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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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实施管理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一、责任督学的聘任

1、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3-5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覆盖到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含教学点)。

2、区直学校的责任督学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遴选聘任,中心校所属学校的责任督学由中心校负责遴选,报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聘任,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责任督学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3、督学证与标牌由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室设计,按相关程序统一制作。

4、教育督导部门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

5、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

二、责任督学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或退休的校长、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遴选,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责任督学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行政机关在编人员,或者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6、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7、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责任督学职责和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时间。

三、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责任督学的督导事项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六、责任督学的工作规范

1、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2、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3、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4、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5、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6、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7、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8、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七、责任督学的工作保障

教育督导部门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指定学校为责任督学安排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八、督导结果的运用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责任督学和教育督导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问题,收集、汇总后报上级有关部门。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和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将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九、责任督学的管理

1、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2、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第四条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第五条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第七条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八条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第九条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第十条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2月18日印发) 第一条 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制定计划。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确定方案。每次开展督导,责任督学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

第四条 督导方式。责任督学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

第五条 持证督导。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六条 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八条 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九条 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第十条 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第十一条 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 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第十三条 整改通知。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第十四条 督促整改。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学校或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以及督导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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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国教督办〔2013〕2号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该《办法》共12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目 录

1基本信息

2督导办法

1基本信息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足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实行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1]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2督导办法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第四条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第五条 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第七条 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八条 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第九条 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第十条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推荐第4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

第一条 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制定计划。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确定方案。每次开展督导,责任督学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

第四条 督导方式。责任督学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

第五条 持证督导。责任督学实施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六条 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八条 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九条 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第十条 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第十一条 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 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第十三条 整改通知。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第十四条 督促整改。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学校或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以及督导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第十七条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足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实行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1 附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第四条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第五条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第七条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八条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

3 进行整改。

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第九条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第十条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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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结合芜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服务的重要举措。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实现内涵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特色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责任督学的选聘

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聘任兼职督学。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由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三、责任督学的配备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校(含民办)设置责任督学,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四、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五、责任督学主要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六、责任督学督导方式

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责任督学接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时,要认真记录在案。一般问题可视情直接调查、核实、反馈;业务性强或重大问题可直接报至上级督导部门,分类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责任督学工作保障

市、县(区)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对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定期培训、集中培训。督学在履职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通讯以及业务培训、工作补贴等费用,应根据任务量和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列入督导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八、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1.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2.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3.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4.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九、责任督学督导结果的运用

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十、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足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实行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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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第四条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第五条 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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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第七条 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八条 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第九条 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第十条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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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

下花园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 督

下花园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

督 导 规 程

第一条 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制定计划。责任督学应根据教育督导部门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确定方案。每次开展督导,责任督学应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

第四条 督导方式。责任督学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也可根据督导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

第五条 校园巡视。责任督学应认真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注意了解管理、使用、安全、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方式、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应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七条 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校务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学生学籍档案、财务账目、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八条 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第九条 座谈走访。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第十条 督导记录。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 反馈意见。责任督学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第十二条 整改通知。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第十三条 督促整改。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学校或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 撰写报告。责任督学应独立完成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应包括督导任务、督导过程、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督导结论以及督导建议等。报告应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文字简练、言之有据。

第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花园区教育局督导股

2014.4.1

推荐第9篇:武夷山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武夷山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网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我市教育水平,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闽教督〔2013〕2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建设,特制定武夷山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实施方案。

一、挂牌督导的意义

实施挂牌督导制度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加强中小学教育工作社会监督的重大改革措施,对教育督导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二、挂牌督导的范围及安排

挂牌督导的范围为我市各中学、各完全小学。根据我市实际,挂牌督导所需责任督学由市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与根据需要所聘用兼职督学共同组成。按照我市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以一人负责1至3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具体见附件:〘武夷山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兼职责任督学的聘用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要求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三、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二)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三)挂牌督导的工作要求

1、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2、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3、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四、挂牌督导的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教育局与教育督导部门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教育局与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推荐第10篇: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汇报

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汇报

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汇报

为了全面落实xx中心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健全xx中心小学督导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校严格按照市督导室的要求和计划落实了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便于加强督导工作,建立了学校视导员制度,配备了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作为学校的视导员,对接上级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过“丹阳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网”,及时了解上级的精神、汇报督学的具体工作,积极配合责任督学的工作落实和整改。

学校按照统一规范制作了标牌,标明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学校和责任督学共同制定督导工作评估监督机制,建立了责任督学意见、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长期高效开展。

