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资料

2022-06-02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法制教育资料

法制教育资料

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面对校园暴力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免出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注意安全保平安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五五”普法宣传标语

一、全党动员,全民发动,迅速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二、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建设平安法治新时代;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五、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八、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九、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十、实施“五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

三、开创农村普法新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十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五五”普法新局面 名人名言: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中学生安全知识歌

同学们,仔细听,安全常识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

师才放心。

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车辆靠近早避身,举手行

礼表深情。

拐弯处,莫急跑,以防对方来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墙

壁不碰钉。

风扬尘,护眼睛,尘埃进入需冷静,轻柔慢擦手洗净,情况严

重找医生。 细小物,注意玩,千万别往口中含,一旦下肚有麻烦,快找医

生莫拖延。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

体才康健。

吃零食,坏习惯,不分场合和时间,三心二意分精力,别人觉

得也讨厌。

照明电,不要玩,千万不能摸电线,电线处处有危险,用电常

识记心间。

电视剧,动画片,躺下床铺就不看,迷迷糊糊睡着了,当心电

视被烧烂。

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速离险境求援助,生命安全是

最关键。

家来人,不认识,接待不可太随便,哄你出门找爹妈,他就趁

机来做案。

遇车辆,莫阻拦,爬车拦车不安全,出了事故伤了人,轻留疤

痕重丢命。

闪电亮,雷声鸣,自然现象不虚惊,高墙大树不靠近,导体抛

开地下蹲。

下雨天,路泥泞,团结互助讲文明,大小相帮讲真情,平平安

安把家还。

吃瓜果,先洗净,蚊叮蝇爬传染病,病从口入是古训,讲究卫

生不生病。 玩游戏,远金属,无意也会伤人身,理由再多不管用,终归还

是不安宁。

莫喝酒莫吸烟,吸烟喝酒神志乱,乱了神志把法犯,英俊少年

不体面。

炎热天,汗淋淋,莫用凉水冲洗身,重者卧床不能起,轻者风

湿也上身。

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机智灵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

人心。

私下河,不安全,要防头晕与痉挛,一江大水喝不完,青春年

少赴黄泉。

接热水,要小心,壶倒瓶翻烫坏身,误时花钱且哀痛,医好皮

肤不匀称。

河水涨,莫强过,逞强逞能必招祸,绕道行走才安全,雨过天

晴家家乐。

过院落,别逗犬,呼叫大人把狗赶,切莫自耍小聪明,被狗咬

伤有危险。

大热天,走远程,切记莫把生水喝,肚子痛来头发昏,途中哪

里找医生。

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烧了房子烧了山,一不小

心要坐监。

冬天冷,要取暖,火区电器要检点,乱七八糟,遍地摆,出了

火灾后悔晚。 药醋瓶,要收好。千万不能乱了套,老人小孩分不清,误食会

把命丧掉。

打乒乓,学投篮,体育运动大发展,单双杠,爬吊杆,都要按

照规则办。

不打架,不骂人,文明礼貌树新人,德志体美全发展,人人争

当接班人。

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误青春,黄色书碟更莫看,不会分

析会受骗。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

入保险。

莫登高,莫爬树,当心高处稳不住,失手失足滚下去,谁也不

知伤何处。

住上铺,莫马虎,安全时刻要记住,如果上下不小心,老师父

母都操心。

注射器,有针尖,玩它容易伤害眼,药品更不随便拿,人人做

个好娃娃。

玩滑梯,荡秋千,安全意识记心间,谨防失手绳又断,摔伤身

体不方便。

用电炉,烧煤气,结束一定要关闭,房间一定要通风,血的教

训要牢记。

变压器,不能攀,高压电源很危险,一旦接触人身体,命归黄

泉上西天。 倡保险,促平安,安全知识记心间,园丁精心勤浇灌,安全硕

果分外甜。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

外享平安。

推荐第2篇:法制教育资料

法制教育资料

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做“四有”新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我校一直注重搞活形式,发挥优势,勇于探索,强化实践,致力抓好小学生法制教育,防止学生偏常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学校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完善法制教育管理机制。

我校历来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兴校系列工程的重点来抓。特别是在贯彻“四五”普法过程中,深入抓好师生对学法、用法、守法的认识。具体抓住四点。

1、加强法制教育是新时期赋予青少年的起码要求,每位教育工作者都肩负着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应该主动摒弃只注重教学质量而放松法制教育的认识,真正把法制教育落到实处。

2、不失时机进行法制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学校德育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基础,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议事日程,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3、开展法制教育面向新世纪,培养“四有”新人。

4、抓紧法制教育与落实学生行为规范统一起来,相互促进,进一步优化法制教育。

我校还不断完善法制教育管理机制,校长亲抓,教导主任主管,成立以班主任、教研组长、值日教师为主体的法制教育管理小组。形成了校长抓整体,班主任抓班集体,值日教师负责评估指导教育管理的模式。

我校还把班级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班主任作为抓好法制教育责任人,在强化计划前提下,坚持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学年教育全过程,以《小学生日常行为惯犯》、《小学生守则》为法制教育载体,拟订法制教育实施细则、标准、定时、定标,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法制教育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学生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二、做到搞活形式,深入法制教育。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不利因素极易给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而且学生认识能力肤浅,自控力差,对法律、法规缺乏理解能力。因此,我校按学生年龄层结构特点,突出重点,搞活形式,切实进行法制教育。具体做法如下:

1、寓教育与活动中。我们利用周班会、主题班会、校会,不失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按《中小学生护法守法知识手册》有关内容,逐条逐项学习,让学生学会法律知识,掌握法制与犯罪的真正含义,逐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为了强化法制教育,我们采用法制成语强答、故事演讲比赛、征文、游戏、小品等活动形式,让学生受到生动、形象、具体的教育。

2、充分发挥阵地教育作用。学校少先队以及各班集体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要求红领巾值日岗在监督管理中及时掌握各队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并及时反映信息,“队员之友”园地定期出版法制教育专栏,并表扬先进个人、集体。把法制教育纳入班级德育质量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评估,准确、公正地评定各位同学遵纪守法档次,以防止学生行为偏差。

3、采用多种形式,切实落实法制教育内容。学年初,我校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为准则,紧扣中心,拟出“学守则、讲规范、辩是非、见行动”专题,采用了“读、背、表、谈、查、改”等形式深化主题。并且做到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强化学生法制意识,有效地防止了事故、事件的发生。

4、抓好“两课”教学,优化法制教育,我校历来把法制教育与班会课、思想品德课有机融合在一起,先后举行“两课”公开课、优质课、探索课等教研活动,通过组织班主任对“两课”看、听、评、议,集思广益,初步探索出在“两课”中加强法制教育的新途径(即讲故事、明道理、知要求、辩是非、见行动),有效地推广法制教育的经验做法,教师“两课”讲得活,学生学习兴趣浓,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5、落实法制教育网络化。依据“四五”普法的精神,我校在积极探索中落实法制教育三个结合,即校内和校外相结合、课堂和课外相结合、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特别注意在校内和校外联系上做好文章。如:班主任分期分批做好学生家访校访工作,及时交流学生遵纪守法等行为情况,家长也要主动与教师协调教育管理措施。学校还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支持与配合,提高法制教育效果。同时针对村庄有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校在理顺关系同时请管理区、村委干部协助支持学校法制教育,防止学生在校外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保持校内外教育的一致性。

