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方城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县纪委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实效的典型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县直各职能部门,负有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1

三、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着力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二是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三是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及发包、建设、验收、结算环节乱打招呼、吃拿卡要;在扶贫贷款、物质采购、资金拨付中行贿受贿。四是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五是扶贫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严格落实县委“九位一体”责任体系,夯实我县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形成“责任捆绑连带”机制,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扶贫检查、专项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

2.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对群众反映

2

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

3.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三)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堆盆景”、设计样板路线,应付上级检查或影响恶劣的问题。二是职能单位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三是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四是扶贫开发部门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五是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造成损失等。

四、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年底结束。

(一)线索搜集

1.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

2.梳理专项巡察线索。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处置。

3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址和电子信箱。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受理,单独登记,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二)开展督查巡查

对2016年以来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教体局、组织部、文广新局、卫生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巡查。

1.招标投标情况。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是否都实行公开招标;实行邀请招标的是否履行批准手续;招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超出资质许可承揽工程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是否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重点查验招标投标相关审批文件,招标公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组建是否规范,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履行责任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资质及其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现场监理工作是

4

否到位,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和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问题,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是否存在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是否健全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低劣问题,项目建设中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或进度滞后问题。重点查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文件,参建各方来往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日志等。

3.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投资资金;中央投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变更项目内容地点问题;是否存在滞留上级拨付专款、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出现投资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重点查验下达投资计划文件,下达建

5

设资金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或材料,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竣工结算报告及有关部门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等。

(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增强震慑效果。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6

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任组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纪委承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直查快办的工作机制。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要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督查、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推荐第2篇: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XX镇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XX镇在2018年上半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XX市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 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XX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镇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二)任务明确,突出重点

按照要求,我镇制定《XX镇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治理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四大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推动脱贫攻坚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落地落实。

(三)排查问题线索,全面自查自纠

1 利用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从群众中排查了解涉及损害涉农利益的线索,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并对本部门核查的情况形成自查汇总表。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镇专项整治办,由镇专项整治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线索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今年的3月至5月份核查了某线索,进行了XX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四)严格执纪监督,强化问题查处

XX镇坚持根据党纪法规、上级文件要求、镇本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纪,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严查快办,高效解决热点问题,凡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坚持有举必查、快处快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针对每一项问题线索都进行了核查处理,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1、督促各村、各站所继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镇专项整治办将督促各村、各站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巩固“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效果。

2、加大问题核查力度。镇专项整治办对各村、各站所形成的汇总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强化专项整治工作查处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警示教育。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2 进一步加强廉洁勤政和党风党纪的学习、落实力度,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保证XX镇的风清气正。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推荐第3篇:某银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银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XXX: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我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银行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我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自查方案,确保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问题进行彻底排查,现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行成立XXX银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行长担任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综合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财务会计部以及各支行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治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具体负责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排查的落实和督导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专项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统筹组织各部门、各支行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2.各部室、各支行负责本单位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3.审计稽核部负责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问责。

三、工作安排

1.学习培训阶段(2018年1月—2月)。专项治理办公室梳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脱贫攻坚及银行业扶贫的主要政策文件,下发至各单位并组织培训学习,解读政策法规,介绍典型做法,提高全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自查阶段(2018年3月—5月)。各部门、各支行围绕治理内容和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督查调研阶段(2018年6月—7月)。专项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作风督查,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座谈、实地调研等方法开展督查工作。

4.整改阶段(2018年8月—9月)。针对自查、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在立行立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建设改进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5.总结阶段(2018年10月)。各部门、各支行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等,统一汇总至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行已经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规章的学习培训,下一步我行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围绕治理内容和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XXX银行

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4篇: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安乡县国家税务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568号),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我局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根据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湘国税函 „2010‟136号)的通知”和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县局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大局,以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健全体制机制制度,推动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金税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县局要求,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1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和上级局拨款的在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件,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机制制度。并认真具体地抓了以下七项工作:

(一)规范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着重解决徇私舞弊、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着重解决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按合同约定数额、进度付款,严重超概算以及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决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劳务采购活动,促进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廉洁使用。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信息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重解决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以权谋私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遏制基建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要进一步拓展案源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地方纪委、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联系,深挖项目质量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

(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按照总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研究提出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把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11月起至2011年6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广泛动员部署

1.动员部署任务。今年2月召开了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总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2.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安乡县国税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鄢宇局长任组长,郭峰副局长、李波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征管科、监察室、信息中心为主要成员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

3.明确责任分工。监察室主要负责起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总结报告工作。法规科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中。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梳理汇总2008年以来1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拨款的在建基建投资项目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的解释工作,清理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县局机关内部基建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的排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08年以来本系统在建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是否超标准、超面积、超预算建设,招投标是否合规,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及低价出租、处置资产等问题。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

2.重点督查。结合今年开展的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对原官陵湖税务所和县局办公大楼(部分)维修和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监察室抽调专人进行全程监督,包括工程程招投标、跟踪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管理等。

(三)认真进行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虽然在排查中未发现的问题,但是我们制定了更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管责任,健全各部门互相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严厉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并及时总结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内控机制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清理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推荐第5篇: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安乡县国家税务局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568号),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我局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根据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湘国税函 „2010‟136号)的通知”和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县局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大局,以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健全体制机制制度,推动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金税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县局要求,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1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和上级局拨款的在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

全面排查,重点查找有关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资金预决算管理、政务公开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处典型案件,提出治理对策,完善机制制度。并认真具体地抓了以下七项工作:

(一)规范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着重解决徇私舞弊、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着重解决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按合同约定数额、进度付款,严重超概算以及工程项目完工后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决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劳务采购活动,促进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廉洁使用。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信息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项目

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重解决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以权谋私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遏制基建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要进一步拓展案源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地方纪委、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联系,深挖项目质量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

(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按照总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研究提出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把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11月起至2011年6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广泛动员部署

1.动员部署任务。今年2月召开了全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总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

2.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安乡县国税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鄢宇局长任组长,郭峰副局长、李波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征管科、监察室、信息中心为主要成员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确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

3.明确责任分工。监察室主要负责起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总结报告工作。法规科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中。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梳理汇总2008年以来1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拨款的在建基建投资项目清单,提供相关资料;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的解释工作,清理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办

公室负责县局机关内部基建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的排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4.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08年以来本系统在建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是否超标准、超面积、超预算建设,招投标是否合规,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及低价出租、处置资产等问题。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

2.重点督查。结合今年开展的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对原官陵湖税务所和县局办公大楼(部分)维修和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监察室抽调专人进行全程监督,包括工程程招投标、跟踪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管理等。

