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范文

2022-07-27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患者隐私保护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及措施

病人隐私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一).医疗行为当中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病人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病人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6.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 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扬,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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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四).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五).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验结果单。为了不暴露病人病情隐私,将床头卡片内容填写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保护病人隐私权具体措施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待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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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暴露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一律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化验室、放射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等相关材料。

保护住院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 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在安排住院病人时,应将男女病人安排在不同房间。

二、询问病史时,在病房询问了一般情况后,再请病人到私密性良好的谈话间进行相关隐私的询问;如有必要在病房对病人进行裸露检查,应请无关人员退出房间,关上房门,并拉上隔帘。

三、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检查或手术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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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同意,一律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更不得在未征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录制手术全过程,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时,必须取得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四、科室对外宣传必须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时,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否则不得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

五、在术后或插管等需要暴露病人隐私部位的护理时,必须请无关人员离开病房,关上房门,采取相应遮掩措施后再进行。

六、涉及隐私的手术和检查应尽量安排同性医生做,如只能安排异性医生,必须向病人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由异性医生进行手术。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各诊断室门口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 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诊治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二、各检查室做到“一室一患”,不能做到的用窗帘或屏风 分隔。

三、为异性病人做检查(如腔内超声、心脏超声、心电图等)时,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四、未经病人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的个人信息、病情、宗教信仰、身体缺陷、个人隐情等透露与病人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五、未经注册的医师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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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观摩学习,涉及病人隐私的,应征得病人同意。

放射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病人在进行X线检查需要暴露胸腹部时,工作人员均应尽到告知义务,向病人进行说明,以征求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得到病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

二、女性病人投照上体时,可穿一件全棉无扣、无金属饰物的上衣。

三、病人在投照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内裤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定位后必须覆盖全棉布单。

四、对于必须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检查的异性病人,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五、如果病人投照区有疤痕或纹身等异常形态,决不允许嘲笑和议论,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取笑病人的生理缺陷。

六、任何病人有权要求保护个人隐私,工作人员有义务尊重和支持要求。

病案管理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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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我院医务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报告中,未经病人本人同意,不得利用病人的真实姓名、照片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以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防止因病案丢失而造成病人隐私的泄漏,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再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三、维护病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原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篡改病案内容及外形特征。

四、加强专人监督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医院或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将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作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不得任意传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六、加强对暂未归档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未归档档案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自觉保管好病人病案资料,不随意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利益。病人出院后,医护人员应按《合江县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整理好病案,由病案管理人员按时回收,使病案及时归档。

七、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已归档的病案原则不能出病案室。临床科室进行病例讨论,或科研用病案,或病人再入院等临床需用的病案,一律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登记归档:涉及医疗纠纷的病案, 6

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病案室应采取特别的保管措施,未经医务科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印。

八、病人需查看自己的病历资料,可办理病案复印手续,具体参照《合江县人民医院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执行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病人的隐私安全,结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现规定如下:

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病案复印程序

一、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病人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二、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复制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病人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病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人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病人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人死亡证明、死亡病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 7

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人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见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医疗机构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运行病历应当由医务处同意、病区指定本科室人员负责送至病案科,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医务人员提高职业自律性,自觉保护病人隐私

医务人员在教学、科研时需要复印病历的应将病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宗教信仰等病人基本信息隐去,保证病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检验科保护病人隐私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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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病人凭就诊卡就医,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病人在收费处交费,根据要求(如采样时间、是否空腹等)到门诊抽血处抽血,抽血处工作人员负责将样本管条形码贴于化验单上。

二、门诊标本的转送由本科负责,住院病人标本的转送由检验科派专人负责。

三、实验室负责样本的录入、样本的检验、保存及样本废弃处理。

四、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格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重新复检,必要时与临床联系,不能简单报告。

五、报告时查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检验结果须逐项审核后方能发出。

六、检验报告单签发后统一由检验科派专人送病区护士办公室,由办公护土核对后签收。门诊病人在指定地点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缴费单取化验单。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的管理、保存及发放工作,不得将病人的相关信息泄露。

七、检验报告单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如发生报告单遗失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两年以上。

九、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严格按HIV初筛实验室的《保密操作程序》实行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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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制度

一、医院重视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的宣教工作,通过医院网站、公共授课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知识。

二、医生在病史询问过程中确认病人系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者后,应主动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病人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三、在诊疗过程中,相关医务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了解该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食堂应为病人提供适宜的饮食。涉及饮食禁忌的,科室应提前通知食堂。

五、病人在院期间进行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在条件许可时,应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嘲笑、歧视和在公共场所议论。

六、当病人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已经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其他病人的就医环境时,医务人员应做好劝导工作,劝导过程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粗暴干涉。

手术室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术前隐私保护:术前要访视病人,多与病人交流沟通,了解病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对病人的特殊病情信息决不会宣扬与泄露和对术前准备需暴露隐私部位时,尽量缩短时间,并采取遮盖等措施,消除其心理负担。

二、术中隐私保护:护理人员由于熟知病人的病情,对病人的有 10

关隐私比较了解,因此在进行隐私部位医疗护理活动操作前,要告知病人哪些隐私需要公开,并做好解释。颈部手术将上衣反穿下拉至遮盖乳房。腹部手术在被褥的遮盖下,为病人脱去衣裤,消毒时将上衣揭开,女性病人用纱布块遮盖乳房,被褥轻拉于腿脚部。取截石位的手术,消毒前应摆体位,消毒后尽快覆盖消毒敷料,从时间和程度上尽量减少身体的暴露,切实保护好病人的隐私部位,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对手术中切下的任何组织,必须认真保管,防止遗失,因为病理切片的结果是手术病人重要的诊断依据之一。

三、术后隐私保护:术毕将病人送回病房,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遮盖和保护工作,护理人员要严守病人隐私秘密,保护病人的信息资料,尽量减少或避免病人隐私部位的暴露。术后回访病人关系到肿物性质,应与主管医师沟通,保持口径一致,实行保护性医疗,决不在公众场所讨论涉及病人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信息等问题,这也是保护病人隐私的重要环节。

推荐第2篇:保护患者隐私

患者隐私受不受保护

讲课人:马建文

●未婚的吴小姐去医院检查乳腺癌,未曾料到给她做检查的是一位男医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周先生到心理咨询室求诊,结果面对“门庭若市”的诊室,病没有看好,反而多了一层对看病的恐惧;而脱下衣服躺在手术台等待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刘婷,却被医生当作见习生实习的“活教材”。越来越多的患者抱怨,他们的隐私权受到了医院和医生的粗暴侵犯。

●医院直言,医生面前无羞处。在医生眼里,人的每个部位都是公开的,患者没有隐私权。

●法律专家认为,法律上虽没有对隐私作出具体界定,但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是对病人最起码的尊重。

编者按:对于患病就医,人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但关于病人隐私,许多人虽有切肤之痛却是欲说还休。

由于诊治的需要,病人不得不向医生袒露一些他(她)本不想表白的隐私———身体或病情。既然涉及隐私,人们又常常会有保护的欲望,但身为病人,身处医院,隐私却成了不是你想捂就能捂得住的东西:你的身体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检阅”,你的病情会在医生的盘问下被“旁听”直至口耳相传„„

那么,当面对“医生面前无羞处”的解释时,病人是该讳疾忌医,还是寄望医院能为患者的隐私加把锁抑或是设置一道屏风呢?患者抱怨:一人患病众人“医”少女胸部当众“走光”

长沙市某广告公司职员吴小姐,今年23岁,尚未结婚,最近一次的看病经历让这位文静内向的女孩十分不快。

前不久,吴小姐在洗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右侧乳房上有一个小小的肿块,便到长沙一家大型医院的乳腺专科诊断。当她走进诊室,发现给她看病的是一位男医生时,立刻羞得把头埋了下去。而诊断过程中有四五个女士站在她的身边,门外还有一男子走来走去,她觉得这么多人围着她看病很不好意思,但医生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习以为常,问的问题非常直接。先是问她结婚了没有,是否生过孩子,哺乳过没有,乳房有没有突然变大了?

吴小姐吞吞吐吐地回答完所有问题之后已经面红耳赤了,而医生接着又让她解开衣服进行检查。吴小姐不情愿地解开了上衣,医生便伸手按压乳房进行检查,还不时地问“是不是这里、痛不痛”,对她乳房上的一个疤痕也刨根问底。旁边有人不时地偷偷发笑,感到难堪的吴小姐只好痛苦地闭紧了眼睛,心中提醒自己:为了治病就忍耐一下吧!

心理咨询像开会

岳阳的周先生患有严重的心理障碍,虽多方求医却一直未能根治,这次他慕名来看省会某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既是相信专家,也是避免遇到熟人,可以安心地接受治疗。

星期三下午,当他挂完号,找到心理咨询室时,他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因为咨询室的门大开着,里里外外都围满了人,即便是站在门口也能听到病人跟医生的谈话,周围的人跟着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周先生忐忑不安地在门外排队,想着等下要怎么向医生描述自己的病情。终于轮到他时,本来心理就有障碍的他,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观硬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他不得不要求与医生单独相处,医生便把满屋的“旁听者”请了出去,但门依然开着。仅过了两分钟,人群又涌了进来,于是周先生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绪又被搅乱了。

病没有看好,反而多了一层对看病的恐惧,周先生形容此次的求医是“旧疾未愈,又添新伤”。

人流手术众人观摩

2000年9月15日下午,刘婷到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她刚脱掉衣服躺在检查床上,医生便推门而入,并对着外面10多个穿白大褂的男女青年说:“你们都进来。”刘婷当时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一下子面对这么多人她感到颇为尴尬,便要求这些人出去,但医生说“没什么,他们都是见习生”,并让她躺好,不然没法检查。

接着医生一边指着刘婷的身体,一边向见习生介绍各部位的名称特征,其间还有见习生的窃笑声,隐私当场变成了教材。此后的手术也是在这种环境下进行,刘婷的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第二天,气愤难平的刘婷找到当事医生,问进来那么多人为什么不先给她打招呼。医生回答:没必要。而另一位医生干脆对她说,在医院,病人根本没有隐私权。\'

