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合同

2022-05-15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杭州市劳动合同

杭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方式: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一)固按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须要,有权常设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该服从。如甲方需调剂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弥补协定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项确定: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三)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__结算。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核发乙方工资:

(一)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二)计时工资:岗位工种尺度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三)计件工资:甲方按颁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四)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调配制度、群体工资协商成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辨缴交社会保险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伤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掩护规定,包含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供给合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常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加入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办法,进行生产和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支配乙方进行体检。

乙方有权谢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功课,对甲方及其管理职员疏忽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请求矫正并向有关部门揭发、控诉。

七、劳动纪律

甲方依据国度跟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规章轨制,公示和告诉乙方;乙方应自发遵照,遵从治理,踊跃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形进行检讨、督促、考察和赏罚。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如乙方控制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守旧贸易机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制约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九、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调停与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剂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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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

(2002年8月9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

已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的规定。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区、县(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劳动能力。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用人单位工会寻求帮助。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应当使劳动者了解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单位情况、岗位用人要求等,告知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成立后的权利、义务,同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有关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

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时,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不予录用。用人单位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拟订或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订。

劳动合同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注明签订日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含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的试用期;

(二)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

(三)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单位补充保险;

(四)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设置为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履行的时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实际完成的时间。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已在本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该试用期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国家和省对劳动者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开始履行的时间。没有约定开始履行时间的,以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字日期为劳动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日期不一致的,以后签字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为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的24时,如劳动者有工作任务需超过24时的,以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十一条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改名,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变更后,劳动者从事原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同时变更相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自动续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劳动者按无效的劳动合同约定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应待遇,劳动者明知从事的工作违法的除外。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中止

第二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

(三)劳动者退休或者退职;

(四)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五)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一)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未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九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前款第

(三)项所指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用人单位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的,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新招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被依法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但劳动者具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十八条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劳动者档案转出。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应征入伍的,劳动合同可中止履行,待其服役期满回原用人单位后,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岗位不存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有关机关对其审查终结后,再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或者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的,可以不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

(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及患绝症的,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加发补助。劳动者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

(二)、

(三)、

(四)、

(五)、

(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外,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在

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中所称的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与本条例规定的解除条件相同的,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按每人处以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补缴;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其他权益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者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并可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每份劳动合同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下列损失之一的,除劳动者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外,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对原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无故不为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或者不按规定转递劳动者档案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个劳动者每月一百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违法要求职工加班加点,以及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五十二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

罚。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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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项确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2.本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必须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相对应的岗位(工种)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3、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本劳动合同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推荐第4篇:最新杭州市劳动合同(范本)(精)

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 住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 工作 , 工作地点在 。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小时,每周 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 超过 4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5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 40小时。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 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 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 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 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 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 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 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 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 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 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 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 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终止 :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3、乙方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 ,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 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 合同。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 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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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 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 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6)泄露工作机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依法罢免的;(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 鉴证人员: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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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费形式: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招用人员)姓名:性 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居民身份证号码: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和区编委办、区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余编办[2007]8号)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招用乙方为临时工作人员,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限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甲方招用乙方从事岗位的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1

(二)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劳动保障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期足

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待

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

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

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严重失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渎职或违法

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

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

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

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额由双方在第八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

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仪,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

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号

根据区编委办、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

通知》(余编办[2007]8号)第()条()款,本单位于年月日与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号

根据区编委办、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

通知》(余编办[2007]8号)第()条()款,本单位于年月日与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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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本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项确定:

(1)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至止(必须目前具体的起讫时间)。

(3)试用期约定按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无试用期;

②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按要求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按以下项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1)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 = 8工时)和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

(3)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发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实际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按规定制作考勤表,指定专人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考勤表上予以记载,并交由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3.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4.乙方工资按月支付,按以下_______项支付和结算:

①每月_______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______________

5.工资支付方式按以下项确定:

①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设工资结算账户,每月通过银行代发;

②现金发放:甲方直接以现金支付,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按以下项确定:

①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

②甲方根据建筑行业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XX)。

4.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②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④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⑤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当按每天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第4款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市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市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第8篇:杭州市

建学习型党组织 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中共杭州市委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杭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杭州实际,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推动杭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把握新理念,谋划大思路

市委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明确提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建设学习型社会已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模式,杭州要顺应时代新要求,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为龙头,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市民的学习力和创造力、增强城市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市里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城市主题,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系列论坛讲座、宣讲团宣讲、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决策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支持率、参与度。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并撰写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龙头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工作思考文章,刊登在《求是》杂志。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基层调研,主持召开各个层面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杭州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思路和对策》、《关于学习型城市建设规划》等一系列调研报告和工作方案。三是广泛研讨论证。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委要求,多次组织省、市专家学者召开专题研讨会和论证会,并专程赴北京组织召开了“学习型城市论证(研讨会)”,邀请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宣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和《求是》、《党建》杂志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座谈讨论,广泛听取对杭州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四是抓好工作部署。在充分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在市委下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工作文件,提出了要用5到10年时间,着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组织系统化、学习体系社会化和“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和思路,并在市委全会上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认清新使命,构建大格局

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龙头、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是市委、市政府顺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推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时代赋予杭州的新使命。全市上下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齐心协力、积极行动,着力构建领导带头、党员示范、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大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13个区、县(市)和21个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杭州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咨询组和杭州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等研究咨询机构;建立健全了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典型表彰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检查督查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按照“确保必需”的原则,落实了专项经费,并明确提出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要达到全市生产总值的4%。此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广大党员以身作则、自觉行动、做好榜样,有力带动和推进了活动的扎实开展。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学校、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家庭等六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并明确了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牵头负责。同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的针对

性有效性。三是拓展工作载体。围绕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拓展各类工作载体和平台,吸引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激发全民的学习兴趣。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讲师团”和“大学生理论读书会”,积极开展理论宣传“五进”活动;举办“西湖读书节”、“品味书香”等系列主题读书征文活动,倡导市民群众多读书、读好书;开设“万松讲坛”、“文澜大讲堂”、“成长大学堂”等一系列面向社会的品牌特色讲坛,为市民搭建业余时间学习教育的新平台;实施“科普宣传周”、“社科普及周”、“科技活动周”、“科普进家庭”等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行动计划,引导青少年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建职工书屋、基层职工学校、基层职工俱乐部“三位一体”的“新杭州人文化家园”,为来杭务工者开辟学习培训的新天地。同时,通过构建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建立数字图书馆、创办学习型城市网站、在媒体办好学习专栏和开设学习频道等举措,进一步拓展市民群众学习教育的渠道和平台。四是营造浓厚氛围。专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专访、交流网页等,大力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市委全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集中报道我市43个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和各地各单位在创建学习型组织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介绍推广个人和团队学习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地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内部刊物、信息简报、宣传橱窗等平台,加大对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为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结合新实践,促进大提升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学与思、知与行的有机统一,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城市与推进杭州改革发展的新实践和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紧密结合,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实际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好思路、好举措,促进工作水平的大提升。一是与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富民强市的新战略相结合。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把握,增强改革创新的自觉性坚定性,提升领导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我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与满足市民群众增长科学知识、提升综合素质的新需求相结合。始终坚持把满足市民的学习愿望、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服务体系,创建学习型组织,丰富活动载体等工作举措,整合学习资源、拓展学习空间、优化学习条件,着力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使每个市民群众在一生的各个年龄段都有受教育的机会,使他们的学习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三是与推动“七难”问题破解、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的新任务相结合。始终围绕“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目标,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与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生产生活问题紧密结合,与“走进基层、破解七难”活动、“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活动等工作载体共同推进,着力提升城乡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四是与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创先争优的新要求相结合。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注重把学习与自我修养锻炼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相结合,使读书和修身、立德融为一体,推进理念、知识、工作方式的有机更新。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倡导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不断增强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在区、县(市)举办“一把手论坛”,让各街道、部门的一把手轮流走上讲台交流学习体会,引导推进各级领导深入学习、系统思考、创新实践。

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会议的部署,特别是赵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建立健全四大体系上下功夫,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完善组织领

导体系。建立指导委员会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专家咨询组和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的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组织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大格局。二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以终身学习理念引领教育改革,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做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三是完善学习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社区学习圈、公共图书服务网络,着手建立“学分银行”等举措,建立健全多层次、开放性、立体化的学习服务体系,为市民创造优质、丰富、便捷的学习机会。四是完善评价引导体系。研究制定学习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及其他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评估标准,加强对工作的评估考核,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把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创设“杭组学习论坛”

杭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杭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积极创新载体,在总结5年成功举办系列讲座经验的基础上,延伸设置“杭组学习论坛”,以论坛促学习,努力提高组工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精选内容。机关党委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突出论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主题。如“生活品质之城的发展战略”、“科技强省”、“城市综合体建设内涵”、“全球气候变化与低碳城市建设”等主题。二是围绕党建和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主题,促进组工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深化。如“捕捉组工„新蓝海‟”、“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十七大以来组织工作新要求、新特点、新任务”等主题。三是围绕建设开放型现代机关对工作人员能力的新要求确定主题。如“公共危机事件的媒介传播”、“如何有效与媒体沟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知识”等主题。四是围绕组工干部个人素养的提升,包括个人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等问题确定主题。如邀请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作“开放·分享·责任”专题讲座,邀请市委老领导作有关“心理健康”的主题讲座,召开王彦生先进事迹学习交流会、党性教育专题报告会等。大家普遍反映,论坛内容都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知识,通过专家学者的讲解和相互交流,感到豁然开朗、非常“解渴”,不仅对于做好工作十分有益,对于个人成长也受益良多。创新形式。为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论坛积极创新学习形式,在邀请专家讲座的同时,还引入了互动式的“交流+点评”的学习方式,尝试在组织系统建立无边界自由沟通的机制,打造组工干部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心得,学习借鉴经验,分析难点问题,探讨对策举措的平台。如第二期论坛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个专题,以案例分析方式对外地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交流分析,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学习借鉴的具体建议;第四期论坛要求发言的同志选取信息写作、考察报告、专项工作总结报告、综合材料、专题调研等作为样本,开展有针对性的研讨式分析交流评议;第六期论坛结合组工干部走进基层“发现典型”大行动,精选5位组工干部现场交流深入一线发现的典型经验和调研的心得体会。大家在交流中积极思考,碰撞思维火花,启迪创新思路。同时,论坛在交流发言的基础上,邀请组织工作监督员代表、市委党校教授和部领导作现场点评,以点评深化交流。

扩大成效。学习论坛的创设,让干部们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参与者。随着学习论坛的不断发展完善,参加论坛的对象不断得到拓宽:从部机关干部交流扩展到城区组织部领导和市直综合部门组织(人事)处长共同参与,从组织系统内部交流扩展到组织工作监督员、重点工程挂职干部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员代表共同参与,从组织系统实际工作者交流扩展到党建理论工作者共同参与,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探讨,共同提高。同时,我部加大对论坛成果的宣传力度,将讲座的精彩片段、组工干部们交流产生的智慧火花通过《风范》、《组工情况反映》等渠道,及时予以刊发,并在《风范》上开设“组工论坛”专栏,为进一步促进交流搭建平台。

