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门锁合同范文

2022-09-11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包买票据合同

担保函

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金额到期日:_________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_________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或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迳启者:_________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_________

感谢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_________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币种)。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割时间:

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单据--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_________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_________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_________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_________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些条款的接受。

推荐第2篇:卖买房屋合同协议书

卖买房屋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此合同书,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水泥厂内建筑房屋的第四层卖给乙方,乙方自愿买甲方的房屋,经双方协商就房屋卖买事项达成一致,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原水泥厂内建筑,层数为六层的第四层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建筑物总价为。

三、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房款。

四、房产证、水电、有线电视等落户手续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房产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手续,一切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

五、防盗门安装、铝合金窗子、防盗窗、每层楼梯间的小窗,由每户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楼梯间进出门、下水道、清理化粪池,由整栋楼房、楼户出钱搞好。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自愿签订,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由变更方负法律责任。

八、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3篇:住房买受权转让合同

住房买受权转让协议

(甲方):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电话

经甲乙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已投资贰万元的在建电梯公寓住房一套的买受权转让予乙方。

二、标的性质:个人出资,单位联建。

三、转让约定:

(一)已交住房订金贰万元,扣抵房款。有单位收据凭证,标明金额、交款时间及交款人姓名。

(二)分期付款时间及金额在单位通知后甲方应告知乙方,由乙方以甲方(代缴)的名义向财务科交款。

(三)房价、选房标准由单位届时公布,甲方、乙方配合选房。

(四)甲方的住房买受权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转给乙方,由乙方享受权利。

(五)乙方按单位对买房人的要求,通过分期付完房款取得房屋永久居住权;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享有所有权(乙方配合并提供个人相关资料)。

四、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万元转让费。

五、特约事项:

(一) 本协议内容为双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二) 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完成的,协议自动解除,甲方退还乙方转让金。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列各条情形之一,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二○一一年月日

推荐第4篇:买狗合同宠物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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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犬 协 议买狗合同范本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编号:YF

甲方:__________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适用于购买狗狗签订

1.乙方买狗之前先了解你所要购买犬只的情况。甲方负责介绍此幼犬的情况。

2.乙方看中甲方狗狗后

A.乙方必须付清全部款项给甲方才可以把犬只带走。

B.如若犬只太小,看中后不能带走。必须先付壹千元定金。如乙方在犬离开犬舍之前不想要所定的犬只,甲方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

C.甲方在规定交付犬只给乙方之前履行如下服务:

a.犬只交付之前保证幼犬的健康。

b.负责规定程序的进口2针犬类免疫疫苗(犬出生28日-30日左右开始注射第一针英特威二联免疫疫苗,间隔20天再一次英特威六联疫苗。)

c.第3次疫苗在犬只到达甲方20天后,在完全健康的状况下由乙方去专业的宠物医院注射。

d.负责规定程序的犬驱虫(每次注射疫苗前后2-3天进行驱虫)。

3.乙方若是本地或者靠近甲方地区的客户,需到甲方处自取所预定的犬只。乙方如是外地客户,若能自行安排尽量自行安排,如不能自行安排,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协助乙方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犬只安全送至乙方所在地最近的机场,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除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在机场接到犬后请在机场和甲方确认犬只健康情况,否则涉及到运输引起的健康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领回所买犬只后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饲养方法喂养,才可以享受第6条。否则后果自负(饲养手册另附)。

5.甲方所售犬只健康期30天,幼犬在此期间发生任何恶性传染性疾病死亡的,甲方赔偿同等价值的同品种犬只。如发生普通疾病甲方协助乙方在宠物医院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犬只到达乙方30天内无论犬只发生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a.接受乙方的任何健康情况。

b.接受乙方的任何饲养咨询。

c.给予乙方免疫,驱虫的指导

d.乙方犬只生病,甲方可协助指导治疗。

e.甲方向乙方提供犬只父母亲情况。

7.建议乙方再接到犬后3天内去正规的宠物医院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犬年龄在12个月内如有遗传疾病,凭权威部门的鉴定证书,本犬舍负责调换同等品质的犬只!

8.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传真件有效!

乙方所购犬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犬只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 宠物招聘网 WAP版:http://wap.petzp.com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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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房屋卖买定金合同

房屋卖买定金合同

买方:身份证号:卖方:身份证号:

买卖房屋座落于省市区路(街)小区栋单元层室、建筑面积为米;丘地号为“”号,产权证号。现已提供该房资料与买房祥阅,买房愿意认购方房产并自愿支付定金。以确认买卖关系。

一、该房产的交易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办理更名费用由方承担。

二、买房支付定多人人民币 元整以确立买卖关系。 三,、经双方约定于年月日签定《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定于年月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

四、违约责任:

本《买卖定多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认可后,如因可归责于买方事由解除合约都,已付定多不再退还,归卖方所有:如因可归责于卖方事由解除合约都,卖方需双倍返还买方所付定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6篇:小买部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为来院就诊人员物质生活提供方便,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院门口简易房屋两间做为小卖部,货款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租期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即:叁年)。

三、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每月贰佰元整。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

五、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房屋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7篇:车辆卖买合同(推荐)

车辆卖买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购买一辆,车辆牌照号为,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卖给乙方,金额为万元(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以后车辆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在该车买卖之前的交通违章,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车辆交付时,甲方将原车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一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一本,全部有效证件移交给乙方。

四、若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车价款的20%的违约金。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8篇:买船委托中介合同

买船委托中介合同

编号: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上海航运交易所(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购买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吨); 总长______(米);型宽______(米); 总吨______;净吨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米);主机型号/功率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卖方报价,作为甲方购买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与卖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甲方相关的购船需求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并;

3、应根据船舶动态安排甲方勘验船事宜,将卖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方与乙方的洽谈事宜。

四、甲方义务

1、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2、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百分之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额的1%(百分之一):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卖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卖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项进行解决:

1、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推荐第9篇:商品房买合同示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

从我公司成立搞房地产开发经营到现在,每开发一个项目,都能认真遵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例”,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从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到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都能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待工程的资金投入达到总投资的75%以上后,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能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张贴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让前来咨询购房的用户一目了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每销售一套商品房,都能认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保证在签署合同文本30日内到包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科进行登记备案,在签署合同文本时,能够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保护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在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合同文本的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将竣工验收备案的合格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并将合同文本中的承诺认真阅现。在每年的包头市房地产市场规范检查过程中,我公司从未发生过一起违规现象,都能认真严格地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关于上年度统计报表情况报告

包头市房产管理所:

达茂旗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统计局要求分月、季按时上报报表,数据确切,情况属实。

达茂旗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2007年企业开发经营和企业基本情况

2007年,我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和公司200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转化了企业职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锐意进取,扎扎实实做好了各项具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为来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白云区政府关于大力改善居民住房部署,我公司开发建设的白云区矿山路小区1#、2#楼于当年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受到住户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虽然我公司在前几年取得了各项可喜的成绩,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我们将会组织更加雄厚的力量,去迎接新的挑战,来回报社会的厚望。

达茂旗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

关于是否拖欠农民工资情况的证明

市房管局:

经我局核查,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款问题。

特此证明

包头市达茂旗建设局二00八年三月五日

网上售房情况报告

达茂旗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文件精神,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关于推行全市房地产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场所标准化和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包括市发[2004]3号的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予以贯彻。

2007年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要求,组织网上销售房屋培训,于当年实行此项政策。今后我公司保证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履行网上售房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网上售房各个程序的具体工作。

达茂旗力源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推荐第10篇:保安聘用合同(买社保)

编号:

方:

方:

签订日期:聘 用 合 同

(一)

四川XX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甲 方: 四川XX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X X 地 址:四川省XXX号 乙 方: 出 生 年 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书各项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时间

第二条 8小时工作制。

三、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自愿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安排的门卫、守护、值班、巡逻等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及服务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标准。

四、工作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五条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和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制度和标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工作需要,对乙方上班实行岗位负责制、综合考核制。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共计 元/月,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每月考核实际情况结算发放。

第九条 社会保险: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在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代缴)。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依据服务单位和公司的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二)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服从。

(三)甲方逐月考核乙方:

1、如当月考核分数为75分—80分的为不合格,甲方发放乙方当月工资及福利的90%,公司进行再教育培训,培训后,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为70分—8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当月考核分数为80—85分的为较合格,甲方发放乙方当月工资及福利的95%;

3、如当月考核分数为86分—90分的为合格,甲方发放乙方当月工资及福利的100%;

4、如当月考核分数连续三个月为91分—100分的,甲方每季度给予乙方100元奖励。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故要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得发放当月工资,并追究乙方擅自离岗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乙方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乙方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应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

(三)负责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服装及器材),并按公司规定按时支付工作报酬。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在合同期内,按甲乙双方约定享受工资、福利、基本保险、休息休假等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保安作业操作规程》执行。

(二)保护甲方服务单位的财产、人生安全,遵守职业道德。

(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四)服从服务单位及甲方的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服务单位及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如有违约违纪行为,应接受服务单位及甲方的教育和处罚。