二、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主要做法 1.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按照市督导室统一要求,学校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十分重视,在校舍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挤出了一个办公室作为“责任督学工作室”并挂牌,为两位责任督学配备了两张办公桌、两台电脑,工作职责(任务)上墙,电脑桌面有挂牌督导内容。与此同时,学校资源对责任督学全面开放,责任督学每月来校督导时均有学校视导员与其对接,并提供相关资料。

2.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常规工作

为了便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开展之前,学校召开了此项工作的岗前培训,让全校教职员工明确专项督学工作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对学校依法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 责任督学每月来校一次对学校以下事项实施经常性的督导: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静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校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本年度我校进行的部分专项督学指导

上半年责任督学陈慧来校进行了开学工作督导、校园文化督导、教育教学常规督导、教育现代化工作督导、校安工程督查等。期间对学校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如:放学时交通拥挤有安全隐患。提出问题后学校及时召开行政会议并和xx派出所、城管中队取得联系,每天放学时由xx派出所和城管中队派人员在校门口负责疏散交通。又如:学生中午就餐时“三清一静”工作有待提高。提出问题后学校及时召开了行政会并制定了相关改进措施,每天中午有四位行政巡视值日,每周评出就餐文明班级并在校园内公示。 (责任编辑:王振俊)

第11篇:顺德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操作细则

顺德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操作细则

为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试行),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五个方面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操作要点

1.校园巡视

责任督学进校园巡视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学校相关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1)校园管理。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内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环境布置富有文化内涵,体现教育功能。人员进出校园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齐全、工作到位。

(2)设施设备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名单上墙。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设备安全、卫生,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阅览室等使用充分、器材图书补充及时。实验室橱柜有橱号、橱签且统

一、规范、美观,橱签内容与存放实物相符、与账册相符;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破损仪器及时报损,实验室仪器药品入橱入柜存放;危险品存入危险品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等管理和领用制度。图书室图书复本未超过规定,图书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图书管理系统,随时调阅各类统计数据和借阅情况。计算机教室所有计算机能正常使用,网络畅通。校园网站及时更新和维护,正常使用校务教务管理系统、电子备课系统等。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用、各项数据及时更新。

(3)校务公开。公告栏设在校园醒目处和校园网上,根据公开的内容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对财务、人事、招生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校务公开。

(4)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课表编排科学、合理,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技能科开齐、开足,没有被挤占的现象。

(5)教师管理。教师爱岗敬业,精神状态好,工作热情高,工作投入足,工作期间无闲扯、上网看电影、炒股等不良现象;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不良现象;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正常有效开展。

(6)课外活动组织实施情况。有详细的活动安排,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活动的组织指导到位,班级和学生的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

(7)学生的行为习惯。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文明礼貌,行为习惯好。

2.推门听课

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听课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并对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评价:

(1)学生学习。明确学习目标与要求;按要求认真预习,课前准备到位;课堂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热烈讨论,大胆质疑,做好笔记;乐于动手操作、实验,积极合作、探究,敢于求异创新;当堂训练又好又快;善于总结提炼,及时巩固消化。

(2)课堂教学。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科学设定三维教学目标;指导督查学生充分预习,主动学习;面向绝大多数学生确定教学起点;课堂设计科学、合理、新颖,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基础,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分散难点,讲授精当,富有启发性;提供机会,搭建平台,适时点评,积极鼓励,营造民主、平等、活跃的课堂氛围;善于指导学法,化难为易,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板书精巧,演示规范;讲练结合,形式多样;时间分配合理;课后作业分层、多样、适量。

(3)教学效果。教学目标达成度高,不同层次学生均获得发展;课堂气氛民主和谐,师生互动性强,学生参与充分,思维活跃,质量高。

3.查阅资料

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下列有关管理资料,但要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1)校务管理。检查规划文本、会议与工作记录、教代会资料,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是否依循专家指导和民主程序,科学制定;检查规划文本、学年度计划、各处室工作计划,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否符合“表述清晰,内涵具体,体现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要求。查阅学期计划总结、阶段安排等资料,了解工作中是否围绕年度目标、工作重点,科学合理安排,落实具体措施。检查学校及部门会议记录、学校活动资料,了解学校办学思路是否清晰,目标是否明确,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切合本校实际并有效落实。

