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议事会范文

2022-09-05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党员议事会议程会议记录

党员议事会议程会议记录

2011 年月日 党员议事会议程:

1、什么是和谐社区

2、什么是主观能动性

3、关于成立“丹东市六道沟党员活动站民主议事会”若干问题

4、正确对待党员活动站的工作态度 党员议事会记录

一、什么是和谐社区: 一和谐社区的标准:第一,社区服务。第二,社区环境,第三,社区文化。第四,社区稳定(就是安全问题)。第五,居民自治。第六,党的领导。 社区服务:在街道要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要有服务设施,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要。便民服务热线要实现街居联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达到 70%以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员保障覆盖率大于 90%,社区卫生人口覆盖率达到 80%以上,要制定社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没有违法生育现象,社区 95%以上居民对社区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也就是说,社区服务既有定性的东西,还有定量的东西。 社区环境:提倡人民社区人民建,人民社区人民管的建议。人民是主人,社区的人民就是社区的主人。采取民办公助,企民联办,企业和民众联办的方法,加强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整顿社区容貌、整顿乱搭乱建,整顿环境卫生,使社区的社容社貌有一个明显的改变,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社区的企业商贸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社区做到可持续发展。社区有清洁保洁队伍,有绿化维护队伍,“三包”协议达到 95%以上,垃圾的收拾率达到 95%,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0%。 社区文化:有社区图书馆,藏书量达到 1000 册以上,有固定的青少年活动站和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参加全民健身的人口

达 50%以上,参加社区文明学校各类教育培训的人数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卫生之家分别占管辖区总数的 40%、50%、60%。 社区稳定:社区有警务室,自保组织要健全,社区内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区校正人员档案,对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 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组织,建立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界上访事件,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大、特大火灾,无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家庭和睦,没有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 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能够主动接受社区党委领导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有《居民公约》、《社区自制章程》,居民对居委会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 60%以上。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建立了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事务通报制度,坚持居务公开。居委会办公设备有着落,经费有保证。 党的领导:这是最重要的一条。社区党的领导要健全,要有党组织,并认真地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党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社区内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党组织的达到 70%。有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如何建设和谐社区

一、以强化核心为前提,把科学规范的领导体制构建到社区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建设和谐社区,就要从健全社区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着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在理顺管理体系中强化核心。要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逐步建立纵横延伸、条块结合、立体交叉、全员覆盖

的区域性组织网络。根据社区党员的分布特点,探索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居住区,形成党委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小区、党小组建在楼幢、党员作用发挥在服务示范岗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同时,通过建立“楼宇支部”、“街区支部”、“园区支部”、“商贸市场支部”等形式,不断扩大党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使党的组织设置横向到边,党的工作走进商务楼宇之门、公司企业之门、党员心灵之门。 在健全组织网络中强化核心。要顺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社区管理和党组织管理模式,把直接领导、双重领导和多方协调等领导方式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的工作管理体制。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楼院党组织、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加强对驻社区的派出机构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加强对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社区内各种群众自治组织的引导,将各种组织和各方面力量整合到社区党组织周围,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在完善工作机制中强化核心。要从完善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协调议事机构的议事规则、工作内容和程序,明确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驻区单位党组织的责任与义务。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以扩大民主为方向,把充满活力的创新机制运用到社区 民主,是“和谐社区”的题中之义;创新,是“和谐社区”的活力之源。各社区在建设“和谐社区”过程中,要始终把扩大民主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创新作为根本动力,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社区党建工

作新机制。 围绕推进社区民主决策创新机制。要探索并不断完善社区党员议事会、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和社区党建工作代表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并把它作为创新民主决策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深入了解民情推进民主决策。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暖百家心”等活动,把群众的思想脉搏找准,把居民的实际困难摸清。始终把群众需求作为决策的第一信号。凡是群众关心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问题、凡是同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来讨论解决。要广泛集中民智推进民主决策。大力推进社区党务、社区居务公开,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集中群众的智慧,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切实借助民力推进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动员社区群众参与社区事务,最大限度地调动驻区单位支持社区建设,将民主决策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过程,整合资源、推动工作的过程,真正依靠民力推进决策、落实决策,促进社区建设的全面发展。 围绕推进干部民主选拔创新机制。要拓宽选拔渠道。注重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中,从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贤任能。尤其重视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社区党务工作。要创新选拔形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竞争上岗、公推直选、公开招聘等形式,加大社区干部公开选拔的力度。积极推广社区党组织班子 , “两推一选” 社区干部直选的方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让居民群众选择满意的人,让居民满意的人为群众服务。要规范选拔制度。量化岗位目标,严格选拔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干部选拔考评体系。打破社区干部工作终身

制,推行劳动合同制,建立一套有利于社区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逐步使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围绕推进党员民主管理创新机制。要认真研究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途径,当前尤其要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确保社区每个党员都能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引导和激励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探索建立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下级党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的长效机制。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党员考核、奖励、晋升时,应注意听取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

三、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把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体现到社区 以人为本,是新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原则。建设和谐社区,服务的对象是群众,依靠的力量是群众,活力的源泉也在群众。社区党组织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开展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社区党组织要着眼于党员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面向社区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切实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要从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当前,尤其要加大投入,重点建设好市、

区、街三级党员服务中心。要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把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凝聚社会的工作平台,成为社区党员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温馨家园。 要开展体现人性化关怀的服务。这是社区党组织顺应时代潮流,强化党对社会和公民的关怀和服务,发挥凝聚人心的政治纽带作用的重要体现。要从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入手,不断满足居民群众个性化需求,努力做到服务内容由单一的物质性服务向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转变;服务性质由纯粹的扶贫帮困、排忧解难,向为党员群众实现自我价值、健康成长发展创造条件、提供舞台转变。推出“有事你说话”24 小时热线电话、社区“情感小屋”、“党员谈心室”等方式,通过情感交流与互动,为居民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拉近党组织与群众的距离。各社区要着眼于新的形势和要求,把对党员群众人性化的关怀与弘扬党员先进性结合起来,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用真诚的爱心、真挚的服务连接社区的家家户户。真正让陌生的人熟悉起来,让劳累的人轻松起来,让疏远的人亲近起来,让困难的人得到关爱,让奉献的人受到尊敬,使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安居乐业的愉悦。 要开展符合产业化方向的服务。建设和谐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当前,以政府投入为主要手段的社区服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要求。社区党组织只有整合社区资源,引导和扶持社区服务企业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才能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居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引入市场运作机制,盘活社会存量资产,合理配置产业资源,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兴办社区服务,形成社会化、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要打造服务品牌,培育中介组织和服务实体,引导现有的社区服务机构走向市场,引导新开办的服务机构立足市场,实现从福利化管理到企业化管理、从非经济实体到经济实体的转变,促进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为居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

四、以维护稳定为基础,把公平协调的保障体系覆盖到社区 城市社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没有社区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要强化社会保障体系、为社区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的功能,充分发挥好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上级组织为社区党组织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撑。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同时,要从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投入,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问题。充分挖掘、整合社区资源,逐步增加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社区的软硬件建设,保证每个社区党组织都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在社区工作的广大党务者,长期奋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面对矛盾,承担了巨大的工作压力。上级党委和政府注意倾听他们的心声,理解他们的难处,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为社区群众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对于社区内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社区党组织要变“堵”为“疏”,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

