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毕业派遣范文

2022-10-14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毕业派遣

安徽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常见问题答疑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

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的白联、蓝联交至研究生院,学校纳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黄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红联由研究生本人留存。

2、毕业前签约的同学,毕业时户口和档案的处理办法:

(1)如果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请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研究生院,户口和档案直接转移到毕业生的签约单位。(有些毕业生打算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户口迁回原籍。处理办法:可以先由学校派至用人单位,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再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办理户口迁移。)

(2)如果对方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比如上海、北京的单位,一些民营、私营企业等,毕业生可以在单位签章后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中签章;或者派遣回原籍,派回原籍者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研究生院。

(3)如果对方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比如上海、北京的单位等,毕业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人才服

务中心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存放在该中心,不单独代理毕业生户口。如有此情况的毕业生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户口迁回原籍,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研究生院。

3、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如公务员、民企、私企等,可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录用证明》或《接收证明》、《调档函》(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如果户口、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4、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接到正式录用通知怎么办?

有些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收到正式录用通知,或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为使这部分毕业生能够纳入学校的统一派遣计划,免去毕业后改派的不便,经请示教育厅,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其开具《拟录用证明》或《拟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5、录取为博士、博士后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处理办法

将博士、博士后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交至研究生院,学校列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

6、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单位要求提供由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代理证明》怎么办?

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依次到律师事务所、人才服务中心签章,

并由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后,于6月10前将《就业协议书》、《调档函》交至研究生院,可以先将部分档案转至人才服务中心。7月中旬,学校将研究生的毕业材料作为第二批档案转至人才服务中心。

7、毕业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对于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缓派,学校不予保管户口、档案。原因是在学生毕业后,学校无法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将影响到毕业生考公务员、买房、结婚等事宜。其户口和档案的管理有两种方法。

(1)实行人事代理。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书到省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在人事代理期间,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办理社保、职称评审等服务。为方便毕业生,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服务中心将于6月8日上午9:00-11:00来校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学校也将安排专人集中解答毕业生就业派遣问题。地点:龙河校区研究生会办公室(游泳馆旁),请有意向代理的研究生届时携带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5113441。

(2)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派遣时派回生源所在地。其中由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是指读大学本科前家庭户口所在市(县);在工作单位考取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是指原工作单位所在市(县)。

8、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如何办理?

省内就业的由基层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省外就业的由学

校组织部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具体安排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9、户口迁出手续如何办理?

研究生毕业前,校户籍室依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就业计划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出地址须与报到单位保持一致。统一迁出手续不需要毕业生本人办理。

10、档案如何转移?

校档案馆依据就业计划,于7月中旬统一以机要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统一转出手续不需要毕业生本人办理。

11、何时办理离校手续?

我校自2010年起不再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已还清图书、交齐学费的毕业生,在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写《离校申请表》,经辅导员、导师签署意见后即可离校。欠书、欠费的毕业生,请在6月15日前到图书馆、财务处还清图书、交齐学费。今年暑假期间研究生宿舍将进行全面维修,请毕业研究生于7月5日前到物业中心注销床位并离校。

1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何时发放? 根据教育厅派遣计划,我校于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毕业班辅导员凭收齐的《离校申请表》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补,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13、怎么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根据《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到报到单位报到后,要主动与户籍、档案管理部门联系,落实户籍、档案转移手续,防止出现户籍、档案遗失等情况发生。

14、选调生如何派遣?

根据往年情况,安徽省选调生名单在7月中旬方最终确定。经教育厅批准,进入选调生考察名单的毕业生可以缓派。待省委组织部公布选调生录用方案后,办理派遣手续。

15、毕业后如何办理改派?

改派须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首先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安徽省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经原派单位、新接收单位同意后,携带原《就业报到证》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新报到证。具体程序请参看研究生院网站《安徽大学毕业研究生调整改派流程》。

16、常用联系方式:

研究生就业办,地址:龙河校区行政北楼219,电话:5108506 党委组织部,地址:磬苑校区办公楼A417,电话:3861546 户籍室,地址:龙河校区邮局隔壁,电话:5108230

档案馆,地址:龙河校区老图书馆北二楼,电话:5106302

推荐第2篇:毕业派遣工作

毕业派遣工作

附件:

附件4: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毕业生户口去向表

附件5:毕业生深造、申请回生源地、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

1、毕业生档案材料 ①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体检表 一起交。

(已考公务员或者国企等接受档案的单位的,在表格最上面写明已考取那个地方哪个单位的公务员,或者哪个地方哪个单位的什么职务,剩下的不用填) ② 入党入团志愿书、奖励证明的登记表。

2、毕业派遣 档案工作

①未就业人员:回生源地(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托管在人事代理

②已找到工作,并且签了就业协议的同学,自己将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交一份到学活203黄老师那里,换取一张派遣单的信息核对单,然后核对好信息,5.10号前将核对单和一份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交给我,我交到学工办。(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学校,学院,单位,个人各一份)。

③已找到工作,但没签就业协议书,要单位开一个就业证明的东西,相当于接收函,

④已找到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无论签没签就业协议,也要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档案人事代理 户口和档案每项每年 120。

除考研保研成功的人,要交给学校派遣费10元/人。

3、户口 转到学校的有九人:马晓春、李慧曦、张连红、赵佳佳、肖芬芳、黄雯莉、莫丽红、党时勇、赵礼。要填户口取向表,填考研学校的要问好招生办,填到街道门牌号。这九人交派遣费5元/人。

推荐第3篇:毕业派遣问题汇总

毕业生就业派遣常见问题

毕业生在完成学业离开学校之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重要的证件,还要清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些问题,避免给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1.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就是平时所说的派遣证,它是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订,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落户手续的书面证明。报到证上注明了毕业生基本信息、接收单位、报到时间等。报到证分上下两联,上联为红色,毕业生持,下联为白色,装入毕业生档案中。 2.所有的毕业生都有报到证吗?

延长学制不在当年毕业是学生和考取博士(国外大学及港澳台的大学除外)的毕业生不需要报到证。其他毕业生都应该有报到证。 3.报到证上的接收单位是哪里?

根据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是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A: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该用人单位。 B: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C:出国、出境包括到国外、境外大学深造的毕业生,接收单位是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

4.毕业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有报到证?如果有,接收单位是哪里?

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时也有报到证。根据规定,毕业时未落实

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派遣单位是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同学们可在网上查询生源地接收单位。

5.没有签协议,只有劳动合同的毕业生能派遣到单位吗?

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就是就业协议,因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该尽快将就业协议交到研究生部辅导员办公室(C211),办理相关手续。

6.什么是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户口本身吗?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户口迁移证只是户口迁移的凭证,不是户口本身。如果不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就意味着没有户口。

7.所有毕业生都有户口迁移证?

凡是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都应领取户口迁移证,被延长学制不在当年毕业的学生除外。 8.毕业生的户口应该迁到什么地方?