在合同期内,因失职、渎职、违规、违纪所造成的客户损失,影响甲方声誉行为的,必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八、特殊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内支付,由甲方统一存入乙方工资卡内。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重大失误、违法、违纪、服务态度差、打架斗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凡在工作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如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必需要有甲乙双方相关的书面依据)甲方根据乙方意愿,按双方约定的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非因公伤亡,由相关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因受服务单位合同到期或有关政策性变化,该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 乙方工作期间生病,需请假进行治疗,病好后向甲方出示健康体检报告,方可安排岗位上岗。

九、合同的续订、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十、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甲乙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材料附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1篇:中国门锁十大品牌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一:金典

中山市世纪金典锁业有限公司以强大的创新研发能力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在业内享有盛名,是锁具五金行业的骨干企业,完善而专业的流水生产线是金典在生产力方面位居同行业前列的根本。产品在市场和消费者中也有很好的口碑。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二:雅洁

雅洁锁具很有特色,雅洁将锁具设计成不同的风格,十分新颖;雅洁锁具在5年内产品都是不会褪色的,其公司在电渡技术上实力很雄厚,常年聘用香港、台湾或者国外专业的工程师做指导顾问,产品外观处理很专业。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三:固力

在上世纪末,固力的产品就已经得到了行业、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固力已经成长为亚洲最大的门控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年生产能力很强。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四:三环

公司是国内生产锁具产品的大型企业,历史悠久,生产的各类锁具在市场上一直属于畅销产品,三环锁业在2009年度就入选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五:万嘉

万嘉锁具科学设计,万嘉锁具安全管理锁可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分部门分颜色使用或可按照需要锁定的物体种类分颜色上锁管理,这在行业中是独出心裁的设计。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六:名门

广东名门锁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五金产品制造商,它的生产业务很广,公司出产锁具、五金、拉手、卫浴挂件、衣帽间、龙头花洒等产品,产品品种很多。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七:宝得利

宝得利门锁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宝得利有很高的知名,设计科学,功能完善,使用方便;宝得利门锁深得消费者欢迎,而且广受好评。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八:华锋

中山市华锋制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锁具的企业,主要产品为各式球形门锁、执手门锁、插芯锁、锌合金压铸门锁及建筑小五金等系列;行业知名。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九:中立

中立门锁是十分知名的品牌,中立门锁畅销市场多年,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占据了不小的地位;中立门锁凭着过硬的品质击败了不少的对手。

中国门锁十大品牌排名十:天宇TENYALE

天宇成功之处就在于天宇在做好产品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对品牌的打造,天宇门锁实用而且不易损坏,这是天宇门锁得到消费者青睐的原因之一。

第12篇:客房房间门锁管理制度

客房房间门锁管理制度

一、门锁IC卡种类功能说明:

1、应急卡:能开全部门锁及反锁。

2、总控卡:能开全部门锁,不能开反锁。

3、服务员卡:能开指定楼层全部门锁,不能开反锁。

4、挂失卡:将遗失损坏的卡(包括各种类的卡)挂失,使其失去开锁功能。

二、房间门锁机械匙及IC卡种类持有人名单:

1、机械匙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保管。

2、应急卡:由客房部经理和值班经理各持一张 (值班经理的卡存放于前台,使用时到前台申领,并做好交接填写领用时间,退还时间) 。

3、总控卡:由楼层主任和领班各持一张

4、服务员卡:由各楼层当班服务员持有,各楼层一张。注:总控卡和服务员卡的管理由客房部具体制定。

5、客人卡:由前台接待处当班员工负责收发和保管。

6、挂失卡:由前台接待处当班员工负责挂失(只限客人卡操作)。

三、房间门锁IC卡种类操作权限:

1、应急卡、总控卡、服务员卡由电脑管理员负责制作和挂失。

2、客人卡的收发与挂失由前台接待员负责。

四、如遇到在住房间反锁时,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进房处理,楼层管理人员必须通知客房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在不时,通知值班经理)和保安员,利用应急卡开锁,并由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五、当所有卡类不能开锁时,由客房部经理通知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用机械匙打开。

六、备用空白的IC卡由客房部经理保管。

七、遗失或损坏IC卡每张赔偿人民币50元。

八、客房房间门锁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九、门锁有关软件由电脑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13篇:常用门锁的介绍

门锁就是用来把门锁住以防止他人打开这个门的设备,这种设备可能是机械的,也可能是电动的,电动需要电能。

门锁分类:入户门锁,别墅门锁,大门锁,防盗门锁,装饰门锁,不锈钢门锁,门锁

钢木门锁,子母门锁,对开门锁,密封门锁,复合门锁,智能门锁,指纹门锁,玻璃门锁等等用在各种门上的锁(抽屉锁,窗锁,汽车锁,车锁等不属于门锁范畴)。

防盗门锁标准

门锁应用广泛,可以是大家每天都可以见到的,但是防盗门门锁有很多种级别,也就是防盗级别。以下是防盗门锁防盗技术指标对照表,依据此对照表可以了解我们自己的门级锁的安全性能。

一般指纹锁介绍

简介

开锁方式:指纹、密码两种开门方式

锁舌:单舌

颜色:锁面及把手亚铬色指纹锁

材料:铸钢一体化

开门方向:左开、右开、内推式、外拉式

功能特点全金属铸钢一体化壳体,表面不锈钢处理,坚固耐用。采用指纹、密码两种开启方式,安全可靠。

可设置30枚指纹钥匙开启门锁。

单舌锁芯。安装、使用简便。

采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装有全套配制和注销指纹程序,操作简单。可将指纹作注销处理,使其无效,无需更换门锁。

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使用机械钥匙应急开启门锁。

中国独家生产,中国独家专利。

特别适合于家庭、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多灵门锁加工工艺

锁面采用最先进的铸钢一体化结构,内部无一颗人工铆钉和塑料件,特殊工艺确保门锁更加坚固耐用,永不松动,完全满足公共环境下使用,抗破坏性更强。 电子门锁

电子门锁是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在使用的方便性、防非电子门锁 法开启、智能管理等方面是机械锁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对安全要求较高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主要是磁卡、IC卡、TM卡、射频卡电子门锁。在众多品牌、众多品种的电子门锁中,应如何选择?在电子门锁的选购中,应把握以下原则。

功能要结合使用的环境

要根据应用确定功能上的需求,因为不同的使用环境有不同的功能侧重点。作为金融机构办公室电子门锁,必须具备的功能有:对所有的钥匙卡必须有时间限制的功能、锁有开门记录功能、有分等级的管理功能。在基础功能之上,为适应今

后的发展,可以考虑锁系统的扩展(系统能管理员工办公室、公用通道、专用通道等)、考虑卡系统的技术接口等问题,要做到可以实时监测房间门的状态,在非常事件情况下可以控制门的开启等。最好的方案是联网门锁,并一起考虑其他IC卡系统的接口,以便实现一卡通。

安全性、稳定性极为重要美国多灵门锁作为安全防范产品必须具有安全性、稳定性。安全性可从两方面来衡量:一是抵抗故意破坏、恶作剧和蓄意的撬、钻等暴力破坏。在此方面,目前机械锁和电子门锁的机械强度一般都能够达到要求。而在所有各类门锁中,只有射频卡电子门锁是全封闭结构,其安全性最好。二是防范技术开启,机械锁的防技术开启的能力很差。不管那种结构的机械锁都可被其他手段开启。钥匙可以复制就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在电子门锁中,磁卡因无密码限制,其钥匙卡易被复制。IC卡和射频卡则彻底解决了防范技术开启的问题。

作为门锁,其稳定性同样非常重要。在应开门时开不了门,该关门时关不了门可能给金融企业带来严重损失。一般来说,几种电子门锁中,射频卡电子门锁稳定性明显高于其他电子门锁。磁卡怕强磁场,IC卡怕油污、灰尘和静电(尤其干燥天气下和毛纺品放一起),而射频卡具有全密封、防水、防静电、防灰尘的特点。从读卡方式上讲,只有射频卡读卡不接触,其使用寿命最长。应考虑技术的发展趋势

IC卡可作为身份识别、票证、电子钱包等,而接触式IC卡电子门锁插卡的操作不方便(操作时间长)、环境适应能力差等难以克服的问题使其逐渐被淘汰,尤其在公共和半公共的使用环境中,如考勤、就餐消费、公交系统、停车场等。非接触式IC卡电子门锁是刚刚生产出的一种新型电子门锁。由于其高可靠性、高安全性、无接触、操作快捷方便、使用寿命长而成为接触式IC卡电子门锁的换代型产品。 多灵门锁怎么样? 美国多灵门锁不同于商用五金标准,民用五金配件用久了,容易出现这儿、那儿的诸多毛病。尤其是门锁,这种高负荷运作的零部件,使用寿命长了,难免会出现一点儿故障。经常发现一些用户和朋友们,家中门锁的损坏往往是因为使用或养护不得当而造成的。

门锁养护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不要随便使用润滑剂

有些朋友们在门锁出现发涩、或发紧的时候,往往喜欢向锁眼里滴上一些润滑油,这样,可能立马门锁通体就顺滑了,但因为油易黏灰,以后锁眼里会容易慢慢积存灰尘,而形成油腻子,这样反而使得门锁更容易出现故障了。