(三)认真进行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虽然在排查中未发现的问题,但是我们制定了更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管责任,健全各部门互相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严厉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并及时总结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内控机制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清理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推荐第6篇: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新源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10月12日

[字号: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县委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按照自治州《伊犁州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我县于2011年2月1日至2月25日,对全县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自查情况

(一)细化分工,明确主管单位职责。州《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全面负责检查验收工作,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彻底、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县治工办制定下发了《新源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方案初步确定了县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水暖公司、交通局、国税局、财政局、文体局等14个主管单位、47个具体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各主管单位、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职责。治工办适时进行跟踪督促,催办工作进度,强化责任落实。并做到经常性督促,不定期检查,多次开会协调。

(二)认真排查,梳理确定检查项目。由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发改委对全县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初步确定排查重点项目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排查我县自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已立项批复及上级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共计51个;其中未实施项目9个,占18%,已动工在建的项目8个,占15%,主体完工未验收项目7个,占14%,已完工交付使用的27个,占53%。政府投资项目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34项,其中在建项目7项,续建项目2项,已完工交付使用项目18项,未实施项目7项,主要涉及教育卫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非政府投资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17项,主要涉及单位职工集资住宅楼,企业自筹资金住宅楼及办公楼等建设项目。

重点排查项目概况:

一是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坎苏乡两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该工程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完成,并得到上级批复, 2010年10月底开始施工。工程总投资27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69万元,县财政投资1429万元。资金于2010年10月先后到位,拨付到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工程款按照合同及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因工程尚未完工,未做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新源县那拉提镇塔依阿苏牧区6800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该工程总投资156万元,其

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4万元,地方投资52万元。2010年7月立项批复,目前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新源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0】1877号)文件精神,农业部核定2010年新源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规模为:

1、户用沼气2000户,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元,财政配套30万元,农户自筹670万元;

2、乡村服务网点30个,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5万元,财政配套13.5万元,农户自筹121.5万元;

3、联户沼气项目10处,总投资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万元,财政配套1.8万元,农户自筹14.2万元。目前项目中央投资及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均已全部到位。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筹备进行当中。

四是新源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928.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22.42万元。目前,资金到位1000万元,其中,2009年国拨资金400万元;2010年自治区配套资金500万元;地方债券100万元。工程现已开工建设,工程计划2011年7月30日竣工。

五是新源县排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03年3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2003年6月经自治区发改委新计投资【2003】961号文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前期手续审批完成,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2010年8月经伊州发改投资【2010】126号文件,下达该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中央预算内:800万元;自治区配套:245万元;地方配套:105万元。2010年10月组织开工建设,完成了现场踏勘、施工放线,基础开挖至2米深时气温骤降,导致无法施工,经核实批准停工。目前该项目未完工验收。

(三)各负其责,明确检查任务内容。项目排查任务明确后,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对所属工程建设项目对照项目执行、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信贷资金、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党风廉政八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县治工办又对伊犁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分析研究,将方案中8个方面的53项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分别由县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负责项目执行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管理情况、违规违纪情况;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资金管理和信贷资金情况;监察局主要负责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党风廉政情况。主管单位分别牵头主抓,各下属业主单位积极配合,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实施方案下发后,发改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源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的通知》,其他主管单位也迅速牵头业主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及所属项目内容,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落实。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县治工办从县纪委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各抽调了一名领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小组对规模以上重点项目分教育、卫生、水利、城建等系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对已立项项目及国家计划项目、续建项目进行了核查。经过各单位自查,治工办检查,具体项目抽查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如手续办理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整理不齐全等问题,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通知了各主管及业主单位,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检查验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一是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凡涉及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都严格按照州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对我县本级政府或自筹资金项目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对该项目的规划、效果图等内容进行讨论,并形成建委会会议纪要。项目在立项前,均按照项目的要求办理立项、环评、可研等前期手续,项目审批后,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工程经建设部门审核备案。工程决策依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等问题。

二是在规范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对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由业主委托在州发改委备案的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工作。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并由业主及县发改委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企业方可报名,并将备案表及招标文件送县纪检委执法监察室接受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是在对工程建设领域国拨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涉及的物资采购项目检查过程中,各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都通过了政府集中采购或发改委招投标,并有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不存在采购监管薄弱的情况,招投标环节不存在违规行为。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所有资金都由国库集中支付,也无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况。

四是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必须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方可拨付。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照工程造价的3%预存在劳动局专项账户上,工程开工后,严格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施工方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通过检查,工程中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五是在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我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各主管单位及部门领导均能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工程建设中未发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度,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存在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建设进度缓慢。受资金及气候影响,一些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划拨资金到位不足,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工程跨年度仍未竣工验收。二是管理水平不高。工程管理方面,因专业技能限制,业主单位仅能从程序上确保工程项目进度,但是对具体实施项目还存在缺乏基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在项目验收中,合不合格只能以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说了算。三是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因建设项目较多,档案保存管理还存在混乱现象,档案资料未分类存档,有合项集中放置的,自查验收时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四是对于惠民工程,上级催办工程,小项目工程,还存在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四、做好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

我们将在今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按要求组织监督项目实施。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做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透明,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严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继续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五是加强业主单位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六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查办案件的力度,对于专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严惩严办。

为切实抓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加强项目资金、质量、安全管理,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闭窗口】

推荐第7篇:扶贫领域腐败案件20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

集中曝光24起典型案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27 07:00

1.河北省灵寿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9月,灵寿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识别“回头看”工作,2018年1月完成录入工作,经核对发现存在严重误差,有51名非搬迁人员被录入系统,需搬迁的59人却未能录入。2018年3月,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魏海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梁风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河北省纪委监委)

2.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马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飞飞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6年12月,贺飞飞在协助信义镇政府实施养殖扶贫项目过程中,虚报144只羊,骗取扶贫资金7.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贺飞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贺飞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山西省纪委监委)

3.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巴彦哈达嘎查原嘎查达敖日格乐截留牧民低保资金等问题。2016年10月,敖日格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牧民乌某“一卡通”中的9029元低保款等提现后予以挥霍。此外,敖日格乐还违规将嘎查牧场私自划拨给他人无偿使用,收受“好处费”10万元。2017年12月,敖日格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4.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河北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井伟工作不尽责问题。2016年3月,李井伟在担任村文书期间,负责贫困户补助慰问金发放工作,上级下拨的贫困户补助慰问金1.4万元到村后,没有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部分资金超过一年未发放,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2月,李井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补助慰问金已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吉林省纪委监委)

