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修保养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XXXX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XX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段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第三条

公路小修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努力实现小修保养“零返修”目标。

第四条

加强小修保养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区安全设施布设规定》和《甘肃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八不准》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小修保养管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公路养护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专业化、机械化、精细化养护,对路面、路基、桥隧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合理分工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养管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主要负责公路的日常巡查和小修保养工作。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公路出现的各类病害,为公路管理段编制养护作业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

养管站小修保养主要工作任务:

(一)路面

1、及时清扫保洁路面,保持路面经常性处于干净状态;

2、负责执行有关公路路面小修保养管理制度、规范,落实路面无病害目标任务;

3、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规范布设养护作业区;

4、及时有效处治裂缝、坑槽等路面病害,重视试验检测,控制油路修补质量,保证路面平整;

5、适时采集路面作业原始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6、承担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安检等任务;

7、按时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8、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核,实现“零返修”。

(二)路基

1、负责辖区内路基、防护及排水设施病害的处治,对发现的病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消除病害根源;

2、及时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

3、负责处理辖区内桥头、涵顶跳车,对路肩进行局部加固;

(三) 桥涵构造物

1、严格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公路桥隧涵养护工作的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桥隧涵及其附属构造物的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3、加强辖区内桥隧涵经常性检查工作,及时修复桥隧涵及其附属构造物出现的各类病害。发现较大问题及时上报桥梁工程师采取措施,以确保桥隧涵的安全使用;

4、加强桥隧涵预防性养护,及时修复伸缩缝破损、混凝土裂缝等常见病害;

(四)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负责维修辖区内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交通设施完好;

2、及时对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交通设施损伤进行修复;

3、及时对标线进行局部补画,使标线具有良好的可视性;

第三章 小修保养管理

第九条 修复的时限要求:

(一)路面:

1、路面裂缝处治,在7-20℃温度条件下做到有缝必灌,灌早灌好,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坑槽、松散、拥包、泛油、重度龟裂等病害维修要按补好补早的原则随坏随修,从标线、挖坑、处理基层到修补面层不

3 得超过5天时间,做到挖填与修补同步,翻浆、沉陷、拥包7天内完成。

3、总的时限要求:春季油路修补主要省道5月中旬完成,其它路线不超过5月底。翻浆随发生随处治,4月底基层全部处治完毕。秋季油路的修补于每年9月中旬前完毕。

(二) 路基

1、路肩、路缘石缺损,2个工作日内完成。

2、路面不洁和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系统淤塞,随时处理,淤塞严重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3、零星路基塌方在10立方米以内,当日清除;10-50立方米以内一周内清除。

4、路基夯实土方在10立方米以内,当日夯填处理完成;夯填土方在10-50立方米以内3天内完成。

5、路基防排水构造物出现断裂、沉陷、坍塌、基础掏空、较大面积勾缝脱落等现象随发生随处治。

(三)桥涵构造物

1、截水沟、排水沟、急流槽、边沟、蒸发池及集水井等排水构造物局部损坏,3内完成。

2、防撞墙等防护构造物勾缝、抹面局部脱落及损坏,5日内修复。

3、路肩隆起、沉陷及断裂2日内修复。

4、桥梁伸缩缝损坏部位,4内完成。

5、泄水孔、防护网丢失的,当日补齐。

6、桥梁栏杆、涵洞帽石损坏的15内修复,期间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

7、桥梁、涵洞(通道)等构造物的护坡、八字墙等的勾缝、抹面脱落、基础掏空及损坏等病害,5内修复。

8、桥梁、涵洞(通道)等混凝土构件表面发生浸蚀剥落、蜂窝麻面等病害,7日内完成。

(四)交通安全设施

1、标志牌、警示桩、防撞墩如有倾斜或损坏应及时校正和维修,倾斜的设施在1日内修复,损坏的设施3日内修复。

(五) 沿线设施

1、防撞护栏、防落网等防护设施缺损修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

2、隔离栅损坏3个工作日内完成。

3、里程碑、轮廓标、百米标等交通标志缺损修复3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公路标线定期刷新、补充。

5、绿化树木遮挡标志、影响行车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条

小修保养实行质量责任制。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和办法,结合实际开展小修保养施工作业,不得降低公路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公路管理段要加强对养管站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5 严格控制小修保养质量,严把原材料的进场关和施工工序检验关,加强原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等的试验检测以及相关试验工作,用科学的试验数据指导施工。

第十二条

各养管站要加强小修保养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小修保养技术档案,做到填写准确、详细、真实。

第十三条

各养管站要对公路路面、路基、桥隧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出现的病害及时维修,并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同时,在完成阶段性小修保养任务后,应有计划的自行储备小修保养所用材料。

第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路基、路面维修方案应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路面养护应贯彻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的维修措施,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将油路坑槽修补提前到灌缝阶段。

第十六条

路面修补要按早补、补好的原则随坏随修,做到挖填与修补同步,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要做到紧密衔接。

第十七条

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拌和,控制好拌和温度和出料温度。沥青混合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温措施,确保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和碾压温度。铺筑面层前必须浇洒透层油或粘层油,碎石封层油料撒布要均匀。

第十八条

沥青路面修补必须确保热接缝、热材料、热界面

6 的“三热”工艺,要求达到新旧路面衔接紧密、材质统

一、接缝平顺,不能出现跳车现象。

第十九条

冬季采用冷补料临时修补时,原则上修补面积不得大于一平方米,次年开春后应采用热拌热铺法重新修补。

第二十条

加强桥隧涵、防排水构造物的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病害及时处治。

第二十一条

加强小修保养施工管理,本着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废弃。积极探索公路废旧材料的循环利用,以节约养护材料,降低养护成本。

第二十二条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养护生产手段,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四章 监督检查验收及考核

第二十三条

XXXX负责公路管理段要定期对各养管站小修保养质量、完成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按月对养管站进行绩效考核。具体检查验收及考核按照《XXXX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推荐第2篇: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提升公路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O-2007)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的普通干线 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小修保养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 1O-2009)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良好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结合相关专项养护活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第六条: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公路交通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根据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安排,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进行管理。

3、组织自治区小修保养等各类养护技术培训,提高自治区养护管理人员水平。

4、负责督查全区小修保养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公路养护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全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科技水平。

6、负责全区养护体制、模式的调查研究,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公路养护管理。

第七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编制小修保养年度建议计划,经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下达的小修保养年度计划,分解辖区内小修保养计划,落实养护任务,并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3、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组织公路管养单位具体实施小修保养工作。

4、负贵对辖区内小修保养工作进行技术、业务监管和指导,组织技术培训。

5、积极推进公路预防性养护和“精细化”养护,不断提高所管养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6、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和辖区内公路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以及普通干线公路应急抢险、抢修、抢通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阻断信息报送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做好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的每月巡查工作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养护工区)养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办法等,严格执行并认真落实上级单位对公路养护的有关规定。

2、认真负责、科学合理编制并上报年度小修保养建议计划。

3、根据批准下达的年度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编制分解小修保养实施计划,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加强养护目标管理,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对管养公路进行技术状况的检查、评定、考核,根据检查、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养护对策。

4、负责普通干线公路路况技术状况评定统计、交通量调查、路况登记、公路通阻信息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第九条:公路养护道班养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办法等,严格执行并认真落实上级单位对公路养护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公路养护管理工区下达的日常养护生产任务,具体实施管养路段的养护工作;坚持日常路况巡查、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作业措施进行处治。

3、负责及时做好日巡查、生产作业、路况技术评定等各项记录工作,及时掌握公路技术状况,做好下情相关上报工作。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十条:公路小修保养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构造物进行经常维护保养和修补损坏部分,使之保持完好状态的养护措施。要做好科学养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通行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沥青路面应加强经常性、预防性小修保养,要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巡路检查,及时掌握公路技术状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针对季节性病害根源,做好不同季节的保养修理工作。

春季应做好路面温缩裂缝和其它裂缝的灌、封处理,并及时快速修补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

夏季及时处理泛油,铲除拥包、波浪,修复冬寒、春雨期临时修补的破损,恢复路面使用质量。

秋季应抓紧时间完成小修保养工作年度计划项目,适时做好冬季病害的预防性保养修理,如裂缝灌封修理、冻胀松脆的防治等,及时完成春、夏季未完成的坑槽等病害的修补和乳化沥青稀桨封层等生产工作。及时储备防滑料、融雪剂、冷补材料等冬季养护物资。

冬季须做好冬季病害的防治,做好防雪、防冰、防滑、疏阻、抢险工作及养路生产材料采备等。

第十二条:砂石路面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坚实,防止和修复路面的破坏和变形,保持排水良好,及时加铺磨耗层和保护层,以及对路面进行必要的加宽,加厚等,以改善路面技术状况。

我区砂石路面磨耗层厚度应达到3-4cm,松散保护层厚应一般为5-10mm,并做到勤添砂、勤扫砂、勤匀砂,砂料添加量根据交通量、气侯、季节等特点来确定,雨季砂层宜厚一些,干燥。地区或旱季可薄一些,平曲线上宜厚一些,直线段上可薄一些。

第十三条:对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板裂缝及填缝料局部脱落、缺损以及板底脱空、坑洞、破碎病害应及时修复。

第十四条:路基必须保持高度密实和稳定性,边坡稳定无坍塌缺口,路缘线顺适,路肩平整、洁净、坚实、路基与路面衔接平顺;排水系统完善,排水畅通,无杂草,无淤塞;挡土墙等各种路基附属构造物维护良好。

第十五条:桥涵维护良好,各构部件功能运用正常,结构完好无损;桥梁支座、伸缩缝养护到位,桥面整洁,泄水孔排水畅通,桥台两端无堆积物;涵洞排水良好,无破损、渗漏、淤积;桥头、桥面和涵顶无跳车现象,行车平顺,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经常性检查工作主要是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而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写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汛期等特殊时期应加强不定期检查,加大检查频率。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件存在明显缺损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专项报告。

定期检查工作主要是为评定桥梁使用功能,制定管理养护计划提供基本数据,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的全面检查,对结构的损坏进行评估,为桥梁养护管理系统采集结构技术状况的动态数据。定期检查周期每半年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校核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在经常性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

三、

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公路渡口引道养护。公路渡口引道养护应做到路面整洁、无病害;排水设施良好,附属安全设施齐全;引道作业区范围内,如有妨碍渡运安全的碛坝、沙洲、礁石、漂流物以及 淤积或冲刷,应及时采取措施处治。

第十七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陡道养护应做到隧道外观整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洞壁)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标志标线保持完整、清晰醒目、交通信息无误,排水系统良好;照明、通风、监控、消防等设施运转正常。当隧道衬砌(洞壁)或洞内路面结构发生病害时,应视病害类型、危害程度,采取注浆、挂网、喷混凝土、增设锚杆、增设仰拱、灌浆、修补或更换衬砌和路面等措施进行处治;修补或更换衬砌(洞壁)、路面时,不得侵占隧道的建筑限界。

第十八条:公路绿化应贯彻“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的方针,合理选择绿化植物品种栽植。公路绿化养护应及时对路肩和边坡上的草坪定期进行修剪、整形,保持其生长良好,无枯黄,无明显杂草、无积水、无残缺现象。乔木、灌木应定期进行补植、修剪、整形,并加强病虫害防治,保持其完整美观、无缺损、无病害。行道树及乔木距地1.5米范围每半年应刷白一次。

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不同类型区应分别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要在下一个栽植季节及时补植。

第十九条:各种标志、标线设置统一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 志和标线》(GB5768.2-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的要求执行,统一规划,设置要齐全、醒目、标准、规范,并及时粉刷、贴膜、补充、更新,保持鲜明。

第二十条: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进行 养护,提高路况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周期。

第二十一条:鼓励建设公路生态养护示范路段和建设公路文 化实体,提升公路文化氛围,凸显地域特色。

第四章

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使用原则第二十二条:年度的公路小修保养经费计划的测定与编制工作应由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完成。

第二十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工具费和其他费组成,其中:

