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2-07-31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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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

4发包方:承包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宜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条:承包方式:人工费

第五条:合同价规定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宿舍、床铺。

2、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底。

3、负责组织验收、向乙方提供书面整改意见。

4、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向乙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5、及时向乙方反馈设计变更、业主、监理等主管方意见。

6、配合乙方搞好质量验收工作。

7、每完成一工程单项给予乙方书面工程量清单,并签字确认。乙方:

1、必须招用合格劳务人员,并确保工程施工所需人员。

2、负责对本队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

3、负责做好对本职工的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不打架斗殴,不盗窃甲方财物。

4、按照合同要求,落实交底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5、负责做好所用机械设备的清理,保养使用,避免非正常损坏。

6、宿舍内卫生由乙方负责。

7、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7.1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B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总价;B、固定单价,按实际面积和数量确认工程量;

C、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预算加包干系数。

7.2 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出现返工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负,维修达到标准为止。

2、工程工期,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处罚。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费的逾期违约金。

4、安全奖惩执行安全合同,乙方出现打架一次扣罚100—500元。

5、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解除

1、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解除。

2、再在施工期间乙方因人员缺少连续二次不能满足工期需要,或因乙方原因工期滞后,甲方给予乙方书面通知,而乙方在三日内不能增加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2、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由甲方赔偿乙方人工费补贴。(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过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和自我防护,严禁酒后及一切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章作业和自身因素及管理混乱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建筑工程施工规程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操作施工,施工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4)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材料分类整理及现场卫生清理,安全防护用品的整理、整改等。(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必须给予出具劳务发票或收款收据加盖印章。(6)劳务人员进出工地注意安全,在本工程范围外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及责任人负责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

经双方协商后作书面协议或有关文书,同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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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劳务合同示本

劳务合同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保姆工作;

5、照顾老人;

6、看护病人;

7、看护病人;

8、看护病人;

9、医院陪住;

10、接送学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4、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5、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6、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

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9、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可以解除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家政保姆聘用合同

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被雇佣方;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4、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工资按人民币1500元/月,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

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5、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被聘期间乙方如有行为不端或虐待孩子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

律责任;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8、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干乙方私活,首次发现警告,再次发现扣除当月

工资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工作内容,;

2、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要休假, 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与甲方续签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4、经调查属于乙方原因导致孩子安全、失火、失窃及其他事故的,乙方负法律责并作经济赔偿;

5、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以免发生纠纷,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送相关部门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居纠纷;

7、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签名) 乙方:(签名)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案例2 家庭保姆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吗?

小张从乡下进城打工,经人介绍,在一户人家从事家庭保姆工作。原先雇主答应给的报酬以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都很好,小张欣然应允。但是在雇主家干了3个月后,小张发现雇主并未提供其原来承诺的条件和待遇。此外,雇主还经常布置原来约定不属于她工作范围的工作让她做。因此,小张决定不干了,同时向雇主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且要求补付其原来承诺但没有兑现的报酬。然而,雇主不仅没有给小张工钱,反而说她笨手笨脚,不但完成不好工作,还经常弄坏农里的东西,应当在工钱里扣除以作为赔偿。双方争论没有结果,小张觉得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就依据《劳动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个人或家庭雇佣家庭保姆从事家务劳动,由于雇佣方是个人或家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条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管辖范围。而且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同时,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也规定,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符合《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用工主体因服务或

者提供劳务发生的纠纷,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小张的申请,并告知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第3篇:劳务派遣合同示本

劳务派遣合同 1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公司):

1可在此填入用工单位的名称。

劳务派遣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作为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2.对本合同文本中以下划线标示的空白之处,除文本中注明可不予填写之外,签订合同时均应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文本中注明可不予填写的空白处且当事人约定不填写的,应注明“无”或划“/”。 3.除合同中明确指示由当事人填写的内容外,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及以括号等其他形式的注解。

5.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合同文本脚注。

6.合同文本所列附件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增减或修改。

7.合同文本相对方非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签字时,应要求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的授权该签字人签署合同的书面文件。 劳务派遣合同

1.派遣岗位 ..............................................................1 2.费用结算 ..............................................................1 3.派遣员工退回 ..........................................................2 4.赔偿与补偿 ............................................................3 5.合同期限 ..............................................................3 6.违约责任 ..............................................................3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4 8.不可抗力 ..............................................................4 9.争议解决 ..............................................................5 10.其它 ................................................................5 11.生效 ................................................................5 12.份数 ................................................................5 合同附件 ..................................................................7

劳务派遣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注册

方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等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派遣岗位 1.1.甲方将其岗位需求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推荐可供派遣的具体人选,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人选进行挑选和最终确认。甲方选定人员后,向乙方出具本合同附件

3《岗位需求书》,岗位需求书内容包括员工人选、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内容、使用期限、劳动报酬、到岗时间等,并由甲方盖章确认,《岗位需求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乙方应与《岗位需求书》中所列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派遣员工共____人(具体名单详见《岗位需求书》)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甲方需要增加员工数量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款的规定办理。

1.

11.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甲方,派遣期间不少于两年,具体时间见《岗位需求书》。1.4.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社保费用的相关事宜见附件2和附件3。 1.5.甲方应规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为使用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费用结算 本合同项下派遣服务的费用按照本合同附件

2、附件3的约定执行。第1页

劳务派遣合同 3.派遣员工退回 3.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由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3.3.派遣员工被甲方按本合同第3.2款规定的,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该员工工资。 3.4.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3.2款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第2页

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的。

3.5.除本合同第3.1、3.2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要求退回员工的,应经乙方同意。3.6.甲方退回员工后,如乙方与被退回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依法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终应由甲方承担。 4.赔偿与补偿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发生工伤、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单位应付的费用,并自行或通过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或其法定继承人;如因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甲方侵犯而发生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应给予派遣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调解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等赔偿或补偿费用,此等赔偿或补偿费用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期满而派遣至甲方工作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未满时,甲乙双方应同员工共同协商员工安置办法,如协商不成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劳动合同期满。 6.违约责任 6.1.甲方或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员工支付工资,派遣员工依法主张赔偿金的,责任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该员工的赔偿金。

6.2.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退回员工条件出现时,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或通过乙方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除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还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6.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聘用费,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向乙方付款时(包括全部或部分聘用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6.4.如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聘用费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10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务,导致甲方或派遣员第3页