三、善于总结,以利于更好深入法制教育。

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总结,在长期的法制教育中,我们善于探索,注意调查研究,做到每月一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1、低年级教育应以日常行为、礼仪教育为重点,应着通过讲故事、看图、游戏等形式来进行。

2、中年级法制教育着重理清《守则》、《规范》、《法则》、引导行动,落实检查。

3、高年级法制教育主要帮助学生学会法律、法制有关知识,采用组织观摩活动、故事演讲会、小品等形式。

4、注重环境熏陶。学校定期出版法制教育专刊,张贴法制宣传口号、挂图,在每间教室里悬挂《守则》、《规范》,以达到环境育人的效果。

四、常抓不懈,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随着新形势及“四五”普法的深入发展,我们深知我校法制教育尚有许多薄弱环节,个别学生家长与学校教育联系不够,学校法制教育硬件欠缺,社会不良行为不时给学生带来影响,这些都是以后学校教育的重点。今后,我们要狠抓突破点,排除干扰,再法制教育上下力气,使我校的法制教育更上一层楼。

磨子桥小学分校

2009-3-19

推荐第3篇: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法制教育

法制伴我行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防骗知识

1、骗吃骗物法:一般都是陌生人,以到你处办事或请你带到某处办事为由请你吃饭,中途则

逃之夭夭。

2、中奖转让法:行骗者一出场都是傻乎乎的,而他扔掉的饮料罐拉环也一定是中奖的,再由

边上几个同伙 骗你入套。

3、若有人悄悄告诉你,有一笔外汇或金银饰物要和你平分,千万不要信以为真,还是赶快离

开。

4、在马路上或商厦门口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的名贵中药、金元宝等,切勿上当。

5、当有陌生人以你熟悉的人的名义向你打招呼,你还是一走了之为上策。

6、行骗者一般是利用高薪作诱饵,诱你上钩,本人不与你见面,只用电话联系。

7恐吓诈骗法。

8、要防止被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勿惧、勿贪 !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法 制 标 语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遵纪守法,不做危险事。争做守法好孩子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制格言: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法制儿歌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推荐第4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年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全面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促进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有条件的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 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培训。同时,要重视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聘请洞子口派出所所长马勇担任法治副校长、警管王万昆为法制辅导员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推荐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等。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教研,不断提高法制课和法制教育专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展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活动,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暑期法制夏令营、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互相联动的法制教育格局。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依法治村”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农村依法治理、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社区法律学校、社区党校、村文明学校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制教育,努力营造社区、农村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认真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

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校园网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课师资和综治副校长的培训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协调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推动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加强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要对“四落实”搞得好的地方、学校、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个人进行表彰。要培育典型,分类指导,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教学成果评展等活动,推动学生法制教育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推荐第5篇:法制教育黑板报资料

法制教育资料

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二、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㈠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㈡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㈢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某市西湖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四、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计划生育、

7、赡养父母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六、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

110、120、1

22、119 (一) 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1.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③ 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 火警报案电话:119

1.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报警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19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③ 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④ 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⑤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⑥ 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 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1.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2.报案的正确方法:

① 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2 ③ 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 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① 拨打120号码。

② 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③ 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④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⑤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⑥ 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比如说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发生交通事故,那是撞了也白撞。在这里我就不强调了,我不说你们也明白,)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变压器爆炸案例:全部趴在地上逃生)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就为同学们讲这些,旨在抛砖引玉,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 ——骑车安全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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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在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有关法制知识,提高一定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最后希望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2014年9月

推荐第7篇: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法制教育

法制伴我行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防骗知识

1、骗吃骗物法:一般都是陌生人,以到你处办事或请你带到某处办事为由请你吃饭,中途则逃之夭夭。

2、中奖转让法:行骗者一出场都是傻乎乎的,而他扔掉的饮料罐拉环也一定是中奖的,再由边上几个同伙 骗你入套。

3、若有人悄悄告诉你,有一笔外汇或金银饰物要和你平分,千万不要信以为真,还是赶快离开。

4、在马路上或商厦门口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的名贵中药、金元宝等,切勿上当。

5、当有陌生人以你熟悉的人的名义向你打招呼,你还是一走了之为上策。

6、行骗者一般是利用高薪作诱饵,诱你上钩,本人不与你见面,只用电话联系。

7恐吓诈骗法。

8、要防止被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勿惧、勿贪 !

如何应对敲诈勒索和抢劫 反抗法:寻找薄弱,功其不备 感召法:通之以理,晓之以法 周旋法:佯装服从,伺机脱逃 耍赖法:嚎叫喊哭,引起旁观 呼叫法:呼喊救命,以求援助 认亲法:碰到大人,佯装亲戚 放线法:佯装害怕,迷惑对方 抛物法:扔掉物品,引开视线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法 制 标 语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遵纪守法,不做危险事。争做守法好孩子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制格言: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法制儿歌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制教育。很多人想问,法制教育是什么,它有什么用。它是遵纪守法,遵守纪律规范。我们是青少年,做事常常会不动脑子,不想后果。我们做的一切,都要遵纪守法,绝对不能去挑战和违反它。

无论什么事情,我们都要记住有法制。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青少年犯罪,吸烟,偷盗。是因为他们忘了有个东西叫做法,才敢无法无天,不想后果。

我想给大家将一个故事。10多年前,一位男子死去。是一群初中生干的,10多年后,几位初中生全部落网,警察问起原因,竟然是为了杀人练胆。杀人练胆,这听上去是多么荒谬。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去试着犯罪,你们迟早会后悔。也知道逃是逃不掉的,迟早会被抓住。

我们遵守它的最简单的就是不去招惹它,我们也可以去让自己心里更美。孝敬父母,尊敬他人,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坐公交车有老人要让座。因为我们也愿意自己老了也有人给我们让座。这就是做人的原则。

让我们在幸福的蓝天中快乐长大,不去违反它。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在遵纪守法的生活中慢慢长大。

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法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在那庄重的法庭上,在猎人们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走过马路,心里高兴得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重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1、青少年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有哪些?

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和途径主要包括:

诉讼途径:打官司;

非诉讼途径: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还有就是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妇联,公安局等等。

2、为什么要研究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了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趋势,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由此可见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3、为什么青少年普法意识不足?

造成青少年普法意识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和学校不重视,学校在高中才将具体的法律知识。再者法律和政治一样枯燥无味不生动。双面造成法律意识的淡薄。

4、怎么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二)建立机构,健全网络,构建普法教育服务体系

(三)抓防范,推进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计划

(四)抓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5、青少年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青少年的年龄界限定在13周岁至25周岁。它既包括一部分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学界关于青少年犯罪是界定于此年龄段);也包括一部分19—25周岁的已成年人(统计青少年犯罪率即界定于13—25周岁)。

6、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有什么意义?

可以增加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同时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因为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对法律,对社会的认知感很模糊,所以可能会产生不健康的心里,如果受 到不法之徒的诱使,还可能会导致犯罪!所以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对社会都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样可以使社会更安定,而且还可以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心里素质。

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法制小百科小学生手抄报内容资料1:法律小常识

1、哪些出版物是未成年人不能观看、收听?

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出版物的消极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下列出版物不能观看、收听: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的;淫秽的。

2、学生上当受骗的原因是什么?

