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记录范文

2022-07-07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会诊记录单

池上中心卫生院

科室:住院号:

会诊类型: □急会诊 □常规会诊 □多科会诊 □指名会诊□请院外会诊姓名病室床号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 患者病情及诊疗经过、申请会诊的理由及目的:

申请会诊科别

被邀会诊科别被邀请医师

申请会诊医师会诊意见:会诊时间:年月日时分

会诊科别会诊医师

外院会诊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名称

推荐第2篇:会诊记录单

成华区妇幼保健院

临床药师会诊申请单

住院号:

科室: 姓名: 性别:年龄:床号: 登记号:

邀请会诊科室:药剂科 申请会诊时间:

会诊记录、病史简介(主要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及治疗情况): 会诊目的:

申请会诊科室: 医师:

会 诊 记 录

会诊时间:

会诊经过:

初步诊断:

处理意见及建议:

会诊药师:

推荐第3篇:会诊记录单

瑞安市高楼镇卫生院

会诊记录单( 急 / 一般 )

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

邀请科会诊申请时间:

病情摘要:

病史要点:

初步诊断:

会诊理由及目的:

会诊理由: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及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综合分析得出患者所患疾病与贵科疾病

相关联。

会诊目的:

1、请贵科委派医师来我科指导对患者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

2、请贵科医师提供相关疾病的治疗方案及指导意见。

会诊申请科室:医师签名:

接到会诊申请时间:会诊时间:

会诊意见:

会诊科室:会诊医生:

推荐第4篇:会诊记录格式

会诊记录格式

(一)接到会诊邀请的科室,应在两天内予以会诊。紧急会诊须随时应诊。申请科的负责医师应在场介绍病情,协助处理。

(二)一般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会诊,急诊会诊由值班医师担任。参加会诊医师必须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会诊记录。

(三)会诊记录书写格式要求同邀请会诊记录。

(四)会诊医师应仔细阅读会诊通知单和病历,了解病情及会诊目的,根据症状、体征及有关检查提出会诊意见。

1.简单描述本科病情。

2.体格检查,重点描述专科检查情况。

3.诊断或初步诊断。

4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转科治疗)。

(五)会诊意见由邀请会诊科室医师按需要酌情采纳

(六)会诊记录范文

(1)

20**一3 -7骨病科会诊记录

病史敬悉。患者腰痛5年余,曾有腰扭伤史,呈隐痛,时有发作,阴雨天腰痛加重,双下肢无明显不适体检:步态正常,腰部脊椎生理弯曲消失,腰肌轻度紧张,IA一5棘突双侧有轻压痛,不放射。弯腰仅80.双下肢肌力正常,踩关节活动范围正常,双膝、跟键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X线片显示腰椎变直,IA前缘有唇样变,其间隙均匀一致变窄,无滑脱,无破坏。腰大肌阴影正常。诊断:肥大除腰椎炎。建议:①如强腰背肌锻炼;②廷动时使用腰围保护;③局部理疗;④可选用舒筋活血药物。以上会诊意见供参考。谢邀。

医师:王某某

(2)

会诊记录

1996.5.24.3:15pm

XXX,男,20岁,昨日上午11时3.分坠落于n米深的矿井中,致L2推体粉碎性骨折,L2下关节突骨折合并截瘫,伤后即出现腹胀,肠鸣音低弱,本科检查未发现腹部压痛及反跳痛,肝、脾未触及。伤后至现在肠鸣音仍低弱,血、尿、粪常规化验无特殊阳性发现。血压126/84mmFfg,脉搏92次/分,腹式呼吸微弱,本科考虑腹部情况可能系腹膜后血肿所致,但不能排除腹腔内脏器损伤可能,特邀请普外科当班医师会诊,以协助诊断。

医师签名:xxx

拓展阅读:

病人在住院期间,怀疑病人有他科情况或对诊断、治疗不能做出正确判断时,由本科医师提出会诊原因、目的及时间,请求有关科室或有关医师会诊。

1.会诊申请单由病人所在科室的医生填写,内容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号、床号、人院日期、住院号等一般项目及病史摘要、本科诊断、会诊目的、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若点名某医师会诊者,应写明医师姓名等,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后方可送出。填写、送出及收到会诊单时,均应注明时间并签名,以便稽查。

2.病人情况分甚急、急、平三类。申请医师应按具体情况圈出,会诊医师按圈定的情况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去会诊,不得延迟;甚急会诊应立即前去,不得超过5分钟;急会诊必须在15分钟内到场;平会诊不超过24小时。