毕业生的户口是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迁移的。已签订就业协议和未就业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的依据是报到证,考取博士的毕业生户口迁移的依据是学校录取通知书。也就是说:

A:已经签署就业协议有明确工作单位的,户口按上级规定迁至单位所在地(自带)。

B:其他无明确工作单位的,户口一般应转回生源地(自带)。 C:考取博士的,户口转到录取学校所在地。

9.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户口被迁回原籍,回原籍会不会不利于我们将来的就业?

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户口被迁回原籍,档案送达当地人事局或教育局。这并不会影响毕业生将来的就业。

10.什么时候能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是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在研究生部领取。户口迁移证由学校户籍室办理。

11.工作单位是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单位不解决我的户档关系怎么办?

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般不具有接受劳动者人事关系(户档关系)的权利。他们一般会把企业员工的人事户档关系放在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事局。与这种类型的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一定要在企业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让人才交流中心在协议书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确认,也可以与单位沟通,由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12.签到中小学,但没有编制怎么办?

根据规定,中小学作为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自主权,用人指标需要通过主管教育局审批。

中小学录用毕业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正事编制的,即得到主管教育局的认可(教育局需要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盖章确认),另一种是没有编制的(合同制),这种录用形式,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将毕业生的户档关系托管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13.工作单位在北京上海,我的户口怎么办?

目前,北京上海还很难解决外地毕业生的落户问题。因此,为了,解决户口问题,签到北京和上海的毕业生将被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也就意味着报到证的接收单位和户口迁移的地方都是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14.毕业生的档案有什么作用?

档案能真正证明你的学习经历。档案里面有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以及党团材料。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博)、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15.毕业生的档案该放在哪里?

A:未就业被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档案应该放在生源所在地(原籍)接收的人事主管部门。

B:已经就业的学生应该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

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中小学也不具有档案管理权,毕业生的档案应该由所属教育局接收。

16.毕业生的档案如何送达到单位?

毕业生的档案一般采用自带或机要邮寄方式送达单位。 17.自带档案应该办理哪些手续?自带过程应该注意什么?

毕业生自带档案的需要离校时在研究生部辅导员办公室进行登记,领取本人档案。毕业生在档案自带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拆封档案,并要及时将档案放到报到证指定的接收部门保管。如果将档案长时间放在自己家里或非正规档案管理机关,档案就不再具有证明效力。

18.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但在离校后落实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怎么办?

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19.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毕业生的申请,对毕业生的派遣单位和地区进行调整,通俗的说就是重新办理报到证。

20.一个毕业生在毕业后能改派几次?每次换工作都需要改派吗?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次改派机会。改派不是必须的,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给毕业生提供的一项服务。改派程序只有在新单位需要出具报到证,毕业生提出申请时才启动。

21.改派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规定,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被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申请改派。毕业时有工作单位的,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工作单位变动的可以申请改派。

22.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改派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特别是毕业时被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申请改派。申请改派需要以下材料:

A:毕业时被派遣回原籍的:原报到证(报到证)、单位接收证明。

B:毕业时被派遣到工作单位的:接收单位同意改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报到证、新单位接收证明、本人改派申请。 23.什么时间可以申请改派,改派申请递交到哪里?

毕业生可以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研究生部提出改派申请,之后由研究生部将改派材料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批,受理的时间为每年9月开学以后到第二年的6月止,假期不受理。

24.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后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离校后,还应该及时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如果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而是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放在自己口袋里,过了规定期限就会变成“黑户”,会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2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是的。因为《就业协议书》虽然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合同》。除了“备注栏”外,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司统一制定、格式化的就业协议书仅能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三项内容,它的目的只是在于明确三方在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义务,确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接收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中具体的权利义务,如待遇、工作条件等而签订的一个两方的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所以,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后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推荐第4篇:毕业派遣常见问题答疑

毕业派遣常见问题答疑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

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的白联、蓝联交给辅导员老师录入。黄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红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2、毕业前签约的同学,毕业时户口和档案的处理办法

(1)如果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请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户口和档案直接转移到毕业生的签约单位。(有些毕业生打算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户口迁回原籍。处理办法:可以先由学校派遣至用人单位,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再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办理户口迁移。)

(2)如果对方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比如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以及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没有进沪、进京指标,或本人申请上海、北京户口未获批准等,毕业生可以在单位签章后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中签章;或者申请派遣回原籍,派回原籍者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

(3)如果对方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也不需要《就业报到证》,比如上海、北京的一些单位等,毕业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存放在该中心,不单独代理毕

业生户口。如有此情况的毕业生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户口迁回原籍,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给辅导员老师。

3、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可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录用证明》或《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如果户口、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4、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接到正式录用通知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或有些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含选调生),但暂未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使这部分毕业生能够纳入学校的统一派遣计划,免去毕业后改派的不便,经请示教育厅,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其开具《拟录用证明》或《拟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以及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

5、录取为研究生后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处理办法

将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交给辅导员老师,学校列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

6、毕业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对于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原则上不予缓派,学校不予保管户口、档案。原因是在学生毕业后,学校无法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将影响到毕业生考公务员、购房、结婚等事宜。其户口和档案的管理有两种方法。

(1)实行人事代理。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书到省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在人事代理期间,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办理社保、职称评审等服务。

(2)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派遣时派回生源所在地人社局或人才中心。

7、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如何办理?

省内就业的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基层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省外就业的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8、户口迁出手续如何办理?

由校保卫处户籍室依据工作安排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9、档案如何转移?

由校档案馆依据工作安排,于7月中旬统一以机要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和研究生录取院校。

10、何时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6月底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关通知),请毕业生提前还清所借图书及欠缴学费等。

11、怎么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根据《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12、选调生如何派遣?

根据往年情况,安徽省选调生名单在7月中旬方最终确定。经教育厅批准,进入选调生考察名单的毕业生可以办理缓派。

13、毕业后如何办理改派?

