲方订房通知的销售价格以现金或信用卡结清。

六、甲乙双方都应为双方议定的结算价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网址:www.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推荐第10篇:预定晚会台词

台词:(男、女)

男: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女:女士们、先生们、

合:大家晚上好!

女:我是今晚的主持人***。站在我身旁的这位玉树临风、高大威猛、风流倜傥、气宇轩昂的男士就是我今晚的搭档。

男:(做晕倒状)大家好。我是今晚的主持人***。谢谢刚才的夸奖。好了。我们言归正传。(清清嗓子,整理一下服装)欢迎您收看CCTV为您现场直播的新春联欢晚会!

女:(侧身,做惊讶状)啊,没想到站在我身边的还是位专业主持呢、男:嘿嘿。我这是现学现卖。今天,虽然不是在著名的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里,也没有那么多群星的闪耀。但,今天在这里有我们可敬的百事公司领导,由我们可爱的公司同事,依然充满了浓浓的情意,暖暖的春意。

女:是啊、舞起醉人的红扇,我们从五湖四海走来,敲响震天的锣鼓,我们同处百事的家园。展望未来前景绚烂,我们豪情满怀。

男:盼望了哪么多年的2008年,今天忽然发现即将过去。回想在这一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历经百年图志,中国终于在自己的土地上举办了一次精彩绝伦的奥运会,我们百事公司自**年成立到如今也已经走过了**个岁月。**年的风华,**年的奋斗,**年的积极进取,凝聚了**代百事人的心血。

女:今天,百事公司已经拥有了**个工厂,**名员工,遍布全国**个

省市,年销售**,而且还在以每年**的速度递增。这其中,百事(填入北京公司的情况)。我们可以很骄傲的说,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有百事,有市场销售的地方就有我们百事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们百事人用我们辛勤的汗水,坚韧的品格,包容的态度,不屈的精神为了百事企业的蒸蒸日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实践公司更大的目标! 男:生活是那么的火热。那么的充满激情,犹如秋日的天空,总是那么高远而明丽。而在座的我们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朝气蓬勃,就像夏日的花儿,总是在枝头绚烂而热烈的开放、欢乐是今晚的主题,我们将用欢乐来尽情演绎。

女:歌声悠扬,这歌声是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情祝福,舞姿优美,这舞蹈是我们对公司,对在座同事的衷心祝愿。让我们举起这欢乐的酒杯共同祝福新年的来临,迎接新年的曙光!

男:是啊。辉煌的2008年留给我们太多的激动和欣喜!激昂的2009年即将奏响华美的乐章,今天就让我们用歌声赞美明天,用舞蹈祈福未来。下面请欣赏:

节目(略)

第11篇:机票代理酒店预定

项目总监:陈艳彬咨询QQ:1297748230电话:010-56211559手机:13164285851

电子商务平台

---机票代理、酒店预定

中航联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整合了机票、旅游、酒店预定、签证等资源,公司秉承“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诚诚信信合作”的服务宗旨,采用全国连锁经营的模式,一路披荆斩棘,成为商旅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为广大想创业的年轻人提供一个实现自住创业,自我经营的舞台。

机票项目

飞机是人类的交通工具,两会期间航空总部,部长讲话曾说,从2010起航空总局规划新政策,准备面向全国再新建157座机场,说明航空事业是将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从目前形势看,大城市修建的地铁,高架桥,并且还实施了单双号限行,总体来说,说明了一个问题,人们出行受到的限制,极大得阻碍了人们的日常出行活动 ,虽然有了高铁的问世,不过票价和机票的价格相差无几,为了速度,为了体面,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航空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更高,最便捷的交通工具!

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电子商务一日千里,中航联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与时俱进,积极向前,欢迎拥有相同目标、共同理想的有志之士加入到中航联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中,在这里迈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步。终端拦截,潜力无穷的创新模式..我们面向全国诚招合作盟友,数万亿市场,全新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邀您共享!

