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保证书范文

2022-10-17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三违保证书

三违人员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在xxx(掘进一队)单位从事掘进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我保证: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时刻铭记“四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xxx 2015年6月1日篇2: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学生保证书范文】

尊敬的校长:

我在之前的学校不好好认真学习,但是我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我现在才很小 ,我还有去拼搏的能力。我还想在拼一次,在去努力一次,希望老师给予我一个做好学生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那样的生活充实,这样在家也很耽误课程,学校的课程本来就很紧,学起来就很费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各课都努力往上赶

我犯了很多不应该犯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家长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愿,也是对家长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以前不该做的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以后我决定制定以下学习方法: 1.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每天回家先把当天的作业完成,再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复习。而且,要充分利用零星时间。零星时间积少成多,集合起来,就是宝贵的整段时间。在学校,要安排好自习课时间。不能把完成作业作为自己自习课上的唯一任务。在还没有真正弄懂所学知识时不急于做作业。 2.要注重预习和复习。

每次预习不用太多,一节内容即可。通过预习,找到暂时无法理解的问题,待老师讲过后看看是否已经被解决。否则,就向老师请教。除了预习,还要做好复习。每节课后,利用一两分钟的时间快速回忆课堂上老师所讲的主要内容;每天中午,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回忆上午所学几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到了晚上,把一天所学知识内容都复习一遍。周末把一周所学知识复习一遍。 3.注意课堂听讲效率。

在预习的基础上,课上专心听讲,不开小差,沿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地听讲、思考、领会,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所学内容。并且做好笔记。尤其是老师反复强调的、相似知识的对比、课文内容与现实相联系的知识点、分散知识的归纳综合等等都好笔记。

无论怎样,不能把自己所指定的目标计划当作一句空话。我要踏踏实实,持之以恒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希望校长可以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谢谢。【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 检讨人:钟冰伟

【企业保证书范文】

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本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汽车品牌经销商的相关要求。

二、本企业经授权合法拥有前表所述的品牌汽车的销售权,以及店铺名称、商标、标识的使用权,且已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遵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将依法与汽车供应商/汽车总经销商签订授权合同/协议,并按合同/协议的规定销售汽车。

五、遵守与进出口、分销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六、遵守与本企业经营相关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七、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八、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 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工作保证书范文】

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质量保证书范文】 xxxxxxxxxxxxx公司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均严格按照 iso9000认证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现对我公司生产的xxxx产品提供如下质量保证:

1、我公司保证产品在出厂会对产品进行各项指标的严格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2、我公司保证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如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我公

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如果产品超出了我们的保修期限,我们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您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免费保修,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有偿服务。 *超过保修期; *不能提供购买凭证的;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修而造成损坏的(特别注意发生进水、摔坏以及人为的损坏); *客户擅自维修、拆卸产品的或者客户委托非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人员维修,拆卸产品的; *使用非正规的劣质通信电缆造成的损坏; *由于水灾、火灾、雷击、地震等不可抗拒灾害造成产品发生故障或损坏的; *其它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我公司技术人员将做到有问必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或解决方案,质保期内需要现场处理,保证48小时到达现场。 xxxxxxxxx公司

垂询电话: 技术支持:

【承诺保证书范文】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保证书范文大全范文】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结为夫妻,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交往。 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送点小礼物或金钱。 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6.双方若有本协议第

三、

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执行。 7.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8.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 9.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 10.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11.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 12.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3.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婚前保证书范文】 1.我保证:从现在开始,只会对宝宝一个人好,只宠宝宝一个人,不会骗宝宝,结婚以后更是一如既往,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爱我家宝宝。

推荐第2篇:三违保证书

抵制三违,按章作业安全承诺书

租赁中心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刹住“三违”行为,巩固和发展我处安全生产良好局面,我特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牢记安全第一,敬畏职工生命;严守安全法规,倾心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制止“三违”。

2、保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动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不上岗作业,坚决作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绝对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安监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4、严格遵守租赁中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三不伤害、三不违反”。

