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5年04月12日 15:0

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牵头工作抓紧抓好。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提出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进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 三月十八日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厦门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旅游环境并进而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决定开展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现按照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厦门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是—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基本实现“五无”和“三提高”。

“五无”是城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提高”是城市改善旅游环境的具体目标,即做到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

(一)净化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整治对象是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周边100米内的商店、流动商贩,主要游览街道上的商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饭店内的商场等。整治重点是:

1、开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欺客宰客行为的专项整治;

2、依据《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查处旅游经营者采用付给司机、导游等人员“介绍费”的方式招揽客源的违法行为,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要积极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支持同业企业签定《诚信经营公约》,旅游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给司机、导游人员回扣,不欺客宰客,并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整顿“一日游”市场

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整治重点是:

1、查处散落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的“黄牛”等非法中介者以及社会饭店、招待所违法招揽经营“厦门一日游”的行为;

2、查处“海上一日游”违规经营行为;

3、严厉打击“黑车”、“黑船”非法营运旅游运输业务和“野导”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争取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4、对旅游汽车、旅游船舶的基本状况、旅游交通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开展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消除各种安全稳患,做到旅游交通无重大事故。

(三)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强化导游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是:

1、学习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

2、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佣金收授制度,并依法纳入企业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司机、导游人员私拿私授回扣的违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专职导游”所属旅行社必须全面负起对导游的教育、管理责任;对“社会导游”,则统一由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由该机构对外独立开展导游人事代理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4、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5、尽快建立起厦门导游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除名公示制度。

(四)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

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的工作重点是:

1、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旅行社,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不给导游人员合理报酬,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2、建立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强化市场检查监督,迫使一批违规旅行社退出市场;通过年检等行业管理手段和建立旅行社信誉档案制度、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机制、旅行社违规违纪公示制度等,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淘汰机制;

3、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打击违规违纪经营,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根据国家旅游局通知,在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期间,暂停审批国内旅行社。

三、工作机制

抓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启动、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

(一)启动创优工作机制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将为厦门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创优工作机制在厦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是政府主导机制的体现,是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政府和全体市民同心促旅游的凝聚力所在。要落实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再次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在以市长挂帅的“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成立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形成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浩大声势和强力局面。

(二)建立城市综合执法机制

根据旅游市场整顿规范的具体工作目标,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由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建立“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8家有海上客运管理执法权的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海上一日游”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旅游购物、消费环境整治”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等。

(三)建立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是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行业管理相结合,采取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对我市的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二是发挥旅游协会的行业监督作用,聘请游客、市民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旅游活动的各环节及同业诚信承诺进行有效的全面、全程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计划和组织下,选择典型案例,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根据重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一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针对我市旅游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我市旅游专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健全旅游投诉直接受理机制,确实解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职能、编制、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各部门设立的投诉电话与旅游投诉电话建立通联网络,全面受理旅游者和市民对厦门旅游消费的各类投诉、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下,对受理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介入,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起,从严从快处理。

四、工作安排

根据厦门旅游市场的实际,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分为四个工作阶段、四个重点时段和十项主题行动。

(一)工作阶段

1、宣传部署阶段(1—3月)

召开“厦门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通过《厦门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行业社会齐动员、共抓市场整顿的氛围。

2、全面展开阶段(4—8月)

整顿和规范市场的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机制开始运行,旅游行政执法检查紧密跟进,对整顿不力的旅游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重点检查阶段(9—10月)

集中力量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和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实施优胜劣汰机制。

4、督查整改阶段(11—12月)

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交叉检查,重点督查整改存在问题,总结主题年工作。

(二)重点时段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7月中旬—9月上旬的暑期旅游旺季,是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社会、新闻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

(三)主题行动

开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十项主题行为。

1、整顿“一日游”市场秩序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旅游、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物价等职能部门与相关区政府联合开展“厦门一日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力争做到“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2、综合整治旅游购物、消费环境

从2月份开始至年底,特别是在四个重点时段,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物价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购物、消费环境的综合整治。同时,配合“全国旅游行业打假打非联合行动”开展工作,力争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3、建立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

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由市旅游局在景点、餐馆、购物点等旅游接待环节和相关单位聘请“社会监督员”,由旅行社在接待的每个团队中由游客选定代表,作为“临时社会监督员”,以文字、电话和意见表等方式,向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反映有关情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联合在第四季度开展“游客话厦门”有奖征文活动。

4、签定同业《诚信经营公约》

3月份,由市旅游协会牵头,鼓励、支持同业企业就诚信待客、优质服务等共同准则签定《诚信经营公约》,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

5、杜绝私拿私授回扣行为

3月份,市旅游局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各旅游消费场所必须与旅行社实行公收佣金制度,各旅行社均建立合法公开的导游报酬机制,明确导游的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

6、规范导游执业行为

3月份,强化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考试制度,坚决清理、淘汰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员;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市导游IC卡管理办法,开展强密度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力争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

7、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3月份开始至全年,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部门承包,非法、变相转让许可证,查处门市部、散客部违规经营,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黑船”、无证导游以及纵容放任导游、司机私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8、实施旅行社、导游违规公示制度

4月份,开始实施厦门市旅行社、导游人员的执业信誉档案制度和违规违纪公示制度。

9、建设标准化的旅游厕所

3月份开始至全年,全面推广《旅游厕所建设国家标准》,按照厦门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的旅游厕所,较大范围地解决旅游环境中这个普遍薄弱的问题。

10、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

3月份开始至全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企业、新闻媒体一起,联合开展对游客和市民的理性旅游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旅游宣传单、设立告示牌、在报纸和电视开辟旅游专栏等多种形式,指导游客签定旅游合同、合理消费和正确维权等。

推荐第2篇: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平武县旅游发展办公室

关于2015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营造我县良好的旅游环境,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失范现象,促进我县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环境秩序提档升级。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由王管局牵头,具体由赵树斌同志负责。抽调公安、林业、发改委、旅游、住建、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实行严格建设控制和禁止乱砍滥伐。

为规范白马民俗旅游、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有效提升白马民俗旅游品味,将其与王朗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精品,提高白马民俗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村庄

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平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决定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暂停各类建设,

1、暂停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2、建设控制范围:木座大山门至王朗自然保护区豹子沟口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控制范围内,未经县、乡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新建、续建、改建、扩建、搭建各类建筑物和一切基础设施建设。未经批准的在建项目,必须立即停工。对已建成的和已批准在建的旅游设施项目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未出台之前,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为切实保护好火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旅游度假区内的自然风貌和森林植被,根据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火溪河流域、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特别严禁在公路沿线、可视面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必须采伐林木的,各管辖地段应教育农民依法砍伐不成材树木,引导农民利用其他方式解决取暖问题,尽量减少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在林地上乱搭乱建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对非法占用和违规使用林地及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违者将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护好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规范旅游秩序,整治旅游环境,严禁在王朗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控制在国有林区放牧规模和区域。

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区内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商业废水、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必须分类进行处理,严禁排入地表水体以及河道内;生活垃圾必须

统一收集,转运至县城市垃圾生活填埋场进行处理,做到日清日运,不得就地处理;油烟等大气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等活动,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白马藏族乡人民政府、县旅发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王管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禁止和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建设活动。

(二)强化旅游星级饭店、快捷酒店、餐馆、农家乐的服务质量管理和卫生安全。

由旅发办牵头,卫生局、物价局、质监局、经贸局、食药监局配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住宿餐饮业集中整治,对饭店、餐馆、农家乐使用的一次性用品进行检查;对企业设施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未达标的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加强旅游商品质量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对存在问题的旅游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市场的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地及周边市场的治安、交通、经营、价格、卫生、安全等环境。

三、规范协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平武县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规范乡村旅游服务,提高村寨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武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白马藏族乡行政区域内村寨旅游协会管理办法。(由白马乡牵头,县民宗局参与)

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办法试用地点:稿史寨、厄哩寨、扒西加、色如家、祥述加、刀切加、阿瓦舍。 (一)管理机构及经营模式 1.管理机构

为保障白马藏族乡各村寨旅游接待户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白马乡村寨旅游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白马藏族乡各村委和各寨有丰富的接待经验、先进理念、公信度较高的接待户牵头,成立村寨旅游合作社,统一规范各村寨旅游合作社经营秩序,确定各经营户的权利和义务。凡白马藏族乡从事村寨旅游行业经营户,达到旅游合作社验收标准,能够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遵守旅游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合作社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可申请成为该地旅游合作社社员。

2.经营模式

统一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准。旅游合作社应按照规定对接待户的收费标准进行统一,统一规范服务标准,定期对接待户进行培训。

统一分配客源。按照“一个旅游旅游合作社就是一个乡村酒店”的理念,游客在旅游合作社进行登记,由合作社按照游客需求合理分配客源。

统一品牌和营销。旅游合作社要统一品牌形象,挖掘本村的历史文化、特色饮食,打造特色品牌,对接待户进行统一包装营销。

统一监督管理。合作社设成立3-5人的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接待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为接待户提供相关服务,纠正处理接待户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游客和社员的投诉。

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制定安全制度和各类预案,定期组织接待户进行预案演练,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接待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经营场所,土地、房屋使用权合法,房屋安全牢固、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牲畜圈养,有防蚊蝇措施;

2.配备必要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厕所环保整洁、男女分开;

3.有良好的餐饮条件,厨房间整洁、布局合理,餐具洁净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洗涤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许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饭菜酒水新鲜无质变;

4.家庭成员有健康证,衣着整洁,个人卫生好;

5.有良好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护栏等安全设施,用电安全可靠,为游客提供的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确保游客活动的安全;

6.提供住宿的农家乐必须有良好的住宿条件,有为客房配套(或公用)的卫生间和洗漱场所,有淋浴设施和热水供应,客房用品干净整洁,被褥一客一换;

7.有必要的通讯设备,配备固定或移动通讯设备;

8.取得必要的经营证照。

9.符合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白马旅游发展等规划;

10.合法取得土地、林地、河道、景观等资源的使用权,无违章建筑和设施;

11.道路畅通,有较好的可进入性;(三)奖惩机制

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区旅游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自愿、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对于做的好的社员,由相关部门颁发星级接待点或诚信经

营户标牌,在对外宣传活动当中优先推荐。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为游客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的信息;2.为游客提供不安全的设施设备;

3.欺客宰客,强买强卖,设臵妨碍游客隐私的设备;

4.以纠缠、强拉等不文明方式招揽游客。待客要有礼节礼貌;

5.降低服务标准和餐饮质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6.销售不合格产品,或强行向游客推销物品的; 7.任意哄抬价格或者以其它方式巧取利益;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9.欺行霸市,诋毁他人名誉;