积极疏通社区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要求。要建立化解矛盾、民事调解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帮扶困难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社区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社区党组织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调查,摸清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底数。采取“政府救助、社会帮助、家庭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开展“结对包户”、“一助一”、“党员联系户”等邻里互助、社会帮扶活动。积极兴办“爱心超市”、“慈善超市”,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员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大力开发利民便民服务岗位,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挖掘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五、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把和谐共赢的党建氛围营造到社区 社区文化是社区居民群众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灵魂。社区党组织要注重社区党建与先进文化的融合,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 以社区文化教育人,引导形成健康的道德风尚。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在社区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和谐社会相吻合的道德风尚。要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文明窗口以及“五好家庭”的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为建设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氛围。 以社区文化陶冶人,引导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社区党组织要充分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共同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要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结合、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层次性与多样性结合,把不同背景、不同层次、不同格调的文化对接起来,培养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的思想共识,营造平等友爱、诚信互助的浓郁氛围。要在社区文化活动中,提高居民群众的审美和生活情趣,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以社区文化凝聚人,引导形成共建的工作合力。社区党组织要以先进文化为纽带,用党建来引领社区文化用社区文化来传递党的温暖和关怀。要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开展的“三走进、三服务”活动,通过建设一批功能性强的硬件设施、推出一批有感染力的文化精品、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文化品牌,促进社区文化和社区党建融合起来、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把社区内各个单位、各类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个层次、各类群体团结起来,共建和谐怡人的美好家园。 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社区党员群众为之奋斗的一项长期任务。与时俱进地推进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也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突出

问题。

二、怎样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 什么是主观能动性: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意识的能动性,是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有意识的活动能力。意识存在于我们的头脑里,人们只能用语言表达它,用文字记录它,不能用它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虽然只靠单纯的意识不会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但是意识却有一种本领。那就是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在不停在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以及怎样去做,在实践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这种力量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的主观能动性,说白了,就是对一种事物及现象有自己的想法,然后想出解决办法,提出建议,并努力去实施。

(二) 怎样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自觉、开拓、奋发、奉献贯穿于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容表述,体现了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前提。每个共产党员只有主动积极地去探索、实践、建设、奉献,才能成为真正合格的先进党员,才能使我党充满活力,永葆青春。而如何正确发挥党员主观能动性是建立在对“主观能动性”内在涵义深刻的分析与理解基础上的。 发挥共产党员主观能动性首先需要明确“先后性”观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明确“先后”思想,即具有“先天下之忧

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先人后己”,“先国家后个人”的思想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先后性”也是一种善于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要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落实到我们大家所处的现实环境所实际从事的工作中,我们考虑的核心,就是要以学校的发展、学生的成长为重,以单位大局、未来利益为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在需要的时候自觉地放弃个人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倡导共产党员主观能动性积极强调“主动性”行为。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历史上的每一个人都对社会历史起着一定的作用。但留下的是被动的足迹还是主动的脚印?是发展的推动还是发展的桎梏?是值得我们思索与探讨的。中国共产党的产生与执政是时代的需要、历史的选择,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政党的是她有明确的最高理想与奋斗目标,有正确的发展的思想引导与行动指南。历史发展的每个阶段,我党对历史的创造,都是适应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的积极的主动的行为。具体到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就是要充分发挥每个共产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自强不息,积极主动,尽心尽职。在全球化今天,社会、学校发展的每一步都需要我们主动的关注与关心。尤其作为知识分子党员需要放弃那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处世哲学,改变那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封建思想,而是要坚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做到胸怀大局,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想问题、看问题、解决问题,为社会、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极富“创造性”是推动共产党员主观能动性不断发展

的条件。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是一个随着客观环境,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其发展的基础就是人的极富“创造性”。“创造”在汉语中是个褒义词,即“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趋同于“创新”之意。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国民,不创新便没有生机,没有活力,创新是生生不息的动力之源。而历史以来,我国普通民众往往缺乏的就是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常常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等待与守旧。古代英雄西门豹治邺时曾发感慨:“民可以乐成,难以虑始”。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坚决克服这种传统保守的弱点,担当“虑始”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也是我们学校发展的灵魂,个人成才的核心,学生培养的目标。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创新意识,如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如何使我们的学校充满生机?因此,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新思想,发现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任务,立足于学校发展的未来,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 把握“真理性”是正确发挥共产党员主观能动性的依据。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排斥盲目地创造与建设,刻意地变化与修饰,要求的是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探索与创新。只有对事物内在性质的正确认识事物发展规律的客观把握我们才能有发言权有实践权。江泽民同志再三强调,必须狠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因此我们每个共产党员一要具有前瞻性,站得高,看得远。“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只有自己时刻保持先进,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二要坚

持科学性。树立科学发展观,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认真研究与探索,不断把握事物发展的真理,才能了解国家,了解社会,了解学校,了解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充分地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从社会角度,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应该是一位积极的守法公民,无论从哪个角度,我们都应该是一个向上的合格人,无论是为了社会还是还是为了社区,无论是一个领导,还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普通的离退休党员,我们都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奉献,热忱贡献。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讲:“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 ,人人是创造之人” 希望每一位党员都要把握至今的天时地利与人和,充.

推荐第2篇:村党员议事会工作计划

2012年**村党员议事会工作计划

一、议事内容

1、商议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班子任期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

2、商议本村经济发展、土地经营承包、综合开发、党务、村务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安排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等有关事项。

3、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商议本村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议事程序

规范议事会的运作。党员议事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村党组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议,应召开村党员议事会。村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议事会召集人,只参加议事会讨论,不参加对议事会讨论结果的表决。如果议事会确定的事项须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应依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议事会会议纪要和议案落实情况要长年保留,由村党组织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党员议事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议事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党员议事会的运作一般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征求意见。会前,先由村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或代表的意见,确定议题,形成初步意见,提前书面通知每位议事会代表。

2、确定议题。议事会召开前,先由村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或议事会成员的意见,确定讨论主题,形成初步书面意见,并提前一周通知到每位成员。

3、开会议事。议事会上,议事会成员根据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议题充分酝酿、讨论,对议题最终形成的结果(议案)进行表决,表决须经过半数以上到会成员赞成方为有效。议事会的讨论情况及议案须形成会议记录,经会长、副会长审阅签字后存档。记录一般由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的成员兼任。

4、落实议案。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村党组织审定后组织落实。如果确定事项需要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应依照程序进行实施。

5、反馈情况。村党组织负责将议案落实情况及时向议事会成员反馈,并以党务、村务公开等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通报。同时,探索村党务发言人制度,从议事会成员中推选出2-3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要强、党务工作熟悉、语言表达擅长的党务发言人。党务发言人通过发送宣传单、发放调查问卷、登门解释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告知群众关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并对党员群众进行答疑解惑。

**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推荐第3篇:街道党员议事会制度

街道党员议事会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非党员的社区村主任必须列席会议),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的主要工作,社区(村)委主任汇报社区(村)委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计划需办的重大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议事内容包括:讨论社区(村)党支部提出的社区(村)内大事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集体企业经营或发包情况、公益事业、集体经济分配等其它有关事项。

三、社区(村)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员议事会”讨论通过,党员议事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凡“党员议事会”讨论未通过的事项,社区(村)委不得强行办理。

四、“党员议事会”每季召开一次,如遇重大、特殊事项可随时召开。议定事项应按有关程序议定表决后才可执行。

五、“党员议事会”要建立活动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并妥善保管。

推荐第4篇:党总支党员议事会汇报材料

党总支党员议事会汇报材料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作用。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党员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二、依法按程序选举党员议事会

建麓党总支于2008年换届选举以来,通过全体党员的推荐、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择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事协调能力,敢于坚持原则,在党群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的候选人张本固、周屯贵、周家栋、赵永洲、洪德明、张荣、梅魁升、吴英斌等17人为正式候选人,按照程序,经建麓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以全票通过,产生以张荣为组长,周屯贵为副组长,张本固、黄诗明、唐发水、周家栋、赵永洲、梅占宽、宋邦金、宣传年、黄宏兵、洪德明、梅魁升、张华春、洪发义、吴英明、吴英斌为成员的建麓党总支党员议事会。

三、党员议事会工作任务

建麓村党总支党员议事会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职责运行程序,履行职责,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听取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村党组织将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党内的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安排和学习成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等工作制度,“特殊党费”的收缴情况,“先锋在线”的学习安排和党课的学习内容、时间及党员群众利益事项的办理落实等等重要情况,向党员议事会通报。

