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服务范围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它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视情况另行协商或续签。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聘请乙方保安队员人,按每人每月元支付有偿服务费,共计元(大写)元;
2、甲方每季度末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和奖惩条例对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评,在进行了奖励和处罚后足额支付;
3、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甲方在第二个季度的5日前凭乙方开据的发票进行支付。
四、服务内容(安全保卫任务)
见附件一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安队员的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饮水、照明、取暖、散热等条件或费用;
2、甲方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的报告或建议应及时答复和改进;
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6、甲方对乙方派遣(派驻)的保安队员,协助乙方实行双重管理,督促乙方保安队员遵守甲方合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有权对保安队员的劳动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7、对工作表现突出、忠于职守、机智勇敢的队员,甲方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见附件二);
8、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乙方应制定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提供给甲方;
2、在甲方指定守护区域内发生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并及时向甲方和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乙方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安全保卫任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全力以赴的完成合同规定的安全保卫任务,如发生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经公安机关确定属乙方保安人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的,由乙方按国家规定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破案后追回的财物归乙方);
4、乙方应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对乙方正式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不采纳不整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安排队员离开岗位从事其他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凡甲方职工监守自盗、违反财经制度造成损失,个人(家庭)现金、手饰、手表、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及可随身携带的公用财物遗失或自行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被盗的,乙方不负责赔偿;
7、乙方应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对甲方合理化要求调整的队员,乙方应及时补充调整,确保服务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优质高效;
8、乙方中队长必须保证不少于每天8小时,每周5天在甲方工作。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额的10%赔偿违约金;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逾期支付或拖欠保安服务费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计发队员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
4、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其他见附件三。
八、其他事项
1、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队员的制服、防卫器械及有关装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的所有社会保险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队员在执勤任务中,因工伤残(死亡)的,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4、在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安全保卫任务
1、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的规章制度;
2、保安人员每天早上7:30—8:00,中午12:00—13:00;下午16:50—17:20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3、保安人员必须保证至少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
4、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打卡,发现代打卡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的员工,要作好登记,并及时向主管报告;
5、保安人员负责厂区内所有设施、设备、财产的安全守护,发现偷窃、破坏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主管汇报并作好记录;
6、保安人员负责工厂人员的安全守护,发生治安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7、保安人员负责工厂的防火、防汛、防灾害等工作,发现工厂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汇报;
8、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遵章守纪,发现员工违纪违章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向主管汇报,协助处理;
9、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管理规定,所有物资出厂须持有相关部出具的出门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10、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作好登记。外来摩托车、自行车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以上领导除外);车辆进出公司(含摩托车、自行车)须停车进行检查;
11、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上班时间员工外出,须凭相关领导批准的外出单(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部长审批;部长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主管和其部门领导。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应填写会客单,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12、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禁烟规定,并负责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保安人员在上述区域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知主管进行处理;
13、保安人员要要保持门卫室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
14、保安人员应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严禁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严禁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
附件二保安人员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发现并设法抓获在责任区域内的偷、抢等违法犯罪分子,表现突出的;
2、积极参加甲方抢险救灾,保卫甲方人员及财产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3、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杰出表现的。
4、坚持原则,发现并积极制止违纪违规人员和行为,成绩显著的;
5、积极为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的。
保安人员符合以上条款内容的,公司将给予乙方30—200元奖励,并进行表扬。如贡献特别巨大,将给予特别奖励。
二、处罚
保安人员发生以下现象的,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值勤时睡觉、脱岗、串岗、打牌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酒后执勤上岗和上岗饮酒,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值班时看书报、听收录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无关人员聊天等与执勤无关的事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5、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不齐,穿拖鞋,留长头发、长胡子,每人每次罚款20元;
6、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填写不清楚,每人每次罚款20元;
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调班,每人每次罚款30元;队员请假,不允许安排已当班的队员连续顶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8、擅自带人留宿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9、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执勤巡逻,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0、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1、对进出车辆、人员不认真检查,不记录每人每次罚款30元;
12、发现员工代打卡不制止、不报告,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没有外出单而
放行,外来人员未填写会客单而进入公司,每人每次罚款30元;
13、在公司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发现有人抽烟而不制止、
不报告,每人每次罚款30元;在门卫大门以内20米区域内发现烟头、烟盒,每个每次罚款10元;
14、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和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每人每次罚款30元;造成
后果的,除加罚100元外,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5、出厂物资没有出门条而放行,每人每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赔
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畏缩不前,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碰见
火灾不救或见死不救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赔偿由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
17、思想不纯,见利忘义,向员工敲诈勒索,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因保安人员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标题: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由于售楼需要,委托乙方负责售楼中心安全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员若干名,具体人员须经甲方确认。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
务
1、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休息室。
2、甲方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协调。
3、乙方保安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
4、甲方每月按人头支付乙方xx元/人/月的费用。
5、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时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维护售楼中心治安秩序。
2、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服装由乙方提供。
3、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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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住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工业园兴发路负责人:章勇电话: 15150665888服务方(乙方):安徽振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 珠江路未来城B座负一楼C50负责人:曹秀中电话:1
为做好保安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区域、内容
(一)服务区域为: 甲方高桥站、秣陵站、金江站、嘉伟站、科恒站。
(二)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
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12年5月5日起至2013年5月5日止。
任何一方拟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需在合同
终止日前结清保安服务费后合同方可终止。
三、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及每日/班次人员配置
(一)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为:17人(高桥站5人;秣陵站3人;
金江站3人;嘉伟站3人;科恒站3人)。
(二)每日/班次人员配置为:白班1人;小夜班1人;大夜班高桥站
安排 2 人,其他站安排1人。
(三)甲方若需要为服务项目增加保安服务人员,应提前 10 日以书
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务费数额及构成
(一)每月保安服务费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叁佰 伍拾元整,¥38300元(高桥站5人为2500元/月,其他2150元/月);
(二)法定节假日按照服务费的无需另行支付;
(三)保安服务费用构成:包括人员劳动报酬、社保、服装、装备、超时加班费、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税费等。
五、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甲方须在每月 15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将保安服务费收费税务发票送交甲方签收,甲方以 现金或转账 的方式将保安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或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收款人: 安徽振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行: 中国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账号:182712441450。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达不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
2、要求调整和更换不合适的保安服务人员。
3、监督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服务工作。
4、在合同期间,因乙方服务原因引起的与顾客纠纷达到次,或不
能满足甲方安全防范工作标准,经甲方书面告知后整改不明显或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5、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向乙方提供书面护卫制度及要求。
7、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盗、防抢和消防设施。
8、对乙方发现及书面报告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教育本单位工作
人员/员工支持和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9、甲方不得安排乙方服务人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了解甲方安全防范工作要求。
2、配备服务人员,安排、调整服务人员的服务班次。
3、组织服务人员训练,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教育及奖惩。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与甲方无
关,由乙方依照劳动法进行妥善处理。
5、乙方保安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6、对派驻队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7、培训教育服务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
8、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内的安全隐
患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协助处理,若乙方未尽安全防范义务,则赔偿损失。
9、加强队员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10、严格执行甲方指订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
11、协调好当地公安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关系。
12、其他与乙方职责有关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一方无正方理由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承
担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
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经鉴定属于保安公司责任的由乙方公司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注: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先,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双方约定事宜及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约定“保安服务方案”及保安服务奖惩规定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在南京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未办理完毕,因此在
乙方营业执照办下来之前的法律责任由南京分公司负责人 曹秀中 或总公司承担。
4、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派驻人员到甲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数量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书面的函件需由对方签收,并自签收日/时生效。
甲乙双方联系地址或电话若有变更而未告知对方导致另一方无法发送