10.无证无照经营;

11.提供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项目;

12.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13.景区内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区内组织接待、表演、遛马等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登记,所有活动都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

示手册。

(四)、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社员资格:

1.主动要求退社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死亡的;团体社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被本社除名的。

2.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社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无证无照经营;达不到旅游合作社验收标准的;不遵守旅游合作社规定或不履行社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村企共建机制。

为扎实推进2015年度村企共建工作,更好地展现平武旅游形象,实现村企互促互补,双向共赢,按照“自主自愿、互惠双赢”原则,以双向收益、互惠双赢、共同发展为取向,由白马藏族乡牵头,组织部、民宗局配合,积极引导白马王朗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主动与辖区村居共建结对,帮助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帮助发展民生事业、促进和谐文明,反哺农村,回报社会,为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旅游强县的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基本原则

一是村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村和企业的自主权,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作用,由村企双方根据各自特点和发展需要,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共建形式和内容。

二是互利共赢原则。坚持村、企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建立持久、稳定的协作伙伴关系,努力实现企业获利、村里得益、农民受惠的多边共赢。

三是依法运作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村企双方合法权益。四是注重实效原则。共建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从村企实际出发,注重实用和实效,并且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愿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五是开拓创新原则。不拘泥于现行模式,不局限于传统做法,积极探索整合党组织资源的多种形式,大胆实践市场化、项目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着力构建村企共建共生的长效机制。

2、总体目标。按照“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政策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全面发动、正确引导,争取实现“村企共建”全面覆盖。

(二)共建内容

1、合作开发旅游农业项目。由企业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共建村提供土地、劳动力,共同开发旅游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项目。

2、建立旅游产品供应基地。企业通过合同定购、下乡采购等形式,在共建村建立旅游产品供应基地;共建村通过成立农

工商公司、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组织农户发展极具地方特色、绿色、低碳、环保的旅游商品的开发。

3、发展配套产品加工。在符合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共建村通过产业转移、来料加工、定牌生产等形式,发展家庭作坊式的配套产品加工。

4、参与公益事业建设。企业自愿捐资捐物,为共建村的村庄保洁、河道保洁、道路管护、绿化管护以及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低收入农户、贫困学生和企业人员提供资金帮助。

6、共同促进农民就业。鼓励企业参与共建村的农民培训和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通过“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吸纳更多的农民就业、创业。

7、合力培育村企文化。把企业文化建设与文明乡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文化设施共享、文体队伍联建、文艺活动联办等形式,实现先进企业文化与优秀乡村文化、民族文化的渗透融合、同步提升。

(三)共建形式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龙头功能和引领作用,积极利用地缘、亲缘关系,以项目共建为纽带,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创新组织设臵形式,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企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1、以企带村。将企业和村的党组织资源进行合并,依托规模企业建立党总支或党委,专设农村支部,发挥企业综合带动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村企合一。以村党支部为龙头,整合村域企业和村民小组的党建资源设立下属支部,建立干部交叉兼任、事务相互融合、资源统筹调配等工作机制,促进村企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3、村企结对。通过建立村企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负责人到村兼职等形式,保持村企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相关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加快推进村企之间的相互融合。

(四)有关政策措施

1、企业租用共建村土地、水面等资源,或采用农户入股等方式,合作开发现代农业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并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有关部门审核验收,按规定享受现代农业奖励资金;向上争取项目经费时,在同类项目中优先申报。

2、企业参与村庄整理,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与共建村实行利益共享,整理开发后获得的土地指标,企业可按一定比例享受。

3、对村企结对开展村庄整理的,项目立项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全村整理改造结束后节余的存量土地,经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批准后可出让,出让所得扣除有关费用后,全额返还,村企按一定比例享受。也可在村企

协商一致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定向出让给企业。

4、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在共建村发展配套生产,符合规划要求的,免收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对“村企共建”推进力度大、实际效果好的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过程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予以减免。

6、对村企共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相关金融部门优先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率实行优惠。

7、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定点定期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培训及未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评定确认,按规定享受农民培训补助政策。

8、鼓励企业为共建村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资金、产品和技术。新建创业项目,享受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9、企业在共建村投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敬老院、农家书屋等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经认定后,免交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规费。企业参与农村“四位一体”管护、垃圾集中处理、供水、供电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应加强规划引导并确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和补助政策。

10、企业按慈善基金捐款办法,通过县慈善总会或慈善分会,定向资助农村发展建设的,经认定后,捐资部分可按有关

规定在税前列支。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

五、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本次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从2015年3月起至2015年12月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中下旬)。县旅发办负责制定下发《2015年平武县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对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上旬—2015年11月中旬)。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内容、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相关整治活动。并结合小长假、黄金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时段和高峰期的旅游市场联合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下旬)。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写出工作总结,报县旅发办。县县旅发办组织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从正面反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对屡教不改、损害我县旅游形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除进行严厉查处外,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对不履行职责,扯皮、推诿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成果阶段(2015年12月上旬)。县县旅发办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完成全年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总结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切实把这次整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真正把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提到一个更高水平。

(二)通心合力,确保实效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整顿规范工作落到实处。要落实奖惩制度,对整治工作走过场、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整治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引导游客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零负团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引导市民热情、文明、友善对待来洋的每一位游客,彰显洋县美好形象。

(四)及时总结,广泛交流

各相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11月18日前将整顿规范工作总结报县县旅发办。由县县旅发办认真汇总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推荐第3篇: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今天,市政协在这里对我镇的建筑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这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必将有力地促进我们加大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全面推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下面就我们××镇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我们××镇是

江苏省个中心镇之一,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今年月份,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其中建筑业万元,所占比例上升到,建筑行业在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目标,把握重点,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活动,全面推动建筑市场步入依法行政、长效管理的工作轨道。回顾前阶段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跟踪管理,了解建筑市场动态。我们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了解各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发展计划、施工水平以及对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时分析,总结提高。同时注重加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新的管理办法,形成从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企业队伍管理的完备体系,使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控制环节,让更多的业主了解建筑法规和办事程序,避免违法违规,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立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把必要的建设程序和办事指南提前告知,积极敦促业主遵章守法。

二、严肃法纪,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遵照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紧紧扣住“查”和“处”二字,树立“查而不处等于不查,处而不严等于不处”的观念,按照“标本兼治、由易入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纠正并查处那些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以及恶意违约的严重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巡查和检查频率,杜绝视而不见、查而不处、以罚代管的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本着教育为主、分门别类和重点查处的原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采取警告、责令整改和经济处罚等形式进行查处,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规范一片,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单独、与镇级安全等部门联合、与市级主管部门相配合等形式,开展了全面的查处行动,做到了对所有在建项目一个不漏地查处。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共对多家施工单位发出警告,对家施工单位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

三、落实标准,注重质量和安全并重。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和安全监督,努力抓好施工企业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为加快新标准的贯彻落实进程,今年以来共举办新标准培训班二期,培训人数多人次,有效地保证了新标准的贯彻落实。继续以抓好创优工程、重点工程、文明工地的目标管理,以优质工程的评选、文明工地的创建为载体,以贯彻新标准为主线,深入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

四、加强考核,严格执行考评制度。今年,市建设局出台了《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目的在于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规范施工行为。上半年,我们配合市建设局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二次综合考评,对施工企业在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分别予以打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施工企业的考评成绩,并由市建设局统一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通过综合考评,我镇的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施工行为的意识,经常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全面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市场秩序也得到了好转,但我镇的建筑市场秩序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行为不规范。少数工程项目的业主或其主管部门,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招标、自行招标、低于成本价直接发包等;一些业主迫使施工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争或承接业务;有的业主自行套用图纸、有的工程根本无全套图纸,等施工结束后为补办手续才不得不健全整套图纸,根本不能反映工程的本来面目,根本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有的民营业主随意降低建筑质量标准,有的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二是部分施工企业管理行为不规范。少数企业工程建设私招滥雇、违法分包;个别企业无资质或越级承揽业务、挂靠及

转包。少数企业领导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不认真履行职责,施工组织设计不严,人员脱岗离岗,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时片面追求利润,安全设施、施工设备投入不足,重用轻养。应业主片面要求,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不按设计要求,不按规程施工,不按标准验收,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三是部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不力。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执行不力,偷工减料、不顾安全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项目,造价压得低,工期催得紧,施工单位质安保证体系不健全,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不落实,随意变更,以次充好,根本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今后一个阶段,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活动,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力求突破。

⒈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建设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是做好对民资建设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事先寄发《建设工程开工须知函》,提高建设单位对遵守建设程序的认识。另外,要加大对装饰、钢结构、基础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宣传,全方位提高业主和专业工程施工企业的依法建设意识,使各建设主体认识到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建设开工的唯一合法凭证。

⒉加大建筑市场的稽查力度,竭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继续做好整规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执法监督力度。以“早、快、严”为原则,变事后检查为事前预防,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宣传、教育、整改、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不断净化市场风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推荐第4篇: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国家;

1、护,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良好的市场规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

2、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为此,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企业、个人;

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每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要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推荐第5篇: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活动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活动工作汇报

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工商部门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活动,下猛药整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截至10月底,共监测广告1.2万多条,发现违法医疗广告401条,发出书面告诫(涉嫌违法广告通知书)16份,责令停止发布广告122条,拆除非法设置的户外医疗广告牌8块,依法查处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24起,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我市医疗广告市场一度比较混乱。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在各类报刊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违法率达到42%,其中有一家报刊的医疗广告违法率高达80%,电视中的违法医疗广告也是泛滥成灾。这些违法医疗广告形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开辟“科普知识”、“卫生与健康”、“名医介绍”、“人物专访”、“专家答疑”等专版、专栏,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来发布医疗广告,弄得真假难辨、扑朔迷离;有的违 反客观规律,在对疾病的成因、诊断、诊疗的广告宣传中,夸大其辞,无中生有,吹嘘疗效;有的直接违反国家规定,借用所谓“医学专家”或所谓“病人”来现身说法,欺骗误导广大群众。大量违法医疗广告的出现,直接危害了患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和医疗工作秩序。