人工费=人年工资+各项附属费

各项附属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及工伤保险等等。

材料费=路基路面养护材料费+桥涵养护材料费+沿线设施养护材料费+路树管护材料费+标志标线材料费。

材料费还应包括:特殊地区公路养护材料附加费,GBM工程、生态养护示范段、公路文化实体及养护样板路养护材料附加费,易发生自然灾害路段的工时附加费和特殊路面养护材料附加费。

1、特殊地区公路养护附加费: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特殊地区分类,受自然地质条件、气候、季节等因素所造成养护工程量增大的材料费用。

2、GBM工程、生态养护示范段、公路文化实体及养护样板路养护附加费:由于GBM工程、生态养护示范段、公路文化实体及养护样板路的养护项目和养护范围的增多和加大,所增加的养护工程量材料的费用。例:美化带、绿篱的修剪;线外工程;路田、路宅分离设施建设;生态区建设、公路文化实体的建设等所产生的建设和养护费用。

3、易发生自然灾害路段的工时材料附加费:由于各种自然灾害在个别路段上频繁发生(包括:沙阻、水毁、雪阻、泥石流等),多次重复养护生产所造成的养护工程量增加的费用。

4、特殊路面养护附加费:同一公路断面出现高、低级别不同的路面时(如宽度为3.5m的沥青路面),由于路面的强度不同造成两种路面接合部养护难度增大,增加了正常养护工程量所发 生的材料费用。

机械、工具费=机械油料消耗费+机械折旧费+机械维修费+机械大修费+道班小型工具费

其他费=道班管理、维护费+差旅费+取吸费+水电费。

第二十四条:各项养护材料费的测定

沥青路面:路基路面材料费=路基路面材料费基数xJxMxL J:交通量换算系数(附表一) M:路面宽度系数(附表二) L:路龄系数(附表三)

路面路基材料费的基数=测定标准以本盟市平原微丘区,三级路标准,面层为沥青表处,使用年限第四年所发生的材料消耗和费用的平均数为准。如本盟市没有规定的测定基数的路,可参照养护条件和交通条件类似的盟市所测定的基数执行。

砂石路面路基路面材料费=Jx砂石路面材料消耗、材料单价。

桥涵养护材料费=桥梁养护材料费+涵洞养护材料费

1、桥梁养护材料费。每公里桥长(延米)的材料消耗材料单价xJ。

2、涵洞养护材料费=每公里涵洞数量的材料消耗x材料单价 Xj。

3、沿线设施养护材料费=每公里养护材料消耗x材料单价。

4、路树养护材料费=每公里路树株(丛)数x每株(丛)养护材料单价。

第二十五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的使用原则:小修保养经费以年公里成本的方式下拨各养护单位。对于特殊地区公路养护附加费,GBM工程、生态示范段、文化实体及养护样板路养护材料附加费,易发生自然灾害路段的工时材料附加费,特殊路面养护附加费在完成养护生产任务项目后,经盟市公路管理机构验收确认后方可上报核实,进行经费追加。

第五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路养护要求实行大道班机械化集中养护,养护生产实行定额养护、计量支付,全面实施内部招投标管理模式,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养护的方向发展。

第二十七条: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全面实施内部招投标管理模式。

招投标养护要以定额养护、计量支付为基础,按劳联质计酬。将公路小修保养经费根据生产任务分为公路养护小修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以道班所管养路段的规模划分标段,在统筹考虑养路机械化程度、公路技术状况和养护难易程度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标底。30万元以上小修专项工程应在本盟市内进行内部招投标,30万元以下小修专项工程由原养护单位实施。养护道班内部招投标的中标人其承包期可延长1-2年,一般不超过3年。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如发生违反合同现象,发包方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缩短承包期或终止合同。

招投标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招投标程序为:

1、发布招标公告;

2、公布投标须知;

3、发放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4、进行资格预审;

5、发放公路养护路线质量基础指标表、养护定额费率表、年公里生产流程费率表及投标书;

6、评标:

7、发放中标通知书;

8、签订合同书。

第二十八条:定额养护、量化考核。

1、在充分考虑季节影响、养护难易程度和养路工平均技能、体能的基础上,将公路养护小修保养按项目分别合理制定工日产量(即定额)。原则上在计算所有上岗养护职工平均工资的基础上,测算出每工日人工费,并根据人工费和小修保养生产每个项目的定额单价确定每工日人工费所能完成的工日产量,养路工人完成一个工日产量发放一个工日人工费。

依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计算各类养护机械使用台班、机具磨损、材料消耗和费用标准。

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运用定额把小修保养工程和生产项目按桩号、数量、造价、完成期限及质量完成标准逐级分解,最终分解到每个养路工,各级生产任务的分解均以工程任务单的形式下达。

3、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或完善养护单位职工生产绩效收入考核管理模式,对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一线养护工人实行生产绩效考核,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十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1、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养护内部招投标运行情况;小修保养生产完成情况;公路养护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公路养护各项内业管理、技术管理运行情况;公路养护生产任务的检查验收履行情况及奖惩兑现情况;上级部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完成情况;公路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养护道班建设;安 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副业生产。

2、检查形式

公路养护道班每日进行自查。中标的承包方逐日对养路工完成的小修保养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月底将结果及时汇总,经工区生产股(质检股)现场检查认定后,双方签字方可生效报工区。

公路养护工区每月进行定期检查1次,不定期检查2次以上。工区每月对道班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小修保养工程检查验收,不定期的养护小修保养工程量检查验收和每月定期的总验收,其抽验工程量要占养护道班完成的总工程量的30%以上。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每年进行定期检查2次,不定期检查3次以上。盟市公路管理机构每年需对工区小修保养工程量不定期抽检3次,抽验工程数量要占工区完成的总工程量的10%以上。

自治区公路管理机构每2年对全区养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随机进行不定期检查。

3、奖惩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严格合理的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条:各盟市、旗县区公路管理机构应制订公路小修保养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专职安全员,加强道班养护生产、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应加强养护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珍爱生命、珍惜财产,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养护理念,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在公路小修保养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IG H10-2009)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公发[2012]42号)的要求执行,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第三十二条:加强养护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章作业。养护施工车辆、机具应按规定维修保养,符合使用要求。第三十三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服装(帽)。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内作业和活动,作业控制区要用反光锥形桶等设施进行渠化或隔离,养护机械或材料不得堆放于控制区外。

第三十四条:各盟市、旗县区公路管理机构要成立公路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建立稳定的应急抢险队伍,并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保证应急设备完好,确保公路应急抢险工作应急有序、保障有力。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推荐第3篇:小修保养考核办法

泉州市顺通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小修保养日常管理及考核办法(暂行)

为加强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的管理力度,促进小修保养质量的提高,规范小修保养合作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本小修保养日常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小修保养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排水系统清淤、保畅通:包括清理涵洞、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浅碟式沟、平台侧沟、盖板沟、缝隙式等水沟,要求排水系统常年保持整洁、通畅、无杂草、杂物、出水口无堵塞。

2.沿线排水、防护系统的小修保养:排水、防护砌体小修保养质量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要求。各合作队伍在日常维护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排水、防护砌体损坏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安排修复任务,原则上“谁先发现、先上报,谁就优先得到工程任务”,对不履行检查和上报义务的合作队伍,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给予扣罚工程款直至撤退队伍的处罚。

3.边坡杂草修剪:边坡修剪要做到马尼拉草边坡无杂草,过高马尼拉草要修平;圬工砌体边坡不长杂草或其它植被;其它狗牙根、喷草籽边坡修剪平整;修剪后的施工垃圾不得堆放在高速公路范围内,不得破坏农田庄稼;禁止在高速公路范围内或危险地带焚烧杂草等垃圾。

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边坡杂草修剪,修剪程度根据业主合同要求执行,通常为:下边坡除草为路肩以下2米、下边坡护坡道平台(或排水沟以上1米、上边坡为路面边沟顶平台以上1.5米范围内坡面(或指定第一级边坡范围)及养护台阶杂草。

4.配合公司开展应急抢险任务:应急抢修任务能在公司要求的1个小时

内,配置所需的抢险人员、机械车辆。

5.公司临时安排的其它道路小修保养项目。

6、排水系统、绿化修剪质量效果见附件。

二、小修保养日常管理

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在日常对各小修保养合作队伍的施工路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则开具书面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合作队伍负责人在整改通知单上签字承诺整改(合作队伍负责人不在现场则电话通知,后补书面签字,拒签也视同已签),如若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在年末结算中扣除小修保养合同内的单价的双倍乘以整改的工程数量所得的金额。

三、小修保养的考核

(一)公司考核

公司在每季度末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各养护合作队伍的小修保养路段进行考核,考核以徒步检查为主,考核路段按各合作队伍小修保养路段里程的±10%进行抽查(具体路段由公司定),对各项小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小修保养不合格的项目,则按比例在半年度或年度的结算金额里进行核减,各小修保养合作队伍对已发现的问题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养护站履行对合作队伍的质量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和义务。养护站承担小修保养任务的,质量标准参照本考核办法执行,经济处罚办法结合养护站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合作队伍年末结算核减金额的具体计算示例:

如某合作队伍小修保养里程范围内有边(排)水沟60延公里,涵洞70座,边坡修剪60延公里,抽查里程为6延公里,涵洞12座,在抽查中发现有300米边(排)水沟及3座涵洞未清理或清理不合格,边坡草500米未修剪或

修剪不合格的,结算核减金额计算如下:

1.边(排)水沟:

300米/6000米*(60延公里*350元/延公里)=1050元

注:边(排)水沟抽检未清理或者清理不合格里程小等于100米的,按100米扣款;大于100米的,按实际数量扣款。

2.涵洞:3座/12座*(70座*350元/座)=6125元;3.边坡修剪:

500米/6000米*(60延公里*750元/延公里)=3750元。

注:抽检未修剪或者修剪不合格里程小等于100米的,按100米扣款;大于100米的,按实际数量扣款。

以上单价仅是计算示例用单价。

4、圬工砌体修复:

原则上修复达不到质量要求,不给予计量。如因修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病害和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小修合作队伍对检查中的问题,如能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经验收合格的,按扣款的80%返还合作队伍。

(二)路段公司考核

由于小修保养合作队伍未按要求进行小修保养,路段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扣除我公司的日常养护费用的,将由相应的小修合作队伍承担。

附件:小修保养整改通知单、排水系统、绿化修剪质量效果图

2012-10-21

附件2:

P1

下边坡护道清理效果图

P2

踏步保洁效果图

P3

排水沟保洁效果图

P4

涵洞保洁效果图

P5 上边坡平台保洁效果图

P6

上边坡杂草修剪效果图

P7平台侧沟保洁效果图

推荐第4篇: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同三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 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同三高速公路日照段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修保养应贯彻“全面养护、预防为主、及时抢修、确保质量、保持完好”的原则。

第三条 小修保养工作应坚持巡路制度。管理处配备交通工具,明确专人每天上路巡查不少于6小时,发现路面及沿线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详细记录,以便采取措施及时修复,对路面上的洒落杂物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对影响行车的路面坑槽等病害,抓紧修复,做到“路面坑槽处理不过夜”。

第四条 小修保养工程资金的支付,按月对养护生产单位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检查验收后给予支付。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小修保养的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征地范围内的主线、被交道、互通区、服务区及其附属设施。

第六条 小修保养的内容包括:

(一)路基部分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3、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

1 修理沉降缝、疏通泄水孔及松动石块。

4、路缘带的修理。

5、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6、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7、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8、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9、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部分

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维持安全交通。

3、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

4、水泥混凝土路面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

5、路缘石的修理、整形。

6、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7、沥青路面的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三)桥涵部分

1、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的清洁。

2、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

3、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

4、桥涵的日常养护。

5、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6、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7、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8、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四)沿线设施

保持沿线设施(护栏、隔离栅、标志牌、里程碑、轮廓标、防眩板、标线、照明、消防等)的完好无损和清洁,路面标线的局部补划,收费站、通信监控、办公和养护用房、服务区的公用场所等设施的正常养护维修,如有破坏予以及时制止并上报。

