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2022-06-3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许三观卖血记》教案

《许三观卖血记》教案

教学目标:

、学生在诵读过程中,了解本文以“重复”和对话的形式来结构全篇的方法,从而体会其在刻画人物形象上的作用。

2、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小说故事情节,抓住细节描写加深对人物形象的理解。

3、培养学生精读解惑的能力,领悟作品的深刻主题。

教学重点、难点:

、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小说故事情节,抓住细节描写加深对人物形象的理解。

2、培养学生精读解惑的能力,领悟作品的深刻主题。

教学过程:

一、预习阶段。

、学生通读文,正音正字,熟悉小说故事情节。

2、通读文,提出两到三个质疑问题。

二、上活动。师生研讨以下问题。

、学生速读文,思考回答: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

教师点拨:故事情节中提到,当人们问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时,他答道:“一乐病了,病得很重,是肝炎,已经送到上海的大医院去了……”“他病得很重,只有上海的大医院能治。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卖血的直接原因是家里穷,儿子得了重病无钱医治。

设计意图:设计此题是为了让学生从题目入手,解决阅读疑问。从而带着问题一步步深入挖掘故事内涵。

2、请学生谈谈许三观的生存状况是怎样的。你对此有何感想。学生自由发言。

教师点拨:引导学生通过下注释的介绍,了解许三观生活贫困,无论家里遇上什么灾祸,许三观都要靠卖血度过难关的事实。学生谈感想可以围绕“卖血并不是挣钱的唯一出路”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中,卖血是一种挣钱的快捷方式”。

设计意图:此题是为了让学生对许三观这种生活状况进行深入思考。

揭示出造成主人公苦难命运的社会政治制度、政治文明建设以及文化和人性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对余华的社会批判意识和人道主义关怀作深入的思考。

3、许三观对自己卖血的态度是怎样的?周围的人对许三观卖血的态度是怎样的?对此你怎么看?(学生可通过小组讨论、汇报的形式完成)

教师点拨:

第一问:通过许三观的语言、神态、动作可以看出他的态度是从容,平静,镇定,欣慰的,习以为常的……

例如:在卖血前,他非常熟练地做着准备工作,喝水的情景描写,当人们询问他时,他总是笑着回答,如:“许三观抬起头对他们笑道”;“然后他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堆到了一起”;“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卖血后,“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许三观听到了他们的话,就笑着对他们说……”“许三观这时候一个人笑了起来……”以及与人的对话都能说明他的从容态度。

按照常理来说,血作为商品来说是很悲哀的事情,可是他却有如此言谈举止,从而让读者看出许三观在卖血这事情上表现出的令人难以想象的平静从容,他甚至可以对卖血给自己身体带来的损害满不在乎,甚至还为自己掌握了能卖更多的血的“高招儿”而沾沾自喜,至于因卖血而得到钱、得到钱就能治好儿子的病,那就更让许三观颇感欣慰了。文中多次出现的许三观的“笑”即进一步地表现出了他对自己卖血一事的态度。

第二问:

周围的人对此抱以同情、怜悯、理解的态度,“他们听了这话都怔住了,看着许三观不再说话”“他们都点起了头,过了一会儿,有几个人给他送来了盐,都是用纸包着的,还有人给他送来了三壶热茶”“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就走吧,茶壶我们自己会拿的”

学生可通过以上分析,总结自己的认识,其实这种生活方式是不正常的,他为什么会习惯了这种生活,有其人格的“依赖性”,引出人应该怎样活着的问题。

4、作者对许三观卖血这一事的情感态度是怎样的。由此看出余华是一个怎样的作家。(学生思考并发言,教师适当点拨)

教师点拨:

作者用平静的语言,重复和对话的形式来结构全篇,全面客观地展示了许三观卖血这一事,作者怀着批判的态度用单纯的形式表达了一个深邃的主题,人究竟应该怎样活着,其更注重的是隐藏在表象下的心理与象征意蕴,余华在展示主人公一次次生活的悲喜、生命的失衡与平衡的同时,更写下了关于生命的预言。

他是一个冷静的作家,处处渗透着对底层人们的人文关怀。

、师生互动:解决学生尚存的质疑问题。

6、作业。

(1)在林浦卖血之后,作者用哪些词语描写许三观所感受到的风和许三观的反应?有什么样的表达效果?(必做)

(2)阅读《许三观卖血记》整篇小说(选做)

推荐第2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阅读完,虽然许三观没有离开读者,但是这其中的悲伤也更让人感觉到纠结,他的苦难是常人无法所忍受的,但是更多地看到是在那个时代那么多的中国人在角落里默默地顽强的抵御着。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几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文章中,许三观宁愿自己受苦,忍受着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着。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仅存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伤痛。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是也像个农村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从一个青年小伙,到一个白发丝丝的牙齿掉了七颗的老年。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在最后的结局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很少见到许三观哭,即使最艰难的时候,而在那一刻,一个活了快一辈子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哭了,只是为了不能买一次血喝一次酒吗?

