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计划

2020-04-05 来源:工作计划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调解工作计划

篇一:2014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4年闵林村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人民群众,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对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村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小事矛盾调解不出组,大事矛盾化解不出村,准确无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村大局的稳定,争创村级先进调委会。

三、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011年1月1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宣传要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及时避免矛盾激化显得尤为重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调解组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强化“大调解”格局下的 “三调联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是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

五、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调解工作要满腔热情,对当事人要态度亲切,调解人员要摆正位置,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切实做好调处理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争取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得理解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引导,依法调解。要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闵林村委会2014年2月16日篇二:201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小学校 201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

一、组织领导

成立花桥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黄世进

副组长:黄世华 伍志凌

成员: 李潇 戴磊 周勇军 唐杰 周文辉 杨 睿 周靓 各年级组组长 村主任教师

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考试和教育乱收费问题,农村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贫困生救助问题,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聘任问题等教师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及教师投诉反映的其他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一)组织发动

1、由学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收集整理资料。各处室、各年级要积极配合。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集中排查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边排查与边调处相结合。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排随报。

(三)集中调处

1、分解任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涉及到各处室、各年级的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

2、明确责任。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3、注重效果。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

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对相关当事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制。学校要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程,主要领导对学校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

2、加强基层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纠纷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3、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定期(即每季度)总结汇报。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新的一年,四方堰社区调委会要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不断加大民间纠纷调解力度,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工作正常地开展。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调解组织网络及信息员的作用,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反映群众热点难点的矛盾作为重点。每月召开调委会学习、评案分析会议,就上一月的调处情况进行分析,学习调解方法。每季度召开评案会议及纠纷排查会议,对发生的纠纷案进行分析评案,遵照“调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预防和控制矛盾纠纷激化,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二、完善帮教安臵工作网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关心和了解他们生活情况,多关心“两劳”的心理健康、思想交流、心理沟通。继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及时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帮教力量,进一步完善定期走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做到不失控、不脱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利用辖区资源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月活动,科普教育宣传周教育活动,每季度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聘请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和社区有法律知识干部训社区居民进行法律讲座,内容为《民法通则》、《利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完善和发展四方堰社区律师服务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工作和经济发展以及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好辖区内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创建标准化调解委员会的目标

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组织调解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人民调解员工作手册》和有关法律报刊杂志。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活动,坚持运用“情、理、法、巧”调解相待,以心换心,讲事实、讲证据、抓早、抓小、抓细,预防各类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广泛宣传法律进社区,促使人民调委会政法工作防线,从而达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2009年四方堰社区力争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7%,“两劳”人员帮教率达100%,新犯罪率控制在零,民转刑纠纷控制在零。

2010年四方堰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楼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社区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2010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单元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六、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10年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10年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2011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制度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排难纠纷”、“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并在建国以后得以确立和不断发展。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都做出了规定,赋予人民调解工作以较高的法律地位。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我镇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全镇工作的大局的高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能否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实践看,我们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各调解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规范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整体工作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整体水平。

1、建立健全并组织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计划4次,主要是脱产培训,日常工作中利用例会机会做到以会代培,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技能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断地跟进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随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健全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季度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敏感时期的不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排摸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特别要组织好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处理矛盾、防范激化提供信息,努力做到对各种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楼道,大事不社区”。

3、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调解活动程序,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坚持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原则的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愿性。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6、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7、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8、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评价考核体系,各行政村、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数据的收集、评估、上报工作;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探索环保、劳动用工、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的组建,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推荐第2篇:调解工作计划

