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模范文章

2022-10-11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中国劳动模档

中国劳动模范

刘岩

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高中文化,现任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3车间喷漆工,高级工。十几年如一日,肯钻研、勤思考,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是身边职工公认的“喷漆状元”。2006年以来,经他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40余条;质量改善项目10多项;创新创效课题6项。该同志在2003至2008年连续被评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被评为哈尔滨市第31届劳动模范、哈尔滨市十大杰出青年产业工人;2007年被为黑龙江省第10届劳动模范;2008年光荣地当上了“大冬会的火炬手”。特推荐为全国劳动模范。

虞树水

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哈尔滨电业局动力供电局营销一班班长。21年来,他始终坚持把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供电区内,很多百姓都有他的电话号码,无论刮风下雨,只要百姓一个电话,他都会及时赶到现场;对于辖区内的欠费户,他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帮助用户解决困难,欠费户也被他对工作的执着所感动,立即协调解决了欠费问题。他还以他的爱心温暖着社会。二十年如一日,一直照顾一对身患残疾的母女;贫困学生小伟得到他的资助重返了校园;患病的双胞胎因他的帮助而得到了及时的治疗。虞树水同志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党员,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国电公司“十佳”服务明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王英武

男,汉族,1974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511车间车工,高级技师。他总结出一套“锥度校正法”,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在加工高温合金夹具时,研制出一个多用途定位盘。研制完成多活合一车削法、双向专用车刀、废钻改制车刀等数十项革新发明,提高了工作效率,每年节约创效10多万元。攻克某型机涨圈加工几十年合格率仅为10%的难题,合格率提高了8倍。攻克某科研机型关键件中心拉杆的加工难题,用普通车床创造了科研生产奇迹,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封锁。

刘晓东

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轧板分厂热轧机主操纵手,高级技师。近几年来累计轧制24万吨优质铝材,总产值6亿多人民币;提炼出16套优质操作法,有效解决国防军工重点工程急需材料7B04等铝合金,年创效2400余万元;成功轧制王牌铝合金7050、7055,填补国内空白,有效解决神舟系列飞船急需材料;成功解决508

3、7075合金轧裂和板材横波问题,年创效140多万元;月生产双金属复合板600多吨,创效1200多万元;培养出4名优秀主操纵手。曾获得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王海

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初中文化,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二货车间工人,高级技师。他刻苦钻研,追求高技术。王海用别人休息和娱乐时间,来练习技术。他编写的《王海操作法》荣获省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2006年参加国际焊接培训,获得国际焊接技士、国家气体保护焊、手工电弧焊教师。无私奉献追求高品质。为了解决L18批量上场后地板焊缝裂的问题,他和段长一同研究,改变焊接工艺,成功研制了用自动焊小车代替手把焊解决了地板对接后裂缝的质量问题,又一次受到车间嘉奖。攻关排难追求高质量。在今年车间生产的换代产品C70车生产中,攻关排难发挥着技术领头人的作用,在C70上场初期侧板背面焊组质量达不到工艺要求,生产节拍保证不了,车间领导派他查找影响质量的原因,他耐心细致的一项项排查,由于是劳务人员焊接,原理不清将二次线接错,多天困扰车间的质量生产难点突破了,为C70日产12辆新高做出贡献。他哪由有问题就出现在哪里,一次又一次出色的完成了关键生产试制任务。成为车间焊接工种的一面旗帜。

张东

男,汉族,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齐齐哈尔市建华机械有限公司机加二厂机加二工段工段长,高级工人。

张东同志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爱岗敬业,他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在生产中活学活用,进行了多项发明和革新,攻克了多项生产难关及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良品率。仅累计QC成果攻关,几年来共节约创造价值就达30多万元,为公司及分厂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连续多年评为公司标兵工段、质量信得过班组、安全标准化工段、获兵器工业部“五好一准确”创建活动优秀工段先进班组。他本人也获得多项殊荣,连续多年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优秀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并获得市劳动模范,市学习之星、省劳动模范、中央企业知识型员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个人荣誉。

侯国飞

男,汉族,1959年5月生,中共党员,高中文化,齐齐哈尔电业局铁锋供电局共产党员服务队队长,技师职称。侯国飞同志自1981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奋战在电力生产第一线,先后担任铁锋供电局检修班长、运行班长、铁锋供电局共产党员服务队队长,30年来他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勇挑重担、无怨无悔,用自身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的思想,诠释了“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三不为权,心中时刻装着客户是侯国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人生追求。他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等称号。2004年,他所带领的共产党员服务队被国务院授予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赵明远

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特钢企业协会理事长,高级经济师。2003年9月,在北满特钢全线停产、数万名在职和离退休员工的生活即将陷入困境,对地方的政治、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作为辽宁特钢集团董事长的赵明远同志,以全部承担历史包袱和接收全部人员的条件接收北满特钢,并为北满特钢注入全新的管理理念,实行了“严、细、活”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树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北满特钢迅速起死回生。2005-2009年间,北满特钢不但摆脱了生存危机,而且不断做大做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8.4亿元,2009年开始启动了“建设世界最大单体特殊钢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其中冶炼原料优化项目当年竣工投产,被省委吉书记称赞为标杆工程,2010年公司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继续推进生产线升级改造,北满特钢的效益、员工收入以及利税水平都将再上一个台阶。北满特钢的发展,受到中央和黑、辽两省领导的肯定,跨省联合组建特钢集团也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近年来,赵明远获得了多项荣誉, 2005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授予年度全国“最受关注企业家”称号。2008年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2年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2005年获得中国企业联合。

孙茂权

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黑龙江华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人,高级工。孙茂权同志是黑龙江华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精密机械厂表面处理班班长,他所在班组人多、工序多、群体作业,是公司二级危险点。孙茂权同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哪里最苦、最累、最脏,他就出现在哪里,他没有节假日,在生产任务繁忙之时,每天工作15个小时以上。职工称赞他是“硬汉子”、“不知疲倦的带头人”。他重点解决了军品喷漆返工率高的问题,经他应用新知识、采用新技术,重新配置调配漆粘度,调整参数,优化喷涂程序、完善工艺、改进工装,最终解决了喷漆返工率居高不下的老大难问题,使喷漆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节约返修费用达10万元。多年来在他的努力下,不断攻克诸多难题,实现小改小革43项,技术创新5项,提高生产效率2.2倍。他本人是省十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带领的班组2008年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2009年荣获“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称号。

曲波

男,汉族,1958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研究员。自1999年末上任以来,他以振兴民族装备工业为己任,通过狠抓生产经营、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市场开发,联合重组,研制推出各类高端数控重型新产品150种,其中86种新产品接近当今国际先进水平,62种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已累计为国家重点行业提供各类重型数控机床1000余台,国内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重型铣镗床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齐二”牌数控机床产品被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主要经济指标平均每年以6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9年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在重型机床行业排名第一,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举办的“2009年度中国工业企业排头兵”评比中为列机床行业五户重点企业之首,员工收入是前十年的几十倍,成为重型机床行业的领跑者。他个人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市劳动模范、省优秀企业家、省廉洁从政十大标兵、中国工业经济十大风云人物、中国十大卓越企业家、中国机床行业十大风云人物、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推荐第2篇:企业刻章介绍信

导语: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下面,是企业刻章介绍信的内容,欢迎阅读!