讨论商议党内重大事项。党员议事会针对建麓村委会“一事一议”,通过讨论、投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一事一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工程运行预算、财务支出、工程质量、受益面积和单位严格把关、监督。认真听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计生工作、综治信访、民兵、民政救助、民生工程、老年学校的办学情况及低保、五保户的扩面、审议,土地置换工程情况、自来水工程建设、沼气工程建设,境内主要通道——黄师路扩建改造工程;集体资产处置,各区域的收付帐目核算公布等重大事项和关系党群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通报和意见收集整理。

对党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议事会代表对村党组织及成员履职情况、重大事项落实和完成,村两委成员的“四述一定”进行评议,以作为对村干部的工作肯定。

二、建麓村党员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党内重要情况通报,讨论党内重大事项。每年第四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四述一定”,广大党员参会热情高,每次到会人数都在满员,特殊情况方可请假,如遇重大事项商议必须有1/3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确定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可随时召开党员议事会全体成员大会。

党员议事会召开会议时,对议题充分讨论,各抒已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初步意见,采取投票和举手方式表决,超过2/3成员通过,形成议事决议,当场形成会议纪要,由组长交付给村党组织,作为决策依据。

每次会后,村党组织将落实决议的进度和结果在村党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能落实,进度缓慢或有群众质疑的,由村党组织向群众解释说明原因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建麓村党组织成立党员议事会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成员积极参与管理党内事务和农村事务,反映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了民主诉求渠道,保障了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党员主体地位得到了尊重,在村里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内的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党员和群众心齐气顺,社会安定和谐。

推荐第5篇:议事会制度

关于印发《成都市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试行)》、《成都市村民议事会议事导则(试行)》、《成都市村民委员会工作导则(试行)》、《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对村民议事会领导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各区(市)县民政局:

为规范村民议事会运行机制,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制定了《成都市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试行)》、《成都市村民议事会议事导则(试行)》、《成都市村民委员会工作导则(试行)》、《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对村民议事会领导的试行办法》四个配套制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是“四大基础工程”之一。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一要加强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配套制度的宣传,真正把村民议事会制度及配套制度交给农民群众,让农民群众知晓、了解、熟悉其内涵、程序、方法。

二要强化培训。要迅速开展村“两委”干部、村民议事会成员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村民议事会制度的实质要求、熟悉配套制度的运行程序,掌握民主议事规则。同时,要教育帮助村级党组织,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适应推进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需要,积极主动地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迅速提高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依法授权。村民议事会制度重点对村民自治进行了规范,其中,村民会议的授权是整个制度规范合法的核心和正常运行的基础。请各地要认真组织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依法向村民议事会授权,明确村民议事会职责范围,确保村民议事会制度规范合法、正常运行。村(社区)换届时,应按配套制度的规定进行授权。

四要规范运行。各地要对照四个配套制度,对现行的制度细则进行规范调整,并在实际运行中逐步完善,确保全市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规范统一。

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将采取重点抽查、随机督查暗访等方式,对村民议事会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和通报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各区(市)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党委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随时了解和掌握村民议事会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相关信息。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民政局 2010年3月5日

成都市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36号)、《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成组通[2008]1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民议事会,是指受村民会议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监督。

本办法所称村民小组议事会,是指受村民小组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民小组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的村民小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小组议事会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四条 村民议事会在村民会议授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本村日常自治事务、行使监督职能。

村民议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撤销和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行为。

第五条 对村民议事会的授权,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授权事项时,应明确对村民议事会的授权范围,并形成书面决议,或写入村民自治章程。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Y1] 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撤销、变更村民议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七条 村民小组议事会的职责,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

第三章 村民议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和补选 第八条 每个村的村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村组干部不超过50%。每个村民小组应有两个以上村民议事会成员名额。

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第九条 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

村民小组议事会召集人,从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和补选,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从本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

选举实行不提名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办法,也可先由村民提名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

第十二条

选举时,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以上的,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第十三条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选举结果当场公布。选举时,应设立秘密写票处。

第十四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出现缺额时,由缺额成员所在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补选。

第十六条 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本村民小组的小组议事会成员和本村民小组选举产生的村民议事会成员。罢免应当有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有权申辩。

第十七条 罢免动议由村党组织受理。村党组织应对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通报调查结果。

第十八条 罢免须经本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罢免和补选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告。

第二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指定或强迫他人选举、罢免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

第四章 村民议事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提出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职责范围内的议题。

(二)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

(三)就涉及本村(组)利益的事项,向上级政府提出政策咨询,并要求答复。

(四)对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

第二十二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按时参加会议,遵守议事规则。

(三)保持与村民的密切联系,全面、真实反映村民意见建议。

(四)带头执行并教育、引导村民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决定,跟踪了解决议执行情况。

(五)尊重其他议事会成员发表意见的权利。

(六)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第五章 村民议事会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应当固定联系本村民小组村民,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村民利益诉求。

第二十四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经常无故缺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由村民议事会提议,经其所在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终止其职务,并补选村民议事会成员。

第二十五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每年应向本村民小组村民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各级应为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对议事会成员的培训,表彰优秀议事会成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每年应分别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执行村民议事会决定,并接受村民议事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议事会应当设立村务监督小组,负责村务监督工作。

第三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其他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村民议事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村、涉农社区。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村民议事会议事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36号)和《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成组通[2008]113号),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接受村党组织领导。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应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讨论、公开表决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四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讨论决定村(组)自治事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组织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可委托议事会成员中的党员主持。

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召集人认为需要时,可以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议,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经村民委员会提请、召集人同意,可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经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提议,应召开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

第七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八条 村民议事会召开会议时,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经村民议事会同意,本村村民、其他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非本村村民但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可以列席。

上述人员列席会议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九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召开会议时,会议召集人应保证其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得随意干涉。

第十条 村民议事会召开会议时,应提前3天将会议议题通知村民议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

村民小组议事会召开会议时,应提前将会议议题通知其成员。

第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求村民意见,并在会议讨论时反映村民意见建议。 第三章 议题的提出和审查

第十二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10名以上年满18周岁的村民联名,可以向村民议事会或村民小组议事会提出议题。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小组议事会提出议题。

其他村级组织也可向村民议事会或村民小组议事会提出议题。

议题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特殊情况下,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或村民以口头方式提出议题的,村党组织应如实记录议题内容、议题提出人,并由议题提出人签名(捺印)。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负责受理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议题。

第十四条 村党组织受理议题后,应召开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小组联席会议对议题进行审查,讨论决定是否提交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审议。

经审查不同意提交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审议的,应通知议题提出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小组联席会议审议议题时,应当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查通过的议题应及时提交村民议事会或村民小组议事会。

对重大议题的审查,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第十六条 提交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的议题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的主要程序:

(一)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

(二)村民委员会报告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通报议题提出和审查情况。

(四)通报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

(五)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

(六)议题联名人发言。

(七)议事会成员就议题依次发言。

(八)征求列席人员意见。

(九)议事会成员就议题进行讨论。

(十)对议题进行表决。

议题应当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明确表明态度,并说明理由。不得有人身攻击的言行,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言论。

第十九条 对意见分岐较大的议题,会议召集人应当提议搁置议题,经实到会半数以上人员同意,交由下次会议审议表决。

第二十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表决原则上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应公开计票、当场公布。

第二十一条 表决议题由村民议事会或村民小组议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前,村民议事会成员或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可以以议题重大为由,提出由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的动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

表决前,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可以提出将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动议。经实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议题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三条 表决时,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赞成或不赞成某项议题。

第二十四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召开会议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议题、各方观点、表决结果等,经到会议事会成员签字(捺印)确认后归档。

第二十五条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应予公告。

村民小组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应报村民议事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

三分之一以上年满十八周岁村民联名,可以要求将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应就相关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定。

第五章 决定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村民议事会通过的决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村民小组议事会通过的决定,由村民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小组)、村民小组议事会负责监督决定执行。对违背决定内容或执行不力的行为,召集人应召集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会议进行讨论,责令整改;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村务监督小组有权提请村民议事会审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行为。

