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便民中心工作汇报材料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便民中心

窗口职责

领导接待窗口:党委班子成员轮流座班,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咨询各类政策。维稳接待、产业中心窗口:负责信访维稳接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畜牧、农保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

计生窗口: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解释、违法生育处理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家庭奖励对象申报办理;申请免费避孕节育服务;符合政策再生育申请办理。

民政窗口:负责民政事务政策咨询,对五保、低保、城市低保,对农村特困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对象家庭、救灾救济办理;残疾证办理;申请困难大学生入学救助办理。

劳动保障窗口:负责国家劳动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就业和劳务开发,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农村、职工和机关养老保险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理;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退休验证。

中心制度

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仁寿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及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结合视高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向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确认登记及公共服务事项,该窗口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办理或负责引导办理的制度。

第三条 中心主任负责对在中心的窗口实施首问负责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各窗口首位接受申请人咨询或受理申请人材料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该首问责任人对所受理事项负责到底。

第五条 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必须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仔细耐心地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二是必须主动表明身份,指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三是对材料齐全的,属于即办件的当场办结,属于承诺件的则负责出据《受理通知书》,代表本窗口做出承诺;四是负责协调和督促具体承办人及时办理该事项;五是在办理期限内认真答复申请人的问询;六是将本窗口办结事项的信息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的基本工作程序:

(一)受理:负责接待申请人询问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二)答复:当场答复受理的事项,对于手续、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手续、材料等。

(三)登记:凡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进行受理登记,并向申请人出据有关书面凭证。

(四)移交:对不属于自己办理的事项,按办理程序在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转给本窗口具体承办人,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直至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办结:事项办结后,负责通知申请人到中心领取结果。

第七条 申请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规定的,有权向中心咨询投诉窗

口或县级相关部门投诉。

第八条 所有进驻中心的窗口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细则由中心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09年6月10日起施行。

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及《仁寿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结合视高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及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第三条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各窗口执行限时办结制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求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各窗口应遵照高效、便民的厚则编制本窗口办理事项的流程和时限,所编制办理流程及时限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批准后,由各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

第五条 即办件和承诺件受理时间的规定。

事项的办理分为:受理、审查、办理三个阶段。

受理登记是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首问责任人录入电脑予以登记。属即办件的,受理时间从录入电脑登记之时计算,当日予以办结;属承诺件的,受理时间为首问责任人录入电脑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当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受理时间为申请人补齐材料当日。承诺件的办理期限起算日为受理日的次日。

第六条 实行\"一事一结\"的办结制度,对每一个有效受理事项,各窗口应有明确的有效办结凭证。有效办结凭证上的落款日期为办结日。属承诺件的事项,其实际办理时限为自起算日至办结日当日(不含依法需要经过听证、专家评审、现场踏勘等所需时间)。首问责任人应在办结完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结果。

第七条 承诺件的办结日与超时办结的确定:

(一)事项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的,窗口必须出具有效决定凭证,凭证上的落款日期为办结日期。

(二)事项在审查办理阶段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但通过有条件地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窗口出具有效凭证告知申请人整改的当日为办结日。

(三)事项在审查办理阶段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和标准,且无条件整改的,窗口出具有效凭证告知申请人的当日为办结日。

(四)因窗口工作人员的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或者超过承诺时限才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超过时限办结。

1.窗口工作人员超过承诺时限才向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的。

2.超过承诺时限首问责任人才告知申请人延期办结的。

3.在承诺时限内已作出有效决定文件,但不按规定时限通知申请人或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申请人的。

第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首问责任人应当在承诺时限到期前一日,或者承诺时限到期当日作出\"自然办结\"决定,填写《办结通知书》并且通知申请人,即算按时办结,但应同时向中心主任报告并备案。

(一) 申请人不按工作人员有效告知补正材料或整改的。

(二)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

(三)申请人对必要的检验、检测、勘测、检疫、鉴定等不予配合并影响审批的。

(四)申请人自身其他原因致使事项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第九条 切实加强限时办结制的检查落实,首问责任人每个工作日都要认真检查经办事项时限即将到期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要对本窗口的所有办件进度检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条 超时办结要及时报告。当检查发现有超时办结(或超时未办结)件后,窗口工作人员要填写《超时办结情况报告表》,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报中心主任。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中心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200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仁寿县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结合视高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是指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审批服务工作或者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三)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津补贴、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提请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其它方式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一至十三项情形之一,由中心追究窗口工作人员责任;有下列第十四项情形的,由县效能办或县监察局直接处理。

(一)在中心窗口和部门办公室两头受理申请事项,或者擅自将事项撤回部门办公室受理。

(二)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行为。

(三)窗口实际操作的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与公布的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不一致的;或者窗口目前实际操作的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与窗口上报给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不一致的;或者窗口的便民服务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有变化,不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查批准的。

(四)不按规定编制、报送本窗口办理事项材料、流程、时限表的。

(五)不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致使申请人因材料不齐、不合格,出现同一事项提交3次以上申请(含首次申请)的。

(六)不按要求制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或者窗口1个月内缺少办事指南达5次(种)的。

(七)在窗口或政务公开网上,没有公布由申请人填写的申报材料样式(范本)的。

(八)窗口无故缺少人员值班的,或者1个月中有1人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达3次的,或者在窗口值班时离岗的。

(九)粗暴刁难申请人,或者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或者与申请人吵架的。

(十)应当给予申请人答复而不予答复的,或者应当场办理而不当场办理的;或者应当给予申请人补办手续而不予补办的。

(十一)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应当出具收件凭证而不出具;或者将申请材料丢失的。

(十二)不及时转送办件,或者不如实报送材料,或者不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情况,或者不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而致使办件被延误办理或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十三)有违反中心其他管理制度情形的。

(十四)发生以上情形之一,引起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效能办、县监察局、县信访局投诉或上访,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出现问题的窗口工作人员向中心主任书面报告情况,说明问题发生的原因、事态、责任和处理意见等。

(二)中心主任会同纪检监察人员、投诉窗口对事发窗口工作人员的问题进一步查清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分别报告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三)属于乡镇处理范围的事件,根据事实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实事求是地做出问责处理;不属于乡镇处理范围的事件,按照规定提出问责意见连同事件上报县效能办和县监察局处理。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由于请假、开会、下乡等原因委托别人代岗发生的过错责任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 本细则由中心主任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09年6月10日起施行。

中心工作人员制度

一、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二、熟悉业务,办事规范

三、恪守职责,勤奋敬业

四、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五、举止得体,用语文明

六、热情相待,真诚服务

七、资料齐备,注重安全

八、爱护设备,正确操作

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一要尊重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要恪守信誉:做到咨询有答复,来件不拒收,办件不拖延。

三要优质高效:做到即办件即到即办,承诺件限时办结;件件有结果,件件无差错。

四要服务规范:做到持证上岗,微笑服务,用语文明;《办事指南》内容全面,规范统一;受理和办结件及时输入微机。

五要讲究卫生: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

六要爱护电脑:不自带光盘、软盘上机,防止病毒感染,维修保养及时,提高电脑的完好率和运行率。

工作人员纪律规范

(一)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视高镇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执行,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