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心无旁骛,充分理解省法院开展矛盾调解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迅速统一到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调解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秀传统和宝贵财富,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赞誉为“东方经验”,调解工作计划。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意义十 分重大:加强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调解工作是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调解工作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要求紧密相连,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调解最能体现和符合当事人真实愿望和利益诉求,从而也最接近当事人所追求的实体公正,最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以调解方式办结的案件,最能够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一般不会出现上访、缠诉、申请再审等情况,从而有效增强司法结果的公信力;加强调解工作有利于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调解结案,可以较好地弥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目标,形成当事人双赢的局面,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刚才院长在讲话中,也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此,全市法院广大法官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站在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站在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法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去年,**院长首次提出开展“调解”活动,并在以后的多次会议上反复对开展“调解”活动进行动员,今天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足见省法院对调解工作重视的程度,一个时期以来,我市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以“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认真探索、总结、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调解竞赛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等等。一些列工作举措,很好地促进了我市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纠纷,全市法院调解结案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均明显提高,涉诉信访量明显减少,为我市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广泛赞誉。虽然如此,我们的诉讼调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法官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认为调解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和稀泥”;有的甚至不屑于调解,认为只有合法合理的判决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办案水平;还有个别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不能完全掌握,缺乏调解艺术;有的法院调解工作机制不完善,不能有效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以积极的姿态迅速投身到“调解”活动中去。

二要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把“调解”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到实处

刚才,省高院传达了全省法院开展“调解”活动的《实施方案》,中院也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我们法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传达,工作计划《调解工作计划》。 我们的《实施方案》对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如何具体抓落实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结束后,《实施方案》还要印发给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希望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根据省法院和中院党组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把《实施方案》认真地、一丝不苟地落到实处。在此,我再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市法院要对“调解”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院长的要求,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目前,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和市法院均成立了“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各基层法院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管,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要广泛发动,层层动员,掀起高潮。各个法院都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并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机会,对广大法官进行深入动员,使大家充分认识开展“调解”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法官参与“调解”活动的积极性,使“调解”活动变成每一位法官的自觉行动,从而在我市迅速掀起开展“调解”活动的热潮。

三要细化措施,精心安排,狠抓落实。为有效促进“调解”活动的开展,全市法院要从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着手,精心安排好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步骤,要扎实认真,务求实效。具体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方法的总结、推广和运用。要把我们以前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调解工作方法切实应用到实践中去,使之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同时要不断深入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并及时进行总结,不失时机地进行推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工作的共同开展。刚才,省法院在方案中还提到将组织巡回讲课活动,为全省各级法院传授调解方法,中院也要列出具体计划,组织安排好对我市基层法院的法官包括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内的调解业务培训,已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必拘泥于形式。要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法院“调解”活动的支持。全市法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法院“调解”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调解氛围,从而使全社会都了解、理解、支持法院“调解”活动的开展,配合法院工作。要坚持党委对“调解”活动的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为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人民法庭调解窗口的建设争取专门的经费支持,增强物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对于少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主动向党委报告,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好“调解”活动的评比活动。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建立本单位的工作台帐,将各自的调解工作计划、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给中院“调解”活动办公室。省法院将在今年6月组织开展对全省法院“调解”活动的中期考核, 11月底组织开展对全省法院“调解”活动的年底检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我们的《实施方案》也对此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届时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检查和评比活动,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在考核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因为排查调处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并把检查和评比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还要通过组织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调解先进单位”等评比活动,形成人人参与调解、案案力求调解的局面,使调解功能发挥到最大化,确保“调解”活动真正在我市法院开花结果。

推荐第3篇:调解工作计划

2010年调解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社区承接的任务快速增长。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服务工作外,西庄街社区居委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探索社区依法治理,依法调解的新路。社区的纠纷按依法调解,依法治理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居民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取决于有一定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社区居民参与、配合的制度。

西庄街社区调委会将在街道司法所、西庄街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要以法制教育为抓手,通过各种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或培训。通过法制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做到能依法以德,化解楼道中的纠纷,让纠纷不出楼道。为使西庄街社区调委会更好的开展工作,特制定2009年工作打算:

一.健全西庄街社区调委会的制度,明确职责,使我们社区依法治理、依法调解工作的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是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将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完善和健全。

二.在依法调解工作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法律观念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三.西庄街社区调委会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依法调解的工作理念,加强对调解员、在职调解员的工作宣传、培训和进行电化教育。真正提高调解员正确处理好社区各类矛盾以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记好调解台帐,记录好调解纪录,健全调解后的回访制度。

四.为维护小区的稳定发展,组织社区调解员,调委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真正提高每个人的理论水平,自觉遵守社会公约和社区制度,真正发挥调委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小区的工作做好、做实。

西庄街社区

2010年1月20日

推荐第4篇: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2018年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的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

