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告范文

2022-08-22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公安部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告

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秦皇岛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咨询!河北省考决胜通关神器详见

公安部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告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告

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告

推荐第2篇: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温馨提示:下载文档后,按住键盘ctrl,左键点击可以打开文章链接)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3〕43号)、宿人社秘〔2014〕178号关于做好宿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

就业见习时间为9个月,岗位详见附件1《2014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

二、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见习对象:2013年、2014年度离校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毕业生不再参与),不限户籍。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条件: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就业见习岗位职责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

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200元基本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同时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当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3、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毕业生,择业期内,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推荐及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就业见习的服务与管理

1、供需对接服务。宿州市服务中心组织供需见面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的,双方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市人才中心鉴定备案。

2、日常管理服务。见习单位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和上岗实践等,制定就业见习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放就业见习补助;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能力鉴定表》,作为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

3、跟踪指导服务。见习期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对见习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工作指导。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1五、报名要求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宿州市淮河中路539号)

4、报名材料:

(1)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 (2)如实填写《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式两份,祥见附件2。 附件:

1.2014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一览表.doc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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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2

推荐第3篇:高校毕业专场招聘会公告(新)

绵阳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2014年服务科技型企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就业局、市惠民帮扶中心、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主办的“插上科技的翅膀-服务科技型企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定于6月5日(星期四)9:00—12:00,在市五一广场举行。请招聘单位于6月4日17:00前,携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到市总工会二楼保障部报名登记,以便安排摊位(已备案单位可直接发邮件),欢迎在绵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求职者踊跃参加。市内可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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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39、59路公交车,在五一广场站下车即可。活动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

咨询电话:张老师,2371531;王老师,2307122。特此公告。

绵阳市总工会

2014年5月20日

推荐第4篇: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企校园招聘:http://www.daodoc.com/

2016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6年国家电网校园招聘信息已发布,第一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笔试时间:12月6日,第一次找已经结束,第二次招聘集中在三月份,中公国企为广大考生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国家电网聘信息,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国家电网招聘信息,可及时关注国企招聘网。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已启动,欢迎广大毕业生应聘公司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经营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1亿人。公司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2015年,公司连续第五年蝉联《财富》世界500强第7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公司下属单位列表及简介详见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单位一览”栏目。

二、招聘流程和进度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司总部在招聘平台公布考试大纲、总体招聘工作安排等内容。各单位视工作开展情况,分批(一至三批)在招聘平台的“招聘信息”栏目发布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安排、报名条件、需求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分别为2015年10月28日、2016年3月和5月。

(二)应聘毕业生投递简历

1.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上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再提交。

2.填报应聘单位。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毕业生可在招聘平台填报应聘单位。每人每批次招聘可填报公司二级单位(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志愿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二级单位志愿下可选择2个三级单位(地市级单位)或四级单位(县级单位),填报截止日期以各单位招聘公告为准。应聘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需更改的,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工作申请”栏目提交撤销应聘单位的申请。应聘单位一般在7日内处理该申请,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可申请新的工作单位,其志愿顺序与撤销志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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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招聘笔试

1.公司统一笔试分三批实施。时间初定为2015年12月6日、2016年3月和5月(时间如有调整,以招聘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参加笔试的人选和批次由各单位确定,请以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2.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金融类、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由公司统一组织笔试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数理思维、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中国电力与能源战略(包括特高压、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基本知识)等内容,约占35%。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等内容,约占65%。笔试大纲详见附件。

3.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公司仅统一组织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同上),专业知识考试由应聘单位视情况自行组织。

4.笔试前1-2周,各单位通过手机短信、招聘平台站内消息、移动应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毕业生参加考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5.接到公司多家单位笔试通知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一个单位的笔试。请按照应聘意愿慎重选择,考试志愿一经选择,不可更改。笔试成绩在各单位之间通用。

6.笔试地点一般为应聘单位所在地,请考生按各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提前到考试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四)查询笔试成绩。公司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招聘平台“个人中心”,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组织招聘面试。招聘面试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具体面试安排以各单位通知为准。在京直属单位招聘面试由公司统一组织。

(六)公示拟录用人选。各单位在公司核准录用人选名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平台公示拟录用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者电话、手机号码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招聘平台予以更新。

(二)“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站为公司及下属单位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未授权其他网站、个人或机构发布任何招聘信息,请应聘毕业生及时在本网站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政策咨询请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应聘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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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生可在招聘平台免费下载招聘笔试考试大纲。任何针对我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我公司无关。