改派可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

具体办事流程请参看《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http:///detach.portal?.pmn=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ia=false&.pen=pe394&bulletinId=d3666a62-8484-11e2-8297-693159622f60)。《调整改派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detach.portal?.pmn=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ia=false&.pen=pe394&bulletinId=201618e1-8482-11e2-8297-693159622f60)。

14、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继续升学毕业生(读博、读研、双学位)不发报到证; ◆办理暂缓派遣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无报到证。

15、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报到期限时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16、毕业生户口的作用

(1)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办理结婚、身份证遗失、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明、失业证明等

17、关于接收函的问题

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事局的接收函;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毕业生需及时将接收函送交辅导员老师,否则,其就业方案仍自动生成为“回生源地未就业”。

18、什么是“人事权”

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19、常用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磬苑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电话:63861383

研究生院

地址:磬苑校区蕙园11#315,电话:63861835

党委组织部

地址:磬苑校区办公楼A417,电话:63861546

户籍室

地址:磬苑校区办公楼B楼一楼,电话:63861184

档案馆

地址:磬苑校区行政楼B402档案中转馆,电话:63861597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电话:62999737,62999739

推荐第5篇:毕业派遣手续指南

给大家发一份派遣手续样例,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09届毕业生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指南

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领取相关材料,方可离校。毕业生离校前应取得的材料有:

 毕业证书(在各院系领取)

 报到证(在各院系领取)

 组织关系(党组织和团组织关系转移)

 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办理)

一、办理毕业生派遣报到手续 (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027-51168665;51168515)

1、派遣

学校根据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制定就业派遣方案,使用《报到证》派遣的毕业生。其派遣原则是:

(1)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直接派遣至接收单位。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已办理户档托管手续的毕业生,直接派遣至户档托管单位。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未签订就业协议,未向招就处递交户口档案暂缓留校书面申请的毕业生,派遣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4)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确定为升学、出国、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升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院校报到。

(5)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可以来校办理派遣手续,两年后来校领取《报到证》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登记。

2、报到

报到时间

由于今年的毕业生有近2000人需持报到证前往单位报到,报到的单位多、人数也比较集中,请毕业生要关注招就处和各自院系的通知,也可从招就处网站上查询通知(http://.cn/zjb/)。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注意和一并前往同一单位报到的同学经常保持联系,听从带队同学的指挥、服从安排、注意安全,不要掉队。

报到期限

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对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部门)报到的,原则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不再享受延长派遣期(二次派遣)两年内的优惠待遇。

报到程序:

(1)毕业生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持《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报到证》签发到各地市毕业生主管部门的湖北省生源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和登记手 1

续。接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各地市人事局(十堰、宜昌、黄冈、孝感、仙桃、随州、恩施、神农架为教育局) ,

(3)非湖北省生源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省级毕分办的,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当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4)升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录取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录取院校报到。

3、后续派遣

后续派遣是指离校时书面申请缓派未办理《报到证》,并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经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同意的派遣手续。后续派遣手续一般在毕业当年7月15日以后开始办理。

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3)毕业证复印件(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后在当年内取得了毕业资格并申请办理报到证,需准备此材料)。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派遣数据,生成报到证号,并确认打印;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4、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或《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不在生源地就业),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经由各级人事部门同意办理的改派手续。

条件要求

1、已办理过报到证;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

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4、在两年择业期内。

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并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5、《报到证》丢失补办手续

《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丢失的有效办理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补办程序如下:

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两年择业期内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原因遗失需准备,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3)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用人单位遗失需准备,需注明遗失原因); 超过两年择业期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领取《报到证》(两年内)或办理遗失证明(超过两年)。

二、户口迁移(负责部门:保卫处51168505;51168531,学院财务处旁)

1、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毕业生户口迁移原则: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保卫处根据招就办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其就业单位。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根据本人意愿(毕业生个人需写出书面申请),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升学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往其录取院校。专升本的毕业生考取后不转档案和户口的,由录取院校出具不转户口、档案的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户口可迁往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保卫处根据派遣方案和个人申请,由个人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登记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到接收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及落户手续。

三、关于户口、档案托管

(一) 有资质的档案托管机构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7]23号文件精神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季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二) 为什么要进行档案托管 是记录人生的轨迹,是你在职业生涯过程中的需要。

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可以办理以下项目的手续

a) 记录并计算工龄、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记录并证明托管时的身份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开具证明

出具考研证明

办理调出调入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出具证明

在托管地办理落户,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指标

党员组织生活和转正,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出国(境)政审材料

j) 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k) 与档案有关的其它事宜

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的户档托管,不能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的手续,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 b) c) d) e) f) g) h) i)

(三) 户档托管对象

在省人才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户档托管,学校的临时户口便可转为武汉市常住户口,托管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到亲友家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如广州地铁、深圳地铁);

2.未签订就业协议,但有就业证明以灵活方式就业的。

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就业的(只能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不能办理托管。

(四) 办理程序

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户档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加盖接收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招就处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毕业时,持《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两张、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交纳30元(含3年档案管理费及户口代办手续服务费)后,于2009年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湖北省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因材料不全而不能落户的,责任自负。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027)87257779 87257771

电子邮箱:hbrc-jyfwk@163.com

服务网址:

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程序

1、申请人到学校各自院系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从“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填好后交学校招就处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5月1日至31日,第二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当年的8月1日至31日。)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一并交到省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3、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凭《就业协议书》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为预备党员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户口迁移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80元;托管期间需开具非就业有关证明每次20元;超期两年若继续申请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

2、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3、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http://,点击“户档托管”→“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亲友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或派出所同意并签章的搭(立)户申请书),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四、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提示

(负责部门:各院系党支部和学院党委组织部,027-51168600,图-516室) 毕业生党员毕业时应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在填写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之前,应与工作单位联系,核实工作单位是否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以及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如因某种原因需回学校重新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原介绍信的有效期内,超过介绍信有效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妥善保管。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办理转接组织关系的手续。逾期未办的,介绍信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五、关于档案整理和转递要求

毕业生档案除入学时有关材料外,还包括:毕业生鉴定登记表、成绩表、体检表、奖惩材料、党团志愿书、担任学生干部及情况的有关材料、报到证副本(白色联)等。

各院系应在每年的6月20日前按班级做好毕业生的档案归档交到学工处。

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湖北省生源毕业生,由学校发往其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人事局或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其人事档案要根据该省要求发往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生源所在地的地市级人事局或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人事档案按照招就处提供的档案迁移地址转递。

4、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户口不能迁往就业地点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户档托管。

5、升学毕业生人事档案按调档函上的档案迁移地址转递。毕业生考取专升本不转档案和户口的,由录取院校出具不转户口、档案的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可将毕业生档案发往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毕业生在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再由学校通过机要局进行档案传递。

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单位(部门)仍未收到档案的,毕业生应致电学校学工处查询,电话(027-51168652)。

六、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

毕业生在武汉市市属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按武汉市毕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在以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1.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点:江岸区车站路1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邮编:430015

(市内可乘30;38;45;110;606;402;502至粤汉码头站)

联系电话 027-82835095 82785752 传真电话:027-82853307

2.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地点: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

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邮 编:430079联系电话:027- 67880504 67880505 传真:027-67880502

3.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2号 邮 编:430056

联系电话:027-84890725 84892274 传真:027-84890727

(市毕办咨询电话:027-824011

48、市人才咨询电话:027-82836148)。武汉毕业生就业网: http:///

二〇〇九年五月

推荐第6篇:大学生毕业,派遣证,介绍信

篇一:办理毕业生报到证介绍信 介 绍 信

xx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兹介绍我校届专业 科毕业生 ,到贵处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手续,请予洽接。 此致 敬礼!

xx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年月 日

办理报到证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篇二:大学生毕业实习介绍信

大学生毕业实习介绍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人力资源部:

兹有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________________专业 届应届(本科 / 专科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人,前来贵单位联系年___月___日 至 ___月___日毕业实习的相关事宜,请予以接洽、支持为感!

