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2022-03-15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会计从业考试大纲《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的概念

2.了解会计对象

3.了解会计目标

4.了解会计准则体系

5.了解会计的核算方法

6.了解收付实现制

7.熟悉会计的基本特征

8.熟悉会计的基本职能

9.掌握会计基本假设

10.掌握权责发生制

11.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考试内容】

一、会计的概念与特征

(一)会计的概念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会计的概念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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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单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称。未特别说明时,本大纲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介绍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会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企业的会计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会计的基本特征

会计的基本特征有:(1)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2)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3)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4)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5)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

(三)会计的发展历程

会计是随着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并不断得到完善。其中,会计的发展可划分为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三个阶段。

二、会计的对象与目标

(一)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具体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

(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也称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第二节 会计的职能与方法

一、会计的职能

会计的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和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一)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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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又称会计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是一个过程,它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二)拓展职能

会计的拓展职能主要有:(1)预测经济前景;(2)参与经济决策;(3)评价经营业绩。

二、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方法是指对会计对象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用的各种方法。

(一)会计核算方法体系

会计核算方法体系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专门方法构成。它们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二)会计循环

会计循环是指按照一定的步骤反复运行的会计程序。从会计工作流程看,会计循环由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环节组成;从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看,会计循环由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组成。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第三节 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假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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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 经济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

二、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在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第四节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质量要求

一、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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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中所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本规范,是使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 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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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五节 会计准则体系

一、会计准则的构成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调控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秩序和开展国际经济交往等的重要手段。会计准则具有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我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经济规模较小的企业,具体标准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

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基本要求】

1.熟悉会计要素的含义与特征

2.掌握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与构成

3.掌握常用的会计计量属性

4.掌握会计等式的表现形式

5.掌握基本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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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与分类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

会计要素是指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

(二)会计要素的分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后三类属于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

(一)资产

1.资产的含义与特征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3.资产的分类

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一个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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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二)负债

1.负债的含义与特征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2)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3)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2.负债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负债的分类

按偿还期限的长短,一般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偿还,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1.所有者权益的含义及特征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2.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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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扣除债权人权益后的净额,即为企业的净资产,反映所有者(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3.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具体表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被计入了资本公积,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项目反映。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留存收益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统称。

(四)收入

1.收入的含义与特征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收入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的确认条件

收入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3.收入的分类

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由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带来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收入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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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费用

1.费用的含义与特征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具有以下特征:(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2)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费用的确认条件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3.费用的分类

费用包括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生产费用应按其实际发生情况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生产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受益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生产成本,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六)利润

1.利润的含义与特征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降。利润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指标之一,也是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2.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反映收入减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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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的分类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企业日常活动的经营业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反映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以便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会计要素的计量

会计要素的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相关金额。

(一)会计计量属性及其构成

会计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数量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反映了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1.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是指为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

2.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金额。

3.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4.现值

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

5.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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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计量属性的运用原则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持续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二节 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又称会计恒等式、会计方程式或会计平衡公式,它是表明各会计要素之间基本关系的等式。

一、会计等式的表现形式

(一)财务状况等式

财务状况等式,亦称基本会计等式和静态会计等式,是用以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平衡关系的会计等式。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这一等式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二)经营成果等式

经营成果等式,亦称动态会计等式,是用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恒等关系的会计等式。即:

收入-费用=利润

这一等式反映了利润的实现过程,是编制利润表的依据。

二、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经济业务,又称会计事项,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使会计要素发生增减变动的交易或者事项。

企业经济业务按其对财务状况等式的影响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九种基本类型:

(1)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2)一项资产增加、一项负债等额增加的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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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项资产增加、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增加的经济业务;

(4)一项资产减少、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5)一项资产减少、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6)一项负债增加、另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7)一项负债增加、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8)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一项负债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9)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等额减少的经济业务。

上述九类基本经济业务的发生均不影响 财务状况等式的平衡关系,具体分为三种情形:基本经济业务(1)、(6)、(7)、(8)、(9)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保持不变;基本经济业务(2)、(3)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等额增加;基本经济业务(4)、(5)使财务状况等式左右两边的金额等额减少。

第三章 会计科目与账户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科目与账户的概念

2.了解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分类

3.熟悉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4.熟悉常用的会计科目

5.掌握账户的结构

6.掌握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与分类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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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可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会计要素)、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1)资产类科目,是对资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是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的科目,主要有“清算资金往来”、“外汇买卖”、“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对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是对可归属于产品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成本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反映劳务成本的科目等。

(6)损益类科目,是对收入、费用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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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但设置会计科目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实用性原则。

(二)常用会计科目

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如表 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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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账户

一、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一)账户的概念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二)账户的分类

账户可根据其核算的经济内容、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进行分类。 1.根据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六类。其中,有些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存在备抵账户。备抵账户,又称抵减账户,是指用来抵减被调整账户余额,以确定被调整账户实有数额而设置的独立账户。

2.根据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账户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和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核算的内容相同,只是反映内容的详细程度有所不同,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总分类账户统驭和控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明细分类账户从属于总分类账户。

二、账户的功能与结构

(一)账户的功能

账户的功能在于连续、系统、完整地提供企业经济活动中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的具体信息。其中,会计要素在特定会计期间增加和减少的金额,分别称为账户的“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二者统称为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会计要素在会计期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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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变动结果,称为账户的“余额”,具体表现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账户上期的期末余额转入本期,即为本期的期初余额;账户本期的期末余额转入下期,即为下期的期初余额。账户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统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对于同一账户而言,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二)账户的结构

账户的结构是指账户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账户通常由以下内容组成:(1)账户名称,即会计科目;(2)日期,即所依据记账凭证中注明的日期;(3)凭证字号,即所依据记账凭证的编号;(4)摘要,即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5)金额,即增加额、减少额和余额。从账户名称、记录增加额和减少额的左右两方来看,账户结构在整体上类似于汉字“丁”和大写的英文字母“T”,因此,账户的基本结构在实务中被形象地称为“丁”字账户或者“T”型账户。

三、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会计科目与账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分类,两者核算内容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具有一定的结构和格式,并通过其结构反映某项经济内容的增减变动及其余额。

第四章 会计记账方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复式记账法的概念与种类 2.熟悉借贷记账法的原理 3.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4.了解会计分录的分类 5.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记账方法的种类

一、单式记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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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加以登记的记账方法。

二、复式记账法

(一)复式记账法的概念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现代会计运用复式记账法。

(二)复式记账法的优点

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的优点主要有:(1)能够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内容和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2)能够进行试算平衡,便于查账和对账。

(三)复式记账法的种类

复式记账法可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等。借贷记账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记账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

(一)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按相反方向记录增加数和减少数,即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就登记减少额。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与所记录经济内容的性质。

通常而言,资产、成本和费用类账户的增加用“借”表示,减少用“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类账户的增加用“贷”表示,减少用“借”表示。备抵账户的结构与所调整账户的结构正好相反。

(二)资产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类、成本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有些账户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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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有些账户可能无余额,其余额计算公式为:

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四)损益类账户的结构

损益类账户主要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 1.收入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收入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本期收入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2.费用类账户的结构

在借贷记账法下,费用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本期费用净额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用以计算当期损益,结转后无余额。

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律。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四、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对应关系与会计分录

(一)账户的对应关系

账户的对应关系是指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每 笔交易或事项进行记录时,相关账户之间形成的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称为对应账户。

(二)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的含义

会计分录,简称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列示出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由应借应贷方向、相互对应的科目及其金额三个要素构成。在我国,会计分录记载于记账凭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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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多借一贷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五、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试算平衡,是指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和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通过对所有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二)试算平衡的分类 1.发生额试算平衡

发生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发生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2.余额试算平衡

余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与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

(三)试算平衡表的编制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的。试算平衡表通常是在期末结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期末余额后编制的,试算平衡表中一般应设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三大栏目,其下分设“借方”和“贷方”两个小栏。各大栏中的借方合计与贷方合计应该平衡相等,否则,便存在记账错误。为了简化表格,试算平衡表也可只根据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编制,不填列各账户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第五章 借贷记账法下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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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1.掌握企业资金的循环与周转过程 2.掌握核算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科目 3.掌握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4.掌握企业净利润的计算 5.掌握企业净利润的分配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

不同企业的经济业务各有特点,其生产经营业务流程也不尽相同,本章主要介绍企业的资金筹集、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商品销售和利润分配等经济业务。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账务处理的主要内容有:(1)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2)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3)材料采购业务的账务处理;(4)生产业务的账务处理;(5)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6)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7)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资金筹集业务按其资金来源通常分为所有者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所有者权益筹资形成所有者的权益(通常称为权益资本),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及其增值,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既享有企业的经营收益,也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负债筹资形成债权人的权益(通常称为债务资本),主要包括企业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结算形成的负债资金等,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享有按约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一、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

(一)所有者投入资本的构成

所有者投入资本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或股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资本的资金。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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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作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转增资本。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进行核算: 1.“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

“实收资本”账户(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置”股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该账户贷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的不同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 细核算。 2.“资本公积”账户

“资本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额,贷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资本公积的结余数额。

该账户可按资本公积的来源不同,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银行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但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存入的款项,贷方登记提取或支出的存款。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该账户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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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负债筹资业务

(一)负债筹资的构成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结算形成的负债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结算形成的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负债筹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短期借款”账户

“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账户

“长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利息”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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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该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4.“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款本金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第三节 固定资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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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同时具有以下特征:(1)属于一种有形资产;(2)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3)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的成本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企业可以通过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资产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及其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2009 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建(包括购进、接受捐赠、实物投资、自制、改扩建和安装)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额占其原价的比率。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按月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和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除外。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本大纲重点介绍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各月应计提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其中: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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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因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均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四、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固定资产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在建工程”账户

“在建工程”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出的成本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该账户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2.“工程物资”账户

“工程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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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账户可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3.“固定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固定资产原价的增加,贷方登记固定资产原价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原价。

该账户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累计折旧”账户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备抵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该账户贷方登记按月提取的折旧额,即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减少固定资产而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期末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该账户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购入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企业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四节 材料采购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的采购成本是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先进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材料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二、账户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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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材料采购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原材料”账户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企业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该账户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该账户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2.“材料采购”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时,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以及材料入库时结转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3.“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

该账户借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超支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形成的节约差异以及转出的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该账户可以分别“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4.“在途物资”账户

“在途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购入材料、商品等物资的买价和采购费用(采购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商品等物资应结转的实际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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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因购入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如果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预付账款余额。

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6.“应付票据”账户

“应付票据”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方登记企业已经支付或者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汇票。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7.“预付账款”账户

“预付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该账户,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账户。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因购货等业务预付的款项,贷方登记企业收到货物后应支付的款项等。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需补付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8.“应交税费”账户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账户核算。

该账户贷方登记各种应交未交税费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该账户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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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日常收发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实际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实际成本法下,一般通过“原材料”和”在途物资”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外购材料时,按材料是否验收入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按支付的实际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相关发票凭证上应付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按照暂估价入账,即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相关发票账单后再编制会计分录。

2.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按支付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验收入库时再作后续分录。

对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计划成本法下,一般通过“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外购材料时,按材料是否验收入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按支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相关发票凭证上应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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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即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账单后再编制会计分录。

2.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如果相关发票凭证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按支付或应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待验收入库时再作后续分录。对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第五节 生产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产品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耗费过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预先垫支并需要得到补偿的资金耗费。这些费用最终都要归集、分配给特定的产品,形成产品的成本。

产品成本的核算是指把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地点,分类归集、汇总、核算,计算出该时期内生产费用发生总额,并按适当方法分别计算出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等。

一、生产费用的构成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一)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三)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账户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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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生产费用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生产成本”账户

“生产成本”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其他直接支出,以及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贷方登记完工入库产成品应结转的生产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该账户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2.“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账户属于成本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贷方登记期末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借方的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制造费用。期末结转后,该账户一般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商品”账户

“库存商品”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成本,贷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该账户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4.“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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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账户借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数额;贷方登记本月计算的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费等。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该账户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一)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在确定材料费用时,应根据领料凭证区分车间、部门和不同用途后,按照确定的结果将发出材料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对于直接用于某种产品生产的材料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直接材料费用项目;对于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应由这些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费用,应选择适当的标准在这些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按分担的金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产品的品种、类别等);对于为提供生产条件等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费用,应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期末再同其他间接费用一起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成本;对于行政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费用,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职工薪酬的归集与分配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对于短期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实际发生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短期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其中,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应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短期职工薪酬属于间接费用,应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当企业采用计件工资制时,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当企业采用计时工资制时,对于只生产一种产品的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也属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对于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生产工人的短期职工薪酬,则需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实际生产工时或定额生产工时等)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短期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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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短期职工薪酬应计入当期损益。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专设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短期职工薪酬均属于期间费用,应分别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企业发生制造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结转或分摊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四)完工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产品生产成本计算是指将企业生产过程中 为制造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以便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有关产品成本信息是进行库存商品计价和确定销售成本的依据,产品生产成本计算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应设置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用来归集应计入各种产品的生产费用。通过对材料费用、职工薪酬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企业各月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已记入“生产成本”科目中。

如果月末某种产品全部完工,该种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费用总额,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用完工产品总成本除以该种产品的完工总产量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单位成本。如果月末某种产品全部未完工,该种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费用总额就是该种产品在产品的总成本。

如果月末某种产品一部分完工,一部分未完工,这时归集在产品成本明细账中的费用总额还要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然后才能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完工产品生产成本=期初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当产品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第六节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涉及商品销售、其他销售等业务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的确认与计量等内容。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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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销售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净额结转),以及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时应冲减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即其他业务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收账款”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借方登记由于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取的价款、税款和代垫款等;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该账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应收票据”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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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贷方登记票据到期收回的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该账户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5.“预收账款”账户

“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账户,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等,借方登记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转销的预收款项等。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已转销但尚未收取的款项。

该账户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6.“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主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主营业务成本。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7.“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其他业务的支出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8.“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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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需注意的是,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通过该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三)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是另一个企业的其他业务,即便在同一个企业,不同期间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有关税金;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 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第七节 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期间费用的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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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期间费用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管理费用”账户

“管理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管理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销售费用”账户

“销售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销售费用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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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企业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二)销售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薪酬、业务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财务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八节 利润形成与分配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形成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的形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由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个层次构成。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地反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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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是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

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形成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本年利润”账户

“本年利润”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账户的金额转入本账户,结平各损益类账户。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借方登记企业期(月)末转入的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和所得税费用等。上述结转完成后,余额如在贷方,即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余额如在借方,即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贷方(或借方),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投资收益”账户

“投资收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投资收益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损失;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投资净收益。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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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外收入”账户

“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该账户贷方登记营业外收入的实现,即营业外收入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会计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收入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

“营业外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即营业外支出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营业外支出额。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5.“所得税费用”账户

“所得税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贷方登记企业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会计期末(月末或年末)结转各项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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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在利润分配前,应根据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等项目,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或亏损)+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可采用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和财产股利等形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利润分配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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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发生的净亏损;贷方登记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可能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贷方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使用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结余的盈余公积。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给投资者股利或利润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或利润,即应付股利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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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等科目;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等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等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所属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第六章 会计凭证

【基本要求】

1.了解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2.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

3.熟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种类 4.熟悉会计凭证的保管 5.掌握原始凭证的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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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掌握记账凭证的填制

7.掌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审核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 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的作用主要有:(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可以按照取得来源、格式、填制的手续和内容进行分类。

(一)按取得的来源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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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按照格式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格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三)按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2.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3.汇总凭证

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因经济业务和经营管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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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3)手续完备;(4)书写清楚、规范;(5)连续编号;(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7)填制及时。

(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不同的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次凭证的填制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该凭证往往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该凭证能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汇总凭证的填制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外来原始凭证应在企业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制完成。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营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具凭证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或打印机套打。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为了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4)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6)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第三节 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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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用途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按照填列方式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

(一)按凭证的用途分类 1.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 2.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所共同使用,其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按凭证的填列方式分类 1.单式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是指只填列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2.复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是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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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会计初级考试

试 大 纲经济法基础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1

第一节 法律基础 ..........................................................................................1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 第三节 法律责任 ..........................................................................................6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9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9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9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4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 ................................................................................15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6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7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17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18 第三节 票

据 ........................................................................................18 第四节 银行卡 ............................................................................................22 第五节 网上支付 ........................................................................................23 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23 第七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24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5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25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26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30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33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33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37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43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43

- 1

第一章 总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 (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 (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五)熟悉法律责任

(六)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法”。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大类。

- 1 --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做不同的分类。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称的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国际条约等。

不同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是有效力等级和位阶划分的,在适用时有不同的效力。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做不同的分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主要法律部门。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四、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称为行政复议机构。

(四)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

- 5 -- 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 6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 (三)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四)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六)了解代理记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 9 --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

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2)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2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的种类。 (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六)财务会计报告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七)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1账务核对。

- 10①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②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③归口管理。 ④预算控制。 ⑤财产保护控制。 ⑥会计控制。 ⑦单据控制。 ⑧信息内部公开。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

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实施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 2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的概念和要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

(2)审计报告的种类和审计意见的类型。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含有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含其他报告责任段,但不含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被视为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包括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三)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

(六)总会计师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评价标准不同。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内容。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熟悉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托收承付、预付卡