5.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南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田保平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钱款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田保平先后5次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村民张某等5人共计1.4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1月,田保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6.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碱村计生专干张红梅截留贫困户粮补资金问题。2017年5月至8月,张红梅先后5次私自从贫困户曹某某惠农补贴资金银行存折上取出粮补款共计57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10月,张红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发放给贫困户。(安徽省纪委监委)

7.安徽省临泉县谢集乡财政所原副所长魏文明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魏文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材料,先后以其岳母、兄弟等3名亲属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6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月,魏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安徽省纪委监委)

8.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罗陂村党支部原书记谢明红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谢明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2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8户村民土坯房改造建房款共计12.21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7月,谢明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其犯罪问题受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江西省纪委监委)

9.河南省桐柏县平氏镇曹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林卿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李林卿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虚报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8万元。2017年3月,李林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南省纪委监委)

10.湖北省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任科员熊跃良、康复部主任余海燕失职失责导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被套取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熊跃良、余海燕未认真审核浠水县某康复中心申报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身份和康复训练时间,导致该中心虚报套取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专项资金30.22万元和康复补助资金8万元。2017年12月,熊跃良、余海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11.湖南省隆回县政务中心驻滩头镇石门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柳红,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刘云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问题。2017年6月,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到隆回县滩头镇石门村督查时,发现石门村三年帮扶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贫困户花名册等基础资料缺失;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没有进行公示公开;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大部分是在省督查组到达前一天临时填写的;帮扶手册在督查当天临时填写,没有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驻村帮扶工作队没有按要求驻村。2017年6月,刘云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2.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军粮供应站主任、驻蛇形山镇泉山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刘睿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刘睿和帮扶工作队员毛卫凡在驻村帮扶期间,3次在工作时间到村民承包的鱼塘中钓鱼,造成恶劣影响,且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2017年8月至10月,刘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毛卫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湖南省纪委监委)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问题。黄荣意在扶贫工作中,不学习扶贫文件、政策,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2017年,黄荣意负责填写的贫困户《扶贫手册》错漏较多,并虚报脱贫贫困户收入,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4.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原副镇长陈小飞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陈小飞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力,该镇扶贫工作混乱,向非扶贫对象发放扶贫资金42800元,漏发、重发扶贫资金5125元,将不符合条件的21名村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11月,陈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违纪资金已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5.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阳明村原党支部委员、综合服务专干余小平在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2月,余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需要到上级“打点”为由,向该村3组已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余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并据为己有。2017年5月,余小平辞去阳明村综合服务专干职务,9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重庆市纪委监委)

16.重庆市黔江区中塘乡原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赵正成在土地复垦工作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赵正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给予复垦农户关照为名,收受复垦农户“好处费”8.2万元;采用虚增土地复垦面积等方式,造成国家土地复垦款损失40.98万元。赵正成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7年11月、12月,赵正成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重庆市纪委监委)

17.四川省宜宾县双龙镇双龙社区党支部书记梁刚祖等人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2月,梁刚祖和双龙社区主任胡自炳在开展低保清理工作中,明知梁刚祖的妻子、妹妹和胡自炳的女儿等11户不符合条件,但未予清退,导致14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5.79万元。2017年12月,梁刚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自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18.贵州省册亨县移民局在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册亨县移民局在确定2016 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为应付审计,随机从“十三五”规划的搬迁名单中抽取3642 人上报审计组,造成重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89 户334 人。2017年8 月,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 年11月,县移民局副局长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19.云南省巍山县巍宝山乡合作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凤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杨凤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虚假材料申报“巍山县2015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15万元。2017年10月、11月,杨凤良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20.云南省双柏县妥甸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苏光宏在危房改造加固工程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苏光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向分管领导报告、未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虚构危房改造加固施工承包合同,将妥甸镇农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承包给其堂弟施工。工程完工后,未验收就支付工程款。2017年10月,苏光宏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云南省纪委监委)

21.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礼泉县分校原校长徐景云套取国家扶贫专项培训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徐景云多次通过伪造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补助发放表、家政服务学员补贴发放表等方式,套取阳光工程培训补助、农民工培训专项补助、家政服务就业培训专项补助等扶贫专项培训资金共计116万元。其中,个人侵占14.77万元,其余用于单位招待费、交通费、购买烟酒等支出。2017年5月,徐景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陕西省纪委监委)

22.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原站长方俊贤等人套取挪用水利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在实施总投资48万元的提灌维修养护项目中,仅花费0.91万元更换了部分闸阀、维修了部分观察井之后,方俊贤指使副站长刘工良、会计杜建军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将该笔项目资金全部套取挪用。此外,该管理总站还私设“小金库”21.15万元,其中15万元被方俊贤挪用于其本人购买贵金属。2017年12月,方俊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工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杜建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甘肃省纪委监委)

23.青海省民和县大庄乡哈家圈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庆贵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高庆贵先后以其父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冒领村民养老金、高龄补贴共计8137.59元,违规给3户非贫困户享受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借款各8000元。2017年9月,高庆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青海省纪委监委)

24.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马莲乡巴都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虎生慧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虎生慧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子和个人名义先后两次占用危房改造指标,领取补助资金2.2万元。2018年1月,虎生慧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推荐第8篇:扶贫领域现腐败黑手

扶贫领域现腐败黑手

领低保需交5百好处费

经济参考报

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 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多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反映,相较于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对人数更多、范围更大的村组干部“微腐败”,惩处起来掣肘颇多,力度也显不足。