5、坚持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坚持做到“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 保证人: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篇2:抵制三违保证书

“抵制三违,按章作业”

安全保证书

为深刻汲取2010年3月份重特大事故多发教训,切实加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 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为项目部2011年全年安全生产开好头,我特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牢记安全第一,敬畏职工生命;严守安全法规,倾心履行职责;坚持四化方向,落实五高标准;担当政治责任,打造平安49处。

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制止“三违”。

2、全体职工保证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主动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不上岗作业,坚决作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绝对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安监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4、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

5、坚持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发挥安全岗员、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坚持做到“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

保证人: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篇3:“三违”人员保证书 “三违”人员返岗保证书 篇4:三违人员保证书

三违人员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在xxx(掘进一队)单位从事掘进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我保证: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时刻铭记“四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xxx 2015年6月1日篇5:个人安全保证书

个人安全保证书 时光如梭,转眼进入2013年,2013年是公司实现主体建设完成的关键年。为保证实现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建设目标,做到不“三违”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同时个人实现“三不伤害”目标,切实做到“珍爱生命,落实责任”,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不违章作业。

2、识大体,顾大局,听从领导的指挥,服从领导的命令,认真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听指挥的同时不违章指挥。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向外泄露涉及公司机密的住处、资料、文件以及员工信息,不违反劳动纪律。

4、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涉及黄、赌、毒,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言语文明;做人本本份份,做事认认真真,生活中积极乐观,工作中谦虚谨慎,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认真做好工作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工作场所时及时关

闭电源、关锁门窗。

6、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时,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和其它有关安全主题的活动,提高个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工作为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工作带着企业的兴衰,事关生命的康健,事关家庭的幸福,事关亲人的期盼。每一名职工都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带刺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心中想着安全,就会时时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按章操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让我们为打造本质安全性煤矿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而共同奋斗。

推荐第3篇:三违人员保证书

三违人员保证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在XXX(掘进一队)单位从事掘进工作,为响应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现做出书面保证书,望领导予以监督。

1、不违章作业;违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违章的结果。嫌麻烦,图省心,省力气,抢速度,终将酿大祸。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强安全意识、明确不安全隐患、熟知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玩忽懈怠、绝不麻痹大意、坚决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品。

4、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我保证: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坚决做到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循煤矿《三大安全规程》,按照措施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三违,时刻铭记“四不伤害”,确保个人与工友之间的人身安全。

保证人:XXX 2015年6月1日

推荐第4篇:抵制三违保证书

“抵制三违,按章作业”

安全保证书

为深刻汲取2010年3月份重特大事故多发教训,切实加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 “两会”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为项目部2011年全年安全生产开好头,我特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牢记安全第一,敬畏职工生命;严守安全法规,倾心履行职责;坚持四化方向,落实五高标准;担当政治责任,打造平安49处。

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制止“三违”。

2、全体职工保证严格执行“六不准”制度,主动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不排除隐患不上岗作业,坚决作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绝对服从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安监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4、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

5、坚持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安全,发挥安全岗员、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坚持做到“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

保证人: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推荐第5篇: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

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

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

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

“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

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

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

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

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

为: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

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

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

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

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4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3、开展图片和视频案例教育。有研究表明鲜红的画面会刺激人们的眼球,凄凉的哭声会令人感到伤心,揪心的过程会扣人心弦,以现实的案例提高大家的自觉性、责任感,促使大家遵守规章制度。

4、管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事实表明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会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不切实际地安排任务,会给职工造成身心疲惫,忽视安全,违章蛮干。

5、加强日常走访工作,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心理动态。特别是对那些受到三违处罚的人员,应讲明处罚的原因,消除其抵触的情绪。

结论: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三违产生的根源。在源头上制止三违,克服“三违”心理,消除各种违章行为,真正实现本身无“三违”,身边无“三违”,那么治理“三违”就能得以落实,防范事故发生就变成现实。

现就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素质,有针对性的对以下几项“三违”重点进行加强管理:

