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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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申请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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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告知方式: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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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莱芜市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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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验资报告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2期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近日,莱芜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在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验资报告的通知》,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年检需要提交的《验资报告》作出了统一规范。

《验资报告》规范内容包括标题、收件人、总述段、说明段、结论段、用途段、签章和事务所地址、验资报告日期、附件、封面和规格共10项。明确规定《验资报告》审验结论必须说明审验认定的单位净资产实有数额,以及扣除规定的不能列入开办资金的资产后单位的开办资金数额。用于年检的验资报告还要说明审验认定的上年度结余、本年度收支和本年度结余等情况。

《验资报告》的统一规范,将有力促进事业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检和规范申请登记年检,有力地保障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行。

推荐第3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事证第号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

变 更 事 项 需 提 交 的 材 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职责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提交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变更住所

属自有房产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属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属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属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

提交编制部门经费来源变动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

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

七、变更举办单位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变更后的执

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后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推荐第4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及其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由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以下要求分别填写:

(一)“事证第 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如:137230000XXX;

(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已核准登记的名称全称,有第二名称的,要放在第一名称之后,用括号括起来(所有名称都需有文件批准),格式为:第一名称(第二名称),并在此处加盖本单位的行政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已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的当日日期;

(五)“变更事项”: 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六)“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已核准的内容;

(七)“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

(八)“变更理由”:根据变更事项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格式为:“根据滨编(办)„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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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号《XXXXX》文件,我单位XXXX(变更事项)由XXXX(现登记情况)变更为XXXX(拟变更情况)”。“住所”变更的理由为“因办公住所搬迁,特申请住所由XXXX(现登记情况)变更为XXXX(拟变更情况)”。“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依据是任命文件,格式为:“根据XXXX„XXXX‟XXXX号《XXXXXX》的文件,XXXX同志任我单位主任(局长、站长、部长等等)。”“开办资金”的变更依据是审计报告,格式为:“根据XXXX„XXX‟第XX号审计报告,XXXX年末,我单位净资产为XXX万元,比已核准开办资金增加(减少)了XXXX万元,其中增加(减少)XXXX项XXXX万元。”;

(九)“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分别填写。受理人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变更登记材料初步审查确认齐全、有效后,用固定印章形式签署“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受理条件”的意见;审核人经进一步审核确认后,用固定印章的形式签署“符合条件建议核准”的意见;负责人经审核确认后,用固定印章的形式签署“同意变更”的意见;

(十)“证书更换情况”中的“发证人”、“发证日期”和“公告刊登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十一)“证书更换情况”中的“领证人”和“领证日期”:由证书领取人在领取证书的当日填写;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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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填写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4.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送达纸质申请书的日期。 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选填下列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拟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的文件及文号)。

9.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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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须知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须知

一、受理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二、受理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411号令);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三、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用A4纸,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同时出具。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具体事项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①《拟登记事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②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单位新名称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③原单位所有印章(如印章已交有关部门,应出具证明材料);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封面加盖旧的单位名称公章;⑤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备案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

(2)变更住所:①新的住所证明,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包括产权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用协议、契约);②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住所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③新的电话、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

(3)变更宗旨及业务范围: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①如实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新法定代表人照片(新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②举办单位对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③举办单位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④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⑤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业许可证明。⑥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备案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备注’栏内。

(5)变更经费来源: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①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

(7)改变举办单位: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共同决定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③新举办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中‘举办单位意见’栏,加盖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公章。

(8)遗失补办:①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刊(报刊发行范围应为北京市全市)。②举办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遗失补办申请。

四、办理程序

与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办理程序相同。

五、费用标准

1、免收变更费、工本费;

2、按照京编办发[1998]6号文件规定,代收350元公告费。由市编办统一在《北京日报》上公告。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7:30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同意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地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

电话:010-62624511/5352转212

010-62615169

传真:010-62615169

邮编:100080

网址:

推荐第7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事业单位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附有关文件材料。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范围、材料齐全且合

1乎填写要求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提交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四)核准:经过审查后,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变更登记要求的,做出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做出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五)缴费换证: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接到领证通知后,凭登记机关填写的交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凭银行收据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并销毁。

