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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6-04 16:45:24

信息来源: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地震局“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编制,主要阐明中国地震局发展战略要求,规划未来5年发展蓝图,明确全局工作重点,是地震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原则

——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重点开展基础性和示范性工作,分阶段、分地区提升防震减灾能力,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

—— 坚持以震情为中心。根据科学的震情预测,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一手抓震情,一手抓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 坚持以提升自身能力和社会防灾能力为着力点。推进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实现地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 坚持防震减灾工作“面向社会,面向科技,面向经济,面向市场”。增强地震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二节

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防震减灾总体和阶段目标,中国地震局“十一五”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为:

—— 加强台网建设规划研究,完善和优化全国监测台网结构和布局,提升监测台网技术质量与服务能力;深化地震监测预报理论和应用研究,探索和推进地震数值预测理论和方法;初步建成重点地区地震预报实验场,不断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灾害预测预警能力。

—— 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城市群与大城市地震安全服务平台,开展城市群与大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提升重大工程紧急自动处置服务能力;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系统,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 健全我国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地震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协调和区域联动机制及技术平台;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及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初步实现地震灾情监控,逐步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

—— 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地震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优化地震科技总体布局,加强基础研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三大工作体系的科技支撑度。

——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优化人才的区域分布,初步形成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和科技创新基地。

—— 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监督体系,完成防震减灾法的修正及《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2008年发展规划》设定的地震服务标准的制定任务。

——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健全和完善事业投入机制,争取各级财政逐步增加对地震事业的投入;强化资源配置,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工作生活质量;完善预算的约束功能,加强绩效考评,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一节

开展地震背景场探测

根据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和地球科学发展需求,统一规划和完善测震、强震动、地壳运动、重力、地磁、地电、地形变和地球化学等观测网络;完善现有地震流动观测系统;完善地震活动构造探测系统;完善科学测震台阵观测系统;加快海洋地震观测系统建设;推进我国周边国家测震台网建设。

第二节

建设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

在首都圈、川滇地区建设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测震和地震前兆密集观测系统;建设地震活动构造精细探测系统;建设地震孕震实验室和地震数值模拟实验室;建设地震预测系统和地震预报辅助决策系统。努力实现有一定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第三节

提高地震观测系统效能

调整和优化台网结构和布局,改造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健全观测管理制度,确保观测系统运行质量,提高观测效能;建立健全地震专用观测设备入网许可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类观测仪器的评估体系,建立地震仪器质量检测检定系统;发展虚拟观测网络,加快推进地震数据库系统建设,研究海量数据筛选等技术问题,建立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机制和平台,实现观测资料规范化、标准化和实时入网共享。 第四节

完善地震预报工作体系

改进会商制度,建立完善的预测工作体系。建设基于大型计算平台的会商技术系统,提高会商的科学内涵和水平,提高会商质量;强化重点危险区短临跟踪工作,提高短临跟踪效能,准确判定震情,提出科学的地震预测意见,持续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第五节

提升海洋地震、水库地震、火山等监测能力

探索海域地震活动规律,提高海域强地震和海啸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库区地震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水库地震预测研究;监测预测我国重点火山活动;建立专用测震台网,提升国家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专栏1:地震监测预报项目

1.中国测震观测台网(★★)。在中国大陆建设或扩建国家和区域数字测震台网。

2.中国大陆构造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基本覆盖中国大陆及近海的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多尺度、实时和多种卫星定位系统兼容的地面观测基础设施。

3.中国强震动观测台网(★★)。针对重点监视防御区、重点活动断层、重大工程密集地区等布设强震动台网。

4.中国重力、地磁等观测台网(★★)。建设或扩建重力、地磁等多种观测手段的中国背景场观测系统。

5.中国海洋、火山地震背景场观测(★★)。建设海洋地震综合观测系统,初步实现地震海啸预警;加强火山地震活动的监测。

6.活动断层填图与地震构造探测(★★)。在南北地震带中北段,对不确定的大震发震构造和主要断裂进行探测和鉴定,编制活动断层分布图;选择区内具有发震危险的主要地震活动断层开展条带状地质填图;选择位于不同地震构造环境的大中城市进行活动断层探测;建立和完善活动断层基础数据库和社会服务系统。

7.测震科学台阵(★★)。扩充完善已有的测震科学台阵系统。

8.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以首都圈和川滇地区为核心,初步建成地震预报实验场。

9.周边国家台网(★)。制定完善我国周边国家台网规划,积极推进周边国家地震台网建设。

10.三峡重庆库区段地震监测系统(★)。建设以服务于三峡重庆库区段水库地震监测为重点的技术系统。

11.子午工程(★★)。运用无线电、地磁、光学和探空火箭等探测手段,建设东半球空间环境地基综合监测子午链。

12.极低频电磁探地工程(★★)。发展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的电磁技术,建设地下资源与地震预测极低频电磁探测网。

13.台站优化改造(★)。继续实施台站基础设施和观测环境的改造。

14.地震危险区短临跟踪项目(★)。根据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开展加密和流动地震与前兆观测,动态监视,强化分析,准确判定震情,提出科学的地震预测意见。

注:项目后的★代表正在实施的项目;★★已经基本规划确定的项目。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一节

提高城市与城市群综合防御能力 整合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地震安全基础信息,建立具备地震安全服务信息数据库、技术支撑系统和地震安全评价工具库等功能的管理技术平台;在环渤海、东南沿海和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部分市县实施地震安全服务技术系统示范工程,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地震应急等服务,完善城市及城市群地震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城市群与大城市综合防御能力。

第二节

逐步提升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的能力

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防震能力评价、农村民居抗震实用化技术研究与开发、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实用技术的试点与推广;建设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网,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系统。为各级政府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提供服务,逐步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的能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节

提升地震科技为建设工程的服务能力

编制以抗倒塌为目标的地震区划图,作为新建、改建和扩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并为国家防灾减灾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等提供依据;建设重大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服务系统,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健康诊断系统和灾害预测系统;建立重大工程地震安全评价机制,提升地震科技为建设工程服务能力。 第四节

提升震害防御的综合能力

建设大中城市活断层探测系统,开展中国大陆主要活动构造带和强震多发区地震构造探测;积极推进市县地震机构建设,继续加大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长期培训机制,切实提升市县机构业务能力和队伍素质;推进地震保险制度、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等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建立,提升震害防御的综合能力。 专栏2:地震灾害预防项目

1.城市与城市群地震安全公共服务技术系统示范工程(★★)。在环渤海、东南沿海和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部分市县实施地震安全服务技术系统示范工程。

2.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建立我国农村民居基础资料数据库,研究推广农村民居防震技术,构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网络,加强技术指导,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3.新一代全国地震区划图编制(★)。编制以抗倒塌为目标的全国地震区划图。

4.重大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服务系统(★★)。完善选定的重大工程目标区强震动观测系统,实现数据实时汇集和分析处理,为紧急自动处置提供服务。

第四章

震灾应急救援

第一节

健全地震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

完善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完善地震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和区域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及工作流程;加强大震灾应对机制研究;开展地震应急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指导社区和乡村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地震现场工作制度和技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地震灾害派出和接受国际救援的机制。 第二节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建立审查备案和评估机制,建设地震应急预案数字信息平台;重点推进区域协作联动, 编修地震巨灾应急预案;强化指导大型企事业、重要生命线工程系统以及社区、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应急预案和家庭应急对策编修工作;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演练和应急检查工作。 第三节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平台建设 建立城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标准与规范,提升我国城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成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初步实现灾情监控和信息的快速获取,更新和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成和完善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立地震应急与紧急救援决策指挥系统,实现救援力量调度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现场搜救方案的辅助决策、行动协调、信息保障功能;推进建立灾时利用国际组织应急观测资源的机制。 第四节

推动地震应急与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的建设,加强地震现场应急与救援技术和装备研发,制定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训练、装备配备和训练设施建设标准及现场工作规范;指导地方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指挥员的培训,建立志愿者培训、考核和备案制度;开展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人员地震现场培训工作;强化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管理与运行,建立信息保障、技术保障和装备保障机制;做好联合国灾害评估协调队伍(UNDAC)和亚太地区人道主义事务合作伙伴装备队伍(APHP)的派遣、接收和保障工作。 建立完善应急值守机制,落实工作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平台建设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发挥突发地震事件信息的总入口和总出口作用,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地震事件应急管理的能力。 专栏3:震灾应急救援项目

1.国家地震应急联动协同系统(★★)。建设强震灾情速报与监控系统、地震快速协同评估、指挥技术系统和应急联动支撑系统。

2.国家地震灾害救援系统(★★)。建成城市救援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培训系统、次生灾害救援培训系统、山地救援培训系统、救援装备检测校准中心和救援装备研发实验中心、地震应急救援预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3.国际救援支持系统(★★)。建设国际地震救援基础数据库与巨灾判断系统、国际地震救援移动支撑技术系统、全天候救援保障系统。

4.地震高危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备地震现场技术装备和野外生活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

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科技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实施国家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显著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和环境;推进实验和计算能力建设,建设高性能计算系统;建设地震、地壳运动观测实验系统;建设能够有效模拟地球内部环境条件和力学性质的实验系统、年代学实验系统、岩土动力学和结构抗震实验系统;建设地震仪器的检测、标定系统;建立地震电磁卫星观测系统。 加强防灾科技学院的建设,引进师资力量,拓宽专业领域,开展学科建设,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形成教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局属研究生培养基地,改善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节

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组织实施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多渠道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支持关键科技问题研究,稳定科技队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依托地震预报实验场多学科、多参数、高密度、大动态、近震源的立体观测系统和野外实验站,开展地球物理观测与地质构造探测相结合、短临预测与中长期预测相结合、理论模型与实际观测相结合、室内实验与野外实验相结合的地震机理与预测研究;探索和推进地震数值预测理论和方法。

开展震源破裂及大型场地地震波传播过程的研究,推进强地面运动研究和地震成灾机理研究;发展生命线工程与建筑结构抗震分析方法,加强岩土工程液化、震陷和失稳机理的研究;发展新型结构和岩土工程地震破坏机理的实验研究手段、工程结构地震安全性评估方法和抗震加固新技术;加强地震预报的社会响应和灾害社会行为研究;发展灾害应急救援理论;开展灾情监控基础技术和地震预警技术与实验研究。

以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为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完善地震监测设备的工业化设计,实现产品化和产业化发展;重点解决基于新一代互联网的地震观测系统组网技术、新型地震与磁测网络传感器、精密常时可控震源、星载地震观测设备、井下综合观测设备、海底地震观测设备等关键技术问题。 第三节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政府间合作与交流,跟踪大型地学研究和减灾计划,掌握主要地震科技强国的动向;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和发起国际大型合作计划,鼓励科技人员,特别是年轻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际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认真筹备并组织好2008年第14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推进我国地震科技的国际化进程,树立形象,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援助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南太平洋岛国等国建设测震台网。 专栏4:地震科技创新项目

1.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地震孕育、发生和形成灾害的过程为主线,对关键性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实用性的研究。

2.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改善科技基础条件(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提升地震科技创新能力。

3.地震、地壳运动观测实验室(★★)。建设地震、地壳运动观测实验室,更新、改造实验设备。

4.防灾科技学院教育基地(★★)。完成防灾科技学院的扩建工程。

5.科技支撑计划——强震监测预报技术研究、地震防御与应急救援技术研究(★)。研究地震预报关键技术、地震区划与震害防御关键技术、地震灾情响应决策技术;研制地震监测设备、搜救探查装备。

6.地震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加强和完善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网络科技环境建设,开展地震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国家地球物理野外观测研究台网建设,开发基于IPv6的地震传感器示范网络。

7.国家重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地下明灯计划(★)。在华北开展高分辨率深部结构探测,探索震源体高精度聚焦成像和4D观测方法。

8.地震电磁探测试验卫星项目(★★)。发展电磁卫星资料分析处理技术和载荷技术,探索电磁卫星资料在地震预测中的应用,开展相关地磁和地电科学研究。

9.援外台网建设(★)。援建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南太平洋岛国、巴基斯坦等国地震台网。

第六章

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第一节

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协调体制与运行机制 继续完善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联络员会议、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加强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检查力度。 继续完善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和运行机制,改进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流程,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间信息传递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宣传网站,加强平震结合能力;建立国务院和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和统一技术交流平台。 第二节

加强法制和防震减灾教育宣传工作

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形成依法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活动;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知识普及读物出版。

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推进协作机制的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推进国家防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的建设,实现交互式远程专业技术教育,积极推进以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主体的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

加强对防震减灾新闻宣传的组织与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新闻信息汇聚工作,建立统一的新闻信息工作平台;强化突发地震事件新闻管理,组织好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拓宽新闻宣传领域,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第三节

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社会监测预测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建立健全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审批备案制度,逐步推进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依法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完善质量检查制度和评审制度,严把地震安全评价报告质量;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实施地震安全评价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保证从业队伍的素质。 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志愿者管理制度,推进救援能力评价制度的建设;推进救援队职业化进程,推进城乡社区的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增强社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民众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反应和参与能力;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综合实验区,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大中城市整体规划的进程,建设城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各地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第四节

扩大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

建立统一发布、分级、分类的地震信息共享制度和平台,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各类资源的共享;建立完善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公告制度;有条件开放基础数据,为国家经济建设、规划布局和地球科学相关领域的研究服务。

做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监测、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保障对策,部署应急工作措施;对地震重点危险区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进行检查,确保灾时快速启动和迅速部署;制定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2010年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国家重大活动地震安全。 专栏5: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

1.首都圈地区奥运地震安全(★)。在首都圈及全国其他承担奥运比赛项目的地区开展地震观测、地震应急与宣传工作,保障奥运安全。

2.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升级改造中国地震科普馆,推进各地防震减灾 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完善法律、标准、计量体系 修正《防震减灾法》,继续推进地方立法;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地震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探索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按照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地震系统层间和层级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保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进行处理,维护社会正义。 完成地震信息公共服务图形符号标志、地震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共享与信息发布、社区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志愿者工作指南、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与功能设施要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震时避险服务、医院震时避险服务、中小学校震时避险服务、社区震时避险服务等9项《全国服务标准2005年—2008年发展规划》设定的地震服务标准的制定任务;推进地震现场工作技术、地震观测技术等标准的制定工作;推进地震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标准制定、实施和实施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计量管理认证制度。 第二节

积极推进体制改革

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行事业单位整体改革,构建工作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组织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和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学科的交叉融合,鼓励学科创新和拓展。

全面建立并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推行以聘任制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公开招聘为渠道,以绩效分配为动力,以聘用合同为依据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奖惩、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固定与流动相结合、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探索实行按岗、按任务、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开展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逐步形成分配激励机制。

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生活,延伸业余文化活动范围,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改善职工生活环境。努力实现环境的创新,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开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加强战略与政策研究队伍建设,探索战略与政策研究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战略与政策研究。围绕防震减灾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跨学科、多角度、全方位的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事业发展现状,找准影响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事业发展方向、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围绕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综合性调研,跟踪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实施情况,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性建议,提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对策及政策建议。

第四节

完善政务保障体系

健全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综合协调,不断提高办文、办事、办会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做好新时期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地震信息化建设,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完善地震政务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中国地震档案馆,提高档案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信访工作。 第五节

加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515”人才工程,加速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高级管理人才,大力培养科技骨干和管理骨干,继续实施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和“西部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教育与培训工程,优先发展教育,加强研究生培养,加强在职培训,制定并实施在职人员培训计划,推进继续教育,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质量。

第六节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与防震减灾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理论武装,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建先进文化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重视群众切身利益,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要求并落到实处。继续加强离退休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建设一支与防震减灾工作相适应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选拔任用干部的新方式、新方法,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建立与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相适应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培养一批能够胜任社会管理、危机管理和业务管理的优秀管理干部,重点打造一支勇于创新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境内外培训、轮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重点组织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继续办好局管干部研讨班和后备干部培训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推进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为选拔强有力的领导干部提供强大的后备军。 专栏6:保障措施项目

1.中国地震电子政务(★★)。建设地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建设地震政务信息集成系统、新闻发布系统和政务信息网站群系统。

2.国家和区域防震减灾中心(★★)。完善国家和区域防震减灾中心。

3.国家地震数据灾备系统(★★)。建设地震数据信息灾难备份系统。

4.地震计量中心建设(★★)。

5.中国地震档案馆建设(★★)。建设中国地震档案馆馆舍,实施馆藏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

6.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修正防震减灾法,建设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检查,制定、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等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7.改革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研、制定完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配套政策;调研防震减灾对科技工作的需求,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地震科研机构的发展方向及模式。

8.防震减灾战略和政策研究(★)。

9.人才培养和持续教育(★)。实施“515”人才工程和教育与培训工程。

10.基本科研业务专项(★)。支持科研单位优秀人才或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

11.建立局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2.地震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改善系统各单位工作和生活条件。

13.地震系统先进文化载体建设(★★)。建设宣传创作骨干队伍;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4.党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党建网站,加强党校、干部培训、审计监督等工作。

15.干部选任、培训与考核(★★)。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推进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建立与干部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第八章

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建全科学规范的规划系统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作为各省级防震减灾规划的上位规划,对中央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有决定作用,对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有指导作用。省级防震减灾规划要在充分体现国家规划精神和任务的基础上,体现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计好本行政区的工作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同时,省级地震部门要切实推进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

纲要是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在中国地震局系统各项任务的具体化,是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的子规划,是中国地震局系统内部的总体规划。中国地震局编制的其他专项规划是纲要的子规划,必须符合纲要的要求,并落实纲要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各项任务,必须强化规划实施机制,实行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和规划调整。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纲要要求,把制度协调、规划协调和政策协调作为调控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全局利益和部门利益,防止规划部门化,统筹考虑长期发展与短期发展,近期措施要利于解决长期性发展难题,为全面完成纲要服务。

建立规划纲要实施跟踪评估和规划调整机制,跟踪纲要执行及影响目标和任务的因素,确定评估标准和方案,实施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纲要调整的依据,适时按原审批程序对纲要进行调整。 第三节

完善规划计划的引导功能

纲要作为中国地震局“十一五”期间事业发展的工作指南,必须按照定位准确、规则清晰、执行严格、监督到位的总体要求,完善规划计划的引导功能,全面、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完善计划的引导功能,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各项任务必须通过计划具体化,实现目标和任务的按年度分解,谋求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纲要目标和任务的动态平衡,具体回答如何做、何时做、由谁做、在哪儿做等基本问题,并通过年度计划的下达,实现规划、计划的有效衔接。 第四节

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是实现纲要目标的基础保障,是能力建设的关键。对于纳入纲要的项目,中国地震局和各省、市、县地震部门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支持,鼓励企业、社会投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体制,按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确立项目分类管理体制,保障项目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制定项目申报、实施计划,共同推进项目立项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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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人防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人防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今天利用“干部论坛”的机会分三个方面做汇报.一、我国人民防空的由来和发展1950年3月,根据中央指示,在我国华东、中南、东北地区各省的大中城市以及工矿企业相继成立了人民防空机构。1953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防会议,制定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布署了人民防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任务。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领导人对人民防空工作十分重视和关怀,为人民防空建设做了许多重要指示。1972年毛泽东发出“深挖洞、广积粮、不

称霸”的号召。1978年10月13日邓小平作出“人防工事要平战结合。平战结合才能靠得住”的指示。江泽民同志也深刻指出“人民防空建设事关战略全局、事关国家整体防御体系的稳定、事关战争潜力的保存”。这些重要指示都为人民防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防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10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人防大法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从而使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法律,国务院于2001年4月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人民防空会议,在同年的5月份,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即9号文件)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央9号文件的颁发,是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和里程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人对人民防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

关怀,对于全面推进人民防空的各项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我区人防工作的发展和现状西岗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成立于1965年5月8日,后改为西岗区战备办公室。1975年10月市革委会决定将战备办公室改为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区革委会编制部门。1976年10月人防办正式列为区政府部门编制。几十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从无到有,艰苦创业,各项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进步,为我区的战备工作、城区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强人民防空基础建设。(1)我区现有人防地下坑道3万余平方米,完好率达96%以上。(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 5万余平方米(这一部分结建工程归市人防办管理)。(3)随着城区山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可供战时人员紧急隐蔽的山林、绿地约 11平方公里。以上这些人防工程或简易隐蔽地域,在预有准备的

情况下,可使我区留城人员就地疏散隐蔽。(4)通信警报建设。全区建有20台防空警报器和一辆机动报警车组成的统控警报网络,并同全市联网,每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验。

(二)健全防空组织,完善防空预案。大政办发[2003]81号文件《关于修订区防空袭预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成立了由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的西岗区防空袭指挥部。全面修订完善了《西岗区防空袭预案》(包括1项主案、4项附案和7项保障计划)(详见各案)。组建了由区卫生局、城建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组成的七支防空袭专业队伍。根据“人防、民防一体化”和“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的要求,完成了街道的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完善了街道、社区人防、民防指挥机构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构筑了街道和社区的民事防护体系。

(三)不断加大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的力度。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我区建有人防伪装楼两处、面积3000多平方

米,平战结合收入稳定。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和我办存在的一些客观原因,在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方面,步子迈得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

2、近年来,我区旧城区大面积改造,建设开发单位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的现象不断发生,给行政执法和收取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工作加大了难度。

3、在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工作中,由于目前编制、体制、装备器械等原因,当前民事救援工作暂由市联动指挥部承担。区级虽然建立健全了组织、制度,但无法开展基本的工作。

三、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斗争形势日益复杂,国际上三种势力给我国带来了严重威协。我们大连位于辽东半岛南端,经济上是连接东北亚的重要出海口,战略上则是防护北京、天津和渤海湾的天然屏障,