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一次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最新评论孔妍玲发表于XX-01-16 20xx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推荐第5篇: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要怎么制定好调解工作计划呢?下面是由瑞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社区调解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社区调解工作计划1

为适应我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区、乡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

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社区调解工作计划2

20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五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宣传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二、通过大力宣传

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社区调解工作计划3

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城东街道司法调解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今年我村各项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XX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XX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广大村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融洽的人居环境。

推荐第6篇:调解工作计划(整理)

列夕乡2008年度调解工作计划

列夕乡地广人稀、地处偏远,由于建整扶贫、山地开发、退耕还林等多项投入引发一些分争,再加上百姓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造成辖区内的民事纠纷较多,调处压力大,为了切实的做到无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集体性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做好党政领导的左右手,我们乡就民事纠纷的调处特制定本计划,以期更好的搞好民事纠纷的化解及处理。

一、建立建全全乡的调解组织

列夕乡共辖9个行政村,83个村民小组,本年度将在全乡范围内加强调解班子,村里要有班子,有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义务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各调解组织要有制度、有牌子、有阵地、有章子、纠纷调解情况要极时记录,按照乡发的统一纠纷调解协议书填写,当事人的签字及调解委员会的章子要一齐全,每件纠纷都要存档管理。

二、调解纠纷要层层捆死责任,做到按制度办事

纠纷的调解要严格按照民事纠纷调解制度去进行,做到不推、不拖,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疑难纠纷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各村的民事纠纷,必须先经村里解决,村调解委员会做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后方能上产给驻村干部,驻村干部调查取证做好工作以后调解双方不能搭成协议的,要村调解主任及驻村干部签字后方能上交给乡调解领导小组,调解领导小组在纠纷受理后及时安排时间搞好调查,尽职尽责的

作好调解,争取不把矛盾上交给乡政府或移交给法院。

三、调解搭成协议 后搞好回访

以往的调解一旦下达调解协议书了之后就意味着此纠纷已解决完毕,至于协议履行情况往往不再过问,这就造成许多纠纷都没得到真正解决。本年度我调解领导小组决定,凡在乡调解的纠纷,在协议履行的期限内一定要督促各驻村干部协助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以减少矛盾再度激化的现象发生。

总之,今年我乡的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屋楼,会为了列夕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的。

列夕乡调解领导小组

2008年1月3目

推荐第7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1年岱林乡“大调解”工作部署

为切实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调解室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岱林乡特制定2011年大调解工作部署,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区域社会治安格局以及社会矛盾主题演变格局,在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以大调解专业化调处新机制建设、专职化调解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大调解调处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特色调解,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平台,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效能,确保我乡大调解工作在全县创优。

三、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乡调处中心切实加强对村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水

平。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实务、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建立一支首席调解员队伍、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行调解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探索“星级调解员”评定机制。

2、完善对接机制,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一是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乡调处中心与派出所、警务室与村调委会两个不同层面的有效对接。二是着力提升“诉调对接”整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全力构造“其他对接”工作机制。要以“大调解”中心为主线,继续完善“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劳调对接”等新机制。通过对接机制的建立,真正实行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整体效能。

3、优化运行质态,增强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完善排查预警制。坚持对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乡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旬排查一次,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全力维护社会稳

定。二是完善听证对话制。乡调处中心要完善听证对话规则,进一步规范听证对话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提升组织水平和实际效果,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深化特色调解制。在充分发挥乡大调解中心龙头作用和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巡回调解工作队”的特色做法,完善“五心”(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法,巩固劳资预警机制,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一方平安奠定基础。

4、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交流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5、严格奖惩考核,提升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各单位及调解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调处实效,参与全县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等评比活动。同时,对因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力或隐瞒情况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年终有检查、有总结,将大调解工作纳入机关议事日程。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8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大调解工作计划。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学习掌握新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区和村(居)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和双周排查情况,重、特大矛盾和紧急事件要做到特事特办,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换回的影响和损失。

4、坚持每月一次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会议及时传达新的调解工作精神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流新的工作经验。

