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措施

2022-05-08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措施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

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措施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

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

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推荐第2篇:反担保的措施

反担保的措施

核心内容: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解读反担保的四项措施,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担保机构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保证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旅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二、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获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质押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物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及有关解释细则规定,以该财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保证金

保证金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存入保证人所指定的账户,由保证人占有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导致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后,保证人可以以该笔现金优先受偿。

推荐第3篇:反担保措施的撰写规范

重庆融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调查报告中反担保措施的撰写规范

一、关于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者的姓名、身份,以及签署何种保证书等,姓名之前需注明身份,身份可以分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配偶及其他亲属等。

例1:该公司法人代表(身份)XXX(姓名)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签定自然人反担保保证书。

例2:申请人配偶(身份)XXX(姓名)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签定自然人反担保保证书。

二、关于公司法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提供反担保的公司法人全称,以及签署何种保证书等。

例:XXX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签定法人反担保保证书。

三、关于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股权质押的公司全称、股权所有人全称、股权质押比例、签定何种协议书等,如可以办理质押登记则需说明。

例:XXX公司提供XXX持有的XXX公司XX%股权和XXX持有的XXX公司XX%股权合计为XX%的股权质押,签定股权质押协议书,办理质押登记。

四、关于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不动产抵押的公司或个人全称、不动产所有人全称、不动产具体位置、面积、评估值和清算值、签定何种协议书,如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则需说明。

例:XXX公司提供XXX名下位于XX区(具体地址以权证记载为准)的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评估值XXX万元、清算值XXX万元的XXX(物业形态如商业门面、住宅等)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办理抵押登记。

五、关于租赁权质押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租赁权质押的公司或个人全称、用做租赁权质押的物业名称、所有人全称、具体位置、面积等。

例:XXX公司提供XXX名下位于XX区XX村XXX 号面积为XXX平方米的1号综合楼做租赁权质押反担保,签定租赁权质押协议书。

六、关于动产抵押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动产抵押的公司或个人全称、动产所有人全称、动产名称(型号、车牌号等)、评估值和清算值、签定何种协议书,如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则需说明。

例1:XXX公司提供XXX名下评估值XXX万元、清算值XXX万元的机器设备(2005A型注塑机一台、2005型冲压机一台,如设备数量过多也可以“机器设备名称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方式表述)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其中清算值64万元的注塑机一台可提供发票办理抵押登记。

例2:XXX公司提供XXX名下评估值20万元、清算值8万元、车牌号为渝B/12345的丰田佳美一辆轿车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

七、关于商标权等质押反担保的表述

需列明提供商标权质押的公司或个人全称、商标名称、证号、商标所有人等,如可以办理质押登记则需说明。

例:XXX公司提供XXX名下的“XXX”商标权质押反担保,签定商标权质押协议书,办理质押登记。

八、关于履约保证金质押反担保的表述

例:XXX公司提供10%履约保证金质押反担保。

九、关于还款方式的表述

需列明具体还款时间、还款金额等。

例1:还款方式为:从放款第二年起每月20日等额还本20万元,余款于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

例2:还款方式为: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

十、关于被担保人主体的表述

被担保人主体为公司的,统一用“该公司”表述;被担保人主体为自然人的,统一用“申请人”表述。

十一、关于反担保措施表述的顺序

表述反担保措施的顺序为: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公司法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租赁权质押反担保、动产抵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履约保证金质押反担保、还款方式。

十二、关于以其他方式反担保的表述

以应收帐款质押、存货质押、经营收费权质押,以及需要有关各方签定监管协议监控贷款资金使用及收入来源作为还款的,也请在反担保措施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主要内容、操作方式等,顺序上可列在反担保措施中“履约保证金质押反担保”之前。

十三、其他

在反担保措施最后一条中以“上述反担保条件在委托担保协议中注明,并取得上述反担保资产处置授权书”表述。

附:反担保措施撰写范例

范例:

同意为XXX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期限1年,年费率3%,担保费用放款前一次性收取,反担保条件如下:

1.该公司法人代表XXX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签定自然人反担保保证书;

2.XXX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签定法人反担保保证书;