(二)不准串岗聊天。

(三)不准玩电脑游戏、网上看电影(电视)、聊天。

(四)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五)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工作人员具体行为\"八不准\"

1.不准让行政相对人既跑中心又跑单位。

2.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乱收费;不准索要行政相对人的钱物或报销费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行政许可的宴请。

3.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挟私报复。

4.不准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

5.不准以貌取人,厚此薄彼,对待行政相对人应一视同仁。

6.不准取笑、讽刺行政相对人。

7.不准因行政相对人的过激言行影响办理便民事项。

8.不准借故拖延、推诿、搪塞影响办理便民事项。

推荐第2篇:便民中心中心考勤制度

附件2:

白露街道办事处

便民中心中心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刷卡考勤,每天刷卡4次,即周一至周五。

打卡时间:

上午08:00--08:30、11:30—12:00;

下午14:00—14:30,17:00—17: 30;

加班打卡时间:

上午08:30--09:20、11:20—12:00;

下午14:30—15:20,17:00—17: 30。

因故不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心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的,应先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的,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批准。

3、请假1天以上的,经“中心”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中心”领导批准。

4、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应在外出前将请假单送中心,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上班之日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并送中心办公室备案。

5、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执行。

6、休假按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中心”办公室主任妥善作好安排,部门进驻窗口人员较少的,应事先确定顶岗接替人员后,方可准假。

五、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

六、有以下情况的不计当月全勤:

1、当月迟到5次以上或早退5次以上;

2、当月事假1天以上;

3、当月无故旷工半天以上。

七、“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1、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或病假累计超过九十天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或受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八、每月考勤汇总后报园区纪检、白露街道书记、主任、纪工委书记备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推荐第3篇:便民中心制度

XX镇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将先进性教育活动办成“人民满意工程”,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实际,特设立XX镇便民服务中心。

XX镇现有6个社区,即奎光塔社区、观风楼社区、太平社区、伏龙社区、XX社区、莲花社区;5个村,即联盟村、永丰村、石马村、民主村、永寿村。总人口12万余人,办事繁杂,故我镇为方便群众办事,在镇政府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分散在各办公室、中心、所),在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公布办事流程、张贴服务指南、规范办事程序,形成镇村、社区联系群众网络纽带,方便群众办事。 XX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介绍:

(一)、即办件事项

即各类可以在村、社区受理的事项,可当场办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服务项目: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

3、发放一孩生育通知单

4、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5、申办五保户

(二)代办件事项

即不能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办结的事项,由中心工作人员将情况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科室或直接上传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

1、计划生育类:符合政策再生育

2、民政类: A、残疾人证;

B、特困残疾人家庭享受专项补助; C、特困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D、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残疾《百万自强助学金》; E、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殖业项目低保登记办理;

F、助行工程(发放免费轮椅、免费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助听工程(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助明工程(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 G、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H、老年优待证;

3、教育类:“两免一补”证明、教育状况证明;

4、劳动保障类:《再就业优惠证》、求职业登记;

5、经济类:

A、企业年检办理;

B、农村村民建筑住宅用地及建房;

(三)咨询事项

1、户籍迁出、迁入

2、结婚证办理

3、法律法规政策

4、企业办证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求

为尽量体现“规范”、“服务”内涵,加快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成都市、都江堰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分别在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每周三各室、中心、所责任人集中办理各中心即办事项,处理上报件事项。

2、对特急件事项实行即时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即时协调。

3、对普通件事项即上报事项,实行每周三集中办理。

4、室、中心、所负责人每周必须到便民服务中心处理常规性事务。

5、分管领导实行分片联系制度,分别对重大事件作具体解决

需要上墙的有关材料

1、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总制度或分项制度均可)

2、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3、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规范

5、特色服务项目

6、服务中心宗旨或格言警句等

(三)其他材料

1、志愿服务方面

2、创先争优方面

3、社区特色工作

便民服务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力求打造廉洁高效,优质服务的机关,制定便民服务制度如下:

一、便民服务的原则是:热情,周到,方便,高效。

二、便民服务的目标是: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最佳的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

三、便民服务实行六件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急办件、补办件、退办件,实行分类管理,特事特办,特事特批的方式运作。

四、便民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运作,力求灵活、准确。

督查、督办制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确保抓出效果,抓出成效,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项目工作和其它临时工作,都是督查、督办的范围。

二、督查、督办的方式为明查暗访,限时办结、通报、批评和其它。

三、督查、督办的情况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凡在督查、督办中被限改和通报的单位、个人和事项,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五、在督查、督办中有因工作不实、作风不力、推诿扯皮而造成工作滞后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改、调岗、直致撤职处理。

六、督查、督办由镇纪委和效能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工作;

2、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3、负责社区居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负责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6、负责开展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7、负责协调解决残疾人救助事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8、完成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机构设置

主 任: 成 员: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居民,进居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一、单位和居民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

政务公开制度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等;

2、服务承诺、监督办法等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办理事项、申报条件、办事程序;

4、投诉电话及投诉的处理结果;

5、其他社会关心的事项。

二、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任免、交流、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红旗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情况。

居民事务代理制度

一、对需要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

理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或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对不便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老弱病残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办件材料,并提供代理办理服务。

四、便民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服务代理点,负责将群众要求代办的事项报送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五、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

办事预约制度

一、办事群众可以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预约,洽谈办理有关事项。

二、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预约时间,服务对象在预约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

三、若在约定的时间工作人员临时有事,须及时与服务对象进行联系,另行预约。

限时办结制度

一、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事项,都应有明确的办结时间。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办结。

三、申请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般办理时限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

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投诉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二、对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对于联办事项,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

一、政策咨询

提供中央、省市区委可公开查询的文件等;提供党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咨询。

二、党员服务

根据授权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帮助外来人员协调、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受单位;为外出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信息档案等;为预备期满处于转正期间的,并符合转正条件的组织关系属于本社区管理的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三、信访接待

做好辖区居民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做好居民信访的登记、解答、询问和谈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居民反映的情况;对居民通过热线提出的问题予以咨询答复和帮助;协调处理居民提出的合理求助要求;对居民提出的合理求助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结果反馈。

五、法律援助

解答居民的法律咨询,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居民服务“一键通”电话,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法规等相关书籍和文件的查阅。

六、劳动保障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

七、家政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家教、护理、保洁、维修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八、民政优抚

建立健全社区困难居民信息库;接受困难居民的救助申请,做好困难居民的救助工作;为社区居民办理最低生活保

障、老年证、残疾人证等各类证件。

九、人口和计生服务

为社区居民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计生证以及提供计生方面的其他服务。

十、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社区志愿队伍,定期开展普法、护绿、卫生清理等志愿活动。

十一、其它综合服务

为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提供服务;组织社区居民信息交流等。

便民服务中心单项服务流程

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程序

(1)接收资料:及时接受移交的企业退休人员资料。 (2)核对社区:接管企业退休人员常年居住社区和户籍所在地是否相符。

(3)分类登记:按移交市、区(县)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权限分别登记台帐。

(4)信息录入:录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和数据库。

(5)管理服务:发放联系卡,实现与企业退休人员全面对接。

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1)发出通知:书面和电话通知、每年两次开展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2)认证方式:采取定期登记、上门访问、健康查体、指纹采集等方法。