(十)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一)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三)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行卡收单 (十四)了解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 (十五)了解国内信用证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预付卡和国内信用证等。

三、支付结算的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 17 --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等的开立和使用。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票

一、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 18(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记载有三种形式: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五)商业汇票的贴现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七、银行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二)银行本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三)银行本票的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银行本票的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八、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支持全国使用。 (二)支票的出票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本名,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 21 -- (三)支票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第四节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按不同标准,可以对银行卡做不同的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一)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

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

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二)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四、银行卡清算市场

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五、银行卡收单

(一)银行卡收单业务概念

- 22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四)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五)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 (六)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七)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八)了解消费税税率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1税收。 2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 2客体。 3内容。

二、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 3税目。 4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5计税依据。

- 25 -- 6纳税环节。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税收优惠。 10法律责任。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四)纳税人会计核算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九)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 26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生产经营,其进项税额在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

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7)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9)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0)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1)一般纳税人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3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扣缴计税方法

- 29 --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免税规定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 (三)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1烟。(1)卷烟,包括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30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 (六)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七)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

(八)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税率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 33 --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其他支出。 (四)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34(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入 (九)应纳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的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申报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扣缴义务人 (四)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规定。 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 (1)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收入征税问题。 (2)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 (5)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等征税问题。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7)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税问题。 (8)个人取得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问题。

- 37 --

(9)关于失业保险费征税问题。 (10)关于保险金征税问题。 (11)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征税问题。

(1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

(1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14)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征税问题。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 1收入的形式。 2费用扣除的方法。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 38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二)减税项目 (三)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2自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缴期限。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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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契税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

四、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六、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七、契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45 --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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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会计基础》新考试大纲模拟考试题

2014年会计从业新考试大纲《会计基础》模拟四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请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本类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某企业原材料账户的期初余额为35 000元,本月增加材料l6 000元,期末库存材料为 22 000元,则本期减少材料( )元。

A.19 000元 B.29 000元 C.27 000元 D.42 000元

2.下列关于资产负债表的作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拥有的经济资源及需要承担的负债

B.可以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C.分析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D.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

3.下列业务中应该编制收款凭证的是( )。

A.购买原材料用银行存款支付 B.收到销售商品的款项

C.购买固定资产,款项尚未支付 D.销售商品,收到商业汇票一张

4.某企业资产总额为200万元,负债总额为40万元,在将20万元负债转为投入资本后, 所有者权益为( )。

A.140万元 B.180万元 C.160万元 D.200万元

5.出纳将多余的现金9 000元存人银行,其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

A.借:银行存款9 000

贷:库存现金9 000

B.借:库存现金9 000

贷:银行存款9 000

C.借:货币资金9 000

贷:银行存款9 000

D.借:银行存款9 000

贷:货币资金9 000

6.财产清查时,( )为盘亏。

A.实存账存 C.实存=账存 D.实存≠账存

7.下列关于单式记账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简单,不完整的记账方法

B.在单式记账法下,账户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和相互平衡关系

C.单式记账法可以全面、系统的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和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D.这种方法适用于业务简单或很单一的经济个体和家庭

8.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般在( )。

A.借方 B.借方或贷方 C.贷方 D.借方和贷方

9.2011年9月8日,甲公司购人A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 25 000元,增值税额为4 25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同日验收入库,则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

A.借:在途材料25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 250

贷:应收账款29 250

B.借:原材料25 000

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 250

贷:银行存款29 250

C.借:原材料29 250

贷:应收账款29 250

D.借:原材料29 250

贷:银行存款29 250

10.盘亏的固定资产应该通过( )账户核算。

A.固定资产清理 B.待处理财产损溢 C.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材料成本差异

11.企业提取盈余公积金编制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

A.借:本年利润

贷:盈余公积

B.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

C.借:盈余公积

贷:本年利润

D.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12购人材料一批,价款80 000元,增值税10 200元,货款暂未支付,该笔经济业务编制的 会计分录是( )。

A.一借一贷 B.一借多贷 C.一贷多借 D.多借多贷

13.2011年11月1日,丙从D公司退出。D公司按其过去的实际出资进行退还。D公司已将90 000元现金退还给丙。不考虑其他因素,D公司会计分录为( )。

A.借:库存现金90 000

贷:实收资本——丙90 000

B.借:实收资本——丙90 000

贷:库存现金90 000

C.借:盈余公积90 000

贷:库存现金90 000

D.借:资本公积90 000

贷:库存现金90 000

14.编制利润表时,假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科目的净额为借方发生额,填 写的方法为( )。

A.以正数填列 B.以负数填列 C.用红字填列 D.用蓝字填列

15.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 )是会计核算中的经常性业务,也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A.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B.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16.对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正确的做法是( )。

A.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B由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出具单位重开D.拒绝接受

17.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属于成本类账户的是( )。

A.生产成本 B.未分配利润 C.盈余公积 D.所得税

18.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底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

A.1/3 B.1/2 C.1/4 D.1/5

19.甲企业与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规定,某公司预先支付货款的40%,余款于交货时付清,则甲企业预先收到对方支付的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

A.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B.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C.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D.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0.某企业应收账款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为8 000元,明细账分别为:甲厂借方4 000元,乙厂借方2 500元,则丙厂为( )。

A.借方1 500元 B.贷方1 500元 C.借方6 500元 D.贷方6 500元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分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本类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企业向银行借款,存入银行,这项业务引起( )要素同时增加。

A.资产 B.负责 C.所有者权益 D.收入

2.下列各项中属于费用的是( )。

A.管理费用 B.预付账款C.材料采购 D.销售费用

3.下列中属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的有( )。

A.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 D.货币计量

4.年末结账后,下列科目中一定没有余额的是( )。

A.生产成本 B.材料采购 C.本年利润 D.主营业务收入

5.企业从银行取得2个月借款,涉及的账户有( )。

A.银行存款 B.短期借款 C.长期借款 D.应付账款

6.下列可作为制造费用分配标准的有( )。

A.生产工人工资 B.生产工人工时 C.机器工时 D.产品价格

7.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

A.有借必有贷 B.借贷必相等 C.借方登记增加数 D.贷方登记减少数

8.在下列中属于期间费用账户的是( )。

A.销售费用 B.制造费用 C.财务费用 D.管理费用

9.经济业务发生后,一般可编制的会计分录( )。

A.多借多贷 B.一借多贷 C.多借一贷 D.一借一贷

10.会计分录必不可少的三要素是( )。

A.账户名称 B.记账符号 C.应记金额 D.以上都是

11.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12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为9 000元,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为3 000元,则涉及的科目有( )。

A.制造费用 B.管理费用 C.累计折旧 D.固定资产

12.财务成果的核算包括( )。

A.利润形成的核算 B.利润分配的核算

C.资产形成的核算 D.收入形成的核算

13.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之间的划款业务时,可编制( )。

A.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B.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C.现金收款凭证D.现金付款凭证

14.下列凭证属于外来原始凭证的是( )。

A.领料单 B.购货发票 C.收料单 D.出差人员车票

15.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 )。

A.项目是否齐全 B.科目是否正确 C.内容是否真实 D.数量是否正确

16.以下属于汇总原始凭证的有( )。

A.科目汇总表 B.收料凭证汇总表 C.限额领料单 D.发料凭证汇总表

17.下列引起资产、权益总额发生变动的业务有( )。

A.借入款项存人银行B.偿还所欠货款

C.从存款户中提取现金 D.实现销售收入,货款暂未收到

18.可用于分派现金股利的有( )。

A.实收资本 B.资本公积 C.盈余公积 D.未分配利润

19.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 )。

A.基本准则 B.具体准则 C.应用指南 D.附注

20.以下对会计凭证描述正确的是( )。

A.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情况 B.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完成情况

C.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D.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二判断题(请在每小题后面的括号内填人判断结果,认为正确的用“√”表示,认为错误的用“×”表示。本类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l分,不判断的不得分)

1.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不得多计费用和负债,不得少计收益和资产。( )

2.会计主体是法律主体,而法律主体不一定是会计主体。( )

3.在同一企业中,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核算的结果也不同。( )

4.在不设“预收账款”账户的企业,发生的少量预收账款业务应在“应收账款”账户中核算。( )

5.对于查出的未达账款,企业应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地调整账簿。( )

6.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等于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

公积后的金额。( )

7.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价值人账,按新旧程度估计折旧。( )

8.购入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计人“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账户,不计人固定资产的成本。( )

9.“物资采购”账户如果期末有借方余额,则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 )

10.会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记账时,将贷记账户的金额36 000元写成63 000元,更正时 应采用划线更正法。( )

11.购人固定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购入无形资产的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 )

12.如果原始凭证发生错误应由出具单位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印章。( )

13.记账凭证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 )

14.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可以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的名称,以简化工作。( )

15.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预收的货款不作为企业的收入核算。( )

16.以银行存款50 000元向甲单位投资,该笔业务的发生一方面引起银行存款的减少,另一方面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 )

17.记账人员记账时将某笔经济业务漏记,期末进行试算平衡时检查不出这一错误,故要用其他方法检查。( )

18.准则中的收入不仅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营业外收入。( )

19.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应采用订本式账簿,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既可以用订本账,也可以用活页账。( )

20.年终结账时,应在“本年合计”下面通栏划双红线。( )

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振远公司2011年8月1日资产总额为600万元,8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某公司购人材料300 000元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

(2)办公室主任张明因出差预借现金4 000元。

(3)以银行存款归还银行借款500 000元。

(4)生产车间领用材料l00 000元投人生产。

(5)收到某股东追加投入资本500 000元存人银行。

(6)以银行存款发放工资800 000元。

(7)已到期的应付票据25 000元因无力支付转为应付账款。

(8)银行借款500 000元转为股本。

要求:根本上述资料,回答卜一5题:

1.资金进入企业的业务序号有( )。

A.(1)B.(2)C.(5)D.(6)

2.资金占用形态变化的业务序号有( )。

A.(1) B.(2)C.(3)D.(4)

3.资金权益变化的业务序号有( )。

A.(5)B.(6) C.(7)D.(8)

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序号有( )。

A.(3)B.(4)C.(5)D.(6)

5.甲公司8月末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

A.580 B.440 C.500D.550

2.灵运公司2010年3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请据以下内容编制相关会计分录(题目中有特殊要求的,请按要求作相应处理)。

(1)2日,收到现金900元,系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

(2)5日,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采购材料价款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灵动公司对该种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3)8日,购人材料一批,货款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290 0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灵动公司对该种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要求编制收到结算凭证、材料验收入库和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4)12日,购人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30 000元,支付增值税5 100元,另支付运输费300元,包装费5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5)20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本月固定资产折旧共计35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用固定资产折旧23 000元,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12 000元

推荐第4篇:《会计基础实训》专科考试大纲

《会计基础实训》考试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会计基础 Bisic Accounting Practice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学时】68学时 【考核方式】项目考 【开课单位】会计学院

【适用层次】2017级会计学院专科

一、考试的目的、性质和任务

(一)课程性质

《基础会计实训》是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根据企业财务岗位的要求,模拟企业基础会计工作流程,以学生为主体,着眼于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使学生具备企业财务基础会计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技能。

(二)课程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掌握企业基础会计相关工作内容,为专业核心课程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并使学生具备企业财务岗位所需要的基本技能。

(三)课程任务

根据教学目的,本课程结合企业财务岗位的实际要求,要求学生熟悉会计凭证审核和填制的规范要求;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规范;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账的登记方法及结转账规范;会计报表的编制。

二、考核方法及用时

本课程考核方法:期末考试 本课程考试形式:采用项目考试 考试时间:一周

三、成绩核算 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以试卷分数为参考依据,平时成绩40%:出勤5%,作业10%,课堂表现5%,学期大项目作业10%,课堂笔记5%,借阅专业相关图书比(2篇读后感)5%。

四、命题内容

介绍企业的基本信息,学生根据企业一个月20笔经济业务,做出:

1、记账凭证;

2、科目汇总表

3、账簿;

4、资产负债表;

5、利润表;

五、考核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理解经济业务实质,处理经济业务并编制登记记账凭证;

2、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

3、总账: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4、资产负债表:根据业务和总账来编制资产负债表;

5、利润表:根据业务编制企业利润表。

执笔:袁紫嫣 审核(学科带头人): 核查(分院院长): 2018年 3 月 13 日

推荐第5篇:会计从业新考试大纲《会计基础》模拟二

2014年会计从业新考试大纲《会计基础》模拟考试试卷

(一)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20小题,共20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基本职能的是()

A、会计核算与会计预测B、会计预算和会计决算

C、会计反映与会计控制D、会计分析和会计决策

2、以下(),不属于财务成果的计算与处理。

A、计算分配利润B、提取盈余公积

C、向国家计算缴纳所得税D、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3、账户是根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A、会计要素B、会计科目C、会计主体D、会计信息

4、现金清查中,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与短款,分别应记入()账户核算。

A、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B、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

C、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D、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5、()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

A、总分类账户B、二级分类账户C、明细分类账户D、总账

6、下列不属于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是()

A、库存商品B、受托代销商品C、委托加工物资D、生产成本

7、下列会计档案属于保管25年的是()

A、总账B、现金日记账C、明细账D、辅助账

8、某企业2012年初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2万元,2012年12月31号,企业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坏账损失率为2%,则2012年底应计提的坏账金额为()

A、4万元B、2万元C、0万元D、3万元

9、下列税金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

A、所得税B、营业税C、消费税D、资源税

10、某企业期初资产总额为200万元,本期资产共增加120万元,期末的所有者权益为270万元,则期末的负债总额为()。

A、70万元B、50万元C、190万元D、350万元

11、某企业4月发生如下业务:(1)收到上个月的贷款10万元。(2)销售材料5万元,款未收。

(3)预付第2季度的报刊费用9000元。(4)用银行存款交上月水电费用5000元。(5)支付本月广告费1万元。则该企业4月的收入与费用分别为()万元。

A、15万元、2.4万元B、15万元、1 .9万元

C、5万元、1.3万元D、5万元、2.4万元

12、下列不应当计入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核算的是()。

A、增值税B、安装成本C、关税D、运输费

13、下列对于在三种账务处理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A、登记现金日记账依据相同B、登记总账依据相同

C、编制会计报表依据相同D、编制记账凭证依据相同

14、下列不属于平行登记的要点的是()

A、依据相同B、时间相同C、方向相同D、金额相等

15、下列账户不可以用备查账登记的是()

A、代销商品登记簿B、应收账款备查簿

C、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D、固定资产总账

16、下列会计账簿必须在新的会计年度更换的是()

A、财产物资明细账号B、银行存款日记账C、固定资产明细账D、备查账

17、下列信息不能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分析出的是()

A、资产构成B、偿债能力C、盈利与亏损情况D、企业财务状况

18、下列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A、银行对账单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C、账存实存对比表D、财务计划书

19、下列对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清理”说法不正确的()

A、是流动资产B、其在资产负债表中是根据总账余额直接填列C、贷方登记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D、借主登记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税金 20、下列各项业务不能作为企业收入核算的是()

A、出租无形资产收益B、出售无形资产收益C、出租固定资产收益D、销售材料

二、多选题(每小题2分,20小题,共40分)

1、企业下列固定资产需按月折旧的是()

A、经营性租入的机器B、融资性租出的厂房C、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车辆D、销售部门空调损耗

2、下列属于企业的生产费用的是() A、生产成本B、制造费用C、长期待摊费用D、销售费用

3、下列会计档案需永久保存的是()

A、会计移交清册B、会计档案销毁清册C、月度财务报告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4、下列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不能销毁的是() A、企业的各种被查账簿B、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C、涉及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D、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

5、企业为了编制汇总转账凭证,要求转账凭证要按下列()编制。A、一借一贷B、多借一贷C、多贷一借D、多借多贷

6、下列账户中,在编制资产负责表时,可以直接根据期末余额填列的是(A、短期借款B、长期借款C、固定资产D、固定资产清理

7、下列可以在“固定资产清理”借方登记的是()

A、处置时发生的清理费用B、清理后的净收益C、清理后的净损失D、清理过程发生的清理费用

8、下列可以做为企业库存商品核算的是() A、已办妥销售手续,而客户未提货B、企业外购的商品

C、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D、寄存在外的商品

9、下列属于企业款项的是()

A、现金B、银行汇票C、银行承兑汇票D、银行本票

10、下列属于会计核算的内容的是()

A、款项的收付B、资产的增减

C、收入费用的计算D、按规定办理相关会计手续

11、下列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是()

A、实收资本B、资本公积C、留存收益D、盈余公积

12、下列不会影响试算平衡的是()

A、重记某项业务B、科目颠倒方向C、借贷方金额不相等D、记错科目

13、下列属于汇总原始凭证的有()

A、销售上报B、发出材料汇总表C、差旅费用报销单D、限额领料单

14、下列对原始凭证处理错误的是()

A、对于完全合要求的就及时入账

B、对于原始凭证金额有误的应退回给经办为更正后再入账

C、对于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无权不接受,只能向会计机构负责报告D、对于原始凭证记录不全的应退回给经办人补充完整后再入账

15、下列属于对账的内容是()

