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纪通报范文

2022-09-26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员工违纪通报

关于打架员工的处罚通告

各部门、各车间:

关于x年x月x日晚x点左右公司xx、xx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以及车间员工崔强强私自带外来人员入厂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x年x月x日中午,员工xxx未经保安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此员工的朋友由于是酒后入厂,态度恶劣,非要爬墙出厂,与保安发生口角,最终在多方调解下安全送出厂区。当天晚上下班以后xx借由此事在宿舍与xx、xx边喝酒边进行批评教育,就在xx去保安室拿水杯的时间,在宿舍喝了点酒的xxx、xxx约21点左右双方因今天的事情言语产生纠纷,动起手来,后来经xx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xxx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带外人进厂、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 给予立即开除出厂处理。

2.xxx、xxx在宿舍喝酒闹事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二人开除出厂处理。

3.xx由于管理下属不利,负有连带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人事部

2015.10.29

推荐第2篇:公司违纪通报

公司违纪通报范文

单位人员违反了单位的纪律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就会对其进行处罚通报,以此进行警告。下面 给大家带来公司违纪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司违纪通报范文篇1xx事业部xx厂xx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岗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严重影响xx正常生产。

对此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xxx劳动关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违纪通报范文篇2XX 部门员工 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 公司纪律规定。 公司在多次纪律要求中,一直强调上班纪律、服装要求,但该员 工一直无视公司规定,自身纪律散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 公司的上班纪律规定,经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现暂对 XX 部门员工 XXX 的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警告。 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再发生类 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行政人事部

1 年*月*日

公司违纪通报范文篇3公司各部门:

按照公司****年度B级夜间查岗计划,8月28日凌晨1:20至5:30由安全管理部主管z安全部督察z对安全一班和安全二班进行了夜间查岗,现将查岗情况通报如下:

1.z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D湖边睡岗,查岗人员到其跟前都没有发现,而且其相临岗位z对其进行包庇

2.安全一班z(17号岗位)在下班交班之前在岗位附近睡岗,导致未能及时地进行正常交接班,影响了岗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3.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湖边坐岗

4.控制中心z责任心不强,未按照部门要求落实其岗位职责,对以前所发现的问题不按整改要求予以落实。

部门再三重申公司的劳动纪律,一班z、z二位同事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反公司BI红线标准(考虑两位因陵晨6点下班后7点便去城市花园支援岗位加班直到晚上8点才返回花城,返回花城后便接着上班至次日的凌晨3点,因白天在城市花园加班未能得到良好的休息而导致夜间2:30左右的睡岗现象做出重轻处理),z、z、z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为了严明公司纪律,消除这种不良之风,经研究决定对z等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以上同事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二、安全一班z, z扣除当月考勤分15分,并严重警告一次,下

2 发《奖惩通知书》,若有下次违纪行为将作辞退处理

三、对z, z、z三位同事扣除当月考勤分10分。 警告一次。

四、当班班长z、z未能很好的监督岗位,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致使岗位违纪较多,属严重失职行为,决定扣除z当月考核分10分的处理。

望其他同事以此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增强责任心。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时刻提高警惕,要有非常强的服务意识,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要严明公司纪律。所以,管理处希望安全部全体员工检讨自我,及时纠正自己所存在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我们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报!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3

推荐第3篇:违纪通报填写

附录:晚自习违纪通报填写范文

违纪通报

在XX月XX日的晚自习考勤检查中,荟十-XXX寝室 XXXX班 徐XX、荟十-XXX寝室 钱

三、孙四(寝室未熄灯) 无故未上晚自习,此行为严重违反了………省略………扣除综测0.5分/人的处分。

望以上同学引以为戒,不再违反我院日常生活管理条例!

查寝人

XXX 18012345678

XXX 18987654321

负责人

李颂阳 18620017510

园艺林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附录:查课违纪通报填写范文

违纪通报

在XX月XX日的课堂考勤检查中, XXXX班 田XX、XXXX班 张XX 无故旷到第X周 周X 第XX节 《微积分C》 XXXX班 陈XX 迟到,此行为严重违反了…省略…扣除综测0.5分(0.2分)/人的处分。

望以上同学引以为戒,不再违反我院日常生活管理条例!

查课人

XXX 18012345678

XXX 18987654321

负责人

李俊 18064114409

园艺林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推荐第4篇: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推荐第5篇:违纪案件通报第二批

2014年违纪案件通报第二批

北国公司张雷危险驾驶案

基本情况:张雷,男,1977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四平市,大学本科文化,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5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3年10月至今任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5月9日免去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违法事实:2014年1月17日22时许,张雷酒后驾驶黑色现代牌小型汽车(车牌号:京FF6099)行驶至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2号楼北侧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理结果:2014年2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雷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张雷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集团公司纪委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给予张雷开除党籍处分。北国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剖析:张雷醉驾案件的发生,不仅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且也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形象,尤其正值全国上下倡导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其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通过张雷案警醒我们:

一、增强法制意识,带头遵纪守法。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酒驾、醉驾。各单位要加强与行保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一旦发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违法违纪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绝不能包庇纵容酒驾、醉驾人员,要树立对酒驾、醉驾人员的包庇纵容就是对他人生命财产漠视的理念,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段的宣传教育,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集团王勇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

基本情况:王勇,男,1960年5月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大学文化。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5月任六建集团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被选为六建集团党委委员,2013年6月28日被免去六建集团总会计师职务。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30日任六建集团专项工作领导,主管离退休中心。

违纪事实:在2011年、2013年、2014年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时,王勇没有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0]36号)、北京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项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组通[2010]141号)、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3]25号)、北京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有关通知要求,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拥有产权的房产情况。

处理结果: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北京建工集团通知要求,在担任六建集团总会计师、专项工作领导期间,没有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房产情况,隐瞒事实真相,已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调查过程中,王勇存在态度不端正,不配合的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王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剖析:王勇案主观上有其个人放松学习,缺乏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的原因,没能正确认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通过王勇案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是组织上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具体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强化政治纪律作为根本点,切实做到政治意识坚定,切实增强如实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执行到位。