6.5.如乙方收到甲方根据约定支付的各项费用后,未履行相关义劳务派遣合同

工合法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违约金。 6.6.如与员工发生纠纷而提起仲裁、诉讼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如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证据不能成立而导致乙方败诉,甲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对败诉有过错的,亦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6.7.甲方或乙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派遣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由过错方承担该费用。

6.8.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根据甲方及派遣员工的实际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提供本合同附件

1的服务,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不可抗力 8.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8.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第4页

劳务派遣合同

8.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争议解决 9.1.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0.其它 10.1.甲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发出书面通知的,乙方应签收。如无法向乙方直接送达或乙方不予签收,可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签署页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10.2.乙方变更实际住所时,应当在变更后____日内向甲方告知新的有效通信地址。否则甲方通知送达前述地址,即视为乙方收到,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5页

劳务派遣合同 签 署 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第6页

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附件 附件1 服 务 内 容 项目

内容

1、接收并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

2、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3、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办理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认定及评审手续

4、办理商务、公派、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及相关手续 人事管理

5、接转派遣员工的党组织关系

6、为派遣员工申请、办理和延期北京市居住证

7、接收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8、派遣员工户口管理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2、根据需求,办理社会保险兑现手续

3、根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支取手续

1、代收代缴派遣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

2、每月按要求把实发工资存入派遣员工银行帐户 代发工资

3、给派遣员工发放工资条

4、申请或者更换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5、为有需要的员工出具缴纳所得税证明

1、为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

2、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劳动关系

3、与派遣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4、为离职的派遣员工办理解除劳动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人事、劳动、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相应的指导意见和综合咨询 建议 现场办公 每月由派遣专员上门为派遣员工服务

第7页

劳务派遣合同

附件

2 费用及支付条款

一、费用支付: 聘用费: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派遣员工,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人才派遣服务费等的总称,具体项目如下:

1、派遣员工工资:甲方支付聘用费后,工资由乙方发放给派遣员工,并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用;

2、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会费: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地方政府的政策,为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会费等费用。

3、人才派遣服务费:__________元/人/月。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 甲方以公历月为周期向乙方支付聘用费。具体支付金额在每月结束后以结算单的形式由乙方送达甲方并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结算单及发票后,如确认无误,应于 个工作日内按照结算单上确定的金额付至乙方。乙方确认款项到账后,负责转

付每个派遣员工的工资。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信息:

乙方银行帐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页

劳务派遣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费用的变更、调整: 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聘用费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聘用费的数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在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参加或组织工会,如员工在甲方参加或组织工会的,工会会费不再支付。

四、其他: 本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页

劳务派遣合同

附件3 岗位需求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决定使用以下员工,请按本通知的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将其派遣至我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工资社保缴公积金合同起合同终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 试用期限 标准费起始缴费起备注 始日期 止日期 (元) 时间 始时间

第10页

推荐第4篇:中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本(版)

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009版)

(合同编号: )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工程(根据乙方施工能力、现场进度情况及甲方总体工期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 (详见附表1中工作内容要求)。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08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甲方的创优规划、目标的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劳务分包答疑书;

(4)安全生产合同; (5)甲方的技术交底; (6)施工图纸;

(7)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与乙方相关的一切指令、命令、通知等;

(8)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给乙方的指令、命令、通知和乙方报送的经过甲方审批后的各类文件;

(9)甲方劳务招标文件;

(10)甲方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

6、标准规范

6.1本合同工程要求创优质工程,各项指标要求执行部颁标准的上限,同时相应提高重要工序、重点部位的质量指标。乙方应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

6.2主要项目检验标准:(重要工序、重点部位的检验标准按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特别是隧道工程的开挖、喷射砼、防水处理及衬砌工序的检验标准)。

7、劳务报酬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劳务作业量计算。

7.2本工程的劳务计价单价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7.3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见附表1《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计件单价中已经包含工费、除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以外的材料设备机具费用、水电费、所有材料设备装卸运输费、小型临时设施费用、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费、进出场费、管理费、合理利润、配合试验检验费用、迎检费用、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场地清理费、各种培训费用、保险费用、除工程营业税外地方收取的各种费用等完成该项工程合同所明示或暗示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

7.4《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计量规则和备注是对综合单价的补充和说明,对于《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中没有提到的工作内容以及备注中没有提及的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协议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8、劳务工作量的确认

8.1 以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计算的劳务工作量为依据,由乙方按月将实际完成的符合验收标准的合格劳务作业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技术交底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作业量,甲方不予计量。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向甲方申请验收计价工程作业量。

9、项目经理

9.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等;

9.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委派上述各方面的具体管理人员,见附表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9.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劳务公司人员,即与劳务公司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的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且被授权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

10、甲方的义务

10.1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

10.2负责对乙方承担工程项目(工序)工作内容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图纸交底及交付有关资料。

10.3负责施工控制测量放样、试验检测等技术指导工作。10.4组织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奖惩。

10.5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10.6协助乙方管理好班组劳务合同,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做好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

10.7负责合同约定的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供应,按时审核乙方主要材料采购计划。

10.8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所用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按时审核乙方地方材料、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并监控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过程。10.9负责做好材料消耗管理,对乙方的主要材料、地方材料消耗进行对比分析,按甲方有关文件对乙方进行材料消耗超节奖惩。

10.10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进退场时间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10.11协助乙方管理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乙方的自有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费用的及时支付。

10.12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工程项目资金保障能力是否与合同相符,并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10.13负责对乙方的资金运行和周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10.14负责对乙方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数量的签证。 10.15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 10.16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支付工作。

10.17负责审核批准乙方现场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资金保障能力变更申请表,并监督其实施。

10.18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

11、乙方的义务

11.1 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文书,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并提供参加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填写乙方从业人员登记表;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8天提交下月劳务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劳务作业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劳务作业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自备工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

11.5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6 做好劳务作业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7 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卸车、倒运,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8 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10 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工地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纠纷、债务、债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11.11现场人员配备、机械设备、资金保障能力发生变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暂时离开或更换应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擅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不胜任此项工作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11.12乙方提供特殊工种的执业资格证(如:电工、焊工、司机等)

11.1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甲方施工主便道以外的便道和场地临设的修建及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11.14乙方负责变压器至工地的电线架设及相应配套设施,每月电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及每度1元的单价在计量支付时扣除。

11.1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工程项目(工序),否则,甲方将按合同单价的1.20倍确定该部分工程款或总额价扣除相应支付编号的金额支付给另行安排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所有费用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11.16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任何作业内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源自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在任何一期验工计价支付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其金额。