素有“海空前哨”、“京津门户”之称。当前台海局势十分严重,台海一战很难避免,一旦开战,大连是“台独”势力重点打击的大陆十个城市之一。另外,两次伊拉克战争和科索沃战争表明,现代战争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地毯式狂轰乱炸,而是“外科手术”式、“点穴”、“斩首”等战争样式的精确打击。把打击对方战争潜力置于重点和优先地位。.比如,这次修案已不把党政机关作为战时防护的重点目标,而是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机场、车站、发电厂、炼油厂等经济目标作为防护的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重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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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2007-12-07 16:52:27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2)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今天利用“干部论坛”的机会分三个方面做汇报.一、我国人民防空的由来和发展1950年3月,根据中央指示,在我国华东、中南、东北地区各省的大中城市以及工矿企业相继成立了人民防空机构。1953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防会议,制定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布署了人民防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任务。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领导人对人民防空工作十分重视和关怀,为人民防空建设做了许多重要指示。

1972年毛泽东发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1978年10月13日邓小平作出“人防工事要平战结合。平战结合才能靠得住”的指示。江泽民同志也深刻指出“人民防空建设事关战略全局、事关国家整体防御体系的稳定、事关战争潜力的保存”。这些重要指示都为人民防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防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10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人防大法。从而使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法律,国务院于2001年4月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人民防空会议,在同年的5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即9号文件)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央9号文件的颁发,是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和里程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人对人民防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对于全面推进人民防空的各项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我区人防工作的发展和现状西岗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成立于1965年5月8日,后改为西岗区战备办公室。1975年10月市革委会决定将战备办公室改为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区革委会编制部门。1976年10月人防办正式列为区政府部门编制。几十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从无到有,艰苦创业,各项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进步,为我区的战备工作、城区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强人民防空基础建设。(1)我区现有人防地下坑道3万余平方米,完好率达96以上。(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5万余平方米(这一部分结建工程归市人防办管理)。(3)随着城区山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可供战时人员紧急隐蔽的山林、绿地约11平方公里。以上这些人防工程或简易隐蔽地域,在预有准备的情况下,可使我

区留城人员就地疏散隐蔽。(4)通信警报建设。全区建有20台防空警报器和一辆机动报警车组成的统控警报网络,并同全市联网,每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验。

(二)健全防空组织,完善防空预案。大政办发[2003]81号文件《关于修订区防空袭预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成立了由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的西岗区防空袭指挥部。全面修订完善了《西岗区防空袭预案》(包括1项主案、4项附案和7项保障计划)(详见各案)。组建了由区卫生局、城建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组成的七支防空袭专业队伍。根据“人防、民防一体化”和“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的要求,完成了街道的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完善了街道、社区人防、民防指挥机构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构筑了街道和社区的民事防护体系。

(三)不断加大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的力度。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我区建有人防伪装楼两处、面积3000多平方米,平战结合收入稳定。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和我办存在的一些客观原因,在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方面,步子迈得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

2、近年来,我区旧城区大面积改造,建设开发单位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的现象不断发生,给行政执法和收取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工作加大了难度。

3、在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工作中,由于目前编制、体制、装备器械等原因,当前民事救援工作暂由市联动指挥部承担。区级虽然建立健全了组织、制度,但无法开展基本的工作。

三、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斗争形势日益复杂,国际上三种势力给我国带来了严重威协。我们大连位于辽东半岛南端,经济上是连接东北亚的重要出海口,战略上则是防护北京、天津和渤海湾的天然屏障,素有“海空前哨”、“京津门户”之称。当前台海局势十分严重,

台海一战很难避免,一旦开战,大连是“台独”势力重点打击的大陆十个城市之一。另外,两次伊拉克战争和科索沃战争表明,现代战争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地毯式狂轰乱炸,而是“外科手术”式、“点穴”、“斩首”等战争样式的精确打击。把打击对方战争潜力置于重点和优先地位。.比如,这次修案已不把党政机关作为战时防护的重点目标,而是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机场、车站、发电厂、炼油厂等经济目标作为防护的重点。

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推荐第4篇: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发展环境..................................................................1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3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5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7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8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10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13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20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23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4 十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28 十

二、规划实施与评估.........................................................31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标准化工作的重 要依据。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氛围日渐浓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制修订更加公开透明,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117 项,国家标准平均标龄由10.2 年缩短至5 年,制修订周期由平均4.5 年缩短至3 年,标准老化、缺失、滞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标准化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成效,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3519 个,辐射和带动作用明显。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有效开展,在产业调整与振兴、食品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研制了一批重要技术标准。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以我国技术和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数量不断增加。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1148 个,委员超过4 万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部门、行业、各级地方政府把标准化作为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末,国家标准总数达到26940 项,备案行业标准44143 项,备案地方标准19214 项,覆盖第

一、

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较好满足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同时,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跟不上等问题。标准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尽完善,管理的系统性有待增强。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一些标准更新速度慢,实施效益不明显,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与发达国家相比,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技术组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环境新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全球治理结构进入调整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标准与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共同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更趋频繁。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从国内环境新特征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创新势头迅猛,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水平。从标准化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在初步解决标准老化、缺失和滞后问题的基础上,为适应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新的更高要求,提高标准化整体质量效益的任务更加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有效实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标准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系统性。服务、支撑和引领发展是标准化的核心任务。服务科学发展和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标准化紧贴需求、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标准化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是有效服务、有力支撑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加强战略管理,采取系统措施,增强标准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基本要求是:

——系统管理。坚持继承与发展,统筹调结构、提质量、保速度、增效益。根据国家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适应性;实施标准分类管理,优化制修订全过程管理,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着力提升标准质量与水平;继续保持较快的制修订速度,巩固初步解决标准老化缺失问题的成果,不断健全标准体系;积极推行综合标准化,强化标准实施、评价和监督,努力增强标准化的经济社会效益。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动标准化发展。

——重点突破。紧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任务和重大需求,突出优先主题和重点领域,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着力提高强制性标准权威性和严

肃性。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着力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和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争取国际标准化工作新突破和竞争新优势。

——整体提升。以法制为基础,体制为保障,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综合性、系统性措施,全面加强标准制修订、实施、监督等要素构成的标准化系统的建设,科技、信息化、机构、人才、经费等要素构成的标准化工作支持系统的建设,以及标准化发展环境的建设。以系统管理推动和重点突破带动,促进标准化发展质量效益的整体提升。

(二)发展目标

按照紧密衔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解决标准化发展重大实际问题、在继承基础上创新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促进创新型国家和质量强国建设,实现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 贡献率的大幅提升。主要目标是:

——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第

一、

二、三产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在重点领域形成一批重要标准。标准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标准适应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第

一、三产业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标准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及地方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联盟标准化有序发展。

——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更加科学、严格,标准化科技创新步伐加快,标准质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标准适用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与国际标准相关联的国家标准达到和高于国际标准水平的比例超过85%。

——标准实施效益明显增强。各相关方协作的标准推广应用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化与计量、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的结合更加紧密,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标准实施监督与评价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实施效益明显增强。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取得新突破。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持续深化,担任国际标准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实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参与制订相关国际标准组织政策和规则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国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标准化法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标准化法修订取得实质进展。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各相关方协调推进力度加大,制修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技术组织体系不断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科研技术机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才队伍发展壮大,能力素质明显提升。科技、信息化支撑更加有力,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标准化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围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研制基础设施、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现代林业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大宗作物、园艺产品、畜牧水产品和现代林业等,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320 个,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县30 个,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栏1 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农业基础设施 制修订农田水利、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等标准;研制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开展农用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良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制修订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农药、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研制新型农业投入品安全评价标准。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修订粮食、油料、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林副产品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04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以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修订品种改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标准。 05 农产品流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溯源标准研究;研制大宗农副产品质量等级、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标准。 06 动植物疫病防控

制修订动植物疫病诊断、诊治和进出口有害生物无害化处置标准;研制动植物疫病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有害生物的关键技术标准。 07 农业社会化服务

研制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规范、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 08 现代林业

研制现代林木种苗、营造林、森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森林退化控制、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消防、林业信息和林业装备等标准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品种质量、提升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制造业标准体系,研制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食品、消费品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推动原材料工业调整 优化和食品、消费品工业改造提升,引导传统制造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高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专栏2 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机械装备

研制先进基础件、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标准;制修订电工设备、特种设备、制药装备标准;开展精密、高效、清洁制造工艺技术标准,以及无损检测、装备可靠性、装备安全控制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 研究。 02 船舶

制修订三大主流船型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船舶修理与拆解、船舶节能与经济运行标准;开展国际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研究。 03 汽车

制修订校车安全标准、汽车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标准;研制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车辆轻量化和优化设计等汽车节能技术标准;开展汽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再制造与回收利用,以及专用运输车辆标准研究。 04 钢铁

研制热轧和冷轧宽带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级无缝钢管、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承压设备用钢、油气储运用钢、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资源节约型不锈钢标准,以及新型耐火材料标准。 05 有色金属

制修订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需要的有色金属标准;研制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高性能专用铜铝材、再生有色金属,以及低温低压铝电解新技术标准;开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用关 键有色金属材料标准研究。 06 石化

制修订橡胶和塑料再生利用、煤化工技术、废弃化学品处置基础标准;研制石油天然气重大技术装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标准,以及高品质燃油标准;开展精细化学品、专用树脂、特种合成橡胶、有机氟硅材料、生物降解塑料、无机化工新材料,以及高性能子午胎标准研究。 07 建材

制修订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研制非金属密封材料、人工晶体、摩擦材料、木塑材料标准;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08 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重要食品产品、食品链各环节生产管理与控制、食品加工器具、包装材料和设备等标准。 09 消费品

研制消费品基础通用安全标准,生态环保型、功能型、智能型消费品标准;制修订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文具、玩具等消费品安全及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纺织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计算机辅助服装设

计、新型纺织成套装备、制浆造纸、皮革鞣制、塑料降解、照明、电池等标准;开展消费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围绕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新业态、新热点,拓宽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制修订1000 项标准,开展300 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服务业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我国服务业大发展。

(一)生产性服务业

开展金融服务、物流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设备监理工程咨询等领域标准的研制,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实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专栏3 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金融服务

研制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产品及服务标准,金融市场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建设规范,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险营销、保险中介及再保险市场建设等保险服务标 准。 02 物流服务

制修订第三方物流、物流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物流设施设备、冷链服务、物流园区、电子商务、货运代理、仓储等公共类物流,邮政快递、汽车、医药、农产品、大宗矿产品和重要工业品等专业类物流的管理、技术、服务和信息标准。 03 高技术服务

制修订软件开发、数字内容、信息传输、信息技术等信息服务标准,检验检测、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标准;以及制造业服务标准。 04 商务服务

研制会计、审计、税务、认证认可、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标准,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公证、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标准,项目策划、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标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

巡访、劳务派遣、人才档案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以及广告、会展等服务标准。 05 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服务

研制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标准、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服务评价标准。

(二)生活性服务业

扩大生活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加快商贸、旅游、居民、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领域服务标准的制修订。选择一批重点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试点,增强生活性服务标准的实施效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的新期待与丰富服务供给多样化的新需求。专栏4 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商贸服务

研制连锁经营、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商业网点、商业自动化等标准。 02 旅游服务

制修订国内旅游服务、出入境游服务、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管理、旅游酒店、旅游设施设备、旅游安全等标准。 03 居民服务

研制家政、养老、物业服务、病患陪护、婴幼儿陪护、婚庆婚介、殡葬服务等标准。 04 文化产业服务

研制文化创意产业、动漫业、游戏业、网络文化、演出业服务标准,以及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数字印刷和出版物物流标准。 05 体育产业服务

制修订体育用品、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体育服务贸易领域的标准;开展体育健身、体育休闲、体育竞赛、体育表演、体育中介服务等领域标准的研究。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能源生产与利用、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1000 项标准,形成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产品能耗

限额、节水、交通节能、海水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煤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10 大重要标准体系,支撑节能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30 个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实现。

(一)能源生产与利用

加强能源的勘探与开发、加工与转化、输送储运与清洁利用所需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标准的研制,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方面能源节约与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5 能源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能源勘探与开发

开展煤炭资源与地质保障、煤炭开采、煤层气开发、油气资源勘探与高效开发、复杂地质和深海油气资源勘探、页岩气(油)资源勘探、先进且生态友好的水力发电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能源加工与转化

研制煤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石油高效与清洁转化、天然气与煤层气加工技术标准;开展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燃气轮机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以及基于微型燃机的冷热电联供分布式电流系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3 能源输送储运

研制油气长输管道及站场关键设备、大型天然气液化处理及储运、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设备、超低硫成品油储运、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的输变电和储能技术、大容量远距离输电、灵活交直流输电、轻型直流输电、

复杂环境条件下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以及电网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标准。 04 能源节约与管理

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和车船燃油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研制建筑节能、高耗能行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

(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原材料节约、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我国资源自给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

专栏6 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制修订取水定额、用水产品水效、节水评价、用水审计标准;研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标准;开展“水足迹”标准研究。 02 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

制修订土地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损毁鉴定、土地整理与复垦、废弃地再利用相关标准;开展土地节约标准研究。 0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矿产资源勘查、综合地质调查及天然气水合物钻探相关标准;研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标准;开展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标准;研制海洋综 合调查与测绘、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能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海 岛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标准。

(三)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友好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7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环境保护

制修订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环境信息、放射性污染防治、废物处理、有害物质处置标准;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和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态保护

制修订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研制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标准。 03 应对气候变化 研制低碳产品标准、碳排放交易相关的方法和统计标准;开展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测、温室气体管理,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研究。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围绕提升产业层次、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先导、支柱产业,大力开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2000 项标准,研制一批标准样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化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同步,引领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一)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支撑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的实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专栏8 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节能产业

制修订能源审计、节能量测量、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节能服务标准;研制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建材、电力、交通运输、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高效节能技术标准。

0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研制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标准,以及建筑废物、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开展产业共生网络优化评估、产业共生与链接技术、废物信息交流等标准的研究。 03 环保产业

制修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环保技术装备标准;研制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标准;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效果评价,以及排污权交易、生 态设计等环保服务标准的研究。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软件服务与网络增值服务、数字虚拟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开展10 个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形成传感器网络、射频识别、云计算、新型显示、信息安全、软件服务等具有自主技术的10大重要标准体系,支撑物联网产业试点示范、三网融合试点等重点工程 的实施,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专栏9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新一代移动通信

制修订高速多业务光传输系列标准;研制第二代移动通信业务网络增强、第三代移动通信及增强技术、第四代移动通信、数字集群与数字蜂窝通信、通信网络安全、光纤宽带网、固定网络与移动网络融合、无线局域 网、宽带无线接入、近距离通信等标准。

02 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

研制网络设备能效与安全、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域名系统与安全、软交换安全、互联网数据中心、个人信息处理设备、电子书等标准。 03 三网融合

研制家庭网络、音视频编解码、数字电视交互式平台与一体化系统等共性基础标准,内容保护、流媒体等内容标准,网络电视、多媒体电话、三屏互动等业务标准,IP 电话、智能电视接口等终端标准,以及三网融合 下的网络传输安全标准。 04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

研制智能卡Web 服务器、智能卡可互操作性电子身份系统、IC 卡和智能卡通用安全和系统安全等集成电路标准,以及功率半导体和微机电系统产品和工艺标准;制修订3D 显示舒适度、兼容转换、数字影院、高清电视、平板显示、激光显示等新型显示标准。 05 高端服务器

研制高性能计算机和服务器性能评测、节能特性、电气特性标准;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域名服务、云计算等相关应用所需高端服务器标准研究。 06 高端软件与数字虚拟

研制操作系统、中文办公软件格式、版式文档、新型数据库、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等高端软件标准,数字内容管理与保护、数字保存和互操作、多媒体编解码和融合、计算机图形建模和仿真、环境数据表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数字内容聚合分发平台等数字虚拟标准。

07 软件服务与网络增值服务

研制信息系统工程规划设计与监理、信息技术管理治理与外包、信息技术运行维护、IT 服务、Web 服务等软件服务标准,互联网内容过滤、互联互通、隐私保护、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网络增值服务标准。 08 物联网

制修订交通、公共安全、农业、环保、林业等领域物联网应用标准;研制物联网关键基础标准,传感器网络、自动识别技术、统一资源标识标准;转化射频识别军用标准。

09 云计算

研制云计算术语和参考模型、云数据管理和存储、云平台接口与虚拟化、新一代搜索引擎、新型网络操作系统、海量存储系统、智能海量数据标准。

(三)生物产业

开展基因检测与修饰等生物技术及试剂盒、酶制剂等相关生物试剂基础通用标准的研究,加强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和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初步建立生物产业标准体系,促进我国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栏10 生物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生物农业

研制物种资源鉴定、生物育种、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鉴定标准;开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饲料及饲料用酶制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物制造

研制微生物和酶制剂生物制造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相关标准,以及试剂盒、培养基、缓冲液等生化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与检测方法标准;开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生物制革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技术标准的研究。 03 海洋生物

制修订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标准;研制海洋生物调查与评价、海洋生物技术与产品基础通用标准,以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标准样品;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选育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生物医学工程 开展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用组织工程产品、康复辅具等标准的研究。

(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加强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大型客机等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促进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标准化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专栏11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航空装备

研制大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直升机,以及发动机、重要机载系统和关键设备等相关标准。 02 空间基础设施

研制通信卫星系统、遥感卫星系统、导航定位卫星系统等天基系统,地面站及数据接收、处理、分发设施等地基系统,以及运载火箭等天地往返系统相关标准。 03 轨道交通装备

开展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智能化、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高速铁路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工程装备

研制海洋油气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载人深海潜水器、深海作业运输系统等关键技术标准。 05 智能制造装备

研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智能专用装备标准。 06 科学仪器设备

开展质谱、光谱、色谱、电子显微镜等科学仪器设备整机和核心关键部件技术标准,以及重要测试技术和方法标准的研究。

(五)新能源产业

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先进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以及智能电网等领域标准的研究,初步建立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适应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促进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专栏12 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核能

研制快堆、高温气冷堆和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先进闭合核燃料循环体系技术标准;开展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和在运、在建核电站安全性,以及核燃料元件、乏燃料后处理等相关标准的研究。 02 太阳能

制修订太阳能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光电联合供能系统及相关设备标准;研制高效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发电热电转换材料、核心部件及大规模储热技术标准;开展太阳能资源监测、预测预报和评估、太阳能电场选址和电场运行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3 风能

制修订大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和检测技术标准;研制大型风电机组在极端环境条件下的应对技术,以及大规模海上风电关键技术与装备标准;开展风能资源监测、预测预报,以及大型风电场资源评估、选址施工、监控和运营标准的研究。 04 生物质能

开展能源植物、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化、生物质气化、生物质压缩成型,以及生物质燃料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标准的研究。 05 智能电网

研制智能化变电站、智能化配电网、智能调度、大规模储能、用户端能源管理等关键技术与装备标准;开展智能微电网、智能化用电、智能量测和双向互动标准研究。 06 储能电池

开展锂电池、钠硫电池、全矾液流电池系统,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系统,以及不同电池组合系统管理等技术标准研究。

(六)新材料产业

加强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等领域标准及标准样品的研究,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引领和支撑新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和低成本循环再利用,促进材料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化。 专栏13 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稀土功能材料

研制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标准;制修订与稀土新材料密切相关的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标准,以及稀土循环利用标准。 02 高性能膜材料

研制水处理用膜、气体分离膜、光学功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用薄膜、电磁波屏蔽膜、透明导电膜标准。

03 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

研制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高速动车组和大飞机用玻璃、高性能石英玻璃、特种微晶玻璃标准;开展陶瓷(膜)过滤材料、特种陶瓷纤维、新能源用高性能陶瓷材料标准的研究。

04 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

研制高性能基础件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殊钢锻轧件、高速铁路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大型机械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耐高温高压腐蚀电站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海洋工程用钢、船用耐蚀钢标准及配套试验方法标准;制修订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高性能轻型合金标准;开展大飞机、大型船舶、核电和高速铁路用新型合金标准的研究。 05 工程塑料

研制特种工程塑料、新型改性工程塑料、热固性塑料、节能用聚氨酯塑料标准。 06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研制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芳砜纶技术标准及配套方法标准;开展风电叶片、汽车、航空航天、智能电网、环保设施用纤维复合材料技术标准的研究。 07 纳米和超导材料

开展纳米材料及产品特性的检测、纳米制造和加工技术、纳米燃料电池、纳米检测仪器、纳米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评估等方面标准的研究;制修订超导材料性能测试、超导薄膜微波性能测试标准。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

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电控系统、基础设施等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研究,初步形成技术指标先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体系,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升级换代。

专栏14 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整车

研制电动汽车电磁兼容、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整车强电系统及零部件电压等级、车载充电技术、混合动力汽车能耗综合评价方法、纯电动城市作业车标准。 02 动力电池

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和管理系统、高能量/高功率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系统、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与 回收、动力电池关键材料标准的研究。 03 电驱动系统

研制驱动电机系统与核心材料、混合动力驱动总成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标准。 04 基础设施

研制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网络建设运行、充电技术与充电设备性能检测标准,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燃料加注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检测与安全标准。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大力开展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安全以及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制修订800 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安全和质量标准,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要基础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力度,选择300 个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区域优势的省、市、县,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使标准成为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质量和政府服务绩效的有效手段,促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专栏15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公共教育

制修订学校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标准;研制教育评价、督导评估、公共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社区教育培训、教学仪器、语言文字等领域的标准。 02 就业公共服务

研制人才服务、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指导、人事劳动档案管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管理、劳动定额与劳动保护等领域的标准。 03 社会保险

