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

2022-06-1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物业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国务院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属下“城西人家”“益农园”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共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商铺

2、竣工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两个小区移交的竣工图纸及财产明细表)

二、管理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外墙面和基础承重结构部位,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脑系统、消防设备现状交接)。

3、本物业规划红线以内(小区界墙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绿化、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室外水泵、路灯)。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等)。

5、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及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可疑人员的排查等,不含人身财产保险和保管财产)。

8、负责接待业主的保修和投诉,并及时对业主的保修,投诉进行快速处理。

9、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车辆占道费,存车费等,代收代交水、电、排污费,垃圾处理费,采暖费及其他可代收的费用。

10、针对本物业所进行的一系列有偿服务项目管理。

11、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2、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服务标准

1、制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作图纸,住户档案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按照市物价局对物业服务要求及收费标准备案的内容《物价法》和管理服务标准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检修和保养,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检查、养护记录等。

、确保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设备房要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等现象,每月检查一次,并确保楼宇门、楼道、及公用部分的门窗玻璃以及公用照明完好无损。

、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公用部分定期组织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果发现问题,先由物业工程部实地考察,划清责任界限。属于业主人为原因造成的,及时和业主沟通协调,并帮助其将损坏的设施设备修理、更换好。确属于开发商维修范围的,积极和相关事主沟通,用最好的办法将问题妥善解决。

、对于报修的情况,属于急修的,维修人员在接到保修后半个小时内必须达到现场进行维修,属于小修的,维修人员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维修完毕后做好维修记录,并将报修业主的满意签名回执单交回。在维修服务期间,维修人员须着工作服、胸章及一次性鞋套,做到文明规范服务。

3、公共秩序的维护:

、小区各出入口保证24小时布岗执勤,秩管人员要熟悉环境、了解小区情况,坚持原则、礼貌待人,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执勤期间全部实行制服着装上岗,配备对讲设备。、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每小时巡查一次。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资料保存可长达7日。

、对进入小区的非小区住户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小区的稳定与安全。

、提高消防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完善,消防通道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应对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灾情消灭在萌芽期,如果事态严重,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其积极应对,把损失降到最低。

、对小区车位进行划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对外来车辆实行严格登记,控制外来车辆随意进出小区。杜绝车辆管理混乱现象。

4、保洁服务标准:

、小区垃圾箱、垃圾桶每日清运一次。垃圾要求袋装化,始终保持垃圾箱垃圾桶的清洁。

小区道路、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全天保洁。楼道每天清扫一次,两天拖洗一次,扶手栏杆每周清擦一次,共用部位玻璃,垃圾桶,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擦一次。公厕保持干净卫生。屋面,单元楼门厅顶垃圾灰尘每半年清扫一次,地下室透光窗户每半年清扫一次。及时清除道路上的积水和积雪。

、小区业主家装修垃圾要定点堆放,每日清运一次,保证垃圾不溢出,不污染。

、小区严禁到处乱贴,乱挂小广告,我们将重新安装专门的告示栏,要保证楼道等公共部位的整洁。

、物业将对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和检测水质,确保饮用水质达到健康水质的要求。

5、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标准:

、对花卉、绿林、树木应根据其品种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理,保持其观赏效果。

、对花卉、绿林、树木及时补栽,按时令种树种草,施肥浇水,灭虫及养护,做好防涝、防冻、防火灾等工作,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移交两个小区的住户档案、原来与业主签定的《入住协议》和《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缴费情况表和联系电话等。、组织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的全部图纸、档案和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保养技术资料。

、移交和物业相关的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在移交时应如实告知小区房屋、配套设施、设备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把没有完善的设施全部完善,以便今后乙方能及时配合甲方进行修复完善。、甲方应按时缴纳空房管理费和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者依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甲方应支持并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小区举办的文化娱乐活动。、甲方应在乙方接手时将物业公司应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并交给乙方。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代收业主所欠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接受甲方和政府部门的监督。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物业管理业务,并支付相关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他人或单位。

、乙方管理期间,有义务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时告知其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全程监督。

、乙方管理期间,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认真了解小区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配合甲方解决。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处处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在遇到问题时,应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

、乙方有权对物业所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经营。

五、两个小区存在的问题

目前两个小区停车位都比较短缺,希望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协助乙方增加车位,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六、其他事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应在市物价局备案执行,水费、电费、存车费、车位使用管理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价局上涨情况响应调整。

2、业主和物业使用房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可委托乙方维修,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公开列明的内容及其价格标准另行合理地收取费用。

3、甲方现在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归乙方使用,同时乙方不再提出物业进驻开办费。

4.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5.本合同自合同签署日起生效,生效日之前的一切问题、纠纷,包括经营状况均与乙方无关,须由甲方承担并解决。6.由己方全权负责城西人家取暖设施的运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具体如下:

人员工资:两个运行人员1200元/月/人; 收费、维修人员1200/月;

电费水费按工商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为1.15元/度; 水费 ????

职能部门的税费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益农园大酒店运营所需服务产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 况另行签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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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心甸(二期)回迁楼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智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营口市物业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落座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

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三条:合同期限

日起至 第一次召开业主大会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 2

方案,经双方议定后有乙方组织实施。

3、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4、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6、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0、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包干制执行;

2、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2、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心发生的前期管理开办费,按以下执行: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4、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以下执行:

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第八条:合同到期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2、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法人代表: 5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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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保洁、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洁、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保洁和安全防范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月支付保洁、保安各项服务费用。

2、对乙方保洁、保安服务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提高,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3、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场所等。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及工作房间。

5、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人员履行职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办公区()的安保、保洁和仓储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乙方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隐瞒

重大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脑中风等)

4、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6、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优质高效。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的考核管理记录。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三日内整改完毕。每迟一日扣1%管理费。

8、乙方提供员工服装、保洁用具等。

9、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10、遵守甲方各项工作制度,甲方在检查考核中,乙方工作人员违章一次扣现金100元;在徐州市局安保检查考核中违章的,每项次扣现金500元。扣钱不封顶。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元/月、保洁服务费用元/月、食堂服务费元/月、服装保洁用具等元/月,合计:元/月