3.该公司提供XXX持有的该公司90%股权和XXX持有的该公司10%股权合计为

100%的股权质押,签定股权质押协议书,办理质押登记;

4.该公司提供XXX名下位于江北区五里店正街177号附号的建筑面积为1000

平方米、评估值664万元、清算值431万元的XX大厦F4.8栋5C厂房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办理抵押登记;

5.该公司提供XXX名下位于江北区电测村XX市场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1号综

合楼做租赁权质押反担保,签定租赁权质押协议书;

6.该公司提供XXX名下评估值281万元、清算值96万元的机器设备(2005A

型注塑机一台、2005型冲压机一台)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其中清算值64万元的注塑机一台可提供发票办理抵押登记;

7.该公司提供XXX名下评估值20万元、清算值8万元、车牌号为粤B/12345

的丰田佳美一辆轿车抵押反担保,签定抵押协议书;

8.该公司提供XXX名下的“XXX”商标权质押反担保,签定商标权质押协议书,

办理质押登记;

9.该公司提供10%履约保证金质押反担保;

10.用款方式:

11.还款方式为:从放款第二年起每月20日等额还本20万元,余款于贷款到期

时一次性还清;

12.上述反担保条件在委托担保协议中注明,并取得上述反担保资产处置授权

书。

推荐第4篇:农业项目反担保措施的设定

农户贷款如何设立反担保措施:

由于农户普遍缺乏有效的反担保物,担保公司在设定反担保措施时就需要深思熟虑、考虑周全,才能将风险损失控制到最小;

农户如可提供有效担保物,如合法房产或是果园、山场、土地的承租权等此类优质担保物,担保公司在核定贷款额度时可适当调高放大,鼓励农户贷款;

农户若是在无有效担保物,首先要求其所在合作社提供保证,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于同一合作社的农户,也可采取联保互保的方式作为担保措施,这样做风险可能会出现一家不还款,其他联保户也拒绝还款的现象,反而会扩大损失。

此外,可通过向农户收取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农户还清贷款后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农户本贷款本来就是要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收取保证金会挤占农户有限资金,所以在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和返还上应做好规定。

同时,对于财政给予的贴息,财政部门应该待农户将贷款全部还清后在一次性补偿给农户,如果农户未能按时还款,可将这部分贴息资金给予担保公司作为补偿。

道德约束,建立村级公式制度。在村里和旅游景区建立公示榜单,对于能及时还款同时经营管理良好的民俗旅游户表扬宣传,鼓励游客去这样的民俗户中游玩住宿;对于不能按时还款的也进行公示,收到游客谴责。

还有第三人担保,如有公务员等稳定收入来源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推荐第5篇: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

英文:Counter-guarantee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反担保目的

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4个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反担保和担保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由于原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同。 反担保的作用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资金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人的利益。 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

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反担保 反担保的成立的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反担保 反担保的意义与作用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例如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榫合联结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可见,反担保的设定,固然为本不算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关系又增加了若干链条与环节,使得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反担保决非主观臆造的徒劳无益的繁琐机制,而是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反担保 反担保和本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

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

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

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同。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

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

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

推荐第6篇: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形式主要为以下三种:

1、抵押:房屋抵押、土地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2、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

3、保证:分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和企业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

(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

(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

在这种情况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其满意的保证担保,再由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与本担保恰当搭配、榫合联结以满足当事人的各种需要、维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担保之风险。

推荐第7篇: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青岛博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 ____月____日通过贵公司提供担保在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保证担保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 )。本人自愿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行车证号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现价值______万元)及其他所有资产如:账户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工资、股票、股权、机动车辆等为贵公司向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抵押物。若借款人不能按时、按期偿还借款本息,本人自愿由贵公司通过法院变卖或扣押上述房产和其他资产,其价款用于偿还青岛博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人垫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反担保保证人: 财产共有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反担保承诺

反担保承诺

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蒙公司为我女儿宋丹为法人代表的攀枝花市瑞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攀枝花市农商银行贷款叁佰万元整提供担保。现我以我在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共300万元股本金权益作为反担保金。即攀枝花市瑞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银行规定偿还上述300万元借款而须由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带偿还时,我无条件放弃在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及分红等相关权益。

