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善低保工作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某县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XX县全面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城镇低保工作。按照“两规范”(规范低保程序、规范低保档案)、“三实在”(低保人数实在、配套资金实在、发放金额实在)的要求,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四级备案”的操作规程,认真履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核查、民政抽查审批等程序,确保低保政策规范执行,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全县城镇低保人数为6351人,占城镇人口42769人的4.8%。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三类五档的标准分类施保。其中,A类保障标准340元/月,共64人;B1类230元/月,共822人;B2类190元/月,共1581人;C1类160元/月,共2801人;C2类80元/月,共1083人。同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今年,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的平均每人每月181元提高到23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去年的166.1元提高到196.1元,共计补发调标补贴228.6万元。

农村低保工作。围绕低保对象确定、资金落实、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四个环节,扎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低保软件建设,规范登记工作,由村委会、乡镇逐级汇总,每季度上报一次。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上报情况和抽查结果发放低保金,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低保申办透明度,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民政、财政部门将农村低保金纳入到“一卡通”发放范围,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封闭运行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快速

准时发放,惠及农村特困群众。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7084人(其中A类:2617人,B类:10467人,C类:4000人),占户籍人口的9.5%。今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在2008年基础上每人提高180元,达到A类940元/年,B类800元/年,C类620元/年。全年农村低保金总额预算共计1331.4万元,其中县财政匹配266.3万元,按季度及时足额到位。

另外,今年我们还开工建设了社会福利院,全部工程预计明年上半年完工;新建维修了XX镇敬老院和5个社区办公活动室;把全县散居五保户和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00元、16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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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

,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元,

实际发放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

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推荐第3篇: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织金县民政局

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10年的4367户,8562人。2010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07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 “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09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09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10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09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09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为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每年的调整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各乡(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低保对象的方式,将原保障对象或新增对象列上推荐票。组织全村(社区、居委会)群众召开评选大会,与会村民人手一张选票,根据与会居民的意愿评选出继续享受低保、取消低保的对象名单,从而达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趋于合理,使“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方针政策更完善,确保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的广度与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对低保工作重视和理解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三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难,难以查证。城乡困难群众相互间攀比心强,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四是信访维稳工作纳入低保范畴的越来越多,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五是低保工作经费缺乏。

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凝聚力工程”,我县将继续恪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工作宗旨,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优社会氛围;二是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到点

上突破、面上拓展,单项突破、系统完善;三是要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加大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补助水平;五是要加强对低保对象择业观的教育,积极帮扶低保对象走出困境;六是要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许多方面的工作仍需不断完善,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创新经验,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织金”作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4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

,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130.92元,实际发放130.92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推荐第5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一一一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一是城乡一体的城市,全市辖6个县市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9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站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的高度,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6年8月,市政府做出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10月份,在h区试点,同年,g市、g区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2007年1月,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今年3月,在全省民政工作暨灾后恢复重建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咨询与决策》刊发了典型经验。截至2008年7月,全市有6.0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08万多元,月人均补助水平51元,其中一类对象5409人,月保障标准77元,二类对象31622人,月保障标准52元,三类对象23397人,月保障标准42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对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三最”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深得民心,被誉为点亮困难群众生活希望的一盏“心灯”。

—1—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基础,建立农村低保运行机制

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稳定、持续、有效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从临时救助到制度保障的重大转变。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市着力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网络组织体系,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

1、完善政策措施。2006年初,市政府抽调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2006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一一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建制目标、组织领导、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县、市、区按照市里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全市形成了统

一、协调、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政策体系。

2、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保机构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低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委、市政府顺应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将市低保处更名为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工作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招聘3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

—2— 各级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增强了工作力量。f区在其他部门减员的情况下,区编委为其配备了16名低保专管员,其中派驻乡镇9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设臵合理、上下贯通、网络健全的低保管理组织服务网络,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3人。

3、积极筹措资金。在管好、用好中、省农村低保资金的基础上,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稳定的农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了农村低保资金的持续、稳定、足额投入。一是落实配套资金。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分级负责,分级筹集,分级管理。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落实定补,县市区财政全额兜底。2008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已连续两年按农村低保总人数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下拨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共计184万元。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为保证有钱办事、有人理事,以文件的形式对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做出了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市、县财政按不低于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两年来,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84万元。

4、建立1+Ⅹ救助平台。为解决农村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根据《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6个成员单位的职能特点,建立了社会救助体系1+X救助平台,市社会救助体系成

—3— 员单位共同为农村低保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农村低保对象通过救助平台可以享受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民政部门资助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实施危房改造,仅今年上半年就资助55366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劳动部门免费对农村低保户开展技能培训;卫生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到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减免20%;工商、税务、金融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兴办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教育部门落实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两免一补”等。 2007年至今,全市为农村低保对象优惠减免费用和辅助救助资金达100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户撑起了生活的一片蓝天。

(二)加强督办,建立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

为保证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了政府督查、部门检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督办机制,强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1、强化政府督查。200

6、2007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全市十件实事之一,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进行专项督查,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多次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每年的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承办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实地监督指导低保工作,

—4— 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督办。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作为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把工作任务量化到县市区,落实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4次召开督办会议,1次现场会议,组织了3个督查专班,定期深入各地调查了解农村低保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对县市区农村低保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据实列支,足额拨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

3、深化舆论监督。市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了农村低保工作专栏节目,介绍农村低保制度框架、保障标准和保障对象,增加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一一电视台开通了农村低保政策短信互动平台,一一一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定期安排民政、低保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听听众的咨询、投诉。

4、接受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低保群众信访接待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农村有关低保的上访对象85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12件,取消了7人的农村低保资格。

(三)规范程序,建立农村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低保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安排,必须从申报、

—5— 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搞好制度设计,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规范管理,成效明显。

1、完善申报审批程序。在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形成了两级评议、两轮公示、入户调查的低保申报审批制度。一是建立了村、镇两级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村评议委员会成员由居住地湾长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组成;镇一级成立了由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拟保对象是否享受低保,须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到会人员签字并公示,无异议的,与低保审批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将村、镇两级评议意见作为审批的必备条件;二是实行两轮公示制度。即拟保前由村、镇两级在村务公开栏和镇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公示一个星期,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再返回村、镇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批的过程中,坚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三个不批”,即申请和民主评议情况不一致的不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批,政策有争议没明确之前的不批,从入口上杜绝只凭申报、凭关系、凭印象吃低保的现象。

2、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为准确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不错保、不漏保,我们狠抓村、镇两级农村低保公示阵地建设,以基层公示阵地为平台,加强公开公示力度。目前,全市57

—6— 个乡镇(街办)建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村级普遍利用村务公开栏这一阵地,将农村低保政策、拟保人员名单、家庭情况、拟补助金额、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并公布了各级低保热线电话,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和举报。f县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在县编制网上向全社会公开。g区筹集资金4.5万元在全区9个乡镇设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并统一规格、统一宣传内容。全市低保机构热线被农民群众亲切的称谓“低保110”。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全市所有低保对象有效保障期限为一年,各地在每半年核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所有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收回低保证,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手续,颁发新低保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2008年上半年,全市在动态管理中共清退373人,调整了22890人补差标准,新增1.1万人。通过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群众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群众十分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低保覆盖面窄。我市农村低于国家公布的693元贫困线的贫困人口8.2万人,目前纳入农村低保6.04万人,覆盖率74%,还有2.16万人符合低保条件未能纳入农村低保。目前,农村低保以指标定保障面,今年省分配我市农村低保指标1.1万人,各县市区将省分配的指标再下达到各乡镇、村。此外,

—7— 由于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村低保边缘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例如7月份以来,我市主要以暴雨雷电大风为主,受灾人口15.565万人次。这部分受灾或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由于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只能通过临时救助解决眼前的困难,僧多粥少的现象比较突出。