(2)制度建设。检查学校章程文本、行政会记录、教代会材料和校务公开档案等,了解学校是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是否依据学校章程形成有效的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等文本,了解学校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检查相关处室、教研组、备课组计划、总结,日常管理资料,阶段性分析评价报告等,了解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抽查学生成长记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过程材料,了解学校是否认真及时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检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演练活动资料,了解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3)规范办学。查阅班级学生花名册、分班操作办法、电子学籍档案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了解学校班额、是否平行分班和严格学籍管理等情况。检查学校网上及校园内张贴的总课表、班级、教师分课表,重点检查毕业班,抽查以往教案、学校检查记录及学生相应作业,了解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查阅体艺“2+1”活动计划、过程资料,了解实施体艺“2+1”工程情况。查阅学校课程计划、班级课表、校本教材和教师教案,了解学校校本课程开设是否有地方特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查阅作息时间表,了解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学生的睡眠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查阅学校课表、课外活动安排表,了解学校体艺课、大课间活动是否正常开设。检查教师备课和学生作业,了解学生作业总量及教师布置、批改情况。查阅学校工作安排、教学档案、学生考试卷、班主任工作记录,了解考试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手册等,了解学校评价教师是否体现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改进教学的原则,实现多元评价。查阅学生手中教辅资料、学校财务台帐和教育部门信访等处理意见,了解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和教育收费是否规范。

(4)德育工作。查阅德育计划、总结与团队活动资料、班主任工作记录、学校简介、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校风校训的解读等,了解德育目标、计划和团队活动是否适合学生学段的特点,德育工作是否有时代性和地方性。查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记录,了解学生心理健康讲座、咨询等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查阅各类活动计划、方案,浏览学校网页,了解各类教育活动是否有详实计划、方案。查阅相关活动资料,了解教育活动是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形成系列,师生参与面广不广,特色项目成效如何。查阅家长学校活动记录、网页资料和家访记录,了解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德育工作情况。查阅学校校外实践活动资料及班、团队工作记录,了解学校校外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5)课堂教学。检查监测与问责的制度、过程性资料及教师绩效考核资料,了解学校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的实行情况。检查教学管理材料,了解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抽查教学“五认真”材料,了解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检查校长的听评课笔记,了解校长听评课制度实施情况。查阅课改推进资料,了解学校课改实施情况。

(6)队伍建设。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学校是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学校专任教师、班主任及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情况,校本研修制度是否健全,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是否完善、档案信息是否完整、考核机制是否健全,在职培训是否达到规定学时要求,有无教师广泛参与、切合实际的课题和阶段成果,成果的交流与推广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和建设、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情况。

(7)办学成效。抽样检查学生素质报告单及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材料,了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达到标准。查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直报数据,了解测试合格率、优秀率达标情况;查阅学校体艺建设资料,了解学生特长培养情况。查阅学校发展规划、活动记录、网页宣传等资料,了解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建设,特别是有无得到同行认同和上级肯定,并被宣传和推广的特色项目。

(8)资料管理。学校的管理资料齐全、详实、序列化,有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教师业务、学生学籍、师生健康、人事、财务、固定资产、荣誉实物等各类档案。实验室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完整、及时、账账相符;橱签内容与存放实物相符、与账册相符;仪器设备完好,破损仪器及时报损,仪器药品入橱入柜存放;危险品存入危险品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等管理和领用制度。音体美等功能室的设备器材有账册。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音体美等功能室设备器材的使用记录与课表相符。图书室图书复本未超过规定。计算机教室所有计算机使用记录记载完整。信息化设备使用说明书装订成册,归类存放。

4.问卷调查

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事项在一定范围内,根据需要对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居民等选择相关内容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诉求。

(1)社区居民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其他群众两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被调查者的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不包括教师、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包括人大和政协的领导。其他群众,不能有地方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时间可安排在教育开放周、教学巡礼周等大型活动期间,人数在30人以上,内容可围绕学校的“三风”建设、教学设施、师资素质、办学质量、特色建设、社会声誉、招生行为、教育收费等方面。

(2)家长调查。调查对象为所有年级家长代表,各年级、各班级及班级中不同层次的学生家长数量相当,不包括教师,也可集中安排各年级的某个班级。时间可在教育开放周、教学巡礼周等大型活动期间,也可放在学期结束期间。人数在30人以上,内容可围绕学校的“三风”建设、办学行为(包括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招生、收费、择校,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等情况)、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素质、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后勤服务、安全卫生(包括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等情况)、家校联系、办学质量、特色建设、社会声誉、招生行为、教育收费等方面。