一、扶贫资金被当成“唐僧肉”——广西一些受访纪检干部说,他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少村干部认为,申报扶贫领域项目很辛苦,从资金里抽取一些“回扣”理所应当,把扶贫资金当成了“唐僧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中部地区一国家级贫困县下乡时,有村民反映,2014年,该村以42户村民名义申报了一个茶叶种植的扶贫项目,种植规模为222 亩,项目资金44万元,按照政策,75%的资金要分配到户。而经村民实地丈量,项目实际面积不足20亩,且42户村民中还有去世多年之人。同时,发放到村民一卡通的资金第二天就被村里套走,村民每户只拿到200元,项目至今仍未实施。据了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在当前扶贫领域是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近年来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主要发生在惠农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补贴、低保发放等领域,有的干部‘雁过拔毛’,贪婪程度令人震惊。”陕西省山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席健康说,全县有86项惠民补贴,形式上虽然实现了“一卡通”,但在申报环节仍存在漏洞。犯罪分子往往采取虚列名单、偷刻印章、复印村民身份证、冒领等方式,或在申请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犯罪形式也更加隐蔽。西部地区一设区市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曾查办当地的一起案件,一国家级贫困县申请了100万元资金为一个村修桥,经各级干部层层截留,最后真正用于工程的竟然只剩下7万元。除此之外,多地群众反映,要获得一些帮扶,必须通过村干部的申报,诉求才能上达,往往不得不依附于后者,满足对方的索贿要求。广西博白县近期查处的一起案例中,新田镇百岸村原村支书蓝元雄在帮助群众申报农村改厕项目时,按每户50至100元的额度收取好处费共1.27万元。陕西省山阳县十里铺镇一村主任为村民申请低保后,困难群众来领取时,先要交500元的好处费,否则“一律免谈”。记者近期在陕西关中地区某县采访时,一位农村低保户反映,村主任找到他索要数百元费用,理由是“为你办低保跑前跑后,你不给报销个路费?”“村干部不帮着申报,咱连低保都吃不上,给就给吧!”该村民无奈地说。个别手握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权力部门负责人,更是明目张胆地将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变现谋利。已被提起公诉的江西省分宜县扶贫和移民局原局长龚平供述,每年除固定的扶贫资金外,省里下拨的数百万元经济发展资金由该局自主安排。为获得这笔款项,当地12名村支书累计向他“进贡”32万余元。一位村支书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热衷向龚平争项目争资金,一方面是因为争取到项目后可以加强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移民项目的验收,虽然县移民局要求项目要做到100%,但实际上只要做到七八成就可以通过,剩余的钱就成了村里的开支。此外,部分基层干部还存在“优亲厚友”行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有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照顾亲属,大搞“人情保”“关系 保”,搞“利益集团”。发放危房改造、农村改厕、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时,不从实际出发,对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创造条件”也要给亲属,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众却视而不见。记者在安徽省金寨县采访了解到,该县白塔畈镇光慈村党总支书记王孝华存在违规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5年3月,王孝华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有关规定为其父母办理低保,先后骗取低保补助款1.63万元。

二、扶贫公事成个别村干部“私家事”——由于村级民主监督不到位,扶贫公事成了个别村干部的“私家事”。记者在广西多地采访发现,依照申报扶贫领域资金的文件要求,申报人选需要首先经村民主评 议、评审。但实际上,不少村没有做到民主决策,该开的会没有开,大多数是由村“两委”负责人说了算。一些惠民指标、扶贫资金安排等,少数村干部“私下一商量”就决定了,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埋下隐患。“国家的扶贫政策是真好,可底下的有些干部以权谋私,让中央的温暖打了折扣!”采访中,记者不止一次听到群众如此反映。据了解,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务公开不足,使不少群众对扶贫政策知之甚少,即使被侵害利益也浑然不知。《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贵州省三穗县滚马村村委会看到,村里的阳光民生监督公示栏十分老旧,“三资管理”“粮食直补”“项目建设”“临时救助”等分栏下一片空旷。一些基层干部坦言,不少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惠民政策宣传不够,认为业务部门只需做好业务即可。在此情况下,原本规定明确、边界清晰的惠农政策,成了村组干部的“自由解释权”。“许多案件其实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贵州省贵定县第三纪工委书记罗华说,但为何能得逞?一个原因是扶贫项目量大面广,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不知情。“以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为例,这本是国家生态保护的举措之一,在一些地方却成为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甚至沦为村干部侵占的‘财源’。”他说。虽然国家有关扶贫领域资金制度的设计相对完善,但基层却时常出现审查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的情况。据了解,以低保金发放为例,一些乡镇往往仅有1至2 名干部对全镇低保户的资料审核把关,由于人手少力不从心,导致低保户的受理、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等工作多由村干部一手包办,为后者贪污、虚报提供了便利。江西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发现,在县、乡、村一级,扶贫资金监管缺失,乱象丛生。有的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贴息,有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实施扶贫工程项目不规范,有的骗取扶贫资金,部分基层干部在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有以权谋私、克扣贪污、收受贿赂的情况。与此同时,少数基层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不在状态,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淡漠,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的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屡有发生。广西武宣县扶贫办 原主任覃圣巍任职期间,在开展贫困村重点产业开发项目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给国家造成63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22.7万元。

三、村民怕报复“敢怒不敢言”——记者发现,在不少地方,迫于对基层干部的畏惧心理,群众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往往“敢怒不敢言”,一方面纵容了腐败现象,另一方面也给办案机关查处案件带来困扰。一些受访群众说,在不少村子,村干部都是所谓的“能人”“强人”,有的通过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维系村组治理秩序。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办事还要有求于他们,群众便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的村民即便反映了情况,当有关部门去实地调查时,他们又不敢出面举证。陕西省商洛市反贪局副局长刘建康说,当地近年来判处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由于涉案金额较小,逾八成最终被判处缓刑。虽然是依法量刑,但有的村干部却因此有恃无恐,甚至扬言“我就是个农民,看你还能把我降到哪里去?”而对群众而言,举报的后果很有可能只是判处缓刑,村干部回到村里毫发无伤,有的还会打击报复,村民只能忍气吞声。多位受访纪检干部坦言,在目前反腐高压态势下,纪委和反贪部门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状况,尤其是不少村组干部“非党员”和非公职人员的身份,使党纪国法难以约束和查处。同时由于村组干部腐败案件人多、取证难、成案率低和不计入工作考核等因素,使一些纪检干部办案“有心无力”。陕西、广西不少基层反贪部门干部反映,近年来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虽然得到加强,但全员办案仍难以实现。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调整、被上级部门抽调等较为频繁,一些人员业务不够熟悉,缺少办案经验,这些都严重制约基层反腐和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此外,法律界定存在分歧,形成了监管中的“模糊地带”。西部地区一位市级反贪局负责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曾就村干部犯罪问题有一个立法解释和两个司法解释,规定了村干部从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等七类情况,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当出现贪污、挪用公款或受贿犯罪行为,由检察机关查办。而当前移民搬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等腐败高发领域却不在七类情况之列,这些领域的贪腐问题被归为职务侵占范畴,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监管,形成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的交叉。“长期以来形成的职能定位,使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在刑事和治安案件上,直接查办村干部职务侵占案件力量不足,经验也较为欠缺。可以说农村职务犯罪的情况很多,检察机关可管的却比较少,公安机关可管,但查办的更少。”一些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坦言。

四、避免“微腐败”须把好四关——基层干部群众表示,扶贫领域中的腐败虽大多数额较小,但这种“零距离腐败”,关系到“十三五”末能否如期脱贫的头等大事。亟须以公开为“防腐剂”,把好“四关”,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惩处力度,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首先,把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四关”——江西省委第八巡视组建议,把好“四关”,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简便,从程序上减少扶贫资金滞留

现象,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与市、县、乡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对以权谋私,截留、套取、贪污扶贫资金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 究相关领导责任。