正确的解决办法:削一些铅笔碎末或一些蜡烛碎末,通过细管吹入锁芯内部,然后插入钥匙反复转动数次即可。

二、不要强力扭动钥匙开门

一些时候,由于门扇自身重力原因,或门活页原因,导致门扇下沉,出现锁门或开门不顺畅现象。这个时候往往是用钥匙开门、锁门非常吃力。此时,不要强行扭动钥匙,以免掰断钥匙,增加麻烦。

正确的解决办法:应先查看原因。如果是因活页松动导致门扇下沉,应将松动的活页用螺丝固定紧即可。若是门框变形或其原因导致不可恢复的,可从门框入手,将锁舌相应扩充,这样,门锁开关门就可以恢复正常流畅了。

第14篇:中国十大门锁品牌

2012年室内门锁十大品牌

NO1.名门名门是五金门锁行业唯一一家专业生产门锁五金的现代化大型企业,有十五年的门锁生产历史,中国十大锁王。行业率先引入美学概念,70%以上产品的外观出自原创设计。名门重视自主研发,拥有国家专利多达242项,行业领先。有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40项标准填补行业空白。

NO2.雅洁 雅洁五金是一个多产品线企业,主要生产智能门锁、建筑门锁、卫浴五金、门用五金和家具五金五大类共16个系列产品。拥有国家专利100多项,产品经过多年的生产沉淀,耐用性已经成为产品的核心价值之一。今年刚获得“中国十大锁王”称号。

NO3.三环三环公司不仅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大型企业也是国家重要的五金配件企业。公司产品主做出口,产品主要有“三环”牌铜铁挂锁、汽车锁及零配件、指纹锁、商用锁、民用装饰门锁及配套五金、防火锁、逃生五金、工业智能锁、保险柜(箱)、防盗安全门、家居室内门、远程门禁控制系统、小区智能化系统、水箱及电子电缆用铜带材、各种金属及塑料表面处理产品等千余个花色品种。也是今年的“中国十大锁王”。

NO4.万嘉万嘉拥有一流的设计团队,门锁不仅拥有科学的设计理念,而且在锁具上还分种类、颜色进行不同层次的管理,这样使公司员工有更多的专业知识运用于门锁的制作中。 NO5.通用通用是一家大型的锁具公司,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公司。凭借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服务在国内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技术研发能力达到了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NO6.固力 固力门锁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良好的口碑,在市场销售中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在同行业中也受到行业内的称道。固力是国内最大的门控生产基地之一。

NO7.宝得利 宝得利门锁不仅在质量上有一流的品质而且在设计上也很独特,所生产的锁具功能完善、使用方便。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市场份额也有不错的表现。

NO8.中立中立是国内知名的锁具品牌,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有不错的口碑而且市场上也占据不少的份额。过硬的质量和设计能力成就了现在的中立。

NO9.华锋华锋是一家专业生产锁具的企业,产品种类丰富且型号多样,质量上不仅让消费者称叹,服务商也是受到消费者的好评。 NO10.天宇天宇门锁不仅在质量上做到了最佳,在品牌上也没有停止打造。它所生产的门锁性价比很高而且不容易损坏。在国内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第15篇:装门锁日记350字

装门锁日记350字

我们卫生间的门锁“光荣地殉职”了,总得换一个新的。妈昨夜又买了一个。今早,我就照着那“不成文”的说明书操作起来。

我拿起了工具箱放在旁边,准备开工了!我看了看说明书,再看看那弱不禁风的铁片,还真有些怀疑它的能力。尽管我心存疑虑,但我还是做了,最后我呆住了:“仅然成功了!”

我把锁插上,又装上了一个铁圈和球柄,“OK!”我大喊。继续装那“锁舌。”可是无论如何都装不上去,只好硬着头皮去找“援兵”——老爸。爸一看就说:“重装!这个玩意儿得先装!”我如同五雷轰顶,再次拿那个小铁片去拆那门锁,不过有老爸帮忙,轻松多了。

问题在于装“锁舌”呀!你又看不见,怎么办啊,只能是瞎猫碰到死耗子呀!我插上锁舌,再插门锁,可我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谁让我连锁舌插队在门锁的哪里都不知道。爸告诉了我,这样就简单多了。

到拧螺丝了,嘿,上回我把这事给忘了啊!我心想。我打开工具箱,拿出螺丝刀,装上螺丝,再拧几下,螺丝就在那安家了。

终于装好了,手磨得有点儿红、痛,不过装门锁的感觉不赖,但看着血红色的手,还有些心疼。

第16篇:卖合同最新范本工业品买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

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填写说明】

一、签订“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

(一)标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标的条款包括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4项。关于标的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是识别工业品的标志。工业品的名称繁多,尤其是同类产品,名称区别不明显。所以,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在签订这一条款时,应注意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2.关于牌号商标

工业品的牌号或商标是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种类商品相互区别的标志,代表了一个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示范文本将之专列一项要求注明。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示范文本牌号、商标位置内。

3.关于规格型号

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是区分同一类型、同一名称的工业品的标志。由于各种工业品的性质、结构、作用、成分等不同,规格和型号也不同。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在订立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时,应根据生产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灵活性,而不能订得过死,造成生产和交货的困难。凡能采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

4.关于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代表着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水平,是确定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一种型号的产品,可能有数个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也有所差别,有些产品如不注明生产厂家,会引起很多争议。

(二)数量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的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和数量。关于数量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计量单位条款。计量单位,应根据产品选用,同时还应遵守《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计量单位的书写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量词,如一堆、一捆等。在经济交往中,常用以下几种计量单位计算产品的数量:

重量单位。重量单位有:千克、克、公斤、吨等,多用于天然产品及其制品,如矿砂、钢铁、盐、羊毛、油类等方面。

个数单位。个数单位有:件或只、双、台或套、打、箱、桶、包、捆、盒、听、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业制品、杂货、机器、仪表及零件等商品。

长度单位。长度单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绳索及纺织品等方面。

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纺织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体积单位。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学气体之类的商品。

容积单位。容积单位有:毫升、升。多用谷类及某些液体商品。

2.关于数量条款。工业品的数量是出卖人应当转让给买受人产品的总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订立产品数量条款,应在选定计量单位后,根据计量单位,协商确定合同产品的总

量,并用数字准确地写在示范文本数量条款位置内。在签订数量条款时,如合同是依据指令性计划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产品数量必须与指令性计划文件(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相符。

(三)价款

《工业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了的价款条款包括单价和金额。

1.关于单价条款。单价,由二个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和单位价格金额,例如,每千克1000元。在确定合同单价时,计量单位应与数量条款所用的计量单位一致,如计量单位为“千克”,则数量和单价中均应用“千克”。单位价格应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困难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条款中注明:“按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结算”或“按国家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结算”。

2.关于金额条款。合同金额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

(四)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的约定有以下几种方法:

1.规定某月发货。在工业品买卖中,交(提)货时间一般不是确定某一个具体日期如某月某日,而是确定一段时间。使用最广是规定在某月交(提)货。

2.规定跨月交货。可从某月到下月,甚至更后的月份。例如,“2/3月交货”、“2/3/4月交货”。

3.规定按旬、月交货。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具体的交货期限。

4.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如有些商品,为了防止生产、包装后对方不如期付款,使自己遭受损失,因此采用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交货的规定方法。

5.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如“3月份交100米,4月份交200米,5月份交300米”。

二、签订“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8402—86标准,将质量的含义规定为:“产品质量或者服务满足规定或者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也就是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不同的产品其特征和特性各异,因此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本定义中所称的“需要”往往随时间而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密切的关系;“需要”可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征和特性。“需要”可以包括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诸方面的因素。(1)适用性。适用性是指产品适合社会和人们需要的程度。产品的用途不同,对适用性的要求也不一样,往往因人、因用途、因时间而异。用于军事目的的工业产品与民用工业产品相比较,对可靠性、精密度的要求就大不相同。产品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知人们的需要,是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2)安全性。安全性是指产品在使用或操作过程中保证安全的程度,或是国家标准GB/T10300.1—88所指的“发生故障的风险和后果”。对产品安全性一般要求不给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周围环境带来危险。(3)可用

性。可用性是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者规定用途的能力。任何产品都具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程度或者能力。一般可用功能、效率、平均寿命;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等参量进行评定。(5)维修性。维修性是指产品在发生故障以后,能迅速维修,恢复功能的能力。通常采用平均修复时间等参量表示。(6)经济性。经济性是指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同时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度,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益能力。

质量标准是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的要求。根据质量标准, 出卖人安排产品的生产,买受人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定产品责任的归属。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指国家对工矿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检验方法、包装以及储运条件所作的统一规定,是设计、生产、检验、供应、使用该产品的共同技术依据。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根据全国统一的需要,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发布的标准。专业标准是根据某专业范围统一的需要,由该专业标准机构发布的标准。企业标准是指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以及企业自行制订的适用于某个或某些企业的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本条款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合同标的物有特别用途,由于用途不一,质量标准和要求也不同。为避免发生纠纷,应写明用途,如食用、饮用、药用等;(2)对成套产品合同中应明确附件的质量要求;(3)按样品订货时,合同中应对样品的质量标准要做出明确的说明,也可以封存样品;(4)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三、签订“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的注意事项