2、甲方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劵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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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都区武装部大院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联系地址:

物业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派遣持有上岗证、健康证且素质较高的保安、保洁、炊事、绿化工等,负责甲方大院的保安、保洁及绿化管理工作。甲方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炊事人员的住宿房间、铺位、办公桌椅、物具储放房间。乙方提供保安、保洁、炊事、绿化人员的个人生活用品、执勤器材、保洁用具、清洁剂等物品。水电管理由乙方定期派人维护,不设常住人员。在此前提下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质物业管理服务。

(一)保安方面

1、负责门岗值班保卫工作

保安施行全日24小时工作,每日三班,每班2人,共6人。值班保安员必须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文明执勤,对进出车辆、人员按要求进行认真登记。若情况不明,可向值班室值班人员请示,批准后方可放行入内。晚班门岗保安员要严格审查进出人员和车辆。当大院报警系统响铃时,要行动迅速,听从值班人员指挥,把好各出入口人员和认真盘查进出大院车辆,然后逐层检查。

2、保安上班时按甲方要求着装,保安下班后,严禁着制报上街。乙方保安制服由乙方提供,服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保安上班时间违规,如睡觉、离岗、嘻戏打闹等情况,发现一次扣50元(在当月的管理费中扣除),违规被发现后,保安必须对自己的违规行为签名表示承认,违规后拒绝签名的除罚款50元之外,责令乙方将其辞退更换保安。

4、乙方保安、保洁、厨工及绿化人员,不得在甲方物业区域内煮食。中、晚餐及节假日可在甲方食堂搭食,每餐3.50元/人,伙食费当月底交甲方财务。

5、甲方如有重大活动需要突击完成,乙方物业人员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甲方赋予的工作任 1

务。

6、乙方保安员必须对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若发生甲方在服务范围内的财物损失属乙方保安失职(保安员值班时出现:离岗、脱岗、睡觉、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属失职行为)责任引起的,但甲方必须提供相关物件的发票并由物价局鉴证和折旧后的价值,由乙方负责赔偿。同类物品按现市场价折旧赔偿或以同类物品相抵。

(二)保洁方面(保洁工人)

1、保洁范围:负责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共用厕所及开水间卫生、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遇特殊情况比如甲方上级例行检查工作,时间紧迫,乙方保洁员要协助甲方搞好办公室内卫生。

2、保洁要求:保洁范围内必须整洁、完好,地面无垃圾、纸屑、果皮、积水、烟头;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走廊玻璃内面要经常清洁。每日早、中、晚,对大院公共场所进行拖扫、擦拭;

3、保洁用具、清洁剂等物品由乙方提供,甲方只提供存放场所。

4、保洁场所若发现垃圾清理不及时,或明显的积水不及时处理以及公物损坏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除扣保洁员50元外(在当月的管理费中扣除),对损坏的公物由乙方赔偿。

(三)绿化方面(绿化工人):

1、草地要求常绿不败并无杂草、地面无落叶、杂物。

2、花草树木要及时修剪,施肥和杀虫。

3、绿化质量要求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4、花草、树木出现枯死、虫吃,乙方要负责赔偿,补种恢复原样。

5、甲方对乙方提出绿化方面的可行性意见时,乙方应当采取措施,并抓紧实施。

6、以上未达到标准一项扣50元。

7、绿化用具由乙方提供。

(四)水电方面:

1、乙方每周派专业水电工人,对大院水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甲方水电发现故障时,乙方要确保维修人员随叫随到并排除故障。

3、水电的维修由乙方负责,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必须每季度为甲方清洗水池一次,每年清理粪池一次,清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炊事方面(厨工人)

1、乙方派一名厨工负责甲方人员早餐、午餐、晚餐的饮食。

2、乙方只负责甲方一日三餐的炊事工作,不负责甲方的饮食费用,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厨工煮熟的饭菜要卫生可口,尽量做到色、香、味俱全。

4、乙方厨工要保持厨房干净清洁,每天要清洁厨房地板、墙壁、灶台和炊具,保持各种炊具的清洁卫生。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规定

1、每月5日前甲方支付上月管理费给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总额为元(含税金、清洁物料费、员工服装费、绿化工具肥料费等)。以划帐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

乙方帐号:

银行名称:

2、合同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如有特殊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费用按当月的满月结算。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研究后视情处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自行聘请员工,并负担其工资、医疗、保险、劳动安全以及自行处理好劳资纠纷和员工的计生工作。

4、合同期满需续约或在合作期内一方需终止合约的,则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商洽,延长合作或终止合作;

5、在合作期内,若非因对方严重违约,而单方提出终止合约的,则需支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承包费作为补偿。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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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小

物 业 管 理 合 同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福建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景缘居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霞浦县松城镇长溪溪路6号景缘居小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五 年,自2008年7月1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197.3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1.86平方米,员工宿舍105.44平方米),按月租金0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

2 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小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优良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0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0 元(全国)、0 元(省)、0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

3 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服务管理方案(乙方编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时间:2008年6月 日 时间:2008年6月 日

附:

1.《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2.《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

委托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福建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在乙方已充分熟知景缘居小区物业基本情况及住宅、店面、商场 销售程度的基础上,根据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甲方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景缘居小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在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及平等自愿务求达到紧密配合之原则,就前期开办费、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方案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若原合同内容与本补充协议相异,以本补充协议条款为准。方特此约定:

一、前期开办费:

前期开办费每㎡建筑面积1.00元至1.50元,总合计40000.00元包干。(若提供设备凭原发票额可在开办费扣除内)

二、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一层店铺每月1.00元/㎡,二层商场每月0.60元/㎡。

2、住宅每月0.80元/㎡。三: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方案:

1、正常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

住宅、店面、商场交接后陆个月内免收费,后陆个月按总额50%收取,第二年管理费按总额80%收取,第三年管理费按总额100%收取。

2、空置房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

空置房物业管理服务费免收壹年,第二年起管理费按相应标准100%收取。

附:服务管理方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

时间:2008年6月

时间: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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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侨乡.城市广场商业部分的物业管理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租赁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配电、公共的消防设施设备、发电机等。

第五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围广场、化粪池、室外上下水管道等。

第六条 共用的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消杀等。

第八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犯罪现场,包括安全监控、夜间巡视。 第九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条 其它委托事项的界定:

1、地下二层排污系统、消防系统、发电机系统、化粪池清运由乙方负责管理,运行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由使用单位按建筑面积分摊。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密切配合、支持乙方对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乙方做好省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考评工作。

3、因甲方对商场内部装修而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由甲方协调整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管理 及定期检查等,保证正常供水、排水、排污畅通,负责通往商场消防主管道的维护保养,不包含商场内的消防设施。中控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2、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计划。

3、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内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市、省、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1.5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平方米,每月28日前与当月电费一起交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3、第十五条 本体维修基金

1、本体维修基金执行威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第十六条

水、电、蒸汽费

1、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向使用人收取,并向供应单位缴纳;

2、各费用单价标准按照威海市物价局文件执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的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款。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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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吕燕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二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

一、租赁标的

1.1、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 南山 区 华侨城 路 湖滨花园 潋芳阁14B、建筑面积 115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房地产用途: 住宅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租赁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9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等免租期内因该租赁房地产产生之一切费用)。

2.2甲方应结清完所有费用后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予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为 人闵 币 玖千元 元整(小写:9000 元 );乙方应于每月 12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应于 2015 年 6 月10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玖千 币 元整(小写: 9000元 )。

3.3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保证金

4.1乙方应于2015 年 6 月10 日前向甲方支付2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 人民 币 壹万捌千 元整(小写: 18000元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4.2 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五、双方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它损害赔偿,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该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5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间未满,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 币 元整(小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6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该租赁房地产,并限于乙方在 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租赁房地产。如乙方不交回该租赁房地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租赁房地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

5.7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8 租赁期间乙方是否享有转租权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项:

①乙方可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②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物业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③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5.9 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租赁房地产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六、合同终止

6.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在乙方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后 日内退还租赁保证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6.2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七、其它

7.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在深圳市 区。

八、备注: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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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山海大厦合作经营合同

(一)

立合同人:出租方 上海海事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经营方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公开招投标,甲乙丙三方就合作经营下列不动产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是由甲方独资组建,代表甲方经营管理其经营性资产的现代企业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合同范围内房产的所有相关事宜。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作经营(山海大厦租赁)项目 2.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 3.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14537.75 ㎡。 第二条 项目内容与范围

山海大厦中上海海事大学产权所属的房产(除第二层外)及其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对外租赁业务。

甲方为合作项目中提供上述物业中可供对外租赁的面积为5814.45 ㎡的物业,该物业未设定抵押(详见合同附件一)。并由乙方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考核。

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交付日期

1.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乙方向项目移交前述物业经营权开始(移交以乙方出具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为准)。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的,如三方无异议且丙方无违约或经营有不符合学校和国家教委要求的情况的(由乙方负责考核),则本同自动延长三年。

目前,部分物业正在出租中。从乙方交付上述物业经营权之日起,现有合同延续给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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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期满(包括延长期限届满的),丙方如需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选择继续以合作模式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可享有优先选择权;丙方如不续约,则丙方应在合作期届满前一周内将合作项目所涉及的甲方物业清空,按照约定及租赁单位的性质,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返还给甲方。

3.合作期内如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为自动终止,三方互不作补偿。在丙方结清项目所涉及物业已经产生的全部费用后将经营权移交给乙方,乙方退还丙方缴付的各项保证金,乙方退还的款项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丙方同意并确保甲方在合作项目的基本收益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

2.丙方同意并按每贰个月为一个分配周期,(全年共计六个分配周期)等额支付给甲方项目收益。第一次的预支收益应于签署本合同当天支付,合作期内,每个分配周期内,项目收益应于该周期内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支付。若丙方逾期缴付的,甲方有权就拖欠的款项按每日千分之二向丙方收取违约金;若丙方逾期缴付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作项目下的全部物业经营权,并没收丙方支付的各项保证金。如各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所产生的损失另行向丙方索赔。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当日须向乙方缴纳相等于二个月基本收益,合计人民币(大写) 整(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履约保证金不能用以冲抵丙方应支付的经营收益。合同期满或三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终止本合同(违约除外)并且丙方结清项目经营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当期应支付的经营收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及其他所有有关费用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将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丙方。

2.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为:合作项目中甲方总收益的百分之二,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保证金的不计。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丙方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赔偿总额中扣除已支付的安全保证金)。如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丙方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3.丙方接受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聘用的物业公司。从项目所涉及的物业经营权移交之日起,丙方须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合同履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管理的成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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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则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将于该月期满时作相应增加。 第六条 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该物业属于甲方所有,无争议。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物业,对乙方的管理行为实施监管、考核,并提出整改要求。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须按时将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及相关附属的经营权移交给丙方。

(2)乙方应确保用于合作项目的物业不存在第四方的权利,如在合作期内该物业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乙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后五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第四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负责代甲方收取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气费,并按时交至甲方。 (4)乙方将对该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每年进行两次考核,低于规定标准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维护师生正当利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切由丙方自负。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干预丙方依法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6)乙方负责解决承租商户、消费者、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 3.丙方责任

(1)丙方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2)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以下费用:

1)项目收益2)物业管理费3)水费4)电费5)煤气费6)公共水电分摊费7)通信费8)网络费9)其他由租赁经营该物业发生的费用。

(3)负责租赁经营物业内部安全、保卫、防火、环保等工作,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整个临时公建的治安、卫生、防火、环保等工作,协助维护整个临时公共服务区的公共秩序。

(4)为经营物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制订安全管理办法并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及预防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治安等事件的发生。接受甲乙方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供电局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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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项目所涉及的物业仅作为经营使用,不作留宿或储存用途,绝不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及违禁物品。接受和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检查。