11.17乙方应对甲方的技术交底(含技术交底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与校对,当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工程部进行确认。得到明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由于乙方未对所承担工程项目(工序)的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实地校对,施工过程中形成下列几个方面的错误,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返工费用:

11.17.1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与工程实际不符,如施工位臵、地质、设计高程及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所标明的设计数据、施工要求与实际不符。

11.17.2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表示不明确或有遗漏、错误、图纸与文字说明不符,工程数量有误等。

11.17.3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中的常识性错误。

11.18关于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等按甲方下发的管理文件执行。管理文件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2.1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不低于本劳务合同总价的 5 %)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确定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决算时不予退还;合同履行中,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办法无息退回:工程完工后退回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无息退回。

12.2 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为工程完工双方结算后一年,缺陷责任保证金按月份验工计量支付金额的10%预留。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5%,剩余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视情况返还。在工程缺陷责任保证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如期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不具备修复能力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预留款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视业主资金情况无息返还扣除甲方在此期间组织修复的全部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

12.3 由于乙方内部管理等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作为抵押;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影响、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时,按乙方违约处理,每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3、安全劳务作业与检查

13.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13.3 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乙方必须按责任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

14.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布臵好施工现场,做好卫生、消防、治安及环保等工作,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驻地乡规民约,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关系融洽。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施工单位形象。施工现场应设臵各种必要的告示、标牌,执行业主有关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14.2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员工住房、料场硬化、小临设施的修建、取土场、弃土场、工程项目(工序)承包范围内施工便道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由乙方自行解决,修建地点、规模、标准必须报甲方审批。临时用地由甲方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用地数量办理征用事宜,计划内临时用地费用由甲方承担,计划外临时用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乙方在工程项目(工序)施工中发生的现有乡村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和环境污染、自建便道的恢复等费用一律由甲方协调相关的使用单位(根据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结算总价)分摊承担。甲方协助办理使用手续后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4.4乙方应加强文物、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意识。加强对取土、弃土场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绿化及管理工作。在工程占地边线外可视范围内或在高速公路路边超越挖方界限取土前,应取得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所有争议、索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4.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农田排灌系统、路基边沟、桥涵构造物排水畅通,确保农田排灌和防止水淹农田,施工所用便道要经常维护,避免扬尘污染周围农田及其它物体,禁止乱倒碴土、垃圾等。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水毁、水淹农田及农田、林地、其它物体污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6乙方必须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环保及职业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环保和职业健康意识,积极配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7原材料的选择和利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的产生,减少施工粉尘及扬尘。

14.8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保持生态植被平衡,防止水土流失。

14.9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危险物品,严格施工现场施爆安全管理,杜绝一切火灾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

14.10加强乙方驻地食堂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食堂和环境清洁卫生,消除“四害”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各种疾病。

14.11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处理。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商业保险

16.1乙方除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其职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外,还必须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及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劳务作业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将保险合同复印交甲方存档。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6.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按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履行通知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17、材料、设备供应

17.1 主体结构用料由甲方组织供应,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17.2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

17.3甲方向乙方供应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工程使用的材料见附表3《甲方供应材料及设备名称表》。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低值易耗性材料)可以委托乙方自行组织供应,乙方应将物资采购发票提供给甲方;

17.4甲供材料到达现场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并向乙方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验收时发现数量、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报请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核查并作相应处理。若收货后发现有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不负责任。如乙方操作不当或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超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甲供材料约定损耗系数表》见附表4,材料超耗部分的赔偿标准是以市场价再加上10%的材料采购保管等费用,并在每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委托乙方自购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采购发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能免除乙方任何责任,由乙方及时运出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

17.5甲方供应的材料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应控制在依据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的103%以内,否则,视为乙方倒卖材料,误差超出3%以外的材料,除按照规定价格扣除费用以外,还将按该部分材料费用的150 %对乙方进行罚款。

17.6乙方应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材料消耗,若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不含隧道的锚杆及钢支架)数量控制在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内,将按节约额 % 给予奖励;隧道工程的锚杆及钢支架工序节约材料按节约额 % 给予奖励。

17.7甲方供应材料因委托加工等原因必须移出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时,乙方须报甲方审批,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17.8 乙方为完成劳务作业可以自带或自行租赁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自购及租赁发票提供给甲方;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见附表3《甲方供应材料及设备名称表》。

18、劳务报酬的计量支付

18.1乙方每月 22 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月份验工预计价”表式向甲方报送四份计量报表(计量起止时间为上月 日至当月 日),甲方在月底前组织项目部经理、总工、书记、副经理、工程、安质、计划、财务、物资、试验、测量等相关人员会同乙方现场验工预计价。经甲方审批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验工预计价价款,在收到业主的计量工程价款后,由甲方核实预留按相关合同条款及甲方有关文件规定的扣款后,根据资金情况支付乙方。乙方收到资金后,应首先支付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的工资、租赁机械设备费用、机械设备维修费用、工程所用地方材料、辅助材料费等费用。

18.2甲方每季度确定季度验工计价表,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会审后,作为计量支付款的依据。甲方要根据此计价表调整以前的计量支付情况,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18.3乙方工程项目(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一次性清理决算,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形成决算书后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会审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的依据。甲方预留5%的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后,按合同有关条款及甲方相关文件处理决算事宜;若乙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仍未向甲方书面提出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要求,视为乙方已放弃办理决算权利。

18.4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过程中,《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暂估合同总价的参考数据,不能作为过程计量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18.5合同外项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项目计划部长批准,书面签字资料齐全,并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批准生效才能计价和结算,否则一律不予计价和结算。

18.6任何情况下(甲方原因除外)造成的返工返修的工程数量不予计价。

18.7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支付款支付过程中,如发现《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或“月份验工计量支付”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情况进行纠正,并按纠正后的单价修正所有的计量支付。隧道开挖的支付按验工计价的 %支付(不超过75%),在衬砌完成后再按90%支付,若衬砌不完成即退场或故意拖延工期,则不再支付剩余金额,用于弥补甲方的损失。

18.8对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工序)和请求业主应支付的索赔补偿的支付或结算,待业主最终批复后根据甲方核准按合同约定应该得到计量的实际施工数量或实际数额进行结算;在此之前的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预支付,不代表甲方已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18.9甲方只对乙方一个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银行账号进行支付,必须由乙方合同签订人或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书)办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应将开户行、银行账号报甲方财务部确认核备。

19、劳务作业变更

19.1劳务作业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

(3)改变有关的劳务作业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9.2因变更增加劳务作业量,按照约定的劳务单价增加劳务报酬,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劳务作业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9.3劳务作业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9.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5因变更致使乙方产生的窝工停机费用包含在劳务价格里面,不另外增加费用。