5、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履行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义务,在档案、资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规范管理模式。遵照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软件”,同时,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检查、整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以防激化为重点,做到业务规范化,努力实现“四无”;不断提高村(居)调解组织调解场所、调解程序、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依法调解的水平。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从群众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选任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调解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排查问题的能力、化解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6、完善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调、劳调、诉调、信调等机制的对接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民工讨薪、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三全”(全领域、全方位、全封闭)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不断加大与区有关单位、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力度。通力调处、通力合作,加大对重大纠纷、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调处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

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防范能力、调解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创出人民调解的特色和品牌。

7、认真完成省市年度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综合考评和年终考评工作。

1、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县、镇调处中心实体运作水平,工作计划《大调解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大调解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规范县、镇调处中心工作流程,促进大调解人员、经费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落实,形成全县统一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认真履行县调解办的职责,加强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通过县、镇(开发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式,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和专门性问题调处协调会。3月份召开全县基层调处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4月份举办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骨干业务培训班。把县、镇调处中心建成基层维稳工作实体运作的一线实战机构。

2、认真组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统计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统计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水平。

3、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发区)积极落实全市大调解工作推进会的各项要求,在全县普遍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落实“三调”衔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县调处中心设立专业调解小组制度,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互配合。形成多种形式、多方联动、高效运行的调解模式。

4、突出重点纠纷专业调解,打造调解工作特色品牌。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重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探索和完善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工作,抓好试点,加强研究,规范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5、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分析汇报,提升调解工作组织水平。针对国庆60周年、金融危机、春节和两会等年度形势任务和季节特征,积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县、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受人力所限、纠纷排不出来或调解不了的情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维稳工作部署和全县政法工作要求,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防。坚持每月、每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既有全面的基础性情况,又突出当前重点,对重点问题和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注重研究,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为县、镇党委政府掌握纠纷全局情况,采取化解措施提供准确性意见和建议。

6、加强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以把大调解机制建设成基层基础扎实、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机制完善、效能显著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排查调处、分析汇报、通报、受理登记分流、检查督办、教育培训、组织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报告、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分析汇报、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建设和调处化解窗口服务工作。为规范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7、积极探索和建立“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相结合”、“ 专业调解小组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相结合”的调处工作格局。在县有关单位、部门征聘一些懂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影响力的调解专门人才,建立指导、参与调处疑难矛盾纠纷的专门调解员人才库,积极协助、参与某些领域、某些类型、某些地方的热点难点纠纷的化解。在调解人员配备上,重点实现二个结合:“兼职型”调解员和“专职型”调解员相结合,“专业型”调解员和“综合型”调解

员相结合,县、镇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确保不少于2名,有效解决调解人员挂名、业务能力不强、协调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等问题,确保中间环节不脱节。

8、抓基础工作规范流程,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落实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完善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健全新型城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培训任务,提高调解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水平。实行调解员证书制度和调解奖励制度,增强基层调解工作活力。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业性调委会运行经费、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

9、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千分制考核和综治平安创建考核的要求,探索完善大调解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县、镇党委政府对调处中心的考核力度,明确工作标准、具体要求,制订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推荐第9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4年,阿荣旗大调解工作将继续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阿荣旗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大调解工作作出如下计划:

一、时刻把握时事动态。

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论基础,更好地学习掌握新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二、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

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落实镇和村(社区)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镇、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指导镇、村(社区)调解工作。

认真履行指导镇、村人民调解工作的义务,在档案、资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规范管理模式。遵照调解组织建设标

准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软件”,同时,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检查、整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以防激化为重点,做到业务规范化,努力实现“四无”;不断提高镇、村调解组织调解场所、调解程序、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依法调解的水平。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从群众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选任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调解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排查问题的能力、化解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四、完善对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调、劳调、诉调、信调等机制的对接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民工讨薪、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三全”(全领域、全方位、全封闭)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不断加大与有关单位、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力度。通力调处、通力合作,加大对重大纠纷、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调处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

五、强化信访队伍建设。

坚持学习,在提高大调解处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

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大调解工作中去,充分调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干劲,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做好大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发挥大调解处的能动作用,更好更快地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隐患,为促进和谐稳定繁荣的阿荣旗贡献力量。

推荐第10篇:调解工作计划(推荐)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一次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11篇: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工作计划《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责任制:

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工作原则,党支部书记负责人民调解工作,把维护稳定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主管人员具体抓”的要求,把好调解关,处理好群众反映得意见和要求,不能调解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有效的防止群体闹事,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否则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所以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宣传资料和有关报刊杂志。

三、遵守调解工作原则、纪律。

四、积极向居民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五、坚持民间纠纷分析报告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回访制度,认真做好调解登记,统计工作,及时向街道司法所反馈信息。

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作用,发挥团体和集体的力量,倾心听取意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社区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第12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小学校

201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

一、组织领导

成立花桥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黄世进

副组长:黄世华 伍志凌

成员: 李潇 戴磊 周勇军 唐杰 周文辉

杨 睿 周靓 各年级组组长 村主任教师

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考试和教育乱收费问题,农村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贫困生救助问题,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聘任问题等教师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及教师投诉反映的其他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一)组织发动

1、由学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收集整理资料。各处室、各年级要积极配合。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集中排查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边排查与边调处相结合。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排随报。

(三)集中调处

1、分解任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涉及到各处室、各年级的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

2、明确责任。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3、注重效果。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查

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

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对相关当事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制。学校要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程,主要领导对学校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

2、加强基层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纠纷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3、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定期(即每季度)总结汇报。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花桥小学 2013年2月篇2: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1年岱林乡“大调解”工作部署

为切实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调解室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岱林乡特制定2011年大调解工作部署,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区域社会治安格局以及社会矛盾主题演变格局,在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以大调解专业化调处新机制建设、专职化调解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大调解调处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特色调解,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平台,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效能,确保我乡大调解工作在全县创优。

三、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乡调处中心切实加强对村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水

平。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实务、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建立一支首席调解员队伍、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行调解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探索“星级调解员”评定机制。

2、完善对接机制,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一是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乡调处中心与派出所、警务室与村调委会两个不同层面的有效对接。二是着力提升“诉调对接”整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全力构造“其他对接”工作机制。要以“大调解”中心为主线,继续完善“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劳调对接”等新机制。通过对接机制的建立,真正实行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整体效能。

3、优化运行质态,增强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完善排查预警制。坚持对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乡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旬排查一次,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全力维护社会稳

定。二是完善听证对话制。乡调处中心要完善听证对话规则,进一步规范听证对话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提升组织水平和实际效果,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深化特色调解制。在充分发挥乡大调解中心龙头作用和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巡回调解工作队”的特色做法,完善“五心”(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法,巩固劳资预警机制,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一方平安奠定基础。

4、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交流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5、严格奖惩考核,提升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各单位及调解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调处实效,参与全县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等评比活动。同时,对因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力或隐瞒情况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年终有检查、有总结,将大调解工作纳入机关议事日程。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篇3:大调解年度工作计划

李政发(2011)5号

大调解年度工作计划

各村党(总)支部:(责任区)、镇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经镇大调解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李中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本年度我镇大调解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上下联支、部分联动、资源整合、整体推进“的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1、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建设,适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各成员单位之间切实履行职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完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

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组建李中镇政法综治办公室,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司法、信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主任,各社区(村)相应建立综治办,设立警务室。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个月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分析。通过排查、调处、分析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变化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钝化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3、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化。为推动大调解规范化开展,各社会(村)矛盾纠纷调处站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习例会、纠纷排查、重大疑案管理、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等十项制度,结合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将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

三、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成果,保效果。

2、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

3、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一年内大调解工作有一个新起色。

兴化市李中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二日篇4:大调解工作计划

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4年,阿荣旗大调解工作将继续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阿荣旗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大调解工作作出如下计划:

一、时刻把握时事动态。

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论基础,更好地学习掌握新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二、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

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落实镇和村(社区)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镇、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指导镇、村(社区)调解工作。

认真履行指导镇、村人民调解工作的义务,在档案、资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规范管理模式。遵照调解组织建设标

准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软件”,同时,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检查、整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以防激化为重点,做到业务规范化,努力实现“四无”;不断提高镇、村调解组织调解场所、调解程序、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依法调解的水平。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从群众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选任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调解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排查问题的能力、化解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四、完善对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调、劳调、诉调、信调等机制的对接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民工讨薪、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三全”(全领域、全方位、全封闭)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不断加大与有关单位、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力度。通力调处、通力合作,加大对重大纠纷、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调处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

