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022-05-28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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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目录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戍仪仗队队员

175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第六条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

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2个),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

≥60mmHg;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第十六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

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第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第二十五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第二十七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

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

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

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 员、潜艇人员不合格。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 超过0.5cm,开牙合 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特征。

(五)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辅助检查 第四十条 血常规检查正常标准:血红蛋白 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 红细胞数 男性4.0~5.5×10/L(400~550万/mm³) 女性3.5~5.0×10/L(350~500万/mm³) 白细胞总数 4.0~10.0×10/L(4000~10000/mm³) 白细胞分类 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 100~300×10/L(10~30万/mm³) 第四十一条 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正常标准: 外 观:透明、淡黄色pH 值:

4.5~8.0尿比值:1.003~1.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 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镜 检:(离心沉淀标本)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管 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四十二条 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 外 观:黄软镜 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 ,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第四十三条 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第四十四条 胸部X射线检查。下列情况合格: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第四十五条 心电图检查(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为必检项目,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检查)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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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成员162~178cm,潜水员162~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75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 =(身高-110)kg。

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 手指残缺,影像功能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纹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操作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不超过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痔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边疆发生冻疮,潜水员,潜水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藓,轻度手(足)藓、指(趾)藓、冻疮。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140mmHg (即12.00~18.66kp) 舒张压:≥60mmHg;<90mmHg(即8.00~12.00kp)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助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疾病、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神经病、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炎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条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不合格。

眼 科

第三十条 实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种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 腔 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 ,牙列不齐、反牙合 ,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 科

第三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辅助检查

第四十条 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 血红蛋白

男性120~180g/L(12~18g/dl) 女性110~150g/L(11~15g/dl) 红细胞数

男性4.0~5.5×1012/L(400~550万/mm ³) 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 ³) 白细胞总数

4.0~10.0×109/L(4000~10000万/mm ³) 白细胞分类 中性粒细胞50%~70% 淋巴细胞20%~40% 血小板计数100~300х109/L(10~30万/mm3); 第四十一条 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 正常标准:

外观:透明,淡黄色 pH值:4.5~8.0 尿比重:1.003~1.035 *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尿酮体:阴性 * 尿糖:阴性 胆红素:阴性

尿胆元:0.1~1.0Eu/dl(弱阳性) *镜 检 (离心沉淀标本)

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 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 管 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四十二条 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 外观:黄软

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涤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第四十三条 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转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第四十四条 胸部X射线检查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文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助膈角轻度变顿(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四十五条 心电图检查(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为必检项目,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或大致正常的心电图,合格。

推荐第3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公安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4〕政联字第1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征集义务兵和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政治审查。

第三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第六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各该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机关具体负责。

第二章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第七条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第十条 应征公民应当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其户籍、出生日期、入户时间、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以居民户口簿登记的事项为准。

自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报名应招士官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应征(招)。

第十一条 应征公民的文化程度认定,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标准和规定,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 应征公民的党籍、团籍认定,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制发的《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以及党、团组织关系为准。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职业技能认定,以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准。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从兵役机关、公安机关、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政治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征兵政治审查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兵役机关派人担任副组长。

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有征集任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下统称为基层单位)应当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并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办理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 各军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征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监督下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四)对下一级参加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五)总结、推广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其政治审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部署实施本地区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配合开展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四)组织专门人员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进行政治审查;

(五)组织培训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政治情况的初审;

(二)组织实施对预征对象的跟踪审查,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逐一审查。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本行政区域的媒体上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各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应当挂牌办公。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张榜公布政治审查合格拟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名单。

第四章 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建立对应征公民的登记、审查、考核制度,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打好基础。

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外出去向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二)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和教育等部门,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告。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掌握本辖区应征公民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违法犯罪问题或者其他不良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报,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由专人负责汇总公安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的审查、考核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青年,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进行跟踪审查,掌握其现实表现、外出去向,重点审查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做到去向明、情况清。

第二十二条 对于外地征兵办公室需要调查本辖区内适龄青年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回复。第二十三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把兵役登记期间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与年度征兵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先推荐、确定现实表现好的预征对象上站体检。

第五章 征兵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二)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六)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见附录1)中签署审查意见。

第二十五条 对人户分离、在本县(市、区)区域以外务工、经商或者就读的预征对象政治情况的审查,应当在平时跟踪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区域联审,必要时可派人或发函调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予以积极配合。第二十六条 对自愿应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应征在校大学生所在院(系)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其政治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

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见附录2)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录3),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按时限要求发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综合各方面意见,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政治表现情况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单位征集新兵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 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其政治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接兵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拟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实施征接双方共同参与的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反映。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充分发挥接兵部队的作用,主动安排走访调查。预定的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兵员,未经接兵部队走访调查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

第三十条 对已批准入伍的新兵,发现有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退兵手续。

第六章 政治复查与退兵

第三十一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第三十二条 经查实确属政治条件不合格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作政治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过90天。对超过期限发现的政治条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处理。退兵后不再补换。

对作退兵处理的新兵,部队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办妥退兵手续,并派专人送回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政治复查期间,属于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处理,部队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经教育仍拒绝服兵役的,在与其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妥后可作退兵处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拒绝服兵役处理。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在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无责任退兵,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和部队接兵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征兵政治审查的条件和规定,严守征兵规律。凡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收受钱物、以权谋私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将不符合服现役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以及党纪政纪军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1993年10月9日《对<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的几点说明》、1996年9月18日《颁发<关于征兵政治审查组织实施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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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征 公 民 学 历 证 明

据学籍卡记载为我校届高中、初中毕业生,经合度毕业证号码为:

该生在本校简历:

在校表现:

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5篇:体格检查标准

体格检查共20项,100分,其中小项目6分、大项目16分。

1、血压(6分)

(1)血压计放置位置正确(1分);

(2)血压带绑扎部位正确、松紧度适宜(2分);(3)听诊器胸件放置部位正确(2分);(4)测量过程流畅(1分)。2.眼(6分)

(1)眼球运动检查方法正确(1分);

(2)对光反射(间接、直接)检查方法正确(2分);(3)调节反射检查方法正确(1分);

(4)辐辏反射(辐辏运动)检查方法正确(2分)。3.浅表淋巴结(6分)(1)检查手法正确(2分);

(2)检查部位能涉及到四个主要部位(颈部、腋窝、锁骨上、腹股沟,每部位1分),(2分);

(3)若触及淋巴结时如何表述(能讲出大小、数量、活动度、有无触痛可得)(2分)。

4.颈部(甲状腺、气管)(6分)(1)检查站立位置正确(1分);

(2)检查甲状腺手法正确(包括检查者在病人前和后的手法)(3)头部位置正确并能令被检查者吞咽口水(1分);(4)三手指检查气管方法、部位正确(2分)。5.外周血管检查(6分)

(1)脉搏:测试脉率、脉律方法、部位正确(2分);(2)测毛细血管搏动征及水冲脉方法正确(各1分,共2分);(3)在静脉杂音、动脉杂音、射枪音三种杂音中会正确操作(任选1种,2分)。胸部

6.胸部视诊(4分)

(1)能指出胸部体表主要骨骼标志、主要垂直线标志(锁骨中线)及主要自然陷窝(1分);

(2)在视诊内容方面,能提到观察胸廓形状(桶状胸、扁平胸、肋间隙是否饱满、乳房是否对称等)(1分);

(3)能答出视诊可观察:呼吸运动、呼吸频率、呼吸节律者(2分)。

7.胸部触诊(4分)

(1)胸部(廓)扩张度双手触诊方法,姿势正确(1分);(2)双手语音震颤触诊方法正确(2分);

(3)能提到胸部触诊可触及胸膜摩擦音,并能进行正确操作(1分)。

8.胸部叩诊(4分)

(1)间接叩诊时手指动作、方法、顺序正确(2分);(2)直接叩诊手指方法正确(1分);(3)会叩肺移动度者(1分)。9.胸部听诊(4分)

(1)听诊方法、顺序正确(1分);

(2)能表述听诊(肺部听诊)四种主要内容(正常呼吸音、异常呼吸音、罗音、胸膜摩擦音)(3分)。10.心脏视诊(4分)

(1)心脏视诊方法正确(1分);

(2)能讲出心脏视诊主要三个内容,并能指出其部位(心前区隆起与凹陷、心尖搏动、心前区异常搏动)(3分)。11.心脏触诊(4分)(1)触诊手法正确(1分);

(2)能在心尖搏动区及心前区正确进行触诊(2分);(3)能提到触诊可触及震颤、心包摩擦感(1分)。12.心脏叩诊(4分)

(1)叩诊手法、姿势、力量正确(1分);

(2)会叩心浊音界,能回答并叩出主考官提出的某肋间心浊音界(2分);

(3)锁骨中线测量方法正确(1分)。13.心脏听诊(4分)

(1)能正确指出心脏瓣膜各听诊区(2分);

(2)听诊顺序正确(从二尖瓣区开始肺动脉区主动脉区主动脉第二听诊区三尖瓣区,逆时针方向)(1分);(3)能讲出心脏听诊主要内容(1分)。腹部

14.腹部视诊(4分)

(1)腹部的体表标志及分区表述正确并能在腹部指点正确(1分);

(2)视诊方法正确(1分);

(3)能表述视诊主要内容(2分,以下每项0.5分)腹部外形、呼吸运动、腹壁静脉、胃肠型和蠕动波15.腹部触诊(4分)

(1)触诊手法、顺序正确(2分);(2)肝脾触诊及测量方法正确(1分);

(3)在下列项目中任选二项,操作方法正确(每项0.5分,共1分)

腹部肿块、液波震颤、振水音、压痛及反跳痛16.腹部叩诊(4分)

(1)叩诊手法、动作、力量、顺序正确(1分);(2)移动性浊音叩诊方法正确(1分);(3)膀胱叩诊方法正确(0.5分);

(4)脊肋角叩击痛检查方法正确(0.5分);(5)肝浊音界叩诊方法正确(1分)。17.腹部听诊(4分)

(1)听诊顺序方法正确(1分);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2)能表述何谓肠鸣音正常、亢进、消失(2分);(3)血管杂音(动脉性和静脉性)听诊部位正确(1分)。神经

18.深、浅反射(4分)

正确测试(操作)深反射:跟腱、肱二头肌、膝反射;浅反射:腹壁反射;19.脑膜刺激征(4分);

(1)测试颈项强直操作正确(2分);(2)测试Kernig征操作正确(1分);(3)测试Brudzinski征操作正确(1分)。20.锥体束病理反射(4分)

在下列中任选2项能正确操作(每项2分)

Babinski征、Oppenheim征、Gordon征、Chaddock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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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家长保证书

我是 的家长,我的儿子 应个人自愿申请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本人保证我儿子若被国家征召入伍,在服役期间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当逃兵,在部队保证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部队。另我不会借我儿子入伍一事,大摆筵席,整“兵酒”,如有一切问题,我自愿承担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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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的家长,我的儿子应个人自愿申请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本人保证我儿子若被国家征召入伍,在服役期间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当逃兵,在部队保证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部队。另我不会借我儿子入伍一事,大摆筵席,整“兵酒”,如有一切问题,我自愿承担责任。