“杭组学习论坛”自开办以来,受到了全市组工干部的热烈欢迎,大家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引导学习,在部机关形成了“学习无处不在,学习无时不有”的良好氛围。通过“杭组学习论坛”活动,组工干部们改进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学习能力逐步转化为竞争优势和服务优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学习论坛也为每一位组工干部搭建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促使大家更加认真地钻研业务知识,更加努力地锻炼理论思考、探索研究、创新创造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论坛还邀请党建理论工作者和组织工作监督员参加,大家群策群力,共同研究组织工作发展趋势,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推进了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推荐第9篇: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0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代市长 张鸿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频发的自然灾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43.52亿元,增长8.0%;地方财政收入945.20亿元,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923元,分别增长10.1%和11.2%;城镇登记失业率1.8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5%;人口自然增长率4.73%;减排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一)抓投资,扩需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全市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263.87亿元,增长14.5%,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190亿元,占27.9%。完成基础设施投资852.47亿元,增长9.5%。完成工业投资910.46亿元,增长6.9%。完成民间投资2275.21亿元,增长10.5%。新增建设用地4.78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72万亩。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31.17亿元,增长13.0%。实现网络零售额1524.12亿元,增长68.8%。首发杭州通·旅游消费卡10万张,开展促消费活动258项。武林商圈获“中国最具竞争力中央商务区”称号。国家电子商务产品监测中心落户杭州。成功举办西湖国际博览会、国际动漫节、文化博览会,荣获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会展城市、最受欢迎国际会奖旅游城市等荣誉。开放型经济稳中向好。全市实际到位外资52.76亿美元,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5个,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31个。新批对外投资项目129个,境外投资27.27亿美元,增长2.8倍。实现市属出口384.16亿美元,增长10.4%。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35.64亿美元,增长20.1%。启动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到位内资860.60亿元,增长10.5%,其中浙商回归到位资金480.19亿元,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25个。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完成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任务。继续推进外事、港澳、台侨等工作。

(二)抓创新,重质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实施69个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3家。杭州高新区位列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第六名,首次进入第一方阵。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中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产值3895.88亿元,占规上工业销售产值比重达28.9%。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28.2%,创历史新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预计2.95%。发明专利授权量4915件,保持省会城市第一。继续实施“115”引智计划,新增“国千”人选13名、“省千”人选58名,市“521”计划人选30名、团队2个。十大产业引领发展。实施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十大产业实现增加值3908.74亿元,增长12.1%,占GDp比重达46.9%。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2:43.9:52.9。国税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列省会城市第二。电子商务、信息软件、文化创意、物联网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5.7%、23.5%、18.0%和15.8%。文化创意、金融服务、信息软件、旅游休闲、电子商务等成为杭州新的优势产业。建立首个“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实验区”,运河、西湖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加快推进。新引进重点金融服务机构12家,境外上市企业4家,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4家。杭州银行设立国内首家文创金融专业支行。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提升。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230家,腾出用地2055亩,腾出用能指标46万吨标煤。实施“机器换人”重点技改项目199个,认定“机器换人”示范企业40家。完成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863.65万平方米,盘活存量土地17449亩。25家企业入选中国企业500强,30家企业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53家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保持全国第一。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工业技改投入737.31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达81.0%。完成“个转企”13114家、“无转有”19789家、“小升规”1139家。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9.76亿元,增长4.0%。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产值334.0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83.6%。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5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垦造耕地2万亩。深入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201个,通过省级验收现代农业园区达48个。设施农业达55万亩。新增“菜篮子”基地66个,主要农产品自给率达56.5%。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5家,新增家庭农场551家,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40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三品”认证率达55.2%。

(三)抓统筹,优功能,城乡建设不断发展

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铁路东站枢纽投入使用,杭宁、杭甬客专开通运行。地铁2号线东南段全线贯通,1号线下沙延伸段和4号线首通段5个车站主体工程完工。地铁二期建设规划获批。整治和建设延安路、同协路、沿江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130条,打通断头路13条。建成德胜高架、彩虹大道(滨江段)等快速路和钱江通道,之江大桥投入使用。建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316.6万千伏安。开发利用地下空间775万平方米。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闲林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完工。杭甬运河(杭州段)全线贯通。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开展“贴心城管”行动,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城市“洁化、绿化、亮化、序化”水平继续提升。荣获“最佳中国形象城市”称号。强势推进城乡“三改一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地铁1号线日均运送乘客达32万人次。新增优化公交线路49条,建成公交专用道50公里,新增公交车512辆,主城区公交分担率提高3.2个百分点。新增停车泊位59852个,开工建设公共停车泊位15253个。完善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行路口300米机动车严管等措施,治理交通拥堵点28个。镇村建设加快推进。深入推进扩权强镇,实施中心镇“双千工程”。实施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心镇合作项目19个,总投资110.3亿元。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48个。创建中心村193个、美丽乡村精品村62个、风情小镇8个、精品线路14条、精品区块7个。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在桐庐召开。新增中心镇小贷公司6家、村镇银行2家。改造农村住房3.08万户,下山移民4692人。余杭区塘栖镇获省级小城镇试点考核第一。城乡统筹成效明显。“全面西进”步伐加快,县(市)经济实力得到提升。五县(市)GDp、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增幅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8、7.

3、2.7、2.9个百分点,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实施区县(市)协作项目126个,到位协作资金3.6亿元,落实“联乡结村”帮扶资金1.42亿元。改造提升农家小型标准超市693家,“万村千乡”工程实现全覆盖。市属医院托管县(市)级医院9家。新组建中心乡镇学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112个,覆盖率达98.6%。

(四)抓保障,强服务,民生事业不断提升

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圆满完成为民十件实事。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19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13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381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37.10万人、822.28万人和316.36万人。获评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6万套,竣工3.9万套。有序推动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与回购工作,实现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并轨运行。市第三福利院建成启用。全市新增养老床位7028张,培训专业养老护理员1963名。主城区基本实现居家“智慧养老”15分钟服务圈。继续推进农村“三位一体”养老服务。市区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88元/人月,五县(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36元/人月以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名第一。社会事业加快建设。优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74.5%、84.4%。上城、建德等9个区、县(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23.75万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1所、省级示范职业学校4所,启用杭师大仓前校区(一期)。市属职业院校建设扎实推进。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滨江医院和下沙医院建成启用,96%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一体化管理。医疗诊间付费结算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举措。城乡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浙江音乐学院加快建设,奥体博览中心主体结顶。世界文化大会、太湖文化论坛在杭举行。良渚古城遗址入选“世界十大田野考古发现”。群众文化体育事业稳步推进,竞技体育全国排名第三。民族宗教、红十字、妇女儿童、慈善等事业健康发展。社会管理取得实效。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市登记注册和备案社会组织共16615家,初步建立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网络。推进网格化管理,完善大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6万件。构建防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3年全省第一。继续实施律师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全力做好禽流感、高温干旱和台风带来的洪涝灾害等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地质灾害连续3年零死亡,安全生产主要事故指标连续10年负增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杭州”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国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现场会在杭召开。杭州“最美现象”先进经验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五)抓重点,建机制,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生态建设有序开展。深入实施“美丽杭州”建设“九大行动”及51项重点任务。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在杭召开。余杭区、江干区分别通过国家级生态区验收和技术核查。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3个、市级生态(文明)村105个。建成“三江两岸”沿江生态景观带75公里,完成绿化150万平方米,累计建成绿道211公里。“四边三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城区新增绿化面积424万平方米。西湖长桥溪水生态修复工程荣获联合国人居署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环境治理力度加大。“清水治污”全面启动,建设污水管网190.41公里,新增截污量3.14万吨/日。整治黑臭城市河道53.8公里。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为87.2%。启动钱塘江原水异味应急处理机制,加大自来水深度处理力度,全力排查污染物质。制定实施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用加气站2座,汽油油品提升到国Ⅳ标准。主城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持续开展垃圾清洁直运,垃圾分类工作国内领先。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开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推进“十城千辆”等工程,投入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9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674辆。整治制革、印染、造纸等高污染排放企业379家,其中关停造纸企业105家。完成减排项目326个,脱硝改造84台热电锅炉和15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淘汰黄标车31170辆,查处高污染车辆4352辆次。成立市排污权交易中心,13家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3.5%。

(六)抓改革,提效能,政府建设不断加强

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提交地方法规草案4件,制定和修改市政府规章5件。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620件、市政协提案677件,满意率分别为99.4%、99.6%。市人大8件重点建议、市政协3件全会建议案和8件重点提案全部按时办结。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加快“两集中、两到位”职能整合,审批职能归并率达100%。精简行政许可事项10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30项,减少51.2%。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压缩审批时间30%。代办审批项目3863个,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实现全覆盖。全面建成四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受理各类事项276万件,满意率达99.99%。上城区“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廉政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深化政府部门综合考评,开展“效能亮剑”、公述民评等活动。做好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审计工作。落实“八项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活动减少32.7%,文件减少18.5%,“三公”经费下降24.6%。开展对重点工程项目综合监督,节约资金2341万元。加大执法监察和执纪办案力度,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过去一年,我们扎实推进国防、民兵预备役、人防、打私、防震减灾和机关事务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科协等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驻杭单位和省级部门、驻杭部队和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杭州建设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杭州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去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节能、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等指标低于预期目标。经济转型升级不快,创新驱动能力不足,缺少产业类大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空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加大,副城组团承接能力不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节能减排压力加大;城市交通拥堵加剧,大气雾霾天数增加,河道水质改善不快,环境质量还不尽人意;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低收入农户增收有待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政府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干部存在骄傲自满、不思进取等思想。有的部门执行力不强,主动配合不够。部分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多,联系群众不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

今年,世界经济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我国经济将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杭州而言,既存在经济增速换挡、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社会矛盾交织凸显等压力,也面临改革开放、新型城镇化、科技创新和市场化带来的难得机遇。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心,拉高标杆,紧扣“杭改十条”,以勇立潮头、舍我其谁的气魄,以锲而不舍、昂扬向上的精神,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闯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再创杭州发展新辉煌。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工作总基调,稳增长、调结构、强统筹、治环境、惠民生、促和谐,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综合各方面因素,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7.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减排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

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改革创新年,就是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先试先行,大力推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发展方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各层次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再造杭州高起点发展的新动力。

——项目推进年,就是要转变政府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把改革创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等各项政府工作项目化,明确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破竹之势狠抓落实,再现杭州高起点发展的新跨越。

——优化服务年,就是要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营造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秀美宜居的生活环境。通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克服疲劳症,提振精气神,再创杭州高起点发展的新优势。