针对愈演愈烈的违法医疗广告,我市工商部门狠下四剂猛药:一是实行综合治理。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汇报情况,加强与宣传、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开展声势浩大的“广告揭谎月”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5.5万份,受理消费者投诉260件、举报39件,发劝谕书37份,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开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和审查员培训,培训人员2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二是坚决堵住源头。发挥广告监管网络的优势,集中力量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较多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对无《医疗广告证明》和超出《医疗广告证明》核定内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以及未经登记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医疗广告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医疗机构的“院中院”、“个人承包”等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姜堰工商局在7月份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取缔了2家医院的泌尿专科门诊部和10个非法游医诊所,从源头上铲除了违法医疗广告的根源。三是规范发布行为。督促和引导新闻媒介单位实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实行医疗广告发布保证金制度,对今年以来发布违法医 疗广告较多的医疗单位,责成其在发布医疗广告前先缴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以在相应范围内发布消除不良影响的更正广告;实行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备案制度,未经工商部门备案的,新闻媒介单位一律不得刊登;实行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签字的广告不得发布;实行“首登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经济户口管理中标注“三级警示”(三级警示为完全强制性警示,标注三级警示后,登记机关对企业的全部登记行为进行限制,以确保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措施的落实到位),并依法从重处罚,吊销负有责任的广告审查员资格,收回广告审查员证。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加强广告监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推荐第6篇: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出现了“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等影响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问题。为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和“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职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二)工作目标

1.年度工作目标。2011年,通过对各地区、各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和旅游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2.中期目标。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游客投诉率明显降低,重点城市的“一日游”等周边游市场问题明显减少,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状况明显好转。

3.长期目标。力争到2020年即我国成为世界旅游强国之际,全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监督管理工作坚强有力。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深入 1

贯彻依法治旅、以法兴旅方针,按照法定授权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

2.全面规范、突出重点。各地区、各重点城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的工作部署,着眼全面治理和逐步规范,根据全行业的重点任务和本地区、本城市、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各个阶段治理解决的重点问题和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

3.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将集中力量解决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早尽快见到成效,与针对问题根源改革体制、建设完善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使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持续深入。

4.协调配合、共同监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协调各方面力量,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部门、地区、城市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按照职责实施监督管理与各地区和各城市及其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共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遏制、扭转“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深入研究“零负团费”形成的原因、关键环节,针对重点、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办法和措施。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对旅游广告的指导规范,集中力量检查治理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游客问题,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发布不实旅游广告行为。要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摈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抵制旅游商店、旅游景区严重质价不符和高价格、高“回扣”的经营行为。建立案件督察、督办机制,开展重点案件及相关部门转办案件的督察、督办。进一步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通过中央和省区市电视台的大众栏目开展品质旅游的公益广告宣传,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广泛、深入、连续开展品质旅游宣传,积极探索开展品

质旅游宣传教育进社区、进课堂活动,在培育、强化国民旅游意识的同时,大力倡导品质旅游、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引导、帮助游客识别、抵制低价团。

(二)加强合同监管,制止欺诈消费和强迫消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严格履行,对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要会同工商、物价、质检、商务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从快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重点是打击强迫购物、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等严重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调解和处罚效果、效率。要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及时认真查处有关欺诈、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严重质价不符、质次价高,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和压缩合同约定的游览时间等投诉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披露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结果,公布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全面治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依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积极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对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对旅行社除接待委托和招徕委托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对旅行社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对“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市场的治理整顿。要充分发挥城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突出重点、抓紧抓实,攻坚克难、敢于碰硬,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重点城市尤其要注意防止“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市场秩序状况出现反复。各重点城市要继续加强“一日游”等城市周边游的提示宣传和

引导服务工作,加强面向游客和公众的公共信息服务,提示游客注意防范陷阱和依法维权,及时披露违法违规经营服务信息,尽快解决旅游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游客、公众、舆论信息监督防范的功能作用。

(五)依法查处无许可、无资质经营行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饭店游船星级评定机构、景区等级评定机构,要依据标准和规范,及时查处假冒饭店和游船星级、景区等级等资质开展宣传招徕和经营等违规行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等行为,加强对旅游企业无许可、无资质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和不规范广告宣传行为的治理,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其分支经营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无许可经营行为。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全面开展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工作,及时研究分析有关问题,总结交流成功经验,推动这一改革的全面和持续深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省级和重点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旅游市场秩序状况和加强监督管理的需要,按照全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监管监察互动。各级旅游监督管理机构要与同级旅游监察部门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行政监察,加大对旅游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

(三)强化检查处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分层分级分时段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据实公开发布查处进展、阶段性成果和结案情况等信息。

(四)加强诚信建设。要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并可以建立黑名单,坚决把不良业者淘汰清理出旅游行业。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台账制度,对国家旅游局及有关部门转办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账,督促、指导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及时依法办理,并通过媒体及时和定期公布黑名单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

(五)形成动态机制。要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认真地受理设立许可、备案和星级(等级)评定等职责,实现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正常化,确保行业进入渠道畅通。同时,要在加强对星级饭店、星级游船、A级景区、旅行社和导游资格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不符合条件、达不到标准旅游经营单位和服务者的淘汰力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旅游行业准入退出动态运行机制。

(六)延伸监管服务。要密切关注旅行社、饭店、景区的新业态发展,如加盟、连锁等网络化经营和互联网旅游,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制度,采取措施,实施监管服务。

四、主要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是新时期国家赋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的权益,直接关系到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和声势,面向行业和公众宣传解决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游客理性消费,自觉抵制“零负团费”、非法经营、强迫消费等行为,号召广大从业人员检举揭发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要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及长期发展规划中,突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进行系统全面的部署安排,确保工作深入、全面、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针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难点,采取对策措施,加强监管,要通过对重点案件的督察和督促,指导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切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要发挥旅游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拖延、行政不作为甚至包庇、袒护违法违规者等行为,要依照纪律和法规予以严肃查处,扭转一些地区、一些单位对旅游市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配合、管不了”的状况。

(四)形成机制、加强协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要向政府建议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联合工作制度,各部门、各方面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治理。

(五)强化考核、及时总结。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需要,建立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定期进行考核和表彰、奖励或批评、惩处,认真总结和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扎实和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国家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7篇:北海市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北海市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旅游业整体管理与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2009年9月以来全面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旅游市场整规工作,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整体联动、依法行政、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和经营环境,整顿规范海上游项目和市区旅游客运秩序,打击北海至涠洲岛非法客运、大敦海等地的“赶海”活动、旅游商品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海鲜餐馆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行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接团,优化全市旅游环境,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二、工作机构

调整北海市全面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旅游整规办”)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景区环境综合整治。1.重点清除景区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加强对景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完善城市主要路口旅游及交通指示牌;整治景区内外停车场乱收费行为;2.整治景区内商家占道跨门槛摆卖经营和产生噪音扰民的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处置和取缔噪音污染行为;3.治理主要旅游景区海水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环保局,物价局、海洋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北海旅游集团公司,市银滩管委会配合)

(二)开展旅游经营环境综合整治。1.严厉打击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在北铁公路及滨海公路银滩支线收费站出口处、火车站、汽车站、国际客运码头、银滩四号路等游客集散区域尾随纠缠游客,强行介绍住宿、用餐等行为;重点旅游区域流动摊贩尾随兜售行为;2.查处海鲜餐馆缺斤少两、强买强卖、偷梁换柱等行为;旅游商品店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海鲜餐馆、旅游商品店商业贿赂司机、导游等行为;3.涉旅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不达标和导游未审查餐饮单位资质证明,擅自把游客拉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用餐的行为;4.旅游商品店、海鲜餐馆不明码标价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总牵头。第一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工商局、市银滩管委会配合;第二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第三项工作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市旅游局、工商局配合;第四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三)开展旅游交通及客运秩序综合整治。1.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2.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行为;3.坚决打击各类旅游车辆、超时运营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业务行为;整治出租车空车待走、不按计价器计价收费、误导游客消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总牵头。第一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第

二、三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旅游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

(四)开展海上游项目经营规范和整治。1.重点打击北海至涠洲岛非法客运行为和违规组织游客前往大敦海等海域“赶海”等行为;2.整顿和规范海上游活动项目,加强海上游项目准入管理;出台船舶安全评估标准;开展海上游营运船舶检验、登记、发证等工作;加强从业船员资质管理;完善营运船舶相关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坚决清理取缔非法船舶;3.加强对银滩景区海上大排档等经营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北海海事局、市旅游局牵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北海船舶检验局、市公安边防支队、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北海旅游集团公司等部门配合)

(五)开展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接团规范和整顿。1.打击和查处无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旅游经营行为;旅行社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等行为;2.查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规业务操作行为;3.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和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削价竞争行为;4.查处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等行为;查处组织中国公民到未经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行为;查处选择境外未经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作为接待社等行为;5.查处无证从事导游活动和伪造、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等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行为;服务态度差、私拿回扣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6.整治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牵头,市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治安支队配合)

(六)开展涠洲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顿涠洲岛旅游经营秩序,引导和要求目前在岛上从事旅游客运车辆运营的单位及个人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查处岛内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运营;整治客运码头秩序和流动摊贩尾随兜售行为;确保涉旅餐饮单位环境整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景区旅游秩序良好、旅游环境整洁安全。(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牵头,市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治安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本次深化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从2012年8月起至2013年8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12年8月9日)。召开北海市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动员大会,对旅游市场整规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统一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10日—2013年7月)。各牵头部门分别制订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并报市旅游整规办备案。根据各自制订的具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相关整治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8月)。各牵头部门根据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写出工作情况报告,报市旅游整规办。市旅游整规办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整治效果和成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扯皮、推诿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长效监管阶段(2013年8月起)。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的方式,巩固整治成

果。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在2009年9月以来,在全面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基础上,继续深化旅游市场整规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推动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来,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除日常工作外,还要针对整治情况的变化,适时完善整治和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的审批和监管体制,并根据旅游行业的发展变化,制定有关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核印发。

(三)市旅游整规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3060140),市旅游整规办及市长热线接到的举报和投诉,根据分工转相关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处理;市公安、工商、旅游、交通、物价等部门接到涉旅的投诉时,根据各自职责处理或转办处理,部门责任人必须将投诉处理意见反馈投诉人,并于次月5日前将本月受理和处理的旅游投诉情况书面上报市旅游整规办,市旅游整规办汇总、分析后以《简报》和统计表的形式印发给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进行监督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要积极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对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正面反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对屡教不改、损害我市旅游形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除查处外,还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确保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六、经费落实

本次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和人员多,历时长,所需经费先从预算安排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市场执法整规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已细化的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预留部分统筹安排。

推荐第8篇: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关于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提高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营造快捷便利、周到安全的旅游客运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一是要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旅游客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旅游客运企业每周至少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并出具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必须向旅行社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及驾驶人,并出具“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不得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驾驶人从事旅游客运。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撤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许可证件,并将情况抄告旅游管理部门。

二是要开展挂靠经营专项清理整顿。运管部门要会同公

安交管部门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三是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游管理部门要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行社必须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做好游客个人旅游意外险的推荐和投保服务工作;必须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并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用车前必须确认“三证一牌一单”;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处。