(1)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2)贪小便宜,急功近利。(3)有求于人,轻率行事。每个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之事,能否如愿要看是何事,对象是谁。

3、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 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努力去做好应该做的事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才能有正确的道德选择与正确的道德行为能力,也才有可能成为真正合格的中学生

新的一天里,我们迎着初升的太阳继续向自己的目标前进,今天的奋斗是为明天的成功。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呢?是不是象很多人所认为的“学习好就是优秀的学生”呢? 其实这样的想法太天真单纯而且是错的。

毫无疑问,在学校里,我们不仅要学会学习,更要学会做人,因为,只有学会做人,才会更好地求知,才会创新,才会进步。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保证人们正常的生活,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与此同理,在学校里我们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因为这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学生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交通事故死亡率高。 全世界60亿人口每年死亡5200万人,其中死于交通事故的50万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排在人类死亡原因的第10位。中国年交通事故死亡九万人,所占总死亡人数的百分比为1.5%。交通事故致死率是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交通事故伤亡总人数之比。

198

8、1989年两年中,太原共发生涉及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伤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学生在交通事故中丧生。

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安全手抄报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推荐第8篇: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小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二(2)班 侯艳艳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小学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7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

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例如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小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016年10月10日

推荐第9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

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

(1)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的文件;

(2)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3)各中小学法治教学计划及法制教育教案;

(4)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花名册、聘书复印件、配备率统计表;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培训或召开会议的通知、培训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资料;

(5)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有关文字、图片、资料

(6)其他有关资料。

推荐第10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11篇: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法律,就是我们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对此重视,好好学习保护自己。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1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2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3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

4法律在我身边

让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内容

当前的改革开放,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还处于摸索阶段,在经济发展中面临 法制教育着市场疲软,国营企业中\"三角债\"严重,职工收入不平衡等新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不稳定的因素。

要保持全社会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在坚定不移地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那么,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就显得十分迫切了。只有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使之成为广大公民的行为规范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民主教育结合起来。我们要坚持与教育同行!

法制教育名言警句

1、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2、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5、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6、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9、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10、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11、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12、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13、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14、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15、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16、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7、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18、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20、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1、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22、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23、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24、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25、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26、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27、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28、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29、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30、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31、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第12篇:小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法制教育资料

题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 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面对校园暴力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案例:

班里的一位男生张某丢了一笔钱,便怀疑是隔壁班的李某学生偷的。于是,张某把李某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李某不承认自己偷了钱。结果,张某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打他的耳光、踢他的身体、撞他的头,接着又逼他喝下满满一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李某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某警告李某,不准将这件事告诉老师和家长。

然而,事情还是因李某的伤势过重而很快败露。李某的家长冲进校长办公室,要求对打人的7名学生进行严惩,并向他们和学校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学校随即对张亮等7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满足了家长的部分要求。

很多学生、家长、老师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校园暴力的人这样议论:“遇到这种事儿,给施暴者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那一套就是。”“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像他们这种„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恼死法院‟的人,你反抗又能怎样?弄不好还会越陷越深。”,大多数学生遇到这种事都是乖乖给钱。事后,他们不但不敢告诉家长或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在破案过程中找到他们时,他们也不敢出面作证。

前不久,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其主犯是一个16岁的在校高中生。自去年2月份以来,这个团伙连续作案30余起,抢劫对象大多数是中小学生,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000多元。警方到一些学校调查时,发现有些学生曾遭遇过抢劫,但他们中没一个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甚至也没人记下被抢劫的详细时间、准确地点以及抢劫者的体貌特征等,这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机和吃零食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成功”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他们就会给他“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除“零花钱”外,他们还会向学弟、学妹强行索要自己喜欢的文具、手表、自行车等物品。

令人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学生们长期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更多的损失外,还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终生的。同时,由于精神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

案例:一群少年虐待一个少年的调查

成都一中专男生被同学施暴一年致轻度低能,受害者性格软弱一味忍受,家长、学校均称不知情。2003年6月25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学校2002级1班学生晓建,在抑郁中度过了自己的17岁生日。同学邀他出去庆祝,被他拒绝。

2003年5月23日,家住成都的晓建因长时间被多名同班同学欺侮而离家出走。3天后,在离成都80公里远的邛崃郊区,家人找到了他。“当时他跟在一个背着拾荒大背篓的小男孩后面。我喊他名字,却发现他目光呆滞,斜瞪着前面,好久没有反应,根本不像以前的那个娃了。”晓建的舅舅说。被找回的晓建终于开口说话,却前言不搭后语。到家洗了澡后,他静静站了一会儿,突然掩面痛哭不止。6月2日,华西医大一附院出具诊断报告,晓建智商为59,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属轻度低能。就在找到晓建的当天下午,成都市公安局蔟桥派出所传唤了他同班的9名同学。20天后,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捕了其中7人。他们都只有十六七岁。被当地检察官认为“手段特别残忍、令人发指”的这起成都市近年来罕见的校园暴力事件,整整持续了一年。这一年间,晓建从一个正常孩子变成低能少年。其间,老师、学校和家长均称对此事没有丝毫觉察,而晓建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一年暴虐烟头烫,老虎钳夹,烧红螺丝戳,逼自划刀伤,晓建在痛苦中忍受.据同学们反映,晓建在全班50多人里最怯弱胆小,“几乎谁都可以打他,他不敢还手,也绝不敢告诉老师和家人”。时不时遭班上肖可等“歪人”欺负。

从警方的笔录和晓建自己的叙述,我们大致可以看清这个少年在学校这一年时间里受到的伤害:肖可写了封情书叫晓建转交给同校一女孩。晓建怕那女孩骂,不敢送去,肖可说:“今天我放你一马,但你得付我30元放马费,否则一天利息10元。”晓建一直没钱给,肖可几乎天天催,数额也一天比一天多。3月中旬,肖可又要晓建“还钱”,催要未果,便操起乒乓球拍朝晓建脑袋砸去,晓建顿时血流如注。几天后,肖可等人用烟头在晓建身上烫出5处伤疤。再过几天,肖可把椅子上的螺丝卸下,用打火机烧红后,戳在晓建的旧伤上,说是“消毒”。在学校钳工实习课上,“歪人”吴小梁用老虎钳夹住晓建残疾弯曲的左手拇指说:“我帮你把它夹直。”然后猛地捏下去。晓建惨叫一声,泪水、汗水都下来了。5月22日上午,肖可又来催“债”,未果,晓建被肖逼迫在自己右大腿上划了一刀。后经警方测量此伤口长达12厘米。同日中午,在学校食堂二楼俱乐部,肖可等人抱持晓建双手双脚,多次将其身体抛起后使其臀部落在地面上。继而以转圈的形式不断将其摔跌在地。晓建被摔昏迷后,肖可又操起窗框边的一根木条,朝晓建身上挥去:“装死,起来!”在不断的喝彩声中,整个虐待过程持续了近一个小时。第二天上学途中,晓建把自行车卖了20元钱后,离家出走。晓建说怕母亲伤心,“告诉老师也不管用,自己会被打得更凶”,同学们害怕被报复而选择沉默.今年3月份晓建被肖可用球拍打破头后,在去医院和回家途中,班主任封老师三次问晓建“怎么弄的”,晓建坚持说是自己下楼梯跌倒碰伤的。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晓建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被虐的情形。他唯一的反抗方式是,把全班集体照上的7个“歪人”的脸全部划花;但也把自己的脸划了几道痕,“恨自己太没用”。

晓建的父母都是成都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父亲是继父。10年前,晓建的母亲因患胃癌病退。继父近两年一直在外地工地上干活。晓建母亲说,娃娃很怕羞,不爱说话,很少打闹,胆子小,从小还很自卑。他生下来左手有6个手指,后来做了切除手术,但拇指因此畸形无力,常遭孩子们笑话。晓建的家人介绍说,继父“像亲生父亲那样”对晓建好,但他的教育方式很严厉,比如放学了不能在外耍,做了错事要挨打。晓建认为自己“没有什么业余爱好,生活单调”。