1、违章坐桶上下班:主要原因是单个人(如抽水人员、送小配件人

员等)上下井,认为放人车麻烦,加上目标小不易被人发现,而擅自坐煤桶上下井。对此现象,一经发现对于当事人及煤矿坚决按上级相关要求处理落实到位,并全镇通报,对于违章当事人通

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

2、携带烟草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主要原因是下井人员素质差,

认为不要紧,加之入井检身人员,不认真检查,做样子,甚至不检查;对于此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当事人及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通报全镇,对于违章当事人通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第二按相关要求对煤矿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两天,对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将事故肇事者移交司法机关;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探头不及时跟进工作面:主要原因是井下

职工认为岩掘工作面无瓦斯,煤掘工作面马上就要回采了瓦斯探头没必要跟进了;对于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第一次作出批评教育,适当的给予当事人及煤矿管理层以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坚决从重处罚;第三次出现将对煤矿停工整顿,从重处罚;

4、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弄虚作假,有意将工作面关闭,逃避

检查,使检查人员看不到煤矿真实情况,对此类现象一经核实,首先责令煤矿将该工作面打开,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全检查人员对该工作面进行详细检查;第二,对这类现象对于当事人、煤矿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一天。

**************

推荐第6篇: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行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县煤矿和煤炭洗选企业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专项行动的通知(**综发[2016]3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三违”管理制度。

一、“三违”的识别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

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臵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动纪律的识别

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包括: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2、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消极怠工;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三违”根据情节严重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

三、“三违”人员管理

1、抓“三违”人员、制止“三违”人员,必须将违章者单位、班组、地点、班次、时间、违章者姓名、违章事实、制止“三违”人员单位、姓名、接收人等信息填写清楚报安全科。

2、安全科建立“三违”人员管理档案,包括“三违”罚款登记表、“三违”台帐、“三违”人员学习考勤表;主要记录“三违”人员姓名、工种、违章时间、罚款金额、罚款原因、罚款部门、帮教时间、帮教考勤情况、考试成绩等内容。

3、各级监督管理人员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其不安全行为,现场不予制止的或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对多次出现“三违”的人员,将加大处罚力度。

5、凡出现三次以上“三违”行为者,停班学习,未经安全矿长和安全科批准不许上班。

6、各分管领导、科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通知、告知义务,通知“三违”人员到安全科接受调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安全科落实“三违”情况者,安全科将根据制止三违人员提供情况予以认定。

7、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必须以书面罚单为依据,通知单下发到单位和个人,月底经安全科长、安全矿长审核签字后将处罚单交矿财务科。

8、对“三违”的处罚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细则》执行,不得私自决定罚款

3 金额。

四、制止“三违”任务指标

1、针对我矿现阶段安全现状,为强化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严格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分配制止三违指标如下:

矿级领导每人每月制止“三违”行为不少于1人次; 科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制止“三违”行为不少于1人次。 井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止“三违”任务指标每人每月至少2人次。

2、安全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三违”及三违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公示。本着“惩防结合、教育他人”的原则,安全科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严重“三违”要在全矿予以通报。

五、“三违”人员的帮教

1、对一般“三违”人员,由各单位、科室负责帮教。

2、对严重“三违”和屡查屡犯一般“三违”人员由安全科负责实行停工帮教(1-3天),“三违”人员接到学习通知后,按通知时间到安全科报到,安全科做好登记,对不按时参加帮教的人员给予处罚。

3、帮教地点设在矿培训教室,帮教工作由安全科人员负责,可由分管科室共同进行帮教。

4、由帮教人员对违章者进行思想观念教育及重新上岗的岗前教育以及对违章事实的剖析教育。

5、帮教期间,违章者要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

4 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法规条例及事故案例等内容。

6、违章者在帮教时间内要写出深刻体会和保证书。

六、考核标准

根据矿“三违”处罚细则进行考考。

**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

推荐第7篇:煤矿三违界定

“三违”界定标准

一、采掘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使用前探梁的;

2、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爆破距离不够或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4、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直设;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7、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8、采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检修人员(规程规定的除外);