A、账账核对B、账表核对C、账证核对D、账实核对

16、下列经济业务需要编制付款凭证的是() A、收到营业部交来的现款B、将现金存入银行

C、从银行提取现金D、计提本月应交的税款

17、对于下列财产清查事项中,可以记入“管理费用”的是() A、生产定额内的损耗B、经批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款

C、经批准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长款D、存货损毁价值中扣除保险公司与责任人陪偿后的余额

18、对于一般内税人企业来说,下列能计入外购材料采购成本的是() A、采购价格B、进口关税C、保险费用D、增值税

19、广州市政府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下列哪些部门派人监销() A、广州市政府会计部门B、广东省财政厅C、广东市审计局D、广东市财政局 20、下列影响企业利润总额但不影响营业利润的是()

A、主营业务收入B、主营业务成本C、其他业务收入D、其他业务支出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20小题,共20分)

1、企业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无需折旧。()

2、企业可选择的折旧的方法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3、企业在生产一种产品车间中,制度费用可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

4、对于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将其并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5、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主要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我国企业采用报告式。()

6、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是按流动性顺序排列的。()

7、当一项经济业务,即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又涉及转账业务时,可以只编制转账凭证。()

8、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出具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交于对方做账。()

9、原始凭证金额有误,只能退还经办人重开。()

10、企业所有的外来原始凭证与自制原始凭证都属于一次凭证。()

11、企业只能编制一借一贷,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不能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12、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包括购入时所支付的买价、增值税以及应分摊的采购费用。()

13、财物是指单位的一切经济资源。()

14、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与资金退出。()

15、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6、原始凭证按内容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7、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当在会计凭证封面上签章。()

18、出纳人员不可以登记企业债权、债务明细账,但可以登记现金与银行存款明细账。()

19、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等登记不仅要求登记依据相同、方向一致还要做到时间相同。()20、记账后上一会计年度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

四、综合计算题(每小题10分,2小题,共20分)

1、某公司2012年1月31日结账前,余额试算平衡如下,由于存在若干错误,导致不平衡。

经核对发现下列错误:

(1) 用银存支付广告费5400元,误记4500元。 (2) 赊销商品8500元,过账误记应收账款贷方。 (3) 虚记一笔赊销商品5000元。

(4) 用银存支付电费150元,过账时管理费用记510元。

(5) 购入办公用复印机一台,价值3500元,误记库存商品入账。

要求:填写更正后的试算平衡表。

2、资料:昆仑公司2012年11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为886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89700元。经核对,有下列未达账项:

(1)企业存入银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5000元,银行尚未入账。

(2)企业开出转账支票一张,金额8100元,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银行尚未入账。 (3)银行代收货款5000元,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故未入账。(4)银行代付水电费7000元,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故未入账。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编制单位:昆仑公司2012年12月31日单位:元

推荐第6篇:地质学基础考试大纲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地质学基础》 考试大纲

本《地质学基础》 考试大纲适用于瓦斯地质与瓦斯治理研究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地质学基础是地质学各专业的最基础理论课程, 介绍地质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 该课程主要描述地球层圈构造及各层圈的主要物理性质和化学组成、常见的矿物和岩石、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的主要特征、岩石圈运动的一般规律及其演变历史、地质历史上古生物演化概况等地质学基本知识。 要求考生掌握地质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时空概念, 即地球在空间上、时间上的动态演化特征, 牢固掌握地质学各种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了解一定的地学野外与室内研究方法。

一、考试主要内容

(一)绪论

1.地质学的研究对象 2.地质学的任务 3.地质学的研究内容 4.地质作用及其研究方法 5.我国地学研究的若干地域优势

(二) 矿物 1.矿物的概念

2.矿物手标本的鉴定特征 3.常见矿物

(三) 岩浆作用与火成岩 1.喷出作用与喷出岩 2.侵入作用与侵入岩 3.火成岩的结构与构造 4.火成岩的分类及其野外识别 5.火成岩的成因

(四) 外力地质作用与沉积岩

1.外力地质作用的一般特征 2.沉积岩的特征 3.常见的沉积岩

(五) 变质作用与变质岩 1.变质作用概述 2.变质作用中原岩的变化 3.变质作用类型及其代表性岩石 4.岩石的演变

(六) 地质年代 1.相对年代的确定 2.同位素年龄的测定 3.地质年代表

4.地质历史时期的生物爆发与灭绝

(七) 地震及地球内部构造 1.地震的基本概念 2.地震波与地震仪 3.地震的强度 4.地震的分布 5.地震预报与预防 6.地球的内部构造

(八) 构造作用与地质构造 1.构造作用的基本方式 2.岩石的变形与地质构造 3.地层的接触关系 4.构造期与构造事件

(九) 板块构造 1.大陆漂移 2.海底扩张 3.板块构造

(十) 风化作用 1.风化作用的类型

2.制约岩石风化性质与特征的因素 3.风化作用的产物

(十一) 河流及其地质作用 1.河流概述 2.河流的侵蚀作用 3.河流的搬运作用 4.河流的沉积作用 5.河流的均夷化与去均夷化 6.河流发育与地质构造的关系 7.准平原

(十二) 冰川及其地质作用 1.冰川的形成与运动 2.冰川的类型

3.冰川的剥蚀作用与冰蚀地貌 4.冰川的搬运作用与沉积作用 5.冰水沉积物及其地貌 6.冰川作用及其原因

(十三) 地下水及其地质作用 1.地下水概述 2.地下水的类型 3.地下热水

4.地下水的地质作用

(十四) 海洋及其地质作用 1.海洋概况

2.海水的运动及其地质作用 3.海底沉积物 4.海水的进退

(十五) 湖沼及其地质作用 1.湖泊概述 2.湖泊的地质作用 3.沼泽及其地质作用

(十六) 荒漠特征与风的地质作用 1.荒漠概述 2.风的地质作用 3.黄土 4.黄土的成因 (十七) 块体运动 1.影响块体运动的主要因素 2.块体运动的类型 3.相关地质灾害及其防治 (十八) 行星地质概述 1.太阳系及其起源 2.类地行星

3.类木行星及其卫星 (十九) 地球形成与生物演化 1.地球的天文时期 2.太古宙-元古宙时期 (二十) 人类社会与地质坏境 1.环境地质学的一般概念 2.城市兴衰与地质环境 3.人体健康与地质环境 4.废物处置的地质环境 5.人为地质作用

二、考试要求

(一) 绪论

l.较好地把握地质学的研究对象、地质学的任务、地质学的研究内容、地质

作用及其研究方法。

2.了解我国地学研究的若干地域优势。

(二)矿物

l.准确掌握矿物的定义、晶体与非晶体的区别、矿物的形态、光学性质及力学性质。

2.熟悉常见造岩矿物的一般特征及肉眼鉴定方法。(三)岩浆作用与火成岩。

l.准确掌握岩浆和岩浆作用、侵入作用、喷出作用、岩浆类型、鮑文反应系列等内容。

2.了解火山活动的主要现象及火山活动的产物、火山喷发的基本类型、全球现今火山活动的空间分布规律。

3.掌握深成侵入体和浅成侵入体的基本特点。4.掌握岩浆岩常见的结构、构造特征。

5.熟悉常见岩浆岩(花岗岩,流纹岩、安山岩、玄武岩、辉长岩、橄榄岩)的肉眼鉴定。

(四) 外力地质作用和沉积岩

l.较好地把握外力地质作用(风化作用、剥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固结作用)特征。

2.掌握沉积岩常见的结构、构造特征。

3.熟悉常见沉积岩(砾岩、砂岩、粉砂岩、页岩、火山角砾岩、石灰岩、硅质岩) 的肉眼鉴定特征。 (五) 变质作用和变质岩

l.熟悉变质作用的基本特征及影响变质作用的主要因素(岩石化学成分、温度、压力、流体)。

2.了解变质作用的方式, 包括重结晶作用、交代作用。 3.熟悉变质岩主要的结构、构造特征。 4.了解各种主要的变质作用类型及其特点 。

5.熟悉常见变质岩(大理岩、石英岩、板岩、千枚岩、片岩、片麻岩、糜棱岩) 的肉眼鉴定特征。

(六) 地质年代

l.准确把握相対地质年代的确定标准,包括地层层序律、生物层序律、穿插关系律。

2.准确理解放射性同位素地质年代学的概念, 掌握放射性衰变定律。 3.掌握地质年代表、地质年代与地层単位的关系、岩石地层单位的概念。 (七) 地震及地球内部构造

l.掌握地震的基本概念,包括震源、震源深度、震中、震中距、震源距等。 2.掌握地震的震源深度分类、成因分类。 3.掌握地震震级和地震烈度的确定方法。

4.了解全球现今地震分布规律, 包括环太平洋地震带、地中海-印尼地震带、洋中脊地震带。

5.了解地震波(纵波、横波、表面波)的基本特征。

6.通过地震波了解地球内部构造、地球内部主要界面(莫霍面、古登堡面、康拉德面)、地球的基本圈层结构(地壳、地幔、地核)、若石圈、软流圈、岩石圈与软流圈界面、各圈层的基本物态特征。

7.了解大陆地壳的双层结构特征、大洋地壳的基本结构特征、地売均衡概念。(八) 构造作用与地质构造

l.理解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的基本特点。 2.熟悉岩层产状的三要素(走向、倾向、倾角)。

3.掌握褶皱的几何要素(枢纽、轴面、翼、核)、常见褶皱类型及特点(基本类型: 向斜、背斜;按照轴面产状、枢纽产状划分的类型)、褶皱的识别及形成时代。 4.掌握断裂构造的基本特征,包括节理和断层、断层的几何要素(断层面、盘、位移、断距)、常见断层类型及特点(正断层、逆断层、平移断层)、断层的识别标志、确定断层形成的地质年代 。

5.准确掌握地层的接触关系(整合接触、平行不整合、角度不整合、侵入接触、侵入沉积接触) 的特点及其地质意义。 (九) 板块构造

l.了解大陆漂移学说的基本思想和证据。

2.了解大洋中脊、洋脊地震带、洋脊沉积物分布特征、两种大陆边缘 洋底

海山及火山岛链、热点等。

3.把握海底扩张的证据, 包括古地磁学 (地磁场转向、海底地磁异常条带)、海底年龄、转换断层。

4.把握板块构造的含义、板块划分的依据、三大类板块边界(离散型、聚敛型、转换断层)、地缝合线、全球板块划分、板块运动可能的驱动力。

5.了解板块构造与地震作用、岩浆作用、变质作用、造山运动、成矿作用等之间的关系。(十) 风化作用

l.掌握风化作用的主要类型, 包括物理风化作用、化学风化作用、生物风化作用。

2.了解影响风化作用的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岩石特征。

3.了解风化作用的产物,包括风化产物的类型、残积物、风化壳剖面、古风化壳、土壤。

(十一) 河流及其地质作用

l.掌握河流侵蚀作用的方式、侵蚀作用方向 。 2.掌握河流搬运作用的方式、搬运能力和搬运量 。 3.掌握河流沉积作用的一般特点、沉积的主要类型 。 4.熟悉阶地的成因分类.(十二) 冰川及其地质作用

l.大致了解冰川地质作用相关概念,包括成冰作用、冰川冰、大陆冰川、山岳冰川、冰期、问冰期、冰川活动的证据。 (十三) 地下水及其地质作用

1.掌握地下水地质作用相关概念, 包括孔隙度、透水性、含水层、隔水层、地下水面、潜水、承压水、喀斯特地貌。 (十四) 海洋及其地质作用

1.了解海水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海洋生物基本特征。2.掌握波浪、潮汐、洋流、浊流及其地质作用。

3.掌握海洋沉积物的来源。了解滨海沉积、浅海沉积、半深海沉积、深海沉积的基本特点。

(十五) 湖沼及其地质作用

l.掌握湖水的来源、排泄及其化学成分、湖泊的成因类型等基本知识。 2.掌握湖泊的机械沉积作用、潮湿气候区湖泊的化学沉积作用、干旱气候区湖泊的化学沉积作用。

3掌握沼泽的成因、沼泽沉积作用及其矿产。 (十六) 荒漠特征与风的地质作用

1.了解风的地质作用相关概念,包括吹扬,磨蚀、风积物、沙丘、沙漠、黄土、沙漠化。

(十七) 块体运动

1.了解影响块体运动的主要因素、块体运动的类型和相关地质灾害及其防治等方面情况。

(十八) 行星地质概述

1.了解太阳系及其起源、类地行星、类木行星及其卫星的相关概述。(十九) 地球形成与生物演化 l.大致了解地球的天文起源假说。

2.了解隐生宙时期大气圈和水圈成分演化、陆核和地盾的形成情況。3.掌握显生宙时期生物的全面繁荣和快速演化。了解早古生代、晚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的生物演化特点。 4.了解古地理变迁特点。 (二十) 人类社会与地质坏境

1.大致了解环境地质学的一般概念、城市兴衰与地质环境、人体健康与地质环境、废物处置的地质环境、人为地质作用等方面的相关事情。

三、参考书目

普通地质学(第三版),舒良树,地质出版社,2011

推荐第7篇:《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18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章 总 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

(二)掌握仲裁、民事诉讼

(三)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熟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五)熟悉法律责任

(六)了解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法”。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大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做不同的分类。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称的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国际条约等。

不同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是有效力等级和位阶划分的,在适用时有不同的效力。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做不同的分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主要法律部门。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具有三个要素或者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员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民事诉讼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三)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按照地域标准,也即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管辖的特殊情况: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四)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诉讼时效的中断。

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五)判决和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四、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称为行政复议机构。

(四)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和受理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审理和判决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上述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给予的制裁后果。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

(三)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四)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六)了解代理记账

[考试内容]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

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1.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2)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2.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的种类。

(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六)财务会计报告

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七)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1.账务核对。

2.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1)满足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满足条件的,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 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2)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1.会计档案的移交。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2.会计档案的利用。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会计档案的鉴定。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2.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销毁。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1.单位分立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2.单位合并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3.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会计档案的交接。

4.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手续。

三、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原则。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全面性原则;②重要性原则;③制衡性原则;④适应性原则;⑤成本效益原则。

小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风险导向原则;②适应性原则;③实质重于形式原则;④成本效益原则。

(2)企业内部控制措施。

①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③会计系统控制。

④财产保护控制。

⑤预算控制。

⑥运营分析控制。

⑦绩效考评控制。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

①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②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③归口管理。

④预算控制。

⑤财产保护控制。

⑥会计控制。

⑦单据控制。

⑧信息内部公开。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

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2.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实施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有权检举。

2.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的概念和要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

(2)审计报告的种类和审计意见的类型。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含有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含其他报告责任段,但不含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被视为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包括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一、会计机构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1.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2.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

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3.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岗位的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三)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六)总会计师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评价标准不同。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内容。

一、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熟悉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托收承付、预付卡

(十)熟悉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一)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三)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银行卡收单

(十四)了解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

(十五)了解国内信用证

[考试内容]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预付卡和国内信用证等。

三、支付结算的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等的开立和使用。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一、票据的概念与特征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票据具有支付、汇兑、信用、结算和融资功能。

二、票据权利与责任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四)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五)票据权利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六)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三、票据行为

(一)出票

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票据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票据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和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等。

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二)背书

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三)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仅适用于商业汇票。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

票 据 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四)保证

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四、票据追索

票据追索适用于到期后追索和到期前追索两种情形。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五、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三)填写实际结算金额

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四)银行汇票背书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六)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六、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结算,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记载有三种形式: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五)商业汇票的贴现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

让行为。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七、银行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二)银行本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三)银行本票的付款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银行本票的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八、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全国支票影像系统支持全国使用。

(二)支票的出票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本名,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三)支票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按不同标准,可以对银行卡做不同的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一)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

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

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二)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银行卡

四、银行卡清算市场

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五、银行卡收单

(一)银行卡收单业务概念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收单机构应当强化业务和风险管理措施,建立特约商户检查制度、资金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收单交易风险监测系统以及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和变更审核制度等。建立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制度。

(三)银行卡POS收单业务交易及结算流程

POS是安装在特约商户内,为持卡人提供授权、消费、结算等服务的专用电子支付设备,也是能够保证银行交易处理信息安全的实体支付终端。

(四)结算收费

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发卡机构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

一、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传统的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按照不同的标准,网上银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二、第三方支付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

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汇兑的办理程序、撤销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托收承付的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第五节 网上支付

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办理国内信用证的基本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预付卡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预付卡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预付卡的办理、使用、充值、赎回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结算纪律

结算纪律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四)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五)了解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

(六)了解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七)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八)了解消费税税率

[考试内容]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1.税收。

2.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

2.客体。

3.内容。

二、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

3.税目。

4.税率。

(1)比例税率。

第七节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5.计税依据。

6.纳税环节。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税收优惠。

10.法律责任。

三、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一、增值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四)纳税人会计核算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九)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十)兼营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十一)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

增值税法律制度

(2)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低税率。

(1)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①农产品;②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③ 饲料;④音像制品;⑤电子出版物;⑥二甲醚;⑦食用盐。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二)征收率

1.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2.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概念。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3)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的确定。

(4)混合销售的销售额的确定。

(5)兼营的销售额的确定。

(6)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折扣方式销售。②以旧换新方式销售。③还本销售方式销售。④以物易物方式销售。⑤直销方式销售。

(7)包装物押金。

(8)营改增行业销售额的规定。

(9)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0)外币销售额的折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自2017年7月1日起,按照规定扣除率和办法计算扣除。