(五)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公国企提醒广大考生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设计的内容十分的广泛,大家规划好自己专业属于那个类型,报名一定要记住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系统是不允许重复报名的。同学们,需要提前做好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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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0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实行集约化招聘,由省公司进行统一招聘后配置到各基层单位。

1.毕业生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内的二本及以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daodoc.com)可查证。国(境)外毕业生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于国内二本及以上院校,需在2013年10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福建省公务员局《留学生来闽工作通知书》。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3.招聘毕业生电工类以98

5、211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对艰苦偏远地区适当考虑一般院校二本毕业生。非电工类专业要求98

5、211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财务专业要求研究生。均要求主修专业(第一专业)。博士生仅接收至省经研院和省电科院工作。

4.第一批招聘的专业为电工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输电线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等专业,98

5、211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非电工类要求研究生学历(具体专业目录确定后另行发布,非电工类本科生参加第二批考录报名暂不开通,开通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告)。

5.在校文化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优秀,吃苦耐劳,无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6.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要求,能胜任电力生产工作。

7.2012年11月至12月上旬,公司将分别前往华北电力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8

5、211院校组织校园招聘宣讲,具体时间行程安排确定后另行发布。

8.毕业生应聘时,需登录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zhaopin.sgcc.com.cn),报名我公司,并上传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必备材料扫描件。其中研究生需一并上传本科成绩单。

9.应聘毕业生经资格筛选后分别安排2012年12月下旬、2013年3月和5月上旬分三批在福州组织进行考录,具体时间确定了另行公告,考录形式为笔试、面试和体检,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三批的考录对象分别为:

第一批:电工类专业98

5、211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以及应聘非福州、厦门地区单位的原部属二本电力院校(南京工程学校、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三峡大学)本科毕业生;非电工类专业研究生学历。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底。

第二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笔试,电工类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应聘福州、厦门地区单位的原部属二本电力院校电工类本科毕业生);非电工类专业要求98

5、211院校本一批及以上学历。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2月底。 第三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笔试,针对前两批流失毕业生进行补录。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底。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②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③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④签约后学习成绩严重下滑、违反校纪校规、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 11.联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黄老师 0591-87076323 严老师 0591-87076326 传真:0591-87076169

邮箱:fjsgcc@163.com 邮编:350003 12.其他事项:

①应聘者请随时关注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我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及相关动态,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及招聘系统通知等方式予以告知。 ②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2年10月30日

推荐第6篇:铜陵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

【导读】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提供:2014年铜陵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欢迎加入安徽事业单位QQ群:119499091。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

http://wuhu.offcn.com

根据工作需要,现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接受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2.毕业2年内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2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地点:铜陵市区

三、待遇面议

四、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人员,请于7月底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报名。地址:市人力资源市场(淮河路中段906号房地产大厦裙楼一楼)。

五、联系电话:2126891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更多内容请查看: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

推荐第7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整理)

吉林省2011年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各教学院:

按照吉林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我省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就抓紧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搞好宣传发动。日前,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和•吉林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对选聘条件、激励保障、有序流动等作出新规定。各教学院要通过会议、短信等途径,抓紧将有关精神及从2012年开始公务员一般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考录的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个应届毕业生。要采取有效措施与往届毕业生取得联系,引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应聘。

2.从严把握报名资格。此次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的硬性条件是:2009年、2010年、2011年省内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缺一不可。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向所在教学院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审核。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要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和在校实际表现。考察组要与学生本人见面,说明政策,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应聘态度。要充分把握报名人员的基本外型、气质,注意学生综合情况与农村工作职位的匹配度,努力将适合农村需要的优秀毕业生输送到基层一线。

4.及时报送有关表格。请各教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组织工作,务于6月15日前将•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应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按毕业时间分别统计)及大学生村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随附电子版。相关表格及选聘工作最新消息,请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选聘期间,学校放假或学生毕业,应聘

学生可先回家休息待命,但必须留下随时可以拨通的联系电话,请各教学院做好衔接。

附件:

1.吉林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根据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吉林省2011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1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9名。

二、选聘对象

2009年、2010年、2011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大学生村官的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报名,缺一不可:

1.政治素质好,是经学校党委推荐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培养潜质;

2.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3.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踏实,肯于吃苦,严于自律;