2、低保补助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人月均补助水平51元,与省人均补助水平持平。尽管今年两次对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进行提高,依然远远低于农村居民3327元的平均消费水平。从7月份国家公布的农村生产和生活资料6%上涨幅度来看,低保补助增长幅度远不敌物价上涨的速度,给低保对象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虽然设立了专门低保局(中心),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只能被动应付。乡镇(街道)一级仅设民政助理1人负责,而且是兼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多达15万人,服务比例1∶2632。近年来,新增加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主要救助工作,常年救助对象达到35万多人,两者的服务比例1∶6100。政策性强、对象多、覆盖范围广的社会救助全面实施以后,镇、村两级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远远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全市县级以上机构担负着社会救助体系九大制度中五项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未

—8— 能纳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社会救助工作职能大大削弱。

(二)建议。

1、坚持“两手抓”,应对物价上涨。建议省政府一方面加大对物价上涨势头的抑制,从根本上平抑物价,从源头上缓解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做到“水涨船高”,只要物价涨,低保标准就必须紧跟着提高,保障面就必须适当扩大,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明显降低。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应保尽保。我市低于国家693元贫困线的农村贫困人口8.2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的6.04万人,还有2.16万人未能纳入。如果按照现行每人每月50元标准测算,8.2万人全年需资金4920万元。今年上半年,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564万元,实现全民低保资金缺口1920万元。只要中央、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和政策落实力度,在我市农村完全能够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一样,开弓没有回头箭,实现应保尽保是最终目的,只有实现应保尽保,才能避免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挡在低保的大门之外,才能真正体现农村低保制度的普惠性,才能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9—

3、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民政部“三定”方案,将原低保司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司,主要职能是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议省政府尽快将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局,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便上下统一,归口管理。今年,市编委将原市低保处、现社会救助管理局上报省编委将其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由于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参公管理单位,故省编委不予批准,而我市同时上报的市移民局、市老龄办等40多个单位,均被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无论从目前的工作职能、性质、任务上讲,还是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救助管理机构都是政府开展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机构,若不纳入参公管理,不仅影响现有职能的发挥,而且影响纵向横向协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履行社会救助的牵头职能,长此下去,不利于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相关救助工作执行力的提高、提速,最终受到损失的是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省和市州的社会救助机构能够参公管理,对于县市区、尤其对于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工作装备的配臵,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激发和调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一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 邢烨)

—10—

推荐第6篇:低保工作汇报 6

低保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二合镇辖8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108个村民小组,全镇81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

人。全镇共有贫困户8户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4户6人占贫困人口8。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13年,全镇共有1户5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专门成立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镇、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镇、村两级按月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四是实行挂牌管理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工作中严格实行“三公开、十步骤”、“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二合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2013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56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2013年,一类停发2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0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

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七)加强基层低保工作网络建设。建议在镇、村两级设置专职的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低保人员。村级确定低保信息员,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低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农村低保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推荐第7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47.1万,其中农业户口38.9万,城市户口8.2万人。目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3户17678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5%,月发放保障金183万元,人均补差103元,截止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795万元,根据***市刚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农村低保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112元以上。我们正在积极与财政局结合,尽快将低保金补发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定期审核制度,将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得去,出得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专项治理。

1、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入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乡镇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共受理群众申请4100户,组织了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公示上报。二是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上级文件要求县一级入户抽查率30%,为使得认定更准确,我们力争入户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今年局低保科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廿一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申报对象进行了逐户审查,每周五天至少有四天在走村入户调查,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较好。三是利用现有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与财政、公安、税务、住建、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建立信息比对平台,及时核对财政开支人员、公积金缴纳、企业退休、地税、国税、住房、残疾等信息,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2、认真复查,敞开“出口”。一是认真进行复查。每年4月到6月份,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入户复查认定,要求乡镇100%入户调查,对审查不过关的家庭要求乡镇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目前这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排查。低保科在完成对新增对象入户调查的同时,根据平时对群众的接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排查。目前共对紫陵镇西紫陵村、王召乡尚香村、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和太行办事处东***村等8个乡镇(办事处)15个行政村进行了全村逐户排查,取消城乡低保户90余户。三是利用信息比对系统平台,核对出低保家庭是否有财政开支、经商、领取退休金、多套住房等信息。在确认该家庭条件好转后及时停保。

3、坚持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街)设臵了固定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栏有政策宣传、低保家庭情况、举报电话(市、县和乡)、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局统一印制了《困难群众来访登记本》和《群众举报登记本》,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对群众来访事项、来访人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限时办结,妥善解决。

(二)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及时将低保金及时划拨到市信用联社,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低保金由财政转入农村信用社后,由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全部社会化发发放。三是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别深入低保金代发金融机构及低保户家中,检查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保证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另外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二是少数单位和村(居)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入户调查方面,认为钱是国家的钱,发给群众的,我又不装自己腰包,搞不搞入户调查都行,不管条件好坏只管向上报,所以不入户或不能做到100%入户。在民主评议方面,个别乡镇不能认真组织,有的仅仅流于形式;在民政所长的任用上,有的所长身兼多职;村(居)干部对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及时上报,认为上报了得罪人,工作人员经常听到的一话就是,要取你们取,花公家的钱,我们不得罪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低保的排查力度。

三是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信访稳定、拆迁安置等的激励手段。目前涉军的有****部队等,拆迁安臵有**镇的***、***等,这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文件规定统一办理了低保,这些群体当中有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有的生活条件好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于群众在上访、拆迁、纠纷等时候仿效,要求享受低保待遇。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农村低保金从52元,提高到100多元,另外低保的附价值太高,可享受大病救助、教育救助、水电费补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向各级提好建议,把好入口,将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现有的民政所人员编制与目前的民政工作量不太适。近年来,各级对民生工作都非常重视,投入较大,民政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所长负责包村任务,还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影响低保政策贯彻执行力度。新的政策要求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多的乡镇如**、**、**,只有一个民政所长在跳“独角舞”,信访、农忙和计生及包村等乡镇中心工作还必须参加。建议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处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

二是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下一步根据出台的《***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低保信息查询平台,完善低保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工作人员少,已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950人,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但每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只有2个人,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同时,除担负现有的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基层政权和老龄等民政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工作,人员队伍与日渐加大的工作量严重不相协调。在经费的投入上,希望对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更好地保障低保工作日常运转,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推荐第8篇:城市低保工作汇报1

城市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9月)

一、基本情况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成立于××年×月,下辖×个社区(居委会)×个居民小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现有居民住户×户,总人口×人;驻社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个;单位内设党政综合办、人大办、综治办、计生办、民政办、医保办、武装部等机构,民调、关协、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机构健全,承办着城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医保、廉租房登记、兵役登记等业务;街道社区现有办公用房×间×多平方米,有工作人员×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公务员×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自筹资金聘用×人,离退休人员×名。止2011年三季度共有低保户×户×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人均月补差×元。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助、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阳光低保”,目前,低保政策日趋完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管理愈发规范,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市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低保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在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确定1名低保专干,逐级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业务办理,形成了居委会负责申报、入户、评议、初审、公示,街道办入户、审核、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同时经常性组织街居两级干部及居民小组长学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关于城镇居民低保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了街

1 居干部的业务素质。

2、严把“三关”,实施阳光低保。在低保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阳光低保”制度,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在县民政局定期发布低保政策手机短信、利用县电视台发布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的同时,办事处也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低保申请审批工作流程、保障标准等政策,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严把审核关。各社区成立了以低保专干、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入户核查小组,深入社区调查摸底,实地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经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办。街道办经过再次入户核查、审核、民主评议会议研究后,将拟上报的低保户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县民政局。三是严把责任关。低保工作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调查、审核、审批责任追究制,从而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应保未保等不良现象,有力的保证了居民的生活权益。