此致 敬礼!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年 月 日篇三:大学应届毕业生不知道的报到证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知道的《报到证》 1.《报到证》是什么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在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包分配时期称作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拥有《报到证》。 2.《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作用有:(1)报到凭证。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报到。(2)档案和户口接收的依据。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从学院迁出后,需要办理《报到证》后才能够到用人单位、人事代理部门或生源地办理存档及落户。(3)身份证明。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所以档案里的《报到证》白联(“就业通知书”)是学历证明材料,是档案必备材料。(4)工龄连续计算的依据。在择业期内办理了改派的,工龄的连续计算从改派《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5)职称评定。人事管理部门对办理了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没有办理过《报到证》并且未到指定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就不存在人事关系,也就不能进行职称评定。(6)享受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比如:职业推荐、失业补助、再就业培训等等。(7)转正定级。我国目前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即可转正定级。 3.学院集中办理《报到证》

学院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步:(1)毕业生将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函》等有效材料交给毕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做出判断,将“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就业《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2)对于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有的是省级部门,有的是市级部门,以各省(市、区)当年实际政策为准。(3)正在落实就业单位或拟考研升学的毕业生,可申请“暂缓派遣”并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经各系(院)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后,可延缓两年就业(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一致)。 第二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各系(院)的派遣方案,审查无误后,将各系《就业协议书》等送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第三步:省就业中心对我院该年度的就业派遣计划进行审核,并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四步:发放《报到证》。地点:东校区数学楼21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5月下旬至7月上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集中审核办理两批《报到证》,集中办理阶段由各系(院)就业专干(一般为毕业年级辅导员)统一领取,要求:(1)各系将《报到证》下联(又称“就业通知书”,白色联)存到毕业生的档案袋;(2)将《报到证》上联(即“就业报到证”,蓝色联)发放给毕业生,发放前提是毕业生已经取得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未能获得毕业证者没有派遣资格,不能办理《报到证》。 4.为什么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

为确保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便于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进行自主择业,接受免费就业辅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根据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最新政策,未申请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毕业生户口、档案随转,接收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因留校复习考研等不想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应填写暂缓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已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在毕业两年内——即择业期内,省就业指导中心对其提出的需要调整派遣申请免收改派费(具体政策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解释)。 毕业生应当在毕业时领取《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期限到指定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通常为省级就业中心、市级教育局、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省级公务员局(见《报到证》抬头的称呼),在择业期内将在《报到证》上标注的接收单位管辖范围之外就业的毕业生,建议毕业后不急于到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改派后工龄不重新计算当为例外,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注意:到生源地《报到证》上标注的报到日期通常为两个月,毕业生最好在此时间内报到。各地人才中心往往根据《报到证》的办理日期开始计算工龄和转正时间。 5.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注意事项

⑴毕业时正在落实工作单位,可以申请暂缓办理就业《报到证》。须签订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作的《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⑵申请暂缓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需要调整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携带毕业证、就业材料和学校开具的证明等直接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即可。

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毕业满两年还未办理《报到证》的,由省教育厅按照各地政策统一派遣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并发放回生源地《报到证》。 6.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

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步骤: 第一种情况,派遣到单位:(1)首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2)携带协议书或合同到辅导员处开具介绍信;(3)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4)至省就业中心(“介绍信”上有地址和电话)办理《报到证》(到达后排队即可办理、领取)。省就业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商住楼三楼,电话:0731-82816663。 第二种情况,派遣回生源地:(1)在学校就业网“办事指南”下载《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仔细填写毕业生信息及自由择业单位详细信息(学校集中办理时无须填写);(2)辅导员开具介绍信;(3)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审核;(4)持《申请表》、《介绍信》、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至省就业中心审核签发《报到证》。7.《报到证》改派

第一种情况:非派遣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改派的前提条件: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毕业生凭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到学校就业中心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经审核、登记后至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需要支付 “改派费”(省就业中心收取)。

第二种情况:毕业时派遣到生源地,现在生源地之外正式就业。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原报到证(含上、下两联)、新签约材料及 “改派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后到省就业中心换发《报到证》,两年的择业期内免缴改派手续费。 8.《报到证》遗失补办

《报到证》在开具日期之后1年内的遗失,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社(如《衡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要取得当期报纸一份)。到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省就业中心补办。

第二种: 在学校开具介绍信后直接到省就业中心挂失并补办。

开具日期1年后遗失的,办理步骤如上,不同的是,省就业中心补开的是《遗失证明》。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

推荐第7篇:毕业档案派遣流程(修改)

关于毕业生档案派遣的相关问题

一、毕业前可能涉及到工作的相关概念

(一)“干部身份”、“报到证”和“档案寄送” 1.干部身份。干部身份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一种说法,一直沿用至今。凡是国家计划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能正常毕业、获得学位的毕业生都视为具有“干部身份”,不存在保留、丢失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报到证”是国家干部身份的重要证明,因此一定要保管好报到证(报到证事项参见下文)。但由于经济体制转变,“干部身份”的概念弱化,成为一个只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人事管理中才有体现其意义的概念。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用过分紧张“干部身份”的问题。

2.派遣与报到证。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不能正常毕业、升学不签发报到证,办理暂缓就业暂不签发报到证),报到证由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离校当天在学院由本人领取,《报到证》有效期一个月,毕业生务必在期限内持《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期限内遗失并提出申请可以补发,报到期限外遗失不予补发。办理了暂缓就业、考取研究生及不能正常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默认设置所有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为“回生源地未就业”,如不提交任何资料到学院辅导员处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将按个人生源地人事局打印派遣。如需派遣至就业单位、挂靠人才中心、异地人社局或属于升学、出国、暂缓就业(各种就业方案所需材料附后)均需在5月29日前提交相关资料到学院辅导员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才能形成就业派遣方案。6月3日起至6月10日暂时停止上报工作,待系统重新开放后可补充上报。今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1日起停止编写毕业生就业方案,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就业方案的,需由学生本人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3.档案寄送。学校一般会在七月初安排装档、七月底安排档案转寄,一般由学校以机要件形式邮寄至档案接收单位(正常情况下,报到证是档案寄送的依据)。档案不可自带。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请大家务必关注和确认自己档案的去向。个别单位(如武警边防)要求7月初毕业生档案一定要交寄到单位,请有关同学提前知照辅导员,便于做好协调工作。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由学校7月4日移交至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在此之前,学生可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在此之后,需待7月20日左右后自行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

(二)“户口迁移”

户口在学校且需要迁出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户口迁移具体信息报给班长,报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地址不是随意填报的,迁回生源地的按原生源地址回迁,迁至用人单位、人才中心的必须以有效的人事接受函和准确的入户地址为依据。