(3)教师调查。调查对象兼顾不同年龄、性别的教师,尽量不安排中层以上干部,特别是校级班子成员。时间可安排在下午学生放学后,人数在30人以上,内容可围绕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现状、发展状况、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三风”建设、办学行为(包括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招生、收费、择校,资料征订,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等情况)、德育工作、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队伍(包括学习、培训、交流、技能竞赛、考核等)、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安全卫生(包括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等情况)、家校联系、教学改革、办学质量、特色建设、社会声誉、招生行为、教育收费等方面。

(4)学生调查。调查对象为所有年级学生代表,各年级、各班级及班级中不同层次的学生数量相当,也可集中安排各年级的某个班级。时间可安排在下午大课间活动时,人数在30人以上,内容可围绕学校的“三风”建设、办学行为(包括课程开设,作息时间,教育收费、资料征订,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等情况)、德育工作、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素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安全卫生(包括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等情况)、家校联系、教学改革、办学质量、特色建设、教育收费等方面。

5.座谈走访

责任督学可随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单独访谈、相关人员回避、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二、工作要求

(1)做好督导记录。工作中,及时通过填写督导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2)提出反馈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3)发放整改通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由教育督导部门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4)督促落实整改。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学校或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在期限内没有及时处理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督导部门负责人。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12篇: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

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中小学督导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结合我省中小学校督导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责任督学是督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督学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受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派,持证上岗,对指定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挂牌督导是责任督学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主要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按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设计的样式和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基本情况(姓名、照片)、督导事项、联系方式等在指定中小学校校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联系与沟通,形成督导工作合力,保证督导任务完成。

第二章

任命与聘任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普通中小学校按1名责任督学负责3-5所的标准任命或聘任专(兼)职责任督学,对所任命或聘任的责任督学颁发相应证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责任督学的任命或聘任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责任督学上岗前须签订《履职责任书》,《履职责任书》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制定。

第五条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以及近期退休的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校长和教师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择优任命或聘任。

可根据督导事项,对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责任督学进行合理安排,组建3-5人的团队,按片实施督导。

第六条 责任督学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等业务能力。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

(五)本人愿意、身体健康,能胜任责任督学工作。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七)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七条 责任督学实行任期聘任制,每个任期或聘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具体任命或聘任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制定。

第三章

职权与任务

第八条 责任督学的职权

(一)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全面了解被督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情况。

(二)要求被督导中小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三)受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约谈被督导中小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

(四)对被督导中小学校、校长和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

(五)参加学习培训和阅读相关文件。

(六)在特殊情况下,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直接反映情况。

第九条 责任督学的任务

(一)责任督学主要任务

1.对中小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执行省“五严”规定进行监督。

2.对中小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倾听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中小学校限期整改。

4.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责任督学具体任务

1.督导校长及领导班子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督导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督导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4.督导开齐开足课程和课堂教学情况。

5.督导学生学习、体育活动和课业负担情况。

6.督导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

7.督导学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

8.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发现安全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10.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的有关事务。

第四章

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责任督学工作程序

(一)出示责任督学证书。

(二)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三)认真填写督导记录。

(四)向被督导中小学校反馈相关督导意见。

(五)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导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限期对被督导中小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具体报告和整改期限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及时纠正或实行回避。

(二) 责任督学对指定中小学校实施督导每月应不少于1次,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 责任督学要坚持常规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常规督导包括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点评反馈、列席有关会议等。重点督导包括对指定中小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所开展的专项督导等。

(四)责任督学要坚持个人督导与组队督导相结合。责任督学可由1人负责督导3-5所中小学校,也可根据督导责任区划分,由1名责任督学负总责、多名责任督学组队共同负责督导1所中小学校。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制定。

(五)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督导中小学校吃请和礼物,不得接受被督导中小学校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旅游项目,不得在被督导中小学校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与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私自公开需要依法保密或暂未公开的学校和相关个人信息。

第五章

制度与保障

第十二条 责任督学工作制度

(一)记录报告制度。责任督学每次进入中小学校督导,必须按统一的文书格式,做好相应的听课、访谈、约谈、巡查等工作记录,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二)工作例会制度。责任督学要定期参加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了解工作动态,梳理相关信息,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跟踪整改制度。责任督学要针对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并将跟踪整改情况及时向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四)学习培训制度。责任督学要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专题培训。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参加省和国家组织的相关培训。

(五)定期交流制度。连聘连任的责任督学原则上每个任期或聘期应交流一次;因特殊需要,责任督学的交流可提前或延迟。责任督学的交流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责任督学工作保障

