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考研网校

2022-06-04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人民大学法律考研专业指导新祥旭考研

2018年人民大学法律考研专业指导

一、专业介绍

1、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德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业特色

本专业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在能力方面,学生应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4、考试科目:

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一(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专业基础课二(民法学、刑法学)

二、课程介绍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邓小平理论 》、《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任选三门)、毕业论文。

三、就业情况

相比之下,其就业情况不太乐观,该专业难就业的主要有原因: 01, 门槛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 而且通过率不超过30%.; 02, 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口才,交际能力,人际关系,记忆力,反应力等; 03,供大于求。

四、院校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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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法律文秘专业

法律文秘专业

综合实践训练项目

记录单

姓名

班级

学号

书法训练

(根据所给书写材料,将书法作品设计在下面的方格中)

演讲训练

(根据所给的演讲材料,自行录音后连同所有实践训练项目打包发送到zhsjxmwm@163.com,提交时间为12月29日前,两个题目任选一)

1.假如我当了人事处长

我当了人事处长后,首先烧它个“三把火”。第一把火,宣布我招才的七个原则:一不用胡子长短衡量人的能力;二不以资历深浅为录用的依据;三不把文凭视为水平;四不在党与非党上高卡;五不以档案看人;六不因犯过错误而把人看死;七不以有争议而弃之不用。第二把火,确定我的招才观。要敢于招进那些有缺点,但个性突出,热情实干,勇于探索,勤于钻研的开拓型人才。俗话说,人无完人,金 无足赤。任何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没有一缺点。能力往往和缺点连在一起,失误也常常和成绩结伴而行。关键是要弃其短,用其长,扬长避短。因瑕掩玉,弃之不用,大错特错。美国著名管理专家杜克在《有效的管理》一书中指出:倘要所用的人没有短处,其结果最多只是一个平凡的组织。所谓样样都好,必然是一无是处。与人类现有的广博的知识、经验、能力的汇集总和相比,任何伟大的天才都不及格。第三把火疏通招人渠道。打破方法单

一、手续繁琐的人才流通模式,实行“考试聘用制”。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种。笔试不仅要考基础理论,还要考现代科学知识,增加思考题的分量,主要看其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试主要看其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社交能力。口试是发现人才的途径之一,不能不邓以重视。与此同时,实行合同制、试用制、自荐制等。总之要多途径、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地发现人才。这样能征善战的“千里马”就会不期而至,各有神通的“八仙”也会纷至沓来。

2.企业的使命

我办企业多年有一种体会,一个人如果时刻惦念的工薪和职务,那是很累的。应该把追求目标放在提高自己的能力上,时刻明白自己的能力在企业内是处在什么档次上。无论是从事技术工作还是管理工作,你们要与本行业其他人比,同其他公司同行比,同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同行比,检查一下他们是处在什么水平上,你又是处在什么水平上。只有找出追求的目标,工作起来才会兴趣盎然,永不疲倦,才会生活得充实自信。一个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只有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才不至于愧对一生。我每天很早就到总部上班,很晚才回家,日常事务很多,会见客人,签发文件等等,忙得很。但我常常想,仅仅是忙就算是工作有成绩?越忙就越有价值?不是的。领导人的责任不是批准下边的工作,而是指出下边工作有什么不足,寻找有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只有划圈批准,那是十足的应付,是领导的失职、失责。你作为负责人,你的工作年限、经验和能力都应该优于部下,你应该提出比部下更高明的意见,否则就是不称职。企业的根本是什么?是在竞争中取胜。只有那些比同行生产出更好更便宜的产品供给国民的企业,才有存在的价值。为国民提供满意的产品,为国家提供应负担的税金,这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有很好的尽到这一责任的企业,才有资格发展壮大。那些垄断市场,生产高于国民市场人格产品的企业,不管你广告说得多么漂亮,都不能掩盖你掠夺国民的实质。这样的企业获得发展,就是国民的灾难。

会务组织训练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初步确定在2012年12月中旬举办第二届礼仪大赛,请根据会议组织的具体程序和安排事项,制定详细的会议方案。

推荐第3篇:法律专业求职信

下面是一份法律专业的个人求职信范文。而应届生给大家收集了也算多的求职信范文,在意给广大求职者能顺利得到工作。但我们要明白一点,要写满意的求职信不是看过范文然后就改改人称就了事。这样只会使你认为写求职信是一种负担,又怎么做到轻松写求职信呢?于是就深信落伍的求职信是多么的对。但你要知道求职信的重要性,你就不这样的认为了。以下是一范文,适到为止的参考就好了。

尊敬的人事部经理:

您好!

我现在是XXX大学XX级法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的、热切的心向您毛遂自荐!

大学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曾多次获得学院二等奖学金。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经济法专业,又辅修了二年本科经贸英语专业。第二专业使我获得了丰富的经管、国贸、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此外,在企业管理、应用写作、市场营销方面有所擅长。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我是一个正直忠诚、勤奋求实的人,不断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我的兴趣爱好广泛,音乐和美术启发了我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排球和体育舞蹈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感。

总之,充实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我永远的财富。请相信您的眼光和我的实力,给我一个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的机会!

祝事业发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我们可以看到这篇自荐信充满了自信、朝气、对工作的热情。但略显冗余,求职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修改伪原创是不错的,但照搬是不可取的。

推荐第4篇: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 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养人文素质的过程中,也渗透了理工科优良的作风,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科学生的冷静。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推荐第5篇: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时间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法律专业自我鉴定。我的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习即将结束,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过去,现就两年的学习情况作如下评论: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自我鉴定《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007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通过法律专业大专学习,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五、奋斗目标。毕业后,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

推荐第6篇:法律专业介绍

法律专业介绍

该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基础科段(专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基础科段的各门课程均按本科要求设置。

基础科段基本要求:掌握该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课程为14门,总学分不少于70分。

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一、专业优势

现代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社会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可以说山大的这个法律专业一直以来都是自考非常热门的专业,因为各行各业,每个领域都会有对法律方面知识的需要。现在甚至有许多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还来考这个专业,为的就是掌握一些法律专业知识,可以更好地在自己的领域竞争。自考的法律专业,在学科要求上与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而且更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别是一些有一定社会阅历,能够学以致用的学生,学习后进步会更大。

二、就业前景

这个专业的就业流向比较广,像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律师事务所等等都很欢迎。而且法律作为一个通用学科,在任何领域都可以增加毕业生就业的砝码。

三、适合的对象

文科专业的学生比如,经济类专业:既懂财务方面的知识,又掌握法律常识,可以成为一个复合型人才;外语专业:外语可以作为一种工具,更好辅助法律学习,更符合国际化需求。

推荐第7篇:法律专业求职信

求职信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时间阅读我这封求职信。我是xx大学法律系一名大四学生,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向您推荐我自己。

大学四年,得到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大学是个大熔炉,是个小社会。我的专业是法律,说实话学习法律法律真的很枯燥,我一开始也很讨厌专业课,法律专业术语有一段时间我见到就头疼,但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跪着也要走下去。慢慢的,经过系统的学习我掌握了法律方面的知识。

在这大学四年里。我并不满足自己的法律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能够与外宾进行短话,能够熟练进行操作计算机。另外,我还获得的国家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基层法律服务资格证书。

理论同实践相结合是获得经验的重要的一步。曾先后在济南市舜翔律师事务所和枣庄市基层法律事务所进行实习工作并获得了“优秀实习生”的称号。在学校积极参加社团工作,曾先后担任法学院外联部部长及学生会公关部副部长、执行部长等职务并策划第25届校运动会,在法律系辩论赛中获得“优秀辩手”称号。

我是一个求实奋进的年轻人,性格开朗、乐观,有较好的人际关系,环境适应性强。我兴趣广泛尤其热爱读书和游泳,读书使我明智游泳,使我强健体魄。

总之请相信您的眼光,今天给我一次机会,明天我必将大放光彩。 祝贵公司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8篇:法律专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科教兴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我们实现法制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可靠保证,所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更有着特殊的意义。本调查旨在通过对沈阳市内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情况的了解,探究我国城镇居住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现状,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上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提出可行性方案,为未成年人维权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供一些参考。

二、调查对象、方法与内容

调查时间:2012年3月16日

调查地点:沈阳市白塔小学

调查对象:小学五年级2个班的同学(年龄9-12岁)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普遍调查法;

调查内容:共发放问卷81份,剔除不合格问卷3份,故78份问卷参与统计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1.您觉得法律重要吗?

70.5%认为非常重要,28.2%认为一般重要,0%认为不太重要,1.2%认为不重要

2.下列哪些法律是您所知晓的?(多选)

宪法10.3%,刑法46.2%,民法通则11.1%,婚姻法37.2%,未成年人保护法73.1%,劳动法25.6%,环境保护法39.7%,公司法0.04%,合同法23.1%,著作权法0.04%

3.您觉得“违法”和“犯罪”有区别吗?

21.8%没有区别,是一样的概念78.2%有区别,二者不一样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在城镇居住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这跟学校的法制教育及家长的普遍文化水平有很大关系。对各门法律的知晓度调查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占的比重最大为73.1%,说明在小学生心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学生普遍具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比重第二大的《刑法》为46.2%,而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调整作用的《民法通则》,学生们仅有11.1%人表示知道该法律,这是受我国固有的重刑轻民的法律历史传统的影响。因为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一提起法律首先联想到的就是“抓人”跟“判刑”,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调整和对公民权利的全面保障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再者是与我们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的重点有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日益严重,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最多的是《刑法》知识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重的是义务与责任教育,强调的是守法观念,忽视了帮助孩子们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程序的教育,这种法制教育的偏差,不利于健全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其中令人可喜的是,在其他知晓

率较高的法律当中,除了平时日常生活中可能被接触到应当知晓的《婚姻法》为37.2%,《环境保护法》也有四成的学生知道,说明近些年来,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大提升,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措施还是学校老师相关教育都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到第一位,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尤其是沈阳市,从以前的白色垃圾漫天飞到现在马路街道各个角落整洁一尘不染,市民的素质显著提高,小学生如今有这样的环保意识实在让人可喜可贺。

4.“未成年人”是指多少岁以下的公民?

0%10岁以下0.04%14岁以下0.04%16岁以下91.0%18岁以下

5.我国实行的是几年义务教育?

0.05%三年16.7%六年60.2%九年17.9%十二年

6.您觉得自己年满多少岁可以去打工挣钱?

0%12岁0%14岁0.09%16岁91.0%18岁

7.请依次说出急救电话、报警电话和消防电话号码:

正确率75.6%(男生76.2%,女生75%)

上述这些问题考察的是小学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了解程度。九成以上的小学生能够准确的说出“未成年人”的概念是指满18岁的公民以及18岁以上才可以被用人单位雇佣建立劳动关系获得劳动报酬,说明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和劳动权利意识的具体法律知识了解程度比较深。六成的学生知道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说明学生的教育权利意识比较强,但仍需提高。有75.6%的学生能准确说出三个紧急报警电话,且根据我调查的数据进一步分析,男生的情况要比女生好些。我认为实际的正确率应该再高一些,因为不排除学生没有仔细审题答错顺序的情况,所以对三个报警电话的调查,学生们的答案还是比较理想的。

8.在学校,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吗?