(二)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

一是公安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在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严格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承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查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营运相关手续备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移送交通运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是运管部门要加强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旅游客运车辆运政稽查工作,依托客运场站、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运输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旅游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客运违法行为的抄告处理。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发现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底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加强旅游客运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定期对旅游客运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情况。

二是要积极推广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全市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要对游客进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提示,运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检查落实。

二、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阶段(2012年7月23日-2012年10月31日)。运管、公安、旅游、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整治”的原则,对旅游客运市场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要边整治,边防范,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16日)。运管所对整顿规范全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上成立了由旅游局局长李新民同志任组长,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市场管理、安监、质监、食药监、运管、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为成员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局,旅游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抓好旅游客运车辆的整治工作。运管、公安、旅游部门要抽派专人,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保证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运管部门要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按期进行汇总通报。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推荐第9篇: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报告

*年,旅游行业按照《*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零负团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少数旅游企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置诚信于不顾,采取“零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遵照吴仪副总理“针对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的重要指示,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打击“零负团费”的专项行动。他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旅游全行业为全国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责任,同时,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场整规办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2加大力度,坚决而不间断地打击“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特别要重点排查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和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信息沟通和反馈、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规,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4继续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发挥各类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培养旅游者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合法维权。

5注重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要以持之以恒的毅力,推动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旅游诚信监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执法和监管水平;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具有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海内外游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队伍。

6继续推动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在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国际合作。对已建立合作机制的,要加强与对方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掌握旅游对外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和中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截至7月5日,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旅游局(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当地的专项行动工作。贵州、广西两省区旅游局联合当地整规办、公安厅、工商局和地税局共同发文,具体部署整治“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其中,贵州省将从6月到10月,对全省旅行社零负团费、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以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方式招揽游客用餐、购物和到景区(点)游览,非法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黑社”和非法办事处、旅行社门市等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北京市从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和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旅行社投诉情况,双管齐下治理“零负团费”。江西省制定《江西省出境旅游组团社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考评标准》,列出了20条“禁令”,违者将被给予相应处罚。河北省将对涉嫌“零负团费”经营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示。上海市从抓好规范和使用旅行社合同文本、全面推进“阳光价格”政策、联动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四黑”、与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管道联系、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治理“零负团费”。福建省结合本省旅游市场实际,确定了“五个从严查处”:从严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从严查处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虚假旅游广告;从严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黑导”接送旅游者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安徽省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各地的专项行动进入对“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全面排查阶段。

二、积极推动旅游诚信长效机制建设

1开通“中国旅游诚信网”。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今年3月初开通试运行“中国旅游诚信网”。该网以旅行社业务年检、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导游IC卡管理等系统为基础,设立了旅游诚信动态、诚信榜、曝光台、信用档案、旅游投诉、诚信管理、诚信交流等项目,初步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交流、社会监督、旅游服务的平台,对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将发挥很好的引导作用,也为社会公众和各个方面了解、参与旅游诚信建设提供了有效渠道,增强了旅游管理部门为企业、为导游人员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功能。

2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明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间的矛盾纠纷,促进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旅游从业人员规范服务,以及旅游者理性消费,培育成熟有序的出境游市场。目前,国家旅游局正组织该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工作,以使其使用面在今年底覆盖全国。

3继续与香港、澳门、泰国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诚信旅游合作。4月25日,我局在京举行了“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第三次联席会议”,双方在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打击“零负团费”的联合行动,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旅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妥善处理两地旅游投诉,加强与中消协和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目前,已进入落实阶段。

我局还与澳门、泰国旅游局就共同规范内地居民赴澳门和中国公民赴泰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有关磋商和会谈。

4着手建立旅游诚信评价体系。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开始拟定“中国旅游行业旅行社、导游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将通过标准化手段,建立旅行社、导游人员的诚信信息征集、公示制度。

三、继续强化对出境旅游市场的依法监管

我局以防范利用出境游渠道进行非法滞留、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目的地国家及地区驻华使馆的信息沟通,及时根据上述方面通报的组团社涉嫌违规情况,督促相关省市旅游局进行核查。今年2月,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规组织绕道赴台旅游的两家出境游组团社给予了取消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处罚。

推荐第10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xxxx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滨湖新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新区旅游市场的监管,推进新区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旅游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范、依法行政、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突出衡水湖湿地公园、广场码头、梅花岛、沙滩浴场等重点旅游景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市民出游以及来衡水湖旅游观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新区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旅游景区景点。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景点中的商店、饭店、酒店。

(二)旅游交通枢纽。检查十八路车站、码头出入口等旅游交通枢纽地点的商店、饭店、酒店。

(三)旅游定点单位。检查旅游定点商店(购物点)、饭店、酒店。

(四)旅游相关市场。检查旅游纪念品市场、烤鸭蛋市场特产品市场、景区(景点)购物市场、摊区等。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旅游市场准入管理

1、检查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旅行社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有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执照的行为。

2、检查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条件。是否抽逃注册资本,是否按照核定的地点、范围、期限经营。

3、检查旅游商店、饭店、酒店等旅游购物服务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和登记事项。

4、检查景区经营者是否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二)加强旅游商品的管理

1、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属原产地产品,是否存在伪造产品,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问题。

2、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有假冒商标、绿色食品标志等问题。

3、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4、是否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5、是否经销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

6、是否经销“三无”商品。

7、是否经销“三期”不全商品。

8、是否经销过期变质商品。

9、进口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加强旅游经营行为的管理

1、检查经营专营、专卖商品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2、检查经营旅游食品的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检查经营旅游商品是否建立购销台账。

4、检查经营旅游商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5、检查经营商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信誉卡。

6、检查经营者是否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行为

(四)加强旅游合同的管理

1、检查推进旅行社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外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2、检查补充合同、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有“霸王条款”。

3、检查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时,是否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4、检查旅行社是否按照合同履约,是否存在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5、检查是否有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五)加强旅游广告的管理

1、检查是否存在旅行社利用广告对旅游者作虚假承诺欺诈游客或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中介机构利用广告在办理签证、护照中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旅游者行为。

3、检查是否存在旅游商品经营者利用广告对旅游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加强旅游投诉举报的管理

1、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是否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2、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消费者投诉网点是否健全。

3、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发生消费纠纷是否能及时得到处理。

4、检查经营者是否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履行“三包”责任。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xxx年4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x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召开旅游市场专项治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20日)各科室按照方案安排,深入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枢纽、旅游定点单位、旅游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完善各项措施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xxx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科,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整体组织、协调、检查和工作总结。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辨假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商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三)积极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科室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中,要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监管责任等。

X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xx年四月十日

第11篇:规范市场秩序教学设计

教学环节一:联系热点,导入新课

每年十一长假,许多人都会趁着秋高气爽选择外出旅行来愉悦身心。今年国庆期间,我国旅游市场依然火爆,热度只增不减,许多游客在旅行中享受到了惬意与放松,然而也有一部分游客的假期只有糟心,再无其他。 【热点导入】

【过渡】而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又知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于是就不得不深思:市场秩序如果不规范,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么?我们又应该如何规范市场秩序呢?这节课,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

教学环节二:结合材料,探索新知

首先,为什么要规范市场秩序,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些相关材料:

盘点2015国庆旅游乱象:商家宰客、游客粗鲁、导游蛮横

杭州4小伙脚踩消防烈士铜像头顶拍照(10月4日,杭州萧山区瓜沥镇人民卫士广场,3名年轻男子脚踩消防烈士铜像头顶拍照。这座广场是为纪念在2013年1月1日瓜沥特大火灾中英勇牺牲的3位消防烈士而建)

陕西华清池:游客手摸杨贵妃胸部合影 工作人员无奈(在陕西的华清池景区,个别游客与杨贵妃雕塑合影时,将手放在贵妃胸部,工作人员根本制止不了)

云南一导游嫌购物少不让游客吃饭(10月3日,有媒体曝光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在带团时多次辱骂游客并胁迫购物,如果购物太少就不让吃饭)

丽江多部门联合查处“酒托”事件(黄金周期间,来自深圳的游客阿鹏在云南丽江古城遭遇酒托,被坑5000元。记者暗访发现丽江普遍存在着酒托打着寻找“艳遇”的名义,谋利欺诈游客现象)

【教师提问】结合材料,大家思考这些现象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在目前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学生思考、回答】旅游市场秩序混乱:游客(消费者)行为不文明;商家欺客宰客,违反市场规则。

【教师归纳提升】这些行为违反旅游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会损害景区甚至地方的形象,最终导致不能有效地实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就是说,不是只要实行市场经济,就必然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有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这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条件之一。

一、规范市场秩序的必要性(板书) 【教师提醒】这个内容课本上标注出来

教学环节三:创设情境,突出重点

【过渡】国内某知名企业家曾说过:中国的市场上不缺货币,缺的是信用。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信用经济,诚信的缺失会同时影响企业和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企业发展,最终阻碍市场前进的步伐。所以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如何规范市场秩序,也就必须要从诚信角度入手。

材料:10月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景区被取消5A级资质,这是我国首个被摘牌的5A级景区。据悉,摘牌原因包括存在价格欺诈、环境卫生脏乱、设施破损普遍、服务质量下降严重等。此外,丽江古城、佛山西樵山景区、南通濠河景区、西溪湿地、明十三陵景区等6家5A级景区被严重警告,全国通报并限期整改。

10月7日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项通告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

三、加大查处力度,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 请大家从诚信角度入手并结合材料内容,以小组为单位讨论:如何规范市场秩序?

二、如何规范市场秩序(板书)

【学生展示】首先请第一组同学来展示一下你们组的讨论结果 【学生补充】还有没有补充?第三组

首先,从制度(国家)的层面,要形成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因为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相关部门给予某些5A景区给出的警告甚至摘牌,表明规范市场秩序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其次,从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个人)角度来讲,必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树立诚信观念,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教学环节四:回归教材,质疑再探

【总结提问】上面这两点分别是从国家和企业(个人)两个角度来阐述的,尤其第一点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这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板书),这里请同学们注意,考试常考点,也是易错点。对于这个问题,还有没有小组或者同学又补充的?