记者暗访:满院隐私关不住

7月28日,记者暗访了省会的几家大型医院,结果基本为“满院隐私关不住”。

记者费力挤进了湘雅医院的门诊大楼,仿佛置身于一个热闹的大集市,每个诊室都“门庭若市”。记者随着人流挤到了皮肤性病科的一个诊室门口,诊室里除了医生和正在就诊的病人外,还有几名实习医生和候诊的患者,而所有人的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就诊病人的身上。医生若无其事地询问,一位二十来岁的女患者只能尽量小声的回答减少尴尬。

随后记者在省妇幼医院化验室的门口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化验室的门边围了不少人,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张单子,记者凑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存放化验单的箱子。无论谁想看,只要打开箱子,所有病人的化验结果便一目了然。当然,为了方便查找,不同的病理结果箱都有不同的标识,诸如“大小便、胸腹水、前列腺常规、白带常规、防癌普查、阴道脱落细胞检查”等。

在产科病房,十张床位依次排开。由于记者去的时候是可探视时间,所以每个病床前都有陪护的家属。这让其中一位产妇的丈夫犯了难,他要给妻子擦拭身体,但又怕妻子不慎“走光”。无奈之下他只好一手拿毛巾,一手扯住妻子的衣角,小心翼翼地换着擦,而妻子则把脸扭向了靠墙的一边,嘴里还叨唠着:“要是有个帘子就好了。”

而更为常见的便是妇产科里的男大夫,泌尿科青一色的男医生,往往令手拿挂号单的女病人无所适从。

医院直言:医生面前无羞处

遭遇过以上尴尬的病人都会有这样的怨言:为什么医院在诊治时不实行一医一患?为什么医生不制止围观现象?病人隐私究竟能否得到保护?而记者在对有关医疗机构的采访中了解到,医院也有医院的苦衷,他们认为,在医患比例严重失调的条件下,维护就诊秩序,保护患者隐私只能靠广大患者自觉。

某医院一位内科医生对此另有看法,他认为患者到医院就是来检查疾病、治疗疾病的,比如你走进泌尿科,在场的人都知道你一定是这方面出了毛病,医生帮你隐瞒也没用。更何况现在的就医环境也是一个人紧接着下一个人,医患交流旁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没什么隐私可言。

在一家医院放射科工作的郭医生提起病人隐私的话题就头痛:“我能够理解一些患者的心情,但他们在强调自己的隐私的同时,却忽略了自身的治疗。”

因为时常有病人不愿脱掉衣服接受透视,但不把皮肤暴露出来,拍出的片子会模糊不清。郭医生给这些人讲道理,还是有人固执己见,只好作罢。

长沙市某医学院的夏老师这几年一直分管该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对病人“动不动就说侵犯了隐私权”十分恼火,她说:“在医生眼里,人的每个部位都是公开的,实习医生研究病人是为了更好的治病,怎么能说是侵犯了隐私呢。”夏老师指着妇产科《毕业实习计划》中的各个细则,愤愤不平地说:“按一些人的观点,观看妇女的一些部位就叫侵犯病人的隐私权,学生该怎样实习,医生该怎么看病呢?”

另据介绍,在医院评定“三甲”医院时,教学任务完成的好坏是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实习必不可少,那医患双方的矛盾如何化解?

专家建议:保护隐私宜多设防

病人究竟有没有隐私,该不该保护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为了保障个人人格及自由而设立的,又称“私生活秘密权”。它的基本含义是,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禁止他人干涉,是否向外界披露自己的生活内幕,属于个人自我实现的自由。

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对隐私还停留在浅层次的意识中,认为与性相关的才算隐私。其实,隐私远不止这些。长沙某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有些人不愿意向医生以外的人公开自己的病情、病史、病因等资料,比如说病人的身体、不良嗜好、生活习惯、夫妻生活、过往经历等等。医生可以问,但别人没有必要知道。应该说,病人从坐下听医生询问开始,便存在一个隐私权的问题。

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隐私作出具体界定,医院或医生是否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应该区别病情。泌尿科、妇科、心理门诊、皮肤科等科室的就医病人,大多不愿让人窥视。这些病人有属于自己的隐私,迫切希望在就医检查时能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其次,要区别病人。每个人对自己疾病隐私权的认定以及是否需要保护、保护程度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比如司空见惯的“近视”,对大多数患者而言,似乎不存在隐私。但在患者升学、就业等某些特殊的时段,他们就会自然地产生隐私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要解决医生诊治时病人的隐私权问题,法学界人士建议在现阶段医院可根据自身财力、物力、人力,在各有关门诊科室,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需要保护隐私的病人提供特殊服务。如可由指定医生检查治疗,配备封闭的治疗环境,采取绝密保管医疗资料措施等。而对大多数一般病人,则希望医院能主动从满足病人保护隐私的要求出发,尽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法,尤其不要大声询问病人的病况,以病人心理上能够接受为宜。

在广州的部分医院,已经出现了“密诊室”和“一米线”,这些措施由于有效地保护了病人的隐私而受到患者的欢迎。其实,在我省的一些大医院也于最近推出了相关措施,如省中医附一医院在一些特殊科室如妇产科、肛肠科等设立了独立的检查室,病房在道内侧窗玻璃及门上观察孔有花纹玻璃纸,只留一小孔便于夜间医护人员巡视用。该院院长旷惠桃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维护病人隐私权是对病人最起码的尊重,这项工作在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看来,医患双方都在为保护病人隐私而努力。

推荐第3篇:保护隐私整改措施

保护隐私整改措施

医院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考核小组对保护患者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了检查、评估,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全院职工要继续重视保护患者隐私工作,严格按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办事。

2、医生护士在就医护理工作中,不要去询问患者隐私,如确需治疗隐私方面的疾病,医生护士都要按保护患者隐私制度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患者隐私。

3、维修已损坏的保护隐私的3个屏风。

4、新做屏风10道,在门诊、理疗室、内、外科住院部各放2----3道备用。哪里需要就用在哪里。

5、患者出院后,如需查病历,必须是患者本人,或经患者书面同意的患者亲属。但患者亲属也不得了解与患者疾病治疗无关的信息。不得将患者病案资料外泄。

6、在医院适当的位置,张贴《蓬安惠民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供医生、护士、患者及家属阅读,让这一制度人人知晓。

7、医院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考核小组要坚持对保护患者隐私工作情况半月一考核、半月一通报。树正气,表彰此项工作做得好的,批评此项工作做得差的。

2013年3月18日

推荐第4篇:保护自己的隐私

《保护个人隐私》说课稿

2011-11-28 22:51:

43教材分析

1、本课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

《保护个人隐私》是广东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的第三课。此前,学生已经学习了第一课《维护人身权利》,了解了法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保护的规定,第二课《维护人格尊严》,学生进一步了解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为本课的学习做了铺垫,本课承接前两课内容,是本单元整个链条上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

2、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个人隐私的含义,掌握我国法律在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的有关规定。

能力目标: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如何维护个人隐私和尊重他人的隐私。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懂得在现代社会中维护隐私权的意义;

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

情。

3、教材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隐私权内容的具体范围,理解隐私权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教学难点:如何把握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与成年人的教育之间的矛盾;如何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去尊重他人的隐私。

教法选择

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启发引导法小组讨论法:

采用体验式教学,引导学生交流自己隐私受到侵害时的事例,从而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情景式教学,采用多媒体等手段,扩大教学内容,吸引学生注意,激发学习热情,有通过直接感知,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符合教育学中的自觉性和直观性原则。

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制作课件给学生全新的、栩栩如生的视听感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率。

课时安排:

本课共2课时,这里说的是第一课时。本课时的教学内容是:个人隐私权和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学法指导

1.学情分析

针对的问题:

①社会不断发展,但中学生对隐私权的认识却相当不够。个别家长和老师为了了解孩子、教育学生,常常有侵犯了学生隐私的行为。

②学生把生活、学习上的事情都看作是隐私,常常拒绝与长辈交流沟通。 ③由于对个人隐私认识不够,学生自己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事情时有发生。 ④个别学生不能很好地尊重和保守他人的隐私。

⑤网络的发达,在我们的生活中通过网络手段侵犯个人隐私事件时有发生。。学生的需要:

①了解保护隐私权与父母对子女成长的知情权之间的问题,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隐私权,更有利于自己的成长。

②了解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对侵害他人隐私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帮助学生懂得如何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③引导学生学会尊重、保护他人的隐私权。

④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很多高科技产品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的危险,学生有必要增强隐私意识和法律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给自己的隐私一个心灵的空间。

2.这堂课,我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以下学法。

自主探究猜测推理合作交流归纳总结

充分利用教材可读性的特点,组织学生阅读-讨论-归纳,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

在本课的教学中,我将通过“问题——探究”教学途径,促使学生进行主动探究学习,让学生在分析、比较、思考、讨论、释疑中达到“问题由学生提出,过程让学生参与,疑难由学生解决”的目的,把学习的过程、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帮助学生在积极体验中学会学习,善于学习。遵循“具体——抽象——具体”的认识程序,采用小组探究学习法等在尊重学生认知规律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理解运用知识解决问题。

教学流程

一、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设计“漫画欣赏”和“私人邮件网上晾晒30多天”两个板块。

设计意图:利用社会新闻作为情境引入,吸引学生注意,激起学生情感共鸣,从而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愿望。

二、情境延伸、深化认识

设计“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和“家庭电话、个人信息被曝光之后。。。。。。”两个板块。

设计意图:以案例再续的形式出现,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充分利用学生平时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作为课程资源,体会个人隐私的泄露对个人生活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案例剖析、应用知识

设计“时政链接”和“郭力的反击”两个板块。

设计意图:在学生的关注下,呈现案例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转变学生的角色,使学生融入案例的情节中,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用来引出个人隐私权的概念,加深学生对个人隐私权的理解,以增强学生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的

能力。

四、案例反思、情感升华

设计“郭力事件的反思”板块。

设计意图:通过对郭力事件的反思,给学生敲响警钟,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要提高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警惕。同时对这一事件的思考也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样的设计有助于在学生的思考中突破这节课的重点即隐私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意义。