4.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5.年龄30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四、选聘任职

2011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主要分配到全省200个整村跃升贫困村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转正后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原则上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颁发•吉林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五、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一次性发放安臵费2000元。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3.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进行1次体检。

4.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服务地财政代为偿还;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执行。

5.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6.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继续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留任超过6年,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7.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称职,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部门复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续聘期一般不超过4年。

8.采取单独列计划、单独确定开考比例、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全省每年拿出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计划的10%—15%和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公务员和选调生录用计划原则上安排县及以下公务员职位。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9.户籍不在任职村,在任职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大学生村官,可列入参加选举名单。

10.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

登记。

11.县级团委、妇联非领导职务岗位出现空缺时,要面向大学生村官进行定向考录。

12.省委组织部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定期、不定期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域机构工作人员。

13.将大学生村官确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对象和共青团开展的“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培养对象,从创业技能培训、资金、科技等方面进行帮扶,着力提升他们的自主创业能力。服务期满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关于“项目支书”和农村党员“创业带富”的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14.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5.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大专学历大学生村官,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8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在•吉林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发布选聘公告。各高校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2.个人报名。5月25日至6月30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填写•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使用B5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由毕业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择优推荐,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填写•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使用B5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及•报名学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送毕业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审查并加盖公章,

于6月30日前送到吉林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3.资格审查。2011年7月4日8:30至7月8日16:30,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考生须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即与高校党委审查报送的•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登记的信息不符),责任自负。省委组织部将以各高校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为依据,审批确认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察。7月17日8:30至7月24日9:30,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2011年7月24日(周日)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吉林省2011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确定。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省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委托各高校进行考察。

5.体检公示。8月上旬,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结束后,拟聘人选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对反映的问题由考生所在毕业高校和省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对查实不适合作为拟聘人选的,及时进行调整。

6.决定聘用。8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编制2011年大学生村官名册,发放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到通知书。

7.岗前培训。8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8.签约上岗。8月下旬,组织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安排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报到。

七、信息发布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为本次选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公告、通知、表格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2.有关吉林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请到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

咨询电话:13944201715 联 系 人:王华

联系单位: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第三教学楼5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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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佛山市南海区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7-2018学年度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67人,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 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67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高中、初中。计划具体如下: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7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大学前三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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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见附件1。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15日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北京师范大学网站等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11月29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40室举行宣讲会,现场接受报名。请考生携带一寸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附件2)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11月29日下午2:30-5:30及11月30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

34、140室。面试采用单独面谈等形式进行,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笔试。

(五)笔试:分两批进行,11月30日上午9:00 -12:00,在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

34、140室第一批笔试;下午2:30-5:30,在北京师范大学教二10

9、209室第二批笔试。根据面试情况,以不多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

(六)确定拟聘人员:11月30日,根据面试、笔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12月1日(暂定)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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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站、南海教育信息网或南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1.聘用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

2.试用考察制度:由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543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东省南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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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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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电科院)成立于1951年,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科研单位,是中国电力行业多学科、综合性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超/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技术、电网规划分析及安全控制技术、输变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配用电技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电力电子、信息与通信、能效测评及节能等技术的研究,研究范围涵盖电力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各个方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现有员工2600余人,“千人计划”专家11人,院下设电力系统研究所、高电压研究所、电力自动化研究所等15个个业务部门。建院六十年来,中国电科院肩负着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为电力工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技术支撑的重要历史使命,围绕电力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各个方面,攻克了一系列重大核心技术,显著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在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招聘安排 1.应聘报名

应聘者通过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址:http://zhaopin.sgcc.com.cn),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大学本科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或计算机等相关证书、获奖或其他有关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凡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等方式,确定入围综合评价环节人员名单后,将以电话、短信或招聘系统通知等方式予以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恕不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

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毕业生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内容,其中:综合能力占35%,主要考查言语理解、数理思维、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中国电力与能源战略(包括特高压、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基本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占65%,主要考查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等内容。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涵盖专业能力、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实践经历、形象气质等方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32层

14.确定录用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三、报名条件和需求信息 (1)报名条件

应聘毕业生应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者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身体健康。

1.专业要求

应聘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专业学习应具备连续性,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应具有相关性。

2.毕业时间要求

(1)国内毕业生应于2015年前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可查且内容一致。

(2)国(境)外院校留学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14年9月1日后,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同时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派遣相关条件。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者优先录用。(2)需求信息(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公司招聘信息发布、应聘者报名的唯一渠道。 网址:http://zhaopin.sgcc.com.cn