第三十条 对村民委员会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议事会有权否决并责令整改。

第三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应采取设立意见箱、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村、涉农社区。

第三十三条 村民会议应根据本导则制定本村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规则,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导则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村民委员会工作导则(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还权赋能,村民自治”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促进村民委员会工作方式转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36号)和《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成组通[2008]113号),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定,承接政府委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

第三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外,村民委员会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政府委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

(三)研究提出本村经济发展、村级自治事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四)研究提出本村产业化项目、规模经营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其他自治事务项目及实施方案,提交村民议事会审议。其中,重大项目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五)调查核实“五保”、“低保”人员资格,提交村民议事会评议;研究提出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发放方案,提交村民议事会审议。

(六)研究提出村级自治事务范围内的其他议题,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审议。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村民意见,研究提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审议的议题。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提出议题应集体研究决定,并有具体方案或建议意见。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应就所提议题内容、理由、政策依据、实施方案等作出说明。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二)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组织实施。

(三)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执行中出现的与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定出入较大的事项,及时报告村党组织和村民议事会。

(四)向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报告实施结果,接受检查验收;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实施结果。

(五)公开执行结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承接政府延伸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应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及时报告村党组织,并按本导则第七条规定组织实施。

对上级政府要求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要求执行。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执行事项,应集体研究、民主表决,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财务开支需经村务监督小组同意;大额开支需提交村民议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村务,定期向村民议事会报告村务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自觉接受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分片联系村民,及时了解社情民意。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议事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可提请村民议事会重新审议,或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对经重新审议后仍维持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执行。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议事会成员提出的质询,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 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村、涉农社区。

第十七条 本导则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加强和完善村党组织对村民议事会领导的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巩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36号)、《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成组通[2008]113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村党组织除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推进村民议事会制度,推动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正常运行。

(二)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村级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查把关。

(三)对村级组织章程、运行规则进行审查把关。

(四)研究提出涉及本村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议题。

(五)受理并组织审查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议题。

(六)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村的各项工作,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

(七)领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定。

(八)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民兵和其他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参与村民自治。

(九)教育和支持党员积极参与议事会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村党组织提出议题时,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第四条 村党组织提出议题应集体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交。必要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 村党组织应及时做好议题受理、汇总、整理工作。

第六条 村党组织受理议题后,应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小组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查。对审查通过的议题应及时提交议事会审议。

第七条 村党组织无故拖延议题审查或不按规定将议题提交议事会的,议题提出人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第八条 以下议题不能提交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不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

(三)不是议题提出人或联名人真实意思表达的。

第九条 议题涉及事项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向议题提出人作出说明。经其同意,可不提交议事会。 第十条 村党组织应于议题审查结束后3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议题提出人。

第十一条 议题审查结束后,应确定召开村民议事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列席人员,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议题,村党组织在提交议事会议决前,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村民议事会时,应维持讨论秩序,保证村民议事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利益相关人表达意见。

第十四条 党员议事会成员在议事会讨论中,应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

第十五条 村党组织应定期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群众代表,就本村重大事务进行民主恳谈。

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成员应分片联系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和村民,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第十七条 村党组织应注重在议事会成员中发展党员,鼓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选议事会成员。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村、涉农社区。

第十九条 本试行办法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党已经成立八十六年,在全国执政五十八年,拥有七千多万党员,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以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影响和带动全党,使党的全部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

(三)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四)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公务员制度。健全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提高年轻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作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

(五)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要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注重解决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等问题。

(六)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要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推荐第6篇:议事会制度

村民议事会规章制度

一、村民议事会是由本村村民代表参加的参谋议事,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二、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议事会享有六大职权:

①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②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③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④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⑤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⑥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四、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五、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六、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年终向村民议事会进行述职报告,村民议事会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测评,评议结果将记入档案,作为考核村委干部的主要依据,为村委换届调整干部提供依据。

七、村民议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主持,如有特殊情况,经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即可召开专题会议。

中共太平镇穿山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20日

推荐第7篇:议事会事迹材料

民主议事显成效 议出和谐新社区

一、建立健全议事会机构、以议事促干事、以民主促民生

2009年,方营社区经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社区议事会。支部书记沈德顺同志担任议事会召集人,同时产生8个小组议事会。社区议事会成员27人,小组议事会成员40人。在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5名监事会人员,监督议事会决议事项的实施和核实。

二、加大议事会宣传力度、凝心聚力是关键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我社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要求发放到各位居民手中,做到居民知晓率达100%。同时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挂图、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议事会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的又一股强大力量。

三、为民排忧用妙招、搭起干群“连心桥”

2006年我社区1—6小组全部征地拆迁,搬进方营小区,

7、8小组全部征地,尚未搬迁。进入小区的居民由于未适应新的环境,将农村的不良习惯带入小区,使小区的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造成小区脏、乱、差的现象。

7、8小组因租房户太多,流动人员没法正常管理,治安问题成最大安全隐患。居民不断向社区两委反应,社区做了大量工作但未取得很好的效果。

2009年议事会成立后,大力宣传议事会职责和作用开始显出成效,居民积极举动反应小区内及

7、8组的情况,同时社区两委深入群众,了解实情。2009~2011年4月共接到以下居民急需解决的困难:

1、小区的绿化受到很大的破坏,需要加大对绿化的补栽

2、小区路沿石被车辆碾压,损坏严重,需改造

3、小区破墙开店现象严重,需急事处理

4、小区应建修后大门,改善交通,方便群众出入

5、小区内举办家宴,油烟、乱摆设,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6、小区环境卫生差,应请专门的环境保洁人员

7、小区偷盗现象严重,应招聘人员进行治安维护,并安设监控器

8、

7、8组治安不好,应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针对居民反应的以上各种情况,社区议事会在2009年~2011年4月共召集议事会成员召开议事会50余次,就如何解决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进行商议。经议事会商议决定,这8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治,通过议事会一致同意将环境综合整治以上8项作为主要议事项目,一进行实施,由监事会进行监督检验。

1、2009年,社区利用公共服务项目资金对小区绿化进行补栽,共有资金13万余元。

2、2010年对小区路沿石进行改造,共用资金9万余元。

3、小区破墙开店的情况,由聘请的专业人员用护栏全部焊接,共用资金4000元。

4、由于小区的大门一直没有改造,影响小区形象,2010年,社区对小区前大门和后大门进行重新设计和建造,共用资金21万余元。

5、小区举办家宴时产生的油烟、污水,对居住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2011年3月社区对小区内家宴举办场所发出了公共,并重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将小区原物

管房作为专门的举办场所。禁止小区内再举办任何家宴。

6、小区卫生的脏、乱、差情况,自2009年小区聘用专职保洁人员开始,得到了明显改善。

7、小区内偷盗情况泛滥,2010年小区招聘门卫18人,安装安控设备18处,48个摄像头,避免了偷盗现象的发生,共用资金7万余元。

8、

7、8小组因地处社区衔接处,流动人员多。为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社区聘请治保队员5人,对

7、8组进行不定时巡逻,对流动人员进行入户清理并及时在网上录入,做到了动态管理,也给居民建设了一个安定的环境。

自从成立了议事会,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满意度直线上升,也勇于及时汇报情况,议事会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应,通过召开议事会的形式,组织人员进行商议解决。同时,我社区一直遵循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要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体现了为民排忧解难。虽然在议事会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议事会依然会采取多听、多看、多问、多做的工作作风,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以公正、民主的作风,及时解决群众的难题,将社区建设的更加美好。

量化分级 八措并举

方营社区成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小区

2009年议事会成立后,根据文件相关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方营社区议事会主要针对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重点研讨。2009~2011年4月共接到以下居民急需解决的困难:

1、小区的绿化受到很大的破坏,需要加大对绿化的补栽

2、小区路沿石被车辆碾压,损坏严重,需改造

3、小区破墙开店现象严重,需急事处理

4、小区应建修后大门,改善交通,方便群众出入

5、小区内举办家宴,油烟、乱摆设,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6、小区环境卫生差,应请专门的环境保洁人员