机票项目拓展运营模式

一级系统软件使用权:

1、赚取产品进价和零售价的差价

2、拓展二级、三级软件使用权,赚取二级、三级的系统使用费用

3、一级可以对二级、三级设置暗扣,从而二级及其拓展的三级分销商均可对一

级产生利润

二级系统软件使用权:

1、赚取产品进价和零售价的差价

2、拓展三级软件使用权,赚取三级系统使用费

3、二级可以对三级设置暗扣,从三级卖票可对一级产生利润

三级系统软件使用权:赚取产品进价和零售价的差价

一级属于高级批发商,二级属于普通批发商,三级类似于零售商。

机票项目加盟优势

1、产品优势:国家一级(A类)航空代理资质能提供的低价格政策,使加盟商利润最大化,除机票外另有酒店、旅游多元化系列产品来满足顾客多方面需求,全面提高加盟商收入。

2、成本优势:除了加盟费之外我们的投入只需要投入一台电脑、一台针式打印机。不中航联(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805

需要其他额外的投入。

3、平台优势:白屏傻瓜似操作系统,操作简单,首家打造航空,火车票、酒店预定等项目为一体的商旅贴身管家式,服务系统平台,能够为广大旅客提供更优质、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4、利润优势:分销代理,拥有独立的出票系统,享受航空公司直达返点,整年下来保持在8-15%左右。如此低的门槛,与同等级别的代理商相比,返点基本上会高出两个百分点。在线支付因此风险几乎为0,同时还享受丰厚的佣金。

5、营销优势:创新的营销模式,精英营销团队能帮助加盟商迅速打开区域市场。

6、资源优势:全新B2B商旅致富平台要在全国建立340个市级运营中心、2800个区域服务中心、将拥有34000000 B2B平台商旅会员,全面实现资源的互动与共享。

7、创新优势:思路决定出路,创新引领成功,总部给于加盟商的营销创新指将

帮助加盟商迅速渡过成长期,快速提高盈利能力。

8、技术优势:技术最领先,全程自动化,独立开发领先的国内、国际电子客票

结算交易系统,交易全程无需人工干预,为您节省人员成本。

9、分销优势:加盟商可以自主管理自己的下级分销商,同时提供了强大的分销

商管理功能,如预付款及授信功能、行程单管理等,满足代理人对于下级分

销管理的需求。

10、出票优势:24小时自助出票、废票、退票,自愿出票,不会对您进行量的限制 酒店项目

中国酒店业电子商务平台短短几年时间,网络与电子商务平台造就了一批超级富翁,像微软、雅虎、美国在线及亚马逊网上书店等,他们创造的财富奇迹使传统行业只能望其项背。 同时也给人带来了强烈的示范效应与思考,调查显示,2002 年,互联网上电子商务平台的总收入将达到 1.1万亿美元,全球超过 70%的大型公司将基于 WEB 做交易。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与人类交往的日益频繁,旅游业已步入当今世界最大的产业之列,作为旅游业支柱产业之一的酒店业经营应抓住时机,积极开拓电子商务平台领域。网上产品:酒店与顾客共同设计根据调查显示,21世纪酒店客人消费需求将更加追求个性化,求新与多变。网上酒店一方面让顾客事先就可以了解自己所顶酒店位置、价格与类型等,通过 虚拟客房,让顾客在入住前就能充分体验酒店的有关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酒店可以更多地从网上信息平台获取顾客们的兴趣与偏好,针对客人的个性需求和自身能力重新整合酒店产品,全面提升对客服务和酒店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与顾客共同设计产品的特色,客人们在自己参与\"设计\"的酒店里,会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新酒店系统的优势