39.7%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0.09%不可以,但是如果老师这样做了,我也觉得无所谓

51.3%可以,老师惩罚我们是为我们好

9.您觉得家长可以打小孩吗?

42.3%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14.1%不可以,但是如果家长这样做了,我也觉得无所谓

44.9%可以,父母当然可以打自己的小孩

10.老师或者家长偷拆你的信件、偷听你的电话,您觉得这样做对吗?

74.4%不对,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14.1%不对,但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11.5%对的,他们有权利这样做

11.如果高年级的同学向你要钱,你会怎么办?

53.8%当场反抗,不给他们

44.9%先给他们,事后告诉家长或者老师

0.01%给他们,事后就当做没发生过

12.如果你把别人打伤了,别人要求负责,这时你该怎么办?

20.5%不负责,因为我没有能力负责

79.5%父母负责,因为他们是我的监护人

13.经营者可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吗?

7.7%可以92.3%不可以

14.未成年人可以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吗?

12.8%可以87.2%不可以

15.你曾经违反过交通规则吗?例如闯红灯

39.7%从来没有 (男:26.2%,女55.6%)

59.0%偶尔会,只要两边没车就会0.01%经常,就算有车也会

16.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吗?

52.6%当然可以,我的钱都是家长的

29.5%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17.9%不可以,但是我对此也没有办法

17.如果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你会怎么做?

10.3%向同学或朋友述说39.7%告诉老师或者家长,

26.9%向司法机关求助23.1%默默忍受

18.您去超市的时候,如果工作人员怀疑你偷东西,可以搜你身吗?

34.6%拒绝19.2%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只好接受

46.2%完全接受(男:59.5%,女:30.6%)

以上问题主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上的对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通信自由权、人格权等一些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提出的问题。调查结果基本接近我们预想的结果,但有些数据也令我们担忧。例如第10题中,五成的学生赞同老师在教育过程中体罚学生,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在传统的教育过程中我相信体罚的情况在各个学校都会有,也不排除有其显著效果的可能,但是这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伤害他们身心的教育方法必须得以整治。同理,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也不应该用体罚的方式,应该用更和善更文明的方式体现出成人的涵养以言传身教,因为社会在进步法制在健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的糟粕必须抛弃,否则我们就称不上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宪法》的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也作出类似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在这道问题的答案数据中,14.1%的同学面对自己的通信自由权被侵害而无能为力,而有11.5%的同学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因此在这方面,公民权利及未成年人的权利应该及时向学生们传达,以维护他们的权利。在父母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问题上,也有过半数的同学认为“当然可以,我的钱都是家长的”,只有29.5%的同学明确表示这样做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其实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父母每日给孩子零花钱,使得孩子认为大人在金钱方面占有绝对支配的地位。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因其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他们只能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否则,该行为无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为未成年人保管财产及制止未成年人不适

当地处分财产。但是保管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支配,未成年人可以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因此父母不应该“剥夺”孩子的财产权,鉴于日常生活实际情况,我认为孩子通过赠与、继承、特殊劳动酬劳等得到的合法收入,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或者在与孩子商量下共同处分其财产。

53.8%的同学认为应该当场在第13题中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时,

反抗维护自己的权利,44.9%的同学则表示先给他们,事后告诉家长或者老师。第二种同学的反应我们可以理解为“缓和、智取”的方式,因为未成年人在体能状况上属于弱势群体,硬拼的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和麻烦。选择当场反抗的同学的法律意识和与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和胆量都让人欣慰,但是我认为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智慧理性的去应对,至少应该保全自己的生命,其次才是财产,这样做不代表我们向恶势力妥协,我们可以事后求助家长老师或者司法机关,让有能力和权力的人惩治罪恶,调查中只有一名同学表示“给他们钱事后当做没有发生”我想这就需要学校家长尽到学生的教育责任,防患于未然。

关于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和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问题,学生们都明确的知道并且能够遵守规范。关于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59.0%的同学表示“偶尔会,只要两边没车就会”,女生的情况大大好于男生。我认为这个问题源于大人生活中的陋习,导致孩子也照猫画虎有这种侥幸心理,我们在生活中可能由于各种事情时间紧迫而违反交通规则,但是这种行为一代代的传播使未成年人也养成了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陋习就得不偿失了,甚至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就更悔之晚矣了,因此文明出行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根治交通陋习,创建和谐交通的一剂良方。

关于超市搜身的问题,令我们惊讶的是,46.2%的同学选择完全接受,而且是男生居多,只有34.6%的同学表示坚决拒绝,这让我们不禁担心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人格权的行为难道在孩子们心中成了合法行为?似乎小孩要用接受搜身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浑然不知自己已被侵权。这个问题希望学校的老师以及家长及时给孩子灌输维权思想,例如可以通过调监控录像等方法证明自己,绝不要让违法之人有可乘之机,尤其是女孩,更应该警惕这种以怀疑盗窃为借口的搜身,伤害儿童身心健康。

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有23.1%的同学选择默默忍受,这个数据也让我们格外担心,即使是在学校在家里也会有孩子没在大人眼下活动的情况,老师有保护义务却也不能面面俱到,在孩子独自面对侵权的时候,这种默默忍受的消极态度不仅使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更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甚至助长其气焰使其屡次犯案,在平时的教育中,大人不能只教给孩子不做违法的事情,更要告诉他们面对罪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在保全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和恶势力作斗争。总之,法律意识的灌输不单单是让孩子知法不犯法,更要懂法不受侵犯。

19.您从何种途径了解法律知识的?(多选)

21.8%学校50%书籍、报刊、杂志69.2%网络、电视21.8%其他上述结果表明学生通过网络电视这些现代的新闻媒介获得法律知识较多,体现了城市小学生的接受法律教育的特点。有一半的学生通过书籍、报刊、杂志获取法律信息,显示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已经较过去学校老师填鸭式的

灌输有很大的改善。通过电视新闻、报纸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是很好的学习方式。我认为现在有的学校开展参观法院开庭、模拟法庭等一些新颖的形式吸引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这是非常可取的,作为现代化法治国家,社会建设更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应该从小学生抓起,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相信我们走在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的法制建设的大道上,而且将越走越远。

四、结语

这次调查的数据显示本地区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强,对简单的法律常识能够明确的知晓,调查结果比较满意。但有些问题又让我们看到法制教育上的不足,我们应该及时补救这些漏洞,例如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应该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塑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扭转未成年人不重视法律的错误态度,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减少违法、犯罪现象,这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才会逐步得以提高。另外,应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法制宣传渠道,形成网络化特别要注重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来传播法律信息和法律知识,避免枯燥的教育方式,例如编写一些漫画性质的法制宣传小册子、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等。在内容上既要满足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需求,又要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

五、后记

这次调查我走访了我的母校白*小学,见到了阔别十年的老师和她现在教的学生们,学生们单纯可爱的样子使我也回忆起十年前的光景。由于时间精力有限,发放问卷数量上比较少,调查对象样本也比较单一,使调查的准确性和普遍性受到影响具有局限性,另外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发现问卷问题的逻辑性以及针对性还不够明显,以后再设计调研问卷的时候要吸取教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以及在小学老师的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这项法学专业的社会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在这次调查中自己也学到了不少东西,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收获与感触颇多。 最后,感谢白塔小学的师生们的大力支持,以及校老师的细心批阅,对我报告的疏漏和不足加以指正,以求下次尽善尽美!

(后附调查问卷样本)

推荐第9篇: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优秀)

一、国外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立法模式及借鉴 以下将以采取这两种模式典型国家分别予以介绍。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刑事诉讼的目的不再是单纯地追求事实真实情况,而更多是基于对某种主导价值的考虑,从而对证据加以取舍。从世界各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为强制排除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典型国家如美国;一为裁量排除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典型国家如英国。

(一)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模式 1.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模式

美国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源地,它对该规则的贯彻执行在世界各国也是最坚决、最彻底的 。在美国,它通常以积极的态度肯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多实行强制排除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法律明确规定通过非法程序获取的证据作为一般性原则应当予以排除,同时又以例外的形式对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况加以严格限定,法官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基本上要依据法律的规定。

2.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价值理念

美国实行的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对于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将自动被排除或导致证据不可采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涵盖四种法律实施官员进行的非法行为:(1)非法搜查和扣押;(2)违反第五条或六条获得的供述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3)违反第五条或六条获得人身识别的证言;(4)“震撼良心”的警察取证方法。[2]这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种价值理念: 1.威慑警察的非法行为和保护人权

警察与当事人,前者是国家公务人员,享有国家赋予其专享的权力,这种权力相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而当时人除了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没有其他对抗警察这种强制性的权力的方法。因此,当事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利易受到侵犯。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警察或检察官用非法手段,特别是违反美国宪法的手段所取得的证据)就很好的平衡了因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所产生的矛盾。如果法院排除了非法所得的证据,警察就会因为他们的违法而受到惩罚,并使他们将来不敢在进行非法搜查。美国最高法院在沃尔夫案证实了“排除证据可能是威慑不合理搜查的有效方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坎尔金斯案“其目的是通过切断忽略宪法要求的诱因来防止以唯一可用的有效方式强制尊重宪法性保障”,而这些都无一例外的体现出该价值理念。[1] 同时,美国是一个非常注重保护人权的国家。它所设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取舍标准也体现了这一原则。比如保护公民隐私权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保护公民隐私权是从保护财产权益所派生出来的,它强调一切与公民隐私权相冲突的非法证据都应该予以排除。这主要是因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初主要适用于侵犯被告人第四修正案权利进行非法搜查和扣押的情况。按照第4修正案,只有警察在有具体并特别恰当的理由才可以搜查房屋、办公室、汽车和人身以及进行其他种类的搜查。在许多情况下,警察必须持有法官签发的搜查令进行搜查。其次第4修正案也要求警察有恰当的原因事实逮捕,以及具有“合理怀疑”的理由实施短暂的羁押。

2.强调程序正当性和司法正直

在美国,相对于实体真实它更注重的就是程序的正当、合法。它不仅仅考虑证据对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明力,更多的是考虑证据的证明能力,所谓证明能力是指证据的证明资格,即证据能否被法官所采用。与证明能力密切联系的就是证据调取的方法和手段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也就是在调取证据时,程序是否正当。如果违反取证程序(手段、方法)不合法而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的范围,应当严格予以排除,即使它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美国对相较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但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方法调取的非法证据(即使对该非法证据排除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它更注重是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调取的证据,从而实现对司法正直和良好社会法律秩序这种较长远的目标。“没有什么能比不遵守它自己的法律能更快的摧毁一个政府,更恶劣的是,不尊重他得以存在的宪章。正像大法官布兰代斯所说:“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强大的、无所不在的老师。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它都用它的例子教全体人民……如果政府成为了法律破坏者,它就造成了对法律的藐视;它让每一个人都遵守法律而不是它自己,它这是在招致无政府状态”。[2]