3.会诊医师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然后按顺序置病历之中,会诊单上要填写检查情况、诊断及诊疗意见或建议等,并要签署姓名及会诊时间。

4.院外会诊,应先由主管医师写好病情摘要,经科主任同意后交医务科报业务院长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寄)出,会诊时由本院或专科指定专人记录,内容与要求同临床病例讨论,编人病程记录之中,记录者应签名,其前若有未用完的空白页时应用蓝色水笔斜线划去。

5.病人所在料室将会诊过程及会诊情况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推荐第5篇:护理会诊记录

护理会诊记录单

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 病历摘要及护理会诊目的:

摘要:

护理会诊目的:

敬请

请求会诊科室护士长

年月日时会诊意见:

敬阅病历:

存在护理问题:

建议如下护理措施:

谢邀

会诊护理人员

年月日时

推荐第6篇:会诊记录表

会诊记录表

姓名:编号□□□-□□□□□ 会诊原因:

会诊意见:

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会诊医生签字

责任医生:

会诊日期:年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居民接受会诊服务时使用。

2.会诊原因:责任医生填写患者需会诊的主要情况。

3.会诊意见:责任医生填写会诊医生的主要处置、指导意见。

4.会诊医生及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填写会诊医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并签署会诊医生姓名。来自同一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诊医生可以只填写一次机构名称,然后在同一行依次签署姓名。

推荐第7篇:护理会诊记录申请单

重症医学科护理会诊记录单

□常诊□急诊

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申请护理会诊的目的:被邀请科室:

会诊需解决的护理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要病历及护理措施年月日时

兹邀请护长、组长及高责护士前来协助解决护理难题,谢谢!

请求会诊科室:护士长:

会诊意见(汇总)年月日时

会诊者签名:注:(1)护理会诊分科间、院内、院外三级。(2)科间会诊,由科室完成,需院内多科会诊或需请院外专家时,科室提出申请,由护理部完成。

推荐第8篇:妇产科护理会诊记录

会诊护理记录

1、饮食指导:每天食盐摄入量在5g以下为宜,每天摄入水量在1500ml以内。饮食宜富于

营养,多食用补中益气温阳之品,如大枣、牛羊肉等

2、生活护理:产后3天特别是24小时内是发生心衰的危险时期,应严密监测体温、呼吸、

心率与血压的变化。保证充分休息,注意饮食,少食多餐,保持大便通畅,,防止便秘,必要时遵医嘱应用缓泻剂。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并及时采取计划生育措施(不宜再妊娠者,可在一周后行绝育术。)如果心功能不适,呼吸不畅时不宜哺乳。

3、输液控制:遵医嘱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输液时控制输液速度,准确记录出入量,

以免增加心脏额外负担。并记录尿量。风水相搏,浮肿尿少时,遵医嘱给予中药煎水代茶饮。例如桂枝茯苓丸合桃红四物汤。

4、在心脏功能允许的情况下,鼓励产妇早起下床适度活动,以减少血栓形成。避免长时间

不活动。可配合理疗、按摩,以增加局部血液循环,松弛肌肉,活络关节。但是锻炼时需要有人在旁陪护,禁止单独锻炼。下肢水肿水肿水肿水肿重者,适当抬高患肢。指导功能锻炼,

5、中药熏洗法:中药熏洗的药物组成:大黄30克,冰片10克,千里光30克,荆芥30

克。此方可清热养血,养阴祛风。患者在熏洗过程中皮肤受热后局部温度升高,可致微小血管扩张,增加血液和淋巴液的循环,有利水肿的消散。亦可通过熏洗部位的皮肤吸收药物,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推荐第9篇:会诊记录、术前小结和死亡记录

会诊记录、术前小结和死亡记录

——质控科副主任医师 罗水保 前言:会诊记录、术前小结和死亡记录,这三个医疗文件本来没什么联系,之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讲是因为:①它们都应该另页书写;②在我们医院的各临床科室的病历中,它们都错误地出现在病程记录中。或者说它们都出现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这次主讲的目的:一是讲述会诊记录、术前小结和死亡记录的书写要求;二是纠正我们目前病历有关这三个医疗文件书写过程中的几个不规范的动作。

(附三个复印件)

一、会诊记录书写要求和格式

(一)会诊记录书写要求

1、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断和治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申请会诊的医师和会诊医师均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或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审同意)。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2、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以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3、会诊意见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室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以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即赶到病人床

1 边)———一般是先通过电话联系或电话邀请,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记录时间应该是会诊医师赶到病人床边的时间,而不是会诊结束书写完会诊意见的时间。)