3、严格政策,坚持动态管理。街道办坚持经常组织低保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走访,并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及时掌握了解居民及低保家庭的生活现状、收入动态,做到“三见面”,即与本人见面,与邻居见面,与所在单位及社保部门见面,把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家庭、子女大学毕业已就业的家庭、有劳动能力自谋职业的家庭,子女或父母有赡养、抚养能力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已死亡或有出嫁人口变化了的等5类家庭作为动态管理、按季审核工作的重点,从而解决了低保工作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的实际困难,杜绝了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

4、分类施保,把好最低保障线。办事处、居委会分别对低保对象按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建档,建立备案制度,分类管理。把生活无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 作为一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作为二类保障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在职、失业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低保户,作为三类保障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对低 2 保家庭中有重大疾病、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高于本县低保标准10%的保障金。通过分类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各类困难人员的正常生活来源。

三、存在问题

尽管城区低保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审批发放程序严格、工作细致扎实,为困难居民生活保障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规范管理”的要求。但和上级要求和居民愿望相比,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低保工作经费紧缺。随着企业改制到位,部分下岗职工尽管户口在县城,但因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只能借住在乡镇的父母及亲朋好友家中,路途遥远,见面困难,给入户调查带来极大不便,致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工作权属交叉不清。我县街道办事处机构尚未得到审批认可,争取资金渠道单一,面对居民的一系列服务与管理工作,如城镇居民婚姻登记等仍由有关部门办理,致使街居两级对居民的情况很难全方位掌握,对低保工作的提标扩面、核标等带来重重困难。三是低保指标仍很紧缺。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近几年随着企业改制全部结束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居民逐年增加,多数无固定职业,零星的隐形收入难以核定,申请享受低保人员受指标限制难以做到应保尽保。

今后,城区低保工作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低保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三个重点环节,切实促进城区低保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制度化建设。

推荐第9篇:低保核查工作汇报1

低保核查工作汇报

为了落实市民政局低保核查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我镇从4月1日起,历时2个月,由镇主要领导挂帅,对全镇城乡低保及其他救助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工作,达到了宣传民政救济政策,阳光公示,化解矛盾,解决历时遗留问题的目的。通过此次全面核查,基本摸清了我镇城乡低保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此次核查工作中,我镇共核查清退城镇低保 户 人,不停户减人 户 人,农村低保 户 人,不停户减人 户 人,总计核减 人,极大的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在市局工作部署会结束后,我立即和分管领导汇报,商议后报主要领导审核,在4月1日召开全镇村组干部大会,村三大员参加,镇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在动员提要求作指示。在实际操作核查过程中,发现阻力不小、重视不够等问题。汇报领导后,由镇长亲自召开村书记会议,会上镇主要领导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对此次低保核查工作的推进起到了巨大作用。

二、宣传的细致与重点,是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现在是一个信息开放的时代,任何信息,时间由产生,发酵,传播只需很短时间。2017年第一季度,我镇低保省级信访一例,市级两例。因此,宣传工作特别重要。在此次核查工作开始布置时,就要求所有低保户,党员代表,申请想法必

须知道此次低保核查工作,知道低保条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打好预防针,让低保户有一个心理缓冲过程,拒绝配合调查,拒绝签订授权书的视同放弃。

三、上下联合做好民主评议及公示,是推进低保核查工作的重要推手,我镇的此次低保核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村组干部入户走访,了解情况,填写授权委托书;第二阶段是由民政办到村召开民主评议会,会上由村主要干部逐户介绍低保户家庭、子女、收入等具体情况,村民代表与民政办工作人员逐户评议,会后,由我与村主要干部(三大员)碰头开个小会。根据听取情况提出停户、减人、保留的建议意见。第三阶段根据村提高的核查结果,由分管领导组织过堂。

四、明确责任,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是确保核查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在镇、村干部两次工作会议上,我均对低保工作作了专项业务辅导,对分类情况到举例说明,细化分类。单身贫困,因病致贫,历中遗留问题,照顾计生低保均作明确说明,给各村干部一个操作标准。同时,镇主要领导提出如果核查工作结束后还有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核实后将启动问责程序,也是对村干部的一大触动。

推荐第10篇:社区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大同社区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大同社区位于大同街北巷,与南关办事处相邻,辖区总面积0.2平方公里,总户数628户,总人口1560人,企事业单位14个。 2010年大同 社区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 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每月15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每月社区组织他们义务劳动1至2两个工作日。对那些连续三个月不到社区签到和参加义务劳动人员坚决给予取缔低保资格。

(二)加强动态管理

(1)大同社区到2010年12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23户,总人数42人,其中A类人员 0户、B类人员 15户、C类人员 8 户;从2010年初至2010年12月止,新增低保户 1户;调增低保金1户,其中3户迁离本辖区。

(2)我社区坚持按民政局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季度对C类人员进行审核一次、对B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对A类人员一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

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三)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4)做好帮扶工作。对特困低保家庭,利用节假日给予慰问,做好安抚稳定社会。

在今后的社区低保工作中,我们社区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此项关系民生的工作做好,绝不漏保一户,对那些不符合低保的家庭坚决给予取缔,做到应保尽保,维护社会的和平和稳定。

大同社区居委会2010年12月28日

第11篇: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三弄瑶族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2012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二、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2.检查组抽检板兰村当马、拉岜、牙

一、牙

二、牙

三、江洞、弄怀、六上、六下九个村民小组58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户现象,即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当马队邓明科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3人;孔庆高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4人;邓民敬户家庭人口7人,上报4人;牙一队韦红克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5人。另外,板兰村牙

一、牙

二、牙三三个村民小组低保户由队长自定,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导致个别生活较宽裕农户享受低保,群众意见较大。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3.检查组抽检三合村戈牙、戈立、戈庆、下宁、红卫、弄秀、上戈

六、下戈六八个村民小组62户低保户,检查发现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如戈牙队廖克雄户将低保金分给覃森庆2人,上戈六韦廷雄将低保金分给韦乜虎1人、韦朝干1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

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4.检查组抽检全洞村达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个村民小组58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达面队兰秀山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2人;罗必发户家庭人口6人,上报2人;罗必丰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罗海烈户家庭人口4人,上报3人;可雄队兰战户家庭人口5人,上报4人。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5.检查组抽检深洞村板槐、表帮、弄结3个村民小组26户低保户,除开个别低保户无低保证,未发现其他问题,但是检查范围未达到自纠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检查表格未填写。

三、私家车主和死亡人员领取低保资金追回情况: 我乡2009年至2011年私家车主领取低保的有3户,涉及金额12084元,追回0元。3户户主营运的柳微车是与亲戚借款或由亲戚担保向银行贷款所购买,且家庭比较困难,非富裕户享受低保,无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有18户,涉及金额4864元,追回150元,多户家庭虽承认应该退回多领取的低保金,但因实际经济困难无力退回。

四、整改情况:

针对低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对“挂户保”低保户给予警告教育,责令停止一户上报多户享受低保金

行为,同时对该队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给予办理低保申请手续;属于“保人不保户”的低保户执户口薄到民政办办理添加家庭成员手续,实现“全户保”;对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情保”、“关系保”坚决停保;同时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XX县XX乡人民政府 2012年8月6日

第12篇:某镇低保工作汇报

2011年XXX低保工作简介

2011年12月

今年以来,×××镇低保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兼有少量畜牧业的乡镇。辖2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00个生产合作社,5007户,23732人,有汉、藏、回、蒙、撒拉等9个民族;全镇占地面积为434.54平方公里。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组织健全,工作规范。

镇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格局。各项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办事程序规范,镇、村工作资料健全,台帐分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格审核四类人员的申报工作。自今年XXX月份我镇党委政府换届选举以来,镇上及时成立了低保评审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加强四类人员的规范管理,保障四类人员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求镇村干部以身作则,2 -