出卖人应对交付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但并非有关该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都由出卖人负责。合同中应明确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约定本条款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出卖人的产品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相抵触、对于某些特殊产品,由于其特性及检测条件等限制,不可能当时检验产品内在质量,而必须安装运转后才有可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卖人对产品在安装运行后出现的产品内在质量缺陷负责任的条件和期限。

四、签订“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的注意事项

包装是异地交货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之一。异地交货必然发生产品的运输,运输则必然发生包装问题。没有包装或者包装不善极易导致产品受损。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标准,是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由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以统一材料,统一规格,统一容量,统一标记和统一封装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标准,是根据产品的理、化、生物性能,形状,体积,重量,从有利于生产、流通、安全和节约的原则出发制定的。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合同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合同中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包装物的供应,是指包装物由谁提供,对于包装物的供应,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提供者外,一般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是对可以多次使用或使用一次后还可以加工利用的包装物,为经济合理地节约使用, 出卖人将可利用的包装物收回,重新加以利用的方法。包装物的回收办法有:(1)押金回收。它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电线绕线轴、东立柱、捆绑用具、水泥袋、集装箱、标准大中型木箱等。出卖人发货后,在清算货物价款时,同时核收押金。包装物返回后,扣除折旧费,所余部分押金应及时退还买受人。(2)折价回收。它适用于一般可以再次利用或供作原料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酸坛、玻璃瓶、麻袋、水泥纸袋等。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回收办法应明确规定回收品的质量、回收价格、回收期限、验收方法等。国家对某些包装物的回收制订有统一的包装物回收办法。例如,《木材统一送货办法》中规定有《捆绑用具回收回送使用补充办法》,化工产品供货中有《统配化工产品包装回收试行办法》以及水泥供货中的水泥纸袋的回收办法,等等。

五、签订“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的注意事项

本条主要是针对成套供应的工业品的买卖而言。对于成套供应的产品,应明确规定成套供应的范围。如对于机电设备,除了应对主机的数量有规定以外,必要时还应约定随主机的必备品、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最好附一个清单予以列明。

六、签订“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的注意事项

有些产品的交货数量无法绝对确定,这就需要约定合理损耗标准及其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量等。

正负尾差,是指出卖人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之间的最大正负差额,不超过的尾差范围的,不视为违约,有关主管部门对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有详细规定。如;金属材料的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1)一般通用材料,订货数量不足发货限额时,其增减数量不得超过一根、一张、一块;成捆或成件包装的小规格材不得超过一捆、一件;卷板、锻件、钢丝绳、钢绞线,应在合同上注明件数,以交足件数和长度为准。大于发货限额及大宗用料,其增减数量不得超过订货总量的土0.5%。(2)专门订制及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材料,由于生产关系及使用方面的限制,必须大于上述交货尾差时,由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同洽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建筑材料及非金属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每种规定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交货数量产生的尾差,如不是一个最小包装或大宗货物不足整车时,出卖人为凑整便于发送,可酌情增减(但大宗货物的增减量以不超过订货总量的1%为限)。特殊订货,其尾差必须大于上述交货尾差时,应在合同中说明。化工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实际交货数与订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之间的尾差,如不足一个包装或一件、大宗货物(如矿石等)如不足整车时,出卖人为了凑整,可酌情增减。

合理磅差,是指买受人发货数与买受人实际验收数之间的差额。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下列产品的检斤磅差是:(1)有色金属(电解铜除外)不得超过土0.1%;(2)钢材、金属制品及电解铜不得超过土0.2%;(3)生铁的磅差及途耗不得超过土0.5%;(4)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产品不得超过土0.1%(标准中另有磅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不超过合理磅差的,视为适当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超过规定的合理磅差时,按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其不足部分,应由出卖人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如数补足数量或退回不足部分的货款,不得扣除磅差;超出部分,如买卖人需要的,应主动承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不再考虑磅差因素。

自然减(增)量,是指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损耗而使实际收货数与实际发货数之间出现的差额。造成自然损耗的主要因素有:挥发、飞散、干燥、风化、潮解、腐蚀、破碎、漏损、磅差等,

以及装卸操作、检验环节因换装、拆包检查造成的损耗与自然减量。在规定的损耗定额以内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超过定额损耗的,其超过部分按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向承运部门索赔,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受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出卖人索赔。下列情况不能列入产品自然减量范围:(1)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如水灾、火灾、风灾、车船事故等)的非常损失。(2)因工作人员的舞弊失职,如贪污、盗窃造成的损失;(3)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资霉烂变质、爆破等损失;(4)因工作不慎、操作不当发生物资倒装、倒桶,或因管理不严而造成的物资丢失、短少等损失。有关主管部门对在途自然减量作出了规定,例如,生铁的磅差和途耗不得超过±0.5%,煤炭在水路运输过程中的自然减量规定为1.5%,化工产品规定有损耗率表、运输损耗率表。

七、签订“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所有”的注意事项

本条规定属于所有权保留条款。

为了保护买卖中出卖人的利益,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条款。该条款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因为如果在支付价款之前,依交付时间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一旦买受人不支付价款或支付价款不完全,则出卖人只享有对标的物的债权,债权只是给付请求权,对标的物没有支配力,而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却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支配,作为债权人的出卖人不能凭借债权妨碍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支配,即在买受人未付清价款前即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情况下,即使出卖人提出反对,买受人也可任意转卖标的物。同时,债权仅是一种对人权,出卖人只可以向买受人要求偿付或进行追索。而如果在买受人付清价款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一旦买受人不支付价款或支付价款不完全,出卖人不仅可以妨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而且即使买受人将标的物转让,对于非善意的受让人,即明知买受人不享有标的物所有权而受让标的物的人,出卖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要求其偿付。

八、签订“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的注意事项

对于工业品买卖,我国目前采取的交货方式主要有:出卖人送货或代运,买卖人自提。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密切相关,采用出卖人送货方式的,交货地点应为买受人指定的送货地点;采用买受人自提的,交货地点应为产品所在地点。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由当事人在合同申明确约定,因为交货方式和地点事关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

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146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实行送货制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实行代运的产品,由出卖人代办运输手续,买受人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凡采用送货或代运办法的,买受人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数量、到站、收货人等项,按期编制运

输作业计划,办理托运、装车(船)、查验、结算等发货手续,并将验收单、合格证等寄交买受人,由买受人在所在地车站或码头收货。实行自提的产品,是由买受人到出卖人所在地提取货物的交货方法。买受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出卖人付款,取得提货凭证,据以向出卖人提取货物,并自行负责运输。

九、签订“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的注意事项

1.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可分为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以及民间运输等。铁路运输货运能力大,运行速度快,运费较低,不受季节和气候条件的影响,连续性强,比较安全准确,适宜大宗货物的远程运输。水路运输是最经济的一种运输,其中轮船运输的特点是载运量大,运费低廉,适宜于运输大宗货物;其他船舶运输,虽然载运量小,速度较慢,但运费较低,特别是在内河运输中有着重要作用。公路运输一般是指汽车运输,其特点是运输面广,机动灵活,迅速方便,但载运量小,燃料消耗大,运费较高,一般适宜短途运输,在缺少铁路、水路的地区,还是以长途运输的主要方式。航空运输速度最快,但载运量小,运费高,只适合运输急需、贵重的物资。管道运输是一种新兴的运输方式,它是伴随着石油和天然气产量的增加而发展起来的。民间运输,是使用木帆船、机帆船、畜力车和手推车等运输工具,比较灵活方便,最适于短途运输。合同中应对运输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到达站(港),即到货地点。合同中对此应作明确规定,对到达站(港)应写明详细地址,并冠以省、市、县名称。

2.费用负担。一般来说,出卖人代运的产品,装车、船前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装车、船后的一切费用包括中转费用及列入运单内的装车、装船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由出卖人送货的工业品,按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其长途和短途运输方面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交货后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签订“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的注意事项

检验是指买受人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买受人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与合同相符的过程。

1.检验标准。检验应根据合同中质量条款所确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来确定。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是国家、行业(部)、企业标准,应分别按国家、行业(部)准、企业标准检验;如果约定的质量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确定的,则按确定的标准检验,出卖人应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果质量标准是以样品为依据的,双方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按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对数量的检验还要考虑到合理磅差和自然减(增)量等,但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和双方商定的差额幅度。

2.检验方法。数量检验的方法有衡量法、理论换算法、查点法;质量检验的方法有经验鉴别法、物理试验法、化学分析法等,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是全面检验还是抽样(部分)检验;是感官检验、还是理化检验;是安装运行后检验、还是破坏性检验等。如果是抽样检验,还是明确抽样的比例(如百分之多少或千分之多少)。

3.检验地点,是买卖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空间界限。检验地点有驻厂检验、提运检验、接运检验、入库检验等几种。一般送货或代运的,以买受人所在地为检验地点;如是买受人自提,则以出卖人所在地为检验地点。双方也可以确定其他地点为检验地点。