五、情境探究、自我检索

设计“七嘴八舌”和“四维空间”两个板块。

设计意图: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让学生畅所欲言,进一步深入分析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一些行为。从而突出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隐私的重点,突破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成年人教育之间的矛盾这一教学难点。

教学特色

情境创设——案例剖析——情境探究——思维拓展

设计反思

1.如何去有效开发我们身边的课程资源。成功的课程资源开发,应该是材料的目的性强,内容新颖,时效性强,适用性强,教学效果明显的材料。

2.将一个新闻材料,经过处理加工,采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将情节分段呈现、剖析、反思等手法使材料用得比较透彻、成功。

3、只有激起学生好奇,产生情感的共鸣;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角,课堂才会真正活起来。

推荐第5篇:患者隐私保护(全文)

滑县新区医院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病人隐私权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等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树立保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注意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时则不必让病人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确需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三、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四、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和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或病人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 2 验结果单。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诊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需裸露身体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中医综合治疗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及其他治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或隔帘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影像科、功能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或就诊卡等相关材料。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各检查室应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检查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二、各检查室做到“一室一患”,不能做到的用隔帘或屏风分隔。

三、为异性病人做检查(如腔内超声、心脏超声、心电图等)时,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四、未经病人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的个人信息、病情、宗教信仰、身体缺陷、个人隐情等透露与病人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五、未经注册的医师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以及观摩学习,涉及病人隐私的,应征得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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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病人在进行X线检查需要暴露胸腹部时,工作人员均应尽到告知义务,向病人进行说明,以征求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得到病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

二、女性病人投照上体时,可穿一件全棉无扣、无金属饰物的上衣。

三、病人在投照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内裤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定位后必须覆盖全棉布单。

四、对于必须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检查的异性病人,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五、如果病人投照区有疤痕或纹身等异常形态,决不允许嘲笑和议论,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取笑病人的生理缺陷。

六、任何病人有权要求保护个人隐私,工作人员有义务尊重和支持要求。

病案管理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我院医务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报告中,未经病人本人同意,不得利用病人的真实姓名、照片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以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防止因病案丢失而造成病人隐私的泄漏,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再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三、维护病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原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篡改病案内容及外形特征。

四、加强专人监督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医院或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将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作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不得任意传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六、加强对暂未归档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未归档档案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自觉保管好病人病案资料,不随意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利益。病人出院后,医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整理好病案,由病案管理人员按时回收,使病案及时归档。

七、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已归档的病案原则不能出病案室。临床科室进行病例讨论,或科研用病案,或病人再入院等临床需用的病案,一律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登记归档:涉及医疗纠纷的病案,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病案室应采取特别的保管措施,未经医务科批准任何人不得借 6 阅、转抄或复印。

八、病人需查看自己的病历资料,可办理病案复印手续,具体参照《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执行。

检验科保护病人隐私权制度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病人凭就诊卡就医,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病人在收费处交费,根据要求(如采样时间、是否空腹等)到检验科抽血处抽血,抽血处工作人员负责将样本管条形码贴于化验单上。

二、门诊标本的转送由本科负责,住院病人标本的转送由检验科派专人负责。

三、实验室负责样本的录入、样本的检验、保存及样本废弃处理。

四、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格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重新复检,必要时与临床联系,不能简单报告。

五、报告时查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检验结果须逐项审核后方能发出。

六、检验报告单签发后统一由检验科派专人送病区护士办公室,由办公护土核对后签收。门诊病人在指定地点需凭病人的就诊卡取化验单结果。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的管理、保存及发放工作,不得将病人的相关信息泄露。

七、检验报告单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如发生报告单遗失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两年以上。

九、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严格按HIV初筛实验室的《保密操作程序》实行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

手术室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术前隐私保护:术前要访视病人,多与病人交流沟通,了解病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对病人的特殊病情信息决不会宣扬与泄露和对术前准备需暴露隐私部位时,尽量缩短时间,并采取遮盖等措施,消除其心理负担。

二、术中隐私保护:护理人员由于熟知病人的病情,对病人的有关隐私比较了解,因此在进行隐私部位医疗护理活动操作前,要告知病人哪些隐私需要公开,并做好解释。颈部手术将上衣反穿下拉至遮盖乳房。腹部手术在被褥的遮盖下,为病人脱去衣裤,消毒时将上衣揭开,女性病人用纱布块遮盖乳房,被褥轻拉于腿脚部。取截石位的手术,消毒前应摆体位,消毒后尽快覆盖消毒敷料,从时间和程度上尽量减少身体的暴露,切实保护好病人的隐私部位,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对手术中切下的任何组织,必须认真保管,防止遗失,因为病理切片的结果是手术病人重要的诊断依据之一。

三、术后隐私保护:术毕将病人送回病房,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遮盖和保护工作,护理人员要严守病人隐私秘密,保护病人的信息资料,尽量减少或避免病人隐私部位的暴露。术后回访病人关系到肿物性质,应与主管医师沟通,保持口径一致,实行保护性医疗,决不在公众场所讨论涉及病人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信息等问题,这也是保护病人隐私的重要环节。

保护住院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在安排住院病人时,应将男女病人安排在不同房间。住院病人实施一人一隔帘。

二、、询问病史时,在病房询问了一般情况后,如需进行相关隐私的询问,应请病人到私密性良好的谈话间进行;如在病房对病人进行必要的裸露检查,应请无关人员退出房间,关上房门,并拉上隔帘。

三、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检查或手术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一律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更不得在未征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录制手术全过程,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时,必须取得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四、科室对外宣传必须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时,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否则不得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

五、在术后或插管等需要暴露病人隐私部位的护理时,必须请无关人员离开病房,关上房门,采取相应遮掩措施后再进行。

六、涉及隐私的手术和检查应尽量安排同性医生做,如只能安排异性医生,必须向病人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由异性医生进行手术。

推荐第6篇:员工隐私保护协议

员工隐私保护协议

甲方: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

乙方作为甲方员工,甲方在经营管理中引入并实施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实现有序化、规范化管理。经双方协商,为了保障乙方的个人隐私,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以下隐私保密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1.名词解释: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简介

通过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平台,甲方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询外出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位置和行动轨迹。很大程度提高了销售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也方便科学的调度。这种管理模式已被诸多知名企业如茅台酒、汇源果汁、蒙牛、伊利、完达山、老才臣、三全、金星使用,并带来管理上的便捷,成本控制。通过这个系统平台,企业管理者只要在电脑前打开浏览器登录网页就可以在电子地图上轻松的了解公司在外人员位置和动向一目了然。也可以将外出人员何时到访某地、停留多长时间以及拜访了那位客户都可以统计成一个表格并支持导出与打印,核实该业务员是否真实到访客户。如有客户打电话需要上门服务,并能及时查询处员工所在位置,让最近距离的员工赶到。

2、保护信息

本协议中,保护信息是指甲方只收集查询乙方在工作时间内(详见《重庆趣购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下同),收集或调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信息。

3、甲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甲方承诺仅把乙方个人信息用于提供公司内部考勤管理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甲方如果收集或调取到乙方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个人信息,须及时删除,并保证不向第三方外泄,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索赔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乙方不得利用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从事违法乱纪的

事,不得利用该系统做有损于甲方的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乙方使用GPS卫星定位设备所产生的手续费、月租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隐私

乙方隐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同别人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谈话内容及图片、非工作时间的个人行踪等。

5、乙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如果出现通过本系统(即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导致乙方隐私泄露,但不是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则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GPS卫星定位外出销售人员及车辆考勤系统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乙方隐私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DNA采集样本、DNA检测报告和协议。

工作时间内,乙方有义务开通GPS卫星定位设备,并开启传感控件,让甲方收索及调取相关信息。

6、终止: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发现并通知违约方后1个工作日内,违约方没有能够按照守约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改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同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再履行本协议各自约定。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另守约方全部损失;且守约方有权采取任何公平合理的补救措施。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重庆~~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12年1月1日

推荐第7篇:酒店客人的隐私保护

酒店客人的隐私保护

酒店来来往往,每日的客流量很多。如何保障客人隐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乎酒店正面与否的形象,还让顾客对酒店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对客人的隐私保护,是最基本的原则。如何做到保护隐私,恒8连锁酒店对工作人员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酒店应培养员工良好的品格,时刻注重并加强法制意识的教育,真正提高员工自觉保护客人隐私的意识。要明白酒店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客人隐私。

二、提高客人的自助服务程度,以减少员工对客人部分活动的干预。应尽量避免酒店员工过多地知晓客人的隐私。

三、酒店工作人员打扫房间要在客人不在房间时进行,一般非紧急情况(如发生火灾时例外),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客房;也不能带有目的性地去探索些什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

四、酒店雇员不得向来访者通告客人房号,如要告诉,应该取得住客的许可或让住客通过电话与房客预约。一切必须经过客人的同意。

五、如有打听房间住客情况的,不得将住客姓名及单位名称告诉对方,要有警觉性地保护客人隐私。

六、前台服务员和门僮不能大声报客人房号让旁人听到

七、不能将钥匙交给租房客人以外的任何人。

做到以上几点,客人的隐私就能得到很好的保护。酒店是来往客人的另一个家,要让他们感到舒适,而不是时刻担心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酒店的管理者和职员,都要有意识地去保护。这样才能使酒店与客人之间的联系更加和谐。

推荐第8篇:病案利用与隐私保护

病案利用与隐私权的保护

病案中患者隐私内容

由于医学诊疗的特殊性,患者必须向医务人员陈述家族和自己的疾病史、展现自己的隐私部位、讲述自己情感的变迁、介绍自己的工作人际关系及心理状况等不愿意对外公开的个人资料和秘密。这些内容包括:

患者的一般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出生年龄、籍贯、经济状况、婚姻变化、家庭及人际关系。