举既宣传了低保新规,又体现了政策的公平、公正,使广大群众交口称赞。

三、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要求放宽低保户评定面,保人不保户,按人数分配指标。

(二)我镇人口众多,贫困户覆盖面大,民政工作量大,工作琐碎,工作人员少,无办公经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能力,同时,在机关开展民政业务学习,让全机关同志了解民政工作,参与民政工作。

(二)做好民政信访接待和窗口服务工作。办公室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把矛盾处理在基层。为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协调时间、人员,做到办公室天天有人接待。

(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廉洁办公,物资按时发放到户。

(四)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各种报表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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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工作汇报

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审批,规范运作

实施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既是一项民心工程、社会工程,也是妥善解决农村五保户及特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法宝。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制定救助办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制定出台了操作性强的《镇赉县城乡居民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对医疗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定点医院以及不可救助等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明确救助重点。确定的医疗救助的重点为:(1)农村五保户和城市分类施保户(2)城乡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户;(3)农村中持证的优抚对象;(4)城乡见义勇为而负伤致残人员,个人负担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人口。

三是确定定点医院。规定11所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为定点医疗

机构。遇疑难重症需转诊,经乡镇医院确定核准到县医院就诊。同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公示,并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及医疗机构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四是筹措救助资金。县设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指定县民政、财政部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区别对待,分类施助

在救助工程中,我们采取了区别对待、分类施助的办法,即:(1)救助对象患大病后,在乡(镇)卫生院或县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的,全年一次性住院费、医疗费累计超过

元时,救助标准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20%给予救助。(2)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及常年用药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凭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诊断证明、有效医疗开支票据适当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

元。(3)跨年度享受医疗救助的医疗费用以年度累计计算,年底一次性按标准给予救助,医疗终结的应及时申报核准标准后,年底予以发放。(4)年救助金额最多不能超过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特困户缺乏医疗保障意识,疾病风险意识不强,不愿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大病救助资金总额较少,导致资金分散,救助标准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特困户大病问题.

五、下步工作打算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标准。

第14篇:学校全面工作汇报

学校全面工作汇报

一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抓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创设了良好的育人环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我校建齐了仪器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器材室、微机室及多媒体教室,并有专人负责。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教学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对校园进行了大面积的绿化,对学校的墙壁进行了文化着装,树立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素质教育关键在领导,主要在认识。我校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落实素质教育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思想基础。学校还制定了推进素质教育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树立了“以人为本、科研兴校、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

二、抓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只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一年来,我们狠抓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强师德建设是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的前

提,我们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六十条》、《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且制定了相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精研业务是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关键一环,我们一首抓学习,一手抓研究,面向全体、突出骨干、循序渐进,在较短的时间里让教师的工作能力有了迅速的提高。建立激励机制是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的保证,我们相继建立了择优外派学习制、青年教师优质课比赛制等制度,充分调动了教师们参与学习、参与研究的积极性。通过师德建设、精研业务、建立激励机制,我们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抓德育工作

我校坚持以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办学方向。把课堂教学作为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并积极创设活动载体,寓教于活动之中,(结合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对学生进行习惯养成教育和热爱祖国、文明礼貌以及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校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并充分发挥在德育工作的作用

四、抓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是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我校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制

订了各项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进行火灾、地震逃生及紧急疏散演练。一年来,我校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五、抓教学管理

我校按照国家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创设了《成长》作为校本科程。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充分利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实践基地等学习资源来辅助教学。

我校制定了教育科研制度,结合学校教改实际和发展要求,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很好的促进了教学工作。

我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开展好课间跑步健身活动,保证师生每天集体锻炼一小时以上。

六、学校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我校各方面工作都取的显著的成绩。教学成绩名列全办事处前茅,在07年先后被评为市级教学示范化学校、市级绿化示范化学校。在这一年中,有三位教师被评为区级模范教师,有两位教师被评为东昌府区教学能手。

虽然我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我们会再接再厉,是我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5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汇报

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反映全市上半年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经认真了解掌握各领域改革进度,现将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2015年度各项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初步成效。

(一)改革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6个专项小组和改革办,制定了《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改革办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深化改革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2.分解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党发„2014‟1号),明确了深化改革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步骤、重点任务。制定和印发了《贯彻实施责任分工方案》(党办发„2014‟41号),确定了6大块、23个方面、175项改革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协调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各专项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和督促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制定了本专项小组承担的改革工作方案。市改革办制定了《市2015年度深化改革任务及推进计划表》,确定了71项重点改革任务。全市32个主要牵头单位制定了深化改革推进任务表,明确了重点改革事项计划,为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3.调查摸底重点改革进度。协调各部门报送了2011年以来承担全国、自治区改革试点和全市性重大改革事项进展情况,收集了近三年来我市已经出台的改革规划、方案、政策、办法、制度等资料,为做好重点事项备案、评估重点改革实效、深入谋划重点领域改革提供了依据。

4.开展重点改革事项调研。各专项小组及相关部门围绕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性债务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等调研,为推进重点改革理清思路、制定方案、明确重点、提出对策提供了参考。

(二)行政体制改革

1.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市编办牵头开展调研、分析论证、讨论修改,提出了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初步意见,已按规定报市委、自治区逐级审批。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补充规定》(党办发„2014‟17号),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对市属105家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梳理,初步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等类别,为全面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稳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促进市光明中学国家试点、市中医院自治区试点工作,已组建了理事会,制定了章程,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为全市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经验。改革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一县两区146家事业单位开展调查,已经完成了大武口区26家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其他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较快。围绕审批事项(项目)平均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四减少”和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两提高”的改革目标,部门联动,多策并举,精简、合并、优化行政审批。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查。印发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233项。制定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党发„2014‟11号)等十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采用取消、下放、合并和调整管理方式等措施,积极推动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优化。二是减少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程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初步拟定了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力争年内正式颁布实施。初步制定了《企业投资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正在细化《优化前置手续办理流程及时限表》。在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政务大厅”平台,完成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行政审批督查督办平台等软件功能,6月底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平台、智慧政务网上办事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开始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机密的审批事项在网上直接受理办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初步拟定《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初稿),清单初步列出了限制类14种205项、淘汰类14种228项、落后产品9种114项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和领域,逐步将投资由“严进宽管”审批制转变为“宽进严管”备案制。四是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了《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与收费标准,对两个辖区和市属10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核,重新申报和发放行政收费许可证,注销了15项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文件,保留了144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在39项临时性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收费项目20项,将19项“自愿有偿”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五是进一步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对全市73家中介服务组织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审核,重新核发了《服务价格备案登记证》,严格落实自治区减免标准,对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环境影响咨询等12项收费项目全部降低了收费标准,对监理、招标服务类和测绘、检验、评估咨询服务类等42项属于市场竞争和协商确定收费价格的项目予以保留,工业企业涉及的共同性项目评估报告以开发区及园区为单位统一编制。

(三)经济体制改革

1.健全完善经济转型升级机制。围绕国家老工业城市转型示范区建设,编制了《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及配套方案,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等方面的工作已启动,《惠农区西河桥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编制了《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及《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三个专项方案,《宁夏银川—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已委托专业机构启动调研和编制工作,《关于支持陆港经济区发展若干意见》已报送自治区相关厅局。围绕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落实《市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2015年重点实施29个试验区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开工建设21个,完成投资10.8亿元。制定和印发了《市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促进项目引进、储备、推进、建设、考评奖惩科学化。

2.进一步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党发„2013‟1号)和《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和事权下放的意见》,以理顺体制、健全机构、下放事权为重点,建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惠农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了开发区工作机构,调整核定了人员编制,下放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9大类24项市级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明确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市、惠农区之间的关系,基本理顺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