户口在学校且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户口在暂缓就业有效期内(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保留在学校保卫处。暂缓就业到期仍未回学校办理迁出手续的由保卫处统一办理迁回生源地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生源地且需要迁出的同学,毕业后凭报到证和有效的接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暂缓就业

为了给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对毕业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转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具备派遣资格,暂不签发报到证。

主要适用于已就业但单位还没办好人事接收证明、通过公务员面试待政审(收到调档函后可及时取消,重新办理派遣手续)的同学。注意,暂缓就业有利也有弊,利处就是保留派遣资格,符合部分公务员招考职位要求(注:越来越多公考职位面向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方便今后办理各种手续;弊处就是不计算工龄,影响购买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毕业生提供失业证,而办理了暂缓就业是无法办理失业证的,失业证必须取消暂缓就业后回生源地街道办办理)。请根据个人情况及今后发展计划选择是否办理,具体请参看《毕业须知》第六章。

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5月29日前)。学校在6月3日前,连同第一次就业方案将本校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信息网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在6月20日至30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后,发放至学院由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本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签署后毕业生自行保留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是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事项的必备材料,同时也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个别国有企业招录中证明毕业生具备派遣资格的唯一证明,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就业信息与派遣信息。

就业信息与派遣信息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就业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可提供同事电话)、薪酬、工作地点等。就业信息不对就业派遣方案产生任何影响,如毕业生A办理了暂缓就业,他在一家不解决户口档案的公司工作,他的就业信息上报后,他的就业方案仍是暂缓就业,不受任何影响。就业信息只需要告诉辅导员,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二、各种方案情况

(一)升学(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

升学(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的同学需在5月30日前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填报升学方案,并上传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等资料。升学的同学不签发报到证,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对应研究生学历的报到证。

(二)出国留学

申请出国留学的同学需将留学的国家、学校、专业、家庭联系方式及签证和offer的扫描件报送给辅导员,由辅导员上报信息,出国信息上报不影响报到证的签发,报到证按生源地派遣、档案按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寄。

申请出国的同学如不希望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可请自行联系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档案挂靠手续,网址:http://www.daodoc.com/index.htm。

(三)暂缓就业

除升学、出国、已就业且接收手续齐备的同学之外,凡能正常毕业的同学都具有申请暂缓就业的资格。办理暂缓就业主要流程包括: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户口在学校的同学还需要签订婚育承诺书)——学院上报暂缓就业方案——学生签署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协议书并保留一份。暂缓就业有效期为两年(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暂不签发报到证,报到证在毕业生取消暂缓时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

对于希望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公务员的同学需要注意:暂缓就业只是暂缓有效期内保留了毕业生的派遣资格,并不是实际上等同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公务员招考中,只有职位要求中注明了暂缓就业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

(四)就业

*已签订三方或劳动合同: 1.回生源地就业

“回生源地就业”即就业单位所在地与毕业生生源地一致,且毕业生希望户口、档案、报到证均回到生源地,此种情况下不需要另外提供有效的人事接收证明,可以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合同、录用函派遣。

2.跨生源地就业

“跨生源地就业”指就业单位所在地与毕业生生源地不一致,此种情况下如果需要报到证、档案、户口均派遣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人事接收证明。有效的接收证明包括:①各地市(县、区)人事局、教育局签发的录用通知书(接收函);(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就业单位除外);②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接收函);③省外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接收函)外省学生在生源地级市落实单位除外); ④ 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另外,希望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挂靠)将户口、档案、报到证派遣至相应城市的毕业生请注意:务必选择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挂靠,且尽量不要通过学生代理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政策不清晰、时间把控不到位而贻误了派遣、入户。

*未签三方,未签劳动合同,但正在实习(包括考公务员、考研、出国,但未办理好档案派遣手续)

无论是否正常派遣,都需要报送就业信息。

1、确定在实习单位就职

由于已确定派遣信息而只是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因此建议在学校下达通知时先办理暂缓就业,在办理好档案接收手续后再根据要求取消。(否则档案派遣回生源地,后需自行前往生源地再次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2、不确定是否就业,准备继续考公务员、司考、考研等

对于在律所实习并想挂实习律师的同学,相当于已经就业,一年半载后取得律师资格可根据需要选择考公务员、考研等。由于实习律师需要将档案挂靠在律所,因此理论上不建议选择暂缓就业。若律所有档案接收权,则将档案派遣至律所,若律所没有档案接收权,请到当地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挂靠手续,否则不计算工龄。

对于其他想继续以应届生的身份考公务员的同学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办理暂缓就业

特别提示:现实中可能存在很多情况是没有讲到的,而各种政策都有利有弊,千万记住“暂缓就业”并非万能牌,请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计划来选择办理何种手续,切忌听信网络上或师兄师姐的建议而随便做出选择。不管今后如何发展,道路还需要自己走,因此自己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样才走得顺畅、踏实。祝愿大家一切顺利!~

推荐第8篇: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1、生源信息审核上报

2、毕业生开户注册

3、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确认

5、省人事厅打印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派遣

6、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

7、就业报到和实名登记

8、毕业生档案发送

(上面是我们毕业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前两条已经完成了,目前要做的就是第3条。因为就业信息录入不上,省厅就打印不了派遣证(因为省里面没有你的信息,派遣证是用来移档案的,档案就不用我说了。)

二、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形式以及需要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

1、签约

签约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利益采取的一种就业措施,毕业生只有与工作单位签约,档案才能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的干部身份才能得到利用,工作单位才能与学生的档案产生直接的联系并利用学生的干部档案为毕业生交纳各种保险,并且从档案转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同时毕业生也将享受单位所在地政府的各种地方福利政策。 因省外签约情况特殊,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亲自打电话到学校就业办,由就业办老师指导签约。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

2、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应征入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出国(工作、学习)——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

5、升学

6、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经找到理想工作的同学可以询问单位能否进行网上签约,能够网上签约的现在就可以和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了。

三、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

人事代理指毕业生离校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学生的档案将打回生源地,档案没有工作单位挂靠,无法计算学生的工龄,干部身份无法转正定级,两年以后干部身份自动取消,这部分同学可以申请在学校办理人事代理,费用是每年300元,另外人事代理的学生要交2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人事代理没有地域限制,包括烟台市六区以内的都可以。除了能够与工作单位签约和升学的学生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既保障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又方便毕业生将来档案调动。

档案托管指的是烟台市六区以外的想长期留在烟台工作的毕业前暂时没有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的学生,由托管公司和学生签约档案暂时代管,费用是120元,这种形式的好处就是学生档案流动方便。但是不能计算工龄和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托管的期限是一年,学生一年以内档案一定要转走。(一年之内能够找到单位签约的学生可以做档案托管,否则不允许)