肖可的母亲曾在电话里对当地一家媒体说,“肖可一直是个乖娃娃,只是调皮一些”,他在上初中时也被同学欺负,学校外的“歪人”常抢他的钱,“现在听说他虐待同学我们都很吃惊,我们一直还不知道孩子在学校的作为”。

记者采访了比肖可高两级的同校一名女孩。肖可等人都叫她“姐”,他们相处一年多,关系很好。女孩评价说,他们比较讲义气,多才多艺,本质并不坏,只想体验“处处充大”和“征服”的感觉,以表现自己的分量,但有时昏了头,玩过了火。女孩认为,他们家教不严,经常周

六、周日晚上打电话邀她出去玩,一玩就玩到十一二点,有时还上通宵网吧。郭标回去晚了,就遭老爸一顿痛打,而吴小梁似乎没人管,常和附近街头的小混混一块耍。

由于这些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家庭教育方式不大科学,普遍存在溺爱情况,加上社会上不良现象和影视暴力镜头的影响,孩子们比较容易学坏。

前几年学校里也有两个和晓建相似情况的学生,但他们都及时报告了老师,保卫科马上对施暴者进行训诫教育,对两名学生实施跟踪保护,直至他们顺利毕业。 面对校园暴力,他们为什么保持沉默

晓建因为遭受7个同学长达一年的暴虐,从一个经常拿奖学金的好学生沦为“轻度低能”!其中很多行为如果是成年人所为,就已经属于刑事犯罪,从经济上、肉体上、精神人格上都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和侵犯,这样的事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

一些家长的错误心态使得孩子成了校园暴力的无辜受害者,甚至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忍气吞声型:在得知孩子被人勒索甚至被打时,这些家长都担心得罪坏孩子后自己的孩子会遭到打击报复,告诉孩子要离那伙人远远的,看见他们就跑。

纵容犯错型:一些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欺负别人或勒索人时,往往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或是根本就不相信在家看起来特别老实的孩子会当上小“恶霸”,认为是夸大其词,根本不对孩子进行教育,使孩子在错误的深渊中越滑越远。

其实关于学生暴力事件,真可谓“屡见不鲜”,足以引起社会的重视,寻求改善的良方。毫无疑问,学生暴力事件,有学校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有作为相对开放社会的条件下学生容易变坏的外部环境影响,但是其中最一重要方面,学生的权利意识的匮乏,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客观的知识、美好的道德信条和严格的行为守则,还应该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

人总希望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同学们也不例外,如果知道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就要努力维护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形成自我保护意识。一个学生被其他同学欺辱、殴打、勒索,他当然能够感受到这样做对他不公平,这是对他的正当权利的侵害,学校有责任保护他的这一权利。

就上述事件来说,一个学生被长期欺辱,很多学生都知道了,可老师就是不知道,这难道不令人奇怪吗?一般来说,老师如果知道实情,不可能不予以制止,这说明那些知情的学生也没有意识到,那几个野蛮学生的做法是违法的,是应该得到制止的,否则他们自然会报告校方给予援助和处罚施暴者,这就表明权利意识在学生中是普遍缺失的。没有权利意识的人就像一群纯洁而软弱的羔羊,一旦有野蛮的豺狼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没有丝毫的自我保护的可能。

今天,社会大众拥有了宪法条文意义的公民地位,拥有很多的权利,这些因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而获得的权利主要体现在成人领域,在未成年人方面,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其法律精神并没有融入到具体的体制层面。比如,在家庭里面,孩子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往往取决于父母的觉悟和道德水准,在学校教师是否真的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公民来对待,仅仅是道义上的要求。.

以暴制暴的循环

“他们能抱成团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他找人打我,我也找人打他,看谁能打过谁。”“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迟早我会让他在我手里栽跟头!” 这种以暴制暴的心理,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学生,这种心理更加明显。在某县的一所郊区中学,一名13岁的初中生甚至向笔者展示了一把一直藏在书包里的大号水果刀,声称这是用来“自卫”的。因为近段时间以来,老是有三五成群的“小混混”在放学路上拦住他们要钱,不给就往死里打。据说,已经有几个学生先后被他们打伤了。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学生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是愚蠢的,因为它不但不能让暴力远离自己,反而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使自己完全滑进暴力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这种恶性循环的链条越长,校园暴力的发展越迅猛,其影响也就越恶劣。

话虽这么说,以暴制暴的所谓“黑道原则“,还是悄然侵入了某些学校,占领了一部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一些学生开始“拜把子”,在此之后,如果再受人欺负,他们就不再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是通过拜了“把子”的兄弟或姐妹自行解决。同时,一些学生在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后,也往往会依赖“拜把子”后形成的团伙力量,变本加厉地在低年级同学身上寻找“补偿”:勒索他们的财物,向他们收“保护费”。

某乡第一初级中学的一名初一男生,他们班的学生在威胁别人时经常说的话是:“再不服气,我就叫人收你的保护费。”一位张姓家长说,一天,他年仅10岁的儿子突然说要加入学校的“××帮”,因为这样不但可以不把自己的零花钱白白给别人,而且还能向别人要零花钱用。张先生因此而担心,这些在校园内外横行无忌的学生帮派,会不会一步步演变成少年“黑社会”。

张先生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法学家皮艺军说:“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比如台湾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孩子,而是青少年团伙,通过双方的接触,他们很快将青少年团伙发展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的罪犯。”

文化营养的失衡

校园暴力并不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但它的不断升级,却是不可否认的,因而也最应引起警惕。事实证明,如今的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它在个别地方甚至正在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我们不禁要问:校园暴力真的成了教育永远的伤痛?当花季少年成为犯罪分子,不知他们在行凶作恶时,内心有没有过胆怯与恐惧?有没有过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是什么导致了他们对暴力的崇尚甚至膜拜?谁又该为他们制造的罪恶承担责任?

如今,暴力文化已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享受,在此情况下,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 校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创伤,更严重的是会造成孩子们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

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当问到孩子们遇到被同学打时作何反应这个问题时,至少有45%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打他”。究其原因,是家长从他们上幼儿园起,就向他们灌输在学校不能吃亏,遇到谁欺负自己就应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等错误观念。

非暴力情感培养

在校园暴力中,那些被欺负、敲诈、勒索甚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是我们能看得见的受害者,因而他们得到的关怀和帮助也就多。那些施暴的孩子同样也是受害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似乎比被暴力所伤的学生更应得到关怀和帮助。

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每个人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一部分不被老师同学关注的学生更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甚至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取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心理学家郝若平也指出:“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随着第二性征的出现,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他们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的冲动下,就可能会通过暴力达到目的。”

青少年面临的20多种压力,如学习压力、家长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等。每个学生几乎要同时承受平均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会更多甚至是全部。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压力,同学间竞争和矛盾,家庭的变故,包括父母下岗、亲人的故去等等,使他们晴朗的天空蒙上阴云,焦虑、失望、悲痛。而每个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又是不同的,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造成他们情绪消沉、抑郁、自卑,甚至发生一些极端行为.事实上,一旦明白了施暴者也是受害者的道理,我们就可以对症下药,将施暴者也转化成正常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孩子,同学们也应该倡导平等、公正、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思想。