患者身体存在的生理缺陷或影响其社会形象、地位,就业的身体特殊缺陷。

患者既往史如疾病史、家族史、生活史、婚姻史、生育史等。

特殊疾病如性病、传染病、遗传病、特殊疾病及死亡原因等。

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如血液、精液、血型等检查报告单,影像检查报告单等。

病案利用中的侵权现象

侵犯隐私权指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取、公开或使用他人生活资料,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在病案利用过程中,侵权人既可能是病案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又可能是社会病案利用者,利用者侵权现象主要有以下表现:

私自公布病案中患者隐私内容:未经患者同意公布或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病案内容,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生理缺陷、性疾患、家族史、不正常的婚姻史、发病原因等。

非法利用病案中患者隐私内容:未经患者同意擅自让他人或组织查阅病历,或改写病历有关患者隐私内容;使用患者真实姓名及照片进行科研论文交流等。

病案管理人员因好奇心或者别有用心把患者隐私当做“新闻”传播,极个别人泄露病案内容谋取非法利益。

病案收集、管理不当造成病案丢失: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部分内容及病案丢失,而发生患者隐私外泄。

患者隐私的保护依据

《民法通则》第140 条解释了民法通则中关于名誉权的条文规定“凡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执业医师法》中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的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第43 条规定“, 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1999 年5 月5 日修正的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 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2002 年7 月19 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指出“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查阅病历的须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病案利用中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加强隐私权理论研究,加快立法速度

我国在隐私权研究和保护方面较为薄弱,虽然有许多关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规和司法解释,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诸多法律法规只是笼统、间接地提及保护隐私权,这将直接影响执法力度。因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立法,只有在立法的大环境下,作为部门法之一的档案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应尽快出台《病案管理法》,使病案管理、使用合法化。

加大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普及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重点提高医、护、管保护患者权利的法律意识,使各个部门和医、护、管人员充分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依法行医,依法运用各种档案资料,自觉维护患者的权利,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院的社会形象。病案管理人员要明确病案中涉及患者隐私的内容,并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用各项法律、法规来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加强病案保护及监督

认真学习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照片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维护病案安全、真实、原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检查、装订,对病人的隐私了解的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加强学习,勇于创新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由纸张病历逐步转向电子病案的时期并不遥远,病案信息资源共享环节中涉及了患者隐私开放、利用权限扩大等问题,因此,在电子病案软硬件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患者隐私的保护,将病案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不同级别的使用权及开放权限。使病案信息在不同用户中充分发挥作用。

推荐第9篇: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一、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

(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二)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供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或家属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四) 强化保密意识,提供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布的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执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五)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同时,患者应懂得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如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有权拒绝回答与诊治疾病无关的询问;当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并且要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患者必须有知情同意权,医院应该履行义务告知权。对医务人员干涉、侵害自己隐私的行为患者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要求处理;对严重侵犯自己隐私,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

(六)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

2 且要有女护士或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对好被检验者后方发给其检验结果单。为了不暴露病人病情隐私,床头卡片、患者一览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七)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

(八)医疗行为当中应避免侵犯病人隐私的下列情况: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病情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具体措施

(一)为患者做诊疗查体,行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处置、及超声、心电等辅助检查时可以通过诸如进行屏风遮挡,床单位间进行活动帘隔离、严格就诊区划分、医护人员与病人交谈时的语言轻柔等措施来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务人员不得非法泄露,如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需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拍摄、报道。

(三)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四)当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比如被查出传染病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权利按照规定上报,并告知与病人亲密接触的人。

(五)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推荐第10篇:网络隐私保护演讲素材

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保护

你或许听说过大数据这个词。事实上,你可能对这个词已经心生厌恶。确实,大数据受到了空前的宣传炒作。

何为“大数据”呢?当前,大数据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维基百科对它的界定是:“大数据,或称巨量数据、海量数据、大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

大数据与网络息息相关,大数据的到来似乎让大家举足无措,手忙脚乱。我们还没弄清它是什么,却已经被它所包围。截至2014年6月﹐中国拥有网民6.32亿﹐其中手机网民5.27亿。据统计﹐过去一年中国网民在网上的损失接近1500亿元﹐包括攻击网站﹑隐私泄露﹑虚假消息等等。360互联网安全中心公布数据:平均每天拦截木马病毒接近1亿次﹐拦截的钓鱼攻击超过1200万次﹑虚假证券300万次﹑彩票欺诈400万次﹑假药网站500万次。大数据时代最重要的挑战﹐是对用户隐私的挑战。周鸿祎指出﹐大数据時代可以不断采集数据﹐当看起來是碎片的数据汇总起來﹐“每個人就变成了透明人﹐每个人在干什么﹑想什么﹐云端全部都知道。”

现在有个词叫做预见性监管,或者叫算法犯罪学。这个是指如果我们掌握了大量数据,比如以往犯罪发生的地点,我们可以就知道把警力派到哪里。这很合理,但问题是数据分析不会仅限于地点数据。它会进一步深入到个人层面,为什么我们不去分析某人的在校成绩、品行记录,或者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消费记录、信用记录和他们的上网行为,比如他们是否熬夜,喜欢吃什么,消费能力是多少等。当可以通过健康腕带读取生化数据时,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否有激进的想法。我们可以用算法来预测我们将要做什么。可能有些事情还没做我们就要承担责任。

哦哦哦,似乎什么地方不对了。我们好像变成了机器人,甚至不如机器人——我们要由数据来控制自己,改变自己和决定自己的未来。个人隐私在小数据时代是主要挑战。在大数据时代,这个挑战将会成为保卫自由意愿、道德选择、人类意志、人类的能动性。说道这里似乎有点杞人忧天了,但是如果不在民众对保护隐私毫无概念的话,这就不是耸人听闻了。

说到这里“我们都很担心互联网隐私,我们对待此事的态度与对待病例类似,有种避而远之的感觉。我们并没有考虑,将正确的信息,通过正确的方式,与正确的人分享之后,所得到的巨大利益。虽然隐私问题值得重视,但不应该因噎废食,不假思索地一味保护隐私。

比如科学家迟迟不肯公布自己的发现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但当他对外公布实情后,立刻收到了数以千计与他有类似情况的人的回复,更多思想的碰撞与交融,会产生新解决方法和理念。这就是开放的价值。正如我们常说的那句话,你一个苹果我一个苹果,交换一下还是各自一个。但是你一种思想我一种思想,分享一下,就是两种思想。话很容易理解,但是这种思想如何以适合时代潮流发展的方式得以应用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面对大数据这把“双刃剑”,我们需要认识清楚。用好它,我们可以所向睥睨,用不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关于隐私的保护和每一位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面对大数据时代下隐私的保护需要互联网企业和民众一起努力。

互联网企业应该做的就是为民众提供选择,向他们展示哪些数据会被收集,并告知他们搜索历史和定位数据。比如:Chrome的隐身浏览模式;哈佛、MIT、CERN联手发布的安全电邮服务ProtonMail:NSA唯一无法监视的电子邮件系统;有糖电商平台的对会员的信息处理方式。这些产品通过更多方式实现隐私保护服务,将主动权交在客户的手中。企业要为人们提供了更多选择,让他们知道事情的进展。

对于我们而言,多多了解互联网安全知识,不要盲目崇拜数据,也不要为了隐私保护躲避数据,躲避分享。人类的进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碰撞。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环境中,养成科学安全的用网习惯,多多了解网络动态,身体力行保护自身隐私权利。

第11篇:《隐私受保护》教学设计

《隐私受保护》教学设计

(安徽省天长市汊涧中学 239321 宗 权)

【教学内容】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五课。

【教材分析】本设计的课标依据是“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教材旨在引导学生了解公民隐私和隐私权的内涵;认识到尊重和维护隐私权的重要性;知道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懂得用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以及侵犯隐私权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认清隐私和隐私权,树立人格独立观念,培养隐私的意识与观念,强化学生在隐私方面的责任与信誉意识。

2.能力目标:理解本课教学的基本内容,初步掌握保护隐私的技巧和法律手段。

3.知识目标:了解隐私的内涵,认识到尊重和保护隐私权的必要性。知道隐私权及其具体内容;澄清隐私即丑事等错误观念;懂得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了解个人隐私权受侵害时的法律救助方法及侵权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隐私的含义和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 1记录,烦死了。

芳草:我妈妈也老是在我上QQ时候对电脑旁张望,好像我在干什么坏事一样。

婷婷:她还跟我要QQ密码,不然就不让我上网。 芳草:那怎么办啊,以后我都不敢确定是不是在和你聊天了,搞不好是你妈!

婷婷:哎,你说我怎么办? 讨论:QQ密码能给妈妈吗?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家长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是他们的权力,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心里很想知道孩子上网在做些什么。但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其人格独立,他们有自己的心灵空间。家长应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她不同意告诉密码,家长不应强求,因为强求孩子交出密码会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交流。所以,家长应通过其它的方式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情况。

师:刚才大家讨论的问题,这里就牵涉到隐私问题,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秘密,这就是隐私。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以我们学生为例,我们的通信、日记、身体隐疾和家庭住址都属于隐私。以往我们对隐私的概念十分陌生,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将隐私与不光彩的

- 3一天,婷婷去好朋友小黄家玩,小黄把自己的日记拿给她看,还告诉了她一些小秘密,并让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但婷婷是个十分外向的人,有时候会有一种冲动,把这些内容告诉别人,她又感到不该这样,很困惑。她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婷婷这样做是不可以的。朋友之间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在他人隐私面前止步。生活中我们对别人的隐私应该少一点关心、少一点好奇、少一点打探、少一点干涉、少一点传播。如果朋友允许你进入其隐私领地时,你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诚信感。

四、什么是隐私权

播放视频:《盘点明星发飙》

(http://v.youku.com/)

讨论:记者该不该在明星个人私生活上做文章?媒体播出这些八卦新闻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何种权利?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一般而言,个人的收入和婚恋部分是他人隐私。媒体不应该在个人的私生活方面做文章。只有权利人才能公开或允许他人公开自己的隐私。但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比一般人要小,因为社会公众有知情权。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理应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因此,明星的年收入涉及社会分配和纳税问题,已经不属于个人隐私,媒体有权披露,而婚姻问题则属于个