五、强化信访队伍建设。

坚持学习,在提高大调解处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

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大调解工作中去,充分调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干劲,积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做好大调解工作,最大程度发挥大调解处的能动作用,更好更快地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隐患,为促进和谐稳定繁荣的阿荣旗贡献力量。篇5:大调解工作计划 xxx街道办事处大调解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强化各部门在大调解工作中的责任,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xxx街道办事处xxxx年大调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化认识、完善机制、以人为本、提升绩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大调解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效能,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在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力争达到矛盾纠纷调处率上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上升和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各类上访事件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要进一步调

整充实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调处中心要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解答咨询、纠纷调处、信息报送等事务;居委会设立调处工作站,下辖民调小组,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 设立调委会,居民小组按100户或一栋楼确定一名民调信息员,保证基层纠纷信息上报及时。调处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处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自身和基层调解组织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工作水平。居委会调处工作站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在镇调处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好排查和调处的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纠纷等综合素质,要切实加强调解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的工作机制。

2、完善对接机制,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办事处

调处中心要与派出所、警务室和居委会调处工作站三个不同层面的有效对接。在依法的前提下,要扩大调解结案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着力提升对接机制整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大调解”机制为主线,通过对接机制的建立,真正使矛盾纠纷得到合理分流,实现调处中心与部门职能优势的互补,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整体效能。

3、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增强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对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工作。要每月组织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做好针对特定区域和领域开展的专

项排查;遇国家、自治区、市、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社会政治敏感期期间每周进行一次预防性全面排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4、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要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避免随意性。依托党委和政府帮助解决大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大调解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提高大调解工作效率。

5、严格奖惩考核,提升工作绩效。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考核办法,量化、细化、实化考核指标,实行捆绑考核、综合评价,确保考核到位、有效。要把大调解工作列入“三个文明”建设的考核范畴,作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大力表彰大调解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调处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工作举措 完善排查调处预警机制的调解组织即办事处、居委会调处工作站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的建立、巩固、完善;大力发挥居委会调处工作站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同时要抓好二项工作:一是办事处定期召开调处例会,由各工作站和调委会主任参加,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 题。二是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次培训,以便更好地发挥各级义务调解员在各类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第13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1年元坝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镇大调解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认识、做强基础、完善机制、提升绩效”的工作思路,注重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大调解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更好地使大调解工作在构建“平安元坝”、“法治元坝”、“和谐元坝”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政法书记、人武部长任副主任,配齐专职调解员4人,确保有人办事、能办事、办成事。

2、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实务、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行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对调解员普遍进行轮训,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

3、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在镇调处中心的指导下

开展工作,履行排查和调处的职能。200人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都要建立调解组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处工作,提高调处实效。

4、进一步巩固壮大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调解信息员,建立名册,加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信息员队伍建设。对选配的信息员要明确职责,落实奖惩措施,做到“有其责、有其为、有其奖”,更好地激发调解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调处中心要积极发挥调处与管理的双重职能。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轧口管理,具体负责本辖区大调解工作部署、典型推广、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充分行使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调处调度、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和干部任用建议等权力。镇调处中心要加强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处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自身和基层调解组织排查预警以及调处化解矛盾的水平。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

1、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矛盾纠纷的相结合,镇每半月一次、村居每旬一次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并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各调解组织对排查报送的矛盾纠纷要建册立档,分流调处。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要定包干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认真组织调处,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

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2、是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解决,并跟踪督办。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3、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接待员都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填写分流交办意见。

4、限期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社会矛盾纠纷,分别制定完成期,对其调解的纠纷都必须在规定的期。

5、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交流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工作例会要做好记录,议定的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

三、健全“大调解”长效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运行机制,突出强化在矛盾纠纷的处置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保证“大调解”机制的有序运作,制定了“大调解”工作流程,明确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发流指派、依法调处、结案归档、跟踪回访七个工作流程,确保了“大调解”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有章可依、规范有序。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按照“预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开展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会,认真疏理近阶段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处置方案。及时排除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职能整合的调处机制。

2011年3月

第14篇: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计划

2012年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计划

2012年,全区大调解工作将按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精神,围绕区委中心,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的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的要求,制定全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加强力量,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保证大调解工作的各项