4、会诊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5、申请会诊的医师应当在会诊当天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对会诊意见执行的情况。

(附:呼吸科胡**医师对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的病程记录)

(二)会诊记录格式(略)

二、术前小结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术前小结书写要求

1、术前小结是指患者在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病情所作的总结。

2、择期手术必须有术前小结,一般应在术前24小时内完成;急诊手术可免写术前小结,但术前小结的相关内容应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中。

3、术前小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情况等。书写时应注意:

(1)简要病情应简要记录病史、重要的阳性或阴性体征,有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

(2)手术指征要列出进行手术的理由,不能简单地把疾病名称作为手术指征。(如:直肠Ca诊断明确,手术治疗为其主要治疗手段;相关辅助检查显示无明显手术禁忌;患者中年,一般情况尚可,应行直肠Ca根治术)

(3)注意事项应记录术前准备情况、术中注意及术后处理等。

①术前准备情况:如常规化验和特殊检查结果;备皮以及某些专科手术区局部准备要求;血型及备血数量;皮肤过敏试验(包括青霉素、普鲁卡因皮试);术前用药以及术中、术毕所需应用的特殊物品;是否已经签订了手术、麻醉、快速冰冻切片等协议书;重大手术、疑难手术、新开展的手术、请外院专家会诊的手术是否已经审批、备案等等。

②术中注意:依手术解剖部位的不同而应注意的手术操作,可能出现的副损伤(如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应注意保护喉上、喉返神经以及甲状旁腺;肿瘤外科除了要遵循一般外科手术原则外,还需要严格的无瘤观念,避免肿瘤播散和种植)。

③术后处理:主要写出对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的观察和处理办法,各种引流管和生命体征的观察等。

(附一份外科的术前小结复印件) 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缺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的记录;

2、应列出主要化验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具体内容,不能写成“详见化验单”或“详见B超报告单”;

3、手术指征仅列出疾病的名称,没有写出进行手术的理由。

4、术前小结应另页书写。病程记录中可不写术前小结,但必须有手术前一天手术医师查看病人的病程记录。

(二)术前小结格式(略)

三、死亡记录的书写要求及格式

(一)死亡记录书写要求

1、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死亡记录另立一页。

2、死亡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

(1)入院情况:包括主要症状、体征,有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等。

(2)诊疗经过:住院后病情演变和诊治情况,重点记录死亡前病情变化和抢救经过。

(3)死亡原因:指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4)死亡诊断:包括患者死亡前诊断的各种疾病。

(二)死亡记录格式

死 亡 记 录

姓名: 入院日期:

性别:

死亡时间:(记录到分钟 ) 年龄:

住院天数:

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 诊疗经过:

死亡原因:

死亡诊断:

上级医师签名/医师签名

(附表格式死亡记录)

介入治疗记录

介入治疗是涉及多个临床学科的一种治疗手段,与传统的开放式手术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原则执行,同时体现介入治疗的特点。

内容及要求:

1、实施介入诊疗操作之前,应进行术前谈话、术前告知,并签署介入治疗同意书。

2、介入治疗术中涉及的体内植入物,术前应将所用材料、价格、产地以及其他选择等向患者告知,并签署《使用医用内置耗材知情同意书》。

3、介入治疗记录应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详细记录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术中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中用药,术后注意事项,手术医师签名。

4、介入手术记录应当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后诊断、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并发症原因分析及处理。如手术未成功要说明后续处理方法。

5、介入治疗术后参加手术医师应有访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术后情况,下一步治疗建议等。

6、介入治疗(含诊断性操作)应在术后24小时内发出相应的报告。报告应有图像、文字说明及诊断。

7、医用内置耗材生产条码应粘贴于安全核查记录单上。

推荐第10篇:院内多学科会诊记录半年评价分析

2013年上半年泌尿外科

院内多学科会诊记录评价分析

一.优点:

1.我科上半年共收治病人662例,其中1例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涉及多学科专业,经本科室人员讨论无法解决,均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及时组织涉及的学科专家以院内大会诊形式进行讨论。

2.院内会诊均由分管床位的主治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组织讨论,讨论由科主任主持,邀请了相关科室专家参加,本组医师、护士长参加(基本上全体医师均能参加,包括轮转医师、进修医师。

3.病例讨论前主管医师能将患者的相关医疗资料准备齐全,讨论时经管医师能详细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能够提出本次讨论的目的及诊治等方面的疑难点、注意事项等问题。4 各科室会诊专家能踊跃发言,有不同意见时均及时提出,大家讨论后进一步统一意见,明确病情及下一步治疗,为患者下一步诊疗计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5讨论结束后经管医师能及时记录并登记。讨论意见能及时执行。所管床位主治医师能及时向病人家属讲明专家的讨论意见。得到了家属的好评,避免了医患纠纷的产生。