函件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其他约定:合同第七条第2款中需鉴定,由乙方在七日之内申请鉴定,若七日内未申请,则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鉴定结果出来后,若结论
为乙方责任或责任无法认定,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保安服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做好本项目物业保安保卫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环境,树立本项目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约定区域提供保安保卫服务(下称“保安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为【】个月,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起始日最终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服务终止日按照服务期限相应调整。
服务起始日起【】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保安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保安服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二、乙方服务区域、内容
1.保安服务区域包括:【】(根据项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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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安全巡视方案。
(2)【】小时治安、消防巡逻与治安维护。 (3)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该等扣除金额将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
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扣款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补足部分的【】%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届满,甲方在与乙方结算付清保安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息);乙方应同时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四、保安服务费
1.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元/月·人(¥【】/月·人),按本合同约定保安服务人员数量计算,保安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整/月(¥【】/月),服务期限内保安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前述保安服务费固定包干,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上调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保安设备采购与使用费、人员工资、保险、食宿、服装、加班、奖金、福利、利润、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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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安服务费支付
保安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乙方每月妥善提供保安服务,经甲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上月的保安服务费。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派驻本项目的保安服务人员提供保安值勤所需的器械、装备,包括【】。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服务人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换。
3.甲方有权采取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指纹打卡、随时查阅打卡记录、点名、岗上检查等,检查乙方保安服务人员的上岗情况,并就检查出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岗位情况,要求乙方减少或增加保安服务人员数量,保安服务费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相应调整。
5.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6.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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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本项目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人;共分为【】班,每班【】人;每天【】小时各班轮流上岗值勤。
2.乙方保证保安服务人员满足以下标准要求:男;年龄在22-30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净)在1.75米以上,其中1.78米以上的保安服务人员占总数不低于20%;50%以上保安服务人员具有1年以上的安保工作经验;无不良行为习惯或嗜好,无刑事犯罪或社会治安处罚记录。
3.乙方保安服务人员须经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乙方如需调整上岗人员,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甲方,并获甲方许可。如未经甲方许可使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人员,无论多少,甲方均有权扣除当月保安服务费。
4.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保安服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备案。
5.乙方确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行承担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各项保险(含社保及本条第14项约定的保险等)等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案。乙方处理与保安服务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6.乙方保证自己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资格,并负责办理保安服务人员上岗涉及全部审批手续,否则因此遭致政府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上述经营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7.乙方确保保安服务人员上岗3个月内流失率不高于30%。
8.乙方保安服务人员每周应以班为单位,参加一次甲方为其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不计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需向甲方请假。
9.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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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岗位安排、管理和调动,按照甲方为其制定的排班表上岗值勤,和甲方人员一起参加班前班后会并点名。
1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保安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保安服务人员应佩带工牌(带相片)上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保安服务人员服装整齐、干净、无破损。乙方也应保证保安服务人员不得在非工作时间穿着印有甲方或甲方相关标识的保安制服或者以甲方保安服务人员、甲方保安的名义对外行事。
12.乙方项目经理全面督导服务区域內每日的保安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工作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主管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
13.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各项检查并及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服务期限内,如发生乙方人员失职、失当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4.乙方应自行购买符合如下保险,并在进场作业3日前将保险单原件交甲方核查并复印备案: (1)保安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保险截止期限应不早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
(2)保安区域的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保险截止期限应不早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
15.乙方保安服务人员不得使用私人电器设施(如电炉子、电饭锅等)。但经甲方事先同意后,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可在休息室内使用微波炉等安全电器。
16.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严格依照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物品清单》进行清点、交接。如乙方保安服务人员发现物品、设备等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乙方上级领导及甲方主管人员。对于搬运出服务区域的物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物品搬运管理规定》操作。
17.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合甲方提供充足的人员,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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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19.乙方对甲方扣除款项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提出异议申请,甲方书面答复意见为最终意见。
20、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保安事务时,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保安制度行事。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支付的,甲方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1‰的迟延付款违约金。 2.若乙方派驻本项目现场的保安服务人员不足合同约定人数,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安排保安服务人员上岗值勤,则甲方有权按照300元/人·日的标准扣付乙方保安服务费作为罚款。
3.如乙方保安服务存在瑕疵,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应全额赔偿外,还应按照赔偿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罚款。
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保安服务费1%的罚款。5.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甲方1个月内收到针对乙方保安服务的属实投诉超过3次(含)。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超过5日。
(3)乙方派驻本项目现场的保安服务人员不足本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要求安排保安服务人员上岗连续超过5日,或累计超过10日。
(4)乙方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将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整体或部分转包。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且在甲方书面指出后未予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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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提前终止(包括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违约方除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保安服务费的罚款。
7.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差额部分予以补偿并使甲方免受损失。
8.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保安服务费3%的滞留罚款。
9.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罚款,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0.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
九、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本合同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他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礼品券、优惠券、置业、礼品、馈赠、借款、担保、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不正当利益。
若甲方或其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
若发现乙方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乙方应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冻结所有应付账款,或向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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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通知
本合同正文首页抬头载明地址等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方式通知一方,视为该通知已有效送达。
十二、其他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就本项目保安服务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均应视为乙方向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如若该等文件资料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合同责任时,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合同。3.本合同如下附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甲方提供设施设备及物品清单》。 附件二:《乙方人员劳动纪律及岗位职责》。 附件三:《乙方派驻人员名单及资料》。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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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甲方提供设施设备及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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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乙方人员劳动纪律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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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乙方派驻人员名单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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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称“保安服务”之具体项目包括:
1.门卫服务:对甲方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2.守护服务:对甲方指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3.巡逻服务:对甲方指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4.押运服务:将甲方的财、物安全地守卫护送到目的地的服务业务。
5.人群控制服务:保安员维护特定地点、场所、部位等人群聚集地治安秩序的服务业务。
二、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200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行业标准。乙方应根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以及甲方现有保卫制度的要求,制定符合甲方实际的执勤方案、应急预案及勤务制度,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服务期限:自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2015年01 月 01日。
四、服务区域(项目)、岗位设臵、班次安排、人员配备
见附件。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增减保安员,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费用及支付:
1.保安服务费(含保安员工资、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需的所有费用): 2500 元/人/月。
2.费用按□季度□月支付,乙方于每□季度首月□月15 日前根据双方确认的费用金额开出上一季度/月服务费用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 日内支付费用。
六、工作条件的提供、装备的配备
1.甲方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必备的保安办公条件,如值班室、办公桌椅等,便于保安员执行保安任务;提供住宿及就餐等生活条件(寝具、交通费、餐费由乙方自理)。
2.乙方为保安员配备工作制服、防护用具及交通、通讯设备等保安服务必需装备。
七、保安员的选用及管理
1.乙方应为甲方配备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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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员,并指派一名保安队长专门协调为甲方提供的保安服务。
2.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手续和暂住证手续,保安员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应为其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制式、统一标准的保安服装、保安标志和保安装备,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使用统一的保安装备。
4.保安员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违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2日内予以更换。
八、监督检查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交的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保安服务方案和工作细则。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保安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年度保安服务费总额25%的违约金。