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将处镇调解中心打造成融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工作协调管理于一体的大调解平台,积极推动全区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快调解中心建设。推进区、处镇调解中心运作进程,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调解中心办公场所、人员力量调配和经费保障上。确保镇调解中心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并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配置处镇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名,调解中心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含专职调解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强化对接机制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积极指导开展新增亮点工作,切实搞好委托调解、刑事和解工作。认真开展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工讨薪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防范能力、调解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创出人民调解的特色和品牌。

四、强化基层调委会建设。

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处镇、社区(村)以及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调解组织,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省、市大调解要求,进一步规范区调解中心软硬件建设,通过健全调解机构建设,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体系。

五、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围绕切实提高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分层分批组织对全区调解员普通培训一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调解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培训使调解人员达到“四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即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的要求,注重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水平,提高调解人员的协调疏导、法律适用、语言表达、纠纷调解和防止激化的能力。根据情况需要,适时组织调解人员代表参观先进地区经验。

六、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纠纷联排联调的作用。

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不断加大与处镇、区各有关单位、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有关单位人才、专家的优势。通力调处、通力合作,加大对重大纠纷、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调处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推动大调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15篇: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云岩区中山东路莲花社区文件

云东社字()02号

中东莲花社区2010年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根据云岩区司法局《云司通字(2010)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莲花社区实际,特拟订关于开展春秋季民间矛盾纠纷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了新的内涵,其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人民调解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区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调整调解组织组成人员,提高调解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社区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实效,活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增加自身活力。

2、积极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10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

线,进一步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物权、安全生活、劳动保障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和睦,维持和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拓展调解思路,扩大调解范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矛盾的调处,关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缓解矛盾冲突,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对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努力做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把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楼幢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和各类矛盾潜在因素,对各类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2、做好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0年,社区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结合社区典型的调解个案与针对性地开展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要把人民调解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

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顾全大局,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教育。

3、在创“新”上下功夫,结合社区特点,把社区调解引向深入

2010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创新”上下功夫,就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生问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调解方法上有所创新,针对不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一切可以调处的场所如:“楼幢”、“街头”等,走进居民家中及时调处,调解方式灵活多样,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遇到疑难纠纷,主动请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调解,在提出调解实效上下功夫,提高调处质量,在社区调解上努力把“三个”调解有效地衔接起来。

4、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的台帐,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2010年我们必须认真做好社区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

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笔笔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

第16篇: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1年建设办事处“大调解”工作计划

为切实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村居社区调解室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建设办特制定2011年大调解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区域社会治安格局以及社会矛盾主题演变格局,在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以大调解专业化调处新机制建设、专职化调解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大调解调处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特色调解,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平台,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效能,确保我镇大调解工作在全县创优。

三、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镇调处中心切实加强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实务、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建立一支首席调解员队伍、一支专职

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行调解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探索“星级调解员”评定机制。

2、完善对接机制,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一是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镇调处中心与派出所、警务室与村居调委会两个不同层面的有效对接。二是着力提升“诉调对接”整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全力构造“其他对接”工作机制。要以“大调解”中心为主线,继续完善“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劳调对接”等新机制。通过对接机制的建立,真正实行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整体效能。

3、优化运行质态,增强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完善排查预警制。坚持对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镇每半月排查一次,村居每旬排查一次,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完善听证对话制。镇调处中心要完善听证对话规则,进一步规范听证对话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提升组织水平和实际效果,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努

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深化特色调解制。在充分发挥镇大调解中心龙头作用和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老干部巡回调解工作队”的特色做法,完善“五心”(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法,巩固劳资预警机制,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一方平安奠定基础。

4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交流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5、严格奖惩考核,提升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各单位及调解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调处实效,参与全县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等评比活动。同时,对因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力或隐瞒情况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实行责任倒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第17篇: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计划

利州西路社区2011年民事调解

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创建社区稳定的社会环境,及时有效地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对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确保平安创建目标如期实现,为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滨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查了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要对已调处成功的疑难复杂纠纷进行回访,在回访中要注意及时发现矛盾隐患。

2、针对居民型社区易发生的婚姻、家庭、债务等常见性民间纠纷做预防预测工作,特别是对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家庭要重点摸排。