二要强化组织意识。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填报的有关内容是个人隐私,不愿报告;也有些领导干部认为填报的有关内容组织上没有办法或没有精力核实,有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讲就是组织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意识,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要增强主动报告意识,切实做到该报告的如实报告,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不糊弄党组织,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自律意识。强化自律意识,就要自觉接受监督。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贯彻实施是反腐倡廉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五建集团公司张新民妨害公务案

基本情况:张新民,男,1966年10月15日出生,吉林省乾安县人,汉族,大学本科文化,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1月30日至2014年6月17日,任五建公司奥体文化商务园地下空间工程三标段项目副经理;2013年4月8日至2014年6月 17日,兼任五建公司奥体文化商务园地下空间工程三标段项目党支部副书记;2013年9月26日至2014年6月17日任五建公司建安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违法事实:2014年5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朝刑初字第1397号)认定:被告人张新民于2014年1月4日22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圣派嘉华KTV大堂门前,酒后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将民警打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事后张新民积极赔偿受伤民警经济损失,并获得民警谅解。

处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合被告人张新民的犯罪行为、性质和情节以及认罪、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张新民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新民犯妨害公务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张新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法制观念淡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使用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严重违犯了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五建公司党委给予张新民开除党籍处分。五建集团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剖析:张新民犯妨害公务罪案给党员领导干部的敲响了警钟,也对广大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值得深思的问题,该案启示我们:

第一、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张新民案例充分说明,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党性修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不能放松。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法制和道德教育,积极筑牢法纪观念,构建思想道德防线,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第二、领导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认真遵守党纪法规。张新民妨害公务罪的重要原因是放松了对自身要求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无视党纪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至于造成了不良后果。如果不严肃查处,党纪法规将失去严肃性和约束力,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秩序将无法维护和保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强化执行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第三、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监督,自觉做到防微杜渐。在一些党员干部眼里,业余时间喝点小酒,唱唱卡拉OK,休闲生活是“个人自由”,纵欲放任是“享受生活”,特别是处理此类酒后失德问题是“小题大做”。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不讲身份,不顾形象,不管影响,从思想深处不拿生活作风问题当回事,成了违法乱纪的案件的诱因之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生活检点、严肃,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保持清醒头脑,要自觉接受监督,明辨是非,算好“七笔账”。

第四、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纪律弘扬正气。张新民违法案件表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能丝毫放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制度上管理,从机制上防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也要纳入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范畴,增强制度执行严肃性,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树立良好的新风正气。

建工国际公司刚果后援组负责人梁颖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

基本情况:梁颖,男,197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已婚,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月至今,任国际公司刚果后援组负责人。 违纪事实:经查,梁颖在婚姻存续期间,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与其大学同学李淼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达3个月,并多次在外开房发生性行为。

在两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梁颖曾承诺与其妻子离婚后与李淼结婚。因梁颖反悔,2014年2月25日,李淼与梁颖在北京建工大厦院外停车场发生口角,李淼拿出水果刀扎破梁颖的上衣,后双方同时报警,经岳各庄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撤销报警。2014年3月4日,李淼与梁颖的妻子在公司大厦一层大堂发生激烈口角,双方均动了手。2014年3月11日上午,李淼和其父亲到公司办公区找梁颖理论,并向公司举报梁颖的生活作风问题。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给企业造成极坏的影响。

处理结果:梁颖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其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公司党委2014年12月25日批准,公司纪委会决定给予梁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剖析:梁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给我们的启示是:

第一,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的开展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要经常照镜子,也要把党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当作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心实意地听取不同意见。要经受得住考验,自尊自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做到对家庭、社会负责。

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树立企业良好风气,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胸怀全局、立足本职。要正确行使企业赋予的权力,积极进取,展现正能量,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推荐第6篇:违纪违规处理通报

违纪违规处理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购置小汽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宁纪发〔2002〕14号)和《关于严格配车规定严肃购车纪律的通知》(宁纪字〔2004〕3号)两个文件,就配车标准、备案制度、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县大部分乡镇、单位都能严格遵照执行,但县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三单位违规违纪配购小汽车,严重违反了购置小汽车的有关规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三单位购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未经财政部门评估批准,擅自将单位的桑塔纳小汽车出售,违反了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拍卖出让的有关规定。其后又没有按县纪委的购车备案意见,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私自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5.5万元),并将购回车辆的户籍挂在县外企业单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其购买车辆所有支出均未到县会计核算中心报帐,严重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

县交通局在未办理小车购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于200x年x月xx日超标准购回6缸猎豹越野小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cfa2030ap,排气量2.972l,购车总支出23.43万元。现尚未办理上户手续)。

县林业局在未办理小汽车购买备案手续、未经过政府采购中心的情况下,于200x年x月xx日严重超标准购回帕杰罗速跑警车一辆(车型号为bj2025,排气量3.0l,购车总支出32.5556万元)。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三个单位配购小汽车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三个单位违规违纪购车错误行为进行处理。决定对三个单位违纪购买的车辆依法依纪予以收缴,并对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责成县林业局、县国土局限期纠错,在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二)我县作为国定贫困县,又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重创,财政十分紧缺,为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自觉坚持治奢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工作,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党纪法规方面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及时堵塞管理服务中的漏洞,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政府新形象。

(三)今后凡需配购小汽车和采购大宗办公用品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履行备案手续,严格控制标准,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办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此类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快从重查处。

推荐第7篇:11月22日违纪通报

11月22日违纪通报

一、夜不归寝

高教部:

12工程造价:鲍鑫11实验会计:黄莉

二、清洁(11月23日8:30查夜不归寝做清洁)

文科部:

C幢:3——25 11酒店15——18:10财2

三、违纪通报

C幢1——12寝室柜子北学生涂画的面目是非,这种有意损害公物的行为,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寝室的管理制度,请教学部班主任严厉重处。该寝室学生名单:11美术1:陈瑶、秦月儿、苟凤琳、陆婷婷11美术2:王悦羽。

四、今早到岗班主任:

邓峥嵘、唐明昆、周维忠、王兴林、黄旭、赵海咏、朱之伟

五、今早迟到班级:

上午:10电商6人11计算机2人11美术4人

高教部:12人

下午:10财5谢久安等4人11财3王丹、张金蓉

六、早读不合格班级:

工科:11酒124-710财5 29-5

文科:11机电25-710商2 10-1010商1 7-11

11美2 17-610美18-20

学生处2011.11.23

推荐第8篇:学校违纪学生处理通报

学校违纪学生通报

XXXX年X月X日上午九点三十七分,X班XXX在XXX楼二楼楼道对XXX进行殴打,造成XXX至今还在医院治疗。上述X名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严重冲击,影响极坏。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XXX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经过校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帮助教育的原则,给她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决定给予以上X名同学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受到纪律处分的五名同学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若是学生干部的要撤销其职务,留校观察的纪律处分将填入本人的学籍档案,作为参加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内容,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被处罚学生自己负担。

推荐第9篇:关于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

周五(3月18日)中午,我班发生了一起违纪事件:两位男同学与外班一位女生在校园及车棚内追逐、嬉戏、打闹,并引发多位外班同学围观。

事情不大,但影响恶劣:

1、这是我班第一起在校园内发生的违纪事件,且多人围观,影响范围大;

2、涉及外班同学,且是女生,性质较严重;

3、当时无人制止,事后也无人向老师主动反映,直到XX老师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4、两位当事人同学对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认识不够深刻。

处理情况:

1、经学校领导与老师的教育,两名同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出了检查与保证书,政教处、班主任分别存档,以观后效。

2、两名同学在班内当众检讨,经全班同学通过,并罚抄写单词及打扫教室、清洁区。

3、两位同学当众做出保证:不串班,不在课间、中午时嬉戏打闹,不与外班同学有非正当理由的接触,不允许外班女生进入我班楼道。请其他同学监督和提醒。

总结:

1、请同学们正视这样的事件,认识其错误的性质及影响的严重程度。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2、两位当事同学认错态度较为诚恳,并表示坚决改正缺点,受到学校领导的肯定。

3、由于初犯,且态度较好,学校将予以宽大处理。

推荐第10篇:关于处理某违纪的通报

关于处理xxx违纪的通报

xx事业部xx厂xx工x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岗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严重影响xx正常生产。

对此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xxx劳动关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11篇:通报法院工作 听取意见建议

通报法院工作 听取意见建议

------------------- -

本报南宁12月20日电 受周强院长委托,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在广西南宁召开座谈会,向驻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通报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主持。

张建南首先向代表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工作情况。与会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做好审判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代表们对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深入地方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脚踏实地司法为民精神的具体体现。

代表们对如何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等建言献策。韦丽萍代表对广西各级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大力推广“阳光评议”和“判后答疑”给予了高度评价。黄超代表认为,一些县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建议法院加大对政府部门的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共同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朱慧英代表建议,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预防新一轮执行积案的发生。莫小莎代表建议法院加强对金融问题,尤其是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陷入发展瓶颈引发的纠纷进行专题调研,制定出台相关的司法应对措施,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平稳实施。韦柳春代表希望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培训长效机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谭和平、邢俊平代表则以南宁市为例指出,城区基层法院年人均办案数最多达到300多件,已严重超出法官承受能力,加之职级待遇得不到解决,法官队伍流失现象严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从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上寻求更合理的方式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张建南对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法院各项事业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要将意见建议梳理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关心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动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再取得新的突破。

第12篇:扬州纪委通报7起违纪典型案例

扬州纪委通报7起违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从而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违规收费和发放津补贴问题。2007年7月以来,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利用下属宝应县并蒂莲婚姻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违反规定收取群众服务费用并从中违规给有关人员发放手机费、加班费等津补贴。2016年3月,宝应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县民政局原婚姻登记处主任徐友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宝应县委撤销徐友明副主任科员职务;宝应县纪委给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报账员乔国梅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宝应县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民政局副局长周宏海党内警告处分。

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全庆蒿因系统内发生多起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仪征市纪委连续查处了马集卫生院和大仪卫生院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给职工发放福利问题,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1月,仪征市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全庆蒿进行诫勉谈话。

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原社会事业局局长、张纲派出所原所长焦大圣因下属单位发生挪用、贪污巨额公款案件受到责任追究。焦大圣在担任滨江新城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主管农业经济管理办公室期间(简称农经办),农经办会计季某和陈某通过私自开具银行支票等手段,多次挪用公款达3800万元用于挥霍和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活动等。此外,焦大圣在担任双沟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向辖区内的企业老板借款用于购买门市房;在担任张纲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166500元。2015年12月,江都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焦大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江都人民医院驾驶班班长殷高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江都人民医院驾驶班班长殷高明与其亲属因私从浙江返回途中,在扬溧高速江都双沟出口处附近发生车辆故障。殷高明私自安排医院驾驶员驾驶120急救车为其送修理工和千斤顶到双沟出口处。此情形被群众手机拍摄后公布于网站,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江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给予殷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负责车辆管理的江都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吉松涛进行诫勉谈话。

邗江区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庆福因下属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责任追究。吴庆福在担任邗江区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分管财审工作。水利局财务审计科对下属单位抗排站、农机公司财务账目日常指导和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导致上述单位长期财务管理混乱以及抗排站负责人陶某某挪用公款等情况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2013年12月,吴庆福还违规收受了下属单位所送拆迁工作经费4000元。2016年3月,邗江区纪委给予吴庆福党内警告处分。

广陵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1月,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张为私自决定用公款购买8张面值500元共计4000元的大润发超市购物卡,拟作为春节节礼送给有关协作单位人员。2016年3月,广陵区纪委给予张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4000元购物卡。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卫计委副主任陆建国进行诫勉谈话。

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驾驶员胡宗立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10日晚7点15分左右,胡宗立驾驶单位公车苏K00167接女儿放学。2016年3月,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胡宗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责车辆管理的经营管理部经理顾晓强行政警告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纪委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机关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第13篇:法院干警违纪线索举报、批转制度

卫东区人民法院

违法违纪线索收集、批办、查处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健全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与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的有机结合,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院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收到的违纪违法线索材料,应当交由监察部门统一处理。