(3)资格审查:检查本人身份证及退休证,确认领取资

格,并登记认证情况。

(4)反馈信息:经认证已失去领取养老金资格,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养老金。

三、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所有转入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组织关系随同转移。凡进入社区的党员企业退休人员须执原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社区进行登记。经核对确认后,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并编入社区党组织,正常参加组织活动。

四、居民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居民,首先到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迁移信,然后在社区警务室填写居民入住调查表,再到派出所完成迁移。

户籍迁移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土地证、契证原件;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3)婚育状况证明(18—49周岁育龄妇女)。 婚育状况证明主要内容如下:

(1)迁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2)迁入人的婚姻状况; (3)迁入人的计划生育情况; (4)有无收养、抱养子女;

(5)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和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备注:婚育证明须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字盖章。

五、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须知

依法登记结婚,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生育一孩注册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分别填写,经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对其婚育情况审核属实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注册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六、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生育证》须知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生育证》。

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3)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婚育证明;

(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5)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6)再婚夫妇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再婚夫妇的历次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因孩子死亡重批计划或再婚丧偶的必须要有此证明)。

七、办理出生落户证明程序

(一)审批条件:

新生儿、合法收养子女未落户口的。

(二)所需证件:

1、婴儿父母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不属于办事处辖区的育龄妇女,须出具所在镇办计生办《出生上报证明信》);

3、社区出具的《完善档案凭据》(区计生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4、违法生育的需出具计生部门签发的《新生儿出生落户通知书》和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证明。

(三)办事程序:

本人持证件到户口所在社区审核后,到办事处办理。

八、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审批条件: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所需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须用《手册》里面的申请);

3、避孕节育措施证明(若不宜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需提供区计生服务中心的诊断证明)。

(三)办事程序:

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审核后,由社区计生办主任报办事处办理;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办理。

九、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审批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区)30日以上,异地从事务工、务农、经商等活动或者居住生活的,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成年育龄人员。

(二)所需证件:

1、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5、违法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三)办事程序:

由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审核后,由社区计生办主任报办事处办理;当日办结。

(四)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

1、审验机关:现居住地办事处、公安、工商、劳动房管等部门。

2、审验程序:

(1)申报:流入育龄妇女在到达10内向所在居委会或现务工、居住单位口头或书面申报。

(2)登记:由现居住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在申报同时进行登记,填写《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登记表》(信息表和明细表);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3)验证: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持本人《婚育证明》在15日内到办事处审验,《婚育证明》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的,在“查验记录”栏加盖办事处审验专用章,并注明查验时间和经办人。办事处审验证明后,再到公安、工商等部门验证。

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务工、经营区域、居住等发生变化的,所辖区域的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其《婚育证明》重新审验;对无变化的,在《婚育证明》有效期内一年审验一次。

十、接收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关系

(一)审批条件:

1、在本社区长期居住或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2、计划生育关系未纳入管理的无业已婚育龄妇女。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无业已婚育龄妇女。

(二)所需证件:

1、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必须持有原单位下发的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合同书,所在原单位必须办理

移交手续,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证明信》为准。同时出具以下证明和资料:

(1)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证明,即镇(办)计生办微机打印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证明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

(2)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有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孕情、避孕节育具查体证明;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未生育的,不必查体。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证机关不是本办事处的,须到办事处重新换证。

3、无业人员,须出具原社区“无业证明”和原计生管理部门出具的“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证明”等证明和资料。(具体要求和第4条相同)

4、必须由育龄妇女本人前来办理。

(三)办事程序:

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由社区当日办结并上报办事处。

十一、办理已婚育龄妇女落户手续

(一)审批条件:

在本社区长期居住或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

(二)所需证件:

1、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

2、在职职工,须出具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和“计生纳入管理证明”。

3、在职下岗及内退职工,须出具所在单位“职工证明”、“在职下岗及内退证明”和“计划生育纳入管理证明”。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无业人员,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的办理见“接收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关系”)

5、计划生育关系未纳入管理的无业人员,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6、办理落户时必须由育龄妇女本人前来办理。

(三)办事程序:

由本人持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审核后,由社区当日办结。

注:人口和计划生育证明、证件的办理条件、所需证明、办事程序如与国家、省、市、区政策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二、城镇居民办理医疗保险须知

社区居委会在居民手续准备齐全,审核无误后帮助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发放医保卡。

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须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4)属低保家庭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5)需办理医保卡的交纳5元工本费。 十

三、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须知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1、持有本区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同时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1)申请书应说明的有关内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劳务收入;离退休费、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失业金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他收入。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通讯器材、交通工具、家电等。

⑤申请人应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2)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2、入户调查

(1)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 (2)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3、复核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4、审批 由区民政局审批。 十

四、居民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须知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1、城市低保对象;

2、农村低保对象;

3、农村五保户;

(二)办理程序

1、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大病救助金时,由患者本人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住院病历及医疗费收据复印件;非农业户口人员出具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复印件,农业户口人员出具新农合医疗费支出记录复印件。

2、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和上述有关材料后,经过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报街道办事处复核。

3、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者,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救助标准予以审批。

十五、廉租住房申请领取程序

1、户口簿索引及个人单页、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低保、特困、失业、残疾等相关证件;

5、廉租住房补贴申请书;

6、廉租租赁协议书及所租住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六、居民申请加入志愿者协会须知 申请加入志愿者协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拥护本协会章程; ②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③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心参与社区公益事业; ④自愿从事社区志愿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⑤年满16周岁,身心健康,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申请入会程序:

①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②填写入会申请表;

③由秘书处审查并报批理事会批准; ④由秘书处发放志愿者证。

便民服务中心“一键通”联系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

*** 00

推荐第4篇:便民中心职责

便民中心职责:

(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

(二)协助乡党委、政府发布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根据职能办理入驻中心的各项行政服务,并在乡镇(社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开

展政策服务、科技服务等业务;

(四)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五)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六)规范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做到规范审批和服务;

(七)严格收费管理,杜绝违规违征收费行为。第三章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第十七条便民中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评比、学习和项目管理机制。在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便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端正态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便民中心实行“六公开、五件管理”的运作模式。

六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期限和收费标准在办公场所公示。

五件管理:即实行“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管理。

第二十条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由便民中心负责。作为对各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主要考核依据。便民中心工作人员请假需经主任批准。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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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

2、计生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独生子女证等的办理、药具管理发放、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本乡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负责为相关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负责劳动监察、政策咨询,提供用工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本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动员和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建立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报销台帐。按照规定审核、报销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汇总、上报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情况;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填写、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城镇养老保险等业务办理。

4、民政科负责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的审批,评残助残,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及社会优抚等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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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等;

2、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办法等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

3、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办理结果;

4、公众投诉方式、投诉电话及投诉的处理结果;

5、其他社会关心的事项。

(二)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中心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免、交流、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红旗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基本形式主要有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会议通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公开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

五、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格纪律,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

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五制办理制度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类事项五制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一般事项是指程序简便,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事项。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面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特殊事项是指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承诺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收件人应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中心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对象。

三、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

重大事项是指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重大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一些时间紧迫、特别重要、需要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