9、扒装机扒装期间,回头轮与扒装机之间有人逗留工作的

10、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11、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

12、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13、回采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4、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5、在旧眼、残眼、煤(岩)裂缝中或站在输送机上打眼的;

16、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直设;

17、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18、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秆或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

19、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巷道维修点以里;

20、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

21、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 一般“三违”行为

1、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2、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3、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4、煤墙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5、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

6、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

7、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全承载;

8、有推棚、倒棚、偏帮问题不及时处理;

9、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

10、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

11、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

12、特殊支护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

13、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

14、工作面上、下隅角放顶滞后超过规定;

15、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

16、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

17、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

18、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

19、架棚支护巷道支架间未按规定设撑杆或拉杆,撑杆或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

20、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堕落措施;

21、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

22、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23、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

24、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

25、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或钢带上;

26、用支护锚杆、锚索、梁、棚起吊或牵引物料;

27、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28、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

2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30、架棚支护未按措施规定腮帮接顶;

31、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

32、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

33、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

34、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而终止工作;

35、倾斜巷道维修时分段进行施工;

36、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

37、两个平行修护点之间距离小于20米;

38、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地测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采掘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采的。

2、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水预兆未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的。

3、采掘工作面接近井田边界、老空区、采空区、含水层、导水断层等附近时未采取超前探查措施的。

4、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

5、各类巷道未按规定下达开工、复工通知单而进行施工的。掘进巷道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通知单。

6、测量接到巷道停工通知单后,未及时跟测导线、填图未到迎头的。

7、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三、机电运输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利用木棒代替保险插座;

4、强行送电或约时送电;

5、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

6、开关用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

7、钢丝绳断丝率、磨损率超标仍继续使用;

8、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隔离变压器;

9、特种设备检测设备、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

10、不停机、停电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故障或清理;

1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

12、斜巷绞车提升运输时行人;

13、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

14、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物料;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档”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起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

1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和保险叉;

1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

18、斜巷超挂车辆。

19、蹬高作业不佩戴保险带的。

20、起吊重物时,起吊用吨位小于实际吨位的。

21、斜坡提升中途停车后,司机离开座位的。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一般“三违”行为

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

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

4、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辊;

5、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6、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7、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

8、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

9、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

10、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

11、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有人,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

1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13、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

14、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隔离插销、隔离倒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板、不闭锁;

15、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

用绳栓牢;

16、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或记录不规范;

17、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通防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无计划停风;

2、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

3、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

4、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5、瓦检员脱岗、空岗、漏检、弄虚作假;

6、在瓦斯、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

7、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

8、推罐车撞风门;

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

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

11、无措施进入盲巷;

12、故意抹掉“一通三防”牌板上的记录;

13、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15、绞车拉车过风门;

1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

17、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

18、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

19、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电;20、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

21、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一般“三违”行为

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停风后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

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

4、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

5、瓦检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板;

6、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筒距迎头超规定;

7、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无专人看管;

8、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

9、风筒损坏没及时补上的;

1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

1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滞后切顶线;

12、台账、报表、记录弄虚作假;

13、随意关闭运煤转载点防尘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

1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

15、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

16、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

17、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

18、局部通风机看管人员未进行风机倒台试验和现场交接班;

19、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处理;20、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火工品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爆破时不装水泡泥或用煤粉、块状物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

2、放明炮、糊炮和违章处理拒爆;

3、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

4、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

6、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信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检员未巡视爆破地点;

7、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或短路或有明线头;

8、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9、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

2、火工品管理帐、卡物不符;

3、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

4、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5、爆破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

6、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

7、库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

8、装做炮头时,未避开电器设备;折断或损坏雷管脚线;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

9、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0、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

12、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进行爆破作业;

1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的;

1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15、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

16、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

17、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

18、炮眼深度不够或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的;

1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20、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炮泥;

21、发爆器不及时回缴;

22、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

23、放炮前后未检查、收集遗漏或未爆的雷管、炸药;

24、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

25、转借雷管、炸药;

26、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

27、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继续进行爆破的;