制修订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等领域的标准。 04 基本社会服务

制修订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家庭服务、地名管理服务、慈善与志愿服务等领域

的标准;研制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困难群体、灾区群众、优抚对象亟需的标准。 05 公共医疗卫生

制修订环境卫生、职业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消毒卫生、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卫生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口岸卫生检疫、中医药等领域的标准。

06 人口计生

研制人口管理、人类遗传资源、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领域的标准。 07 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

制修订建筑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城镇给排水、燃气、城镇供热、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园和风景园林、物业服务、城镇市政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的标准。 08 公共文化

研制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演出场所、社会艺术教育、社区文化设施、农村文化设施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文物调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标准;开展文物风险预控关键技术 标准研究。 09 公共体育

制修订体育运动安全与保护、高危项目经营场所开放条件及检验方法、体育活动组织与安全标准;研制体育场馆、运动设施、体育器材与用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标准。 10 公共交通

制修订道路交通客运服务、城市客运服务、水路客运服务、铁路客运服务、民航客运服务、公共邮政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公路、铁路、水路、桥梁、港口、车站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维 护、管理标准,以及智能运输系统标准。 11 公共安全

开展公共安全基础、安全防范、风险管理、公共安全应急装备、公共安全教育等标准研究;制修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设施与设备安全、化学品安全、社会治安、司法和刑事鉴定、消防安全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突发事件应急、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标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化学品风险分析技术标准的研究。 12 社会公益科技服务

制修订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理国情动态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导航与基于位置服务、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遥感影像应用,档案管理,气候、大气成分和空间天气的监测预警与服务、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信息与气象影视等领域的标准。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机制和支撑体系,为国内企业等有关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际标准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工作机制和体系

加快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及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方面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在重要领域建立健全多部门和行业参加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协作机制,加强跨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协调指导。加强技术委员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

作用,促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加强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建设,在任务明确、基础较好的重点行业和地方,有序开 展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建设,为国内组织机构和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推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建设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开展ISO、IEC、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的政策与发展趋势研究,为参与国际标准活动提供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我国承担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管理职务的作用,

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订。在不断扩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工作支持力度,提升我国承担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的工作水平。支持国内组织机构、专家更多参与和承担ISO、IEC、ITU 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广泛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强国际与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衔接。在我国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领域,加强重要国际标准项目推进工作组建设,组织提出高质量的国际标准提案,鼓励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和工作组召集人职务。支持企业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原则,继续推进国际标准转化。

(三)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深化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巩固和发展已有合作成果,完善标准化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信息收集与研究,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标准互认,丰富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内容。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和培训。加强行业部门间协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探索与国外标准组织合作新模式。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完善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科学界定不同主体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责,加强标准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增强标准化管理系统性和有效性。完善面向需求、广泛参与、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增强标准化发展质量和活力。

(一)推进标准分类管理

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消费者利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标准,以及基础通用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政府要加强指导与协调,同时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代表等积极参与。能够通过市场配置标准化资源的领域,在坚持维护各方利益协调融合的原则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实行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管理,提高强制性标准严肃性。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制度,严格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和程序。在标准立项、审查和批准环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强制性标准的把关作用。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评审委员会和重要强制性标准听证制度,健全标准评审机制。加强强制性标准宣传,促进强制性标准有效实施。

坚持国家标准统一立项、统一审查、统一编号和统一批准发布。加强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立项时与国家标准的协调性审查,切实履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促进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衔接配套。支持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结合技术研发、市场经营开展标准化活动,充分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标准。研究制定联盟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组成联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研制联盟标准。在重大产业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鼓励联盟研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

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标准化协商机制,研究、协调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跨行业、重大产业领域标准化的统筹规划,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建立标准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标准化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跨领域重大标准化问题,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实施的指导与协调,推进标准的体系化、综合化。围绕标准化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标准化管理部门与产业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代表等利益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健全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跟进和配套机制,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主体,运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重大产业标准研制。

(三)改进和加强技术委员会管理

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社会管理等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调整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技术委员会,对领域相近、范围交

叉的技术委员会开展整合试点。探索组建跨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工作组,推进实施技术委员会互派联络员制度。改善技术委员会运行环境。加强技术委员会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技术委员会工作公开、公正和高效。加大秘书处承担单位对技术委员会的支持力度,改善秘书处人员及委员工作条件。强化秘书长责任意识和

服务意识,规范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制定标准的行为。严格技术委员会委员资质条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推荐委员中的作用,增强技术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与合理性。建立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构建并完善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健全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工作体系,定期开展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科学公正评价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的工作。健全技术委员会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竞争和退出机制,增强技术委员会活力。

(四)强化标准制修订管理

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立项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加强标准体系规划,指导标准项目申报和立项。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项目提出机制。加强技术委员会对本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维护,严格项目预研究要求,提高项目科学性。将标准立项阶段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子投票纳入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严格项目提出程序,增强项目公正性。加强标准立项协调,完善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健全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机制,在交叉领域鼓励相关行业企业联合申报标准项目。

严格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收集与发布、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保障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强标准制修订程序监督,严格对项目变更、终止的管理,畅通标准制修订工作投诉渠道。加强标准维护更新,进一步提高复审工作有效性。

完善标准审查和发布机制。将标准审查阶段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子投票纳入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强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审查标准的权利与义务。优化标准审批流程,明确标准审查各环节时限要求,有效衔接标准技术审查、审批发布和出版各项工作,提高标准审查审批效率。加强标准制修订风险管理。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引入标准制修订各环节,建立制修订全过程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机制。建立标准化工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加强标准实施反馈及效益评价

完善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在标准化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开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专栏,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与标准实施相关部门的联络,强化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执法监督等工作的协调联动。加快建设以技术委员会为主体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处置工作体系,促进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实施有效衔接。

建立标准实施效益评价机制。研究建立标准实施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围绕提高标准适用性和有效性,开展标准实施效益评价试点。加强标准实施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标准立项、起草、复审和技术委员会管理等工作中,形成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

(六)深化标准化军民融合

推进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逐步建立军民标准相互转化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军民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融合机制,促进标准化资源的军民共建共享,加强军民产品和技术标准协调统一,努力实现国家标准体系与国家军用标准体系之间的有机衔接、协调互补,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互动发展。 十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推动《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的发布和实施,推动各地实施标准化战略,将标准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动标准化法的修订,加强标准化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以强制性标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标准涉及专利相关政策等为重点,加强标准化政策法规研究,健全标准化法配套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化管理与产业调整、政府采购等政策的衔接。

(二)构建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

完善标准化与科技紧密结合机制,推动标准化深度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强化关键共性、基础类、公益类、重大战略产品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优先采用。建立标准化管理部门与科技、产业等主管部门会商机制,开展多层次战略合作,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衔接配套,在科技任务执行、成果转化应用及重大产业创新工程实施中,提供标准化工作支持。积极争取科技对重要标准研制的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参与标准化工作。根据需求将形成标准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的考核指标,推进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应用,提升标准化总体技术水平。

实施科技部“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规划,开展标准化战略、系统方法、技术标准体系以及跨领域关键共性和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发挥专项在标准化研究中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和配合其他科技专项中的标准化研究。围绕标准化应急性、培育性和基础性科研需求,组织实施标准化领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重点支持标准预研、有一定科研基础的重要标准研制以及标准化管理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将更多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纳入支持范围。

建立全国标准化科技协作平台,创新标准化科技管理运行机制,整合和充分利用标准化科技项目、资金、人才、装备、信息等资源,畅通标准化科技需求,协调标准化科技规划计划,组织联合科技攻关,促进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和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高层次人才。

专栏16 全国标准化科技协作平台

建立以国家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化管理机构、技术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全国标准化科技协作平台。

(三)构建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标准化机构和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方标准化机构、行业协会、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的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为全社会特别是

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法规、信息、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加强标准宣贯,完善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作用,逐步建立层次分明、权威高效的标准宣贯体系。加强标准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和科协组织等对重大标准的宣传,加强标准化知识普及,开展世界标准日、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倡导以标准为依据生产、服务、贸易和消费的行为。健全国际标准国内出版发行的正规渠道,规范标准出版发行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标准版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标准化文化研究和建设。

(四)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制定全国标准化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国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形成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序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格局,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健全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合理布局全国标准化信息资源,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和国家标准馆藏的基础资源作用,完善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源收集与应用体系。构建权威、高效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撑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机制,提升标准化服务与管理水平。 专栏17 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01 标准化资源数据平台

整体规划和整合标准化信息资源,统一管理标准化资源数据。形成标准化基础数据库、标准加工数据库和标准化知识库。 02 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权威、高效、便捷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消费者提供国内外最新标准、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动态等信息,满足不同层面对标准化信息的需求。 03 标准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完善面向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涵盖标准制修订和技术委员会管理的信息系统,支撑标准化闭环管理,实现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工作效率。

(五)加强标准化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和协会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人才培育和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标准化原理、制度、技术等基础理论研究,开设标准化课程,建设标准化学科,设立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标准化学历教育和系统研究,培养高层次标准化人才。

以培养适应不同工作需要的标准化专业人才为重点,分类构建标准化知识体系,组织编制标准化系列培训教材,制定标准化师资条件,建立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制定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大规模开展人员培训。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加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实践锻炼,加快培养一支数量足、水平高、结构优的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不断充实和完善标准化专家库,发展壮大标准化专家队伍。建立健全标准化人才评价选用机制,支持引进或聘用海外标准化高层次人才。推动建立标准化职业资格制度,探索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资质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奖励制度,探索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国际标准化工作纳入奖励范围。

(六)加大经费支持和保障

建立持续稳定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将强制性和基础、通用、方法等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标准化试点示范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标准化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类配套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强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投入保障,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加大对标准化的投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开展经费使用绩效跟踪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十

二、规划实施与评估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和相关标准化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紧密协作配合,做好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强规划的宣传贯彻,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规划实施。

完善规划体系。各行业、各地方可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本行业、本地区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配套,形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战略规划体系。抓紧制订各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落到实处。

加强规划评估与调整。加强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工作,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外部因素和内部条件变化,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提高规划科学性和有效性。

推荐第5篇:安利事业的规划目标

安利事业的规划

做安利事业的几年中,经常谈到一个话题《目标计划和行动》大部分谈的都是一年的规划,今年讲明年的,明年计划后年的目标。没有完成计划和行动,有的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就说:“安利很难做,不适合我做。”有的就退出了。这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有的时候也经常思考这个问题,他们定了目标,也做了计划,也有行动,但是就没有结果。所以有的人根本没有去做好自己事业生涯的规划,虽然行动了,但是没有执行到位,行动只是把动作做出来了,执行就是要有结果,所以,行动不等于执行,这是我们的误区。比如,我们经常去打电话,一挂过去,还好人不在,行动了没有?行动了。执行了没有?没有。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到,才叫执行。无论你飞到天涯海角,都要用各种方法把你找到。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把人找到是最重要的,这就是执行。

我们在从事安利之前,你要了解为什么要去做,然后先去做整个的规划,再去做一年的规划,接下来就是你每个月的规划。从大到小,而不是从小到大,你先决定在这个事业中要干多久,要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先做到这些,我们才可以作得更严谨。《福布斯杂志》有一句话:“投资就是赌马,但赌的是骑师,而不是马。”我们很多朋友做安利做得不尽人意的时候,或者没有达成目标的时候,埋怨团队不好,埋怨领导人不好,安利不好,做不成等等。你要知道赌的是骑师,你是骑师啊,安利是这匹骏马,你说做不成,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做成FC,那么多人做到总监以上,不都是在一个中国做吗?在一个省做。,在一个市做吗?也同在一个环境中吗?这是推卸,只要有一丝一毫的推卸,都不可能进步。因为你是骑师!你推缷的时候你会不会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只要你有一点点的推缷,你就会把解决问题的方案搁置在一边,永远不可能进步,但是尽管这种话这种教训十五年来一直再讲,还有N个人在推缷责任。我每次讲课的时候,有人就说,你这次讲得太好了,我明白了,难道我以前讲得不好,没把你讲明白,那么多成功的老师也没有一个能把你讲明白?说明以前说的没有做到,然后去推缷责任。

一但这一点突破不了,就很难成长。西点军校有一句名言:做事不找借口。只要你一天都在找借口的话,你就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什么是安利事业

这个问题,很多年以来,去问那些做安利的人:安利是什么?很多人会说:安利是一个自己的生意。那哪一个摆地摊的不是自己的生意呢?你们同意吗?难道安利是摆地摊的吗?这种回答是不准确也不全面的。还有人讲:安利是做自己的老板。哪一个烤羊肉串的不是自己的老板?这种回答也是不准确也不全面的。还有人说,安利是一个机会,哪有50年的机会,机会一定是短暂的。安利来到中国15年还叫机会吗?这种解释应该说也不是太准确,但是我们很长时间都是这样去回答人家的问题,如果我们还是这样的去回答人家的问题,用这种方式去跟80后90后沟通,一定不成功。现在这个时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今天还在讲去哪里旅游,好多的80后都到过好多的国家了,他们对这个也不是会感兴趣的。要重新研究,机会不可能是50年的,延续50年还叫机会的吗?一看不科学经不起推敲,没有逻辑性。那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记得当时1974年麦当劳的创办人雷克洛克先生到德克萨斯州演讲,演讲结束以后,他就要回答同学们的问题。在回答同学们的问题之前,他说:“同学们,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之前,你们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再回答你们的问题。”雷克先生就说:“在座的你们谁能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是做什么的?”大家哄堂大笑,谁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别笑!你不回答我问题,我也不回答你问题!”一个学生站起来,说:“谁不知道你是卖汉堡的!”“是的,我是卖汉堡的”

“那我的第二个问题是,谁会做汉堡的,请举手!”下面90%的学生都举手了。汉堡最容易了,一个面包切开,随便加一点好吃的就行了。“这么多同学都会做,请放下。”

“那么,第三个问题是,汉堡比我做得好的请举手!”下面60%的人都举手了。“好,既然你们都知道我是做汉堡的,90%的人都会做汉堡,还有60%的比我做得好,那么,我要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你们没有做出麦当劳,只有我一个人做出了麦当劳?”下面都没举手,一个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雷克洛克停留了很长时间,全场鸦雀无声:“既然你们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那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买汉堡对我来讲是一种形式,我实际上做的是商业模式。”

记住了,是商业模式,我们不是生意,也不是自己的老板,我们是做一种先进的商业模式。有机会专门来解释这个问题。这个商业模式是怎么做的,光靠商业模式不行啊,有一个案例说明一个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久,英国盖了一家新的国家图书馆,那么就存在一个问题,要把老馆的书搬到新馆去,搬迁量非常大,当时进行预算费用要300万磅的运费,但是当时的政府经费比较紧张,一年只能拔80万磅,那么就意谓着要把老馆的书搬到新馆去,要4年的时间,这4年的时间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一个是不方便读者,老馆也得不到置换,如果快速地置换完了,你可以出租,4年闲置在这里中间这个损失太大了。所以这个馆长非常着急,就举行全馆大会,提出来大家研究这个问题怎么办?几乎所有的人都是惯性思维,这个还要讨论吗?拿多少钱干多少活呀!没有什么好办法。这时有一个小伙子站出来说,“我有一个好办法,不过有一个条件,如果我六个月搬完了,这80万剩下的钱可不可以奖励我?”“4年300万你六年只要80万,可以拿来奖励你。”

这个小伙了先要了20万磅在伦敦打广告,各大报纸电台打广告,很小的广告滚动播出,三句话:第一句是从今天开始国家图书馆放开借书,第二句话是六个月内必需归还,第三句话是从老馆借出来的书必须还到新馆。

你看这个事例用了两样东西,一个是国家图书馆的品牌,第二运用了一个商业模式,人人可以参与,是不是?安利的商业模式是不是人人可以参与?这个案例它是整合了社会读者这个资源,让读者人人可以参与,所以运用了这个商业模式做成了一件大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今21世纪难道我们要完成一件大事仅仅是靠个人的奋斗吗?我们要做成一件事情就是靠资本吗?靠技术吗?靠人际关系吗?能行吗?其实是不行的。21世纪最重要的两大资源要会使用,一是品牌二是模式。英国国家图书馆搬迁就说明了个现象,人人可以参与的商业模式是多么伟大,可以做成一件大事的,你从这里回头看看安利到底是什么?运用安利这个品牌去整合社会资源(顾客资源、合作伙伴),从而打造属于你自己的商业系统。你的顾客系统是不是一个商业系统。安利其实是做了这一件事情,这也就解释了前面的问题。就是品牌加上商业模式,如果用15年前的沟通方式人们就会笑你不与时俱进了。他们获得信息的手段要比我们多得多,百度一下就好了,这是键盘思维啊!知道不。所以我们今天的思维要进入21世纪。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是事业而不是职业?你连自己做的事情都跟别人无法去说清楚,那你怎么可能发展呢?会倒至人家说你是传销。因为你没有说清楚你是干什么的。做一份事业要从概念上理论上逻辑上了解它。

它不是你的一份工作,工作你只要思考一次,就可以一劳永逸再不用去选择。工作只要选择一次,

它是你成长后的成功,这个事业需要成长才可以成功,它的产权是属于你的。你能够掌控的,你可以规划它,并让它朝着你要的方向发展。你可以做大,这才叫事业。它的特点是长久性。公司:永续经营、世代相传。所以不要关注短期的目标。不要过于关注短期结果,要实现结果回报,想想你的长远目标是什么?放弃某些即时回报是必需的。挑水与挖井,挑水是即时回报,挖井前期要相当积累的时间,问题是我们很多人没有耐心等到出水就离开了。所以一生挖了N个坑,这里挖两下走了,那里挖两下又走了,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黄金展览馆,有100多个坑有的离金矿只有一米左右他们就放弃了,最短的离黄金金矿只有

45厘米,只要他再挖两个揪就能看到黄金了。前面他们都用了几年的时间,耗资无数,最后放弃了,后面见到挖的人捡到了便宜。事业是需要耐心和信念的。

不要只关注短期,想想你在五年之后、十年之后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然后再制定你现在该如何行动!站在未来,规划现在。

二、事业规划框架

确定:短期1-3年要做到胜任一份工作。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一个人从外行变成内行要连续使用3000个小时,基本上也要3年,以前3年学徒是有道理的,永远是内行赚外行的钱,没有外行赚内行的钱的。你通过1-3年可以稳定地拿到这个行业平均的收入,做安利不需要打卡不需要朝九晚五,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拿到3000-5000元以上的收入,不要乱叫,要给人家一种很正派地从事这种事业。

中期:5-10年 做好一片市场。应该说是一个营业经理这样的一个概念,这也是一个平均的概念,你可以达到中国中产阶级的收入,一个家庭一个月的收入在2-4万这样水平。

长期:10-20年成就一番事业。用10-20年做到高级经理以上。年收入在100万以上,这就是高级经理的阶层,成就一番的事业,这才开始到事业的角度了。

用这样的三个阶段来规划,我不太同意这句话,开始的时候也是冲着它来的,就是辛苦一阵子享受一辈子,这说明我们中国人工作个伦理的问题,你可以退休,就是不为钱而工作但是还是要工作。这句话就显得有点投机,一阵子是多久,我们会认为越短越好,我们会认为是来跑短跑的,不是来马拉松的,不干了,每个人私心都是越短越好,最好跑60米,10米。这个对我们的心态是不对的,怎么可能做成功呢?有的人改项目改不了离开了,还有的人不走,不断地发牢骚,不是只跑100米吗,怎么10000米都还没跑完。心态就变了,说明你在规划上定位不准,安利公司是永续经营世代相传,这个提的是正确的。这个在心理会起到负面的作用。所以要有一个原则:一切为自己负责,为自己一切负责。

安利事业的三个阶段

胜任一份工作做好一片市场成就一番事业

1-3年5-10年10-20年

由外行变成内行从内行走向高阶成为市场的领袖

产品知识沟通力策划力

市场计划执行力影响力

回答异议组织力创新力

如何起步带动力领导力

市场开拓

安利的核心就是推荐,所有的技术都要围绕推荐展开,当生存和推荐发生冲突时用销售来推荐。十五年了是市场的转折点。安利的奖金九种十二项只有一个零售利润不是涉及推荐,其它都是跟推荐有关。这个比什么都重要。有人用雅姿产品来开了个美容院,你想一下,全世界的美容院有没有用雅姿产品做的,既然没有为什么你用雅姿来做呢?这是违背了它的商业基因。

领导力的98%都是沟通,这是一种很重要的能力。安利进入中国市场十五年了,应该要创新了,说真话,还要说新话。十五年前讲的课要改了,创新,与旧地俱进。

三、目标计划与执行

1、清晰的目标框架:有业绩目标、合作目标(人数)、技能目标(沟通为主)成长目标。怎么把10-20人沟通进来跟你一起去达成目标。

安利到底做什么?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波音品牌加上飞机你说有市场吗?没有,还要加上航空公司(N个),把很多顾客拉到他们想要去的地方,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

这样才有市场。我们做的就是N个的航空公司,我们做的就是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安利品牌加上产品(商业模式)加上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就等于市场。引领健康的生活方式,这是我们的工作内容与使命。安利的产品是环保,健康、美丽的,适合人们的消费品质。被引领的人越多,市场就会越大。你看它是什么东西它就是什么东西,安利你也可以把它做成传销,也可以做直销,也可以当成职业来做,也可以做成一个事业,还可以做成伟大的事业。在十九世纪初的时候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人他会带很多的玻璃球的的玩艺到开发市场的土著人中去交换他们手中的钻石和玛瑙宝石,因为信息不对称,西方的商人认为土著人手上的钻石是值钱的,土著人认为那个玻璃球是更大的钻石。所以就愿意换,西方商人是价值判断,土著人只是需求判断,好玩。一些安利人也是对安利做需求判断,认为做安利可以摆个地摊赚点小钱就可以了,在于你对它的价值的判断。WHITE HOUSE 中国人认为是白宫,奥巴马说是一个白房子它是对这个房子做了价值判断,中国人把总统办公的地方也做个价值的判断。相当于中国皇帝办公的地方。那是一个地方吗?皇帝可以世袭,可以终身制的,总统办公是有年限的,四年一届,最多八年。出了问题要道欠的,皇帝要道欠吗?中国理解美国总统也是理解错了。