(二)英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模式

在英国,它更注重于案件的实质真实,通常以消极的态度肯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或以积极的态度否定之,其中肯定者多是采用自由裁量的方式。这种裁量排除模式的特征是“法律不规定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一律排除。对非法证据是否予以排除,交由法官决断。由法官斟酌个案的公平正义性来作出裁定,法律只是就裁量的标准范围作出规定。

如果说美国对于非法证据的态度采取严格的排除(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那么英国则是有一定的“商量余地”。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对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自动排除原则,而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原则上不予排除,其本身的违法与是否采用没有直接的影响,主要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当该证据的采用适宜导致对被告人的审判不公正的结果时,将予以排除,反之则可以由法官通过自由裁量决定后加以采用。与美国不同,英国对于“毒树之果”在其普通法和成文法中都采取了“排除毒树”,原则上采纳“毒树之果”,对于使用“警察圈套”取得的证据则由法官决定是否采纳。

英国和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所有所差异,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理念不同。美国是一个更注重保护人权,所以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立所体现出来的是对其保护人权的追求,所有的证据是否属于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它的判断依据,更多的不是对案件真实情况的追求,而是对取证程序是否正当合法的一种追求,它体现出对法律背后对人权保护的追求,从而最终实现对最终整个社会秩序的最大限度的维护。而英国是一个更注重对事实真相追求的国家,除了对那些违反一定法律程序而调取的非法证据的排除,为了达到对事实真相的追求,对于一些非法证据它的态度是“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如英国对于非法证据是予以排除,而对于通过非法证据这条线索获得其他证据则可以通过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而决定是否予以排除。

(二) 英、美两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的证据立法中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体系,并且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而日臻完善。而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处于理论探索阶段,在我国应该构建什么样的排除规则必须分析该规则得以建立的“土壤”即价值基础,只有根植于适合的价值基础上,才有可能保证这种排除规则是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产物,对于国外相关规则的研究才有意义。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基于对其自身价值取舍的考虑,对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形成了两种主流模式:一是强制排除模式;一是裁量模式。

在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到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今天,我国在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也面临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选择问题。强制排除模式虽具有更大的明确性能够保证统一适用法律,它是基于对程序合法性的一种重视,换句话说,就是相对于发现事实真相,更注重程序合法、正当。而这种是不利于案件事实发现,对案件的顺利审理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逃避其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使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动摇司法的权威性地位。而裁量排除模式相对就灵活很多,对于非法证据它规定原则上应当予以排除,但同时,对那些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非法证据给予法官一定权力,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其证明能力。但同时也要注意给予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权,应当加以限制,防止法官裁量权的滥用造成的司法腐败。因此我国应该以我国立法和司法现状为出发点,对两种模式各取所长,在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的选择我国应当采取注意考虑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获取的证据作为一般原则予以排除,对于那些与案件有至关重要影响的非法证据应当交由法官根据案件性质,影响程度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自由裁量。

二、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概述 1.非法证据之概念

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根据。它能够使发生在过去的,不为人知的事实得以再现,从而成为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纽带,成为法官能够公正审理案件的客观依据。作为案件的定案依据,证据是由相关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调取与案件相关联的客观事实。然而,非法证据指的又是什么呢?对于这个概念,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解释。《牛津法律词典》对非法证据的解释为:“通过某种非法手段而获得的证据”。我国《中华法学大词典(诉讼法学卷)》对非法证据的解释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资料”。 2.非法证据的界定

我国理论界对于非法证据,没有统一的界定。就目前而言,对于非法证据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认识。[2] (1)广义非法证据

广义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是相对于合法证据而言的,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②取证程序(手段、方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③证据内容不合法的非法证据;④证据表现形式不合法的非法证据。 (2)狭义非法证据

狭义非法证据相对于广义非法证据的范围要窄的多,它是指司法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方式而取得的证据,也就是说在取得证据的手段、方式上不合法的证据。

在我国非法证据规则的设立重心在于遏制侦查机关滥用职权,保障被告人权利。非法的取证行为,直接侵犯了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了对法律和人权的践踏,并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提出了严重的挑衅。笔者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以国家利益和人民权益为最大,正是基于这种主导价值观念和对公民个人权利的重视程度,才决定了我国设立的非法证据规则的宗旨在于限制公权力的滥用从而达到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对于非法证据,应当采取狭义说,因为虽然广义之说有其合情合理的一面但除了其中“取证程序(手段、方式)不合法”其他方面都不是重点。如“取证主体不合法”应当是办案而不是诉讼意义的取证行为,应不属于非法证据范畴;“证据形式不合法”实际上是证据形式有缺陷可以适当的方式得以合法化。

在本文中笔者将从狭义非法证据角度对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以界定及论述。

(二)我国非法证据的排除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现行有关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规定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取证行为持彻底否定态度。《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我国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该公约第十五条规定:“每一个缔约国应确保在任何诉讼程序中,不得援引任何业经确定予以酷刑取得的口供为证据,但这类证据可以用作被控用酷刑者刑讯逼供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是由于以上几部法律规定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对于现实立法存在的不足,我国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用以弥补不足。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顶案的根据。”199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不得采用羁压、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2.我国非法证据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对于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立法对收集证据的程序、方法作了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这是我国立法对收集证据的程序、方法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至118条对搜查、扣押实物证据的具体程序作出了规定,按照这些规定,侦察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员出示搜查证;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扣押要制作搜查笔录和扣押清单;不得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扣押犯罪嫌疑人的电报、邮件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然而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秘密侦查手段的操作没有作出明确的程序性的规定,只有刑事诉讼法第116条对扣押犯罪嫌疑人的电报、邮件的侦查行为应当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可以采用秘密窃听与录象所获得的证据。司法部门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了一些规定,以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为录取的音像资料证明能力的一个依据,但是,在实践当中常采用转变方式,从而使其具有证据效力。还有通过秘密侦查获得的线索,取得的其他物证、书证,而不以秘密侦查获的证据为直接证据。因此,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应当把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是否具有可采行这一问题交由法庭根据取证行为违法的程度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裁定。也就是说,对于这类证据不是必然排除,而是由法官自由裁量。这样规定是符合我国现实状况的。我国现实状况决定我国暂时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将一切非法取得的证据通通排除,而应当是有一定的价值取舍,将某些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可采行交由法官视具体情况裁定。其次,应当将非法物证的范围明确化,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强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可操作性。

对于非法取证手段规定过于笼统,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其非法手段的方式,以及其界定标准,避免因规定不详,使有的非法手段取证成为漏网之鱼。《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相威胁、引诱、欺骗或其他方法收集证据。”而第42条却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与上述93条有点冲突,等于只要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不管它是否合法,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基本法律则应作出明确的规定:非法取得证据严禁进入诉讼程序不得做指控犯罪和定罪量刑的证据,但例外的情形除外。 (2)过于注重对案件真实情况的追求

过于对案件真实情况的追求,忽视诉讼程序对证据取舍的过滤作用和对人权的尊重。《刑法》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它通过严厉打击犯罪来保证社会稳定,这就使得在刑事诉讼法中对非法证据是否排除的判断标准落脚在控制犯罪的观念上,造成对被告人人权的忽视。由于受制于犯罪控制的观念,在具体案件中,从调查取证到证据的采用过程中,对于证据是否予以采用,都是从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对破案是否有帮助的角度来度量的,对于违反程序而取得的证据没有一个明确并且可操作的具体规定,这一方面是片面追求破案率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对真相的盲目崇拜导致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理念导致的。应当转变观念、重视诉讼程序对证据取舍的过滤作用,注重保护被告人人权。

证据是能够查明案件事实真实情况的客观依据。然而不同的国家对于“真实”的理解不尽相同,但将查明事实真相作为诉讼制度的目标之一,具有超越法系的普遍性。这是由事实真相在司法裁判中无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决定的。就像美国证据法学大师威格莫尔曾说过:“多数证据法学家共享如下假定,既准确的事实发现应该成为证据法的中心目标。”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然而,对事实真实情况的追求,并不等于在整个诉讼活动中把它当作是唯一的目的将其绝对化,认为证据只有能够查明真相才有价值,至于取证程序是否正当、合法,可以置之不理。这样的话,它就否认了诉讼活动中包含着诸多的价值选择和制度安排,使得社会基本价值被践踏,将不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应当完善相关的程序性规定,充分尊重程序的价值,加强对被指控者的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及程序合法两方面在处理非法证据排除时的砝码。 (3)被告人权利不足

被告人权利不足,一旦权利被侵犯缺少相应的救济途径。对于控方行使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十恶不赦的,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在现实立法中容易忽视其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这样子容易造成两造力量失衡。直接表现出来,就是被告人权利不足,在面对控方侵犯其基本权利时,缺乏对其被侵犯权利的救济方法,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辩护权的缺陷规定。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刑事诉讼基本价值—公正的最集中体现。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制度的规定存在着不足,它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使得被告人权利不足,一旦权利被侵犯缺少相应的救济途径。对于被告人权利不足,应当确立相应的救济措施予以保证。 同时也应该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因为司法人员享有国家赋予其特殊的全力,他们政府与公民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其权力与公民相比占有很大的优势,在调查犯罪方面,警察有搜查、扣押、逮捕、羁押等种种侦查手段,如果不注意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势必会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警察非法行为的侵害。法律注重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可以提高政府的威信,更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二是应当防止和减少警察滥用职权。如果警察不能从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中获得任何利益,他们的非法取证行为就会自动、有效的减少,可以促使警察更倾向于使用各种合法调查手段寻找证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程序的严格和公正是十分必要的,虽然证据排除制度有时可能不利于揭露犯罪,但是为了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这个代价是必须付出的。所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所获得的证据应当像对待非法言辞证据一样予以彻底排除。还有获取非法证据的主体主要是司法人员,所以对他们的个人素质要提出质疑,努力转变存在于司法人员头脑中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固有观念,树立良好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司法人员认清非法取证的危害,明白文明执法,文明办案的深远意义,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仅要懂得实体法,更要懂得程序法,建立合法的取证观。

三、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若干建议

近些年来,国际社会对人权的保护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促使各国维护本国公民人权的国际公约、宣言不断出台。如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57年《囚徒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66年《国际人权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1984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198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一些州际的人权公约,如《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非洲人类及人民宪章》等国际性法律文件相继诞生,并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认同。正如我国学者夏勇所言,尽管在当代社会,几乎每个人都要以民族国家公民的身份来享有权利,而且,对权利的实际享有要受到财产、国籍、性别、能力教育等因素的制约,但人权观念无疑是权利观念的一个升华,它表明权利主体关于权利的意识从利己的本能冲动和简单的利益动机,上升到自己作为人所固有的尊严和价值的层次,表明权利主体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时有了一种终极的凭籍,同时,也意味着人类开始走向一种超功利的相互认同与合作。