1、服务对象向牵头责任窗口提出申请。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予以办理。

3、中心根据情况及时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单位联合搞好办理。

4、有关单位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和联审会议的要求,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四、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

上报事项指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上报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

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属上报事项后,应出具《上报件通知书》。

3、受理部门为办理责任部门,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办理结果及时转交服务对象。

五、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能够当场认定的控制事项,应当场认定,并将申请事项按“退回件”予以处理;如果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内会同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审议,作出明确答复。

六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特制定六件管理制度。

一、即办件的管理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为即办件。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二、退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缺少主件的;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3、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凡属退回件的,须向服务对象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三、补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请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由收件人出具《办件通知书》交服务对象,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承诺件收件后,应向服务对象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承诺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踏勘。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五、联办件的管理

(一)联办件的认定

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应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审核办理的事项均属联办件;

联办件的办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牵头单位和“中心”组织联合办理。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向申请对象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并向“中心”提出联办意见。同时帮助指导申请对象为联审会提供相关文件、图纸、资料。“中心”主持召开联审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上报件的管理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的审批权在县以上部门,需要转报、上报的,均为上报件。

上报件受理后,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协助申请人全过程办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3、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4、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首问负责制

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

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

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

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全程代理服务办法

一、对需要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或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对不便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老弱病残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办件材料,并提供代理办理服务。

四、对非固定窗口所办理事项采取预约办理,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对未在预约期内群众到中心要求办理的事项,采取委托办理,委托机关将受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办理事项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服务窗口按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受委托权限负责全权办理。

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点工作人员由大学生村干部、村会计或计生专干等担任,负责将群众要求代办的事项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加强对村级代办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村级代办员学习,不断提高代办员的业务水平。

六、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作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代办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般办理时限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学习教育制度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学习由中心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周安排两个下午为学习时间。

二、中心党支部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各学习小组组织集中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心得体会不低于1篇,中心党支部经常性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四、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各小组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论处。

五、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各小组要指派专人记录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作为学习出勤考核依据。

信访接待制度

一、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三声”、“四心”、“五不”、“三随时”。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随时来访,随时接待,随时处理。

三、来信来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⒈登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⒉答复:(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领导接待一般一周内给予答复。(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⒊办理:(1)由本中心直接答复办理;(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要及时填写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明确接待工作职责。

五、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六、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七、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八、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投诉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仔细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四、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五、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投诉人。

六、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投诉,要尽快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一周之内作出答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七、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责任追究制度

一、中心和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戒和教育相

结合的原则;

三、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

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中心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1、主动承认并积极进行纠正的;

2、因过失出现错误,但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

五、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

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

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六、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

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

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

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过错责任的追究由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主任办公会或中心主任会同有关单位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便民服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思想品德方面。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牢固,敬业精神强,服务质量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积极为搞好中心建设献计献策。

(二)业务技能方面。熟悉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一专多能,能迅速、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岗位业务知识

测试达到优秀。

(三)工作实绩方面。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办理事项,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办件,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事项无群众投诉。

(四)组织纪律方面。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务态度方面。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档案管理方面。能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优质、高效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事项的各种手续齐全,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无一漏缺。

(七)环境卫生方面。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八)公正廉洁方面。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服务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所有承办的事项公开公正,经得起监督检查。

二、评比方法

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实行每季度评比一次优质服务窗口、每年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中心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考核打分细则由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另行制定)。根据得分高低,每月排出名次,根据季度考核累计情况,评选出季度优质服务窗口,根据年度考核累计情况,评选出优质服务标兵。

三、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按月统计、发布;

(二)季度汇总时连续得分5次以上位于前10名的窗口,授予“优质服务窗口”流动红旗;

(三)年终评比时,每月排名均在前五名的个人,授予“优质服务标兵”称号。

(四)年终一个月的奖励工资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分档次进行发放。依据全年考核结果(各季度考核分的平均值),评出

一、

二、三等奖,分别为全体人员比例的30%、50%、20%.在中心工作不足六个月的人员不能列入一等奖,全年累计扣分超过60分的,不能列入评奖范围。本活动办法自2006年1月起执行。

乡镇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六、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

推荐第7篇:便民服务站工作汇报

城关街道便民服务站建立运行情况

汇报材料

凌源市委文件,《关于建立城区街道便民服务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凌委发【2009)】19号下发后,我城关街道党工委立即行动,积极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目前城关街道便民服务站各项工作已正式开展运行,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1、街道主要领导收到会议精神后,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便民服务站的建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指派人大党工委主任亲自抓便民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3、对便民服务站办公用房进行合理规划、舍得投入,据统计,共耗资5万元。

⑴专门调出街道办公楼一楼的计生办用房(90㎡),作为便民服务站的办公场所,并进行重新粉刷、装修。

⑵购买了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用具、用品。 ⑶为便民服务站定制8张公示板,张贴上墙。 ⑷为便民服务站配备了电话、电脑和打印机。

⑸抽调1名政治觉悟好、业务素质高、纪律作风硬、服务意识强专职人员,全日制坐班,具体负责日常便民服务工作。

二、建立组织

城关街道便民服务站人员包括:

站长:徐春明党工委副书记

副站长:王勇司法所所长

站员:张学红李娜陈翔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为了提高为民办事质量和速度,城关街道将《城关街道领导信访接待日》、《城关街道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流程》、《街道便民服务站工作流程图》、《街道便民服务站工作原则》、《街道便民服务站工作职责》、《街道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十不准》定制成标准统一的公示板,全部张贴上墙。

四、建立台帐管理制度

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 一案一档”,分类管理,要把办事群众或来访人基本情况、咨询事项、反映问题、来访诉求、承办人员、涉及部门以及移交、处置、反馈、回访、办结时间等办理环节详实记录在卷。

五、工作开展情况

1、从6月份开始,便民服务站正式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来访群众19批次、91人次,受理人民群众便民服务事项5个;其中接待办事群众5人次,办结便民事项5个,

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0件次91人次,已办结14件次65人次;所受理信访案件中,涉法信访1件1人次,提请政法委协调处理1件,非涉法信访18件90人次。

2、按照凌委发(2009)21号文件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促和谐通知的精神,城关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落实,定为两委班子成员每个月每人必须拿出2天时间下访。下访都有记载:查出哪些问题、哪个问题由谁处理……另外班子成员都发一个领导干部下访记录本,每月5日便民服务站站长负责调一次记录。

六、今后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宽群众表达途径,进一步提高为民办事质量和速度。

2正确引导和协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站的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人控制在当地。

城关街道办事处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推荐第8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保障民和,促进民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办事公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类诉求日益提高。针对综治上访、办事难、机关干部管理等问题,为顺应新形势的要求,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经济,服务群众、为民解难,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原因)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落实了各窗口的业务承办负责人,各村也成立了便民服务站,明确了具体的代办人员。2009年7月,我镇投资30万元,整合民政、财政、土地、计生、农业、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司法等各项资源,设有接待督办、信访接待等14个服务窗口,建成了大厅面积200平方米的“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有公示栏及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中心值班等各项服务制度,落实了22名办公人员,且进行了培训。各个服务窗口均有明确标牌标识,悬挂有关制度政策牌,自觉接收群众监督。便民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限时办结”运作方式,直接受理、办理、代理群众申办事项。建立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机制。实行每日值班制,严格做到“四落实”(落实办公室、落实办公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服务事项)、“五到位”(工作要求,即人员到位、授权到位、办公设施到位、事项移交到位、办事程序到位)和“三个一”(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确保服务工作规范运行,廉洁高效。(建设过程、制度完善、人员落实等)