2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

29、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

30、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公共部分 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施工;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

3、规程从事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犯规定;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

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

9、破坏、偷窃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

10、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

11、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12、喝酒后上岗;

13、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

14、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班中睡觉、打架;固定岗位脱岗、窜岗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强上抢下;

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

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

5、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

6、不按规定佩戴自救器;

7、穿化纤衣服下井;

8、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人行车、罐笼超员;

9、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

10、在井口20米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

11、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12、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

13、井下随意拆卸矿灯;

14、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

15、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

16、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

17、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

18、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9、不按规定佩戴仪器仪表或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20、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

2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

22、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23、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24、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推荐第8篇:煤矿反三违

煤矿反“三违”必须动真格

□ 陈宣琼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以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二是对逞能型、盲目型、好奇型的人员,要加强引导,把他们那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求知欲,掌握新事物欲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他们对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授一些井下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三是对模仿心理较重的人员,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经过对正确行动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职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的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五是掌握人员的心理状况,合理分配工作,对疲劳型和意向型的人员,发现苗头,坚决制止下井作业,并做好他们的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六是要发动群众搞好安全互保和安全监督,形成一切为了安全的良好氛围,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总之,煤矿反“三违”必须动真格。“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治理“三违”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级煤矿管理者,应当及时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安全发展观指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手段,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把“三违”彻底驱除企业,为职工创造和谐的人机工作环境。

推荐第9篇:煤矿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 46.

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1 / 6

47.液压系统有漏液现象不及时处理的 1.3 掘进专业

48.锚索打设完未及时张拉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49.安装锚杆(索)不按规定使用锚固剂的 50.综掘机停机后,截割头不落地,不闭锁的 51.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瓦斯探头开口掘进的 52.巷道开口前不先开风机的

53.不执行掘进作业规程中综掘机退后5米规定的 54.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超过6米的

55.掘进机内喷雾压力小于3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作业的5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设临时支柱的 57.掘进支护作业时不搭平台的

58.掘进窝头不使用前探梁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 59.维修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进行的 60.架棚支护棚间不设撑木或缺撑木的

61.窝头10米整体加固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62.掘进头超掘、超挖的

63.综掘机割煤时机箱上面站人的 64.综掘机割煤时捆住风筒的

65.扒装机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未及时处理的

66.扒装机操作把用木棍代替或司机离开未卸下操作把的 67.扒装机钢丝绳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的

68.扒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锚杆或钢带等支护材料上的 69.使用支护锚杆起吊物件的。

70.扒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或打结的 71.随意开、停局扇的

72.掘进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7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74.耙装时未执行防尘措施的 1.4 机电专业

75.打开按钮盖开机的

7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77.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执行不严的 78.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79.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

80.在停止运转的皮带上行走的

81.没有避开皮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 82.皮带运行时更换皮带托滚的 83.煤电钻、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

84.操作高压电器时,不带绝缘工具倒送电的 85.检修机械开关不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的 86.允许未经防爆检验的设备入井的 87.操作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 88.无电工证进行电工操作的

89.进行接线或检修操作时不挂接地线的

90.拖移、起吊设备、装卸车时,用马蹄环连接,不穿丝戴帽拧紧封闭小链的

91.设备不运行时,不闭锁开关电源的 92.检修完开关,未盖好隔爆外壳送电的 1.5 运输专业

93.横跨运行中的皮带、溜子不走专设过桥的 94.无措施用皮带运料、运设备的

2 / 6

95.未按规定安装拉线急停机的 96.皮带运料未设上、下料平台的 97.发现设备声音异常强行开机运转的 98.未按规定注油或检修设备的

99.设备联接处螺丝未紧固达标的或未按要求上弹簧垫和平垫片的 100.扒、跳运行中的各种车辆或蹬勾头的 101.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开通使用的

102.在运料时顶车运输、无警示灯、未挂尾灯的 103.跨越运行中的绞车钢丝绳的 104.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 105.无信号开车的