4.检验期限,是确定双方责任的时间界线。如果在检验期限内发现货物质量、数量等问题,就要视情况而由出卖人或承运人负责;如果在检验期限过后发现问题,则由买受人自负。在签订验收条款时,对检验的期限,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商定。

一、签订“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的注意事项

本条是买卖成套设备的必备条款。成套设备的效用发挥仰赖于设备是否成套并正常运行,这也是成套设备买卖合同的目的所在。由于成套设备的技术因素和工艺因素,成套设备买卖合同应对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作出明确约定。

十二、签订“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的注意事项

(一)结算方式

买卖对象和形式多种多样,双方结算价款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实践中,主要有下列几种结算方式供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时选择,

1.现金结算

买受人在取得标的物时用现金(货币)支付价款的结算方式称为现金结算。现金结算只适用于标的物价值较小的买卖,通常是零售市场上的、即时清结的买卖。大额度的买卖用现金结算既不方便也不安全。出于税收或其他目的,为了监督买卖,国家还可禁止对某些买卖的对象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在我国,法人之间的买卖一般都不采用现金结算方式。

2.信用卡结算

信用卡是由金融机构(发证行)签发给用户的一种卡片,通常用塑料或金属片特制而成。用户使用信用卡如同使用现金一样,可以买得自己所需要的标的物。信用卡的使用涉及三个合同关系,即开证行与用户 (买受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用户使用信用卡购买时作为买受人与出卖人的合同关系、出卖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作为买受人的用户与出卖人的关系而言,出卖人首先负有鉴别信用卡真伪的义务。一般说来,如出卖人对持信用卡的买受人不了解,交易额稍大,出卖人就必须首先询问开证行:①用户所持信用卡是否有效;②此用户的最高支付限额。如果开证行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出卖人就可以接受此信用卡,并在开证行答复的最高限额内允许买受人使用信用卡结算价款,这时买受人与出卖人的买卖宣告结束。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达成交易后,便将信用卡支付单交送开证行,开证行必须无条地支付出卖人的价款。但若因出卖人的过失接受了伪造或无效的信用卡或因出卖人过失致信用卡用户超额透支,而用户又无力偿还超额透支额时,开证行可以拒付。开证行与用户之间是最终结算关系。它代用户向出卖人交付价款后,即将垫付款转到用户账上,自动从用户的存款中扣除这笔价款。如用户的存款不足支付开证行代付之价款,则为用户向开证行透支,等于贷款,用户必须还本付息。

3.跟单信用证结算

跟单信用证在日常商业生活中简称为信用证,是银行向出卖人保证买受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的信用凭证,也是向出卖人表明保证履行合同的凭证。利用信用证支付价款的买卖程序大致如下:①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条款注明买受人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价款;②买受人到其开户行(开证行)申请向出卖人开具信用证;③开证行审查出卖人,开具信用证;④开证行自己或经通知行通知出卖人,买受人的信用证已开出告知他到指定的议付行议付;⑤出卖人接到信用证后发货;⑥出

卖人提供与信用证所列单证相符的单证,请求议付行付款;⑦议付行审查出卖人所提交的单证,确认它们完全符合信用证所要求的单证后付款给出卖人;⑧议付行将单证转交开证行;⑨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偿还垫付之款;⑩开证行向出卖人收取价款,并将有关单证交给买受人;⑩买受人凭单证取货。

4.票据结算

利用票据结算价款也是一种常用的方式。票据主要是指支票、汇票和本票三种,但用于结算价款的票据主要是支票或汇票。

(1)支票。支票是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发出见票即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利用支票结算价款实质上是出票人委托自己的开户行用自己在银行所存之款支付出卖人价款,银行应当无条件地见票即付。当然,出票人必须有足够的存款结算价款,如支票上的面额大于存款额就构成空头支票,银行有权拒付。发生这种情况时,出卖人仍对买受人有追索权。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出卖人在接受买受人支票时应当检查买受人的支票信用。支票在我国使用广泛,是法人购物的主要结算方式之一。但是,因为支票存在空头的危险性,在许多国家流通面不广,国际间买卖通常也不采用支票结算方式。

(2)汇票。汇票支付价款是另一种票据结算方式。汇票是出票人委托付款人于指定之日无条件支付持票人(受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汇票与支票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①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行,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出票人指定的任何人。②出票出票人必须在其开户行有足够的存款支付票面金额,实际上是委托付款人(开户行)用出票人的钱支付受款人。而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可以没有这种资金关系。⑧汇票可以是见票即付,也可为远期汇票。而支票必须是见票即付。④远期汇票持票人可以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人保证承兑,支票则不用承兑。⑤汇票有光票和跟单汇票之别。支票则不能跟单,必须是光票。跟单汇票中的单证通常就是上述跟单信用证中那些单证。在国内买卖中,这些单证简单些,主要是提单、发票、保险单等。这些单证实际上就是出具汇票的根据。跟单汇票在市场上易于流通,因为单证本身代表了汇票上的价款。

5.汇款和托收结算

汇款和托收这两种方式都是基于商业信用而采用的方式。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信不过,则不能轻易采用这两种方式。

(1)汇款。汇款结算价款是指出卖人委托银行或邮局将价款汇给出卖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或邮局在收妥买受人(汇款人)的价款(汇款金额)后即通知出卖人(收款人)收取。银行或邮局充当了付款中间人的角色。汇款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电汇是银行收妥汇款人的金额后,用电报通知收款人到指定地点收取汇款。它的特点是快。电汇主要由银行办理,通常金额较大。信汇是银行或邮局收妥汇款人的金额后,用寄汇款单的方式通知收款人收款。信汇和电汇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电汇速度快,金额较大,信汇通常用于小额而不太急于收款的情形。票汇是银行在收妥汇款人的汇款金额后,不通知收款人收取,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款,列明收款人的姓名、汇款金额,然后将汇票交汇款人自己交与收款人,收款人凭汇票到汇入行收取汇款。用汇款的方式结算价款是在国内买卖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2)托收。托收是与汇款相反的结算方式。汇款是买受人主动向出卖人汇寄价款,称之为“顺汇法”,托收则是出卖人(收款方)通常是银行主动向买受人索取价款,故称之为“逆汇法”。托收是指出卖人(托收中的委托人)向托收银行提交一定的凭证,托收银行向买受人(付款人)付取价款。

出卖人向托收银行提交的凭证可以分为资金单据和商业单据两种。资金单据是指汇票、本票、付款收据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的类似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装运单据、所有权单据或其他类似的单据,或者一切不属于资金单据的托收。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仅向托收银行提交资金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和资金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的基础是买卖合同。采用跟单托收的结算方式时,买卖合同中通常规定,出卖人负责托运货物,取得各种必要的单证,然后交托收银行托收。跟单托收可能附出卖人开出的以自己为受款人的汇票,也可以不附,在远期付款的情形下通常应附汇票。

6.交互计算结算

交互计算是指互有买卖的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相互间的买卖所生之债权与债务相互抵销,权结算差额部分。

利用交互计算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当事人互有买卖,当然交互计算可以扩大到买卖以外的债权与债务,利用各种债权与债务相互抵消。这里指的是单一的买卖上的交互计算,我买你甲种商品,你买我乙种商品。如只有我向你购买,而无你向我购买,则只能形成单向结算,没有交叉结算,就不能采用交互计算的结算方法相互抵消。因此,交互计算的当事人通常为职业商人。银行、贸易公司常采用这种结算方式。

交互计算本身是以双方的约定为基础,也就是说,交互计算本身是一种合同。交互计算的合同必须载明交互计算的详细方法,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二)结算时间

工业品货款的结算时间的早晚,不仅涉及到利息的问题,而且,还对出卖人尽快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减少结算风险有重要影响。结算时间,除主管部门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可这样约定:“签订时支付”、“交货时支付”、履约后×日支付”、“×年×月末支付”等。

(三)结算地点 , ;

结算地点如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等均应明确约定。

十三、签订“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为保证买卖合同的履行,合同中可以约定担保条款。由于担保方式各异,要求的法定要件不同,对于比较复杂的担保方式,可以另立担保合同作出专门规定。另立的担保合同的范本及签约参见本书相应章节,本处只对担保方式作简短说明。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几种形式。

(一)保证

法律上的保证指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约定合同的保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和保证人,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虽依主债务人的委托而保证,但委托合同的无效,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是最重要的一方当事人,保证人有无主体资格是关系

到保证合同有效或无效的重要条件,保证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要求,保证合同才能有效成立。根据担保法第7条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也就是说,具有清偿能力是对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作保证人的基本要求。对于保证人来说,其清偿能力主要表现在它应当拥有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财产。一般说来,保证人为他人作保证人时,拥有的财产应当大于所担保债务的数额。正因为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是保证债权实现的基本条件,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资格要从严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否是担保法第8条、第9条以及第10条规定的不得作保证人的单位或组织。如果属于法律禁止其作保证人的,其财产自然不能用于承担责任。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面详细阐述。第二,保证人的财产是否属于本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第三,保证人的财产是否可以用于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如果法人的财产小于所担保的债务,即不能认为法人具有清偿能力。但是,也并不是所有具有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应注意按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约定。根据担保法第15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务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相关内容请参见本书第一章。