20、劳务作业验收

20.1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竣工移交施工资料,并在进行初验的基础上,向甲方正式书面提出竣工移交报告,及时交回所有技术交底图纸及其他技术交底资料。

20.2甲方在收到竣工移交报告 3天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

20.3工程交验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竣工移交施工资料,并清算除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外的全部工程价款。

21、劳务作业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劳务作业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劳务作业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2、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2.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报告,甲方验工计价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并组织召开工程竣工决(结)算专题会,无任何遗留问题并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决(结)算手续,并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2.2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3、违约责任

23.1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如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但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一切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人员窝工、机具设备闲臵或资金暂时紧张时,不属于甲方违约。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3.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业主对甲方的指令、规章制度对乙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可视其违约情况轻重没收其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利重新分配劳务工程任务或勒令乙方退场,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收取乙方合同内未完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赶工措施和重新组织队伍进场的经济损失赔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 的违约金;

(4)乙方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 %)的违约金;

(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3.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5因建设、设计单位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征地拆迁工作等一切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人员、机具设备停工、窝工或资金暂时紧张,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维持工程正常施工。

24、争议解决

2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 方式处理争议(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3)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填写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 2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书面通知对方;

(3)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解除合同。

25、禁止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赔偿损失、有关行政部门罚款等责任。

26、不可抗力

2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2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6.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劳务作业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自理;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8)若此项费用在保险理赔中支付,等保险公司的理赔到位后再按双方的损失情况进行分配,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额外的费用。乙方必须协助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否则不予赔偿。

26.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7.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在业主批准的相关费用内解决,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7.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臵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臵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臵。由此发生的窝工、停机费用由乙方自负。

28、合同解除

28.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8.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8.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

(2)多次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的。

(3)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计划要求或部分工序不符合甲方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存在严重的质量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

(4)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的需要,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改正而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

(5)有未经甲方批准的任何分包、转包行为。

(6)采购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经甲方指出改正而仍不能达到标准。

(7)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甲方责令限期发放而不能执行的。 (8)业主、监理或甲方上级单位认为乙方不具备施工能力的。 28.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劳务作业场地。

29、合同终止

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30、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3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乙方办理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33、补充条款 33.1开挖、砼衬砌计价数量按隧道设计断面尺寸据实计算,隧道超挖、预留变形量不再另行计量,均已在开挖、衬砌单价中综合考虑。

33.2洞碴的所有权属甲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位臵和要求弃碴,乙方不得私自处理弃碴,否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万元。

33.3 隧道不能出现渗、漏水的质量事故,如果发生,每出现一处渗、漏水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万元。

附:表1《 工程劳务分包工序及单价表》

表2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表3 《甲方供应材料及设备名称表》

表4 《甲供材料约定损耗系数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推荐第5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本GF20030214(定稿)

附件二

GF-2003-0214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

推荐第6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本)(GF20030214)正规

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推荐第7篇: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推荐第8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装修)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 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核桃园住宅楼精装修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 宣武区核桃园西街36号

分包范围 : 室内精装修

分包内容 :

分包性质 : 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08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 : 2008 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 :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4.1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 (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 。

5、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 ,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一套。

6、项目经理

6.1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 , 全面履行总 ( 分 ) 包合同 ,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

7.2

(l)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 23日 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

- 1 -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 23日 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 ( 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1.l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12.l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

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4.l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 ,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17.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2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分包:(公章)

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 总包和分包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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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性质:人工费分包

2.分包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天数为:天,但相应施工段内的作业任务施工期不得超过3天。

3.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工程承包人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组,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安全施工: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

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劳务报酬:综合单价:元(人民币)/m2。

8、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所施工项目完工骏收合格后,双方无争议,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待基础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9、劳务分包人承诺: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年,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分包人均给予无偿修复。

10、争议: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双方约定向青岛市市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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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

2、工程地点:长轩岭街新建街258号。

3、结构类型:框架。

二、承包方式:

包工形式,±.000以上按综合建筑面积_______元/m。计算。建筑面积实做实收,如有工程图纸以外的点杂记时工,凭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的完工证明分大、小工按当地的现行价格结算。

三、承包范围: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包括:

1、±.000上起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以下的工作内容:

A、所有现浇砼结构(含二次结构)。

B、结构所需模板、木方。

C、所有内外墙砌体及粉刷、外墙线条的水泥砂浆压光和分格嵌条、楼地面找平(不含墙地面砖)。

D、半坡屋面,马头墙砌体,粉刷盖瓦及室内外台阶、散水。E、自备机械设备和所需小型设备工具。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图用水、电、道路畅通和施工场地,安排工程

所需材料及时进场,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由甲方承担。安排技术人员对各道工序事前交底,并对工程质量随时检查、验收。

2、乙方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施工,自行调节施工劳动力,自备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生活自理。

五、质量要求:’

按《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六、施工管理:

乙方须绝对服从工程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工地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童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不得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方可施工,否则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所有原材料都随时清理使用。

七、工期要求:

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总体进度计划积极配合确保该工程在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

八、付款方式:

甲方在底层结构完工后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主体结构完工后付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分别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埘职努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11篇:中央空调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固始县凤凰商厦中央空调工程

年月日

中央空调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专业承包合同,

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二、

1.

2.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静压箱.三防布的安装连接(只包人。__元/每平方米,不(按进场板材面积计算)复合风道总工程量暂估5℅。 /每平方米,不

(按进场板材面积计算复合风道总工程量暂估_

10℅。 自愿、)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分包安装范围:乙方负责中央空调新风系统风管的制作吊装,管道防火阀,风阀工费,不包辅材和耗材以及材料和设备到场时的吊装卸车费、运输费用等)分包价格 挤塑复合风管制作安装人工费按含辅材__平方米,总价为__元埙耗不大于 玻镁复合风管制作安装人工费按__元含辅材_平方米,总价为__元埙耗不大于

3.新风机组10000风量以下按__元/每台人工费计算。4.组合式空调机组30000风量按__元/每台人工费计算。

5.组合式空调机组40000风量按__元/每台人工费计算。

6.空调管道焊接吊装均按__元/每米人工费计算。7.管道保温及外部防护__元/每米人工费计算。 8.空调管系统及组合空调机组安装总造价__元。 9.本合同总价____元(不含卸车费协调费及措施费)。 10.按图施工,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算,需要变更,由甲方确定方案,增加费用,因图纸变更甲方需延长工期。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预付乙方__元预付