保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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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的家长,我的儿子应个人自愿申请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本人保证我儿子在服役期间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当逃兵,在部队保证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部队,如有一切问题,我自愿承担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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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家长保证书

我是应个人自愿申请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本人保证我儿子在服役期间不给部队添麻烦,不当逃兵,在部队保证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部队,如有一切问题,我自愿承担责任。 保证人:

年月日

应征青年入伍承诺书

敬爱的人武部领导:

我自愿应征入伍,履行适龄青年的光荣义务,为今后能做一名合格的战士,我做以下承诺:

1、坚决服从部队和领导的安排,不拣轻怕重,自愿承担艰苦繁重的军旅工作;

2、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军纪军规。首先是认真学习、认真领会,在训练中,严格要求自己,把训练看作一种欢乐,而不能看作是一种负担,训练当中的失败坚决克服,努力赢得成功;

3、别人有困难时,我一定会努力帮助,团结同志,先人后己。以革命事业为己任,后为自己着想。虚心向部队领导和新老兵学习;

4、努力磨练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敢于战斗的精神、敢于牺牲和奉献的精神,使自己全身心地容入到部队生活中;

5、努力在思想上、工作上和军旅生涯等各方面将自己炼就成一名合格军人,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部队,不辜负部队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厚望;

6、本人所填写入伍的各项内容、数据、信息都真实、准确、没有虚假。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1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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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履行兵役义务承诺书

本人姓名: ,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文化,系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居)人。

本人志愿报名参军,并郑重承诺:认真履行兵役义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遵守规定、保守秘密。如因思想原因拒绝或逃避服兵役,接受以下处罚:

(一)一次性罚款3万元;

(二)5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3年内公安机关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四)3年内教育部门不得办理入学升学或转学手续;

(五)3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六)3年内金融社保部门禁止提供各种贷款业务;

(七)纳入《信用天长建设专网》黑名单和公安机关违法人员黑名单。

市征兵办领导签字盖章: 镇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承诺人及家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市征兵办、基层武装部及承诺人家长各一份。

第11篇:体格检查标准说明

体格检查标准说明

体温:(腋测法)正常值36~37℃.夹紧10min后读数。生理情况下,早晨体温略低,下午略高,

24小时波动一般不超过1℃,运动、进食后体温略高。老年人体温略低。

体重与身高:

男子标准体重对照表

年龄|身高

55 57 59 61 63 65 67 69

152cm 56 56 56 56 56 56 56 56

156cm 58 57 57 57 57 57 57 57

160cm 59 59 58 58 58 58 58 58

164cm 61 60 60 60 60 60 60 60

168cm 63 62 62 62 62 62 62 6

2172cm 65 65 64 64 64 64 64 6

4176cm 68 67 67 67 67 67 67 67

180cm 71 70 70 70 70 70 70 70

184cm 75 74 74 74 74 74 74 74

188cm 78 77 77 77 77 77 77

77

女子标准体重对照表

血压与脉搏:健康成人的正常心率为60~100次/分,大多数为60~80次/分,女性稍快;3岁

以下的小儿正常心率在100次/分以上;老年人偏慢。成人每分钟心率超过100次(一般不超过160次/分)或婴幼儿超过150次/分者,称为窦性心动过速。常见于正常人运动、兴奋、激动、吸烟、饮酒和喝浓茶后。也可见于发热、休克、贫血、甲亢、心力衰竭及应用阿托品、肾上腺素、麻黄素等。如果心率在 160~220次/分,常称为阵发性心动过速。心率低于60次/分者(一般在40次/分以上),称为窦性心动过缓。

呼吸频率:12-20次/分.瞳孔对光反射:正常人,手电筒直接照射一侧瞳孔时,可观察到该侧瞳孔受到光线刺激时立即缩小,此时移开光源可观察到瞳孔立即复原。用同样的方法再观察对侧瞳孔。若用手电筒照射瞳孔时,其变化很小,而移去光源后瞳孔增大不明显,此种情况称为瞳孔对光反应迟钝。当瞳孔对光毫无反应时,称为对光反应消失。此两种情况常见于昏迷的患者。

脊柱与四肢:检查脊柱和四肢畸形应严格按照望触动量四步检查四肢的检查特别要强调双侧对照;躯干和肢体的动态观察十分重要包括站立时躯干的屈伸下肢行走的步态上肢的使用情况等对畸形的检 查应明确畸形的结构性质与程度区分畸形发生的部位是骨关节还是软组织关节活动度的检查要包括主动活动与被动活动测量各个方向的活动度并须双侧对比肢体的长 短粗细均应正确测量对于有神经症状的畸形应测量肌力;另外对于不同的关节均有一些特异性的检查试验或体征利用这些是试验或体征可十分有效的对畸形进行诊断。脊柱畸形包括(先天性短颈、先天性肌性斜颈、脊柱侧凸畸形、脊柱后突畸形)