(二)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其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而优先受偿。其中,供作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提供担保物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约定合同的抵押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抵押合同的主体

抵押合同的主体是指抵押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签订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抵押人是指抵押的设定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清偿提供担保的人。

在法律实务中,抵押人资格受到一定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抵押人。(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限制抵押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以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3)乡(镇)、村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为限制抵押人。乡(镇)、村企业,在以其财产进行抵押时,受到了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不得单独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另一方面是不得单独以其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如以其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抵押合同的标的

抵押合同的标的是指抵押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抵押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用于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又称抵押物或

抵押财产。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设施及装备;(3)抵押人依法享有处分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下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1)土地所有权;(2)除担保法第34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和与乡(镇)、村企业厂房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外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合同的内容

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应注意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有四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

4.抵押合同的订立和登记

抵押合同根据抵押物是否必须登记,分为一般抵押合同和特殊抵押合同。一般抵押合同,是指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采用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且签字、盖章而不需履行其他特定的法律手续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抵押合同中只有一少部分是一般抵押合同,即只有抵押物为少数的财物时,才可采用一般抵押合同形式。特殊抵押合同,是指抵押合同当事人除必须具有一般抵押合同的要件外,还必须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履行登记的法律手续。我国担保法中的抵押合同,大多数是特殊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一些特定的财产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订立抵押合同时,必须到相应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这些特定的抵押物及相应的登记部门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进行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作为抵押合同标的进行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为抵押合同标的进行抵押的,登记部门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为抵押合同的标的进行抵押的,登记部门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物,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三)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其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押是担保债实现的一种方式,它对于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

约定合同的质押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动产质押

(1)动产质押合同的主体

动产质押合同的主体即动产质押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担保法第63条的规定,动产质押合同的主体包括:

①出质人。出质人是指将出质物交给主合同债权人,供作该债权担保的人。出质人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②质权人。质权人是指占有质物也即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动产的债权人。

(2)动产质押合同的标的物

动产质押合同的标的也就是动产质押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根据担保法第63条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给债权人的质物就为动产质押合同的标的。

可以作为为动产质押合同标的物的动产须不是禁止流通的物;须是特定的财产。

(3)动产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质押这种担保方式,应注意质押合同的条款。根据担保法第65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④质押担保的范围;⑤质物移交的时间;⑥当事人订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合同和动产质押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以权利为标的,这种权利标的须具备以下要素:第一,须为财产权;第二,须有让与性;第三,须为适于设质的权利。

根据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合同的标的具体有以下几种:(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四)定金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一规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折价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约定定金担保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明确约定定金的种类和性质

定金的种类有以下5种:(1)证约定金,即为了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而交付的定金。(2)成约定金,即作为合同关系成立要件而交付的定金。(3)违约定金,即由当事人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得没收或加倍返还的定金。(4)解约定金,即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依据解约定金,定金交付人可放弃定金而解除合同,收受人得加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5)立约定金,即保证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我国法律将定金规定为违约定金性质,但并不排除当事人就此作出特别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则视为违约定金。

2.定金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定金的特点在于一方当事人须在主合同成立时,或在订立后开始履行前先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从而确立双方定金担保的法律关系。定金合同是实践

合同,而非诺成合同,定金不交或交不足,不是对被担保合同的违约行为,亦非定金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是关系到定金担保合同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在约定的定金交付期限届至时,定金给付人未向定金接受人按期交付定金的,定金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定金给付人逾期交付定金而定金接受人接受其给付的,定金担保仍然发生效力。定金给付人依照定金合同向定金接受人给付部分定金,而定金接受人予以接受的,视为当事人对定金合同内容的变更,定金合同以定金给付人实际给付的定金数额为限发生效力。

3.定金合同规定的定金数额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一规定为当事人约定定金数额提供了限制,只有在这一范围内进行约定的数额,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超过这一范围的部分,应认定为无效,不应作为定金。

十四、签订“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的注意事项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此种约定所产生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又称约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是一种单方解除权,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即可将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的内容以及行使方式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是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否则约定解除权的条款无效。当然,该条款的无效可以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同时本条款还可以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若出卖人迟延交货____________天,买受人可以在______________内解除本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之分。我国法律所直接规定的

法定解除条件不需当事人约定,可直接适用于合同的解除。如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千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过,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主要债务”的内容、“违约行为”的性质等作出具体约定,便于适用。

解除权人决定行使解除权,需要依照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实施解除行为,才能实现合同的解除。行使解除权的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通知对方。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对方。所谓“通知”,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二,行使期限。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一种除斥期间,在行使期限内,解除权有效,超过行使期限而不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消灭。合同法第95条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作出了如下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所谓“对方催告”,是指解除权人的相对方以通知的方式告诉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所谓“合理期限”,是指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要给解除权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合理期限包括必要的考虑时间、通知的往返时间以及其他合理的时间。合理期限的确定应根据个案而定。

五、签订“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的注意事项

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违约金、损害赔偿、定金及其他补救措施等几种,其中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的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定金(定金见第十三条担保部分)。

(一)违约金的约定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约定违约金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的约定无效。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的约定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的约定不生效。

违约金的作用如下:(1)规避“合理预见标准”;(2)缓解非违约方证明违约损失的难题;(3)转移举证责任。

1.惩罚性违约金

违约金按照性质,具有惩罚和赔偿双重性。惩罚性违约金,又称为固有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全部损失。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或者赔偿损失。”此规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即属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的支付不以违约损失为前提,有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损失另行赔偿;没有损失的,违约金照支不误。为了防止当事人借违约金的惩罚性牟取暴利,需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加以限制。

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需按合同约定。当事人约定具体性惩罚违约金的,具体的违约行为出现,则支付违约金;未出现该具体的违约行为,则不支付违约金。当事人约定概括性惩罚性违约金的支付,需与违约程度相适应。当事人根本违约的,应支付全额的违约金;当事人非根本违约的,只需

支付与违约部分相适应的违约金。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给予同等的惩罚。非根本违约的情形有部分履行和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是非根本违约的,可按部分违约与全部违约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债务人应交付9吨大米,只交付了6吨,差3吨不能交付,此时支付三分之一违约金即可。迟延履行是非根本违约的,可按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害与不履行造成的损害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如债务人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害相当于不履行债务造成损害的一半,则支付二分之一的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设立的对违约方的制裁,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是合同担保的重要方式。

2.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损失赔偿金。赔偿性违约金的支付以违约损害为前提。造成损失的,则支付,没有造成损失的,不支付。

赔偿性违约金的适用,需按合同约定。当事人约定具体性赔偿违约金的,具体的违约行为出现,则支付违约金;未出现该具体的违约行为,则不支付违约金。例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出卖人不履行合同,应向买受人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买受人不履行合同,应向出卖人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故无论是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赔偿性违约金的支付均应与违约损失额相适应。约定的违约金与违约损失额相比较,过高或者过低的,应当减少或者增加。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损害赔偿金的约定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能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可得利益的求偿需坚持客观确定性,即预期取得的利益不仅主观上是可能的,客观上还需是确定的。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此利益丧失,若无违约行为,这种利益按通常情形是必得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完全赔偿原则的限制规则主要有:(1)可预见性规则;(2)过错相抵规则;(3)减轻损失规则。

约定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或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我国民法通则第112条、合同法第114条都规定允许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责任。

约定损害赔偿的效力主要有:(1)约定损害赔偿一般应优先于法定损害赔偿;(2)约定损害赔偿与约定违约金常常是相互替代的,但违约金是专门为迟延履行而约定的除外;(3)约定的赔偿损失额过分高于或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适当减少或增加;(4)上述违约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除可预见性规则外,其他规则对约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均可适用。

十六、签订“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的注意事项

示范文本中关于本条的表述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签订本条的实际意义是在仲裁和诉讼之间作出选择。在合同争议解决的四叶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中,协商、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仲裁、诉讼所作出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除非有法定的特殊事由,不能轻易否定其效力,同时,仲裁与诉讼之间相互排斥,亦即选择了仲裁即排除了诉讼,选择了诉讼即排除了仲裁,两者之间并无效力先后的区分。

(一)在仲裁和诉讼之间作出选择时应把握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仲裁基于当事人之合意,仲裁裁决是当事人合意选择的仲裁机构所作出的,属于私人关系,而审判不是基于当事人间的合意,而是国家的权力对私法领域的干预。

2.受理机构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一种民间机构,是由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其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独立于行政机关,为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而中国仲裁协会则是社会团体法人。审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国家公权力的象征。

3.受理案件的依据不同。仲裁委员会只有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才能受理争议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进行仲裁。对于无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即使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也无权受理。仲裁是协议管辖;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具有法定的管辖权,在双方当事人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勿需征得对方同意,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依法受理争议案件,另一方就必须应诉,审判是强制管辖。

4.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仲裁庭组成的仲裁员,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审判组织的组成人员(法官)的人数和人选,诉讼当事人无权过问,完全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