推荐第3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生活,就是经历了坎坷但仍觉得幸福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经济管理学院国贸12-2刘彤12088218

《许三观卖血记》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看到的,我随口问了一句:“好看吗?”她回答我也只是简单的:“嗯,还行。”到大二期间再也没有看过这本书,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这么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故事吧。

直到最近在想看什么书好的时候,这本书的名字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几经搜寻这本书,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

作者的书,也许更著名的是《活着》,因为高中同桌有一段时间整天看一些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书籍。这么想着,余华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家。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而他也就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然而他在90年代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与80年代中后期的中短篇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使他享有盛誉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逼近生活真实,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提供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法。

当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时,也许是因为和预想中的故事有所差别,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那一份“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

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

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不成功,没有多么功成名就,没有腰缠万贯,甚至之前觉得他能娶到许玉兰那么漂亮的姑娘,其实他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可是看完故事,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是一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是无能的,所以他通过卖血娶了媳妇,还了债,替孩子治病……甚至他上了瘾一样,只要实在没有钱了,想到的就是卖血。

可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能怎么办呢?在面对一次次的困难时,他没有去偷没有去抢,而是通过卖自己身上的血挺过一次次的难关。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

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小说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相继因为卖血而败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依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那么多次血的他,最终还是好好的活下来了。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能这么活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是善良的。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

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小说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小说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推荐第4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谭逢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推荐第5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推荐第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混合0801陈宇菲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他没有放弃,依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战胜困难。刚开始读小说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其实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落走投无路,而仅仅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即不能卖血的男人会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仅仅因为老家的一些风俗便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觉得荒诞的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人们的纯真。就像许三观,事实上,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那样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去追求,能够将心里所想的付诸于行动,而且,行动的效果也还是不错的。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可以说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这样的一个人。但话又说回来,也正是他的宽容挽救这样一个濒临破亡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看到这里,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一个好好市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再一次的出卖他自己的鲜血,出卖他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送给林芬芳,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他接二连三卖血的生命旅程,而这一切,就是因为那也许并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乐。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故事发生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情异常的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阿方一样病倒或者死去。但很幸运,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能够像其他人一样,享受他的晚年。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骂街的形象又浮现在眼前,可是这一次没有让我讨厌,反而是令我流下了伤心的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中国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而见到美丽的霞光,而这霞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观看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推荐第7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之中的幸福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教123班徐佳明12123332

记得第一次看余华的作品是在初中的时候。首先接触的是他的《活着》,后来在班主任的推荐下又欣赏了余老先生的《兄弟》。这两部作品给我的印象都是平凡而又深刻的。通过平凡的人物、平凡的文字,讲述着一个个深刻的人生哲理。后来,又自己去看了《许三观卖血记》。与前两部不同的是,那是,许三观给我的印象并不是那么深,仅仅是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可怜之人,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中的时候,闲来无事,便又在图书馆里花了一个下午,品完了许三观可怜可恨的一生。

故事从许三观二十岁左右开始,差不多写到他的儿子们三十岁左右成家立业,也就是许三观古稀之年。前后大概跨越了四十年的光阴。

从一开始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气力的健壮青年而卖血到后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计乃至生命卖血,许三观的人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华丽的脱变。因为这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出现了转折。他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他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为了救打伤方铁匠儿子的大儿子一乐,虽然那时已经知道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第三次,是为了弥补自己对林芬芳的罪责,也为了安慰自己因妻子婚前的“出轨”产生的心里不平衡。第四次,为了解决一家五口人的生计,让大家吃一顿饱饭,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的卖血房。而第五次,许三观则为了让一乐早日从乡下回到城里,卖血巴结一乐在乡下的队长;之后便是为了筹到换肺炎的一乐的医药钱,开始了他接二连三的卖血生涯。

印象最深的便是许三观的第五次卖血。这一次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父爱勃发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对一乐的发自内心的疼爱,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是的,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工厂职工,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平凡的父亲,闪烁着父亲们共有的非凡的父爱。