三、青春期自我保护教育的方法

1、明理。

观察社会要用两分法,既不要把社会看成\"一片净土\"到处是阳光鲜花,也不要把社会看成\"一团漆黑\",到处是尔虞我诈。现实生活不是孩子幼年的童话世界。如果一味灌输\"牧歌教育\",学生停留在天真幼稚阶段,对环境缺乏必要警惕,一旦遇上险情,即大惊失色,束手待擒。相反,总是用\"拍花子教育\"恫吓也不好,孩子们容易对周围产生草木皆兵的错觉,多疑胆怯,不敢主动接触社会。一个面对现实的中学生,应当积极谨慎地和周围的人和事接触,学习交往,学习自我保护,增强心理承受力。学校的牧歌教育与家庭的拍花子教育唱对台戏,这种现状一定要改变。

未来社会有激烈竞争,既需要敢闯敢冒险的勇气,也需要审时度势的清醒;既 需要\"百舸争流\"单兵作战智慧,也需要各行业的集体合作;既需要对人信任,也需要对人警惕;对恶人恶事,手中应用矛;对险情隐患,手中有盾。

2、导行。

男生五要:要理解女生心理一般特点;要主动关心帮助女生;要有保护女生的责任;要自觉抵制黄色诱惑;要有道德规范自制能力。

女生五要;要举止端庄行体;要理智谢绝异性爱慕和追求;要拒绝任何金钱物质的引诱;要识别抵制异性的挑逗;要分辨学生适宜和不适宜的场所。

3、示范。

在各种意外中,家长和教师表现出的观察的敏锐、判断的清醒处理的果断、方式的灵活,都会给孩子以鼓舞、启迪。同龄人的机智、勇敢、镇定、坚毅等英雄行为,更会引起学生的羡慕和仿效。所以,示范包括三方面的身教,即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小英雄的身教。需要指出的是,\"自我保护\"中的\"自我\",既是个人\"小我\",也是学生群体的\"大我\"。自我保护含有青少年群体的相互保护。所以,我们提倡敢于向坏人坏事作头争,在相互救护中,要有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要有相互救护的常识、能力和训练。

4.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似乎教孩子温文尔雅、礼貌待人多,遇急遇险,救护防身方面少。如果一味地强调“温良恭俭让”、“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无异于使孩子遭遇暴徒时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这种教育方式自觉不自觉地培养着弱者。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免出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

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

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

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会你的孩子自我保护 经常听到活泼可爱的孩子遭到意外伤害的惨闻,这大多是因为孩子在遭到危险时不知应该如何应变所致。那么孩子能学会在紧急情况下避免危险吗?答案是肯定的。

但要孩子做到这一步仅仅告诉他们\"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糖果\"或者\"遇到火灾时不要惊慌\"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向孩子描述可能遇到的情况,然后问孩子应该如何去做。

下面就是您应该向孩子描述的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附有应该如何应变的建议:

1、你独自在家,门铃响了,你从门上的窥视镜中看到一个陌生人。

不要为任何陌生人开门。哪怕他说有什么紧急情况,或者说他是警察,或者说是你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等等。但也不要门铃响了而不理会,因为小偷有时会按门铃试探是否有人在家。你可以隔着门告诉陌生人,你妈妈在睡觉,而你打不开门,让他过一会再来。然后,给家长或邻居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一个陌生人在家门外,让他们不要挂断电话,直到陌生人离开为止。

2、当你回家时,发现有一个成年人在你后面跟着你。

应穿过马路或者走另一条路,以避免与尾随者接触。如果这个陌生人仍然跟着你,或者他强迫你跟他走,你要大声尖叫并跑向附近有人群的地方,例如,一个商店或者行人多的十字路口。不要往你看见的某一所房子跑,因为房子有可能是空的。如果这时你家里没人,也不要往家里跑。

3、夜间,家里的人都已入睡。突然你发现家里失火了。

要大声叫?失火了!失火了!\"以叫醒其他家庭成员。然后沿安全通道迅速离开房子,到达户外预先观察好的安全地带。如果屋里充满了烟,应尽量让身体贴近地面爬出屋外。如果你发现你寝室的门是热的,说明火源在客厅。因此,不要打开你寝室的门。如果你住在楼上,又不能从窗户逃生,那么就打开窗户,用床单之类显眼的物体向楼外的消防人员发信号。然后,尽可能地让身体贴近地面,等待救援。因为贴近地面的空气中烟的含量最少,人可以生存的时间最长。

4、你和朋友在湖边或者游泳池边玩耍,同伴不小心掉入水中,并且他不会游泳。

你切莫跳入水中企图救他,除非你受过专门的救生训练,而应该将救生圈或者其他任何可以漂浮的东西扔给他,让他抱住并坚持不住,然后,跑去叫人帮助。也可以找一根树枝或者一根竹竿,抓住一头,人趴在岸边地上,让你的朋友抓住树枝或竹竿的另一端将他拉向岸边。切记!你必须肚皮向下趴在岸边,以避免落水者把你也拉入水中。

第13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行为规范和准则。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和使命将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青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应该在德、智、体各方面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刑期高达5年。

XX年5月14日10时30分许,受害人危某与其朋友在铜盘路一网吧上网时,被一名男子持刀从身后割喉,生命垂危,被送至武警总院抢救。刑侦大队于5月15日凌晨在铜盘路后营村201号2楼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同日上午,在福州某中学抓获林某、欧某等2名涉案嫌疑人。经审理,查明今年4月中旬,危某伙同他人因琐事在铜盘路持械追打杨某等人,杨某怀恨在心并将此事告诉林某等人。案发当日8时许,林某到铜盘路一网吧上网时,看见受害人危某等人也在网吧内上网就打电话通知欧某,欧某又将此事告诉杨某,杨某即在铜盘路永辉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并将刀藏入挎包到了网吧,通过林某指点确认,杨某走到危某身后,掏出水果刀割其脖子一刀的事实。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他们都将面临牢狱之灾。

近期我地相继发生两起学生受伤害事件,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XX年12月23日16时,第十四中学初一(8)班学生张某在放学途中经过大同新村时被一群少年围殴,头部及手部多处受伤。

XX年12月26日19时,美佛儿学校初二(9)班学生李某 (男,17岁,到该校高中部科技楼四层上网时,被该校高三(2)班余某、陈某、黄某三位同学殴打,李某用水果刀将余某、黄某刺伤,值班老师发现后立即组织人员将两人送到市医院抢救。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正在接受治疗。

某地区两天时间,先后发生两起校园暴力恶性案件,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XX年1月21日,洪梅镇洪梅中学一初二男生在放学途中被同校学生群殴,至今仍躺在医院昏迷不醒。

1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市区一所中学的一名高二男生在市区刺桐公园附近,被社会青年砍伤致生命危险。

某区近期也发生一起学生暴力恶性案件。

XX年2月4日3时许,陈某(男,16岁,系一中学学生,在一网吧内被人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锁定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经民警做家属的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姚某(16岁)、马某(15岁)、董某(17岁)、李某慈(16岁、)、

李某守(17岁)、兰某(16岁)分别于2月5日、

23、24日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供认于4日3时许因纠纷在一网吧结伙持匕首捅伤陈某右腿大动脉,致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犯罪事实。

上述案件的发生,反映出当前少数在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随身携带刀具现象比较突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

近年来,校园暴力案件频频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过对案件的认真分析,它们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起因小,许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二是作案手段和后果均很严重;三是被告人大多性格较为内向。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最为灿烂的时代,对朋友的向往最为强烈,对友谊的憧憬最为多彩,都希望有朋友共享欢乐,又希望有朋友分担痛苦。