在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首先得明确设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基础,是基于什么样的立法模式上考虑的。基于对我国司法发展的现实状况的考虑,我国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不可能像美国那样采取强制性排除模式,采用一种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对于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将自动被排除或导致证据不可采用。相反,英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对我国就具有一定积极的借鉴意义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的选择应当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原则。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获取的证据作为一般原则予以排除,对于那些与案件有至关重要影响的非法证据应当交由法官根据案件性质、影响程度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自由裁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涉及到对公权力的限制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应该在考虑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目的的同时,着重考虑我国立法主导价值观念和公民个人权利等因素。对于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注重对被告人人权的保护

在美国法律规定有两种排除证据的情况:一是强迫被告人供述;二是警察无合法授权的搜查和扣押。对于这两种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在诉讼之外,使其不进入审判程序。英国对于非法证据,无论是在其判例法或是成文法都作了规定。根据英国的判例法,在法庭上对于有偏见的证据要排除。根据英国的成文法,如果一个证据的取得会导致诉讼的不公正,该证据将被排除。同其相配套,为了防止侦查人员非法收集证据,英国议会于1984年批准了有关警察行为规范的法典。该法典对警察的权力,如拦截盘问车辆及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物品、拘留并询问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人等执法程序作了详尽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由美国和英国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可以看出,虽然美国和英国在非法证据的证明能力上的具体规定不同,但是贯穿其具体规定背后的价值理念却是一致的,即强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和防止和减少警察滥用职权。

在我国,受传统的诉讼模式的“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的观念的影响,在刑事诉讼运行中表现为坚持国家本位主义价值观,强调国家利益、社会秩序、惩罚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漠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请求而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证据收集的非法性正是该观念的集中反映。非法收集的证据使得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法是否具体公正性、民主性的基本准则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也顺应着刑事诉讼发展的世界趋势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在我国,并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阶段享有辩护权。负责侦查的机关及人民检查院负有保证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的义务。对于被告人权利保护不足应当确立相应的救济措施比如①应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司法机关有义务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我国现行法不承认被指控者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也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能获得辩护服务,如果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司法机关有义务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奠定可靠的基础,也是辩护权保障完善的前提。②应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随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③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在刑事诉讼中应确立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具有辩护人身份,以扩大律师职权。如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不被窃听和完全保密会见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权等,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强非法物证排除的可操作性

我国立法对收集证据的程序、方法作了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对于非法实物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6月通过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高人民检查院于1999年1月发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虽然法律对收集证据的正当性作了程序性规定,而对违反这些程序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法律没有明确宣称该证据无证明能力。从两高的司法解释中也可以看出,对非法取得言辞证据明确排除,而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都是回避。

我国立法对收集证据的程序、方法作了限制性规定。但是对非法实物证据在程序上的效力没有全面、明确的规定。并且,公检法三机关对此问题的司法解释也不尽相同。立法上的不足,势必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纵观西方各国在非法实物证据方面的立法,虽然存在差异,但总体上发展是以重视人权为基本价值取向,因此我国应顺应时代潮流,根据非法实物证据的获取方式及在证明中的作用权衡有选择的将此类证据予以排除。由于实物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其对案件的客观证明价值不会因取证程序的违法而削弱,故一般可以采信。但是,在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等重大犯罪,非法实物证据最终能否进入审判程序,不仅仅取决于其本身客观性,更重要的是对利益的权衡,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安全、社会重大利益冲突时,后者无疑最重要,应当规定一些特殊情况对非法实物证据予以取舍。

对于采用违法手段,如秘密窃听、录音、侦查陷阱等取得证据的方式,对公民的人权造成侵害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的关注,此类非法证据的排除应当将保护公民人权的价值理念作为指导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秘密侦查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也就没有办法确定采用秘密侦查手段而获取的证据的合法性。对于此类证据的取得侵犯了公民的人权,原则上应当予以排除,但是也应设若干例外。一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如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中可以使用秘密侦查手段。我们应该在立法上对采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得的实物证据范围应当明确化,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采用秘密侦查手段应当实行批准程序和设置对秘密侦查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侦查人员借此名义侵犯公民人权。二是被告人同意的例外。被告人同意作为非法证据使用的非法证据,其效力予以肯定,因为被告人同意作为证据的非法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有利于其的,通过同意,非法证据的负面效应大大减少。三是该违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对案件的审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案件,违法取得的证据对案件的审结有着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该证据会导致应该受到惩罚的人逍遥法外,而受害人的被侵害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和救济,并且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交由法官根据案件性质、影响程度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自由裁量。 。

结论

在我国在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应该针对我国刑事非法证据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不能盲目照搬照抄,而应该根据从我国立法和司法现状,并基于一定的价值取舍来选择适合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首先要站在我国的主导价值上,注重保护人权来考虑制度建设。国外的相关规则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到一个如何进行价值取舍的借鉴作用。在设立具体的规则时,我国应当采取注意考虑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强制排除模式虽具有更大的明确性能够保证统一适用法律,它是基于对程序合法性的一种重视,换句话说,就是相对于发现事实真相,更注重程序合法、正当。而这种法律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是不利于案件事实发现,对案件的顺利审理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逃避起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使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动摇司法的权威性。而裁量排除模式相对就灵活很多,对于非法证据它规定原则上应当予以排除,但同时,对那些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非法证据给予法官一定权力,根据具体案件来确定其证明能力。但同时也要注意给予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权,应当加以限制,防止法官裁量权的滥用

推荐第10篇:法律专业自荐书

法律专业自荐书

1、法律专业自荐书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我是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08届毕业生张xx,自从进入大学之后,高考后的轻松、获知被录取的喜悦随风而逝,因为一切要从新开始,重新努力拼搏,为下一个挑战的胜利积蓄力量。大学四年让我在思想、知识、心理、生长都迅速的成熟起来。人文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这厚重的学习氛围中,我成为了一名综合型人才。时光流逝,我怀着我的梦想离开母校,踏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征程。

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

我是一名应届生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2、法律专业自荐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中翻开我的自荐书。

我叫林燕娜,福州大学06级法律硕士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热切的心向您毛遂自荐!

永不满足,乐于接受挑战是我的性格特征。20XX年大学毕业,生物教育专业毕业的我,接受了学校领导的安排,开始了初中语文教学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XX年,我所担任班主任班级(永春汤城中学初二年六班)荣获“永春县先进班集体”称号,20XX年中考,我所任教班级语文中考成绩名列全县第八名,整个年段语文科成绩在本校所有中考科目中位居第一。由于学校工作需要,从20XX年9月开始,我从事生物教学工作,在历次会考中同样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会考成绩曾名列全县第八。20XX年,我考上了研究生,在学期间,一方面,我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我在业余时间努力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我在福建炼油厂现场担任浙江开元安装公司的兼职英语翻译,经过努力,我顺利完成了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的一致认可。20XX年10月至11月,在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所有的这些经历,让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拥有了良好的管理能力,并具备了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每一次成功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开始。希望我的人生会因您的慧眼而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给我一个画笔,让我勾勒出我们事业最美的画卷;给我一个舞台,让我弹奏出世间最强的音符。衷心期待着您能给我一个平台,一个展示我能力的平台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2月9日

3、法律专业自荐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

当您打开这份自荐书的时候,对于我来说是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垂读我的简历,本人为09年应届毕业生,就读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法律专业。

四年的大学教育使我受益匪浅,不仅顺利完成了文化课的学习,并获得二等奖学金;而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

“能力自实践出”——四年的大学生活不仅培养了我的专业写作、人际交往、再学习等各方面的能力,更教育了我如何做人,由于所学专业的特殊性,因此我秉承“做事必先做人”的作风。

理论上的教育也许不足以为贵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我坚信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员工的帮助下,在我的不断努力下,我将很快掌握贵公司的业务并迅速融入到贵公司文化氛围当中,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衷心地希望加入贵公司,热切期望您的回音!

同时祝愿贵公司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此致

敬礼!

自荐人:张XX

4、法律专业自荐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请恕打扰。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很荣幸有机回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在投身社会之际,为了找到符合自己专业和兴趣的工作,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谨向各位领导作一自我推荐。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我不能自比千里马,便我相信您一定是伯乐,选准您的千里马。希望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让单位满意,让您满意

随信附上我的简历,如有机会与您面谈,我将十分感谢。即使贵公司认为我还不符合你们的条件,我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贵公司的发展,并在此致以最诚挚的祝愿。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5、法律专业自荐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求职自荐书。我是广西师范大学经济法律系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毕业。以下是我的自我介绍。

广西师范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并且素以治学严谨、育人有方而著称,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都受益非浅。

四年来,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市场营销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福建师范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

随信附上个人求职简历。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XXX

第11篇:英国法律专业

英国法律专业

作为英美法系的起源,英国法律不仅构成了许多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英国的法律从业者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英国高校的法律专业在全球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学实力堪称一流牛津剑桥

CAMBRIDGE)、杜伦(DURHAM)、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曼彻斯特(MANCHESTER)、爱丁堡(EDINBURGH)、格拉斯哥(GLASGOW)、阿伯丁(ABERDEEN)、布里斯托(BRISTOL)、菲尔德(SHEFFIELD)等众多世界顶尖学府的法律专业,在业内具有极高的威望。

在众多的法律课程中,中国学生更多的选择International Busine/commercial Law(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Trade Law(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Law(国际法),Maritime Law(海事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知识产权法)等。一方面,欧洲的刑法、宪法等系统与中国的差别很大,入读不容易;另一方面,中国经济飞速增长及大量国际贸易的发生,涉外律师和涉外法律顾问的人才缺口相当大, 使这类专业成为了最热门的专业之一。作为老牌的海运大国,英国的海商法也闻名于世。 海商法强势的学校有诺丁汉(NOTTINGHAM)、斯旺西(SWANSEA)、南安普敦(SOUTHAMTON)。

英国法律专业硕士课程所颁发的学位类型通常为LLM(法学硕士),也有个别学校的个别与法律相关的专业为MA(文学硕士),学制一般是一年。 如果想申请英国的法律专业硕士LLM,通常要求申请人的第一学位是法律专业。如果没有学位,具备多年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也可以被考虑。在目前的的留学大军中,应届毕业生或者工作经验1-2年的学生居多。如果没有法律的第一学位又想读法律专业方面的硕士,可以申请MA的专业。

由于英国一年的硕士课程学习时间安排非常紧,而且要适应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学习方法要有大的转变,即使雅思达到标准,也要1-2个月的适应期。尤其法律专业对于语言的要求很高。但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的年代,英国文凭非常值。

NCUK成员院校中法律专业为优秀专业的学校占了不少,比如说曼彻斯特、布里斯托、利物浦、谢菲尔德、利兹、肯特、伦敦大学皇后玛丽学院等。而且这个硕士预科(PMP)在国内授课,非常经济,而且能让学生有更好的适应。这样,在上硕士之前,大家可以在学术英语和研究方法以及计算机技能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能够完全适应英国的教学模式,这样在英国1年的硕士学起来要轻松很多,可以有精力进行实践和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熟悉知识产权、涉外经济、国际贸易等专业知识的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也不断看涨。衷心的祝愿大家学有所成!