推荐第9篇:关于毕业后人事档案的派遣

毕业后,人事档案的派遣去向:

[注] 档案里面有各个学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所以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人事档案。

【A】与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约,如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档案调往部门:签约单位人事部门

【B】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约,如私企、部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档案调往部门: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备注:无人事权的企业可在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人事代理”,有偿保管档案:240元/年

【C】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档案调往部门:生源地县级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后,当初上大学前来户口的派遣去向:

[注] 学校根据毕业生签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开具,意味着该毕业生的户口已从学校集体户中迁出,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拿到指定的派出所落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都是落户的重要材料,务必妥善保管。

【A】与有自有集体户的单位签约

户口派遣地:签约单位集体户

【B】与没有集体户的企业签约

户口派遣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集体户

备注:没有集体户的单位,员工户籍可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有偿保管户口:120元/年

【C】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户口派遣地:生源地县级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落户时,应注意的三点问题:

【A】落户某城市期限:应届毕业生落户的最后日期以当地规定的时间为准。毕业开具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对应届毕业生而言,有效期可延长至当年12月31号。

【B】落户时,所提供的报到证报单位、签劳动合同、交社保的单位必须是同一家单位。

【C】落户某城市的前提是,该毕业生人事档案必须先转入该单位人事代理的人才中心。

推荐第10篇: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说明

1.签订协议的同学:

是否已经将三方协议交到慧星楼202毕业班,未交的同学请于6月22日前交到毕业办,毕业班将于25日进行第一次档案派遣工作。7月初第二次派遣,未在学校集中派遣的同学需7月中旬自己到省毕业办办理,需携带毕业办证明及相关材料。

说明本单位是否接受档案,如已经签订协议,但是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需要用人单位开具不接收档案的证明,不接收档案的同学允许自行解决档案问题,如(就业代理,派回原籍,灵活就业表)

2.未有签订协议的同学,但是有工作单位的情况,需要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登记表工作

一栏单位名称、部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必须填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在本表中加盖公章,可另附用工说明,即证明学生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并加盖公章。公章必须清晰,最好原件,传真件也可。

未签订协议的同学,请妥善保管一式四份的协议书,两年内派遣和改派需要使用。

3.出国及升学的同学:需上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一式两份,写

清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4.办理就业代理的同学,一年期满后要及时和代理机构保持联系,申请解除或延续

(26901929,26901900)

5.办理档案回生源地和延缓派遣的同学,需要到学院开具申请材料,学院统一上报。档案

原则上毕业后学校可以保留1——2个月,不建议留在学校。派回原籍的部门单位由省毕业班统一规定,各省市情况不同。

6.户口问题暂时还没有准确的通知。等待公安处20日左右的通知。

7.研究生毕业典礼将于7月5日举行,学校将在6月25日后委托邮政局为大家办理行李

托运,现在进校的物流托运公司均不是学校委托。

第11篇: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须知

201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须知

今年暑期,我校主校区共有1930名研究生毕业,为了做好暑期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使毕业研究生能按时顺利离校,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地点、单位

1、时间:6月23日8:00——17:00。

2、地点:西边体育馆

3、参加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的集中办公单位有:研究生院、后勤集团、华宏公司、校医院、保卫处、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

1、在各院、(系、所)领取《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2、持《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等接转手续(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统一办理);欠费毕业生需到所在财务片清理有关手续,到校财务处学费管理办公室缴清培养费;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相关手续,毕业生只需在所在楼栋办理;华宏相关手续,需提前到华宏公司缴清住宿费和水电费;办理图书馆借书证归还等手续时间为6月20日,详见《图书馆办理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保卫处、医院在集中办理地点办理盖章和医疗证交回手续。

3、待分的毕业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就业去向为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档的毕业生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院系收齐,交学校就业办为其办理集中报到的相关手续。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在当年10月30前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和“户档托管申请表”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审核办理,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或邮寄回学院。

4、办理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上各项栏目后,持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转户口、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5、欠费的毕业生(欠学费、住宿费等)请按学校财务处有关交费须知办理交费手续后,持学校财务处盖章的收据(注明“费用结清”)和离校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6、毕业研究生办理行李托运由后勤集团集中办理,需要搬运行李至集中点的毕业生,请致电87542148或87542744。

7、到上海就业的毕业生凭上海市《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到就业办登记,由学校集中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8、毕业派遣时没有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不包括欠费的毕业生),请将报到证或将“离校手续通知单”复印,到时凭复印件领取证书。

9、毕业生无派遣费。需提供奖学金金额和发放日期的毕业生请与院系教务员联系。

10、凡是7月31日前不能答辩的学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需交还借用学校的书籍、资料软件以及本单位(教研室、课题组、实验室)的器材等公物。

2、毕业研究生的行李托运时间具体安排与本院(系、所)本科生的行李托运时间相同,超过此时限,学校不负责托运事宜。

3、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做到尊重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及时妥善地办好离校手续。

4、毕业研究生要做到文明离校,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和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意外。

5、毕业派遣期间,对不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的毕业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档案将于7月20日前由学校档案馆发往派遣地方。有工作单位者档案将转到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考取博士和博士进站的档案将转到学校的招生部门或档案部门;回生源地者档案将转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所有档案转递信息请向学校档案馆研究生部查询(电话87558287)。

2、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有时间限制,望同学们在规定期内办理,过期不办者,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接收和落户手续。

3、毕业生办理后续派遣、改派等有关手续。从7月1日开始,每周一受理签约盖章、后续派遣、违约、改派申请等手续,周二上午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不对外办公),下午发放报到证,。落户北京、上海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请务必提交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具体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

4、已办理户档托管毕业生的后续派遣,其协议书由学校盖章,毕业生于7月底以后持已签约的协议书、托管表原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号

第12篇:毕业研究生派遣回原籍申请表

天津科技大学年毕业研究生派遣回原籍申请表

毕业生基本情况

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生源地:家庭电话:联系方式:

协议书编号:

毕业生签字:.