【教师提示】大家可能在自主学习中,遗漏了教材小字部分的内容,现在请重新阅读,分析规范市场秩序还需要什么措施,提示一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 【学生总结】规范市场秩序要完善市场准入规则、竞争规则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交易规则

【教师补充解释】市场准入规则、竞争规则和交易规则

教学环节五:课堂小结

把握了以上三点,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条件,从而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而对于我们中学生,每一个未来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而言,要懂得市场秩序的规范离不开市场中每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我们要学法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这也是我们本课学习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第12篇: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近年来,我们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引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紧扣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主线,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功能完善、规范高效、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一、人力资源服务与市场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市逐渐形成市、镇、村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四个层面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同时人力资源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已基本落实到位。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共举办124场交流洽谈会,有6404家进入市场招聘,提供各类岗位223021个,求职登记90883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63578人,占求职人数的69.96%;通过镇、村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共收集提供各类岗位219922个,求职登记75438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67763人,占求职人数的89.83%;全市尚有25家社会办职业中介机构作为人力资源市场的有益补充,2008年至今,共为11037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提供各类岗位111516个,帮助32746人找到工作岗位,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年度审验、日常管理与检查等制度已基本确立并得到了较好落实。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我市在2004年就已制定了“一体两翼、逐步推开”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划,即以中心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主体,以东、西两个大城镇为两翼,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区域性市场逐步推开,形成了覆盖城乡、制度完善、服务下移、规范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中心市场建设,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总建筑面积17118平方米,于2006年3月28日开工,于2007年12月竣工并验收合格,2008年3月21日式投入使用,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一楼为人力资源市场,面积2700平方米,配备有大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信息栏等先进设备,能同时容纳100多家用人单位进场参加交流;二是以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等“六到位”为工作目标,抓实抓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已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目前,我市20个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65名,335个社区(村)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118人,专职人员总计500人。三是依托党政信息网与宁波基层劳动保障信息网,将全市20个镇(街道),287个村和48个社区联成一体,实现信息实时发布、动态更新与高度共享。

(二)打造人力资源服务组合式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1、不断拓展校企合作平台。一是定期举办中国

慈溪“长三角”技术工人大型招聘暨校企合作洽谈会,以有效满足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对技工的迫切需求,建立起长效技工培训与引进机制,自2008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三届。二是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创 2 造的各种机会,组织企业参加由省、市组织的各类校企对接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企业已与全国各地近550所重点职技院校建立了联系,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达3100余份,引进各类职技院校毕业生1.6万余人,掌握了近275万的潜在中高级技能人才资源。

2、扎实推进省际劳务合作平台。结合各省实际,与省外劳动就业部门建立紧密型与松散型劳务协作关系,实现互利双赢。目前已与安徽怀远、四川合江建立了紧密型劳务协作关系,与四川南溪、河南民权、辽宁法库等10几个劳务输出地建立了松散型劳务协作关系,总计已与17个省、市(自治区)的35个来慈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

3、打造突破时空局限的网络平台。一是对“慈溪就业网”进行了全新改版,增设了网上视频招聘、招聘会在线申报、百强企业展示等功能模块,网上视频招聘系统,更是打破时空限制,大大节约了双方对接成本;二是创建企业QQ交流群,充分利用网络即时聊天工具建立起规模型以上企业人事交流群,促进企业与政府之间及时有效地交流信息;三是利用“慈溪就业网”的辐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做到依法用工、规范用工。

4、完善涵盖全市的企业用工监测平台。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网络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及137家重点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努力将更多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纳入到监测平台中来,立足于规模型以上企业,把关注触角延伸至我市中小企业。

(三)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1、严格执行设立许可制度。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要求,明确申办条件和申报资料,按照行政审批规定程序严格把关,实行高起点的准入制度,确保拥有经营持久力,从源头上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

2、加强日常管理与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职业中介机构服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和所属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双重指导与管理,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如公安、工商、城管、物价等的监督检查。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打击非法职介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

3、实施职业中介机构年审制度。对依法取得职业中介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在加强日常管理与检查的基础上,实施年度审验。对年度审验合格的职业中介机构换发许可证;对于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年审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注销。

4、建立起台帐和报表上报制度。统一使用规范的各类表格,建立起用工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供需分析等日常台帐,并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据实填报业务报表和汇报工作情况。

5、建立职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例会制度。一是坚持职介工作人员持职业介绍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组织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培训;二是要求职介机构工作人员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组织职介工作人员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同时推广单机版职介软件应用;三是通过例会对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用工指导和就业指导,切实转变供需双方用工和 4 就业观念。

一是加强对用工企业的用工指导,引导企业调整用工标准,适当放宽年龄、性别、地域、经验等限制,在可行情况下,适当提高待遇标准;同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用工管理经验,帮助企业制订用工计划,做好用工预测,规范用工行为,建立企业内部培训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求职人员的就业指导,帮助求职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念,减少盲目流动、跳槽现象的发生。通过职业指导,促使企业从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行。三是搞好调查,征询意见和建议,通过定期召开企业人事干部座谈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用工计划,听取合理性意见和建议;通过不定期地对求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掌握求职人员思想动态、就业期望、流动原因等,以更好地为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全方面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大环境尚不够规范与成熟。一是市场大环境不够规范,具体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率仍有待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全,劳动者权益仍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用工管理理念较为陈旧,主要表现为对技术工人即蓝领这类人力资源的引进、管理与开发工作不够重视,很多企业未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造成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不够规范和专业,甚至于较为混乱,企业在招聘方式、招聘方法和招聘途径上单一,重视程度不够,造成招不到人、留不住人,劳动力流失率较大。

(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虽已初步建立,但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传统的就业观念仍占主导,重文凭轻技能现象较 5 为普遍,本地新成长劳动力一般都希望坐办公室,操作计算机才是好工作,才是体面的职业,而较为忽视或轻视一线操作性职业或工种。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充分发挥对人力资源配置作用。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社会办职业中介机构为补充的一体两翼、三级联动就业服务体系已初步成形,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系统覆盖城乡,已全面开通运转。但就总体而言,就业服务机构尚未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新版“慈溪就业网”处在聚集社会影响力阶段,社会办中介机构补充作用也日渐薄弱,许多中介机构业务单

一、服务质量差、专业素质低,已跟不上当前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步伐。

(四)培训机构需要加快发展。当前我市培训机构数量虽有所增加,但总体来说,还是无法满足当前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培训机构存在规模小、设备少、师资力量缺乏等不足,无法根据市场需要开展高技能方面的培训,并且在运作与管理上也亟待规范。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督促企业建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培训与引进。一是继续执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注意做好整顿、服务两手并举,保障人力资源市场环境规范有序、良性健康;二是引导企业完善人才储备机制,加大人才培训与引进的同时,通过待遇留人、环境留人、机制留人、感情留人等方式,力求留人留心。

(二)引进与扶持社会办中介机构,开发广义人力资源服务内涵。充分发挥社会办中介对人力资源配置和开发的补充作用, 6 加大引进与扶持力度,大力开发多层面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如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设计,设计人员招聘、培训与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和岗位设置等服务内容,满足部分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引进、管理和开发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扶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培训的重视和投入,根据调查和研究,确定一批开展我市急需工种的定点培训机构,对定点培训机构要进行严格把关与认定,进行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无论是本地劳动力还是外来劳动力,对于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对培训费用进行全额或部分补贴,同时实现与企业的对接,确保培训就业率。

(四)进一步加强劳务协作和校企对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在每年年初进行企业用工调查与预测,下拨专款用于组织部分企业赴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和学校开设招聘专场,邀请省内外劳务协作基地或职技学校来我市参加劳务对接,签订合作协议,开拓劳务引进源头,直接引进我市需要的各类人力资源。同时,努力提高新版“慈溪就业网”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视频招聘系统开展一系列线上校企对接活动,创新模式,节约成本。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第13篇: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认识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打击和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包代管、不诚信履约、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强化建筑市场行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拳整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不诚信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强化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履职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打击低价抢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大力推行实名制,加大拖欠行为的预防预控,构建清欠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形成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氛围,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工作思路

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着力深化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力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不诚信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诚信备案”、“合同备案”、双清过程控制”、“项目工资保障金”等为抓手,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以综合执法检查、飞行检查和差别化监管为手段,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加强“两场”联动监管为突破口,强化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员市场行为意识,提高到岗率和履责能力水平;以开展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信用考核为措施,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完善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增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12年开展的“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虽然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建筑市场依然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不备案、责任主体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履职、建设单位未完善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指令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诚信履约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时有发生,监理企业履职履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突破,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清欠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精品工程不多,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然十分重要和紧迫。只有市场规范,才能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治理拖欠顽疾,工程质量安全才有保障,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2、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手段。今年区建工局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大胆创新市场监管手段,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备案管理制度。凡进入我区施工现场的所有企业及所有管理人员都纳入诚信备案管理范围,含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未经备案,所有企业及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二是进一步加快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对进入我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所承接的项目建立档案,并及时收集相关科室提供的信用信息,按照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总监、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考核,形成诚信有市场、失信失市场的氛围。不断强化和提高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的创优意识、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意识。三是推行建筑市场监管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建筑市场监管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市场行为监管书面交底,告知应当遵守的市场行为规定和不应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我局对市场监管采取的一些工作措施。四是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对进入我区承接项目的专业分包企业在合同备案前按项目征缴工资保障金;对进入我区承接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在诚信备案前按企业征缴工资保障金。对发生拖欠行为且不主动配合处理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资保障金征缴标准,对未发生拖欠行为或发生拖欠投诉能迅速处理到位的施工企业可适当下调工资保障金征缴比例。

3、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我局将按照住建部86号文、市人民政府289号令和区政府88号文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专项整治建筑市场种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形成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一是明确职责。将全区所有项目分片分组、定人定项目,明确责任。对总分包行为、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责情况、用工管理行为等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清欠投诉负责接待处置。在主体评估、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工程科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组织抽查把关,对存在严重市场行为隐患的项目暂缓进行验收。二是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相关科室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信息互通。从招标办开始,及时将中标信息传至工程科,工程科与质监、安监互通信息,重要节点签署工作联系单,遇到相关情况随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同时各职能科室在执法中实行一票否决,即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管出现在哪个职能科室监管范围,其余科室都可暂停其一切后续市场活动。三是严格提前介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施工许可、提前介入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对所有申请提前介入的项目由工程科统一扎口管理,未经审批,不能介入。对未完善施工许可或提前介入手续就开工的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对公司法人进行问责约谈,督促其整改到位。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经诚信备案进入现场、专业分包合同未经备案、未缴纳项目工资保障金等项目一律暂停主体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程序;对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及时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行政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

4、进一步完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治理拖欠顽疾的根本举措。去年,我局已制定了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按项目进行信用及履责情况考核管理办法、施工企业按年度进行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细则。一是扎实有效开展信用考核工作。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对在我区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竣工后进行履职履责和信用考核;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按年度进行信用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管理。通过考核,将一批不诚信履约、信用不良的企业及人员清出建筑市场;对排名靠前、信用良好的企业推荐参加评先、评优。通过考核不断强化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履职履责意识,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二是不断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考核实践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尝试将考核结果带到企业招投标行为中,使信用较好,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企业优先得到承接项目资格。其次将“12345”投诉处理情况与信用考核评分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文明施工措施费测评相挂钩,综合应用多种监管手段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