2.本合同服务期内,如因乙方保安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其本人当月的服务费外,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如乙方保安员因无故逃岗、睡岗或未能尽到谨慎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即一次损失达2万元或累计损失达2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如损坏甲方财物和甲方配备给乙方的工作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保安员如发现有人侵害甲方财物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扣除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保安员的职务行为违法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以及其他在谈判、本合同实施或履行过程中所得到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该保密责任应在本合同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
十一、其它条款和条件
1.乙方保证其已拥有签署本合同之所必备的资格、执照、许可和授权。
2.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本合同所做出的任何变更、修订、增补或删除应经双方同意,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4.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5.乙方及其作业人员应确保其充分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方针以及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并确保其执行本合同期间不违反上述制度及方针。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 2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1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工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防止甲方及服务地点公共财产、业主财产受到侵害,维护甲方及服务地点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乙方应负责服务地点内车辆的行驶秩序管理和停放管理。
2、保安服务范围:乙方全面承担甲方位于 住宅小区治安、消防、停车管理及相关工作。
3、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小区所有岗位均需24小时执勤、巡逻。 2)、小区内消防、安全的防范及管理。
3)、小区停车场管理:包括小区内24小时车辆秩序维持、临时停车计时收费及保安巡逻。
4)、小区内发生紧急事件或纠纷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疏导、维持秩序、制止过激行为,并将情况通报甲方有关部门。
5)、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保安及其他任务等。
6)、乙方应为本项目派出保安人员 人,承担具体的保安服务工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本合同确定的保安人员,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变更后的保安人员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重新进行更换,直至甲方认可后方支付其保安服务费用。
第二条 工作要求
1、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 周岁,身高 以上,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乙方的岗位职责、规范及处罚条例,见附件。
3、乙方应遵守的工作制度、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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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挥乙方人员在现场的安全、消防、现场物品保护等相关工作。
2、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上岗人数、班次及工作时间的要求,检查乙方人员的工作,对不适合上岗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整或辞退。
3、甲方有权对服务期限及范围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4、对乙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岗位、纪律等有关制度教育。
5、对乙方在治安、消防防范等工作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甲方为乙方提供值班住宿用房(具备基本生活设施),水、电等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其中超过400元/月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发现乙方出现浪费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一名保安人员的业绩考核费用)。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服务费中抵扣。
7、乙方未按时每月向保安人员支付工资,保安人员多次向甲方提出的,甲方有权将相应的保安服务费用或其他服务费用,直接支付给保安人员。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8、在乙方保安人员无故缺勤、病假、事假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况后的当日提供新的保安人员进行替换。未及时替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9、按合同约定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10、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中不足、服务不合格等)时,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三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当月保安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选派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忠于职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训练有素、思想过硬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人员进入现场,负责安保工作。凡乙方进入小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当立即无条件执行,乙方接到甲方更换通知后,应当在二日内予以更换。
2、依据《附件》中的约定及向甲方报送的《保安服务计划书》提供保安服务。
3、乙方人员的工伤、医疗、工资、食宿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办公费、税费、通信器材、保险费、服装费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配备统一的着装、器械(包括但不限于干净、整洁的保安服 , 所有岗位执勤人员配备对讲机等)。
4、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乙方保安人员对甲方工作职责内的要求,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保安人员不听从指挥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缺勤或出现违法行为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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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9、非业主或房屋使用人进入甲方管理区域的,乙方保安人员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20、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渎职、舞弊、斗殴、监守自盗等过错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乙方对财物损失的赔偿数额,应以市场同类财物的价格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八条 廉洁合作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在提供服务期间,甲方如发现本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在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单位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保安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6)、在提供服务期间,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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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的通信地址为: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双方变更上述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得到对方书面确认后视为地址变更。否则,双方任何一方按上述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寄出通知后,视为送达。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附件一
岗容岗姿执勤规范要求
一、值勤及站姿要求:
1、值勤期间,在没有业务需要处理时,必须保持自然挺立,呈立正或跨立姿势,躯 干挺直、站好,双手放于后腰部,身体重心放在两腿之间,嘴唇微闭,面带笑容,微收下颌, 动作要平和、自然,双肩平行放松,稍向后展。
2、保持良好的姿态,值勤期间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含胸驼背及双手抱胸,半 蹲或将手攀扶在任何物体上站立。
3、执勤时禁止喝酒、吃东西、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 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任何与执勤无关的事。
4、值勤期间不得哼歌、大声喧哗,不得吹口哨、跺脚、敲打桌椅及岗亭。禁止随地 吐痰,乱扔废弃物。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与值勤有关的内容及情节。
5、值勤期间严禁携带手机、香烟、打火机等与值勤无关的任何个人物品。
6、值勤时间从早上6点至夜间24点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呆在岗亭内,严禁脱岗、睡岗及坐岗,不得将脚跷放在任何物体上。
7、要爱护公物,遗失或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保持岗位的清洁及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相关的表 格,不得缺项或少页。
二、走姿要求:
1、交接岗或巡视时,要保持端正的走姿,挺胸、收腹、抬头,双目向前正视,双臂 自然摆动,两脚沿直线方向前进。
2、保持队列的整齐,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3、行走时禁止与他人拉手、勾肩搭背、追跑打闹、嬉戏以及高谈阔论。
三、着装及仪容要求:
1、保安队在执勤期间或集体活动时要穿统一制服,戴警帽,穿深色的袜子和黑色的皮鞋或布鞋。
2、工作期间保持服装整洁,大方得体,扣好钮扣,不得敞胸露怀,内衣不得外露, 不得将衣袖或裤脚挽起。
3、按季节着装,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穿白色的球鞋或运动鞋上岗执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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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丢失,除补交发票票额之外,另处以200元的罚款)。
7、上岗前喝酒或执勤期间抽烟、喝酒的,每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三次的予以辞退。
8、执勤期间无礼无节,无故冲撞领导及业主的,每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两次的予以辞退。
9、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50-150元;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两次的予以辞退。
10、严格履行查证职责,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车辆严格查证,核对无误后登记放行,如小区门岗出现查证不严导致物品(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丢失、小区内出现小广告等现象,保安公司除赔偿所有损失外,扣除当月百分之五十的业绩考核费用。
六、人员变更:
1、保安公司更换人员须提前告知物业项目部。
2、履行交接手续办理入职培训。
3、保安人员离职当天,必须把离职人员的名单报给物业部消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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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保安服务合同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选派保安员进驻甲方,负责甲方的保安护卫工作,并就保安护卫工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四)具体任务要求:
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应与甲方沟通协定,否则视为乙方完全理解甲方的工作要求。
(二)乙方派驻保安员应及时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三)乙方应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不及时整改的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规定的保安员条件,经过正规的培训和持上岗证书,并向甲方提供保安员的基本个人资料(档案资料)。
(五)乙方应为保安员配备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
(六)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训练(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甲方的安全和提供优质保安服务。
(七)根据国家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对甲方的私人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油画书法、艺术作品、邮票、古董、商业信函、邮件等难以确定价值或存在的物品,不负保安护卫责任和赔偿责任。
(八)乙方选派保安员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协助追回并负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选派保安员触犯刑律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乙方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可以对保安员进行轮岗或调换,但应知会甲方。
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安排提供乙方保安员的 ■ 食 ■ 宿。
均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要求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并在甲、乙方指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安全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工作。
二、聘用保安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员_________名,并经乙方确认。
2.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位于:_________。
4.在事先告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保安的分工。
三、保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保安服务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月,共计_________元。该费用为乙方向本合同所指保安人员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员的工资、个人保险、生活补贴、劳保用品费用、着装费用等。甲方无需向保安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以转帐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上述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标准:视情况不同,凡超出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要求的服务,均视为额外保安服务,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额外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待事态消除或缓解,基本处于正常状况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且包括食宿。
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
4.甲方应提前至少两(2)小时提出额外的保安服务的要求,并以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保安费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额外保安服务费。
5.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安人员合理的休息,休假时间。如出现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因工作发生的各种争执,甲方应与乙方直接协商解决,否则,乙方不承担其项下的任何责任。
7.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准则的规定,凡属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过错,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实际赔偿因该过错对乙方及其保安人员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
1.乙方的保安人员有权对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并应努力保证安排同一保安到甲方工作的连续性。
3.乙方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乙方的要求,相关岗位应持证上岗;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5.乙方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甲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等,应积极协助甲方人员脱离危险,及时采取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7.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迅捷、并有一种专业、谦恭、及时的态度。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甲方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定期回访应为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