五、其他说明

(一)凡第一志愿选择我院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考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计算机和外语证书及各类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企业网址:http://www.daodoc.com 电子邮箱:epri_zhaopin@163.com (原标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1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15年高校毕业生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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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山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10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633名,其中:

济南市10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70名,枣庄市320名,东营市50名,烟台市92名,潍坊市631名,济宁市257名,泰安市170名,威海市109名,日照市47名,莱芜市60名,德州市172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185名。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4)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5)2008年、2009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6)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各市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制定选聘工作《补充规定》。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各市《补充规定》,按照各市确定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5月28日9:00—6月3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5月28日—6月4日)。各市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的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6月5日9:00—6月8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过时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作报名无效。

6月10日9:00开始,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同时可下载打印《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

4、笔试(6月13日上午9:00—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农村工

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各市按照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6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5、面试(6月25日—27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市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按照所报考市的要求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市根据规定的进入体检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网站和面试考场的相关信息。

6、体检。安排在面试后进行,由各市自行组织。体检标准由各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确定。

7、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8、公示(7月5日—9日)。凡考察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

9、聘用。7月12日前,各市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并通知到本人。7月底前,各市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一次性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示。

选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

四、选聘任职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自愿回原籍所在县(乡镇、村)任职的,优先安排。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机关直接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了补充性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性的医疗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称职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按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6、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工龄,在村任职期间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8、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六、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正式履职前,县级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团委和村党组织负责。

3、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称职、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4、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聘用人员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5、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6、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5月21日

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说明

一、关于报考的资格条件

1、高校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名单》为准(具体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包括军事院校(地方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科研院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和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

2、毕业生范围。不包括委培生(山东省政府委培生除外)、定向生、高职生等。海外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应具有国定承认的相应学制的学历、学位证书。

高校范围和毕业生范围适用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3、户籍。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山东生源的省外高校毕业生;二是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三是往届高校毕业生中户籍现在山东的人员。

4、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填写大学以上阶段的任职情况,担任多个职务的,填写不超过2个。

为保证填写规范,请按照以下学生干部基本名录填写: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学习委员、卫生委员、体育委员、纪律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卫生部(副)部长、学习部(副)部长、自律部(副)部长、劳动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未列入本名录的,可填写规范的名称。

学生干部不包括: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主席团成员、各类协

会、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

任职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二、关于报名和资格初审

1、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用户,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报名系统。非注册用户,先进行注册后再登录进入报名系统。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报考说明》和报考市《补充规定》,按照《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填写说明》(见报名系统首页)的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省内高校毕业生中的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用户,凭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系统将根据数据库中的信息自动填写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三个栏目(不可更改)。个人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不符的,请与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或拔打咨询电话与技术人员联系。

4、考生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各市工作人员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回复审核意见。待审核期间,考生可随时撤销或更改报名信息。

5、报考人员可及时上网查询审核情况。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与报考市联系。

三、关于网上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确认参加笔试后,按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由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自动生成,用于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可自行确定下载打印时间,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加盖印章并妥善保存。面试前,交面试工作人员。

四、遗失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除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外,往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经历证明原件。

2010年5月21日

济宁市2010年选聘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57名。其中市中区10名,兖州市30名,曲阜市50名,泗水县20名,邹城市40名,鱼台县12名,金乡县15名,嘉祥县30名,汶上县15名,梁山县30名,济宁高新区5名。报名时不具体到县(市、区)。

二、选聘条件

选聘条件与《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的规定一致,专业不限。

三、参加面试、体检人选比例

以市为单位划线,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0537—2967005

第11篇: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2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浙江省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0名,其中:面向全国

211、985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30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23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浙江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人员177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

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

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本省生源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市公告。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 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市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根据各市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

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各市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各市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时~12时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各市。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各市在4月24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各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市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市自行组织。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市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市选聘公告,或于2012年2月1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绍兴人才网(.cn)、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2月10日

第12篇:嘉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2年嘉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78名,其中:面向

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择优选聘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3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人员1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

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本市生源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嘉兴生源毕业生;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公告。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根据县(市、区)、嘉兴港区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各市在4月24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县(市、区)、嘉兴港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

行组织。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县(市、区)、嘉兴港区选聘公告,或于2012年2月11日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嘉兴人才在线()、嘉兴人才人力网()、海盐人事人才网