企业刻章介绍信一

xx(刻公章的地方):

兹证明我单位**同志,因公务需要到贵处办理重新刻财务章事宜。

日期

公章

企业刻章介绍信二

—————:

我单位XXX前去XXX处办理“刻制财务专用章”事宜,请见信办理为盼。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刻章介绍信三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介绍 同志(身份证号码: )前去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需刻制印章名称如下:。 财务专用章、公章 共计 (大写) 贰 枚。

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加盖手印)

企业刻章介绍信四

大兴公安局:

我北京xx有限公司法人xx现委托xx前往贵处办理刻章审批事宜,刻制合同专用章壹枚。特此证明。

请予办理!

被委托人:

法人签字:

推荐第3篇:企业刻章申请书

企业刻章申请书

**市公安局:

我单位已于2009年8月6日经凭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便于开展相关业务,现申请刻制以下1枚印章。 印章内容如下:

1、广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安章小学创模知识宣传材料

安章中心小学“创模”知识宣传材料

(2015春季学期)

三年级

一、“创模”工作和“创城”、“创卫”工作的区别

1、“创模”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缩写,标志着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综合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利、居民健康长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我国21世纪的发展目标,是国家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在促进城市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2、创城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3、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卫生城市有全国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两个级别。咱们西宁现在创建的是国家卫生城市。

二、环保创模知识问答

1、什么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指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

2、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志是什么?

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志是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

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改革开放;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树立环境保护的样版。

4、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作用是什么?

1 答: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加强部门之间环保工作的协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管网、绿化、亮化、美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提高城市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提高全体市民的环境意识。

5、企业如何参与创模?

答: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绝不偷排直排,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6、市民如何参与创模?

答: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参与创模就是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如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园林绿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积极劝阻污染环境行为,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把创模知识告诉身边的人等等。

7、创模对市民的意义是什么?

答:天蓝地绿、水清气新,美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梦寐以求的,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一活动,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8、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哪一天? 答:6月5日。

9、创模的基本条件是哪几个?

答:一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列;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10、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有哪些?

答:经济 社会(五项指标);环境质量(五项指标);环境建设(十项指标);

环境管理(七项指标);参考指标(两项)

11、什么是可吸入颗粒物?

答:可吸入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2 安章中心小学“创模”知识宣传材料

(2015年秋季学期)

三年级

1、绿色社区应符合什么环保要求?

答:⑴全面推广清洁能源,无冒黑烟现象。⑵各类噪声符合噪声达标区要求,无扰民的加工点和娱乐场,杜绝商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⑶餐饮业油烟、污水经有效治理,流动摊点整洁有序。⑷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收集管网。⑸不使用和销售一次性发泡餐具。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点处置。⑺建筑施工场地、家庭装璜管理规范,文明、合法施工,运输车辆保持清洁。⑻小区、路岛、河道两侧无裸露地面,达到“出门十米见绿”的要求。⑼河道整洁,河面无漂浮物,岸边无违章建筑和垃圾堆放。⑽普及环保知识,设置环保宣传栏和环保公益广告。

2、什么叫绿色学校?

答:“绿色学校” 是指在实现其基本教育功能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纳入有益于环境的管理措施,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充分利用学校内外的一切资源和机会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的学校。

3、我国公布的12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属大气污染物的三种指标是什么? 答:烟尘、粉尘、二氧化硫。

4、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哪一年在什么地方召开? 答: 1972 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

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区、文教机关区昼间(白天)不超过55分贝,请问夜间不超过多少分贝? 答:45分贝。

6、有机物经微生物降解,最后生成什么? 答:二氧化碳和水。

7、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是哪个国家? 答:日本。

8、我国重点治理的“三湖”是指哪三个湖泊? 答:太湖、滇池和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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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国第一座森林公园是哪一家?

答:张家界。

10、什么是酸雨?

答:所谓酸雨是指PH值小于5.6大气降水,包括雨、雪、雾、露、雹、霜。

11、造成酸雨的主要因素是二氧化硫还是二氧化碳? 答:二氧化硫。

12、环境保护通俗的说法就是环境卫生吗? 答:不是。

13、空气污染指数值在101-200范围时,空气质量为几级? 答:三级。

14、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的是森林还是湿地? 答:湿地。

15、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居民进行室内装修时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由哪个部门给予处罚? 答:公安机关。

16、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会徽中的动物形象是什么? 答:大熊猫。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明确授权由哪个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答:环保部门。

18、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答:藏羚羊。

19、产生温室效应的气体主要是什么? 答:二氧化碳。

20、世界上最大的丹顶鹤越冬地在哪个国家? 答:中国。

4 安章中心小学“创模”知识宣传材料

(2016年春季学期)

四年级

1、请说明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对地球环境影响带来的灾害?

答:厄尔尼诺现象给全球带来高温、干旱等灾害;拉尼娜现象给全球带来低温、洪涝等灾害。

2、氟里昂是破坏大气中臭氧层的重要物质,目前南极上空的臭氧层黑洞已经越来越大,而大气的臭氧层对人类是有益的,请问因为大气的臭氧层能吸收什么而保护地球和人类? 答:紫外线。

3、含磷洗衣粉中的什么成分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罪魁祸首? 答:磷酸盐。

4、公民、法人因违反环保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刑事责任。

5、为推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哪一年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答:1997年。

6、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是什么?

答: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7、目前中组部已经和国家环保总局联手,在我国的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将环保方面的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环保业绩将直接影响到地方官员的政绩,请问这种考核指标我们称之为什么?它的含义是什么?

答:绿色GDP。所谓绿色GDP是指用以衡量各国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简单地讲,就是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从而得出真实的国民财富总量。

8、一节1号电池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永远失去利用价值,请问一粒纽扣式电池可污染多少体积的水? 答:60000升。

9、不能随意露天焚烧垃圾,请问这是因为城市垃圾在不完全燃烧时,能够产生一种什么强致癌物?

答:二恶英。

10、我国重点治理的“三河”是指哪三条河流? 答:淮河、海河和辽河。

11、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几级? 答:3级。

12、在城镇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内,除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外,不得在夜间什么时间段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答:晚十点到次日凌晨六点。

13、全国统一的环境问题举报免费热线电话是什么? 答:12369。

14、复印机在复印过程中会产生什么气体会损害人体健康? 答:臭氧。

15、如果一个地区的什么元素分布异常,可引起地方性甲状腺肿或克汀病。答:碘元素。

16、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程序是什么?