- 5学生回答,教师归纳:小品

一、二中的公安人员做法是对的,小品三公安人员做法的错误的。小品

一、三中的住宅主人的做法是对的,而小品二中的做法是错误的。隐私权的真谛就是私生活的安宁,保障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受侵扰,但公安人员因为案件的需要,依法执行搜查任务是法律许可的。

2.个人信息保密权

教师:我手里拿着的是邮递员刚刚送达某学生的信件,班主任发现这名学生最近成绩下降,怀疑她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来往,想拆开信件看看。请问,班主任拆学生的信件是否合法?假如老师或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查看或公开。老师不是法定的监护人,所以拆开学生的信件是不合法的。家长代拆未满10周岁子女的信件是合法的,因为未满10周岁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家长代拆是保护其隐私权。

学生朗读教材P49“相关连接”。

六、依法维护隐私权

多媒体展示:《门前安监视探头侵犯邻居隐私须拆除》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隐私权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被告计国忠将安装在屋门上方的监视探头

- 7 2.语文老师把学生的日记用于课堂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可以用于课堂教学,但如果有涉及学生隐私的内容则不可以)

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话进行监听。(可以) 4.大学生应聘。招工单位询问应聘者身高、婚否、年龄、家庭情况、通讯地址。(不可以)

5.学校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可以)

二、选择题:

1.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以下属于隐私的是(A) ①身体缺陷 ②行李、书包 ③小偷行窃 ④家庭住址 A ①②④ B ①③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2.下列行为属于侵犯我国公民的通信和通信秘密是(B) ①父母查看子女储存在电脑上的电子邮件 ②班主任老师长期扣留学生信件 ③公安人员因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出境信件予以检查 ④村干部拆阅劳改人员寄给家属的信件

A ①③④ B ①②④ C ①②③ D ①②③④ 3.下来行为属于合法搜查的是(A )

A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出示搜查证依法进入公民住宅搜查

B有的学生丢失了东西,老师搜查部分学生的书包 C超市保安对顾客的搜查 D派出所为清理流动人口的夜查

- 9

第12篇:保护学生隐私 尊重学生人格

保护学生隐私 尊重学生人格

公民隐私权是指 “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学生作为我国公民,同样具有隐私权。尤其初三学生,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懂得一些道理,若偶尔犯有一点小错误,老师提出批评教育时要注意场合,切不可批评过分,要掌握一定尺度,否则,会使他们失去信心,丢掉面子,也会影响学习和做人。

那么,我们老师应该如何行使教育权,做到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又不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呢?这就需要老师正确处理隐私权和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我们在获取信息是要合法。在教育教学中,学生可能会出现种种违纪行为、交往行为。这些行为教师在获得信息过程中,要采用合法手段,教师可以通过谈心的方式,让学生主动说出相关的信息,让老师找出帮助的办法。

早恋是中学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我所带的班级中也时有发生。那是去年下半期,我班有一位女生,白天上课总是无精打采,或者心不在焉,并且手机短信不断,常常埋着头在课桌下看短信,一下课就发短信,月考中她的成绩大幅度下降了,凭我的直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决定找她谈谈,下午休息时我把她叫到我办公室。我指出上述现象,这可不是从前的你,问她是什么原因。一开始,他没有正面回答我,闪烁其词,遮遮掩掩。通过耐心疏导,并向她保证老师绝不泄露她的隐私,她终于讲了实话。她说“老师,我早恋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因此,我一到晚上想起这事就睡不着,所以,上课没精神,你能帮我出主意吗?” “我不正在帮你想办法吗?”我说:“如果你相信老师的话,就按老师教你的办法做好吗?第一,马上把手机给老师,你可以把卡和电池抽出去,如有什么事,用老师的手机;第二,丢掉包袱,轻松上阵,全心全意投入学习。”她教我办法做了,当即把手机交给了我,只拿走了卡。第二周她好多了,她的事 我也从未在班上提起。她学习成绩又上来了。

其次,对学生处理过程中要尊重学生隐私权。在对一些问题学生的处理中,要尊重学生隐私权,尊重学生人格特性,尊重学生人格,要以师生平等方式进行批评或者教育,不能涉及到学生隐私,如果涉及一些需要公布的信息,在必要的范围内公布,使隐私权与知情权达到一定程度的协调。如满足家长的知情权,可以向家长披露:满足教学群体的知情权,可以向相关任课教师披露。比如考试分数,不应在班级张榜公布,但可以向家长公布,可以向相关任课教师公布。

第13篇: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XXXX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管理措施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个人隐私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人权,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在精神上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二、本制度引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相关内容作为本制度的内容。

三、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

1、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个人史、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2、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不得嘲弄。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为诊疗护理需要进行相关信息交流,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等。

4、加强病案管理,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5、男性工作人员在对女性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6、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7、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在一定公开场合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9、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在不影响医院工作和秩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要予尊重和保护,不得用任何方式议论、嘲笑、歧视和干涉。

四、病人隐私保护流程:

(一)门诊医师在接诊时,要单独接诊患者,做到“一医一护一室一患”;对患者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必须用屏风、床帘遮挡或关门遮拦,实施保护性诊疗措施。

(二)对住院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尤其对隐私部位进行检查时,要按照第

(一)条的要求做,并尊重病人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

(三)对住院病人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操作前请无关人员先离开房间,在操作时最好拉上床边护帘,必要时到专门的房间进行诊疗操作。

(四)在进行体格检查、诊疗操作或手术时,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

(五)抢救病人时,要尽量体现对患者的隐私保护。

第14篇:第五课 第一框 隐私受保护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第一节隐私和隐私权第一课时 人人有隐私

自学目标指导

1、阅读第一目,并完成下列知识精要,在书上勾出重点

2、小组订正

3、生背记(10分钟)

4、师抽查提问 (5分钟)

5、课堂检测(20分钟)

知识精要

1、隐私

(1)含义:是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与利益、利益无关的纯个人个

人秘密。

(2)内容

①隐私信息

②。

③私人领域。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1)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是属于自己的,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

(2)个人独立自由的需要。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人们对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坚持以人为本的需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的担忧,保证人们的生活。

巧点拨

把我隐私需要澄清几个误区:(!)隐私不等于个人生活中的所有秘密。只有那些与公共利益攸关的,公民个人不愿被窃取的或被披露的个人事情,才可成为隐私;(2)隐私并非丑事 ;(3)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自己信任的人沟通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理解和帮助

课堂检测

一 单项选择题

1“我心中有个小秘密,不能告诉你”,这句歌词说明了()

A这人的思想有点保守

B人人都有警惕他人的心理

C社会复杂,人心难料

D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都应尊重他人的隐私

2、个人隐私具体包括

① 私人信息②个人私事③私人领域④个人安全

A ②③B ①②③④C ①②③D ①③

3、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会造成()

①无法使世人在世上生存 ② 内心世界失去安全感

③私人生活的安宁被侵扰④难以体会做人的尊严

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②④D ①②③④

4、下列关于隐私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②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③每个人社会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的,也属于隐私④隐私是与群体利益无关的纯属于个人私事

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②③④D ①②④

5、(2008)据报道,形形色色的偷拍又越发猖獗之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受害者选择对簿公堂,这表明()

A 尊重隐私权仅仅是道德的期盼B 普通人不得保护自己的隐私权C人们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D 这些受害者缺乏宽容

6、保护隐私就是()

A不与他人交往

B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一把锁

C不交知心朋友

D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二综合运用题

以下是八年级三位同学的一些表现:

同学甲——不喜欢参加体育活动,身体越来越差,经常请病假去看病。 同学乙——经常给同学起外号。

同学丙——经常不交作业,他认为这是他的隐私。

请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帮助以上三位同学认识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第二课时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1、阅读第二目

2、完成下列知识精要填空,并在书上勾出重点

3、小组订正(5分钟

4、生背记(10分钟)

5、教师抽查提问(5分钟) 知识精要

1、隐私权

(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和私人保密的权利。

(2)内容

①私人生活的自由与

②个人保密权

③个人内容保密权

(3)真谛:是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不被侵扰。

2、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意义:

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

课堂自测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此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单位无权过问,劳动者有全拒绝作答。据此回答1

1、《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力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劳动者的()

A名誉权B 荣誉权C人身权D 隐私权

2、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的权利

①私人生活安宁②私人信息保密③私人信息收益④个人人格独立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使,采纳了学生的建议,禁止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这一做法有利于保护学生的() A隐私权B生命健康权C 名誉权D荣誉权

4、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有权()

①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②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③若造成较大经省痛苦则④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进行反击,也公开侵权人的隐私

A ①②③B ①②③④C ②③④D ①②④

5、(2008)父母为了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私自偷看子女日记,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侵犯了子女的()

A人身自由B 隐私权C 姓名权D 名誉权

6、张某未经同学小王同意,擅自吧消亡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其他个人资料公布在网络上。张某的做法侵犯了小王的()

A荣誉权B 姓名权C 个人隐私权D 名誉权

7、学生丁某没有经得同学何某的同意擅自拆阅了何某的私人文件,并将内容在同学中传播,引起了何某的不满和怨恨。于是,何某将丁某对他说的悄悄话

也都说了出来,对丁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丁某和何某的行为都侵犯了对方的什么权利?