(.cn)、海宁市人才网()、嘉兴港区()

各级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0573-83681739 82228963 82214628

南湖区82838353 82838072

秀洲区82726297 82721930

嘉善县89108120 84228236

海盐县86110175 86168367

海宁市87288871 87288846

桐乡市88118028 88110100

嘉兴港区85588127 85583302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2月10日

第13篇:山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要求,现将2009年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823名。分配各市选聘计划如下:

济南市15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60名,枣庄市146名,东营市40名,烟台市176名,潍坊市300名,济宁市440名,泰安市249名,威海市205名,日照市51名,莱芜市50名,德州市343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243名。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再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此前各地自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4)2008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经报名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

1、个人报名(6月1日—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各市指定专人于6月2日—6日,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在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下载打印、填写《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16开纸打印),并按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笔试(6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6月9日—6月13日登陆相应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6月18日,在各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6月22日)。面试由各市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2倍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需同时携带《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考察。

6、体检。安排在面试之后进行。本科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各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面试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信息。

7、公示(6月27日—30日)。凡体检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名单在各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8、聘用。各市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

四、选聘任职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按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6、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在村任职期间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8、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六、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正式履职前,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2、聘用人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聘用人员食宿及日常生活。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5、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1—82908131)。

附:

1、《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及填写说明

2、《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3、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15市报名网站及咨询电话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2009年5月25日

第14篇:山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11]61号)和山东省《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188名。其中,济南20名,青岛50名,淄博10名,枣庄139名,东营10名,烟台73名,潍坊70名,济宁76名,泰安58名,威海36名,日照76名,莱芜10名,临沂128名,德州84名,聊城102名,滨州67名,菏泽179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含)以后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选聘。“985”高校和“211”高校毕业生不受生源和户口限制。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等条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

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5)现役军人;(6)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各市制定的选聘工作《补充规定》,按照确定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6月8日9:00—6月12日17:00)。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9日—13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6月14日9:00—16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月19日-23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

2、笔试(6月24日上午9:00-12: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等。全省统一命题,在各市分别设置考点。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各市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以市为单位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6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

3、面试(7月9日—10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市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按照所报考市的要求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请考生及时查看报名网站和面试考场的相关信息。

4、体检。安排在面试后进行,由各市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5、考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6、聘用。7月中旬,各市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985”高校和“211”高校毕业生或本地生源的优先。7月下旬,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

期满后,对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各市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仍不能满足递补需要的,不再递补。

7、培训。对聘用人员,由各市组织培训。

选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面试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聘任职

按照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的贫困村,优先安排到原籍县(市、区)或生源地县(市、区)。

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五、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个聘期为三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贫困村任职的,其工作、生活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加300元。

2、聘用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以市为单位,统一办理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在建立了补充性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性的医疗保险。

3、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相应规定条件的,可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在村任职2年,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3年内可参加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进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或按照省、市招聘机关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5、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村任职服务期满后,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在村任职的年限计算为工龄;在村任职服务期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工龄。

7、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自主创业。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就业的鼓励扶持政策。

8、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任职地。

六、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正式履职前,县级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部门负责,每年考核一次;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负责。

3、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4、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聘用人员食宿及日常生活,提供工作条件。

5、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6、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6月2日

第15篇:江苏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江苏省201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省8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57号)等文件要求,2012年我省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60名(支教26名、支农10名、支医10名、扶贫14名);

南通市40名(支农25名、扶贫15名);

连云港市60名(支教25名、支农18名、支医7名、扶贫10名);

淮安市100名(支教29名、支农13名、支医37名、扶贫21名);

盐城市60名(支教30名、支农10名、支医10名、扶贫10名);

扬州市40名(支教10名、支农10名、支医10名、扶贫10名);

泰州市40名(支教11名、支农17名、支医4名、扶贫8名);

宿迁市100名(支教30名、支农20名、支医10名、扶贫40名)。

二、招募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0年、201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5月17日-5月22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5月17日-5月23日,各市“三支一扶”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6月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6月6日-6月15日,各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

5、6月16日-6月22日,各市确定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 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 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 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臵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 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 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 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 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 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八)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aodoc.com)

苏中、苏北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在南京、扬州、徐州、淮安四个考区中选择参加笔试地点。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daodoc.com)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17日9:00-5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17日9:00-5月23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5月17日9:00-5月24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地招募计划,可选择要报考的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 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5月31日-6月2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daodo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6月3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划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合格线,再由各市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daodoc.com)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83276091;