7、小区偷盗现象严重,应招聘人员进行治安维护,并安设监控器

8、

7、8组治安不好,应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针对居民反应的以上各种情况,社区议事会在2009年~2011年4月共召集议事会成员召开议事会50余次,就如何解决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进行商议。经议事会商议决定,这8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治,通过议事会一致同意将环境综合整治以上8项作为主要议事项目,一进行实施,由监事会进行监督检验。

1、2009年,社区利用公共服务项目资金对小区绿化进行补栽,共有资金13万余元。

2、2010年对小区路沿石进行改造,共用资金9万余元。

3、小区破墙开店的情况,由聘请的专业人员用护栏全部焊接,共

用资金4000元。

4、由于小区的大门一直没有改造,影响小区形象,2010年,社区对小区前大门和后大门进行重新设计和建造,共用资金21万余元。

5、小区举办家宴时产生的油烟、污水,对居住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2011年3月社区对小区内家宴举办场所发出了公共,并重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将小区原物管房作为专门的举办场所。禁止小区内再举办任何家宴。

6、小区卫生的脏、乱、差情况,自2009年小区聘用专职保洁人员开始,得到了明显改善。

7、小区内偷盗情况泛滥,2010年小区招聘门卫18人,安装安控设备18处,48个摄像头,避免了偷盗现象的发生,共用资金7万余元。

8、

7、8小组因地处社区衔接处,流动人员多。为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社区聘请治保队员5人,对

7、8组进行不定时巡逻,对流动人员进行入户清理并及时在网上录入,做到了动态管理,也给居民建设了一个安定的环境。

推荐第8篇:议事会工作报告

社区议事会工作汇报

各位代表:现在,南边堰社区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议事协商会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社区工作回顾:自2010年1月社区班子、党支部换届以来,社区整体面貌换然一新。一年来,在上级党工委的领导下,社区班子和谐,社区以党建为龙头,为核心,深层次的管理党建工作,2010年8月,社区又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区工作做出了平凡的业绩。

南边堰社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人口分散,复杂。面对社区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我们积极去探索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以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化繁荣、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社区的各项工作蒸蒸日上。

完善基础设施拓宽思路建家园

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克服重重困难,调动社区居民、党员积极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在建设中勇于创新,为了完善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为了建设美好的社区家园,2002年社区通过各种途径筹集28万元,将原不足30平米的办公室扩大到60平方米,同时按照社区建设要求完成了“五室一场”的建设。建立活动场所在各驻地单位的支持下,社区建成了1000平米的健身场地。购置了电视机、VCD等,为居民健身娱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于2006年11月,315平方米的

社区服务中心落成。

服务社区居民凝聚众人心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社区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建起了功能齐全的社区小市场,使群众购买生活日用品不出社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困难户、残疾人30余人,使社区基本形成了残有所帮、贫有所济、难有所助的良好氛围。

充当民主桥梁反映群众呼声

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速凝剂厂空气污染情况。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又宣传了法律,并依法调解纠纷8起。

今年是“十二五”规化的开局之年,我社区要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巩固和提高了先进性教育成果。完成了315平方米的社区建设。今年社区举行文化艺术节。科技、法律等综治宣传活动,老年节、青少年教育活动等。

推荐第9篇:议事会总结

清江镇村组议事会选举工作总结

2010年,按照市县两级相关要求要求,清江镇党委、政府精心安排,统一部署。综合统筹,认真协调,圆满完成了全镇村组议事会选举工作。全镇4村1社区,117个村民小组全部通过选举产生议事会,共选出村组议事会成员281名。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打下了更好的经常。现就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党委、政府依法组织成立了村组议事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专职副主席任副组长,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工作,同时作好选举日程安排。每个村组都安排了选举联络员,由驻村领导负责协调,机关驻村干部作好指导工作。切实为选举工作作好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为让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多样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初步和正式候选人的简历、基本情况等,共召开大小会议5次,培训工作人员108人,印发宣传资料160份,办墙报2期,书写大标语6幅,小标语145幅,设立宣传点宣传2次,出动宣传车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学校工宣传60余小时。通过深入扎实的宣传,群众知晓面达98%,充分体现人民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三、充分尊重选民意愿,认真讨论推荐候选人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真正做到还权于民,各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均召开了由党员、村组干部,老干部及群众代表组成的会议,讨论联名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通过预选,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得票多少确定了正式候选人。通过以上方式,实现了议事会选举真正的民主。

四、确保选举成功、有效

党政领导、全体机关干部分赴各村(社区)选委会指导、协助选举,认真按照法律程序,精心安排人员。周密组织好选举,做到了程序合法、选举合法,既体现了选民的意愿,又保证了选举的成功和有效。

五、认真整理归纳

在选举工作结束后,我们认真安排人员对选举工作资料进行整理,精心细致地分类装订,完整、装档,为今后查阅档案提供了便利。

推荐第10篇:联合村党员议事会工作计划[优秀]

联合村2011年党员议事会工作计划

1、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

2、党员议事会在下列情况下召开: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召开党员议事会进行酝酿,形成议案;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召开党员议事会进行酝酿,形成议案;三分之一以上党员议事会成员提议召开议事会时,要适时组织召开议事会,形成议案。

3、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

提出议题:议事会召集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集中整理、遴选,提出会议议题和会议方案。

确定议程:议事会召集人在征得多数党员议事会成员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程,于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党员议事会成员,并张贴会议通知。

召开会议:议事时,到会成员必须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议事会讨论情况及议案须形成会议记录,经议事会召集人审阅签字后,建立专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议案和表决结果等,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落实议案:议事会召集人应及时将议事会讨论情况和形成的意见、建议向村党组织报告,并交由村党组织审定后办理。对需要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依法按章办理,并由村党组织督促落实。

情况反馈:对党员议事会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由村党组织负责向党员议事会成员反馈,并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向全村党员和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党员议事会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要向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山泉镇联合村党支部

2011年3月1日

第11篇:党员议事会和四议两公开

一、“四议两公开”和党员议事会档案

1、“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即党组织委员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党组织委员会提议会议记录; (2)“两委”会商议会议记录; (3)党员大会审议会议记录; (4)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5)决议公开底表; (6)实施结果公开底表。

2、出台了《关于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

3、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有制度约束,加强指导服务,增强推动落实的整体合力。完善配套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二、党员议事会活动:

(1)成立党员议事会领导组,建立议事会(看成立党员议事会领导组文件,看党员议事会人员名单);

(2)党员议事会活动记录簿(看会议记录,每年议事四次以上,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议事、决策程序讨论通过)。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配套制度

(一)村级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根据《党章》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组成:党员议事会由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成员及党员议事代表组成。各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应有代表。党员议事会会长应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议事代表由党小组推荐,人数一般为全村党员的20%。

二、议事会的召集和主持:村党组织书记。

三、议事时间:经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提议,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范围: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适用于“一事一议”的村内道路建设及维修村内农田水利设施、村内植树造林和其他集体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发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集体资产构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建设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五、议事程序:(1)在每次党员议事会前,由村党支部(总支)在党员和群众中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初步提出议事主题;(2)召开村两委联席会商议正式议题;(3)村党支部(总支)要提前一周将议事主题通知到党员议事会成员;(4)党小组召开小组会(必要时扩大到村民代表),组织讨论村党支部(总支)提出的议事主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5)召开党员议事会,讨论议事主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六、党员议事代表的任期:原则上与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任期相同。议事会成员可在村党组织换届后重新推选。

七、议事要求:(1)村党支部(总支)要认真组织党员对议题进行讨论,确保议事质量;(2)议事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3)党员议事代表要本着对党组织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议事,会后要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带头执行党组织的决定;(4)议事时如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5)党员议事会审议时,须有占成员总数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审议事项须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

(二)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每个党员应在党(总)支部的统一安排下,根据本村的实际,确定联系户。担任村两委职务的党员一般不少于3户,担任村民小组长职务的党员一般不少于2户,普通党员最少1户。