第12篇:法律专业自荐信

篇一:法律专业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广西师范大学经济法律系的一名学生,即将面临毕业。

广西师范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并且素以治学严谨、育人有方而著称,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无论是在知识能力,还是在个人素质修养方面,我都受益非浅。

四年来,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市场营销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福建师范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

收笔之际,郑重地提一个小小的要求: 无论您是否选择我,尊敬的领导,希望您能够接受我诚恳的谢意!

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篇二:法学毕业生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贵单位对法律人才的重视和培养,使我们有了展示自己的机会。

我是一名即将于20xx年毕业的某某学校政法学院的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门门课程都很优秀,我主修了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家经济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与家庭继承等课程。通过对专业课程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基础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 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专门知识,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的立法、司法理论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熟悉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和主要国际条约及惯例,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一个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法律专门人才。我还利用课余时间经常阅读法律方面的著作《西窗法雨》、《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论犯罪与刑罚》等法学方面的名著。

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时刻以法律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注意社会动态,关心社会热点,然后用法律的思维去分析他们,锻炼自己运用法律到实际的能力。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十分注重对自己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整个大学期间,我不仅专心学习专业课知识,我还积极的参加了学校的各种社团和组织。我成为校学生会生活部的部长,大学生记者团记者部的成员等,通过这些社团和组织,我的交往能力,组织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我的座右铭是“生活掌握在自己手里,要想做总是有办法的”,我愿意为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奋斗,即将跨入社会的我将以不坠青云之志、不失进取之心、不懈追求之劲、尽心尽责、勤奋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竭力在短时间内为贵单位的发展做出我最大的贡献!

此致

敬礼!

第13篇: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转眼又到了毕业季,你是不是在忙着写毕业自我鉴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自我鉴定”,感谢阅读。法律专业自我鉴定(一)

从刚进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即将走出校门,我这大学四年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在这大学四年中,我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可以说,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我已经具备了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蓦然回首,至少可以自信地说一声“我没有虚度”。在此给我大学四年的青春做一个鉴定!

在学校期间,我充分利用了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与浓郁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了法律专业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且在校期间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荣获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

在学好文化课程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与暑期实践。无论担任班干部或进行市场调查、参加学生实践团等活动,我都积极投入,谦虚谨慎,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与团队密切合作的能力、领导与组织能力及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由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我的学习及工作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好评与奖励。学习之余的我,是一个外向而热情的人。爱好广泛,音乐、书籍、电脑、舞蹈,运动等等都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正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学习、生活经验与完美的生活习惯,让我具备了很强的学习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也是因为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让我变成了一个更顽强的自己,变成了一个敢于为社会奉献的年轻人。

在面临毕业的重要阶段,将来的工作既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希望自己能够迈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将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走向社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让社会肯定我的能力。

常言道,不想当官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当一个人满足于现状,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我是一个喜欢上进的年轻人,也是一个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敢于开拓自己的生活!安逸的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不断走向新的成功才会给自己更多的磨砺!我相信如果我做不到的,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的。这就是我人生的理念!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二)

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

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与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我校是一所理工学校,在培养人文素质的过程中,也渗透了理工科优良的作风,在我的身上,您会看到工科学生的扎实、看到理科学生的冷静。综合发展自己,成为文、理、工兼具的好学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我继承了中国农民的勤劳、坚韧不拔与不怕苦的精神。凭着这种精神,我边工边读,直至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扬这种精神,爱岗敬业,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三)

我是xx大学xx学院法学专业xx届的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涯当中,我一直认真学习,积极、上进,为把自己培养成优秀的大学生而奋斗,在学校领导老师们的悉心栽培下,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缺陷,主要情况表现如下:

专业与自学。入学四年来,我一直都很重视自己的专业学习。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连续三年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并且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我不满足于自己主修的法学专业,在课余时间注重其他知识的摄取,选修了会计学双学位,增长了会计学知识。

我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较好,大二就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寒暑假期间多次到法院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与周记,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思想与能力。“学问未必全在书本上”。学好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的思维中,学历与能力并重。所以,我很注重在全方位锻炼自己。大一开始,我就担任了班级的学习委员、学校信息部干事、学院自律会干事、宣传部干事等学生干部职务。

在任职期间,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同学,尽力帮助。做到公私廉明,积极发挥桥梁作用。虽然由于双学位的学习,我主动放弃了当副部的机会,但是我仍然在其中学到了很多。在大四课业负担较轻的时候,我又担任了班级副班长的职务。这也让我更加清楚,我能够合理的分配时间,既不会过分强求自己,但也绝不会放松警惕。

爱好与特长。我的爱好比较广泛,最喜欢软排、乒乓球这两项体育活动。不激烈但对耐力有一定的要求是我觉得这两项活动比较适合我的原因。因此从高中到大学,我选修的体育项目都是软排,乒乓球一般作为我的课外活动。另外我也喜欢唱歌,我认为好的音乐可以给人前进的动力,安抚受伤的心灵,平复过于激动的心情,使人保持愉悦,而良好的状态正是一个人正常学习工作所必须的。

在这些过程中,我的思想发生了大的改变,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阅读了许多名人传记,从伟人的经历中获取养分,更进一步地充实自己。我又学习了为人处世伦理哲学,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所有这些,使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人生追求的意义。在人生旅途中我开始学会正确地评估自己,学会一分为二看待问题,学会定义自己的人生目标。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四)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xx,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五)

此次半年实习,我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我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第14篇:法律专业求职信

法律专业求职信3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是电大经济法律系的一名应届毕业生。

在校期间,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市场营销等有关理论;熟悉涉外工作常用礼仪;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四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xxx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相信我,相信你的选择是对的!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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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当您打开这份自荐信的时候,对于我来说是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垂读我的简历,本人为XX年应届毕业生,就读于全国211重点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法律专业。

四年的大学教育使我受益匪浅,不仅顺利完成了文化课的学习,并获得二等奖学金;而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

“能力自实践出”——四年的大学生活不仅培养了我的专业写作、人际交往、再学习等各方面的能力,更教育了我如何做人,由于所学专业的特殊性,因此我秉承“做事必先做人”的作风。

理论上的教育也许不足以为贵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我坚信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员工的帮助下,在我的不断努力下,我将很快掌握贵公司的业务并迅速融入到贵公司文化氛围当中,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衷心地希望加入贵公司,热切期望您的回音!

同时祝愿贵公司的发展更上一层楼!

此致

敬礼!

===

尊敬的xx公司领导:

您好!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这份材料,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我是北京人文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08届毕业生张环宇,自从进入大学之后,高考后的轻松、获知被录取的喜悦随风而逝,因为一切要从新开始,重新努力拼搏,为下一个挑战的胜利积蓄力量.大学四年让我在思想、知识、心理、生长都迅速的成熟起来.人文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在这厚重的学习氛围中,我成为了一名综合型人才.时光流逝,我怀着我的梦想离开母校,踏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征程.

我会以\"严\"字当头,在学习上勤奋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求深刻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较广泛的涉猎.我还很重视英语的学习,不断努力扩大词汇量,英语交际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为了全面提升个人素质,我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这些经历使我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也学到了很多社交方面的知识,增加了阅历,相信这对我今后投身社会将起重要作用.

我是一名应届生现在,我以满腔的热情,准备投身到现实社会这个大熔炉中,虽然存在很多艰难困苦,但我坚信,大学生活给我的精神财富能够使我战胜它们.\"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第15篇:法律专业自我鉴定

法律专业自我鉴定5篇

篇1:法律专业自考生自我鉴定

一、政治思想方面。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xxxx”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能力培养方面。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XX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因本人非正规全日制大学出身,仅仅靠自学通过法律专业大专学习,所以,我在法律的理论、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希望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强化学习,不断进步。

五、奋斗目标。毕业后,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法律专业自我鉴定5篇】法律专业自我鉴定5篇。

篇2:法学专业自我鉴定范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篇3: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自我鉴定

从刚进大学时的懵懂到现在即将走出校门,我这大学四年收获了很多,进步了很多。在这大学四年中,我各方面的能力都得到了发展,可以说,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我已经具备了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句点,蓦然回首,至少可以自信地说一声“我没有虚度”。在此给我大学四年的青春一个交待!

在学校期间,我充分利用了学校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浓郁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了法律专业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且在校期间取得良好的成绩,多次荣获校级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

在学好文化课程的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暑期实践。无论担任班干部或进行市场调查、参加学生实践团等活动,我都积极投入,谦虚谨慎,团结同学,吃苦耐劳,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与团队密切合作的能力、领导和组织能力及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

由于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我的学习及工作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好评与奖励。【法律专业自我鉴定5篇】了较大的提高,让我变成了一个更顽强的自己,变成了一个敢于为社会奉献的年轻人。

在面临毕业的重要阶段,将来的工作既是对我知识的检验,也是对我人生的挑战。我希望自己能够迈好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将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走向社会,在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让社会肯定我的能力。

常言道,不想当军官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当一个人满足于现状,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再前进一步。我是一个喜欢上进的年轻人,也是一个朝气蓬勃、富有创新精神的年轻人,敢于拼搏、敢于冒险、敢于开拓自己的生活!安逸的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只有不断的挑战自我,不断走向新的成功才会给自己更多的磨砺!我相信如果我做不到的,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的。这就是我人生的理念!