款,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1.空调管系统按进度付款,施工期间准予借支。等新风机组吊装完毕试压结束一次付清管系统全款。

2.风管制作按每1000平方结算施工量的85℅付款。风管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后三日内一次结清,前期预付款最后决算时一次扣除,余3℅为质保金一年后付与乙方。

四、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乙方安全施工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工伤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提供水、电费,住宿等事项及施工图纸。3,乙方负责施工产品的成品保护。

4.板材废料乙方集中存放由甲方负责运输。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协议,

乙方擅自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义务,应向对方偿付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付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拖欠合同款,造成乙方停工及误工。甲方除应

继续支付应付款项外,按应付款的5%的赔付乙方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重新安排施工,同时乙方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双方履行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理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工程承包方(甲方):劳务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第12篇: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建筑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朔州南垣小区住宅楼工程A1#、A2#、A3#、A4#、A5#、A6#及A-1段、A-2段、A-3段商铺。

1.2工程地点:朔州市朔城区南垣街以南、农校路以北的大运路东侧。

1.3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上下水暖气(包括地暖)、电气工程及避雷接地网的所有制作、安装等,上下水及暖气的安装接口均出散水1.5米

1.4承包方式为清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工期要求:开始工作日期:2010年4月,结束工作日期:2010年9月30日;

3、乙方责任:

3.

1、乙方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应制定月施工计划和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相当工程量劳动力的安排计划,提前一周上报甲方审批。

3.

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放足够人力、物保证每天计划的实施,要求施工班组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完不成任务不下岗,确保下一步工序正常进行。

3.3,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配备合理,充足的施工人员,如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如果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进度计划,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承包结算款中扣除,分割出来的工程量另外增加20℅的管理费支付给甲方。如需更换劳务队伍,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完成产值3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不干的,其前期所干的一切工费全部扣除,作为对新队伍及延误工期的损失费,如延误工期,每延长一天罚乙方500元的罚款,以延长天数计算。

4,质量标准:

4.1,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人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企业标准,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3,各分包工程质量经乙方自检合格后,须及时报甲方,甲方联系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每道工序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做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工程质量的评定一当地质量检验部门评定结果为准。

4.6,乙方施工期间,须按甲方及总包单位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管理控制。

5、劳务报酬。

5.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1)住宅部分:以建筑面积:14元/㎡,计算方法: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正负零以上的建筑面积以2000年定额计算规则执行计算建筑面积。(2)商铺、车库、物业办公室等公共设施用房内的均按工程量以2000年定额人工费加35%取费执行结算。

5.2、劳务报酬支付:

主楼起按3元/㎡支付,交工后全部付清。

6、在本工程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三天内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另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内扣除。

7、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工程开工前,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技术交底。

8.2、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分工序验收及协调各工种间的配合关系。

8.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和验收;

8.4、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8.5、对乙方原因造成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有权终止其活动,并限期整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的材料浪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8.6、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部分,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复查并报有关单位验收。

8.7、发生质量问题时,对甲方责令置之不理或不听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酌情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要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9.2、乙方自行办理与自身的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9.3、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向甲方负责;

9.4、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各工种在交叉作业时出现矛盾,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协调;

9.5、应对已完成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接受。

9.6、当甲方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查验收时,乙方可按要求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和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合格,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0、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使用:

10.1、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施工用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由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均由甲方负责。(终端设备的电缆、电线由乙方负责),一级配电的材料乙方负责保管,竣工前乙方原物返还,如有丢失,按原值抵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

3、工程材料由甲方施工员依据施工预算开具限额领料单,甲方核算员进行审核,乙方凭限额领料单进行领料,无正当理由浪费的材料,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并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乙方每月应交纳卫生清理费30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安全目标: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11.2、鉴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支付劳动保险费,乙方如果拒绝办理,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稳定后,须向甲方及总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乙方负责人还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由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及胸卡或出入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11.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按甲方指定范围进行住宿,不得私搭乱建(主楼及地下室不得住人,如确需住人必须经甲方同意),照明由甲方统一考虑,宿舍不得私拉乱接。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在宿舍及生活区开灶;工地上严禁带家属小孩在工地食宿。

11.5、乙方保证配合并达到甲方安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进入工地后要执行本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作业或不听工地管理人员指挥的将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11.6、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要求各班组在每天上班前给工人召开班前会,加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安全员、领导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消除安全隐患。

11.7、乙方要加强工人的素质教育,遵守建设单位场区和甲方工地得各项规章制度。任何工人不得出借公司财务。乙方的机修工及电工要经甲方的领导、安全员考试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操作机械、电气设备。任何人不经领导或安全员批准,不得私自乱动机械设备,否则处50-500元的罚款,并处以劳务队每次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1.8、乙方负责本合同工作量范围内脚手架、

11.9、按甲方及总包单位统一规划标准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10、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否则甲方委派他人清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本工种及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如有损失其它工种的成品,并负全部的责任及费用。

11.

11、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如达不到要求,按甲方安全文明管理罚款细则接受处罚;

11.

12、乙方应对工人进行有效管理,不能以自发自愿、个人行为为借口,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聚集个人围堵甲方或业主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1.

13、在工地范围严禁赌博机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如发现情节轻重罚款500-5000元;发生班组之间的群架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1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2、其它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交,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12.2、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单位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以改正,私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又不能达到要求的;经常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 12.4、生活用煤气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在生活方面使用电蒸箱及电饭煲以外的电器做饭、炒菜,甲方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根据所使用的功率从即日起至进场日计算电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并限时拆除或没收;如需统一工作服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负担;

12.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年月

年月方:年月日乙 日日

第13篇: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A

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内容介绍

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WORD格式,共24页。

甲方承建的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项目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承建制劳务队伍、部分机械设备、全部辅材及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联合工房1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28.15m;经营业务用房地下1层、地上6层,局部4层、5层,建筑高度23.4m;烟叶仓库3层,建筑高度20.3m;配套用房2层;传达室1层。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暂定45000㎡(实际结算面积以本工程经业主审计完成后,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所确定的面积数为准。)

四、承包方式

①结构主体及湿作业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按建筑面积平米包干的形式劳务分包。

乙方负责承建制劳务队伍以包工、包辅材、包小型机械(含斗车以下之类机械在内)、包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砼泵等)、包脚手架、工具及设备及维护、从第三级配电箱后的分箱及所有设备、施工用水的水管、包场地内临时设施(临建住宿、道路硬化另计)休整、包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队伍施工配合费、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②甲方只提供主体结构主材钢筋、大型挖掘机、压路机、吊机,以及施工用的地材:砖、石、砂、涂料、石材、防水材料、止水钢板、套筒的连接接头、地下室止水螺杆、石灰、石灰膏、玻纤网、水泥、排水板、轻骨料、网架屋面等投入性材料,其它周转材料、辅材由乙方负责,其建筑面积以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