5.法院审理案件一般是公开的:而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是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也不公开。开庭时没有旁听,审理中仲裁庭或仲裁委员会的秘书处不接受任何人采访。这样,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也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6.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而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不能上诉。

(二)仲裁委员会的选择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应选择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直辖市、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将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只要当事人双方合意,可以任意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为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

(三)管辖法院的选择

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则可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种约定就有效。所谓级别管辖,是划分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的权限范围。其划分标准以案件难易程度为基础,并与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等相结合。不过,这个标准是相对而言的,各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和执行具体的规定。一般而言,绝大多数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少数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泛或标的金额巨大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很少受理和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受理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所谓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签订“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起生效”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生效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我们在谈及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是指对成立的合同所作出的判断。如果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就不会有合同的有效与无效问题了。如果把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确认为无效合同或有效合同,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无效合同责任或违约责任,那就混淆了有效与无效,成立与生效的界限。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双方之间要约与承诺的结果。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间的关系是: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合同成立后并不都能自然生效,有的合同由于违反生效要件而不能生效,有的合同由于本身的特点,如附期限与附条件,成立后不能立即生效。因此我们不能混淆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的关系。

2.合同的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两种: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相一致的,合同依法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亦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就成立,此时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应经过特别程序,这种特别程序即构成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只有经过过户登记后,房屋买卖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我国担保法规定,需要登记的抵押合同只有经过登记后,抵押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也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在此种情况下,合同也许是成立的,但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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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区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2月29日)第9条的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八、签订“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的注意事项

除上述条款之外,当事人还可约定其他事项,此条的约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九、签署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示范文本分出卖人、买受人两栏对合同的签署事项作了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列明的事项并非全是必须填写的。其中最关键的是出卖人(章)、买受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注意的是,只要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或出卖人及买受人盖章两者选择其一即可,无须加盖公章同时签字。

示范文本“签(公)证意见”栏并不是必须填明的事项。合同的鉴证是指合同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监督方式。我国对合同的鉴证形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采用。当事人自愿申请鉴证的,合同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鉴证。

合同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的活动。公证机关在办理合同公证时,要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审查。经审查确认真实、合法的合同,公证机关方予以出具公证证明。因此,经公证的合同有更强的可靠性。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实行自愿原则、合同是否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种类,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须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在一些场合,双方约定公证后合同生效,在未公证的条件下,双方均承认并履行了合同,这时合同仍然是成立并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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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中国足彩合买代购合同

中国足彩合买代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足彩合买代购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甲方提供彩票合买平台,并负责出票,领奖和派奖等彩票合买代购相关事宜。乙方在其辖下网站上为甲方彩票合买代购提供广告宣传。合作收益按本协议第四条所约定分成方式分配。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logo等。甲方提供数据库接口,并负责合买会员的管理及维护。注册会员经该宣传图片(或者logo)可直接链接甲方现有彩票合买区,登陆进行彩票网上合买代购。彩票出票,兑奖及派奖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所有经由乙方网站宣传或logo链接进入甲方网站注册的合买会员,均自动成为乙方在_________彩票合买区高级会员(以下简称为乙方会员)。甲方负责乙方会员在甲方平台上的彩票合买代购事宜。乙方会员关于彩票合买代购的资金往来均在甲方平台上进行,甲方根据乙方会员彩票合买代购销量给乙方一定的提成。甲方保证彩票合买平台数据的日常更新,服务器的维护。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负责在其辖下网站首页(或频道首页)显要位置放置甲方彩票合买平台的宣传广告。乙方

应保证其自身网站运转正常及该宣传广告链接的完整性、有效性。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宣传广告,logo等必须由甲方提供。当乙方会员在甲方彩票合买区进行彩票合买并成功出票后,乙方可获得这部分会员合买消费总金额的相应提成(参照本协议第四款)作为佣金,由甲方按月向乙方结算支付。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后台程序查询乙方会员消费量的数据统计信息。

四、利益分成乙方有权利根据乙方会员的购买体育彩票量收取一定的提成。提成规则如下:全部乙方会员月销量_________元以下:乙方收取乙方会员当月销量的_________%。全部乙方会员月销量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收取乙方会员当月销量的_________%。全部乙方会员月销量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收取乙方会员当月销量的_________%。全部乙方会员月销量_________元以上:乙方收取乙方会员当月销量的_________%。甲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结算乙方上个月的提成,并将款项打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中。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并签定新的书面合同。若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任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

解决,则可诉诸仲裁。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随时变更、解除协议,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_____年后如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8篇:门锁的不良履历(定稿)

员工培训系列资料(2)

LTG

2009/09

关于门锁的不良履历

关于门锁检查时曾经出现的不良现象:

一、外观:

1.支架、外控臂、内控臂、内安全臂等异常变形;

2.塑料件局部破损、缺料,护罩、爪支座等;

3.金属件电镀层不良,如支架、盖板、外控臂、内控臂、内安全臂等;4.盖板上刻印或油印的批次号不清或漏加工; 5.盖板上无3C标识或L、R标识等; 6.密封条粘贴不良:未粘贴牢固或未在规定位置等

7.压帽漏装、未装到位或档位错误;

8.卡扣漏装或装错方向、孔位、装错卡扣(安全臂上1个,联动杆上1个;内控臂上1个) 9.安全臂、内控臂、回位臂处支撑轴装配不到位或有破损、裂纹; 10.护罩与支架配合处压合不到位(共4处); 11.外控臂转轴未装到位、或头小、两腿未完全张开、腿断裂.12.开启臂漏铆接;

13.短铆轴漏铆接或铆接不良;

14.卡板轴铆点高于盖板面.15.检查完毕,卡板没有处于开启状态,安全臂没有处于锁止解除位置.

二、手感:

1.拨动外控臂时,感觉转动不顺畅或有异常的响声;2.拨动内控臂时,感觉转动不顺畅或有异常的响声; 3.转动内安全臂时,感觉转动不顺畅或有异常的响声; 4.拨动安全臂杆,感觉紧;

5.拨动外控臂,无空行程;

6.卡板转动不灵活,拨动外控臂或内控臂时,卡板回位缓慢;7.转动内安全臂时感觉与开启臂干涉;

8.卡板回位时声音异常(可能卡板销声块漏装) 9.安全臂处于锁止状态时,回位臂与传动臂干涉;

三、功能:

1.锁合不良:即用检测棒拨动卡板,无法锁上或锁上费力或只能锁到半锁;2.开启不良:即卡板锁上后,安全臂处于解锁状态,拨动外控臂或内控臂, 无法将卡板打开;或只开到半锁位置.3.防误锁功能异常,检查时,设备异常报警;

第19篇:智能门锁安装服务承诺

智能门锁安装售后承诺书

★产品质量保证

我司生产的智能门锁产品,产品外购原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

★安装服务承诺

1、安装服务由我司提供,关于安装引发的问题由我司承担;

2、顾客购机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司进行报装服务:1)拨打厂家免费安装电话__________,安装电话服务时间为:_____________;2)扫描包装盒二维码;

★安装服务区域

我司智能门锁在浙江可提供安装服务的区域为:

★安装时效承诺

1、服务派单:客服代表在受理用户服务需求后30分钟内进行派工,18:00-8:30受理的工单须在次日9:00前派工。

2、服务预约:晚上6点后下单的,次日9点半前预约。正常工作时间内,要求安装工程师在接到派工要求后30分钟内预约。

3、服务响应:安装服务工程师对用户来电设备安装调试问题,保证市区内48小时上门服务,城市周边地区3天上门服务,乡镇及偏远地区电话预约上门时间。未联系上用户的,工程师必须在单据或者系统中反馈,若无单据反馈的,视为未联系用户。若用户要求高于公司服务上门时限,视为用户特殊要求;

5、服务改约:工程师改约时间必须提前2小时联系用户,征求用户同意;

★三包服务承诺

本产品售后遵循国家三包服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_

_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提供免费退货、换货或修理服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_

_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提供免费换货或修理服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_

_个月内,发生性能故障,提供免费修理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由我司提供,关于售后引发的问题由我司承担;

2、顾客售后产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司进行报装服务:1)拨打厂家免费安装电话__________,安装电话服务时间为:_____________;2)扫描包装盒二维码;

★售后服务区域

我司智能门锁在浙江可提供安装服务的区域为:,不得小于安装服务区域;

★售后时效承诺

1,报障派单:客服人员接到客户报障申请后30分钟之内要派单给装维工程师。18:00-8:30受理的工单须在次日9:00前派工。

2,报障预约:装维工程师接到维修单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与客户进行电话预约,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如果无法修复故障的,马上预约登门维修时间。 3,报障维修:服务人员根据预约时间必须提前10分钟左右到达用户家,并严格按《上门服务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安装结束之后,需向客户解释问题原因以及处理方法。

4,服务响应:服务工程师对用户来电设备调试维修问题,保证市区内2小时上门服务,城市周边地区4小时上门服务,乡镇及偏远地区24小时上门服务。未联系上用户的,工程师必须在单据上或系统中反馈,若无反馈的,视为未联系用户。若用户要求高于公司服务上门时限,视为用户特殊要求;

5,服务改约:工程师改约时间必须提前2小时联系用户,征求用户同意;

6,报修合格确认:客户对维修结果满意,并签署维修确认单,定义为报障维修合格。报修服务工单必须在3天内闭环。

★售后绿色通道服务

为解决售后一线特殊或紧急售后困难,本产品开通绿色售后服务通道,售后服务联系人为:

__

__ _,联系方式为

__ __ _ 。

★售后培训服务

为解决售后常见使用问题,至产品下市之日前,针对有需求的移动服务人员、第三方销售人员、产品使用客户可提供3个月一次的现场售后培训服务和不定期的电话、视频等培训服务;

厂家(盖章)

2018年6月12日 丽水瑞丰胡敬昊: 我们需要说明的东西有以下几点:1,只到县一级城市,乡镇和另外的偏远地区我们不去的,要去的话另外加钱;2,大华厂家和他们合作的这个型号锁没有霸王锁体的,对于是霸王锁我们安装不了;3,侧边条由我们提供的话,包一年的安装费用是320元一个锁

丽水瑞丰胡敬昊: 不是,是我们充当第三方安装公司了

丽水瑞丰胡敬昊: 大华有一款锁入了移动体系了,供货商不是我们,我们提供安装售后服务,全省的!