业绩目标:切实可行,跳一跳够得着,我的能力挑100斤不能挑200斤,还没到目的地人就没了,这个目标必须与你的价值观保持一致。分解目标,12个月的目标要从6月份开始用14个月时间去达成目标,不能从3月份开始冲。每达成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就要好好的奖励自己一番,这能给你坚持到底的动力。

合作目标:把陌生人变成朋友,自己要有破冰力和亲和力。熟人只是一个开始的过程,但是你想能永远做熟人吗?你的熟人一共算下来250人,因为吉米道南曾经计算过,一般人的追悼会就是250人,生前好友来的就是250人,吉米道南得出结论,他也发现两个人结婚来的客人基本上是500人左右,因为一边是250人加起来是500人,你的熟人是有限的,有的不在你身边,有的是不可能做的,熟人有的也只是拿来练练手的。陌生人才叫市场,有无限性,永远用不完的资源。你要敢于跟陌生人说话,这叫破冰力,如果你都不敢跟陌生人说话,你怎么可能去认识人呢?还要有亲和力,别人一看喜欢,人家愿意跟你在一起,你让人愉悦,我经常举天下有两嫂:阿庆嫂和祥林嫂。你们喜欢哪一嫂?当然是阿庆嫂,如临秋阳话说得你很舒服,滴水不漏,很温暖。很多人不会说话,没有亲和力,祥林嫂就让人不喜欢。她是没完没了地报怨,总是消极地态度,这种人一生是没有好运的。她只能让人同情。

实现目标的配套人数:如果你要达成9万你要有多少人数,而且还要放宽。

确定要寻找的人群方向:我的人群要从哪里去寻找,可以找你同好的人。现在可以在网上写博客与人沟通,这也是一个先进的沟通方式,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

概率事件:当你在与人交往中,不可能人人都能跟你做,要考虑到概率。一定要把概率的基数打大,有个年轻人跟我说,我做不了,我跟三个人讲了这个安利,三个人都不跟我做,所以我做不了。这个概率的基数也太小了,如果你跟3000人讲了安利,都没人跟你做的话,那就可以考虑下一个结论,你自己说不清楚。这一定是你的问题,你都说不清楚你凭什么赚钱,你就很难向上推荐,因为你讲的安利档次太低,跟摆地摊差不多。所以不是别人的问题是自己的问题。这个时代要与时俱进,包括你的理念,台风,技能目标里是最主要是沟通。

沟通能力:

1、产品你要会讲清楚,

2、OPP市场计划你要会讲,

3、价值远景、

4、梦想、动物是没有梦想的,人不一样,追求更好。人之所以能站起来直立行走,不是因为有强大的下肢,而是因为有伟大的梦想,从而让自己的眼界更开阔。很多动物的下肢都很强大,因为它们没有梦想。

5、如何起步:目标、列名单、邀约、跟进。当你做了一个产品示范,人们会说产品不错等将来我要的时候来找你,用这种方式跟你关门了,那你就讲OPP,他听完说不错,等你赚到钱我再跟你一起做。又开始关门,当你讲价值远景时,会说:看不出

来啊,做安利的人还会讲价值远景哪,这时人会有变化,然后你把个人梦想的实现是要借助品牌的实现加上先进的商业模式来跟他讲梦想的时候,他说做安利的人还有梦想,虽然是一句嘲笑但是心理想原来把你们看得太简单了,原来你是冲着价值远景来实现梦想的,他就开始发生变化了,这时候你再讲如何起步,他就会发现安利原来不难的,我也可以做,他的逻辑就是这样来的。

还要懂得回应提问,允许人家提问,有的还刁钻。如口喷里有酒精,会燃烧,你怎么去回答。

掌握一门技术,面诊、手诊、美容、营养等。很多医院的大夫坐在办公室里不开口说话。有技术,权威。

成长目标:寻找成长突破口就是开口=开张,制定个人成长规划书包括你的心态和观念。进入培训流程,信念建设和目标管理。开口要有人壮胆。如果一个人去墓地里会害怕,如果大家都去的话,不是我们怕鬼,连鬼都怕我们。一个人拒绝你不可能经过专业的训练后去拒绝的,我们可以去战胜这种拒绝的,因为还有我们的团队成员在一起成长,帮助你开口。我们战胜拒绝的可能性更大,美国的特种兵在专业上是分工的,他们组成三人小组,第一个是情报专家,他上来一看就知道情报在哪里,他就把情报汇总,第二个人是方案专家,情报出现了我用什么方案去解决,第三个人是火力专家,我要用多大的火力去打。三个人一商量,完整的解决方案就出来。到总部,运算后方支持。这种非常适合安利。有人产品很棒,各有强项,不要三个人只强一项,要各有分工。

2、周密的计划方案:顾客型的,提供服务。先把所有人先定位顾客,要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沟通。然后会出现纯顾客型的,你就为他提供服务。不能用贴身型的服务。这个在服务上有点问题,服务要让人舒服,用人家接受的方式来做,距离服务。分享型的会帮你转介绍,就把她后面的资源先利用,这种人可能不会做,把她顾客做完了,她就会做了。合作型的,他会成为你的经营者,这些人就进入培训流程,产品示范――商业计划――价值远景――梦想――如何起步,这里要做三件事,学习、自用、推荐。可以建立社区服务网点,如工作室、生活馆、还有综合型的,高级主任要牵头,组织市场(开拓、组织力、培训),动手能力和复制,所有这些记住都是为推荐做报务的,不要成为坐商,等着顾客上门。要主动。

3、行动是执行的前提:行动,立即行动,不能等到条件完备才行动,行动的密度要大,有什么条件做什么事,创造条件做该做的事。经典提示,警惕消极完美主义,他要等到什么都具备好了再来,完美主义是坐在镀金的马桶上便秘,马桶非常的高贵,但是大便拉不出来,条件再好也干不出活来。我们经常犯这些错误,以为人家衣服穿好一点,条件好的就是你的人选,不是这样的,要有梦想的人,背后有人际资源的人,不是她长得漂亮,也不是他背景好,千万要注意,我们在推荐人的时候,不要太势力,太功利了。恐惧拒绝,推迟行动。迟迟不行动的人,等于一只不会下蛋的金鸡,对付这种恐惧的办法就是只要你纵身跳下悬厓,在下降的过程中翅膀就长出来了。不理解是常态,我们碰到别人的不理解,承认别人的不理解的现实,尊重别人的不理解,尽可能去了解别人为什么不理解,要采用让别人容易理解的方式让其理解。两强相遇勇者胜,两勇相遇智者胜,两智两遇先者胜。立即行动为先者,这个比勇敢智慧都历害。安利较好地解决了开创事业没有资金,没有经验的难题,那么安利人要做的一件最重要的工作是,开发人际资源。

4、有效执行。这是时间管理的最重要的靶心原则。每天晚上要想的是明天一开始干的最重要的那件事是什么?然后再依次排开重要、次重要的、不重要的。一般你排三层就好了,你用两三年你的工作效率是非常的高,行动不等于执行,执行就是要把结果做出来。结果第一,理由第二,但是我们现在存在的问题是,遇到挑战就降低甚至放弃目标,这最简单了,原来要做九万现在只做七万五万,甚至放弃。怀疑目标的可行性,我想执行,我要执

行都不是执行,一定执行那才是真正的执行。目标的清晰+周密的计划方案+有效的执行方式=成功。

《建立时间资产》:如果一天之中没能前进一步,我们就不会让那天的太阳落山。――比尔.奎恩

今天事今天清,今天事今天毕。这才是真正执行到底,一定要把结果做出来,在执行的过程中要紧跟成功者的脚步,成功者在执行你也跟着执行,成功者在前进,你也在前进。这种力量会把你带过去,最后重要一点是永不放弃,你别无选择,每天都要有这种的意识,每一天那怕把最小的事情执行出了结果,积累起来那就是大的结果。

推荐第6篇:人访事业工作总结规划

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今天利用“干部论坛”的机会分三个方面做汇报.一、我国人民防空的由来和发展1950年3月,根据中央指示,在我国华东、中南、东北地区各省的大中城市以及工矿企业相继成立了人民防空机构。1953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防会议,制定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布署了人民防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任务。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领导人对人民防空工作十分重视和关怀,为人民防空建设做了许多重要指示。1972年毛泽东发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号召。1978年10月13日邓小平作出“人防工事要平战结合。平战结合才能靠得住”的指示。江泽民同志也深刻指出“人民防空建设事关战略全局、事关国家整体防御体系的稳定、事关战争潜力的保存”。这些重要指示都为人民防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民防空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6年10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人防大法。从而使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法律,国务院于2001年4月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人民防空会议,在同年的5月份,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即9号文件)这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央9号文件的颁发,是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新起点和里程碑。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人对人民防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对于全面推进人民防空的各项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我区人防工作的发展和现状西岗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成立于1965年5月8日,后改为西岗区战备办公室。1975年10月市革委会决定将战备办公室改为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区革委会编制部门。1976年10月人防办正式列为区政府部门编制。几十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我区人民防空事业从无到有,艰苦创业,各项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进步,为我区的战备工作、城区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不断加强人民防空基础建设。(1)我区现有人防地下坑道3万余平方米,完好率达96%以上。(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 5万余平方米(这一部分结建工程归市人防办管理)。(3)随着城区山林、绿化面积不断增加,可供战时人员紧急隐蔽的山林、绿地约 11平方公里。以上这些人防工程或简易隐蔽地域,在预有准备的情况下,可使我区留城人员就地疏散隐蔽。(4)通信警报建设。全区建有20台防空警报器和一辆机动报警车组成的统控警报网络,并同全市联网,每年“8.15”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验。

(二)健全防空组织,完善防空预案。大政办发[2003]81号文件《关于修订区防空袭预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成立了由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的西岗区防空袭指挥部。全面修订完善了《西岗区防空袭预案》(包括1项主案、4项附案和7项保障计划)(详见各案)。组建了由区卫生局、城建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组成的七支防空袭专业队伍。根据“人防、民防一体化”和“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的要求,完成了街道的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完善了街道、社区人防、民防指挥机构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构筑了街道和社区的民事防护体系。

(三)不断加大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的力度。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我区建有人防伪装楼两处、面积3000多平方米,平战结合收入稳定。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和我办存在的一些客观原因,在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人防资源工作方面,步子迈得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

2、近年来,我区旧城区大面积改造,建设开发单位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的现象不断发生,给行政执法和收取拆除人防工程赔偿费工作加大了难度。

3、在推进街道、社区民防建设工作中,由于目前编制、体制、装备器械等原因,当前民事救援工作暂由市联动指挥部承担。区级虽然建立健全了组织、制度,但无法开展基本的工作。

三、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斗争形势日益复杂,国际上三种势力给我国带来了严重威协。我们大连位于辽东半岛南端,经济上是连接东北亚的重要出海口,战略上则是防护北京、天津和渤海湾的天然屏障,素有“海空前哨”、“京津门户”之称。当前台海局势十分严重,台海一战很难避免,一旦开战,大连是“台独”势力重点打击的大陆十个城市之一。另外,两次伊拉克战争和科索沃战争表明,现代战争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地毯式狂轰乱炸,而是“外科手术”式、“点穴”、“斩首”等战争样式的精确打击。把打击对方战争潜力置于重点和优先地位。.比如,这次修案已不把党政机关作为战时防护的重点目标,而是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具有战略意义的机场、车站、发电厂、炼油厂等经济目标作为防护的重点。这些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给人民防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努力推动人防事业发展。我们将: 坚持一个方针。就是按照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坚持平战结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创新意识。当前必须跳出就人防抓人防的“误区”,真正把人防推向市场。二是忧患意识。战争可能百年不打,但不可一日不防。只有牢固地树立忧患意识,才能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才能比较从容地应对未来战争和突发事件。三是执政意识。人防办担负着双重的工作使命。因此必须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四是服务意识。人民防空的根本属性是为国为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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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06月23日10:46 手机看新闻

2011年5月30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目 录

一、序言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推动学术交流繁荣发展

(三)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四)促进科技人才成长

(五)提升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

【1】 【2】 【3】 【4】 【5】

一、序

“十一五”时期是科协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科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12.15重要讲话要求,根据中国科协“七大”的总体部署,坚持“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着力营造科协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搭建重要工作平台。颁布实施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实施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一系列重大项目,打造了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普日、中国科协会员日、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等一系列重要活动品牌。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事业经费实现了大幅增长,中国科技馆新馆等一大批科普场馆相继建成开放,圆满完成中国科协“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科协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普遍认可,科协组织的社会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科协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今后五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对科协组织繁荣学术交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我国科技工作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人员的时代特征越来越明显,对科协组织在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和提升自身科学素质强烈的向往和追求,使得科协组织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科普需求方面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任务,为科协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方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科技竞争力和合作能力不断增强,为科协组织在更广阔的领域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提供了新机遇。

面对机遇和挑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心无旁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科协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科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根据中国科协“八大”的总体部署,坚持“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服务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提升科学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科协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的政治自觉性更加牢固,代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作用更加突出,科技决策咨询能力显著提高,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学术交流质量和实效显著增强。学术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交流的形式和机制不断创新,学术会议和期刊质量明显提高,产生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使学术交流更加有利于通过技术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有利于攻克科技前沿问题,提高科技整体水平,更加有利于中国科技界融入国际科技界,提升国际地位。

——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大幅提升。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完善,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得到显著加强,热点、焦点科技问题得到迅速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普服务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到2015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比例从3.27%提高到5%。

——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作为科技工作者群众组织的特色更加突出,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更加紧密,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内容更加丰富、方式不断创新,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进一步改善,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科技工作者之家的社会形象更加鲜明。

——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科协作为民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主要代表的作用逐步加强,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工作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基本形成覆盖面广、重点突出、相互协调的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新格局;同港澳台科技界的交流更加广泛,形成一系列有影响的重点活动。

——自身能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协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学习型组织建设达到新水平,工作条件逐步改善,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着力点,大力开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优化面向企业农村开展的各项科技服务,把更多创新要素和科技资源引进企业、引向农村。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智力密集、人才荟萃、学科齐全、公正客观的优势,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科技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学术交流与产业优化升级紧密结合起来,把提升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共性技术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关键技术作为开展学术交流的重点,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突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围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搭建不同形式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营造民主、自由的学术氛围,启迪科学思维,激发创新活力。

——突出基层一线技术创新的需要。鼓励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面向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层次不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的基础性、应用性研究,以高水平的交流研讨活动带动基层一线技术创新。

2.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深化“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围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动员组织一线科技工作者投入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国范围组织评选表彰750个先进集体、500个科技标兵、500个优秀组织者。

——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推动建设100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围绕企业重大科技需要和技术创新难题,开展联合研发和攻关;依托全国学会、高校、科研机构和地方科协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类产业聚集区组建200个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根据产业技术创新需求,解决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区的共性问题;动员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组建各类专家服务团队,引导广大科技专家带技术和成果深入企业一线,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

——建设企业科协科技信息服务系统。跟踪和优选高新技术信息,进行专业化加工,形成适于企业应用、滚动扩充的信息资源库;建立企业科协科技信息推广应用服务平台,加快现有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组织创新方法培训。大力开展创新方法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战略巡讲等活动,着力提高企业一线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和技术创新能力,培训企业创新工程师和专利应用工程师5万人次。

3.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扩大奖补规模和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建立科普惠农兴村项目库,支持受表彰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和先进个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集成各类农村科普资源,健全农村科普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函大办学优势,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普及农村实用技术,增强农民科技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

——探索开展科普富民兴边工作。加强边疆地区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科普活动。积极搭建上下联动、东西互助、城乡结合、优势互补的科普服务工作平台,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提高边疆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水平,促进边疆地区稳定和发展。

4.建设国家级科技思想库

——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家咨询活动,办好中国科协年会专题论坛和党政领导与院士专家座谈会,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开展科技与社会——2050展望项目研究,发布系列研究报告。定期开展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征集和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建立优秀调研成果出版资助制度。

——开展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地方科协开展科技思想库建设,鼓励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决策咨询模式,增强科协组织的决策咨询服务能力。

——实施学会决策咨询资助。在科技社团层次办好思想库,鼓励支持科协所属学会开展决策咨询活动,促进学术交流成果转化为决策咨询依据,加强决策咨询能力建设,打造学会决策咨询品牌,以决策咨询项目带人才成长,培养一批复合型决策咨询人才。

——建设科技思想库工作平台。面向科协系统集成资源,丰富充实选题库、数据库、专家库、成果库。建立调研课题评审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实现科协系统决策咨询信息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智力

——深入实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按照“联系好、了解好、反映好、服务好”的原则,构建海外智力储备库,搭建海外智力为国服务平台,优化海外人才回国服务环境,开展举荐人才、建言献策、基地建设等工作。

——为国家和地方推荐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保持和加强与海外科技团体、科技人员的联系,建立动态的国内需求项目库和海外专家学者人才库,为海外科技人才参与经济建设和科技活动提供支撑。

——加强海外智力引进工作基地建设。以国家实施的重点发展战略为切入点,建立工作基地,推动海外人才以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入股、回国创业等方式直接参与国内经济活动。

6.参与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

——积极推动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科协作为政协界别的作用,为政协科协界委员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发挥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作用提供服务和支撑,充分发挥政协科协界委员决策咨询、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开展百强学会服务社会建设工程。培育100个国家级、省级骨干示范学会,创造条件,拓展社会功能,进一步提高学会社会公信力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组织广大会员和科技人员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成为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力量。

——广泛开展社会服务。发挥学会独立客观、智力密集优势,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和政府转移职能,广泛开展科技规划计划咨询论证、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科技成果评审、科技项目评估、技术鉴定等科技评价活动。积极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科技人才评价职能。

专栏一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点项目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5年累计表彰奖励13000多个先进单位和个人,辐射带动的农户不少于50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

“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技术信息服务等为抓手,引导创新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动员企业一线科技人员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次,共表彰750个先进集体、500个科技标兵、500个优秀组织者,进一步激发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激情和热情。

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形成决策咨询建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形成优秀调研报告;展望2050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人力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搭建决策咨询工作平台。

科普富民兴边:增强边境地区科普服务能力,提高边境地区公民科学素质,促进边境地区群众致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计划:搭建海外智力为国服务平台,优化海外人才回国服务环境,5年建成20个“海智计划”工作基地,联系的海外科技团体达到100个,海外人才数据库条目和接待海外科技人员参与为国服务活动人数以每年10%比例增长。

(二)推动学术交流繁荣发展

围绕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举办高层次、高质量的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大力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7.促进学科发展

——发布《学科发展报告》。开展系列学科发展研究,总结学科新进展,研究学科发展趋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多学科协调发展,培育优势学科,提出我国学科发展的策略和建议,每年发布年度学科最新成果。

——开展学科史研究。总结回顾学科发展的历史进程,分析学科的性质、历史定位、社会文化价值以及作用模式,拓展我国学科史研究的格局。实施知名科学家学术思想传承计划,组织著名科学家的学术思想系列研讨活动。做好学术文献特藏工作。

8.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举办中国科协年会。进一步突出“大科普、学科交叉、为举办地服务”等特点,重点组织好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活动,扩大品牌效应,把年会办成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标志性的科技界重大活动。

——举办综合交叉系列学术会议。顺应学科综合交叉、跨学科发展趋势,举办跨学科、交叉性、综合性学术会议。支持全国学会学术年会、重大科技事件活动以及综合交叉学术会议。

——举办高端前沿系列学术会议。重点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技术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举办中国科协论坛、青年科学家论坛等活动。

——举办学术服务系列会议。促进学术交流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兴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组织行业、区域经济发展专门研讨活动,及时组织中国科协热点问题学术报告会。

——举办学术生态系列会议。倡导自由探究,鼓励学术争鸣,活跃学术氛围,促进原始创新。举办和推广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为萌芽时期的学术观点、理论以及灵感提供专门交流平台,营造多学科交叉并自由探讨学术问题的良好环境。

——加强学术会议质量管理。建立学术交流评价体系,规范学术活动程序。培养一批优秀学术会议主持人,推进学术交流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学术交流质量和实效。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工作者和边远地区一线科技工作者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其学术成长。

——丰富和创新学术交流形式。开辟学术交流网站或专题网页,推动在线学术交流,举办系列科学博客大赛。

9.打造精品科技期刊

——提高科技期刊论文质量。提高期刊中优秀论文的比率,组织一流专家投稿,吸引高质量原创论文。倡导专家办刊,引进国际高层次科技期刊人才,提高编委会和审稿队伍的国际化程度。

——加大精品科技期刊工程实施力度。着力培育国际知名科技期刊,大力培育一批国内领衔期刊和精品后备期刊,促进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科技期刊出版人才的成长,提升科技期刊的整体水平。

——推进科技期刊国际化进程。继续实施科技期刊国际推广计划,提升英文版期刊国际化水平;加强科技期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工作渠道,逐步建立科技期刊出版人才国际化培训有效机制。

——推进科技期刊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千刊数字平台工程”,推动学科刊群建设和出版集群建设,实现编审程序化和学术论文网上开放获取。