年月日

学院意见(章) :

年月日

第13篇:春季毕业研究生延缓派遣申请书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

春季毕业研究生延缓派遣申请书

本人是201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因(请勾选:

1、未落实就业去向;

2、单位暂时无法办理接收手续;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请随2013年暑期毕业研究生一起派遣。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接受《延缓派遣须知》的内容。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信息:

学院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生源省市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延缓派遣须知

1、学校只将申请人的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其他离校手续按规定正常办理,注销学籍。

2、在统一办理暑期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之前,学校不受理春季毕业研究生的派遣申请。如在2013年6月21日之前仍未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在派遣时将按有关政策将申请人的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

3、学校只负责办理申请人的就业派遣事宜,因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学校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与学校无关。

备注:此申请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学院和学校就业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第14篇: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派遣工作细则_1027145333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派遣工作细则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使我校毕业研究生能熟悉掌握毕业派遣过程,顺利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负责毕业研究生信息上报、办理派遣手续、政策咨询、组织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每年

9、10月,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审核应届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核对原始数据,并将确定审核结果上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每年10月下旬,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根据毕业生人数向学生下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指导手册、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3.当年11月至次年12月,由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收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第一批统一派遣在次年3月中旬,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根据研究生签订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统一到辽宁省毕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研究生院第二批统一派遣在次年6月底,第三次统一派遣在次年8月下旬,第四次统一派遣在次年12月中旬。(具体派遣流程安排届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5.报到证上联(粉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证下联(白色)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1.关于《就业协议书》

毕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的(含考取国家公务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关约定要以书面形式落实在协议上,并签字确认。

就业协议书的签字(盖章)程序,按甲、乙、丙三方顺序进行。甲方在乙方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前,务必注意填写双方约定的条款。原则上,加盖乙方印章的《就业协议书》视为乙方出具了接收函,同意接收甲方前往工作,如一方提出违约,需征得对方书面意见。

《就业协议书》系三方协议,需由毕业研究生(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培养单位(丙方)共同签订。正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律以学校推荐盖章后的协议为准,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即刻生效。复印件,口头协议或约定无效,学校不予承认。丙方在审查协议书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以及存在违反政策、法规的,将通告协议无效,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签订后的《就业协议书》,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保留两份。毕业生应及时将应由乙方留存的《就业协议书》返回用人单位。

2.签约时间

毕业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参加暑期派遣的研究生应在当年6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乙方盖章的《就业协议书》集中上交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

3.关于补发协议

研究生院下发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应妥善保管,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补发的,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损毁,需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2)若毕业生尚未签约,《就业协议书》损坏或丢失,则需填写“补领《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申请表”,并经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核实后,补发《就业协议书》。

(3)凡因补办《就业协议书》而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 签订就业协议时,如乙方无人事接收权,需其上级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生源为接收单位所在省、市之外的毕业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要了解当地(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大连等)对外地毕业研究生进入该地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如有限制,要征得单位所在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 报考博士的硕士毕业生,如已落实就业单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应在“备注”一栏中对报考约定进行说明。协议中约定允许报考的,学校不按违约处理。协议书没有报考约定,录取后被用人单位追究责任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参与就业派遣的,应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交研究生学院学生管理科备案。

(3) 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为择业期,在此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 可持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5.违约处理

毕业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隐瞒、伪造事实,欺骗组织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签订

生效后,签约方中任何一方提出违约需经三方协商同意,违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又以非正当手段获取《就业协议书》,并重新择业的毕业研究生,要向原签约单位道歉,取得其谅解,并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学校对其新的就业选择不予承认,除按违约处理外,还要视其对学校声誉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毕业派遣

1.派遣范围

依据录取情况,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学校负责推荐。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给予派遣。

培养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按照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和委培协议办理,学校不予派遣。

2.档案转出

毕业研究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自行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党员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由研究生院以机要方式统一寄发。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依据录取时三方协议办理。

3.改派

毕业研究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就业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就业单位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已发的《就业报到证》;②原接收单位说明理由的退函;③原已签订的《就

业协议书》一式二份。如在重新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相关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五、附则

1、在当年6月底之前派遣的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学校以机要形式发到毕业生工作单位。

2、当年8月底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生院将档案统一以机要形式寄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

3、本工作流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10月25日

第15篇:关于毕业派遣的几个问题(先看这个)

关于改派、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派遣

1.改派

受理对象: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提交材料:毕业证书、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即附件1。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改派地点: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杭州市华星路203号)办理手续。

2.在非生源地工作,申请户口档案回生源地。针对目前的征地和拆迁赔偿问题,在政策允许和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对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个人户口档案作适当调整。

(1)毕业生填写《户口和档案回原籍申请表》(附件2)递交学院初审,学院初审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院将名单汇总,填写《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特殊派遣统计表》,连同《户口和档案回原籍申请表》一并上交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

二、关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的说明。

1、报到证

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转出和落户的凭证,也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如教育局等)和企业等入编的必要凭证。

移证到派遣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派出所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2月前。

答:第一种情况: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不需改派,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便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种情况:申请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后在非生源地落实了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到原籍人才市场和新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办理改派。

先到学校学生处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附件3);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补领(杭州华星路203号)。

2、户口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毕业生只有报到证。

112月前。

2、户口迁移证(原件)、报到证、一寸照片一张、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前往户口迁移证上派往地的派出所办理。详情咨询各地派出所。

3答:先到应落户地派出所开未落户证明,再到学校保卫处填写相关表格;后到派出所办理补领。

3、档案

1人才开发中心、慈溪市人事局等。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升学学校招生办。出国的回原籍。

2:毕业生务必在8月前后到报到证上打印的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的转寄情况,并落实户口迁移。若未及时报到,可能引起档案丢失、户口迁移证作废的情况。

第16篇: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日常工作指南

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日常工作指南

1、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程序:

(1) 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2) 填写乙方栏内容,本人签字,学员盖章

(3) 寄(送)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4) 单位盖章寄回后到学院盖章

(5) 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

(6)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

(7) 由本人按要求寄(送)用人单位和所在学院

(8) 用人单位要求我校先盖章且已有接收函者,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可

先行签字盖章,但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全称并录入相关信息

(9) 本人和用人单位未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不

受理

2、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程序(受理时间为每年元月份启动):

(1) 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退还原协议书

(2) 出具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函

(3) 出具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4) 培养单位审核、盖章,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登录,提出申请。

(5)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取上述材料,在网上受理违约申请(录取公

务员、选调生、录取博士生不计违约率)。

(6) 发放新就业协议书,由本人当场填写用人单位全称(请研究生招生就

业工作处的老师把“户口迁移地址”一并改正)。

(7) 要求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先盖章的,可依据接收函签字盖章并录入

相关信息。

(8) 每人只能办理一次违约

3、毕业生提出违约后,原签约方一时无法提供解约函,而新接收单位又要求马上签协议,毕业生要求先领新协议书,再办理违约:

(1) 同一人不得同时拥有两份就业协议书

(2) 按违约程序办理

(3) 特殊情况由本人写保证书并有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经研究生招生就业

工作处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4、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在毕业生违约申请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1) 对毕业生的违约要求,我们的态度是:维护学校声誉,尊重双方权益;

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不盖章

(2) 毕业生所在学院可酌情签署意见、盖章

5、已签到就业协议书,又考取公务员或选调要求违约的:按违约程序办理;不计违约率。

6、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又录取博士研究生:凭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我处收取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函、就业报到证;不计违约率

7、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或自筹的研究生在读期间,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并要求转递人事档案:

(1) 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意见、培养单位意见、用人单位接收函

(2) 经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新领导批准,由招办办理非定向或自筹转为定

向培养手续,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3)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和培养单位记记录留存备查,该生毕业时派往