答:范围:本区区域内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

程序:①领取并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②审核后填写《排污许可证申报表》;③核准排污量;④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17、人类正面临着哪些环境污染危害?

答:长期以来,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不注意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而使我们面临着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这些污染危害主要有酸雨频繁、水环境质量恶化、农药污染、温室效应、土地沙化、物种减少、资源匮乏等等。

6 安章中心小学“创模”知识宣传材料

(2016年秋季学期)

四年级

1、目前无污染能源主要有哪些?

答:太阳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水能。

2、不可再生资源是指什么?

答: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

3、污染源监测采样时,不通知当事人到现场,监测结果是否有效? 答:有效。

4、什么是绿色食品?

答: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无公害、安全营养型食品的通称。

5、什么是绿色建材?

答:绿色建材是指在原料选取、产品制造、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种环节中,地球环境负荷力最小,并有利于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

6、猪肉用油炸后可以减少多少农药残留? 答:10%-40%。

7、大米中什么营养物质极易随着淘米水而流失? 答:维生素B1。

8、自来水输送管道造成的什么污染物对人体有较大危害? 答:重金属。

9、一般成人一天味精摄入量一般不超过多少克? 答:5克。

10、烧开水时,沸腾多长时间为最佳? 答:2-3分钟。

11、炒菜用什么锅对预防和治疗缺铁性贫血有益处? 答:铁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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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街头烧烤羊肉串对人体危害最大的物质是什么? 答:苯并芘。

13、多大面积的树林就可以保证一个人的呼吸? 答:10平方米。

13、气象部门将晨练时外界环境气象要素的环境标准分为几级? 答:5级。

14、儿童穿什么面料的衣服对健康最有利? 答:棉织物。

15、夜间释放氧气的最理想室内植物是什么? 答:仙人掌。

16、手机使用者应多吃富含什么营养物质的食物? 答:维生素B。

推荐第5篇:化工厂先进人物、劳动模、优秀党员事迹材料

化工厂先进人物、劳动模、优秀党员事迹材料范文

先进人物事迹材料

**,大学本科学历,20**年毕业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同年进入**集团工作,现任**公司有机厂责任工程师兼醇解车间主任。他参与完成了**公司一期10万吨/年聚乙烯醇的设计和生产,主持完成了25万吨/年电石法固定床醋酸乙烯精馏部分的设计和生产,主持完成丁烯醛废液的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在同行业报刊《维纶通讯》上发表论文1篇,现拥有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先后获得**集团“青年岗位能手”、“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获得**“化工总控工”技能竞赛“个人第四名”,团体二等奖。

201*年二期精馏生产线全面达产达标,他团结精馏车间所有员工,以身作则,坚守好每一班岗,用高度的责任心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来对待达产达标工作,最终,车间圆满实现达产达标任务,并进一步优化了工艺,为产品质量提供了保障。在达标达产的同时,“经济运行”工作始终不放松。通过几项技术改造,全年产生经济效益***万元。

201*年,在精馏主持工作期间,他通过技改,节省了生产过程中所需碱液,每年产生效益***万元,做到了现场“清洁化”生产,同时改观了乙炔站结垢现象。进入醇碱车间工作后,在他的管理下,全年单线产量创新高。在他的协调与管理下,二期醇解生产线实现连续稳定运行,生产周期明显延长,减少了频繁的开停车,也相应减轻了车间员工的劳动强度。


劳动模范事迹材料

***,动力厂原料车间任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他积极努力、踏实肯干,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年,被评为集团公司优秀员工, 201*年,他被评为**公司创业之星,同时被评为集团公司五一劳动奖荣誉称号,201*年,被评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他坚持深入生产一线,边学习、边实践,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之前在机修岗位,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在户外进行维修、抢修。无论严寒酷暑,还是风霜雨雪,他始终坚守着岗位,整日忙碌在生产一线。在身边同事的眼中,他把工作看得高于一切,而且每当遇到有挑战的工作,总是主动承担,从不推诿,从不拒绝。

他到原料车间主持工作后,为了做好原料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工作,他认真钻研,从一个门外汉开始学习原料车间设备的性能,分析常见故障处理。摸准设备的特性后,他将定期维护保养做到位做仔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很多小问题,保证了设备的良好运行。在检修工作上,尤其是检修皮带时,活儿很脏很累很苦,但是每次都主动承担,冲锋在前,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他的勤奋刻苦,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

***,大专学历,于2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年*月毕业于**纺织工业学校,当年8月分配至**集团,曾在丝绸分厂、电石分厂、醋酐分厂工作,从事过操作工、维修工、值班长、工段长、技术员等工作,201*年12月份调动至**公司企管部工作至今。该同志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

该同志在勤奋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学习,在从事专业技术时期发表论文数篇,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在调动至企管部工作后,认真学习企业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并把理论知识运用实践当中,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考核、经济运行、劳务用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01*年8月份,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了**公司生产厂总成本承包考核办法,并进行了模拟运行;201*年年初,在领导的指导下,总结过去的考核经验,并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201*年度总成本承包考核办法以及部分职能部门业绩考核办法,此举极大地提高了广大职工降低成本的意识,有效的降低了产品成本和生产经营费用。今年以来,按月严格考核兑现,极大地激励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推荐第6篇:南宁市企业刻章申请报告

刻章申请报告

南宁市公安局:

我公司已于2016年x月x日经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为便于开展相关业务,现申请刻制以下壹枚印章。

印章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名章:

广西xxx公司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企业申请刻章申请书

刻章申请书

*****分局:

根据[xxxx]的文件,我单位市XXXXX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现因工作需要,须刻制市XXXXX公章、财务章各壹枚,望给予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特此申请!