三、2014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改革引领,着力激发杭州发展活力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加强政府自身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全面开展市、区(县、市)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整合和改革。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充分发挥区、县(市)作用。组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全程管理。建立市产业促进、城市国际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理顺萧山、余杭两区融入主城区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市域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城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企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强市建设。建立企业梯次培育制度,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成长型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重视本地自主知识产权首台(套)推广应用。推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市场取向,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实施集约用地“亩产倍增”计划。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化能源供应机制改革,开展区域用能权交易试点。完善用电、用气、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调节机制,实施企业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有偿使用。建立亩产贡献、能耗、排污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化水资源配置改革,开展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坚持创新驱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围绕“一基地四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杭州经济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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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科技创新30条”,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以上。整合优化创新平台,发挥高新区(滨江)的创新引领作用,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钱江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创新发展。深化与浙大、中国美院的战略合作,开展与中国工程院、北大合作,促进企业与在杭高校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创新三级服务体系,促进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健康发展。推广“创新服务券”,深化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蒲公英计划。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创新人才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产业紧缺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高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新增“国千”人选10名、“省千”人选40名、市“521计划”人选20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办好2014“创新中国”总决赛。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聚焦十大产业,力争十大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GDp增幅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48.5%。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信息消费。全面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加快“智慧杭州”建设。实施“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宽带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高速公路。加强大数据应用,以“智慧民生”、“智慧政务”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扩大市民卡应用面,促进智慧产业和智慧服务发展。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3D打印、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举办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加快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动漫、游戏、影视、设计等优势产业,推动文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建设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加快钱江金融城和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发展私募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总部(楼宇)经济。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品、品牌、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集聚转型力度,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实施“机器换人”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技改项目450个,投入资金450亿元,认定示范应用企业20家。淘汰水泥、造纸、化工、印染、铸造等高能耗企业130家,腾出用能指标20万吨标煤。盘活存量土地1.2万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万亩。积极探索商业零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争网络零售额突破2000亿元。启动新一轮大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完成粮食种植面积233万亩,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调控体系,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6万亩。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建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快建设“六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年直供销量达20万吨。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涉农网商、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坚持项目带动,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充分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消费的基础作用、出口的支撑作用,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平稳增长,实现杭州高起点上的新发展。

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力争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突破2700亿元。加强项目引进和要素保障,确保招商引资规模、要素投入和投资额度的相互匹配。加大工业项目投入,积极开展工业技改“双百工程”,推进长安福特、东风裕隆、中科新松、杭汽轮重工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工业投资1000亿元。加强新城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完成投资2188亿元。加快地铁、快速路网、高速公路、能源电力和城市排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955亿元。继续实施优质教育、全民健康等“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投资760亿元。促进消费增长。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认真落实促进消费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大众消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品牌营销、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商贸业态。举办“购物天堂、美食之都”活动200场。推进旅游全域化,促进旅游与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业态融合发展,继续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加快西博会市场化转型。发展“三江两岸”黄金旅游,培育农村生态旅游。完善延安路商贸功能,促进武林、湖滨、吴山三大商圈融合发展。加快国际商贸城建设,优化城区商贸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区布局,鼓励发展社区和农村商业。推动全面开放。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实施错位互补发展,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改善外贸出口结构,支持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完成市属出口413亿美元。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拓展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服务外包新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培养本土跨国公司。加强与央企、500强企业和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功能性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60亿美元、内资1000亿元。持续做好“浙商回杭”工作,着力打造浙商总部中心。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推进与港澳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

(四)坚持生态立市,着力加快建设美丽杭州

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历史责任,必须把生态环境作为生命线来对待,宁可经济增长放慢一点,也要壮士断腕,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力气,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保卫好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

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加快实施治水“三年行动计划”。在治污水上,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责任制。加快大市政管网、泵站和五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市区雨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同步。全面消除市区垃圾河,治理黑臭河,创建生态示范河道。深化农村河道清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在排涝水上,改建、续建、新建五堡排灌站、三堡南排、钱江水利枢纽等防洪排涝工程。对易积水的住宅小区、铁路涵洞和道路进行排水改造,治理低洼积水点80个,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短时强降雨道路交通不中断”。在防洪水上,加固海塘建设,提高防洪(潮)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实施东苕溪防洪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小型水库27座和万方以上山塘159座。在保饮水上,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加快实施九溪、赤山埠和祥符水厂技术改造,推进湘湖、三白潭等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启用闲林水库,开工建设千岛湖配水工程。在抓节水上,运用经济杠杆,推进生活和生产节水,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10个,万元GDp用水量降低5%以上。打好治气治废攻坚战。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坚持区域综合防治与强化属地治理并重,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减少雾霾污染影响。继续开展对主城区重点燃煤企业改造,加快无燃煤区由主城区向萧山、余杭和五县(市)推进。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淘汰黄标车2万辆,严格限行黄标车。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深入实施主城区垃圾清洁直运。开工建设九峰、萧山东片垃圾焚烧厂,扩建提标改造七格污水厂。加大对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污泥、餐厨垃圾处理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秸秆等再利用。着力推进节能减排。深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实行单位产出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管理,开展单位能耗增加值贡献率排序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启动“智慧能源”建设,加强“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节能监督。落实建设项目排污权总量控制、总量准入和削减替代制度,建立三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半山、北大桥地区污染企业“清零行动”。加大印染、制革、造纸和化工行业整治力度。完善落后产能淘汰以奖代补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重点节能工程,扩大节能产品应用。加大生态补偿、政府采购绿色环保产品、脱硝工程的工作力度。建立公安环保执法队伍,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违法排放者付出惨痛的代价。深入实施生态保护。实施“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严格控制“六条生态带”,推进“五区一园”建设。开展城市绿道系统、通风廊道等规划研究。加大“三江两岸”生态景观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建设绿色廊道。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支持淳安县建设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实验区。

(五)坚持新型城镇化,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宜居宜业,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副城组团和县城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

深入开展交通治堵。当前,正是杭城治堵的“关键期”、“阵痛期”,需要全市人民理解支持,共克时艰。全力实施交通治堵五年规划。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建成19条、续建15条、开工10条,打通“断头路”9条。打造“公交都市”,发展绿色交通。新增公交专用道50公里,提升完善brT公交网络,加快建设地铁站公交直达驳运系统,提高公交分担率3个百分点。加快停车泊位建设,确保新增公共停车用地150亩。推进政企单位与相邻小区错时共享停车,推广社区大封闭综合管理。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发展停车产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交通组织方案第三方评估机制,科学实施“错峰限行”。加大交通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行科技治堵。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快杭州都市圈建设,提升在长三角的优势地位。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实现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四规合一”。科学划定主城区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合理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城市建设重心向副城、组团转移。做好西湖、运河、钱塘江沿岸“三线”专项规划。开展地下空间利用、排水防涝、保障性住房、养老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配套等专项规划修编。推动城市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国际化,大力引进国际(合作)学校和医院,推进国际化生活社区和商业街区建设,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坚持拥江发展,加快城市东扩步伐。继续加快“三副六组团”建设,推进城东新城、之江新城、运河新城和钱江科技城建设。加快大城北地区、望江地区城市有机更新。加快地铁建设,续建2号线、4号线和1号线延伸段,开工建设5号线和6号线。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续建和开建紫之隧道、东湖路、文一路下穿隧道等框架性城市道路,确保秋石快速路三期主线、紫金港隧道、余杭塘路建成通车。改建机场高速,加快建设杭长客运专线、杭新景高速(建德段)、沪杭高速(抬升)等对外快速通道。加快推进杭黄铁路、千黄高速(淳安段)、临金高速(国高网段)、绕城西复线等项目。开展入城口整治。深化市域轨道富阳线、临安线等前期研究。继续推进富春江船闸改造、京杭运河二通道等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开展“贴心城管”行动,深入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大力推进“门前新三包”。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开展对建筑渣土、查违控违等治理,实施城乡结合部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以创建“无违建”县、乡镇(街道)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三改一拆”,重点整治“一户多宅”。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深入实施科技、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交通和人才“六大西进行动”,推进产业向县(市)梯度转移,增强县城、中心镇产业承接能力和人口承载能力。深入实施“双千工程”、“大企业大集团服务中心镇建设”活动,加大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支持力度。继续开展中心村、精品村、风情小镇、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建设,保护好文化遗存。深化“联乡结村”,持续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改善山区农民饮用水条件。做好农村住房改造工作。

(六)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福祉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保障,建立和完善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努力完善保障体系。促进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2.6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家。深化“春风行动”,做好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基层监督网络,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快形成“9064”养老服务格局,提高社会办机构养老比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房30238套,竣工35778套。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继续实施名师公开课和阳光招生。支持杭师大转型发展,推进市属高校产教对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推广“智慧医疗”,实现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民卡诊间结算向市直管民营医疗机构延伸。建成启用市妇女医院,推进市儿童医院(二期)和市中医院丁桥分院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大力繁荣文化事业。推进文化名城建设,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弘扬“最美现象”,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构建市域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传承历史文脉,继续实施西湖、西溪、市区河道等综保工程,积极推进运河和良渚遗址申遗。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特色风貌区保护,加大对“老字号”、古树和古建筑保护。加快之江文化大平台、动漫馆建设,提升国际动漫节、西博会、文创博览会等影响力。加快建设奥体博览城,积极申办大型国际国内赛事。合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综合式执法,共建共享“平安杭州”。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深入开展“平安网格”创建活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发扬“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有效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范劳务派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国防建设、国家安全、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工作。

(七)坚持为民惠民,着力办好十件实事

为民解忧是人民政府应尽的职责,今年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十件实事。

(1)持续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新辟10条、优化30条公交线路,新增公共自行车3000辆,增扩服务点80处。新增1000辆双燃料出租车。开通试运营地铁2号线东南段。建成10处人行过街设施。新增5万个停车泊位。(2)加强雾霾治理。新增城市绿地300万平方米。淘汰主城区1136辆公交黄标车。有效控制市区建设工地扬尘,评选100个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3)提升饮用水质量。关停搬迁

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20家。完成1万户老旧住宅“一户一表”安装,开展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试点。巩固提升99%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率。(4)提升城市河道水质。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完成3万吨/日污水截污纳管,消除排污口300个。治理47条黑臭河道,创建5条(段)生态示范河道。(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定量检测达4批次/千人,合格率达到95%,其中地产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确保药品抽验2000批次以上,快速检测1800次以上。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90%以上。(6)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4%和98%以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城区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50元/月,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有所提高。持社会保障卡人数达760万。(7)推进养老助残服务。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达到6万人。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家。实施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8)丰富城乡文体生活。建成150座农村文化礼堂。减免4万户以上低保困难家庭有线电视入网费和收视服务费。新置10套24小时自助式微型图书馆、20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市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90%以上。(9)优化小区居住环境。新增5万户管道燃气用户。新建2万座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40座城区公厕及配套服务设施。消除1000处城市照明暗区。主城区提升改造150处社区便民服务点。(10)建立便民E邮站。建立E邮站快递包裹智能存取服务平台。主城区建立800个“E邮柜公共服务”站点,提供24小时自助投取包裹服务。

(八)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围绕打造“为民、务实、清廉”人民满意政府的总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深化政府与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协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大众监督。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及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减、放、提、管”思路,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加大向基层放权分权力度,加强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抓好国际商贸城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试点。继续推行投资项目“五阶段”审批、工业园区“化零为整”审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抓好“四风”问题整改,严肃整治景区公园会所中的歪风。进一步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0%,全部用于治水。完善“公述民评”、“效能投诉”等载体,强化社会评价意见整改。

各位代表!2014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解放思想、锐意进取、鼓足干劲、奋力拼搏,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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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9年杭州市文明学校表彰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夯实学校德育基础工作,推进德育工作创新,我局拟于10月下旬召开2009年市文明学校表彰会。现将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文明学校提供下列材料:(1)创建工作先进材料,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主要反映本校在创建工作上的认识体会、成功经验和特色、今后打算;(2)数码图片8张,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全貌2张、现任学校领导班子合照1张、创建过程和特色亮点5张;(3)联系方式:学校通信地址、邮编、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现任校长姓名、手机号码。