5、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从源头防范不良行为的发生。围绕全力做好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重拳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指定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建筑行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这一目标。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招投标市场监管,强化源头控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一是严格投诉查处。对招投标环节出现的围标串标、业绩造假等投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一经查实,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清出我区建筑市场。二是加强标后管理。对涉嫌低价抢标中标的企业,局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联动。对在建工程的监理、施工单位加大行为检查力度,督促其全面执行投标时各项承诺。三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所有进入我区的招标代理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备案,完善考核办法,尤其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对其代理过程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服务质量等做综合考核。对考核较差的代理企业及人员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在我区开展相关业务。四是加强对招投标法规政策的研究。要通过对现行招投标法规政策的研究,找到适合我区招投标工作的方式方法,保证企业经营有合理的利润,遏制围标串标、低价抢标等行为的发生,净化招投标市场空气,使企业树立合法经营的理念。

6、进一步规范用工和合同管理,健全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逐年增加的投诉量,居高不下的投诉率,“双清”工作成了我局的一项难点和棘手工作,如何降低“双清”投诉率,从源头上治理拖欠顽疾,构筑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是我局2013年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拖欠成因分析,对症下药,猛药治顽疾。一是强化清欠政策宣传,形成清欠工作高压态势。梳理节前发生的几起群体性事件,对存在恶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暂停在我区的市场准入资格;对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未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问责约谈、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后经审查通过方可进入我区承接项目。同时继续通过工程例会、网站、报刊等宣贯清欠相关政策和规范用工管理的要求,强化规范用工意识,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通报违法、非法用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使每一位从业人员认识到“双清”是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不能碰;二是强化源头预防预控,加强备案管理。在施工企业诚信备案时必须提供企业详细信息,包括企业详细注册地址、法人及分管负责人联系方式、拟进入我区的相关人员信息等,并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包括发生严重拖欠行为或其它不诚信行为自愿接受我局的相关惩戒处罚;在施工企业合同备案时严格审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对存在工程款支付额度不合理或变更、调增工程量付款约定不明确模糊的合同,要求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细化工程款支付条款。三是加大总、分包行为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项目涉及到的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合同是否备案、人员是否备案、现场派驻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工程款支付是否规范等重点进行抽查,督促总、分包企业明确加强用工管理责任,建立工人工资发放台帐,减少和杜绝拖欠隐患。四是推行“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生过群体性投诉的企业和项目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重点项目和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对规模体量较大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房项目等重点监管,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五是推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工程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工人身份信息,为进场的每个工人办理市民卡,将工人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工人卡上,避免出现劳资纠纷。同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对一些规模体量较大的项目在付工程款时,将工人工资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监督发放到每一个工人手中,我局执法人员将对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第14篇: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在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重点及内容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重点是大中型工程、在建工程。检查这些项目的规划许可、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拖欠款等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

1、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69个,项目总投资68170.19万元,受检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未发现明招暗定、假招标、串通招标等情况,各招标单位对中标结果较为满意,反应良好。

2、被检查的169个项目中,未发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私自转包、违法分包和转让监理业务、出卖图签现象,也不存在无证施工和越级承包现象。

3、检查中未发现质量事故,全市授监工程共计169个项目,目前已竣工项目146个,交付使用面积达31.16万平方米,工程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了100%,全市去年 共申请市级优质工程评选14项,上报省级优质工程奖4项。安全方面,全市对309个在建施工现场、429幢旧房屋、3个液化气储配站和1个天然气加气站及97个经营门市网点进行了9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6527条,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顿42个,停止使用危房367幢,关闭液化门市8家,发出各类《定期整顿通知书》110份。全市发生3起,死亡1人的四级重大事故,对事故责任项目经理停止招投标半年和罚款2万元的处理。

4、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市累计接待投诉402 1 起,来访1966人次,共清偿拖欠工程款11234.72万元,占全市拖欠工程款总额的62.1%;兑付农民工工资9142.2万元,占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89.4%,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经济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严格执法强化管理

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以建筑法律

法规为武器,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在企业资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报建、施工图审及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管理;在建筑市场管理中注意对投资方、服务方、承包方和中介机构等全方位实施管理,严禁非法压级压价竞争行为产生,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跟踪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防止造成新的工程款拖欠;加快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省(市)外来入保建筑企业的从业行为管理,对严重失信和在工程质量、安全、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进行重点监管或清出市场;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检查、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规避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保山市建设局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15篇:加强行业管理 规范市场秩序概要

加强行业管理 规范市场秩序

2007年8月23日下午2时,由区房地局组织的静安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在区房地局会议室召开。区房地局、区工商分局、区物价局的市场科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全区21家有在建项目或有销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首先由区房地局同志传达了国家建设部等八部委下达的《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开发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上报区房地局等项相关部门。

随后,针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销售的热点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若干要求,并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规范商品房销(预)售行为,杜绝违规操作。

最后区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市场科负责人针对自查工作中涉及其相关职能的项目提出了指导意见,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遇到疑惑时便于咨询。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都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表示将认真、如实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创造一个规范、健康房地产市场秩序。

第16篇: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力度,能有效地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做好做活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在此,我就嘉陵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正视现状,及早安排部署

面对成南高速公路通车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年初,我区就针对“如何利用好土地经营城市”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区的土地市场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没有按期动工建设。二是部分单位和业主根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圈占土地。三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区城镇出现了一些土地荒芜闲置,国土部门难以按期兑现城镇统征安置补偿和村民生活费,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区视问题为压力,正视现状,迎接挑战,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之前,就及早对清理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媒体宣传土地法规、曝光典型案等,切实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月10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清查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和催收土地出让金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的领导小组,区国土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催欠班子具体抓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三是明确奋斗目标。2月15日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再次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通过整顿土地市场年内收回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

二、更新观念,冲破思想障碍

经调查摸排了解到,荒芜闲置土地户及欠款户大部分是招商大户和有关市上部门,如果没有足够的决心和胆略就无从下手。针对国土部门部分工作者怕字当头、难字束手、邪字缠身的现状,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区召开了专门会议,将更新观念、破除思想障碍作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

(一)思想活,冲破怕的困惑。要求广大国土战线干部职工勇于破除上级未布置、前人无先例就不敢试、不敢干的保守思想,树立不违法就是合法的开拓意识,只要有利于加快我区发展的事就要去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大胆地闯。要求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逗硬收欠出了差错的同志由领导承担责任。以此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在国土部门形成了知难而进抓土地市场清理的良好态势。

(二)观念新,冲破难的束缚。倡导并弘扬“与时俱进、团结拼搏、负重自强、敢于争先”的新嘉陵精神,以此鼓舞斗志,凝聚人心,战胜困难。要求大家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去审视嘉陵的每一寸土地,破除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消极思想,树立有多少事就要挣多少钱的土地创业经营观;我们对客商、投资者的承诺坚决兑现,也要求客商、投资者们兑现投资承诺,对没有按承诺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延长进场时间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三)激情高,冲破邪的干扰。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树正气、讲正气、说真话,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任务逐一分解到国土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头上,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设立“光荣榜”和“曝光栏”,每两个月按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光荣榜示”,对超额完成任务较多的给予重奖重提;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无情曝光,并坚决让其下岗。真正做到了奖得眼红,惩得心跳。排除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切来自上下左右的干扰,调动了国土部门工作者的工作激情,保证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是新一届区委、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了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决定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了工作早谋划、目标早明确、措施早到位,务求旗开得胜。

(一)及早摸排基本情况。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领导小组在2月底前彻底摸清建区以来各用地单位及个人的土地欠款情况,同时查清了这些债务人员在银行的资金情况并登记造册;3月以来,我们又组织了11位土地执法人员对全区机关、乡镇及企事业单位近150个的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清理整顿及收欠措施。

(二)强力催收土地出让金。针对各债务人的具体实际,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条措施:一是上门催收。我区催欠工作人员顶住压力,放下架子,团结一心,抱着催不回欠款绝不罢休的决心,耐心细致地给欠款户讲道理,做说服工作。有时为了把欠款户堵在家里,同志们起早摸黑耐着性子守在欠款户门口,不怕受气,不惧白眼,在催欠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绝大多数欠款户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拖欠的土地款。二是变相催收。部分“欠款户”,在征用土地签订协议时政府作出的承诺,我们积极兑现,如将政府承诺而未支付给南高的150万元教育经费,用于抵扣南高拖欠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我们还通过销售欠款单位生产的产品用于冲抵土地欠款,如我们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消费喜临门地板产品,然后用职工的材料款冲抵土地欠款,这就相当于催回了部分欠款。三是依法催收。面对一些欠款大户和部分说不进“油盐”的欠款“硬骨头”,在催欠工作人员和领导努力催收都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实行依法强制催收。如南充高中和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这两个单位知名度高,欠款数目大,拖欠时间长,有支付能力,催欠工作人员无数次上门催,均没有结果。在长期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与法院联系,对这两

个欠款户冻结了银行帐户,然后再开庭审理,最终收回了南充高中300万、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200万元的欠款。此举在欠款户中引起了轰动,他们很多主动跟我们联系,积极地交纳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我区已催收回土地出让金1321.1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6.06%,超过去年全年的催欠总量。

(三)加大土地市场清查力度。一是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今年以来,我区已对龙港实业公司、蒲和机械厂等企业和刘克飞等个人送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的通知;对秦毅艺术学校、群利综合服务部、嘉陵养殖开发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建设通知书;对永林塑料厂、跃美轻钢、铜兴管道厂、姜南佳等企业的荒芜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万丰房产转让未建设土地要求必须缴纳土地闲置费后方能转让。截止目前,全区查出闲置土地16宗,面积312.581亩:其中无闲置原因4宗,面积66.937亩;因多次修改规划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21.382亩;因道路未通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9.482亩;因未拆迁造成的闲置土地4宗,面积202.33亩;因多次转让造成闲置土地1宗,面积12.45亩;现已报市政府收回闲置土地18.707亩。收取土地荒芜闲置费3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炒卖土地现象的嚣张气焰。二是抓二级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二级市场时,采取人力、物力、精力“三集中”的办法,以一抓到底的热情,敢于碰硬的作风,抢时间、抓进度,对城区所有的的出租土地、经营性用地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查出用于经营性土地40亩,涉及单位38个,已收土地收益金2万余元。对嘉陵区民政局将划拨土地用于经营性用地,嘉陵公安局、教育局将划拨土地用于联建房屋开发的情况进行了处理和规范。

