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2-03-24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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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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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居间方:

存量房买卖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二○一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

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

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通过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在银行

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根据《六安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划转交易资金。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

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

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自行承担,而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日期:日期: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 理 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 理 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第二条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

状为: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

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抵押

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屋。见附件。

3、该房屋之上存有租约,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

/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

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买卖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

租约:

(1)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2)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押金交予买方,剩余

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4、买卖双方对该房屋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迁出的

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包括内容

可另立附件)。

第四条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年月日前或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房

款¥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

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抵押贷款:

①甲方于年月日前或将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约保

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②其余款¥元由甲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时间为银

行约定时间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

其余款¥元由甲方委托丙方于年月日前或通过

【】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贷款。(甲方应于签订该

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所需资料三方可另立附件。)因甲方贷款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

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日内补足并交付于六安市房地产产权

产籍监理处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3)其他:。

第五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

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计应付款

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

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1项与第2项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

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其他:。

第六条产权过户办理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到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

助办理。

第七条税、费支付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买方支付;

2、卖方支付。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交

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应当于将上述房地

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

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5、。

第九条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

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

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其他:

第十条佣金:

该房屋经撮合成交后,丙方应收佣金共计元(大写:),

三方约定佣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方应在支付佣金¥元(大写人民

币:)予丙方。

2、方应在支付佣金¥元(大写人民

币:)予丙方。

3、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

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

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

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违约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除第十一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

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有居间方的,同时由违约方支付元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

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

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因丙方与他

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四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 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项

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当事人各方各执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话:电话: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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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m2)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限:

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_______________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划转交易资金。

甲乙双方商定自行交割交易资金。

1、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移交时,结清上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交付房产之前已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产当日及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按全部房款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

(二) 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本宗房地产交易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代理,经办人________,中介执(从)业证书号码: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付

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品/证件/ 】的交付约定如下: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电话/有线电视/ 】费用的结清及时限约定如下:

第九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上述房地产交付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提供最后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交费凭据;

2、由乙方承担。

责任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丙方应当将知道的房地产权属情况和交易风险如实告知乙方。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四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 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甲方、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赔偿合同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合同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之甲方、乙方,甲方、乙方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在签约之日起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办理产权过户、银行按揭等所需相应证件及资料。如遇节假日,涉及房地产、税收、银行等有关手续可以顺延相应日期。

甲方、乙方有权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查询、督促。

第十八条 丙方未征得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未经甲方、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

争议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且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证机构确权面积为准。如因国家规范变化或政府政策原因引起的面积差异,房屋总价不作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共页,有以下几件: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4份,甲方、丙方各1份,乙方2份(其中1份作申领产权证用),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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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存量房买卖合同

(仅供九江云媒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使用)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制

1 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的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定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各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定合同前,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等情况有知情权,中介方对买卖双方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房屋的所有权等情况有了解的权利。

7、本合同由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相关条款由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2 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或公证委托人(甲方) :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公证书号】 邮编: 联系电话:、买方或公证委托人(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邮编: 中介方(丙方): 九江云媒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江市经济开发区长江大道与南海路交汇处光辉大厦914室

营业执照号码: 91360406MA36UJQC7E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0792-7922

526、投诉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情况

1、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座于九江市 路 号(小区) 栋 单元 室。

2、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性质: ;规划用途: ;房产证编号: 房权证 字第 号; 不动产权证书 。

3、《房屋所有权证》【有】【无】抵押,抵押银行

4、附属用房位于 ,该附属用房 房款计人民币 元或已含在本合同交易房价内由乙方自然所有,其使用权及权限双方约定 。

二、土地情况

【有】【无】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编号: 国用( ) 号。

三、室内家具、家电物品情况:

四、水、电、天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物业情况: 。 第三条

中介服务内容

1、房屋中介业务咨询;

2、代办房产、土地过户手续及委托公证手续。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的房地产转让信息必须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同时保证其提供