2、请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推荐1所所属市文明学校在表彰会上代表本地区作大会发言。要求提供被推荐学校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书面发言材料。被推荐学校书面发言材料要求字数在6000字内,主要反映本校在创建工作上的认识、创建过程、主要特色、成功经验和体会、今后打算。我局将据此确定大会交流发言名单。直属学校在各校提供的创建工作先进经验材料基础上,确定大会发言名单。

上述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发送到市教育局宣传处电子信箱内:jyj.xcc@hz.gov.cn。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及时落实好上述工作。表彰会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市教育局宣传处联系人:张志龙、蔡宇冠,联系电话:87074131(传真)、87244819。

附件:2009年杭州市文明学校名单

杭州市教育局德育指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1 附件:

2009年杭州市文明学校名单

直属学校(12所):杭州学军中学、杭州第九中学、杭州市人民职校、杭州第四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杭州高级中学、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源清中学、杭州第七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上城区(11所):杭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杭州市天长小学、杭州市江城中学、杭州市铁路中学、杭州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杭州市高银巷小学、杭州市建兰中学、杭州市时代小学、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杭州市服装职业高级中学、杭州市饮马井巷小学;

下城区(15所):杭州青蓝教育集团青蓝小学、杭州大成实验学校、杭州市长寿桥小学、杭州市东园小学、杭州市朝晖实验小学、杭州市永天实验小学、杭州青蓝教育集团新华分校、杭州市江心岛小学、杭州市刀茅巷小学、杭州市朝晖中学、杭州市现代实验小学、杭州市文龙巷小学、杭州市青春中学、杭州市长青小学、杭州长江实验小学;

江干区(14所):杭州采荷中学教育集团、杭州市采荷第一小学、杭州采荷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杭州市彭埠中心小学、杭州春芽实验学校、杭州市夏衍中学、杭州市南肖埠小学、杭州四季青中学、杭州市四季青小学、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杭州濮家小学教育集团、杭州市景芳中学、杭州艮山路小学;

拱墅区(13所):杭州市大关小学、杭州市拱宸桥小学教育集团、杭州市大关中学、杭州市卖鱼桥小学教育集团、杭州市长征中学、杭州市拱宸中学、杭州市德胜小学、杭州市外语实验小学、杭州市大关苑第一小学、杭州市树人小学、杭州市文晖中学、杭州文澜中学、杭州市建新小学;

西湖区(14所):杭州市学军小学、杭州市翠苑中学、杭州十三中学教育集团、杭州求是教育集团、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杭州市转塘小学、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杭州育才实验学校、杭州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杭州市文一街小学、杭州市周浦乡中心小学、杭州市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附属小学、杭州市行知小学;

高新(滨江)区(7所):杭州市长河小学、浙江省杭州浦沿中学、杭州市长河中学、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杭州市浦沿小学教育集团、浙江省杭州西兴中学、杭州市闻涛小学;

余杭区(13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博陆中学、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第一小学、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第一中学、杭州市余杭高级中学、杭州市临平职业高级中学、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第三中学、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第二小学、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太炎小学、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中心小学、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余

2 杭区瓶窑镇第一小学、杭州市余杭区临平第一中学;

萧山区(15所):萧山区回澜小学、萧山区第九高级中学、萧山区靖江镇初级中学、萧山区党山镇中心小学、萧山区第八高级中学、萧山区北干小学、萧山区新湾镇初级中学、萧山区靖江镇第三小学、萧山区党山镇初级中学、萧山区义蓬镇第一小学、萧山区江寺小学、萧山区所前镇第二小学、萧山区义蓬镇第一中学、萧山区瓜沥镇明德学校、萧山区闻堰镇中心小学;

富阳市(15所):富阳市第二中学、富阳市新登中学、富阳市永兴学校、富阳市郁达夫中学、富阳市场口中学、浙江省富阳中学、富阳市大源中学、富阳市富春中学、富阳市新登镇中心小学、富阳市城镇职业高级中学、富阳市富春第二小学、富阳市富春第三中学、富阳市富春第三小学、富阳市富春第四小学、富阳市富春第五小学;

临安市(14所):临安市青山镇初级中学、临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安市石镜小学、浙江省於潜中学、临安市天目高级中学、临安市玲珑初级中学、临安市锦城第一中学、临安市於潜镇第一小学、临安市玲珑镇中心小学、临安市锦城第四中学、浙江省昌化中学、临安市於潜镇第二小学、临安市城南小学、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

桐庐县(11所):桐庐县春江小学、桐庐县深澳镇中心小学、桐庐县迎春小学、桐庐县分水镇初级中学、桐庐县富春江初级中学、桐庐县分水高级中学、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桐庐县高翔小学、桐庐富春高级中学、桐庐县窄溪小学、桐庐县城关初级中学;

建德市(11所):建德市实验小学、建德市新安江第一小学、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建德市新安江第二小学、浙江省寿昌中学、建德市凤凰乡中心学校、建德市更楼小学、建德市新安江第三小学、建德市梅城中心小学、建德市新安江第二初级中学、建德市马目中心学校;

淳安县(10所):浙江省淳安中学、淳安县大墅镇中心小学、淳安县威坪中学、淳安县汾口镇小学、淳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淳安县威坪镇初级中学、浙江省淳安第二中学、淳安县千岛湖职业高级中学、淳安县威坪镇小学、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

经济技术开发区(1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海实验小学; 西湖风景名胜区(1所):杭州市西子湖小学。 合计:177所

第11篇:杭州市人防办

各区、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 [2004] 121号)、《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费 [2005] 27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军分区关于《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实际,就人防建设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杭州是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富阳、建德、临安、桐庐和淳安是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除国家规定减免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截留,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杭州市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镇的新建民用建筑(即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详见附件二),不包括农村村民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楼及农改居建筑。具体包括: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等。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依据合理布置、平战结合的原则,经权限部门批准,可以在同项目规划范围内,部分或全部易地建设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除

(一)、

(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除

(一)、

(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五)杭州市区所辖重点城镇除

(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分期建设的应合并计算)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六)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权限部门批准后,可在同一项目规划范围内易地建设,否则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防空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区、县(市)

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五、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统一印制的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萧山、余杭、富阳、建德、临安、桐庐和淳安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七、本通知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

2、民用建筑范围

价局

政局

空办公室杭州市物杭州市财杭州市人民防

第12篇:杭州市历史文化

杭州历史悠久,早在4700多年前就产生了良渚文化,五代吴越国和南宋王朝两代定都于此,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

杭州文化积淀深厚,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和明清文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发展系列。西湖的一草一木、一屋一椽,无不带着历史的印记。

西湖边的名人遗踪:杭州文风鼎盛,名人辈出,而渊源深厚的江南文明也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引着历代的帝王将相、逸士高人。他们不但在杭州文化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也为西湖的风景凭添几分历史的凝重。

\"杭州\"的来历:相传大禹到会稽(今绍兴)赴诸侯大会,在此\"舍杭(杭,方舟)登陆\",因称\"禹杭\",后来演变成\"余杭\",隋代开始正式出现\"杭州\"这个地名。杭州又名钱塘。相传古代海潮侵袭,有当地豪门募钱筑堤,名\"钱唐\",唐代为了避国讳改为\"钱塘\"。

从县城到首都:春秋战国时期,杭州地区先后属于吴、越、楚国。秦朝设县,汉武帝时设郡,隋代始设杭州。五代十国时的吴越国和南宋先后定都杭州,这是杭州历史上最繁荣显赫的时期。此后杭州一直是两浙一带的首府,解放后仍为浙江省省会。 杭州文化璀璨,积淀深厚。从新石器时期后期开始,先后出现过极具特色的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和明清文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发展系列。

杭州文化孕育和荟萃了众多为祖国、为家乡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民族英雄、忠臣义士、贤明州官和能工巧匠,为杭州留下了一篇篇光耀千古的华章,构成了\"文化之邦\"的形象和品位。西湖的一草一木、一屋一椽,无不带着历史的印记。目前,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25处。

80年代以来,杭州陆续建成了代表中华文化的中国茶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良渚文化博物馆、南宋官窑博物馆、胡庆余堂中药博物馆、张小泉剪刀博物馆等,使文化内涵更为丰盈。

面向新世纪,杭州还将重点保护、建设好一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区,如良渚文化遗址分布区、五代吴越文化保护区、南宋皇城遗址保护区、孤山清行宫保护区、鼓楼明末清初民居保护区等,继续兴建一批历史名人纪念馆和专题博物馆,使杭州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同时,仍保留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之风貌。

第13篇:杭州市导游词

杭州位于浙江省东北部,离上海180余公里,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七大古都之一,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从秦朝设县治以来,杭州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五代吴越和南宋王朝都曾在杭州定都。今天,杭州己成为浙江省的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旅游中心,全市面积16596平方公里,人口596.97万,其中市区面积668平方公里,人口163万。杭州下辖6个区及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萧山、余杭7个县市,以汉族为主,另外还有回、蒙、朝鲜、畲等27个少数民族在此居住。

杭州历来以风景秀丽著称于世,有“人间天堂”之誉。杭州市地势西高东低,西北部、西南部系浙西中山丘陵区。杭州拥有著名的西湖和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两个紧相连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世界奇观钱潮、京杭大运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天目山等名胜景区,并且毗邻世界著名山岳名胜黄山、历史文化名城绍兴,贯通普陀山、宁波、奉化溪口、雁荡山、天台山等著名风景区,成为人们理想的游憩之地和观光中转之地。

杭州,自然神秀,山水旖旎,境内还有千岛湖、大奇山、午潮山、富春江四个国家森林公园和天目山、清凉峰两个国家自然保护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亦如明珠般点缀其间。杭州生态资源得天独厚,尤以“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临安为最,峭壁奇峰、美荫幽谷;清泉碧潭、瀑布飞濑,翠竹修篁山野清风,宛若置身于独具江南魅力的“世外桃源”。

杭州不但风景如画,而且人文荟萃,科技文化发达。西湖四周拥有许多著名的石窟造像、碑刻、古建筑,都是我国珍贵的艺术瑰宝,历代名人在杭州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迹和诗书绘画,杭州还孕育了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活字印刷术发明者毕升和我国杰出的科学家、《梦溪笔谈》作者沈括等伟大人物。杭州是中国的“丝绸之府”,丝绸生产历史悠久,又是“鱼米之乡”、“茶叶之地”,为著名绿茶“龙井茶”产地。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赞叹杭州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华贵之城”。可以说,杭州不仅是中国的,她还是世界的。

第14篇: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内容结构

• 城市概况

• 城市区域战略发展分析

• 城市总体规划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城市印象

杭州以其美丽的西湖山水著称于世,“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表达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这座美丽城市的由衷赞美。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曾写道:“天下西湖三十六,就中最好是杭州.