9.在甲方认为某个保安没有适当履行职责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到场地报告,弃职,不全面或不适当的背景调查等),甲方将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选派一名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来替换保安,但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要求。
10.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五、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
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2.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一方续订或终止合同,该方应于本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之内向对方提出。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单方中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超过一年保安服务费的10%,并视情节,承担其他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甲方另行拟订相关工作细则,须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
3.本合同一式贰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方(甲方):提供服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甲方环境特点和要求,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具体包括:门卫、巡逻、值班。
第二条乙方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方位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保安服务合同性质
双方确定,乙方保安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乙方员工出现人身伤害的,除法律规定甲方应承担责任的以外,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二、聘用保安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四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名。
第五名服务期限 壹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试用期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甲方有权在试用期内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服务地点:
三、工作时间
第七条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超时工作,以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数,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第八条上述约定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人每月合计:元(大写:壹万玖仟圆整)。
第九条保安服务每月先做后付。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保安员。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十四条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通讯和技术设备设施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以方便保安员顺利完成保安服务任务。
第十五条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十六条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不得自行聘用,如果乙方保安人员提出辞职并得到批准,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不得聘用该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和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保安员应严格履行保安职责,遵守甲方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人事考勤制度。
第十九条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所报告甲方协助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以及保安
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名册。
第二十二条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为队员购买赔额不低于伍万元的伤残保险。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盗窃案件的视人员配置、防范区域面积、是否有确保安全的防范力量、是否有确保安全的防范设施、保安是否失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月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方承担部分责任或全部免责。但如遇乙方保安人员有殴打或恐吓甲方管理人员及甲方员工行为,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与乙方合同,并有权报警方处理并通告当地保安协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乙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提出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保安员总数元(大写:壹万玖仟圆整)。
第三十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或加班加时工资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日
一.外广场巡逻 附件: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确保外广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大门及近边侧不允许停放车辆;
2.外出的购物车必须在顾客使用结束之后立即收回商店;
3.所有保安人员要熟悉广场车辆号牌,要分清员工车辆号牌,外面商铺车牌;
4.门店搞活动时,要求员工车辆外面商铺车辆停到到门店后面的广场;
5.前广场靠卖场台阶的地方门店搞活动时要空出非机动车车位;
6.广场车辆停放不允许压倒盲线,统一车头方向;
7.加强责任心,对广场停放车辆不间断巡查,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二.员工通道值班
1.禁止非门店员工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卖场的,须经防损经理主管同意,方可放行;
2.所有卖场物品经过员工通道外出,必须要有手续,防损人员监督并签字后,方可放行,否则,对物品扣押交防损部处理;
3.买单商品原则上禁止从员工通道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报告防损部,保安人员不得擅自做主放行;
4.外来施工人员须从员工通道进出,保安要如实登记施工携入物品并做好标识;
5.员工通道保安在卖场非营业期间,禁止外来人员从员工通道进出,包括施工队长;
6.对外出的垃圾必须严格检查;
7.对员工的围裙及挎包外出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上报防损部;
8.保安在员工通道执勤时要注意工作方式及态度,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9.外来访客人员须问清访客是由,有无预约,同时须联系被访人并征得被访人统一方可办理访客登记手续,严禁未经预约的人员访客,如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来访,须迅速通知防损部;
10.执勤时要注意礼貌用语,岗位站姿;
11.执勤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三.后岗亭值班
1.保证员工车辆停放整齐,并保证车辆安全;
2.未经防损部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从坡道进入顶楼;
四.夜班巡逻
1.岗位分部
夜间值班人员为3人,防损部员工1名,保安队员2名,防损部员工在商
场监控室内值班,保安队员1名在退货台值班,1名在后场岗亭值班。保安队员要服从防损部员工的统一安排;
2.巡查时间
商场夜间巡查时间为每半小时巡查一次,为了不给不法分子摸清我们的巡查时间,夜间值班保安人员可以以实际情况调整巡查时间间隔,但每小时不低于2次巡查。防损部员工每1小时巡查一次;
3.巡查路线
退货台保安巡查路线:前广场——东广场——后场——三楼顶楼——员工通道——退货台;
后岗亭保安巡查路线:三楼顶楼——员工通道——前广场——东广场——后广场;
4.注意事项
严禁夜间值班人员集中聊天、喝酒、睡觉,如发现将严格处理,决不姑息。夜间值班人员应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杜绝此类情况。
以上岗位职责制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编号:
保安服务合同书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印制
- 1 -
保 安 服 务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甲方):埃培智市场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受聘单位(乙方):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国都保安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 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方于2012年4月15日聘用乙方保安人员,对甲方活动现场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人员共名;要求:身高须达到177CM以上,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统一着深色西装。
第四条服务期限自 2012年4月15日活动开始前一小时至甲方确认活动完全结束后
第五条服务地点:
第六条收费标准:保安服务费按照每场次每人350.00元人民币收取,费用合计40人X350.00元=14000.00元人民币(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
第七条保安服务费实行按场次后付费制,活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日期为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
第九条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通讯技术设备。
第十条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第十四条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支付保安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人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第十七条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
管理和保安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保证所派保安人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 第十九条乙方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遇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费价格。
第二十二条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所聘保安总数人一场次的
服务费 14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圆整 )。
第二十四条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指派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 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因乙方保安员滋事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吉泰安全防范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 保安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2012年 07月05日至 2013 年07月05日。 合同期满,双方若同意续约,则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考核乙方上岗人员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罚金额从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须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甲方为乙方安保人员只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与住宿,乙方人员的伙食、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由乙方自理。
3.指定专人负责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考核安保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解决,对违纪和不能履行安保职责的安保人员,或监守自盗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2000罚款和人员调整。
4.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5.在执行保安服务期间,因执行任务中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由甲方负责。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选派的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
1 龄不得大于40周岁,且不得使用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本工程所在地人员,乙方人员应对现场的安全防范及自身安全有一定保护意识。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执勤区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处理;安保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并制止偷盗、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甲方人员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并保证安保人员自身安全。
4.为保安人员配备统一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保安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五条 合同价款
乙方派驻安保人员的数量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每人月休4天;服务费: 2400 元/月·人(含节假日工资、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前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用。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15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它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3.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且可在支付乙方的人员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中扣除。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2 4.任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向对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合同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3 甲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吉泰安全防范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1: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定
甲方(总承包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合肥鼎顺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庆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 工程名称: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定。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回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数据。
(8)、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4 援预案。
(9)、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11)、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施工现场严格按JGJ-59-99标准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达到安庆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要求。
(2)、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
(6)、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回馈整改情况。
(8)、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 5 业。 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9)、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10)、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1)、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2)、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3)、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4)、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它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15)、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6)、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
(17)、不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不男女混住,由电工统一在宿舍内布线和安装插座。
(18)、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19)、要指定先进场人员负责新入场人员的安全工作,先进场人员要每天对新入场人员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每人次罚伍拾万元。
(2)、重伤事故每人次罚三万元。 (3)、火灾事故、机械、环境污染和卫生事故每人次罚三万元。 (4)、轻伤事故超标后,每人次罚三佰元。 (5)、其它奖罚按甲方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它
1、奖罚除按上述第三条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七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4、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1.2.3.4. 7
5、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安全员:1.2.3.4.