④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⑤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⑥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⑦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⑤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⑥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⑦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生产经营,其进项税额在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后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服务,发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发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7)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9)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0)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11)一般纳税人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3.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免税规定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

(三)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1.烟。(1)卷烟,包括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航空煤油;(6)润滑油;(7)燃料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

(六)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七)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管理

(八)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税率

[考试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

1.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其他支出。

(四)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1.保险费。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

1.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4.固定资产计算折旧最低年限的规定。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三)无形资产

(四)长期待摊费用

(五)投资资产

(六)存货

(七)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减、免税所得

1.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

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6.非居民企业所得。

7.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入

(九)应纳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的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扣缴义务人

(四)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规定。

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

(1)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收入征税问题。

(2)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4)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

(5)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等征税问题。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7)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税问题。

(8)个人取得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问题。

(9)关于失业保险费征税问题。

(10)关于保险金征税问题。

(11)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征税问题。

(1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

(1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14)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征税问题。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 ~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计税依据

1.收入的形式。

2.费用扣除的方法。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每次” 的界定做了明确规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

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 ×(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 ×(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二)减税项目

(三)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2.自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缴期限。

2.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

(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

(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

(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

(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税率(税目)、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一、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

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契税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契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三、契税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 ~5%的幅度税率。

四、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六、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契税法律制度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七、契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 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的部分, 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

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1)计算增值额。

(2)计算增值率。

(3)确定适用税率。按照计算出的增值率,从土地增值税税率表中确定适用税率。

(4)计算应纳税额。

六、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3.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4.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5.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三)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6~12元。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一)下列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税收优惠的特殊规定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三)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车船税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车船税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车辆和船舶。具体包括: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三、车船税税目

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五大类。

四、车船税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五、车船税计税依据

车船税以车船的计税单位数量为计税依据。《车船税法》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每辆、整备质量、净吨位每吨和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

车船税法律制度

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船税各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机动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0%

游艇的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年基准税额

2.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3.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七、车船税税收优惠

(一)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6.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7.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8.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二)车船税其他税收优惠

八、车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二)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其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其他管理规定

一、印花税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

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印花税法律制度

四、印花税计税依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 与“资本公积” 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0.5‰

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六、印花税税收优惠

1.法定凭证免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

七、印花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二)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三)纳税期限

印花税实行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四)缴纳方法

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第七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征税范围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

5.金属矿。

6.海盐。

三、资源税税目

现行资源税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非金属矿和金矿、铁矿等金属矿,以及海盐等资源品目。

四、资源税税率

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7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按照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

五、资源税计税依据

资源税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应税产品,资源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和比例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应税产品,资源税应纳税额按销售数量和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定额税率

七、资源税税收优惠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

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八、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资源品目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者盐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3.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4.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三)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纳税期

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税率。

(1)税率的具体规定。

(2)适用税率的确定。

4.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6.税收优惠。

7.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二)教育费附加

1.征收范围。

2.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为计征依据。

3.征收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4.计算与缴纳。

5.减免规定。

二、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关税的税目、税率都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

(三)关税税率

1.税率的种类。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2.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计征的办法,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关税主要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关税的减税、免税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关税是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次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额0.5‰的滞纳金。

三、环境保护税

(一)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二)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应税污染物。

(三)税率

环境保护税实行定额税率。税目、税额依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四)计税依据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六)税收优惠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七)征收管理

1.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四、车辆购置税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征收范围

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所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

(三)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进口应税车辆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六)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七)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缴清。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 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三)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六)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项目。

2.减征耕地占用税项目。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2.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六、烟叶税

(一)纳税人

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三)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具体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收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六)征收管理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烟叶税在烟叶收购环节征收。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基本要求]

(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

(二)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

(三)熟悉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四)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五)了解税务管理的概念、涉税专业服务

(六)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七)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实施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

二、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申请人

(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三)“多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

三、账簿和凭证管理

(一)账簿的设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

1.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3.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

(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1.发票的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其他发票。

2.发票适用的范围。

(二)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发票的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2.发票的使用和保管。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和使用的特别规定

(四)发票的检查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五、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法定手续。纳税申报是确定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一)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

2.邮寄申报。

3.数据电文申报。

4.其他方式。

(三)纳税申报的其他要求

六、涉税专业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二)涉税专业服务的业务范围

1.纳税申报代理。

2.一般税务咨询。

3.专业税务顾问。

4.税收策划。

5.涉税鉴证。

6.纳税情况审查。

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8.其他涉税服务。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要求

1.涉税专业服务的限制。

2.税务代理委托协议。

3.涉税报告和文书。

(四)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监管。税务机关通过建立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和调查、信用评价、公告与推送等制度,同时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形成较为完整的涉税专

业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一、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一)税款征收的方式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二)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三)税款征收措施

1.责令缴纳。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2)纳税担保的范围。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

(2)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

(2)抵税财物的拍卖与变卖。

5.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二、税务检查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

(二)被检查人的义务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作出审议;复议机关依法对原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

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

第二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

6.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一)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1.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五、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查

(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一、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配合税务检查的法律责任

二、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四)熟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节 税收法律责任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六)熟悉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七)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熟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九)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十)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一)了解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

(十二)了解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有其自身独特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无效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6.劳动报酬。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1.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定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g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③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a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工会在解除劳动合同中的监督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概念。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补偿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也称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是不同的。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无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经济补偿的支付。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及双方义务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劳动调解

可受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不公开审理。

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员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上述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一裁终局的裁决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C9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四)劳动诉讼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5.其他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对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

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对符合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人员国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统一保障待遇。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六)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2.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

(五)工伤保险待遇负担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区分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特别规定

五、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含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措施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七、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二)骗保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机构的法律责任

推荐第8篇:《风景园林基础》考试大纲

《风景园林基础》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的性质

风景园林基础是风景园林硕士专业的基础课,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复习范围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内容

1、中国造园艺术:包括中国古代造园艺术的民族特质、中国古代历代造园的概况及艺术特点、中国古典园林的空间意匠。

2、国外造园艺术:掌握外国造园艺术的主要流派及其代表作品,如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园林(附有古罗马园林)、法国的古典主义园林、英国的自然风致式园林及伊斯兰国家的园林等

3、城市绿地规划部分,应掌握城市绿地系统概念、特征及发展历程;国内外城市绿地规划理念发展及现状;城市绿地系统与人居环境的关系;城市绿地的地位与作用。

4、园林花卉部分,应熟悉和掌握各类花卉的特性,包括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及观赏特性;掌握花卉应用设计的基本理论和设计原则、方法;掌握园林花卉种植施工和养护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全面掌握风景园林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主要风景园林植物种类及观赏、应用价值,要具有分析和解释风景园林热点问题的能力。

四、试卷结构

试卷的结构是:

1、名词解释(27%)

2、简答题(33%)

3、综合题(40%)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六、参考书目:

1、周道瑛,《 园林种植设计》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8

2、郭风平, 方建斌.《中外园林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3、王绍增, 《城市绿地规划》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5

4、刘燕, 《园林花卉学》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3

5、[英]Brina clouston主编,陈自新 许慈安译,陈俊愉校,《风景园林植物配置》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推荐第9篇:统计基础考试大纲

高纲1437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27871统计基础

南京农业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统计基础》是以社会经济总体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统计定量方法论。统计作为一种实践工作,普遍存在于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因此,统计知识是农村经济工作者必不可少的认识工具和业务基础知识。本课程是江苏省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现已开考的农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和乡镇管理三个专业方向共同的基础理论课。学好《统计学基础》,将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其后开设的管理类课程如: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学、农业统计学等涉及的定量分析内容打下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内容共分10个项目(章)。项目1,统计概述,介绍统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项目2,介绍统计调查的种类和方法;项目3,介绍统计资料整理方面的基本实务知识;项目4至项目8,介绍通用的社会经济统计原理和方法。项目9介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概念、基本内容和主要指标;项目10,介绍Excel及其在统计中的运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掌握一些基本的统计定量分析方法和从事统计实践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对统计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有一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具体要求为:

1.系统掌握《统计学基础》的基本概念和一般原理、方法,特别要注意上下章节在知识点上的逻辑关系和相互联系。

2.《统计学基础》是一门方法论学科。学员们在学习时,既要掌握各种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做到会正确计算;更要掌握不同统计指标的意义、作用和应用原理,做到会正确使用这些统计指标来分析具体的经济问题。

3.本课程既有大量的统计学概念,又有许多统计计算方法,技术性强。学员们在自学时要注意认真学习教材,理解教材内容,同时也必须认真完成各项目(章)后附的“思考与应用技能训练”,通过解题和答题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

4.本课程涉及到计算器的使用。学员们除了能使用计算器进行四则运算,还要求掌握利用计算器开高次方根、求对数或反对数、利用计算器中的数理统计功能直接求得平均数、标准差等指标值的方法。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统计学基础是经济和管理类课程的重要基础课程。其方法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将使统计认识不断深化、统计分析的质量不断提高;政治经济学是社会经济统计学的理论基础,统计分析必须根据政治经济学所阐述的经济规律来认识经济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解释具体现象的数量关系;各部门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与统计学有着密切的联系;掌握一定的数学知识是学好统计学的前提和基础。

二、课程内容

与考核目标

项目1统计概述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统计的起源和发展、统计学的含义、性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二)学习要求

正确理解统计的含义,了解统计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了解统计学的性质。理解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掌握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和统计学的研究方法,初步掌握统计工作的过程。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统计实践的起源、统计学的性质、统计学的研究方法、统计的工作过程、统计总体的分类、变量的分类、指标体系的概念与基本分类。

2.熟知:统计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统计学的研究对象、统计学研究对象的特点、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3.掌握:统计的三种含义及其关系、统计指标的类型、统计指标与标志的区别与联系、统计总体与总体单位的联系与区别。

项目2统计调查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统计调查的概念、意义与要求、统计调查的种类、统计调查的方案设计、统计调查的各种方法以及调查问卷的设计。

(二)学习要求

了解统计调查的概念、意义、种类和方法,了解问卷调查的基本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了解统计调查的方案设计;理解统计调查的要求;掌握统计调查的各种方式。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统计调查的概念与意义、统计调查的种类、调查方案的基本内容、调查表、观察法、实验法、报告法、问卷的概念、问卷的基本结构、问卷设计的程序。

2.熟知:统计调查的基本要求、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调查时间和调查期限的区别、询问调查法、网上调查法、问卷设计要注意的问题。

项目3统计整理

(一)课程内容

本章介绍了统计整理的概念、意义、内容和步骤、统计分组的概念和作用、分配数列的概念和种类、统计表和统计图。

(二)学习要求

了解统计整理的含义及其重要性,了解统计表的概念、构成、种类和编制规则,了解常用统计图的绘制;理解统计整理的意义、内容和步骤,理解统计分组的概念、类型和作用,理解分配数列的概念和种类;掌握数据分组的类型和方法以及变量数列的编制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统计整理的概念、统计整理的步骤、统计分组的类型、分配数列的概念、分配数列的种类、统计表的概念、统计图的概念、统计表的编制规则。

2.熟知:统计整理的内容、统计分组的概念和作用、数量分组中常用的几个概念、分配数列的编制方法、统计表的种类、统计图的绘制。

3.掌握:统计表的构成。

项目4综合指标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的概念、性质、作用、计算方法和计算原则

(二)学习要求

了解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的含义和种类;理解总量指标、相对指标的作用,理解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的相互关系,理解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的区别;掌握总量指标和各种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的计算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总量指标的概念与作用、总量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原则、相对指标的表现形式、相对指标分析时注意的问题、几何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和计算要求、算术平均数、众数和中位数的关系、全距和平均差的概念、计算与作用。

2.熟知:总体单位总量与标志总量的概念和特点、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的区别与判别、相对指标的概念与作用、各相对指标对比值的性质、特点和作用、计划完成程度指标在不同资料条件下的计算、对水平法和累计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平均指标的概念、平均指标的作用、各种平均指标的计算、加权算术平均数、加权调和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和资料条件、众数与中位数的意义与计算方法、标志变异指标的概念与作用、标准差的计算方法和资料条件,用计算器直接取得平均数和标准差数值的方法、离散系数指标的意义、公式和使用。项目5动态数列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动态数列的概念、构成、种类与编制原则,动态数列的水平分析、动态数列的速度分析以及动态数列的趋势分析。

(二)学习要求

了解现象的长期趋势和季节变动的分析方法;理解动态数列的概念、构成、种类与编制原则等基本理论;掌握平均发展水平的各种计算方法、各种速度指标的计算和换算。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动态数列的概念、构成与种类、动态数列的编制原则、发展水平的概念与分类、年距发展速度与年距增长速度的概念、每增长1%的绝对值的计算方法、平均发展速度与平均增长速度的关系、长期趋势的概念和种类、季节变动、循环变动、不规则变动的概念。

2.熟知:时期数列与时点数列的特点和区别、平均增长量的概念与计算方法、逐期增长量与累计增长量的概念与关系、序时平均数的概念及其种类、序时平均的相对指标与序时平均的平均指标的计算方法、环比发展速度与定基发展速度的概念及其关系、水平法计算平均发展速度的定义公式和派生公式、利用时距扩大法修匀动态数列的方法、移动平均法和最小平方法的具体应用。

3.掌握:动态平均数与静态平均数的异同之处、序时平均的总量指标的计算方法。项目6抽样推断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抽样调查的概念、特点和应用,抽样推断中的基本概念、组织形式,抽样误差的概念、产生原因和计算方法,抽样估计方法的含义与要点,以及样本容量的确定。

(二)学习要求

了解抽样推断的意义及特点,理解抽样推断的基本概念以及影响抽样误差的因素,掌握抽样平均误差、区间估计以及确定样本容量的计算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抽样调查的应用、抽样的多种组织形式、抽样平均误差的概念与数学性质、点估计方法的特点与优缺点、确定必要样本容量的原因。

2.熟知:抽样调查的概念、抽样调查的特点、全及总体与样本总体、参数和统计量、

重置抽样与不重置抽样、抽样误差的概念、登记性误差与代表性误差、区间估计方法的含义与要点、对总体平均数和总体成数的区间估计方法、必要样本容量的影响因素、在变量总体时,重复或不重复抽样条件下对必要抽样数目的确定、在属性总体时,重复或不重复抽样条件下对必要抽样数目的确定。

3.掌握:全部可能的样本单位数目的概念及其在不同抽样方法下的确定、抽样极限误差的概念和计算、抽样平均误差在实际工作中的计算方法。

项目7相关与回归分析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相关关系的概念、特点与种类,相关系数测定,相关分析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回归分析的概念、特点和内容,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建立,估计标准误差的计算,回归模型的预测及应用。

(二)学习要求

了解相关关系的概念、特点与种类,了解相关关系的描述方法;掌握相关系数的计算,利用相关系数判断现象相关的密切程度,掌握利用最小二乘法建立回归方程。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相关图的绘制与作用、相关表的编制与作用、相关系数定义公式的字母含义、估计标准误差与相关系数的关系。

2.熟知:相关关系的概念与特点、相关关系与函数关系的区别与联系、相关关系的种类、相关系数的意义以及利用相关系数的具体数值对现象相关等级的划分、回归分析的概念、回归分析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条件、应用回归分析应注意的问题、估计标准误差的意义及计算。

3.掌握:运用简捷法公式计算相关系数、相关分析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回归分析与相关分析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8统计指数

(一)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统计指数的概念、作用和种类,综合指数的概念和编制的基本原理,平均指数的概念、编制方法及其应用,指数体系及其因素分析。

(二)学习要求

了解指数分类和指数数列的基本内容;理解统计指数的涵义与基本作用;掌握综合指数和平均指数的编制方法,掌握指数体系及其因素分析方法。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领会:广义指数与狭义指数的涵义、编制综合指数的基本原理、平均指数的应用、指数体系的种类、指数因素分析的主要分类、多因素分析的注意事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采购经理指数。

2.熟知:统计指数的种类、个体指数与总指数的涵义与区别、数量指数与质量指数的涵义与区别、统计指数的基本作用、综合指数的概念、同度量因素的概念及其作用、平均指数的概念、指数体系的概念及其作用、指数因素分析的一般步骤、对总量指标变动进行两因素分析、对总量指标变动进行多因素分析、对平均指标变动进行两因素分析。

3.掌握: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的编制、利用综合指数进行相对数与绝对数分析、平均指数的编制方法、因素分析的具体应用。

项目9国民经济核算

项目10Excel统计实践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熟知”、“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

1、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领会和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作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2、熟知:要求应考者必须熟悉的理论知识,并能够正确理解、记忆以及运用相关的理论、方法等,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作出恰当的理论解释、说明或回答。

3、掌握:要求应考者必须掌握的课程中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能根据考核的具体要求,作出正确的解答和说明。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统计学基础》(第二版),王瑞卿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

学员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学习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系统认真地自学教材,这是学好本课程的基础。本教材内容共分10个项目。学员们在自学时,应全面系统、循序渐进地学习教材,完整地把握项目、讲之间的联系,把握本课程的科学体系。如果单纯从应试的角度,按照考试目标有选择地学,则很容易将课程的完整体系割裂开来,只能达到一知半解的效果,而无法将课程的内容融会贯通,无法真正达到自学考试的考核要求。