皮肤:(1)颜色 皮肤颜色的改变包括:苍白、发红、发绀、黄染(主要见于黄疸)、色素沉着、色素脱失(白癜、白斑、白化症)等。(2)湿度 皮肤湿度与汗腺分泌功能有关,出汗多皮肤湿润,出汗少则皮肤干燥。正常人皮肤比较湿润,并随周围环境的温度、湿度的变化而改变,在气温高、湿度大的环境里出汗增多,这是正常的调节功能。(3)弹性 皮肤弹性与年龄、营养状况、皮下脂肪及组织间隙水分多少有关。检查皮肤弹性时常取被检查者手背或上臂内侧部位,检查者用示指和拇指将皮肤捏起,松手后正常人皱折迅速平复,当弹性减退时邹折平复缓慢(4)毛发 毛发色泽、多少和分布对疾病有辅助诊断意义,它受种族、年龄、性别、遗传、营养状况和疾病的影响。(5)皮疹 皮疹多为全身性疾病的表现之一,是临床上诊断某些疾病的重要依据。发现皮疹时应仔细观察和记录其出现与消失的时间、发展顺序、分布部位、形态大小、颜色,压之是否褪色,平坦或隆起,有无瘙痒及脱屑等。(6)脱屑 正常皮肤表层不断角化和更新,可有皮肤脱屑。病理状态下可见大量皮肤脱屑,如银屑病。(7)皮下出血 病理状态下可出现皮肤下出血,根据其直径大小及伴随情况分为以下几种,小于2mm称为淤点,3~5mm称为紫癜,大于5mm称为淤斑;片状出血并伴有皮肤 显著隆起称为血肿。检查时,较大面积的皮下出血易于诊断,对于较小的淤点应注意与红色的皮疹或小痣进行鉴别,皮疹受压时一般可褪色或消失,淤点和小红痣受 压后不褪色,但小红痣于触诊时可感到稍高于皮面,且表面光亮。(8)蜘蛛痣与肝掌 皮肤小动脉末端分支性扩张所形成的血管痣,形似蜘蛛,称为蜘蛛痣,多出现于上腔静脉分布的区域内,如面、颈、手背、上臂、前胸和肩部等处。检查时用棉签或 火柴杆压迫蜘蛛痣的中心,其辐射状小血管网即消退,去除压力后又复出现。但有的病人不形成蜘蛛痣,仅

表现为毛细血管扩张,常见于急、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慢 性肝病患者在手掌大、小鱼际处常发红,加压后褪色,称为肝掌(9)水肿 皮下组织的细胞内及组织间隙内液体积聚过多称为水肿。水肿的检查应以视诊和触诊相结合。凹陷性水肿局部受压后可出现凹陷,而粘液性水肿及象皮肿(丝虫病)尽管组织肿胀明显,但受压后并无组织凹陷。根据水肿的轻重,可分为轻、中、重三度。(10)皮下结节 较大的皮下结节视诊即可发现,对较小的结节则必须触诊方能查及。无论大小结节均应触诊检查,注意其大小、硬度、部位,活动度,有无压痛等(11)瘢痕 瘢痕指皮肤外伤或病变愈合后结缔组织增生形成的斑块。外伤、感染及手术均可在皮肤上遗留痕,为曾患某些疾病的证据。如患过天花者,在其面部或其他部位有多数大小类似的瘢痕。

头部与颈部:1.头颅 检查时注意头颅大小、外型、有无畸形与异常运动。头颅大小以头围表示,测量时以软尺自眉间绕到颅后,通过枕骨粗隆。2.眼睛(1)眼睑 应注意眼睑皮肤、形状和运动,尤其时上睑是否下垂,闭合有否障碍等。(2)结膜与巩膜 检查时需将眼睑外翻,充分暴露巩膜与结膜。翻转上睑时,用示指和拇指捏起上睑中部边缘,嘱被检者向下看,此时轻轻向前下方牵拉,然后示指向下压迫睑板上 缘,拇指将睑缘向上捻转,即可将上睑翻开。检查下睑结膜时,嘱被检者向上看,拇指置于眼眶下缘将眼睑向下拉,即可将巩膜与下睑结膜显露出来。正常结膜呈粉红色,检查时注意其颜色,充血、苍白、黄染、出血点等。正常巩膜为瓷白色,检查时注意有无黄染等(3)角膜 正常人角膜无色透明而有光泽。检查时用笔形手电由角膜斜方照射进行视诊,观察角膜光泽、透明度、有无云翳、白斑、溃疡、软化及新生血管。(4)虹膜与瞳孔 注意观察虹膜的颜色、形状、纹理及清晰度,瞳孔检查非常重要,它可提供部分中枢神经的生命征象。检查时注意以下几方面:①瞳孔形状和大小 在一般光线下,正常瞳孔直径为3~4mm,两侧等大正圆。小于2mm为缩小,大于6mm为瞳孔散大。②对光反射 用笔形手电从斜方照入瞳孔,观察瞳孔收缩情形。当光源照射受检瞳孔时,瞳孔立即缩小,移去光源后迅速复原,称直接对光反射;当光源照射一侧瞳孔时,对侧未受照射瞳孔也立即缩小,称为间接对光反射(也称交感反射)。③调节与会聚反射(又称辐辏反射) 嘱被检者注视1m远以外检查者示指,然后将示指迅速移近距眼球10cm左右处,正常反应是两侧瞳孔缩小,称为调节反射,重复上述检查,但示指缓慢移近被检者眼球,此时两侧眼球同时向内聚合,称为会聚反射。(5)眼球运动检查 检查者与被检者面对面相距为50~60cm而坐,嘱被检者头部固定,检查者以示指为目标让被检者在6个方向上凝视,一般顺序是左→左上→左下→右→右上→ 右下。眼球震颤检查方法,检查者嘱被检者头部不动,眼球随检查者手指(约离开眼30cm)所示方向(垂直、水平)运动数次,观察眼球是否出现一系列有规律 的快速往返运动。双侧眼球发生细小的有规律的来回摆动称为震颤。(6)眼的功能检查 包括视力、视野、色觉检查等。视野检查即检查黄斑以外的视网膜功能,测定视野常用方法有面对面对比法及利用视野计法,作精确视野测定。色觉检查色觉检查要在自然光线下进行,让受检者在距0.5m处读出色盲表上的彩色数字或图像,若在5~10秒内不能读出,则按色盲表上的说明判断为某种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7)颈部血管检查颈部血管检查主要是颈静脉和颈动脉,注意颈静脉有无显露、充盈或怒张,观察颈动脉、颈静脉有无搏动,并在颈部大血管区听诊有无杂音。(8)甲状腺检查甲状腺触诊方法有:

1.从后方触诊甲状腺 检查者位于被检者身后,双手拇指置于被检者颈后部,其余四指绕至颈部前下方,示指和中指尖于环状软骨下方触诊甲状腺峡部,检查右叶时请患者头微侧向右方, 检查者以左手指将甲状腺轻推向右侧,以右手触摸甲状腺右叶的大小、形状、质地,有无结节、压痛及震颤。再用同样方法检查左叶甲状腺。

2.从前面触诊甲状腺 检查者立(坐)于被检者对面,检查右叶时患者头略向右倾,检查者以右手大拇指将甲状腺推向右侧,用左手拇指触摸甲状腺右叶,换手检查左叶。亦可用单手触 诊,检查右叶时,检查者以左手拇指置于环状软骨下气管左侧,将甲状腺推向右侧,其余三指触摸甲状腺右叶。再用右手检查左叶。当触及肿块时,嘱被检者咽口水,若肿块随吞咽上下移动,证实为甲状腺肿块,可借此与颈前其他肿块相鉴别。听诊发现甲状腺肿大时,应以钟型听诊器置于甲状腺上进行听诊。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由于甲状腺动脉血流加速,可听到连续性或收缩期血管杂音。

第12篇: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1 年龄:18~55周岁。

4.1.2 体重:男≥50kg,女≥45kg。

4.1.3 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30mmHg 或: 12.0KPa~18.7KPa/8.0KPa~12.0KPa,脉压:≥4.0KPa。

4.1.4 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 体温正常。

4.1.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4.1.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4.1.9 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100次/min。 4.1.10 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2.2 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00;相当于男≥120g/L,女≥110g/L。 4.2.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只限于初检使用):阴性;速率法:≤40单位;赖氏法:≤25单位。

4.2.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酶联免疫法,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采血点的初检使用)。

4.2.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6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7 梅毒试验:阴性(RPR法、TRUST法或酶联免疫法)。

4.2.8 复检4.2.1,4.2.3,4.2.4,4.2.5,4.2.6,4.2.7(其中4.2.3必须用赖氏法或速率法)。 4.2.9 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检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检验报告为准)。

4.2.10 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4.3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4.3.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4.3.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4.3.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后不需要推迟献血。 4.3.4 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4.4.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4.4.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4.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4.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4.5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4.4.6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4.4.7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4.8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4.4.9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4.5.1 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4.5.2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者。 4.5.3 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5.4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4.5.5 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4.5.6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5.7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4.5.8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4.5.9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4.5.10 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4.5.11 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4.5.12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4.5.13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4.5.14 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4.5.15 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4.5.16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4.5.17 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4.5.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4.5.19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4.5.20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4.5.21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4.5.22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4.5.23 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第13篇:应征公民政审表填写说明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填表说明

对于从未接触过这份表格的人来说,在拿到这份表格时会对如何填写表格而感到不知所措。因此要求先把内容填写在草稿上面,然后请字写的比较好的人抄到正式表格中,毕竟如果通过了,这份表格就会伴随你一生,因此字要好看一点。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在通过体检后需要填写的一份介绍自身及家庭政治背景的表格。只有政治审查通过,公民才会被部队招收。

第一,填写政审表不能有任何涂改和污点,一旦涂改或污损即为废表,不能再用。通常个人填写时应先认真看清楚填表说明。本表一律用规范汉字填写,用钢笔(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在用其它纸张做初稿,在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再抄写到政审表上。

第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是统一印制、下发和使用的,所有个人复印、打印等非正式下发的一概无效。

第三,需异地单位填写政审内容时,往往就是由于邮寄过程较长而出现误时误事,如果你的政审表是做为普通邮件邮寄,肯定要耽误时间,最好是使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这样才能保证按时收到。

第四,表格填写中相关注意事项

事项

1、姓名:按照身份证及户口册上名字填写 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特别是书写“杨”字要注意繁简区别。1

事项

2、曾用名:身份证及户口册上没有的一律不准填写。

事项

3、出生年月: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日期填写,严禁填写自行更改过的日期。

事项

4、性别: 这一栏就不多说了。

事项

5、名族: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的信息填写,不准乱填写;事项

6、宗教信仰:大家要特别注意,一律填写( 无)

事项

7、文化程度:以自己的最高毕业证书为准填写;

事项

8、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分别填写相应组织称呼并填写加入年月。无组织关系一律不填写。

事项

9、户籍情况: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分别按照户口册上户籍信息填写相应内容,农业或者城镇;

事项

10、籍贯: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填写。例:云南嵩明或云南XX县。

事项

11、常住户口所在地址栏:填写户口本第一页上的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那里打印着的地址。例如:嵩明县嵩阳派出所或嵩明县杨桥派出所。

事项

12、婚姻状况:一律填写

事项

13、现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实习生填写就读学校名称,有工作单位的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但注意工作单位必须是国家正式单位,到私人企业外出打工单位不算。已毕业没有工作在家的人员,填写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名称 。例如(1)嵩明县第一中学(2)嵩明县嵩阳镇东北街居委会。