6、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鼎顺安全防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时间:2012年4月22日
保 安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201□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乙方是为客户提供各类安全有偿服务的商务企业。根据甲方委托派出保安人员,负责甲方所指定区域、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不承担甲方指定区域、部位以外的安全责任。有重大变更或要求,甲方必须事先和乙方直属部门取得联系,达成一致协议,作为合同之补充。根据实施共同管理,分头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下为具体条款:
一、根据甲方要求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热心保安工作的_______名保安人员,负责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安全防范工作,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定为_______年。
二、保安人员进驻甲方执勤后,必须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领导和群众的监督,遵纪守法、着装整洁、礼貌待人、认真负责。执勤时间根据甲方提供的岗位和时间来安排。
三、保安人员在甲方执勤期间,甲方应解决必要的工作餐、住宿等困难。
四、保安人员在履行合同时,在非执勤期间(指住在甲方单位的),纳入属地管
理,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公物和财产。
五、甲方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______元,每月总计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为了确保甲方生命和财产免遭损失而发生受伤、致残、身亡事故,由乙方给保安人员交纳保险及处理,甲方可以视情况经济补偿。
七、由于乙方保安员的工作过失,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如需延长或终止,双方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延长或终止。如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到新有情况,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遇国家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有新的调整,本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保安服务收费作相应调整。
十、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壹式___贰___份,双方各执 壹__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它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根据《ⅹⅹ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6.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三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按不应低于______元计。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按为其服务的保安人数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________元。
3.加班费:按劳动法的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休息日(即周
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4.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三天内协商,若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协议解决。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提前解除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除补足所欠保安服务费外,另行支付相当于三个月保安服务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若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6.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甲乙双方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应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但应告知甲方。保安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7.为有利于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合同履行和事前通知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安全防范方案》(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化保安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对甲方位于的办公区域提供保安服务。
2、按照公安机关安全防范和消防预防体系的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服务要求,提供优质的外包服务,达到甲方满意,承担相应的服务责任。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如甲方办公区域发生变更,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第三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时间
1、乙方提供保安人(要求年龄,且身高),负责本合同约定服务工作,服务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即人每月合元。
2、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3、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合规服务发票,甲方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当月服务费。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或不予支付该月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纪行为或确因工作不胜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及时调整处理。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可责令乙方及时改正。
3、甲方提供水源、用电以及本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须的工具及用品,以保证正常工作。在甲方职工工作日期间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午餐,其他时间甲方不予提供餐食。
4、甲方因经营、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时,有权对合同约定保安人员数量进行变更,但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5、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资质,如国家或地方对相关服务人员资质有规定的,乙方应当保证服务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如持证上岗、备案登记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属于民事合同关系,甲乙双方之间并不构成劳务派遣关系。乙方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及乙方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严格要求服务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物品。如发现甲方物品有破损,应及时告知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物品损坏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乙方应负责组织学习、业务培训、队伍管理、奖惩处理等,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5、乙方应针对甲方办公环境制定合适的保安措施(如人员安排、巡逻制度等)及安全警卫规章制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乙方应保证合同期间内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保安服务(甲方职工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乙方服务人员至少一人在岗值班);保安服务应维护甲方办公正常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出,确保甲方财产及甲方人员人身、财产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予以处理;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6、乙方人员应统一穿着保安制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队容风纪、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徇私情、执勤中不会客、不看书报、不串岗离岗、忠于职守,坚持做好三敬礼(人员进出、执勤检查、纠正违章)工作。
7、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其他第三人伤亡的或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存在疏忽、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人损失。如因服务工作未达到相关质量标准,或被行政机关要求整改、处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提供保安人员名单及政审材料,以供甲方随时对保安人员进行抽查。如保安人员有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补齐缺额。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服务转让第三人。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无效。乙方服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同,但须支付对方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交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 20天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扣当月的服务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人员增减等变动情况时,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附件 服务要求:
1、检查保护设备、设施,门窗不受破坏,防止盗窃行为的发生;
2、检查消防器材情况,如有丢失、破坏及时上报;
3、看守门户,检查所管辖区的治安情况,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4、检查各单元卫生间、茶水间、电梯厅、走火通道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留意对讲机呼叫情况,与其它岗位保持联系,防止各种治安、消防事故发生;
6、保持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注意仪容仪表、礼貌待人;
7、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保安工作任务。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住址:
为加强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受甲方聘请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保安服务合同。
一、名词术语 保安服务
指依照合同规定,通过实施门卫、守护、巡逻、押运、监控等手段,为顾客提供人身和财产等安全防范服务的行为。
突发事件
指在保安服务的过程中,所防护的目标发生抢劫、盗窃、凶杀、爆炸、火灾、车祸、顾客急病或工伤等突发性犯罪案件和灾害事故。
二、服务项目、范围:
1、门岗礼宾服务(访客及访客车辆通道) 客户进出厂区询问登记服务; 客户指引服务;
询问每位来访人士身份包括姓名、身份、所属公司及来访目的并记录,外来人士如没有预约,应安排在大门接待处等候接待;
先电话查询被探访人,得到确认后,以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才能发出来访证;并要求访客必需将来访证挂在身上醒目的地方,带到公司前台交付前台文员; 当访客离开时亦须记录离开时间及收回来访证;
所有运作过程务必要做到有礼貌、有笑容、有关指引与客气的待客基本要求; 人员出厂时都必须经过秩序维护检查,不得豁免;没有包袋的,秩序维护会进行目视检查,有包袋的务必自觉打开让秩序维护检查(客户例外); 如遇不合作之人员,必须立即呈报行政管理部部长处理。
2、门岗秩序维护服务
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进出公司,秩序维护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确定无误后,方可放行。如员工遗失工作证,秩序维护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方可放行;
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时,秩序维护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是否携带公司财物、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查获,当即呈报上级及当地公安局备案。
3、巡逻岗服务
每日在员工上班前,各大门由秩序维护员亲自开启并进行一次秩序维护检查、巡查,确保员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在每次巡查厂区时,每到一个部门都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正常,逃生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秩序维护员须经常观察及识别公司内各人员的工作证件是否与该员工身份相符,确保没有闲杂人等,做好把关工作;
在巡逻时如发现遗失工作证及其他私人物品必须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并记录在案;
如发现任何部门之工作程序出错导致出现安全危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然后报告给行政管理部部长并记录在案;
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或全体人员离开公司后,必须在各部门及车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巡查,并记录检查完成日期;
每次完成下班后之检查,所有通道大门都需要经秩序维护员上锁;
秩序维护员应经常维护最高警觉性并必须接受定期训练,增强团队精神,加强秩序维护安全意识。
4、车辆管理服务
非本公司的任何客、货车如要驶进本公司必须事先登记车牌、进厂时间及进厂目的; 任何货车离厂时必须登记离开时间、保存所有车辆的进出记录以便查阅; 每班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将之前值班之登记记录及要注意事项详细交给接班之人员,并做好登记;
货物车辆放行服务一:当运输进厂时,秩序维护人员须让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及联系人号码,核实后方可入厂,并对车来那个进出时间及车牌进行登记;
货物车辆放行服务二:所有货品出厂前要凭放行单放行,放行单上要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车辆离厂时间进行登记。
5、消防演习及军事化培训
按照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负责每年两次的消防演习,并组号消防演习记录; 不定期的对部分人员进行三大步法、拳术等军事化培训演练,提升正义气势,威慑邪恶思想,确保安全防范。
三、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督促所属工作人员支持配合保安人员工作,并指定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
2、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改善。
3、甲方有权调整不能胜任甲方工作需要的保安人员,主管领导要有明确意见,并在《保安人员下岗鉴定意见表》上做出客观评价。
4、甲方负责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提供工作人员的午餐及住宿。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保安人员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十一天),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班保安人员支付假日补贴。
6、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
7、甲方应对贵重物品、设备等财产保险。
8、甲方负责乙方工资、补贴的发放,但需根据考勤、考核情况核发,甲方无偿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9、甲方负责按规定发放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及有关证件。