那么,同学们听了这几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应当怎样才能与同学融洽相处呢?如何解决人际矛盾,才能使自己成为集体中受欢迎和愉快的成员呢?我想最起码要牢记以下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要懂的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来获取不义之财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有的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上述那些犯罪嫌疑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第一,以诚待人、实事求是,不虚伪浮夸,不轻率鲁莽。既要力求在集体中做出成绩,但又不能自视清高,孤芳自赏。

第二,要主动接近同学,广泛交友,不搞小圈子,不排斥异己。不以己度人,不以性格差异、家庭背景、成绩优劣、观点异同作为交友的标准。如果不平等待人,那会使自己陷于孤穴。

第三,善于控制情绪,不滥用感情。遇到不愉快的事不要迁怒他人有了激动的情感想抒发还得看时间、场合、对象。

第四,要善待同学,正视客观环境。对同学要学会尊重体谅。不要贬低议论他人。人际交往中的大忌就是背后对人指指点点,这是恶化人际关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对同学、对环境不要过高要求,要学会宽大容忍,要善于处理矛盾,学会谦让妥协、不要总是以自我为中心。

第14篇: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法制教育

法制伴我行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防骗知识

1、骗吃骗物法:一般都是陌生人,以到你处办事或请你带到某处办事为由请你吃饭,中途则逃之夭夭。

2、中奖转让法:行骗者一出场都是傻乎乎的,而他扔掉的饮料罐拉环也一定是中奖的,再由边上几个同伙 骗你入套。

3、若有人悄悄告诉你,有一笔外汇或金银饰物要和你平分,千万不要信以为真,还是赶快离开。

4、在马路上或商厦门口有一伙人向你推销所谓的名贵中药、金元宝等,切勿上当。

5、当有陌生人以你熟悉的人的名义向你打招呼,你还是一走了之为上策。

6、行骗者一般是利用高薪作诱饵,诱你上钩,本人不与你见面,只用电话联系。

7恐吓诈骗法。

8、要防止被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勿惧、勿贪 !

如何应对敲诈勒索和抢劫 反抗法:寻找薄弱,功其不备 感召法:通之以理,晓之以法 周旋法:佯装服从,伺机脱逃 耍赖法:嚎叫喊哭,引起旁观 呼叫法:呼喊救命,以求援助 认亲法:碰到大人,佯装亲戚 放线法:佯装害怕,迷惑对方 抛物法:扔掉物品,引开视线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法 制 标 语 遵纪守法,从小做起。

遵纪守法,不做危险事。争做守法好孩子知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制格言:法律是一叶扁舟,乘载着你,在人生漫漫大海上安全行驶一辈子。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保幸福。 有一种爱叫法律,有一种温暖叫遵守。 法制儿歌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第15篇: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名人名言: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

诗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第16篇:法制教育学习资料

迁西二中法制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响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 (注: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差别主要在:次数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

14周岁—16周岁有8种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放火、爆炸、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

一、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在普遍都是独生子女的现代家庭,一个孩子寄托着几个家庭的希望。为了不让曾经给自己带来欢乐和希望的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歧途,从事少年刑事审判19年、审判过832个失足孩子的法官尚秀云告诉家长,特别要注意孩子的10种行为,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在此选取青少年学生容易产生的的六种情形案例,以期引起家长、学校老师的重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案例2:父母从潮阳到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3: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学生,他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逐渐发展到旷课逃学。5月的一天,他们在一家游戏厅玩,由于没有钱买游戏币,决定去“抢点钱”。这时,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进入他们的视线,在讨要不成后对其拳脚相加,最后将其衣兜里的钱全部抢走。

案例4: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一种。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在查获的未成年犯中,一般在10到12岁即染有各种不良行为,13到14岁走上犯罪道路,14到17岁出现违法犯罪的高峰。尽管学生旷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一些学生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都从旷课开始。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孩子旷课、逃学问题应当是家、校共同配合,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要跟学习好的学生“结对子”;第三要加强家长与班主任的联系。对于因受不良分子引诱、胁迫所致的旷课、逃学,家长则应及时与校方、治安机构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

■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5: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案例6: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

2007年2月22日,被告人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起邻村的刘宁在上小学时曾经欺负过自己,就邀请一帮酒友同去报复刘宁。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张某某一行12人来找到刘平家,张某等人对刘宁及其家人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另外两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某无事生非,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因系未成年人,及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学校特别是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远离酗酒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7: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8:南宁市一年轻女子买衣服时,被摊主误以为是小偷,两人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摊主的朋友打了该女子一巴掌。得知此事后,该女子的男友纠集6个“兄弟”,把这名摊主的朋友砍成重伤。帮忙的“兄弟”中,有4人未成年,有的还在学校读书。

案例9: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

1 迁西二中法制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而家长也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喜欢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这些人的品行怎样、家教如何、有无不良嗜好等。家庭、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心理极不稳定,活泼、好动,希望被人关爱、理解的特点,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理解,使之不致到社会上去寻求关爱、理解而交友不慎。对于青少年学生在社会上交友,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不良的苗头,就要及时制止,以免铸成大错。

■赌博是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0:17岁的学生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11:“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宏春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分析: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而父母远离赌博则是教育子女的最好方式。

■ 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上瘾”。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学校禁止吸烟,绝大多数家长也反对孩子吸烟。怎么办呢?为了满足烟瘾,他们就会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去弄钱。未成年人吸烟还容易诱发不良交友,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违法犯罪。

二、网瘾、早恋、意气用事要不得 案例12: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案例13:扎兰屯两名在校生为玩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近日查破一起盗窃网上银行账号案,作案者竟是两名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他们为玩网上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转移支付购买游戏装备。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接一游戏点卡卖主李某报案称,其账上现金550元被转移支付。民警通过侦查很快在一网吧将某校学生朱某和孙某抓获。经查,2007年9月份,朱某和孙某曾到点卡卖主李某的小店为自己玩的游戏充值。聪明的朱某发现李的网上银行账户和密码非常简单,便借李某为其充值时,有意在旁边观看其点击键盘的顺序,记住了密码的前半部分。随后,朱某指使孙某以同样的方式记下了密码的后半部分,轻易地破解了李的网上银行系统。其后,孙某登录李某网上银行,将其中的现金310元转移支付,购买了自己喜欢的跑跑卡丁车等的游戏装备。另一孩子朱某以同样的手段盗取李某150余元。

分析:网络改变人们生活,网络游戏提供全新体验。但玩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注意节制,不要沉迷成瘾。因为不仅影响学习、生活,造成健康危害,还容易因游戏“缺钱”走向犯罪。

案例14: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

2 迁西二中法制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很多。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只有实行经济封锁。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臵。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分析: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案例15:看人不顺眼施暴力,三名中学生被判刑

三名未成年人只因对一少女看不顺眼,便决定“教训”对方,对其进行殴打、辱骂。日前,三名施暴者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中学生黄某、陶某和罗某一起来到网吧上网,看见同在网吧上网的同龄人小芳(化名)极“不顺眼”,三人便将其挟持到河滨公园内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行让小芳脱光衣服坐在啤酒瓶上,其间,罗某还抢走了小芳身上的70余元现金。由于被公园管理人员发现,三人才扔下小芳仓皇而逃。

几天后,黄某等三人被南明警方抓获。法院作对三人作出有罪的判决。 案例16: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分析: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三、法制观念不强,好学生也会犯罪 案例17:优等生为“孝”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案例18:高三学生为“守信”持刀抢劫