——加强科技期刊发展能力建设。加强中国科协科技期刊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提升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的品牌影响力;建立科技期刊与大众传媒沟通机制,增强科技期刊的社会责任;培养一批优秀作者和编辑出版优秀人才。

专栏二 推动学术交流繁荣发展的重点项目

精品科技期刊工程:培育100个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在国内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发挥领衔作用的科技期刊,建立10个左右具有学科优势和集群效应的科技期刊集群,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中国科协千种科技期刊数字出版平台,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和期刊国际化运作能力的科技期刊领军人才。

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举办中国科协年会、中国科协论坛、全国学会年会、国际学术会议、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青年科学家论坛、科学博客大赛、全国博士生年会、国家科技报告体系等,构建全面的、持续的学术交流新格局。

(三)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加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扎实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动科普示范县的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持续有效地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10.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

——履行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纲要实施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政府业绩考核范围,开展实施情况督查,研究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开展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工作。完善调查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提高调查质量和水平,定期发布公众科学素质发展报告。

——加强科普理论研究。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专题研究,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支撑;进一步改善科普研究条件,建设中国科普研发基地。

11.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和运用适用技术,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提高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建立完善农村科普示范服务体系。推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村、户)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农村科普组织服务能力。

——开展服务“三农”科普活动。针对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科技需求,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开发符合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科普资源,积极开展科普之冬(春)、科普大集、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等品牌活动,为农民提供优质科普服务。

12.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活动。根据社区居民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科教进社区、社区科普学校等品牌活动,普及安全健康、节能环保、应急避险、科学生活等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适应城市现代生活和再就业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设施,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社区科普益民先进单位。

——探索建立社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成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驻区单位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活动的社会化。

13.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青少年载人航天科普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行等活动。

——实施校外科技教育项目。实施求知计划,推广“做中学”科学教育改革试验项目,面向农村青少年开展非正规教育,探索科技界与教育界联合的有效模式。

——加强青少年科普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与教育部门共建共享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中国科协青少年校外科普实践训练基地,继续发展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14.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广泛开展全国科普日、防灾减灾日等群众性科普活动。支持学会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主题和重要纪念日,积极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开展社会热点、焦点科普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焦点中的科技问题;建立科学家与大众媒体广泛沟通的渠道,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科普与科研结合机制,引导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及时把最新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向公众传播,促进公众理解科学,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公众。

——开展应急科普工作。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建立储备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科普资源,逐步建设完善应急科普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及时提供应急响应和科普资源服务。

15.完善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开发集成科普资源。推进科研创新成果、生产技术成果和学术交流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引进国外优质特色科普资源,打造一批健康生活、低碳生活等主题科普资源精品及“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等科技传播精品节目。

——实施科普创作资助。开展系列科普作品创意大赛,提升原创科普作品的开发和创新能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推介,形成一大批深受社会公众欢迎的科普作品。

——加快中国数字科技馆的开发与应用。建立以“中国数字科技馆”为龙头、以专业型数字科技馆为重要支撑的数字科技馆发展格局,平均每日访问人次达30万以上,访问页面数达120万左右。

——搭建科普资源共享信息平台。推进科普出版物、科普广播电视、科普活动等共享服务,向社会发布和推介国内外优质科普图书、挂图、广播电视节目和科普活动资源包。

16.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根据社会公众的科普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科普基础设施,开展科普基础设施监测评估。

——继续推进科技馆建设。以建设综合科技馆为主,社区科普学校和企业科普车间为辅,大力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推动县级科技馆的建设,逐步提高科普场馆的覆盖面。地级市和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座科技馆。

——加强流动科普设施建设。实施“中国流动科技馆计划”,大力发展“科普大篷车”,提高“科普大篷车”活动的覆盖面,重点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积极开发成本低、效果好的各类流动科普设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流动科普设施建设。

——发展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建立完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等基层科普设施。

——继续创建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1000个左右,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3000个左右。

17.促进科普产业发展

——鼓励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产业。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培育科普产品创意策划、制作开发、推广服务类企业;推动研究制订科普产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

——培育科普新兴产业。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实施重大科普产业项目、建设科普产业园区、发展区域性特色科普产业集群、扶持骨干龙头科普企业、培育科普产业新兴市场。

——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支持科普资源研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建设。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发布科普产品需求信息。

专栏三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重点项目

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在全国评选表彰近万个科普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社区科普益民先进单位,推动建立社区科普公共服务体系。

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搭建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提高科普资源的原创开发能力、

集成应用力度和共享服务水平。

民生科普:立足百姓生产生活科学需求,围绕身心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自救、实用技术等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新颖、喜闻乐见的科普,为

百姓生活幸福服务。

科技场馆建设:加快科技馆、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建设和改造步伐,提升科普展教

水平和能力。

(四)促进科技人才成长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发挥发现、培养、举荐、表彰、宣传优秀科技人才的独特作用,掌握科技工作者的状况和诉求,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切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科技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条件,推动用好、用活科技人才。

18.反映科技工作者状况和诉求

——建立完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制度。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掌握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发布《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

——完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体系。合理布局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国家和省两级调查站点总量达800个。规范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提高调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应对紧急情况实施调查任务的能力,使调查站点体系成为了解一线科技工作者状况的重要渠道和开展调查工作的有效支撑。

——建立完善科技工作者联系沟通机制。密切加强与科协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科协界委员的联系,与基层科技工作者建立广泛联系,开辟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网络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

——研究探索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和知识更新等合法权益,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19.表彰举荐优秀科技人才

——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培育成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的品牌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1000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开展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求是杰出青年奖评选。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评选表彰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健康成长。

——评选表彰“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大力表彰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为科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鼓励和规范科技社团奖励活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同行评议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奖励的规范化水平。

——做好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初选、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创新群体选拔、国际科技组织奖项推荐等工作。

20.培育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促进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举办博士生学术年会、女科学家高层论坛、青年科技企业家创新创业论坛。

——加大青年科学家活动基地建设力度。建设10个中国科协青年科学家活动基地,发现、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提高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能力。

——培养选拔科技后备人才。广泛动员社会科技资源,为青少年科技爱好者提供科技实践活动条件。改进完善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机制,继续举办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生学科竞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开发建设后备人才跟踪服务系统。

21.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科普队伍建设。培养农村科普员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特别是加强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科普队伍建设。发展社区科普员队伍,依托社会资源,建设一批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和造就企业科普人才队伍。

——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农村和民族地区中小学的科技辅导员和校外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加强科技辅导员培训。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与管理。建立科普志愿者服务和激励机制,调动科技工作者积极性,造就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培养高端科普人才。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普展教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端科普人才。

22.开展科技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和教育规划纲要,大力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建设100个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开发一批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培育一系列高端培训品牌活动,建设继续教育示范网站,培训500万人次。

——为科技人员专业发展服务。推动将继续教育与科技人才评价、职业标准制定和执业资格认证等相衔接。与相应国际组织共同开发、实施继续教育项目,开展重点、关键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

23.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

——实施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完成500—800名老科学家的资料采集工作,基本完成80岁以上两院院士的资料采集。宣传老一辈科学家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建立“中国科技名人堂”,展示我国科学家形象。

——实施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计划。大力宣传在创新科学技术和普及科学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重点宣传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

——利用大众媒体宣传科技工作者。充分利用电视、电影、网络、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资源,打造一批科协系统的重点宣传品牌。拍摄中国科学家系列电视电影作品,建立中国科技网络电视台,办好中国科技手机报,出版科学家传记,开展媒体科技记者培训。

24.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推动科研诚信立法。开展科研诚信立法研究,提出科学道德建设的立法建议。

——开展科学道德诚信建设课题研究。

——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独立调查机制。学习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合理有效、公平透明的科学不端行为查处制度,开展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件调查。

——强化学会的科学道德建设。在学会逐步建立专门机构,制定本学科、本领域科学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设立学术诚信档案,公开受理会员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披露学术不端行为,推动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提高自律性。

——加大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传力度。组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专家队伍,编写科学道德教育读本,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科学道德建设论坛。

——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主办“全球性科研诚信大会”,参加国际科学道德、科学伦理等科技组织,扩大开展交流活动。

专栏四 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重点项目

科技人才奖项: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奖等。

促进人才成长项目:青年创新人才成长平台建设、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五)提升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

发挥中国科协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渠道和科技资源,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强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为维护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做出贡献。

25.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

——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根据我国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突出学术、注重实效,承办“第23届国际理论与应用力学大会”和“第9届世界生物材料大会”等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积极参加国际科学计划。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问题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前瞻领域,主动参与、承办和发起国际科学计划。参与国际科联地球系统科学四大科学计划,承担国际科联灾害风险综合研究计划(IRDR)国际办公室工作,将IRDR计划办成国际一流的灾害研究计划。

——引进优质国际科技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多层次的务实合作,建立国际科技资源利用和管理平台,推动国际优质科技资源与国内需求对接。

——推进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履行中国科协作为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的职责,推进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全国学会积极承担国家相关专业领域工程教育认证和工程师资格评定工作。

26.加强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参与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咨商工作。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联合国重要活动,举办边会,设立展台,发布报告,宣传中国科学技术的新成就,提高我国科学界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提高国际民间科技组织的参与度。积极加入有影响、有实力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在国际科学理事会、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世界科学工作者联合会等重要国际科技组织中发挥好国家会员的作用。

——深化与发达国家科技组织的合作。加强同美国科促会、英国皇家学会、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和欧盟国家有关科技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把中美科学道德合作、中日青年科学家跨学科学术沙龙等项目打造成合作品牌。

——加强与周边国家科技组织的交流。发挥区域优势,面向东盟、中亚和俄、印、朝、韩、蒙等近邻国家,增进互信,互利共赢,提高合作水平。

——拓展与发展中国家科技组织的关系。增进与巴西、南非等新兴国家和重要发展中国家对口组织的交流合作。

27.开展与港澳台科技交流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港澳台工作的精神。以学术交流为纽带,加强港澳台地区各专业领域的对口科技交流和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

——巩固和发展同港澳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举办当代杰出华人科学家公开讲座、香港工程师院士论坛、港澳大学生暑期实习等活动。

——提升两岸科技交流的层次和水平。开展与台湾科技团体高层交往,围绕有共同兴趣的学术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合作开展公众科学素养调查,举办海峡两岸科学传播论坛、青少年科学营、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台湾大学生暑期实习等活动。

28.建设国际民间科技交流队伍

——实施国际科技组织事务专项。建设一支掌握政策、业务精湛、精通外语、善于交往的科学家国际交流队伍,参与国际科技组织的决策和管理,在国际科技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重要活动提供支撑。培育10个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学会。开展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及后备人员培训,提高国际科技组织网络平台的服务水平,组织、协调和支持我国科学家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的重要活动。

专栏五 提升科技开放与交流水平的重点项目

国际科技组织事务专项:每年支持300位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的科学家以及100位后备人员出国参加相关国际组织重要活动,每年举办培训班1—2次,完善国际民间科技交流队

伍的服务体系。

港澳台科技交流活动:当代杰出华人科学家讲座、香港工程师院士论坛、港澳大学生暑期实习、海峡两岸科学传播论坛、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海峡两岸青年科学家学术活动月、海峡两岸科技与经济论坛、海峡两岸青年学子环保科技交流活动、海峡两岸都市交通学术研

讨会、海峡两岸农业科技论坛等活动。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自身能力建设是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搭建服务平台、夯实服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学会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9.加强党建工作

——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加强思想作风、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和活动品牌建设,抓党建、促发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按照“应建必建,应派必派”原则,建立健全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制度,逐步实现全国学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学会建设,建立学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培训,评选表彰先进。

——加强地方科协党建工作。以党的重要纪念日、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为抓手,推进科协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30.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扩大科协基层组织的覆盖面。在企业、高校、街道、社区、乡镇以及开发区和高新区大力发展科协基层组织,在“两新”组织中重点联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做到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

——完善科协组织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国科协组织条例》,修订《县级科协组织通则》,制定《高校科协组织通则》、《街道社区科协组织通则》和《乡镇科协组织通则》,贯彻落实《企业科协组织通则》。

——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标准,扎实开展“创建科技工作者之家、争当优秀科协工作者”活动。

31.加强学会建设

——推动学会改革和创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符合社团规律的组织体制、工作方式,完善民主治理结构,理顺学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办事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则,从制度上防止行政化倾向。

——加强会员服务工作。树立会员为本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服务力度,开拓会员沟通服务渠道,建设200个会员服务站点,加强会籍管理,完善全国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等制度。继续办好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

——加强学会办事机构建设。适应学科发展、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建立与支撑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试行秘书长职业资格标准,为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社团提供坚强保障。

32.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深化各级科协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在同级党组(党委)领导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选拔监督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岗位设置和全员聘用制度。

——加强学会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工作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按照学会管理人员结构的要求,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学会工作人员队伍。

——加强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着眼于提升科协组织活力和影响力,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热爱科协事业、社会活动能力强的基层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培训阵地、培训教材建设,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效果,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3.加强文化建设

——推进文化建家活动。制定实施《科协文化建设纲要》,修订《科协工作行为规范》,树立科协系统先进典型,积极弘扬正气,倡导团结和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加大对科协会徽、形象标识的宣传力度,研究确定科协会旗、会歌、会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弘扬创新文化。加强科协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科协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形成具有规律性的思想认识和观点,指导科协实践。办好《科协研究》,为科协工作提供研究交流平台。

34.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设科协系统信息化协作共享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围绕信息资源开发、数据资源建设、应用系统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领域,制定并完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加强网站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完善中国科协网站、全国学会网站、省级科协网站等网站,加强对科协基层组织、科协系统品牌工作的信息资源开发,进行各类传统媒体资源的数字化开发。

——强化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扩充互联网接入带宽,增加数据存储空间,建立数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加强办公事务管理、重要业务、网站后台等应用软件系统建设,搭建数据集成共享平台,形成“一站式”服务门户。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

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调配资源,创新工作机制,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科协事业的支持,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科协工作,把科协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解决科协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的指导,推进规划实施。

2.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规定和要求,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和维护良性运转。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开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科协事业健康发展。全国学会、各级科协组织要按照章程规定,吸引民间资金,依法接受社会捐赠。

3.落实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根据新形势和科协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补充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为科协事业发展在宏观政策、经费支持、税收减免、人员编制等方面提供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欠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科协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

4.加强统筹协调。全国学会、地方科协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划,报中国科协备案。将科协事业发展规划与当地有关规划进行衔接。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科技、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5.明确实施责任。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要认真做好每项任务、每个项目的任务分解方案,将责任予以落实,明确任务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执行的进度要求与目标要求。

6.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和表彰奖励。

推荐第8篇: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成都高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

中医药事业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等社会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促进高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区中医药事业回顾

(一)基本情况

2007年,高新区启动了社区卫生综合配套改革。改革前,全区面积87.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2.8万,辖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3个,卫生技术人员226人。目前经区划调整面积扩大到13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52.9万,辖6个街道,建成肖家河、芳草街、石羊、桂溪、合作、中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达413人,执业医师总数181名,配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72名(主治医师47人),占医师总数39.7%。高新区通过卫生综合配套改革构建起“政府建、街道管、三级考、社会评”的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新模式,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区域社区卫生特色服务新突破。

(二)主要成绩

“十一五”时期,高新区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疾病防治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覆盖面显著扩大,中医药文化不断普及,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中医药发展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中医药服务融入社区“六位一体”功能中,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了中医的独特作用。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纳入医保定点单位,针灸、火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区形成了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联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著名专家教授,实行专家包片责任制,通过巡诊、坐诊、示教等方式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加强中医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医馆,设置中医科、名中医工作室、康复理疗室等科室,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加强了中医内涵建设,推广1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增强中医药应对“甲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艾滋病、肝炎等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一级科室设置中医科;57.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评为“成都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4.中医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蓬勃开展。通过中医药健康教育、文化理念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广泛开展了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周末名中医义诊活动。开展了“弘扬传统医学、服务大众健康——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型宣传活动”、“高新区中医适宜技术大赛”等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中医药常识和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统文化博物馆位于成都高新西区,面积5000平方米,展出内容丰富、极具特色,包括中药博物馆、医史博物馆、人体奥秘馆、校史馆和科技成果陈列馆。中医药传统文化博物馆已经省、市团委批准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省、市科协批准成为科普知识教育基地。“肖家河中医一条街”建设初具规模,为老百姓提供多种模式的中医药服务,受到国家和省、市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多次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大型媒体报道。

大力开展中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高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提升了全区居民的健康素养,群众对中医药知晓率达到90%以上。

5.中医药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改革中医行政审批制度,实施中医坐堂医诊所审批制度。启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规范设置中药房,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提高中医药行业管理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区中医药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水平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要,突出表现在:中医药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居民不能公平享受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专业骨干缺乏,高层次人才引进不畅;中医学术水平不高、科研能力和专科特色不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突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等问题。

二、“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保持和发展中医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推动高新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把中医药和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政府扶持和主导原则,动员各方面力量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原则,既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的原则,城乡居民公平享受中医药服务。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高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与高新区发展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学术水平较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医疗服务机构。

三、“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1.科学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全区中医药资源,提高中医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基本实现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辐射作用,实现各级各类机构的功能互补、梯度支持,形成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2.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完成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将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设施、人才、管理、科研、服务一流的现代化中西医结合医院。不断提高应用中医药诊疗手段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3.深入开展“中医治未病”工程。传承中医“上工治未病”学术思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的“治未病”中心的基础上,培养优秀的中医预防保健人才,开展临床诊断和保健服务。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进行健康指导。

4.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以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均具备开展按摩、推拿、足底反射疗法等中医特色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医药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有机融合。依托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强化共建,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提供人员、技术支持。

5.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总结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经验,继续组织中医

药诊疗适宜技术的筛选、整理与推广应用。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推广不少于20项疗效确切、安全方便、易于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社区常见病症、慢性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验方)的培训推广应用,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强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及三级医院中医科的合作,围绕影响临床疗效的主要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以科研带动临床,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能自觉运用中医理论和方法指导实践的复合型中医药优秀人才。对副高级以上职称及急需特殊岗位的专业人才,在引进政策上予以支持。

2.强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层次、覆盖面和内涵,重点强化中医药经典理论、诊疗护理技能的培训。建立中医药人员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护理队伍的专业培训。加强中医药管理人才培养工作。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市级中医技术培训,到全国知名的中医院校、中医医疗机构进修学习,聘请知名中医药专家、学者来高新区授课或指导临床。到2015年,全区医疗机构的中医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由中医类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加快培养社区中医药人才。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计划,加强基层全科医师的中医培训和“西学中”工作。培养40名中医全科医师,并开展社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全员培训,培养20名社区中医临床骨干。

(三)提升中药服务水平,打造标准化中药房

全面推广中药配方颗粒、小包装饮片和中医信息化、智能化给药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质量,构建完善的中药质量追溯体系,以更好地发挥中医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中药新药和中药自制制剂的研究应用。依托辖区制药企业和高校药学专业及实验室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名医名方开发及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继续开展对组方合理、疗效确切的中药自制制剂的筛选、研制开发。强化中药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调剂能力,打造标准化中药房。

(四)强化中医药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加强中医基础研究。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借鉴现代生命科学、系统科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前沿理论、方法及技术,依托高等院校的优良资源,对中医藏象、证候、经络、病因理论及方剂、药性理论等中医药基础理论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四诊客观化识别、中医药研究方法学、中西医比较、中医术语的标准化和国际化表述的研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快中医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肖家河中医一条街”形象建设和内涵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将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传播中医药文化的公共教育场所。各街道、社区和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专栏,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加大开展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高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力度,培养一批优秀的中医药宣讲人才,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知晓程度,普及有中医特色的防病治病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

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经贸发展局负责,优先安排对公立中医药机构的基本建设和其他重点项目,

积极争取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价格措施,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支持中医药人才培训与引进工作,优化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药品种、中药免煎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患者就诊中医,积极争取中医药报销比例的适当调整。科技局对区内中医药科研课题项目予以倾斜,扶持中医药科技发展。发展策划局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大中医药政策和中医药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为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

要逐年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对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及基本药物制度中药饮片的补助政策。建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的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各街道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的设施设备、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人才培养、中医科研等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三)深化改革,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中医药行业要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大中医药在医改中的比重,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统筹设置中医药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独立的中医药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行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强区域合作,加大开放力度,支持和鼓励成都中医药大学来高新区举办医院和中医药科研机构。公立中医药机构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模式、分配体制、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既要体现政府创办的公益性,又要适应市场经济与健康服务的需求。

(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

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调整中医院诊疗服务结构,增加中医药特色服务,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加强中医药治疗疑难病、老年病及“治未病”、养生保健等特色优势建设。认真抓好中医药机构药剂室、名医馆等建设。支持有中医药特色、有创新、有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提升全区中医药学术及科研水平。

主题词:卫生中医规划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市卫生局。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1年7月27日印发

推荐第9篇: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力图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出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工程造价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共同推进工程造价事业健康发展。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国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成绩显著。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复杂艰巨的发展任务,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仍然保持了平稳发展,工程造价事业通过工程计价制度改革、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造价咨询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全面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要求,完善了“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6号令),启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的发承包及价款结算活动。各地配合改革意见的出台,立法和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公布了工程造价地方法规,开展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信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末,工程造价咨询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79.47亿元,年均增长14.4%。企业数量达到7107家,其中甲级3021家,乙级408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41万余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73,612人,造价员108,624人,服务工程投资28万亿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结构向中高端咨询业迈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占比上升10%,全生命周期、建筑信息模型(BIM)、信息服务等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 ——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素质不断提升。“十二五”末,全国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逐年攀升,共计145万人,在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15万人,基本覆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开设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的高校增长较快,“十二五”末已超过130所,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的基本素质不断提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交流频繁,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300多名香港工料测量师获得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注册,360多名内地造价工程师获得香港工料测量师的认定。