面对一个并不是自己亲生却胜过亲生的儿子,许三观内心挣扎过。但是,尽管如此,在最后关头,许三观拿出了毕生的信念:不管如何,一乐是他的儿子,他要救活自己的儿子一乐,哪怕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我已经活了大半辈子了,可是我儿子一乐不一样,他还没有娶过媳妇,他还不知道活着的滋味。我要救他,哪怕用我自己的命去换,也值了。”这并不是作者夸大的话,这是一句任何一个父亲都会说出的话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修饰,没有任何浪漫的语气包裹,有的只是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惊人的忍耐力与爆发力。

许三观是卑微的,从某一个角度想,许三观一次又一次被生活逼入一个极限的角落中,

却又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顽强的适应能力化腐朽为神奇,最终走到了自己人生的制高点。一盘猪肝,三两黄酒,是许三观一生中最幸福的一顿饭,并不仅仅是因为这顿饭不需要他卖血,更总要的是,他不必再为生活发愁,儿子们都已成家生子,妻子陪伴在身边,不用担心钱不够花。他的生活,剩下的只有享福!

作为一位父亲,许三观是成功的。他的人生,也比任何人都有意义。

推荐第8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

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生活化,就像讲述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华丽的词汇,不过,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必刻意去追求一些什么,只要存在着感觉,就已经足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如余华在许家周围设置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这是一群永远乐于窥探别人隐私的普通人,人们闭锁的个人生活在嘁嘁喳喳的的流言中变形地开放着。然而余华的描写意不在抨击而只是要展现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别人危难时仍旧寄与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许多邻里慷慨解囊,甚至一向不睦的何家也伸出了援手。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切近生活的人物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夸张变形的极端化倾向,使作品取得了貌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得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文本解读,从而增加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在传统故事的表面下成功地掩埋了后现代主义的感觉方式,作者在此似乎找到了一条表达自己的正确道路,余华依旧是独特的余华,随着先锋派的冷清和退潮,他正以不懈的创作渐渐显示出自己非凡的艺术功力。

推荐第9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

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405

吴依娜

推荐第10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微信名:vv 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的一位60后的同行人说,这样的书都是骗小孩子的。按照他的说法,解放初期,管理那么严格,怎么可能有人卖血。关于小说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如同哈利波特也真的不一定存在,郭靖大侠也真的不一定这么厉害。小说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言归正传,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些认识和思考,与大家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是人维持生命和代谢的根本,怎么可以买卖?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

money,但卖血本身多了许多的悲壮。就像许三观所说,卖血之前还必须喝上8大碗水,卖血之后不能和老婆同房。这说明,血是人的气力,不能够轻易拿出去卖。但就卖血而言,书中城里人和乡下人对其看法也不尽相同。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所以,说明卖血不是一件轻易的选择,也不是谁想卖都能卖的。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当知道了献血之后,我更加把地下血库当做一个贬义词来看。如今,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很可能不了解真实的卖血故事,不懂得卖血人的艰辛,和买血人的不易。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三、一路卖血救子,给了这个家庭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

活在新时代,在时间的纵轴上和靠着卖血过日子的小说主人公距离遥远。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而且,我的父亲母亲都是从饥饿和贫穷中长大,受到家人的眷顾加之自身的努力上了学,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每每我说起自己爱吃红薯,妈妈就说他们那一代人最厌倦的恐怕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第11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北极光文学社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第12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二)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三)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第13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00字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是卑微的,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知道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待!

第14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讲述了19世纪30年代生活在中国华东地区偏远乡下的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悲惨故事.故事一开头就通过主人公的口说出“卖血越多可以让人身体越结实”的愚昧、畸形和可怕的生活现状,文中描写了主人公从结婚到三个孩子出生再到老年的一生过程及生活细节,通过大量的口述对白形式交待时代、环境、背景的变迁,从50年代到60年代*,故事的结尾将情节推到高潮,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和艰辛,让他一次次地走向李血头的医院,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让卖血的可怕、恐怖、悲惨的场景一次次上演,描写细致,入木三分,让读者毛骨肃然,反映了贫困人民的凄凉生活现状。· 主人公是一个孤儿,从小死了父亲,母亲出走,靠乡下的爷爷和四叔拉扯大,为了自己结婚,去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全家过年能吃一碗面条,为了讨好插队的生产队长,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为了养家糊口,……卖血!,尤其是为了讨好生产队长得那一幕,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很疯狂,让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许三观用卖血的钱请腐败的队长大吃大喝,是为了儿子能早日回到城市,让队长照顾好,而队长则吃的理所当然,吃完临走的时候还要带上干的,全然不顾劳动人民的生活疾苦,形成鲜明的对比,丑恶的嘴脸讽刺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