事项

14、家庭地址:严格按照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登记信息填写 事项

15、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

示例:2002.03 在XX中学就读期间由XXX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

其中一定要写清时间,介绍人,地址,组织名称。这里可能会忘记介绍人是谁,大家要注意回忆查找。

事项

16、奖惩情况:原则上受镇级以上单位表彰的才填写 ,受表彰情况必须有原件交征兵工作人员查看后认可,复印原件交给征兵工作人员留档。没有的在右下角上方填写认真填写“无”。

事项

17、受训情况:一律填写最高学历在校军训情况。有专业特长填写专业特长。

事项

18、本人简历及证明人:这里需要填写从小学到现在基本经历,证明人一般为班主任或领导。

例:1993年9月至98年7月 在XX小学读书,证明人:XX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 在XX大学读书,证明人:XX

2008年8月至今在XXX村(居)委会生活 证明人:XXX

事项

19、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需要填写三代内的直系亲属资料,如果已经过世的,也要写出,且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情况示例:

爷爷: XXX 在xx村于XX年病故

奶奶: XXX 在xx村在家

父亲: XX单位职员 中共党员

母亲: XX在XXX村在家

外公:XXX 在xx村在家

外婆:XXX 在xx村在家

舅父:

舅母:

姑父:XXX 在xx村经商

姑母:

哥哥:XXX在XXX学校读书

弟弟:XXX在XXX学校读书

姐姐:XXX在xxx单位工作

妹妹 : XXX在XXX学校读书

事项20、对政治有特殊要求单位征集的新兵才填写栏 一律不准填写。要求填写的人员我们会通知,没有通知的不必填写。

事项21: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 这里填写的是学校对自己的评价。如果你是在外地求学的,例如在昆明读书,现在又回到老家,那么,你就必须带着这份表格去学校请原班主任填写,学校副校长以上级别的领导签名加盖学院或学校公章才行。公章一定要盖在领来的表格上,否则无效。如在外地学习的,如王金鑫社同志,可以请学校对你在校表现出具证明后,用快递寄回

贴在“附页栏”。

例:该生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在本校XXX班(高等院校加上在XXX系XXX班)读书,期间表现良好,学习认真,(做为班干部的人员应该加上工作负责),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并毕业(实习)。无违法违纪行为。

参加统考现在读高三人员填写为该生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在本校XXX班)读书,期间表现良好,学习认真,(做为班干部的人员应该加上,工作负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盖章日期

事项22、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需要到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单位领导填写,并有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这项工作由民兵连长负责完成。

例:

该青年在本村生活期间,经审查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意应征。

xx签名盖章日期

有工作单位填写为,该同志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团结同事,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力。无违法违纪行为行。同意应征。

事项23、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这项工作由镇武装部负责完成。

示例:(以公安机关填写为准)

经审查该同志在本辖区范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参加任何反动团体组织。

xxx签名(审查员签字)

xxx签名 (副所长)盖章日期

事项24、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需要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武装部,请那里的部长填写,然后盖该单位的章。

示例:

经审查该青年现实表现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应征即现役条件。

xxx签名盖章日期

各位同志,政审表填写好后,请各村居委会民兵连长统一带回填写“村(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意见”栏,由各政审对象将表格拿到各自最高学历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 栏,由于时间非常急,这两栏填写完后,请民兵连长务必于明天下午3点前将表册交回镇武装部完成其它栏的审查,如果哪一环节延误时间影响定兵,这样的事我们也没有办法补救。 请大家一定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

备注:因自身原因造成2次填表的自己负责

第14篇: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分;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各类急性肝炎(如药物性肝炎、甲型肝炎等)治愈者,合格。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合格,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第八条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九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四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第十五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六条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第十九条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不合格。

第二十条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碍,不合格。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不合格。

附件3:

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工作规程

一、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制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体检表需贴上体检人近照,学校在确认其身份后在照片上盖上职能部门印章,体检医院认真核对体检人身份证后,方可进行体检。

二、体检医院应按照以下的体检操作规程进行体检: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它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博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作“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做“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cm以内,脾在胁下1cm以内,肝功能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cm(肝生理性下垂除外);脾肿大且脾功能亢功;单纯脾大2cm以上,均视为不正常。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本》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

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该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以上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将能认出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钟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测听力采用音叉试验。用一套3个倍频检频音叉C1

28、C2

56、C

512、分别检查气导和骨导的听力。检查气导听力时,检查者手持叉柄,用叉臂敲出另一手掌内大鱼际肌(不能敲击过响,以免产生泛音),将振动的两叉臂末端臵于耳道口1cm处,呈“三点一线”;检查骨导时,将叉柄末端的底部后臵于乳突部。采用施瓦巴赫试验(ST)结果是(±)者为合格;出现(+)或(-)者为不合格。

9.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10.肝功能检查采用速率法,抽血前应空腹12小时,忌饮酒,保证睡眠,检验后将结果值记入体检表。

11.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参照粤人发[2004]2

2号有关文件规定,将结果记入体检表。

12.胸透(X光)检查:透视视野应避免佩戴金属饰物,避免穿着金属扣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结果。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透视后将结果记入体检表。

三、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根据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在“体检结论”一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名;医院根据体检结论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填写“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或“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并加盖医院印章。

第15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示例说明

一、本表一律用规定的汉子简化字填写,用钢笔(蓝黑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

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栏目内填写不下的可填写在附页上。贴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

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以及

之前各项,由本人如实填写,其中:“户籍情况”指本人是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 或农村居民);“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指本人曾加入过何 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等并在其中任何职务。

三、“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用于“对政

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单位征集的新兵”的政治审查,由指定负责政审调查的人员填写,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组进行复查,负责人签字。