(2)这一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能力拓展

一、单项选择题

1、(2008)在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公民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 姓名权D 隐私权

3、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有利于()①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 ②人们做错了事刻意隐瞒③保证人门自由舒畅地生活④人们想或做一切想做的事A ①②

B ③④C ①③D ②④

4、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的是()①小王为集邮毁弃他人的信件 ②小赵的母亲以关心为由私自拆阅小赵的信件③公安机关因追查犯罪分子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话进行监听 ④某企业经理以管理为由禁止职工寄发信件

A ①②④B ②③④C ①③④D ①②③

5、下列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是()A父母关心子女常到学校了解子女情况 B 陈某将收集到的某同学个人资料披露给某信息公司C 学校公布某学生家长给学校的感谢信 D 学校为防止学生作弊,在教室里安装了监听器

二、材料分析题(2008)2007年12月7日,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海淀法院受理。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几万网站公开向杭州律师郭立理赔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大百万元。原告郭立7月,曾使用在玩网站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了一份私人邮件,次个人邮件被百度搜索链接在互联网上公开达30多天,新建全文被公开发表于“百度快照”上,可供任何人阅读。

(1)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

(2)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三、知识迁移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女同学在自习课上看一张纸条,她的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怀疑是男同学写给她的,就将纸条强硬地要了去,同时,老师不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纸条念了一遍,还连嘲带讽地批评她看情书,不好好做功课。这名同学觉得无地自容,冲出了教室。

(1) 老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要加以评价。

(2)如果你是那位老师,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第15篇:第五课_第一框_隐私受保护

华美中英文学校八年级政治导学案

课题:隐私和隐私权课 型:新授授课时间: 月日

执笔人:卢宝丽审核人:文科备课组检查人:卢宝丽

班别姓名学号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一节隐私和隐私权

自学目标指导

1、阅读第一目,并完成下列知识精要,在书上勾出重点知识。

2、隐私

(1)含义:是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与利益、利益无关的纯个人个人秘密。

(2)内容①隐私信息②。③私人领域。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1)内心世界安宁的需要。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是属于自己的,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

(2)个人独立自由的需要。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人们对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坚持以人为本的需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的担忧,保证人们的生活。

巧点拨:把我隐私需要澄清几个误区:(!)隐私不等于个人生活中的所有秘密。只有那些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公民个人不愿被窃取的或被披露的个人事情,才可成为隐私;(2)隐私并非丑事 ;(3)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自己信任的人沟通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理解和帮助

课堂检测

一 单项选择题

1“我心中有个小秘密,不能告诉你”,这句歌词说明了()

A这人的思想有点保守B人人都有警惕他人的心理

C社会复杂,人心难料 D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都应尊重他人的隐私

2、个人隐私具体包括

① 私人信息②个人私事③私人领域④个人安全

A ②③B ①②③④C ①②③D ①③

3、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会造成()

①无法使世人在世上生存 ② 内心世界失去安全感

③私人生活的安宁被侵扰④难以体会做人的尊严

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②④D ①②③④

4、下列关于隐私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②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③每个人社会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的,也属于隐私④隐私是与群体利益无关的纯属于个人私事

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②③④D ①②④

5、(2008)据报道,形形色色的偷拍又越发猖獗之势。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受害者选择对簿公堂,这表明()

A 尊重隐私权仅仅是道德的期盼B 普通人不得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C人们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D 这些受害者缺乏宽容

6、保护隐私就是()

A不与他人交往B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一把锁

C不交知心朋友D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第二课时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1、阅读第二目

2、完成下列知识精要填空,并在书上勾出重点

知识精要

1、隐私权

(1)含义:公民依法享有和私人保密的权利。

(2)内容

①私人生活的自由与②个人保密权

③个人内容保密权

(3)真谛:是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不被侵扰。

2、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意义:

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

课堂自测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此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单位无权过问,劳动者有全拒绝作答。据此回答1

1、《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力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劳动者的()

A名誉权B 荣誉权C人身权D 隐私权

2、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的权利

①私人生活安宁②私人信息保密③私人信息收益④个人人格独立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使,采纳了学生的建议,禁止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这一做法有利于保护学生的()

A隐私权B生命健康权C 名誉权D荣誉权

4、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有权()

①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②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③若造成较大经省痛苦则④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进行反击,也公开侵权人的隐私A ①②③B ①②③④C ②③④D ①②④

5、(2008)父母为了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私自偷看子女日记,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侵犯了子女的()A人身自由B 隐私权C 姓名权D 名誉权

6、张某未经同学小王同意,擅自吧消亡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其他个人资料公布在网络上。张某的做法侵犯了小王的()A荣誉权B 姓名权C 个人隐私权D 名誉权

7、学生丁某没有经得同学何某的同意擅自拆阅了何某的私人文件,并将内容在同学中传播,引起了何某的不满和怨恨。于是,何某将丁某对他说的悄悄话也都说了出来,对丁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丁某和何某的行为都侵犯了对方的什么权利?

(2)这一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能力拓展

一、单项选择题

1、(2008)在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公民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 姓名权D 隐私权

3、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有利于()①

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 ②人们做错了事刻意隐瞒③保证人门自由舒畅地生活④人们想或做一切想做的事A ①②B ③④C ①③D ②④

4、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的是()①小王为集邮毁弃他人的信件 ②小赵的

母亲以关心为由私自拆阅小赵的信件③公安机关因追查犯罪分子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电话进行监听 ④某企业经理以管理为由禁止职工寄发信件

A ①②④B ②③④C ①③④D ①②③

5、下列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是()A父母关心子女常到学校了解子女情况 B 陈某将收集到的某同学个人资料披露给某信息公司C 学校公布某学生家长给学校的感谢信 D 学校为防止学生作弊,在教室里安装了监听器

二、材料分析题(2008)2007年12月7日,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海淀法院受理。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几万网站公开向杭州律师郭立理赔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大百万元。原告郭立7月,曾使用在玩网站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了一份私人邮件,次个人邮件被百度搜索链接在互联网上公开达30多天,新建全文被公开发表于“百度快照”上,可供任何人阅读。

(1)以上材料说明了什么?

(2)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三、知识迁移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女同学在自习课上看一张纸条,她的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怀疑是男同学写给她的,就将纸条强硬地要了去,同时,老师不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纸条念了一遍,还连嘲带讽地批评她看情书,不好好做功课。这名同学觉得无地自容,冲出了教室。

(1) 老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要加以评价。

(2)如果你是那位老师,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第16篇:毕业论文:浅谈网络隐私与保护策略

浅谈网络隐私与保护策略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全球性的信息网络环境已经形成。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分布开放机制,丰富的网络服务,尤其是网络商业化的增强,给人们生活、学习、交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人们的隐私权造成了诸多不必要的干扰和伤害。如何有效地保护网络隐私已经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

1网络隐私表现形式 网络隐私二个人资料+在线隐私 网络隐私可分为个人资料和在线隐私。为了申请邮箱、注册抽奖或是网上购物,我们必须提供姓名、联系地址等个人资料,有时甚至涉及到出生年月、月收人等进一步资料。调查显示,77.36%的网友曾在互联网上公布真实的个人信息,在网上申请免费服务时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填写真实资料的网友占62.61 %,而在网上聊天时,25.91%的网友肯定自己会说真实情况,62.50%的网友表示将视情况而定。当所有的个人资料和在线隐私被汇集,个人对于网络就没有隐私可言,而整个网络社会,也就是一个完全没有秘密的虚拟社会。通过网络查找个人隐私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当你的信息和在线隐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掌握,后果将不堪设想。网上购物是个很好的例子。为了网上购物,消费者必须提供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购物偏爱,有时还要提交收人记录和健康记录。网络公司汇编这些信息,而互联网使得分享这些信息非常容易。

2网络隐私受侵害现状 在IT产业发达的美国,当客户点击双击网络广告公司( DoubleCliklnc)的广告时,网络将自动在客户的浏览器中放置一个Cookies文件。以后当客户访问该公司170多个站点中的任何一个时,网站就会读取这个文件,并根据记录的信息向你发布相应广告。在英国,2000年3月对于1014名调查者进行有关“是否会对于在网上购物后,电子商务公司可能利用顾客资料向其传摘并不需要其他信息”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令人担优,比1999年有较大辐展增长。 即使在中国,通过网络或网络技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深圳情网曾以年访问人数超别刃万,登记会员达13万而位居国内交友网站的首位,然而2000年4月刀日,该网站忽然不能访问,在盛拟世界一个人们日常居住的小城镇不冀而飞,13万“鸳鸯”变得无家可归。后来技术人员发现,有人用重装系统的方法,非法登录,拷贝了情网系统软件及会员资料,然后将所有的资料月除。 由此可见,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通常有四种:(1)干涉、监视他人的私生活、破坏他人生活安宁;(2)非法检查、窃取个人情报;(3)疽自宜布他人隐私;(4)非法利用他人隐私。对于用户来说,互联网上泄解个人隐私有多种可能,一方面,从事信息服务的经营者会不遗余力地收集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另一方面,消费者有时不经意泄露的自己或家庭的私生活秘密会被他人收集、利用和传播。

3网络隐私保护现状 网络隐私侵犯现象的存在使隐私权的保护成为必须,各国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尽量避免网络隐私权受到侵犯。