(五)绿化

征地范围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对局部死亡、损坏苗木的补植和更新。

(六)日常巡视和检查。

(七)交通量调查。

(八)养护设备的日常保养、小修。

(九)雨季防汛、冬季除雪防滑。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管理处应分类、分项建立小修保养资金支出台账,进行成本核算和投资效益分析,做好养护成本控制。

第八条 管理处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按月对日常养护完成工作量和费用开支情况分类做好统计,并及时报市局备案。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养护人员实施养护作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及《山东省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养护工区对养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电焊、车辆驾驶、试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并经

3 上岗前培训后,执证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养护小修作业应具备快速性、高效性、安全性,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设施,并随时保持路容整洁。各种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上路作业车辆应喷涂警示颜色或加装警示闪灯,作业人员穿安全标志服,以保证行车安全和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充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尽量缩短路上施工时间。施工中影响或干扰交通时应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行车的快速、安全、舒适和畅通,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路障,恢复正常交通。

第十二条 养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养护工区应责成施工单位对其人员和设备进行投保。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经常性保养与修补轻微损坏应分别管理。经常性保养条件成熟时,应进行招标管理,修补轻微损坏工程应实行合同管理,实行计量支付,并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 道路清扫保洁是日常养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经常性、连续性的工作,应坚持“经常清扫”和“重点清扫”相结合,“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相结合的原则,道路清扫保洁应逐步实现机械化养护。

第十五条 小修工程管理应做好下列工作:编制小修方案和工程预算,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理竣工资料,进行竣工验收等。

第十六条 雨季防汛和冬季防滑日常保养应坚持预防

4 性养护的原则,根据沿线水文、气象、地质条件、道路结构标准及沿线情况提前制定防汛、防滑计划,并纳入年度小修保养计划管理,按计划要求提前备齐、备足防汛、防滑物资器具。对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抢修和修复工程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按专项工程及时单项报批实施,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七条 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修保养作业污染沿线环境。

第五章 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 养护工区应加强对高速公路的日常保养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 经常性保养实行分路段按月养护质量考核。 第二十条 小修保养工程应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分项养护考核,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小修保养质量目标

(一)路基养护应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各部尺寸和边坡符合设计要求,公路线性顺适,通过养护管理,使其质量不低于设计标准。

(二) 路面养护必须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完好,横坡适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滑性能,确保路面行驶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三) 桥涵养护应首先符合载重等级要求,保证车辆安全通行,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处于完好状态,适时疏导河床,确保水流畅通。

(四) 沿线设施养护应做到及时清洁和修复局部缺损,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沿线交通设施缺损应在接到路政通知书后36小时内小修完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同三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5篇:小修保养定义(推荐)

小修保养的涵义及其内容

一、定义:

小修: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保养:对公路进行路面的清扫、路肩水沟的清理以及对桥梁护栏的清洁的作业。

二、五项小修保养:

五项小修:路基、路面、桥涵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五项。

三、工程作业内容:

1、路基:

保养: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修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及清除松动石块;路缘带的修理。

小修: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等局部损坏;局部加固路肩。

2、路面:

保养: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沙,铺防滑料、灭尘剂或或压实积雪维护交通;砂土路面刮平,修理车辙;碎砾石路面匀,扫面砂,增加面砂,洒水润湿,刮平波浪,修补磨耗层;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日常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路缘石的修理和刷白。

小修:、

局部处理砂石路的翻浆变形,增加稳定料,碎砾石路面的修补坑槽、沉降,整段修理磨耗层或扫浆铺砂,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的局部处理。

3、桥梁涵洞隧道

保养: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清洁,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钢支座加润滑油,栏杆油漆,桥涵的日常养护,保持隧道内及洞口清洁。小修:

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处理渗漏水。

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保养: 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埋置,维护或定期清洗。

小修: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防雪栏栅等修理,油漆或部分增加或更换。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

5、绿化

保养:行道树、花草的抚育、抹牙,修剪、治虫,施肥,苗圃内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

小修:行道树、花草缺株的补植,行道树冬季刷白。

推荐第6篇:小修保养、大中修内容

小修保养内容 1.路基

①局部加固路肩,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②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铺砌边沟,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③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 ④路缘带的修理;

⑤清除零星坍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⑥桥头接线或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⑦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2、路面

①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②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

③砂土路面刮平,修理车辙,局部处理砂石路的翻浆变形,添加稳定料;

④碎砾石路面匀、扫面砂,添加面砂,洒水润湿,刮平波浪,修补磨耗层、坑槽、沉降,整段修理磨耗层或扫浆铺砂;

⑤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 ⑥水泥砼路面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 ⑦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⑧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⑨水泥砼路面板块的局部修理; ⑩路缘石的修理和刷白。 3.桥梁、涵洞及隧道

①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的清洁; ②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

③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保持隧道内及洞口清洁;

④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钢支座加润滑油,栏杆油漆; ⑤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⑥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⑦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4、沿线设施

①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牌、轮廓标等埋置、维护或定期清洗;

②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防雪栏栅等修理或部分添置更换;

③路面标线的局部补面。 5.绿化

①行道树修剪、治虫、施肥; ②苗圃灭虫、施肥、除草; ③行道树、花草缺株的补植;

④行道树冬季刷白。 大修主要内容:

路基:整段线形改善,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重建与增建,大塌方的清除及善后处理;

路面:土路改善,路面整段加宽、加厚或翻修重铺等;

桥涵隧:不提高技术等级的大中型桥梁的加宽、加固、加高,增改建河床铺底和构造物,通道的改建,斜拉桥索修理与更换,大桥桥面铺装更换,支座、伸缩缝的修理更换,通风、照明、排水设施的大修或更新,隧道的较大防护、加固工程等;

渡口、码头、浮桥:修理码头的水下部分、上船段翼墙、板桩坍塌,防浪堤冲毁修复,停泊区修理,待渡区加铺、翻修,靠船设施更换,照明设备全面改造等; 道渡班房:道班房的翻建、增建;

绿化:开辟苗圃、更新行道树等;

沿线设施:护栏、隔离栏、防雪栏的增设,通讯、监控设施的更新;

中修主要内容:

路基:局部加宽、加高路堤,全面维修挡土墙、护坡等防护设施,整段开挖边沟,加固路肩等;

路面:路面翻浆,横坡调整,局部路段加厚、加宽,沥青路面罩面,安装、更换路缘石等;

桥涵隧:修理更换桥梁构件,修理更换支座、伸缩缝,桥墩、侧墙修理,桥面修理和小桥桥面的加宽,增建、接长涵洞,通道修理和加固,排水设施更新,局部加固与防护等;

渡口、码头、浮桥:翼墙、板桩、上船段道路水下部分修理,防浪堤大面积坍塌修理,停泊区局部坍塌修理,待渡区路段局部维修,靠船设施、码头照明设备的修理及零部件更换等;

道渡班房:班房翻建、增建等; 绿化:开辟苗圃、更新行道树等;

沿线设施:更换标志牌、里程碑、轮廓标、界牌等,路面标线标划,通讯、监控设施维修等;

推荐第7篇:农村公路保养小修工作内容

农村公路保养小修工作内容

(一)路基 保养:

1、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分隔带草木,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2、路肩培土加固,保持路肩横坡适度;

3、疏通排水沟,清除沟内杂物、杂草,保持排水通畅;

4、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正常发挥的杂草、修理伸缩缝、沉降缝、泄水孔,清除或加固零星松动石块;

5、清理碎落台、涵洞、泥石流渡槽堆积物。小修:

1、局部修理挡土墙、路肩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

2、修理圬工构造物的变形缝、泄水孔;

3、填补路基小型缺口,清除零星坍方,填补路基缺口,处理轻微翻浆或沉陷;

4、开挖小段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5、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 保养:

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每周清扫不少于1次;

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和一般障碍物;

3、清理、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

4、处理沥青路面轻微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

5、碎砾石路面匀加面砂(泥),洒水润湿,平整波浪,修补磨耗层;

6、修理路缘石;

7、路面调查,巡视查路、查灾。小修:

1、局部处理砂石路面的翻浆变形,添加稳定材料;

2、修补碎砾石路面坑槽、沉降,修理磨耗层或扫浆铺砂;

3、处理桥头、涵顶轻微跳车;

4、修补沥青路面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5、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的局部修理。

(三)桥梁、涵洞 保养:

1、清除污泥、积雪、杂物,保持桥面及涵洞洞口清洁;

2、疏通涵洞;

3、养护伸缩缝、支座,疏通泄水孔;

4、桥涵的日常养护和经常性检查。小修:

1、局部修理、更换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河床铺底和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3、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4、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5、清除隧道洞口碎落岩石和修理圬工接缝,处理渗漏水。

(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保养:

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等的埋置维护和定期清洗。

小修:

1、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界碑、百米桩、防雪栏栅等修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画。

(五)绿化 保养:

1、行道树、花草的抚育、抹芽、修剪、治虫、施肥;

2、苗圃内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小修:

1、补植缺株的行道树、花草;

2、行道树冬季刷白。

推荐第8篇:公路小修保养技术员演讲稿

我是xx高等级公路养公路临安工区的一名普通的小修保养技术员,从来到我们公司至今虽短短的几个月,但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我被深深的融入进来。

公路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公路的畅通紧系着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尽早实现现代化的远大目标,因此公路的养护工作更是重中之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修技术员,但工作不允许我有半点马虎。俗话说:千里长提,毁于蚁穴。这也是我一直坚持的理念,因此做好本职工作一直以来我把它当作首要的责任。每天堆积电脑前的资料,每次的公路巡查,在炎热的夏天显得特别吃力,但我并没有因天气的炎热而改变工作的态度,并没有因工作多而杂和加班加点而感失望和委屈,反而把工作的困难和压力转为动力,扎实工作,认真学习经验,极积听取别人正确的见意,努力提高自己的养护的方法和技能,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技术员。

在公司领导正确的指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氛围里,使我消除了以前的迷茫,正如一滴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海洋,它让我变得更有信心,让我变的更坚强,让我变的更全面,它让我树立了为公路事业奋斗终生的宏伟目标。

我爱我的工作,更爱我的集体,它让我找到了家的感觉。我的感慨无以言表,只有把它埋在心里,化为动力,当作鼓舞,更好的奉献自己,更好的建设我的家。

推荐第9篇: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利用有限的小修保养经费,巩固和提高路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的功能,提高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修保养应遵循技术政策和技术措施,完成基本任务。

第三条 小修保养实行经费包干

第四条 通过严格的考核,小修保养经费实行计划经费与奖励经费相结合的拨付办法。

二小修保养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五条 搞好现有公路小修保养是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首要任务,小修保养的目的和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常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二)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养护工作质量,以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

(三)防治结合,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逐步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

三 公路小修保养的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 公路小修保养应遵循下列技术政策:

(一)公路小修保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积累的技术经济资料和当地具体情况,通过科学分析,预作防范,消除导致公路损毁的因素,增强公路设施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特别要做好雨季防护工作,以减少水毁损失。

(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选用当地天然材料,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材料和原有工程设施,以降低养护成本。

(三)推广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改善养护生产手段,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四)全面贯彻实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桥梁检查,维修加固和改善防止病害发展。

(五)加强公路路面养护为中心的全面养护。

第七条:公路小修保养技术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每月开展一次路况调查,分析公路技术状况,针对病害产生的原因和后果,采取有效,先进,经济的技术措施。

(二)加强小修保养前期工作,对各种主材料(如沥青、水泥等)试验及施工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三)推广路面、桥梁管理系统,建立公路数据库,实行病害监控,实现决策科学化,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推广GBM工程(特别重视绿化工程)实施公路的科学养护和规范化管理,改变现有的公路面貌,提高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

(五)规范施工程序,文明作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改革养护生产组织形式,管好用好现有养护机具设备、积极引进、改造养护机械,逐步实现养护机械设备标准化,系列化,以保障养护工程质量,提高养护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