3.本课程是以社会经济总体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统计定量方法论,既有大量的统计学概念,又有许多统计计算方法与公式。对于统计计算问题,切忌死记公式。正确把握统计计算方法的要求是:首先,弄懂已知资料的性质,其次,明确所要计算指标的性质与定义,第三,选择合适的运算公式。在遇到统计计算问题时,如果对已知资料不作分析,对所求指标的性质没有弄懂,只是胡乱地套用计算公式,那么就极易发生运算上的错误,甚至错了也不知道错在哪里。

4.要在独立思考的前提下,认真解答教材各项目后所附的思考与应用技能训练,以此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提高应试能力。

5.计算器的使用在统计运算中是必不可少的。在本课程中,要求掌握的通过计算器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开高次方根、求高次方指数、对数、反对数,以及利用计算器的统计功能(STAT或SD)直接计算平均数和标准差。学员只要备一个一般性的带这些功能的计算器即可,不必使用功能过于复杂的计算器。通过阅读计算器的使用说明书,这些功能的实际操作是不难掌握的。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以学员自学为主,社会助学为辅,不要以社会助学代替学员的自学。

2.社会助学主要不是重复教材内容,更不应把助学变为“助考”。社会助学应把重点放在帮助学员理解课程的内容体系、难点与疑点,以及帮助学员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对学员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注意对学员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学员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五)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项目(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20%,“熟知”60%,“掌握”为2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及计算题等类型(见附录题型示例)。

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附录题型示例

一、选择题

如:普查是一种专项调查,在进行观察登记时,是对调查对象的()

A.全部单位B.一部分单位

C.选择典型单位D.一部分重点单位

二、填空题

如:已知某村粮食亩产量今年比去年增加了1.2成,去年的粮食亩产量为420公斤,则今年的粮食亩产量为公斤。

三、名词解释

如:统计资料

四、简答题

如:简述统计指标与标志的联系与区别。

五、计算题

如:某商店对新购进的一批商品实行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抽样后经计算得:该商品的合格率为98.8%,抽样平均误差为0.02%,试在如下条件下分别估计这批商品的合格率:

(1)给定可靠度为68.27%。

(2)给定极限误差为2%。

推荐第10篇:会计上岗证考试: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

一、单选题:

1、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是( A)。

会计核算职能.2、所有者权益是指( C)。 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3、会计核算的内容是指特定主体的(A),包括资金投入、资金运用、资金退出三个阶段。资金运动

4、以下不属于收入类要素的收入是( A)。 营业外收入

5、最基本的会计等式,即第一会计等式是(C)。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6、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的是( D)。

取得银行借款,并存入银行

7、某公司资产总额为60000元,负债总额为30000元,以银行存款20000元偿还短期借款,并以银行存款15000元购买设备,则上述业务入账后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B)元。40000

8、银行将短期借款200000元转为对本公司的投资,则本公司的( B)。

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

9、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哪一方登记增加额(或减少额)是由( B)决定的。 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

10、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般在(D)。贷方

11、企业5月份共发生营业费用50万元,月末应结平“营业费用\"账户,则“营业费用”账户( C)。

本月贷方发生额50万元

12、某企业月初资产总额为50万元,本月发生下列业务:(1)向银行借款30万元存入银行;

(2)用银行存款购买材料2万元;(3)收回应收账款8万元存入银行;(4)以银行存款偿还货款6万元。则月末资产总额为(B)万元。 7

413、甲公司月末计算本月车间使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7000元,下列分录正确的是( B)。

借:制造费用7000贷:累计折旧 7000

14、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主要区别在于( B)。 记录经济业务的详细程度不同

15、某企业材料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为25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为24000元,其有关明细分类账户的发生额分别为:甲材料本期借方发生额为8000元,贷方发生额为6000元;乙材料借方发生额为13000元,贷方发生额16000元;则丙材料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分别是(B)。

借方发生额为4000元,贷方发生额为2000元

16、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收料单,属于企业的( B )。 自制原始凭证

17、会计凭证按其( A)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填制的程序和用途

18、限额领料单属于( B)。 累计凭证

19、差旅费报销单按填制的手续及内容分类,属于原始凭证中的(C)。汇总凭证

20、审核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计划和预算,属于(A)审核。合理性

21、付款凭证左上角的“贷方科目”可能登记的科目是( B) 银行存款

22、从银行提取现金,应编制( C)。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23、在一定时期内连续记录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是( B)。 累计凭证

24、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后,应在( B)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原始凭证

25、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 A) 通用原始凭证

26、由具有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称为(A)。会计账薄

27、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般采用( D)账簿。 卡片式

28、“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类明细账,一般采用( C)账簿。 数量金额式

29、在登记账簿时,每记满一页时,应( C)

计算本页的发生额和余额,同时在摘要栏注明”转次页”字样

30、下列对账工作属于账实核对的是(C)。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31、一般情况下,适合于采用活页式账簿形式的是( A)。 明细分类账

32、下列四类账簿中,不是依据记账凭证登记的是( D)。 备查账

33、对账即核对账目,其主要内容包括( D)几个方面的内容。 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实核对

34、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是( C) 序时账

35、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一般适用于( C)。 规模不大,经济业务比较简单的企业

36、各种账务处理程序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A)不同。

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

37、( D)不能反映各科目的对应关系,不便于分析和检查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不便于查对账目。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

38、单位在开展清产核资时,一般应进行(B)。全面清查

39、财产清查中盘盈存货一批,价值2000元,批准处理后应转入(C) 管理费用

40、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是( B )。 利润表

二、多选题:

1、关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C )。

A 财务会计主要侧重于向外部关系人提供相关信息,

C 管理会计侧重于内部管理部门提供数据。

2、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是相辅相成、辨证统一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CD)。B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证

C没有核算所提供的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

D会计还具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 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的功能。

3、企业的资金运动由各个环节组成,它包括(ABC)。

A资金投入,B资金运用C资金退出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时间段落中,可以作为会计期间的有( ABCD)。

A 年度B 半年度C季度D 月度

5、下列各项中,属于资产要素基本特点的是(ACD

A 资产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C 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D 由企业拥有或控制

6、企业取得的收入,可能会表现为( AD)。

A 资产和收入同时增加B 收入增加、资产减少

C 收入和负债同时增加D 收入增加、负债减少

7、期间费用包括( ABD)。

A 管理费用B 财务费用C 制造费用D 销售费用

8、账户需要依附于账簿开设,基本内容一般应包含( ABCD)。

A账户名称B日期和摘要C增加和减少的金额和余额D凭证号数

9、会计分录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A记账的时间B记账符号C记账金额 D账户名称

10、下列原始凭证中,属于单位自制原始凭证的有(ABD)。

A收料单B限额领料单C购货合同D领料单

1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审查包括( ABC )。

A原始凭证日期、业务内容、数据是否真实

B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

C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章

D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12、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ABD)。

A一次凭证B累计凭证C通用凭证D汇总凭证

13、( AD)是会计工作的起点和基本环节。

A填制会计凭证B登记账簿C编制会计报表D审核会计凭证

14、审核记账凭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A内容是否真实B项目是否齐全

C应借应贷的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正确、金额是否正确

D书写是否正确

15、下列项目中,属于备查账簿的有( ABC)。

A住房基金登记簿B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

C受托加工材料登记簿D固定资产卡片

16、账簿按其账页格式不同,可以分为( BCD )。

A分类账簿B三栏式账簿C多栏式账簿D数量金额式账簿

17、下列账户中,采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格式的有( AD )。

A原材料B物资采购C生产成本D库存商品

18、错账更正的方法主要有( BCD )。

A涂改法B划线更正法C红字更正法D补充登记法

19、账账核对包括(ABC )的核对是否相符。

A所有总账的借方发生额合计和贷方发生额合计

B总账余额和所属的明细账余额余额合计

C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其总账余额

D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

20、账务处理程序是指( ABC)的结合方式。

A会计报表B会计账簿C会计凭证D原始凭证

21、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进行,但在单位(ABCD)时,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A撤销合并B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

C清产核资D改变隶属关系

22、实地盘点实物资产的技术方法主要有(ABD)。

A逐一盘点法B测量计算盘点法C技术推算法D抽样盘点法

23、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时,应该( ABD )。

A清查现金实有数,并且对日记账余额核对

B盘点的结果应填到“现金盘点报告表”

C出纳人员必须在场,并且由出纳亲自盘点

D检查库存限额的遵守情况及有无白条抵库情况

24、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工作包括( ABCD )。

A查明盘盈资产产生的原因B建立和健全财产管理制度

C积极处理积压物资D对财产盘盈盘亏作出账务处理

25、会使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余额的未达账项有(AD)。A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B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C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D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26、为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做到( ABCD ) A便于理解B全面完整C真实可靠D编报及时

27、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分为(ABD)等。

A 5年B 10年C 20年D 25年

28、保管期满,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有( ABC )。

A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B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有关会计档案

C超过保管期限但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

D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9、下列组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的有( ABCD)。

A独资企业B企业的销售部门C分公司D子公司

30、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 ABCD)。

A银行存款B银行汇票存款C外埠存款D备用金

三、判断题:

1、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V)

2、会计监督不仅体现在过去的经济业务,还体现在业务发生过程之中和尚未发生之前,包

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X )

3、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会引起资产或权益的增减变化,但始终保持资产=权益这一

平衡关系,因此,一项资产的增加,必然引起另一项权益的等额增加。( X)

4、会计主体必然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不一定是会计主体。( X)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择

其中的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V)

6、费用是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和损失。( X)

7、会计科目按其所反应的会计要素划分,可分为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类。( X)

8、一级账户又称总分类账户和总账账户。( V)

9、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登记增加,右方登记减少。( X)

10、在实际工作中,对科目和账户常常不加以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V)

11、借贷记账法的借、贷二字只用于表示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X)

12、收回以前的货款存入银行将使企业资产总额增加。( X)

1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 有借必有贷 借贷必相等。( V)

14、总分类账户与明细账户的平行登记,是指要求记入总分类账户与记入其所属明细分

类账户的经济业务依据相同,方向一致,期间相同,金额相等。(V)

15、会计凭证按其取得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X)

16、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相符,是审核记账凭证

的一项重要内容。( V)

17、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

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该凭证至少涉及三个会计科目。(X)

18、总分类账簿一般采用多栏式账页格式。(X)

19、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

的余额结转次页。( V)

20、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必须每天打印。( X)

21、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错账时,按正确的金额大于错误金额的差额,用蓝色编制一张

与原错误凭证相同的记账凭证,并用蓝字登记入账,以补充少记的金额。( V)

22、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以科目汇总表为依据直接登记总账和明细账。( X)

23、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下,需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采用三栏式、多栏式

和数量金额式账页格式。( X)

24、现金盘点报告表,应由盘点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共同签章方能生效。( X)

25、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由于未收到相关凭证尚未入账的未达账项,会造成企业银行

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V)

26、材料的盘盈,批准处理后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 X)

27、未达账项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不同造成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对

账单之间的差异。(V )

28、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动态报表,通过它

可以了解企业的资产构成、资金的来源和承担的债务及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X)

29、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会计档案立卷后,可暂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保管一

年,于次年12月底移交给本单位的档案部门集中保管。( V)

30、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V)(

第11篇: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新大纲试卷(4)(教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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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新大纲试卷(4)

一、单项选择题

1、10月31日,某企业“本年利润”账户有贷方余额98000元,表不(

)。

A、该企业1月1日至10月31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

B、该企业10月份实现的净利润

C、该企业1月1日至10月31日累计发生的净亏损

D、该企业10月份发生的净亏损

【答案】1469162

【解析】“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在年末才结转到“利润分配”账户中.所以10月31日的月末余额为1月1日至10月31日累计的余额.“本年利润”期末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所以.10月31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1月1日至10月31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

2、更正错账时,划线更正法的适用范围是(

)。

A、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错误,导致账簿记录错误

B、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或记账凭证方向正确。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导致账簿记录错误

C、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或记账方向正确,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导致账簿记录错误

D、记账凭证正确,在记账时发生错误,导致账簿记录错误

【答案】1469169

【解析】选项AB应采用红字更正法,选项C应采用补充登记法。

3、固定资产盘盈应通过(

)科目核算。

A、投资收益

B、营业收入

C、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固定资产清理

【答案】1469172

【解析】固定资产盘盈,会计上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4、以下凭证属于累计凭证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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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借款单

B、发料凭证汇总表

C、差旅费报销单

D、限额领料单

【答案】1469177

【解析】限额领料单属于累计凭证;借款单属于一次凭证,发料凭证汇总表和差旅费报销单属于汇总凭证。

5、下列各项中,既属于费用要素又属于损益类科目的是(

)。

A、劳务成本

B、制造费用

C、生产成本

D、销售费用

【答案】1469181

【解析】选项ABC为成本类科目。

6、2016年4月1日,某公司借入一笔短期借款,共计180000元,期限9个月,年 利率4%,该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4月末,计提本月应付利息的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

A、借:应付利息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B、借:管理费用 600 贷:应付利息 600

C、借:财务费用 600 贷:短期借款 600

D、借:财务费用 600 贷:应付利息 600

【答案】1469185

【解析】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人“财务费用”科目。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7、企业通过实地盘点法先确定期末存货数量.然后倒挤出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这种处理制度称为(

)。

A、收付实现制

B、账面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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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实地盘存制

D、权责发生制

【答案】1469188

【解析】实地盘存制下,本期发出数量一账面期初结存数量+本期账面增加数量一期末盘点实际结存数量。

8、将账簿划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的依据是(

)。

A、账簿的用途

B、账页的格式

C、账簿的外形特征

D、账簿的性质

【答案】1469190

【解析】选项A,按照用途分类,会计账簿可以分为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分类账簿和备查账簿;选项B,按账页格式分类,会计账簿可分为两栏式账簿、三栏式账簿、多栏式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和横线登记式账簿;选项C,按外形特征分类,会计账簿可以分为订本式账簿、活页式账簿和卡片式账簿。

9、下列资产负债表项目中,不能直接根据总账账户期末余额填列的是(

)。

A、长期借款

B、短期借款

C、应付股利

D、资本公积

【答案】1469194

【解析】“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账户余额扣除“长期借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中将于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10、某公司期初资产总额为2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万元,本月以银行存款2万元购买设备(不考虑增值税),以银行存款4万元支付现金股利,则上述业务人账后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万元。

A、23

B、1

C、13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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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469199

【解析】以银行存款4万元支付现金股利.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以银行存款2万元购买设备(不考虑增值税).资产内部一增一减.负债总额不变。因此.上述业务入账后该公司的负债总额=25-20-4=1(万元):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的是(

)。

A、利润的计算

B、债务的偿还

C、利润的分配或亏损弥补

D、所得税的计算

【答案】1469203

【解析】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12、按清查时间划分,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所进行的清查属于(

)。

A、定期清查

B、不定期清查

C、全面清查

D、局部清查

【答案】1469207

【解析】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单位发生撤销、合并、重组等事项时进行的清查属于不定期清查。

13、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为(

)。

A、公允价值

B、重置成本

C、现值

D、历史成本

【答案】146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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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强调独立于企业主体之外,站在市场的角度以交易双方达成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是对资产和负债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进行价值计量的结果。

14、购入原材料5000元,用银行存款2000元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暂欠,材料已经入库,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该项经济业务中与“原材料”科目存在对应关系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账款

B、其他应付款

C、预付账款

D、生产成本

【答案】1469214

【解析】本题分录为:

借:原材料5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应付账款3000

15、结账时,对于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应当划通栏双红线的是(

)。

A、12月末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后

B、各月末结出全年累计发生额后

C、结出本季累计发生额后

D、结出当月发生额后

【答案】1469218

【解析】.