10、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
11、乙方在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关经济补偿责任。
2、乙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1)甲方的培训费; 2)招录用费;
3)补偿金以及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不服从公司安排岗位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乙方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4、乙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反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书面表明意向。
6、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解决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八、其它
1、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若因此引发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利益,严格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甲乙双方发行本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合同内容不详尽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甲 方:(盖 章) 年 月 日
乙 方 (签 名):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保安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方将 大连佳兆业广场 项目保安服务工作交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为大连佳兆业广场 提供保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
1、除大楼内工作人员外,其他外来人员严格管理人员进出。大楼办公人员须持卡进入,无卡人员禁止入内。
2、对非本办公楼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实行身份登记和接待人员认领管理。来访人员须出示身份证件并登记证件号码,访客持《外来人员登记簿》进入办公区,离开时接待人员签字确认,来访人员将此单交给警卫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无身份证件须接待人员至门卫认领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3、推销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大楼。
服务范围:大连佳兆业广场红线范围内。
第二条 保安服务标准、岗位配臵及工作时间
1、保安服务标准: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进驻现场工作。现场保安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高175cm以上;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人士;
(3)必须统一制服(夏天着夏常服、冬天着冬常服、外穿大衣统一)、统一制服帽、统一工牌、保持仪容整洁、具备良好的保安服务形象;
(4)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不得有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影响保安服务形象; (6)岗位操作规程以甲乙双方根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制定而执行。
合同编号:
2、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工作时间和勤务安排等,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制订《保安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保安费用
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31名。
2、本协议所确定的不提供用餐住宿的保安费金额平均为: 元/人/月, 31人总计
元/月。如乙方服务不满整月,则甲方按日支付乙方保安费用,计算方法 元/人/日。
3、此费用包含保安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服装费、培训费、高温费、取暖费、管理费、办公必需品及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保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费用按月计算,乙方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保安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户行: ;银行账号: 。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保安工作计划的内容及时间完成保安任务。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3、第十九条 对乙方实行奖罚考核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服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甲方要求的给予处罚或者要求乙方更换,具体方案由甲方定制,乙方必须执行。
4、在保安服务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另行安排、使用及借调任何原指定在各岗位的员工、设备、用具、材料,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做其他用途;特殊情况下,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为乙方保安员提供用餐住宿。
6、倘乙方故意拖欠员工工资,而劳动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亦认为该项欠薪应予追讨,则甲方可于乙方未能发放上述拖欠工资时,从乙方应收之费用内扣除上述欠薪,以配合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执行公务。凡所代缴此类薪金及款项,均视为依据此合同而付给乙方之合同款项。
合同编号:
7、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保安会,乙方须安排主管人员出席会议。
8、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保安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利停止合同协议并单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必须依法聘用员工,并经培训合格后入驻现场。
3、乙方员工若有任何不当行为(需有证据支持)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害,乙方应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依法聘用,不得委派临时雇用人员,乙方与乙方员工之劳务纠纷及赔偿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必须对保安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及教育,树立其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保安工作中之自身安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7、乙方员工工作证、居住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之申报,由乙方承担责任。
8、乙方所须存放物品,须按甲方或甲方授权人指定地方存放,不得任意占用其它地方。乙方须自行对所存放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任何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保安管理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保安管理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11、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臵或张贴有甲方和甲方的服务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保安巡查时,不得翻阅、查看上述资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播。
12、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保安工作检验标准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改正。
13、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辖区保安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工作事项。如遇暴雪、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4、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管辖区域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 4
合同编号:
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工作人出现偷盗行为或在乙方所管辖区域与人发生肢体冲突,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20%,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扣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现场保安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下月保安工作排班表;现场服务人员相对固定。
16、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并在甲方指定人员处签到。未经请假而未签到的人员,每次扣除当月保安费30元,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7、在请示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外,乙方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月保安费30元,超过10分钟至一小时,每次扣除当月保安费5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或缺岗按100元/天/人扣款;员工睡岗、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扣除当月保安费50元,如果每月扣除保安费用达到或超过200元,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已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18、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顾客及甲方工作人员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乙方当月保安费的100元/次。
19、甲方严禁乙方雇用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期内,如合同标的发生变化,如:建筑本体的改变、服务区域、服务内容的改变等,均会导致服务计划、费用、人员配臵等发生变化,如果,甲乙双方承诺届时磋商、进行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2、合同期内,因甲乙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引起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方有权利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终止合同(需提前一周),在合同正常履行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解除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当月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若双方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宜或事件的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合同编号: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共三份,共6页,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6
(委托代表)
日
甲
方:
乙
方:
保安服务合同
――我方为甲方
公司
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 录
1.服务内容;
2.乙方派遣人员;
3.工作时间;
4.保安人员职责;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第三方索赔;
8.服务期限以及费用;
9.违约责任;
10.合同的续签、解除;
11.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2.通知和送达;
13.补充协议与附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合同正文
甲方: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甲方
的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签署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保证乙方为合法成立、存续并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公司(若乙方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负责甲方
的安全保卫工作。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需经甲方确认,保安人员的招聘、录用、工资、保险、福利、用餐、工作制服及器械配备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与甲方不构成雇佣/劳动关系,不得视为甲方的雇员。
第二条 乙方派遣人员:
1.乙方指派
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被派遣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保安员证》。
2.乙方所派保安人员必须恪守职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对甲方要求调换保安人员的,乙方应当于七(7)日内给予调换适岗的其他保安人员。
3.乙方向甲方派出的保安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保安任务,履行各项职责。同时,乙方应设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向甲方派出的保安人员,并具体负责与甲方联络、沟通及日常保安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乙方派遣的保安执勤人员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保证每天二十四(24)小时的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 保安人员职责:
1.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贵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积极做好“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保卫、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
2.保安人员应当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仪表仪容整洁。值班时间坚守岗位,按时巡逻,并做好工作记录,不准擅离岗位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乙方保安人员在维护甲方生产、工作秩序时,若与甲方职工发生摩擦,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遇到突发事件的,应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汇报。
3.保安人员每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工作记录,在甲方、乙方或公安机关需要时及时提供,且相关记录应当完好保存。
4.保安人员必须牢记火警、匪警和直属上级领导的电话号码以及无线电通讯呼号,以备急用。
5.保安人员应当维护正常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对重要部门及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积极提出改进措施,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灾、油品泄露等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报警或报告甲方,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现并抓获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送往保卫部门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6.保安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各种生产设备及其它设施。不得随意进出甲方的办公区域、休息室等。