- 1 -

3、要重点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医疗保障及特困人群因生活困难而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的摸排工作。

4、每月组织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台帐,全面掌握和控制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制定预防纠纷激化的措施。

5、及时向上级汇报社区矛重大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

6、组建调解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调解委员会人员全年不少于4个学习日的培训工作。

7、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分析疑难纠纷。

8、全年刊出法制宣传专栏4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开发区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所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组织领导机构,把维护社区社会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牢固树立“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保平安同样是政绩”的工作理念,把开展大调解工作列入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难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不稳定

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完善调解组织网络

进一步完善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社区居民小组建立维稳信息员,进一步加强调解委员会硬件建设,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上做到“四到位”。

3、形成调解工作格局

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街调解委员会作为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主管部门,协调、牵头、组织好 “大调解”工作,全面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措施。二是紧紧围绕调解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在调处工作格局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直接调处与指派调处相结合,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属地调处与条块调处相结合。四是健全大调解考评机制和责任制。严格落实社区维护稳定责任制,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或有影响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完善各项制度

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着力提高工作绩效。社区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员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等等。要切实把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不仅要算好“经济帐”、“效益帐”,更要算好“稳定帐”,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发现、控制、钝化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地保障和促进全街道经济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1月

第18篇: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

县“大调解”工作《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

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决定,自2011年5月起,在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区(旅游景点)”(简称“五进”)活动,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思想

学习在省部级主要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市、县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和创新社会管理,“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重心下移、工作前移,贴近、、服务,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社会稳定。

二、工作

“属地管理,分级”和“谁主管、谁”的原则,由党委、主导,整合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企事业、社会组织等责任()力量,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区(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聚居的区域,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哪里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工作计划《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三、工作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阶段: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密切,整体“五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

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职责任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将适时组织人员,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情况通报,“五进”活动。

四、职责任务

(一)责任。乡“大调解”工作组织,综治及“大调解

中心”牵头,司法所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和行业协会,“谁主管、谁”原则,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需要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单独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场镇小区、农村院落调解室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要支持、、“五进”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统筹、、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五进”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1、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主导下,“大调解中心”牵头,从纵向上县、乡、村(社区)和辖区“五进”涉及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相衔接,横向上与各行业主管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的“五进”调解组织体系。

2、调解力量整合。动员和

(www.daodoc.com)

第19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荷花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社区职能转变的需要,根据建立平安街道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创新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机制,提高整体调处社区矛盾的工作效率,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现制定以下矛盾纠纷调解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方略,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探索、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投机,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强化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格局,以调处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大跨越。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雄州”为目标,事例各类调处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力量,从而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以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调处中心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对各类社区矛盾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机制,努力实现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调解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社区专门成立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真 1

正把民事纠纷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四、机构设置

1、调处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

(1)、掌握社区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定期重大疑难纠纷,积极为街道、党工委充当稳定方面信息的耳目。

(2)、直接调处社区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政策性较强的行政纠纷。

(3)、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并结合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4)、接待群体性上访、指导分流上访矛盾。

2、社区调委会要经常聘请法院、检查院、公安、司法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政策法规咨询组,负责对调委会管理的涉法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对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程序机制

社区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为:

1、接访受理

2、分流处理

3、调查核实

4、调解处理

5、结案存档

6、跟踪回访

7、告知解决

荷花社区

2008年1月15日

第20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小学校

201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

一、组织领导

成立花桥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世进

副组长:黄世华伍志凌

成员:李潇戴磊周勇军唐杰周文辉

杨 睿 周靓各年级组组长 村主任教师

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考试和教育乱收费问题,农村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贫困生救助问题,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聘任问题等教师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及教师投诉反映的其他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一)组织发动

1、由学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收集整理资料。各处室、各年级要积极配合。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集中排查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边排查与边调处相结合。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排随报。

(三)集中调处

1、分解任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涉及到各处室、各年级的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

2、明确责任。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3、注重效果。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查

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

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对相关当事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制。学校要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程,主要领导对学校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

2、加强基层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纠纷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3、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定期(即每季度)总结汇报。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花桥小学2013年2月

《调解工作计划.doc》
调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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