对于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明细账户.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16、某企业的A材料,期初库存为4000千克,本月购入18000千克,本月发出15000千克,期末盘点后为6500千克,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发出材料的数量,则本期发出A材料的数量为(

)千克。

A、15500

B、15000

C、500 云测库 www.daodoc.com 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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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000

【答案】1469222

【解析】实地盘存制先确定期末存货的数量,然后倒挤出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计算公式为:期初结存数+本期收人数一期末实存数一本期发出数。故本期发出A材料的数量=4000+18000-6500=15500(千克)。

17、以下情况中,宜采用局部清查的是(

)。

A、年终决算前进行的清查

B、企业清产核资前进行的清查

C、企业更换存货保管人员时

D、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前进行清查

【答案】1469228

【解析】选项ABD属于全面清查。

18、下列关于账账核对结果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总分类账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应该相等

B、总分类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和贷方余额合计数应该相等

C、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应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相符

D、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期末余额应与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有关明细账的期末余额相符

【答案】1469232

【解析】选项C,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应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之和相符。

19、下列关于会计要素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负债是企业承担的潜在义务

B、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内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

C、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D、收人是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

【答案】146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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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0、乙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进行减资,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股本

B、资本公积

C、财务费用

D、盈余公积

【答案】1469240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股本溢价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

21、以下各项中,属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有(

)。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现金流量表

D、收入支出汇总表

【答案】1469242,1469243,1469244

【解析】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即“四表一注”。

22、下列关于明细分类科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属于一级科目

B、是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依据

C、是对总分类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详细分类的科目

D、提供更加详细信息的指标

【答案】1469247,1469248,1469249 云测库 www.daodoc.com 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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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分类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总分类科目为一级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可以是二级、三级科目。

23、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时,在“材料采购”账户借方登记的内容有(

)。

A、购人材料的实际成本

B、购入材料的计划成本

C、结转的超支差异额

D、结转的节约差异额

【答案】1469250,1469253

【解析】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时,“材料采购”账户借方登记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账户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账户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

24、下列明细账簿中,既可以逐笔登记也可以定期汇总登记的有(

)。

A、应收账款明细账

B、财务费用明细账

C、固定资产明细账

D、库存商品明细账

【答案】1469255,1469257

【解析】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明细账应逐日逐笔登记;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收发明细账,以及收入、费用明细账可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

25、下列不属于企业进行财产清查的目的有(

)。

A、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B、检查账证是否相符

C、检查账账是否相符

D、检查账表是否相符

【答案】1469259,1469260,1469261

【解析】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财产清查的目的是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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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下列选项中,属于工业企业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的内容有(

)。

A、购买价款

B、运杂费

C、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

D、采购人员的差旅费

【答案】1469262,1469263,1469264

【解析】采购人员的差旅费不能归属于存货的采购成本,而是计入管理费用。

27、下列有关会计基本职能的叙述中。错误的有(

)。

A、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B、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障

C、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互抵触的

D、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的

【答案】1469266,1469268

【解析】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会计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会计监督就失去了依据;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障,如果只有会计核算没有会计监督就难以保证会计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28、下列结账方法中正确的有(

)。

A、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

B、结账时 “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C、总账账户在年终结账时,在 “本年合计”栏下通栏划双红线

D、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在摘要栏注明 “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双红线

【答案】1469270,1469271,1469272

【解析】选项D,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29、某企业“应收账款”账户月末借方余额为40000元,其中:“应收账款——甲公司 ”明细账借方余额为60000元,“应收账款——乙公司”明细账贷方余额为20000元; “预收账款”账户月末贷方余额为5000云测库 www.daodoc.com 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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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预收账款——A工厂”明细账贷方余额为30000元, “预收账款——B工厂”明细账借方余额为25000元。则该企业月末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项目中分别填列的金额为(

)元。

A、85000

B、50000

C、40000

D、5000

【答案】1469274,1469275

【解析】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一应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一坏账准备=60000+25000=85000(元);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项目的金额一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20000+30000=50000(元)。

30、下列对账工作中,属于账账核对的有(

)。

A、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

B、总账账户与所属明细账户的核对

C、库存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

D、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使用部门明细账的核对

【答案】1469279,1469281

【解析】选项AC属于账实核对。

31、下列各项中,属于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要点的有(

)。

A、时间相同

B、期间一致

C、金额相等

D、方向相同

【答案】1469283,1469284,1469285

【解析】平行登记的要点为:方向相同、期间一致、金额相等。其中的期间一致是要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并不是一定要同一个时间。

32、下列关于会计计量属性应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重置成本多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

B、可变现净值通常用于存货减值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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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等

D、历史成本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等

【答案】1469286,1469287,1469288

【解析】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等。

33、下列属于会计分期的意义的有(

)。

A、为应收、应付、递延、待摊等会计处理方法提供了前提

B、为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提供了前提

C、为会计进行分期核算提供了前提

D、为企业选择会计处理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奠定了基础

【答案】1469290,1469291,1469292

【解析】会计分期的意义包括为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提供了前提;为会计进行分期核算提供了前提;为应收、应付、递延、待摊等会计处理方法提供了前提。选项D属于持续经营的意义。

34、下列各项,在结账时应当在其下面划通栏单红线的有(

)。

A、本月合计

B、12月末的本年累计

C、1 —11月末的本年累计

D、本年合计

【答案】1469294,1469296

【解析】选项BD需要划通栏双红线。

35、下列属于账户的基本结构应包括的内容有(

)。

A、账户名称

B、会计分录

C、凭证字号

D、金额

【答案】1469298,1469300,146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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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账户的基本结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内容:账户名称、日期、凭证字号、摘

要、会额。

36、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

)。

A、资产

B、负债

C、净资产

D、支出或费用

【答案】1469302,1469303,1469304,1469305

【解析】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37、下列关于“工程物资”账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工程物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存货项目

B、借方登记企业购人工程物资的成本

C、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

D、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答案】1469307,1469308,1469309

【解析】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项目单独列示。不通过“存货”项目核算。

38、对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及其相关比率的分析,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

)。

A、分析企业债务偿还能力

B、分析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费用支出情况

C、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

D、分析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盈利情况

【答案】1469310,1469312

【解析】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企业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选项A正确;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企业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选项C正确;选项BD属于利润表反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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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某化妆品公司2016年8月销售一批产品,销售价款为10万元,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销售产品的成本为8万元,发生的推销费用为5000元,应交纳的消费税为3万元。下列关于该项经济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应反映借方发生额3万元

B、“销售费用”账户应反映借方发生额5000元

C、“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应反映贷方发生额10万元

D、“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应反映借方发生额8万元

【答案】1469314,1469315,1469316,1469317

【解析】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30000

计算发生的推销费用:

借:销售费用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故本题选项ABCD均正确。

40、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定期清查的有(

)。

A、单位更换出纳或财产物资保管人员时

B、年终决算之前

C、经济管理部门及审计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

D、单位撤并或者改变其隶属关系时

【答案】1469318,1469320,1469321

【解析】选项B属于定期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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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41、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货币资金”项目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42、月末结转利润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借方余额,表示自年初至本月累计发生的亏损。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43、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都是所有者共同享有的资本。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实收资本归属于投资者,资本公积属于全体所有者。

4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专栏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45、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以及盘亏,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计算并结转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后,再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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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错误

【答案】0

【解析】固定资产的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6、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企业的费用是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是非日常活动发生的损失,不属于费用。

4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不用处理。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48、划线更正法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注销。然后在其上端用红字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盖章,以明确责任。 (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错账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应用蓝字填写,而不是红字。

49、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单位都使用复式记账凭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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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复式记账凭证能全面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和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便于查账,同时可以减少填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减少记账凭证的数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单位都使用复式记账凭证。

50、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进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

51、通过原始凭证的审核,可以查明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定属于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52、在借贷记账法下,“借”、“贷”只作为记账符号使用,用以表明记账方向。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53、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太大,不宜采用这种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54、会计准则具有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我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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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确

B、错误

【答案】0

【解析】

55、企业发生制造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结转或分摊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56、会计循环是指按照一定的步骤反复运行的会计程序。从会计工作流程看,会计循环由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环节组成。 (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57、利润表中的“上期金额”栏,应根据上年利润表中该期的“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58、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乙企业购买原材料应纳人甲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

A、正确

B、错误

【答案】0 云测库 www.daodoc.com 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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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由于甲企业与乙企业属于不同的会计主体,因此乙企业购买原材料不应纳入甲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

59、利润表的作用主要有: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收入的实现情况;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的费用耗费情况;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成果的实现情况,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 (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60、对于盘盈的现金.审批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批准后,需要支付或退还他人的金额通过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解析】

四、计算分析题

61、X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6年11月份的利润表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简表)

编制单位:x公司 2016年11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本年累计金额

一、营业

2985000

略 收入

减:营

1500000 业成本

营业税

88000 金及附加

销售费

210000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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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350000 用

财务费

4000 用

资产减

3000 值准备

二、营业

830000 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加:营

3000 业外收入

减:营

8000 业外支出

三、利

825000 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减:所

206250 得税费用

四、净利

618750 润(亏损以“-”号填列)

X公司为一般纳税人,12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对外销售甲商品3500件,单价68元,增值税税率17%,款项已存人银行;

(2)经批准处理财产清查中的账外设备一台,估计原价10000元,七成新;

(3)计算分配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共计40000元,其中管理部门25000元,专设销售机构15000元;

(4)计提本月办公用固定资产折旧1200元;

(5)结转已销售的3500件甲商品的销售成本140000元;

(6)将本月实现的损益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X公司2016年利润表中(1)~(5)的金额。(答

案中的金额单位为元,假设不存在纳税调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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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简表)

编制单位:X公司 2016年12月 单位:元

项 目

一、营业

收入

减:营业 成本

营业税金 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 损失

二、营业

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加:营业 外收入

减:营业 外支出

三、利润

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减:所得 税费用

四、净利

润(亏损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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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金额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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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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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1)3223000;(2)376200;(3)886800;(4)881800;(5)661350

12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分录为:

(1)

借:银行存款278460

贷:主营业务收入23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460 (2)

借:固定资产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00

(3)借:管理费用25000

销售费用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0000 (4)

借:管理费用1200

贷:累计折旧1200 (5)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000

贷:库存商品140000 (6)

借:主营业务收入238000

贷:本年利润238000

借:本年利润181200

贷:管理费用(25000+1200)26200

销售费用15000

主营业务成本140000

营业收入=238000+2985000=32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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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25000+1200+350000=376200(元)

销售费用=15000+210000=225000(:元)

营业成本=140000+1500000=1640000(:m)

营业利润=3223000-1640000-88000-225000-376200-4000-3000=886800(元)

利润总额=886800+3000-8000=881800(元)

净利润=881800×(1-25%)=661350(元)

62、甲企业为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发生下列交易与事项:

(1)8月1日,接受乙公司投入的商标使用权,双方协议价为3670000元(假定协议价格公允),甲企业本次增资的注册资本额为3550000兀。

(2)8月2日,从丙公司购入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A材料货款金额为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均以转账支票支付,A材料于当天验收入库,企业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

(3)8月5 日,以转账支票支付丁公司广告费10000元。

(4)8月9日,向某小学捐赠款项150000元,采用银行存款支付。

(5)8月31日,计提行政管理部门用E运输设备折旧,E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E设备原价为26100,净残值率4%。总工作量为100000公里,E设备本月行驶2000公里。

要求:

(1)编制业务(1)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2)编制业务(2)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3)编制业务(3)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4)编制业务(4)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5)编制业务(5)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1)

借:无形资产3670000

贷:实收资本——乙355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20000 (2)

借:原材料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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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银行存款58500 (3)

借:销售费用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4)

借:营业外支出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5)

借:管理费用501.12

贷:累计折旧501.12

月折旧额=26100×(1-4%)/100000×2000=50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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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古代文学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古代文学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Ⅰ 基本要求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有关古代汉语、古代文化史和文学理论的基础知识。

Ⅱ 选用教材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78.

《中国古代文化史》.阴法鲁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Ⅲ 考试内容

一、古代汉语部分

重点考查考生阅读、分析古代文献的能力。

(一) 基础知识及应用

1、古今词义的异同:常用古汉语词义的古今差异

2、古代汉语的句式

(1)判断句:判定古代汉语的判断句、判断句的活用功能

(2)叙述句:双宾语句式、宾语前置的条件、被动表示法

3、词类的活用:动词使动用法、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

4、《诗经》的用韵:韵、韵母、韵部

5、古书的注解

(1)注解的基本名称:训诂、传、笺、注、疏、章句、正义、集解、补注

(2)注解的术语:言、曰、为、谓、谓之、貌、之貌、犹、之言、之为言、读为、读曰、读如、读若、如字、词、辞、当为、当作、衍、脱)

(3)注解的体例

6、古汉语修辞方式:引用、譬喻、代称、夸饰、割裂、并提、互文、委婉、倒置

7、近体诗的格律:粘对、拗救、合掌;流水对、借对

(二) 古文阅读

1、解释

2、标点

3、翻译

(1)各字词义都要在译文中得到落实。

(2)每句的语气(陈述、疑问、反问、感叹、委婉、推测、祈使)都要在译文中得到反映。

(3)古汉语特有的表达方式(使动、意动、名作动、名作状、宾语前置、判断句、被动式等),都要在译文中转换为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

(4)省略了的成分,在译文中要按现代汉语习惯加括号补出。

(5)专用语(人名、地名、国名、谥号、庙号、职官、时间表达法、度量衡表述法等)依原文、不改动。

(三) 文选

以《左传》、《战国策》、《论语》、《孟子》、《诗经》、《史记》的相关篇目为主。

二、古代文化史部分

重点考查考生有关传统文化的基础知识。

(一)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二)儒家的经书和经学

(三)区域文化与地理环境之关系

(四)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吉礼、嘉礼、宾礼

(五)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古代婚姻爱情观的特点

(六)传统经济制度与中国封建社会停滞问题的关系

(七)中国古代的音乐文化

(八)中国古代的绘画艺术

(九)中国古代的选举和科举制度

(十)传统宗教与信仰

(十一)中国古代的禁忌习俗

(十二)中国古代的重要节日

三、文学理论部分

(一)文学概论

重点考查考生关于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以及欣赏、分析、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

1.文学活动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

2.文学创造的主体与客体

3.艺术构思及其心理机制、构思方式

4.艺术真实、艺术概括、艺术形式

5.诗歌、小说、剧本、散文、报告文学的文体特征

6.文学作品的本文层次

7.文学典型的审美特征、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的关系

8.文学意境的基本特征

9.审美意象的基本特征及其与典型、意境的区别

10.叙事、叙事的构成、情节与事件的关系

11.抒情、抒情话语、情与景的关系

12.文学风格与创作个性的关系

13.期待视野及其成因

14.文学接受高潮中的共鸣、净化与领悟之间的关系

15.文学批评的思想标准和艺术标准的内涵及关系

(二)古代文论

重点考查考生对古代文论名篇中的理论知识和概念范畴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评价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的能力。

1、《尚书·尧典》、《论语》、《孟子》、《毛诗序》

(1)“诗言志”的基本内涵及其在文论史上的影响。

(2)孔子“兴观群怨”说、“思无邪”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说及其影响

(3)孟子“以意逆志”说、“知人论世”说、“知言养气”说及其在文论史上的演变

(4)“情志统一”说、“六义”说

(5)“变风变雅”说、讽谏说、“发乎情,止乎礼义”说及其影响

2、《庄子》:“言不尽意”与“得意忘言”说、“虚静”说及其影响

3、《史记》、《法言》、《汉书》、《论衡》

(1)司马迁“发愤著书”说的理论内涵及其对后世文论的影响

(2)汉代对屈原及《离骚》的评价

(3)司马相如、扬雄、班固等人对赋体特征的认识

4、《典论·论文》、《文赋》、《诗品序》(钟荣)、《文选序》

(1)曹丕的“文气”说、《文赋》的“物感说”及文学创作论

(2)“诗缘情而绮靡”命题的涵义及其对先秦两汉文学观的发展

(3)“自然英旨”、“直寻”、“滋味”说等诗学范畴

5、《文心雕龙》:《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及其文学创作论、鉴赏批评论等

6、《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河岳英灵集》、《戏为六绝句》、《诗式》、《与元九书》、《答李翊书》、《与李生论诗书》、《诗品》(司空图)

(1)陈子昂提倡“兴寄”说和“风骨”说的诗学史意义

(2)白居易以“讽喻”说为核心的诗学思想及其局限

(3)司空图“韵味”说及其影响

(4)唐代的“兴象”说与“意境”说

7、《答吴充秀才书》、《书黄子思诗集后》、《答谢民师书》、《答洪驹父书》、《与王观复书》、《论词》、《夏均父集序》、《江西宗派诗序》、《答杨宋卿》

(1)苏轼“随物赋形”论

(2)黄庭坚等江西派诗人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活法”论

(3)李清照的词论

8、《沧浪诗话》:“兴趣”说、“妙悟”说

9、《与李空同论诗书》、《驳何氏论文书》、《诗集自序》、《艺苑卮言》:明前、后七子派

的复古诗学主张及其得失

10、《叶子肃诗序》、《童心说》、《与友人论文》、《答吕姜山》、《论文上下》(袁宗道)、《雪 涛阁集序》、《序小修诗》、《诗归序》

(1)李贽“童心”说及其时代意义

(2)公安派的“性灵”文学观及其得失

(3)竟陵派的诗学主张及其得失

11、《夕堂永日绪论》、《原诗》、《鬲津草堂诗集序》、《答沈大宗伯论诗书》、《诗法论》、《书汤海秋诗集后》、《送徐铁孙序》、《艺概词曲概》、《人境庐诗草自序》、《人间词话》

(1)王夫之情、景关系论

(2)王士祯“神韵”说、袁枚“性灵”说、翁方纲“肌理”说

(3)龚自珍的“尊情”说、“诗与人为一”命题的含义

(4)王国维“境界”说、“写境”与“造境”、“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含义

12、《董中峰侍郎文集序》(唐顺之)、《唐宋八大家文钞总序》(茅坤)、《古文约选序附凡例》(方苞)、《论文偶记》(刘大魁)、《述庵文钞序》(姚鼐)、《复鲁絜非书》(姚鼐)、《文史通义文德》(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章学诚)

(1)明代唐宋派的古文理论

(2)清代桐城派的古文理论

13、《南词叙录》、《牡丹亭记题词》、《词隐先生论曲》、《元曲先序二》、《曲律》、《闲情

偶寄》、《桃花扇小识》

(1)汤显祖的戏曲观:“因情成梦,因梦成戏”、论“意趣神色”

(2)明代曲论史上的声律论与“本色”论以及汤(显祖)、沈(璟)之争

(3)李渔的戏剧理论

14、《三国志通俗演义序》、《忠义水浒传序》(李贽)、《醒世恒言序》、《读第五才子书法》、《水浒传原序》、《聊斋志异自序》、《摩罗诗力说》、《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