7.保安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报警设备及配备的灭火器材,否则不得上岗。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保安工作纳入工作议程,制定以专职领导具体分管保安工作,其他管理人员若有合理意见应向分管领导反映,统一下达。协助乙方做好驻勤保安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业务及岗位职责等培训活动。
2.甲方应当制定和完善便于操作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在履行本合同中保安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及一切治安安全管理任务,甲方不得要求保安人员负责《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本合同规定外其他的任务。甲方如果调用驻勤保安人员执行其他任务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向保安人员提供执勤、休息场所,配备相应的桌椅等物品,夜间配备必要的照明用具。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驻持有《保安员证》、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责任心强、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经甲方确认的保安人员上岗,并书面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保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保安人员着装为乙方提供的统一保安制服。并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保安标志上岗执勤。同时,乙方为保安人员提供执勤时所必备的器械和装备。
3.乙方应当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于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乙方才能向甲方派遣。乙方应当定期(每年不少于三次)对在岗保安人员进行岗位再培训,不定期进行督查整改。以上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安全、治安隐患整改建议。
5.根据甲方对违规、违纪保安进行处罚的建议,对违规违纪保安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给甲方。
6.除非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乙方应对保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甲方因此先行支付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7.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第三方索赔:
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因其个人原因或者过错导致第三方向其索赔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相关机关裁决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八条 服务期限以及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本合同服务期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月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5 整(RMB 元)。
3.支付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自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月 ( )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
4.发票的开具: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之前,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等值正式保安服务发票,乙方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所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在当班时间和责任范围内因工作失职或者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第三方经济损失或者伤害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赔偿损失。经济赔偿若数额较小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认定;经济赔偿数额较大的,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结论为依据,确定经济赔偿具体数额。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严重不符合岗位的要求或者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应立即予以纠正,若超过五(5)个工作日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扣除适当费用作为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迟延支付费用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以上的,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解除:
1.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30)日协商续签本合同或者者终止本合同的有关事宜。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果连续 日不能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保安人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因不可抗拒力、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原因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及时加以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诉讼/仲裁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如以书信或以特快专递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该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联系人:
;
邮寄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乙方:
联系人:
;
邮寄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服务客户”的宗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安服务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第一条 安全守护服务范围内容:
1、服务范围:甲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厂房、住宅区、办公楼、仓库等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外包给乙方派员守护负责。
2、服务内容:做好约定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确保守护区域内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正常有序,预防和制止各种犯罪活动。
3、甲方单位、个人及住(客)户的现金(含外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首饰、纪念品、古玩等珍稀贵重物品,由其所有者自行妥善保管,不在本合同守护服务内容之内;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二章 合同服务人数及期限
第二条 服务人数:6名保安人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终止时限根据甲方需要确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每名保安员每月 元,每名保安员的食宿由甲方提供,全年共计
元/月/人×6人×12月= 元,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2、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按年支付服务费,每年第1月10号前由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如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保安人员守则或有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进或改正者,甲方有要求乙方调换该队员的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服务的保安人员进行工作考评,发现保安人员值班时脱岗、睡岗、或着装不整、没有履行职责等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时,按有关考核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并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考核及要求更换保安人员等处理;
3、甲方不按排乙方保安人员做与其身份、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违反《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保安人员的人数时,在工作时间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履行《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职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个月之内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有单方中止合同并向甲方追回所欠服务费的权利;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内部管理规定并结合保安员职责,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
4、乙方根据甲方具体情况为保安员配备其履行职责所需的服装、装备等用具(日常易耗品由甲方负责,如电池等);
5、乙方安排保安员的工作时间为3班制;
6、乙方保安人员必须在与甲方协商好的时间前上岗履职;
7、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保安培训,无犯罪前科,乙方与保安人员已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第五章 赔偿责任界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赔偿责任界定
1、甲方防范设施应以保障安全为主,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经乙方合理指出(以书面材料为准)须整改而甲方未及时整改导致守护区域内财物被盗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乙方提供保安服务期间内,若发生甲方财物被盗或损坏的,已参加保险而保险公司赔偿外的,下差部分由乙方按实际价值折旧负责赔偿,未参加保险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为甲方服务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时因工伤残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违反国家规定和本合同条款造成乙方保安人员伤亡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因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守护区域内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与保安人员系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7、甲方为乙方的保安人员因工作需要提供临时休息场所,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保安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内的行为及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8、乙方提供保安人员基本情况需汇总报甲方备案,乙方在保安服务期间更换保安需报甲方同意;
9、乙方提供保安不能继续履职本岗位的,缺岗时间不能超过7天。
第九条 发生责任界定应由乙方赔偿的车辆、财物被盗或被损坏案件,甲方应在发现时及时报警,并同时通知乙方,如隐情不报警或案发超过12小时不通知乙方,则视为甲方放弃索赔,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界定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诚信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尽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单方中止合同不履行的,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预料不到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一方须提前或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否则按违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应签订《解除合同书》,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满,合同效力即终止。合同条款性质如属于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应继续有效至完全履行为止。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出现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或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如需继续签订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7天内与乙方办理完新签合同手续,合同期满7日内,未接到对方终止合约通知的视为续签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聘请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受甲方聘请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安服务合同。
一、名词术语 保安服务
指依照合同规定,通过实施门卫、守护、巡逻、押运、监控、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形式,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本合同保安服务的内容仅包含门卫、守护、巡逻服务。
二、服务项目、范围:
1、门卫服务: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检验职工出入证件、外来人员登记和贵重物品凭证出入等服务业务。
2、守护服务:保安员对气象业务大楼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3、巡逻服务:保安员对气象业务大楼内进行治安巡视和消防设施检查的服务业务。
4、其它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临时性服务。
三、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服务人数
服务人数: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派遣合格的保安人员 名,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
五、派遣的保安人员要求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毕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2、品德好,无不良劣迹及违法犯罪记录;
3、经过正规保安专业培训,获得从事安保工作相关资质;
4、具有从事保安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素质;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应考核制度,明确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甲方保卫部门应指定责任人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考核,甲方负责所属员工和乙方保安人员之间组织、协调和其它管理工作。
2、甲方保卫部门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方制度要求。
3、保安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将保安员退回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遣保安员进行更换,以确保乙方安全防范工作正常运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身体状况原因不能胜任保安工作的;