(七)做好原始记录,完善内业管理。

四 小修保养质量要求

第八条 公路养护好路率及公路养护综合值达标。

第九条 公路路基稳定、边坡无坍塌缺口,路缘线顺适,路肩平整、洁净、坚实、割草整齐或除草干净、路基与路面衔接平顺;排水系统完善,无杂草,排水畅通,无淤塞;各种路基附属构造物维护良好。

第十条 路面整洁,养护良好,病害处治及时,行车顺适。做到沥青路面无松散,无变形,无沉陷,无坑槽,无油包,无泛油等病害;水泥路面无破碎板,无唧泥,无错台,无拱起,无面层剥落,无接缝材料破损等病害。

第十一条 桥涵维护良好,各种构部件功能运用正常,结构完好无损;桥梁支座、伸缩缝养护到位,桥面整洁,泄水孔排水畅通,桥台两端无堆积物,有设置桥梁检查通道并硬化;涵洞排水良好,无破损、渗漏、淤积;桥头、桥面和涵顶无跳车现象,行车平顺。

第十二条 隧道内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墙壁清洁干净,塌落物及时清除并修补,照明、通风设备运转正常。 第十三条 各种标志、标线设置统一按“国标”和省局的有关指导性文件执行,统一规划,设置齐全、醒目、美观大方、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四条 绿化养护及时,地被、草坪生长良好,修剪及时,无明显残缺,无枯黄现象,无明显杂草和积水,乔灌木完整美观,无缺株、病害株,边坡花草爬藤植物等生长良好,养护及时,及时修复人文景观的缺损部分。

第十五条 路面、桥梁管理系统及时维护更新,各种内业完整、齐全、准确。

五小修保养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市公路局养路费计划安排时首先应确保小修保养经费,根据公路等级,路面结构,里程及面积按定额分配小修保养经费。

第十七条 公路分局根据各班站路况及具体路段工程量下达小修工资,机械费、间接费等经费;对小修保养主材料等经费进行统一安排,统一使用。

第十八条 养护班站实行小修保养工资,机械费、间接费等包干使用。经考核,工程量完成,质量达标,包干经费归班站分配;工程量完不成,质量不达标经费按质按量扣回。

第十九条 公路分局小修保养经费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超支不补,结余可结转次年使用。

六工程量和质量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条 市公路局和各公路分局成立小修保养监理组,负责管理和考核小修保养工程量和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 养护班站每月根据管辖范围内公路的实际情况,编制小修保养计划上报给公路分局,经公路分局监理组审批后,及时组织安排劳力、机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二十二条 公路分局监理组每月月底根据各班站定员和具体情况审批、下达次月养护班站小修保养工程量和质量要求。并将上个月班站完成情况和下达给养护班站小修保养工程量和质量要求表格每月30日前上报给市公路局。

第二十三条 公路分局监理组每个月对各养护班站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验收、考核,兑现小修保养包干经费或扣回未能按质按量完成的项目经费。

第二十四条 市公路局监理组每月对各公路分局进行一次工程量和质量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里程不少于总里程的1/3以上,考核公路分局对养护班站下达的工程量是否科学合理,以及班站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达标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见检查评比办法)

七 评分标准

第二十五条 市公路局对各分局小修保养工程量和质量抽查及全面检查实行千分制考评。

第二十六条 养护班站每月没有上报小修保养计划扣5分;上报不及时扣2分;公路分局没有核批小修保养计划扣5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工程量和质量要求扣5分;公路分局没有对养护班站的工程量、质量进行考核、验收的扣10分。

第二十七条 公路养护好路率不达标扣80分;养护综合值不达标扣60分。

第二十八条 路基缺口、溜方未及时修复、清理,每处扣5分;路肩不整齐、线形不顺适流畅,杂草未清除或割平一公里扣2分;出现沉陷、变形使路肩积水一处扣1分;边坡不稳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3分;排水系统不够完善,排水不畅通,出现淤塞一处扣2分;各种路基附属构造物维护不良、有剥落、损坏,一处扣2分。

第二十九条 路面不洁净、不平整,有轻微病害每公里扣2分;沥青路面出现弹簧、沉陷、变形影响安全行车一公里扣2分;沥青路面和泥结碎石路面出现坑槽、波浪、油包、严重车辙未及时修补的(雨后七天内)一公里扣5分;水泥路面出现重型类病害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规范修补的一处扣5分;水泥路面接缝养护和裂缝养护不到位一公里扣3分。

第三十条 桥面不整洁、排水系统不畅通、泄水孔阻塞扣2分;伸缩缝维护不良,有损坏或有颗粒阻塞一处扣2分;桥梁栏杆等附属构造物,每发现1项缺陷扣2分;桥头、桥面和涵顶出现跳车扣2分;桥台侧面无现场原因,未开通检查通道并硬化的一座扣2分;涵洞出口损坏或涵底渗漏的一道扣3分;涵洞排水不良造成淤积一道扣2分;桥梁无桥名一座扣1分。公路分局没有以文件形式确定道班桥梁检查员,并规定其检查职责扣3分;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大桥、特大桥监管资料不全或不准确一处扣3分;定期检查结果没有上报、发现问题没有提出处治措施并加以落实的扣5分;分局季度没有对桥梁管理系统数据更新,每发现1项未落实或一处数据不准确的扣2分;根据桥梁管理系统的评价结果,不及时更新年报库扣4分;无桥梁工程师的扣5分;未指定具体人员进行监管或监管资料不全的扣2分。

第三十一条 隧道内洞壁、路面不干净,排水系统不畅通扣3分,各种病害没有有效地防治扣2分。

第三十二条 各种公路标志号、百米桩、里程牌和护栏等安全设施出现破损、残缺不齐、位置不当一个(面)扣1分;桥梁未设置限载标志一座扣1分;道路急弯未划线和未设置急弯标志一处扣3分。

第三十三条 对已绿化路段养护不良,乔灌木有缺株和病害株一处扣1分;地被、绿篱修剪不及时,残花败叶处理不及时,每公里扣2分;边坡花草及爬藤植物等管护不到位,扣3分;人文景观的缺损部分修复不及时、保养维护工作不到位扣2~5分;路肩草未修剪一公里扣2分,修剪不到位不整齐的一公里扣1分。浇水保养不及时扣5分。

第三十四条 水毁季节无人值班一次扣5分;雨天无巡路一次扣3分;遇毁未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一次扣5分;水毁阻车未设置标志牌一处扣3分,重大水毁阻车未按规定向社会发布信息一次扣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安全通行的扣3分;不及时消灭水毁痕迹的扣1~3分。

第三十五条 工程内业及班站内业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齐全、不整洁扣1~5分;没有按规定进行路况调查并做好路况调查资料的扣5分。公路路产路权受侵害,养护班站没有及时报告的扣3分。

八奖惩办法

第三十六条 小修保养经费实行小修保养计划经费和奖惩经费相结合,市公路局提取150万万元作为小修保养奖励经费。

第三十七条 小修保养任务完成,质量达标,路况巩固,公路畅通,按养护里程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八条小修保养任务超额完成,质量达标,路况提高,按养护里程给予增加奖励。

第三十九条小修保养任务未完成或质量不达标,路况下降,公路经常处于不良状态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小修保养奖励经费根据市公路局监理组每月对各公路分局进行抽查的评分结果和市公路局半年度,年度评比结果拨付。

第四十一条 奖励经费每半年拨付一次。

第四十二条 小修保养奖励经费作为生产经费,不作为奖金福利。

九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通过生效,不详之处经市公路局领导及公路分局领导和职工代表讨论补充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 公路分局可根据本辖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公路局解释。

推荐第10篇: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XX公路局

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

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开、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摸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第六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按完成工程量实行每月计量支付。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七条公路养护质量(好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的主要指标,年初逐级下达。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及工程项目,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第八条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保养工作采取分路段承包的方式。市公路局应根据保养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切出保养资金,由县级公路局包干使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九条县级公路局负责对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合同条款对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检查验收,确保达到质量要求。防讯期间和雨雪特殊时期,要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发现灾毁要及时进行抢修、维修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策十条市公路局对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公路局负责小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并实行合同管理。养护小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养护小修工程管理要做好下列工作: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选择施工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计划,搞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理竣工资料,进行竣工验收等。

第十二条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中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加强上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着安全标志服,施工中按国标设置安全标志。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路基养护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使其经常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公路线形顺适。

第十四条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以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完好,横坡适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滑性能。

路面修补要根据破损情况确定处理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选择适宜的结构类型,所用材料和结构配合比要通过试验确定。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要做到衔接良好。

第十五条应加强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保养,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河床应适时疏浚。沿线设施及绿化等,应按照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市公路局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县级公路局要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变更设计及调整施工计划要经市公路局批准,县级公路局负责每月向市公路局报送工程进度统计、质量评定等有关报表。

第五章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县级公路局要制定小修保养检查评比办法,根据〈〈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在每月底前对本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合同工作内容、工程数量和工作质量。

第六章水毁工程

第十八条要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备好、备足抢险物资和抢修预备费,发现隐患及时修复。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水毁采取逐级上报制度,并积极做好抢修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公路畅通。

第十九条公路水毁工程按其损毁程度轻重及范围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其划分如下:

小型水毁:路基及边坡零星坍塌在50m3/km以下;路面局部破损;人工构造物勾缝、抹面剥落、个别砌块松动等局部损坏5m3/km以下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下者均周小型水毁工程。

中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下,构造物等其它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属中型水毁工程。

大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上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二十万元以上者均为大型水毁工程。

第二十条公路水殷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后支线.先路基桥涵、后路面工程的抢修和修复原则。

第二十一条因水殷造成公路交通阻断的,由市公路局制定抢通方案.县级公路局具体负责实施,首先要保证道路通行。

第二十二条公路水毁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小型水毁工程由县级公路局组织进行验收,大、中型水毁工程由市公路局组织验收。

XX公路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第11篇:公路道班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文章标题:公路道班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1、道班是公路部门最基层的生产单位,其生产任务主要是小修保养,即对公路及其一切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遵守、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广东省小修保修保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健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职工技术、业务知

识学习以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4、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计划管理,每月月底根据站下达的小修保养计划,结合季节特点、公路路况、劳动竞赛目标等因素,开展月度公路小修工作计划,计划要求明确工作点、里程桩号、工作项目、材料消耗、施工期限、劳动人员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情况。5建立健全的养护材料自采选备制度。道班的养护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利用工余组织人员进行采备,计划内降低养护成本,60部分作为职工收入,余为扩大生产基金,计划外购材料需报站同意后方可执行。

6、建立和健全经常性、预防性公路小修保养制度,提倡“四勤”养护,结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组合的“三个一”活动。

7、严格按操作规程修复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等的病害。雨天应疏通排水,填平坑槽修补不过夜。

8、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道班设立公路病害处理责任制,并制订养护质量奖惩规定,凡因处理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损失者,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给当事人适当的经济处罚。

9、为了防止和减少雨水及洪水对公路的危害,道班应切实做到公路的水毁预防工作,在汛前应对公路及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疏浚,雨天和汛期,应坚持日夜巡路,小的阻塞,及时予于排除,当发生严重毁坏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在两端设立危险警告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并及时上报,雨后应重点检查并抓紧抢修恢复。

10、积极应用公路小修保养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走科学养护的路子。支持和鼓励职工对公路小修保养技术、工艺、材料、机具等进行革新和合理化建议。

11、道班执行“每天巡路,每月检查总结”的公路小修保养质量检查制度,每月月底按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暂行办法》查评路况。

12、注意安全生产,道班工作路上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公路道班小修保养工作制度》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公路道班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第12篇:2、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炎陵县公路局制度汇编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修工程的施工监督和管理工作。

合比,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拒绝使用。

(八)按施工程序到施工单位检查,对施工方法和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证;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须要求其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必要时要责令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工程施工。

(九)建立监理日志,做到当日工作量当日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数量交一份给施工单位,及时向工务股报告工程进度、质量情况。

(十)参加县局主持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全面质量验收工作。

(十一)现场核定县局对施工单位所规定任务和已完工工程数量。

(十二)签证施工单位付款申请单,编制工程结算单,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暂拒签证支付,直到达到要求。