黄健: 大体知道了,明天给你

黄健: 这协议只是针对一款机型吗 黄健: 如是,把型号发我,在协议中注明

丽水瑞丰胡敬昊: 就是大华的7系,给移动那边不知道叫什么型号,等一下叫李立问!

李立: 就是7系

第20篇:RF酒店门锁系统简介

温州灵萨电子安防产品有限公司Tel:0577-88923221 Fax:0577-86781133 联系人:段先生【13736363602】

灵萨电子感应门锁系统简介

一、系统概述

灵萨感应式电子门锁系统是由温州市灵萨电子有限公司研制生产制造销售的高科技智能型电子门锁及网络门禁。它集计算机、射频、电子、机械、电机技术为一体,以智能三环路应来控制门锁的开启。它既给系统管理者带来安全、迅捷、自动化的管理模式,又为使用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我公司生产的感应智能门锁是用感应卡控制开启房门。可以一卡多用,具有多层次、多功能、使用安全可靠、外形优雅,性能卓越等特点,是写字楼、别墅和酒店现代化管理的技术保证和安全保障。

系统组成

1、感应锁

感应门锁除采用三连动五锁舌外, 还采用全铜锻造工艺, 外形极为精致, 性能更为卓越。灵萨IC卡门锁采用先进的微电脑控制,使用安全可靠,电池驱动,无需重新铺设线路,安装方便;电子线路设计紧凑完美,能耗极低;执行机构由进口微电机驱动,可靠性高。在室内可给出免打扰信号,客人入住舒适。锁体内置精巧的暗藏式机械锁芯,确保万无一失。

2、制卡器

制卡器直接与计算机的USB接口联机,外观精致、漂亮,使用方便,操作时只要将感应卡在感应区附近轻轻一晃,瞬间即可完成感应卡的读写操作,一切都是非常的简单和方便。

3、管理软件

可运行于中文windows\\95\\98\\2000\\xp\\nt\\Win7等操作系统,对系统软硬件要求极低,傻瓜式的操作程式设计,即使是没有学过电脑的人员也可以做到一看就会,多层次密码权限管理,系统安全性极高。

管理软件主要由以下几个管理功能模块组成:

3.1、房间数据库设置

3.2、操作员及管理员权限密码设置

3.3、基于管理功能的数据编程设置

3.4、记录数据管理

3.5、各类开门卡制作

3.6、系统操作日志管理

3.7、五个层次的十二个级别的卡片制作,主要类型如下:

3.7.1、客卡(有三个级别)

3.7.2、清洁员卡(有二个级别)

3.7.3、楼层服务员卡(有三个级别)

3.7.4、楼栋卡(有二个级别)

3.7.5、总卡(有二个级别)

4、感应卡

采用当今技术最先进的射频卡(简称RF卡,也就是感应卡)技术,无需直接接触即可使用,是一种以无线方式传送数据的集成电路卡片,它具有数据处理及安全认证功能等特有的优点。

4.1、RF卡在读写时是处于非接触操作状态,避免了由于接触不良所造成的读写错误

等误操作,同时避免了灰尘、油污等外部恶劣环境对读写的影响。

4.2、操作简单、快捷:RF卡采取无线通迅方式,使用时无方向要求,所以使用起来

十分方便。

4.3、防冲突:RF卡中存有快速防冲突机制,能防止卡片之间出现数据干扰,因此终

端可以同时处理多张卡片便于一卡多用:RF卡中有多个分区,每个分区又各自有自己的密码,所以可以将不同的分区用于不同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

与接触式IC卡相比较,射频卡具有以下优点:

可靠性高

卡与读写器之间无机械接触,避免了由于接触读写而产生的各种故障。例如:由

于粗暴插卡、非卡外物插入、灰尘、油污导致接触不良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卡表面

无裸露的芯片,无须担心芯片脱落、静电击穿,弯曲损坏等问题

操作方便、快捷

由于非接触通讯,读写器在2cm-15cm范围内就可以对卡片操作,所以不必象IC

卡那样进行插拔工作非接触卡使用时没有方向性,卡片可以任意方向掠过读写器表

面,可大大提高每次使用的速度

防冲突

射频卡中有快速防冲突机制,能防止卡片之间出现数据干扰,因此读写器可以\"

同时\"处理多张非接触式射频卡

应用范围广

射频卡的存储器结构特点使它一卡多用;可应用于不同的系统,用户根据不同的

应用设定不同的密码和访问条件

加密性能好

射频卡的序列号是唯一的,制造厂家在产品出厂前已将此序列号固化,不可再更

改;射频卡与读写器之间采用双向验证机制,即读写器验证射频卡的合法性,同时

射频卡也验证读写器的合法性;

目前,射频卡在国内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汉城、巴西、加拿大的公交、

地铁收费系统。我国上海、珠海、太原等城市也已发行了公交卡,还有公路收费、

停车场收费、智能门锁、门禁系统、考勤系统以及购物收费系统,广泛地应用到了

我们生活的每一部分。

5、数据采集仪

外观小巧,带液晶显示及操作键盘,与电脑直接采用RS232串口通信,与感应门锁

之间是采用无线射频方式通信,是连接感应门锁与系统管理电脑主机通信的桥梁,

具体运作方式如下:

5.1、将数据采集仪与管理电脑的RS232通信串口联机,通过管理软件将相关系统数

据(如房间数据,系统日期及时间、系统用户代码、功能限制数据等)下载到数据

采集仪中(或读取数据采集仪中的数据,如开门记录等)再通过电脑读取。

二、工作原理

系统主要由射频电路、电子电路及机械控制三部分组成,当有感应卡在门锁感应区附近晃动时,门锁内的射频电路马上就会启动并读取卡中的数据,如果是本系统卡,门锁会将读取到的数据与锁内存储器内的数据进行比较、核对,如果是无效数据或过期数据,门锁不予理会,如果是有效数据,门锁马上启动内部电机执行开锁操作,此时,持卡人只需轻轻扳动门锁把手即可开启房门。如果是非本系统卡,门锁根本就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三、功能特点

1、电子门锁外观高贵典雅,玲珑秀气。锁体全铜锻造,坚固耐用,一体化结构设计,安全可靠,安装方便。

2、智能芯片内有43亿组密码组合,全球唯一,无法复制或更改。锁内有时钟设置,可规定时入房间的时限,实现自动化管理。

3、电子门锁芯片内带有存储开门记录,可实现与酒店电脑管理系统的联网一卡通使用,并带有非法开门报警功能。

4、感应门锁感应区域广,感应距离为2-15cm,并能穿透全屏蔽的金属外壳,技术领先。

5、智能式感应卡使用方便、快捷,极短的运作时间,每张卡运作只需0.1秒。

6、智能式感应卡通过电脑设置,即可实现,一卡一门,多卡一门,一卡开多门,方便地区域管理。

7、本系统配备高可靠的应急控制体系,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机械钥匙\"开启门锁,充分解除用户的后顾之忧。

8、公司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定作精美的感应卡,为酒店开辟了新的宣传渠道,改善形象,给酒店带来意想不到的效益。

9、整个锁体全金属封闭结构,无一螺丝钉外露,有效防止人为损坏。

10、技术参数:工作温度:-5℃至70℃工作温度:10%至95%RH 抗静电:大于10000V 静态功耗:小于15微安

四、技术参数

1、驱动方式:机电双控

2、电池:4节5号碱性电池

3、使用寿命:大于120000次

4、弱电告警:电源欠压告警提示,还可以开启50次以上

5、抗静电干扰:大于15000V

6、工作温度:-40C-70C

7、工作湿度:20%-98%

8、

备注: 适用门厚:大于等于40mm

酒店锁系统组成:感应锁+感应卡+发卡机+软件

办公、别墅感应ID锁组成:感应锁+感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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