四、“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 ”栏,由应征公民最后就读 学校的原班主任或指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学校印章;在外地就学,其学校无法 直接填写本栏目的,应附原就读学校的证明材料。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 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填写。

五、“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凡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

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 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分管部门负责人填写。

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本人常住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

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街道)由驻乡(镇、街道)民警负责审查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对全日制高等院校自愿入伍的在 校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填写。

七、“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栏,由应征公民常住户口所在

地乡(镇、街道)负责综合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对全日制高等 学校自愿入伍的在校学生、有学校负责填写。

八、“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结论意见”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

公室政治审查组对各方面审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审结论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政审专用章

第16篇: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体格检查标准

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体格检查标准

一、身体条件

1.身高、体重、视力: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动作协调。过于肥胖,指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过于消瘦,指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部属院校对男性考生身高要求更高些,一般要不低于1.70米。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7(0.5)(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部属院校对考生眼睛的视力要求有文、理科之分,理科类专业要在

4.9(0.8)(含)以上,文科类专业要在4.8(0.6)(含)以上。所以近视高考生想要报考公安院校,必须要过视力体检这一关。合肥普瑞眼科医院专家介绍,目前可以通过近视矫正手术来治疗近视眼,但前提是通过严格的术前检查才可实施手术。

2.其他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

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二、面试内容及标准

面试内容有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单项不合格者视为面试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有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立定跳远2.25米以上;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立定跳远1.66米以上。单项不合格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第17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6年发布,自2006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l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重(kg)=身长(cm)-110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形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

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条 血压收缩压90 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l00次,合格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形合格: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热血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合格。

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不合格。

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士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形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覆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形潜艇专业合格:

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的;

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得分大于30分;

得分大于30分;

得分大于28分;

得分大于28分。

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l.0cm的;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3);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红细胞数,男性4.4~5.5×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3);

血小板计数,l00~300×1012/L(10~30万/mm3);

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1)、女性ll0g/L~l50g/L(11~15g/dl)。

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外观透明、淡黄色;

H值为4.5~8.0;

尿比重为1.003~1.035;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尿酮体阴性;

尿糖阴性;

胆红素阴性;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尿妊娠试验阴性。

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正常;

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 则

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

第18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怎么写啊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怎么写啊

2009-11-12 01:1

5提问者:cc534154880

| 悬赏分:30 | 浏览次数:10747次

就是个人简历证明人那,我只是到班主任姓什么,怎么办啊,填校长的话,现在也不是那个校长了,还有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这里怎么填,没有是不是就不填了,何时,何单位,何原因受过何种奖惩这怎么填,是不是没有也不填了,假如我们是全局人都有这奖励,我能不能写,还是只能写个人的奖励

2009-11-15 11:1

1精彩回答

事项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那栏:填写户口本第一页上的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那里打印着的地址。只要把XXX派出所去掉就是了。

例如:xx县局xxxx派出所

那么填:xx县xx社区

事项

二、“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

示例:2002.03 在XX中学就读期间由

青年团组织

其中一定要写明时间,介绍人,地址,组织名称。这里能会忘记介绍人是谁。那就得去自己存放档案的地方查查谁是介绍人。我就是跑到人才中心去查的。

事项

三、“本人简历及证明人”那栏:这里需要填写从小学到现在基本经历,证明人一般为班主任或领导。

示例:

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九八年七月 在

xx社区 XXXXX小学读书,证明人:XX” 那栏: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

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00一年七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一年九月至二00四年七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四年九月至二00八年七月 在XX大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八年八月至今在XXXX公司 证明人:XXX

事项

四、“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

栏:需要填写三代内的直系亲属资料,如果已经过世,也要写出,应为一般都为

一对一对出现的,且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情况示例:

祖父: XXX 在xx村于

祖母: XXX 在xx村年老在家

父亲: XXX XXX公司职员

母亲:

外祖父:

外祖母:

舅父:

舅母:

姑父:

姑母:

工作单位、职业、89年病故中共党员政治面貌“那

事项

五、“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那栏:这里填写的

是学校对自己的评价。如果你是在外地求学的,例如如果在昆明读书,现在又回

到浙江,那么,你就必须带着领来的表格去学校请原班主任填写,再请院系副院

长以上级别的领导签名加盖学院或学校公章才行。公章一定要盖在领来的表格

上,否则无效。我比较命苦,一开始没把原表格寄到学校,只是叫学校开了张证

明过来,把东西交到武装部后被他们批了一顿,说那东西无效,让我必须在几天

内搞定。于是乎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带着表格坐飞机回学校,辛苦啊!而且路费

没的报!!!!

示例:

学生XXX与200

4习认真,工作负责,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并毕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

日期

事项

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

单位领导填写,并有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示例:

该青年在本社区生活期间,经审查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

事项

七、“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

填写。去派出所是会有专门负责这类工作的警官,

写内容,然后你再去请派出所副所长及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签字,然后盖章。

9月之20087月在本校xxx系学校,期间表现良好,学盖章“那里:需要到居住地的村委会或盖章日期“那里:需要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经他审查后,他会在栏目中填 年年

示例:

经审查该同志在本辖区范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参加任何反动

团体组织。

xxx签名(审查员签字)

xxx签名 (副所长)盖章日期

事项

八、“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那里:需要到街道办事

处或乡镇府的武装部,请那里的部长填写,然后盖该单位的章。

示例:

经审查该青年现实表现较好,又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应征即现役条件。

xxx签名盖章日期

第19篇:应征公民入伍手续办理程序全流程

应征公民入伍手续办理程序

新兵档案材料是应征公民入伍的基本凭证是部队了解、掌握新兵的基本情况对新兵进行管理使用的基本依据。严格新兵档案材料的办理有利于部队对新兵的管理、使用。依据1997国征字第一号《关于办理新兵档案材料的规定》精神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兵档案的基本内容