(十三)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参加施工单位的生产会议,并指导施工单位的会议。

(十四)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发现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应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妥善完成县局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承诺。

炎陵县公路局制度汇编

第九条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接受县局工务股和上级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十条 监理人员营私舞弊,损害县局、施工单位利益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扣减其工资外,视其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并处:

(一)如由于监理员未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执行 施工监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从工资中扣回。县局工务股如发现监理员无故未到岗跟班监理,每次扣工资50元。

(二)如有非法所得,追回非法所得并处以对等罚款。

(三)情节轻微者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于行政处罚,可给予离岗处罚;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的行政处罚,给予离岗处罚,并调离监理岗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以上的行政处罚,给予离岗处罚,并终生取消其施工监管的任职资格。

第13篇: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精)

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公路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满足不断发展的国民经济对公路路况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为保证我局各道班能重视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在日常养护过程中,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公路养护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技术和服务水平,最大努力实现公路畅通、安全、整洁、舒适、绿化、美化的要求,发挥养护投资的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第二条 道班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1、道班是公路部门最基层的生产单位,其生产任务主要是公路小修保养,即对管养公路及其一切公路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的养护任务,使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遵守、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汕头市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及上级公路部门对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建立健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每周组织一次职工学理论、学技术和业务知识,以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4、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计划管理。道班要根据养护任务,逐月编制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计划要求实际项目、材料、劳力投入和资金使用清楚,便于上级审批。

5、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时修复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等病害。建立健全经常性、预防性公路小修保养制度,提倡“四勤”养护。雨天应先疏通排水,雨后及时清扫路面,确保安全畅通。

6、切实做好公路的水毁预防工作。为防止和减少台风、雨水、洪水对公路的危害,道班要做好经常性的巡查工作,对容易受损路段,桥涵应做好重点检查并做好预防工作,对因灾害受毁路段及时设置危险警告的防范标志,并及时上报县局。

7、积极应用公路小修保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走科学养护的路子。支持和鼓励职工对公路小修保养技术、工艺、材料、机具等进行革新和提倡合理化建议,经生产实践证明有良好效益、有推广价值的,及时总结上报给予适当奖励。 &

nbsp;

8、道班执行“每天巡路、每月检查总结”的公路小修保养检查制度。每月月底按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查评路况,总结经验教训。养护人员每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天不少于一次。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定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并把当天巡路的情况汇报班长,要认真填写好《道班巡查日志》并做好归档工作,记录员和班长应签名。

9、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道班工人路上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三条 公路养护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一、路面

(一)、应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清洁,及时清扫路面杂物及砂、土、石。二)、应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及时、经常地对路面进行保养和修理,防止路面某些病害的产生和发展。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保养重点在接缝处,对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缝,应定期填灌沥青料,也应经常铲除多余的填缝料,保持接缝完好,表面平顺,行车不颠跳。

(四)、路面养护应重视路面排水,当路面边缘水管破裂或路边水沟的水冲上路面时,应及时把水排到边沟内,保护公路,减少公路的损失。

二、路基构造物 一路肩

1、路肩横坡度应平整顺适,土或植草的路肩的坡度应比路面横坡度大1~2 %,以利排水。路肩外缘应整齐成线、直线顺直,曲线圆滑。

2、路肩过高妨碍路面排水时,应铲削整平,铲出的土不得堆在边沟内、涵洞内、边坡上。

3、路肩有车辙,坑洼、堆积物等应及时整修或清除,填平夯实。(二)石边沟(土沟或排水沟) 应经常对边沟进行清理,以防堵塞。大雨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阻塞,疏导水流,防止水流集中冲坏路基、路面。土边沟的规格在有条件的路段应严格做到底面宽0.4米,上面宽0.6米,深0.4米。 (三)边坡

坡面应保持平顺、坚实、稳定,无冲刷沟;应及时清除小型塌方,处理塌陷、冲刷沟。

三、桥涵

应保持桥涵底进出水口不淤塞,保持流水畅通,对影响流水的堵塞物应及时清理,特别是在台风和雨季期间;桥面排水孔应定期进行疏通,保持桥面水能及时排到桥外。对桥涵两头颠跳影响行车的应定期进行整修、维修,使车辆顺适通过。

四、沿线设施

公路沿线设施及各种标志若有污损或有张贴广告、启事等应进行清洗。如有残缺或破损的应及时向局有关反映。示警桩、百米桩有倾斜、倒在地上的,应给予扶正或重新埋置。

五、绿化

对路树要加强管理,及时检查,对影响或遮住视线的路树要进行修剪或清除,以保持公路通视。 第四条 道班的各项制度

一、道班的产生

1、班员和养护里程: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决定每个道班的定员和管养里程。

2、班长的产生:由局指定。

3、道班机构:设班长、统计员、财务员各一人,班员若干人。

二、各道班生产人员职责

1、班长:班长负责本班的日常生产工作管理,合理组织生产,搞好养护、安全生产,负责制订本班的各项制度,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班长

有权分配、安排本班的劳动任务,要重视或记录巡查日志,要如实反映当日巡查内容;合理分配本班节余资金和奖罚权;对本班车辆有调度权;有协助局搞好生产,上传下达的义务;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应保护现场报请上级调查的义务;班长的职务补贴每月60元,在小修保养费用中提取。

2、统计员:协助班长搞好本班的生产计划,如实反映当月的路况,如实登记好生产日记,逐日或逐月把各项生产指标反映到图表上,若有记录巡查日志,要如实反映当日巡查内容。统计员的职务补贴每月40元,在小修保养费用中提取。

3、财务员:协助班长搞好、管理好本班的财务开支,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开支,如实反映当月的财务开支情况,不得挪月公款。财务员职务补贴每月40元,在小修保养费用中提取。

4、班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长的分配和指挥,提出或改进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各项制度

1、劳力制度:安排在道班的职工,如不合自己的意愿,可以申请停薪保职或申请退职。安排在道班的职工应服从班长的分配、安排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若不服从班长的分配、安排和指挥,长期无故不上班的,严重损害公共财产,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的现象,经道班长向局提议,局采取教育或纪律处分,若上述现象继续发生,经教育无效,局采取辞退或开除公职。申请停薪保职的,局不收取任何管理费,合同期到后,可再回局参加工作。

2、安全制度:劳动时应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作业,严禁在危险处停留;劳动时应穿着安全标志服,严禁在作业时乱丢火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和赤脚上路作业。局在检查中若发现道班上路作业人员无穿着安全标志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每人次100元。

3、请假制度:班员若须请假,应提前向班长请示批准,若超过三天应报局批准,对没经批准擅自行动(包括事后请假的)以旷工论处。若是班长请假则应向局负责人说明,并由班长指定道班临时负责人。

4、计划生育制度:应坚决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对违反计生政策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财务制度:道班在财务开支中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力求节约,以提高经济效益和道班的经济收入。

6、机械管理:应经常保持车辆的完好性,勤查、勤修、勤保养,出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对车辆在工作中发生的属于机械性能造成的事故,道班当年无权参加评奖,对

非因工作而发生的事故,道班当年也无权参加评奖,且一切费用由当事者全部负责。各道班使用的车辆由局定期进行检查,其二级保养维修费用,每个道班每年补助1000元。

7、报表、生产日志、巡查日志:上墙的报表,其内容应真实、清楚,登记应及时,报表应整洁,不得弄虚作假。生产日志、巡查日志是生产、安全、巡查的原始记录,班长应加以重视,签名应齐全,内容反映应如实,不得弄虚作假,且应保存良好。道班自查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内容要真实反映当月的实际路况,《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各道班应保存好,每年年底上交局生产技术股存档。 第五条

检查验收机构

局成立道班月度检查验收组,由局领导、人秘、生产、财务、机务、路政人员组成。检查内容:

1、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2、安全生产和道班环境卫生的评定。

3、道班经济开支的核定。

4、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墙上报表及各种日志的登记情况。

第六条 验收办法

1、检查时间:道班月度检查于每月25日前后进行,对道班逐个检查,检查人员为局验收组和道班长、统计员、财务员。在非月度检查日期间,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不通知进行检查。

2、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请见局发给各道班的《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11(代号为JTJ075—94)。

3、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局把小修保养费用分二次发放,每半月发一次。道班每月必须做出生产计划由局审核批准或由局直接安排生产任务,局每月根据计划对照检查,完成计划且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领取当月的小修保养费用,未能完成生产任务的,或虽能完成生产任务但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发给当月小修保养费用的 50 %,其余50 %小修保养费由局收回,作为奖励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道班的奖励基金,连续二个月未能完成生产任务的,则对该班进行整顿学习,整顿期间只发 50 % 的工资。 第七条

1、培训学习:因工作需要须进行培训学习的,从道班中派出人员的,局负责学习费、差旅费,其余由道班负责。

2、因工作需要,需从道班临时抽调人员参与别项工作的,其人员工资、待遇由局负责。

3、因政治或重大事件活动需要进行突击完成任务的,道班应无条件服从,要积极配合局完成任务;若发现无上路的,或不认真完成任务的,每次对班长罚款300元。

4、关于年、节假日生活补贴或加班值班补贴,按实际情况,由局统一按人数发给各道班。若发现值班时无人值班或人数不符的,则取消该班的值班补贴和生活补贴。

第14篇: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工作。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

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坚持管理与生产分工、小修与保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市公路局是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负责小修保养费用的筹集,招标文件编写,标底编制,招投标组织以及养护质量监督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公路局是市公路局授权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的业主代表,协助市公路局筹集资金和养护招投标工作,主要承担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

公路站是公路养护的基层生产单位,在道班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第九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组建企业建制的各级公路养护公司,充实人员、调整和配备机具、申办养护资质,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条

市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里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及编制办法,结合两个系统(GPMS和CBMS)运行结果进行资金测算,制定年度小修保养投资建议计划,报送省厅公路局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

市公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把保养和小修工程区分开,费用分别下达,实行计量支付。 第十二条

县级公路局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公路局核查。

第十三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按完成工程量实行每月计量支付。

第四章

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

公路养护质量(好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的主要指标,年初逐级下达。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养护资金和养护质量指标及工程项目,安排落实养护生产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第十五条

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保养工作采取分路段承包的方式。市公路局应根据保养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切出保养资金,由县级公路局包干使用。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完善的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公路局负责对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合同条款对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做好检查验收,确保达到质量要求。防汛期间和雨雪特殊时期,要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发现灾毁要及时进行抢修、维修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市公路局对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公路局负责小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并实行合同管理。养护小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第十八条

养护小修工程管理要做好下列工作:编制维修方案和工程预算,选择施工单位,审批施工组织计划,搞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理竣工资料,进行竣工验收等。

第十九条

小修保养工程施工中要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加强上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着安全标志服,施工中按国标设置安全标志。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奖惩办法,按月、分项考核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

第二十一条

路基养护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使其经常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公路线型顺适。

第二十二条

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如:沥青路面坑槽、沉陷、拥包等要当日及时修复,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以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完好,横坡适度,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滑性能。 路面修补要根据破损情况确定处理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选择适宜的结构类型,所用材料和结构配合比要通过试验确定。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要做到衔接良好。

第二十三条

应加强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保养,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河床应适时疏浚。沿线设施及绿化等,应按照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市公路局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县级公路局要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变更设计及调整施工计划要经市公路局批准,县级公路局负责每月向市公路局报送工程进度统计、质量评定等有关报表。

第六章

检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县级公路局要制定小修保养检查评比办法,根据《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在每月月底前对本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实合同工作内容、工程数量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六条

市公路局要对小修保养生产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奖优罚劣。 第二十七条

省厅公路局要对公路养护质量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章

水毁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备好、备足抢险物资和抢修预备费,发现隐患及时修复。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水毁采取逐级上报制度,并积极做好抢修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

公路水毁工程按其损毁程度轻重及范围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其划分如下:

小型水毁:路基及边坡零星坍塌在50m3/km以下;路面局部破损;人工构造物勾缝、抹面剥落、个别砌块松动等局部损坏5m3/km以下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下者均属小型水毁工程。 中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下,构造物等其它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属中型水毁工程。

大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上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二十万元以上者均为大型水毁工程。

第三十条

公路水毁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后支线,先路基桥涵、后路面工程的抢修和修复原则。 第三十一条

因水毁造成公路交通阻断的,由市公路局制定抢通方案,县级公路局具体负责实施,首先要保证道路通行,其经费原则上由市公路局在水毁抢修费中解决。

第三十二条

公路水毁工程修复方案一般应由市公路局确定,其经费在市公路局水毁抢修费中解决。大型水毁工程,由市公路局上报修复方案,经省厅公路局审定后安排补助经费,市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凡当年安排的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一般应当年竣工。确因工程量大等原因当年不能完成的修复项目,经省厅公路局批准转入下年度工程计划。

第三十三条

对于大桥和技术复杂的水毁预防修复工程,其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应报省厅公路局进行技术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开工。

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公路水毁预防及修复工程一般应经过勘测设计、报批、施工、验收等程序。水毁修复工程应经有关人员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现场记录,以备查验。 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毁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小型水毁工程由县级公路局组织进行验收,大、中型水毁工程由市公路局组织验收,必要时省厅公路局可派员参加,大桥或技术复杂的工程由省厅公路局组织验收或由省厅公路局委托市公路局组织验收。

第七章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建〔2010〕105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 时反映。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省道养护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关于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和《山东省交通预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财政设立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养护工程,是指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部门预算、政 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投资评审制度。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五条 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具体包括前期规划设 计、工程物资采购、人工费用等支出。未经省财政批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省安排的国省道改扩建、大 中修资金专项用于路面、大中桥梁建设。各市安排的养护资金用于征地拆迁、路基、小桥涵等工程。 第六条 前期规划设计费用使用范围。前期规划设计包括项目的规划、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等,前期规划设计费用主要用于:

1、建设项目规划费。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费用。

3、建设项目专项评价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等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必须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 前期规划设计费用支出核批。对批准建设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费用列入项目预算,并按照相关 规定计入建设成本。未批准或批准后被取消的省管建设项目,已发生的合理前期规划设计费用,由省交通 运输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提出申请,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核批。市管项目需核销 的前期规划设计费用,由市公路局向同级财政提出申请。 第八条 前期规划设计费用的管理。省市公路局按照相关规定与受托(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前 期工作内容、资金数额和使用管理要求等,切实加强前期规划设计费用的使用管理。前期规划设计费用拨 付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前期工作进度、基本建设程序、合同要求等执行。前期规划设计实行政府采购,费

用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九条 专项资金安排。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资金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的年度项目计划, 由省财政厅下达省公路局。日常维护保养资金由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财政局、公路局提出申请,省根据各市国省道养护里程、路况和保养水平,按照因素分配法,由省财政厅通过专项 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到各市及省直管县财政部门。日常维护保养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省公路局要按照规定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具体 编报和批复程序按照《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省公路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 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批。省财政厅核准采购计划和方式后,由省公路局依法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养护工程项目招标采购。 第十二条 登记政府采购合同。养护工程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省公路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 购管理系统》登记合同信息。 第十三条 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养护工程项目中货物(设备、材料等)、服务类项目实行单独招 标采购的,招标采购过程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省道改扩建和大中修项目,由省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日常 维护保养项目,由市、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十五条 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山东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和《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公路局是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申报主体,应依 据公路工程合同,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中心报送《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 支付申请书(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专用申请)》。省财政厅集中支付中心审核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与省公路局签订公路工程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方账户。 第十六条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省财政厅不接受市县资金支付申请和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但在改革 初期,对各市公路局签订的公路工程合同,可由省公路局负责审核整理、汇总上报,同时将合同信息录入 省政府采购系统,向省财政厅提报资金支付申请。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与市 公路局签订公路工程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方账户。待条件成熟,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运行。 第十七条 工程预算及结算审核管理。工程预算由省、市公路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必要时财政 部门可直接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工程结算由同级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审核。没有经过审核的工程预算和结算,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第十八条 各市财政部门应通过招标方式建立中介机构库,并从中选择中介机构作为养护工程结算或预算 的投资审核受托人。省、市公路局要加强对选用中介机构工作的管理。 第十九条 资金拨付。专项资金按 30:55:15 进行拨款,即项目开工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预付款,最 高不超过 30%;项目进行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最低不少于工程预算的 55%;质保期满项目验收合格后, 再拨付工程预算的 15%。省、市公路局要向同级财政提供相关拨款信息,提出拨付意见。 第二十条 各市公路局要建立健全工程计量支付制度。省交通运输厅要依据本办法,制定系统内国库集中 支付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资金结余。专项资金当年未执行完毕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二十二条 提前编制养护计划。各市公路局根据国省道养护管理现状和规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前 1 年编制年度养护工程投资计划, 其中, 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养护年度计划, 于计划编制当年的 10 月底前, 联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省财政厅。 第二十三条 提报材料。养护工程投资计划除附经中介机构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通过的工程预算外, 还需附以下材料:

(一)大中修工程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及批复文件;

(二)不新增公路用地的改扩建工程,提交初步设计(建设方案)及批复文件;

(三)需新增公路用地的改扩建工程,要提交发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初步设 计批复文件。 第二十四条 确定投资。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省财政厅对各市及省直管县上报的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养护工程投资计划进行评审,依据有资质机构审核通过的工程预算,确定财政投资额度。 第二十五条 计划下达。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养护工程投资计划,分为当年财政投资计划和质量保证金 计划两部分。当年财政投资计划依据工程预算确定,并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当年下达;质量保证 金计划在质保期满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各市及省直管县公路局会同同级财政局提出计划申请,省公路局审 核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计划。各市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养护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投 资计划,确需变更的,省公路局提出审核意见,报请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核准。

第四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养护工程完工后,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和交工、竣工验收。交工验 收由各市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由省公路局负责。交工验收合格的,市公路局要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 由省公路局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竣工验收合格的,依据省下达计划支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 投资评审及计划调整。省财政厅组织或委托省交通运输厅,依据本办法要求,对竣工项目进 行投资评审,以评审值作为养护工程实际投资额。未经批复不得清付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实际投资超计划部分,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核准,纳入下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工程实际投资低于计划投资部分,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应调减项目投资计划,并将结余资金调整用 于当年其他项目或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九条 移交资产。养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单位须及时办理资产和相关文件资料的 移交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和报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 决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检查管理。各市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每年将采取不同形式对专项资 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依据。 第三十一条 处理处罚。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挤占、挪用、截留、骗取资金的;

2、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的;

3、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

4、未按规定进行投资评审的;

5、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与本办法不一致的相关制度规定一律废止。

主题词:国省道 养护工程 办法 印发 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0 年 8 月 31 日印发

第15篇: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承包协议书

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为加强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小修保养管理,使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根据《 xxx公路局精细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依据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作的经常性和特殊性;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明确甲乙双方在运行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时效:

日至

日。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作范围:xxxxxxx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

工作内容如下:(具体工作地点、内容及开竣工时间、质量要求等,由甲方开工通知书通知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一)路基

1、保养工程:

(1)整理路肩、边坡、清除杂物、保持路容路貌整洁; (2)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

(3)清除挡土墙、边坡、护栏等处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清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及松动石块; (4)浆砌边沟、GBM块的修理等工作。

2、小修工程

(1)小段开挖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

(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轻微沉陷翻浆的处理; (3)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4)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或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5)局部加固路肩。

(二)路面

1、保养工程

(1)清除路面泥土、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2)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积砂,铺防滑材料、灭尘剂或压实积雪等保持交通畅通;

(3)处理沥青路面的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 (4)路缘石的修理与刷白。

2、小修工程

(1)桥头、涵顶跳车的处理;

(2)沥青路面的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3)水泥混凝土路面清缝、灌缝及堵塞裂缝,板块的局部修理。

(三)桥涵

1、保养工程

(1)清除污泥、积雪、积水、杂物,保持桥面的清洁; (2)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和淤积;

(3)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钢支座加润滑油、栏杆油漆; (4)桥涵的日常养护。

2、小修工程

(1)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修补墩台及锥坡等的微小损坏; (3)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处理; (4)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四)沿线设施

1、保养工程

(1)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碑、轮廓标、防护栏等埋置、维护或定期清洗与粉刷。

2、小修工程

(1)护栏、隔离栅、轮廓标、;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界碑等的修理、油漆或部分添置更换;

(2)路面标线的局部补划。

(五)绿化

1、保养工程

(1)行道树、花卉的抚育、抹芽、修剪、治虫、施肥; (2)苗圃内幼苗的抚育、灭虫、施肥、除草。

2、小修工程

(1)行道树、花卉缺株的补植; (2)行道树的刷白。

(六)其他工程

根据养护工程需要,甲方安排的其他工程项目。

三、小修保养质量目标

公路养护小修保养质量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路基养护应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各部尺寸和边坡符合设计要求,公路线型顺适。通过养护管理,使其质量不低于原设计标准; (2)路面养护必须保证路面无影响行车安全的严重病害,保持平整度完好,横坡适度,确保路面行驶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3)桥涵首先符合载重等级要求,保证车辆通行,做到各部构件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适时疏导河床,保证水流畅通;

(4)沿线设施养护应做到及时清洁和修复局部缺损,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绿化工作做到及时补植、修剪和维护; (6)没有相应标准依据的,需达到甲方在项目开工前提出的技术要求。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养护合同的拟定和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安排和调度;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评;

4、负责对乙方养护工作的检查和日常巡查;

5、负责养护经费的管理与计量支付。

(二)乙方职责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并自行负责工资支付和劳动福利的缴纳、发放。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任务;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内容及质量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做相应调整;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确保实现“畅、安、舒、美”;

5、乙方应按时发放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并缴纳相应保险。

五、安全管理

(一)乙方在甲方所有列养公路日常性小修保养项目内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应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200

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车辆在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调头、逆行、带人、违章停车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请人顶班。合同期间,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人身伤亡事件,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组织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安全标志服、养护标志服等安全生产设施。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所有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拖延工期,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具体要求,甲方按照考核标准规定进行罚款或进行其他处理,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七、乙方因违法违纪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不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用,乙 方需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无任何责任。此外,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双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费用。

九、除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拥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第16篇: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成本测算办法

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成本测算办法

第一条 为逐步推行养护工程费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路况稳定,依据劳动部、交通部《公路养护定员标准》(1991),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单位成本核算办法》和《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概算编制办法》(试行稿)、《四川省公路小修保养概算定额》(试行稿),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省道小修保养经费预算编制, 经费许可时,县乡道及专用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小修保养是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具体划分以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养护工程分类为依据。

第四条 公路小修保养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沿线设施等的保养和小修两部分。

第五条 公路小修保养费由日常保养费、路面小修费、构造物小修费、公路绿化管护费、工具费和其他费用构成。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可增列特殊构造物小修费。

(一)日常保养费:是指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所需费用,只计人工费,人工费按以公路等级和路面类型确定的养护定员计算。养护工人人工费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养护工人年平均工资性收入,加上福利费3%、工会经费2%、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2%、住房公积金5%。养护定员见附表1。

(二)路面小修费:用于修补路面轻微损坏部分维修作业所需的费用,只计材料费用,材料消耗见附表2。

(三)构造物小修费:对中小桥梁、短隧道、涵洞、防护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百米桩、里程碑、示警桩等进行小修作业时所需的费用。按年公里一级路2000元、二级路1800元、三级路1500元、四级及以下公路1200元计。

(四)公路绿化管护费:公路绿化浇水、除虫、除草、修剪、刷白、缺株补植、幼苗抚育等作业所需的费用。按年公里一级路1100元、二级路500元、三级路200元、四级及以下公路100元计。

(五)工具费:在公路小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养路工具的购置、摊销和修理的费用。按年公里一级路300元、二级路250元、三级路200元、四级及以下公路150元计。