二、党(总)支部对每个党员的联系户应登记造册,作为民主评议和评选优秀党员的一项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要把做好联系户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并定期向党(总)支部汇报联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有特殊原因不具备承担联系户工作的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讲明原因,经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不承担联系户工作。对不声明原因,也不承担联系户工作的党员,党支部要给予批评教育。

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联系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及对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

2、及时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村党组织作出汇报,提出解决的办法。

3、要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实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是完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村民代表联系户的产生。一般以选举其为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就近联系为原则。村民代表联系户确定后,应以多种形式向小组村民公布。

三、联系方式

1、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必须提前5天将村“两委会”的提议以书面形式告知村民代表;

2、村民代表在接到村“两委会”的书面告知后,及时走访联系户村民,以书面形式征求联系户村民的意见;

3、村民代表在会议表决时,必须依据大多数联系户村民的意见,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将“联系户意见征询表”交村委会归档;

4、村民代表应将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及时反馈给联系户村民,并做好有关解答、解释、宣传工作。

四、村民代表应经常与联系户村民保持联系,听取他们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村委会如实反映。在联系户村民中宣传村“两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协助村“两委”在联系户村民中开展工作。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和性质

为有效整合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廉勤委等村级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村务管理和决策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村级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特制定该制度。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乡镇纪委商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委员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村民委员会同期同届。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当是中共党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行政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全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国家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村务监督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村委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建议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需要承担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2.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质疑、建议、反映和举报等监督权利。

3.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每年年中和年底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五)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扎实有效推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乡村干部不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贻误工作或有损群众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条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村“两委”负责人的责任。 1.村级重大事项不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的; 2.村级重大决策事项不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进行,党员群众民主权利被侵犯的;

3.决策的事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严重影响的;

4.随意更改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违背群众意愿的;

5.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中敷衍应付,效率低下,造成影响工作推行和发展的;

6.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不及时或不公开,引起群众误解,造成群众上访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乡镇党委负责人的责任。 1.乡镇党委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中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

2.对村级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不到位,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事件的;

3.对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

第五条责任追究措施

1.情节较轻,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对乡村两级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2.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诫勉,对村班子进行集中整顿。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第六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第七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乡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双述双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情况作为考核评选优秀乡村班子、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全面推开、纵深推进。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二、建立党组织(总支、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审议档案,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决议及表决情况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次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发言记录。

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

五、档案内容要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

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

第六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

建立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第七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

县委组织部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乡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双述双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情况作为考核评选优秀乡村班子、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全面推开、纵深推进。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二、建立党组织(总支、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审议档案,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决议及表决情况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次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发言记录。

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

五、档案内容要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

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

第12篇:关于成立党员议事会的通知

关于设立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探索发展党内民主新途径,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基层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有效性。根据市、区组织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农村、社区成立党员议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通过党员议事会,共商、共议基层党的建设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有关事宜,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头和带动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渗透力,为构建和谐管城、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员议事会的定位和组成

1、议事会的定位。党员议事会是一个以党员为主体,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程序和要求,参与本辖区、本单位重大事务的讨论、咨询、协调、联络和监督等工作的议事机构,是党组织决策

1 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广大党员群众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和共同目标为出发点,以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为着眼点,广泛深入地开展议事活动。通过党员议事会,把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上来,把党员的智慧和创造力集中起来,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解决民困、凝聚民心,提高党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有效性。党员议事会接受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2、议事会的组成。村、社区党员议事会由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本级党组织党员、辖区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及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中的代表组成。人数一般在20—30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可适当增加。议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会长由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党务工作、身体状况好、有威望的党员干部,或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联络党员代表,收集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持召开党员议事会议,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党员议事会活动情况。副会长由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议事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会长联络党员(党员代表),收集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承担议事会工作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议题、提案的收集和整理,议事会讨论结果的公布和实施。

三、党员议事会成员的条件和产生

1、议事会成员的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

2 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区公益事业;有一定和政策理论水平和议事协调能力,能客观反映居民群众的意愿;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2、议事会成员的产生。在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各村、社区党组织建立议事会筹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议事会成员的产生工作。议事会组成成员由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议事会成员名单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公示。村、社区自管党员少于20人的,要求全体参加议事会。

四、党员议事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党员议事会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议事事项必须符合大多数居民的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辖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责是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具体任务有:

1、商议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完善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本村、本社区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商议涉及本村、本社区全体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

2、参与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协助本级党组

3 织和居委会进行民主决策,定期听取本级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工作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3、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掌握驻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反映民情民意。

4、讨论精神文明建设有关事宜,积极参与各项文娱活动,弘扬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新风尚,增强本级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

5、对所属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驻街道综合党委)和党(工)委(综合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本级党组织进行反馈,要求答复。

6、通过本级党组织,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及时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和本级党组织无力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员个人或党员联名并联系一至两名区级党代表,将有关问题形成提案,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并要求答复。

7、本级党组织决策形成后,带头认真落实,在完成任务上作出表率。团结和带领辖区内各类党员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建设和管理,形成推动各项事务的工作合力。

五、党员议事会的运行机制

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季度的最

4 后一个月的中旬。遇到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召开,并由会长主持,若会长临时因故缺席,则由其委托的副会长或议事会其他成员主持。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驻街道综合党委)至少派一人参加会议,区委分派区级党代表列席会议。

党员议事会的运行一般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确定议题。通过党员干部和议事会成员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深入群众,走访调研,收集民情民意,确定议事会议题。在此基础上,拓宽三条收集渠道:村、社区党组织在辖区显要的地方设置“议事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及时全面地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议事会设立热线电话,在党务公开栏等阵地公布联系电话,广泛听取、收集党员群众对本村、本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党员个人或党员联合向议事会提出党员议事提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或提案由议事会会长、副会长负责整理。议事会召开前,由议事会会长、副会长在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和驻辖区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一周将会议日期、地点、议事内容通知议事会成员,并做好会务准备。议案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要通过社区简报、宣传橱窗、党务公开栏、黑板报等途径提前进行公告。议事会成员接到议题后,要提前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会前准备。

2、开会议事。议事时,到会成员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都要根据议题,充分发表意

5 见,对议题充分酝酿、讨论。对所议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赞成的议题即为有效,凡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议题不办或缓办。经议事会讨论决定的议案,议事会成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本级党组织反映,在议事会重新作出新的议案之前,必须无条件地坚决执行。每个议事会成员都要支持和尊重会长的工作。会长对议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及时召开议事会,商量相应补救措施。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及每个到会成员的观点、意见。会议要有记录,并由专人保管和存档。

3、议案落实。党员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由本级党组织审定后组织办理,同时将形成议案的有关情况及时向议案提出人进行反馈。如确定事项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的,应依照程序办理,并由本级党组织督促落实。议案涉及社区广大群众利益的,须及时进行公示,征求社区群众意见。议事会成员要带头执行议案,并随时监督议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就议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本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议案涉及面广,需要提交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的,由分派的区级党代表签名,再由本级党组织审定后,以党员提案形式并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办理情况要及时向提案党员、党代表和辖区群众公布。

4、情况反馈。议案和提案的落实情况,由本级党组织负责及时向党员议事会反馈,并专门设立“党员议事栏”,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议案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计划安排等内容。议案和提案实施过程中,本级党组织要及时向议事会反馈进展情况。本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议事箱”、“党员议事栏”的作用,及时更新议案和提案的进展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议事会反馈。党员群众可随时监督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若发现新问题或有新意见建议可随时向本级党组织或议事会反映。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有权查阅议事会的有关记录台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党员议事会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选派专人指导各村、社区党员议事会的开展,按照领导分包,选派党(工)委列席党员议事会。同时,要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足额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场所,保证党员议事会的正常运行,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对党员议事会的运行和党员提案的办理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党员议事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党员提案,并及时反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建好和开