有关部门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及案件再审、案件复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应当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出具线索移送函,连同相关线索材料一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条 监察部门对收到的违纪违法线索,可以抽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与监察部门的核查,也可以交由本院有关部门协助核查。 参加核查工作的人员,应该保守秘密、注意方式方法,减少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不良影响。

第四条 监察部门将违纪违法线索交由有关部门协助核查时,应当经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核查的,应当经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协助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后,原则上应当交由廉政监察员牵头办理,尚未配备廉政监察员的部门,可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牵头办理;有关部门收到监察部门商请参与核查的通知后,应当按监察部门的要求指定廉政监察员或者其他人员予以配合。

1

有关部门在开展核查工作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六条 有关部门配合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涉及已结案件的,核查人员可以要求所涉案件的办案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可以向线索举报人、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可以在报经本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调阅案件卷宗。

第七条 有关部门配合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涉及正在办理的案件的,核查人员可以要求所涉案件的办案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可以向线索举报人了解情况;可以在报经本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查阅案件案卷、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了解情况。

第八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后,应当写出核查报告,连同有关材料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报送监察部门审核。监察部门审核后,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一)已经涉嫌违纪,可能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决定立案调查或者进一步核查。

(二)违纪行为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可以建议对被核查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可以向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建议。

(三)不构成违纪,但存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可以建议对被核查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者批评教育。

(四)举报内容失实的,应当终结核查程序,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被核查人员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第九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

2

行核查后,认为涉及的案件需要进行复查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应当在征得监察部门同意后,转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有关部门对监察部门交由本部门核查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后,应当就如何答复信访举报人的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意见,并共同做好答复信访举报人的工作。

第十一条 监察部门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申请再审类、申诉类、批评建议类信访材料,应当由部门主要负责人阅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直接回复信访人。监察部门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书面反馈监察部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对反映本部门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抄报监察部门。

第十三条 对违纪违法线索材料隐瞒不报或者违规泄露线索材料内容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14篇:中央纪委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5日消息:长期以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教训十分深刻。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受贿案。2012年6月,吴汉林在参与调查梅州市拍卖行总经理魏某案件过程中,收受魏某人民币4万元;同年7月至11月,吴汉林在协助广东省纪委专案组调查涉案人广东梅县嘉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房某过程中,利用监管漏洞,伺机与房某单独谈话,谎称自己可对其行贿他人行为不定性为商业贿赂,先后6次收受、索要房某贿赂共计1025万元、20万港元。吴汉林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被依纪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唐春刚受贿案。2004年以来,唐春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泄露工程招标信息、介绍施工队伍、帮助追讨工程款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93万元。2013年4月,唐春刚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被依纪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关系。

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朱明义受贿案。2007年11月,朱明义利用其信访干部的特殊身份,借中央纪委信访室对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王某请求其帮忙之机,假装为王某到上级机关疏通关系,先后两次收受、骗取王某所送60万元。2009年10月,朱明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依纪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安徽省涡阳县纪委原副书记、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姜伟贪污受贿案。姜伟在2004年至2010年担任涡阳县纪委副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购置土地、建设工程招标、拆迁补偿、提升职务、工作安排、建私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索贿256万余元;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10.1万元;伙同他人4次非法买卖土地获利624万余元;同时,对城关镇违反财经纪律截留财政资金217万余元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2年5月,姜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纪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目前,检察机关已将此案公诉至人民法院审判。

中央纪委高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党和广大群众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寄予很高期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守责任担当,不辱使命。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姑息。

文章来源:榆林人事考试网(yulin.offcn.com)

第15篇:关于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关于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编办联合督查组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市、县纪检监察和机构编制部门对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溆浦县机构编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行政机关超编。全县行政编制2323名,实有2745名,超编422人,超编率18%。

2.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截止2009年7月底,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核实领导职数729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881人,平均超配21%。

3.擅自设立机构。一是怀化市批复溆浦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撤销的机构仍然存在;二是一些县直部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

4.进人收费。溆浦县某局于1999年9月—2009年7月,以集资款或借款的名义向新进人员收取44.7万元。

5.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不规范。一是以领导个人签批替代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力;二是事业单位先超编再增编;三是核定事业编制偏宽;四是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不实;五是存在逆向流动现象。

经查,2004年2月至2008年4月,县委个别领导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个人签批同意调动、聘用52人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违反人事考录、复转军人安置的规定,个人签字同意聘用、调入、安置人员11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省编办责成怀化市纪委、市编办对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办。溆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撤销了县直部门擅自设立的机构,县某局全部退还以集资款或借款的名义向新进人员收取44.7万元。溆浦县纪委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同意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辞职,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给予免职处理。怀化市纪委给予县委有关领导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溆浦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从核查的情况看,尽管有媒体报道、网上炒作的放大因素,但溆浦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和现象在其他地方和部门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编委要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增强机构编制意识,带头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带头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警钟长鸣,廉洁从政,严禁把审批机构编制与所谓的“效益”挂起钩来。

要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是否超编进人,是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吃空饷”,是否擅自设立机构、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甄别情况,分析原因,要借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把一些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好,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和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着力抓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积极探索加强领导职数管理办法,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配套和制约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公开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

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着力贯彻落实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工作,有效预防违纪发生。要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第16篇:违纪违法搞迷信 这样的通报不常见

违纪违法搞迷信 这样的通报不常见

昨天,中纪委网站通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李春城是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他被调查后的1年时间里,四川3名省部级官员被查。

李春城违纪违法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

腐化堕落。

郭永祥违纪违法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子收受巨额贿赂;

收受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道德败坏。

通报

李春城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在李春城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已涉嫌犯罪。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回顾

为家人迁坟请风水先生花费千万元

据财新网报道,2012年12月,李春城被查后引发四川政商两界大幅震荡。包括郎酒集 1

团董事长汪俊林、汉龙集团董事长刘汉、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等均被调查。

2012年,会展大王邓鸿被约谈,原因是李春城为家里老人迁坟,聘请风水先生做道场等花费千万元,其中邓鸿出资约300万元。2013年2月,邓鸿被调查。

“邓鸿进去之后,他公司的搭档刘杨要去北京救他,我们说你不要自己也进去了,后来真没回来。”四川一官场人士称,坊间被“嘲笑”的还有李春城,“他请风水先生还是进去了,白算了。”