(一)中小学校应按要求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督导事项提供有关资料,虚心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按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将责任督学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制定责任督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按年度对责任督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免职或解聘。

第十五条 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责任督学存在履职不力、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或在督导中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取消责任督学资格等处理。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常规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相关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

第十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月应对责任督学的督导报告进行汇总整理,特别是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适时地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落实责任,责成有关中小学校认真整改。

第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东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家组成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2寸近期

免冠照片

党 派

学历

专业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专长

职 称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简历和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

(电子信箱)

近三年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和研究成果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盖章)

第13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

反馈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靳督学、各位专家:

两天来,省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组不辞辛劳,深入到我县部分中学和小学,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访等方式,对近年来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评估。刚才,督导组领导对我县教育督导工作作了总体评价,各位专家也从不同的角度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反馈。检查组的评价是忠恳的,这既是对我县教育督导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鼓励、厚爱和鞭策。特别是XXX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拓展思路带来了新的启迪,也为我们做好今后的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我们也深深的明白,我们虽然在教育督导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州的要求相比,与省内各兄弟县市的工作相比,仍存在诸多的不足。

今后,我们决心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不断创新和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一是创新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教育职能部门对学校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作用,把家长的评价和教育督导的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绩效评定、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和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逐步形成具有内在动力的督导运行机制;二是规范督导管理,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教学支持服务功能,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增强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性和教学支持服务功能的针对性,做到督导有依据,处罚有标准,引导有水平,完善相关督导制度等文件,使教育督导工作日常化、规范化、优质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各级教师整体素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合理调配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规范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持续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学习力度,大力实施“教育形象工程”和“继续教育工程”,大幅提升全县教师整体素质。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们决心以此次评估验收为新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再接再厉、继续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努力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突破,力争早日实现教育大县迈向教育强县的工作目标。

第14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重要意义有三点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重要意义有三点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9月23日,教育部督导办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有三点:一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要求,要继续坚持理论基础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改变过去所说的“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的现状。在中小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把对学校的监督、指导落实在工作的第一线,贴近了与学校、与教师、与学生、与家长等的联系,是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是加快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必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强化督导。《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了对学校督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对学校监督和指导的现实需要。我国基础教育面大量广,发展不平衡,学校之间差异较大。同时,学校管理不规范,未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课程;课堂教学重知识传授和学科成绩,忽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能力培养;安全卫生隐患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择校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亟需加强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在中小学校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依照《教育督导条例》和《办法》对学校实施常态化、公开化监督指导,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质量。

第15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区2019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教育督导专业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现制定2019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模式,强化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锻造一支能够真正担当政府的“得力助手”、学校的“专属顾问”、群众的“贴心专家”、决策的“信息参谋”,合格履职的优秀责任督学队伍,提升教育督导专业能力,为@@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挂牌督导的新模式,提高责任督学的依法督导、规范督导和服务学校的意识,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高效。

2.积极开展专项督查、随访督导、协作督导相结合的实践与研究,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更适合区域实际和学校需求。

3.做好责任督学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督导理论水平和督导能力。

4.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研发@@区教育督导大数据“工作平台”,实现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

三、主要任务

1.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坚持集中学习与网络学习、组织培训与派出参训、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业务培训与能力考核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机构人员以及专兼职督学能力提升培训机制,打造一支层次多样、覆盖全面、专业精湛、作风过硬的教育督导队伍。3月份编印督学工作手册,7月份编印督学培训资料,暑期开展一轮督学专题培训,纳入区级培训。

2.完善挂牌督导工作运行机制。围绕督学责任区管理、督学培训、督导方法、责任督学五项职责、八项经常性督导任务、工作流程等各个环节健全并完善工作制度,使挂牌督导工作在更加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依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职责,形成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问题联动解决机制,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3.强化督学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中小学幼

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强化督学动态管理和任期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各级督学要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查实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各级督学要敢于担当,做到严格自律、风清气正、秉公执法、真督实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树立督学良好形象。

4.加强理论学习。首先要重点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督导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其次是加强教育督导宣传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典型经验成果、工作特色亮点的宣传,利用教育督导内部平台和新闻媒体推介工作成果、探究工作方法、交流经验体会,充分展示@@教育督导风采。引导、鼓励教育督导人员总结实践经验,升华理论研究,撰写督导论文,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思路。再次找标杆,学先进,组织督导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5.