(六)其他费用:公路养护单位用于小修保养内部管理经费和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办公费、差旅费、取暧费等。

(一)至

(五)项费用之和的5%计。

(七)特殊构造物小修费:是指用于特大桥、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特长、长、中隧道的小修费用。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按30元/延米计,大桥按10元/延米计,特长、长隧道按40元/延米计,中隧道按20元/延米计。本办法中特殊结构桥梁是指悬索桥、钢管拱桥、斜拉桥。 第六条 公路小修保养成本测算要素为公路技术等级、年平均日交通量、管养里程、路面类型、路面宽度、材料价格、使用年限、公路路况、海拔高度等。

第七条 国省道小修保养成本由市(州)以路线为单位,按公路技术等级、路面类型分别进行测算。

第八条 国省道小修保养成本的确定

(一)路面标准宽度按一级公路15米、二级公路9米、三级公路7米、四级及以下公路6米计,水泥砼路面和沥青路面破损率分别按2%、3%计,基准交通量按一级路5000~7000辆/日、二级路3000~5000辆/日、三级路1000~2000辆/日、四级及以下公路500~1000辆/日考虑。根据第五条规定,人工费以养护中级工5档为基价,材料价格以成都地区材料单价为基价计算确定的国省道小修保养成本见附表3。

(二)各地在安排小修保养计划时,对水泥砼路面、沥青路面路段可根据公路使用年限、年平均日交通量、路面宽度、海拔高度对按第五条计算的成本进行修正。

根据公路使用年限,对路面小修费的修正系数为:3年以下0.5,3~6年0.75,6~10年1,大于10年1.5。

根据上年统计年平均日交通量,交通量每增加(以上限计)或减少(以下限计)1000辆/日,对路面小修费调增或调减25%。

以路面实际宽度与路面标准宽度的比值作为系数对路面小修费进行调整。 海拔2500m以上的地区,可对养护定员进行调整,2501~3000m乘1.1, 3001~3400m乘1.2, 4001~5000m乘1.4, 5000m以上乘1.6系数。

小修保养预算成本不得低于按以上规定修正后的成本。

第九条 县乡道小修保养补助标准 县道的补助标准按略高于小修保养材料费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年公里一级路6000元、二级路5000元、三级路4000元、四级路3000元、等外公路2000元。乡道年公里补助500元。

第十条 第十条 各地应逐步建立专业化的小修保养队伍,实现保养和小修分离,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 月 日开始实施。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17篇:1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修改)

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顺利推行我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4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办„2008‟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方公路(站)管辖的农村公路中乡道和村道公路,农村公路中县道养护管理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三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性工作。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四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紧紧围绕我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规划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

- 1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为推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主体。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均应组建一个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并按县道每3公里配1人、乡道每5公里配1人的原则固定配置若干名养护工人。农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由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按合同要求具体负责落实,每月养护资金由县公路站按合同和检查考核办法计量支付。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市地方公路总站将省、市补助部分小修保养资金(按养护质量评定标准及路况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相结合来支付)实行每月支付给各县级公路站。

第十二条

县公路站要在年底前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市总站核查。

第十三条

县公路站要严格执行养护投资计划,日常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结合每月检查考核得分,实行每月计量支付给承包主体,市地方公路总站对日常保养及小修工程资金进行监管。

第四章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的日常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日常保养工作采取

- 3第二十条

路基养护要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使其经常保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公路线型顺适等。

第二十一条

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必须及时处理,并登记在册。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养护,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适时对桥涵过水面进行检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常年排水畅通。

第二十三条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按照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和种植,并按相关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市公路总站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县级公路站要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县公路站负责每月向市公路总站报送工程进度统计、质量评定等有关报表。

第二十五条

县级公路站要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在每月月底前对本月的生产完成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核

- 5

第18篇: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其具体工作范围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结合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建设加强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养护质量。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推行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工作,县、乡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所管养公路的行政等级、使用年限、技术等级、交通量、路面分类、路况等因素,依照《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和经费来源核定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小修保养工程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和定额计量管理。

第七条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省级公路管理机构下达的公路养护投资计划,依照《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和经费来源,安排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年度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投资,审查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年度公路保养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八条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公路养护投资计划和有关规定,实施年度公路小修保养工作,下达基层养护单位月度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路养护中心(所、工区、道班)要在年底前、每季度前、或特发事件后对所辖公路编报分项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并报送所辖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核查。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十条公路养护质量(优良路率)是考核小修保养工作的主要指标,年初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逐级下达。

第十一条各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按照部颁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加强对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做到全面养护,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大养护机械的投入,提高小修保养机械化的养护程度。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保养与小修工程分开管理,保养工

作由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采取目标责任制或内部招投标养护管理形式。对养护小修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 负责小修工程并实行合同管理。养护小修工程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 负责对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按照 上级下达的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做好检查。雨季、防汛期间等特殊时期,要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发现灾毁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进行抢修、维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小修工程要加强合同管理,并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 各公路养护中心(所、工区、道班)应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图表,做好生产原始记录,严格实行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小修保养工程施工要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管理,分项考核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工程。

第十八条路基养护要以原路设计标准为依据进行质量管理。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加固。

第十九条路面养护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保养和维修措施。路面修补要根据破损情况确定处理方案。

第二十条应加强现有桥涵及附属构造物的经常性检查和保养,做到桥涵各(构)部件完好,涵洞应适时疏浚。

第二十一条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应按照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小修工程要建立各道工序施工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养护工程科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小修工程进行质量抽查;严格控制小修工程质量,需要检查的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变更设计及调整施工计划要经养护工程科批准,各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后负责向养护工程科报送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路小修保养的质量管理应实行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或抽查;市(地)级公路管理机构实行“每季巡路检查,半年检查初评,年终检查总评”的小修保养检查的评比制度;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执行“一月一查评,一季一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公路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比制度。

第五章水毁工程

第二十四条 公路 养护中心(所、工区、道班)要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备好、备足抢险物资和抢修预备费,发现隐患及时修复。汛期应按规定时限对水毁情况上报养护管理部门,并积极做好抢修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十五条公路水毁工程按其损毁程度轻重及范围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类,其划分如下:

小型水毁:路基及边坡零星坍塌在50m3/km以下;路面局部破损;人工构造物勾缝、抹面剥落、个别砌块松动等局部损坏5m3/km以下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下者均属小型水毁工程。

中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下(含20米),构造物等其它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一万元以上、三十五万元以下者属中型水毁工程。

大型水毁:路基路面损毁一处长度在20米以上及单项工程、修复工作量在三十五万元以上者均为大型水毁工程。第二十六条公路水毁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后支线,先路基桥涵、后路面工程的抢修和修复原则。第二十七条因水毁造成公路交通阻断的,根据《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报送信息,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 具体负责实施,首先要保证道路通行,其经费原则上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下拨的水毁抢修费中解决。

第二十八条公路水毁工程修复方案一般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确定,其经费在水毁抢修费中解决。大型水毁工程、大桥和技术复杂的水毁预防修复工程,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上报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经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审定后安排补助经费,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公路水毁预防及修复工程一般应经过勘测设计、报批、施工、验收等程序。水毁修复工程应经有关人员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同时做好现场记录,以备查验。

第三十条公路水毁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小型、中型工程由县(市、区)级公路管理机构 组织进行验收。大型水毁工程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 组织进行验收,必要时省级公路管理机构 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9篇:对当前小修保养工作的认识

文章标题:对当前小修保养工作的认识

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维护和改善,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性繁简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善四类,除此之外,还有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的抢修和修复工程。公路养护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及时修复损坏部分,提高养护质量,保

证公路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提高运输经济效益。因此,公路养护在公路运输行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效的推动着公路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2002年公路养护机制改革,公路养护市场出现了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为业主,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为业主代表,养护企业为承包人的三种身份,在改革运行之后的二年多时间,在要达到三年保护期的特殊阶段,我们公路人有必要进行回头看,看过去取得的成绩和对需要改进不足的方面进行思考,向前看,对下步养护发展的方向进行展望。

一、公路养护需推向市场,实行工程养护招投标制度

公路改造、大修、中修等养护市场化的条件是较成熟的,进入养护市场进行招投标完全可行,且有一套比较规范的操作程序,而小修保养因其自身特殊性、复杂性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经济。

小修保养工程有着自己的市场,有着显著的市场经济特征,只不过小修保养的这些特征被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掩盖了,造成养护管理体制中诸多弊端。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已成定势的情况下,恢复养护工程本来面貌,建立养护市场是应该认真考虑的。建立养护市场的关键是实行工程养护的招投标制。工程养护招投标是在投标者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通过各投标人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控制和企业信誉的比较竞争,来确定工程的最终承包方的一种经济行为。完全竞争市场能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率。市场竞争的程度越低,资源的使用效率越低,特别是垄断会导致资源使用的无效率。因此,要实现公路养护市场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建立完全竞争的养护市场。

养护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它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通过发布招标信息,以及进行资格预审来促进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信息,并尽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质量水平达到相当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部分消除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差别。通过招投标可以使养护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更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公路养护的招投标过程是在其建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的过程,由于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因此有利于在公路养护建设领域形成竞争的市场结构,竞争的市场结构有利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会促使施工单位引进新技术,消化和吸收新工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成本,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竞争造成的优胜劣汰,使资源向那些能使其产生较大效益的生产者手中集中,从而形成施工企业的规模经济,有利于资源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

二、公路养护需实行社会监理制在养护改革的近三年来,始终围绕“监、管、帮”三个字来开展对养护公司的工作,其中“监、管”在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各方责、权、利的明确,以及对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合理工期、满足质量要求等,均起到了巨大的保证和促进作用。然而,对于公路养护这一领域,由于历史原因,至今仍按传统的“自己实施、自己管理、自己验收”的计划经济模式运行。没有改变封闭排外的现状,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存在着责任主体不明确、权责不清,有钱多用、无钱少用,经费与质量脱钩、缺乏严格的科学成本核算,“先养人、后养路”,实绩与效益不符等问题。

对于公路养护的实施和管理,应可以参照现行监理工程的手段和模式,实施“关系清晰、标准明确、绩效钩、按质论价、合格计量、奖优罚劣”为核心的养护监理制,从而达到保护投资效益、控制投资、降低成本、确保养护质量、保证合理工期内完成相应养护工作量等目的,形成“承包人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制度和投资控制体制。同时,通过养护监理制的推行,亦可达到理顺养护过程中“业主、承包商、监理”的关系,逐步建立“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护市场,与市场经济接轨,使“养护工程”走上健康、规范的轨道。

三、制定可行实施细则,加大考核力度

在进行目前养护检查过程中,应加大考核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为养护目标,重视月、季好路率来保证年好路率,从好路率变化发展为考核的硬性指标,从企业完成上级的各项工作程度作为弹性指标对养护企业进行考核,以年为单位重奖重罚,加大考核的力度,提高养护企业的积极性,克服磨一点,要一点,求一点,对养护企业进行彻底的“断奶”,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对要求任务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坚决不能以保护期,照顾的名义

第20篇: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

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

夫或妻一方死亡,生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样的案例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当死者是个文盲,债务凭证上只有签名、已无法辨别签名真伪时,认定案件事实就成为非常棘手的事情。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就遇上这样一起比较罕见的案件,并最终运用推理和证据规则,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倪某要求被告金某偿还其亡夫陈某生前欠下的7000余元债务,倪某的证据是其本人代书的两张借条,落款时间是2003年10月,上有陈某的签字。而陈某已在2007年2月因意外死亡。借款事实也没有他人可以证明。

被告金某辩称,其对债务发生并不知情,陈某是文盲,生前几乎没有留下字迹,借条上的签名可能不实。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金某并且提供了据说是唯一能找到的一份陈某手迹,上面有两个歪歪斜斜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以此说明陈某确实是个文盲。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是个文盲,正可以解释倪某代书借条而由陈某签字的原因。被告的证据能证明陈某可以写出数字和少量汉字;而即使是一个文盲,写出姓名也符合常情。因此,借条上的签名由陈某本人所写是有可能的。借款发生于数年之前,从借条外观形式看,纸张明显陈旧,字迹也不似近期所写,能让人相信其记载时间与形成时间一致。如果借条确实形成于数年之前,就不太可能是由原告伪造,因为陈某是因意外事故死亡,原告不可能在几年前就预见到这一事件,相比陈某活着,其死亡也并不更有利于原告主张债权。因此,基本可以排除原告利用陈某死亡这一意外事件伪造证据的可能。