3.1中国 我国的《宪法》和许多法律中均有关于个人隐私保护性条款。如《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认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宜扬他人的隐私”。另外,我国法律保护隐私权的精神已在其他立法中得以体现。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墓本法》第35条规定,香港居民有权得到秘密法律咨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解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31条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薄重其意愿,不得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7年硕布),第18条规定:“用户„„不得搜自进人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墓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2000年颁布)第6条规定:“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3.2美国 尽管在美国某些州已经发布了自己的隐私保护法令如(公平信用报告法》、《金融隐私权法》、《联邦有线通讯政策法案》、《录影带隐私保护法案》及《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法案》等,但是美国联邦一级的、全面的个人隐私保护法律目前还没有制订。这种状况可能将会有所改变,美国国会 正在积极讨论一系列有关规范使用各种类型个人资料的法律。美国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隐私权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隐私权。美国第一部关于网上隐私的联邦法律于2000年4月21日起生效,从当日起在网上搜集13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可处以上万美元的罚款。 除了立法保护,美国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来对网络隐私进行保护。如以保护网络隐私权为目标的技术协议Platformfor Privacy Preference (P3P) 。P3P主要是要向电脑用户提供在网络上分享个人数据时所应该遵循的隐私权保护协议规范。又如美国电脑大厂IBM于2002年4月宣布,推出让企业将互联网隐私措施自动化的免费软件。而美国电报电话的免费软件则可提醒上网者各网站的不同隐私设定。IBM的Tivoli安全产品部门副总裁克里希纳说,为了安抚那些优虑,企业可使用1BM的Tivoli Privacy Wi}and隐私精灵。该软件可将公司的书面隐私措施转变为电子规则,用以防止员工违犯规则。而AT&T的R-ivacy Bind软件则让客户得以设定隐私范围,当他们造访任何与其隐私设定不符的网站时,就能收到视觉和听觉的提示。 其实比起立法保护,美国政府更加强调业者自律。美国政府在1996年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中提到的在网络隐私保护问题上的首要原则就是“私营部门应起主导作用”。美国著名的隐私保护组织―在线隐私权联盟,其倡导的宗旨就是推动行业自我规范,建设可信任的网络环境,保护个人的网络隐私权。到目前为止,美国联邦政府一直对互联网上的隐私问题采取放任政策,他们甚至寄希望于互联网本身的自我约束。 3.3欧盟 由于欧盟的组成特点以及欧洲国家与北美存在的文化差异的影响,欧盟在网络隐私保护方面的做法与美国有较鲜明的差异。美国为业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而欧盟则更注重于严格的立法保护。欧盟先后通过了《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电子通讯数据保护指令》、《私有数据保密法》、《因特网上个人隐私保护的一般原则》,有效地建立起了成员国内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统一的法规体系。1998年10月,欧盟制定的《电子商务私人资料保护办法》正式生效。当前的隐私权和解协议即(安全港湾》协议(“ safe har-bor”),它起源于欧盟的一项禁止向不符合其隐私权保护标准的国家“出口”个人数据的法律。协议强调指出,网站(或其他任何搜集个人数据的公司)必须告诉访问者什么信息被搜集、它将用来干什么,以及它将会被什么人共享。消费者必须能够抉择他们的信息可否与第三方共享。协议还认为,消费者有权看到个人数据,如果必要,还可以修改。 3.4其他国家 2000年6月1日,日本国会通过了《通信监听法》,该 法案使检察机关可以监视电子邮件。这一法案立刻遭到日本各界的强烈反对。此外,日本部分在野党正在呼吁国会讨论禁止闯人他人电脑窃取个人信息或密码的法案―“禁止不正当闯人法”。2000年4月,一个名为“电脑、自由与隐私”的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大会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来自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大约月田名互联网用户与专家、政府官员和商界人士重点讨论了如何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权问题。英国与法国的情报部门为保护网络隐私权,提高了对网站、电子邮件与电子商务的监察权力,以期达到防范恐怖行动的目的。英国于2001年设置了一个名为全国高科技犯罪防范小组的网络警察部门。这个部门要求电话与网络服务业者必须保留犯罪攻击行动当日的通讯记录。在法国,情报部门特别留意流传在网络社区与聊天室中的信息。 4网络隐私保护策略建议

4.1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黑客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窃取网络中的个人隐私,不仅仅由于目前互联网安全制度不够完善,而且还归因于人们的防范意识较弱,因此在网上窃取他人信息易如反掌。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曝光”,以便妥善保护自己,可以用以下方法: max.book118.com诀 申请免费电子邮件,尽量不使用真实姓名。倘若让你选择兴趣爱好,一概空选,因为有很多免费邮件服务公司就是根据该项收集注册用户资料,转手卖给第三方的网上商城或网上广告商,后者会根据兴趣推销他们的产品,这也是信箱中有时会收到莫名其妙的广告信的原因之一。

max.book118.com览 当用户连线到一个网站浏览时,对方很容易能查出其从哪儿来(IP地址)、其所使用的操作系统类型、访问次数以及用户在网站的“运动”轨迹,对于商业网站来说,这是新鲜生动的第一手资料。我们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是设置代理服务器。第二是使用网上中间人,帮用户匿名接上目标站点。

max.book118.com信 网上每封邮件都带有发件人和收件人的邮箱地址。如果想发一封信,而又不想让对方知道信是你发的,则要采用匿名发信。

max.book118.comookie 在网络中,稍有疏忽,Cookie就会成为泄露用户个人资料的祸首。用户可用手工删除,也可使用专用清除软件,如Safe Clean.System Mechanico 4.2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网络中的个人隐私在某种程度上可被看做人们自己创作的独立财产,与知识产品异曲同工,对其的保护问题也上升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层次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成思在2002年北京互联网论坛上发表演讲时透露,中国有可能立法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今年年底将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民法典的框架里面,已正式出现了“网络隐私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中国各大网站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国外,比较大的网站都有一个知识产权部,像日本的索尼公司,美国的IBM公司一样,在开发服务、做广告、开展任何业务之前,都会先论证一下会不会侵害别人的知识产权。网站真正要做大,要立得住脚,就应开始注意知识产权上的问题。

4.3隐私专门立法保护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的调查(截止2002年7月),其对当前互联网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的满意程度情况如下:非常满意者占3.5%,比较满意者占18.7%,一般 占45%,不太满意者占24.2%,很不满意者占8.6%。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于网络隐私的保护制度还很不完善。 为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展,法律必须规范网络行为,要求网络合法公平地收集信息;保存个人资料的期限不得超过实际需要,除非获得资料所有者的同意,否则个人资料,只可用于收集资料时,所阐明的用途,或与其直接相关的用途;禁止公开个人资料。对于一个负责任的网站,他首先应该考虑用户利益,应该建立一支有自卫能力的保安队伍,否则用户的权利就只能任人宰割。 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网络隐私,不仅可以在知识产权制度中做出特殊规定,还可以由法律部门制定一套专门的隐私专门立法。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隐私权的立法不完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对其特别的保护,导致患者的医疗隐私权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法律角度看,我国目前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虽对隐私权的保护作了规定。但是在实体法中对隐私权尚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只能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侵害隐私权的案件视同名誉权的案件处理,这样就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隐私保护法,塑造一个安全的数字环境。 4.4加强政府管理力度 金融机构及各大网上服务公司用以确认用户身份的密码、用户名、社会安全号码、驾驶执照编号以及其他数据均可以在互联网上获取到。很多政府及私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第17篇:婚姻登记须有独立场所保护隐私[推荐]

结婚离婚登记办理时间15分钟,离婚登记应有独立的场所……昨日记者获悉,由省民政厅、省标准化院等单位起草的福建省地方标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日前通过专家组审定。目前,该标准已完成报批工作,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福建省地方标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是我省民政系统第一个地方性服务标准,也是全国第一个婚姻登记服务地方标准。

婚姻登记机关应在交通便利处

近日,来自省民政厅、省质监局、省婚姻协会、集美大学、江夏学院、福州市民政局等单位的专家、代表出席了福建省地方标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审定会。与会专家认为,该标准符合我省婚姻登记工作的服务水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比如,在环境总要求提到,婚姻登记机关选址应在交通便利处,婚姻登记环境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温馨舒适、标识醒目,登记区有利于保护隐私;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应区分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颁证厅、档案室;结婚登记窗口数量不少于2个,根据年婚姻登记数量增加登记窗口;每个结婚登记窗口相对独立,当事人不受他人影响。

离婚登记应有独立场所

服务规范人性化浓,除了要求在候登大厅配置桌椅、宣传资料展架、意见箱(簿)外,还提到配置老花镜、饮水机、饮水杯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要求登记员与当事人正对平坐,中间无玻璃、电脑显示屏、栏杆或其他隔离屏障。

服务规范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最好有独立的颁证厅,设有亲友观礼席位。颁证厅可设立颁证台,配置国徽、国旗、红双喜、龙凤呈祥等能体现结婚登记庄重、温馨、神圣的物品及背景图案。服务规范提到离婚登记应有独立的场所,有利于保护当事者隐私。

服务规范还提到在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内开展婚姻延伸服务,如婚姻当事人需要照相、复印、录像等服务。办理离婚登记时对于可调解的婚姻当事人宜进行调解。

国内婚姻登记办理时间15分钟

服务规范规定了婚姻登记人员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婚姻颁证人员应为婚姻登记员或名誉婚姻颁证员,需经省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婚姻颁证员资格证书,还应熟悉当地婚姻习俗,具备庄重的气质和良好的外表形象,能准确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楚,声音洪亮。

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应由颁证员负责组织开展,按如下颁证程序进行:询问(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告知(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宣誓(新婚当事人宣誓)、发证(将结婚证颁发给双方当事人)、祝福(祝福新人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服务规范还提到婚姻登记机关可增加互换信物、感恩父母、全家合影等环节,也可根据当事人需求和工作实际,组织集体颁证仪式等特色服务。

服务规范规定了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国内婚姻结婚离婚登记办理时间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时间均为15分钟,而港、澳、台、华侨、外国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均为30分钟。

第18篇:我国网络隐私立法和保护对策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与完善

从目前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来看,隐私权并未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独立的人格权。隐私权仅仅作为附加在名誉权下地法律条款,没有完整的法律条文,只是在刑法,诉讼法及一些司法解释中有零散的规定。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依据仅是《宪法》所确立的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基本原则和《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个别条款。最高人民法院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以及1993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法通则》未直接规定隐私权的不足,但其所采用间接保护的方式明显不能全面保护个人隐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隐含关于隐私权保护的内容,这不失为一种立法的进步,但仍未从法律上明确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民事权利的地位,这又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关于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施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关于网络隐私权比较成形的法律,仅是在一些部门规章中有所涉及。因此,目前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基本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

P241我国当前一些法律条款

学界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完善的建议:

1、采用综合模式,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趋势上来看,现今主要有立法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两种。立法模式可以较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但单纯的立法模式又可能束缚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现在的网络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同时考虑到我国的法治体制和一贯的法律传统,应采用综合模式兼采两种模式之长处。可以先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2、制定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

将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由法律明文确定下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立法一直忽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宪法》也只是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受保护。 《民法通则》也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司法实践中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也是侵犯名誉案件处理,公民不能单独以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进行起诉。应加强针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我国现有的法规都是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制定的,法律位阶较低,不能有力的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另外全国各地方也大都有地方性的保护网络隐私安全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但我们知道网络是没有区域限制的,很多网络侵权案件甚至是跨国界的,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公民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根本起不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所以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急需一部全国性的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立法,使得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同时也使得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3、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切实可行

首先,在侵权法律责任中增加相关条文,规定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任意或者不法侵害公民的隐私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特别要规定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其次,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侵犯隐私权罪”这一罪名,使严重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受到刑法的制裁以增强其威慑力。最后,行政法律法规应强化工作人员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的原因,行政机关很容易收到公民相关的个人信息,所以强化行政人员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对其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应予严惩。