1.运用 IT 技术进行在线支付结算,可使资金周转更快捷、更经济,很大程度上避免客户预定了就不入住的现象。利用网络从事金融和贸易方面的活动,逐渐成为发展的潮流。

2.代理商酒店利润是实时结算的,传统的一般是月结。

3.免费进驻公司的系统给他们做全国的宣传。

 13000多个酒店、180000个旅馆、招待所、旅店

年平均增长24%以上速度增长

电子商务条件已经成熟

全球电子分销B2B系统运用空白

第12篇:电话预定机票

电话预定机票

这年头,标着“安全标志”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安全产品,也可能是“山寨”版。

近些日,老客户张女士推荐朋友亲自到逸行机票网,预定了一张飞往加拿大的机票,时间有点紧急。据了解,在此之前,张女士的朋友就已经打电话预定机票了,殊不知,“400”的电话也有骗子的踪迹,预订机票的2800元汇款直接打了水漂。

逸行网提醒大家,预订机票找正规的民航机票销售代理公司,必要时可通过行程单上的信息,向航空公司或机场相关部门核实。

另外,电话预订机票应熟知该订票点的域名和电话。假网站一般只能仿冒主页,无法复制数据库,因而其订票过程往往只能查询,无法在线进行票价查询、订单展示等后续操作,只能通过人工电话指挥转账,而南航官网可以实现从查询到预订及在线支付。

还有一点要记得,电话预订机票付款时应采用第三方支付方式,出票后,乘客可拿票号到官网上进行验证,而假票号无法成功验证。

逸行宏途国际机票网()是逸行宏途(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网上购票平台。北京逸行宏途航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工商局注册,是国内首家专业留学生机票、移民机票网上购票平台。早在2001年就致力于留学、往返机票的销售,同时和国内外知名的留学、移民网站展开战略合作。先后和滴答留学资讯、无忧雅思网、加拿大家园、TOM留学频道等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更好的为广大网友服务,历经几年的发展,逸行网快速地成长为一家被广大客户与同行所赞誉的专业机票网站。文章来源http:///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3

第13篇:婚宴预定协议书

企业家高尔夫俱乐部

婚宴协议书

甲方:邹城市企业家高尔夫俱乐部

电话:联系人:乙方:。

尊敬的先生(女士):

非常感谢您选择本酒店作为您举办婚礼的活动的地点,现将您活动的有关需要和要求以及安排确认如下:

婚礼宴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婚礼宴会场地:

婚礼宴会桌/人数:桌是否需要备桌餐费标准:元/桌.共计人民币:元 备注:

是否已交付定金1000元整( 是、否 ).电话:(1)(2)

一、酒店可提供之免费物品:

1、婚礼全场免收服务费;酒水另算,婚宴人数达到80人以上可自带酒水,80人以下者,谢绝自带酒水和饮料 ;

2、

3、

4、

5、可免费提供婚礼指示牌及签到台各一个;可免费提供一间贵宾厅(更衣室),仅供新娘更衣使用; 免费提供简易卡拉OK设备及麦克。 婚宴消费达到21800元将可获得婚礼当晚免费标准间一间夜;达到23800元将可获得婚礼当晚免费豪华标准间一间夜;达到25800元将可获得婚宴当晚免费豪华套间一间(如需此项服务,请提前一周预约,如未提前预约视同自动放弃。如当日房间已满,将自动顺延一天).

二、酒店可提供的婚庆所需其它付费服务项目:

1、婚礼现场使用多功能厅的贵宾,费用元整。1

2、婚礼期间不允许客人使用自带电气设备.如专业灯光、追光灯、泡泡机、烟雾器、干冰机等。如确需使用时,需将设备名称和功率参数等告之酒店.经酒店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您自带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婚礼宴会蒙受损失的,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给酒店和客人造成损失、伤害的、您将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三、请您遵守如下事项:

1、场地布置仅限于婚礼预定场地内进行,禁止在酒店大堂及大门口张贴任何新人海报及喜字;请勿在布置时使用双面胶贴物品,建议使用透明细胶带。

2、

婚宴桌数可按预定桌数多预备1桌(此桌客人未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未达到已预定桌数,按已预定婚宴桌数及标准收取50%/桌的损失费。

四、结帐及取消事宜:

1、

预定婚宴时请交付婚宴定金1000元整。4桌以下可交付婚宴订金500元整。如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 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

如您在宴会开始前不足48小时取消活动,除定金不予退还外, 还将收取您所预定宴会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请于婚宴结束当天将婚宴总金额的余款交齐。

3、

遇不可抗力致使婚礼不能如期举行时,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损失各自承担.