本人是广州XXXX单位的法人代表,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X)办理刻制印章事宜。

法人代表签名:经办人签名:

广州市XXXXXX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8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

(样本)

目录

一、总则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三、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六、员工培训

七、劳动定额管理

八、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九、劳动纪律

十、奖惩

十一、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验原件留复印件;无相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接到公司的录取通知后,新员工即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体检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领取体检表格并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公司将随时决定终止录用,因个人故意拖延体检时间或隐瞒体检不合格结果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录用。

第八条新员工报到时应交3张1寸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工作证、医疗保险病历本、开工资帐户。

第九条体检等录用条件符合后,企业予以录用。录用后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档,调档同时转入社保关系;档案调入公司的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做兼职工作。

第十条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含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174小时。

第十四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十六条公司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2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八条员工病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但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九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6)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7)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8)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

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二十六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填写《安排加班表》或《申请加班表》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

六、星期日;

(2)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5天。

(2)婚假:员工结婚,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看护假3天。对晚育的,延长女职工产假三十天,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给予探亲假。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九条公司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员工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录用新员工,应在一周内对新录用人员开展有关公司制度、安全、岗位技能及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四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十五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双方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第七章劳动定额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第三十八条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三十九条公司确定或变更劳动定额标准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实行。

第八章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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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招聘员工,原则上通过职业介绍所、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推荐来确定人选。应聘者必须具备职位说明书中所规定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学历及专业知识,且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包括不受竞业限制),其年龄一般应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虚假证件欺骗公司。必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

第七条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八条 公司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教育或者在岗深造培

训教育,满足员工成长的需要,并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十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一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十二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工会: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其它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司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在办好规定的离职手续后离开。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当月(已过当月办理期限的除外)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双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延长日工作时间,所延长的日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年终奖和传统节假日福利品等部分组成。

第二十四条 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日前支付,如遇休息日和节假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0日内一交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二十六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罚款,并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员工违规违法纪受到公司处罚的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各项福利待遇,保持员工工资福利在同行业和同地区的竞争性。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随意串岗、离岗。

(2)服从各级领导工作安排,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请假须提前向总经理汇报,待批准后方可。

(6)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提交《辞职申请书》,待辞职获准后,凭

《离职移交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谨慎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遵守公司的价值观,敢于抵制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制度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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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

0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标准手册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经双方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金。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甲方依据本条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员工应提前3—6个月通知。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广告费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年月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甲方(仅指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企业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

(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2篇: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企业劳动合同范本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第13篇: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编号:hzt130000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xxx公司 姓 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性 别: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 户籍地址:

邮编:

现住地址: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部门 ,乙方的职责是必须按上级及部门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运作;维护企业文化。乙方亦应按甲方的要求,有礼、诚实、完成规定生产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 / 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实行以 为一个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主管/部门经理之甲方认可的加班申请表书面同意及签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婚假、产假、丧假、工伤的带薪假期,并按本合 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为¥ 元(不包括加班费);

2、计时形式:每小时薪金为¥ 元(不包括加班费);

3、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4、其它工资形式,具体约定为:

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的,根据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工资。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甲方应以现金或银行到账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发薪日期,既明白工资的计算方法,如有异议,乙方需于发薪日起计6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工资数额并自愿放弃对工资数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同等的时间调休或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费标准按甲方薪金调整通知书或薪资确认书为准。

甲方可按生产及部门运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愿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产及部门运作没有要求下,乙方主动、自愿加班的,就不属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会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资报酬或调休时间。加班工时申请及计算,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方为有效。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被证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其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当区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级别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确认个人证件真实,无精神病、职业病等影响工作的病史,且与任何组织、单位无合同或劳动关系,不受竞业禁止限制。

(五)保密内容及范围:乙方承诺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含“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不论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电邮等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也无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提供,凡是未经甲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无论是否有明确标志或告知该资料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内无业务相关的人员披露。

(六)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理,试用期内如乙方违反厂规、员工手册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况,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2、各种补贴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畴,且不列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同等效力。

4、家规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计算。(本条适用于月薪制员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第14篇: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

学会劳动,争章光荣

——二(1)班劳动争章活动实施细则与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细则》以学校“四个学会”生活德育课题之“学会劳动”好习惯养成标准为指导,以提高少先队员的全面素质为目标,配合新课程改革,发挥整体德育效能,整合各种教育资源,鼓励争章活动,使奖章活动形成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班级自主教育活动体系,提高全面素质、培养创新精神、锻炼实践能力、发展队员个性、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独特魅力。同时充分调动学生争章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学校欢迎争章,教师支持争章,学生乐于争章的良好氛围,确保争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争章实施细则与奖惩办法:

1、在班级劳动时积极认真加2分,无故缺席或追逐打闹者每人次扣3分;

2、值日生每天认真进行劳动打扫,个人卫生和班级卫生做得干净加3分,不认真做或做得不干净的一次扣5分;

3、在校园或者班级帮助弯腰捡拾果皮等每次加1分,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者每人次扣2分;

4、参加植园活动认真安静并学好知识加2分,凡是讲话或者没有认真听讲扣2分;

5、在每天值日中,自己主动弯腰劳动保持良好全天统计后得5分,如果周围有垃圾或未按照班级要求的每人每次被值日生发现扣1分;

6、参加每月主题自主积极3分,如果带动家人一起参加的加5分,没有参加不得分。

7、每月围绕主题“学会劳动”做好每周PPT展示并上台解说得2分,没有不得分。

8、主动打扫卫生,或者帮班上同学摆桌椅、擦黑板等,每人每次加一分,没有积极主动做的不得分。

9、积极完成劳动后的体验式作业每人次加5分,完成但不够优秀的加3分,没有的不得分。

10、每月主题之系鞋带大赛、果拼大赛、包书大赛、大扫除比赛以及志愿者活动等积极参加并上传过程性图片资料的每一项加10分,参加过程中态度端正并获得奖项的另外评比加分,参加但是资料上交不足加5分,参加不积极的不得分。

每周根据自己得失分换取相应奖励和返还积分章。每分一朵红花,5朵红花获得班级一个“一分章”,10个“一分章”换取“十分章”或者表扬信,四个“十分章”换取一个奖状以及挑选奖品(书签、故事书、特色笔盒、特色笔记本等)

每月根据得章情况确定班级前十名作为班级劳动达人上报得章最多的一名学生到学校参加校级行知好少年竞选。

第15篇:企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企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厂要坚持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积极配合市、区创模办开展好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要始终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三山两河” 治理总体目标这一中心工作任务,切实联系单位实际,狠抓污水接入和污水治理工作,积极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深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创模专项工作,为**城区的环境美化做出更大的贡献。现制定XX年**市***“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在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综合整治,改善城区水体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以创模主题宣传活动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模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厂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创模活动,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城区排污综合整治,加强城区污水收集和接入工作,改善城区水体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确定“创模”工作专干,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整编工作。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和XX年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创模”工作目标责任。要将“创模”工作细化分解为年度各项基本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将目标责任划分至各科室,确保“创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2、大力宣传创模工作。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地创模活动,大力宣传科普及环保知识和生态文明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提高职工群众的文明素养;大力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3、认真做好创模资料档案的整编工作。 确定专人负责创模工作的协调联系,按要求,有秩序的做好创模工作档案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汇总工作。

4、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配合“三山两河”治理,抓好城区污水收集工程建设。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城区污水收集工程专项规划,组织专业人员,完成黄蒿湾段污水收集工程和新提升泵站建设的相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苦抓实干,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

5、规范生产运行,确保全年处理污水总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

积极进行工艺调整,促进节能降耗,确保出水水质。要按照厂区设备情况、季节变化情况和进水水质情况,对运行工艺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污水收集处理率达87%以上,污水处理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