(6)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内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如因丙方的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不将的目所涉及的物业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丙方与其它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甲方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支付期不得高于3个月,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3个月租金,安全保证金不得高于年租金的百分之二。

(9)丙方在合作期间,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如需大修、装潢、改造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和设计方案,并交纳装修保证金,须经乙审核通过批准同意后,丙方在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不危及公共安全和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费用由丙方承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施工,乙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丙方应拆除自行装修并恢复至原租赁状态,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无偿移交给乙方。

(10)丙方制作灯箱广告、户外广告,须事先申请,经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向对方提出,但在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仍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相当于甲方叁个月项目基本收益金额。

2.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所有法律,因丙方违法而导致各类赔偿、处罚等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和负责。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否解除合同,丙方均应在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丙方违法经营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造成国家行政机关对甲方或乙方的处罚,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以及拖欠合作项目甲方基本收益分配等费用,乙方可在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中扣抵;因扣抵后致使保证金不足的,丙方必须在接到乙方补交抵扣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

4.因丙方原因造成甲乙方及其他第四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有权先行启用安全保证金垫付,保留扣除相应的安全违约金的权利。

5.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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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涉及的物业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另造成甲方和乙方其他损失的,丙方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丙方逾期不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2)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的; (3)因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4)利用合作项目涉及的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或有悖公共秩序和良俗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拖延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15日或以上的; (6)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经多次劝喻仍无改正的; (7)其他严重危及综合商业服务区内的安全(包括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和损害甲方或乙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正在裁决的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九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等)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租赁经营项目面积明细表 2.安全责任书 3.廉政保证书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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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 方:上海海事大学 乙 方: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丙 方:代 表 人:联系地址: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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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大厦合作经营合同

(二)

立合同人:出租方 上海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经营方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公开招投标,甲乙丙三方就合作经营下列不动产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是由甲方独资组建,代表甲方经营管理其经营性资产的现代企业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合同范围内房产的所有相关事宜。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作经营(山海大厦租赁)项目 2.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76号 3.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14537.75 ㎡。 第二条 项目内容与范围

山海大厦中上海海事大学产权所属的房产(除第二层外)及其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对外租赁业务。

甲方为合作项目中提供上述物业中可供对外租赁的面积为3123.41 ㎡的物业,该物业未设定抵押(详见合同附件一)。并由乙方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考核。

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交付日期

1.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乙方向项目移交前述物业经营权开始(移交以乙方出具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为准)。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的,如三方无异议且丙方无违约或经营有不符合学校和国家教委要求的情况的(由乙方负责考核),则本同自动延长三年。

目前,部分物业正在出租中。从乙方交付上述物业经营权之日起,现有合同延续给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2.合作期满(包括延长期限届满的),丙方如需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选择继续以合作模式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可享有优先选择权;丙方如不续约,则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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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合作期届满前一周内将合作项目所涉及的甲方物业清空,按照约定及租赁单位的性质,保持正常使用状态返还给甲方。

3.合作期内如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为自动终止,三方互不作补偿。在丙方结清项目所涉及物业已经产生的全部费用后将经营权移交给乙方,乙方退还丙方缴付的各项保证金,乙方退还的款项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丙方同意并确保甲方在合作项目的基本收益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

2.丙方同意并按每贰个月为一个分配周期,(全年共计六个分配周期)等额支付给甲方项目收益。第一次的预支收益应于签署本合同当天支付,合作期内,每个分配周期内,项目收益应于该周期内的第一个月的5日前支付。若丙方逾期缴付的,甲方有权就拖欠的款项按每日千分之二向丙方收取违约金;若丙方逾期缴付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作项目下的全部物业经营权,并没收丙方支付的各项保证金。如各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所产生的损失另行向丙方索赔。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当日须向乙方缴纳相等于二个月基本收益,合计人民币(大写) 整(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履约保证金不能用以冲抵丙方应支付的经营收益。合同期满或三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终止本合同(违约除外)并且丙方结清项目经营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当期应支付的经营收益、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违约金及其他所有有关费用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将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丙方。

2.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提供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为:合作项目中甲方总收益的百分之二,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万元),保证金的不计。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丙方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赔偿总额中扣除已支付的安全保证金)。如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丙方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3.丙方接受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聘用的物业公司。从项目所涉及的物业经营权移交之日起,丙方须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合同履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因物业管理的成本提高需要统一调整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则丙方就该房屋所应付的物业管理费将于该月期满时作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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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该物业属于甲方所有,无争议。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该物业,对乙方的管理行为实施监管、考核,并提出整改要求。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须按时将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及相关附属的经营权移交给丙方。

(2)乙方应确保用于合作项目的物业不存在第四方的权利,如在合作期内该物业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乙方应在此项事情发生之日后五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并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丙方权益的第四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负责代甲方收取安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气费,并按时交至甲方。 (4)乙方将对该项目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每年进行两次考核,低于规定标准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以维护师生正当利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切由丙方自负。

(5)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干预丙方依法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6)乙方负责解决承租商户、消费者、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 3.丙方责任

(1)丙方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2)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以下费用:

1)项目收益2)物业管理费3)水费4)电费5)煤气费6)公共水电分摊费7)通信费8)网络费9)其他由租赁经营该物业发生的费用。

(3)负责租赁经营物业内部安全、保卫、防火、环保等工作,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整个临时公建的治安、卫生、防火、环保等工作,协助维护整个临时公共服务区的公共秩序。

(4)为经营物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制订安全管理办法并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及预防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治安等事件的发生。接受甲乙方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城管、供电局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5)保证项目所涉及的物业仅作为经营使用,不作留宿或储存用途,绝不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及违禁物品。接受和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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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内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如因丙方的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不将的目所涉及的物业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丙方与其它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甲方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支付期不得高于3个月,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3个月租金,安全保证金不得高于年租金的百分之二。