4 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产权证明文件的合法、有效和一致性(含复印件)。

二、甲、乙双方应提供过户所需全部资料原件,配合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税务、契税部门】【银行】、【公证处】等部门办理相关银行贷款、委托公证、转让、缴税手续。

三、上述房屋如已出租,则甲方已将出售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已获得承租人同意。

四、如乙方购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将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丙方,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一时间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五、丙方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机密。第五条 中介房地产价格

乙方对甲方的房屋信息已充分了解,经丙方中介服务,甲、乙双方确认的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房屋价格为 元。 第六条

中介房地产过户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过户时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房地产过户的契税、交易费、登记费、印花税由 方承担;

2、房地产过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档案利用非由 方承担,如属免税房产,甲方应提供免税材料原件,由丙方办理免税手续;

3、房地产过户向地税部门缴纳的印花税由 方承担;

4、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5、甲方原未交清的契税由 方负责补交;

6、甲方未交的房屋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因历史原因,甲方原未交清的房

5 屋维修基金由 方负责补交或向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追缴,如不需要缴纳,则本条作废。

7、其他

注:

1、如甲方名下的应缴税费由乙方代为缴纳,则视为该部分费用未含在总房价内。

2、如乙方名下的应缴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则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含在总房价内。

第七条 中介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丙方所收取的买卖双方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限约定如下:

1、甲方支付丙方中介佣金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额的 %)该佣金在办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支付丙方中介佣金计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标的物成交总额的 %)该佣金在办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中介房地产房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其他

合同签定,乙方将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划入 方账户。

1、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定后,在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房屋产权交易处受理注销登记手续前,乙方将全部购房款(含购房定金)计人民 币 元和过户办证费划入 方账户(如购房款和过户办证费划入丙方账户,则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公证委托、不动产验证注销登记手续后一次性转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付清应支付全额佣金及相关办证费用)。

2、银行贷款金额及年限以时间批复为准,乙方支付首付款及过户办证办证费外, 6 其余房款由他人垫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垫资费。

3、其它 。 注:鉴于甲、乙双方成交的该套房屋存在完税、水电物业费等费用需结清以及甲方应留下家具、家电、物品、户口迁出等事宜,丙方暂截留甲方房款计人民币 元,待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买方在丙方开具的《截留房款说明》上签字确认后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

中介房地产面积、房龄确认及房屋状况说明

1、甲、乙双方当事人选择计价方式约定按套计算,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双方互不承担面积差异的责任;该套房屋的房龄以实际为准,乙方交付定金,视为认可。

2、房屋室内及室外状况以现场勘察为准,乙方交付定金,视为认可,甲方将不承担今后该部分的争议责任。第十条 产权转让过户公证委托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日前办理产权过户、公证委托手续,逾期视为违约(遇节假日或甲方银行提前还贷及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批复原因可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约定时限给付房款,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物业,终止合同,乙方所交购房定金中 元由甲方所有,视为乙方支付甲方的合同违约金,同时双方中介佣金 元由违约方支付。

2、因甲方原因而导致该物业无法顺利完成交易,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双方中介佣金 元由违约方支付。

3、如甲、乙双方私下串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甲、乙双方同时违约,应分别向丙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元。

4、如因丙方的过失,或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视丙方违约,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支付合同违约金元

5、其他 。 第十二条

房屋交接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结清该物业交割前所有未清费用,按合同规定,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应留下的物品外,带走应带走的物品,撤离现场。逾期交房,视甲方违约,违约按每日 元由甲方支付房租给乙方,该租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甲方或由丙方在甲方的截留房款中扣除支付给乙方,直至结清费用交房为止。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套房屋原有全部户口迁出,逾期截留房款不退,由丙方负责办理,该截留房款视甲方支付丙方的该套房屋户口转移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征得对方同意,并签定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甲、乙、丙三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甲方合同定金或其他约定方式

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计人民币 元或将该套房屋的、、原件交丙方质押,如甲方违约按本合同规定处理完毕退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处理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或公证委托人)签章:

乙方(法人或公证委托人)签章:

丙方(法人或代理人)签章: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签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附近: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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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存量房合字号 甲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号码: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号码: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资质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备案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经纪人:执业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当事人】【甲、乙、丙三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地产”):

2、房地产权证号码:

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5、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砖木】【其他:】,总层数:,该房地产所在层数:,建筑时间:

6、房屋共有情况:【无】【共同共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甲方占有,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

8、该房地产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认真查勘和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该房地产:

(1)【不带家私家电】【带家私家电】

(2)【不带租赁合同】【带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连同现有租赁合同一起购入该房地产,甲方须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其他:】

(3)【无户口】【户口未迁出,甲方应在迁出】【其他:】

9、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甲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真实,保证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完整产权,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说明的其他情况,且没有侵犯第三人权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计价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

1、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2、该房地产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出售并计价,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三条 付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自行交割】【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选择自行交割房款,如因此发生纠纷或引起其他后果的,风险自负。甲乙双方签名确认:

1、甲乙双方选择自行交割房款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二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3)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二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由乙方【于年月日前】【】【自行】【委托按揭服务机构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

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年月日前】【】以【现金】【转账】【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年月日前】【】以【现金】【转账】【其他:】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选择银行托管交割房款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全部房款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自行】【委托丙方协助】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该手续须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前完成),托管全部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由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接收和划转房款。

(2)部分房款

首笔房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自行】【委托丙方协助】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该手续须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前完成),托管房款(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由银行根据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接收和划转房款。 剩余房款:除银行托管交割的房款外,剩余房款金额(币)¥**元整(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自行交割】【办理按揭贷款】。

自行交割: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办理按揭贷款:乙方【于年月日前】【】【自行】【委托按揭服务机构协助】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甲乙双方应当及时提供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资料。

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贷款申请,各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年月日前】【】以【现金】【转账】【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各方当事 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a、乙方【于年月日前】【】以【现金】【转账】【其他:】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

b、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卖方收齐房款当天】。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理费等费用)。甲方保证在交易后乙方无须对上述甲方欠款及应付费用负责。

3、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地产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 (1)该房地产依法不需要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该房地产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甲方同意将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结余款¥元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给乙方。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的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3)该房地产尚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

a、由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方可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乙方应自办理完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后日内,持本合同、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更名手续。

b、由乙方按国家、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交存。 第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乙双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丙方协助办理。丙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协助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在此情况下,丙方应当如实告知甲乙双方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甲乙双方应当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向丙方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

第六条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方式缴付:(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 他。

第七条 中介服务费的给付

1、丙方依法促成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后,当事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其中: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

2、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的,违约方每日按未付中介服务费0.05%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基于甲乙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应代守约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守约方已支付的,丙方不予退还,应由违约方直接赔偿守约方。

4、其他约定:。第八条 丙方义务和责任

1、丙方有审查买卖当事人委托关系、房地产资料真伪的义务。

2、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3、非经甲乙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泄露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料等。

4、因丙方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的10%】。

第十一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终止交易,各方当事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第十七条 送达约定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份,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份。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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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宜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EF-2010-05K729001

宜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宜昌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已办理房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存量房买卖,是指权利人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再次买卖的行为。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位的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每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

宜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

—1—

层数为 层,该房屋为 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该建筑面积【含公摊】【不含公摊】)。房屋结构 ,建成年份 。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二)该房屋用途为: 。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安臵房、集资房)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2—

1、该房屋未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卖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租约:

(1)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屋时先行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并提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押金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3) 。 第三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买受人对出卖人告知的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费收取标准及业主规约等知晓,并自愿遵守。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

—3—

【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转移至买受人。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成交价格: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该房屋按套计价,测绘面积发生变化不影响成交价款。该成交价格包括 。

1、含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

2、不含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买受人一次性付款:

2、买受人分期付款:

—4—

交易资金【委托】【不委托】专业交易保证机构划转,委托划转的,买卖双方与专业交易保证机构另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 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 相关税、费缴纳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宜昌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本合同项下房屋买卖所应交纳税费的承担为下列第 项。

1、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应交税费。

—5—

2、双方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当事人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 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6—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

—7—

日万分之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三)逾期办证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 (当事人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第九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

—8—

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 利率支付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 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9—

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共有权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10—

附件1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

2、供电:

3、供燃气:

4、供暖气:

5、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 台】

【自装挂机 台】【

】:

6、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

7、电话:【外线号码

【内线号码 】 【

】:

8、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

】:

9、其他:

(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11—

】【

】;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

5、。

(四)装修装饰情况

(五)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价格的具体约定:

—12—

推荐第7篇: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1、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未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甲、乙双方确认未托管的存量房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附件三: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交付之前未支付的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存量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付后,与乙方或在经纪机构协助下,办理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过户手续。房屋维修基金,水、电、气、电乱等扛装费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经立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附件四: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和户口转移

一、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存量房时向_________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抵押贷款,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甲方应向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相关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_______元。

二、租赁情况.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该存量房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户口转移:田方承诺自该存量房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该存量房所在地的_________(公安)派出所办理原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元/日。说明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二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合肥家园网站和产权监理处、瑶海房产分局、庐阳房产分局、蜀山房产分局、包河房产分局五个办证分市场查词。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了仲裁,则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反之亦然。因此,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宜。

推荐第8篇:合肥存量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9篇: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南京勤思行地产经纪顾问有限公司 1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 乙方(买方) :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 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 况,并自愿买收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号 栋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丘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 保证该房 屋不收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 尾款(小写) 元, (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 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帐户:

1、年 月 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元解交托管帐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总额为人 元, (大写) 元,用于支付 民币(小写) 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 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 金专用帐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 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 3 日内以现金解交托 管帐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托管帐户,在房 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 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填写内容:

1、年 月 日, 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 元) 。 (¥ 2

2、年 月 日前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 元 (¥ 元) ,当日双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

3、乙方于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民币 元(¥ 元) 。或:乙方办理 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 元) 由银行直接下款给甲方, 因乙方原因不能贷款, 乙方应在 日 内将本次应付款以现金方式全部付清。

4、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人民币 元(¥ 元) ,在房屋交割完毕 时支付给甲方

。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 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 并撤消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 金 元。 □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 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 乙方, 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赔 偿金。 □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 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 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每逾期一天, 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 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 有共有权的权利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 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 3 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 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 书,并在 3 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 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 月内被依法拆迁的 (拆迁时间以乙方 搬迁时间为准) ,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

迁补偿款高于(含本金)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 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 %的经济补偿。 □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 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填写内容:甲方负责结清物业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燃 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因协作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 第十一条 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 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 仲裁 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 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填写内容:租赁、抵押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售前已出租的,甲方在房屋交付前 负责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售前已设定抵押权的,甲方负责在送件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 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证明身份证号码: 证明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 代理人(签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经纪栏(以下适用于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 备案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 执业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5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 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 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 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 窗口) 。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

好协商,达 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 权属登记,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元, 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 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甲方(卖方) :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 6

推荐第10篇: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合同签署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拾万千佰拾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万千佰拾元。

(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3)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拾万千佰拾元。

(2)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1)

(2)

(3)

(4)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1)

(2)

(3)

(4)

3、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

已方承担。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乙方(买方):

房产所有权人: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丙方(经纪代理方):盖章:

经纪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加条款:

1、

2、

3、

4、

房屋移交清单:

1、

2、

3、

4、

甲方(卖方)代理人:

乙方(买方):代理人:

丙方(经纪代理方):经纪人:

年月日

第11篇: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条形码

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共有权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区路小区号

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元,(小写)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方(盖章)】