便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大厅接待来人来访1000多人次,群众电话640多个,解决处理各种问题400多件,为群众办理、代办各种证件2000多个,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便民服务中心是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之间架起的一座连心桥,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中心成立后发生了“五大变化”(由群众跑变为干部跑;多次办变为一次办;拖着办变为主动快速办;随意办变为规范办;被动接受监督变为主动听取意见)。同时提高了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干部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镇构建起了“知民情、解民忧、方民便”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开创了为民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建设之后的效果)

设想和下一步打算:

1、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村级便民服务站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与拓展,全镇11个村将均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

2、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目前,随着网络的日益普遍和发展。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成立,为村与村、村与镇乃至村与县之间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建立提供了契机。今后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发展要多朝电子政务方向努力。

3、设立A、B岗,进一步处理好责任无限性与能力有限性的矛盾。便民服务中心是展示镇机关干部形象的“窗口”,由于我镇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中心工作人员均是身兼数职,承担着较大的责任,且工作能力有限,难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完善A、B岗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全天候值班,将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需求。(设想和下一步打算)

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改革中诞生,在实践中提高,在探索中求发展,我们将努力打造高效服务平台,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

推荐第9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川汇区城南办事处位于周口市区西南部,面积30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13000人,8000亩耕地。 2010年上半年来,按照上级有关安排和部署,办事处出台了《城南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意义、中心建设的内容制度、办事流程、人员配置等要求。到目前为止,办事处共建成便民服务中心1个,基层便民服务站8个。办事处统一制作了中心、服务站的挂牌,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

二、主要做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何义民任组长,主任韩少华任副组长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组,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讨论出台了《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从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进驻单位、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部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便民服务相关的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统一思想,拓展思路,明确了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二是召开机关干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会议,宣传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好处和意义,从而消除了部分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调动了全员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以宣传栏、发放便民宣传单的形式宣传我 1

办事处建立服务中心的做法,营造良好的便民服务舆论环境,得到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

3、建章立制,逐步规范服务中心运行

一是实行窗口部门集中办公。我办事处先后召开多次部门负责人和中心工作人员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事宜。将社保所、合医站、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等单位集中起来,安排工作人员派驻中心服务大厅统一办公,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考勤考核。二是制定了中心管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以服务群众为基本的便民服务理念,将中心员工服务予以定位,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值班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和考核、考勤、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等制度。对于能办的事情,要求中心必须及时予以办理;不能马上办的事情,要及时指引、告知办事程序,并给予明确意见和时限。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前来办事的每一位群众,被首问部门或者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怠慢。 三是加强协调,强化对中心的监管。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组实行中心办公会、各成员单位协调会制度,定期研究中心工作,通报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每人在中心值班一周,实行轮流挂牌值班,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程序规范,群众办事由过去的“求人办事”演变成如今的“进中心享受服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以后,中心

对各项办事程序予以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时限较以往有较大缩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提速”。

二是机制健全,达到了便民的目的。中心的建立运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较以往有很大转变,改变了以往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找到人办不成事的局面。三是作风转变,实现了机关效能的提高。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突出了综合服务职能,整合了行政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主管、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目标。

由于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少数干部群众对于“一站式”服务方式的转变持怀疑观望态度,思想还不够统一;部分所站人手少,不能坚持每天都在大厅办公;极少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由于受到政策程序等限制,中心个别单位对少数群众的审办事项不能在较短时间完成等。总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逐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心办事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推荐第10篇:乡镇便民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中心工作总结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乡镇便民中心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是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因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镇规服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挂职锻炼的党委委员协助抓好规服工作建设。按照市上要求,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48项服务内容已全面进驻,做到了应进必进。但是有的项目在我镇涉及到的很少。如5.6.7项(林业局),14.15.16.17项(规划局),33.34项(城-管局)等。

便民中心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村镇国土林业农业类、司法、城-管等六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7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行村四职干部、村大生轮流坐班制。

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镇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七公开”,即:项目名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我镇实行便民服务中心与乡镇政务公开一体化,在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在便民服务推进过程中,根据镇情,我镇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镇便民服务水平。

在便民服务建设中,我镇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站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工作总结《乡镇便民中心工作总结》。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规范,措施完善

一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便民服务中心采劝集中办公”与“个别值班”相结合。“集中办公”即:每逢赶场天,所有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准时满员到岗,并实行中午不休息的连续工作制。“个别值班”即:非赶场天,便民服务站轮流安排一至二名工作人员值班以维持便民服务站的日常接待、接件、咨询等工作。每逢“集中办公”时间,均要按照“领导接待日”的要求,由一名党政领导在便民服务站带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是镇村联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提高办事效率,使便民服务站起到最大化的便民、惠民作用,我镇采取了“办理+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另设村级便民服务点,除了完成政策咨询服务外,还要完成村民要求的代办事项。全程代理实行无偿服务,申请人只需交纳审批办证的有关费用,一律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乡镇经济困难,便民中心必备的一些办公设备还不能解决,无法完全推进网上办公。如LED显示屏、查询触摸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2、村级便民服务室条件有限,只有一台电脑,还有时无网络,对于群众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不能满足。

3、对于便民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内容市上能否相对统一制定,乡镇再按照各自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

4、对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市上相关部门能否组织一些业务培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宣传工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所以要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集会宣传等,让群众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

(二)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对全体工作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培训,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三)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乡镇便民中心才能把群众中建立起对乡镇便民中心的信任、依赖和支持。乡镇便民中心要坚持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具备两种素质:一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因此,抓队伍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后,一要强化宗旨教育,二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三要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

(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推进项目办理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办件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软件建设。

总之,我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四年多来的运行,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借鉴好的经济,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转变职能的示范工、招商引资的窗口工程,再塑安龙新形象。

第11篇:便民中心便民服务工作总结

便民中心便民服务工作总结

(一)开展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为了更准确的了解窗口单位的工作服务情况,及时了解并掌握社情民意,“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开展了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在一楼咨询大厅,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时间、事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情况、证件未办的原因、建议等内容进行登记,填写跟踪服务登记表,让群众真正把来中心办事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中心”。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中心”真实、准确地掌握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态度等情况,有利于“中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这项活动仍在继续进行中。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www.daodoc.com

(二)开展项目运作程序的理顺工作,努力提高窗口工作效率。针对个别窗口单位未将窗口项目办理所需印章、印签交于窗口,办事程序烦琐或出现“两头办”而影响窗口项目正常办理等情况,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坚持“理顺程序,简化手续,服务前置,后台配合,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及机关分管领导对各窗口项目运作程序一项一项进行规范,使之真正达到便民目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部署窗口单位征订报刊、杂志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为加强窗口建设,使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每个窗口至少征订一份报刊或杂志,并将征订情况作为窗口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入考评成绩。