其次,针对脱贫攻坚中村组干部腐败高发现象,以公开为“防腐剂”,切实推动村务公开,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成建议,进一步抓好“三务”公开制度落实,健全“三务”公开目录,加强督促检查,保障群众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

再次,强化抓早抓小,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西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表示,各级党组织应切实负起责来,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要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

最后,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现实工作中,真正插手扶贫等惠民资金的群体,大多数是村“两委”干部和部分基层站所人员,这些人是协助基层政府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群体,为使其更好工作,个别乡镇党委政府往往对他们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乡镇干部还与其同流合污。西安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建议,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应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往上倒查,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贵定县纪委副书记陈必勇建议,建立健全对落实扶贫等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监管考评机制,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考评,考评结果要与政府部门绩效、干部晋升等奖惩

挂钩,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对影响恶劣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严格缓刑的适用范围,在法律范围内,适当以轻刑替代缓刑,发挥震慑作用。http://blog.163.com/m13787911579_128/

推荐第9篇: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平图发〔2018〕4号

平利县图书馆

关于印发《平利县图书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馆员:

脱贫攻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打赢这场艰巨的攻坚战,必须要有一支作风优良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作保证。为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馆扶贫领域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目标导向、责任担当、问题意识,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问题,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题治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查找并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统筹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综合施策与靶向治疗相结合,坚持见事与见人相结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采取系列举措,打好歼灭战和攻坚战。

三、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对脱贫攻坚认识不足,“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战略思想不系统、不深入,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把握不准,贯彻不力,制订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不切实际。

2.。对脱贫攻坚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认识不到位,自觉性和主动性差,工作不深不细,习惯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或专项整治工作代替精准扶贫。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把政策当人情或搞政策平均主义。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或与“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相违背。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实施指导督促不够,宣传解释不到位,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8.对本单位扶贫工作指导不够,监管不严,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研究、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9.对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不重视。对结对帮扶贫困户、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帮扶规划不切实际、敬业精神不强,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10.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11.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致贫原因与帮扶规划、帮扶措施、群众意愿不一致,缺乏针对性,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

12.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产业扶贫贫困户参与和关联度不高,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无法落实落地。

13.帮扶人对年度实施的政策宣传、指导、扶助不到位、不精准,导致贫困群众享受政策不明白、不全面。没有跟踪帮扶规划和项目的落实,帮扶成效不明显;帮扶思路不广,帮扶举措不多。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3.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漠视群众诉求,工作不敢担当,推卸责任,报喜不报忧,遇到问题不研究不解决。14.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调研走过场,“三走访、三签字”工作流于形式,没有为群众排忧解难,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五)遵章守纪未从严要求的问题

15.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

16.会议召开,忙于应付,工作不重实效,不唯实。17.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思维方式僵化老套,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作风不扎实,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县全会精神,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专项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照本方案和 2017 年各方面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逐条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做法,并加以推广。

(四)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始终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做到作风治理不软火松劲。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培训,强化脱贫攻坚是全镇“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驻村帮扶。要进一步以身示范、以上率下,经常到所帮扶的村居开展调研指导。要把驻村帮扶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份内之事,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关心关爱。帮扶干部要按照“沉下去、贴着帮”的总体要求,真正沉下去,改进帮扶方式,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帮扶工作。

(三)加强信息建设。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不断提高识别质量和数据质量。加强平台数据录入、更新和完善,发挥和运用好大数据作用,加强数据分析,为宏观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持。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成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和副组长,由相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协调配合要到位。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畅通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向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治理合力。

(三)长效机制要到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为我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保障。

平利县图书馆 2018年5月12日

推荐第10篇:乡镇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确保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严肃惩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xx月xx日中午,xx镇召开班子会,及时传达了上级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约谈推进会暨上半年工作例会会议精神, xx月xx日,召集了各村(社区)支书、镇直单位领导、包村组长召开xx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约谈推进会暨上半年工作例会,总结分析全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强化压力传导,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在深化扶贫领域工作中,制作并张贴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栏xx幅、印发宣传资料xx份发给扶贫户、在镇区和各村(社区)悬挂xx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横幅,营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件,立案件、结案xx件,给予党纪处分xx人。“第一种形态”xx人,以铁的纪律推动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 工作部署的针对性不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普通党员干部为主,没有真正盯住“关键少数”,查处xx件扶贫领域案中,全部为村党员干部。

第二,廉政监督员深化程度不够。我镇党委派驻村(社区)廉政监督员制度和村(社区)廉政工作站建设工作全面铺开,但这两个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目前,驻村廉政监督员和廉政工作站成员在监督方面存在不足:1.纪检业务素质不高,大部分工作人员对纪律审查工作不了解,加上农村党员群众文化素质不够高,在处理基层纠纷、信访中应对能力不足,效果不明显;2.群众对廉政工作站工作不熟悉、不信任,信访问题更相信上一级能更好更快解决。

第三,查办案件存在突出问题。一是查处有影响力、强震慑的案件还不多,主要体现在查处的层级不高,以村干部为绝大多数,且发现问题的途径还比较单一,发现问题大多还是依靠信访举报;

(三)以奋斗精神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第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廉政工作站的宣传和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让工作站成为群众信任、能帮群众切实解决问题的“家门口的纪委”

第二,抓重点。一是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转;二是围绕民生资金大数据平台涉及的危改、低保资金转;三是围绕重点村、屯转。

第三,抓住“作风建设年”的有利契机,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脱贫攻坚战提供铁的纪律保障。

第11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方案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室(中心):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10日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2018〕4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徐令义同志在广西调研督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巩固和拓展XX县脱贫攻坚成果。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淡化虚化弱化、监管职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干部作风以及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违纪和贪腐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单位涉农款项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挪用、套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 1 法行为;重点检查在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在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存在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对贫困户所得到的各项政策补贴进行核验,检查贫困户在办理各项惠民补贴过程中是否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从 4 月10开始,至 2018 年 5 月 5 日止。自查自纠工作要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贯穿整个过程,不分阶段,不分节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召开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扶贫开发和科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有效开展和工作质量。

(二)组织全面自查。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职工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阶段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找准方向。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3),对本单位联系村的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坚持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全面集中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问题, 2 必须在活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指导。

(二)从严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珍惜机会、抱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党员干部,对不把握政策,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领导干部,坚决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及时报送材料。单位领导干部要于 5月5 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1)到办公室汇总,5 月 10 日前办公室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总结和《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

1、附件2)及图片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告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12篇:某小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XX市教育局印发关于《xxx市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三教字〔2018〕191号的通知要求,我校迅速、广泛、深入动员,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师了解掌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现就针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针对通知要求,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自查工作