7 好党员议事会。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议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共建单位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议事会的各项工作,从人员上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拓宽渠道,讲究实效。党员议事会要积极通过电话征集、走访了解等形式,主动摸清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整合各类优势资源,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衡量工作成效。在推行社区党员议事会制度过程中,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党员议事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注重引导。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注重总结经验,积极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简报、网站、党务公开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阵地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先进做法和工作典型,扩大议事会的影响力,为社区党员议事会真正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营造浓厚氛围。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第13篇:社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制度

社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社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本着“党建共商、事务共管、资源共享、文明共创”的原则,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召集,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开展各种以各类党团员为骨干,群众广泛参与的便民利民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凝聚社区多方力量,切实解决社区涉及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性的公共事务,共同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

二、运行方式

1、党群代表的构成: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代表的名额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实情况确定,一般为15至20名组成;代表任期为3年,期满后由社区党组织或党员另行推荐。

2、代表的条件: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议事协调能力;热心社区工作,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

3、代表产生:社区党组织、党支部推荐,社区党组织确定,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同时确定会议执行主席2至3人名,任期3年。

4、代表的职责:收集、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参与讨论社区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并监督实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三、议事程序

1、收集意见。党员代表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广泛听取、收集党员和普通群众对社区党建及其它建设工作的意见。

2、拟定议题。正式会议召开前一周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征求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执行主席确定会议议题,负责通知代表按时出席会议。

3、召开会议。正式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实行执行主席轮流执行制。在会议中,社区党员代表和社区党组织代表成员根据收集整理的意见或建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就有关会议议题进行协商。

4、贯彻落实。社区党员代表和社区党组织代表认真落实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议定的有关事项并及时与社区党组织和执行主席协商沟通。会议闭会期,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执行主席共同负责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日常事务。

2012 年 2月2 日

第14篇:丁桥村党总支党员议事会工作总结

丁桥村党总支党员议事会

中共丁桥村总支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

丁桥村党总支党员议事会工作总结

根据镇党委统一部署,为积极探索实现党内基层民主的

有效途径和形式,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党员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村党总支决定在我村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全村党员议事会工作。经过努力,我村成立党员议事会,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为百姓实实在在的做了好事和实事,现将2010年度我村党员议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识到位,成立领导组

村成立了以村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建立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紧迫任

务,切实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全村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措施,逐一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规范农村党员议事会成员构成。党员议事会代表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等特点。党员议事会成员,由本村党员大会推荐产生,党员议事会实行任期制,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要明确农村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听取村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党组织建设和重大事务,并提出意见、建议;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党员群众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要严格农村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首先由议事会召集人对代表提出议题。议事会召集人在征得多数党员代表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召开会议议事时,到会成员必须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五分之四,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然后将议事会讨论通过的议案及时交由村党组织审定后办理。最后对议案的落实情况,由村党组织负责向党员议事会反馈,并通过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四)今年我村党员议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召开5次党员议事会议,重点议事:农村低保人员调整,村级财务三资清理工作,丁桥老街道路维修。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党员对推行党员议事会制度心存疑虑。

2、党员议事会代表的推选存在随意性、议事程序缺乏规范性。

四、今后的工作

一要完善党员议事会代表的推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员议事会代表的职责。同时,建立对党员议事会代表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他们参政议政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村务的决策议事机制。

丁桥村党总支

2010年12月

第15篇:村民议事会章程

新庄则村村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章

村民议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三章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八条

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九条

负责讨论决定属于村民议事会议事范围的村级事务,超出议事范围的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

村民议事会负责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六)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负责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

村民议事会议事规程

第十二条

村民议事会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议事、促进发展、维护民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村民议事会召集人主持,每月八日为村民议事会议事日,每月五日为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日。(一般小组议事日早于村议事日)

村党组织、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十五条

村民议事会召集人应提前两天把议题内容告知村民议事会成员。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就相关议题征求所代表村民意见。

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议题提出人应该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 第十六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村民议事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的决定须获得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凡涉及财务收支、土地权属调整、重大工程的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

第十七条

村民议事会讨论、表决议题时,应指派专人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九章

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平正义,不能脱离本村实际情况。

存在争议的,应当报请村党组织、镇党委或有关部门审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定,村民议事会应当撤销或纠正。

第二十条

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应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告或公示,并提交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村民议事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16篇: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支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

第四条

议事会成员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五条

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村民自治章程中应有村民议事会的相关内容和章节(如:明确议事会成员义务、权利、奖罚等内容)。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条

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接受镇党委的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

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第十条

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第十一条

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第十四条

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夹带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第四章

规则与程序

第十六条

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十八条

体现村民自制,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第十九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可补充其缺额,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民议事会参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议事办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第二十二条

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期间)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第二十四条

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第二十五条

发言人要遵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第二十六条

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对同一议题每人发言不超过二次(或自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街道、社区参照本章程开展社区自治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村民议事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修改权归村民议事会。

第17篇: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居)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村(居)民议事会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而成立的村级自治组织,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村(居)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居)民会议授权事务,协助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

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法规。

第四条 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 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体现村(居)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

村(居)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 村(居)民议事会职责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居)民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居)民监督。

第七条 讨论决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定期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居)民的意愿和要求。

第十条

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居)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第十三条 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 村(居)民议事会的成员组成和职责

第十四条 议事会成员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热心于村级公共服务的人员,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十五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组成:支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村(居)民议事会一般由11-21人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每个村(居)民组原则上应有1人],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

第十六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产生:支村两委纳入到议事会成员,其余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采取提名候选人差额投票,候选人须考虑代表群体和地域分布。

第十七条

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由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十八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或1/3以上

的村(居)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

第二十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因身体原因或发生重大变故半年内无法参与履职的,本人提出书面辞呈,经村(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更换。

第二十一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内,出现缺额可以补充,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参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议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二十三条 村(居)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联名提出,提名人员填写《 镇(街道) 村(社区)村(居)民议事会会议议题审查表》,由议事会主任负责把关。

第二十四条 会议召开前,村(居)民议事会负责人应在三天前通过信息平台、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会议议题和时间告知所有

成员,并统一张贴在村务公告栏进行公示。议事会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走访群众,搜集民意,形成会议发言材料。

第二十五条 村(居)民议事会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议事会成员到会,所作决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到会人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的议题,应提交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议事会召集的所有会议允许村(居)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村(居)民议事会表决事项应填写《 镇(街道) 村(社区)议事会表决事项备案表》,一份存档,一份交镇(街道)党政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议事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 议事会会议规则

第二十八条 村(居)民议事会会议由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 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对议题发言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所议事项较多时应当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第三十条 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先发言,但要得到主

持人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时要起立,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打断。发言时首先要表明态度,然后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三十一条 与会人员遵守发言纪律,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十二条 每人每次发言时间要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时,每人对同一议题发言不超过两次。

第三十三条 发言人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发言。

第三十四条 主持人打断发言时,被打断的人应当中止发言。

第三十五条 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 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发言时,由会议主持人对成员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后提请表决。

第三十七条 村(居)民议事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

第三十八条 议题表决票数超过五分之四的到会人员时,表决通过。超过二分之一但低于五分之四时,由议事会成员会后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根据情况择日再议。

第六章 村(居)民议事会阵地建设

第三十九条 村(社区)应在村(居)民服务中心门口悬挂“XX村(社区)村(居)民议事会”牌子。

第四十条 村(社区)应设有村(居)民议事会议事室,室内按照议事会成员设立固定的议事席位和旁听席位,并张贴村(居)民议事会章程及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一条

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及相关信息应在村务公开栏中统一公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执行。

第四十三条 社区参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组织以及其他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村(居)民议事会工作。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修改权归村(居)民议事会。

第18篇:民主议事会职责

民主议事会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区民主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治理机制,提高管理区职工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管理区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管理区议事会是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管理区会议、管理区代表会议授权,行使管理区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管理区日常事务。

第二章 管理区议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管理区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各作业站有议政能力的代表组成管理区民主议事会,由管理区工会主席担任召集人。