将新建的@@五中、八中和民办(有证)幼儿园纳入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督导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到2019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6.加强对责任督学的考核与表彰。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据《襄阳市@@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采取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查阅责任督学工作计划、随访记录、督导报告、听课记录、督学案例等材料,参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平台上传情况,对该项工作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季度末进行通报,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与学校发展进行捆绑式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季度:

1.制定2019年督学责任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工作;

3.开展2019年@@区规范办学“春季行动”;

4.制发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5.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季度:

1.开展督导先进工作单位、优秀督学和督导员评选工作;

2.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4.编印《@@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资料汇编》;

5.责任督学提交半年督导有关材料;

6.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季度:

1.开展督学案例评选;

2.迎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检查;

3.开展两类学校建设和控制大班额专项检查工作;

4.开展督学集中培训工作;

5.调整区级督学;

6.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检查工作;

7.开展民办幼儿园督学挂牌工作;

8.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季度:

1.开展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成立考核小组,对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

3.总结2019年挂牌督学工作情况;

4.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9年1月3日

第16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报告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报告

督查重点:随机督查学校学生午餐、饮用水情况。

督查主要内容:

1、听取校长关于学生食堂卫生、学生营养午餐以及饮水情况的介绍,并随陈强副校长巡视校园各项工作。

2、小型座谈会:

(1)学生对午餐中饮食卫生状况的反映及建议。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学生午餐和饮用水情况的反映、建议。

问题探讨:

1、学校对学生饮食卫生习惯的养成有宏观指导,但还需有一些具体的落实措施。如开展“合理膳食,健康校园”的讲座。

2、饮水设备等能定期、定时消毒,做好各项卫生保洁工作。但一些管理的过程资料应做好保存备查工作。

第17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各学校教风和学风的根本性好转,加强对分管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和指导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学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教育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规为依据,教育督导监督、考核、检查、评价的职能,把更新教育观念、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校园文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的中心任务,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管理质量的有效控制,推动良好教风、学风建设,促进五所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督教

1.对教务处、科研室的管理与服务。调查、了解三年规划、学期工作计划、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对教学改革(特别是“绿色指标”的落实)、课程建设、师资培养、教科研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

2.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教学案”的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等开展督查、评估和指导;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组织干部听课并汇总、公示听课信息。

3.对任课教师的“备、讲、批、辅、考”五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向当事人、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督学

1.对德育处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德育处梳理学校的德育特色,不断完善具有各校特点的民族精神教育校本教材,打造学校的德育“一校一品”。

2.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教师的要求、对学校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通过随机查课,检查学生的课堂学习状态;通过抽查学生的作业、课堂笔记等检查学生的自觉学习状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教师在教学方面、学生在学习态度方面的信息。

(三)督管理

1.认真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督导水平。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 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要求。及时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和谐干群关系。

2.督促、督查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布置的素质教育工作。分析汇总部门月工作执行和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对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3.以教研组、年级组为单位,展示师生自我风采、发现优点、寻找亮点为目的级组评估来明确教师发展方向,扬长避短,促进教师持续发展,提升师生精神面貌。

4.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的督导每月至少1次。认真填写各种表册,搞好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督导原始资料的积累工作。

五、具体安排

2013年11月份:初步了解各所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情况;

2013年12月份:制订2013学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2014年2月:部署2013学年度教育督导工作内容。

2014年3-5月:教育教学教研、规范依法办学、师德师风建设、后勤管理与服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2014年6月:形成督导工作总结的文字材料,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督导工作情况,并向各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第18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总结

2015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高中责任区工作总结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大邑县教育局2015年工作思路》(大教〔2015〕1号及县教育局督导室工作安排,于2015-3 至2015-12对成都列五中学大邑分校、大邑中学、安仁中学进行督导评估,项目有:

1、学校招生与收费。

2、校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3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4课程开设、质量提升与课堂教学。

5、学生学习、体育锻炼与课业负担。

6、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与管理。

7、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

8、校风、教风、学风等文化建设。

9、提升学校教育满意度。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招生与收费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年度招生计划,小学、初中、高中班额分别符合每班不超45人、50人、56人的标准。

2.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和公示制度,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收费后及时规范开具统一票据。

3.学校严格执行伙食费收费政策,食堂经费管理、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4.学校严格执行“一补”经费的使用政策及教育资助政策,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

二、校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

1.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办学思路、办学目标清晰明确、适合学校发展,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教育局的工作思路匹配。

2.学校章程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全面、细致、科学、易操作、易落实,符合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要求。

3.学校落实民主监督与管理,教职工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认同感。4.学校加强“三化”(绿化、美化、净化)建设。