(9)丙方在合作期间,项目所涉及的物业如需大修、装潢、改造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和设计方案,并交纳装修保证金,须经乙审核通过批准同意后,丙方在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不危及公共安全和第三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费用由丙方承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施工,乙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丙方应拆除自行装修并恢复至原租赁状态,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无偿移交给乙方。

(10)丙方制作灯箱广告、户外广告,须事先申请,经山海大厦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至少提前两个月书面向对方提出,但在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仍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相当于甲方叁个月项目基本收益金额。

2.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所有法律,因丙方违法而导致各类赔偿、处罚等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和负责。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否解除合同,丙方均应在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丙方违法经营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造成国家行政机关对甲方或乙方的处罚,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以及拖欠合作项目甲方基本收益分配等费用,乙方可在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中扣抵;因扣抵后致使保证金不足的,丙方必须在接到乙方补交抵扣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

4.因丙方原因造成甲乙方及其他第四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丙方承担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有权先行启用安全保证金垫付,保留扣除相应的安全违约金的权利。

5.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项目中涉及的物业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另造成甲方和乙方其他损失的,丙方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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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方逾期不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累计超过十五天的; (2)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的; (3)因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4)利用合作项目涉及的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或有悖公共秩序和良俗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拖延分配项目基本收益、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15日或以上的; (6)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经多次劝喻仍无改正的; (7)其他严重危及综合商业服务区内的安全(包括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和损害甲方或乙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正在裁决的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九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等)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租赁经营项目面积明细表 2.安全责任书 3.廉政保证书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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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 方:上海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上海海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丙 方:代 表 人:联系地址: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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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物业维修合同

家天下物业工程施工维修协议

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家天下物业维修工程

1.2 工程内容:家天下物业所指定的维修工程 第2条 质量等级:合格

第3条 协议价款与支付

3.1

承包方式: 甲方把开发商不能处理的维修工程或者物业本身不能处理的工程承包给乙方。 3.2 工程价款:

3.2.1 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乙方会同甲方有关部门进行市场询价或比价确定。

3.2.2本工程图纸外的工程量增减,由乙方会同甲方代表及有关单位签证认可,结算时一并计入。3.2.3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限内完工,每迟一天交工按工程价款的1‰扣款。 3.3付款方式:

3.3.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至工程款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3.3.2本工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如果需要发票,按3.475%的税率开发票。

第4条 甲方工作及其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将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考核,提出相关意见,并且甲方也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的地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4.2 若乙方未按时整改或不听从甲方意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进行安全整改。 第5条 乙方工作及其权利和义务:

5.1 工程量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预算的内容进行施工,必须保质保量,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则扣除相应的工程款。

5.2 保证施工期间作到文明施工,不得乱堆乱放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整洁,保证工完场清,保证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和罚款。

5.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整改通知后,乙方应按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检查。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标准执行。 第6条 质量及验收:

6.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6.2 本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若故意违章操作,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7条 竣工验收

7.1 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使用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以技术方案核定单和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准。

7.2 工程完工验收,乙方必须作到工完场清。 第8条 保修期

8.1 保修内容、范围:按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8.2 保修期限:

8.3 保修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三日内即派人修理,三日内没有到场维修,甲方委托其它单位或自行修理,费用直接在保修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在保修期服务中,乙方应及时认真,不得推诿、扯皮,否则甲方也可直接使用保修、保证金自行维修。 第9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9.1 协议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协议终止: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第10条 协议份数

此协议共 份,甲方各执 份,乙方执 份,由甲方送有关部门。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推荐第10篇:承包物业合同

承包物业合同范文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物业合同范文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承包物业合同范文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金兰路7号(国税局对面);

占地面积: 约2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约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 约6300平方米;

物业类型: 低层商住楼。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收集、清运。

(四)治安防范。

1、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

2、责任

(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

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实施有效有偿管理;

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3、有权对不遵守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结构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大小施工或项目,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始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管理、收集、保存好物业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修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管理目标、年度费用概预算等。

2.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督。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权。

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协助处理、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时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小区收支民主账以及需业主分担的大型维修民主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不拖延。(尽量减少给业主带来的不便)

2、公共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业主满意。(楼道地面每天扫、拖;扶手每天擦;楼道的天然气表箱、窗台,地面顽固污渍等每周至少彻底清扫1次;楼梯每天早上7点后清扫,小区的车辆停放处待车辆开出后清扫,要确保车辆停放处及院子内的卫生彻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员(保安)态度端正,与业主和谐相处。(对业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对业主的有关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墙, 24小时在岗值班。

5、适时组织对绿化带进行浇水、除草,确保花草长势良好。

6、适时组织对楼道进行粉刷、适时组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墙壁粉刷和清理化粪池的费用由从小区维修基金内支出)

7、对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别是餐馆的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责任。

8、对业主的客人、朋友来访做好及时登记,严禁业主及业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员随便进入小区。

9、小区的楼道、墙壁严禁粘贴广告,大型广告牌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要求整齐、规范,不影响行走、应急通道,并关掉警报器。安全通道内严禁停车。

11、居民休息期间,严禁有人在小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开警报声、放鞭炮、烟花等。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在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按住户0.4元/平方米,业主摩托车20元/月费用收取。(小车和对外摩托车停放费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以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作参考,并由甲乙双方议定后调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以上第四条第7项)后;其余费收用于乙方的各项管理、购买小物品和五项保险费等。

4、业主私人室内的设备设施维修,如需要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私人承担。(没按月缴纳维修金的业主,因室外公用设备设施引发的室内室外所有维修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保留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乙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后,从管理费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惩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加盖双方印章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规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但须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为阳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阳光小区

座落: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办事处蔬菜九组

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包括道路、

泵房、自行车棚。

第四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五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包括楼梯道不准停放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以及杂物,电瓶车充电情况:不允许从自家窗外拉电线插座出来充电,出现事故概不负责)。

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每套房,按年(季、月)收取。

2、用水及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按每月用水比例分摊,价格为每吨水,路灯维护及电费每户每月元。