篇4:法律专业学生实习鉴定范文

在实习当中,我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上,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我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法律专业自我鉴定5篇】自我鉴定ziwojianding.htm。

篇5:法学专业大学生自我鉴定

大学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回忆这大学求知的历程,曾经非常向往的象牙塔就要远去,而迎面而来的将是社会的锻炼,于是更加的怀念这个紧张而有序的大学生活,她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回忆,我孜孜不倦,勇于挑战自我,充实自己。我是一名文科专业的大四学生,大学结束之际回忆过去,收获良多,现在做一个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四年中

令我欣慰的是:连续两个学年,四次获得奖学金,顺利通过了大学大作文英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我把这些作为向上的动力,朝着更高的目标奋斗。

最大的收获是心理的成熟,一千多个日子里曾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委屈过。而现在懂得擦干眼泪,站起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荆棘,算不了什么,路上的阻碍,我每攀登跨越过一次,便离云端更近了一步。使自己的知识水平,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大学不但教会了我知识,让我只是为人处事的方式,更磨练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在这即将挥手告别美好的大学生活,踏上社会旅途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跨越新的高峰。

第16篇:南开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小谈

乐群南开考研网

2013南开大学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小谈

综合统计近期学生提出的南开大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问题及复习状态反馈,往届前辈提出以下2条建议,希望能够更好的帮助考生稳定状态,暑假全力以赴冲刺复习,取得最好的效果,为之后的冲刺打好基础。

决定报考的考生,一定要提高心理素质,切忌边复习边就“胡思乱想”,自己恐吓自己,不停地打乱计划,严重影响复习效率与质量。一旦下了决定,请抛弃杂念,向着彼岸勇往直前。

坚持的第一步是制定计划。只要自己每天坚持落实计划,心态自然更加平稳,复习状态越来越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或者没头苍蝇般的看到什么复习什么,是绝对不会取得任何效果的。还有就是乐群南开考研网的考研复习精编,对于考研帮助很大。除了大纲式的罗列复习进度,具体到每一日、甚至每一小时的详细计划也是很有必要的。具体的实施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小幅度调整与修正的。

即使都是跨专业考生,个体考生的基础仍参差不齐,每年约有5%的考生是法学双学位,辅修法律生,自学或旁听法律课程,甚至通过司法考试的„无论基础如何,法硕复习还是要先从基础开始,结合细化深入复习,即使是自己之前学习、了解过的内容也不可掉以轻心。

注重基础,还要求大家对难点、重点有清楚的了解。一般考纲、教辅书籍都会有对应的点拨,考生可以据此进行专项训练。法硕考试中等难度的题目占80%以上,同时更注重对知识的综合(跨章节、跨科目)与系统考察,考查方式偏于细节化,题目设计更加灵活性,案例等应用型考题的考察不断加大。考生看书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实际的题目进行复习,既增加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能熟悉命题风格和答题规律。

熟悉法条,要求考生熟悉重要的法律法规(包括重要司法解释),如《民法通则》、《物权法》、《民法通则实施意见》、《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刑法》(、《宪法》(含系列修正案)等,严格地说,任何一个基础知识点,都是可以在找到相应法律条文作为依据的。当然,法条不要求死记硬背,而是在理解基础上的强化记忆,结合习题训练灵活运用。

第17篇: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参考书目、专业课资料

圆梦厦大考研网

初试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四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另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或2011年8月第七版。

复试参考书目:

1.《中国法制史》(法律硕士[JM]联合教材),郭建等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中国法制史》(第三版 高等政法院校专业主干课教材),张晋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专业课资料:

《2015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含真题与答案)

《2015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课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厦门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课全真模拟卷与答案解析》

圆梦厦大考研网

第18篇:考研专业选择

考研专业选择: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阳春三月,天气已经转暖。一年之计在于春,又是一年开始准备考研的时候了。是坚持考本专业还是跨专业,很多同学仍存疑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如何把握专业的选择,是深入学习本专业,还是从头来过,磨刀不误砍柴工呢?为什么同学对自己跨还是守拿不定注意,很大原因是对自己的实力到底如何拿不定主意。所以建议同学们要对自己考研的竞争力有个清醒的认识。在作出选择之前,可以从两个方面对自己的考研复习进行梳理,来看一看自己的竞争力到底有多大。

一是正确的为报考专业定位。考生在报考专业时应该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准确地为自己定位。根据自己的专业素质与学习能力来选择报考方向。部分专业总报考人数多,但并非所有学校的竞争都很激烈。参考专业报考竞争力时,不宜仅以报考人数来判断专业的冷热程度和竞争激烈程度;不应该盲目地跟从报考所谓的热门专业。从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准确地为自己定位,这才是明智的选择。一般来说,多数人考研还是为了一个文凭,为了毕业后找个更好的工作,因此,还是想选一个比较“热门”的专业。然而问题在于时代发展很快,而且往往出人意料,一些专业也往往跟着时代的需求变化而变的前景难测。那么,到底如何才能正确的判断一个专业的发展前景呢?关键还得根据社会的发展来判断人才供求关系,以及看专业本身的教学情况。把握经济和社会的宏观走势,判断社会各行业微观需求。例如,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是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因此像计算机这样的人才很长一段时间内肯定都是走俏的。再比如,中国目前第三产业急需发展,因此像金融、贸易这类人才短期内不会饱和。大家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下自己选择的专业是否合理:

1.认真分析行业情况,考察需求总量

有些行业人才需求伸缩性很大,向其它行业渗透也很厉害,因此短期内很难饱和。例如法律专业,除了司法部门,其它各行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都在逐渐增大,社会对法律人才的总需求极大。而其它一些专业性比较强、分界明显的专业,就总会有饱和的时候,例如外贸人才。这时,你就需要大致了解这些专业目前缺口多少,每年毕业生量又有多大,会不会几年后就出现人才过剩。

2.参照国外情况,发展的眼光看专业

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各个国家在发展的近似阶段对人才的需求还是表现出了一定相似性。因此,发达国家的今天可能就是我国的明天,那么看看他们的专业人才需求变化情况,可能会有借鉴意义。例如,西方心理咨询业务如日中天,而据有关报道,中国目前心理有问题的人一点不比美国少,只不过暂时还没有闲钱和意识。等再过十数年,情况可能就大不一样,因此心理学专业应该是大有前途的。

3.实际考察,看专业办学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学校的所谓热门专业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的师资、经费和条件,仅仅为了赶时髦而开设。如有些地方性的师范学院开办什么金融专业等等。这种专业,考进去也学不到什么东西,耽误时间。

二是正确的认识自身的能力水平。无论做什么,兴趣是关键。只有选择了自己立志研究的方向,从近处着眼来说,考生才能将漫长的复习过程坚持到底; 从远处来说,才能在未来的研究领域或事业上有所突破。总言之,研究生阶段的研究方向可能将决定一生所从事的职业。清醒地认识自己的实力。只有既认清形势,又认识自身实力,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使自己的成功概率最大化。各个专业有自己的学科范畴,不同专业之间的学生在知识体系和结构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在专业课上面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来早下决心,早定专业,早下手进行复习,才有可能减小学科跨度之间的距离。专业和招生单位的不同搭配就形成了报考的4种基本模式:本专业本校报考,本专业跨校报考,跨专业本校报考,跨专业跨校报考。不同报考模式复习备考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下面提醒下广大考生选择专业时需要规避的几种毛病:鼠目寸光:判断专业如何,就业前景好坏,是否有市场,只看眼前。时间过得快,专业胜衰更快。几年工夫,足够从大红大紫落到无人问津。大三起码要大概地看到研究生毕业时专业的发展趋势。人云亦云:缺乏自我认识,没有判断力。明明读懂一个法律条文都要花上半天,看到别人一窝蜂报法律,自己也要去凑热闹。急功近利:绝大部分情况下,选择专业其实主要依据的就是\"功利\"标准。但凡事不能过头,太急功近利反而欲速不达,因为那样会蒙蔽你的眼睛,造成专业选择上的失误。对专业选择没有正确认识:计划经济时代,一个人上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去什么岗位,都是很死板的,而且往往一辈

子不动。今天,所学专业和就业去向已不再死板地对接,学语言的去了公司,学哲学的去了企业,都是很常见的现象。而且,职业生涯早也不再从一而终,跳槽成了家常便饭。据对北京地区高级白领的调查表明,98%的人有过跳槽经历;62%的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与自己原先的专业无关。许多知名企业的老总并非企业管理专业出身,相反倒有不少哲学、中文的毕业生。因此建议:选专业不要抱着“一辈子跟定它了”的想法,看开一些。其实,不论哪个专业,关键是要搞出点名堂来。只要有成就,其他一切物质上的、精神上的回报都只是水到渠成的东西。

考研新手上路:如何制定你的2014考研目标

随着2013考研复试、调剂的开始,很快的就要迎接2014年考研备考的同学。对于考研,可以说不在乎你怎么分配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时间分配,也不在乎你是否提前开始政治或英语的复习,重要的是每一位考生在确定方向的这一阶段,因为只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才能破釜沉舟才能前程万里。

考生确定目标仿佛也是最困难的,冷热专业的纠结,211和985的无限诱惑,很多考生都在这时迷失了自己,或是匆匆的订下了目标,而在复习过程中不断的更换,导致最后目标模糊,功败垂成。所以,在你着手复习之初,拿出几天时间好好考量自己,准确的定下你兴趣所在的专业,喜爱的学校,以此为目标而奋斗。在此为2014年的考生们提出一些建议:

专业没有绝对的“冷”“热”

所谓热门专业,是指那些就业前景较好,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比如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计算机等,这些专业竞争比较激烈,考取的难度较大;所谓冷门专业,是指就业前景较差,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比如哲学、历史学门类下面的大部分专业,以及工学门类下面的地质工程、采矿工程等,这些专业报考的人数较少,录取的门坎较低,考取比较容易。要报考一个专业,无论是冷门还是热门,都要搞清楚这个专业是干什么的,发展前景如何,千万不能望文生义。

专业的确定还要求考生对自己有明确的认识,认识自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能力,二是自己的兴趣。就第一个方面来说,在选择专业时要考虑能力;就第二个方面来说,选择专业是要考虑自己喜欢做什么。

梦想在哪里,学校就在哪里

对于未来生活的城市,打算将来在哪里就业,就选择那里的高校,比如想在北京就业,就把目标院校定在北京,这样既熟悉当地环境,又有人脉资源,找工作当然得心应手。

与个人的理想与抱负相关,考研不容易,读研的机会成本很高,一定要选一个能够实现个人抱负的大学,这样备考也有动力,读研也有激情,若选择一个自己不满意的院校,轻则郁闷三年,重则遗憾终生。

所钟情的专业,要考虑所选择的院校是否有目标专业,以及目标的专业的强弱等,事实上,院校与专业的搭配选择是很有讲究的,一般来讲,名校名专业考取的难度很大,就业前景很好;名校一般专业考取的难度较小,就业前景也很好;一般院校名专业考取的难度较大,就业较好;一般院校一般专业,考取的难度较小,就业前景一般;同学们可以参考这些特点,可以灵活的选择。

明确发展方向,导师比学校更重要

一般的人在做第一步选择的时候,只会关注学校是否为名校,这是很不明智的。学历固然重要,但在市场经济社会学历不代表一切。有些同学为了挤进名校,甘愿选择不中意的导师,这是得不偿失的。

导师学术水平一般,项目很少,研究生阶段学的实战知识必然有限,又像在本科阶段那样纸上谈兵地蹉跎青春。另外,并不是大师就一定适合自己,有的同学看了某个导师的情况,觉得老师很牛,再加上是名校,简直是天仙配接近完美,决定一条路走到黑。到了读研的时候才发现导师的研究方向和领域,自己根本不适合,也没兴趣,结果可想而知。因为导师的研究的方向和领域决定了我们以后的发展轨道,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自己适合做什么,想做什么和选择导师挂钩。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即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学术搞科研,所以那些不适合搞学术或者不想搞单纯的学术的研友,就不要选择那些搞纯科研和学术的导师。

所以花费一些时间,从自身出发,搜集相关讯息,便于定制一个符合自身要求的考研目标,并制定合理的复习规划,使我们2014年考生的备考阶段事半功倍。

第19篇:国贸考研专业

国贸考研可以考哪些专业

我个人认为,如果考虑就业的话,国贸考经济热门的金融,管理热门的会计都不错的选择。还有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什么的都可以。经管类的专业也就考数学