五、赔偿方式:

如客人在使用预定婚礼会场期间对预定婚礼会场内部结构及设施有任何损害,一律按酒店价格赔偿。

1、

请勿在婚礼宴会场地墙壁上打眼、钉钉子或损伤墙体构造(如有此种情况,视破坏程度请交200—2000元工程维修费)。

2、

请勿将烟头鲜花花瓣扔在婚礼宴会场地的地毯上,宴会结束后由酒店餐饮部及婚宴客人共同检查,由于婚宴期间所烫烟洞及不能清洗的汤汁等污物,每处赔偿200元作为维修地毯的费用。

六、特别约定:

 出席婚宴的客人如酒后滋事给酒店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如乙方邀请的婚庆公司,在为您提供婚庆服务的同时损害到酒店利益或违反

本协议相关条款,造成酒店损失时,除该婚庆公司赔偿本酒店的损失外,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 婚宴客人在酒店所发生的不包含在预定宴会安排之内的其它费用由客人自

付.

 本协议书自收到乙方交来的定金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能及时交纳定金,但您

已在本协议书上签字,酒店之行为仍可不受本协议之约束.

如果您对此合同无异议,请您在合同书上签字确认。再次感谢您能给我们机会为您提供服务,预祝您婚礼圆满顺利。此合同一式两份,请妥善保存!

此致敬礼及问候!

酒店联系人:

酒店盖章:

确认日期:

客户确认人签字:

确认日期:

第14篇:预定商铺协议书

预定商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在甲方商场预定铺位事宜达成以下意向,双方互相遵守。

一、甲方拟同意将位于本商场内__号铺位,建筑面积约为__平方米预定给乙方经营_______品牌_____系列商品。

二、相关主要预定及正式租赁合同条款的确认:

1、

2、

3、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__元/月/平方米。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__元/月/平方米。 经营面积使用率:7成,实际经营面积以签订合同确认的经营面积为准。

4、

5、实际经营面积:以签订合同确认的经营面积为准。免租期:甲方从开业之日起给予乙方__月的免租期(需交管理费)。

6、

7、合同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合同保证金:签订正式合同时需交一个月的租金(含管理费)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结束后,一个月租金(含管理费)无息退还或抵扣一个月租金。

8、乙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____(大写)元整作为商铺定金。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该场地的经营,预订商铺的定金不予退还。

9、乙方同意按照本商场统一装修标准和规定对所租铺位进行装

修,并缴纳所需的费用。(装修管理管理规定)。

10、甲方禁止乙方炒铺位,一旦发现乙方炒铺位的情况,甲方取消乙方定铺资格,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11、在签订正式合同前,甲方有权根据经营规划需要调整乙方的经营场地或经营类别,如乙方未能接受甲方的调整而放弃合作经营,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的预订商铺定金。

三、乙方同意于本协议书签订后,在甲方通知的情况下于__年__月__日前签订正式合同,逾期甲方对乙方所定商铺位按自行放弃处理,并将铺位另行出租,乙方所有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协议书所注明品牌要与正式签订合同时经营的平拍一致,否则甲方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所有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书内容仅为预订铺位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以甲方签订合同书为准。

六、处于保密的原则,本协议一式一份,由甲方保管。

七、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代表:日期:

第15篇:预定合同[全文]

仁和家园小区预定合同

说明1:合同所称商品房指新疆华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开发项目:仁和家园底商住宅 说明2:合同文本中预留空白处(如)为双方协议内容,以手写填入为准。