17岁的小军(化名)因为把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弄丢了,为了找钱赔给同学,他持刀抢劫了700多元现金,因而被彭州警方刑拘。今年1月1日,正在彭州某中学读高三的他,丢失了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人家好心借给我的东西,总要还吧。可是让父母拿钱来赔,他们肯定很难过。”下午放学后,小军没回家,独自在街上走。当他路过一家网吧时,突然产生了盗窃的想法。当晚10时左右,小军混入网吧内躲起来,打算趁网吧打烊时,盗窃收银台内现金。孰料刚一伸手,就被网管员谢某夫妻俩发现。“快来人,抓贼哦!”谢某大叫着冲过去,被吓懵的小军本能地从网吧厨房内拿了把菜刀,一番恐吓后,抢走了收银台仅有的700多元现金。

第二天,小军用其中200多元赔给同学后,不安地回到学校上课。没等上完第一堂课,彭州警方便将他带走。 “小军一贯表现好,而且即将参加高考!”经过学校多方努力后,彭州检察院同意小军取保候审,汶川地震发生后第三天,他主动深入灾区搬运救灾物资,还独自照料20余名伤者。每天早上6点起床,忙到凌晨才休息,直到学校复课才回到学校。

参加高考,他考了553分,但民警和检察官相继找到他,要他作好因犯罪被起诉的准备,小军每天以泪洗面,后悔莫及。最后,检察院考虑小军在主动投入地震救援的立功表现,决定免予起诉,小军表示,要好好学习,努力回报社会。

分析:是啊,学习好、表现好、有孝心、讲诚信的人,未必就能与犯罪绝缘,如果不注意学法,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也可能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着道路。所以,应该加强对每一个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好学生”也不可掉以轻心。

四、维权不依法,警惕“有理”变“犯罪”

案例19:受辱杀人,不懂法的维护“自尊”悲剧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却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不懂法不依法维权酿造两个家庭的悲剧!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案例20:盗窃原为工资被拖欠,无知少年险些被起诉

3 迁西二中法制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在粥铺干活工资被拖欠,索性伙同他人盗窃。日前,犯罪嫌疑人于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山东莒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撤回移送起诉的决定。

于昊,1990年1月4日出生,山东省临沭县青云镇人,2006年因在莒县某粥铺打工时工资被拖欠,他多次去向粥铺的老板催要,老板都以没钱为由不发,一气之下产生了盗窃之念。

2006年11月18日上午8时许,于昊伙同本店的两个打工者王虎(在逃)、何明(在逃)用借来的脚蹬三轮车和租用的电动三轮车,窜至莒县“梁记粥铺”盗窃了该粥铺内的彩色电视机3台、功放机5台、“爱立佳”VCD5台、音箱5组,共计价值2225元。并将所盗物品以700元的价格卖到莒县东关大街的一个旧货市场。

案发后,失主找到于昊家要求以10000元私了,于昊的三叔主动报了案。因于昊作案时未成年,系初犯,归案后又能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所盗物品也已全部退赔,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根据相关规定,莒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决定。

点评:拖欠劳动报酬是可恶的,被拖欠人的心情可能理解。问题是维权要法律的规则内处理,只有依法维权,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冒犯法律的尊严。

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我在99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我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信州区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三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北门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警察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第17篇:小学生法制教育资料

广河县陈家小学法制教育

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

兼优的好青少年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 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

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面对校园暴力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

案例:

班里的一位男生张某丢了一笔钱,便怀疑是隔壁班的李某学生偷的。于是,张某把李某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李某不承认自己偷了钱。结果,张某就和同宿舍的其他6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打他的耳光、踢他的身体、撞他的头,接着又逼他喝下满满一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李某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某警告李某,不准将这件事告诉老师和家长。

然而,事情还是因李某的伤势过重而很快败露。李某的家长冲进校长办公室,要求对打人的7名学生进行严惩,并向他们和学校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学校随即对张亮等7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满足了家长的部分要求。

很多学生、家长、老师等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校园暴力的人这样议论:“遇到这

种事儿,给施暴者一点儿钱就是,犯不着挨顿打。”“对这种人,咱惹不起躲得起,少理他们那一套就是。”“躲避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转学。”“像他们这种„大错没有,小错不断,气死公安,恼死法院‟的人,你反抗又能怎样?弄不好还会越陷越深。”,大多数学生遇到这种事都是乖乖给钱。事后,他们不但不敢告诉家长或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在破案过程中找到他们时,他们也不敢出面作证。

前不久,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抢劫团伙,其主犯是一个16岁的学生。自去年2月份以来,这个团伙连续作案30余起,抢劫对象大多数是中小学生,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000多元。警方到一些学校调查时,发现有些学生曾遭遇过抢劫,但他们中没一个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甚至也没人记下被抢劫的详细时间、准确地点以及抢劫者的体貌特征等,这给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实际上,正是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在一些学校里,常有个别为满足自己上网、玩游戏机和吃零食等欲望,强行向低年级的学弟、学妹索要“零花钱”的高年级学生。他们一般看准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低年级学生,“成功”之后,就一直盯着这些“软柿子”反复拿捏。假如碰到稍有反抗的,他们就会给他“颜色”看看,直到被欺负者顺从为止。除“零花钱”外,他们还会向学弟、学妹强行索要自己喜欢的文具、手表、自行车等物品。

令人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学生们长期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更多的损失外,还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这种伤害对他们来说是终生的。同时,由于精神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

一些学生的错误心态使得他成了校园暴力的无辜受害者,甚至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忍气吞声型:在自己被人勒索甚至被打时担心得罪坏孩子后自己的会遭到打击报复,只有离那伙人远远的,看见他们就跑。

纵容犯错型:一些人在学校欺负别人或勒索人时,往往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使自己在错误的深渊中越滑越远。

人总希望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同学们也不例外,如果知道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就要努力维护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形成自我保护意识。一个学生被其他同学欺辱、殴打、勒索,他当然能够感受到这样做对他不公平,这是对他的正当权利的侵害,学校有责任保护他的这一权利。

就上述事件来说,一个学生被长期欺辱,很多学生都知道了,可老师就是不知道,这难道不令人奇怪吗?一般来说,老师如果知道实情,不可能不予以制止,这说明那些知情的学生也没有意识到,那几个野蛮学生的做法是违法的,是应该得到制止的,否则他们自然会报告校方给予援助和处罚施暴者,这就表明权利意识在学生中是普遍缺失的。没有权利意识的人就像一群纯洁而软弱的羔羊,一旦

有野蛮的豺狼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就没有丝毫的自我保护的可能。

四、青春期自我保护教育的方法

1、明理。

观察社会要用两分法,既不要把社会看成\"一片净土\"到处是阳光鲜花,也不要把社会看成\"一团漆黑\",到处是尔虞我诈。现实生活不是孩子幼年的童话世界。如果一味灌输\"牧歌教育\",学生停留在天真幼稚阶段,对环境缺乏必要警惕,一旦遇上险情,即大惊失色,束手待擒。相反,总是用\"拍花子教育\"恫吓也不好,孩子们容易对周围产生草木皆兵的错觉,多疑胆怯,不敢主动接触社会。一个面对现实的中学生,应当积极谨慎地和周围的人和事接触,学习交往,学习自我保护,增强心理承受力。学校的牧歌教育与家庭的拍花子教育唱对台戏,这种现状一定要改变。

未来社会有激烈竞争,既需要敢闯敢冒险的勇气,也需要审时度势的清醒;既 需要\"百舸争流\"单兵作战智慧,也需要各行业的集体合作;既需要对人信任,也需要对人警惕;对恶人恶事,手中应用矛;对险情隐患,手中有盾。