6、加强排污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城区各排污口的管理。结合我厂收集管网长,城区排污口较多的特点,我厂要对城区各条管线和各个排污口进行细致划分,分片管理。二是加强出厂水质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进厂污水进行处理,定期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各项指标检测。

7、积极开展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加强在线设备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在线监测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8、重视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工作。

今年要对相关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系统而全面的检修,要根据我厂生产运行实际,制定维修计划,上报财政争取资金。在建设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完成设备检修工作,确保我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率达到100%。

9、不断推进污水接入工作。

今年要对城区污水接入情况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年度污水接入计划,对具备接入条件的单位实施污水接入工作。

10、开拓创新,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厂区生产技术改造工作。今年主要是做好米曝气转碟改造和氧化沟内回流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和调试运行工作。

11、组织本年度企业内部环保专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是**市“十二五”重要举措之一,是关系全市广大城乡居民健康和城市面貌与形象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创模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把创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舲,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认真策划,精心组织。

要根据创模工作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公开栏、简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模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模宣传教育,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模的热情。

3、统筹兼顾,注重效果。

要把创模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岗位工作变成创模工作的过程,以实际工作效果检验创模工作效果。

方案二:企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厂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模工作精神,继续按照市城管局创模办下达的各项任务要求,注重舆论宣传和责任落实,系统有序的开展好我厂创模工作。为使我厂创模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厂XX年“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创模工作全局,以建设圣地、生态、幸福**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人人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层层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以解决单位突出问题,增强职工环保意识为主要内容,并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争创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全面巩固提高创模工作成果,为如期实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再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模工作各项日常工作。主任由欧阳兵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根据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及考核指标要求,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企业工作实际,现就XX年我厂创模工作共性任务明确如下:

1、细化工作内容,抓落实。厂主要领导对“创模”工作负总责,不断充实创模工作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模”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

2、检查与考评相结合,抓行动。制定适合自身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其要求执行。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大扫除和月检查、季评比、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卫生管理有组织,网络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开展环保意识宣传教育,抓思想。组织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和环境保护意识;及时收集整理创建及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4、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抓环境。办公区域做到室内整洁,窗明几净,地面四壁清洁无积尘,物品用具堆放整齐有序,无尘土。

5、做好创模工作档案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汇总工作。

6、每月月底前向厂创模办书面汇报创模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城管局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厂XX年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0%。

牵头部门:基建办

2、合理调控生产运行工艺,加强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养护,保障厂区出厂水质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生产技术科

3、开展城区企业、小区排污专项调查行动,对城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系统详实的调查摸底,完成年度污水接入。

牵头部门:三产公司

4、加强厂区绿化及管护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美化厂区环境。按要求对院落进行绿化、美化,广植花草树木,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

牵头部门:三产公司

5、加强创模宣传报道,制作创模宣传专栏,组织“创模”宣传活动,浓厚创模工作氛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

6、加强城区水体环境水质监测,做好进出厂水质化验检测,强化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 牵头部门:检验科

7、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确保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理。牵头部门:生产技术科

8、对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流闸、收集口进行网格化管理,注重日常管护和检查,确保污水收集到位,保障城区水景观水质。

9、做好我厂中水回用项目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牵头部门:基建办

10、将创模工作纳入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各部门创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评比。

牵头部门:企业管理办公室

11、加强创模资料整编工作,按时间要求和技术要求完成创模考核所需各类资料收集整编工作,完成创模考核工作报告。

牵头部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创模工作任务,对创模考核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任务要求,将创模工作通过目标责任书进行分解,确保创模考核迎检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2.强化推进重点。我们将重点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山体以上乱排乱放治理试点工作、城区排洪渠整治、重点单位污水接入、厂区提标改造等重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水体环境。

3.强化基础工作。重点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创模资料整编,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工作。要争先进位,对创模资料及时组织收集与整理,确保资料的齐全、规范与完整。加强“创模”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创模指标要求规范化整编。

4.强化宣传沟通。XX年,我们将更加注重环保宣传,重点围绕我厂创模工作特色开展宣传,增加上级部门、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厂工作的了解;注重开展各方面系列宣传活动,增强职工对创模工作的认识;同时更加注重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汇报与沟通,增进相互之间的友谊与感情。

5.强化考核奖惩。围绕创模工作考核,对照指标,进一步优化检查。我们将研究制定创模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照年度目标,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将创模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点,紧密配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我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们要坚持以创模为契机,加强城区排污整治;坚持以创模为抓手,推动城区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坚持以创模为龙头,带动单位各项工作的进步;坚持以创模为载体,促进我厂社会形象的良好提升。

方案三:企业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XX年度创卫创模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工作目标,根据启办发[XX]27号文件《关于印发XX年度创卫创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XX年度本单位创卫创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创卫创模工作为载体,以提升城市形象、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抓好公司内部、结对社区和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市民素质,优化人居环境,为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打造优美、和谐、文明的新启东打下扎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网络体系,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及时调整领导组织机构,落实专职创卫创模工作人员,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职责级级明确,确保管理全覆盖。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制定年度创卫创模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达标要求。对责任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照“双创”要求,完成责任区域内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双创浓烈氛围。

1.广泛动员,层层发动。采取开展知识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布置宣传栏等方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创卫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激发员工参与双创工作的热情,营造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

2.巧用平台,发挥优势。充分利用进社区、上责任路段值勤等机会,不断宣传创建动态、工作要求。同时,要积极利用市创卫创模工作简报等宣传工具,报道本单位创建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推动单位创建工作。

(三)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1.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健康教育知识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定期更换健教宣传橱窗。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橱窗宣传内容,全年橱窗宣传不少于4期,并做好拍摄建档工作。

(四)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单位环卫责任区域环境。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爱国卫生月”工作为抓手,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并将爱国卫生运动贯穿于全年的创建工作中。

2.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卫生大扫除,确保室内地面无垃圾、烟头,门窗、办公桌、橱柜、电器无尘积,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整洁,室内无杂物。每月下旬开展一次庭院清洁行动。做到室外无杂草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化带整洁,责任区域内无“牛皮癣”,垃圾箱无破损、无暴露垃圾。

(五)开展路段管理活动,确保责任路段达标。

1.定期开展路段(建材街)整治活动,做到责任路段环境卫生整洁,无牛皮癣、杂草、垃圾废弃物;无店外店、摊外摊、占道经营、乱拉乱挂现象;指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市容秩序井然。

2.主要道路两侧、景观区每周至少一次市容环境卫生大扫除。确保无暴露垃圾、污物、污迹,无渣土、无蚊蝇滋生地,绿化带内无垃圾,树根周围地坪整洁。制定落实季度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并建立大扫除登记制度。