106.站在传动设备开关上开皮带的

107.斜巷运输不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 108.停车后未上挡车器的

109.皮带机戗柱用连接管代替的

110.设备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矸和杂物的 111.起吊或托运重大物件时马蹄环不上螺丝的 112.在巷道里装卸电缆时,一边开车一边装卸车的 113.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或地锚的 114.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的

115.打倒绞车护身板反向拉车的

116.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 117.电机车灯、闸、铃、棚不全开车的 118.矿车运行时摘、挂勾的

119.司机开车时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的 120.司机离开电车时不将电车手把取下的 121.运行列车无红尾灯的

122.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未打开密封盖的 123.平巷推车放飞车的 124.大巷行车行人的

125.用电控方法接大链的 126.用铁丝起吊设备的

127.离开皮带5米外开皮带的 128.人员乘坐皮带、煤溜的 129.人工推车顶撞风门的

130.电机车司机开车遇到拐弯或障碍物,不鸣笛、不减速的 131.起吊各种设备和物件,未打设专用锚杆、锚索的

132.起吊时吊链与物件不匹配的,物件重量大于吊链起吊重量的 133.使用损坏不完好、无护罩吊链的

134.起吊物件高度超过1米,下方未打设支点的 135.起吊大件时,人员不按规定站位的

136.起吊物件设备需掉头、翻转时,不用吊链保护的

137.起吊过程中吊链损坏,未对物件设备支垫固定就处理吊链的 138.运输作业同时打开两道风门的 139.轨道大巷电机车异道顶车作业的 140.斜巷运输跟车工不按规定站位的 141.在矿车两侧推车的 1.6 通风专业

142.擅自打开密闭区进入危险区的

143.同时打开同一地点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的 144.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盲巷的

145.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 146.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

147.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

148.瓦检员每班结束后不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14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及没有专人看管的 150.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存放杂物的

3 / 6

151.井下灭火器材失效更换不及时的 152.出煤或喷浆时不开喷雾的 153.送风前不检查瓦斯的

154.放炮不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口的 155.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专用瓦排巷的

156.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瓦斯排放管路出气口区域的 157.撞坏瓦斯抽放管路,未及时汇报的

158.故意损坏瓦斯抽放管路或正、负压放水器等瓦斯抽放设施的 159.未经允许擅自停止抽放泵运转的

160.私自甩开风电、瓦斯电闭锁进行作业的 161.瓦斯检查时间与巡回图表不相符的 162.通风设施未按规程措施进行打设的

163.瓦检员、安全员不按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的

164.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1.7 地测防治水

165.未经地测办给定中腰线私自开口的 166.有透水预兆不及时汇报或撤人的

167.不执行掘探一体化,掘进超过掘探一体化安全距离的 168.未按规定填写掘探一体化牌版的 169.未按地测办给定中腰线施工的

170.掘进作业规程无明确规定不执行先探后掘,现场私自不探就掘的。1.8 监测监控

171.监控系统未安装到位组织生产的 172.瓦斯传感器悬挂不到位的

173.电话机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

174.私自关掉或甩掉风门闭锁电源和压风设备的 1.9 火工品

17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未经安全员签字就交回炸药库保管员收存的

176.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的 177.引药未短路的

178.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 179.电雷管和炸药放在同一容器里的

180.放炮员不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和甲烷便携仪的 181.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或拒爆未处理就交班的 182.放炮母线有破口或接头的

183.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 184.放炮距离和放炮警戒距离不够的 185.背炮时无安全员随行监护的

186.背雷管和背炸药工同行不按规定保持10米间距的 187.装药前不先做好引药的 188.边装药边加工引药的

189.临时存放火药雷管无人看守的 190.放炮母线不够规定长度的 191.爆破员无爆破证上岗的 192.放炮不设警戒的

193.多人放炮或不用专用放炮器放炮的 194.边打眼边装药的

195.爆破作业不使用水炮泥的

4 / 6

1.10 其它

196.安排职工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的 197.安排职工干超过规程规定工作的 198.不采取任何保护让职工做危险工作的 199.职工情绪不佳、思想不集中强行上班的 200.职工喝酒后强行其上班的