与“国师”曹永正关系不一般

以特异功能闻名,在政商圈内被人称为“国师”的曹永正与李春城关系不一般。据报道,曹永正是周滨之父最信任的人,他在北京、四川等地涉足石油、房地产等行业,和四川官员很熟。曹永正的女儿曹禅,是一位音乐剧导演,其2011年导演的音乐剧《时光当铺》全国巡演至成都时,当时的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还亲赴成都艺术中心捧场。

李春城之妻,医院职工“变身”红会一把手

李春城违纪违法行为中,有一条是“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李春城妻子是谁?2013年1月,成都红会党组书记曲松枝已被免职。曲松枝就是李春城的妻子。

2003年李春城担任成都市委书记之前,曲松枝是成都某医院普通工作人员,到2008年汶川地震以前,其经几次提拔成为卫生局科技处处长。在地震之后,其被调任为成都红十字会副会长。曲松枝在红会4年时间里,每天坚持上班的时间不超过31个月。 (据新华社电、《新京报》等)

李春城简历

1998.12~2000.8 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

2000.8~2001.1 四川省泸州市委书记;

2001.1~2001.2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2~2003.6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6~2003.8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03.8~2005.1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1~2011.11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11.9~2012.9 四川省委副书记。

新闻加点料

涨姿势:官员道德败坏 生活腐化 生活糜烂区别?

1、“道德败坏”

多涉及与女性有“不正当关系”

情形一:梳理最近三年来被通报为“道德败坏”的20名干部,以及早年查处的“同类官员”,可发现,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是主要界定尺度之一。

举例:如刘志军,铁道部曾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

而在郭永祥之前,十八大以来被认定为“道德败坏”的四名省部级官员,分别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

官方未通报上述四人的“道德败坏”具体情形,但媒体爆出,其多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如季建业,新华网去年10月曾发文称,季建业落马后,他一手提拔的三名女干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问询。

情形二:部分被认定“道德败坏”的官员源于“通奸”、“长期嫖娼”等。

举例: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嫖娼、赌博成性。”情形三:“严重道德败坏”有两个“标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造成不良影响。举例:最近三年,可查询到的被认定“严重道德败坏”的仅有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浙江官方2013年8月通报称:“叶际仁还严重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特例:薄熙来和王立军都被通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但未提及“道德败坏”等表述。

2、“生活腐化”

所指官员多与情妇涉贪腐

情形一:与“道德败坏”相比,“生活腐化”违纪情形稍轻,有“不正当关系”女性的数量较少,多有一名到两名“固定”情妇,但情妇参与到其腐败行为中。

举例:早年查处的作风问题高官,“生活腐化”用词较为多见,如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原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

中纪委曾通报称,刘志华“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杜世成“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两人身后,都有一位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情妇。刘志华情妇王建瑞,伙同刘志华收受贿赂金额达592.61万元。杜世成被认定的626万余元贿款,大多牵涉到被称为“公共情妇”的李薇。

有的“生活腐化”官员,源于个人操守问题。如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当年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他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情形二:最近三年,“生活腐化”常与“道德败坏”一起出现。近三年“组合”出现的“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或兼具上述“道德败坏”和“生活腐化”的“双料”特征,不仅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而且情妇参与腐败行为;或有违法行为。

举例:初步梳理三名官员被通报为“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人大主任周建华,晋城市原政协副主席申会、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以王国炎为例,办案人员透露,王国炎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贪腐所得中,很大一部分挥霍在情妇身上。

如2008年10月,万某某送100万元人民币给王国炎遭拒绝,此后,这笔钱一直保管于“中间人”处,直到2011年8月左右,王国炎考虑其情妇朱某某要开酒店时才接收;200

5年下半年,陈某某在征得王国炎同意后将其位于南昌市二七南路迪欧咖啡天御店价值38万元人民币的股份无偿转让给王国炎的情妇杨某。

申会则不仅包养情妇,而且生育一女。

情形三:早年被查处的官员中,偶尔也会使用“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指向涉嫌犯罪的官员。

举例:如因涉嫌重婚罪追责的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中纪委2007年通报称,“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涉嫌重婚犯罪”。次年庭审后,广州日报报道称,有关部门查出邱晓华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

3、“生活糜烂”

多指向“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

情形:被认定为“生活糜烂”的官员不多,可查询到的多是早年查处的官员:上世纪90年代落马的湖北原副省长孟庆平、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近年落马的只有2011年被查处的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多指向“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

举例:其中,孟庆平的通报较为具体。中纪委曾通报说,“生活糜烂,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

王宝森自杀后,公安部曾调派人员追捕他的多名情妇。其生活糜烂到何种程度,当年有多家媒体报道。仅以位于稻香湖公园内的“王公馆”为例,沿着围栏走一圈,必须三四十分钟。每个出口都有人看守,有的出口还有德国狼犬。主楼之外,还有两层高的小楼10栋。别墅群应有尽有: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游泳池、网球场、小型高尔夫球场;前花园有假山、喷泉、花坛、亭台,与后花园的人工湖、荷花池交相辉映。

杨光亮落马时,广东省纪委通报称,“包养两名情妇,生活奢侈、糜烂”。广东省纪委还拍摄了电教片《巨贪杨光亮的多面人生》。

据媒体“解读”说,“多面人生”指的是杨光亮喜欢把自己装扮成老板、富商,跟情妇一起去各地旅游时,有专门的行头,粗戒指、高档手表。在茂名,他从不在外面过夜,连他老婆也没有发现他包养情妇,但事实上,他从1992起就包养情妇,甚至于2000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把两名情妇叫到北京。

新闻连连看

李春城系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省部高官

落马时间表

2012.11.19 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2012.12.3 网上有消息传出,称李春城被调查。

2012.12.4 四川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侯雄飞对媒体表示,对李春城被查一事尚不清楚。

2012.12.4 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大精神报告会在成都召开,李春城没有出席活动,也没有出现在会后的新闻报道中。