5.校舍维修和设施设备、物品采购、登记使用等管理成效明显。

三、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

1.督查学校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师〔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4〕1号)、《大邑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大教发〔2013〕69号)、《大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教人〔2014〕14号),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

2.指导学校排查矛盾纠纷隐患,深入教职工群体了解思想动态,化解各类矛盾。3.了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提高、在岗培训等情况,指导学校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四、课程开设、质量提升与课堂教学

1.学校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有无挪用、挤占行为。

2.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按“方案”组织实施,目标、责任明确,工作措施落实。3.查找影响责任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因素,积极实施有效指导。在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经常深入班级听课12节,了解教学情况,做好听课记录,指导任课老师提高课堂教学质效。

五、学生学习、体育锻炼与课业负担

1.通过观测学生课堂表现、学生文本作业(含试卷)、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学习动机、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效果,实施科学引导。

2.学校实施“每天每班一节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大力开展各类德育、体育艺术教育活动。

3.学校确保了学生接受教育活动的时间:学生上午8:30到校、下午4:00以后放学。学校不随意延迟学生到校时间、不随意提前放学。

4.了解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督、检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与管理

1.学校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校园安保人员、器材落实到位,戒备工作做到常态化。

2.学校建筑、设施、设备、电路、消防、校园施工、学生课间活动、校园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学校认真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实际应用;落实“防溺水”措施。学校建立隐患点管理台帐,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不合规车辆和社会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和搭载学生,学生上下学通行秩序良好,校门外有无交通安全标识、减速带等。

七、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加强了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就餐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推行“家长免费品餐制度”。

八、校风、教风、学风等文化建设

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文化建设体现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特色,被师生认同、熟知,有利于引导师生发展和学校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

学校完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九、提升学校教育满意度

为密切学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督促指导学校持续、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以学校名义给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信,召开一次各方面代表参加的恳谈会,广泛动员教师走一次家访,认真开展一次 “送温暖”活动,学生家长到校免费品一次学生伙食。

坚持校内督导与联系社区、群众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破解教育难题,化解相关矛盾;要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受理和帮助处理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的投诉,指导学校改善和加强薄弱环节。

责任督学:冯建全 陶明祥

2016-1-14

第19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报告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报告

责任督学 鹿芝 2016年1月21日

督导室:

按照《肥城市中小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2016年1月15日对责任区学校进行督导。本次督导的主要任务:一是督查责任区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二是查看了六处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三是督查学校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本次督导听取学校领导的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一、重视程度高

责任区内六处学校小学干部教师积极性高,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落实“两全”方案与计划,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地推进。

二、工作成效大

(一)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六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物防技防到位,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各时间段都能安排值班人员负责,记录较全面。通过检查现场,学校安全指示牌规范齐全,全面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护导值班表、值班记录、安全专题教育、安全疏散演练、安全隐患排查表等资料齐全,学校管理比较规范,对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确保了无学校无事故。

(二)关于教育教学工作

六处学校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制度健全,重视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业有布置有检查,课程开全,课时开足。学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了师德师能建设,定期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杜绝有偿补课行为。教师教学积极性高涨,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去,为学生的成才打下了基础。

(三)学生学习情况

六处学校由于重视了师德师能建设,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高涨,重视信息化教学,向课堂要效益,引领学生动脑筋,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学生学习方法得当,学习成绩上升幅度快。学生课间活动丰富。

(四)学生体育锻炼

学校重视学生体育锻炼,体育活动设计符合学校的实际和学生具体实际,课间体育活动、阳光体育丰富多采,学生通过活动和锻炼,学生心里、身体健康,为学习成绩的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课业负担情况

学校重视师能建设,教师业务能力较强,大力开展向课堂要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课堂活跃,学生掌握知识能力强。教师对家庭作业布置的合理,没有给学生造成过重的课业负担。 落实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

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逐步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肥政办发【2013】4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读到办法的实施方案》及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王新勇督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交本次整改报告。

一、设立实施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以杜敏校长任组长的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杜敏 副组长:刘洪民

员:李胜斌 杜冬梅 明国庆

二、配合了挂牌督导

1.提供了办公条件。为责任督学安排办公室,提供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室内布置《责任督学基本职责》《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主要事项》《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内容。 2.公示了督导信息。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合适高度张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示牌》,方便群众了解督学信息及督导事宜;在学校网站设立“教育督导”专栏或专页,宣传挂牌督导政策、传递责任督学以及来校督导工作信息等;同时,