(六)公告:对变更登记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三、变更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及其说明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说明详见“

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1、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复印件)。

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如主管部门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3、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和离任审计报告、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字和印章印迹。

5、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一份;报告书必须附验资依据的有关材料;报告审计结论必须明确体现法人登记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如:开办资金合计,即净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其

他资金),否则不视为有效报告。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不包括下列资产:(1)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

(2)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3)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4)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5)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注:

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提供一份,必须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字样和时间,加盖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公章;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对照审核复印件后,原件带回。

2、上述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文件资料中要按照顺序排放,并在前面编写目录。格式如下:

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封面(即第一页)填写说明

1、事证第号:填写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2、单位名称:填写机构编制文件中该单位的准确全称(并加盖主管部门和单位公章)。若有第二名称,第二名称写在第一名称的后面,并用括号括起来。

3、申请日期:填写到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材料的日期。

(二)内左页(第二页)填写说明

1、变更事项:指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单位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2、现登记情况:填写当时的即尚未变更的登记事项内容。

3、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为”的(登记事项)内容。如:“单位名称”变更,变更前登记的“XXX化工研究所”,拟变更为“XXX石油化工研究所”,即在此栏填写“XXX石油化工研究所”。

4、变更理由:指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填写有关机构的决定或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其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原因、情况。

(三)内右页(第三页)填写说明

由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三)封底(第四页)填写说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实填写填报部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详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注意事项”中“

五、《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的通知》规定,变更登记费每件150元。公告费由各申请单位承担。

(二)各部门单位到市人事局办公室按规定缴费后,由主管部门持发票统一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签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同时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变更名称的还要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三)事业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公告费由各申请单位承担。

推荐第8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解读

江苏省淮安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基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事业管理效率应运而生的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已进行了15个年头了,尤其是2005年以来,对全市的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管理,更把登记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相对于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社会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认识尚显不足。现就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目的与效力作一简要介绍。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旧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了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从90年代初起全国部分省市开始着手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推动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1993年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关于建立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我市事业单位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初始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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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工作,建立了初具雏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体系。

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国务院于1998年10月25日颁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内容、程序、责任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标志着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建立。根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我省在2001年1月1日起,废止原试点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工作,推进地方登记管理制度向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过渡。

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并公布第411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主体作出进一步明确。明确各级编办下属的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主体。我市编办也于文件下达之后成立了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于2006年底明确为市编办下属的独立行政机构。同年11月,省编办部署全省统一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制度。要求自2005年1月15日起,全省事业单位所有涉及登记管理的事项统一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建立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网络管理体系。我市市直及所辖各县区的所有事业单位历时半年,顺利完成了从手工登记向网上登记的阶梯性跨越。

2007年7月2日,梁保华省长签署第35号政府令,颁

布《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系建设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填补了我省自1993年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来的法制空白。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作用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准入制度。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实行政事分开,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核准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让事业单位获得进入市场,进入社会的合法凭证,是实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实施之前,事业单位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在市场运作中,没有“身份证”“通行证”,束缚了事业单位的发展,遇到问题其举办单位也受牵连。如我市的各大专业院校及中小学校,每年都在发展壮大,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联系工作时需要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是缺乏流动资金需到银行贷款时,独

立的法人资格显得尤为重要。为支持事业单位的发展,我们按登记程序和要求及时为事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通过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既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其举办单位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收集整理事业单位登记资料,确保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完整性的档案制度。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变更、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及其他材料。登记档案的建立,在涉及事业单位有关诉讼时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也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了服务。按照省编办对登记档案整理的要求,我市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进行单独立卷。仅市直就收集、整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300余盒共2000余卷。近年来,陆续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效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唯一有效法律凭证。2000年7月,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财政部等十五个部委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问题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作用,规定事业单位申办有关社会保险、开立银行帐户、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申办税务登记、申办收费许可证、土地

房产登记管理、购领收据发票、法律诉讼、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申办组织机构标识代码、签订合同契约等有关事宜时,有关部门必须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法人禁止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禁止伪造或使用假证书、假印章和假年检标记;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处。经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登记机关进行法人证书的年度检验。(江苏省淮安市编办)