(1)李贽的小说批评:“传神”、“逼真”。

(2)冯梦龙、凌蒙初的小说理论:小说的作用、关于“通俗”的见解

(3)金圣叹的小说理论:“文料”说(生活真实与小说虚构的关系),“性格”论,“因缘生

法”说,“闲笔”、“犯中求避”、“白描”等创作技巧

(4)梁启超的小说观

第13篇:《基础英语》考试大纲 (3)

《基础英语》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测试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3小时闭卷考试,英语知识应用题型为主、单项技能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

三、考试内容、类目及具体要求

考试内容涵盖英语词汇、语法、句子解析、阅读理解、完形填空、英语综合运用、英文写作等方面。英语词汇测试包含多项选择和词汇释义题两部分,同时分布于各题型之中,要求考生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该掌握的词汇量标准。语法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结构的敏感程度,要求考生检测并修正不符合英语语法的表述及结构。句子解析测试考生对语篇中复杂单句的理解能力及其重组语言的运用能力。阅读理解则主要考查考生对语篇意义的把握及其捕捉信息的能力,同时测试考生的观察、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完形填空旨在考查考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特定的语境中解读词义和语篇意义。完形填空是一种对考生解码能力的测试,而英文写作则考查考生对英文语篇的编码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考生不仅能够对独立的句子进行解码或编码,而且还应具备英语语篇的显性连贯和隐性连贯意识。

四、考试题型

1.词汇(20分):分为1)多项选择题(0.5*20分)和2)词汇释义题(1*10分)两个部分;

2.完形填空 (1*20分):在一篇300-400 词左右的短文中,出现20个空,要求考生根据上下文用适当的词语填空。该部分1/3空格可提供词干,2/3不提供选项;

3.改错(1*20分):在一篇300-400词左右的短文中,出现23个错误,学生改正其中20个,学生改错超过20个时,评分只取前20个;

4.句子解析 (2*5分):在1篇短文中,有5句划线的长句和难句,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语言解释文章中的长句和难句; 5.阅读理解 (30分):有3篇阅读文章,每篇500-600词,多种题型,如简答、概要、判断、缩写等,要求考生根据要求答题;

6.英文写作 (50分):450-550词,以学术文体为主,题干有一定的情境要求,偏重分析思辨类型,要求写出语言准确、表达得体,具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文章。

参考书目

1.《高级英语》(上、下册),张汉熙,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7; 2.《综合英语教程》(

3、4册),邹为诚,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 国内高校通用的写作教材内容,兼及时事、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英文报刊或网站。

《翻译与汉语》考试大纲

《翻译与汉语》分翻译和汉语两部分,共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无听力题,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参考书。

一、翻译部分

(1)考试科目简介

翻译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翻译实践能力、理解能力和翻译技巧。翻译部分共100分。 (2)考试内容、题型分布及具体要求

试题分英译汉、汉译英两部分,各50分。英译汉部分题量500词左右;汉译英部分含两段短文,题量共500汉

字左右。译文要求准确、流畅、语言地道、基本再现原作的风格。

二、汉语部分

汉语考试共50分,考试题型和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1) 汉语言学名词解释(2*5=10分) (2) 汉语言学简答题(3*5=15分) (3) 汉语作文(1*25=25分):根据题干的信息和规定写一篇800-1000汉字的作文,以分析性、论证性文体为主,避免感性、抒情的文体。

三、参考书

1.《实用翻译教程》范仲英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2.《现代汉语》(上、下册)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3.《中国翻译》(双月刊),中国翻译杂志社。 4.《外语教学与研究》(双月刊),北京外国语大学。 5.《外国文学评论》(季刊),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6.《读书》(月刊),三联书社。

日语(二外)考试大纲

本大纲参照英语专业本科生日语(第二外语)教学大纲的相关规定制定,为参加我校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二外日语考生提供参考。

二外日语考试要求考生日语综合水平达到大学日语三级左右(即日语汉字量300-400,词汇量达到2500-3000词,掌握基本语法知识,具备一定的翻译、写作、阅读理解能力)。

试题分为四个部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无听力题,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参考书。

第一部分:文字与词汇(25分)

测试考生对词汇及日语汉字的掌握程度。

参考题型:1)假名注汉字:给出假名注出日语汉字 ;2)汉字注假名:给出日语汉字注出假名;3)词汇选择填空。

第二部分:语法 (20 分)

测试基本语法(用言活用;助词、助动词)及惯用句型、日常用语等的使用。

参考题型:1)用言词尾变化选择填空;2)助词、助动词使用选择填空;3)惯用句型使用、日常用语的使用选择填空。

第三部分:翻译(20分)

测试考生的日汉互译能力。

参考题型:1)将汉语短句翻译成日语;2)将日语短句翻译成汉语。

第三部分:阅读理解 (25分)

测试日语文章的阅读能力。

参考题型:给出三——五篇短文,阅读短文后以单项选择形式回答问题。

第四部分:作文 (10分)

测试考生日语的运用能力,要求考生能比较熟练、准确地使用日语词汇、句型在较短时间内完成400字左右文章,

作文句子基本通顺,时态基本正确,无重大语法错误,叙事清楚,逻辑性较强。

参考题型:给出一个如:“我的梦想”这类的题目。

参考书目:

《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德语(二外)考试大纲

宁波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三个硕士点的《德语》二外入学考试,依据《大学德语教学大纲》(第二版)的要求, 特制定如下考试大纲。

1. 简介

《大学德语》第

一、二册基本讲授完德语基础语法,要求考生具备相关的德语语言知识技能,掌握课本所列的2000个左右的德语词汇,核心的语法内容,阅读一定程度的德语短文,翻译较长的德语句子,能撰写简单的德语短文。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对德语语法的掌握情况,考察考生的阅读能力,考察考生的翻译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内容接近于大学德语4级考试的测试内容。

3.题型分布

主要分客观题与主观题

客观题:语汇和语法,占20分;阅读理解,占40分。 主观题:德译汉,占10分;写作,占30分。

《法语》(二外)考试大纲

一、本考试科目简介: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法语》二外考试是外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三个硕士点招生入学的第二外语考试,由宁波大学外语学院自行出卷。

二、考试内容类目及具体要求:

1)语法:要求掌握冠词(定冠词、不定冠词、部分冠词、冠词缺省)、各种代词(主语人称代词、直接宾语人称代词、间接宾语人称代词、副代词、中性代词、主有代词、指示代词、泛指代词以及各种代词的位置)、动词(包括各种时态及人称变位、不定式)、分词(现在分词、过去分词、过去分词的性数配合)、形容词(单复数、阴阳性、比较级、最高级及在句子中的位置)、副词(比较级和最高级以及在句子中的位置);要求掌握各种介词、副动词;基数词和序数词;要求掌握基本法语时态和语态(直陈式有:直陈式现在时,最近过去时,最近将来时,简单将来时,未完成过去时,复合式过去时,愈过去时,先将来时,过去将来时,过去最近将来时,过去最近过去时,简单过去时;命令式;被动语态;条件式有:条件式现在时和过去时;虚拟式有:虚拟式现在时和虚拟式过去时);句法(句子的成分及构成,连词、关系代词、复合关系代词,主宾复合句,定语从句,状语从句,绝对分词从句);否定句和疑问句。

2)词汇:以参考书目单词表为要求范围。

3)阅读:要求能在一定时间内看懂300字以内,带有10个以内生词(参考书目单词表外的单词)的短文。 4)写作:要求能在30分钟之内完成100单词以上的写作,句子基本通顺,时态基本正确,无重大语法错误,叙事清楚,有逻辑。

三、题型分布:

1.选择10分,2.阅读理解20分,3.介冠代词填空10分,4.关系代词填空10分,5.动词变位填空10分,6.作文20分,7.改错10分左右,8.直接引语改成间接引语10分。前五项为必选题型。

四、参考书目

《大学法语简明教程》薜建成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俄语》(二外)考试大纲

三、本考试科目简介: 本《俄语》(二外)考试大纲适用于宁波大学外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三个硕士点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要求考生掌握俄语基础语法知识和1200个俄语词汇以及句子构成,且能够实际运用,能阅读一般俄语文章,翻译简单短句,并初步了解俄国人生活习惯、社会活动、文化背景。

四、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具体要求考生掌握下述内容:

(一)主要动词的基本用法

(二)前置词的用法

(三)形容词,包括主动、被动形动词的用法

(四)代词,包括人称代词、指示代词

(五)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用法

(六)掌握常用的规则与不规则动词变位形式及相关短语用法

(七)掌握动词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的用法

(八)掌握定向动词和不定向动词的用法

三、题型 1. 内容结构

考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形式 2.题型分布

1)语法和词汇(实践题)(10% + 10% + 30% + 10% = 60%)

具有基本的语法知识,掌握一些常用词汇的用法,具有组句的能力,懂得规范的正字法。 如:将动词变位;为所给的句子选择正确的答案;联词成句;判断句子正误等等。 2)读的技能(回答问题)(10%)

阅读短文,每篇短文后都有几个问题并有备选答案。通过掌握的基本语法知识和词汇,理解简单的短文内容,把握文章的段落大意、重要事实,找出所需的信息。 3)译的技能(汉译俄)(20%) 把所给的句子译成俄文。 4)初步的写作能力(10%)

根据所提出的要求写一篇100字左右的作文。

参考书目: 《俄语》(

1、2册)黑龙江大学俄语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12月第3版。

第14篇:344风景园林基础考试大纲

344风景园林基础考试大纲

二、考试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一种测试应试者有关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能力的尺度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范围包括中外园林史、风景园林设计学、园林植物学与应用、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技能。

三、考试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能力,要求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

2.对国内外专业前沿理论与实践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具有正确的生态观、社会观、艺术观;

3.对专业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并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为闭卷形式,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本科考试作为风景园林专业的综合基础理论课,主要包括以下知识点:

1、风景园林设计原理:包括公共开放空间规划设计、居住区环境规划设计、西方园林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等。约占60分。

2、中外园林发展史:包括西方园林史、中国园林史,熟悉中外园林的不同风格特点。其中需要对岭南园林有较深入的了解。约占20分。

3、园林工程:包括场地设计、道路规划设计、雨洪管理、园林建筑与小品、绿化设计、管线综合等园林工程技术。约占50分。

4、园林植物学与种植设计:包括园林植物的分类、常见园林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种植设计原理。约占20分。

六、考试题型

本考试包括以下部分: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论述题。总分为150分。

七、参考书目:本科通用教材

1.《中国古典园林史》,周维权,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

2.《西方现代景观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王向荣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杨赉丽,中国林业出版社,1997;

4.《园林建筑设计》,杜汝俭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5.《公园绿地规划设计》,封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第15篇:表导演基础考试大纲

二人台表演专业

表导演基础考试大纲

一 考试要求

为期一年的表导演元素及剧目训练,旨在帮助演员完成从认识舞台、熟悉舞台到了解舞台、“驰骋”于舞台的最高任务。第一学期通过生活讲述、动物模仿小品、物件想象小品、人物模仿小品、观察生活小品、单双人行动小品、交流小品以及名剧片段的考核,考察学生对于表导演各元素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于戏剧作品风格样式的初步认识及把握情况;第二学期通过音乐小品、剧照小品、戏曲身段小品、唱念小品、锣鼓音乐小品、诗词意境小品及诗乐舞综合片段的考核,考察学生对于戏曲舞台表演、导演各元素的熟悉及掌握情况,要求演员掌握戏曲舞台人物塑造的一般规律,学会用戏曲艺术语汇来组织舞台行动、表达人物情感最终塑造出符合戏曲艺术审美要求的艺术形象。

二 考试内容

第一学期:

生活讲述、动物模仿小品、物件想象小品、人物模仿小品、观察生活小品、单双人行动小品、交流小品、名剧片段。

第二学期:

音乐小品、剧照小品、戏曲身段小品、唱念小品、锣鼓音乐小品、诗词意境小品、诗乐舞综合片段

三 按教学教材的章节表明基本理论、相关知识。

第一学期:

第一单元:戏剧表演元素训练

本阶段的学习是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表演元素,消除多余紧张,学会在舞台上注意力集中地,有逻辑地生活。

其练习的科目主要有:

(1)肌肉放松练习;

(2)注意力集中练习;

(3)想象练习;

(4)无实物练习;

(5)观察生活即人物模仿练习

第二单元:动物模拟与物件想象练习

本阶段的学习是使学生解放天性恢复本能,培养学生创作自由、勇敢、坚决和天真,消除不应有的自尊心、腼腆、羞怯。

其练习的主要科目有:

(1)造型模仿练习(物件模仿练习、静态植物模仿练习、静态动物模仿练习);

(2)植物生长练习;

(3)动物群居练习;

(4)同类动物交流练习;

(5)异类动物交流练习

(6)动物模拟与物件想象小品练习

第三单元:情绪记忆(生活讲述)与单人行动练习

生活讲述练习锻炼学生观察生活、理解生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生选择自己有兴趣的社会生活内容,形象生动地进行讲述。

单人行动练习训练学生在具体准确的规定情境下,运用连续的、不停顿的、积极有效的、彼此之间有着紧密逻辑关系和有机联系的“发现---判断---行动”的环节,从而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明确目的和一定思想意义的舞台行动。 练习科目主要有:

(1)生活讲述;

(2)人物简单行动练习;

(3)人物简单行动目的练习;

(4)人物较复杂行动目的的练习。

第四单元:交流小品练习

(一)双人无语言交流小品练习

训练学生掌握利用非语言方式进行人物间交流和舞台行动的能力。“双人无语言交流小品练习”是通过人物利用肢体等非语言方式进行人物之间交流的一种练习。要求学生利用自身除语言外的一切手段,如肢体、眼神、精神状态、道具等,向对手传达自己的内心需求,最终达到改变对手的

目的。

其练习的科目主要有:

(1)利用肢体语汇进行无语言简单交流的练习;

(2)利用肢体语汇进行无语言较复杂交流的练习;

(3)具有简单戏剧性事件的无语言交流练习。

(二)双人有语言交流小品练习

训练学生掌握利用初步语言手段进行舞台行动的能力;训练学生了解和组织简单戏剧性事件的基本能力。作业逐步过渡到具有戏剧性的“事件小品” 。“双人有语言交流小品练习”是通过人物利用包括语言在内的一切方式进行人物之间交流的一种练习。要求学生学会利用简洁有效、充满动作性的语言以及肢体、眼神、精神状态、道具等,向对手传达自己的内心需求,最终达到改变对手的目的。

其练习科目主要有:

(1)利用语言和肢体语汇进行简单交流的练习;

(2)利用语言和肢体语汇进行较复杂交流的练习;

(3)具有简单戏剧性事件的有语言的交流练习。

第五单元:事件片段练习

由学生选择熟悉或可以理解的中国话剧剧本片段,或者由学生选择现代文学作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改编,由教师辅导学生排演;在排练中使学生学会分析剧本所提供的规定情景、分析人物的行为逻辑,初步体会创造人物形象的过程,并进一步巩固表演练习基础。

第二学期:

第一单元:音乐小品、剧照小品、诗词意境小品

第一周:

理论课:《导演处理舞台音乐音响的规律、技能》

布置作业:“音乐小品、剧照小品、诗词意境小品” 学生选诗词、音乐、音响 第二周:课堂练习、学生谈构思。

课堂练习作业:

一个作业:十首诗词的背诵、十幅剧照、十首音乐作品解读、意境感悟与现代的思考、自己的 立意

二个作业:在音乐、剧照、诗词制约下编讲故事。

三个作业:寻求支撑和推动音乐、剧照、诗词的故事情节、事件

四个作业:组织展开舞台画面(包括舞台空间布置的气氛营造、种子形象意境营造、人物形象的造型营造)。

第三周:学生交剧本、教师批改、进入排练。

第四周:指导排练,期中考试。

教学方法:

1、选择题材

从自己的生活体验出发选择有感受的音乐、剧照、诗词(以古典诗词为主),诗词中必须具有蕴含事件因素的音乐或音响素材。

2、构思小品

该轮小品实际是在选定音乐、剧照、诗词制约下的创作练习。

以择定的题材(音乐、剧照和诗词)为基点进行小品构思(小品的时间15分钟左右),要求:

A、对所选作品的原作要有准确理解;对诗词要有自己独特的感受;融合以上二者确定立意,组织、构思小品文本中的事件、人物。

B、音乐、画面、诗词要在小品中要起支撑结构的作用,即:抽去了这些元素小 品就不复存在。

C、构思中应关照诗词意境创造,注重音乐、音响在营造意境中的作用。 D、小品构思中重要的环节仍然是引导、鼓励学生打开想象力,杜绝懒汉思

想和惰性。

3、排练小品:

引导学生在排练小品、体现构思的过程中的要求:

A、运用音乐、音响创造时、空和听觉形象,培养学生深入人物的心灵深处,

挖掘人物内心深处的体验,运用表现性方法外化这种本质真实;

B、音乐或音响可以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也可以是人物心灵深处的主

观体验的外化;

C、对音乐或音响效果的制作和操作必须严格、考究。

第二单元:身段小品

本单元内容由单元概述、练习过程、范例点评、戏曲身段知识链接四部分组成,以“讲解----排练----点评----总结”的方式行课,行课时间约为三周至四周。

第三单元:唱念小品

本单元内容由单元概述、练习过程、范例点评、戏曲唱念知识链接四部分组成,以“讲解----排练----点评----总结”的方式行课,行课时间约为三周至四周。

第四单元:诗乐舞综合练习

“诗乐舞综合练习”是本课程的最后一项训练内容,行课目的主要在于对前面各个练习做总结性训练。学习本单元首先要认识清楚戏曲形态构成特征以及戏曲程式性动作的特征。

(一)戏曲形态构成的特征

1.诗、乐、舞是构成戏曲形态的基本要素

2.以表演艺术为中心的诗、乐、舞综合是戏曲形态构成的特征

(二)戏曲程式性歌舞动作特征

1.戏曲舞台动作的歌舞化特征

2.戏曲歌舞化动作的程式性特征

3.程式性舞台动作与规定情境

4.程式性舞台动作的虚拟性特征

5.程式性舞台动作的节奏性特征

(三)创造程式性动作的基本规律

1.深入研究规定情境

2.搜寻类似动作

3.化生程式性动作

(四)构思诗乐舞形式

1.构思能够使“唱念做打”得到充分施展的情境及行动

2.突出特色,强调亮点

(五)作业点评

(六)单元总结

四 试卷结构

本科目的考试形式为小品创作汇报演出。每学期分为四个单元,每单元历时四周,每单元的第四周打点演出,在学期末,将进行四单元联合考核,每人共考核四个作品,每个作品20分,共计80分,课堂表现以及出勤20分,共计100分

五 试卷满分

100分。

六 考试时间

根据考生作品时间确定,总时间基本控制在3—4小时之内

七 题型结构及分值

本科目考试的题型为小品实践演出,每人每学期共考核四个作品,每个作品20分,共计80分,课堂表现以及出勤20分,共计100分

八 参考书目

教师自编

第16篇:中国证监会会计类考试大纲

中国证监会2018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会计类)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会计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会计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二)专业知识—会计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三、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

1 置作答一律无效。参加会计类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允许自带任何类型的计算器。

四、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是( )?