区位条件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科教和文化中心,是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杭州湾西端,钱塘江下游,京杭大运河南端,是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和中国东南部交通枢纽。

城市发展简史

(1)杭州历史悠久,自秦时设县治以来,已有2200多年历史。

(2)距今5000多年前的良渚文化被史界称为文明的曙光。

(3)杭州曾是五代吴越国和南宋王朝两代建都地,是我国八大古都之一。

(4)被13世纪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赞叹为“世界上最美丽华贵之城”。

(5)杭州古称钱塘。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钱塘郡,置杭州,杭州之名首次在历史上

出现。

(6)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从此揭开了杭州发展的历史新篇章。城市范围

•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和水源保护区,其中市区含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萧山、余杭等八个城区,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水源保护区涉及富阳市的部分临江地区,面积为54平方千米;总面积为3122平方千米。 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杭州市区和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五个县(市),总面积16596平方千米。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1、城市性质

浙江省省会和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 城市总规确立的发展目标

(1)经过20年的努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2)进一步发挥杭州在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 动作用和在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和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3)逐步把杭州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区域战略发展分析

长江三角洲区域概况

通常意义上的长江三角洲是指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形成的三角洲。现在我们谈的长江三角洲是一个工业经济的概念:以上海为龙头的江苏、浙江经济带。这里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

长三角占中国经济总量接近1/4,尤其是苏北和浙西南将成为最具增长潜力的地区,对拉动整个地区经济增长、促进长三角核心地区产业配置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杭州在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位

•正确认识杭州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使浙江省与沪、苏两地形

成紧密型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使杭州的城市综合实力在全省真正起到龙头作用,这对加快杭州现代化建设,进而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杭州与上海相比,杭州在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差距很大。但在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上占绝对优势。加上杭州与上海远近相宜,完全有条件借助上海在长三角地区的龙头作用,形成功能互补、错位竞争、共同发展的态势。

与南京相比,两市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旗鼓相当。南京在科技资源方面领先于杭州,而杭州在经济总量方面略占优势。

与苏州相比,杭州和苏州同属园林城市。比较而言,杭州在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方面略占优势,苏州在经济总量和一些重要的制造业领域上处于领先地位。 就长江三角洲而言,上海是这一区域经济圈中的核心城市,而杭州和南京则是这一区域的次中心城市。 •••

与宁波相比,宁波有港口城市和计划单立市的优势。如慈溪至嘉兴的跨海大桥建成,宁波与上海的空间距离将大大缩短。一旦宁波的临港工业形成规模,宁波的经济总量将迅速超越杭州。杭州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省会城市和相对丰厚的科技资源这两方面,这是宁波无法比拟的。

从以上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杭州是长三角区域的副中心城市,具有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的绝对优势,在省域内具有科技文化的优势。但在区域内的科技实力还相对薄弱,区位优势还不够明显。应与上海在功能上形成优势互补,与南京加强科技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充分利用

2 •

省内其他城市的优势资源发展自己。

杭州的区域发展战略

打通三条经济走廊

杭州要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首先应加强与外部的经济联系,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态势。现阶段应重点开拓杭州——嘉兴——上海、杭州——湖州——南京、杭州——绍兴——宁波三条经济走廊。

• 加强自身功能发挥

从上节对杭州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杭州有悠久的历史,有天然的地理环境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因此应定位为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休闲中心、会展中心和旅游中心。同时杭州又是浙江的省会,上海的近邻,这又决定了其主导功能的定位应在符合城市特色的前提下,在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框架之内,以战略的眼光,着眼全国、立足全省,努力构筑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创业基地,浙江省的创新创业平台。

三、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布局

城市布局形态为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

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

中心城区:即一主三副,由主城、江南城、临平城和下沙城组成。承担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旅游服务、科技教育、文化娱乐、都市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功能。逐步形成体现杭州城市形象的主体区域。

六大组团:分成北片和南片,北片由塘栖、良渚和余杭组团组成,南片由义蓬、瓜沥和临浦组团组成。吸纳中心城区人口及产业等功能的扩散,形成相对独立、各具特色、功能齐全、职住平衡、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组合城镇。

六条生态带:在各组团之间、组团与中心城区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田)等形成绿色开敞空间,划定生态敏感区,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进行各种功能用地的合理分布。

居住用地:新区建设坚持成片开发,旧城更新注重结构完善和设施配套,提高生活居住质量。

公共设施用地:

(1)城市中心:构建以二个市级中心为主体,三个城市副中心、十四个地区级

(城市组团)中心为骨干,居住区级中心为基础多层次、多中心、多元化、网络型城市公共中心体系。

(2)特色商业街区:与旅游发展形成互动,建设集购物、旅游、休闲、文化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规划建设湖滨旅游商贸特色街区、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武林路时尚女装街区、梅家坞茶文化村落等。

工业用地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环境质量,发挥土地效益,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用地布局。主城逐步外迁有污染、影响主城功能的传统工业企业,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高技术产业和都市工业。新城重点发展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

交通体系规划

对外交通

(1)铁路:杭州铁路交通较为发达,客运枢纽由杭州东站、杭州站、杭州南站(萧山站)组成。规划沪杭甬高速客运专线、宁杭城际列车和沪杭磁悬浮列车引入杭州东站,在钱江二桥附近选择越江通道。

(2)公路:强化城市对外交通,完成绕城公路及十七条对外公路,加强与上海、南京、宁波、黄山等周边城市的联系,形成市域“一小时半”公路交通圈。

(3)水路:建设“一港五线四支”骨干航运网,提高钱塘江通航能力至四级,改造京杭运河,在九堡东规划建设京杭运河二通道。

(4)航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是国内干线机场和国际定期航班机场,远期年旅客吞吐量约3000万人次,远景用地控制规模约10平方千米。

城市综合交通

(1)城市道路交通: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引导小汽车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推行智能化交通。

(2)由“一环三纵五横”组成联系城市各组团的城市快速路。三纵由南北向的上塘路-中河路-时代大道、石桥路-秋涛路-风情大道、东湖路-通惠路组成三纵;五横由东西向的石祥路及延伸线、德胜路及延伸线、天目山路-环城北路-艮山路、江南大道、彩虹大道组成五横。

绿地景观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生态景观绿地:结合杭州的自然生态环境,建立“山、湖、城、江、田、海、河”的

城市生态基础网架,重点建设“四园(四个近郊森林公园)、多区(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多廊(滨水绿廊、交通绿廊)”,形成“两圈(内外圈)、两轴(钱塘江、运河)、六条生态带”的生态景观绿地体系。

保持“三面云山一面城、半景半城、景市结合”的城市格局,创造沿钱塘江两岸发展气势雄伟的新城景观。以江、湖、山、城为基盘,以绿色为基调,以主要河、路为骨架,重点建设五个景观面(西湖、钱塘江、运河、城市绿地、特殊地貌),五种景观点(城市广场、城市公园、重要文物古迹、标志性建筑和城市雕塑、小品),形成

4•

• 完整的城市景观体系,充分表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风貌特色。 以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并举、污染

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流域污染控制和生态建设,突出城市能源结构和功能区布局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严格按《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各项建设。外围保护区内应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搬迁有污染的工厂或其它不适宜的建设项目。保护西湖周围景市相融、精致和谐的景观特色。严格控制近风景区的建筑高度,建筑体量、造型、色彩要与风景区相协调。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全面、科学、系统保护”和“保护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有机结合的整体环境,保护和抢救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地下遗址,保护宗教文化与民族文化,突出南宋都城文化、吴越文化、良渚文化的发掘与展示,保存历史风貌和改善环境并举,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系统地保护古城历史环境风貌和所有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一个分层次、多方位、完善的保护体系。

远景展望,杭州将形成经济繁荣、科教发达、旅游兴旺,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人民生活富裕、文明的良好面貌。杭州中心城市形成钱江两岸功能高度融合、结构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城市景观优美、各项城市设施完善的现国际风景旅游城市。

第15篇:杭州市人事局

杭州市人事局文件 杭州市卫生局

杭人考〔2005〕417号

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卫生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5〕247号)和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报名

(一)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共设杭州市级1个考点和区、县(市)13个报名点。

(二)考场设在杭州市区。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附件1)后,与考生报名材料一起报至所属区、县(市)报名点。

1(四)市属报名点设在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联系电话:0571-85456079。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7至8日。各区、县(市)报名点于12月8日截止报名,务必在12月14至15日上报报名资料并上传数据。

(五)考生报名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白底免冠照片一寸2张、二寸2张;

3、《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考点、报名点各留一份,上交考点的申报表须贴有考生一寸照2张、两寸照1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考试代码为024至086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按报考条件要求报考师级和中级还需提供相关级别的资格证书和聘任书。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各区、县(市)报名点及市直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

(六)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要求报名点统一使用更新后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报名点软件,各区、县(市)报名点可从 中国卫生人才(.cn)网上下载新版系统和操作须知。各报名点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按时汇总、传输考生信息。按浙卫考办要求,数据上报后,专业、级别和科

目一律不得更改。2006年报名点系统用户名已更改,请与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址:杭州考试培训网()。

(七)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根据所报专业自愿选择订购考试大纲等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4)。各区、县(市)人事局、卫生局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可在报名时同时订购。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

1、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5)中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

2、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二年(截至2005年12月底前)。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书。

4、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各专业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05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

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2〕107号),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2〕208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6)。

5、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自2003年度起已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前一年度的考试合格成绩将无效。

7、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报名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范围及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专业设置见附件5)。今年我市考试均采用纸笔闭卷考试方式。

四、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定于2006年5月27日、

2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卫生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 要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2、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6、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ΟΟ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考试通知

第16篇: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9日在杭州市西湖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朱党其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政府工作和本届政府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1年,是我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经受复杂多变国内外形势考验的一年,也是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突出转型升级,注重改善民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胜利完成了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圆满开局。

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6.6亿元,其中服务业增加值459亿元,分别增长11.2%和13%;财政总收入116.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5亿元,分别增长16.4%和14.1%;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4.3亿元,增长20.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6亿元,增长18.7%;完成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241.2亿元,增长15.3%;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6.3%;城镇登记失业率1.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910元,分别增长13.4%和13.8%。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呈现五个方面的特点:

1、发展方式转变显著加快。一年来,我们促转型、调结构,突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十大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文化创意产业特色鲜明。出台文创产业扶持政策,全力推进文创园建设。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获得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拓展区、国家级电子商务基地等荣誉,西溪创意产业园获全球文化产业特色园区“创新引领奖”。之江文化创意园成为中国最佳创意产业园区,被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认定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中国美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成功挂牌,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外桐坞艺术村落一期建成,467创意联盟等新兴创意园区发展态势良好。文创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8.5%。旅游休闲产业品牌凸显。大力实施“66500”工程,西溪湿地成功创建5A级景区并获中国最美湿地称号,西山森林公园晋升国家级,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基本建成,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金名片”进一步打响。积极打造风情小镇、美丽乡村、旅游特色村和特色街区,双浦、转塘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强镇(街)。加快推进极地海洋公园、喜来登度假村等旅游项目,成功举办首届杭州西溪花朝节和开茶节、沼虾节、登山节等活动。全区接待游客68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突破110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20%。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提质。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先导区“15211”工程,积极实施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325”计划,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1家、市青蓝计划企业27家。5家企业入选杭州市最具成长性企业10强,浙江迪安成功上市,杭州云计算产业园顺利开园。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位居全市第一。全区高新技术产业销售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4%。都市精品农业惠民增效。成功注册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双浦镇获“中国沼虾第一镇”称号,8个品牌荣获中国农产品大会金奖。建成西湖龙井茶、优质水产、粮菜功能区、花卉苗木4个万亩园区和9个省级现代农业精品园,有机、绿色、无公害基地达到2.36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休闲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上城埭等10个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各类休闲观光农业园点接待游客135万人次,实现收入1.23亿元,分别增长15.4%和16.7%。楼宇总部经济势头强劲。建成楼宇资源信息系统,楼宇管理服务各项机制更趋完善。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走楼访企”、“十进黄龙”等服务行动,兑现各类企业扶持资金2.6亿元。股权投资业加快发展,涌现出天堂硅谷等一大批领军企业。率先制定星级楼宇评定标准,10幢楼宇入选全市商务楼宇50强,新湖商务大厦、西湖国际大厦和世贸中心包揽前三名。成功打造税收亿元楼10幢、税收千万元楼35幢,楼宇税收贡献率达75.2%。