上述反担保承诺是我自愿作出的,一切后果由我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4年7月2日

推荐第9篇: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向借款(借款期限和金额以借款合同为准)元(大写:万元)的担保人铜仁市碧江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本人承诺用自己所有包括工资、家庭共有以及与他人合伙经营享有的财产和收益,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曰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担保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反担保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个人反担保

反担保书

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贵公司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贵公司为泌阳国玺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伍 佰万元整 ,担保期限自年月____日起至年月 ____日止。

我愿意就上述借款担保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一切连带担保责任。为此,特出具本反担保书,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符合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作为反担保保证,保证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

2、担保方式:以本人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知识产权、经销代理权等无形资产等)向贵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无条件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贵公司可直接要求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自愿放弃相应的抗辩权。

3、担保的范围:贷款人、出借人径向贵公司索赔时,贵公司即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担保申请人追偿。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第一次索付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清偿贵公司借款担保项下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

4、担保期间:自本反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担保期限届满后三年内有效。其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并经贵公司同意时,本反担保书的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待借款人还本付息之后,本反担保书自动失效。

5、本人保证在该担保期间内,本人名下所有财产不进行转移、变卖、隐匿、赠与等行为,如确需要,须征求贵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否则视为无效。

6、在履行本反担保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反担保书,本反担保人签字即生效。

8、本反担保书一式二份,反担保人、河南安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反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第11篇:反担保协议书

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重庆互汇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向银行贷款购车,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年月日乙方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全部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全部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乙、丙方的财产状况

乙方财产状况:

丙方财产状况:

七、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八、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第12篇: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是一种法律文书,用通俗的方法去理解就是,当事人向银行贷款,另外一个公司为贷款人向银行担保,贷款人再给这个公司作个反担保,这样的文书叫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的种类

(1)由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反担保函或者是可转让给担保银行的反担保函;

(2)由大型企业或省级或部分市级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3)其他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

(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

(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

(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

(4)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被卷入难以扯清的合同纠纷中去。

范文二:反担保函

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_________)。根据该合同第_________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_________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外方受益人为_________。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_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帐户或外汇额度帐户及人民币帐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二:反担保函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兹有(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向贵公司出具《委托担保承诺书》或签定《委托保证合同》,承贵公司为债务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现我方就债务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以保证的方式向贵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一。我方同意上述《委托担保承诺书》或《委托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完全履行所有义务和承担所有责任。

二。我方对《委托担保承诺书》或《委托保证合同》中债务人的所有义务承担法律上的连带清偿和连带赔偿责任。如债务人未按期向贵公司支付由贵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违约金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息额计算至我方实际支付日)、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我方保证将上述款项全部划入贵公司指定的帐户。

三。如我方未按前条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任何经济损失概由我方承担。

四。本反担保函的效力独立于银行《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以及《委托担保承诺书》或《委托保证合同》,上述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本反担保函的效力,我方不因此而免除连带清偿和连带赔偿责任。

五。若债务人与贵公司变更《委托担保承诺书》或《委托保证合同》或者债务人与贷款人变更借款合同,本不可撤销反担保函仍然有效。我方保证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六。在本反担保函规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前,我方不行使代位求偿权。

七。我方将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如我方需实施可能影响贵公司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决策时,保证提前三十天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八。本反担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全部责任为止。

九。该不可撤销反担保函完全是我公司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自愿作出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后果。

十。本反担保函一式四份,贵公司和我方各执两份。

反担保人

名称:(公章)

住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编:

承办人(或联络人):

年月日

第13篇:反担保协议

反担保保证合同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

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

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

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14篇: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承诺人: 被承诺人:

承诺人因租赁房屋,现因拖欠房屋租金,需向

借款

万元,请求被承诺人给予担保。在此承诺人郑州承诺:

一、将xx公司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经营资产抵押给被承诺人,作为被承诺人给承诺人担保借款的抵押物。

二、如承诺人在被承诺人担保的借款期限内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引起被承诺人风险,由被承诺人接管抵押资产,直至归还借款为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诺人自理。