3.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党发﹝2014﹞13号)、《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党办发﹝2014﹞38号)两个指导性文件,完成市保安公司、童龙公司、沙湖机场公司等7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了沙湖机场、童龙公司等企业股权划转,做好了九柱集团生活垃圾填埋厂财产清查、资产清单、产权划转等准备工作及市环保研究所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工作。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修订了《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础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初步拟定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改组)方案。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了广西柳州化工与市环星海湖开发公司产权转让《方案》。

4.多策并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单位绩效自评”制度,公开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民生支出预算,市直66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二是改进行政成本控制方式。强化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行政成本支出监管,修订了《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制定了《市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加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11项指标。1—5月份,全市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支出同比下降38.99%,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日常办公费分别同比下降70.34%、42.99%、25.97%、38.17%。三是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制定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指导目录。四是建立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出台了《市本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考核办法》、《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有效利用自治区财政厅间歇性资金4.5亿元。

5.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一是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率、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率和农民房屋确权登记率均达到100%,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颁证率分别达到97.2%和96%,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惠农区红果子镇等9个自治区试点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在全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颁证率分别达到86%、83%。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及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平罗县国家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逐步深入,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规模生产经营、农村土地产权抵押交易、农民土地和房屋产权自愿退出转让三项机制,探索开展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和以地养老、以权养老两项试点,已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4100多笔,发放贷款1.6亿元;办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650多笔,交易金额5700万元;退出转让宅基地和房屋农户720户,退出转让耕地3600多亩。惠农区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成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投入试运行,现呈报自治区金融办待批,正探索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健全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机构;与银行对接采取担保加确权合同抵押的方式提高贷款额度,发放农业贷款160余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改革。平罗县对23个试点村集体“三资”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制定并修订完善了《平罗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三资”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继承权机制。惠农区对38个村集体“三资”进行了清产核资,实行村级“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加强对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督。

(四)社会事业改革

1.积极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党发„2012‟28号)和《市实施“两名三提高”工程方案》,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以县区为主每年按10%比例实行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市、县(区)两级政府制定每年10%自治区、市级骨干教师到偏远落后学校支教。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分离机制,研究制定了《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分离实施方案》,探索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分离。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细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评估细则》,扶持发展以学前和普通高中教育为重点的民办教育。探索新建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提高了新建公办幼儿园经费补助标准。整合宁夏煤炭工业学校、西北煤机制造高级技工学校、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组建联合学院。

2.改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的设置和调整办法,初步起草了《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特设岗位”聘任工作,初步拿出了专业技术人员“特设岗位”聘任名额分配方案,待市政府研究审核后步实施。

3.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属医院已打破编制界限,全部实现同工同酬;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探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推动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在市中医医院2013年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员岗位竞聘方案》、《外聘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及奖惩办法等制度性规定。将平罗县定为全国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4.健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一是开展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及门户网站建设,形成“同人同城同库同网”,基本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就业服务全程自动化、网络化和一点登陆全市查询。二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着手成立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年度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三是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出台《市大学生创业园区优惠政策和服务实施意见》、《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完成了26个项目的征集、评审和入驻。四是实施职业培训示范创建工程。制定了《市鉴定中心建设方案》,成立了筹备工作协调工作小组,统筹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鉴定资源共享、鉴定信息互通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订单、培训机构让利、个人适度缴费”的培训机制。

5.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大病保险救助制度。出台了《关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大病有关规定的通知》,增加了4个城乡居民门诊大病病种,提高了城乡居民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报销和肾透析等20种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已累计兑现赔付1129人次,赔付金额724.8万元,共有821户家庭受益。二是改进医保监控机制。制定了《医保基金控费管理若干规定》和《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人头包干结算标准》,完善协议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协议管理制度、住院病历二级审核制度、医保用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监控制度、医保医师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度、协议医疗机构诚信制度等八项制度,促进协议医疗机构诚信履约、自觉控费。三是完善就医转院和跨地区就医结算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与银川市9家医疗机构连通了医保结算系统,解决了7000多名在银川居住的籍离退休人员就医即时结算难题,方便了市参保患者区内就医。四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草了《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筛选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26个,利用农村闲置村部、学校,新建、改建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争取民政部批准建设市失能失智护理院项目,市永峰养老院一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五是做好低保提标扩面。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城镇居民低保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最初的每年420元调整到1930元。六是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管机制。制定了《市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管理办法》、《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具体事项正在实施。七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立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到50万元,最高贷款年限由25年调整到30年,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由9种扩大到15种,实行父母与子女间联动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含)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可凭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资、且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纳入缴存范围。

(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清理社区创建达标、考核评比,梳理各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创评活动共有26项,其中保留24项,撤销2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市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一律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实行由市、县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对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不再进行登记审批,异地商会、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市、县区民政局。

2.健全完善依法治理机制。一是在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顾问律师工作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行为。二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机制。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接访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信访值班律师受理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联调联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接访。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将市、县(区)信访任务较重的职能部门接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3.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两项档案制度,制定了《市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办法》,先后为4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改进农民工资支付方式,严格执行“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在13家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工作,办理农民工工资卡3000余张。完善劳动监察与行政司法的联动机制,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五)文化体制改革

1.整合组建新闻传媒集团。整合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网络信息中心3家市属新闻单位,对现有人员、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清产核资,组建了新闻传媒集团,目前三家单位已实行集中办公。建立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媒体联动制度,在网首页建立《日报》电子版,网取消时政新闻采写,时政记者岗位转型,时政新闻统一采用日报稿件,实现一稿多用,促进报网融合。在网设立网络广播电台专栏,实现网上收听广播电台。

2.建立城乡文化互动机制。组织实施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活动,选调基层优秀文艺节目进城市、进社区、进企业,扩大城乡文化交流演出。建立文化辅导员下派制度,下派的36名文化辅导员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建文化活动团体,引导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按照“资源下移、重心下移、服务下移”的原则,将加强“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加大投入、增强服务、组织落实,在服务供给、人才培训等方面努力实现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欣赏、参与文化活动的需求,在体验经济发展的同时,享受“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的便利和“流动文化服务”愉悦身心的快乐,实现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文化活动、免费开放、流动服务、电影下乡、信息共享等工作有序组织实施。

3.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了《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了建设市图书馆数字化系统改造一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化馆电子阅览室、大武口区文图两馆达标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4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建设、47个社区193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文化设施配置及挂牌工程等7项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五)党的建设体制改革

1.健全完善组织工作机制。制定了《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制定了2014——2018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干部培训体系。认真落实《市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新任职副处级干部到信访部门跟班学习管理办法》的制度,建立全市处、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库。建立干部“干事档案”核查公示和组织部门“双向约谈、深入走访”制度,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查机制和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在大武口区开展“智慧党建”试点工作,在惠农区开展机关干部到社区报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制度,成立了市大学生村官促进会。改进干部培训机制,落实《市选派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员暂行办法》(党办发„2013‟89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机制。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3‟42号),推进市县党校改革,撤销大武口区委党校和惠农区委党校,原工作人员和编制由各县区消化,干部培训工作由市委党校承担;平罗县委党校挂市委党校分校牌子,实现教育资源整合共享。

2.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述廉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制度(试行)》,在全区率先启动了领导干部在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工作。调整市反腐败案件查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建立了重要信访举报情况、重大案件线索分级移送、处分问责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各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大对县区和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指导和考核,重要案件坚持下查一级,防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和查案不力等现象,先后严肃查处了三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3.健全完善人大、政协工作制度。市人大围绕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议督办办法》。市政协制定了政协领导直接联系委员工作制度、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制度,围绕建立党政府和政协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制定了《市政协2015年度协商计划》,确定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8个协商课题,在市政协十届二次全会上审议通过,积极促进常委会协商、主席会协商、字正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多层次广泛协商,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技改资金、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课题调研,以咨政形式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协商。