3、露天车位每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12篇:前期物业合同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

用房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13篇:物业保洁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1、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①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物业租赁合同

大厦A座房屋租赁合同

编号:

甲方(出租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证件号:地 址:邮码:电 话:乙方(承租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证件号:地 址:邮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下列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付款按押叁个月房屋租金,预付壹个月房屋租金的方式结算。

房屋租金由乙方于每月25日预付给甲方下一个月租金。

公用设施费及其它费用按实际耗用量及政府相关政策按月交纳。公用设施费及其它费用

及各项杂费于每月20日计表后由乙方于每月25日交付给甲方。

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乙方不得冲抵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七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由双方验收、计表和签字、

盖章确认。

第八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

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随时检查、修缮权利,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

挠检查、施工。

租赁期间,乙方在房屋及其附着设施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

知后立即给予维修。乙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损失由其自负。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

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乙方经甲方同意而自已装修的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受乙方委托后可有

偿进行维修养护。

第十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1.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

计方案和施工安排说明,在获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施工管理费和保证金后,方可进

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工作进行监

督。

2.乙方应对在装修工作中,给大厦或有关人士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装修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设

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

A.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B.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按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交付(活动的非嵌入式设施乙方可撤

出)。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拆改承租房间及大厦的外观,无权使用大厦外墙的外壁。乙方不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大厦内部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不得

利用临街窗口在室内外变相设立标识、广告;不得安装凉棚或其它突出物;不得穿凿、

不得截断或连接电气线路。

5.为保持大厦整体物业形象,乙方安装窗帘需使用白色、浅灰色卷帘。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乙方除每月缴付承租房间基本租金外,还应按双方约定缴付其他有关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电、电话、超时空调费及其它的费用(详见收费表)。

2.乙方应按规定缴付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至下午18:00)之外及

法定假日使用空调(包括制冷和供热)系统发生的有关费用。乙方如需加班,星期一

至星期五提前一小时书面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非工作日加班需提前壹天

书面申请,待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3.在合同到期后,乙方交还承租房间及缴清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及其它的各项费

用后,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房屋押金在三

十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在冬季室外温度达到0℃以下时,下班后务请将门窗关闭,将空调制热开启。如有未

关门窗,未开启空调制热,将设备冻裂出现跑漏水现象,所有损失责任方自负。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完好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提前_ 三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二__个

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如不续租,则在剩余的租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带新客户入室看房。

续租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合同抵押金自动转为续租合同抵押金,如遇租金调整逐

年递增的,乙方应按照押叁付壹的方式补足合同抵押金。

第十三条 因乙方责任中止执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在确认后经书面告知而单方中止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因

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中止执行合同是指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封门等措施。

1.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且不服从劝告;

2.拆改承租房屋结构、设施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且不服从劝告;

3.接到收费单七日后仍欠租、欠费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对他人工作、生活产生影响,且不服从劝告;

6.存放大量货品、使用有危害性的物品,且不服从劝告;

7.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在甲方中止执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七 日内乙方仍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相关责

任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的中止执行或提前解除,并不影响双方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权利。

第十四条 提前中止执行或解除合同。

在租赁合同期间,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

商后签订提前解除合同书,在提前解除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提前解除合同时,各方的经济损失对方不予补偿。

除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及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

中止执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可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机

关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月租金及公用设施费。逾期交纳的不论该合同

是否中止或终止,每日按欠费金额总和的1%加收滞纳金。

如因乙方责任提前中止执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补偿三个月的租

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按该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北京市 朝阳区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捌 页,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原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等相关文件,由甲方审核、复印并留存。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定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抵押金及租金之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其它约定

1.正常情况下,未经乙方允许,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乙方房间;遇突发情况时,甲方

或政府相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其所承租的房间。

2.为维护乙方自身及全体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雇请的人员、邀请的人员出入嘉泰国

际大厦时应按政府及广大客户的要求办理登记审查手续。

3.乙方必须在接待处登记房屋使用人、雇员、同住人的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及书面授

权指定人员使用指定房间并处理承租期内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4.空调提供时间为平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星期

六、日和节假日,如果乙方需用

空调,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额外供应的费用按双方的约定由乙方承担。

5.爱护公共场所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存放、张挂物品;遵守大厦制度及公约。

6.向外搬出非随身携带物品时,必须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书面授权,并经甲方

核实后方可放行。

7.向内、向外搬运非随身携带的大件物品时,请提前二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核实不对

楼内其它客户及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时,在指定时间、指定线路进行搬运。

8.退租、搬家需提前 十 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双方清验房间并结算完毕后,甲方给予放

行。

9.没有清偿拖欠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财产不予放行。

10.遗留物品处置权: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七日后仍将家具、物品滞留在甲方

房屋内的,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品、家具的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双方另

有约定除外)。

1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地址、电话、联络方式、营业状况(营业执照及年检报

告)的变更情况,以便进行有效联络。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

12.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为准,并通过挂号信或国际公认的快递

方式交付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送达,甲方将文件送至或张贴于乙方在甲方的承

租地点并以照相留影做为已经送达的证明。

13.甲乙双方互不接收对方离职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否则依法纠正,并按每人三个月租

金支付违约金。

14.若乙方通过中介公司与甲方成交:由于甲方支付了中介费,因此乙方中途退租时,

除按合同约定交纳正常的违约金外,还需按比例返还甲方中介费。

15.如乙方以个人名义签署租赁合同,在乙方注册公司后必须到甲方处变更合同。否则

甲乙双方将视同乙方变更为注册后的公司并且以后发生的所有合同责任及债务债权

问题将由乙方个人和注册后的公司共同承担。

甲 方: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对中介确认: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员: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

主管审核:____________确认: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公用设施管理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二十四条 变更及补充

1.⑴ 物业费、供暖费、空调费满租期免,否则补交。

⑵此价格为保密价格。如乙方一旦泄露,则房屋租金按¥4.2元/天·建筑平方米交纳。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2.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3.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4.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身 份 证号: 住 所 地: 住 所 地: 邮 编: 邮 编:

根据《物业管理条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商洛市丹江小区提出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丹江新城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商铺、学校等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左右 坐落位置:江滨大道西段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分的管理和养护。 2.物业共用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 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其他的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1.代收水电费。

2.代收取暖、生活垃圾处理等与物业相关的各项费用。

3.为业主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费用由双方那个约定。第四条

乙方按照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或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

量标准。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

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 服务费用与收取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缴纳。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如下具体标准: 1.物业费用(每天)

(1)住宅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三级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沿路商店、学校和其他物业服务费参照有关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确定和收取。

2.公摊费等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主要用于上交和弥补政府部门水电、卫生、垃圾清运等专项费用和公共必要费用。 3.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环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法定税金和提留。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4.乙方按照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提供服务,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由甲方向业主进行公示并 2 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5.物业服务费用如需调整时参照省市物价管理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提供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签字后报物价部门备案。

6.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包含业主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费用)及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和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用。第七条 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1.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使用人的缴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首月10日之前缴纳当季物业服务费,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当事双方可另行约定执行。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乙方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自主经营管

理,履行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职责,承担岗位的设置和编制:人员的聘用

和考核;工资待遇和业务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位,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停车场(棚)车辆收费和管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地面停车场属于请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缴纳相应的车辆停放服务费。

2.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按年或月向车位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暂执行家用小轿车60元/月/辆,600元/年/辆。

注:以上收取的费用为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维护费、标志牌、标线等;不承担车辆保险和保管责任;其他车辆收费标准具体另定,如需上调收费标准必须进行公示或经甲方审定。

3.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按收费标准提取 %管理费和手续费。由乙方计入物业费自行支配;另外 %存入乙方车辆服务费用专户,用于设施维护,小区文化活动,办公及有关开支;如需安装监控等设施时乙方垫付的资金不计利息,从专户或维修基金中返还乙方。

4.自行车、摩托车棚、医务室等场所和设施由甲方协助乙方收回,交乙方统一管理。

3 5.乙方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收费标准和车辆停放服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幼儿园,建筑附属物,对小区提供有关服务的外来单位等的物业管理 由甲方协助乙方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物业承接与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应将物业管理区域的所有物业设施、场所、设备等交由乙方管

理。

1.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场所清单及三级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备案变,并配合乙方进行查验和交接。

2.甲方将现有办公设施、物业资料、有关账务、财产、设备和工具等交乙方,协助乙方开展正常业务,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开发商和原物业公司应提供有关场所及设施产权,基建、水电暖管网平面图等资料以及物业服务设备和工具,由甲方负责清理并及时交乙方。

3.2014年5月以前的账务和债权债务及遗留问题由甲方责成乙方代收,所需服务费、管理费按比例提取后存入乙方公共费专户,用于处理有关账务和小区公共设施建设。以前物业多收取2012.8.1至2014.4.25之间的物业管理费、车位费、水电等费用,由双方进行核对清算后,甲方及时交付乙方。

4.原物业代理电力部门收取业主所有应交的电费,由甲方协助电力部门与原物业进行核算和交付,不得影响小区正常供电;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十二条 乙方应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

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 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给与必要配合。 第十三条

甲方要协助乙方采取规劝、阻止、公式、处罚、起诉等必要措施,

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本园区《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

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

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小区公用区域水、电、暖、路、下水、消防、房屋等建筑和公共设

4 施的修建、更新、改造与维修所需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按有关规定

和程序与业主、开发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

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

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七章 违约责任与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导致乙方管理服务和经营无法达到本

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或造成乙方损失,乙方将有权要求

甲方纠正或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

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服务内

容和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服务合同。

第十九条 如有双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16篇: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

第17篇:物业托管合同

佳弘物业托管合同

委托方:伊犁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佳弘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 将佳弘物业公司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托管时间、保证金

1、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为佳弘·曦岸小区住宅、商铺、幼儿园、伍佰长廊固定资产等。配套设施;包括内容有:办公资产、公共实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管网、电网。见附件一(设施、设备明细)。

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3、托管接收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2月份员工工资发放问题)

4、乙方须向甲方缴纳15万元保证金,做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维护抵押及违约、罚款金。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等。

3、本物业管理范围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绿地、花木、廊亭、椅、凳、健身器材等的养护与管理。

5、本物业管理范围的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监控设备。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9、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1、负责甲方委托的代收款项事宜。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待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合同内容,服务档次,以及《伊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中的级别内容提供优质的服务,使业主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不得降

2 低服务质量和标准,如业主投诉严重,问题多,不及时整改的,严重影响房产公司名誉和形象的,房产公司有权对其进行1000元—20000元的处罚。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1、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伊宁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不得乱收取其他费用。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的,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关滞纳金。

3、车辆管理费收取,严格按照伊宁市物价局核定价格规定执行。

4、房产公司车辆及工程部私人车辆不予收取费用。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物业公司及委托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物业公司在管理中出现因管理不到位,出现案件、重大事故或亡人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监督乙方管理(出现重大事故)、经营、收费等情况;

4、负责物业公司与政府间重大事宜的协调,其他解释工作;

5、负责审定乙方提出工程质量、维修的核定工作(工程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质保期以内的由房产公司负责核定维修,物业公司负责验收;

7、质保期已过的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进行维修,其他因工程质量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须维修的工程经核实后,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协助;

8、甲方每两年对物业委托事宜进行复核,对使用期限内的物品损坏乙方要进行修复,对使用期限外的损坏甲方进行修复;

9、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

10、委托物业代收费用,收取完成及时上交房产的,房产公司可提成5%进行奖励;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维修遗留问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切实维护房产公司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物业公司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负责甲方委托代收接管前所有费用,如暖气费、物业费、电视初装费等;

4、不得将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建议、提出合理的措施和维修方案;

6、物业公司托管接收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接收人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托管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管理经营,自负盈亏;

8、受甲方委托代收未收款项;