该单位

10、改派程序:

(1)改派对象:因故需调整毕业去向的应届毕业生

(2)改派时间:初次派遣的两年以内:改派次数为一次

(3)改派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培养单位意见、原派遣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函、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原就业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

(4)改派须由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出申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办理。

(5)跨省区改派的报教育部审批,省内改派的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批准后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6)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

(7)辞职者不予改派

11、户口、档案托管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期间户口、档案实行托管。我校研究生户口、档案托管机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未就业的户口、档案托管可选择下列户档托管机构: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武汉市人才市场或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3)异地就业的户口、档案托管可选择下列户档托管机构: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家庭所在地人才中心

(4)出国留学的户口、档案可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便于回国后的就业派遣

(5)我们推荐护档托管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因为该中心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机构,可方便毕业生的后续派遣

第17篇:学校短期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墨雨计算机职业学校

短期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墨雨计算机培训学校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张掖市宣传文化中心101室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乙方派遣人员到甲方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

二、工作地点;

乙方派遣人员到甲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乙方派遣甲方 人,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1、甲方不得私自将报酬支付给派遣员工;

2、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派遣员工的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派遣员工的报酬;

4、甲方可按月通过乙方向派遣员工转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7、乙方应按时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足额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及相关福利,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实行 (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乙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 执行。

3、甲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

六、被派遣劳动者工伤、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工伤、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八、经济补偿等费用;

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对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当依法解决。

九、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 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十、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甲方按时(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于当月 日前提供正式往来发票,因发票产生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人/月。

3、甲方按月向乙方拨付派遣人员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费用。

4、付款方式: 。 十

一、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2)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3)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对派遣人员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培训。甲方应提供派遣人员的必备劳动保护用具,劳动安全措施及生产工具及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7)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及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甲方每月按时给乙方提供派遣人员当月考勤。

(8)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内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申报工伤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8篇:实习托管协议(学校 派遣公司)

实习托管协议

委托方:***学校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人力资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方为了能给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实习条件,受托方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实习生托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受托方的义务

受托方愿意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委托方实习生的专业实习需求与条件,为委托方的实习生寻找声誉良好的实习单位,为委托方实习生提供实习机会。同时,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受托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配合委托方,共同参与管理实习生;

2、为实习生的实习活动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安排;

3、为实习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金额、保险费支付等,由受托方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

4、代为接收和管理实习单位支付的实习津贴,并按实习单位与委托方签署的实习协议的约定金额,及时将实习津贴支付给实习生;

5、代表委托方,安排实习生实习活动;

6、实习生因故被实习单位退回时,代表委托方办理相关退回手续;

7、管理与实习活动有关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

8、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向委托方报告实习活动的情况;

9、其他委托方委托的事宜。

二、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保证其托管的实习生是委托方的在校学生,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习条件;

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实习生名单及实习生的各项信息资料;

3、委托方应保证实习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以及专业素养,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4、委托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尽职履行对实习生的教育指导义务;

5、根据委托方与实习单位签署的实习协议,履行实习协议的各项义务。

三、实习生计划

1、委托方应至少提前6个月,向受托方提供实习生的实习需求和实习计划,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的实习生计划后,及时为委托方寻找声誉良好的实习单位;

2、受托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后,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及实习生应及时与实习单位签署书面《实习协议》。

四、实习事故处理

实习生在从事实习活动时发生的人身伤害等,由委托方根据委托方与实习单位签署的实习协议处理。委托方与实习单位就事故处理产生争议时,受托方应从中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争议。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明确事宜,或出现需要变更协议内容时,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学校受托方:***人力资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第19篇:学校毕业自我鉴定

学校毕业自我鉴定

斗转星移,时光匆匆,中职的三年生活也是那么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学校毕业自我鉴定。曾记得从刚跨入中职时的迷茫与失落,而经过几年的磨练,无论从心理、技能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现今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更多的是从容、坦然。我知道,人总是要去面对的,就看自己如何去把握,如何实现角色的转换。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中职三年的学习积累和技能的培养。下面就是本人的自我鉴定范文。

; ; ; 我自认为无愧于中职三年,在思想上,我严于律己,积极要求上进,因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于2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中,荣获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优秀学员”荣誉称号。

; ; ; 通过这三年的学习使我懂得了很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从那天真幼稚的我,经过那人生的挫折和坎坷,到现在成熟、稳重的我。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不可能存在一帆风顺的事,只有自己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驿站。当然,三年中的我,曾也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这缘由于我的不足和缺陷。但我反省了,这只是上天给予的一种考验,是不能跌倒的。中职生的我们应该善用于扬长避短的方法来促进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能力。

; ; ; 在生活上,我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中,我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尽我所能热心帮助同学,平时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及学院和班集体的各项活动,课余时间注意加强锻炼身体,毕业鉴定《学校毕业自我鉴定》。

; ; ; 人这一生并没有多少个三年,而这三年的锻炼,给我仅是初步的经验积累,对于迈向社会远远不够的。因此,面对过去,我无怨无悔,来到这里是一种明智的选择;面对现在,我努力拼搏;面对将来,我期待更多的挑战。战胜困难,抓住每一个机遇,相信自己一定会演绎出精彩的一幕。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回首着校园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欢笑,有悲伤,有成功,当然也有失败,但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但更多的是在这期间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修养和能力.

在思想品德上,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关注国家的时势要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我对我们党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并用真诚的热心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去关心和帮助他人!

在学习上,由于高考落榜带来的灰心,曾有一阵消极,为珍惜这学校所给的学习机会,用从未有过的拼搏的精神学习自己的专业,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一些网络和办公软件来充实自己,并在学校得到了肯定,连获三年学校的奖学金,我相信自己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中,能有更大的进步提高.

在生活和工作中,当然我也有自己的缺点,就是性情太直率了,需要处事冷静稳重才好.我对班级和学生会工作热情,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对人友善,注重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

现在我拥有年轻和知识,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第20篇:毕业赠言学校

你必须足够勇敢

在害怕的时候

能够自持仍能持人

你必须足够坚强

在脆弱的时候

能够自助仍能助人

作一个胜不骄

败不馁的人

能坐而言,又能起而行

潜心认识这个浩瀚的世界

入睡前反省自己

了解重大的差别就在于细节

相信罪恶报应

又始终心怀感恩

对给予你顺利和苦难的人和一切

走向成就

你要学习在风暴中站起来

你要学习为失败者加把劲

你要心地纯洁,目光远大

有能力展望未来

但不忘记过去

在领导别人之前先学会自治

懂得真正的领袖不仅是设计师、牧师和教师,

还是仆人

要有充分的幽默感

决不拒人千里之远

但内心经常保持严肃

你要懂得恭敬

时刻记住

真正的伟大是单纯

真正的智慧是兼容

真正的力量是谦和

《学校毕业派遣范文.doc》
学校毕业派遣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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