4、加强行业自律和政府管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以法律法规的刚性去管理必然会影响到网络的顺利发展,所以,在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以政府的管理促成行业自律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共识。一方面,经营者对于隐私权的保护负有绝对的义务,其内容应该包括信息收集者的告知义务,合法收集义务,依法使用义务和防范泄密义务。经营者应切实贯彻实施,即一旦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从制度上保证网络用户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建立一种真正的互信关系。另一方面,明确政府角色定位,构架促成市场自治和行业自律的主导型与服务型相结合起来的政府。从政府管理的性质和方式讲,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是管理而不是干预,是作为

一种内部力量,且是作为一种内部领导力量进行管理的,而不是从外部介入干预的,所以,政府重在引导,培育和规范,是站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看待中国的网络行业的,以网络的方式管理网络,从而实现科学的,经济的,互动的和可操作的管理,实现合法自律。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把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法律上加以确认和保护,在隐私权的保护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解决隐私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一些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以上这些司法解释或者将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或者将隐私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但都没有将隐私权与其他人格利相并列。在这种立法状况下,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就更谈不上了。

网络自身的开放性、互通性,商家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心理以及公民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意识极为薄,种种原因都使得侵犯公民网络隐私权的行为日益扩张,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已刻不容缓。

国外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则框架,主要存在两种立法模式:一是以欧盟为代表的立法规制模式,主要通过立法来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如1995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通过的《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几乎包括了所有关于个人资料处理方面的规定。另一种模式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业界自律组织,制定行业准则来实现对网络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

我们应该在考虑本国国情的同时,积极学习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措施,努力形成我国网络立法的一般方式和规则。同时争取在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和发展刚刚起步的时候取得主动。想要达到这一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应当逐步进行。当务之急是以法律上明确隐私权的独立的人格全地位,制定《隐私权法》,既要加强对隐私权的传统法律保护,也要重视对信息时代下网络隐私权的调整。而眼下应当拟定相关条例、决定和司法解释,以填补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方面的空白,做到“有法可依”。

在网络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形形色色,给网民的学习工作造成很大影响。保护权利人和制止侵权者的呼声愈来愈高,这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为此,研究预防、制止网络中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对策尤其显得紧迫和必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可从如下方面去考虑:

(一)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完善法制法规

公民的网络隐私权,需要国家的法制保护。就目前来看,已对隐私权进行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美国和我国的香港。

1.法律文件的出台

随着网络侵权行为的不断增加,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也不断出台。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这些法规和法律解释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了网络行为,保护了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合法权利。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网络发展形势而言,

我国现有的有关网络侵权方面的法律还有众多的不足,如网络侵权责任认定,超链接侵权责任认定,网络道德建设等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8]

路漫漫其修远兮,法制法规仍然有着很大的缺口需要弥补,具体而言:

(1)必须在民法典中确立隐私权的独立权利的地位,使其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隐私权还没有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人格权,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侵害隐私权的诉讼也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制度。民法没有确认独立的隐私权的地位,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依据就有所欠缺,在网络立法上规定的也比较笼统。

(2)建议制定比较完善的网络管理法规。目前针对网络上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章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是分散的属于管理性质的行政规章。例如: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布恶意信息,冒用他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 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上述规定为保护网络隐私权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便于具体的操作,也未专门涉及到网络隐私权的问题。

2.修改《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

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电子证据的规定,而网络环境下侵害隐私权的证据是电子证据。修改《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并明确在什么条件下电子证据才是证据。只有这样才会便于这类纠纷的解决,确保实体法的实施。同时也要加强判例的作用,建立一套动态的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网络的飞速发展会出现一些全新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静止的、滞后的法律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判例会弥补成文法的某些不足。

网络是没有国界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它仅能做的就是利用本国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公民,这是让它的公民在网络上最大程度减少受侵犯机率的唯一方式。[9]

(二)利用科技手段保护隐私权

为有效防止他人利用网络侵犯隐私权,除了法律手段外,使用技术手段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它将促使公民权利保护机制更加完善。笔者认为,应注重如下方面的工作:

1.网络服务器应加强登陆身份认证技术

包括访问控制、身份鉴别等技术,从而加强对资料访问的控制管理,有效防止网络攻击者利用破解软件轻易破解密码,盗取该网站用户资料。

2.网民自身应广泛使用加密技术

如通过加密、防火墙等计算机安全技术,来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保护,防止被非法复制和下载。

3.完善网络浏览服务

当消费者进入网站时,应当提醒消费者什么样的个人信息正在被收集,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继续浏览该网站。[10]利用科技保护隐私权,需要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才队伍,尤其需要计算机技术人才,同时也需要对民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各种法律法规比较精通的法学学者、律师、司法人员。拥有这样一支专家型、律师型、网络管理型等复合型人才队伍,是执行各类涉及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三)网民自身注重隐私权的保护

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还需网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使用有效的技术手段,提高自己上网工具的安全,对个人信息时刻注意保密,以保护个人隐私免遭他人侵犯。

1.针对使用暴力破解方式破解他人账号的网络攻击者

网络攻击者,常被称为“黑客”或者“骇客”。 “黑客”一词,原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 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或恶作剧的网民。对这些人的正确英文叫法是Cracker,有人翻译成“骇客”。

目前,通过网络使用的账号主要包括:聊天软件、邮箱、网上银行等等。目前,有些网民的聊天软件(如QQ)的账号往往被网络攻击者所盗,然后通过伪装为该用户,与其QQ好友聊天等方式,获取该用户信息或其QQ好友信息,从而侵犯了其隐私权,甚至利用其隐私信息获取银行存款,进行违法犯罪。

针对此类现象,用户应对自身各类账号的密码使用多种符号,包括数字、英文、标点符号等等,给暴力破解这种方式增加难度。

2.针对通过木马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攻击者

目前,许多木马病毒通过邮件传染,尽管几乎所有类型的邮箱都具有病毒安全扫描等多种功能,但建议邮箱用户在打开信件前仍应谨慎。

3.用户向网络提供个人信息时应谨慎,且勿轻易下载软件

赛门铁克公司曾建议说,职业介绍网站的用户注册时应谨慎填写个人信息,最好使用另外一个备用电子邮箱地址。2007年8月,世界最大职业中介网站Monster.com遭到黑客大规模攻击。黑客窃取在网站注册的数百万求职者个人信息,并用恶意程序攻击其中160多万求职者的电脑,向他们勒索钱财。[11]

其次,可向网站提供假信息。由于网络法制仍不完善,侵犯网民隐私权的网站大有所在, 所以许多网民已经习惯胡乱键入邮箱地址和身份证号码。此举虽在目前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诚信显得越来越重要的当今,欺骗并非值得提倡的手段。

(四)以德育治“网”,从根本上防止网络中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发生

目前网络道德教育方面一直被忽视,这无疑是网络管理的一大隐患。社会媒体、学校等各界,应当大力弘扬文明上网的道德品质,从根本上防止网络侵权的发生。

1.网络道德教育无疑是网络管理的重要手段

由于网络诈骗犯罪需要一定的网络知识,因此往往青少年容易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学校不仅需要将网络技巧传授给学生,还需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网上世界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在网上世界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遵循现实社会中既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

2.网络道德的舆论宣传

网络道德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成为舆论宣传的一个紧迫课题。媒介应该加强网络道德规范的宣传工作,尤其是网络媒介更应积极发挥作用。

网络媒介应把握网络宣传特点,发挥网络宣传优势,正确引导网民的上网行为。[12]进一步做好典型宣传工作,扶正祛邪。同时,要充分挖掘信息网络的多媒体技术的潜力,使宣传教育图文并茂,声像俱全,使网络宣传发挥比传统宣传更大的功效。例如,利用网站开设网络德育专题,发布公益广告,等等。

3.网站媒介工作者自身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好把关人”

首先,对新闻的发布应尊重公民的隐私权。时常有网络公司的记者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将明星甚至平民的个人隐私发布到网上,扰乱了被侵权者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

其次,不得利用网民的隐私赚取“不义之财”。网站在浏览者注册前都会出示一份合同条款,其中规定了网站在搜集了你的资料后的权利义务。这看似尊重个人自由的“同意”和“不同意”选项却是无可选择的,甚至被承诺予以“保密”的项目可能当天就被转手给此网站以外的人。在欧美,网络公司倒闭前将所掌握的用户资料拍卖给其余网络公司的事也屡见不鲜。[13]就算逃过了cookies文件的陷阱,网上信息在传送的过程中都有可能被他人劫持被拿作他用。

第19篇: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澄迈县人民医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改进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改进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改进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8.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20篇:我对于隐私保护的感想(精)

我的自白 ——网络隐私 你知或不知, 我都存在, 每一次填写, 每一次登陆, 每一次浏览, 每一次更新, 每一次……

每一次记录你的一切。 你在不在意, 我都在传输, 一直被捕获, 有一张巨大的渔网, 网中是亿万个你我, 收网的是坐享其成的渔夫。 你以为我不重要, 那你知不知道, 那些烦人的骚扰,

那些不断的推销, 那些丢失的账号, 那些失去和即将失去, 都可能是通过我的渠道。 如果你醒了, 想要保护我, 那就要和网中亿万个你我,共同冲破这个巨网, 向着渔夫咆哮: 这是我的隐私, 不是任你随意窃取的鱼。

前段时间写下了这些感想,在大数据时代,我们——这些个体,大部分数据信息的生产者、所有者都是弱势群体,因为我们是独立的或者只是小团体,是散沙,并且大部分人没有保护自己信息的意识或者意识很淡薄,所以我们的信息才会被一些组织和个人非法利用,甚至一些知名公司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是时候清醒了,否则明天我们所有的信息资料可能都会掌握在别人手中,我们都会变成一个个透明人。

既得利益者,那些巨头们不会放弃轻松到手的利益,隐私保护的道路也许漫长曲折,但这条路只要开始必将汇聚更多的力量,因为每个人都不会希望自己的一切暴露在别人眼前。

认识、保护从此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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