③积极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分包队伍施工,不得刁难设阻。

五、承包范围

甲方负责项目管理、主材料、电路设备(到第三级主配电箱止)、其中外墙抹灰及保温与屋面保温层、幕墙、防水、玻璃雨棚、门窗、铺石材、钢结构、挖孔桩、基础大型机械挖土方、绿化种植土方、静电地板(静电砂浆地面又乙方负责施工)、贴砖、外墙涂料等由甲方专业分包。

乙方承包范围除上述甲方负责的外,以甲方指定的承包内容为基础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从地下室承台底板底地面的场地平整修整边坡做砖胎模,承台、地梁的回填土方,做防水保护层开始往上按设计图纸中所有结构和一般装修项目均属乙方承包范围;涵盖甲方从业主中收到的图纸及设计变更中一切劳务、材料及机械等工作

第14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发包人:(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 / 4

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9、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

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

合同总价的%。

9.1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10、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10.2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综合工日单价。

10.3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10.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

整。

10.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中人工费元。

10.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10.7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元/日。

10.8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

计算方式为,计算规则为,单价为。

11、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1.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

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

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方式结算支付分

包合同价款:

11.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11.1.2发包人每月日支付元分包合同价款。

12、违约责任:

12.1承包人违约责任:

12.1.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2.1.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

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1.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2.1.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

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

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

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12.1.5 承包人内部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等情况,应事先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决定报

警或自行解决。

12.1.6承包人未在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

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12.1.7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2.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

应继续履行合同。

13、特别约定:

12.1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

起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1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14、补充条款:

14.1承包人债权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让。

14.2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4.3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提供虚假发票的,向承包人支付发票面值5%的违约金。

14.4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15篇:劳务分包合同

钢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乙方自原承担该工程的 钢筋工程施工任务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进场钢筋的卸车、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垫块、马镫放置、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与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及大型机械(电焊机、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2、质量要求 优良工程。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各种原材料按时进场,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负责生产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节约等措施,签订经济责任状。

3、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4、按时下达月、旬短期进度计划,协调工种之间关系,合理组织分段施工作业,月终考核,兑现奖惩。

5、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严格按内控质量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6、搞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按时核算和支付工资(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资)。

8、提供食宿场所,搞好后勤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料耗、务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2、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协调、指挥。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内控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规范要求。

4、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

5、组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从管理的人员在工地施工操作。进场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都应持证上岗(公司可协助办理证件,但费用自理),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其退场。

6、配合和监督对施工中的各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保护。

7、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三、施工工期:

1、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为:自 年 月 日至工程完工。

2、乙方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任务不奖不惩,提前一天完成给奖金500元,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除甲方有较大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阻挡施工的情况下可顺延工期外,其余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验收)。

2、乙方对承包的分项施工内容按内控质量标准先做样板,达到要求后,才准进场正式施工操作,并保持整个分项工程都达到样板质量。在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该分项工程达到内控优良标准(样板质量),执行合同工资单价:达到内控合格标准,下降合同工资单价20%(装饰工程以户套为基段,主体工程以构件为基段);没有达到内控合格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人工、材料费)。

五、施工现场要求:

1、乙方施工期每天必须做到活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文明、无违章违纪行为,各种材料堆放有序。乱堆放材料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生二次清理费用,在该班组工资中扣减。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和所有的成品进行保护,损坏了原材料、设备和工具,则照价赔偿,对施工中的成品损坏,除按要求修补外,并处罚款100元。

3、严格按定额消耗使用各项材料,若材料超耗,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领料时发现有破损、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

六、施工安全: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死亡和严重事故,轻伤率不得超过5%。

2、乙方务工人员进场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后方能上岗,班前甲、乙双方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凡未经安全教育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无论何种情况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做好检查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4、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和《安全施工细则》,严禁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事故损失在2000(含)元以内,责任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上,根据情况由甲乙双方按事故大小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七、工程验收

1、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甲方工程负责人、质检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项目经理审核后结算,同时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乙方安全、工期、材料耗用、文明施工、劳动态度等考核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计时工要有明确的日期、工作内容、人数及实际用工人数。

八、工资单价及付款方式:

4

1、该单项工程的工资单价是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达成的综合价格(不分施工部位、项目名称、规格大小、施工难易等),包括劳务工资、个人安全及劳动保护费、场地内材料搬运、施工用具、分项工程成品的清洁等项费用,按 元/m2(建筑面积)计。

2、付款方式:为保证本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施工队伍,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资:

(1)每月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主体工程全部结束两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全部竣工一年后退还5%质量保证金;

(4)如遇中间无故退场,只付已完工程量的50%。

九、合同履约金

为保障本合同严肃履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 万元(已交纳意向合同保证金的,本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罚款自履约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材料组织到位不及时,出现停工待料,使乙方全部人员不能正常生产,由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误工费(只要可以安排半数人员能上班的都不计误工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发生的停工不计误工费。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应条款考核处罚。

3、对乙方不能达到内控质量标准或进度要求(指甲方下达的月、旬短期进度计划),首次先座谈整改,三天后还没有达到要求,则处罚款1000元,再过三天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并只按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

4、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发现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二、内控质量标准和其它条款附后:

十三、本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16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建筑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现场、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期经及相关工程的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I、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大约万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剪带商铺

5、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合同工期

1、工期: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程相应顺延,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乙方自己造成的工程停工,乙方自行负责。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项目价款及结算方式

1、计价方式:按国家现有建筑面积计算元/平方米。一楼4.5米算一层楼面积。

2、工程量按国家标准建筑面积据实计算。

3、图纸如有变更,其变更部分按实调整签证,补充变更费用。

五、承包范围

钢筋工、包扎丝、包机械、电焊、主体结构内的钢筋下料制作安装及二构等等不包括车丝接头对焊接头。

六、承包方式

1、包工。

2、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3、包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加班赶工、并配合其他专为一施工等相应的人工降效费、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4、乙方按标准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用工和垃圾清理。

5、由于不可抗力及自然原因造成的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停水和机械发生故障及所有材料供应有可能中断时间及相关单位配合引起的非正常间歇。时间,工期顺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连续停工3天以上的,甲方补偿窝工费,按每人每天元补助给乙方。