说明3:本合同如形成经济纠纷,提交仲裁部门解决,解决未果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卖人)新疆华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地址:电话:

乙方:(买受人)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商品房预定事宜达成协议:

1、乙方以预定方式预定位于北屯仁和家园底商住宅及宾馆。

2、乙方预定的商品房为:号楼号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3、乙方预定房屋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4、定金: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大写)。

5、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凭本合同和收款收据,已交纳的预定金折抵房款;如乙方选择按揭购房,预定金抵首付款。

6、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对乙方已经确定的买卖位置和面积予以保留,不得出卖给第三方;乙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并在此预定合同签订日之后日内前来办理购房合同。逾期不来办理者,甲方有权对所定房源另行销售。

7、在乙方违约(指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购房协议书》,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已经交纳的预定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赔付给甲方的违约补偿;在甲方违约(在合同约定期房源未作保留)时,以定金的2倍作为甲方赔付给乙方的违约补偿。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新疆华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乙方:

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

合同日期:年月日

第16篇:预定房屋协议书

预定房屋协议书

转让方:(简称甲方) 承受方:(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建联建房,因各自分得房屋有余,现将剩余部分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定此协议:

一、甲方于2011年3月1日在长赤镇书院街82号修建砖混结构房屋,定于2012年3月底完工交房。

二、承建方对室内为清水墙,前后窗做铝金窗(每平方为100元),安装进户防盗门(每栋300元),水电安装到统一集中点。乙方负担房屋装修、水、电、闭路电视、电话、室内门窗等安装材料和上户费用,

三、乙方在装修和使用时,不得开墙打洞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性质。外墙风貌以及公用部分设施。

四、乙方预定甲方住房___楼____号___室___厅___厕___厨,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每平方米单价_______元,总计人民币约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在签定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大写____________元定金;甲方在向乙方交房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清房款_________元(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壹月内未履行订房付款协议,乙方则违约,甲方可终止预定房屋协议,乙方要向甲方交购房总金额15﹪

的违约金)。凡被终止预定房屋协议的房屋,甲方有权另行转让。

六、收款以收据为准,以上房款不含办理“两证”。目前,因各种原因甲方不负责办理“两证”,如今后能办理“两证”时,由甲方统一负责办理,乙方负责承担所有的办理“两证”费用(其中包括税费)。

七、购房以预定协议单价为准,不管今后房价涨跌均不变更。

八、如若某一方违约,均按预定购房总金额的两倍计纳违约金。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17篇:预定租房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________押________。

2.物业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商定好的租房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18篇:房屋买卖预定合同

房屋买卖预定协议

乙方(代理方):重庆尊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甲乙双方定立本协议如下: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需认购房屋,乙方作为中介方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房源,且甲方已选定乙方提供的房源,为明

1、乙方提供的房屋位于重庆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房屋产权证号: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平方米;楼层:;是否为电梯房房屋户型:;土地性质

2、该房屋出卖价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愿意预订该房屋,通过乙方向房屋代卖人交纳订金人民币(大

写)。预定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承诺在此期间不再向其他客户推荐该房屋。

4、甲方与房屋出卖人及乙方签订三方合同时,本协议收回。______以现金方式按成交价的___%各向乙方支

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已付订金折抵房款。

5、甲方应在预订期内,按本协议指定的房屋与房价,与乙方及房屋出卖方签订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因甲方

原因逾期三天未签约的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处置同时甲方所交订金不予退还。

6、房屋交易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由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7、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双方免责,本协议终止,甲方已付款退回,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遇不可抗力因素的;

(2)签约后该物业被证实列入动迁或市政成套改造范围的;

(3)法律﹑法规、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三方买卖协议无法签订的;

(4)因该房屋所有权人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双方对上述条款已经知悉并无异议并愿意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9、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论,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

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补充条款: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经手人:签约地址:

电话:电话:

二、客户联

第19篇:生源预定协议书

甲方: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的下属公司,主要负责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确立\"以人为本,共创伟业\"的服务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和策划,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保管和转移员工档案,员工调动,户籍迁移,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服务;同时依法对企业的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年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多年从事劳动社会保障,职业中介的工作经历,能够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双向选择最佳结合的优良环境.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校(尤其是职高,技校,中专院校等)解决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同时也为了适应职介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定而充足的生源,以便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预定生源的基本情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预定 届毕业生 名(其中男生 名,女生 名).