定代表人】

住址 】

托代理人】

住址 】

年月日月日 方(盖章)】年定代表人】住址 】托代理人】住址 】年月日月日【甲 【乙 【身份证号】 【法【身份证号】 【法【 【 【联系电话】 【委【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12篇: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路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XX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小写)XX0元,(大写)贰万元,尾款(小写)无元,(大写)无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XX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XX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XX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XX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13篇: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编号:JQ — 2011 — 00

1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 1 -

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的JF—91—01房地产买卖契约起草。适用于本市的存量房买卖;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所有权人再进行转让的房屋。

二、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三、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

四、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买卖双方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将购房款存入太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资金托管专用帐户的方式交割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

六、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请买卖双方认真阅读以上提示内容

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坞城路623号20幢一单元3号(现实际为1号楼1单元201号),建筑面积为106.6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并字第00090301号房屋性质为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租赁情况:无【】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卖方应在房屋出售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买受该房地产。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买受人采取第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减色印刷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附属设施情况: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量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刻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八、为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备案编号: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记主登记机关1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共有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4篇:贵州存量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义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______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______%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 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在[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件

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_______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15篇:存量房买卖合同1本

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双方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套(¥__________元/套),双方约定付款期限、数额及相关事宜如下:(打“√”选择,并填写)

□ A、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1、其它付款方式

1、乙方于______________时,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自行交付______①甲方②经纪公司代管;甲方同时将上述房产权属证明原件交经纪公司代管,并在三日内到南宁市房产局对上述房产查档核对,经纪公司于三个工作日内转付定金给甲方。

2、若甲方尚有银行贷款的,则采用第_____种方式解押:

① 由甲方自行还贷,于签订本合同起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还贷并将注销抵押回执单交经纪公司。

② 由乙方同意将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由乙方在甲方到贷款银行还贷当日以甲方名义直接存入专用帐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乙方代为还贷后,在贷款银行扣款前该还贷存折及卡,交由____方保管,扣款后三个工作日退还甲方。

③ 由甲方向经纪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甲方提前还贷,此款于甲方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直接存入还款银行专用还款帐号,不足部分由甲方在还款当日补足给银行。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另行以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时,由乙方贷款银行直接将所得贷款转入经纪公司帐户,用于归还甲方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乙方补给经纪公司。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 (①首期房款②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交给____(①甲方②经纪公司代管③办理资金监管)。

4、甲乙双方同意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经纪公司将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5、乙方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待_____(①银行放贷②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办出)后,且甲乙双方确认房屋费用交接清楚、物业交割完毕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______(①经纪公司②银行直接③经纪公司扣除为甲方垫付还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后)将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银行放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在伍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给甲方 □D、双方约定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及中介服务费等费用负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双方将房产过户所需的全部证件及资料,交由经纪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应

当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向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申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应当办理领证及缴税费手续。如乙方申请购房贷款,则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十日内,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如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则双方在新房产证办出后十五日内,共同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另行办理。如甲方及同住人口户籍已落户至上述房产,则甲方应当于在南宁市房产局受理甲乙双方过户申请受理后日内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第七条 上述房产交付前已发生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甲方在房产交付前负责结清,并于房产过户完成后三十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更名手续;除水、电及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其他管、线使用权随房交付。上述房产权属过户前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八条 鉴于双方为二手房交易,除双方在合同第五条另有约定外,上述房产交付质量标准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为准,甲方自房产实际交付之日起,不承担房产风险及质量瑕疵责任。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房产交付前。以及对室内物品搬迁过程中,不得对水、电、门、窗、地面、墙面及厨卫等设施造成不合理的损坏。

第九条 双方在进行房产(钥匙)、房款、房产证等交接手续时,接受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向交付方开具书面收执凭证。

第十条 双方的义务同时履行或先后履行的,如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十一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地产产权状况予以查档。