1、学校能结合党建精准扶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可信,建立了贫困户信息台账,但对于在校贫困学生的建档立卡工作有些滞后。

2、学校开展了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儿童的帮扶活动,但登记记录不全,缺少过程性材料。

3、学校工作布置安排后,部分老师对待工作态度还不够 主动,积极,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三、针对在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校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扶贫政策宣传,充分认识到教育扶贫的重要性。

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国家的人文关怀带进每一个家庭,使整个社会都能对国家的“双百目标”有所了解,对实现中国梦充满信心。

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的资金,学生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政策,不挪用,不套取。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补助审核、公示等工作,教育扶贫基金做到“应扶就助”,补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2、做好学校的教育扶贫工作台账的精细化、规范化。

组织教师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核对信息、核对人员、核准数据,建立起学校教育贫困电子档案,制定出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落实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对在校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一对一帮扶结对”工作。

关注“三残”和留守学生,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再加大优惠帮扶政策,鼓励班主任每学期高质量地完成对学困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的走访工作,摸清学生家庭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为教育精准扶贫打好

4、重视“控辍保学”工作。

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验收之际,对学生的辍学情况进行清查,开展多种兴趣活动留住问题学生,帮扶贫困学生,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打造良好育人氛围,让老师教的开心,学生学得愉快。

5、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学校要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另外,学校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与年度考核、晋职晋升、教育教学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扶贫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校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及时整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扶贫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长远发展不懈努力!

XX市XX小学

2018年6月19日

第13篇:上半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纪委发〔2018〕25号)要求,认真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问题为导向,以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为抓手,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认真开展问题查找

按照《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查找了落实政策,履行职责、顶风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在扶贫项目审批、建设、监管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干部职工在危旧房改造方面存在的政策不明、审核不严、监管不够,出现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问题;集中供热供水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对贫困户居住小区存在的暖气不热、供水不畅、物业服务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现象不治理、治理不好、治理不到位等“三不为”问题;干部职工在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致贫原因不明、帮扶措施不准、入户次数不够、政策宣讲不透、资料台账不全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在扶贫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问题;干部职工在扶贫政策方面存在的知晓率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

三、扎实开展问题整改

经过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全县排查出的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贫困户住房还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贫困户建房面积超标,危房鉴定还不够严格细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扎实细致的开展了整改工作。

1.全面排查农村住房安全情况。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住房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际情况,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鉴定农村房屋的通知》,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在2016年全面开展核查D级危房、2017年全面核查C级危房的基础上,2018年4月,组建我局和镇村两级力量,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要求,对农村所有房屋逐户开展了房屋安全性鉴定排查,出具《住房安全等级认定表》。各镇排查鉴定结束后,我局组织技术力量对鉴定结果为C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进行了核查。2018年5月,聘请**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3名土木工程师,抽调县住建、国土、民政、扶贫等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个农村危房鉴定小组,已完成精准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共发现的C级危房77户。起草《**县精准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行动自查情况的报告》,自查报告已上报市政府、抄报市建设局。

2.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了《**县2018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6月12日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按照市县扶贫部门工作要求,督促各镇进一步完善规范脱贫攻坚到村到户资料,为“一户一策”住房安全信息录入提供依据。

3.优化农户建房技术指导服务。针对去年改造的303户农村住房(包括36户D级危房),今年各镇经排查仍需改造的农房实际情况,继续建立县、镇、村三级责任体系,县级划片、镇级包干、村社全覆盖的巡查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定期巡查、日常上报、应急处置等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建房信息,动态监管。在农户建房过程中,配发农村住房标准图集供农户选择,加大技术培训,以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上下圈梁构造柱”的基本抗震标准,把好建房质量关口,同时向各镇配发危房改造施工图集77本,维修加固改造设计方案15份,要求各镇人民政府依改造形式逐户发至危改户手中。与此同时,6月22日县危改领导小组召开由各镇分管副镇长及工作人员参加的技术培训会议,对危改工作开展专项培训。

4.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查检查力度。5月以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开展精准脱贫“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领导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户住房安全专业鉴定的通知》,结合近期开展的农村危房排查认定工作,实事求是地对遗漏和新增危房进行查漏补缺。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行动落到实处,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客观、真实,对全县10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三类人员住房、空置房屋进行农村房屋安全专业鉴定,出具住房安全等级认定表。针对鉴定出现的住房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有效有序完成问题整改。

第14篇:扶贫领域作风治理

**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第二季度推进情况报告

根据《**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开展的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力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省、区《关于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方案》文件精神,强化思想认识,分领域、分部门、分环节安排部署,制定《**县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列出*个方面**项作风问题清单,明确整治重点,整改时限。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二)强化职责,提高精准扶贫推进合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遵循,将精准扶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位推动,强抓落实。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以身示范。县级领导包片联点、督导督战。人大、政协将工作重心聚焦脱贫攻坚,建言献策,监督落实。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签字背书,压实责任。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领导主动抓、行业部门配合抓、县乡村三级共同抓”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

(三)强化部署,全面落实作风治理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进行高规格、全方位、多层次动员安排部署,研究印发了《**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级干部、乡镇、部门、驻村工作队、联户干部等6个层面分别制定了《**县2018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则》,提前高位谋划、提前规范筹备,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见效。此外,县委分别与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各乡镇党委签订《2018年脱贫攻坚问题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党组分别与各副县长、各乡镇、各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领域约谈,并签订《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围绕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明确问题整改任务。

(四)细化举措,全面推进扶贫领域问题整治。一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村落实中央、省、州、县扶贫政策制度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导检查,并就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年度资金全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三是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开展问题案件线索集中排查行动。截至目前,收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共*件,上级转办*件,本级受理*件。初核*件,其中立案*件,诫勉谈话*人、批评教育*人。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乡镇和*个相关职能部门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次专项督查。

(五)巩固成果,扎实开展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组织力量开展2017年度**个贫困村、****名贫困人口的脱贫退出成效,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根据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全州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会议要求,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召开**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单》,分层细化**条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主体、督导责任部门、县级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各乡镇、部门对标深度挖掘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对标落实,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提出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核查6人以上户基础数据,对201*年*月*日前家庭户籍人口达到或超过6人但精准识别时未整户纳入的家庭纳入了整改范围,一次性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补充建设安置住房户型确定、图纸设计及评审、成本核算及概算审查等前期工作,并报省、州局研究批复。住房补建工作于**月份之前完成;制定后续帮扶措施,安排各乡镇结合各安置点搬迁户实际,对照搬迁户意愿和家庭实际制定搬迁户和人《脱贫方案》,依据搬迁户《脱贫方案》制定各安置点《后续产业和就业实施方案》,各乡镇围绕各安置点《后续产业和就业实施方案》制定乡镇《后续产业和就业规划》,经指挥部审核批复后,最后确定《**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规划》,形成“搬迁户和人、安置点、乡镇、县级”四位一体的脱贫规划。