6、甲方包干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劳保用具及防暑降温、保暖抗旱等费用。

7、甲方提供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机、塔吊司机、止水钢板、(木工、钢筋工、制作场地)进出道路通畅。

七、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从开工日期起至主体商铺封顶后甲方一次性付进度款的70%付给乙方,其后按每月工程量支付进度款70%。主体封顶后付85%;余款验收合格15天内付清。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统一规划现场所有临设、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蓝图两套,并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流。

3、按规定及时提供属甲方供应的建筑材料。

4、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全部控制、监督和验收。

5、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现场管理情况,一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对乙方人员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处罚直至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6、负责施工用电的主要线缆,二级配箱主要进水管的材料和安装,主水管在每栋设两处以上,乙方在甲方指定水电接口处将水电接入每栋各楼层。乙方必须按甲方临时水电布置方囊规范敷设和操作(具体位置按现场调整)。

7、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月完 成。

8、负责管理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等。

9、负责审核乙方的每月进度表,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拨款。

10、乙方现场人员的宿舍、食堂、办公室等生活设施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桌椅等办公用具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强调每天由专人打扫。现场施工用电及用水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价款,如有放假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停工及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停工期间)。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业主、监理、甲方制定的有关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业主、监理及甲方现场管理、检 查和监督。(乙方配备技术人员1名现场施工人员2名,安 全员2名并根据各工程配备专业的工长,根据甲方的施工组 织总设计的及施工总方案的内容编制各项作业计划并上报

甲方审核,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作好记录并上 报甲方)。

2、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承担所涉施工内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保修等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付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 全带)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同一片配备。

4、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 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交工验 收。在保修期内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缺陷负责修理。

5、按甲方要求配备足额且适应本工程管理要求的管理人员。

6、乙方完全接受总承包合同中有关甲方向业主做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有关方面的承诺,业主对甲方相应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该做到的和应尽的义务。

7、服从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和指挥,合理组织劳动力,对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计划,必须针对任务内容编排好周报、周作业计划并按时完成。每周作业计划需在周会前一天报甲方工程部审批。

8、所下钢筋配料单在施工前一周价甲方审核确定后方可下料,应提交一份配料单给甲方。

9、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配备不少于2人(并报甲方备案),由甲方统一管理。

1 0、建立环境保护贡任制度,必须按环境保护工作纳入 施工计划,建筑垃圾必须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在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对 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配合好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

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于20%,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所有脚手架、安全扩护棚、围栏等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当地相关要求实施。

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做好自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在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五千以内由乙方负责,五千以上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自觉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及时更换已经失效的案牵涉市和设备,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生活和生活设施及安全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文明、若违反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

6、乙方必须按当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现场文明施工,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随时接受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来工地进行参观和检查。 十

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汉安条例,服从甲方的治安条例,做好自身的防盗,防火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禁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者甲方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3、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甲方项目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安全施工,协调好社会关系。

二、履约保证金

1、如签订合同之后由甲方指定日期进场施工。乙方交保质金10万元,一个月后退还给乙方。如期不退按每月10%付息。乙方在施工中,如甲方无工程款,及地方扯皮等等,造成工程停工,无法施工,2个月后不能开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结清余款乙方退场。 十

三、争议解决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双方均应向武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第17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 务 分 包 合 同

1 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和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公司确定,甲方将该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2、工程名称: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 工程地点:襄阳市深圳工业园

第二条 承包范围

倒班宿舍外墙保温工程:

1、3厚聚合物砂浆底面刮糙;

2、9厚1:3专用水泥砂浆打底扫毛;

3、6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4、食堂30厚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为0.03W/mk,锚栓固定4-6个/m),

5、5后专用聚合物抗裂砂浆(压入两层复合耐碱玻纤网布)。第三条 承包单价

承包单价以固定单价:倒班宿舍 元/㎡;结算以实际展开面积扣除门窗面积计算。

第四条 承包内容

(一) 工程工作内容: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劳务人工费、施工工具、小型机械所需低值易耗材料及材料的场内运输、施工人员的安全劳保用品及业主招标范围之内的外墙保温工程量的费用、按图纸施工,凡跟该项目有关的施工任务均包含在总报价之内,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甲方不会对乙方承担任何杂工的。

第五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实际工程量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包干单价即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整个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以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实施,做到工完场清。

乙方不得就上述(第

二、

三、四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承包方式)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2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

1、甲方驻工地的代表:

2、组织验收,对乙方的质量、速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解决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不定期对乙方人员及其工作进行检查;

4、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设计图壹份;

5、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对现有工作面进行区域划分和安排;

二、乙方工作

1、乙方驻工地的代表:

乙方驻工地的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乙方代表不常驻工地,影响施工生产,甲方将视为工程转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

4、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6、乙方自行承担自有施工人员的保险、防温降暑及相关劳保费用;

7、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进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消防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现场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由于自身安全和管理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

8、遵守业主方项目部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与惯例,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控制、后勤保卫等管理规定。

9、外墙基层处理用的砂、水泥甲方提供。

3

10、配合业主方生活区的用电用水管理

11、乙方必须与自有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如因未签订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驻工地的代表做好花名册交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第七条 质量要求

1、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业主方所要求的质量目标(以现场监理和质检员评定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调整工作面,直至更换劳务分承包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业主方质量要求,乙方按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费用,不顺延工期。

4、乙方应努力控制质量通病,降低允许偏差,当出现大幅度超过允许偏差是必须无条件接受业主方的处罚。第七条 合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和节点工期以项目进度计划为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业主的分项节点工期要求,原则上按业主方的标准处以违约金,具体节点工期要求为: 倒班宿舍:2014年11月30日完工,并以2014年11月30日下午组织验收。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安全保证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定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业主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业主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应遵守业主方制定的各项安全规定,凡新进场人员必须首先自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接受业主方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

4、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凡业主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4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业主方的统一指挥,遵守业主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在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严格执行业主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打架斗殴,其责任及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第十条 工程价款支付

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业主方要求并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甲方按此比例付款:中途支付部分生活费,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70%工程款,余款春节前支付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如提出单价变更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 乙方因劳动数量不足和技术质量不高,无法达到业主方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将乙方的施工内容划分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结算按乙方自行实际完成总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因此进行任何索赔。

(三) 乙方因非甲方原因提出停工或怠工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按乙方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80%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结清工程价款之日告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5