2、经济发展支撑明显增强。一年来,我们强平台、重引税,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平台建设全面加快。实施之江新城“五年大变样”行动,优化各类规划,推进产业项目、配套公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之江大桥、转塘科技经济园区建设步伐,启动双浦新区开发。精心打造西溪谷,编制西溪谷建设实施方案,阿里巴巴支付宝项目成功落地,启动西溪路综合整治,西穆坞城中村改造、沿山慢行系统和支小路建设加快推进。西山国家森林公园108公里游步道全线贯通,建成法华山公园一期,编制灵山核心景区开发方案和西山旅游区专项规划。切实做好“保护、管理、经营、研究”四篇文章,基本完成西溪湿地综保工程,董湾旅游综合配套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完成西湖科技经济园区强园扩园规划方案,后续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扎实推进浙光仪地块“退二进三”、石龙山南侧矿山综合治理、蒋村新区“两中心一综合体”等项目,24个项目开工建设,18个项目竣工投产。累计拆迁106万平方米,出让土地13宗、865亩,具备出让条件土地达1122亩,发展后劲有效增强。招商引资量质并举。突出招强引优,引进亿元以上项目87个、千万美元以上项目21个。实现区外到位资金260亿元、市外到位资金168亿元、合同外资7.9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4.6亿美元,分别增长28.7%、60%、10.7%和10.8%。实现自营进出口总额22.9亿美元、对外投资5706万美元,服务外包、对外贸易年度考核分获全市第

一、第二。

3、区域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一年来,我们抓配套、保生态,不断提高环境品质。基础设施配套日益完善。配合做好三墩北大型居住区、省广电传媒中心、杭长高速、吉鸿路、紫金港隧道、余杭塘路、德胜快速路等省市重点工程的征迁和前期工作。完成9条支路、9条城乡河道和玉泉村青芝坞区块整治建设。清理挪用停车场库9个,建设公共停车场库4个,新增停车泊位1871个,交通“两难”问题得到缓解。完成3576户农村住房、60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和文三新村125户危旧房改善。开工建设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33.2万平方米,竣工56.3万平方米,交付75.7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773户。城市精细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市场提升改造、垃圾分类、清洁直运、广告整治、渣土治理等工作,完成64幢庭院改善、30个背街小巷改善、23个截污纳管改造,整治12个低洼积水点和2个河道隐患点,数字城管问题及时解决率连续46个月保持全市第一,街面保序年度考核位居全市第一。完成旧小区物改341幢、89.6万平方米,17个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改善。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1533起、587亩,拆除违法建筑1916处、82万平方米。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扎实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区、生态镇和“最清洁城区”创建,完成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美化家园和屋顶绿化工程,实现扩绿62.2万平方米。重金属污染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2%。

4、群众生活品质全面提升。一年来,我们重民生、促和谐,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推进名校、名园集团化战略,成立名苑学前教育集团,组建4个紧密型教育共同体,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96.4%。开展中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编制,出台学前教育“1+5”新政,新建、改扩建、置换中小学、幼儿园26所。全区省级标准化学校占比达96.8%,标准化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获浙江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优秀。实现全区科普基础设施“三个一”工程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共享文化体育服务。圆满完成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各项保障任务,举办区第九届运动会和第二届文化艺术节。深入开展“一十百千万”主题活动,文化下乡1000场次,“图书六进”送书5万册。完成127个全民体育健身苑点改造提升工作,11个镇街综合文化站运行良好,文体设施全面覆盖城乡。共享卫生事业发展成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城西医院和之江新城医院建设,完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深入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西湖国医馆成为“浙江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前完成三年医改目标。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爱国卫生考核全市第一。探索计卫合作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模式,计划生育率达98.67%,继续保持一类地区水平。共享社会各类保障。切实做好四类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全区新增就业2775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471人,充分就业创建工作全市领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6%和95.7%。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发放各类补贴594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万余人。大力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花蒋宿舍成为全国首个无障碍特色庭院,成功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区。深入推进社区“三全十服务”工作制,全区175个村社均建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建设全国领先。深入构建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38个、老年食堂(助餐点)175个、星光老年之家224个,培育社会为老服务网点454个,每百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1张,为老服务设施覆盖城乡。共享社会安定和谐。落实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监督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强化企业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信访电反馈率、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9%和98%。大力实施数字化技术治安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活动,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

5、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一年来,我们提服务、转职能,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着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创建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努力建设“法治西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不断健全。加快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区、镇街、村社三级服务体系,加强审批代办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34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集中办理。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过去的一年,我们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圆满完成了8件实事、2件大会议案和293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分别达到92.9%和7.1%。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对台、侨务、民族、宗教、人防、统计、档案和地方志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爱卫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老龄、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2011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2007年以来,本届政府紧紧依靠全区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区域优势,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顺利完成了区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五年。我们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完成了7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在之江地区发展空间和政策上取得重大突破。完善区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科学划分区、镇街两级财权和事权,发展合力显著增强。完成城乡基础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调整,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全面落实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克服规划优化、用地报批、资金筹措、项目落地等发展难题,圆满完成一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先后获得400余项省级以上先进和荣誉,“美丽城区”、“美丽西湖”品牌商标成功注册。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五年。全区财政总收入提前一年实现破百亿目标,内资招商连续五年名列全市第一。2011年底,三次产业比重由2006年末的73.52:24.77:1.71调整为81:18.3:0.7,服务业首位经济地位凸显;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是2006年的2.3倍、3.3倍、3.6倍、3.9倍和2.5倍,人均GDP达9.16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30%以上。累计到位内资89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8.5亿美元,实现自营进出口总额85.7亿美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32个,4家企业成功上市。累计出让土地64宗、4751亩。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城乡环境不断优化的五年。全区累计完成47条主要道路和100条支小路整治建设、47条河道综保、1057个庭院改善、250个背街小巷改善、376个截污纳管、48个市场整合提升改造项目;新增绿化26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1.7%和38.9%,人均公共绿地20.7平方米;建成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331万平方米、交付255万平方米、回迁安置6875户;改善危旧房1400余户、6.8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23万平方米。实施城西污水处理厂、西穆坞城中村改造、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钱塘江饮用水源整治、“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等项目,水源保护地15万群众喝上了放心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区。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五年。全区实现综合文化站、全民体育健身苑点、科普宣传栏、仁爱家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学校互助共同体等城乡统筹均衡设置,成功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中小学和幼儿园达113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水平全市领先,成功创建全市首批学前教育强区。创新“13566”卫生服务模式,建成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构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成功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示范区和省级卫生强区。区图书馆、体育场等文体设施投入使用,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杭州雕版印刷术和越窑青瓷制作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功创建省级体育强区。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建立婚育“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被评为“十一五”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五五”普法卓有成效,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区。“平安西湖”创建扎实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过去的五年,是我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五年。圆满完成41项为民实事工程。2011年,全区村社集体可分配收入达到10.24亿元,村社集体净资产达到70亿元,经济规模在全省排名第二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2006年的1.79倍和1.82倍。新增就业12.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5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2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成功创建杭州市充分就业城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全覆盖,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市之首。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立175个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6000余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累计发放各类救助和补贴款超过2.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6万余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尤为宝贵。五年来,区政府及各部门紧紧依靠全区干部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了五个坚持:第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加快调结构促转型,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富有西湖特色的“1+3”现代产业体系,奠定了经济首强之区的发展基础。第二,始终坚持平台建设不动摇。紧扣大平台这一发展要素,紧抓大项目这一发展关键,全区上下合力推进“4+1”平台建设,拓展了未来的发展空间。第三,始终坚持城乡统筹不动摇。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狠抓城市有机更新和新农村建设两轮驱动,加快了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第四,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不动摇。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加大财政投入,办实事、解民忧,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我们的事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第五,始终坚持团结干事不动摇。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既做到分工负责、埋头苦干,又做到互相支持、克难攻坚,努力争先创一流,形成了强大的发展合力。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是推进西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需要我们一如既往的坚持、传承和发扬。

五年的奋斗,取得了辉煌业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历届班子打下良好基础以及老同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和有效监督的结果,也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市直驻区单位、驻区军警部队、辖区单位热情支持和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所有为西湖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域发展所需的资金、用地等要素制约渐趋突出,转型升级的压力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较为繁重,城市化推进和社会转型对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分析,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根据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十二五”规划,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障,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实施“经济强区、文化名区、生态美区、创新立区、和谐兴区”五大战略,全力推进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全面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

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实力更加雄厚,城乡统筹更加协调,生态文明更加凸显,社会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幸福指数更加领先,科学发展水平位居省市前列。努力实现“两个突破”、“三个高于”、“六个倍增”、“八个15分钟服务圈”和“十个城乡统筹全覆盖”目标:

——两个突破。到201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大关,财政总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大关。

——三个高于。未来五年,全区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增幅力争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力争高于GDP增幅,生态环境美誉度始终高于其他城区。

——六个倍增。到2016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旅游经济总收入、楼宇面积和民生保障投入六项指标,全部实现“翻一番”目标。

——八个15分钟服务圈。到2016年,全区形成社区公共服务圈、社区文体服务圈、优质教育服务圈、健康卫生服务圈、居家养老服务圈、帮扶救助服务圈、平安保障服务圈、党员服务圈“八个15分钟服务圈”,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

——十个城乡统筹全覆盖。到2016年,全区实现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就业帮扶、科普服务、优质教育、文化生活、公共卫生、体育健身、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十个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全面构建“9646”养老服务格局,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97%以上,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投向民生领域。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要重点实施“五大战略”:

——经济强区战略。以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为主抓手,以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十大产业,着力推进新城、综合体、新区、科技园、文创园等主平台和大项目建设。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新增上市企业10家以上,旅游经济总收入突破220亿元,全面推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实力提升,努力打造经济首强之区。

——文化名区战略。加快文化强区向文化名区迈进,牵手大院名校,共建区域文化氛围,发挥文化名人作用,不断提升西湖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文创产业集聚发展,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西湖、西溪、西湖龙井茶、之江、西山等文化载体的名片效应,增强区域文化竞争力和软实力,努力建成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内涵深刻、文化气息浓郁、西湖特色鲜明的全国文化先进区。

——生态美区战略。坚持保护第

一、环境优先,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超额完成市下达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数字城管”排名保持全市第一,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9%以上和4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省市前列。