3.在创建攻坚阶段,做好突击管理工作,全员发动,开展路段全天候巡查,确保责任路段环境卫生各项指标达到创卫要求。

(六)推进结对社区创建工作。

要主动联系结对社区(华联社区),发动干部职工深入结对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帮助清理暴露垃圾,清扫楼道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在创建攻坚阶段,根据上级要求,帮助结对社区做好创建有关工作。

(七)认真落实防病除害工作。

要根据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网络,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科学消杀,组织人员定期巡查药物投放和清除情况,确保除四害工作不留盲区,取得实效,保证“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八)完善台帐资料。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建档要求,组织人员,集中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双创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和完善工作。

第16篇:章

二篇章: 华堂盛典(经典西式证婚仪式)

1、开场白——介绍嘉宾入场。引领来宾鼓掌热场,投影播放

九盛动漫提示。

2、司仪入场——司仪开场引出新郎,真情表白,感召新娘(干冰起云雾新娘从贝壳中款款走出)(婚礼第一高潮点)

3、新郎迎亲——新郎手持鲜花走到舞台中央向新娘献花,来

宾掌声祝福新人。

4、问誓行礼——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氛围中向对方行礼。

5、交换信物——新郎新娘注入生命结合的彩砂并从沙中取出爱的信物。相向而站,新郎先给新娘佩戴并亲吻新娘手背,新娘再给新郎佩戴戒指.新人行亲吻礼(4支红心礼炮)(婚

礼第二高潮点)

6、嘉宾致辞——在大家的掌声中主、证婚分别走上舞台为一

对新人致辞。

7、真情感恩——感谢父母恩情。突出亲情部分。改口,敬茶

(新郎母亲送给新娘金项链)

8、感谢来宾——新人和父母手携手走上舞台合影并向所有来宾深鞠躬,感谢来宾。(新郎父亲向来宾致答谢词)。

9、感恩长辈——新人依次向亲人长辈改口,鞠躬行礼。

10、合卺交杯——督导为新人呈上合卺酒,新人来到舞台中央交臂,随着激昂的音乐,在来宾的欢呼中共饮美酒,新人

向来宾举杯示意。

11、礼成——(新人现场分发小礼物,使整场气氛上下互动)。所有来宾共同合着音乐的节奏一起鼓掌,在来宾的掌声、祝福声中,在漫天的礼花瓢扬衬托下,携手奔向幸福门,

向来宾致回手礼,庆典圆满结束。

第17篇:深圳企业刻章办理流程

办理印章须知

办事人类别:

办公地址在福田区内的机关,以及注册登记地址在福田区内的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资料;

2、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

3、申请人凭《印章审批回执》到福田区内任意一家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店刻制印章;

4、印章在备案后即可使用。申请条件,提供材料:

一、首次申请印章所需资料:

(一)机关。a、上级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刻章申请(一式两份);b、介绍信(上级主管单位出具);c、经办人身份证;d、编办文件。

(二)事业单位。a、上级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的刻章申请(一式两份);b、介绍信(上级主管单位出具);c、经办人身份证;d、编办文件;e、法人代表身份证;f、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三)企业。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法人代表签名);b、法人代表身份证;c、法人授权委托书;d、受托人身份证;e、营业执照;f、商业银行须加带金融许可证。

(四)分支机构。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盖总公司公章);b、总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c、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d、法人授权委托书;e、受托人身份证;f、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g、分支机构营业执照;h、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另须加带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

(五)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法人代表签名);b、法人代表身份证;c、法人授权委托书;d、受托人身份证;e、机构成立的批复文件;f、社团登记证、执业许可证。

(六)医疗机构。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法人代表签名,医疗主管部门加具意见);b、法人代表身份证;c、法人授权委托书;d、受托人身份证;e、机构成立的批复文件;f、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个体工商户。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经营者签名);b、经营者身份证;c、经营者授权委托书;d、受托人身份证;e、营业执照;

(八)业主委员会。a、区住建局加盖公章的刻章申请(一式两份);b、业委会主任身份证;c、业委会主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d、受托人身份证;e、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文件。

二、第二次申请印章所需资料:

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盖公章);b、法人代表身份证(机关不需要);c、法人授权委托书(机关使用介绍信);d、经办人身份证;e、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等 ,须提供成立该单位的有关文件、批文、编办文件或证照等主体证明,商业银行须加带金融许可证);f、刻章登记卡;g、如更换印章,需交回旧印章。

三、单位名称变更需申请新印章:

a、刻章申请(一式两份);b.法人代表身份证(机关不需要);c、法人授权委托书(机关使用介绍信);d、经办人身份证;e、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d、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组织机构登记证(商业银行须加带金融许可证);e、所有旧印章;f、刻章登记卡。

四、申请部门章和业务章,除按第二次刻章的要求提供材料外,须加带:

(一)、申请部门章:a、机关、事业单位须(企业不需要)提供成立该部门的编办文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审批部门章;b、申请党、团、工会印章,须提供成立党、团、工会的文件,以及上级组织加具同意刻章意见的刻章申请;c、申请项目部印章,须提供工程合同(该章只批给乙方)。

(二)、申请业务章,须提供开展该项业务的证明材料,如编办文件等,a、申请发票专用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b、申请报检专用章,须提供报检资格证;c、申请报关专用章及进出口业务专用章,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可提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报关企业提供报关证);d、申请人事专用章,须提供人事立户登记证。

五、办理印章遗失:

a、刊登有遗失声明(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报纸(一整版); b、印章被抢被盗的,需提供报警证明;c、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的遗失印章情况证明及介绍信;d、企业印章遗失须法人代表和所有股东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须带法人营业执照)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e、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编办文件或证照等主体证明,企业等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登记证;f、刻章登记卡。

六、刻章登记卡遗失补办:

a、遗失声明(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b、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盖章的遗失刻章登记卡情况证明,并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b、企业等组织机构须由法人代表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主体登记证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

七、印章注销所需资料。a、刻章登记卡; b、税务注销证明或工商注销证明。

八、调取印鉴。a、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介绍信,工作证原件、复印件;b、律师查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查询单位的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福田公安分局一楼印章审批大厅(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 ;下午14:00到18:00 联系电话: 84461291 投诉电话:110 权利义务: 请经办人提供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注意事项:

1、企业等组织机构首次申请印章为成立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超期需由法人代表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

2、分支机构印章遗失须总公司法人代表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

第18篇: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行为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 员工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

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

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

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七条 招录工作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八条 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 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①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寸照片×张;②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③学历证书;④就业登记证;⑤健康体检表;⑥职业资格证书;⑦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天(法律规定30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天(法律规定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 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职工名册内容有: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用工起始时间、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方式、岗位工种、合同类型、合同起止日期、解除或终止合同日期、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备注等栏目。

第十四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五条 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30日(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法律规定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30日(法律规定30日)通知员工。