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85608511;

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83558025;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85825313;

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83646465;

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15-88198609;

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87951365;

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86883116;

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84353007。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16篇:江苏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江苏省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7号)等文件要求,2014年我省将招 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60名(支教20名、支农13名、支医6名、扶贫21名); 南通市40名(支教2名、支农18名、支医2名、扶贫18名); 连云港市60名(支教14名、支农14名、支医16名、扶贫16名); 淮安市80名(支教26名、支农13名、支医27名、扶贫14名); 盐城市80名(支教40名、支农15名、支医15名、扶贫10名); 扬州市40名(支教6名、支农8名、支医12名、扶贫14名); 泰州市40名(支教8名、支农10名、支医7名、扶贫15名); 宿迁市100名(支教15名、支农30名、支医5名、扶贫50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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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6月11日-6月16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6月11日-6月17日,各市“三支一扶”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6月28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7月上中旬,各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并将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

5、7月下旬,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 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 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 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 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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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 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 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 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 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 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 点帮扶。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aodoc.com/jsz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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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资格初审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6月11日9:00-6月17日17: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地招募计划,可选择要报考的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 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 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6月25日-27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daodoc.com/jsz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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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83338

110、83276091;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85792308; 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83558025;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85812235; 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83646465; 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15-88198705; 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87951365; 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86883116; 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84353007。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三支一扶考试信息网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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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关于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公告

关于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及相关就业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良好服务,现将办理报到证的各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毕业时首次签发报到证;二是毕业后两年内改签报到证;三是毕业后两年内补办报到证。

首次签发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学校制定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一份返回学校)。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学校统一提供)。

3、学校打印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签申请表或其他函件。1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补办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并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5、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6、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办理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资料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签发报到证除外)。

第二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

第三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申请或其他形式的函件。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

四川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在川内落实了工作单位,须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档关系,须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三是根据毕业生本人需要,将档案单独转寄至某单位。

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该单位须具备户档管理资格)。

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单独转寄毕业生档案需要的材料:

1、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该单位须具备档案管理资格)。

2、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转签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第二步:省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转签报到证。

第三步: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完成信

息登记后,毕业生离开)。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登记信息通过“机要形式”为毕业生邮寄档案。

第18篇: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太和县“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进一步彰显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太和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这条主线,以开展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活动为载体,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具体工作举措,开拓创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在省厅视频会议召开后,太和县司法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基层股、宣教股、法援中心、公证律师管理股负责人参加的“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股,负责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业务部门具体抓”以及司法所长负责制等制度,强化了“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在网上浏览各所开展“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实地督察指导,定期编发“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快讯、工作简报和活动剪影等,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二、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深化社会矛盾化解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通过开展 “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 进一步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截至目前,我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343个。其中,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90个,社区(居)调委会19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2个(消费者协会调委会1个,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全县共拥有基层人民调解员2037人,县级人民调解员25人,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124人。形成了县、乡镇、村调委会、村民组调解小组、十户一名纠纷信息员的五级调解网络。

(二)积极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在开展活动中,我局严格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积极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及时排查调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简易纠纷,要求在第一时间调处;对一时不能调结的矛盾纠纷,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工作。二是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求基层司法所和各级调委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种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引发进京、赴省、上市、到县上访的重大疑难纠纷及时进行疏导和调解,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自开展“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以来,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22件,调解成功428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调解协议履行率98%以上。其中,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79件,防止和避免集体到省赴京上访57件,防止和避免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9件134人。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校园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校园活动》的具体部署,5月6日,太和县司法局召开全县31个基层司法所长会议,迅速动员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校园活动,把开展该项活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地区认真进行摸排,发现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要稳控住局面,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要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校园活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真正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5月7日至5月11日,太和县司法局抽调基层股、宣教股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在县司法局副局长黄素琴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到清浅、坟台、三堂、宫集、五星等乡镇中小学集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进校园”、“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扩大宣传效果,太和县司法局还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了“自觉守法、远离网吧、戒除不良习好”的万名学生签名活动。并在中小学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广大师生的法律咨询。太和县司法局还与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综治办、中小学校长以及教师代表举行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座谈,就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留守学生的管理教育以及青少年普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对师生反应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反馈给综治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三、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攻坚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加强衔接工作,在衔接管理中注重抓好“六个及时”。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发送衔接通知书,建立村级帮教小组;四是及时与村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落实帮教工作责任;五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