2012.12.5 新华网转发中共青年网新闻称,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正在接受中纪委调查。2012.12.6 新华网发新闻称,据中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2.12.13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4.4.29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工作履历回顾:台前李春城从走到四川

李春城今年56岁,辽宁海城人,上世纪70年代曾当过两年知青,后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学习并留校工作。近十年的时间由大学辅导员一路升至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87年离开学校任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

调离学校后,李春城在哈尔滨曾历任共青团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太平区区长、太平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等职,并成为哈尔滨市委常委。

1998年,李春城离开哈尔滨任成都市副市长。2000年8月,李被调往泸州任市委书记,但这只是一个上升过程中的小曲线,几个月后,李春城就被调回成都,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李春城接替王荣轩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2011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

李春城曾在十六大当选中央候补委员,在十七大上落选,又于刚刚结束的十八大当选中央候补委员。

李春城曾在公开场合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天府早报》报道,2002年2月1日,在成都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会上,李春城16次脱稿激情演讲。在讲话中,李春城表示将对广大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成都历来是水旱从人的‘天府之国’,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条件让不少人感觉良好、自得其乐。李春城说,如果广大干部也安于现状、自行其乐,这与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和相应的工作要求,是不适合的”。他说,必须破除一些干部头脑中的“天府意识”。

主政成都受关注

回顾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曾经历汶川地震、成都公交大火等事件,受到各界关注。“5·12”灾情发生后,李春城赶往重灾区都江堰,随后几乎一直在都江堰市、彭州市等指挥抢险、重建等。

2008年7月16日,时任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召开会议宣布,将把已基本落成的新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拍卖,拍卖所得全部捐献给地震灾区。

据了解,成都市新政府大楼占地255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投资12亿元,全球招标、法国建筑大师设计。这栋于2004年启动建设的新行政中心,从动工开始一直饱受争议。汶川地震后,因资金缺口大,李春城召开会议决定拍卖新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

在李春城的政治生涯中,谈“城乡统筹发展”次数尤其多。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李春城做客央视《小崔会客》两会特别节目,谈面对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成都坚持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办法推进科学重建、科学发展,努力化危为机、加快发展。

他称,“要让每一个生活在成都的居民,无论是身在城市,还是地处农村,都为生活在这个城市感到幸福、感到自豪”。

成都的公交因一场大火而改革,李春城“为百姓花钱不心疼”的一句话,也树立了“为民”形象。

2009年,发生在成都的一场公交车燃烧事故震惊全国,成都市交委总结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公交20条”,被外界称为成都市不计成本改善公共交通的措施。有人测算过,光2000辆公交车,就需要10个亿的投入,加上公交场站的土地征用、安全协管员等支出,成都在公共交通方面投入的力度前所未有。对此,李春城说“财政向公共服务倾斜,为老百姓花钱,政府不应该心疼”。

只是,很多群众都没想到,这样一位在公开场合大谈“重干部队伍建设”“为百姓花钱不心疼”“要让成都居民都感到幸福”的干部,背后却涉嫌严重违纪。

(责任编辑:UN628)原标题:违纪违法搞迷信 这样的通报不常见(图)

第17篇:.06.25快讯黄冈通报七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黄冈通报七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黄冈,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黄冈要闻 2018-06-25

2018年6月25日,黄冈通报七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案例一:团风县团风镇乡农场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和救灾生活救助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团风镇乡农场违规为11户农户申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以捐赠的名义向农户收费23400元,以虚报人口的方式套取冬春救灾生活救助资金10740元,34140元全部用于集体开支。乡农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乡农场党支部书记倪桂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乡农场妇女委员兼财经委员胡勤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麻城市阎家河镇积雨咀村原副主任饶国齐侵占贫困户五保金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饶国齐先后多次侵占该村贫困户饶某某五保补助资金16500元。饶国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蕲春县刘河镇大公村挪用户户通广播电视项目资金问题。

2016年,蕲春县刘河镇大公村将国家下拨的户户通广播电视项目资金20000元违规挪作他用。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良才,村分管扶贫的党支部委员叶彦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武穴市四望镇仓下村财经委员杨志雄违规为女儿申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2015年11月,杨志雄隐瞒家庭真实情况,利用掌管村公章的便利,伪造他人笔迹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并私盖公章,帮助其女儿违规领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000元。杨志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黄梅县黄梅镇卫生院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履责不力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度,黄梅镇有多名村医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中虚报服务次数,违规套取资金共计7333.5元。镇卫生院副院长刘利雄,院公卫科科长张文杰监管不力,分别受到警告处分;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陶然负有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并案处理,受到记过处分。

案例六:黄梅县孔垄镇梅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梅斌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6月8日(农历五月初四),黄梅县孔垄镇梅列村外乡镇梅氏宗亲到孔垄镇梅列村划龙舟,梅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梅斌桥按传统风俗对来村的龙舟封红包,中午在酒店宴请划龙舟人员,村组干部作陪,共花费12725元,后以其他名义在村财务报销。梅斌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七:黄梅县新开镇杨泗庙小学校长黄烈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9月5日,黄烈喜在担任黄梅县新开镇杨泗庙小学校长期间,组织该校10名教师参加年度集训。集训工作结束后,黄烈喜根据以往惯例管理,向参训教师发放中餐补助共计1000元。黄烈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http://www.daodoc.com/

第18篇:.10.29快讯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三明,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三明日报 2018-06-22

2018年6月22日,三明通报六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案例一:明溪县瀚仙镇瀚溪村党员揭旺根

2018年1月8日,揭旺根在瀚仙镇瀚溪村吕某家中,伙同他人用32张扑克牌以“天地罡”的方式进行赌博,被明溪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现场查获。2018年1月9日,明溪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依法对揭旺根进行处罚。2018年3月16日,明溪县瀚仙镇纪委给予揭旺根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明溪县盖洋镇白叶村原村主任王有忠

2013年盖洋镇开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工作,时任白叶村村主任王有忠利用负责白叶村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项目,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500元。2018年5月18日,明溪县纪委给予王有忠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三:宁化县曹坊镇三黄村村主任冯国民