推荐第9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日期:2014-09-01 浏览量: 3757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一、工作流程

(一)申领数字证书

1.需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领取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银行临时开户许可函;

2.需变更单位名称的事业单位持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和《数字证书变更申请表》到登记管理机关确认。

(二)申请

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ydwjg.sdbb.gov.cn),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三)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四)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五)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复核

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现场复核;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七)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申请登记时限和提交文件目录

(一)设立登记 1.时限

事业单位要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2.需提交文件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3)事业单位法人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签字);

(7)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变更登记 1.时限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需审批的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4)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名称变更的,上缴原名称单位印章。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保留原名称印章的,应填写《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与印章一并上交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封存手续。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应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住所变更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意见或审计报告。

经费来源变更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开办资金变更的,提交开办资金变更确认证明、单位财务报表。

(三)注销登记 1.时限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自其被撤销、解散文件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济南市机构编制网等政府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清算期间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至清算组织出具清算报告之日止,清算期限不得超出180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组织在距清算期限届满的15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长清算期限的申请。

事业单位应当在清算报告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并自其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清算报告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确认批复。 事业单位法人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市财政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4)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涉及设立和变更登记事项的事项

1.开办资金:可以只填合计数。应与开办资金确认证明金额相一致。

2.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

3.宗旨和业务范围: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4.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5.住所证明:

(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提交其复印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二)涉及注销登记的事项 1.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2.清算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3.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

4.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样式: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事业单位名称)拟向济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x年x月x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清算组 x年x月x日

5.清算报告格式范例: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机关)《关于××事业单位批复》(×编[20XX] ××号)精神,××事业单位已划转撤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 如下: (1)××事业单位概况

××事业单位成立于××年××月××日,隶属于××局,是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数为××名,实有工作人员××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开办资金××元。

(2)清算的法律法规依据

本清算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清算相关工作。

(3)清算组织构成

本清算组由××人组成,××同志(××局计财处处长)任清算组组长,××同志(××事业单位领导)任清算组副组长,××同志(××事业单位财务科长)、××同志(××事业单位人事科长)、××同志……任组员。

清算组在××局、财政局指导下于××年××月××日起开展清算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4)公告情况

××事业单位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报刊或XX机构编制网站上已发布公告三次,公告截止债权申报日为××年××月××日。(附公告)

(5)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年××月××日止,××事业单位帐面共有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6)清算审计情况(附审计报告)

经清算审计,××事业单位调增(减)总资产××元,调增(减)负债××元,调增(减)净资产××元。审计调整后,截止××年××月××日,××事业单位共有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7)资产评估情况 (附评估报告)

经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年××月××日,××事业单位资产账面值:××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万元、评估值:××万元、增值:×× 万元、增值率:×× %;负债账面值:××万元、调整后账面值:×× 万元、评估值:××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万元、评估值:××万元、增值:×× 万元、增值率:××%。 *因单位合并的清算可不评估。

(8)资产确认情况

经主管局审核,截止××年××月××日止,××事业单位资产调整为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

(9)债务清偿情况 ××事业单位共有债务××万元。已偿还××债权人××万元、××债权人××万元、……。剩余债务××万元因××原因未偿还,经债权人同意,由××单位继续偿还。

(10)完税情况(附完税证明)

经税务机关确认,××事业单位无偷税漏税情况。(或补交税款××元)

(11)清算费用

清算期间,清算费用共计××元,具体××支出××元……。清算费用在××项目列支。

(12)剩余财产的处理情况

××事业单位扣除清算费用(补交税款、计提人员分流费用)和偿还债务后,剩余资产××万元,经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财政机关(或主管局)批准,由××局收回(划转××单位)。

(13)其他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无未完结的诉讼争议和其他事项情况。 特此报告。

××事业单位清算组

××年××月××日

6.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的确认函 市财政局:

××事业单位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我局审查确认,报告内容真实,不含虚假。

××局(盖章)

××年××月××日

(三)其他事项

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2.所需相关表格均可在济南市机构编制网——资料下载栏中进行下载。

3.通过网络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推荐第10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流程

金湖县编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审批流程

一、办理事项 事业单位登记

二、所需材料

设立登记材料(附件一)、变更登记材料(附件二)、注销登记材料(附件三)、年度报告公示材料(附件四)