(七)全面整改,力促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自今年*月**日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部署视频会议和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推动,制定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督通字〔2018〕**号),压实分管领导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工作职责和整改时限。同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对标整改方案》通知要求,对照各级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自查检查。截至目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梳理出的**条问题中,宣讲工作安排不及时、易地搬迁入住率低、产业资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条问题已完成整改,财务处理不规范、基层扶贫干部疲于应付、干部主动作为不够等**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扶贫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筑牢。一些乡镇和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工作措施不够硬、不够实,脱贫攻坚中主动作为不够等问题;

二是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错评、漏评、错退等问题;

三是项目资金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存在重资金拨付、轻监管使用,重项目建设、轻效益跟踪等问题;

四是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问题;

五是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不深、不细。存在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不清楚驻村第一书记是谁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问题整改。重点解决基础数据不准、驻村帮扶不实、干部能力素质不强、督查检查质量不高、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做好扶贫领域项目审查论证、风险评估、项目选择、方案批复和公示公告等工作,确保各类扶贫领域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监管。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日

第15篇:微腐败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017年6月)

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卫生院儿科主任 杨德玉 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确保5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的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取得扎实成效。5月15日至6月30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工作,为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找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现在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不够好。政治学习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缺乏钻劲和挤劲,不求甚解,不能持之以恒。没把学习提高到增强工作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存在时冷时热、时紧时松现象。

2、有轻微的主观主义思想。虽说是个“老兵”,多以服从为天职,犯不了官僚主义的错误,但有时还是不乏自己的个性和想法。自认为“好的建议”一旦没被采纳,积极性便大打折扣,甚至敷衍了事。有些事情事后想来,人家是对的,我的想法是错的。不然咋有“屁股决定思想”一说呢。官僚官僚,当官的“僚”就“僚”在这些地方。

(二)、怠政懒政庸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不够好。政治学习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缺乏钻劲和挤劲,不求甚解,不能持之以恒。没把学习提高到增强工作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存在时冷时热、时紧时松现象。

2、消极应对形式主义,只求做像,不求做好。甚至错误的认为:形式主义的工作不能做得太出色,一旦被上面看中、黏上,当成典型连连看,影响正事,那就糟了。

3、思想上存在享乐主义的想法。食色性也。毋庸讳言,本人喜欢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对于我们平民百姓来说,有些虽属奢望,但从思想深处检讨,非分之想是不应该有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归根结底还是政治学习不够,思想革命不彻底。平时虽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学的东西真正“印在脑子里、融化在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注意思想改造,提高思想素质。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保持工作热情,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服好务。

3、以党章为准则,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

4、以活动月为起点,作风建设不停步,思想改造不停步,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16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意见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意见

驻陕农纪发〔2018〕3号

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供销合作总社: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内容

驻厅纪检组要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形成合力,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一)重点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省扶贫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搞变通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重点是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重点是扶贫领域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重点是跟进产业扶贫、区域性扶贫开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等,严查项目分配、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关键环节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深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2020年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压实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纪检、信访、计财、人事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会议、文件、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专项治理工作压力,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三)要拓宽线索渠道。驻厅纪检组和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要通过对外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来信、新媒体等平台,密切关注扶贫领域的负面网络舆情,深入分析专项审计、专项督查等资料,广泛收集和主动发现扶贫领域的各类问题线索,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分类处置。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在搞好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同时,驻厅纪检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具体抽调驻厅纪检组和三个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各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系统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印发督查情况通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和12月18日前将半年、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

中共陕西省纪委

驻省农业厅纪律检查组

2018年2月5日

第17篇:魏官庄小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魏官庄小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县教育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及刘田各庄学区校《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解决学校教育扶贫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决定开展学校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要求

深入梳理查找教育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彻查彻纠彻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聚焦教育扶贫政策落地,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纪违法问题。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资助和

- 1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学校对照治理重点,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不能以下级和教师问题代替自身问题,要负责监督做好本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拉网式”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问题或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组织专门人员,于2018年1月底前,将2016年以来所有问题彻底查清;2018年2月底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所有问题彻底查清。

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学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填报《违法违纪问题清单》和《作风问题清单》(见附件

3、4),两个清单须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和整改。2018年3月底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处理到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2018年6月底前,所有违纪违法案件要结案归零;案情复杂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调查的,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二)集中核查阶段(2018年2月初至2018年6月底完成)。采取专项核查和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形式,核查范围和内容同自查自纠一致。校长负责本校核查工作,成立专项治理核查组,进行“拉网式”核查。对集中核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和整改意

见,移交责任办公室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完成)。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核查结束后,利用1个月时间,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问责的是否问责到位、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校长靠前指挥、直接上手,搞好动员部署、谋划好治理方案,切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和核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检查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走过场,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学校专项治理办公室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建立查否复查制度,对上级交办核查问题,学校查否后又被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查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45 -

第18篇: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推进。现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纪检机关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作用,以专项治理持续筑牢扶贫纪律堤坝,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举措,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又瞄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

强化精准监督。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精准监督。既要加强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励各乡镇纪委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

坚持久久为功。专项治理时限为2018年至2020年,在这3年时间内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并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后,还要不断深化治理成果,推动巩固脱贫成效。

深化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结合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二、治理重点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脱贫攻坚主战场,对症下药、靶向监督,做到“五个聚焦”,重点治理各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一)聚焦向扶贫资金钱物“动奶酪”问题。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向扶贫资金钱物“动奶酪”的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邪念、伸黑手等问题。

(二)聚焦贯彻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扶贫领域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工作任务不落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盲目决策、敷衍了事,“算巧帐”“分指标”“垒大户”“堆盆景”,一味要求写材料、填报表、迎检查等,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聚焦有关管理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领导不有力,工作不扎实;扶贫主管部门对落实扶贫项目计划不及时、组织指导不力,致使项目未能落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与扶贫项目资金密切相关的县直、镇直单位在项目资金落地后,没有及时跟进、跟踪,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等宽松软问题。

(四)聚焦帮扶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帮扶单位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对落实帮扶任务消极应付、部署不力、措施不实;驻村工作队和选派扶贫干部“走读式、不履职、成效差”,擅自脱岗、懒政怠政;乡镇党委不履行对帮扶干部日常管理职责,放任自流等问题。