二、深化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等待中央、自治区出台改革决策政策和报批事项。中央、自治区相继召开了2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了一些重大改革事项,但目前相关文件和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我市各县区、各部门担心“抢跑”与中央、自治区改革要求不相符,同时也期望参照中央、自治区改革“蓝本”制定相关规划、政策;一些改革《方案》、《意见》已报送自治区相关部门,但一直未下批复,影响改革事项的实施。

(二)部分改革事项研究不够深入、《方案》不够完善。目前,对一些本市能自主改革的事项,相关部门已草拟了《方案》或《意见》,但由于政策依据不够充分、改革措施可行性不强等因素,有的一直在反复修改,有的未能提交会议研究,影响改革进度。

(三)部分单位对承担的改革事项重视不够、推动乏力。一些单位没有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研究思考改革,把抓好常规工作当做推进改革,抓不住改革的重点和关键事项,市委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若干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没有有效落实。

(四)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深化改革事项多、任务重,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人力、精力有限,对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的改革事项不完全熟悉,推进改革主要依靠承担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对于跨部门的改革事项,相关单位还缺乏深入沟通,分工负责、协力推进机制还不到位。部分单位牵头责任意识不强,协调配合单位不主动,使改革事项各部门、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各环节之间的进度不平衡,缺乏整体推进的协调性。

三、下半年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举措

(一)强化领导小组决策职能。组织召开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第三次会议,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健全深化改革事项会议研究、资料备案、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强化深化改革的决策研究和指导落实职能。

(二)开展重点改革事项研究。领导小组各成员、个专项小组及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国家、自治区深化改革决策和政策,围绕全市重大改革事项,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三)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制定《市2015年深化改革任务和推进计划》,指导各专项组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好各领域改革工作。各专项小组要强化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职责,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增进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2104年71项重点任务,梳理确定重点改革事项和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 加强深化改革督查考核。建立深化改革督查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抓好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市改革办每月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和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加强与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协调,联合开展改革专项工作督查,推动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五)扩大深化改革政策宣传。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成功经验和典型,发布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改革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加强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的协调,及时全市掌握各类改革动态,积极编写《改革动态》,关注改革热点,发掘改革亮点,反映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激发和引导全市各领域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与自治区改革办的协调,争取在自治区改革相关平台上更多反映市深化改革的动态、做法和成效。

第16篇:某区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某区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该区以打造“阳光低保、民主低保、动态低保”为工作目标,逐步完善审批机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创新核算办法,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到实处。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3419户6058人,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的58.3%,城镇低保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低保标

准的55.5%。其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申报,建立低保诚信制度。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时,主动与村(居)委会签订低保诚信承诺书,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在保期间履行公益性劳动义务。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已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已不符合条件但不及时申报或隐瞒不报家庭收入状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或终止保障待遇,记入诚信不良档案,并作为下次申报低保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是落实公开,推行民主评议制度。组建民主评议会,保证低保申请与审批环节公开透明。村(居)民主评议小组除由村(居)委会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外,还必须有群众代表参加,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或驻村干部列席,民主评议小组不得少于15人,扩大了民主评议小组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时,先由申请人或村干部介绍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收入情况,再由评议小组成员向申请人提问,根据申请人回答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申请人的家庭和收入情况,最后由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有三分之一以上弃权或反对票的,该申请人不能通过评议,不能作为拟保障对象。村(居)委会对评议结果在辖区内公示七天,公示通过后,将符合申报的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使申请人和群众亲自参与决策的全过程,扩大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改变了以往村(居)委会上报低保由村(居)干部说了算的局面,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

三是科学界定,出台家庭收入核算办法。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来源逐渐增多,家庭收入呈现出多元隐形的态势,申报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很难准确把握。为此,该区出台了《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办法》,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细化了家庭收入的种类和标准,把家庭收入的范围进行科学界定,明确区分计入家庭收入与不计入家庭收入的种类。同时把农村家庭的种植、养殖、务工、运输等15类主要收入项目设定了具体的收入标准,进一步把家庭收入核算做实、做细、做准,打破了低保界定工作的瓶颈。

四是务求公正,实行“三个100%”式调查。为准确掌握每个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区民政部门对申报低保的对象实行“三个100%”式调查。即村(居)评议小组对辖区所有申请低保家庭的走访入户率为100%、乡镇(街道)核查组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所有申请对象的入户核查率为100%、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所有申请对象入户复查率为100%,做到准确掌握情况,政策宣传到位。把入户复查作为低保审批中的重要环节,在人员与车辆配备和使用上给予充分保障,专门抽调民政干部组成若干调查组对每批申报对象逐户进村入户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做详细笔录。在入户复查的内容和方式上,做到“看、访、问、查、核、宣传”,即看家庭住房和摆设,访左邻右舍了解生活来源,问本人家庭情况,查相关证件是否属实,核家庭收入,宣传低保相关政策。

五是有进有退,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低保制度是救助制度,不是永久福利,“保障容易退出难”一直是困扰低保制度规范管理的难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难题,该区对低保对象实行“红、黄、绿”三卡分类管理。其中对五保“三无”、孤儿等实行红卡管理,长期固定补助,此类对象基本上按自然新增与死亡而调整;对残疾人、缺劳力、因灾致贫等特困家庭,实行黄卡管理,相对固定,定额补助,此类对象每年定期复查;对有一定致富能力、通过劳动和适当扶持可摆脱贫困的实行绿卡管理,此类对象实行不定期复查。目前全区有红卡救助344人,黄卡救助1473人,绿卡救助4241人。通过分层分类管理,能够及时掌握在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避免了低保养“懒汉”和把低保当福利的弊病,真正做到“有进有退,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红、黄、绿”三卡分类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民政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交流推广。加强低保档案的规范性建设,做到申请表、调查表、审批表和资金发放名册(三表一册)相统一,低保资料全部订册、装盒、归档,实现纸制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建立,有力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网络化。

第17篇: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几点建议

文章标题: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几点建议

建设新农村,低保制度更应完善

在常德市范围内,鼎城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各类贫困人口比重大,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显得更加迫切和尤为重要。笔者通过对鼎城区农村低保工作的调研,现就加强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加强组织

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鼎力配合。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把握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要实行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管理机制,各级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房管及水、电等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探索实行爱心房求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和教育救助相配套的办法与措施,使低保工作真正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互助互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快制度建设,健全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

尽快研究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规范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申请与审核程序、资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尽快解决县乡低保机构的编制问题,充实乡村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力量,安排或聘用低保专职人员。要采取政府统一协调、民政归口管理、部门尽责联运的管理模式,实行属地管理,不断夯实基层低保工作基础。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渠道

农村低保所需资金,要由各级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的筹措方式要实行以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和村集体合理分担的原则,并适当向财政状况不好的地方倾斜,进行转移支付。除财政预算渠道外,还要系统研究社会捐赠问题,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力量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整合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和部门灾民救济资金,发挥各项救助资金的集聚效益,加强检查和督促。

加深理论研究,完善科学规范的保障内容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的各项具体指标和内容。坚持低标准起步,逐步提标扩面的原则,根据本区、乡(镇)的经济状况和维持农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低保标准,允许在保障标准、保障对象等方面量力而行,视情而定,不搞一刀切。在保障标准上,遵循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既充分发挥救助资源的效益,又体现出社会公平与公正,既维护农民最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又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低保线标准。同时,根据救助对象的特征和需求的不同,保障标准应有尽次性和差别性,实行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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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低保工作记录

阳和村低保工作记录

农村低保民主评议情况

地点:村委三楼会议室时间:2013年月日 主持人:龙建华职务:书记

记录员:龙文文调查员:覃胜凌、龙文文 参加人员:村两委成员

民主评议结果:

一、评议同意的申请人:

二、评议不同意的申请人:

农村低保村级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公示地点:村委大院村务公开栏、阳和市场 记 录 员:龙文文

公示结果:

农村低保审批意见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公示地点:村委大院村务公开栏、阳和市场 记 录 员:龙文文

公示结果:

第19篇:低保工作材料

低保工作培训材料

一、新增低保的申请审批

(一) 申请审批程序

过去:十步流程。户主申请-村(居)受理-村(居)调查-村(居)组织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区县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现在:八步流程。户主申请-乡镇受理-乡镇组织调查核实-乡镇组织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四个变化:

1.十步变八步。三榜公布变审批前公布。

过去:是三榜公布,村(居)听证评议后在村居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后在政府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审批后再张榜公布。存在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只要村上张榜公示了就应该享受低保,如果镇上审核或区上审批未通过,申请人会误认为是政府不作为,故意刁难,甚至还会误认为是关系不到位或未请客送礼等。

现在:实行区上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前进行公示,确保群众监督和审批结果的一致性,避免群众误解,提高公信力。

2.村(居)受理和调查变乡镇受理和调查。

过去:新增低保是委托村(居)受理和调查,由村(居)启报。 现在:明确乡镇是责任主体,由乡镇负责受理和调查。村(居)民委员会只是受申请人委托代为递交申请,由乡镇(街道)启报。

3.听证评议变民主评议。

过去:听证评议是由村(居)组织村民代表参加,申请人在评议会上说明自己的家庭相关情况,参评人员根据申请人说明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了解进行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上报申请人享受低保。

现在: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居)低保评议小组人员参加,村居低保评议小组人员由村居社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组成人员30-40人,每次参加评议人员不得少于15人,村民代表可轮流参加也可由申请人所在社的代表参加。申请人在评议会上说明自己的家庭相关情况,低保调查人员就所调查的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等相关情况作说明,参评人员根据申请人和调查人说明的相关情况,以及对申请人家庭情况了解进行评议,评议申请人和调查人说明的情况是否真实。参评人员全部认可的,视为调查结果真实有效。参评人员有不认可的,应当写明不认可的原因。调查人员就不认可原因进行再次调查核实。申请人对评议结果无异议的,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上签字确认(样表1);有异议的,须提供新的证明材料,镇政府将再次调查核实。

听证评议更多趋向于民主决策,表决确定保障对象。民主评议更多趋向于听取群众意见。作为核实经济状况的一个环节。

4.纸质件审批变网上审批

过去:区民政局接到乡镇递交的低保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并根据抽查了解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上进行审批。

现在:镇上将已调查评议后的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录入低保系统,在低保系统里提交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在接收到乡镇低保申请审批信息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对抽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审批的申请人家庭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进行审批。

(二)申请审批的时间

过去:农村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年一报,城镇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季度一报,一般在每年10月前各村(居)完成所在村(居)的新增人

员的申请、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和张榜公布,报镇审核,镇上将审核公示后的材料交区民政局等待审批。

现在:农村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季度报批,城镇低保的报批时间为每月报批,根据区低保中心的日程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今后我镇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1.接收低保申请的时间:每季度首月的1—10日。2.入户调查时间:首月的11日至30日; 3.民主评议和审核时间:次月1日至15日;

4.信息录入提交区民政局审批时间:次月的16日至25日;

5.区民政局接收申请入户抽查和决定审批时间:次月26日至末月 的10日;

6.审批前公示时间:11日至19日为;7.区民政局正式审批时间:20日至28日。

说明:二季度因之前未明确时间安排,所以接收申请的时间延至了4月30日,入户调查的时间从5月5日起至5月15日才结束。从三季度起,社会事务办低保工作时间安排将按以上执行,请各村居向群众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 1.实行居住地申请。

过去:申请人在户籍地申请,要求其居住地与户口应一致,因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的,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其结果最终还是居住地申请。

现在: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居住地应当是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3个月(含)以上的住地。连续居住不到3个月的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实行居住地申请,便于基层调查核实,避免低保对象长期人户分离难以动态管理。

特殊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特殊原因未居住在一起的,其家庭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居住地提出申请。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年龄阶段要提供丧劳证明(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患重大疾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期的大病诊断书和病历复印件),夫妻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18岁以上的在校学生要提供就读学校证明,长期卧床不起和失踪3年以上要提供村居证明(并附5户以上的邻居签字),城镇的要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气发票等等,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时,除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外,还应填写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样表2),同意区民政局和所在的乡镇向所有涉及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并签上申请人和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拇印。

(四)低保保障标准

去年: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2220元/年,城镇低保的保障标准为330元/月。

现在: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2400元/人/年,城镇低保的保障标准为350元/人/月。意思就是农村人均年收入不足2400元的,补足2400元。如张三(农村家庭)有2个人,家庭年收入为2500元,根据低保保障标准2400×2=4800,减去家庭收入2500元,此家庭年补差标准为2300元。

有这样一些家庭,因家庭成员生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重病人员从此又经常生病住院,但家庭的收入又超过了低保保障标准,不能申请享受低保的,可申请重病人员个人纳入民政的特殊困难家庭

(每年9月份向所在的村居申请,由村居审核评议后交社会事务办。享受的政策:一是资助参加医保;二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就是和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一样,生病住院医保报账后,自费部分在医保报账范围内的,又按比例报销)

(五)家庭成员的认定

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是具有本市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三个条件:①本市居民;②具有法定赡(扶、抚)养关系;③共同生活。

主要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未婚子女和因病因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3个月以上的人员。

过去:更多强调的是户口。

现在:主要是依据是否具有赡(扶、抚)养关系。

如正常的三口之家,夫妻加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无论是否在一起居住,无论是否一起生活,均为低保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报,一起保障。

特殊情况: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2.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未婚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可分户计算。例如李四,农村户口,38岁,未婚,先天性肢体残疾二级,无生活能力,长期与父母一起生活,三人家庭年收入12000元,人均收入4000元,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400元/年,不能全家申请低保。但李四确无生活能力,完全依靠父母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又低于保障标准的3倍(2400×3=7200),所以张三可以单独申

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家庭收入的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规定期限内:城市是指上一个月,农村是指上一年。

重点:赡(扶、抚)养费计算。无文书约定或协议确定金额,赡(扶、抚)养费明显偏低的如调查时申请人说其子女每年只给赡养费200元,每位被赡养、抚养、扶养人的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按照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减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余额的20%计算。意思就是我们调查时申请人说子女没给赡养费,或每年只给极少的赡养费的情况。如王五城镇家庭3口人,家庭月收入6000元,人均收入2000元,(人均收入)2000-(城镇低保保障标准)350=1650,1650×20%=330。计算王五向父母交赡养费就是每月330元。

不计算赡养费的情况: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收入计入家庭收入,不重复计算向赡养费;子女是低保户的,可以不计算赡养费(要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子女年满60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的,可以不计算赡养费。

(七)家庭财产的核查

过去:不纳入低保保障家庭财产表述在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不直观。

现在: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房屋等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申请人家庭拥有以下财产不纳入低保保障:

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2.拥有商业门面、店铺。3.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目前,市上正在筹建信息比对系统,我区也在研究自行开发和实行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

以上是新增低保的申请审批的相关政策,在申报程序上强化了政府的责任,将以前村(居)的责任改由政府承担,但并不代表低保申请审批与村居就没有关系,新增低保的报批还需要村居干部包括驻村驻社干部的大力支持配合:一是村居干部要做好低保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低保的相关政策;二是村居干部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要严格把关,从三季度起,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基本符合条件的,请书记主任在低保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完全不符合条件的,请村居干部向申请人作好政策解释,不予签字;三是镇干部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时请村居干部积极支持配合,协助镇干部做好入户调查和组织低保人员参加民主评议。这次的低保入户调查得到村居干部和驻村驻社干部的大力支持,请各村居干部和驻村驻社干部今后继续支持配合低保工作人员工作,共同做好全镇的低保工作。