管理区各作业站设管理区小组议事会,由本管理区小组内的所有管理区代表组成。

第四条 管理区议事会下设以下专门小组: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第五条 管理区议事会任期与管理区委员会任期相同,管理区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管理区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管理区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管理区党组织、管理区委员会反映管理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管理区意见、建议提出管理区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管理区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管理区会议、管理区代表会议和管理区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管理区议事会的职责

第七条 在管理区会议和管理区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八条 负责讨论决定属于管理区议事会议事范围的管理区级事务,超出议事范围的应提交管理区代表会议和管理区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条 管理区议事会负责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管理区党支部、管理区委员会、管理区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管理区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管理区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第19篇:村民议事会制度

天生炕村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3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即可召开专题会议。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享有六大职权:

(一)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二)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三)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四)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五)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六)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第七条 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础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年终向村民议事会进行述职报告,村民议事会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测评,评议结果将记入档案,作为考核村委干部的主要依据,为村委换届调整干部提供依据。

第十条 村民议事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表册,做到各种活动有记录,各项决策有记录,好人好事有记录,意见建议有记录,决策的执行情况有反映,并要将有关资料整理入档。

第20篇:社区议事会会议记录

惠黎基金会社区议事会会议记录

会议主题:芬欧汇川惠黎基金会生态果园项目议事会选举大会

会议时间:2006.3.2

3主 持 人:卢大锦

记 录 人:李银峰

会议地点:大洞复新小学操场

出席人:胡晶 丰伟 罗书记 李乡长 吴村长(两料) 范村长

会议内容

卢校长发言:

致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学生家长: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大家来参加芬欧汇川/惠黎基金会生态果园助学项目社区议事会选举大会。

首先我代表大洞小学全体师生对惠黎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们也非常感谢县、乡、村各级领导和学生家长对助学项目和学校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将生态果园助学项目做好,为孩子们今后的生活条件和教学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保障,不辜负基金会和各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希望各级领导和学生一同监督。

最后,我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惠黎基金会社区议事会会议记录

会议主题:芬欧汇川惠黎基金会生态果园项目议事会选举大会

会议时间:2006.3.23

主 持 人:卢大锦

记 录 人:李银峰

会议地点:大洞复新小学操场

出席人:胡晶 丰伟 罗书记 李乡长吴村长(两料)范村长

会议内容

卢校长发言:

致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学生家长: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大家来参加芬欧汇川/惠黎基金会生态果园助学项目社区议事会选举大会。

首先我代表大洞小学全体师生对惠黎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同时我们也非常感谢县、乡、村各级领导和学生家长对助学项目和学校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将生态果园助学项目做好,为孩子们今后的生活条件和教学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保障,不辜负基金会和各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希望各级领导和学生一同监督。 最后,我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居民议事会会议情况记录

时间:2012年3月30日地点:马厂社区会议室

主持人:张加昆记录人:易长远

应到会人数:35人实到会人数:34人

到会率:97%

缺席成员:死亡一人

列席人员:社区全体党员、妇女小组长

会议议题:

1、汇报2012年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

2、讨论议决公共服务今年确定项目

3、讨论议决公共服务确定项目资金匹配

4、讨论议决补“三八”节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5、通报并讲解去年区困难人员补贴相关标准事宜

会议记录:

1、汇报2012年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

社区书记张加昆首现对大家说:“各位大家好,今天我们社区把全体党员、议事会成员、各个小组代表、妇女小组长及社区工作人员召集在这里开会,今天的会议有5个内容,大家请看白板。下面我们就开始进行会议的第一项,汇报2012年公共服务第二次入户梳理得票情况结果。我社区共第二次共发出592份征求表,收回591份,完成征集率99.8%,本次共征集项目有9项,其中①老龄服务及敬老活动得票544,征集率91.8%;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票496,征集率83.7%;③三八节趣味活动及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得票518,征集率87.5%;④社区综治得票502,征集率84.7%;⑤农村住户饮水改善、管理与维护得票496,征集率98.7%;⑥社区道路、院落、沟渠卫生整治得票474,征集率80%;⑦困难群众帮扶活动得票470,征集率79.3%;⑧社区居民教育培训得票454票,征集率76.6%;⑨大学生励志活动得票396,征集率62.3%。以上汇总情况经社区排序量化梳理后报街道办事处初审,第二项、第七项和第九项不能纳入今年确定项目范畴,而第三项和第八项只是做了相应文字修改。

2、讨论议决公共服务今年确定项目

书记张加昆说:“通过我们社区把第二次入户征集项目梳理、排序量化并报街道办事处后,街道办事处又将此情况报区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因此我们是严格按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流程逐步开展此项工作。下面提交议事会讨论以上6项是否纳入今年公共服务确定项,请大家踊跃发表意见。”议员张其军说:“我来说一下,经过第二次入户征求意见,得出项目意见共9项,而这9项又报街办初审,其中有3项是按规定不能列入公共服务范畴才被审核掉的,剩余6项我认为是必要的。”书记又说:“大家说要得不,如果没有意见还是举手表决!”参会人员纷纷也举起了手。

3、讨论议决公共服务确定项目资金匹配

书记说:“刚才我们通过会议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今年公共服务项目共有6项,与2011年确定项目相同,但是内容有所不同。去年有困难群众帮扶这项,今年没有这项而是添加了社区居民教育培训,经社区财务对上年资金匹配情况比对,初步拟定资金匹配①老龄服务及敬老活动6万;②农村住户饮水改善、管理与维护3万;③三八节趣味活动及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5.5万;④社区道路、院落、沟渠卫生整治4.5万⑤社区综治9万⑥社区居民教育培训3万,以上资金匹配是初步测算不着数景供大家参考,请大家讨论怎么样匹配更恰当一些。”议员吴庆川说:“依我看老龄服务和敬老活动能不能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因老年人每年都会有所增加,我建议在社区综治匹配项目减少5000元到老龄活动项目,其他项目都可以。”党员李义德说:“对,这个可以。”书记说:“议事会成员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请举手表决!”议事会成员纷纷举手。书记又说:“下面将确定项目资金匹配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议决,代表们有没有意见?”大家都说没有,书记接着说:“那就请全体代表和党员举手共同表决!”参会人员都把手举了起来。

4、讨论议决补“三八”节妇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社区书记说:“因今年3月8日公共服务项目未确定,社区就只是搞了 简单的趣味活动,因此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妇女同胞们也强烈要求再搞一次,今天项目也确定下来了,在此就讨论一下看怎么样搞,请各位代表踊跃的发表意见。”议员罗琼艳说:“干脆把我们大家带出去游玩一下。”社区主任李光宅说:“带出去玩是不行的,是违规的,再说社区年满18周岁的女同志就接近1000人,而老年人也比较多,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安全隐患。”书记说:“请大家考虑一下有关妇女健康和教育方面的可行话题。”议员陈群英说:“我建议搞一个文艺活动,同时搞一些知识竞猜和有关妇女健康知识问答之类的活动,再用匹配资金购买一些有关妇女健康保健用品进行发放,提高参与积极性,大家看行不行?”参会人员都觉得这个建议好。书记说:“既然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案可以,那我们讨论一下活动经费的标准和时间。”议员夏文勋说:“资金就按项目匹配的5.5万,时间定在四月上旬。”大家都觉得可行。

5、通报并讲解去年区困难人员补贴相关标准事宜

书记讲解了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同时还讲解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相关事宜,并建议在2007年股民的基础上加入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居民,对投靠、挂靠户不予认定。

议决结果:

1、经会议讨论议决通过了2012年公共服务确定项目,共6项(见记录第二

项)。

2、经会议讨论议决通过了2012年公共服务项目资金匹配(见记录第三项)。

3、经会议讨论议决通过了我社区“三八”节趣味活动及妇女健康教育活动定于4月上旬实施,以现场趣味活动、文艺表演及知识竞猜和有关妇女健康知识问答,同时为了表示对社区妇女同胞的关怀,对社区年满18岁的女同志购买健康保健用品,资金5.5万元如有超资由社区列支。

康河社区

2012年4月1日

《党员议事会范文.doc》
党员议事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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