(四)“中心”召开窗口办件分析会,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规范运行。十月份,通过局域网统计发现,本月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仅559件,明显与实际不符。针对这种情况 , “中心”将所有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个别窗口虽然办件数量较多,但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中心要求规范操作,一是办理过的事项积压在窗口,没有及时输入电脑,二是一些窗口图省事,简单把一类事项按一件事输入电脑,大大减少了办件的数量。为保证中心规范运作,要求窗口限期内将积压事项输入电脑,同时要求各窗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心各项要求规范操作,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12篇:便民中心优秀材料

绒盖乡便民中心优秀

事迹材料

绒盖乡党委于2011年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共有5名工作人员组成,岗位涉及乡民政救助、政策咨询、医疗养老等10个服务窗的各项农村服务项目,服务中心以热情周到,公正公开,高效廉洁、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宗旨,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岗位工作制”等工作制度,满足人民群从的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截止2014年11月,从她们手中办理出各类服务事项1211件,平均结办率98%以上,得到县、乡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信任。

一、主动服务,视群众为亲人

便民服务中心是一个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其工作作风好坏严重影响着服务中心的形象,在工作中,工作人员坚持做到“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遵守,忙时、闲时一样耐心“的”五个一样服务承诺。一些群众由对于各种政策法规不了解,与群众发生各类矛盾后,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怒气未消,中心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做好工作记录,一边与对口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衔接,积极化解群众矛盾,为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因为中心工作涉及面广,针对各行各业的服务项目,所以要求中心工作人员熟悉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每个人都以“巾帼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文化修养。积累专业知识,比业务,比特长,比服务,比贡献。从每件小事做起,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及学习要求,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中心的干部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乐于奉献,不辞辛劳

因为针对广大群众的岗位,农村群众办事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有时还未上班就来了,有时下班时间到了才来,不管下雨,天晴,都是没有任何定数的,所以在岗位上班的工作人员是非常辛苦的,有时工作起来很忙,照顾不了家庭,有的甚至连吃个中午饭都不准时,但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有这种奉献精神,他们忙碌起来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弃,正是由于这奉献的精神,中心的工作得到有序、正常的开展,得到更多的群众的好的评价。

四、以身作则,管理规范,大力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开展

泽仁正呷作为绒盖乡便民中心“一把手”,总是这样要求自己:在做人上讲诚信,在做事上求实效;生活中关心同志,工作上严格要求。熟悉泽仁正呷同志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言必信、行必果的人,且工作时极能吃苦耐劳。在中心工作期间,她带领中心干部日夜加班,协同配合乡党委政府搞好群众工作,对与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认真分析认真对待,近年来,随着群众工作的不断深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工作思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群众工作深深联系在一起,她能始终如一的工作在一线,和同事们亲自走访调研并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与群众和同事打成一片,在她的带动和影响下,同志工作热情高涨,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业绩,收到了实际效果,也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她这种忘我工作、奋勇拼搏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全乡的广大干部,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工作热情。

虽说岗位平凡,虽说工作平凡,但是便民服务中心的同志们依然没有任何厌倦的情绪表现出来,他们虚心向上,创新,争取在各项工作中不输给其他岗位,高水平的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

第13篇:便民中心交流材料

中共三台县西平镇委员会 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情况汇报

根据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镇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三府办发„2009‟142号)精神,镇党委、政府本着因地制宜、优化资源、方便群众的原则,立即着手开展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对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了集中办公。现就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心建设情况

服务中心大厅面积近200平方米,设有工作区、接待区和休息区,添臵了桌椅、档案柜、电脑等办公设备,开通了热线服务电话(0816-5460100),从而确保服务中心更好的为群众办事,方便群众。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李树林为组长,镇长蒋明进、党委副书记杨开宏、副镇长范光荣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副镇长范光荣兼任中心主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陈彩红、劳动保障所长吴华兰兼任,明确了中心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

(二)明确窗口设臵和进驻单位

中心将镇政府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镇党政办、群工办、经济发

1 展办(财政所)、农机站、林业站、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生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建设所共9个部门、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13名干部进驻中心大厅,在大厅设臵了群众接待和咨询服务窗口、农林和惠农政策服务窗口、民政事务服务窗口、人口与计生服务窗口、劳动和社保服务窗口、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窗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窗口共7个服务窗口。

(三)细化窗口服务项目

中心根据实际细化了各窗口的服务项目,而且连同窗口吊牌一并制作,悬挂在大厅醒目位臵,这样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群众接待和咨询服务窗口由镇党政办和群工办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四项,一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受理矛盾纠纷调处,三是受理有关服务窗口的投诉,四是大厅服务窗口监督与协调。

农林和惠农政策服务窗口由镇经济发展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农机站和林业站轮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六项,一是耕地承包经营管理和土地流转服务,二是农村集体资产、村社财务管理服务,三是办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购臵补贴,四是办理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五是提供三农信息、农技服务指导,六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民政事务服务窗口由镇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生办安排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五项,一是办理《结婚证 》、《离婚证》,二是受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镇“三无”

2 对象集中供养申请,三是办理义务兵优待金,受理定期抚恤金、定期补助金申请,四是办理老年优待证,五是办理残疾人证

人口与计生服务窗口由镇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生办安排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六项,一是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三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申报、审核和办理,五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审核,六是出具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

劳动和社保服务窗口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三项,一是办理劳动就业有关业务,二是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三是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处理。

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窗口由国土资源管理所安排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两项,一是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上报,二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资料审核上报。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窗口由村镇规划所安排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四项,一是办理农村村民住宅占用耕地、农用地的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是办理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乡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四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健全中心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镇便民服务中心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建立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申报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监督投诉制、

3 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将各窗口受理项目办理程序,所需提供的资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工作人员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公示上墙。并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学习培训,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能力,在服务中注重自身言行仪表,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和岗位培训,严明了工作纪律,为更好的发挥中心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便民服务中心从运行以来,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都认真工作,热情为老百姓服务,前后共接待群众上千人次,办理事项上百件。便民服务中心的成立,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虽然我镇机关人员少,事情多,中心工作人员均是身肩多职,但工作人员做到了至少逢场日全天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前来办事的群众一致认为大厅办理比以前更方便, 窗口办事比以前更快捷,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还做的不够。很多群众虽然知道有便民服务中心,但不完全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办事仍然要找到各办站所去。

2、中心工作人员全天候坚守岗位不容易。鉴于乡镇工作实际,中心工作人员需要围绕中心工作和临时性重要任务,经常进村或承担其它工作,造成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工作存在时断时续现象。

3、入驻中心部门认识还需提高,教育培训还需加强。有的部门认为设立服务中心意义不大,集中设立办公窗口是多余的,有的中心工作人员还不适应大厅办公的要求,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确立“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干部”、“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 的理念,岗位责任明确,能够胜任中心工作,能够满足群众对服务工作的需求。

4、建设便民服务中心需要上级补助加大投入。为达到高标准、规范化的中心建设要求,我镇投资近10万元重新整修中心办公场所;投资5万余元购臵了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制作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实现服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站还需要投入,乡镇财力实在有限。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陆续扩大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服务窗口,使便民利民的服务中心职能得到充分体现。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全镇各村“村级便民代办站”建设,真正形成完整的便民服务体系。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14篇:便民中心便民服务工作总结