第十九条 员工提前××日(法律规定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 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第二十四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7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56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二十六条 加班加点采取协商的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加点前,由部门主管汇总加班加点申请表,并于当日下班前×小时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批。未经报备核准,员工不得私自加班加点,违者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将加班申请表原件存档并进行工时统计,随时稽查核实部门加班情况,对超时加班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报告并备案。

第二十八条 企业建立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每月×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年(不少于二年)。

第二十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考勤时,需由部门主管补签证明,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修正考勤记录。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在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

第六章 休息休假

第三十一条 企业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二条 假期规定

1、法定假(共11天)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薪资

2、部分职工法定假日。① “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② “五四”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企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休闲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休息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不另补假。

3、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申请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

工龄满1年不满XX年满XX年不满20年20年以上

天数5天10天15天

4、婚假。

项目标准条件备注

一般3天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

晚婚12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

薪资有薪

5、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有薪假1-3天。

6、产假。

项目标准简要内容薪资

产假

一般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有薪

难产105天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有薪

流产假3个月内20-30天流产假应有医院证明

3-7个月50天

护理假7天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7、医疗期。企业实行医疗期制度。员工因病(除打架斗殴外)确需停工治疗,应凭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若医疗期累计超过其法定年休假标准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试用期内员工在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待医疗期结束后,延续计算。

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月数病休时间计算

XX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年以上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XX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XX年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15年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5-20年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8、探亲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条件、享受探亲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据部门主管签证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企业依法提供工伤医疗和工伤保险等待遇。

10、事假。职工因故请事假(无薪),须事先书面请假,由部门主管核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全年事假不得超过××天。

11、紧急假:员工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应请同事、家属、亲友、联系人以电话或当面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代为办理申请给假。

除特殊规定外,各种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假期必须连续使用,不得分次使用。

第七章 劳动报酬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员工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低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四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具体工资结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以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决定。

第三十五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三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xx日前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支付。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工资在×日(法律规定5日内)内一次性结清。

第三十七条 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员工××××××(如计件单价)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个月内(法律规定6 个月)不能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含综合计算工时)安排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八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企业按员工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九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停工医疗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企业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前款规定标准支付生活费。

第四十条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要求员工赔偿,其赔偿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款金额按员工工资的××%(不超过20%)后,发放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减发不属于克扣工资:

(1)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约定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4)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中载明应由员工承担的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十二条 企业实行绩效管理制度,设立月度奖、季度奖和年终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员工每月、每季、年度出勤天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后,计核绩效奖金。

第四十三条 对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其月度奖、季度奖和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企业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卫生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具体分工抓落实。企业定期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卫生工作形势,解决企业安全卫生工作重大问题,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企业要依法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确保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安全规定标准。要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和按规操作的自觉性。

第四十六条 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员工职业病等防护知识;改善劳动卫生设备设施条件,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十七条 定期组织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源头管理,设立危险场所设备警示标志,落实专人负责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各部门要做好岗中检查、岗后自查工作,建立登记、建档、监督制度。在发生火灾、触电、毒气泄露等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拨打火警119和急救120电话。

第四十九条 企业食堂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律规定,定期清洗消毒,严防食品霉烂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第五十条 对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企业在1个月之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医疗期内依法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等相关待遇,伤残评定等级后,依法支付相关待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的,企业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五十二条 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费用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及时为员工提供工作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高温和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的员工实行一定的补贴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将不定期的举行如春游、运动会、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十章 培训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 企业实行岗前培训、职业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技术培训等制度,促进员工综合技能素质的不断提升,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第五十六条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新招用的员工于报到当日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内容有企业简介、劳动合同与员工守则、工作注意事项、安全卫生、品质观念、行为规范等教育,使新招用的员工基本了解工作流程以及生活辅助功能等情况。

第五十七条 为满足岗位需求,提高员工适应工作的能力,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主要内容有管理技巧、沟通艺术、操作技能、供销采购、技术研发等。

第五十八条 对新任岗位调(转)岗的员工,企业采取分类、分岗等形式,进行有序转岗培训,促进员工工作技能的提高,尽快适用新岗位要求。

第五十九条 企业对专门管理、技术等人员经过组织、人力资源等部门筛选后,对选送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员工,企业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尚未履行月数(或按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六十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六十一条 本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六十二条 企业文件资料等分为a、aa、aaa三个等级,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文件、资料登记、借用、保密等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aaa级文件资料等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文件资料等须经××××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资料等。

第六十三条 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摘录文件资料等,更不得向外传播。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批准,并妥善做好保存和保管工作;对不再需要保存和保管的文件资料等,应按规定返回管理部门或根据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十四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按规定移交给企业××××,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六十五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和负有保密义务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未经企业许可,任何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和项目。

第六十六条 对于利用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企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议订立合同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

第六十七条 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xxx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第九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为属实,书面告知员工相关理由后,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①订立劳动合同时,作虚假意思表示或提供虚假信息等,使本企业误信而遭受损害的;

②上班时间内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抽烟,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损害金额达x万元以上);

③对企业负责人及其家属和各级业务主管或员工等,存有恐吓、强暴、压迫或重大侮辱行为的;

④故意损耗设备、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企业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上、经营上的秘密,致本企业蒙受损害的;

⑤连续旷工×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日以上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九十三条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员工所在的部门主管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征求工会意见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门提交 ××审批。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违纪员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包括员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xx日。

对职工的处理均以一定形式记录在案,个别典型的违纪案件,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理结果,以教育他人。

第九十四条 员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通常申诉程序为: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企业工会、申诉人所在部门等进行调处。

第九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中,员工三次嘉奖相等于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相等于一次大功;三次小警告相等于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相等于一次大过。员工受到记大过的,单位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

第九十六条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九十七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九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九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为准。

第一百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和审议(或通过),并张榜公布。本企业向每位员工发放《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手册》,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六十九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企业不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企业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院有关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企业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七十条 已婚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可为婴儿哺乳1小时(包括人工喂养)。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第七十一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七十二条 本企业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第七十三条 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员工属未成年工,企业安排未成年工上岗前免费提供身体检查。并持《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等相关资料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用工备案。

第七十四条 未成年工上岗前,企业专门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七十五条 对未成年工上岗的劳动安排,根据其健康检查的结果而定;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第七十六条 对未满期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员工企业不安排其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七十七条 企业严禁安排未成年工进行加班加点工作。

第十三章 奖励与惩戒

第七十八条 为增强员工责任感,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经营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晋职,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七十九条 员工思想品德优良,关心企业,遵规守纪,服从安排,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评为优秀员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元。

第八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性奖励××--×××元:

①在企业的各种技能业务竞赛中名列前三名的;

②生产工作中,一次性为企业节约资金×-×万元;

③对外活动中,为企业一次性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的;

⑤提出并实施小革新、小创造、小发明等,有效改进生产工艺和品质的;