(五)聚焦审计、财政、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各级扶贫资金审计、财政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普遍存在、多发或重复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公职人员及财政供给人员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以创新的工作举措,严格的监督检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达到有效有力的目标。

(一)全面梳理排查。在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核实,仔细梳理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大数据运用,助力扶贫领域精准监督。(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信访室、案管室) (二)发挥信访优势。创新信访监督方式,除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方式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拓宽收集排查问题线索的渠道,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在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定期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信访室)

(三)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扶贫、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信息报送、分析研判、协查配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县乡两级要健全督查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查办整改台账,不断完善动态清单制度,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巡察办,信访室、案管室) (四)加大惩治力度。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县监委要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并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五)创新督查方式。县纪委主管常委牵头负责,各执纪审查室组织谋划,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配合实施,创新联动督查方式,发挥“监督航母”作用,切实当好“五大员”,不间断强化对联系地区和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做到全方位、无遗漏。切实做好系统性监督检查与重点专项督查相结合,与“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事要纠正到位、人要处理到位、制度要完善到位。(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六)强化重点督办。在总结巩固前一阶段重点督办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督办工作。县纪委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片区协作、交叉办案等方式,切实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作用,对涉及扶贫领域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跟进督办核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较多但查处不力的乡镇(开发区),县纪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件适时开展挂牌督办。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的督导,经常性开展检查和指导。(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信访室、案管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七)开展专项巡察。县级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脱贫攻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要把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并严格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巡察办) (八)注重责任追究。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单位: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工作已被党中央提升到战略高度、政治高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任重而道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向脱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看齐,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重点,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纪律保障对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夯实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打好执纪监督监察持久战,以严督细查的态度和勤督善查的作风确保各项扶贫纪律执行到位,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二)协作配合,发挥治理合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最新脱贫攻坚政策,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纪检监察室、乡镇工作室要加强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督查、督办、指导等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金融扶贫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深入调研,实现有效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沉下身子深入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找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症结,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研判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跟进研究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推广各地探索出来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基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不断细化优化专项整治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持续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态势。利用县纪委网站平台,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开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县纪委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各乡镇(开发区)要每月1日前向县纪委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查处结果和典型案例;每季度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特色工作或意见建议,可信息专报随时向县纪委报送。

第19篇:河西镇中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黄粱梦中心校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体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我校迅速、广泛、深入动员,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师了解掌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现就针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领导小组。

长:张志琦 副组长:刘畅

员:李毅 张薇薇 王洋洋 张树杰 李海涛 韩玉凤

范凌云

二、针对通知要求,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自查工作

1、学校能结合精准扶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可信,建立了贫困户信息台账,但对于在校贫困学生的建档立卡工作有些滞后。

2、学校开展了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儿童的帮扶活动,但登记记录不全,缺少过程性材料。

3、学校有辍学学生情况统计表和花名册,但对贫困户辍学登记不够精细,也缺少相应帮扶记录。

第 1 页

共 3 页

4、学校工作布置安排后,部分老师对待工作态度还不够主动,积极,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三、针对在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校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扶贫政策宣传,充分认识到教育扶贫的重要性。

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国家的人文关怀带进每一个家庭,使整个社会都能对国家的“双百目标”有所了解,对实现中国梦充满信心。

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的资金,学生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政策,不挪用,不套取。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补助审核、公示等工作,教育扶贫基金做到“应扶就助”,补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2、做好学校的教育扶贫工作台账的精细化、规范化。组织教师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核对信息、核对人员、核准数据,建立起学校教育贫困电子档案,制定出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落实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对在校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一对一帮扶结对”工作。

关注“三残”和留守学生,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再加大优惠帮扶政策,鼓励班主任每学期高质量地完成对学困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的走访工作,摸清学生家庭情况,

第 2 页

共 3 页 有的放矢的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为教育精准扶贫打好基础。

4、重视“控辍保学”工作。

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验收之际,对学生的辍学情况进行清查,开展多种兴趣活动留住问题学生,帮扶贫困学生,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打造良好育人氛围,让老师教的开心,学生学得愉快。

5、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学校要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另外,学校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与年度考核、晋职晋升、教育教学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扶贫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校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及时整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扶贫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长远发展不懈努力!

黄粱梦中心校

2018年4月23日

第 3 页

共 3 页

第20篇:河西镇中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同河中发(2018)10号

河西镇中学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同心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同心县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同教党发〔2017〕74号)的通知要求,我校迅速、广泛、深入动员,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师了解掌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自我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教育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现就针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领导小组。

长:周治国

第 1 页

共 4 页 副组长:马风全

纪明逵

员:石彦仁

马春平

二、针对通知要求,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了自查工作

1、学校能结合党建精准扶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可信,建立了贫困户信息台账,但对于在校贫困学生的建档立卡工作有些滞后。

2、学校开展了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儿童的帮扶活动,但登记记录不全,缺少过程性材料。

3、学校有辍学学生情况统计表和花名册,但对贫困户辍学登记不够精细,也缺少相应帮扶记录。

4、学校工作布置安排后,部分老师对待工作态度还不够主动,积极,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三、针对在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校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扶贫政策宣传,充分认识到教育扶贫的重要性。

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国家的人文关怀带进每一个家庭,使整个社会都能对国家的“双百目标”有所了解,对实现中国梦充满信心。

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的资金,学生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政策,不挪用,不套取。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补助审核、公示等工作,教育扶贫

第 2 页

共 4 页 基金做到“应扶就助”,补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

2、做好学校的教育扶贫工作台账的精细化、规范化。组织教师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核对信息、核对人员、核准数据,建立起学校教育贫困电子档案,制定出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落实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强对在校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做好教师与学生的“一对一帮扶结对”工作。

关注“三残”和留守学生,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再加大优惠帮扶政策,鼓励班主任每学期高质量地完成对学困生、问题学生、贫困学生的走访工作,摸清学生家庭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为教育精准扶贫打好基础。

4、重视“控辍保学”工作。

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验收之际,对学生的辍学情况进行清查,开展多种兴趣活动留住问题学生,帮扶贫困学生,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打造良好育人氛围,让老师教的开心,学生学得愉快。

5、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学校要组织一次“回头看”,主要查看自查自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纠、已查纠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检查发现的制度漏洞是否及时堵塞、工作作风是否明显改进。学校领导班子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

第 3 页

共 4 页 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或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有效机制。另外,学校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与年度考核、晋职晋升、教育教学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扶贫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校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及时整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扶贫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长远发展不懈努力!

同心县河西镇中学

2018年4月23日

第 4 页

共 4 页

《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汇报.doc》
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