二、低保对象的管理

低保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难点。涪陵区现有农村低保15012户27929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4.22%,城镇低保4645户9204人,占全区城镇人口的4.83%。珍溪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897户3414人,占全镇农村人口的5.0%,占全区农村低保人员的12.2%,现有城镇低保对象526户1194人,占全镇城镇人口7.5%,占全区城镇低保人员的13.0%。珍溪镇的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都超过了全区的平均水平。5月份,珍溪镇发放城镇低保金320327元(包括5.1节慰问金),发放农村低保金535832(包括5.1节慰问金)元,按此计算,全年将发放低保金900多万元。低保人员在不断增加,群众的满意度却在下降。所以低保工作的重心已经从申请审批转为对在册低保对象的管理。针对低保对象的管理,重庆市民政局和涪陵区民政局提出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低保对象的分类。低保对象共分为A、B、C三类。分类之前我先讲一下分类救助:分类救助是指对低保家庭中70岁以上的老人、重病人员、残疾人员、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除发放低保补差资金外,还发放分类救助资金。区民政局印制了城乡低保分类救助花名册(样本3),会后请各村居到社会事务办领取,请各村居对分类救助人员做好登记。低保的分类就是根据低保家庭中享受分类救助人员的情况来分的,A类是指低保家庭成员全部是分类救助人员(即低保家庭中全部是老弱病残,无正常劳动力),B类是指低保家庭中部分成员是分类救助人员(即低保家庭中部分老弱病残,部分是正常劳动力),C类是指低保家庭中全部都不是分类救助人员(即低保家庭中全部都是正常劳动力)。把低保对象分成ABC三类后,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

珍溪镇5月农村低保家庭名册已下发到各村,请各村严格按照分类原则,将所在村低保家庭进行分类,并填写在名册的类别栏。城镇低保家庭名册随后下发。

(二)续保申请处理。续保申请就是城乡低保家庭定期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填写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续保申请书(样表4),村(居)经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根据对低保对象分类的情况,A类家庭一年一次,B类家庭是半年一次,C类家庭每季度一次。请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低保家庭续保申请的时间,并通知所有的低保家庭定期续保,若低保对象不按时到所在村居提出续保申请的,村居可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并按程序报批停发其低保。请各村居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低保家庭的第一次续保申请,并将复查处理意见填在5月城乡低保家庭名册复查意见栏(样表5),请书记主任签名,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于6月30日前交社会事务办。

(三)低保对象签到。低保对象签到就是低保对象定期到所在村居签字盖章。区民政局统一印制了城乡低保金发放领取簿(样本6),各村

居认真填写好领取簿,农村低保对象每季度到所在村签到,城镇低保对象每月到所在的村(居)签到,名字签在月份下面,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签到时间,并通知所有的低保对象定期签到。若低保对象两次不按时到村居签到的,村居可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并按程序报批停发其低保。

(四)低保信息比对。就是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信息比对系统(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门面、机动车辆、二套房、微型企业、养老保险等等),通过信息比对,将低保家庭的相关信息情况比对出来,并将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程序予以停发。目前,涪陵区民政局正在筹建低保信息比对系统,重庆市民政局已建立了信息比对系统,并定期对全市的低保对象进行信息比对,特别是机动车辆的比对,每季度1次,同时将比对的结果用于考核涪陵区的低保工作,涪陵区也将比对结果用于考核乡镇街道的低保工作,所以请各村居认真复查低保对象,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按程序予以停发。

(五)管辖迁移。为方便管理,低保对象居住地发生变化,由低保对象提出申请,迁出和迁入两地民政部门移交档案资料,办理管辖迁移手续。迁移条件:已迁移居住3个月以上。

(六)长期公示。按照国务院45号文件要求,低保对象建立长期公示制度。

公示范围:辖区内享受低保的所有家庭。季度复核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名单。

公示内容: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

公示方式: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镇社会事务办已为各村(居)印制好了低保公示栏,并在低保公示栏留有低保举报电话。请各村居将低保公示栏张贴在村(居)务公开栏里或旁边,并将所在村居的低保对象在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20篇: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场 为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实现我镇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全面覆盖的目标。根据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组织机构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

三、四中全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 建立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2、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民主票决、三榜公示原则

4、坚持以户审报、重点保障原则

5、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镇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低保工作平稳、有序地顺利开展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低保评审委员会。

1、低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木兰 副组长占阳钧 成 员各包村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由江敏 担任办公室主任。

2、低保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木兰 副主任占阳钧 委 员江敏 祝冬菊 刘优标 黄金彪 江峰

二、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一保障对象 凡属我镇户籍的特困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均可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已享受五保供养的除外

2、因家庭成员患病导致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

3、家庭主要劳动力严重残疾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4、因生存条件恶劣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常年贫困的

5、因受重灾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家庭成员有使用空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高档非基本生活所需品的 2二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 3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4安排子女高费用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就读学生除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7有子女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或直系亲属担任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的 8家庭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未结案的。 9其他按市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二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在原26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 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的要求我乡农村低保待遇实行差额补助。差额补助分为三类一类月补差额95-130元二类月补差额65-90元三类月补差额45-60元。补助标准做到测算与评议相结合实行分类划档就近靠档。

三、家庭收入测算 一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1、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和经商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2、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3、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4、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6、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7、按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二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5、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6、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8、农村

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9、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四、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实行差额救助。具体程序是个人申请理事会把关——村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五、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申请阶段。时间4月26日前。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召开两级干部动员大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理事长、组长会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建立30人左右的听证会代表人员库听证会代表人员主要由辖区内人大代表、党员干部代表、居民代表、低保监督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等组成。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把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条件向村民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居民申请城乡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村民委员会。 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患重特病的应提交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 2患残疾的应当提交残疾证 第二阶段入户调查和听证评议阶段。时间4月30日前。此期间各村委会要组织村、组干部和理事会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要做到“户户上门家家见面”主要调查家庭年收入、劳动力、住房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 村委会在完成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听证会随机抽取11名听证会代表参加并邀请市民政部门低保工作人员、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所长或民政干事列席听证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听证会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对象陈述申请理由----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听证会成员对申请人和调查人进行质询----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 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天一榜公示让广大群众知晓。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为确保听证会不走过场和方便查询监督各村要建立完备的听证会档案资料库。听证档案应包括参加听证会工作人员和到会被评议对象签到记录、入户调查情况记录、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记录、申请对象自我情况介绍记录、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记录、发票数和投票情况记录等内容。 第三阶段镇审核。时间5月8日前。镇政府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核实成并由镇民政干部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调查核实之后及时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全镇的低保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日二榜公示。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公示期满后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四阶段市审批。时间5月16日前。市民政局对镇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召开低保评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数额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村进行张榜公示三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低保对象。公示有异议的组织调查处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五阶段资料归档。时间5月25日前各村在申报低保对象过程中要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并要求各村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及召开听证会过程用专用记录本如实做好记录并归档备查。镇民政所对低保工作的所有材料、报表、图片按一村一档的要求完整归档由专人管理并建立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备上级检查。

六、保障对象管理 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都要申请、审核、审批健全档案按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

七、农村低保金的领取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金的监管力度按照

省、市要求对农村低保金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统一要求在金屯信用社开设农村低保对象存折一卡通并将存折账号复印报镇民政所由镇民政办直接发放到户杜绝农村低保金被挤占、挪用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整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确保农村低保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及时得到救助。

八、工作要求 一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各村委会务必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抓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落实切实把改变困难群众生活现状为己任真心实意地为困难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要按规定时间组织开展好各阶段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好宣传、入户调查、测评评议、公示、审核工作及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各村在开展农村低保评定工作时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优亲厚友应付行事。 四各村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要把农村低保评定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农村低保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明各项工作纪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需要关心的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镇社会稳定。

《全面完善低保工作工作汇报.doc》
全面完善低保工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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