⑥为维护企业声誉,树立企业形象受到伤害的。

第八十一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视情另给予记功、晋职,一次性奖励×××--×××元:

①提出生产经营、技术改进、管理制度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产生效益,贡献较大的;

②为企业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优化环境等,节约成本×万元的,创造效益×万元;

③为保护公共财产,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有突出表现,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④为维护企业生产工作秩序,见义勇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第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记功或晋升,一次性奖励×××--××××元:

①管理有方,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的;

②在产品开发、工艺工装、技术改造、劳动保护等方面有发明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的;

③遇有灾害,挺身而出,处置得当,协助完成任务确有贡献或虽未完成任务但却已尽力的;

④举报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⑤追讨客户呆帐有特殊成效的;

⑥抢修紧急工程建设中表现优良的;

⑦维护企业安全卫生,制止重大事故苗头的;

⑧在销售与顾客服务上有特殊成效的;

⑨对企业核心秘密技术资料管理有方,有效防止泄密,成绩突出的;

⑩对公共关系有特殊具体表现提升企业声誉的。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或颁发奖金或晋级,一次性奖励×××--××××元:

①主管业务有重大改革,提出具体方案经施行确具突出成效的;

②管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参与重大研究发展工作,致企业获得巨额经济效益的;

③在管理、采购、储运、储备物资等工作,能准确适质、适量、适时供应急需,节省××万元成本的;

④消除事故隐患或重大苗头,使企业免遭严重损失的;

⑤抢救重大灾害,使企业免遭重大损害或人员伤亡的;

⑥具有其它特殊功绩,成为企业表率的。

第八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表扬、嘉奖、记功、晋职和发放一次性奖金工作。具体操作程序为:对符合的对象,征求职工意见,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后,报××批准。

第八十五条 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严肃纪律,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戒制度。分为: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小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关系五种。(降级、撤职仅限于本企业的管理人员,同时下调薪酬待遇)。

第八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确实的,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

①因个人疏忽导致设备损坏或不合格产品,情节较轻的;

②参加企业各类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

③延误、怠慢工作,情节较轻的;

④工作场所物品堆放异常零乱,影响工作效率的;

⑤损坏或浪费物料,情节较轻的;

⑥利用职责之便,谋取非法利益,情节较轻的;

⑦工作时间内随意串门、聊天者;

⑧违反本企业规则、规章、命令、公告,情节轻微的。

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小过,对管理人员予以降级处理:

⑴不服从部门主管正常管理,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生产任务的;

⑵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设备受损,产品质量下降,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⑶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其他员工工作的;

⑷身为主管,对发生的重大事件,未尽管理及监督职责的;

⑸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或伪证而制造事端的;

⑹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聊天的;

⑺对部门主管不满或对企业有关事宜处理不满,不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陈述,随意辱骂或侮辱同事和主管的;

⑻执行警卫勤务时,在警卫室内打瞌睡、看电视、看报纸、听收音机等,甚至擅离职守的;

⑼非设备故障或原料不足等原因,故意降低生产标准,情节尚轻的;

⑽不按规定生产工艺、标准工作,擅自更改操作标准的;

⑾未经核准擅自携带公物出企业的;

⑿因个人原因失误造成企业损失,且知情不报,企图蒙混过关的;

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明属实的,可以给予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对管理人员予以降级直至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⑴擅离职守、严重失职,致使企业蒙受损害者;

⑵私自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企业工作场所,不听劝告阻的;

⑶遗失企业经营之重要、机密文件和工具的;

⑷撕毁企业公文、公告等;

⑸擅自变更工作规程,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⑹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不听从的;

⑺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企业发生安全事件,蒙受损失的;

⑻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者,或代人、托人办理销售、修理私物的;

⑼造谣生事,散播谣言,产生严重后果,使企业受损失的;

⑽工作中饮酒或酒后滋事;

⑾借故请事假、病假,到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的;

⑿遇突发事故,借机逃避,或提供伪证,谎报事实和记载不实记录,企图逃避和转嫁责任的;

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企业的设备、场所、会议室、办公室等,且不听制止,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

⒁委托或代人伪造出勤记录,以欺诈领取薪资或加班费的;

⒂负责操作或维护企业设备时,因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起可扣发绩效奖金××至××元,对单位管理人员可同时作降职、撤职处理。

(1)委托他人或代人考勤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x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它人设备的;

(6)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到工作场所逗留的;

(7)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企业的;

(8)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公物出企业的;

(10)有与上述情形相当的。

第九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及以后每次记过1次,第三次起可合并扣发绩效奖金××至××元;一个月内被记过x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x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作降职、撤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工作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

(4)故意泄漏企业内部的管理文件、帐本等;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与上述情形相当的。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可施行降级直至撤职处理并解除劳动关系。

(1)连续旷工x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x日的;

(2)提供与招录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证明等;

第19篇: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推荐)

企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下面是瑞文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 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2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续签本合同,续签的次数不限。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或者公司经营需要而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工作制,每日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九条 甲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状况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次月15日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和保密费用组成,具体以应聘表确定的基数作参考。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不得提升。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奖金。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第十五条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补助外,甲方不负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义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具体比例是报酬的15%。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

(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

第五章 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经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失,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七条 如果乙方有贪污受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引起或将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和损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按照双方的《保

密协议》执行。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

(三)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 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 损害经济损失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六)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

(二)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条 要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按劳动者用工工资标准的2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人员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在本企业内担任经济、管理、财务等高级职务,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辞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决意辞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赔偿合同余期的全额工资作为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产生,报经董事会批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内容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0篇: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新特医院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武汉新特中医院和员工的行为,维护武汉新特中医院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武汉新特中医院是在武汉市民政局注册的民办企业单位,武汉新特中医院法人代表:陈双发 ;业务活动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长港路园丁苑1号 ;开办资金:300万元整;业务范围:医疗卫生;业务主管单位: 武汉市卫生局。

第3条 武汉新特中医院下设:医务科 护理部 财务部 业务部 办公室

第4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医院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6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医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医院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医院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知悉医院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医院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30

第29条 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

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医院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 单位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5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医院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 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医院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 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 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4条 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医院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5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医院不予发放工资。

第4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医院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医院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医院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7条 单位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8条 单位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医院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单位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9条 单位努力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0条 单位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医疗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医疗安全操作技能。

第51条 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分管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医院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2条 单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4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医院,必须按规定佩戴胸牌和穿着工作服;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医院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医院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医院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医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医院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2)、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

第55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医疗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医疗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导和相关医务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导、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手术室、药房、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56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7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医院,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8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医疗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9条 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医院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0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不戴胸牌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医院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医院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医疗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对患者服务态度恶劣,给社会造成影响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医院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医院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医院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医院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医院保密制度,泄露医院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3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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