2014年,冯国民将妻子的弟媳徐某某2004年盖的房子用于申报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项目,造成徐某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元。2017年11月,曹坊镇纪委给予冯国民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宁化县淮土镇田背村村委会原主任巫杨林

2014年6月至2015年底,巫杨林任淮土镇田背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拆迁对象的方式,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1万元挪作他用。此外,巫杨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2月,淮土镇纪委给予巫杨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五:大田县均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之策

经查,陈之策同志在任均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驻均溪镇城东村期间,城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春雷、村委会原主任刘春晓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被开除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被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陈之策同志作为均溪镇城东村驻村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所驻村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致使其所驻的城东村主干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此,陈之策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陈之策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6月,大田县纪委给予陈之策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泰宁县上青乡三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祥泰

经查,吴祥泰在2008-2012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便骗取生态公益林管护费1.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4月,泰宁县上青乡纪委给予吴祥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来源:http://www.daodoc.com/

第19篇:黔西南州教育局通报16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7

黔西南州教育局通报顶风违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州教育系统极少数人昏昏噩噩,不知有纪,不适应新常态,“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风”穿上隐身衣,变种传播,遏制“四风”反弹压力依然大;教育“三乱”(乱补课、乱收费、乱办班)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为深入推进全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州教育系统坚定正风反腐的信心决心,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深沉的使命感、顽强的政治勇气,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惩治腐败不手软、正风肃纪不停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教育脱贫攻坚,营造了清正廉洁的教书育人政治生态。

近日,黔西南州教育局对16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涉及违法违纪案例11起、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案例2起以及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16起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违规违纪问题

1、2013年1月28日,贞丰县者相镇纳窝学校教师王广发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贞丰县道路运输局给予王广发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经2013年3月5日贞丰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广发行政记过处分,待岗三个月, 1 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

2、2012至2013年,普安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邹俊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多次收受钱财共计32.6万元。经普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2014年2月12日批准,给予邹俊开除党籍处分。经普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政府2014年3月13日批准,给予邹俊开除处分。

3、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册亨县中等职业学校原校长陈夏权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未遂、落实国家惠民资助政策不力,其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经2015年2月28日册亨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夏权记过处分。

4、2012年10月,册亨县威旁乡中心学校原校长韦婷违反纪律和贪污。在学校房屋经营超市,安排教师王某管理账务,超市经营所得利润及学校收取学生生活费混合存入王某个人存折,资金由韦婷支配;2012年8月19日至2014年6月30日,王某保管的存折总收入2785263.88元,总支出2593927.18元,余额191336.70(含学生生活费180664.51)元。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韦婷用王某某存折上的资金违规滥发津补贴合计48913.00元。2013年9月13日,课题奖金5000.00元汇入韦婷工行账号内,至2014年11月2日该县纪委找其谈话后,才将奖金分配给其他获奖人员。韦婷上述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的违纪事 2 实。经2014年12月24日册亨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韦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其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8913.00元上缴国库。经册亨县教育局党组2015年3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韦婷威旁乡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5、2013年12月17日,册亨县第二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杨龙国违规安排购买公务用车1辆,用学校食堂经费报销购车费用合计73088.31元。2014年8月28日,违规购为学生订购校服437套,涉及金额46305.00元。2015年6月15日,经册亨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龙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义龙试验区龙广镇小场坝小学原校长杨述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套取国家生均公用经费,2013年9月,将学校围墙工程转包给其弟杨述环修建,2014年3月,杨述周以学校门卫贺某某的名义开具发票,并借用贺某某的身份证到义龙试验区教育局领取工程款42720.80元,支付给杨述环。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经杨述周同意,小场坝小学以贺某某名字领取工资17个月(1200.00元/月)共计20400.00元,另外又虚开发票6925.00元,以生均公用经费的名义到义龙试验区教育局报账,共套取国家生均公用经费27325.00元,用于发放该学校教师超课时补助。已违反廉洁自律和财经纪律。经2015年6月17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述周党内严重 3 警告处分。2015年6月18日,经义龙试验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杨述周龙广镇小场坝小学校长职务。

7、晴隆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原主任金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学生偿还银行助学贷款,将91名学生交来用于偿还银行的助学贷款98.60万元挪归个人使用。直至2014年3月才将贷款本息共计1012180.77元归还国家开发银行贵州分行。经2015年6月11日中共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金涛开除党籍处分。经2015年6月11日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2015年7月3日批准,给予金涛开除处分。

8、2012年5月,晴隆县紫马乡中心学校原校长张鹏违规使用办公经费42500.00元和新洋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25300.00元共67800.00元,购买公务用车一辆,并落户到本校职工个人头上。2011年至2012年,张鹏违反财经纪律,报销个人费用1055.00元。2015年6月11日晴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鹏记过处分。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055.00元收缴国库,收缴所购车辆。2015年8月6日,经中共晴隆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张鹏紫马乡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9、2010年至2015年2月,严尚学利用担任兴义一中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65万元。2015年7月22日,经中共黔西南州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严尚 4 学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8月21日,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严尚学开除处分。

10、望谟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向远方以妻之名入股企业获利、受贿,三次违规收取该公司分红款共计90万元。向远方在发包教育系统工程、拨付工程款和教学设备采购中,为工程承包人及设备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35万元。向远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贿赂,构成受贿违纪。经2015年9月15日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向远方开除党籍处分。经2015年9月15日黔西南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向远方开除处分。没收违纪资金90万元上缴国库。

11、普安县盘水镇第六小学校长孔令胜对学校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混乱问题。不按照制度执行,不公开招聘,台账不健全,校长一人兼任数职,挤占了学生营养餐资金。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每次参与买菜的教师从中获取每人每次20.00元的“辛苦费”。从2014年3月4日至5月12日止,15名教师共集体虚报套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060.00元,经普安县教育局2014年6 月5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孔令胜记过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1、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兴义市清水河镇泥溪中心学校原校长陈健胜组织教职工以外出参观学习为名到南京、无锡、5 苏州、杭州、上海等地公款旅游,43名教职工并用食堂结余经费支出旅游费用72240.00元。2015年3月11日,教职工对外出旅游费进行了清退,全部上交兴义市教育局核算中心。2015年3月16日,经兴义市清水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健胜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泥溪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职务。