——创新立区战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制度、机制、科技和管理创新,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确保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4.5%以上并逐年提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努力打造创新型城区。

——和谐兴区战略。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心的社会建设,全力创新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为中心的社会管理,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保持在12%以上,城乡居民劳动与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群众满意。

三、2012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美丽幸福首善之区的启动之年。我们要充分认识国际环境的复杂性和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准确把握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新变化,积极应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外部需求显著减少、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压力,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抢抓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机遇,抢抓提供有效供给、全力扩大内需的机遇,抢抓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信心更坚定、工作更积极、精力更集中,确保全区各项事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2012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0%、力争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增长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5%,招商引资和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保持在12%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围绕上述目标,新的一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1、致力于发展优势产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的内部结构,做精一产、提升二产、做强三产,大力推进“六区”建设,重点发展十大产业,确保十大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再提高1.5个百分点,全力实现区域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五核五带五链”为重点,完善文创点、特色楼宇、创意园、产业带空间布局,加快文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西溪创意产业园“生态、文化、名人”优势,着力培育环西溪影视文化产业带,园区产值达到5亿元。推进中国美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建设,提高之江文化创意园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影响力,打造集产业发展、产业孵化、展览展示、艺术休闲特色配套于一体的创意产业带。深化杭州数字娱乐产业园“一园多点”建设和品牌提升工程,推动467创意联盟、黄龙体育文化、中国美院风景建筑设计等新兴创意园区发展。加快凤凰大厦、象山艺术公社等文创重点项目建设,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确保文创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5%,争创全国文创产业第一区品牌。

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产业。推进西溪国际旅游综合体建设,精心举办花朝节、探梅节、龙舟节、火柿节等活动,开发河渚街、蒋村集市夜游项目,建成西溪宾馆等服务配套设施,确保旅游经营收入增长10%以上,推进西溪湿地经营公司上市工作,加快建设西溪雕塑公园,巩固5A级景区创建成果。深入实施西山国家森林公园“135”行动计划,推进西山旅游区建设,完成灵山景区资源整合,推进旅游接待中心建设,开展光明寺、法华山、板壁山三大公园和上城埭、大清、双灵三个旅游特色村建设。积极打造高品质的商业特色街区,融合旅游、商贸、文化等产业要素,实现以街促贸、以商兴旅。完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和旅游标识系统,推出茶文化游、西山健身休闲游、沿江休闲美食游等特色旅游精品线。力争年接待游客77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40亿元,努力把旅游休闲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打响旅游休闲示范区品牌。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二带二街三园”为主载体,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发展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培育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新能源三大潜力产业。制定骨干型、成长型、初创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大力实施“青蓝”、“雏鹰”、“瞪羚”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新增市级以上研发中心4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以上,推动炬华科技、申达机器等企业上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6800件和4500件,进一步加大专利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西湖、转塘两大科技经济园区“退低进高”,推进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扩园和杭州云计算产业园、青蓝科技创业园建设,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技术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响科技创新先导区品牌。

大力发展都市精品农业。做强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品牌农业,培育西湖龙井茶、优质水产、花卉园艺、蔬菜鲜菇四个特色品牌。保护和发展西湖龙井茶产业,实施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等工作,新建4家手工炒制中心,建设3个群体种保护区,实施茶园统防统治6000亩,申报“西湖龙井”驰名商标。设立特色农产品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引导走集聚发展和放射性发展的新路子,推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推动休闲农业产业发展,举办开茶节、沼虾节、乡村旅游服务竞赛等活动,培育农家乐特色村落,打响都市农业精品区品牌。

大力发展总部楼宇经济。坚持招商、管理、建设多管齐下,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标准化原则,完善楼宇管理三级联动体系。推广应用楼宇资源信息系统,拓展“十进黄龙”活动内涵和外延,完善“一对一”楼宇服务机制。充分利用黄龙国际商务区的影响力,着力引进一批区域性总部和销售中心、研发中心。把特色楼宇作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力争打造特色楼宇7幢。抓好新建、在建楼宇的报批和建设,开展星级楼宇评选活动,力争打造税收亿元楼12幢、税收千万元楼宇38幢,楼宇税收贡献率达到80%,打响楼宇经济高端区品牌。

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业。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积极发展保险中介、资产评估、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金融配套服务行业,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管理总部落户,打造高水平、现代化、国际化的杭州市高端金融中介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继续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权基金,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用足用好股权投资扶持政策,借助区域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业,形成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打响股权投资集聚区品牌。

2、致力于推进平台建设,拓展优化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空间规划,强化产业导向,集聚资源要素,全力打造大平台,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加快实施之江新城建设。坚定不移加快度假区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之江新城建设,坚持文化为魂,突出生态特色,充分发挥优势,强化规划引领,有序高效推进核心区块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区造城,尽快出形象、出成效。集中精力抓建设,重点抓好核心区的开发建设,实施枫桦东路、梧桐路等16条道路建设,推进双浦新区开发、“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和电力线上改下工程,规划建设石龙山、凤凰谷周边地区,配合做好之江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启动地铁6号线线型研究。集中精力抓项目,把产业项目作为之江新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联席会议、项目联系、进展通报等工作机制,启动云栖海航度假酒店等2个项目提升改造工程,完成亚厦控股总部等3个项目招商落地,实现杭州国际金融会展中心等4个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昊元国际广场等5个项目建设,确保极地海洋公园一期等6个项目投产运营,尽快展示城市空间形态。加快转塘科技经济园区开发,推进德力西LED应用、广达华数媒体云等项目,加速园区产业集聚。集中精力抓做地,抓好核心区的征地拆迁和土地报批,算好土地资金平衡帐,加快出让步伐,同时兼顾长远,预留发展空间。集中财力抓配套,加快核心区的生活设施配套和公建项目的建设步伐,做强核心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

加快实施西溪谷建设。围绕“高新技术航母、生态文化长廊、创新创意高地”功能定位,全面推进“257”行动计划,将西溪谷打造成转型升级的样板区、科技创新的动力源和高新企业的孵化器。完成西溪谷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加快西穆坞城中村改造、西溪路综合整治、沿山慢行系统和支小路建设。制定城西休闲公园地下空间和山坞开发实施方案,启动科技广场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营门口地块、西湖啤酒厂等工业企业搬迁和花坞果园地块土地整理。推进老和山区块拆迁安置,开工建设阿里巴巴支付宝总部项目,建成24万平方米商务楼宇。

加快实施科技生态城和新区建设。启动西湖科技生态城南部区块6.44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抓紧做好规划前期、资金平衡测算、征地拆迁和基础配套建设等工作,积极推动浙江大学和在杭科研院所研发成果就地转化,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完善蒋村新区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加快成熟地块出让和项目开发,扎实做好区行政中心、区文体中心项目前期,启动西溪天地综合体建设。加速三墩集镇城市化进程,推进厚仁商业步行街、古墩路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加快形成市区西北部商业次中心。发挥西湖科技经济园区主平台作用,优用存量资源,加快留祥路创业创新街建设,推进绕城内侧扩园地块开发,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

3、致力于资源高效优用,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大力实施开放带动,集中力量破解要素制约和引资引税难题,强化资金、人才保障,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强化要素保障。深入实施“退低进高”、“退二进三”,大力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行动,加快古荡迪益地块、新时代家庭装璜城、浙光仪等地块改造,盘活原浙江科技学院等存量土地和楼宇资源。加强全区经营性用地的拆迁、储备和出让工作,完成土地储备23宗、面积1353亩,出让土地17宗、面积1064亩。清理整合国有资产,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有效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推进政府项目市场化运作,为区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强化招商引税。建立健全例会协调、内引外联、共引共保共赢共享等机制,形成招商和引税合力。实施以企引企、以外引外、股权并购等多种方式,拓宽中介招商、顾问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等招商渠道,主动开展敲门招商,提高招商成效。加大海内外浙商的招引力度,加强与各类商会组织、行业协会、驻杭办事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楼宇总部经济、十大产业、地块项目等专题招商活动,力争引进楼宇入驻企业2800家,500强、上市公司、央企国企等知名企业50家,十大产业项目占招商引资总额的50%以上。深化协税护税四大工程,实施转型增税、政策增税、服务增税、项目增税、楼宇增税,加强税源涵养,提高平方税收。鼓励企业调整外贸增长方式,推进服务外包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努力打造省内一流的服务外包基地。

强化人才支撑。坚持“引进、培育、挖掘、激励、树典型”五措并举,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实施“千人计划”和“325”人才计划,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培育一批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组建“专家教授服务团”,加快推动企业需求与专家教授人才技术的有效对接,充分挖掘人才潜力。深化区校合作,加快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载体建设,积极创建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激励自主创业。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人才环境。

强化项目推进。全力抓好60个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对税源培育、土地出让、基础设施配套、民生改善的带动作用。坚持项目推进督查考核、联动协调等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征地拆迁、手续办理、资金筹集等项目前期难点问题,确保13个项目开工建设、12个项目建成竣工、6个项目投产。高度重视村级留用地开发,加强对留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产业导向的审核把关,指导村社做好合作项目招商、析产等工作,开工11个项目、竣工8个项目。

4、致力于打造优质环境,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创新城市管理各项机制,将生态优势转变成发展优势,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品位。

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继续推动玉泉村整治和保亭村城中村改造,完成4条支路、3条河道建设,实现扩绿37万平方米。完成168户民建公助农居整治、20户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实施建工新村7幢危旧房建设。配合实施德胜快速路、地铁2号线、紫之隧道、吉鸿路等省市重点工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拆、建、分、管”四位一体工作模式,落实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探索城市管理综合监管模式,强化“数字城管”功能,健全“四化”长效管理体系,实现建设、管理、执法无缝衔接。完成10条背街小巷改善和5座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截污纳管工程、低洼积水点整治、河道及化粪池清淤项目。规范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实现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全覆盖。深化工地乱象、广告乱设、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四大整治”,提升序化管理水平。推进管控标准、力量配置、管理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实现农村城管服务站全覆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联合巡查机制,严格控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

推进生态综合治理。加强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计划,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工程,全面启动35个单村规划设计,建设风情小镇1个、精品村2个、巩固提升村3个,完成2个行政村和5个农家乐污水治理工程。推进水利建设,组织实施4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5条清水河道建设、张前弄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实施5公里南塘二期大修工程。扎实开展大气、重点行业污染等环境专项治理,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置能力。宣传低碳生活、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区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5、致力于提升公共服务,繁荣社会各项事业。科学配置公共资源,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城乡覆盖,创建具有西湖特色的社会事业品牌,提升区域发展“软实力”。

做强西湖文化品牌。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西溪文化、西湖龙井茶文化,鼓励本土文化精品创作,打造具有西湖特色的民俗文化品牌。深化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做好全民健身苑点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形成“十五分钟公共文体服务圈”。发展群众性文体事业,组建宣传文化员队伍,举办人文大讲堂、文艺大课堂系列活动,开展送演出下乡50场,送图书下乡5万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打造西湖群众文化品牌。全面普查辖区文化遗产,开展保护传承活动,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区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进一步打响五大健身圈品牌,努力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和全省体育现代化示范区。