便民中心便民服务工作总结

一、“双优”竞赛考核情况

1、评比出的“优质服务红旗窗口”6个

司法局

财政局

土地局

农机局

房管局

林业局

2、评比出的“优质服务标兵”10名

3、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分中心“双优”竞赛考核情况

优质服务红旗窗口:客运窗口

优质服务标兵:xx(客运)

xx(货运)

二、工作进行情况

月份,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59件,当月办结459件,承诺期限内办结率100%,实现行政收费xx元,工商窗口收到群众表扬信一封,公开便民服务热线接受各类咨询2892人次。交通分中心十月份受理各类事项227件,办结率100%。通过局域网统计,本月中心办件较多的窗口有林业局、卫生局、房管局;办件为零的窗口为经贸委、

乡镇企业局、环保局、人事局、农业局、技术监督局、水务局。截止十月底,中心已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4521件,办结53975件,办结率99%,受理各类咨询事项XX0余件,累计实现收费xx万元。

(一)开展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为了更准确的了解窗口单位的工作服务情况,及时了解并掌握社情民意,“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开展了对服务对象跟踪调查服务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在一楼咨询大厅,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时间、事项、办理情况、群众满意情况、证件未办的原因、建议等内容进行登记,填写跟踪服务登记表,让群众真正把来中心办事的情况及时反映给“中心”。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中心”真实、准确地掌握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务态度等情况,有利于“中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目前,这项活动仍在继续进行中。

(二)开展项目运作程序的理顺工作,努力提高窗口工作效率。针对个别窗口单位未将窗口项目办理所需印章、印签交于窗口,办事程序烦琐或出现“两头办”而影响窗口项目正常办理等情况,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坚持“理顺程序,简化手

续,服务前置,后台配合,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及机关分管领导对各窗口项目运作程序一项一项进行规范,使之真正达到便民目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部署窗口单位征订报刊、杂志活动,丰富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为加强窗口建设,使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每个窗口至少征订一份报刊或杂志,并将征订情况作为窗口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入考评成绩。

(四)“中心”召开窗口办件分析会,进一步推动窗口服务规范运行。十月份,通过局域网统计发现,本月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仅559件,明显与实际不符。针对这种情况 , “中心”将所有窗口办件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个别窗口虽然办件数量较多,但审批过程中没有按照中心要求规范操作,一是办理过的事项积压在窗口,没有及时输入电脑,二是一些窗口图省事,简单把一类事项按一件事输入电脑,大大减少了办件的数量。为保证中心规范运作,要求窗口限期内将积压事项输入电脑,同时要求各窗口吸取教训,引以

为戒,严格按照中心各项要求规范操作,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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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措施

XX县法律援助中心五项便民措施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黑龙江省律援助条例》,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XX县司法局制定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此为依据,组织、引导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及老、弱、病、残、孕等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具体内容为:

一、特困人员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持有法律援助受援证、五保供养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书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以下优待:

(一)特困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另行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二)申请事项属于XX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县以外的特困人员,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但需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已对其申请材料和证件原件审核的证明。

二、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以下优待:

(一)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

(二)可以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三)可以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四)申请事项属于XX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县以外的老年人,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但需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已对其申请材料和证件原件审核的证明。

三、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以下优待:

(一)可以由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二)没有法定监护人或监护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未成年人,可以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三)没有法定监护人或与监护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只需提交申请人属于无法定监护人或与监护人之间发生纠纷的证明材料,无须另行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四、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持有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书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以下优待:

(一)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

(二)可以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三)可以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四)申请事项属于XX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县以外的残疾人,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但需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已对其申请材料和证件原件审核的证明。

五、因工伤导致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农民工以及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享受以下优待:

(一)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申请,无需另行提交经济贫困证明;

(二)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

(三)可以电话预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四)可以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XX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推广这五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法律自我维护意识,增强了全民法律维权意识,在全社会养成了护法自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行为自觉。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更多的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第16篇:便民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便民服务中心本着为民服务的信念,坚持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准则,紧紧围绕这一宗旨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动态

我中心一直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这八字服务宗旨为准则。2013年5月,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中心就“如何端正服务态度,如何提升服务水平“进行了一场讨论会。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首先从服务观念上转变,把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同时要时刻牢记中心的“五心”服务理念,要时刻遵循“三个一”的工作准则。

为创新窗口服务模式 ,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窗口服务效能。。自1月11日开始,截止春运结束,中心共售出600多张汽车票,金额达122287元。 3月6日:巴城便民服务中心举办了印刷企业2013年度核验工作,共受理了28家相关企业。 3月8日:巴城镇团委组织了“献血献爱心”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我中心郑冠华等同志积极参与。

3月15日:为营造诚实守信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巴城镇工商牵头、镇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办、地税、卫监所等10几家单位,在巴城汽车站开展以“倡导健康消费,反对铺张浪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4月2日:中心召开了由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第一季度例会。中心高主任首先通报了一季度办件量,之后对中心工作纪律、服务礼仪、卫生工作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重申。同时选出4人为一季度优秀服务标兵。

5月31日:中心全体人员就“如何端正服务态度,如何提升服务水平”为话题展开了讨论,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会把功夫下在服务上,目标定在优质上,要求落在满意上,做到服务群众,保障发展。

6月3日:巴城便民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迎七一献爱心”党员捐款活动。

6月5日至30日: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进行了一次专项摸底调研,先后走访了仁和社区、年丰社区和环湖社区等8个村(社区),广泛听取了村(社区)领导、窗口人员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7月:为进一步加快农民拆迁房土地证的办理进度,保证被拆迁安置的群众能够早日拿到土地证。巴城国土分局会同镇便民中心组织各村及社区居委进行动迁房的土地登记培训工作。 7月8日:巴城便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自7月8日完成业务培训后进入审批业务新系统试运行阶段。新系统运行一个月以来,窗口共受理项目49项,办结49项。

7月9日:我中心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心领导带头捐款,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纷纷慷慨解囊,共募集善款27850元。

7月10日至13日:全镇27个村和社区便民服务室进行了半年度考核。 7月15日至19日:巴城便民服务中心举办为期一周的2013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工作,共受理1800家企业。

9月10日: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了义务献血活动。在我中心高主任的带头示范下,陆明鸣、赵健伟、郑冠华等工作人员积极参加。

四、不足之处

2013年,中心先后开展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调研活动、全镇2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半年度考核以及中心季度“星级窗口”和“服务标兵”评比等活动,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在我们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

1,需要加强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的培养,树立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2,村(社区)服务室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巴城镇便民服务中心2014年工作计划要点

经过一年的工作,2013年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区镇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今年年末,我们中心即将迁入新的办公大楼,窗口增设至69个,人员扩大至80人左右。在如今中心硬件设施趋于完善的前景下,我们要把目光转向中心“软环境”的优化。

为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基层服务之家,要抓住“化繁为简”、“联合审批”、“创新争优”为要点,在2014年,对即办件以外的承诺件办理时限再梳理,确保进驻项目的总承诺时间再压缩10%。