2.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学生必须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品行良好;无纹身,染发,残疾等现象;视力良好,双眼裸视不低于0.8;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0厘米以上;年龄一般不低于16周岁;并且诚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立所预定生源的名单,并将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所预定之生源需单独开班,并命名为昆山班.其中男生加设机械类专业课程;女生加设计算机,电子专业课程.

用人单位说明

1.甲方推荐之用人单位全部为正规的,有经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薪资不低于 元/月,加班费全部按照劳动法规定另计.平时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员工扣除食宿费用(预算为200元)月收入不低于 元/月.

2.甲方提供之用人单位全部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并且工资按月及时发放.毕业生实习期结束全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向乙方所预定之生源的就业安置工作;

2.甲方在就业安置过程中所提供的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全部满足本协议第二条内容;

3.甲方在就业安置前应事先将多家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提供给乙方,招工简章必须真实,准确的反映用人单位的概况和招工的情况;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所要求的面试,体检及学生报到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毕业生进单位实习期内的跟踪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如发现乙方之毕业生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甲方不负责再推荐工作;如因企业方原因而离开用人单位的,甲方负责再推荐工作,但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7.甲方提供满三次机会而学生均未参加面试,视为个人不愿就业,甲方不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8.甲方向乙方所预定之毕业生除身体不合格,不愿就业等情况以外能够完成就业安置的保证率为 %以上,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所预定的生源组织好,不让流失.保证其数量与质量;

2.乙方在开展就业安置工作中有义务向甲方所预定的毕业生宣传甲方所提供的招工情况,并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报名,面试;

3.乙方必须按照招工简章之要求在甲方预定的毕业生中挑选出符合招工条件的学生,并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告知甲方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数量及到达时间;

第20篇:宴会预定合同

宴会预定协议书

甲方:君悦大饭店

乙方:客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宴席预定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宴席预定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在饭店内_____楼_____区根据乙方要求预留 宴席场地。

2、宴席标准:_______元/桌(此价格不含香烟、酒、饮料等)。此价格在签字确认后生效。若需临时更改,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标准。(中午就餐结束后,餐桌上所剩菜肴甲方不负责为乙方收拾再用,甲方可提供打包带供乙方打包使用;若乙方食用打包食品出现任何不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宴席桌数:保底桌数_______桌备______桌(8桌备1桌),如需改动,应提前一星期与甲方负责人联系。宴席实到桌数未达到保底桌数的按保底桌数结账。剩余宴席桌数在三日内有效并按所定宴席标准执行。(之后改动的桌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二、定金

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按预定宴席总额的15%)作为场地预留订金。宴席结束后凭订金收据冲抵消费款。

三、取消宴席的赔偿

甲乙双方若以单方面原因导致宴席不能如期举行,如距宴席预定日期提前两个月取消,则双方不追究责任,全额退还预留订金;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距宴席预定日期60日以内(含60日)30日以上(含30日)取消,赔偿全部订金的50%;

2、距宴席预定日期30日以内(不含30日)取消,赔偿全部订金。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饭店举办宴席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部门征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

因素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可帮助乙方更换场地及时间,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若乙方有聘请婚庆公司进行相关事宜的,需提前15天通知婚庆公司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婚庆公司进入场地,以此而影响到婚庆仪式正常运行于甲方无关。

六、如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解决。

七、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君悦大饭店全体员工恭祝您宴席顺利、万事胜意!!!

《新邮预定工作汇报.doc》
新邮预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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