三、办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办理时限 设立登记30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3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

七、办公电话 0517-86800293 附件一:设立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八)住所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附件二: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单位印章;

(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附件三:注销登记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附件四:年度报告公示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一份);

(二)资产负债表(上年度)。

第11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需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需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经费来源证明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6、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

7、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变更文件或材料

(1)

举办单位变更:变更文件。 (2)

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

②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三份);

③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

1 ④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场所变更:场所使用权证明。

(4)

开办资金变更: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财务主管部门证明的财务决算报表。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三)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的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一式三份);

3、有关机关确认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5、事业单位的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四份);

2、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机构编制变动文件复印件;

4、具有资质的中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印模;

6、《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7、接受捐赠、受奖惩或有评估结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第12篇:池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管理

池州市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管理

一、申报材料

1、变更文件或材料

(1)举办单位变更:变更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

②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

③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 ④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场所变更:场所使用权证明。

(4)开办资金变更: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财务主管部门证明的财务决算报表。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交的文件、相关证明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方可受理。

2、审核。审核提交的文件、相关证明和填报的变更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变更事项和条件。

3、核准。经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变更的事业单位或其举办单位。

4、发证。对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重新打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5、公告。对核准变更登记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事业单位,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予以公告。

三、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2、特殊情况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13篇: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证第 号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单 位 名 称 注 销 理 由 清负责 算人组 意织见签名: 年 月

日 举意 办单 位见 公章: 年 月 日 审 意 批 机关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受登 理 人记 签名: 年 月

管 审理 核

机 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 意 负责 见 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情 章 收缴况 公情告 刊 况登 备 注 送件人: 送件日期: 收件人: 收件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申请法人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举办单位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审批机关同意撤消的文件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或责令撤消解散的文件;

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对有关事项的评估、审计或由清算组织出具的确认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2--

4、条所列内容均需原件一份)

二、填写要求

1、申请法人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应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表内涉及的数字栏,如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3、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交举办单位,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5、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 A4(210 X 297MM)纸填写。

三、指标(11项)说明 单位名称:事业单位如有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多个名称,应在封面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单位“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的公章。在表格(第2面)的相应栏目中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被注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注销理由: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及依据。应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实施办法的要求填写,并写明具体情况; 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指由登记管理机关认可的合法验资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有关事项的评估、审计报告或由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确认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审批机关意见:指批准该单位成立的部门意见。其中,党委、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只需记录党政机关撤销该事业单位决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文件文号;由机构编制

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填写;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填写;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意见:对经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签署“同意受理”的意见,并注明日期;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人、负责人)意见、事证第XX号、公告刊登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证章收缴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内容应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事业单位的印章(财务专用章、人事部门的印章、业务专用章、单位公章等)的收缴情况。

第14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住所证明

8、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10、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的情形)。

11、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5、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与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合一的可不提交)。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的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四)注销公告;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15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全文]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现法定代表人姓名: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户籍所在

地:

曾用名:出生年月:

民族: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简历(从工作之日起填写)

何时至何时 在何单位 任(兼)何职

插入照片处

变更原因: 退休人员变动

备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第16篇: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单 位 名 称

销 理

清 负 算 责 组 人 织 意

签名: 举 办 意 单 见 位

年 月

公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机 见 关

公章: 年 月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受 理 人

签名: 审 核 人

年 月

签名: 年 月 日

负 责 人

签名:

证 章 情年 月

日 收 况 缴

公 告 情 刊 况 登

送件人:

收件人:

联系人: _________ 送件日期:_________ 收件日期: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17篇: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1、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申请改变业已核准登记的事项进行审查,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对准予变更登记的更换有关证书、有的还要发布有关公告的行政执法行为。与设立登记相比,变更登记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后续性。变更登记以设立登记为前提。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在登记的事项需要变更时,才发生变更登记;没有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就无从谈起。