A:100万元 B:200万元 C:300万元 D:400万元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以下错误的是( )?

A: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00万元 B: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200万元 C: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300万元 D: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400万元

2 答案:(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企业资产总额是300万元,负债总额100万元,以下错误的是( )?

A: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100万元 B: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200万元 C: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300万元 D: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是400万元 答案:(ACD)

五、考查知识点

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金类考试大纲)和以下会计专业知识:

(一)会计准则及其实务运用

1、财务会计基本概念

(1)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2)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原则

2、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初始、后续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

3、存货

3 (1)存货的初始计量及发出存货成本结转 (2)存货的期末计量

4、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初始及后续计量 (2)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处置

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及初始、后续计量 (2)无形资产处置

7、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初始及后续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及处置

8、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9、负债

(1)流动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2)非流动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0、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及会计处理

4

11、收入、费用和利润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其具体运用 (2)费用确认、利润的会计处理

12、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构成及列报要求 (2)合并报表范围确定及合并报表编制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3、特定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 (1)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及披露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认定及其确认和计量 (3)债务重组的界定及不同重组方式的处理 (4)政府补助的分类及其会计处理 (5)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6)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外币折算

(9)租赁的分类及其会计处理

(10)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区分及其处理 (11)企业合并的类型划分及会计处理 (12)购买及出售子公司少数股权处理

(二)审计基础知识

1、审计基础知识

5 (1)基本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3)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2、审计程序、技术和方法

(1)审计准则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2)审计准则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3)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准则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5)审计准则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6)审计准则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7)审计准则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8)审计准则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9)审计准则1301号-审计证据 (10)审计准则1312号-函证 (11)审计准则1323号-关联方

(12)审计准则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13)审计准则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三)财务信息披露规范

1、非经营性损益的定义、内容及披露要求

2、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3、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

第17篇: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解读——会计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解读——会计

整体看来,注会《会计》大纲变化内容不多。全书仍为26章,各章内容仍是那些内容;从罗列的法规明显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的内容已经被吸纳入2014年《会计》科目中,并会在注会《会计》教材中得到体现。此外,预计教材变化主要都是对2013年教材的一些表述不严谨之处和相关例题做出修订了。

以下简要说明2014年注会《会计》大纲的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本身对考试的影响不大,对2014年考试的重点考察内容没有指向性。可以肯定的是,2014年注会《会计》考试仍是传统的重点章节为考试时应该重点考察的内容,比如《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会计科目的几处变化如下:

一、第1章《财务会计基本概念及法规体系》中有几处变化:

(一)“1.会计的基本概念(3)会计的法规体系”改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明确了会计的法规体系就是或者说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二)“2.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改为“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即增加了关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内容。

二、第13章《或有事项》中“1.或有事项概念”改为“或有事项概述”;

三、第25章《合并财务报表》中删除了“12.本期增加子公司和减少子公司的合并处理”;

四、后附法规中加入了“2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

注会的6门课程都需要重视,但《会计》是最基础的,难度也是很大的,同时也是学好其他科目的关键,大家一定要重视《会计》的学习;要全面学习,听课与精读《会计》教材、做轻松过关上的题结合。

第18篇:《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第一章 会计概述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二)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三)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

(四)掌握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五)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六)掌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求

(七)掌握对账与结账的方法

(八)掌握错账更正的方法

(九)掌握账务处理程序

(十)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

(十一)熟悉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十二)熟悉会计等式

(十三)熟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分类

(十四)熟悉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十五)熟悉会计账簿的分类和登记要求

(十六)熟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 (十七)熟悉财产清查的处理

(十八)了解会计的概念、职能和目标 (十九)了解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应用原则 (二十)了解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分类 (二十一)了解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二十二)了解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概念 (二十三)了解会计账簿的启用 (二十四)了解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缺点 (二十五)了解财产清查的分类 (二十六)了解财务报告及其目标 (二十七)了解财务报表的组成

第二章 资

[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的核算

(八)掌握固定资产的核算

(九)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

(十一)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十二)了解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三章 负

[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职工薪酬的内容及短期薪酬和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

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三)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四)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五)掌握营业成本的组成内容及核算

(六)掌握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及核算

(七)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

(八)掌握利润的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九)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十)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十一)掌握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

(十二)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十三)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十四)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第六章 财务报表 [基本要求]

(一)掌握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二)掌握利润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三)掌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四)熟悉附注的作用、主要内容

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

[基本要求]

(一)掌握管理会计概念与目标

(二)掌握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内容

(三)掌握产品成本核算的程序

(四)掌握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

(五)掌握各种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六)掌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七)熟悉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八)熟悉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九)熟悉管理会计案例库

(十)熟悉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

(十一)熟悉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

(十二)熟悉成本与费用的关系

(十三)熟悉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及账户设置

(十四)熟悉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

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政府会计主体

(二)掌握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及目标

(三)掌握政府会计核算一般要求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四)掌握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五)掌握事业单位会计资产、负债、净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的核算

(七)熟悉政府会计改革的任务和标准体系

(八)熟悉政府财务报告

(九)了解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十)了解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原则

(十一)了解政府决算报告

(十二)了解事业单位会计特点

(十三)了解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构成、编制

第19篇: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基础练习题

1、单选题

下列关于经营租赁承租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与承租人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时,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C、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合理的方法分摊租金总额

D、经营租赁中,承租人发生的或有租金,应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选项D,承租人发生的或有租金,应该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单选题

2012年12月31日,A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从B公司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赁开始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1)该设备租赁期为3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800万元。(2)由B公司为A公司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A公司需另付培训费。(3)租赁期届满时,该设备应退还给B公司。租赁内含利率为6%。2013年年初,该设备的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4年。该设备于租入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公司对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2013年共支付人员培训费2万元。该业务对A公司2013年度损益的影响为( )。[(P/A,6%,3)=2.6730]

A、-841.1万元

B、-130.3万元

C、-714.8万元

D、-843.1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800×2.6730=2138.4(万元)

3、单选题

甲公司2013年1月1日将一台自用的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的管理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350万元。同时签订合同,从乙公司经营租回该设备,租期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50万元,市场上租用同等设备的租金为每年200万元,当日此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12年,期满后归还设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此业务对2013年损益的影响为()。

A、0

B、-165万元

C、-150万元

D、-18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处理;

甲公司因此业务对当年损益的影响=-150-(1500-1350)/5=-180(万元)。

4、单选题

A公司将其生产的一台大型设备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B公司,并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回用于生产产品。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6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时B公司收回该设备。该设备的成本为240万元,公允价值为430万元。企业未对该设备计提跌价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A公司的账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A公司因该设备确认的处置损益为260万元

B、A公司应该将处置价款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递延收益70万元

C、A公司应该按照公允价值430万元确认收入,并按照240万元结转成本

D、A公司应该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孰低加上初始直接费用确认该资产的入账价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的处理。

不需要确认该资产的处置损益,将处置价款500万元与账面价值240万元之间的差额26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

5、单选题

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50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各年利润总额均为1 0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2011年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5万元

B、2012年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30万元

C、201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4.5万元

D、2012年应交所得税为25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综合);

2010年末:账面价值=500-500/5=400(万元);计税基础=500-500×40%=3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

2011年末:账面价值=500-500/5×2=300(万元);计税基础=300-300×40%=18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累计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20×25%=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30-25=5(万元)。

201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500-500/5×3)-90=110(万元);账面价值=90(万元);计税基础=180-180×40%=108 (万元);累计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8×25%=4.5(万元);本期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2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万元,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3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4.5(万元);递延所得税收益为34.5万元;应交所得税=(1000+120+18)×25%=284.5(万元),或(1000+500/5+110-180×40%)×25%=284.5(万元);所得税费用=284.5-34.5=250(万元)。因此选项D不正确。

6、单选题

甲公司2012年年末有一项账面原值为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0的固定资产,至2012年年末已经使用2年,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的第一年年末计提了6万元的减值准备,假定计提减值后,预计使用年限不变。下列关于2012年末此资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36万元

B、甲公司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30万元

C、甲公司此固定资产当期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

21D、甲公司此固定资产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1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甲公司此固定资产在2011年年末的计税基础=60-60/5×1=48(万元);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在2011年年末的账面价值=60-60×2/5-6=3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

7、单选题

甲租赁公司2011年12月31日将一台公允价值为480万元的设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给乙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起,租期为三年,每年末支付租金180万元,预计租赁期满设备的余值为30万元,承租人及其关联方担保余值为20万元。假设不考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重分类,2013年末的报表中因该项业务确认的长期应收款的金额为( )。(假定租赁内含利率为7%)

A、0

B、188.40万元

C、176.95万元

D、165.5万元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

下列关于合并报表中外币报表折算抵消说法正确的是()。

A、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应在抵消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B、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不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相互抵消

C、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D、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的差额影响损益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特殊项目的处理;

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应在抵消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即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不正确;母公司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及该外币货币性项目相互抵消,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以选项B、C不正确。

9、单选题

某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4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 720万元,上期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720万元,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为( )(不考虑除减值准备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

A、贷方1 530万元

B、借方1 638万元

C、借方2 178万元

D、贷方4 500万元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

下列各项外币资产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中,不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是()。

A、应收账款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持有至到期投资

D、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

选项A,计入财务费用;选项B,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选项C,计入财务费用;选项D,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多选题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对租赁分类时,认定为融资租赁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

A、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

C、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

D、租赁资产性质是否特殊,是否重新改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租赁的分类;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对租赁分类时,认定为融资租赁时应考虑的因素有: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租赁资产性质是否特殊,是否重新改制等等。

2、多选题

下列关于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可以在分析应收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后,以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为基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

B、实际收到的或有租金,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C、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计算确定的租赁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D、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未担保余值减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选项A,企业应以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为基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选项B,实际收到的或有租金,应计入当期收入(租赁收入)。

3、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在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选用的有关汇率,符合会计准则的有()。

A、实收资本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B、固定资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C、未分配利润项目采用报告期的平均汇率折算

D、长期应付款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选项AC,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因此选项C不正确;选项BD,资产和负债项目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此选项D不正确。从理论上说,计提盈余公积时应该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的,但因为盈余公积是根据净利润来提取的,而净利润是在整个期间形成的,所以在做题时,一般都采用的是平均汇率来进行计提,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根据折算后的利润表算出来的,利润表的项目中使用的汇率是不确定的,那么未分配利润也就是不确定的,因此也就是说未分配利润不是根据某一汇率直接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利润表折算后的金额间接得出来的。

4、多选题

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除了考虑一般企业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因素,还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A、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

B、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

C、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

D、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除了考虑一般企业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因素,还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等

5、多选题

关于外币折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企业处置其在境外经营中的利益,在包含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中,将已列入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境外经营相关的部分,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B、对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C、如果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D、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境外经营的处置;

选项A,因为对境外经营进行了处置,原确认的汇兑差额就需要转出,汇兑差额本来一般都是计入到损益的,但是因为这是由于汇率导致,不是经营活动导致,因此差额计入损益不合理,所以人为地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这一项目,现在进行处置,损益得到真正的实现,所以原来是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现在需要将其转出计入损益中。选项B,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等其他计量属性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可能会涉及改变。

6、多选题

甲公司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制企业,其产品绝大部分在中国销售,材料也主要在中国采购。其有一子公司乙在美国注册,主要帮助甲公司拓展美国市场,在美国销售甲公司的产品。乙公司在美国的债务主要由甲公司承担,其销售取得的现金可以随时汇回国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B、乙公司应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C、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境外经营

D、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在其所处的主营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变更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乙公司的债务由甲公司承担,其销售的现金可以随时汇回国内,其记账本位币应该采用与母公司一致的货币,即人民币,所以其不属于甲公司的境外经营。因此选项B、C错误。

7、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有()。

A、预付款项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长期应收款

D、预收款项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一般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处理;

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不属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为其通常是以企业对外出售资产或者取得资产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属于企业持有的货币或者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8、多选题

下列事项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有( )。

A、会计上计提折旧比税法上多100万元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50万元

C、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0万元

D、企业本期发生费用化研发支出100万元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选项C,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选项D,形成非暂时性差异。

9、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产生暂时性差异但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有( )。

A、由于债务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拟长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公允净利润的份额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确认的商誉

D、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特殊情况;

选项A,税法规定,债务担保发生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属于非暂时性差异;选项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确认投资收益产生的差异,虽然属于暂时性差异,但是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故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选项C,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确认的商誉计税基础为0,虽然有暂时性差异,但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意味着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量下降,企业应增加商誉的价值,商誉的账面价值增加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其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所以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选项D,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摊销额,虽然产生了暂时性差异,但是由于该暂时性产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10、多选题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

A、企业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均计入所得税费用

B、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C、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一般应调整在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D、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选项A,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所以并不是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均计入所得税费用。

11、多选题

下列有关所得税列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作为非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B、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作为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C、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作为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D、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所得税的列报;

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非流动项目进行列报。

第20篇:会计基础初会考试笔记

第一节

会计、职能与目标

一、会计的概念及特征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采用专门的办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提供经济信息和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 ---基本职能

-------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 ---拓展职能

(一)会计的职能

1.会计的核算职能(反映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①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核算职能是会计最基本职能 。

会计计量单位----劳动计量单位(小时、天)/实物计量单位(米,吨,升)/货币计量单位(元)

核算职能三大环节 ,确认(记什么要素、定性)---计量(记什么金额、定量)-----报告(如何反映、财务报告)

(1).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款项(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劵的收付

外埠存

库存现金

流款项 银行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动其他货币资金 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信用证存款

的 股票

资有价证劵 国库劵

债劵 企业证券

其他债券

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企业财产物资的简称,是企业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 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即收钱的权利,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

债务----即还钱的权利,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 ④资本的增减

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 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费用-----日常经营活动产生

支出------购买资产支出或非日常支出 成本--- 对象化了的费用 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 ⑦其他

2.会计的监督职能(控制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①真实性:是检查各项会计核算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

②合法性:是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是否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杜绝违法乱纪

③合理性:是否符合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及经营管理要求,保证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实现预算目标。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

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提供信息的质量。

(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也称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会计基本假设------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

会 计会计主体(空间范围) 基持续经营(时间长度) 本会计分期(时间长度) 假货币计量(必要手段) 设

1.会计主体 ----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要点一:将所在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别对待。

将所在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对待。 要点二: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是对等的概念

法律主体(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法律主体。

要点三:会计主体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一单位或者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企业,也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2.持续经营(时间长度)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3.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经济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分期假设界定了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范围。

年度 公

历会计期间 月度

日中期 季度

半年度

4.货币计量(必要手段)

我国的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二、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是确认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认损益的标准。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

1.权责发生制(应计制、应收应付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而非实际收支作为确认的标准。

2.权责发生制的基本要求

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主要适用范围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1.基本要求: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2.主要适用范围

在我国,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其中,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规范,是使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有用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及时性。

(一)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的情况作出评价,对未来的情况作出预测。

(三)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保证同一个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1.纵向可比: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2.横向可比: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四)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五)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融资租入---属于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出---不属于企业的资产 经营租入---不属于企业的资产 经营租出---属于企业的资产

(六)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省略或者错报会影响投资者等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的,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

(七)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doc》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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