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已办理购房贷款抵押除外)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约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房上市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不按期交付房产及相关证件,或乙方不按期足额付款,或一方不及时履行办证、缴纳税费或货款等各项相关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给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履行项义务的,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产权过户已完成的除外),则按定金罚则处理,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此后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二) 因甲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当双倍返定金;因乙方违反保证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 如双方无定金约定,则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十计付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或向上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分,经纪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共有人)乙方(共有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代理人(监护人):代理人(监护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指定联系方式:指定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16篇:十堰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买受人: 合同编号:存量房买卖合同

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十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乙方):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权属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权证号:

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性质: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规划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平方米。

2、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表一)。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三条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佰拾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1)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元整,定金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给买受人)(存入专用帐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帐号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3)买受人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元整。

第五条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房屋移交时,该建筑特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六条 按下列第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 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由买受人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薄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2、预告登记后,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八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人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九条 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费的,可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1】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承担。

【3】第十一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先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出卖人/买受人】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3】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1】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3】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人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出卖人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负责赔偿。

2、若出卖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买受人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在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应同时支付违约金给出卖人。若出卖人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人,并在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

4、出卖人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人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其他: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款方式解决:

【1】 提交十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近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附件二:补充条款

出售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监护人/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7篇: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篇: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房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提示:

1.《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填写后,需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到房产局进行核验打印,否则将自动作废,合同需重新输入。

2.本合同只用于买卖双方自行交易,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应填写《武汉市存量房居间( 买卖 )合同》,否则出现法律纠纷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买卖双方向管理部门举报并经核实后,中介公司需退还全部交易中介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所有地区 蔡甸区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汉阳区 洪山区 黄陂区 江岸区 江汉区 江夏区 硚口区 青山区 武昌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洲区 [](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不再填写武汉市和所在城区,如:汉阳大道1#1单元101室。) ,为建筑结构 钢、钢混 钢混结构 钢结构 混合结构 砖木结构 其它结构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请填写数字,如:78.88) ,用地面积 [平方米](请填写数字,如:78.88)。“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字 ](如:市自)第 [号 ](请填写数字,如:20000012)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 ](如:岸国用(改))第 [号 ](请填写数字,如:7827)”。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填发日期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年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日](请选择日期),房屋所在层次第 [层 ](请按房屋所有权证上填写) ,房屋地上总层数:[](请填写数字,如:12),房屋设计用途:设计用途 住房 工.交.仓 商业服务 文娱体育 办公 军事 其它,房型: 房型 标准房型 别墅 复式 其它 //几室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六室 七室 八室几厅 半 一厅 二厅 三厅 四厅 五厅 ](房型为标准房型时请选择室和厅)。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请填写数字,如:468888.84元。注意正确填写小数点的位置,单位:元) 。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 ](请填写数字,如:30)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请填写数字,如: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请填写数字,如: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请填写数字,如: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 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 [%](请填写数字,如: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

[第1 第2 ](请选择争议方式)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二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19篇:存量房买卖合同[推荐]

存量房买卖合同

签署〖〗处划线或打×表示删除,打√表示选择: 处可填写内容,划线,打×及未填写均视为未约定。 甲方(卖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丙方(中介方): 阳西县高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2—5533337 合同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条款,均应严格准守。 第一条 产权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产): 2.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3.该房产〖不存在〗〖存在〗银行抵押,如存在抵押,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卖方出资赎契: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即赎契,下同),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将赎契款存入原供楼账户内,用于还清贷款。

(2)买方垫资赎契:并按一下程序操作.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将赎契款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存入甲方供楼账户内,乙方款项一旦划入甲方供楼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收取该部分楼款,该款项专用于赎契,甲方不得挪用(乙方垫资款项不足偿还甲方尚欠贷款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负责)。

(3)买卖双方共同出资赎契,甲方出资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乙方出资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共同完成赎契手续。(前述甲乙双方出资之和不足偿还甲方尚欠贷款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负责)。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操作: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 将赎契款项存入甲方供楼账户内,乙方款项一旦划入甲方供楼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收取该部分楼款,该款项专用于赎契,甲方不得挪用。