3.协助了督学工作。学校设“督学”联络员,与市教育督导部门及责任督学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市教育督导部门阶段性工作布置、责任督学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责任督学来校的接待、督导活动配合的组织等,以热情、友好的态度接待责任督学,客观反映学校督导需求,认真汇报学校情况,以客观、真实的学校常态接受挂牌督导,并为督学巡视校园、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提供一切便利。

4.记录了督导过程。根据责任督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填写“督导情况记载表”,并及时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图文信息上传学校网站。

三、明确了主要职责、任务

1.积极配合了责任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区督学提供学校工作相关方面的档案材料,并接受督导小组的提问,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校长室、办公室负责) 2.根据责任督学的要求,副组长和条线负责人负责陪同引导督学进教室听课,到有关现场检查,通知、组织有关人员配合访谈及相关检查。

3.在督学对学校进行随访督导期间,各负责人及时将自己负责方面的学校工作进行梳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根据督学提出的意见及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汇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四、落实整改工作流程

1.加强分析整理,明确了整改方案。对于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学校于督导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单项问题整改方案。

2.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整改效果。根据整改方案的要求,对阶段性或具体性的问题,通过行政会、条线工作会议或者全体教职工会议,分析问题,说明整改环节,布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对于制度建设等重大改革性问题或需寻求政府部门支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由领导组策划解决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汇报,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3.规范台账管理,推进了督学成效。每次督导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人员撰写督学进校督导的情况报道,及时上传学校网站,做到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做好登记存档;需上报资料及时整理,完成上报工作。

肥城市责任督学工作纪实整改方案

一、时间:2015.4.29

二、内容:学校安全、办学行为

三、存在问题:

1、学校的卫生存在死角。

2、在学生出行方面教师的跟行力度不够。

3、学生家长的乱停车,行车现象较乱。

4、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不够。

四、措施:

1、领导小组: 组长:杜敏

成员:刘洪民

李胜斌 工作小组: 组长:刘洪民

成员:李胜斌

明国庆

杜冬梅

2、具体措施:

(1)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丝毫不能懈怠,把好进出校门第一关。

(2)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安全知识要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班会、放假前、开学时、黑板报、宣传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分工:

杜敏:安全巡视、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

4、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肥城市责任督学工作纪实整改方案

一、时间:2015.5.29

二、内容:学校安全、德育情况

三、存在问题:

1、安保情况,在学生出行方面教师的跟行力度不够。

2、学生家长的乱停车,行车现象较乱。

3、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不够。

四、措施:

1、领导小组: 组长:杜敏

成员:李胜斌 刘洪民 工作小组: 组长:刘洪民

成员:李胜斌 杜冬梅 明国庆

2、具体措施:

(1)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丝毫不能懈怠,把好进出校门第一关。

(2)保持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内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3)落实重点和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崇尚科学的宣传教育,各班要以法制安全教育为主题出一期板报,做好基础预防工作。

3、工作分工:

明国庆:安全巡视、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

4、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肥城市责任督学工作纪实整改方案

一、时间:2015.9.6

二、内容:学校安全、德育情况

三、存在问题:

1、在学生出行方面教师的跟行力度不够。

2、学生家长的乱停车,行车现象较乱。

3、防踩踏应急疏散方面。

四、措施:

1、领导小组: 组长:杜敏

成员:刘洪民 李胜斌

工作小组: 组长:刘洪民

成员:李胜斌 杜冬梅 明国庆

2、具体措施:

(1)坚持学校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健全门卫、巡逻、会客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对发现的重大案情、重要信息按双线报告制度,以利于上级机关及时掌握信息,妥善处理。 (2)加强防踩踏应急疏散。

(3)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另外要普及一些自卫自护的知识。

3、工作分工: 明国庆:安全巡视、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

4、完成时间:2015年9月底

第20篇:关于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2013年年底前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覆盖所有中小学校。为全面了解我省各地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请各市州组织县市区在年底前将责任督学挂牌公示到校情况,以图片形式上传本地教育督导网或教育信息网(县市区没有相关网站的可以挂市州网站),每个县市区至少提供10张图片并配图片说明(每个责任区至少有1张图片),每张图片应同时可以辨识学校校名和责任督学公示牌等信息。上传图片网址的链接方式,请以市州为单位,于2014年1月10日前汇总发送至我室公共邮箱。我室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暗访行式,到有关县市区进行督查

联系人:黄万忠,公共邮箱jyddhn@163.com。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2月24日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汇报.doc》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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