2、导行。

男生五要:要理解女生心理一般特点;要主动关心帮助女生;要有保护女生的责任;要自觉抵制黄色诱惑;要有道德规范自制能力。

女生五要;要举止端庄行体;要理智谢绝异性爱慕和追求;要拒绝任何金钱物质的引诱;要识别抵制异性的挑逗;要分辨学生适宜和不适宜的场所。

3、示范。

在各种意外中,家长和教师表现出的观察的敏锐、判断的清醒处理的果断、方式的灵活,都会给孩子以鼓舞、启迪。同龄人的机智、勇敢、镇定、坚毅等英雄行为,更会引起学生的羡慕和仿效。所以,示范包括三方面的身教,即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小英雄的身教。需要指出的是,\"自我保护\"中的\"自我\",既是个人\"小我\",也是学生群体的\"大我\"。自我保护含有青少年群体的相互保护。所以,我们提倡敢于向坏人坏事作头争,在相互救护中,要有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要有相互救护的常识、能力和训练。

4.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我们的社会、学校、家庭,似乎教孩子温文尔雅、礼貌待人多,遇急遇险,救护防身方面少。如果一味地强调“温良恭俭让”、“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无异于使孩子遭遇暴徒时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这种教育方式自觉不自觉地培养着弱者。

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免出险境,紧急求援

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堂堂正正,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下面向孩子描述的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附有应该如何应变的建议:

1、你独自在家,门铃响了,你从门上的窥视镜中看到一个陌生人。

不要为任何陌生人开门。哪怕他说有什么紧急情况,或者说他是警察,或者说是你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等等。但也不要门铃响了而不理会,因为小偷有时会按门铃试探是否有人在家。你可以隔着门告诉陌生人,你妈妈在睡觉,而你打不开门,让他过一会再来。然后,给家长或邻居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一个陌生人在家

门外,让他们不要挂断电话,直到陌生人离开为止。

2、当你回家时,发现有一个成年人在你后面跟着你。

应穿过马路或者走另一条路,以避免与尾随者接触。如果这个陌生人仍然跟着你,或者他强迫你跟他走,你要大声尖叫并跑向附近有人群的地方,例如,一个商店或者行人多的十字路口。不要往你看见的某一所房子跑,因为房子有可能是空的。如果这时你家里没人,也不要往家里跑。

3、夜间,家里的人都已入睡。突然你发现家里失火了。

要大声叫?失火了!失火了!\"以叫醒其他家庭成员。然后沿安全通道迅速离开房子,到达户外预先观察好的安全地带。如果屋里充满了烟,应尽量让身体贴近地面爬出屋外。如果你发现你寝室的门是热的,说明火源在客厅。因此,不要打开你寝室的门。如果你住在楼上,又不能从窗户逃生,那么就打开窗户,用床单之类显眼的物体向楼外的消防人员发信号。然后,尽可能地让身体贴近地面,等待救援。因为贴近地面的空气中烟的含量最少,人可以生存的时间最长。

4、你和朋友在湖边或者游泳池边玩耍,同伴不小心掉入水中,并且他不会游泳。

你切莫跳入水中企图救他,除非你受过专门的救生训练,而应该将救生圈或者其他任何可以漂浮的东西扔给他,让他抱住并坚持不住,然后,跑去叫人帮助。也可以找一根树枝或者一根竹竿,抓住一头,人趴在岸边地上,让你的朋友抓住树枝或竹竿的另一端将他拉向岸边。切记!你必须肚皮向下趴在岸边,以避免落水者把你也拉入水中。

广河县陈家小学

2017/4/10

广河县陈家小学法制教育

广河县陈家小学 2017/4/10

第18篇: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资料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资料

同学们:你们好

你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学生之间打架事件,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14.6.25

第19篇:法制教育宣传资料[版]

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什么是故意犯罪?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什么是过失犯罪?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忙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什么是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关于防卫过当刑事责任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不负责任的规定。本款是对第一款的重要补充。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的爆炸犯罪等。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公民应牢记这个权利,善于运用这个权利,保卫国家、公共利益,保卫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可知,所谓正当防卫,是指用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某种损害的方法,来保卫是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个法律武器,公民应当掌握好这个武器。当遇到抢劫、盗窃、强奸、行凶、杀人、放火等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就要善于运用正当防卫行为来维护合法权利。 防卫误区

“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第20篇:学校法制教育整套资料

东赵厂小学法制领导机构 组长:赵少辉成员:各班主任

(派出所)

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学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以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体措施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1)每两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并每学期至少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3)每月进行一期板报法制宣传栏目;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专刊宣传。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2.利用班会进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2)开展\"有人向你借钱不还怎么办?\",\"有人威胁你怎么办?\"等主题班会。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强,能够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3.组织小分队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打击犯罪的目的。

4.及时做好待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档案,结成帮教对子,做好记录,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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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活动时间:2015.9.5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先是江城派出所所长就学生如何实现自我保护问题进行探讨,我校学生来自于三个村子,一是要求学生(特别是女学生)上学、放学回家要结伴而行,避免遭受不法侵害,并教会学生当自己的人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时,如何报警,报告老师,免遭不法侵害。二是提醒同学们随时保持一个健康的心理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当遇到挫折时会面对挫折,会面对人生,特别是即将参加中考的九年级学生。三是要求同学们学法、守法和护法,增加法制观念,并指出同学们容易做触犯法律的一些行为,如何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四是要求同学们携起手来共同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好,打造一个安定祥和的校园环境。最后学校校长,组织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校长还就学生发生纠纷引起打架斗殴现象,后动手打人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问题和如何辨别正当防卫问题同同学们进行了探讨。老师们就女学生如何实现自我保护等问题同学生进行了交流。本次活动近两个小时,整个会场气氛热烈,同学们不时发出热烈的掌声,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活动结束后,学校还要求各位同学对此次活动写出心得体会。

4

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活动时间:2015.10.8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校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积极研究预防犯罪对策。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进行此次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培养了一批“小小解说员”充当法制教育的宣传大使。通过此次参观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了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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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活动时间:2015.11.3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外出不要怕安全巧筹划。在你外出的时候,最好能做到: 1.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走小路。

4.在僻静的马路上面对车流行走,不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5.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哨子、报警器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匪徒面部,吹哨求救等。

6.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7.提包要斜挎在肩上,包不要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掠。

8.家门钥匙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如兜内、脖子上、衣服内),也不要放在包里,即使被抢,你仍可进家门。

9.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

10.如怀疑有人跟踪,应试着横过马路,看看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该人紧跟不舍,你应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

11.横穿地下过街道时,谨防抢劫者在地道两头围截,要结伴行走或跟随大人一起走。

12.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易成为袭击的目标。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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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活动时间:2015.12.3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为了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让青少年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江城乡派出所给辖区青少年上了堂以安全防范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课,内容如下: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4. 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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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教师谈话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师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师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生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师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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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师出示法律知识检测题 生完成题目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师播放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师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师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师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小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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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

1、主持人:我宣布,一年级二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2、必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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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 (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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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5、主持人: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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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7.内容

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内容

二、《学法》快板 内容

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

四、舞导《喜乐年华》

8、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主持人: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9、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班主任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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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让法总结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四、主持人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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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甲: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乙::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

甲: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乙: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甲: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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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乙: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检测

甲:下面考考你的法律知识。(发试卷,做十分钟交换改卷) A、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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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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