第18篇: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土建工程处 劳务分包方:****劳务队

工程名称:晋中市鑫悦房地产开发公司鑫悦花园高层住宅1#楼 施工地址:龙湖街南、辽阳路东侧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方(甲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土建工程处

劳务分包方(乙方):*****劳务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分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2、

3、地上十八层及出顶。

4、工、上下力资),附材(铁丝、铁钉、绑丝、pvc穿墙管、胶带纸、脱模剂、电焊条、铁锹、灰桶、施工用线等手头工具,三钢料具保管)施工中所需附材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主材及机械。现场文明施工1元/ m²,附材5元/ m²,主体结构102元/ m² 。

5、第二条:工期和进场要求:

1、开工日期;

2、竣(交)工日期:

3、有效工期:

4、分阶段工期要求:

5、分包队伍进场日期和人员要求.计划安排,确定人数,甲方认可。

6、其他约定:

第三条:分包队伍素质、条件

1、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是经考察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有《人营业执照》的施工队

伍。劳务分包队伍不得挂靠在他人名下。

2、劳务分包后,不得违法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再分包给他人。

3、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必须有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有效劳动合同。

4、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分包队伍应进行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培训合格后在上岗。

6、分包队伍必须按照务工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的务工手续。

7、从事技术工种和技术、管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

格证书。

8、从事电工、电气焊、起重、架子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资格证书。

9、分包队伍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能实行有效的生产、生活管理。

第四条:对劳务发包方的基本要求

1、能为分包单位提供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住宿、办公和餐饮用房和条件。

2、能建立健全劳务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务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配合

分包方搞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3、能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对分包队伍的生产、生活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实施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和具体要求: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达到优良工程。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应签订专项安全文明生产责任状,明确双方义务、责任及奖罚措施。

2、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施救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的隐患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施工单位有义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七条:劳务分包价格

1、除外。

2、单价和计价单位有关条件是:结构、文明施工及附材),阳台面积算一半,飘窗及空调板不计面积。

3、其它约定:

第八条:劳务费结算方式和阶段性付款方法:出±0.000付款,每月按工程进度款的70%支付,每月20号申报工程量,次月15号前付款,主体封顶后付85%,主体验收后付95%,其余5%待主体验收工人退场后三个月付清。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施工机具及应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制成品,

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约定要求。

2、乙方施工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动力条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他协作、配合方的沟通、联系。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足额、及时结算工程款,支付生活费,以保证乙方正常的生

产、生活。

5、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停、窝、返工,应对乙方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人数和工种能满足施工需要。

2、乙方应有内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内实施有效管理。

3、乙方进场后,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生产指

挥调动和管理。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向甲方报告,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得私自处

理和隐瞒不报。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注意材料节约和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以上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人员应正确使用、爱护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

由此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6、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党政生产、生活秩序。由于内部管理不善,给甲方造

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事态严重、影响恶劣或经多次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验收;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部位,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甲方监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认可,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二条:材料供应、验收和使用:现场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由甲方监理验收、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十三条:建筑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乙方所用机械必须及时保养、维护、修理、修理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和索赔权: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奖罚措施: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条件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终止条件是以下第

1、2款。

1、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3、国家调整政策使本合同无法以继续履行。

4、第十七条:合同争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以下第1款处理:

1、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向施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第十八条:对产品质量本合同的追溯期和连带责任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

一、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拾万元,±0.000封顶,退还一半,其余年底退还。

乙方1#楼施工能达到甲方的质量及进度要求,2#楼让乙方继续施工,具体协议另议。

2、图纸以外的工程量,按2000年山西定额,乘1.3的系数计算,不能按工程量计算

的按每人每天45天计算。

3、现场电工、塔吊工由甲方负责,信号工由乙方负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9篇: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双方就泥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

1.4 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料及施工机具)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1)土方工程:基槽(坑)内的清理找平;基础土方机械回填人工配合夯填至图纸设计高程。

(2)基础、主体工程:砌体工程、砼工程全部内容。

(3)楼、地面工程:地面土方平整、夯实、碎石垫层辅垫、砼垫层浇筑及水泥砂浆地面;楼面清理、水泥砂浆整体面层。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外墙、内墙全抹灰工作内容。

(5) 建筑屋面工程:平屋面:水泥砂浆找平层、保温层、保护层浇筑、密封材料嵌缝。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含风、雨、雪天及节假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 1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

到合格评定标准。

4、甲方义务

4.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

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

和质量要求;

4.2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所提供的施工及安全设施

包括脚手架、竹排、安全网;

4.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4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

系。

5、乙方义务

5.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

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

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

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

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乙方的工程进度若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处

罚,或安排其他劳务分包人施工(甚至更换乙方)赶工所需费用从乙方

报酬中扣除。

5.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

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

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

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

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

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

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

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

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

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现场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地清的标准,若

有违反,按情况每次罚款100-500元,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

验收;

5.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

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

材料及其他设施;

5.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0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自备以下用具自理,

包括:灰桶、板车、锹、木尺条、灰线、安全帽、斗车、电动振动棒、

平板器带分线、植拉墙筋(含植胶),搅拌机械的清洗维护等工作;注

意用电安全,并搞好工地环境卫生,应达到现场安全文明标准;负责竣

工清场工作。

5.11 现场生活所需小型临时设施和生产工棚,乙方自行搭设。

6、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

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

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

安全负责。不得要求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发生的安

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

6.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

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

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

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供应,不佩戴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

现场。

7、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

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10、劳务报酬

10.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按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

()元∕㎡包干计算(本工程劳务报酬为固定劳务报酬,不可调整);

10.2 本工程单包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定要按价施工完成,如果中途因工价上调因素完不成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2、劳务报酬的支付

12.1 劳务报酬分段支付:

14、施工验收与配合

14.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4.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5.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争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岳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

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不限于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期延误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的违约金、。

18、合同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电话:

订立时间:年 月乙方:电话:日

第20篇: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1、承包方式,大轻包,建筑方简称甲方,施工方简称乙方。

2、下料车间和新建原材料库主体工程

3、具体做法高8米长60米宽18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下料

车间原有墙不动,增加大梁、柱子、现浇顶子,原材库东面增加柱子,原材库西面增底梁、柱子、现浇大梁顶板局部做水泥地面。

4、甲方提供水电,住宿、所有材料,吊车,本工程全部用商品灰。

5、乙方自备施工用工具,机械,架子。

6、结算方式:每月按进度结算工程款的80%,余款完工全部结清。

7、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砌砖按每延米计算,砌墙高度为1。4。

8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增减项双方协商签字为准。如有争议、协商解决。

9、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doc》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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