4.若该房地产存在私人抵押(即非银行机构抵押),甲方应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自行偿还并办理涂销手续。

5.该房地产 〖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私家电,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家私家电清单〗。

6.该房地产 〖不带租赁合同〗 〖带租赁合同,乙方连同租约购入该房产〗。 7.该房产若有户口,甲方应在收齐楼款后 个月内迁出。 乙方确认丙方已带其实地查看该房地产,并向其出示产权证书及登记簿查询资料,乙方对该房地产之自然属性及其权利状况无任何异议。 第二条 成交价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成交价款为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此成交价包含该房地产所有楼款及卖方自买入该房地产后至本次出售前已产生及已支付之一切费用,合同填写面积若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合同继续履行,成交价款不变)。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产权转移

1.现金付款及产权转移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含定金)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方甲方支付余下房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3)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按揭付款及产权转移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及签署办理按揭手续所需资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在房管部门出具新不动产权证书 日内向银行提出按揭申请,按揭方式〖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

(2)甲方因银行原因导致提前还款手续尚未完成,则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时间变更为完成提前还款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但若甲方延期申请提前还款而导致赎契手续退延完成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 〗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4)剩余房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待办妥全部按揭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划至甲方账户。

(5)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按揭申请,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①若银行不批准乙方按揭申请,乙方应于〖在房管本门出具新不动产权证书后 120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②解除本合同,除定金不再退回外(即甲方有权没收定金),且乙方出资将该房产转回甲方名下,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但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6)如银行批准的银行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乙方应在支付首期房款的同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交楼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交付使用时间为〖甲方收齐楼款当天〗〖 〗甲乙双方应在收楼当天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收楼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管理费用)。 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个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中介费用

1.因丙方依法促成本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其中: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

( 3 )如系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代理人同意与其委托人连带承担应向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2.甲方或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每日按应付款的2%向丙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或甲乙双方私下解除合同均不影响丙方向甲方或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即不论是守约方还是违约方,其应向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应继续支付。已经支付的无权要求丙方退回,守约方因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导致的损失应直接向违约方索赔。

4.若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解除合同.因丙方已促成合同成立,且合同无法履行非丙方责任,甲乙双方同意仍按本合同规定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其他约定: 丙方义务

1.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为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2.丙方应对甲乙双方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合同的,逾期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万分之伍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守约方若选择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10%的违约金。守约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 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送达约定

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地址为各方有效通讯地址;若首页未记载地址的,则以其身份证地址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若合同当事人书面通知变更地址的,则以书面通知变更的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合同当事人或仲裁委员会向前述有效通讯地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出法律文件的第五日,即使出现拒收,无人接听等情形,均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委托方代理人: 委托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中介方):

经纪人:

第20篇:贵阳存量房买卖合同

贵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监管版)

出卖人(甲方)

本人:

国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代理人:

/

身份证: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共有人:

/

监护人:

/

买受人:(乙方)

本人:

国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代理人:

/

身份证:

/

1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共有人:

身份证明号:

共有情况:

监护人:

/

身份证明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

(房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买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产),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产证证号为:

(二)产坐落:

。房屋类型:

;结构:

用途: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产四至范围详见证附图。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2 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 )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一。

(七)甲方转让房产的相关关系和户籍迁移见附件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产转给乙方后,出让合同翟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实

3 施被损毁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毁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实施【估值

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日之前,【

】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手续。

上述房产权利转移日期以贵阳房地产交易中心准予该房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乙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该房产【

】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条八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煤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二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壹 款内容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4 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向甲房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取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5 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国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和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售人(签章) :

买受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2016年

2016年

6 签于:息烽县房产交易中心

签于:息烽县房产交易中心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第一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附件一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

款办理:

(一) 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 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产转让价内,乙方需要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二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登记后,使用该房产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限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

款办理:

(一) 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 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三

相关关系和户口迁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将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产权利转移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日。

附近四

10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章

【代理委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产经纪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二手房买卖

《存量房买卖合同.doc》
存量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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