四、完善措施,力求新的突破

当前,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如以前的大多数国营企业用地是划拨用地,现在由于企业倒闭、改制等多种原因,如果我们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或改变经营用途将涉及这些企业工人的生存问题等。但全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很好的,我们的同志冲破重重阻力、摆脱层层干挠、不分昼夜的工作激情很高,在新的问题和困难面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第17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工作汇报

湖洋中心卫生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汇报 我院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精神,按照卫生部、卫生厅制定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及永春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专项整规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我院建立由医疗、药学、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我院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药品分级使用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制度等。严格新品种进院审查,防止同一品种药物品牌过多过滥。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高价位药品等对临床药物治疗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影响较大的药品,进行临床使用权限划分,强化各级医师特殊药物使用权限管理。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的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对我院各类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逐步实施应用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三)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我院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抗菌药物应用规范,指导临床应用。加强对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四)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我院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

(五)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我院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在我院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六)开展药物临床应用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检查。在专项工作中,我院组织进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包括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情况等,并组织对使用的医疗器材的购进、养护、检验等的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

(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我院重点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上报和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二、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管理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院高度重视合理用药工作,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认真组织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在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专项行动的无缝隙衔接。

(二)我院加强合理用药专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医院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我院把专项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杜绝索要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通过本次专项活动,我院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进一步健全;合理用药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建立和完善;我院医务人员和社会人群合理用药意识提高;用药合理性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们将继续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管理,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湖洋中心卫生院

2007.04.04

第18篇:旅游工作汇报

2011年度旅游考核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旅游管委的具体指导下,镇党委、政府把旅游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武术文化做成以旅游为主的大文化,把旅游资源开发和综合农业开发、招商引资列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齐抓共管,使我镇的旅游工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首先,棘梁山在前期投资30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4200万元,修建了牌坊、游亭、绿色长廊、玉皇庙等,用大理石铺设了上山道路,扩修了停车场,山上栽植了各种名贵树木,果树8万余株,山上绿化面积260亩,在全县旅游景点中居绿化最好的景点之一。整个山上的布局规划,请 北京规划设计院正在绘制图纸,经论证后,可交付实施。

根据我镇沿湖线路长、游客多的特点,把发展农家乐、渔家乐餐馆,当作今年发展旅游的又一大事来抓,经过反复论证、层层做工作,投资600余万元,新上改扩建渔家乐餐馆11家。其中,聚义岛码头附近3家,金山坝码头2家,商贸街4家,棘梁山下2家,棘梁山上9处农家乐,全是以水浒为主题命名,具体位置已确定,图纸设计好后,即可动工。同时,镇党委、政府正在和济宁开发商协商,已达成初步印象,在桑元村西建一处集游乐餐饮、颇具东平湖特色的

大型旅游基地。

为增加旅游的知名度,今年投资180万元,在棘梁山下的司里村,建立了棘梁山工艺品厂,该厂制造各种旅游纪念品、毛绒玩具等,购置加工设备30台套,生产产品60万套,年纯收入120万元。同时,投资360万元,在东金山村建立水产品加工厂一处,今年加工各种水产品420吨,纯收入560余万元,使游客到我镇玩的开心,带的礼品称心。今年我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了3亿3千万元。

为了形成以棘梁山为主的旅游圈,我们引进了浙江宁波腾头付企平的和谐园林公司外商,在棘梁山西投资1.2亿元,流转土地5000亩,建设高标准旅游苗木花卉观光基地,到十一月底,已到位资金8000万元,土地正在平整规划之中。

总之,在今年的旅游工作中,由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12年,是我镇旅游发展的关键年,在县旅游管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用3到5年的时间,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把我镇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全力打造旅游强镇。

第19篇:旅游工作汇报

在全市上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纵深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时刻,市委领导同志抽出时间专门听取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旅游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市旅游局及全市旅~业广大干部职工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将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作以汇报,恳请批评指正。s0100

一、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

我市旅游业起步于1987年,以市委、市政府设立襄樊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为标志。但由于种种因素影响,当时我市旅游业发展十分缓慢。200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旅游才真正进入大发展、快发展时期。特别是自2001年以来,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旅游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旅游工作方针,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载体,大力整合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旅游要素,奋力开拓旅游市场,促使我市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整个旅游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全省排序位次前移。近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我市以“三国文化”、“荆山生态”为主题的旅游产品日趋成熟,旅游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全市旅游景区招徕、吸纳游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00年以来,除~年遭遇“非典”之外,全市旅游经济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递增速度。~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96.82万人次,实现国内外旅游总收入20.43亿元,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也由原来的全省第五位跃居全省第三位,在同类城市中提升到第二位。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8.9万人次,实现国内外旅游总收入1.26亿元,分别比历史上最好的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长20.17%和31.28%。其中,纳入全市假日旅游统计范围内的全市18个重点景区点共接待游客22.46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41.93万元。实现“五一”黄金周接待游客总量位居全省第四,旅游收入位居全省第三的良好水平。

二是旅游产品日趋丰富,精品名牌正在形成。经过多年开发和建设,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疗保舰宗教朝拜、文化旅游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结构体系。以这些产品为依托,襄樊名城一日游、南、保、谷荆山原始自然生态游等旅游产品,正在成为省内外旅游界内推崇的襄樊精典线路,受到各地旅游者的青睐。同时,以中部名城文化寻古旅游区为主体,以西南部山地峡谷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东北部平原河湖采风揽胜旅游区为两翼,贯通湖北精品旅游线、中华三国文化线和襄樊名景揽胜大循环线的旅游精品正在形成。保康、谷城、南漳3个县以及保康后坪、谷城南河等3镇分别迈入“湖北省旅游先进县(区)”和“湖北省旅游明星乡镇”行列,为树立全市旅游品牌形象奠定了较好基矗

三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张,旅游接待能力日益增强。截止到现在,全市共建成对外开放的各类景区29处。其中,国家A级景区(点)13处,国家4A级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各1处;设立各类旅行社27家,其中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1家;评定星级宾馆52家,其中4星级1家,3星级9家,1-2星级42家,床位4000余张;评癣认定旅游商品84种,在去年省旅游局组织的全省旅游商品征集活动中名列第三,在今年4月省政府举办的“华中旅游博览会”上为襄樊争得了荣誉和地位。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海内外游客的不同需求。

四是旅游合作开局良好,区域旅游地位日渐突出。为适应旅游发展的新形势,近年来,我们立足改变本地旅游产品号召力不强的现实,大胆探索与周边地区进行旅游协作、合作的新路子,致力发展区域旅游。先后联合十堰、南阳、神农架等地共同开发旅游产品,联手开拓广东、山东、武汉、北京等地市场,成功吸引了广东、北京等地旅游专列的到来。今年,我们又积极争取省旅游局支持,想方设法让襄樊挤进了“湖北‘一江两山’旅游精华游”的“笼子”,作为湖北省主打旅游产品向海内外推出。同时与武当山精诚合作,促成了我市龙头景区古隆中与武当山、神农架达成捆绑销售协议。4月30日,成功吸引了南京首架旅游包机来樊,为招徕大型旅游团队打开了新的通道,提升了襄樊在中西部旅游中的区域地位。

五是综合环境明显改善,旅游市场全面规范。2000年以来,结合城市“创优”,围绕实现“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和游客满意”的总体目标,全市大力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整治旅游环境,全力规范旅游市场,使市、县两级重点景区基本实现了“四通”、“六化”。即通水、通电、通有线电视、通无线通讯和绿化、硬化、美化、净化、旅游厕所标准化、公用信息图形符号规范化,提升了城市旅游硬件水平。在改善旅游硬件环境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启动了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为内容的软件建设工程。新年伊始,就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全市旅~业开展了以“看襄樊、爱襄樊、襄樊人游襄樊”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把旅~业文明创建、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市场规范、旅游商品设计等融为一体,在省内外旅游界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省旅游局的高度评价。为推动我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迎接“春节”和“五一”黄金周,我们与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联手开展了旅游安全大检查和旅游市场秩序大整顿;联合宗教、林业、文化等景区主管部门启动了景区环境专项整顿和治理工程,加强了旅游投诉的受理和立案调查等工作,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防止了重大旅游投诉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树立了安全、诚信的旅游城市形象。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虽然发展很快,但要实现旅游业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也十分严峻:

一是景区开发面临各自为阵、盲目建设的挑战。虽然市、县两级都编制了各自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但受旅游业在我市发展时间不长,旅游法律法规不健全,旅游资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或所有,旅

游部门缺乏必要的调控职能等诸多因素制约,全市旅游资源仍处于自主自发的开发建设阶段,导致旅游景区、旅游项目不能形成优势互补的有机整体,造成了一些旅游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如南漳一个县,就开发有3个同等规模、同等档次的漂流项目,鱼泉河不到10公里的水面,就有2家企业同时经营漂流项目;保康、谷城两县各自开发风格类同的吊脚楼,等等。这种不按规划盲目开发建设的格局,既造成了恶性竞争和投入分散,又制约了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形成。

二是有效管理面临体制不顺的矛盾。由于历史、现实的种种原因,当前,全市景区景点分属于文化、宗教、建设、林业、水利等不同部门,旅游处于多头分散管理之中,甚至在个别地区还有同一景点“山”、“水”分属两家管理的现象。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相互制肘,致使规划难实施,管理难到位,宣传难同步,形象难确立,严重影响了我市旅游发展的统一性和整体性,难以凝聚发展合力。

三是加速开发面临投入不足的困难。旅游产业是一项前期投入巨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产业,按照现代旅游科学理论,需要建立“政府导向”型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投资,以加强旅游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强投资者信心。但是,由于我市两级政府都没有设立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受其制约,各地虽然出台了一些鼓励、支持旅游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但却难以发挥出应有效应。由于缺乏投入支持,我市许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资源,如习家池、水淹七军、马跃檀溪、邓城遗址等,包括一些已经开发的景区点,如米公祠、鹿门寺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着“有说头、没看头、少玩头”的现象,难以从学术价值转化成经济价值,从论文价值转化成市场价值,从新闻价值转化成游览价值。特别是在一些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地区,这种矛盾尤为突出,致使旅游开发陷于“无米下锅”的窘境,抱着“金碗”讨饭吃。