——工程计价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对应的9套不同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发布,建筑、安装、市政全国统一定额修订完成,行业、地方定额不断更新,截至“十二五”末,国家、行业、地方共发布各类定额、估概算指标1600多册,基本满足了市场需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行业自律标准相继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需求,制定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奠定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信息收集成效明显,专业工具软件和办公管理软件提高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云技术和BIM技术等也取得了大量成功经验。全国各省(区、市)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单价等信息服务实时动态发布,满足了工程建设各方需要。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旧广阔。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发展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需求不断增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造价咨询业新的创新点、增长极、增长带正在不断形成。但我国仍然面临经济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放缓,经济增长驱动由投资转向创新,房地产投资增速变慢,建筑业紧缩风险加大等问题。与此同时,工程造价仍存在计价规则不统一,计价依据满足市场需求能力有待提高,服务绿色、节能、低碳、装配式建筑的计价依据不系统,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缺乏统一规划、时效性不强、覆盖面不广,造价咨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缓慢,工程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造价控制理念不深入等问题,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需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事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国际化发展趋势,遵循规律,结合国情,坚持工程造价的市场化改革和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坚持调动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制定规则、发布指标、动态监测、调解纠纷等内容,完善公共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达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

——坚持计价规则全国统一。在现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计价依据,进一步统一全国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全国统一建筑市场,为工程建设领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计价依据服务及时准确。在做好现有工程计价依据更新的基础上,发布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做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地下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专项计价依据服务及其工程造价监测。 ——坚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优化工程造价执业资质资格管理,积极营造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良好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鼓励造价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主要目标。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面覆盖、更新及时、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立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和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工程造价人才发展战略,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

——健全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实现“制度规则统一,市场决定造价,计价活动规范”的工程造价生态环境。

——完善以市场交易环节为主的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实现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的全覆盖。

——优化以工程计价依据和信息为主的公共服务,实现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计价定额的全覆盖和工程计价信息的动态化。

——提升计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标准规范,实现各阶段工程计价文件的规范化、数据格式的通用化,积极推进大数据服务。 ——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化、综合化和国际化经营,大幅度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总产值,发挥造价管理在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完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为龙头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通过打造100名专业领军人才、5000名金牌造价师,带动工程造价人才素质全面提升。

(四)发展理念。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加大新技术工程项目专题计价依据、投资估算指标、全生命周期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数据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各方动力,推动工程造价事业整体发展。

必须把创新摆在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工程计价依据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

必须正确处理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与市场、发包与承包、监管与服务等关系,促进工程造价事业协同发展。必须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作为约束条件和目标,编制工程计价依据,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绿色发展。

必须确保全国统一的工程计价规则,促进各地区各行业的市场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为注册执业人员与国际接轨创造便利条件。

积极完善工程造价数据信息标准,保证工程造价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计价软件数据库标准的统一,促进数据共享。

二、建立统一的市场计价规则

(一)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

按照方便适用、统一协调的原则,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形成与国际工程建设计价费用构成相对接,与国内工程建设成本核算、成本管理构成相协调,适应“营改增”要求的基础标准,满足工程总承包的需要,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提供基本保障。

(二)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项目组成、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及交易规则,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则,实现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的统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行建设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加大以价格指数调价的推广力度。研究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定期发布价格指数。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成对市场化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开展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规则、项目特征描述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范的制定。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范,建立和完善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适用于各专业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提升工程计价依据市场化水平

(一)提高计价依据编制科学性和时效性。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计价依据编制方式,完善人工成本、住宅、轨道交通、地下城市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信息要素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相关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加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计价依据,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计价依据体系。

以服务工程建设全过程为目标,健全建设前期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以及使用期修缮定额等的编制。以服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建筑、智能和装配式建筑、低碳建筑等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以市场形成价格为目标,提高不同阶段计价依据与相应层级清单在项目划分、工作内容、计量规则等方面的匹配性。以市场化为导向,鼓励企业定额的编制和应用。

(三)加强计价依据的动态管理。

完善计价依据的修订制度,加快推进共享计价依据的制订工作,适应新技术发展、税制改革的要求,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快定额人工单价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调整,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岗位倾斜,逐步形成规则统

一、专业化、市场化、动态化的计价依据体系。

四、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

(一)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高效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国及地区造价信息资源,建立并逐步完善包括指数指标、要素指标、典型工程案例等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跨部门信息协同。

(二)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提高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监测敏感度,建立市场行情分析、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管理机制。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基础性信息和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城市综合管廊、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程的造价信息为基础,制定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以及工程项目造价信息等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发布工程造价人工、材料以及综合指数等指数、指标,引导市场对价格发展进行预判,为建设各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构建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细微、精准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促进多元化平台良性发展,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事业中的应用。

加强对商业信息服务行为监管,重点防止行业和地方技术壁垒。加强“互联网+”协同发展,促进工程计价方式改革,注重造价与设计、工期、施工的结合,提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精准度。

五、提升工程造价治理水平

(一)推进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

按照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金牌造价师在调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司法及仲裁之间的联动,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

(三)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管。

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追责机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资质资格管理制度,有序发展合伙制事务所,推动建立工程造价执业保险制度。加强对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一)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创新发展。

拓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结构,在服务阶段、服务层次、服务领域等进行全方位的业务拓展,探索研究建筑物碳计量、信息工程计价等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制定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推广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项目管理服务,为PPP和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提供投融资管理、投资控制、设计优化等咨询服务。以信息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向工程咨询价值链高端延伸,运用BIM、大数据、云技术等信息化先进技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值。

(二)打造工程造价咨询领军品牌企业。

推动大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业务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业务竞争公平有序的合理布局。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优化重组、强强联合、战略联盟等形式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培育100家可承担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工程顾问业务、产值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

(三)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走出去。

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战略及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模式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国际交流等活动,继续推动造价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开展工程造价标准的双边合作。研究建立国有企业国外投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发展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以项目、资金、技术“走出去”为发展契机,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走出去,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等公司运作方式参与国际咨询业务,推动企业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所在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职业教育制度。

积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符合工程造价专业特点的继续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模式和方法,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加强交流与互动,紧抓重点领域和热点话题,为工程造价人才成长、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建设专业人才梯队,形成人才培养的常态化。发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知识管理体系构建。

(二)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制定培养方案及管理制度,搭建领军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建立工程造价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疑难问题纠纷的金牌造价师。

(三)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

制订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工作,加强对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教学的指导,积极引导高校参与造价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选拔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各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同时,认真研究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方向、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和战略的研究,配合做好统计数据和分析、调研等事务。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制度建设。

推荐第10篇: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乌兰县民政局

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现况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较快,取得重大突破的时期,整体提升了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低保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城镇低保标准238元,农村低保标准每月110元。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累计救助因病困难群众数量不断增加。避灾疏散场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养老服务事业进一步加强。争取投入补助资金, 修建希里沟敬老院,茶卡敬老院。大力推进敬老院向区域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转型。五保供养保障标准明显提高。

——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了孤残儿童由家庭分散寄养到集中供养的转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积极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累计救助各类乞讨人员数量扩大。发行各类福利彩票285万元。

——优抚安置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有效落实,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完善和支付医疗补助制

1 度。按时发放自谋职业和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接收退伍士兵,有条件时协调有关单位分配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民军政关系,双拥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

——村民自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不断深化和完善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州率先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卫生、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普遍进社区。出台《乌兰县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城镇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大都达到350平方米以上要求,社区工作者待遇明显提高。

——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取得成效。在巩固城镇设标的基础上,积极向农村推进,4个乡镇设置新门牌、路牌,全县设标率100%,第一轮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平安边界创优率100%。

——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度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100%,配合计生部门做好了“两免”工作,婚检率居全州前列。

——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

2 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殡葬改革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以绿色殡葬为主题的生态葬法改革深入推进,殡仪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联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丧葬补助便民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后发崛起、全面跨越”、全面建设“平安乌兰”、努力建设“法治乌兰”的总体部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发展和改革,全面实施民政事业现代化战略,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促进全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步伐。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县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提高民政事业整体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不断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民政管理体制

3 改革,提高民政部门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要求,准确定位民政职能,推动民政部门成为实施社会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

——进一步提高社会自治能力。规范完善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社区步伐。优化社会组织总体结构,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提高其社会参与和社会服务水平。

——努力促进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形成责任明确、政策完善、运行顺畅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建立社会福利服务网络,探索形成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捐赠机制。倡导形成群众互助氛围,促进社会扶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实行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社会自治管理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和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提高民政事业整体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4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强化救助工作保障,发挥好民政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作用。

——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建立县乡两级低保信息管理联网,实现网上审批。全面建立村(居)低保救助(联络)员制度,形成县、乡(镇)、村(居)三级低保管理网络。

——完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救助手续。开展即时救助,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保险补偿和医院的优惠减免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深入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敬老院管理新体制,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推进全县敬老院全部向区域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提升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健全完善救灾减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救灾应急队伍、避灾安置场所、减灾宣传阵地、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

5 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实现救灾工作信息化,积极推进救灾物质储备库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坚持适度普惠原则,深化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的同时,全面启动孤残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制订实施工作,加快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十二五”期间,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集资、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化养老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2015年,力争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员达到老年人口总数3-5%。积极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全县非营利性民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达到80%以上。

——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孤残儿童的家庭养育模式,深入探索研究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具体政策。

——大力发展慈善捐赠事业。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慈善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健全流浪救助人员管理机制。着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6 加大救助站基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力争在2012年完成。县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救助经费。

——规范福利企业发展。通过加快福利企业的改革发展,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适合福利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出一批企业制度完善、管理水平先进、创新能力较强、适应市场竞争的福利企业,使我县福利企业的残疾人就业水平、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和经济总量有较大提高,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市福利企业前列。

(三)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居) 围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努力构筑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平台。

——深化居民自治和社区自治。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保障居委会的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工作经费。推进居委会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中心城区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建筑面积逐步提高。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居民会议制度、居委会工作评议及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和谐社区示范创建率达80%。

——完善城镇社区服务和保障。大力推进社区为民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

7 量,增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功能。解决好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大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激发农村基层社会的活力。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采用“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建设一批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村容村貌环境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

要积极探索创新双拥共建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

——进一步做好做实双拥工作。不断创新双拥工作机制,深化“爱心献功臣”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拥军、智力拥军、行业拥军、社区双拥共建。

——建立城乡一体的优待和抚恤标准。落实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改变二元结构,取消优抚对象优待和抚恤的城乡差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标准发放办法。

8 ——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制订城乡退役士兵社会化就业和自谋职业的优惠办法,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和上岗前培训工作,巩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成果。进一步科学确定补偿金比例,使发放标准与户籍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大病救助体系,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五)健全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文明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区域调整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要求,努力打造核心城镇和特色区域经济中心镇。平安边界创优活动要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地位,实现界碑一体化设置,按时完成第二轮县际界线联合检查任务,保证边界的稳定和繁荣。

——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巩固和扩大全县丧事严管区范围,稳步推进丧事集中办理工作。

——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婚姻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保持婚姻登记率和合格率都达到100%。积极创

9 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示范单位”,争取于2014年实现目标。

——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社会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社会组织。在农村,大力培育农村专业(行业)经济协会等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组织;在城镇,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为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

第11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在城市逐步开展并向农村延伸,机构养老稳步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龄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 我国将处于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年均增加800多万老年人口。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年均增加100万。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 与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变化相交织,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需要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老龄战略对策体系、老年经济供养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老龄服务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从制度、物质,文化、组织、精神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切实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基本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三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完善老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良好老龄社会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确保老主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老年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组织体系基本完善;社会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活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策略,着重体制机制建设,实观健康持续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社会化。

4.坚持家庭养老和杜会养老相结合,完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促进代际和谐。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模式。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充分考虑到地区特点和人群特征,立足全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关注特殊老年群体,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动老年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不同老年群体之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主要任务 (一)社会保障。

1.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2.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硷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负担水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以异地退休安置人员为重点,逐步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的费用报销问题,进一步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积极研究解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断保问题,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使在职期间医保缴费累计达到—定年限的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确保老年职工病有所医。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

3.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福利的发展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向老年重点人群发放老年补贴,促进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老年医户卫生保健。

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皖,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 2.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综合干预,做好老年多发病研究工作,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和精神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3.发展老年保健。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心理干预服务,针对老年人易发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开展专业咨询辅导工作,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保健作用。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率达到60%,其中,70%得到干预。 (三)老年家庭建设。

1.改善居住条件,积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减少老年空巢现象。采取政府、社会、个人共担机制,积极帮助居家养老的高龄、失能老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2.强化政策支持。改革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与赡养人随迁提供条件。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办法。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支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各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3.重视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尊老爱幼家庭美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大力推进“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 (四)社会养老服务。

1.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整合社会和社区资源,加快建立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国城市街道和社区统筹安排服务设施,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日间照料,卫生站和助餐网点的基本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杜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设施和站点。

2.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社会筹集和财政投入力度,推进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三无”老年人、失能老年人、贫困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专业照料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期间,全国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的养老床位达到30张,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立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3.优先发展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和康复服务。需求较大且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所以长期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主要功能的专业性护理院,全国养老护理床位数应占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政府投资、资助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为主,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应占总床位数的60%以上。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4.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防火、防盗、防伤害、防走失、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对寄宿制养老服务机构等关系老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场所,探索实行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消防安全和卫生许可制度管理范围。

5.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五)老年生活环境。

1.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把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餐、就医、学习、健身、购物、休闲娱乐提供安全、便捷、良好的环境。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

2.加快推进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无障碍建设氛围,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

3.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要求和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变化的趋势,改善城市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和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生产与生活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与代际和谐、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六)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引导老年人有效需求与合理消费,培育,繁荣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2.促进老年用品、产品开发。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重点引导老年住宅、老年康复辅具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大力推动民办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产品。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探索搭建老年用品产学研一体化平台。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老龄产业行业组织建设,培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自律作用。研究制定老年产品用品质量标准。设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拓宽老龄产业发展融资渠道。 (七)老年精神丈化生活。

1.加强老年文化教育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各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

2.加强老年宣传文化工作。加快老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面向老年人的文化繁荣发展。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宣传报道。将老年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的重点对象。研究明确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的增值税政策。加强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办好全国老年文化艺术节。 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加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的同时,安排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办好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和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开发老年人才资源,推进“银龄行动”,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 (八)老年人杜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村(居)党支部应当有人分管老龄工作。加强村(居)委会和党支部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发挥其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设立老年协会的村达到80%以上。 2.做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指导地方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十二五”期间,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80%。逐步建立起家庭、社区、单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3.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老年群体特点,研究探索老年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式、新途径。把老年教育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程。发挥党支部、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纽带作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政治学习,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 (九)老年人权益保障。

1.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进程。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和落实工作,增强全社会老龄法制意识。

2.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网络,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 (十)老龄科研和国际合作。

1.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制定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开展战略研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改革老龄科研体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

2.加快推进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建立老龄事业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老龄信息采集、分析数字平台,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老龄问题沟通研商机制。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做法。积极参与国际老龄事务,广泛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做好《国际老龄行动计划》的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发挥党政主导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老龄问题,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真正把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二)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和资金增长机制,要实施积极政策,创新投入方式,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和国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倡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 (三)加强老龄宣传文化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和有关老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充分利用“重阳节”、“国际老年人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系列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给予切实保证。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把老龄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使用纳入组织部门整体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管理.本《规划》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执行、督促检查,2015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12篇: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十一五”时期,我省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现有殡仪馆90家,经营性公墓91家,公益性公墓1229座,公益性骨灰楼(堂)916座;殡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火葬普及率居全国前列,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我省殡葬工作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如部分地区公共财政对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殡仪馆建设改造投入不足;部分地区对殡仪馆、公墓的建设和经营监管不到位;个别地区殡葬管理体制尚未理顺,“馆所合一”问题未解决;一些农村地区葬礼改革进展缓慢等。为此,必须坚持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科

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在火葬区,通过依法强化管理、改善交通状况、完善设施配置、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奖励扶持等措施,提高群众对遗体火化的接受程度,继续巩固提高火化率,实现应火化的遗体100%实行火化。在土葬改革区,要依法管理殡葬活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积极参与土葬改革。严格限制墓葬用地,选择荒山瘠地实行遗体相对集中安葬,推广不留坟头的遗体安葬方式,治理乱埋乱葬。

(二)规范骨灰安置管理。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积极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在城市主要以海葬或树葬、寄存等节地葬法安置骨灰,在农村主要以公益性骨灰楼堂集中安放或在树葬区域撒散、深埋不留坟头等形式安置骨灰,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对于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至2010年底之间出现的违规建造新坟,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分期整治。“十二五”期内违规建造新坟的,要做到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三)加强公墓管理。各地要制定完善公墓建设规划,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列入《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公墓经营权。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经营性公墓节地葬法比例,加大殡葬用地的循环利用。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回民公墓的建设和管理。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殡仪馆(火葬场)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多样性的殡葬需求。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强化市场准入、建立行业规范,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不断创新殡葬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诚信、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全省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

1.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优先建设骨灰楼堂,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经批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但必须同时在镇或行政村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堂,或由若干个行政村共建一个公益性骨灰楼堂,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到2015年,各乡镇平均拥有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数量达到2座以上。

2.继续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对落后火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地级以上市40%以上的殡仪馆、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级以上市20%以上的殡仪馆达到省级标准;到2014年,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70%以上的殡仪馆、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级以上市40%以上的殡仪馆达到省级标准;到2015年,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90%以上的殡仪馆、经济欠发达地区

地级以上市50%以上的殡仪馆达到省级标准,全省各殡仪馆环保节能型火化炉占到60%以上。

3.完善殡仪馆(火葬场)布局。人口较多、尚未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的地区要加快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完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应建未建殡仪馆(火葬场)的县(市),必须于2012年底前全部建成殡仪馆(火葬场)。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

1.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规划精神,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生态等情况,合理确定殡葬设施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统筹考虑殡葬设备配置标准,明确殡葬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

2.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经营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经营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全省公墓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并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兴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要把回民公墓的规划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的城乡规划建设。

(二)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殡葬职责关系,逐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到2012年,全省实现管理与经营分离、监督与经办分开,馆所分设工作。殡葬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殡葬管理职能,认真开展殡葬执法,不得从事殡葬经营活动,不得向殡葬服务单位和企业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与殡葬服务单位和企业脱钩。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城乡骨灰楼(堂)和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的公共投入力度。各地要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能力。要落实殡葬事业单位经费,对殡仪馆(火葬场)按

规定安排财政资金,未纳入财政供养的殡仪馆(火葬场),可采取“养事代替养人”的办法由财政安排一定费用给予补助。要拓宽经费投入渠道,经营性公墓用地出让所得纳入财政管理,专项用于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制定公平公正的行业政策。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提高从业资质,探索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加强殡葬服务、骨灰安放、土葬改革、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牵头会同国土资源、林业、物价、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加强指导,切实发挥殡葬协会作用,支持殡葬协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自身素质,承担公益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重点治理殡葬乱收费,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教育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优良作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五)树立文明新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结合每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六)促进改革创新。积极整合殡葬资源,促进殡葬改革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推进殡葬改革的能力,重点解决殡葬基础理论、技术进步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推广环保殡葬产品,特别是节能减排殡葬设备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加强对殡葬设施、产品、服务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环境监测、治理与评价,实行环境质量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创新推广殡葬改革发展模式。

(七)严格考核制度。各地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以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

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先进(优秀)个人的重要条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每年要自行组织一次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殡葬管理目标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将于20

13、2015年第一季度,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完成“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阶段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并开展不定期检查,考核、检查情况予以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将对“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全省性总结表彰。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对考核处在前五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处在后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考核处在后三位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省、市、县级政府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第13篇:英德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英德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民事

[2011]26号)和清远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我市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已普及遗体火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达到33座、镇级公益性生态公墓达到2座;殡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骨灰乱埋乱葬得到了进一步遏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葬礼葬法改革有了新突破,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我市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落实遗体100%火化政策、殡葬经费投入、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如部分镇殡葬管理方式方法简单,工作不到位,火化率不稳定;个别地方群众旧的丧葬观念根深蒂固,遗体违规土葬时有发生;骨灰乱埋乱葬依然存在;殡葬执法监督缺乏协调配合;一些农村地区葬礼改革进展缓慢。为此,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推行火葬。坚决推行遗体火化,严禁土葬,并纳入年度责任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通过依法强化管理、完善设施配置、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奖励扶持,提高群众对遗体火化的接受程度,继续巩固提高火化率,实现遗体火化率100%。

(二)规范骨灰安葬管理。

1、推广节地葬法。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积极倡导和鼓励骨灰撒、骨灰植树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丧葬方式,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英州陵园要规划一定区域,实行树葬、草(花)坪葬、壁葬等节约葬法。

2、着力治理“三道两区”占地毁林修建坟。对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至2010年底在“三道两区”出现的违规建造新坟,各地要制定规划,分期清理。对“十二五”期间违规建造的新坟,要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宗,依法处理一宗。

(三)加强公墓管理。要制定完善公墓建设规划,规范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提高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节地葬法比例,加大殡葬用地的循环利用。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殡仪馆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多样性的殡葬需

求。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强化市场准入、建立行业规范,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不断创新殡葬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诚信、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并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

1.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益性生态公墓、骨灰楼堂建设,满足群众安放骨灰及拜祭需求。“十二五”期间,各镇(街)应建设镇级公益性生态公墓1座以上,农村地区,经批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或由若干个行政村共建一个公益性骨灰楼堂,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到2015年,各镇(街)平均拥有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数量达到2座以上。