第15篇: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的人生。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需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虽然写了十一次的卖血,却几乎每一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小说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小说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小说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了救儿子而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为之震惊而感叹,被其深深父爱所折服。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有所动摇。在卖血之后一家子去饭店吃面,惟独叫一乐自己去买红薯吃。而后一乐说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回家的时候,是许三观第一个找到一乐说要带他去吃面的。其实他的心里倾注的父爱是何等的深沉。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作品细节描写非常好,语言平直,没有花哨的造句,细细读来,感觉不仅是在看一本书,反倒像是在看一部电视剧那样身临其境。看着书,仿佛有位老人在你耳边讲他的故事,是那样的真实。而在这平淡文字的背后,却有着浓浓的悲伤。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去上海。”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仿佛许三观已经了死在卖血的路上。许三多的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余华通过这类似白描的手法,刻画了一个真实的许三观,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大概就是卖血,他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也只是为了一个“爱”。“爱”这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有又多少人能真正赋予行动呢?

第16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原创: 冠县风采

今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观看,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建议大龄已婚人士观看。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并且成功的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别人都说一乐不像许三观,许三观最终发现一乐的亲爹是何小勇。

许三观对一乐既爱又恨,多次赶他出门让他去找自己亲爹过去,可是最后为了他又去卖血。有次许三观卖完血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唯独不带一乐。一乐去找亲爹,亲爹不认,因为吃不上面条便哭着走在街上,最后又是许三观带他去吃了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许三观卖完血之后一定会到胜利饭店吃顿好的,也是文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是一幅场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 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 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他一个人在桌前坐下来,将那个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下红薯的皮,他看到剥开皮以后,里面是橙黄一片,就像阳光一样。他闻到了来自红薯热烈的香味,而且在香味里就已经洋溢出了甜的滋味。他咬了一口,香和甜立刻沾满了他的嘴。

之后他继续坐在那里,让舌头在嘴里卷来卷去,使残留在嘴中的红薯继续着最后的香甜,直到嘴里都是口水。他知道红薯已经吃完了,可是他还想吃,他就去看刚才剥下来的红薯皮,他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在焦糊里他仍然吃到了香甜,于是他把红薯的皮也全吃了下去。

2018.09.04.读完

大学生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读后感|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学生寒假读书报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第17篇:《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力量

浅析《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力量

作为先锋派作家,余华常常给读者带来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从《十八岁出门远行》的一夜成名,到《兄弟》的褒贬不

一、议论纷纷,余华的创作总是受到各界的关注。作为余华创作转型期的重要作品,又是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不仅受到了国人的瞩目,也远销海外,引起外国人的兴趣。认为这是一部“非常中国”的作品。

余华在许多场合都曾表示过,《许三观卖血记》在最初的构想中只是一个短篇,但写着写着就收不住了,变成了一部十多万字的长篇。从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看出,构成这十多万字的,大部分都是人物的对话。而正是这极富个性的对话语言,构成了《许三观卖血记》的特色之一。

与之前的作品不同,《许三观卖血记》似乎褪去了一些先锋派作品的色彩。那些迷离漂浮、捉摸不定的氛围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温和敦厚的气质,以及简洁干净的语言。在阅读之中,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小说通篇几乎都是平白质朴的白话、口语,短句多于长句,俗语多过书面语。这一点立即就为作品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也赢得了极好的口碑。不过,也因此被人加以“罗嗦、凌乱”评价。

其实,“平白”、“罗嗦”之类的情形只是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写作语言的表象特征,其背后则是真实客观的叙述内容。没有经过刻意修饰的、繁复华美的描写,不依靠一般小说创作中常见的夸张、议论,而是尽量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合理的逻辑顺序展开故事的情节。小说中有一些句子不符合严格的语法规范,但在表现人物的心理、性格时候却意外的贴切,真实可信。如许玉兰多次坐在门槛上的哭诉,她与何小勇妻子的争吵,路人的几次议论等处,作者就用琐碎而生活化的语言描画了绘声绘色的日常生活。

在许多小说中,作者有时以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视角引导着读者阅读,并时不时的对小说中人物的行为动作加以评论。这样的叙述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几乎不见了踪影。在作品的开篇,作者余华只用了简单的一句话就交代了主角的身份:“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这一天他回到村里来看望他的爷爷”。其具体的身份情况,都是在之后的一段段对话中展现的。他爷爷的问话带出了许三观父亲去世,母亲遗弃他改嫁的家庭现状,他和四叔的情谊也是在随后许三观与一乐的对话中体现的。作者通过一段段具体的对话将背景信息透露给读者,在人物的心理情况上则给读者以充分的想象空间。