(三),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不管选择哪个专业最主要的一点是你对于该专业有兴趣,而且愿意为之努力,还有综合考虑之后认为是可行的就好。反正记住一点,最好能把自己的职业理想和研究生所学专业联系在一起,不要后半辈子都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跨专业考研的初衷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进入大学时成绩不理想,被调剂到非己初衷的专业,几年的本科学习下来,依然不甘心;

二、当初年少无知,随便填的一个专业,以为自己会喜欢,却发现全然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样,至少不是最爱;

三、几年下来(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已工作若干年),仔细思考,觉得自己若坚持本专业或现工作定然无前途无钱途,需要投身到人们公认的热门专业中去,才觉得踏实、前路光明;

四、并非不喜欢本专业,而是求知欲强烈,真正希望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不管初衷究竟如何,想要跨专业的考研人绝对都是不失梦想,充满挑战意识的人们。

然而,跨专业,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做出的选择,它可能让你浪费很多的时间和金钱,而最后只能证明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也有可能让你振翅一飞,从此找到正确的方向,扶摇直上快意翱翔。所以,从一开始,这就必须是一个认真而严谨的决定。也惟有如此,无论最终是成是败,才能无怨无悔。

一、慎重选择:不要轻易下决定

不断地学习不同领域的知识,是所有有求知欲的人们的美好愿望,然而,这同样会成为朝三暮四的借口。

其实,很多考研人本来就存有逃避现实社会的压力,而选择继续呆在学校的心理;而在跨专业考研的人中,更有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好好学过原来的专业,甚至从没认真考虑过是否自己适合它,只为了逃避,才选个看起来容易的专业去考。

如果是这样,请先停下来想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再说。因为一颗对待生活从不认真的心,是不会因为换了个专业就能有起色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也请三思。就因为一直认真,这次更要谨慎。

首先,考研复习将是艰巨的历程。隔行如隔山——这句古谚将贯穿之后的整个求学过程。

自己原来的专业,再不济也学了三四年,耳濡目染,基础知识一定比没学过的扎实,细节也许没钻研,但大的格局和概念、思维方式是存在于脑海中的,即使是每次考前一个月的突击,突击了四年,也不是没有用的。这就是本专业对于外专业的一大优势。反过来,即是跨专业者相对于本专业者的劣势。

复习的时候,要花更多的时间在专业课上,使得基础课很容易就被搁置了,而任何一科的掉队,都会影响整个复习过程的心态和考试结果。

其次,备考中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困难。

不熟悉专业试题的答题惯例,会莫名其妙丢掉不该丢的分。而且,笔试通过了,复试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使跨专业者总是难以拥有“尽在掌握”的自信,而它确实也是难以“尽在掌握”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考上之后三年的研究生生活。

不管是面对基本功扎实的同学们,还是面对有一定要求和标准的导师,还是面对也许让自己一时找不到坐标点的新求学生涯——如何给自己定位,如何重拾自信,如何建立对新专业的“新感情”,如何规划以后的职业和人生,这都是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心力去克服的问题。

所以,是否要转变方向,换一个专业,需要尖锐严格地审视自身,而不是盲目跟风,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是否真正热爱将要为之付出心血的新专业?

长远来看,这个新领域是否有自己的天赋和性格发挥的空间?

是否可以肯定学习三年之后真能丰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不是剃头担子两头塌?

最后也是最基本最当前的问题:基础课是否有自身优势?没有优势怎么拨得出更多的时间给专业课的复习?

二、审时度势:了解自己,踏实去做

经过了自我的拷问,还坚定地要跨专业考研的朋友——相信你一定是个头脑清醒、梦想坚定的人。

在此,我们不得不再次强调跨专业考研的理由和标准:第一,热爱;第二,基于对自身才智和优势短处进行全面评估而做出的决定;第三,要自信,更要不怕

苦不怕累。

可以举个例子。一个在学校并非不认真对待自己学业的考研人,在经过四年的学习之后,发现仍然不喜欢自己所学的数学专业,而爱好文史哲。如果基础课英语政治还不错,那么他就具备了考虑跨专业考研的最低要求。那么,接下来怎么确定专业呢?首先,看爱好。对新闻传播、考古、文学皆有兴趣,怎么办?一个一个排除。对于新闻,多搜集资料,看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需要什么样的素质,比如,敏锐的新闻感、强烈的争取和参与意识、健康的身体。直面自己的优缺点,如果有敏锐的新闻感,却没有强烈的争取和参与意识,甚至都无法面对需要长时间的工作强度,那么放弃。对于考古,作同样评估;另外,如果这时你的父母亲反对你的考古梦想,请把他们的忧虑考虑进去,一意孤行并不可取,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且,父母也是了解你的人,他们对你的性格、天分其实很了解。那么如果你认为父母意见的可接受性大过你对于考古的热忱,考古这一项,也被划去。最后剩下文学,如果经过一系列评估,觉得可行,那么它之下还有很多专业细分,是中国文学还是世界、比较文学,是古代文学还是现当代文学?要根据自己平时看书的偏好、积累的多少、考试试题能否应付等等内在和外在的因素来决定。这些将和下一部分联系起来谈。

这只是一个例子,跨专业的方向转变五花八门,几页纸不可能描述详尽,我们只能通过这个例子,了解一下需要考虑和平衡的各方面因素。

当然,请牢记,内心的热爱和对自己学习能力的自信在选择中最为重要。有了这两点,相信你的选择会是对你而言最好的选择。这将是一个美丽的决定,决定之后,一定有云开见日的感觉。方向确定了,就朝着那儿毫不回头地走吧。

三、报考准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让我们直接进入主题。

第一,细分专业和学校,确定报考目标。一定要看自己喜欢哪个城市,既然想借助这次的考研改变现状开始一段新的求学历程,一直想去哪个(或哪些)城市念书就不要将就。圈出大致范围,再找到那里学校的招生简章、专业招生表——网上查找或动用一切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你有意向的专业是否拒绝跨专业考生。在进行认真细致的对比之下确定两到三个你想去的名校和你喜欢的专业。这一步可以和前面确定城市同时进行,每个人情况不同,自行制定每一步适合自己的计划是必要的,而且能从中得到极大的充实感,总之,它让我们感到:一切都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然后,尽可能地多找一些这几个可选学校可选专业的历年试题,仔细研究,看看哪一类的试题自己更有把握。这一步至关重要,这一步不可省略也不可推后,它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考试发挥。经过这一步,学校和细分专业几乎都能定下来了。

这一阶段什么时候进行呢?越早越好。我们不提倡把战线拉得太长,真正有效的复习从4月到次年1月足矣;然而跨专业不同,需要“酝酿”。可以不用过早开始真正的复习,但至少要比别人早两个月到半年开始寻找学校、涉猎与新专业相关的期刊、书籍、寻找对于新专业的亲近感和对于新学校新未来的向往感——这是真正复习开始的前站,用这段时间弥补跨专业的不足,在真正的战役打响时,我们将更加坚定更有信心。

第二,专业课教材到位。前面把工作真正做到细致,4月份到5月份一定要定下最终要考的学校和专业。定下之后,就要相信自己的判断,不要犹疑,快去买专业课教材!按照学校列出的书目买全专业课教材,还要找出一两个能帮上忙师兄师姐、找同学、找亲戚,甚至找网友去打听没有列出的那些。

这里有两个问题:买书和找师兄师姐——自己能买到的书,尽量自己去买,有学校可以邮购,有书店可以搜寻,再不行,去图书馆系统或网上找出这本书的出版社,找到出版社电话,打电话、汇款去邮购。不要一开始就事事麻烦别人,自己能解决的自己找渠道解决。后面有更重要的事去麻烦他们。实在不行了,去找师兄师姐,最重要的是问题要明确。随便说:“我要考你们学校某专业,请帮助我”是没用的。要明确说出你的具体问题,要考哪些书,重点看哪些泛读看哪些,打听到哪里能买到自己却没办法,请他们帮忙——听到这么明确的问题,人人都会乐意帮忙。6月底之前,主要的专业课教材一定要到位。

第三,复习时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基础课不能偏废。前面说了,基础课要有一定把握,才可能跨专业考研,否则到关键时刻就会感到分身乏术。在主攻专业课时,基础课一天都不能停。可以用早晨、吃午饭前、吃晚饭前以及睡觉前的时间去复习英语:阅读、单词、听力,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每天坚持,就是这些边边角角的时间都足够英语的复习准备。政治也一样,最好报一个秋季班,几个月上下来,有老师领着复习,比自己摸索更有效率,大致的知识脉络也会清晰起来了。请相信自己,从初中就开始学的这门课,不会差到哪里去,但也要在心里培养对它的兴趣,一讨厌它、搁置一段日子,一切都晚了;反过来,每天花两个小时,只要坚持,就会既轻松又有成就感。

跨专业考生往往把一腔热情放在专业课上,有意无意地就偏废了基础课,等发觉时间紧迫的时候,回头一看基础课落下一大截,这会大大影响后面冲刺和考试的信心。

其次,专业课复习。11月份报名之前一定要把专业书踏踏实实至少细读一遍。这一遍不要欺骗自己,质量至上,一定要全部弄通弄懂。这样在后面的两个月才会更有底。

笔记一定要做。当11月报名时间来临时,你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人们讨论起复习进度。那时候本专业考生和别的跨专业考生所做的准备和进度会让你大惊失色——有那么多人准备得那么好!本来就对不熟悉的专业容易产生的“心虚”这个

时候会更加强烈,那么回过头总结一下自己的成果,只有实实在在密密麻麻的几本笔记会成为自己的强心剂,数数看,几本笔记,七八万字是少不了的。加上政治英语,你会为自己所做的上10万字的笔记而惊讶的。这是积聚信心、抬头挺胸的重要来源。

四、全力复习:坚持到底,毫不畏惧

首先,研究历年试题,自己划重点。历年试题非常非常重要,报名之前即11月初,一定要把学校相关专业的历年试题弄到手。这需要积极调动网络资源,自己能下载的下载,能买到的去买,最后一招:求助师兄师姐。这时提出的请求也一样要尽可能明确。有一个女生,考某大学某专业,通过同学的同学的姐姐,找到一位师姐,打电话给她:“我知道你们学校图书馆五楼的阅览室有历年试题的专柜,可以借出来复印。请帮忙复印某年到某年某专业的„„”该师姐大惊:“我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你怎么知道的?”这个女生慢慢说来,怎么从网上找到该学校专栏讨论、怎么了解到的,师姐大开眼界,兴趣高涨,帮她把相关专业能找到的试题全都复印一通寄去。

接下来就是更仔细地研究试题。只需要一个晚上时间,把历年试题全都摆在桌面,总结规律和重点难点,老师出题的习惯等等。借此可以划出下一步复习的重点(甚至是考试的重点),不再一律通读,而是有头脑的、有目标的复习。不要怕系内老师改朝换代,再改也有一脉相承的科研风格,掌握了大体,以不变应万变。

划完重点,一股“运筹帷幄”的气势油然而生,趁着这股气势,投入到更深入的复习中去,一定事半功倍。

其次,为考试做准备,掌握专业答题习惯。在剩下的两个月当中,一定要找点时间去学校的自己要考的专业宿舍混混,目的是了解专业答题有什么惯例、有什么特殊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地方。随便哪个学校都行,自己方便找的、正规的大学就可以;当然,方便的话,最佳选择就是所考学校研一同专业学生宿舍,这样就不仅了解试题情况,还可以挖掘更多这两个月应该注意的问题。

考试的时候,和复习中所强调的一样——一定要自信。要相信自己经过了周密的计划、万全的准备。拿到试卷的时候,要像热爱专业书籍一样热爱它们,冷静的头脑,热情的心灵,一定战无不胜。

最后,就是复试了。关于导师是否要找,各有各的说法,能找到最好,没找过的也不用惴惴不安。相信自己最重要。

其实接到复试通知书的时候,一般都没有更多时间去扩展知识面了,这些是最初就应该做的。这时候跨专业考生常常担心自己的基础不够,再次心虚。那么与其瞎抓一把,不如把以前看过的书拿出来再翻一遍,总有用得上的,做生不如做熟。对于某些领域的熟悉或精通,比泛泛而谈更能显出自己的特色。用真诚的微笑和哪怕是使劲鼓才能鼓起的信心和勇气,去直面导师。好歹经过这一年的学习,

我们也算复合型人才了,怕什么!