二.存在问题:本季度对院内会诊制度落实较好,对于诊断尚不十分明确,治疗效果欠佳的的疑难病例均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及时邀请院内相关科室,进行了院内大讨论。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改进:1.部分病例资料准备不齐全。2.会诊时间仓促,对患者病情的分析不是十分透彻。3.院内多学科病例较少。

三.原因分析:1.准备时间仓促,特别是紧急会诊时,时间紧迫,有时患者资料尚为查全;

2.我科病房工作繁忙,病人周转较快,会诊讨论时间较紧。

四.改进措施:1.除紧急会诊以外,提前2天由主管医师准备病例讨论所需的资料;2根据我科病房的工作选择合适的会诊时间,避免与病房工作相冲突,影响会诊效果。3.加强患者病情评估,提高多学科会诊病例的数量。

第11篇: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管理制度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

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

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

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

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

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

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盖章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处。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

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可向门

诊疑难病例会诊中心提出会诊申请。会诊由会诊中心组织,专科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

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

2.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

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必须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及会诊的目的要求,经科主任审核盖章后送医务处(周日或夜间送行政值班),由医务处或行政值班负责联系会诊专家。

3.一般的院外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院外

大会诊时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同志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4月起实施。

第12篇: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填写会

诊单。应邀医师一般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

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并确定

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教科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

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教产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指派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以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

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13篇: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麻醉科作为二级学科、一级临床科室,参加医院内外各临床科室的会诊。主要涉及急救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与治疗、麻醉并发症处理以及疼痛治疗等。一般院内会诊应由要求会诊的科室送会诊单,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负责,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协助。院内急会诊由值班医师负责,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医院外会诊应经医务处同意,由科主任委派主治以上医师参加。

第14篇: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第一条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第二条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医师职称(急诊除外)。应邀医师一般应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第三条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原则上十分钟以到达).

第四条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向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第五条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参加人员。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特殊情况应向分管院长报。

第六条邀请院外会诊:

(一)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上级医院会诊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医务科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第七条科内、院内及邀请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会诊意见科室经治医生要结合病人情况采纳,不能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第九条会诊时,经治医师必须陪同会诊医师查看病人并简要介绍诊疗情况。

第15篇: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人院后五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人院后八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五日内完成科室内会诊,仍不能控制的;八日内完成全院会诊。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科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会诊;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求提请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医务科组织在24小时内完成院级讨论。

第16篇:会诊制度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

会诊制度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对我院没有条件救治的病人应该及时进行转诊,不得延误病情。

2、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3、门诊留观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专人。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会诊责任医师,急诊应随邀随到。一般病人不超过24小时。

4、会诊时,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遇疑难、危重或处理有困难者,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5、会诊后若需转科治疗,经管医师应开出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连同病人所有临床资料同时转出,派人护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纳科室应优先照顾,不得推诿,及时书写接科录及开出医嘱。

6、院内集体会诊:因病情需要多科集体会诊,由需会诊科主任或负责人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同意后,确定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医务科派人参加,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第17篇:会诊制度

湖村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 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

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是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退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有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 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

五.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怔。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

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

要求。

第18篇:会诊邀请函

喀什市人民医院会诊邀请函

邀请医院科医师来科会诊 职称

会诊科室:病室:床:住院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族别:

病历摘要:

辅助检查:血常规:

心电图:

心脏B超:

头颅CT:

肺CT提示:

血气分析:

初步诊断:1.

2.

3.

4.

请求会诊目的:指导诊治

会诊时间:年月日

邀请科室:×××××××急诊科

主治医师:

医务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第19篇:会诊制度

宽坪卫生院会诊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本院临床技术水平、降低医疗风险,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特制订以下会诊制度。、

1.凡遇有科内不能确诊或确定治疗方案的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需提请会诊的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单,提出会诊目的并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会诊形式。

3.急诊科在值班期间,急诊各科主班医师有权提请各科医师前往会诊。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

4.会诊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及其治疗方案。

5.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业务院长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6.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被邀科室在接到会诊单后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7.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主持,重大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邀请各科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科派员参加。

8.由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及病情需要必须请求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院外请求本院会诊时。需经医务科指定有关科室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9.无论何种会诊,会诊前经治医师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时,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确定诊断治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20篇:会诊制度

会 诊 制 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会诊 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 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5.全院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提请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本院暂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有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后,联系相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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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记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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