打响优质教育品牌。优化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点,合理配置社区教育、校外教育等资源,努力实现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推进学前教育“五个一批”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图书、实验仪器、信息技术、体育艺术等资源的标准化配备,争创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深化名校集团化战略,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不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力度,开展名师和农村教师结对活动。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举办首届教育系统学术节,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增国际同类姊妹学校5所。建立健全科普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科普活动。

培育医疗卫生品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绩效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打响西湖国医馆品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之江新城医院建设,建成新城西医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保健、康复等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争创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卫生应急示范区。转变健康理念,医防结合,构筑全方位的健康服务体系,实施“五化”健康管理新机制。加强人口文化宣传教育、数字计生等工作,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婚检率、孕检率稳定在85%以上,计划生育率保持在一类地区水平。

6、致力于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各项机制,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充分就业示范城区创建成果,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等“四类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新增城镇就业236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6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切实发挥创业园、创业联盟平台作用,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努力提高就业培训实效,完成就业培训3000人。落实劳资纠纷预防处置九项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和待遇,全面完成扩面任务。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加快健全临时救助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全体困难群体的慈善救助体系。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养老服务“9646”目标,打造社会养老“西湖模式”品牌。深化“关爱助残”十项行动,健全扶残惠民网络,提升残疾人幸福生活指数。

推进和谐社区发展。以创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载体,深化社区“三全十服务”工作制,推广流动公共服务工作站模式,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大力发展社区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创建社区精品工作室,做大做强社区服务品牌。加快撤村建居社区规模调整,培育农村社区示范典型,推动城乡社区统筹发展。强化社区工作者招聘、培训、学习和考核管理,开展第三届社工节系列活动和“十佳社工”评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组织培育试点,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的积极作用。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编辑出版西湖区地名图册。

提升民主法治水平。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成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归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创建成果。推广法治CBD创建经验,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向商圈楼宇延伸。健全律师行业管理,加强村社法律服务室建设,延伸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完善领导干部接访、批阅群众来信、带案下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推广网络调解新模式,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深化平安西湖建设。完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实行治安突出问题经常性排查、滚动式整治新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广“平安和谐小区”创建经验和“枫桥经验”,落实十大维稳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开展平安镇街、平安村社、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健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构筑学生安全保障网。健全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性事件监测预警机制,落实防汛抗台和防火防潮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提高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质量,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

7、致力于办实事求实效,着力抓好民生工程。切实关注民生、解决民忧,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新的一年,区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重办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8件实事:一是加大拆迁安置房建设力度,提升工程质量,加快回迁步伐,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计划全区拆迁安置房开工25万平方米,竣工45万平方米,交付45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000户;继续开展已安置小区硬件修缮工程,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居住环境。二是深入实施养老工程,提升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建立区助老呼叫中心和区养老服务研究评估中心,新建、改扩建15个农村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区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前期,加强以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三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优质教育城乡全覆盖。完成学军小学之江校区主体结构建设60%;新开办幼儿园3所、改造幼儿园2所;开展100名名师与100名农村教师结对活动,为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设立1-2个特级教师或首席教师工作室分站,加快培育农村骨干教师,提升农村教师整体水平。四是新增1500个泊位,努力缓解停车难。加快益乐河2号、莲花港河、娄家湾等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开工水岸莲花、城西商贸城、浙江科技学院地块等地下停车场库项目。五是实施文化事业“6个100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100个村社文化室(图书室)、落实100名村社宣传文化员、开展100场群众文化活动、培育100支特色文体团队、开展100场大讲堂活动、培育100名文艺带头人,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厚实、文化风尚优良、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设施先进、文化人才辈出的文化名区。六是建立城管服务站,实现城市化管理全覆盖。在全区48个行政村建立城管服务站,实现城乡城市管理工作力量配置一体化、管控标准一致化、管理服务均等化。七是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完成9条河道清淤、10个截污纳管工程、11个低洼积水点治理改造,进一步提升环境品质。八是强化社区卫生服务软硬件建设,打造西湖特色品牌。完成北山、灵隐、翠苑、古荡、蒋村(文新)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完善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六统一”规范化建设,启动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三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第二人民医院(转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前期,开工建设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60岁以上居民配备家庭责任医生,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开展健康体检和宣教服务,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部门和全体政府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目标向上、眼睛向下、创先争优、优化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四问四权”,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政府重大事项和政策社会公示制度,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争创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全力建设法治政府。

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在改善民生、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业,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四个分开”,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三级服务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学习应用新媒体技术,推广应用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办好网上区长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大力倡导深入基层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进村入企”活动,密切机关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全力建设务实政府。

提升行政效能。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全面落实层级负责制,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继续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效能亮剑”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府绩效考核,全面落实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和完善政府工作督查、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狠抓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大力弘扬西湖人文精神和创业精神,倡导立说立行、速决速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正、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全力建设高效政府。

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务员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打造一支“想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力建设廉洁政府。

各位代表,西湖新一轮发展目标催人奋进,新一届政府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人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的首善之区而努力奋斗!

第17篇:杭州市医疗保险

名称: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杭州市政府令第241号

法规分类: 劳动人事保险

颁布日期: 2008-2-1

实施日期: 2008-2-1

有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杭州市政府令第241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24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八年二月一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维护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处理。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含农民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

卫生、民政、财政、税务、价格、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审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本统筹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第四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伪造证明、提供虚假证明或虚报、重报医疗费的,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违规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违规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或将本人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转给他人享受的;

(二)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的;

(三)通过重复就诊,或伪造、涂改、毁损医疗文书等手段,配取与本人疾病不符、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不符的药品、药械,或超量配取药品、药械,或骗取与本人疾病不符、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不符的医疗服务的;

(四)变卖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内药品、药械,或变卖基本医疗保障服务项目内医用材料、服

务项目的;

(五)拒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拒不提供或故意毁损医疗文书等资料的;

(六)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违规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并按其违规费用占医保经办机构当月审核医疗费的比例,扣除其当月申请拨付的医疗费外,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一)诊治、记账时不校验基本医疗保障证(卡)的;

(二)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或非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三)允许或纵容冒名就诊、挂名住院的;

(四)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或将符合出院条件应予出院的参保人员继续滞留住院的;

(五)接诊时不审阅参保人员以前的病历记载,或重复给药,或非因诊疗需要进行检查、治疗,或重复检查、治疗的;

(六)接诊时不记载病历,或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处方或发生的医疗费不符,或发生的医疗费与病情不符的;

(七)由于价格违法行为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

(八)不按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或超量配给药品、药械的;

(九)向患者提供假冒伪劣药品、药械或医用材料的;

(十)拒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拒不提供或故意毁损医疗文书等资料的;

(十一)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套取现金,或将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非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行为,或通过伪造、涂改医疗文书、单据、报表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违规支出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并按其违规费用占医保经办机构当月审核医疗费的比例,扣除其当月申请拨付的医疗费外,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处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一)不校验基本医疗保障证(卡)的;

(二)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药械,或超剂量配(售)药品、药械的;

(三)将非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四)向患者提供假冒伪劣药品、药械或医用材料的;

(五)不执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药械或医用材料价格,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

(六)拒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拒不提供或故意毁损医疗文书等资料的;

(七)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套取现金,或将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非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行为,或通过伪造、涂改医疗文书、单据、报表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第八条 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挽回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

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将基本医疗保障费转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相关基金(资金)账户的;

(二)擅自减免或未按规定程序核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障费的;

(三)擅自更改基本医疗保障标准或不按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标准的;

(四)故意延迟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拨款项的;

(五)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六)因工作失职或违反纪律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条 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一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且提供的线索未被主管部门掌握,并为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杭州市人民政府2003年11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发布、2004年11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修改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时废止。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18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成都天亿物流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12年1月8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2012年1月8日至2017年1月8日,为期5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管理。

4、工资待遇3000元,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差旅费按当天计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2年1月8日

第19篇: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劳 动 合

年 月 日 1

同 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地址: 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二、试用期

第二条 试用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三、工作内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 部门从事 工作。乙方工作职责为 。

第六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甲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实行以下两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不定时工作制,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九条 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条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可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其他休假。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 。

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十三条 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或通过转账方式付至乙方的工资账户。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也可顺延至节假日或休息日的次日。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五条 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六、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参保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中应由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该项社保事务,并按要求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资料,如劳动手册、退工单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社保错误,包括但不限于错缴、多缴、少缴、迟缴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乙方不享受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及其他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其他福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十九条 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条 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且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工作制度,爱好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以及无效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八条 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乙方正式提出辞职讯息30天后。

5.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条 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乙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十、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六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十八条 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第四十一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十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者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七条 甲方以本合同所载明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作为甲方送达乙方所有通知、文件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仍以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经常居住地作为甲方送达乙方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甲方按照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经常居住地的地址向乙方邮寄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即视为甲方已经通知到乙方,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盖章 : 签字:

日期: 日期:

第20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为转换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强化管理基础工作,理顺内部承包关系,明确双方职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经双方确定,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以下承包合同书,希望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造价:××××××××××××

5、质量等级:合格

6、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章

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职责主要是为监督乙方施工,做好一切开工准备工作,按时开工。

2、乙方协助甲方定位放线、图纸会审、参加各分部工程的结构验收,审查施工施工方案等签字手续。

3、负责处理施工当中的的疑难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每月3—5次或不定期的到工地检查,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有权采取停工整改,或根据情节轻重处理罚款。

5、负责参加工程结构验收和分部工程,观感质量以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审查整个单位工程的档案资料,按时竣工。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未准备就绪,一律不准开工。

2、对工程质量上,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甲方会议、总工要求、图纸答疑、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等要求内容以及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负责制,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修改的,造成质量隐患,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安全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机械设备。

5、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准违章作业,受到各种处罚,乙方应承担经济费用和名誉责任。

6、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文明施工。不得违障指挥,谁错指挥谁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和责任。

7、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站的规定,设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对工程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及违约责任等受到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其费用。

第三章

付款方式

一、在农忙季节和学生上学期间解决这贰次基本费用,注:(在1000元至1500元内)。

二、生活费、零用钱根据甲方付款进度,每月每人平均暂定(300元)剩余工资全部竣工一次性付清。

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

一、施工现场有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健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项目经理挂帅,各班组责任明确,定人定岗,检查考核项目明确。

二、施工现场整齐,大门两侧标牌整洁美观,四周安全标语醒目。

三、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建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四、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构件和周转材料按平面布置定点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无阻,供、排水系统畅通无积水,施工场地平整干净。

五、施工现场应划区管理,每道工序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窨井;材料和工具及时加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工完、料净、场地清,各工序成品保护完好。

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应戴分色的安全帽:各级管理人员戴黄色,各级检查监理人员戴红色,工人戴蓝色。施工现场严格防护措施。

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整洁、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完整带锁,安全保护接零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岗位职责挂牌 或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八、施工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

九、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关系,争取有关单位和群众和谅解和支持,控制施工噪声,尽量做到施工不扰民。

十、乙方(包括职工)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秩序,不得参与嫖娼、赌博、打架斗殴以及违法乱纪的事情,否则,造成后果一切由乙方负责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一、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执行,或发生其它使合同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由违约方负责承担经济责任。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经济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方一分,乙方一份,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盖章:

订立时间:

签字: 盖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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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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