说到这里,整个过程看起来完了——其实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是一个开始。

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一个更自主、更专业的学习过程,跨专业学生一踏入这片天地,肯定会受到冲击。不熟悉的领域,老师觉得应该是常识自己却闻所未闻的知识,难以找到的新生活定位„„这些都要有心理准备。建议在5月到8月这段天堂般的生活中也不要忘记看看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并非专业课本),继续打基础,进入研究生生活根本没有时间给你去打基础。

总之,对于勇敢的跨专业考研人,继续用韧性和信心,在开学前调养好身心,并不放弃不断学习的好习惯,为进入一个新的求学生涯做好准备,都是必要的。相信这样贯穿始终的准备,一定会迎来新的局面,实现挑战人生充实自己的梦想。对生活认真,生活也会认真地回报你。要相信,要坚持。

第20篇:国际关系专业考研

国际关系专业考研

全国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专业硕士生各招生单位总体情况概览(转)国际关系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专业。但是这个专业在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可以说,在短短的几年里,有关国际关系的理论和实践的文章和专著迅速膨胀。如果同学们经常到书店里去逛的话,你会发现,这类书籍往往会成为许多书店的主打数目之一。这种新兴专业在我国的迅速走红,与我国当前在国际上的地位的迅速提升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我党提出的“中华民族的崛起”有密切的关系,还与近年来我国国民更加频繁的涉及到国际事务和国际纠纷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轰炸我驻南斯拉夫领馆、中美撞机事件、中日关于靖国神社、教科书、东海油田、日本入常等的争议、台湾问题等等热点问题,对于全体国民的国际关系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是每个国民都对中国的外交和中国与大国之间的关系有着自己的看法。这从购买和阅读《参考消息》、《环球时报》等大众媒体中可以得到映证。前段时间,我在搬家时,有个棒棒也在和我谈论台湾岛“倒扁案”的进展。这说明国民对我国外交等的关心。

应该说,在中国不断崛起,从“世界历史之外”到开始真正融入“世界体系”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不论是政府高层还是普通国民,对国际关系的关注,都必将会有一个持久的过程。这为这门新兴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动力。

当前,我国的国际关系学届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很多还是停留在经验的层面上,能够上升到理性高度,具有大视野、全球意识、中长远战略构想的还不多见。在理论上,还主要是处在引进西方理论的阶段,自主创新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培养。这为外语专业的学生报考,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会。毕竟,在这个借鉴西方的阶段,精通外语无疑会具有十分难得的竞争力。

从当前学界的著名权威学者的教育背景来看,有很多导师在本科阶段的专业就是英语。比如清华大学的阎学通教授、外交学院的秦亚青教授,后者不仅是国际关系的导师,本是也是英语专业的导师。

在学习国际关系专业以及复习备考过程中,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针对非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而言)。

1.阅读的书目大致范围:(1)国际关系史;(2)国际关系理论;(3)国际关系研究方法;(4)国际关系的学术论文。

现在国际关系史的书籍比较多,比较权威的书籍有: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学会主编)《国际关系史》(11卷),这是一套大型的国际关系史学术著作,可以说,代表了当今我国国际关系史的最高水准。对于复习备考来说,它的缺点在于过于详细,因为有11卷之多,所以单单是翻阅一遍,大概也需要两个月左右。相对而言,复旦大学唐兴贤教授所著《近现代国际关系史》,则是一个简写本。往往是前者用了将近一本书的章节来写的,在后者只有区区一章甚至几节。后者的优点在于比较简明扼要,容易掌握国际关系史的全貌和梗概。再有北京大学方

连庆教授主编的三卷本《国际关系史》,分为古代卷、近代卷和现代卷,这是比较适中的一套教材。它详略得当,是目前北京很多高校国际关系考研指定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也曾经出版过一本比较厚的《国际关系史》,我曾经在武汉大学校内的书店里买到过,这本教材的突出优点在于它对20世纪90年代的国际关系史有比较详细的论述。我们知道,在复习国际关系史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的两个重大问题时,近现代的国际关系史内容庞杂,条约甚多,体系多变,遗忘速度快;另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对苏联解体之后的国际关系比较难以掌握,因为这段时间是世界体系的转变过程,至今还没有完成。在这段时间里,发生很多重大事件,对这些事件比较全面和准确的把握,是很困难的,而且这些问题又是当代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不说在国际关系史的笔试卷上会成为重点,可以想见,在面试的时候,肯定要被问到。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这本国际关系史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是一本不错的好书。

2006年新批硕士点: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政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政治、云南民族大学国际政治、西北大学国际政治、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南京政治学院国际政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国际政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关系。2006年新批博士点:云南大学国际关系。

目前全国共有53所单位招收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学专业。其中国际关系专业40所,国际政治专业37所,外交学专业10所,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

外交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学;

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政治;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同济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关系;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关系;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政治;

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南开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河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山东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山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政治;

聊城大学:……………国际政治;

青岛大学:…………………………国际关系;

吉林大学:……………国际政治;

延边大学:……………国际政治;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

南京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南京政治学院:………国际政治;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国际政治;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外交学;

浙江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关系;

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

湘潭大学:…………………………国际关系;

武汉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

中山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暨南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关系;

厦门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四川大学:…………………………国际关系;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政治;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

云南民族大学:………国际政治;

西北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关系;

兰州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

新疆大学:……………国际政治;

希望学弟学妹仔细考虑,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并尽量根据自己的复习情况选择 一个比较有把握的,毕竟复习了一年付出了太多太多,千万不要受论坛上择校及投票太多的影响,这些仅仅是参考而已,一定不能让它们左右你的思想。一旦选择之后, 就要坚定自己的信念,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不人云亦云,乐观而自信,努力而踏实, 静下心来,这太重要了,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踏踏实实,安安心心的去复习,让自 己完全投入到复习中,有计划地按部就班的进行复习,不急不躁,脚踏实地,成功会 离你越来越近的,并最终得到它!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实力很强,报名人数较多批卷较严,不好考)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实力很强,报名多但批卷不严,不好考)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新批点,招的人少实力较强,还要注意名校效应,不好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很强,老师要求很高,不好考)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批卷较松,招生不算少,但实力不强,相对好考一些)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学;(外语要求高,招生少,但对外语好的同志不难考)

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政治;(招生人数不多,实力不强,相对好考一些)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毕业主要面向新闻的单位,竞争比较烈,不好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关系;(新批点,竞争不大,实力不错,相对好考)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政治;(实力不错,竞争不太大,考取难度一般)复旦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实力较强,竞争激烈,批卷较严,很不好考,政治学是尤其的难)

同济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不强,但有名校效应,不太难考)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不强,但注意名校效应,不太难考)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不强,报名人数不太多,相对好考)上海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不强,不难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不强,不难考)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政治;(实力还可以,招生不多,不太难考)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一般,不难考)

南开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招生少,参考书多,批卷较严,不好考)

河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招生多,实力弱,报名少,较易考取)

(90009):国际政治;(全公费,军校,但地理位置较偏僻,不太好考)山东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报名人数也不算少,考取难度一般)

山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实力较弱,报名人数不多,比较好考)聊城大学:国际政治;(势力较弱,报名人数不多,比较好考)

青岛大学:国际关系;(招生人数多,批卷很松,实力弱,比较好考)吉林大学:国际政治;(实力不错,批卷一般,不算难考)

延边大学:国际政治;(实力还可以,地理位置偏,报名人数少,比较好考)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政治;(实力一般,不难考)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实力较弱,不难考)

南京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批卷一般,比较难考)(90008):国际关系;(实力较强,军事院校全公费,比较难考)

浙江大学:国际政治;(实力一般,批卷不严,不算难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关系;(新批点,实力较弱,出题有点怪,但还比较好考)

(90002):国际关系;(军事院校全公费,实力较弱,比较好考)湘潭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比较好考)

武汉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批卷较松,报名较多,学校很黑,不好考)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实力较强,批卷较松报名不多,较好考)

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报名较多,批卷不严,不好考)暨南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不错,报名人多,不好考)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一般,批卷较严,不太好考)

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实力一般,不算难考)

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政治;(实力较弱,每年都招不够人,但由于出题较怪不太好考)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实力较强,批卷较严,近几年都没招够人,不太好考)

兰州大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实力较弱,报名不多,书目少,比较好考)

新疆大学:国际政治。(实力较弱,报名少,比较好考)

实力较强的单位: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90008)一系、(10042)四系、(10040)国际关系研究所、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实力二等的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中共中央党校战略研究所、延边大学师范学院、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系、浙江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实力三等的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和国际关系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90002)、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实力最弱的单位: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上海外国语大学、河北师范大学、9000

9、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青岛大学法学院、聊城大学政法学院、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兰州大学国际政治系、新疆大学法学院。

以下排名为本人经过多方面分析得出,分析过程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有:1.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之比;2.专业课评卷松严程度;3.招生单位所在省市公共科的评卷松严程度;4.招生单位的公正程度;5.招生单位的分数线;6.参考书目的难易程度;7.专业课出题的方式;8.复试的严格程度;9.学校名声的效应度;10.学校的地理位置效应。

最难考取的单位是:

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交学院、南开大学、(10040)、(10042)、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90009)。

考取难度二等的单位:

武汉大学、北京广播学院、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云南大学、(90008)、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考取难度三等的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90002)、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最容易考取的单位:

兰州大学、新疆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延边大学、辽宁大学、青岛大学、湘潭大学、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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