而对于小说的主要线索“卖血”,城乡间的差距也从人物的对话中体现。乡下的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乡下的女人说:“我先是听人说,

1 说他快有一年没去城里医院卖血了,我心里就打起了锣鼓,想着他的身体是不是不行了”,乡下的四叔也说:“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这些话都暗示读者,由于贫穷所导致的无知蔓延在许三观的家乡。而城里的许玉兰却为了许三观卖血而大惊失色,她说:“我们这个家要完蛋啦,家里有人卖血啦,让别人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说许三观卖血啦,许三观活不下去了,所以许三观去卖血了”,她还说:“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 许玉兰对于卖血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城乡的生存状态不同,经济基础的优势自然带给城里人思想上的不同。小说中的每一次的卖血都联系着情节的折点,每一次卖血后对话也都从各个侧面丰满了主要人物的形象,尤其突出的就是主人公许三观的那种执着不息的生存信念。

在注意到《许三观卖血记》的独特语言风格时,最先想起的就是那大段大段的“某人说”。一层一层的递进,一层一层的深入,不断推进的节奏造成了一种紧张感和真实感。比如在第十八章讲述大跃进时候,作者是这么描写的: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还有什么?我爷爷,我四叔他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们明天不去市政府大食堂吃......”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城里的食堂全关门了......”

整个十八章就是由五个“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和一个“许玉兰说”组成。这种特殊的叙述方法在整部小说中时有体现,使小说仿佛是一出跨越了几十年的长长的戏剧,充斥着各种极具韵律感的句子。这些句子又通过人物反复出现,一遍遍的强调着不同的内涵。作者余华曾经解释说“通过作家的精心设计,重复的卖血事件所积累的那无法直面的生存悲凉和残酷,被控制在可以承受的水平上”。不断重复着的相似叙述,给读者带来一种“絮絮叨叨”的生活感。加之精细的构思,配合着细致妥帖的叙述,作者不动声色的大大提升了看似平凡的话语的表现力和韵律感。这样的描写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现代叙事学中的重复叙事,带来的不是枯燥和乏味,而是一种内蕴的力量。

此外,质朴平白的对话所展现的那种底层人民特有的幽默感也是小说的语言特色之一。余华曾说过:“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更接近真实”。《许三观卖血记》在细节中体现的幽默,

2 是广大劳动人民日常生活中混合着快乐与辛酸的黑色幽默。许三观追求许玉兰时两人的对话,许玉兰父亲答应婚事的回答、许玉兰和何小勇妻子的几次争执,围观路人的转述等等,种种看似滑稽的言语行动,都使读者发笑之后感到现实的无奈和心酸,也促使着我们思考幽默言语背后所传达的讯息。这种黯淡的幽默带着强大的穿透力,直指读者内心深处。

作者在于略去的人物心理状态后,通过细致对话加以补充。在一段段或长或短的对话中,事件不断流逝。对话的内容既与相关人物的身份立场相符,又揭示了对话背后所暗含的人物心理活动。某些对话是直来直往的,比如许三观对于*的评价;某些对话又是心口不一的,比如许玉兰不愿意答应何小勇的妻子叫魂的请求,回头却劝许三观;还有某些话前后矛盾的。作为一部讲述着并不轻松的故事的小说,它将沉重的悲哀默默地埋在轻松的话语中。这样的手法,充分体现了作者余华炉火纯青的言语功底。不同于其他先锋派极端追求语言形式的弊病,《许三观卖血记》中语言形式与思想内容的有机结合的成功,在隐蔽的表现了主要人物的个性特征的同时,赋予了作品一种暗流着的温情。

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许三观卖血记》这支民歌,通俗而又生动,仿佛非常轻快简单,唱着唱着,却在不知不觉间夺去了我们的全部注意力。

第18篇:《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的时候吧!*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

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历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悉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我是不是也应该想好这个问题,然后才可以开始写小说啦。

第19篇: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通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责任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写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写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知道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待!

第20篇:《平凡的世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读书心得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

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

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

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

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给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

那我们怎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磨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微笑生活,战胜自己,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现实中的张海迪和吏铁生不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吗?他们身残而志不残,勇敢的和病魔做斗争,在逆境中抗挣,其坚韧刚毅的性格永远鼓励着我们下一代。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

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

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

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doc》
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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