(4)不能胜任保安工作,经乙方调整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甲方退换保安员时,应填写《退换保安队员通知书》,注明退换理由,并附相关证据证明材料,递交乙方存入保安员个人档案。
4、甲方负责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住宿、水电、床椅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保安人员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共计十一天),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班保安人员支付假日补贴。
6、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选派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到甲方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并于甲方提出更换的要求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保安人员。
2、乙方保安人员要按本合同规定条款及乙方编制的《保安员手册》中规定的服务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督促保安人员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
3、乙方不定期到甲方检查保安工作,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对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并提出优化管理方案,协助甲方完善防范措施。
4、保安员因请假、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发生工伤等离开甲方工作岗位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调整补充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5、乙方负责保安人员工资、补贴的发放,其标准由乙方制定。需甲方提供的考勤、考核情况的,甲方应提供。乙方负责为保安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各项社会保险。
6、乙方负责按规定发放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及有关证件。
7、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由甲方告知乙方进行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
1、对保安人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管理工作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根据任务需要协商部署保卫力量,共同管理好保安人员。
2、保安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残、亡)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在工伤(残、亡)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时,立即告知乙方,并在7日内提供(或协助乙方收集)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由乙方负责进行工伤(残、亡)认定申请,并由乙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 2 定,落实工伤待遇。医疗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开支超出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解决。
3、除乙方派驻甲方保安人员和甲方值班人员外,乙方其它人员不得在甲方提供的住宿场所留宿。
4、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认真履行职责,有立功表现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九、服务费价款和付款办法
1、服务费价款。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付给乙方服务费(费用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一)。乙方应按时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并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2、付款办法。保安服务费按季度(三个月)支付,甲方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付清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付款方式:①现金( )②支票( )③汇款( )。因甲方原因逾期不付的,乙方每天按欠缴服务费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已执行部分除外)。
3、乙方开户银行:武汉市武昌保安服务公司、汉口银行保安街支行 帐号:435010120111000677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一) 乙方有下列第1项至2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保安员工作严重失职或自身违纪违法造成责任事故或事件的,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认定属实,乙方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对甲方直接损失支付赔偿金:
2、乙方拒绝向保安员承担法定义务,导致甲方被牵连诉讼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无正当理由影响甲方用工需求的,应以违约金承担责任。十
一、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在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2、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
a、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服务,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受到严重伤(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后仍无改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伤、损害如突发事件不在此列);
3 b、甲方逾期两个月未能付清乙方保安服务费的;
c、因国家、省、市政策影响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
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其它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均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5、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是否续签合同,便于双方做好合同终止或延续的准备工作。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8085369 8808536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
签订时间:2012年1月5日
乙方:
签订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门卫服务:保安员按着甲方的需求提供对甲方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岗,验证、检查登记等服务,对门前以及广场内的人员、车辆进行疏导并按要求停放,保证车辆进、出畅通。
2、巡逻服务:保安员按甲方需求,夜间、双休日、节假日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提供对甲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逻检查、警戒服务,要做工作记录。
3、保安员受甲方委托参与、协助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保安全)等项工作措施。
4、乙方协助甲方依法及时处理,责任区域内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协调甲方单位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5、配合处理甲方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保安全、防阻工,依法处理区域内突发事件,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人员人数为4人。(合同签订前十日派遣十名保安)。
二、服务方式
1、八小时轮岗制;
2、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举止端庄,精神饱满,配备必要的装备;
3、当班期间不准睡觉、下棋、看书报、听收音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熟悉岗位及周边地形地物,确保安全;
5、请示报告: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甲方单位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做详细记录。
三、服务地点及人数
1、服务地点:
2、上岗保安员人数:肆人(签订合同后前十日为壹拾人)。
四、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壹年,自2012年1月5日起至2013年1月 4日止。
五、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为
00元/月/人整,其中包含:保安人员每月劳务报酬、福利、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保安服务管理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食宿费、利润等。在甲方增加或减少保安服务岗位人数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标准增减乙方的服务费。
2、服务费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经审核无误后,甲方于下月的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服务费。开具税务发票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日前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顺延。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定服务范围内保安人员的人数、服务职责和服务要求。
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随时决定增加或减少保安服务项目、人数等。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报酬、缴纳法定社保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的不合法行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和纠正。
5、甲方有权将不能胜任保安服务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甲方有效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退回乙方,保安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将其退回乙方:
(1)被证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含免刑)或受到治安处罚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章作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与保安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乙方确保保安人员是经培训合格,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2、服务期内,乙方必须确定一名管理人员(队长)到甲方坐班,并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甲方协助。
3、乙方应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报酬,发放标准不低于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的劳务报酬标准,必须依法、按月、及时、足额为保安人员办理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法定的社会保险(社保政策调整时,相应调整保安服务费),负责将上述保险的个人应交部分从保安人员的收入中代扣代缴。
4、乙方负责处理保安人员的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
5、乙方应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应教育保安人员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计划生育等)和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根据甲方的保安岗位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岗,确保甲方的保安服务需求。
6、乙方的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因工负伤或死亡事故的,均由作为责任主体的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工伤保险申报、鉴定、理赔等一切手续,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的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死亡的,均由作为责任主体的乙方申请鉴定或处理,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保安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给自己或他人(亦含单位、组织)造成伤害又不属工伤的,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保安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对派到甲方服务的保安人员的人事关系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保安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应依法管理(或办理)保安人员的人事、劳动保险、档案等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正在使用的保安人员的档案泄密、调转,也不得将甲方正在使用的保安人员派到其他单位服务。乙方如需调整,需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保安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提前终止与甲方的保安服务关系的,乙方必
须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及时为甲方提供合格的替换人员。
10、乙方或乙方的保安人员(含工作质量事故及偷盗行为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11、乙方和其保安人员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进行赔偿,并在双方结算时直接抵扣。
2、因甲、乙双方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违约情况,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退回或要求增加保安人员,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替补或新增人员,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人;逾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诉讼管辖权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继续或维持的;
(3)国家、地方、行业或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的。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与到甲方服务的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2、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资料,以及派驻保安员身份证和政审复印件。
3、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应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里25~35周岁之间,身高1.65M以上,体型端正。
4、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驻保安员人数,乙方履行,费用按1800元/月/人精确时日计算。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6、《保安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和服务要求》、乙方与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7、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服务期满自行终止。
8、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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