2.继续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市殡仪馆搬迁建设,并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2015年前,殡仪馆达到省二级馆以上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坚持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殡葬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2、逐级建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以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五好社区、先进(优秀)个人的重要条件,实行殡葬管理“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切实抓出成效。

3、明确部门职责。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民政部门主要承担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审批殡葬设施用地,制止并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或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等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制止并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坟行为;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办理丧事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工商行政管理、物价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按规定予以追究纪律责任。财政、卫生、农业、民宗、劳动人事、环保、规划、侨办、文明办、宣传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二)制定发展规划。

1.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镇政府(街道办)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本规划精神,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殡葬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

2.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将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的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和管理,促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和城乡骨灰楼(堂)的公共投入力度。同时确保殡葬管理工作经费保障,使殡葬改革顺利开展。

(四)加强殡葬监管。

1、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要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殡葬管理政策,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殡葬行为。

2、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3、加强殡葬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殡葬服务、骨灰安放、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

1、各地要坚持广泛宣传和每年四月份“殡葬改革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移风易俗新风和先进典型。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

2、要积极探索和推广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慎终追远的愿望和需求,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形式,充分培育、挖掘和保护群众中蕴藏的主动实行殡葬改革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

3、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居)委会、老人协会的作用,向人民群众宣传实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殡葬宣传进社区活动。

(六)严格考核制度。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先进(优秀)个人的重要条件。

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完成“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阶段目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由市政府奖励2万元;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第14篇:南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南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措施,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六个老有”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老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老年各项优待优惠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完善老龄工作体系,更好地实现“六个老有”目标,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为出发点,从解决老年人现实问题入手,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共享共融。坚持公平、正义理念,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福利水平。关注“革命五老”、“五保”、“低保”、残疾、高龄、空巢老人和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确保全市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坚持统筹发展。充分考虑城乡、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差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坚持责任共担。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担职责、合力推动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要以“老有善养”、“病有良医”、“困有优助”为目标,以新农保、新农合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三无”集中供养、困难老人救助、高龄老人津贴为支撑,形成惠及全市老年人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障机制。巩固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逐步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水平的差距,确保老年人生活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参保率,逐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养老保障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标准,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加大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确保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完善低保救助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提高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继续实行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探索建立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持续推进老年农民养老固定生活补贴金发放制度,对因病因灾失能特困老人实行救助优待规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老龄办)

4.拓宽医疗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掌握老年人健康需求。到“十二五”末,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到75%以上。在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医生进家庭”活动,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和保健指导。完善为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提供“就诊、检查、取药、收费、住院”五大优先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就医。增加老年人医疗服务项目,逐步增加设立老年病门诊、老年人和老干部病床。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多途径、广覆盖地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健康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二)逐步建立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1.全面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到2015年,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设施,完善服务、增加功能,力争每个乡镇拥有一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有条件的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要整合社会资源,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无偿、低偿、有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对孤寡老人等特殊老年人,鼓励和倡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实施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老龄办)

2.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号)精神,对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立项审批、规划选地、土地征用等方面予以优先和优惠。通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和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档次不同的养老机构,不断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和条件,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度,2015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依托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专业化养老护理康复工作,为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护理和康复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建乡镇敬老院3所,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都建成1所敬老院的目标。有条件的村(居)要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具有生活照料、临时托老功能的托老所、敬老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

3.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城市社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招收居家养老服务社工和护理专业人员,加强培训,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逐步建立一支专业人员队伍。到“十二五”期末,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5%以上。养老机构内养老护理员与失能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3,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10。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驻社区单位、居民、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服务,探索时间储蓄服务管理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4.探索开发老龄产业。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产业稳步健康发展。着力培养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开发、培育和规范、繁荣老年消费市场。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三)逐步建立老年人社会管理体系

强化老年群众组织作为党政联系老年人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巩固以老年协会为依托、老年学校为阵地、离退休干部为龙头、老年群众为基础的老龄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老年协会的建设和管理。老年协会要纳入村(居)组织建设范畴。村(居)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老年协会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继续建设老年人文体活动场地和设施,新建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面积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要以百村百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村(居)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力争每个村(居)至少有一处活动场所。旧村改造和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都要配套建设老年活动室或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老龄办)

2.巩固提高老年教育水平。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04〕79号),采取切实措施,推动老年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要以巩固提高老年教育水平为重点,着力办好现有的老年学校,大力推动各级“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15年,逐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各级普遍建立老年学校,老年人入学率达30%以上。同时,不断创新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开发新型的适应现代化传播手段的教材,方便老年人参与学习和接受教育。(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

3.持续提升老年体育健身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体育的指导和扶持,重视培训老年体育辅导员队伍,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项目和健身项目,为老年人自发的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条件。建立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网络,组织动员老年人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数的70%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老龄办)

4.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各级老年群众组织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支持老有所为,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三个文明”建设,鼓励、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老专家参与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发展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老人与高龄、失能老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市老龄办)

(四)巩固和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体系

“十二五”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依托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法律服务渠道更加畅通,老年优待更加全面,基本权益得到普遍保障、公正平等的老年权益保护体系。

1.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涉老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推动《老年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推动形成敬老法制观念。教育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在青少年、党政干部和社会各界当中树立敬老爱老助老思想。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给予曝光,形成人人谴责的舆论效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公务员局、市广电局)

2.加大基层老年组织的维权力度。基层老年组织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对老年人家庭的“一访四查”活动,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改正,直至协助老年人诉诸法律。(责任单位:市老龄办)

3.加大执法力度。法院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老年人要酌情减免。各级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

4.加大法律助老力度。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开展“老年维权示范岗”创建工作,重视做好涉老纠纷调解处理和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老年人反映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老龄办)

(五)加强完善老龄工作体系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职能明确、协调高效的老龄工作体系,为服务好数量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打好基础。

1.加强机构建设。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不断强化老龄工作机构,确保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独立运转,保证其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老龄办、各乡镇街道)

2.加强人员配备。按照所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原则上市级要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实行老年协会、离退休协会、老年学校、老体协等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涉老工作运行机制。每个乡镇(街道)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市老龄办)

3.加强队伍建设。把老龄工作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纳入组织部门工作计划,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充分调动老龄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和树立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形成老龄工作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公务员局、市老龄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党政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部门管理、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强化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作用。(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各乡镇街道)

2.老龄委成员单位发挥作用。按照承担的老龄工作职能,把老龄事业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运用部门职能,协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投入机制

“十二五”期间,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发展规模,建立老龄事业投入增长机制。

1.加大老龄事业发展专项配套引导资金的投入。市级财政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5-10元标准安排。专项配套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基层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试验性举措、鼓励社会各界投资老龄事业的引导性资金、支持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为老年人免费和优惠乘坐市区公交车购买保险等等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资金投入。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号),对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3.加大对基层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或纳入财政预算,对基层新建或改扩建老年活动场所设施给予补助。基层乡镇(街道)、村(居)要尽可能筹集资金,结合上级补助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大力推动老年活动场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主流媒体在老龄宣传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龄宣传工作。抓住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中与老年人利益相关的结合点,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视角,扩大老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五好”家庭等主题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老龄办)

(四)加强老龄科学研究

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和完善为老服务提供理论、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强养老服务课题研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责任单位: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老龄办)

(五)加强督查评估工作

《规划》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和职责范围,认真实施和落实。市老龄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责任单位:市老龄办)

第15篇: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郑政〔201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建设郑州都市区,根据国家、省和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快速健康发展局面。郑州市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实现多项突破,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快速增长专利申报授权实现“3个30%、1个100%以上”:全市年专利申请量由2005年的2466件增长到2010年的8203件,年均增长38.7%;年发明专利申请量由2005年的555件增长到2010年的2455件,年均增长57%;年专利授权量由2005年的1074件增长到2010年的5677件,增长71.4%;国外专利申请量由2005年的2件增长到2010年的27件,年均增长208%。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34860件,近三年年均增幅115%,商标国际注册85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6件,河南省著名商标159件。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实行“四个纳入”,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一是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了《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多次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二是纳入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将知识产权作为“三化两型”城市建设的战略举措来抓。三是纳入市、县两级科技工作考核目标管理体系。制订出台了《郑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和《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进计划责任分工》等,将各项工作任务向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分解落实。四是纳入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将知识产权贯穿于科技计划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评审、验收、鉴定的全过程,作为创新型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

(三)完善“四大体系”,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更加健全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郑州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关于加强郑州市会展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完善政策引导体系。设立了专利专项经费,用于促进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对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资助。三是健全管理工作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机构和编制。全市14个县(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全部建立了知识产权局,达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和人员“四落实”。全市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性企业90%以上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22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778家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率34.5%。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先后成立了中国(郑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河南(郑州)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立了郑州知识产权网、郑州市专利技术交易网等公共服务平台。

(四)实施“四大工程”,知识产权培育示范成效显著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品牌工程。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称号的给予奖励。二是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区域8个,优势企业35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2个。选派专利特派员进驻产业集聚区帮助规模以上企业消除“零专利”。三是实施专利主体培育工程。选择一批符合郑州市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的企业,作为专利创造和实施的主体予以重点培育。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积极促进县(市、区)知识产权能力的全面提升,重点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大力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创造、管理和保护工作。

(五)落实“四大措施”,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态势良好一是加大投入,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设立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资金,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产业集群。二是完善专利审查、风险投资服务机制。对涉及国有资产50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审查,鼓励创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机构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投资活动。三是建立机关、中介、企业“三联共建”制度。政府定期调研企业专利申请和产出情况,中介机构负责申报指导、代理及推广服务,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及转化应用。四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向全市29家企业征集专利权质押项目150余项,促成银行向企业发放专利质押贷款630万元,开辟了企业融资的新途径。支持企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盘活无形资产,发挥商标品牌的优势作用。

(六)建立“四大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加强一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雷雨”、“天网”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查处专利侵权及假冒案件400余件,累计核查专利商品9000余件;查处商标纠纷案件1812件,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10.82万册(张、盘)。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68件,质监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1442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成立了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联合对20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二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谐执法”机制。积极引入和谐执法理念,重思想教育引导,公正公平处理纠纷、化解矛盾,达到权利人、侵权人、政府和社会“四满意”。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省市地企纵向四级联动机制和知识产权、公安、工商等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实施《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关于推进专利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实施郑州市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对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七)开展“四项活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一是开展“五进入”活动。利用各种各类知识产权重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知识产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户。二是开展“知识产权郑州行”活动。不间断开展知识产权知识企业行、街乡行、校园行活动,在媒体开设知识产权专题栏目,印制知识产权系列丛书、《郑州市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光盘等知识产权宣传材料。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三是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活动。在全市乡、村、社区、重点企业建设知识产权科普书屋。四是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系列活动。设立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试点,印发小学生《知识产权ABC》彩色图书,在高等院校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将知识产权培训课程纳入市管干部班培训项目,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和科研机构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班。“十一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应清醒看到,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还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专利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不够强,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欠缺,知识产权投入特别是企业的研发投入仍然不足,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面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建设郑州都市区、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方针,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建设郑州都市区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知识产权工作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

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作用,又要结合发展方式转变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适度调整,强化知识产权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及前瞻性。

2.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

既要通过市场导向,充分增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又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引导政策及搭建社会共享公共服务平台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水平。

3.坚持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相结合。

既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又要重视对知识产权成果进行及时、有效的转化,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既要完善鼓励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又要重视通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4.坚持研发、引进、转让和许可相结合。

既要鼓励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也要重视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合作开发;既要重视核心知识产权技术的引进,也要重视通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途径,获取研发利润,提升企业竞争力。

5.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既要在全局上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全面发展,又要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要以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区域、优势企业的示范效应,强化优势,以重点突破推动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进一步完善以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的自主创新体系、研发与运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产业化体系、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高效运转的信息和中介服务体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度提升,质量明显改善,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创造的效益显著提高,将郑州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成为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郑州都市区的创新龙头和中部崛起的重要创新区域。

2.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长。到2015年,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0件,授权量达到1000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每万人3.3件以上,企业专利实施率达到70%以上,涉外利申请量、授权量比2010年翻一番;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5000件,其中国家驰名商标20件,省著名商标300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不少于5个。

(2)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示范及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新增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50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10个。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增强。

(3)知识产权产业集聚区建设成效显著。积极争创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内70%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消除零专利。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率明显提高,专利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更加紧密畅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更加完善。

(5)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基本形成职能明确、人员专职、经费保障、运转有效的地方专利管理工作体系。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70%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6)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立数据信息覆盖各县(市、区)及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与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相配套的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加快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交易、维权等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7)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到2015年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培养知识产权高级人才30人以上,中级人才300人以上,一般人才3000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完成“十二五”时期的知识产权发展目标,要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主线,以“九大创新工程”为载体和抓手,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为支撑,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1.紧密结合郑州市产业发展布局,明确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领域。

知识产权的创造要引领、支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并实现集群化发展,争取在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绿色焊接材料和高品质超硬材料、信息安全产品、现代物流技术系统或平台、新型传感器及物联网开发应用等领域取得10项以上具有重大创新突破的自主知识产权。要以培育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商贸、文化创意旅游等战略支撑产业创新联盟为抓手,鼓励联合开发,着力将技术联盟打造成专利创造联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带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持续高速发展。实施铝及精深加工、纺织服装、食品、耐材、建材、能源和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工程,并将创新成果及时产权化,提升传统产业的竞争能力。以版权为抓手,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创新,实现文化要素的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围绕现代服务业建设,精心打造“郑州服务”品牌,实施“老字号”振兴工程,努力培育一批新的现代服务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发挥其引领作用,形成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或产业集聚区。2015年,全市拥有弛(著)名商标200件以上。以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及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大力提升农业现代化及产业化水平。

2.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

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专利申请授权资助、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政策措施,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会同科技管理部门,加大对科研项目运行中的知识产权跟踪力度,对源自产学研合作尤其是技术联盟中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请的、着重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项目,在科技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给予优先或重点支持,大幅度提高专利产出量,优化专利结构。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专利奖评选活动,激励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和艺术创作活动。

3.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高校、科研机构的创造能力。

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联合重组、特许经营、补偿贸易、许可、专利联盟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打造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鼓励和引导在郑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发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新技术、新成果,争取形成一批原创性知识产权。会同科技管理部门,以科技特派员制度为载体,在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驿站,鼓励国内、外院(所)校科研人员为郑州企业服务。

第16篇:河南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河南省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专利事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有力支撑创新型河南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及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河南省专利事业加快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各地深入实施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专利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专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创造与运用水平显著提升,专利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利服务业发展日趋多元,人才队伍稳步壮大。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文化实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专利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申请和授权量大幅度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015年我省专利申请74373件,居全国第13位;专利授权47766件,居全国第10位;发明专利申请量21138件,居全国第13位。“十二五”时期,全省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27万件、15.7万多件,较“十一五”末翻了两番。

专利运用取得较大进展。2015年我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5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累计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9.9亿元,年均增长328%,惠及企业99家。我省拥有5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数量居全国第3位;拥有1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数量居全国第4位。在全国率先实行省8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

专利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省巡查各类产品30余万件,处理专利侵权案件3977件,是“十一五”时期的4.5倍。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九巡回审理庭和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社会法庭。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分中心和工作站32家。20

13、2014年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居全国前5位。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了省内10市执法协作机制和晋冀鲁豫4省11市跨地区协作机制,牵头组建了华中地区专利执法协作调度中心。

专利事业发展亮点纷呈。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双方正式签订《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合作会商议定书》,省局合作会商机制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建立,并开始投入运营。国家专利导航(超硬材料)产业发展实验区建立,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支持的3个实验区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立,为国内唯一一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第4个同类试验区。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与郑州大学签署了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建协议。

“十二五”专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顺利实现,规划部署的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实施情况良好,为河南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激励创新驱动发展提了有力支撑。

“十二五”期间我省专利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高价值高质量专利还比较少,专利运营能力还比较弱,专利运用效益还比较低,与我省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匹配,尚不能适应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现实需求。二是专利管理机构的设置不能满足工作任务的要求,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不强。目前我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规格、人员编制数量等在全国处于中下水平;全省专职从事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与实际需要相距甚远。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推进体系较为薄弱,2013年11月在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中,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被撤销,使得省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大为削弱。三是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我省2014年、2015年省级财政对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经费均为1900万元,在全国处于中下等水平;2015年全省财政知识产权投入不足1亿元,在中部六省为倒数第2,比山西省略高500万元,列全国第16位。四是促进专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在经济、贸易、科技、人事、教育等管理工作中,还缺乏具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和政策措施,在对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中缺乏明确量化的知识产权指标。五是全社会的专利意识较弱,特别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专利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专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的地位空前提高,成为全球经济贸易、技术壁垒、保护主义、地缘政治关系等领域的热点议题。各大经济体之间围绕知识产权的博弈日益加剧,因知识产权原因导致的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任务。随着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出现递减趋势,创新日益成为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而知识产权是提升创新能力,引领我国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

我省以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为战略目标,正在努力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但我省经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高端科教资源薄弱、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必须有效提高全省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能力,以破解经济发展难题,推动经济发展实现从主要靠拼体力、拼汗水、拼环境、拼资源向主要靠拼科技、拼知识、拼创新、拼人才的转变。

在当前发展环境和发展形势下,我省专利事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新形势对专利事业的更高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因此,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促进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成为“十三五”期间专利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的必然方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河南自贸区建设五大国家战略规划,以加强专利的运用和保护为主线,以深化专利领域改革为重点,着力提升我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引领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我省经济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现“四个大省”奋斗目标,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领。要以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为目标,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破除不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市场导向。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和专利制度作为市场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挥各级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环境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科学规划。既要注重对专利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加强顶层设计;更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促进专利的有效运用和保护,提高专利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坚持试点先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攻关相结合,坚持先行先试、分步推进,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大胆探索实践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的路径和举措,支持一批实力较强的产业和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试点示范,有力支撑强省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驱动型创新生态体系,使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市场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的基础保障;大幅提升专利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并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专利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实现专利数量由多到优、由大到强的转变。全省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6件,海外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超过30%。

——专利运用能力增强,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探索专利导航等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建设36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培育2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100家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额达到30%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增长率超过20%。

——专利保护体系全面优化。严格专利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与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专利执法办案力度、效率和水平全面提升,专利保护与发明水平、专利质量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对专利保护满意度显著提高。

——国家级知识产权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抓好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等平台建设,抓好国家级重大项目建设,使平台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重大项目建设完成目标任务,带动全省专利事业发展。

——初步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群。强化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工作,建成9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强市、强县。

——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建成我省本、硕、博一体的专利人才培养体系和多层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选拔培养20名专利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实用性、复合型专利职业人才。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十三五”期间,全省专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引领,统一到实现强省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上来。

(一)深化专利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专利综合管理水平按照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案推进专利领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实施专利有效运用与严格保护的法规和激励政策,推动专利产品纳入GDP核算体系工作,探索实施专利行政、民事和刑事司法审判“三合一”改革。

1.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南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省辖市制定完善地方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政策。按照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专利年度推进计划。修订《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推进省辖市制定地方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条例。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专利奖励办法,设立河南省专利奖;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激励创新驱动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专利创造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将专利产品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价政策,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奖励、职称评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科技园区申报、认定的重要评价指标。

3.深化以增加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改革。建立完善多岗聘任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在不影响本单位权益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实现专利产业化。对科技人员依托专利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创业资助和奖补。制定实施河南省职务发明条例,完善职务发明人制度建设,界定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的权利义务,明确权益分配中国家和单位、单位和发明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完善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和薪酬制度,实行以增加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在省级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改革试点,鼓励大胆探索、率先突破,对科研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所获收益的奖励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激发科研人员专利创造运用的积极性。

(二)强化战略布局,增强高价值高质量核心专利造能力 按照五大“国家战略”部署和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优化知识产权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专利战略布局,实现专利数量、质量、价值全面提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释放专利价值,提高专利效益,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1.培育高价值高质量核心专利。设立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专项资金,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在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以及现代农业中选择集聚度较强、更具优势的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引导我省的重点优势产业找准发展方向,着力培育高价值高质量核心专利,快速完成转型升级。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避免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和决策失误、完善建设规划或路线。引导创新主体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抢占产业和技术制高点。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组合。进一步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结合,构建一批能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池或专利技术标准。

2.提升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专利创造能力。开展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鼓励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持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率先在国家级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中发展起来。

3.助力小微企业专利创新。实施“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设立“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通过建设创客空间、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专利检索分析与价值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等,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地。开展知识产权型小微企业扶持专项行动,对利用高价值专利创业的,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小微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给予资助。

4.加大对高质量专利的激励。制定促进高质量高水平专利产出的奖励政策,激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国际专利、长时效专利、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激励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入知识产权强企试点示范、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积极参与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等,激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开展知识产权交易等,大幅度提升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

(三)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着力提升专利运用能力 不断丰富和完善以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市场化配置创新资源的制度安排,强化企业以知识产权配置各类创新资源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主导,产、学、研、金、介、用等各类主体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形成资源集聚、流转活跃的专利交易市场体系,促进专利运营业态健康发展。

1.培育建设专业化、高水平专利运营机构。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建设以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和评估为基本手段,以专利池和专利组合为基本经营模式,以风险投资为主要方式,包括专利转让、许可、入股、质押等功能的专业化、高水平的中部专利运营中心。建立专利运营中心多元投资的股份制董事会运行机制,促进专利商品化、资本化,加快知识产权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建设若干特色突出、高效顺畅、功能齐备的产业化地方专利运营机构,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专利运营机构做大做强。推动专利运营机构与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产业专利联盟等融合发展。