下面,就中心14年工作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是加强业务融合,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中心改革与发展的新路子。

第17篇: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林盘村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服务对象到本服务中心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指明服务对象到责任服务中心或按一次性告知要求,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同时向服务对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把事情办结;如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如该部门未进便民服务中心的,要告知该部门的具体位置,如该部门进便民服务中心的,要负责指明承办部门服务中心。

五、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对按规定确实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给予答复,做好备案工作。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不让群众多跑一趟,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来便民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并出具书面的“一次性告知单”,一份给服务对象,一份留服务中心备案。

三、一次性告知单的内容应包括:承办单位、经办人员、申报时间、申报事项、规定办理程序和材料、承诺时限和查询方式等。

四、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够取得行政许可的,经办服务中心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但需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办结公告制

为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制度,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提高办事质量,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二、本制度所指办结公告制,是指服务中心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的,除按规定形式对外公告外,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告;其他办结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必须在服务中心公开,随时方便公众查阅。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方便服务对象,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二、本制度所指AB工作制,是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中心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三、各个岗位都要确定AB岗,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

四、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服务环境,特建立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范围: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全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督查内容:

1、抽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件情况,如办件是否逾期、承诺件是否出具承诺通知书、申请人是否存在两头跑、服务中心的办事须知等资料是否摆放整齐、一审一核制和告知承诺制的执行情况等。

2、检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委“五条禁令”执行情况。

三、督查形式:

1、采用服务中心督查、电话回访申请人、设立意见簿及投诉箱。

2、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次数每星期不少于2次。

四、责任追究:若查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失职追究制》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服务是申请人提前与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办理服务业务的具体时间,应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为其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二种形式。

二、预约服务的程序为:

1、申请人可直接到相应服务服务中心提出预约服务的申请,或通过拨服务中心电话或工作人员手机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审批服务项目、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2、相应服务部门服务中心对预约时间进行确认,并对申请人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申请人持相关审批服务要件,在约定时间到应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业务。

三、应约服务中心在办理预约服务时,要及时将办件结果录入到办公网络,记录备查。

四、涉及领导审批服务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审批领导,确定好预约时间,保证及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五、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应约服务中心应提前8小时告知申请人,并作好解释工作。

六、超过预约时间1个工作日而未到场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七、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人可向茶山街道纪委部门投诉。

第18篇:村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村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1、干部轮值制度。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和公示电话号码等方式,确保村便民服务站每天或定时有专(兼)职代办员在岗工作,并定员定时到乡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

2、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向村民发放《村便民服务站办事指南》和《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联系卡》,并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禁“吃、拿、卡、要”,除国家明文规定应该缴纳的有关规费外,严禁向群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代办员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请求,并采取“立即办、承诺办、报送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台帐登记制度。村便民服务站受理代办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代办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办责任人、代办项目、受理和办结时间、代办结果或回复等。

4、考核管理制度。村便民服务站代办员应接受乡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年度考核,确保有效开展代办和咨询等服务。村民可以通过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应按规定及时回复和处理。

村便民服务站服务项目

结合乡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村便民服务站的服务项目,使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代办、咨询、调解等各种方便快捷的服务。代办事项原则上以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为主,兼顾各村的日常事务。具体分为以下9类事项:

1、民政服务事项:《老年优待证》,农村贫困农户(含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农村低保对象申报,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帮困助学(高中、大中专院校)、“三属”享受定期抚恤、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等。

2、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再生育初审等。

3、劳动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等。

4、惠农政策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农业灾害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危房救助申报等。

5、农林水服务事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初审,《自用材采伐许可证》等。

6、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建房用地手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

7、广电、电力服务事项:有线电视、电力服务报修、报停和恢复等。

8、党员服务事项:接受党务相关内容咨询,出具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印章)、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联络流动党员返乡创业事宜、对接党员创业就业培训意向、播放党员远程教育节目、受理特困党员党内帮扶申请等。

9、综合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办理户籍手续审核,殡葬事宜代办联系,代写文书契约服务,法律、政策、市场信息、外出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咨询等。

村便民服务站主要职责

1、人员组成:村便民服务站一般由村支部书记任站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站长,村报账员、计生管理员担任综合代办员,视情况可吸收其他领取财政补贴的人员协办,担任便民服务联络员。

2、主要职责:接受群众委托,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陪办服务;接受乡委托,代乡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有关服务事项;通过主动沟通民情,掌握群众需办、急办事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19篇:村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咨询、解释、说明和引导等工作;

2、负责登记村民的申请,做好接待工作,按《办事指南》和有关规定提供即办、代办或导办服务;为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3、受村级有关组织的委托,做好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公示工作;负责有关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有关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开公示;

4、与镇政府和县属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镇政府和县属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主持村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调内部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依法、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3、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4、定期检查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职责落实情况,掌握即办、代办或导办情况,按服务承诺时限和办理要求及时督办和催办;

5、定期研究、分析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6、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中心服务质量;

7、组织落实上级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职责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熟悉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登记、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时限,熟练掌握各项服务事项办理的操作技能;

3、热情接待申办人,对申办事项按规定进行登记、条件审查,开展即办、代办或导办工作。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申办人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知;

4、及时上报申办件,领回办结件;

5、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办结件或向申办人反馈办理结果,请申办人在《服务对象评价表》中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度作出评价;

6、处理来信来访,调处职责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

7、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方便申办人办事需求。

第20篇: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祥贝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祥贝村便民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村两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义乌市政府关于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干部效能建设,不断拓宽基层政务服务渠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村便民服务中心在软硬件设施建设、运作机制、行政效能、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到5月1日止,中心共办理各类委托事项600余件,日平均办结5件,承诺事项按时办结率100%中心共回到村民评议600余人次,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9.9%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平台建设,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强化服务水平我村村两委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购买电脑1台、打印机1台、文件柜2个、办公桌1张、饮水机1台,保证中心顺利运行,方便了群众办事需求。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按照熟悉业务、工作主动、服务热情的总体要求,联合上溪镇365便民中心对我村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服务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加强人员素质建设。重点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查找在工作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透明的服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标准,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工作的规范性

以制度建设推动我村便民服务中心发展。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自身建设发展,制定了《座席人员岗位职责》、《座席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培训、管理、评测的一整套制度,形成了标准明确、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秉承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度,制定了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预约服务制和AB岗位工作制等工作制度,使便民利民的服务得到充分体现,让便民服务中心成为为全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的便民之家。

三、加强创新性服务建设,增加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功能。

为及时响应群众的需求,2010年5月,便民中心以“办事不出村、服务不出村、帮扶不出村”为服务宗旨,开通了“村民咨询服务热线”,为广大村民提供咨询服务,并于同年10月起每月开展一次365便民服务座谈会,和村民交流中心建设意见,增强中心服务能力。自5月1日开通以来,已累计为村民提供了1000余次咨询服务,及时处办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得到了来电咨询者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镇365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和扩展,它不仅仅分担了镇服务中心的工作压力,同时也提升了我镇整体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认为,我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还有几点有待加强:

(一)继续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中心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中心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二)抓深化。在继续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载体。

(三)抓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服务质量即时测评制度,加强对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监督。

《村便民中心工作汇报材料.doc》
村便民中心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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