9、受甲方委托代管板换供热事宜,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到交付供热站为止。

10、受甲方委托代管污水处理事宜,到市政污水处理完善为止。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区内的全部公共物品、设施、设备及档案资料;

13、大型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报废必须报甲方审定,如擅自处理将处以本商品价格3倍的罚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末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末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 第八条、附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2、本合同附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各规章的解释顺序为: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18篇: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当事人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招标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木半里大厦项目(前期)物业管理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物业管理事项

以下物业管理事项为参考文本,招标人应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除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视工作。

5、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6、招标人要求或者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2年,起止日期为(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条款适用于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情形:

1、以未出售物业业主身份享有相关权利;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3、依法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4、依法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物业及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以下条款适用于招标人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情形:

1、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深圳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遵照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有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有权依照本合同按照预收物业服务资金的计提酬金(该条款适用于物业服

务费计费方式采用酬金制的情形)。

7、至少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8、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服务标准

合同期限内,达到标准。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的计费方式采取。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即:

(1)高层住宅楼统一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商铺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3)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于每月日前收取本月物业服务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下列项目支出应列入物业服务支出,不得重复计算: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水、电费用;

(7)用于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费用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必要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费用;

(10)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4、停车场(库)收费

地面停车场每月每车位元;地下停车库及多层停车库每月每车位元。

第八条物业的承接验收

以下条款适用于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情形:

1、乙方在配合甲方对该物业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同时,对供电、供水、道路等公建

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承接验收。

2、甲方会同乙方对物业资料、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签订有关协议处理解决。

3、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5、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并依法承担物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保修责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以下条款适用于招标人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情形:

1、甲方会同乙方对物业资料、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签订有关协议处理解决。

2、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甲乙双方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记录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未达到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不能达到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由乙方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出现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有不符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2)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项目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且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日年

第19篇:物业合同(定稿)

协信•长寿百年广场

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重庆协信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

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

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

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

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

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

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

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

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

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

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

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

动,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

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

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

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

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

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 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 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协信•长寿百年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百年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 ,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5、禁止向电梯上丢抛包装箱(袋)等废弃物,禁止携带超长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电扶梯;

6、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簦章: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年月日

第20篇:物业合同(定稿)

****小区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乙方: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购买房屋合同编号:

类型:(住宅或商铺)

座落位置:幢单元室

户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车位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甲、乙双方就小区小区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维护服务。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通风窗、车位等。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对房屋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服务。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给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花草、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安全防范系统、邮政信箱、环境卫生设施、小区围墙等。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小区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的管理服务。

1、保洁工作:

(1)实行8小时标准化清扫保洁服务,在小区甲方生活重点的部位(庭院道路、大堂)实现12小时的保洁服务;垃圾日产日清。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做到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废弃杂物。

(3)按政府有关规定定期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消毒剂、杀虫剂,投放灭鼠药。

(4)在雨、雪天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2、公共绿化管理及养护工作:

(1)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基本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及时修剪,无明显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树木无钉、拴、捆、绑现象;

(3)精心养护,保持园艺造型美观、别致,无损坏: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秩序维护服务: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管理员依法履行职责;

(3)负责做好本物业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4)维护本物业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二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

(6)对本物业出现的火警、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及各种违纪现象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消防管理服务: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搞好小区的日常消防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服务:

1、认真指挥出入车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要求进入小区车辆需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禁止乱停乱放,各种车辆应存放在各自的专用停车场;车辆停放严禁阻塞交通、消防通道等。

2、严格检查出入车辆并做好记录。

3、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需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对甲方房屋的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对违反国家规定不符合建筑装修的、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损害房屋外观的装修给予制止,以确保房屋的建筑

安全和使用安全。具体规定见:《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1、建立健全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甲方装修方案,与甲方、施工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甲方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出入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甲方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国家相关部门,督促甲方及装修人员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八、在房屋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联系施工单位,协调甲方处理入住(使用)后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

九、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

1、普通住宅:元/平方米·月。

2、商铺(商业用房):元/平方米·月。

3、自购车库(位)的物业服务费及公共照明费元/月·个。

4、二次供水水箱清洗费、二次供水水泵加压费(电费):1 5.00元/户·月。

二、生活垃圾清运费(代环卫部门收取)。

1、住宅: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代环卫部门收取。

2、商铺: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代环卫部门收取。

三、水、电、电视、电话、网络等费用,由相关部门向甲方直接收取或委托物业公司代收。

四、装修管理相关费用:详见《***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按《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六、甲方首次缴费时间(物业服务费起计时间)为公告的交房之日起算。

七、业主于每年月日前交清下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小区装修管理协议》和其它相关的管理规定。

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

4、不得占用、损坏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实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把使用地方(或设施设备)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赔偿。

5、对违反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为保持整洁、完好、统一的房屋外观。小区内建筑外墙、屋顶、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上严禁张贴、悬挂、布置、安装与物业服务无关的广告宣传物件。

7、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

8、甲方出租物业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9、甲方房屋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陪同买受方与乙方签订新协议。

10、按照安全和睦、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日常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小区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甲方。

3、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物业管理,但不得将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5、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编制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及财务年度计划。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等有偿服务。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不可抗力责任

1、如出现乙方不能控制的情况或非管理原因而使小区内设施设备运行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协助甲方或有关部门恢复其正常运行。本协议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甲方不能因此而拒交。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房屋维修责任

1、保修期内,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房屋质量的保修,房屋保修期从公告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房屋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满后,由甲方承担自用房屋修缮责任和修缮费用。甲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有偿修缮。

3、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修缮责任和修缮费用。

4、公共部位的修缮按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按国家相关执行。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如遇物价上涨或相关能源部门调整价格,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业主提出调整收费标准,并经与业主协商公示价格后执行。

四、紧急事故的处理责任

为维护甲方和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不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补交相关费用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年费用的3%交纳违约金,逾期60天起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催缴措施。

四、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双方另行补充约定执行。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当地物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连同附件(《小区管理规约》、《小区装修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章):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物业合同.doc》
物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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