四是产业协调发展面临政策扶持不力的局限。旅游包含“食、注行、游、购、娱”等六大要素,产业关联度高,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性。为促进旅游业协调发展,2001年,xx、省政府分别以国发[2001]9号、鄂政发[2001]47号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地对星级宾馆用水用电政策进行调整,要求“按照工商企业用水的收费标准和类别,调整旅游星级饭店用水价格;将旅游星级饭店用电价格划归非普工业类,取消电价二次综合附加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政策在我市一直未能执行。其他诸如扶持旅游交通车辆发展、减免旅游项目相关规费等,我市一直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由于政策扶持不力,极大地削弱了企业市场竞争和自我发展能力,直接影响了我市旅游业发展。据了解,在海南、云南等地,旅行社取得三星级标准客房价格一般为70元/间。但据我市三星级宾馆介绍,这一价格已明显低于我市三星级宾馆成本;其他如宜昌、十堰等周边地区旅游车辆到我市营运仍有利可图,而我市企业却“养不起”旅游车辆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受这些因素制约,我市旅游产品报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许多外地游客“望价却步”,拉大了我市旅游同周边地区旅游的距离。此外,由于受观念、技术、制度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我市许多对游客很有吸引力的工厂、车间在开发、建设时没有设计游客观光通道、观光平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方兴未艾的工业旅游在我市还是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如二汽试车厂这一国内垄断性的旅游产品至今仍拒绝向游客开放。凡此种种,都制约了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我市旅游的发展前景

我市有以三国故事为代表的历史文化优势,有以薤山、南河为代表的自然景观优势,有以轿车生产为代表的现代工业,再加上十分突出的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经过3—5年的努力,襄樊旅游应该也可以发展成为旅游大市、旅游强市。

1、襄樊旅游旅游可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襄樊旅游发展起步较晚,但~年在全市GDp中已占5.2%,近几年年均增长率为%,再过几年,在GDp中的比重可达8%以上,成为支柱产业。但我们认为,新的市委、市政府对旅游产业更加重视,更加支持,可能用不了年,再过年基本可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2、襄樊旅游可以有效拉动就业。我市目前旅游从业人员约有1.2万人,旅游总收入是亿元。按此计算,旅游总收入达到8%,还可以拉动就业人。

3、襄樊可以发展成为人气很旺的旅游城。对全国乃至世界而言,以襄樊的古隆中、水镜庄为代表的三国文化,以古城墙、鹿门寺为代表的其他历史文化是份量很重的旅游产品,有很强的吸引力,非常适合于远程游客在黄金周中与武当山、神农架和三峡的七日游。对武汉、南阳、十堰等周边而言,除以上产品外,还有以荆山生态为代表的大量的自然景观,适合于两日游;对市区游客而言,本市的自然景观,特别是市区的历史文化古迹,汽车工业、高新农业、水上游和南漳、谷城等县市的景区(点)可成为很好的一日游成立。我市如果把这三个空间的客源吸引进来,我市旅游将必然是一种人气很旺的场面。

三、请求市委帮助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市旅游发展前景虽然十分广阔,但是,要将目标变成现实,仍需我们加倍努力,仍需市委、市政府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此,请求市委帮助解决好以下问题:

1、指导市、县两级加强旅~政管理队伍和旅游法制建设。借鉴旅游发达地区,包括周边旅游地区如武汉、宜昌、十堰、荆州等地经验,以旅~政管理机构建设和旅游法制建设为突破口,配强班子,配齐人员,赋予旅~政管理部门管理、监督、协调本辖区资源开发、规划实施等权力。现阶段要将市级旅游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扩至20人以上,将旅游重点县旅游局队伍编制扩至10人以上,确保全市旅游管理机构能够照章理事、有人办事、有办事人。

2、成立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建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建设、宗教、文化、林业、水利等旅游资源主管部门和土地、工商、城建、公安、消防、旅游、交通、民航、铁路等相关管理服务部门

负责人组成的“襄樊市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共同行使对全市旅游发展的最高决策权和执行监督权,解决当前全市旅游发展中各自为阵的问题。此外,为提高综合协调机构的管理权威,建议市委赋予“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其成员单位班子人员去留拥有一定的建议权。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行业调控和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市财政每年要建立不低于500万元的旅游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已开发或拟开发的重点景区的水、电、路、厕所等基础设施或重大旅游项目配套,发挥其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落实国家、省对星级宾馆的水电优惠政策。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支持旅游商品、旅游车辆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食、注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协调发展。

4、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旅游部门开发创新旅游产品。重点协调有游览参观价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在生产、设计过程中建设游客通道和观光平台,开发工业旅游项目,为发展旅游提供便利。当前,重点协调好二汽试车厂对游客开放,发挥其示范效应,吸引更多的企业加盟发展旅游业。对企业来说,取得游客通过参观增加企业收入、企业通过游客扩大宣传的效果;对旅游来说,形成新的有吸引力产品,拉动其他要素发展,实现互动多赢的效果。

第20篇:旅游工作汇报

旅游工作汇报

在全市上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纵深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时刻,市委领导同志抽出时间专门听取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旅游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对我们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市旅游局及全市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将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作以汇报,恳请批评指正。

一、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

我市旅游业起步于1987年,以市委、市政府设立襄樊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为标志。但由于种种因素影响,当时我市旅游业发展十分缓慢。200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旅游才真正进入大发展、快发展时期。特别是自2001年以来,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旅游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旅游工作方针,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载体,大力整合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旅游要素,奋力开拓旅游市场,促使我市旅游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整个旅游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全省排序位次前移。近年来,经过市、县两级共同努力,我市以“三国文化”、“荆山生态”为主题的旅游产品日趋成熟,旅游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全市旅游景区招徕、吸纳游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00年以来,除2003年遭遇“非典”之外,全市旅游经济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递增速度。2003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96.8

2万人次,实现国内外旅游总收入20.43亿元,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也由原来的全省第五位跃居全省第三位,在同类城市中提升到第二位。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8.9万人次,实现国内外旅游总收入1.26亿元,分别比历史上最好的2002年“五一”黄金周增长20.17%和31.28%。其中,纳入全市假日旅游统计范围内的全市18个重点景区点共接待游客22.46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341.93万元。实现“五一”黄金周接待游客总量位居全省第四,旅游收入位居全省第三的良好水平。

二是旅游产品日趋丰富,精品名牌正在形成。经过多年开发和建设,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疗保健、宗教朝拜、文化旅游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结构体系。以这些产品为依托,襄樊名城一日游、南、保、谷荆山原始自然生态游等旅游产品,正在成为省内外旅游界内推崇的襄樊精典线路,受到各地旅游者的青睐。同时,以中部名城文化寻古旅游区为主体,以西南部山地峡谷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东北部平原河湖采风揽胜旅游区为两翼,贯通湖北精品旅游线、中华三国文化线和襄樊名景揽胜大循环线的旅游精品正在形成。保康、谷城、南漳3个县以及保康后坪、谷城南河等3镇分别迈入“湖北省旅游先进县(区)”和“湖北省旅游明星乡镇”行列,为树立全市旅游品牌形象奠定了较好基础。

三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张,旅游接待能力日益增强。截止到现在,全市共建成对外开放的各类景区29处。其中,国家A级景区(点)13处,国家4A级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各1处;设立各类旅行社27家,其中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1家;评定星级宾馆52家,其中4星级1家,3星级9家,1-2星级42家,床位4000余张;评选、认定旅游商品84种,在去年省旅游局组织的全省旅游商品征集活动中名列第三,在今年4月省政府举办的“华中旅游博览会”上为襄樊争得了荣誉和地位。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海内外游客的资者信心。但是,由于我市两级政府都没有设立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受其制约,各地虽然出台了一些鼓励、支持旅游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但却难以发挥出应有效应。由于缺乏投入支持,我市许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资源,如习家池、水淹七军、马跃檀溪、邓城遗址等,包括一些已经开发的景区点,如米公祠、鹿门寺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着“有说头、没看头、少玩头”的现象,难以从学术价值转化成经济价值,从论文价值转化成市场价值,从新闻价值转化成游览价值。特别是在一些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地区,这种矛盾尤为突出,致使旅游开发陷于“无米下锅”的窘境,抱着“金碗”讨饭吃。

四是产业协调发展面临政策扶持不力的局限。旅游包含“食、住、行、游、购、娱”等六大要素,产业关联度高,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性。为促进旅游业协调发展,2001年,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以国发[2001]9号、鄂政发[2001]47号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地对星级宾馆用水用电政策进行调整,要求“按照工商企业用水的收费标准和类别,调整旅游星级饭店用水价格;将旅游星级饭店用电价格划归非普工业类,取消电价二次综合附加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政策在我市一直未能执行。其他诸如扶持旅游交通车辆发展、减免旅游项目相关规费等,我市一直也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由于政策扶持不力,极大地削弱了企业市场竞争和自我发展能力,直接影响了我市旅游业发展。据了解,在海南、云南等地,旅行社取得三星级标准客房价格一般为70元/间。但据我市三星级宾馆介绍,这一价格已明显低于我市三星级宾馆成本;其他如宜昌、十堰等周边地区旅游车辆到我市营运仍有利可图,而我市企业却“养不起”旅游车辆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受这些因素制约,我市旅游产品报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许多外地游客“望价却步”,拉大了我市旅游同周边地区旅游的距离。此外,由于受观念、技术、制度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我市许多对游客很有吸引力的工厂、车间在开发、建设时没有设计游客观光通道、观光平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方兴未艾的工业旅游在我市还是一片待开垦的“处女地”。如二汽试车厂这一国内垄断性的旅游产品至今仍拒绝向游客开放。凡此种种,都制约了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我市旅游的发展前景

我市有以三国故事为代表的历史文化优势,有以薤山、南河为代表的自然景观优势,有以轿车生产为代表的现代工业,再加上十分突出的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经过3—5年的努力,襄樊旅游应该也可以发展成为旅游大市、旅游强市。

1、襄樊旅游旅游可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襄樊旅游发展起步较晚,但2003年在全市GDp中已占5.2%,近几年年均增长率为

%,再过几年,在GDp中的比重可达8%以上,成为支柱产业。但我们认为,新的市委、市政府对旅游产业更加重视,更加支持,可能用不了

年,再过

年基本可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2、襄樊旅游可以有效拉动就业。我市目前旅游从业人员约有1.2万人,旅游总收入是

亿元。按此计算,旅游总收入达到8%,还可以拉动就业

人。

3、襄樊可以发展成为人气很旺的旅游城。对全国乃至世界而言,以襄樊的古隆中、水镜庄为代表的三国文化,以古城墙、鹿门寺为代表的其他历史文化是份量很重的旅游产品,有很强的吸引力,非常适合于远程游客在黄金周中与武当山、神农架和三峡的七日游。对武汉、南阳、十堰等周边而言,除以上产品外,还有以荆山生态为代表的大量的自然景观,适合于两日游;对市区游客而言,本市的自然景观,特别是市区的历史文化古迹,汽车工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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