(二)经常性。设立登记是一次性行为。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有关登记事项可能发生变化,需要作出相应调整,这就要通过变更登记使之合法化。如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退休、工作需要、不称职等原因,举办单位作了更换,就应依法及时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三)局部性。设立登记具有整体性,主要体现在登记管理机关对与登记事项相关的所有内容,也就是对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的所有内容都须逐一进行审查。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则只须对其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与注销登记相比,变更登记的主要特点是:事业单位法人主体的延续。事业单位法人的变更登记,只是从法律上确认其某项或某几项原登记事项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其事业单位主体资格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不会因事业单位申办了一次或多次变更登记而终止;而且,即使在变更登记的受理、审查过程中,事业单位的法人主体资格也不会因此而中断。而事业单位法人一经核准注销登记,就标明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终止。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使登记事项与事业单位法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登记事项的连续真实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实际相符,避免给他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带来损害。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意义是:

(一)有利于促进和保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业单位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社会活动主体,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是其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责任范围的综合反映。而事业单位在进入市场,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其规模、功能等诸多构成事业单位法人的要素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其民事责任能力的大小和范围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只有及时进行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随时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有关变化和登记事项的调整情况,才能更好地依法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证事业单位的发展。例如,某研究所在设立登记时开办资金为100万元,经过若干时间的发展壮大,已达200万元,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就有利于增加其对外开展合作的吸引力。

(二)有利于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关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如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就不仅损害事业单位自身的利益,还会损害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例如,某事业单位由于经营不善,实际资产只剩下100万元,而登记时的开办资金是500万元,不办理变更登记,实际上就是对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欺骗。再如,搬到了新的住所,不办理变更登记及公告,社会各有关方面就会仍按原住所与之联系及执行公务,从而造成无谓的人力、物力损失。只有始终保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准确、真实、合法,才能使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使有关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得到维护。

(三)有利于规范登记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登记是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为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行为方式。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并非一经成立就终生不变。进行变更登记,就使得整个登记活动从一次性服务变为多次性跟踪服务。这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及社会长期负责的具体体现。

3、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否具有强制性?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未经核准,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第四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名称的变更。因规模、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事业单位名称需要作出调整。如某省煤炭研究所,在办理了设立登记后,由于业务范围的调整,原名称已不能适应和涵盖新的业务活动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改称某省能源研究所。这种情况就需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住所的变更。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需要迁址,并取得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因情况变化,宗旨和业务范围需进行调整。如某医院原业务范围是骨科、中医等,现又新增了牙科项目,并已经卫生部门许可,此种情况即应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业务范围的变更。

(四)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原法定代表人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按合法程序产生了新的负责人,就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五)经费来源的变更。如某科研单位,由财政拨付经费,变更为自收自支等。

(六)开办资金的变更。如某市人才交流中心,原核准登记的开办资金为50万元,由于规模扩大,追加了投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开办资金由原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这种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具有强制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行为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本身就具有强制性,它贯穿于整个登记管理过程中。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强制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属于违法行为。

4、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住所的,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住所证明的提交分为以下4种情况:

1、属自有房产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属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属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属无偿使用他人租赁的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者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变动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举办单位变动的证明文件。

提交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原件,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变更登记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写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表格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五)换证。

1、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六)公告。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5、《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第18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否则我办将

第19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主要有13项指标,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指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个机构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经核准登记的“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申请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变更法定代表人时,由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代签,并在签名后加“(代)”。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变更事项:指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单位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现登记情况:填写当时的即尚未变更的登记事项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后”××××的(登记事项)内容。如:“单位名称”变更,变更前登记的“XXX化工研究所”,拟变更为“XXX石油化工研究所”,即在此栏填写“XXX石油化工研究所”。

变更理由:指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填写有关机构的决定或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其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原因、情况。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意见:对经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签署“同意受理”的意见,并注明受理日期。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人、负责人)意见、事证第XX号、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发证人、发证日期):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领证人及领证日期:由领取证书的人签名,并填写领取证书的当日日期。

第20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2.对于变更事项,有相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或有相关依据。

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变更:

(1)变更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

(1)变更文件或章程;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住所变更:

(1)场所使用权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变更:(1)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

(6)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7)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经费来源变更:

(1)变更文件或相关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6.开办资金变更: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经财务主管部门证明的财务决算报表;

(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7.举办单位变更:(1)变更文件;(2)《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4)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汇报.doc》
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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