1、《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2、《应征公民入伍审批表》对特种政治条件兵应附政审调查证明材料。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4、批准入伍的新兵是党团员的应有入党团志愿书

5、新兵入伍前已经建立的正式档案材料应一并装入新兵档案。各地在征兵中自行制发的征兵调查材料是否装入新兵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

二、应征公民入伍手续所需表格和档案袋的印制。

三、应征公民入伍手续的办理

1、《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审批定兵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填写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上填写的新兵姓名必须与《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填写的姓名一致正文装入新兵档案存根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保存备查。填写《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过程中如出现差错或因人员调换应

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调换。

2、《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的办理。《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由应征公民本人和负责政审工作的单位指定政审工作人员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应征公民政治审查组织实施工作的规定》1996参联字3号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制发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的通知》1996国征字第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办理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审查后加盖“政审专用章”其中:

(1)、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照片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户别指本人是农业或非农业户口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指本人曾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等并在其中任何职务。

(2)、本人简历栏要填清本人自小学读书起至入伍时止的学历和工作变动情况并要填写个人阶段的证明人。

(3)、家庭主要成员栏应包括应征公民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工作单位、植物、政治面貌等情况。

(4)、主要社会栏应包括应征公民的外祖父母、伯叔、姑、舅、姨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情况。

(5)、就读学校签订栏由应征公民最后就读学校的原班主任或指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学校印章在外地就学其学校无法直接填写本栏目的应附原就读学校的调查证明材料。

(6)、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意见栏凡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由驻乡镇民警负责审查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

(8)、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栏由应征公民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综合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

(9)、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结论意见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组对各方面审查简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审结论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审专用章。

以上(5)(6)(7)(8)四栏应主要填写应征公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道德、组织纪律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的填写。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的内容对受检青年的身体情况逐科逐项检查填写签名负责在各科室检查的基础上由主检医师全面把关填写体检结论意见并签名负责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后加盖“体检专用章”。

4、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后统一填写及时发给新兵本

人并作为注销户口和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的凭证。新兵档案材料的填写一律使用黑色和蓝黑色墨水字迹要工整。

第20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怎么写啊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怎么写啊

2009-11-12 01:15 提问者:cc534154880 | 悬赏分:30 | 浏览次数:10747次

就是个人简历证明人那,我只是到班主任姓什么,怎么办啊,填校长的话,现在也不是那个校长了,还有就是,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这里怎么填,没有是不是就不填了,何时,何单位,何原因受过何种奖惩这怎么填,是不是没有也不填了,假如我们是全局人都有这奖励,我能不能写,还是只能写个人的奖励 2009-11-15 11:11 精彩回答

事项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那栏:填写户口本第一页上的户口登记机关专用章那里打印着的地址。只要把XXX派出所去掉就是了。

例如:xx县局xxxx派出所

那么填:xx县xx社区

事项

二、“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

示例:2002.03 在XX中学就读期间由青年团组织

其中一定要写明时间,介绍人,地址,组织名称。这里能会忘记介绍人是谁。那就得去自己存放档案的地方查查谁是介绍人。我就是跑到人才中心去查的。

事项

三、“本人简历及证明人”那栏:这里需要填写从小学到现在基本经历,证明人一般为班主任或领导。

示例:

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九八年七月 在

xx社区 XXX

XX小学读书,证明人:

XX ” 那栏: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 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00一年七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一年九月至二00四年七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四年九月至二00八年七月 在XX大学读书,证明人:XX

二00八年八月至今在XXXX公司 证明人:XXX

事项

四、“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栏:需要填写三代内的直系亲属资料,如果已经过世,也要写出,应为一般都为一对一对出现的,且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情况示例:

祖父: XXX 在xx村

祖母: XXX 在xx村

年老在家

父亲: XXX XXX公司职员

母亲:

外祖父:

外祖母:

舅父:

舅母:

姑父:

姑母:

工作单位、职业、89年病故

中共党员

政治面貌“那

事项

五、“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那栏:这里填写的是学校对自己的评价。如果你是在外地求学的,例如如果在昆明读书,现在又回到浙江,那么,你就必须带着领来的表格去学校请原班主任填写,再请院系副院长以上级别的领导签名加盖学院或学校公章才行。公章一定要盖在领来的表格上,否则无效。我比较命苦,一开始没把原表格寄到学校,只是叫学校开了张证明过来,把东西交到武装部后被他们批了一顿,说那东西无效,让我必须在几天内搞定。于是乎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带着表格坐飞机回学校,辛苦啊!而且路费没的报!!!!

示例:

学生XXX与2004习认真,工作负责,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并毕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

日期

事项

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单位领导填写,并有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示例:

该青年在本社区生活期间,经审查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

事项

七、“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填写。去派出所是会有专门负责这类工作的警官,写内容,然后你再去请派出所副所长及以上级别的负责人签字,然后盖章。

9月之2008

7月在本校xxx系学校,期间表现良好,学

盖章

“那里:需要到居住地的村委会或

盖章

日期

“那里:需要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经他审查后,他会在栏目中填 年年

示例:

经审查该同志在本辖区范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参加任何反动团体组织。

xxx签名(审查员签字)

xxx签名 (副所长)

盖章

日期

事项

八、“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那里:需要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府的武装部,请那里的部长填写,然后盖该单位的章。

示例:

经审查该青年现实表现较好,又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应征即现役条件。

xxx签名

盖章

日期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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