2、2014年12月23日,义龙试验区郑屯教育集团原主任兼郑屯中学校长、郑屯中学党支部书记陈万龙违规发放津补贴、送礼,将未发放的贫困生生活补助款390250.00元、学校食堂2014年学生生活费34953.80元以及学校小卖部租金30080.00元,共计455283.80元,作为学校“备用经费”使用。2015年1至4月,分别从中借支195000.00元给学校工程建设老板,发给学校行政班子和教研组长奖金21600.00元,陈万龙分两次支取6300.00元公款占为己有归个人使用,并用公款3446.00元购买烟酒用于送礼。经2015年8月10日义龙试验区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万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将未发放的贫困生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小卖部租金收交国库。2015年8月26日,义龙试验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陈万龙郑屯教育集团主任及中学校长职务。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5年1月21日,贞丰县沙坪镇沙坪小学办公室主任余 6 元林违规操办搬家酒,违规收受礼金4100.00元。经贞丰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元林行政警告处分。余元林所收礼金上交贞丰县纪委。

四、“带彩娱乐”问题

2015年1月21日,贞丰县沙坪镇沙坪小学办公室主任余元林违规操办搬家酒,违规收受礼金4100.00元。经贞丰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元林行政警告处分。余元林所收礼金上交贞丰县纪委。

五、违规补课和收费问题

2014年7月7日,兴仁县第一中学教师张富森以张富成的名义开办艺航画室,进行招生宣传,以技术入股方式直接参与艺航画室教学活动,参与招生策划工作。至2014年10月,张富森共收取艺航画室盈利分配1000.00元。经兴仁县教育局党组2014年11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富森警告处分。

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喜明表示,要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和条例准则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案件警示教育。使廉政约谈、函询等预警教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要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对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要全景扫描,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零容忍”,要查处一批,通报一批, 7 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守好“节点”,坚持抓早抓小,打造“防火墙”,敲响“警示钟”,划出“警戒线”,让“六条红线”真正成为师德底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第20篇:西宁市法院通报四起典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www.daodoc.com

西宁市法院通报四起典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2016年11月10日,西宁市法院审理的4起典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李某春、曹某、李某建、谈某、张某某、李某德非法采矿案

2013年2月至2014年元月,被告人李某春、曹某、李某建、谈某、张某某、李某德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湟中县多巴镇通海“铁路湾”双湟铁路K16+200-K16+700处擅自开采砂石。经青海建立矿业有限公司、湟中县价格认证中心、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鉴定确认,六被告人非法开采砂石资源量为124726.5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为人民币370余万元。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砂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矿产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来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财富和经济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一个国家拥有的矿产资源的丰富程度以及能否及时合理的开发利用,对于国家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矿产资源其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决定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应用的重要战略意义,关系着国家建设的百年千年大计和子孙万代的长远利益。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人不顾国家利益及长远利益,出现了大量的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自身也触犯法律,失去人身自由。

案例二:苏某某、马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3年4月9日,赵某到城中区水井巷苏某某经营的藏饰品店,询问有无雪豹皮或者骨头出售,苏某某电话联系马某某寻找货源,同月13日下午,马某某指使其子马某从其家中将雪豹(死体)送往约定的地点交易时,苏某某、马某及马某之兄马某超被公安人员抓获,马某脱逃。后被抓获归案。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马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有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本案的典型意义就在于打击力度较大,有较强的警示作用。社会上很多人意识不到出售、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而且刑罚较重。国家大力保护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加大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认定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如本案所涉的雪豹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出售1只即属“情节特别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起点就在十年,因此判处了马某十年有期徒刑,在很大程度上震慑了此类犯罪分子。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www.daodoc.com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www.daodoc.com

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购的行为。

案例三:西宁穆斯林矿产资源开发公司、马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00年11月18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划拨给被告西宁穆斯林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作为宁张公路10-12区段北川河护堤及河滩治理开发用地。2011年1月至3月间,被告单位非法占有该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以外权属西宁市林业站所有国有林地90.34亩,并以公司名义先后分别与尹某某等五人签订联营合同,将国有林地出租给五人开厂建房、设立废品收购站,致使其中67.30亩国有林地遭到严重毁坏。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国有林地90.34亩,以联营的方式租赁给他人开厂建房,改变林地用途,并造成其中67.30亩林地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马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判决:被告单位西宁穆斯林矿产资源开发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马占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刑法修正案

(二)》将《刑法》第342条规定的“非法占用耕地罪”变更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为适应新情况下惩治犯罪的目的,保护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该法禁止的行为是“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这个行为的核心是“非法占用”,在非法占用的基础上再“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只有具有这一客观要件才构成本罪。本案被告单位非法占用西宁市林业局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毁坏,故具备了该罪名的全部要件。本案的典型意义就在于通过对被告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判决,保护了国有林地不被侵占,对青海省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

案例四:胡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5年7月14日7时45分许,被告人胡某某驾驶青BF7837面包车,载着由其雇人在青海湖捕捞及其母李某某收购的881公斤青海湖裸鲤,由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江西沟乡下社村行驶至多巴收费站时被查获。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青海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青海湖裸鲤881公斤,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没收。

青海省人民政府多次发出封湖育鱼的通告,封湖期间,禁止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到青海湖捕捞湟鱼。然而,仍然有不少不法分子不顾政府禁令,疯狂捕捞湟鱼,为牟取私利,把“魔爪”伸向青海省重点保护的青海湖裸鲤(湟鱼),法网恢恢,他们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年来,西宁市两级法院通过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成功办理,严格执行刑事处罚,加大追究渔业犯罪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愈演愈烈之势和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毁灭性的破坏的不利局面,也是对青海湖渔业管理部门执法的一个有力的支持,进一步促进了联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展开。最终达到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法条例的刚性,使其规定凛然不可侵犯,无论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行政管理者、执法者都有所敬畏,不能再让条款成为摆设,成为吓唬人的“稻草人”。

来源: http://www.daodoc.com/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www.daodoc.com

《法院违纪通报范文.doc》
法院违纪通报范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