2.创新专利运营模式。实施“专利运营支持专项行动”, 创新专利运营模式与服务产品,构建开放、多远、融合、共生、互利发展的专利运营生态体系。支持河南技术产权交易所建立专利网上实时评估系统和竞价系统,构建以专利价值评估、转让许可、投融资、股权交易、债券交易、质押物处置等为支撑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交易服务体系,。探索市场化专利管理公司建设,发展具有第三方支付等功能的专利转移机构。大力发展专利投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新模式,完善专利投融资风险管理及补偿机制。推进采用债转股及反向许可等模式,探索开展专利权证券化、信托、出资,支持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服务。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专利担保机制。

3.推进专利与金融深度融合。实施专利商用化金融专项行动,设立省、市财政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开展以专利为纽带的专利与科技、产业、金融融合试点,支持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专利金融服务,创新专利投融资服务产品。拓展专利投融资体系,设立以专利投资基金、集合信托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工具。进一步完善专利质押融资政策,建立专利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分担机制。探索采取政府设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资本市场、运营平台和企业共同分担风险的模式,或采取组合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融资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股权化、证券化等新型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扶持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分析与效果检测试点,探索建立专利价值评估标准体系。搭建资产评估与知识产权专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合作平台,实现资产评估与专家库、市场及知识产权投融资的对接。

4.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制定河南省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出台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建立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集成创新资源,引导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向专利密集型产业倾斜。设立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专项任务和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专利导航(超硬材料)产业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级高新区、河南省产业集聚区集聚专利资源,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实验区建设。在全省建设36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培育1000家专利密集型企业,提高产业专利密集度,依靠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建立以专利密集型企业为龙头、专利布局与产业链相匹配的专利联盟,推动高价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运用和价值实现。加快形成竞争优势突出的专利密集型产业集群,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5.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国际专利布局专项资金,出台加强重点产业专利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等政策措施,培育专利外向型企业。鼓励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尤其是在美日欧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展专利布局。加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培训,建立企业海外专利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专利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涵盖主要国际展(博)览会的河南参展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制。

(四)推进专利试点示范,统筹全省专利协调发展 以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引领,深入实施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强市、强县(市、区)、强企建设,使之成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生力军,带动全省各区域专利协调发展。打造专利要素有序流动、专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创新环境优良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1.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群。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开展知识产权强市群布局规划,制定实施强市方案,构建强市群专利资源配置和政策优化调整的整体推进体系。培育9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培育13个知识产权强市,加大知识产权强市综合体制改革力度,初步构建知识产权驱动型区域创新生态体系,辖区内60%以上的县(市、区)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市、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与所有省辖市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在试点示范区域建立专利审查快速通道。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为引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方案,重点选择一批拥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县(市)开展省级培育,建设20个知识产权强县(市),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推进机制,推动专利创造,加强专利运用,严格专利保护,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和加快县域小康社会建设。

3.着力培育专利强企。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计划”,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遴选一批专利创造运用能力强的企业,培育形成100家专利强企。推动各类政府创新资源向企业倾斜,应用类、开发类科技创新计划和项目应主要由企业牵头实施。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落实,通过贯标认证,培育一批专利管理规范化企业。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战略布局,强化专利储备。促进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升。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全省年度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给予奖励。

(五)严格专利保护,营造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发展良好环境

实行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加大对新兴业态和传统优势领域专利的保护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行政查处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恶意侵犯专利权行为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深入开展各项专利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展会和专业市场行政执法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效果,提振创新者与权利人信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

2.强化专利保护能力建设。强化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批行政执法强局。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加强省市县专利行政执法联动,强化晋冀鲁豫4省11市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等制度。发挥知识产权社会法庭作用,完善专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将专利侵权行为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快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成引领郑州、面向河南、辐射中部的创意产业快速授权、快速维权机制。围绕食品、先进装备制造等我省主导和优势产业,加快布局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推动分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开展企业涉外维权服务,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外向型企业设立各类专利涉外援助基金,支持企业应对涉外专利纠纷。

(六)发展专利服务业,打造新型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 大力发展专利服务业,扩大专利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层次、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专利服务业项高端发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快捷、高效、透明、公开的专利公共服务。培育国家和省级品牌专利服务机构20家。

1.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服务产品开发。建立健全省、市、县(区)多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共享。根据不同区域专利服务业发展阶段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健全与国家和省科技情报、高校图书馆体系的合作机制。在自贸区、自主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高新区(园区)等建设一批“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站。建设中小微企业专利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专利信息助力企业创新服务模式。针对决策主体及创新主体,及时发布创新与竞争的知识产权动态。针对国家区域发展布局,探索开展专利创新调查,发布专利创新调查报告。针对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发布专利信息运用指引。针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发布重点产业专利竞争情报和重点领域专利技术进展报告。制定知识产权公共产品和服务目录,发布公共服务指南。

2.建设专利服务业集聚区。制定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政策,推动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吸引国内外高端专利服务机构进驻,发挥专利服务业集约效应、辐射效应和引领示范效应。培育“互联网+”专利服务等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优化区域专利服务业态结构,开展专利高端服务。推动专利服务业联盟建设,加强专利服务业产业链上中下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创新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

3.培育品牌专利服务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和国家专利信息服务(河南)中心为依托,推动专利信息与其他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分级分类选取一批机构进行重点培育,引导专利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国际化服务。发展专利分析评议、专利分析预警、专利诉讼与应对、专利运营等新型服务业态,重点提高专利服务国际化水平。建立重点企业专利联络员制度,组织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专业服务。引导专利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培育专利服务品牌机构,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带动全省专利服务业快速发展。

(七)构建知识产权驱动型创新发展人才体系

围绕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对专利人才的巨大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支人才规模和结构符合发展要求,能力素质达到国际水平,人才分布适应国家区域经济布局,能够满足知识产权驱动型创新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平台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规划。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不同学科领域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探索多学科、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专业学位教育。创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与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三位一体建设模式,探索开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模式和途径、注重复合型、实用型知识产权职业人才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继续支持知识产权培训平台建设,在现有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建设多样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平台,制定并完善培训计划和课程体系设计,构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开展对各行各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持续不断的培训,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2.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跨界交流、合理流动。充分利用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高端知识产权人才集聚和溢出效应,推进河南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构建集人才培养、政策研究、业务培训和国际合作为一体的高端知识产权智库,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撑。注重引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参照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职称评聘制度,在各类人才政策和人才申报评审中加大对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稳定和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选拔培养20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

3.有效推动知识产权义务教育和普法教育。制定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知识产权教育普及计划,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我省地方课程标准体系,统筹课程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师资培训、课堂教学等工作。选择若干县(市区)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义务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丰富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制品,有效利用传统及各种新媒体,开拓知识产权文化宣传途径,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知识产权局在省知识产权强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各级科技和专利管理部门要加强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协调,加强信息通报,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各地专利工作动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专利工作的支持。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制定配套政策

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加大对专利事业的投入,研究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专利奖。将专利创造、运用的数量和质量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扶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倾斜,2017年达到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财政投入平均水平。

(三) 营造社会氛围

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公务员和党员干部的普法教育和培训活动。利用“互联网 + 知识产权”,推送与群众自身需求密切相关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专利信息和方法。针对不同行业和机构的需求特点,发挥创意产业的优势,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中小学校逐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培育我省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加强考核评估

根据本规划,制定和实施年度专利推进计划。省政府相关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分计划,将规划的任务按年度分解,并将专利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第17篇:邵武市电影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邵武市电影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我市电影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电影这一独特的文化艺术,推动城乡物质文、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极大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满足城乡群众对精神文化、高品位电影艺术需求,也是融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和文化强市的一项重要工作。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宣传部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广大电影工作者坚持以“基地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基本活动方式”四项基本建设为抓手,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放映指标,连续五年获得主管局先进单位。认真做好公益电影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科教电影、省地市三级文明单位带创电影进乡(镇)、进社区专题放映活动,极大丰富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总结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电影发展的基础上,对接省、地、市对电影工作的要求与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邵武市电影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民众,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208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07]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城市影院数字化电影放映厅建设,2010年基本实现我市农村一个行政村一个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有效促进我市城乡电影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精神食粮,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的基本权益。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建立与海峡西岸经济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电影产业发展模式和公益电影服务机制,到2011年争取实现城区3万人一块银幕,即建设五星级数字电影放映厅3个,建设3D电影厅1个,并带动影院四周其他文化产业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新影城将形成功能齐全、内容丰富、五星级标准的设施和管理、服务,城乡居民到影城后全家人一天将享受到高品位电影艺术和高质量休闲、娱乐活动。积极培育市民的文化、娱乐消费观,有力配合我市“大武夷”建设,开创旅游与文化共享互动平台,力争在我市新影城建设“动感电影”、“3D电影”城等亮点文化品牌项目,构建电影产业与旅游搭台唱戏的文化产业新模式,形成逛武夷、游金湖、吃、住、休闲在邵武的文化旅游新格局。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要认真做好各项公益电影进乡(镇)放映的活动,切实改善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每年投放农村优秀国产故事片不低于30部,科教片不低于30部,商业片不低于20部,实现每一个行政村一个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放映目标,积极培育农村喜庆电影市场,认真做好老人祝寿、孩子升学、新屋乔迁、喜庆婚礼、重大节假日的电影放映活动,有效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乡镇所在地的观影条件,逐步解决乡镇群众从室外到室内观影的转变,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和改造室内放映厅,保障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的权益得到切实改善和提高。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城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文化公共基础建设与投入,认真做文化艺术综合大楼二期影剧院各数字电影厅的建设,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全省一流的五星级影城,即按国家五星影院标准设计、施工,影城分二层,一层将建设4个数字电影放映厅,其中可容纳观众172人的3D数字影厅1个,可容纳观众298人的数字电影中厅1个,可容纳观众72人和48人数字电影小厅2个。以上4个厅建筑面积约为600多平方米,一次性容纳观众约600人。并配有商业用房面积162平方米,公用厕所面积61.6平方米,公共面积预留1664平方米,设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贵宾休息室、数字化售票系统等公共设施,并按五星级影院标准带动其他文化产业若干。二层建筑面积1803.6平方米,其中1587.6平方米建1可容纳观众约800人的现代化影剧院,以及建筑面积215平方米的多功能厅1个。形成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影城。

2、发挥公益电影服务农村的职能,更好的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电影公司公益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公益电影进乡镇、进社区放映活动,认真贯彻实施省厅下达的我市14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全年应放映公益电影1700场目标。积极调剂好优秀故事片和科教片,做好每场电影进乡镇放映活动,精心组织电影进部队、进社区、进敬老院、进工业园区、进重点项目、进校园等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利用公益电影进农村、进社区放映活动这一平台,探索与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团体合作互动,开展各类专题电影放映活动,开创电影与企业联姻为农村群众服务新路子。使我市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突出,使这一党和政府惠民工程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城乡电影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重点,切实加强和改善电影工作的领导和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的考核目标和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长效的考核目标和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实行严格的民主监督、绩效考评,奖惩机制,做到事事有领导、有制度、有考评、有机制、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密切合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公益电影放映活动的全面、顺利实施。

2、市公司领导班子认真制订年度工作目标放映计划,班子实行合理公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电影队在各乡镇、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开展和服务,加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人员的管理、培训,规范各项操作技能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效性。

3、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和提升服务质量。人、车、物全部购买各种保险,转嫁企业风险,安全责任签订到岗、到人,每星期五团队学习日各队须检查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查找生产隐患,把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格局。

4、明确各放映队全年公益电影放映场次任务目标,把全年任务数量化到队、到人,并建立公益电影共性责任考核目标。

第18篇:万年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万年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单位:动2008-04-27生成时间:公开方式:公00:00:00 开

索 引 号:E28130-0301-2008-0003公开时限: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也是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应对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挑战,探索建立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我县的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政策更加配套、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特编制万年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

三、

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经办能力显著提高三大主要目标和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功能、强化基础管理三项重点,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完善、管理科学、体系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经办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基本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目前我县社会经济还不十分发达,社会保险事业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必须依据县情确定适度的保障水平。

2、坚持城乡有别的原则。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养老保险要覆盖到城镇全体从业人员,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不同的缴费费率和费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社会保险需求。

3、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要建立并完善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的激励机制,在维护劳动者权利、公平的同时,突出和体现效率,坚持实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与缴费情况挂勾。

二、完成社会保险“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工作:

1、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参保职工人数稳步增长。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该体系。到2010年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全覆盖。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参保率达100%,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率达100%,私营、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力争参保率达100%,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率达80%,参保人数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参保人数达到32252人,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有关措施,积极拓展农民工参保工作。摸索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路子,到2010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开,机关单

位参保工作开始启动。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到2010年,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私营、外资企业所有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参保率达100%。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期末达到19044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期末达到10743人。

2、基金征缴力度加大,基金总量稳步增长。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征缴达到每年递增8%,到2010年养老保险金征缴达到6085万元。实现工伤、生育保险费基金征缴总量增加,在确保工伤生育保险费用支出的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到2010基金征缴达到19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以每年22%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基金征缴达到68万元。实现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3、不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档案集中管理率达100%,推进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以电子档案为数据核心,以档案查询局域网为基础,建立独立的档案管理查询服务网站。提高社会化服务工作信息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的网络联接,实现报表、生存认证、查询服务等信息交换的网络化;完善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健全联系制度,提高服务质量,采取社区、公安、异地认证等多种措施强化退休人员认证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手段预防欺诈,严防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更进一步推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健全,提升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4、社会保险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基金监管机制健全。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建立业务档案电子文档,完善基础数据库,实现对“社会人”一生状态的跟踪管理,切实做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受益一生”。“十一五”期末构筑起有效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社保部门三方监督、控制机制。

5、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确保女职工生育费用和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6、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经办能力,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体制,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激励机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业务等综合素质。强化作风建设,构建规范有序、功能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实行专业化服务。

7、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为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及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赢得百姓的关注,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8年2月27日

第19篇:中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2009-08-19 10:15:17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大 中 小】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市构建和谐中山,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基于对不同时期形势的判断,确立了从“工业立市”到“产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在这些战略的指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也快速发展,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成绩显著,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㈠参加社保人数稳定增长。社会保险覆盖至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5个险种参保人数稳定增长。至2005年12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总人数达349.36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85.35万人,医疗保险88.55万人,工伤保险85.27万人,失业保险84.84万人,生育保险5.35万人,分别比“九五”期末增长171%、608.4%、91.92%、228.33%和5.5%。五年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平均达到99%以上。

㈡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完善。在全省试点开展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种综合费率征收,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并建立起中山特色的“地税征收、社保运作、工商配合、财政监督、银行服务”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推进社会保险改革,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构建起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救助金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配合国企改革,发挥失业保险在生活救济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㈢社会保险待遇逐年提高。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每年依法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全市养老金月人均水平从2001年的595元,调整至2005年的816元,五年间人均增加221元,平均增幅达8%。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提高相应险种的保障水平。并对住院起付额、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和特殊病种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医保药品范围,提高了参保者的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基金历年结余超过43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㈣农村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按照《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于2005年1月1日启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至“十五”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达22.12万人,超额完成市政府提出的20万人参保任务。

㈤基金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强化稽查工作,规范退保行为,有效地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加大原国企社保欠费清理力度,加强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开展反欺诈调研工作,成立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出台《中

山市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和《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实施细则》,明确社保基金管理方法,健全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但是,对照建立“和谐中山”的目标和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使更多市民受惠;二是城乡二元体制形成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差异;三是社会保险政策及管理需进一步兼顾效率与公平;四是医疗卫生体制缺陷导致医疗保险管理难度加大;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形式单一,社会化管理服务建设滞后;六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投入、运营机制不完善,基金支付压力增大。

二、指导思想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其中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8%,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协调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至2010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城市化率达到78%,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富裕型小康社会。根据上述发展目标,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两个适宜”、和谐中山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加快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进程,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事业长足发展,从而构筑社会稳定安全网,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及和谐中山奠定坚实基础。

三、目标任务

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初步实现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险并轨,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中山社会保险体系。做实个人帐户,基金支付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险待遇逐步提高。完成“金保工程”建设,提高我市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参加社会保险总人数达到508万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98万人,医疗保险106万人,失业保险98万人,工伤保险98万人,生育保险5万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43万人,居民医疗保险60万人;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月人均待遇103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也随之提高;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9%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政策措施

㈠推进农村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基本生活。

认真总结“十五”时期的工作经验,在《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大框架下,逐步制定和完善灵活、可操作性的农保政策,调动镇村和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三至五年内将农民基本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目标,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

障。同时,加快出台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满足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㈡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逐步调整单位缴费比例,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在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弥补基金缺口,做实个人帐户。加强宣传和培训,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以国家、省的医疗保险政策为导向,建立健全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探索建立公务员家属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公务员的后顾之忧。逐步增加医疗救助金,提高医疗救助额度,防止有困难参保者因病致贫。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完善结算办法,简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适当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实现由保生活与促进就业向预防失业与促进就业的转变。改革待遇领取期限和支付办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用于构建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职业资格考核鉴定两大平台,建立起促进就业型失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用好工伤业务系统,加快工伤业务处理,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教育,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设市级工伤康复基地,促进工残职工的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生育保险。规范生育保险运作,加快推进生育保险,使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职工。

㈢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起以新闻媒体、中山政府之窗、劳动保障网站、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为载体的社保政策宣传网络,提高企业和员工、本地农民的参保意识。

调整充实有关政策,积极推动私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征收管理,完善稽核办法,强化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少缴、瞒报行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市镇两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㈣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基金运营机制。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多方监管的组织体系,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作用,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运营的事前、

事中、事后全程监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预防和打击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市财政投入资金增长机制,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支持力度,重点落实做实个人帐户无统筹基金的市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试点,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由市财政提供担保,将三分之一的个人帐户基金用于运营投资,兴建政府公益性市政建设项目,实现我市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㈤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结合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依托现有的退管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设立市镇两级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发挥协调和指导的工作职能,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单位管理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和社区管理,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退休人员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第20篇:连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连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和清远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连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连府〔2011〕12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十一五”时期,我市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已基本普及遗体火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现有殡仪馆1家,经营性公墓1家,公益性公墓11座,公益性骨灰楼(堂)1座。殡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葬礼葬法改革取得新突破,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是,我市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落实遗体100%火化政策、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殡葬经费投入、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如部分镇(乡)政府对殡葬管理仍未引起重视,方式方法简单,火化率下滑;政府公共财政对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投入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低收入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乱埋乱葬时有发生,“三道两区”迁坟工作任务艰巨,经营性公墓存在不规范管理现象,殡葬执法监督缺乏协调配合。这些问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推动先进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需求不相适应,殡葬改革任重道远。为此,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推行火葬,巩固遗体火化率。通过依法强化管理、改善交通状况、完善设施配置、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奖励扶持,提高群众对遗体火化的接受程度,继续巩固提高火化率,实现遗体100%火化。

(二)规范骨灰安葬管理,做好“三道两区”迁坟工作。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在城市主要以树葬、草坪葬、寄存等节地葬法安置骨灰,在农村主要以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集中安放或树葬区域撒散、深埋不留坟头等形式安置骨灰,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对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至2010年底之间“三道两区”出现的违规建造新坟,各镇(乡)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分期整治。对“十二五”期间违规建造的新坟,要做到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三)加强公益性、经营性公墓管理。各镇(乡)要制定完善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要加快骨灰存放设施的建设,继续实施“十一五”期间未完成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划。要进一步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水平和殡仪服务质量。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加强、规范公墓建设和管理,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经营性公墓节地葬法比例,加大殡葬用地的循环利用。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殡仪馆(火葬场)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多样性的殡葬需求。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强化市场准入、建立行业规范,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不断创新殡葬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诚信、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2007年起,我市财政予以农村居民死亡每具丧葬基本火化费300元的补助,到2015年把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居民纳入丧葬费补助范围,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一是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建设,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在城市优先建设骨灰楼堂。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经批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或由若干个行政村共建一个公益性骨灰楼堂,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到2015年,各乡镇平均拥有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数量达到2座以上。二是继续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对落后火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到2013年,殡仪馆争取达到省二级标准,殡仪馆环保节能型火化炉占到6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

1.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镇(乡)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本规划精神,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根据人口、耕地、交通、生态等情况,合理确定殡葬设施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统筹考虑殡葬设备配置标准,明确殡葬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

2.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并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兴建。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各镇(乡)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殡葬改革纳入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和经济建设总体规划,把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市、镇(乡)两级政府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市、镇(乡)两级分别建立由政府牵头,民政、财政、公安、国土、工商、卫生、农业、林业、监察、人社、文明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时召开会议,及时对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加强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互相支持的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殡仪馆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和城乡骨灰楼(堂)的公共投入力度。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能力,把殡葬工作的人、财、物等落实好、解决好,确保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制定公平公正的行业政策。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提高从业资质,探索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加强殡葬服务、骨灰安放、土葬改革、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物价、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加强指导,切实发挥殡葬协会作用,支持殡葬协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自身素质,承担公益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重点治理殡葬乱收费,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教育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优良作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五)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文明新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镇(乡)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结合每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六)锐意进取,促进殡葬改革创新。积极整合殡葬资源,促进殡葬改革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推进殡葬改革的能力,重点解决殡葬基础理论、技术进步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推广环保殡葬产品,特别是节能减排殡葬设备和可降解骨灰盒、棺柩。加强对殡葬设施、产品、服务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环境监测、治理与评价,实行环境质量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创新推广殡葬改革发展模式。

(七)严格考核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各地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以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先进(优秀)个人的重要条件。

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对各镇(乡)政府完成“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阶段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并开展不定期检查,考核、检查情况予以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将对“十二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全市性总结表彰。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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