三、承诺人还清借款后,承诺自然失效。

被承诺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

201 年 月

第15篇:反担保概述

反担保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拟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和保证金等。本公司根据项目的风险度、担保金额的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取得其中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方式。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部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确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转移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

二、保证反担保

抵押反担保企业可以其合法的财产提供抵押反担保

(一)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山的土地使用权和以

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上述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1)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到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5)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以上述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三、质押反担保

(一)企业可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动产提供质押反担保

(二)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三)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上述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上述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2)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3)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法人有关规定

(4)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反担保措施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办理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利质押、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1、抵押、质押

(1) 企业提供抵押、质押物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A、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 B、楼宇按揭抵押,抵押率(按楼价计算)不高于70% C、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 D、股权、债券、营运车牌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高于70% E、股票质押,质押率(按每股资产净值计算)不高于50% (2) 抵押需提供以下资料 A、抵押物清单 B、抵押物所有权证明

C、抵押物评估材料

D、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 E、抵押物投保证明

(3) 质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A、质物清单 B、质物所有权证明 C、质物评估材料

D、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声明书

2、保证反担保

(1)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时,反担保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A、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B、有效净资产扣除已对外担保余额后,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 C、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D、连续两年盈利

E、在承包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2) 反担保单位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 B、验资报告

C、当期的财务报表(月报)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D、贷款证 E、资信证明 F、企业章程

G、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3、保证金为保证措施的附加条件,原则上按照担保额的10%预交,具体由公司与被担保企业协商后确定,并在委托保证合同中规定。反担保措施的设定有哪些

一、贷款担保业务是一种高风险的业务,反担保的设定是规避和化解风险的必须措施。由于贷款担保机构承担的是向金融机构传递和放大企业职能,因

此,不可能受理到形态,价值被现行社会的价值认定体系广泛认可的反担保物。如何在形式各异,评判标准参差的反担保物中合理,准确的把握,是贷款担保机构共面关心的问题。

结合我公司的实践,我们认为,在反担保的设定上,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市场定价原则

市场定价原则在对各种押反担保方式的设定上应用广泛。在我公司的实践中,接受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类反担保物。如专利权,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企业的股权,特种行业或特殊产品经营的许可权等等。

鉴于我国社会中介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尽人意,因此,我们不把各类评估报告所做的价值认定作为经类反担保物价值的确定依据。

各种权利只有在附着于它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了较大价值的前提下。这种权利的价值才能突现出来。比如专利权,我们认为,当这种专利产品没有实现销售收入或者没有实现圈套的销售收入时,其作为债务抵押品的价值是不存在的。

2、闭环可流通原则

银行的抵押或质押贷款,接受的通常是房地产,可流通债券等具备广泛流通性的担保物,贷款担保机构则没有这样幸运。但是债务抵押品若失去了流通性进而失去了变现性,就起不到其化解和分散风险的作用。所谓闭环可流通原则,即指担保机构应在其自身能够掌控的体系和机制内,尽可能地在该体系和机制内保证反担保物的可流通性。

3、执行可操作原则

担保机构接受的各类反担保物,由于通常都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在用反担保物充抵代偿损失的执行过程中,必须也会有其特殊性,执行可操作原则要求在反担保设置时,必须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方方面面,并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形式予以确认。

4、法律可追溯原则

法律可追溯原则应用在债务人提供的反担保物价值无法迅速流通变现(如各类无形资产,股权等),而担保机构在代偿发生后,对债务人的追索不能被局限在这些无法迅速流通变现的反担保物上,一量债务人通过资产转移实现“金蝉脱壳”,将造成担保机构的重大损失。在实践中我们通常以被担保人的某个关联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实现这种法律可追溯性。

5、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

一切反担保物的设定,必须能触动债务人的切身利益。比如只有在被担保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并在市场上有了一定地位时,它的股权才会被其股东珍视;只有某个许可在市场上非常缺时,这种行业许可才会被企业异常珍重。债务人利益的可接触性,保证了反担保物设定的目的,进而才能保证担保机构份额权益。

二、设定反担保措施的种类

我们在几年的实践中,尝试过以下几种反担保方式:

1、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上。几年来,我们专利权,软件产品的专有著作权,专有技术权等的质押。

2、收益权的质押,我们尝试过的收益权有:销售增长稳定,回款保障高的企业,其应收账款的质押,如与电信部门,电力部门发生业务的企业。

3、股权的质押。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有品牌效应的企业,我们接受其股权的质押。

4、专有经营权的质押。比如医药企业某类新的医药产品的新药证书,生产批号,医药企业的经营许可权等。

5、所有权的接受。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必须建立在非常完善的基础上,而在实践中,经营存在各种已经完成了购置主体行为,但尚未办理完权证发放手续的情况,这时,我们经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沟通,接受其所购房地产所有权的质押。我们不通过货物提货权的掌控,化解了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

在实际发生的业务中,上述几种反担保形式往往是组合使用的。由于我们比较严格地遵守了上文叙述的五个原则,使得几年来,基本没有发生代偿事件。

三、反担保措施法律程序

专业担保机构的建立及担保业务的广泛开展,为各类反担保措施法律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的一套机制和规范已经不能涵盖担保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了保障反担保设置的有效性,对现行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反担保行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而大量超出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创新性业务,应深入

学习有关的管理办法,找出可以执行的方案,设计出既符合有关规定,又切实可行的法律程序。

我们在接受医药企业的新药证书,生产批文等权利的质押时,就对这类权利的转让规定进行了研究,并据此以有关规定健全了法律程序。

四、建立和完善担保业务开展的社会体系

信用担保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机构体系设置已明显滞后于信用担保事业的发展。不改变信用担保机构在被动的法律环境,残缺的社会环境,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行独行的现况,信用担保事业将很难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担保业务开展的社会体系,要求政府部门,法律部门,金融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与担保机构协调配合,共同承担强化信用观念,健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责任,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而努力。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债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法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反担保和担保的区别:

(1) 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 (2) 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3) 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4) 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由于原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

未来的债权,这一点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同。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担保书。

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4个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第16篇:反担保含义

反担保含义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目的

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具备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第17篇: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承诺书

反担保人: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

张文海 王彩虹 某某

鉴于 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向 晋中银行铁西支行 贷款 400万 ,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担保, 反担保人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 张文海、王彩虹、某某,自愿就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承诺事项如下:

一、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系 2016 年 6 月日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与 晋中银行铁西支行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债权。

二、鉴于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下的担保,反担保人对 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债权(对 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 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以反担保人全部公司财产及张文海、王彩虹、三人个人家庭财产向晋中市仲义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全部责任担保。如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发生贷款逾期等违约行为,张满义可要求承诺人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张文海、王彩虹、、同时承担全部责任。

反担保人: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反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反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反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

日期:

第18篇: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甲方: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南通盛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康周俊

鉴于:

1、甲方于2012年3月27日对乙方向公司借款¥15000000元提供担保;

2、乙方于此前向甲方借款共计¥11500000元。

3、丙方作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和丙方向甲方提供承诺和反担保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丙方以其个人持有的乙方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手续的办理:

二、乙方以其自有资产(),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手续办理

三、乙方将获得《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建造合同》(合同号:OWU—C0501000001)项下的风电安装船的处置收益,优先归还甲方上述借款(元),以及支付给公司甲方提供担保项下的借款(元)。

第19篇: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甲方(担保人):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规定,乙方向银行借款,甲方为乙方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甲方同时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丙方自愿和乙方一起作反担保人,甲、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担保乙方向____银行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乙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偿还银行借款本息。丙方同意为该笔借款向甲方提供反担保,自愿以本人工资收入及其它合法财产承担反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乙方借款逾期不还,同意县财政及单位扣发工资代位偿还或同甲方诉讼追偿。

二、反担保范围:《借款合同》的一切费用(包括限于本金、不含利息、复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费、送达费等)。

三、反担保期限:自银行追究甲方担保责任后2年止。

四、本合同自乙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五、乙丙两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甲方未落实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表人:

乙方(现场签字):

丙方(现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月 工 资:________

丙方单位意见(单位公章):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20年月日

第20篇: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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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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