(二)实现监地交接工作制度化、定期化、日常化。4月23日,太和县司法局组织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负责人、公证处负责人和部分司法所长走进阜阳市九龙监狱开展监地共建活动。安置基地负责人与部分即将服刑期满、愿意到安置基地就业的服刑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活动结束后,太和县司法局普法篮球队与九龙监狱篮球队开展了“监地共建”篮球友谊赛。2010年6月10日,太和县司法局走进阜阳市九龙监狱开展刑释人员监地交接活动。太和县司法局与13名即将释放太和籍刑释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热情回答了刑释人员有关法律和就业政策方面的咨询。9月1日,太和县司法局赶赴河北深州监狱现场交接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三)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推广太和安置帮教工作经验,2010年5月20日,全市探索监地共建之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在太和召开。省综治办副主任张兵、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刚出席现场会并高度评价了太和县安置帮教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强调了在太和召开全市探索监地共建之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推广太和经验,结合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专项攻坚活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注重心理引导。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家庭生活情况,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深化村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消除村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误解,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严格管理,因人施矫。要求基层司法所积极联合责任区民警、村干部、社会志愿者走访帮扶社区矫正对象,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生产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如郭庙司法所与辖区各村签订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委托协议书》,委托各村组织本村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服务本村,既保证了公益劳动时间又便于监督考核,达到教育和改造的目的。截止到8月底,各基层司法所共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144人次,为30名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办理低保,为6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临时社会救济,为1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援助,落实分阶段分登级管理202人,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五、开展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升专项攻坚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科学制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涉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是开展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练兵活动,狠抓司法所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要求每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安置帮教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司法所网页更新的操作技能,对达不到要求的司法所人员离岗培训,对信息化应用达不到要求的司法所通报批评。三是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自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2010年5月26日,太和县司法局以太司行【2010】22号文件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违纪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五是坚持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检查、督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开展期间,县局共举办司法所长培训班7次,开展专项业务培训26次,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14次。

我县通过开展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全面落实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职能作用,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为推进太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19篇:江苏省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江苏省2011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6-22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8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决定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地区32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3年,2011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9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120名(支教20名、支农38名、支医10名、扶贫52名);

南通市60名(支教8名、支农15名、支医16名、扶贫21名);

连云港市140名(支教60名、支农30名、支医10名、扶贫40名);

淮安市200名(支教58名、支农32名、支医20名、扶贫90名);

盐城市120名(支教34名、支农21名、支医39名、扶贫26名);

扬州市40名(支教4名、支农27名、支医4名、扶贫5名)

泰州市20名(支教3名、支农13名、支医3名、扶贫1名)

宿迁市200名(支教55名、支农50名、支医20名、扶贫75名)。

二、招募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 1

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临床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6月24日-6月29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6月24日-6月3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7月9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7月15日-7月20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

5、7月21日-7月26日,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

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二)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 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在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七)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

(八)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cn)

苏中、苏北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南京、扬州、徐州市三个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招募简章,选择苏中、苏北的一个省辖市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省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7月5日-7月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cn)和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各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经各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政策咨询:025-8327609

1、83338110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第20篇: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公告

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两个加快”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2013年全省新招募1423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各项计划招募数量及岗位是:

“支教计划”:招募298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404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488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33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天使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1 —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83年5月23日后出生,女为1985年5月23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5月10日):招考公告于5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5月17日—5月23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网上报名截止后,同时关闭照片上传功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5月17日—5月24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于5月17日至5月24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 — —

2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5月17日至23日上午8: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5月23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或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6月17日—6月22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6月17日至6月22日上午9:3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6月22日):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由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臵,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7月19日):笔试成绩于7月19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7月19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5日—7月2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 3 —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八)体检(7月27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九)确定人选(8月5日—8月7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于8月5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正式招募人员名单。

(十)签定协议(8月8日—8月9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新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8月29日—8月31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十二)正式上岗(9月1日)。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当年新招募人员上岗。

— —

4五、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工资收入水平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标准进行测算,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批复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省上统一购买商业保险。

(三)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四)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五)报考研究生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职称评定。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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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试入学和保留学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八)工龄、社保年限计算。服务期满,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九)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十)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十一)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续期服务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上一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续期服务期满后,再享受本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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