通过以上分析,法院认为,借条上签名是陈某本人所写的概然性明显高于原告伪造陈某签名的可能性。被告如坚持主张借条不真实,即应由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此时被告可以通过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来证明其主张。法院向被告释明以后,被告未能提出申请。法院遂认定了原告的主张,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曹松青

索要发票有理错投“门路”驳回

某玻璃制品公司与李某经常有贸易往来,业务关系不错。在一次煤炭购销中,玻璃制品公司向李某采购煤炭4981.3吨,折价人民币3265591.10元,当时李某称手头暂没有增值税发票,过几天开好票给玻璃制品公司,事后却一直没有兑现承诺,玻璃制品公司因需要入账多次索要都被李某以各种借口拒绝,遂向沛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补开增值税发票。

案件审理过程中,玻璃制品公司和李某双方对购销煤炭的数量、价值以及未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事实没有争议。李某称自己暂时没有增值税发票,无法补开。法院认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进行交易,各方都应当依法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开具增值税发票是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对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李某有依照此规定向玻璃制品公司出具发票的行政法律义务而不是民事法律义务,李某不履行该项义务应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李某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其民事法律义务,玻璃制品公司起诉李某没有法律依据,遂依法裁定驳回了玻璃制品公司的起诉。范纪强任少鹏 雷击致死起纷争法官调解化纠葛

江阴市西石桥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雷击致人死亡的民事纠纷。 孤身汉刘根与高军是同村村民。老刘在家无业,高军出于好意雇用老刘到自己的工地干活。事发当日,因雷阵雨天气工地放假,老刘与其他工友在高军安排的住处休息。中午时分,老刘与其他工友到附近饭店吃快餐,吃完快餐后返回住处休息。当经过一田间小路时,老刘遭雷击致死。

当地水上派出所将老刘遭雷击死亡的情况告知老刘的唯一亲人———妹妹刘萍,刘萍对老刘遭雷击之死无异议,但她不愿意为老刘安排后事。高军出于同情为老刘办理了丧葬事宜,得到村民的赞许。

今年1月,刘萍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军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高军觉得很冤,自己做了好事竟成了被告,扬言要去找刘萍“算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比较特殊,于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近日,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由高军一次性支付刘萍补偿款18000元。刘响雷

身带弹片的司法所长

在宿迁市100多位基层司法所长中,有一人至今身带2块弹片,他就是现任泗洪县天岗湖乡司法所所长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克冲。

1979年1月,张克冲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光荣负伤。1982年4月转业后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5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28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46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0余起、群体性事件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对于人民调解工作,他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一是不能当灭火员,而要当防疫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决不能让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矛盾纠纷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调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老百姓的损失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没有损失。三是调解不能只靠胆量和勇气,不能简单粗暴地分是非、判输赢,重要的是以情感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四是调解矛盾纠纷一定要借助法律手段。

由于工作出色,张克冲先后获得“基层争先创优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司法助理员”、“省防激化先进个人一等奖”、“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张庆国胡慕伟程遥

十元赌资起纠纷 赔掉巨款获了刑

因为争抢10多元的赌资,孙玉栓和陈某发生了扭打,后孙玉栓不服气,纠集他人将陈某的左眼打伤。为此他付出了代价,不仅赔款46000元,还被判了刑。日前,常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玉栓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5年6月27日20时30分许,孙玉栓和老乡周某在常熟市海虞镇建丰农贸市场内和刘某、陈某玩“打金花”三张牌,因为牌的大小问题,刘某和孙玉栓发生争吵。孙玉栓将扑克牌扔于桌上起身准备离开,周某叫住他要他看看对方的牌是否比他的大,结果发现牌已洗在了一起,孙玉栓就将桌上的10多元钱拿在手里对刘某说:“你的牌没有我的大。”陈某见状站起来拉住孙玉栓的衣服要他把钱拿出来,于是双方发生扭打。被人劝开后,陈某回了宿舍,而孙玉栓却对此耿耿于怀,和周某等人去找老乡潘某为其报仇。陈某回到宿舍不久,又返身去农贸市场买香烟,恰逢孙玉栓带潘某等人回到农贸市场,在孙玉栓的指认下,潘某从旁边台球桌上拿了根台球杆追赶陈某,陈某边逃边回头看情况,结果被潘某的台球杆打中左眼。经治疗,陈某的左眼球被摘除。经法医学鉴定,陈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七级残疾。

2007年10月16日,孙玉栓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至常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陈某经济损失46000元。

因孙玉栓犯罪时未成年,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蒋冬英王新

暴富遗弃患病妻抚养义务不容辞

丈夫暴富以后,拒不抚养患病的妻子,无奈之下,病妻拿起法律武器,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推上了被告席,日前,睢宁法院调解审理了这起遗弃案件。

睢宁县凌城镇农村妇女李某,1993年12月与张某结婚,第二年生育一子。由于张某经常在外地打工,李某不但要操持家务,还要忙着地里的农活,农闲时还做点小生意补贴家用。一家人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也过得其乐融融。但从2003年以后,张某在外地当上包工头,暴富了起来,每年收入数十万元,但是他寄给妻子的钱却越来越少。

2006年初,李某感觉自己走路时腿疼得厉害,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股骨头坏死。李某生病后,张某对她的态度更是冷淡,拖着不想给她治疗。后经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张某才同意付钱给妻子做了手术。

李某手术后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经常打针吃药,没有经济来源的她只得多次哀求张某给钱,而张某不但不给,还经常打骂李某。2007年春节以后,张某就不再给李某一分钱。李某无依无靠,难以维持生计。无奈和悲愤之下,今年1月11日,李某以遗弃罪向睢宁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张某推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严肃而明确地告诉他拒绝扶养妻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从伦理道德上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日前,自知理亏的张某再也承受不了法律和道义的双重压力,在法官的主持下与李某达成了协议,张某先付给李某生活费2000元,并自2008年1月起,每月付给李某生活费400元。李某也自愿放弃追究张某刑事责任的权利。宋红卫

网吧擅播影片赔损失

江阴市一网吧在线播放轻喜剧电影《大话股神》,片方认为属私自播放,不远千里从北京来到江阴起诉。近日,这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网吧赔偿25000元。

从事影视经纪业务的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发现,江阴知星网苑向公众提供其拥有著作权的影片《大话股神》的在线播放服务,而网尚公司从未许可网苑通过网吧内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原告请求判令知星网苑立即停止对著作权的侵害,赔偿网尚公司经济损失。此案经江阴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由知星网苑就侵犯《大话股神》电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网尚公司25000元。逸岗建忠邓云

“遥控”摇出五年刑罚 “君子”爱财取之无道,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竟想出用“遥控器”来骗取钱财,4月16日,铜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7年3月至5月间,杨帅与他人结伙,先后多次从山东苍山及枣庄购买铁精粉1600余吨,以每吨650元的价格卖给铜山县利国镇龙辉选矿厂,在出售时采用遥控器干扰增加吨位的手段,骗取铁精粉200余吨,价值1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帅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刘翠颖

打针错位赔掉五万元

9岁的学生武某在镇卫生院打针时被误伤坐骨神经,4月14日,丰县法院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2007年7月30日晚,原告武某到被告镇卫生院就诊。医生董某在原告左臀部进行注射时,由于疏忽,一针打在原告的坐骨神经上。注射后,原告即感到麻木、痛痒,不能行走。后被诊断为“坐骨神经损伤”,经治疗无法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赔偿,被告则以自己隶属于县医院、原告应向县医院索赔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原告于今年3月26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宋会谱

“不合法”的孩子也应有合法的权利

张女现年20周岁,18周岁时与李男同居,19周岁时生育了一女园园,因园园是无计划生育,所以至今未申报户口。今年元月张女骑自行车被丁男驾驶的汽车撞伤,构成伤残。双方协商未果,张女遂诉至法院,要求丁男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同时要求丁男赔偿其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丁男对赔偿张女的损失无异议,但辩称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故不应当赔偿其被扶养人生活费。

[析案]该案对是否应当判决丁男赔偿张女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其要求赔偿该女孩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因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而剥夺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园园是无辜的,其一出生作为母亲的张女即负有抚养其成年的义务。现由于丁男的侵权行为导致张女抚养园园的能力降低,给园园造成损失,因此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园园虽是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生,其父母李男与张女应当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但不能因此而剥夺园园作为一名公民的相应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不论园园是否属合法生育,都不应影响园园依法应当享有的民事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婚姻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园园当然是张女的合法的被扶养人,丁男应当依法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当然,由于李男是园园的生父,他和张女一样,应对园园负有抚养的义务,故法院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50%。邱正江

机动车因路面障碍物致损公路经营管理者是否担责

2001月10日18时,孙某驾驶原告所有的苏A00346黑牌奔驰小客车从蒋王收费站交费后由东向西行驶至宁通高速139KM(上行线)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轮胎,因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及部分路面损坏。交巡警大队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故。本起事故给原告造成185180元的损失。原告认为只要原告交了通行费,即与公路处形成了有偿使用公路的合同关系,公路处应当保障原告的车辆能够安全畅通地使用道路,由于公路处的过错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对此公路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车辆是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交费驶入事发路段的,由此应认定公路处对该事发路段负有管理职能,只要原告照章交费驶入该收费路段,即与公路处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根据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书中的交通事故事实栏载明与路面障碍物发生碰撞,但与何种障碍物发生碰撞并未认定。由于原告受损车辆已经维修好,不能通过鉴定确定是否与轮胎相撞所致。也无法对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所需维修费用。公路处提供的《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证明相关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对事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已尽到了相应的必要注意义务。即使原告车辆受损确系路面轮胎所致,对于随时脱落的轮胎,要求做到及时清除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鉴此,公路处并不构成违约。原告与公路处虽形成了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但原告要求公路处赔偿车损等其他损失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析案]机动车在有偿使用的公路上行驶致损,经营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结合本案案情,有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第一,原告与公路处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与蒋王收费站应没有这种合同关系。本案事发路段属于收费路段,原告的苏A00346车辆在按规定交纳了通行费后,就与该收费路段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国《合同法》中虽没有将此类型的合同规定为有名合同,但此类情况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是客观存在的,每一个照章交费驶入收费公路的车辆都与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本案所涉收费公路属政府还贷公路,其管理者如何确定,系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点。结合本案事发路段位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和十五里墩收费站之间,事发路段的养护也是由公路处下设的仪征市公路站发包给扬州市汇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扬州市交通局的委托书这些基本事实,应认定公路处为该事发路段的管理者,原告与公路处形成合同关系。原告的车辆在支付了通行费后,就有权享有因此带来的较一般路面更为安全、快捷的服务,而公路处的权利是依法按规定收取费用,义务主要是基于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为驶入收费路段的驾车人提供一种安全、完好、快速的通行路况,保证车辆安全驶过本路段。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路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对于蒋王收费站而言,其设立的目的和职能仅是对通过收费路段的车辆按规定收取通行费,而对收费路段并不负有管理义务,原告与蒋王收费站并不因蒋王收费站的收费行为而与蒋王收费站间形成合同关系。

第二,公路处在履行合同中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交巡警大队的勘查笔录记载,当事人自称与车相撞的轮胎可能是前方车脱落的,并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故,对这样的意外事故,公路处并不负有过错,因对随时脱落的轮胎,公路处主观上是无法预见也是无法防范的,要求公路处及时清除随时脱落的轮胎客观上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公路处提供的事发当日的《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证明相关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对事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已尽到了相应的必要注意义务,因此,并不构成违约,公路处对原告的车损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小修保养工作汇报.doc》
小修保养工作汇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