201.安排职工干从未干过的工作或其根本不会操作的工作202.跟班队干未跟职工同时作业,提前上井的 203.安全员、班长未在现场监管,职工自行作业的 204.现场安全情况不明,安排职工冒险探试的 2.严重“三违”行为 2.1 共性部分

205.采掘工作面无规程措施组织生产的 206.非常规作业无措施施工的

207.安装、回撤工作面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208.“四位一体”人员不到位开工的

209.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生产的 210.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

21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令工人作业的 212.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213.殴打、漫骂或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

2.2 采煤专业

214.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 215.进入采空区作业的

216.采煤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2.3 掘进专业

217.掘进迎头空顶作业的

218.掘进工作面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2.4 机电专业

219.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 220.将各种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221.强行送电的

222.开关打木楔或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223.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未处理的 2.5 运输专业

224.爬运行中的皮带、电车的 225.超挂车的

226.斜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强行走钩的 227.斜巷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228.“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执行不力,强行进入运输封闭区域的

5 / 6

2.6 通风专业

229.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强行生产的 230.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

231.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32.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 233.擅自进入盲巷的

234.发现火情不及时汇报的

235.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

236.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2.7 地测防治水

237.掘进工作面未执行“掘探一体化”的 238.采掘工作面未执行探放水的 2.8 监测监控

239.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报警时,甩掉强行生产的 240.故意损坏通讯设施,导致井下通讯中断的 2.9 火工品

241.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的 242.私藏炸药雷管的 243.放明炮或糊炮的 244.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245.干打眼的

6 / 6

推荐第10篇:煤矿三违表现形式

斜井施工“三违”的

表现形式

一、矿建施工从业人员常见违章行为 矿建施工从业人员常见违章行为有: (1)入井前喝酒。

(2)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3)穿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戴安全帽。 (5)入井不携带矿灯。

(6)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不会佩戴或正确使用自救器。 (7)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8)出入井不按规定走出入口。 (9)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0) 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11) 在轨道中间行走。攀扶电缆行走。

(12) 在井下行走时,随身携带的长工具扛在肩上。 (13) 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刃口不戴护套。

(14) 巷道里行走不注意观察支护等周围险情。 (15) 在井下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6) 在井下吸烟。 (17) 闯放炮警戒线。

(18) 擅自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 (19) 在井下打盹睡觉。

(20) 在支护不全、不牢或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 (21) 上班时间打架斗殴。

(22) 擅自拆开计量仪表封条或铅封。

(23) 擅自拆卸或损坏防尘设施,擅自损坏风筒。 (24) 擅自拆卸或损坏报警、信号装置。

(25) 擅自将井下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26) 擅自脱岗、聊天。

(27)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8) 不是电气维修工,擅自检查、修理电气设备。 (29) 用湿手或金属物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30) 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31) 发放、使用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的产品。 (32) 在井下擅自打点发信号。

(33) 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

(34) 在井下和井口房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35)工作人员不熟悉灭火器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 (36) 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

(37) 在井巷或硐室里泼洒剩油、废油。 (38) 不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9) 不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

(40) 交接班时交不清生产工序和安全状况。 (41) 空顶下作业。

(42) 高温下作业不采取降温措施。

(43)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 (4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45)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6) 拣到爆炸材料不上交。 (47) 禁忌病症人员入井。

(48) 不听从指挥,逃避抢险救灾。

(49) 井下遇险,不听从指挥有序撤离险区。 (50) 不熟悉井下避灾知识。

(51) 抵制安全监督、检查,拒绝安全指令。

(52) 上班前不好好休息。不参加班前会。不参加安全活动。 (53) 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 (54) 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二、安全管理方面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监特派员不按规定配备。

3、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开工许可证;未经公司验收合格而自行运行。

4、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没有培训计划、培训台帐;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5、未坚持施工现场领导干部值班、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值班、带班无记录或记录不具体、不真实。

6、未对危险源登记建档,未按期制定(修订)和审批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计划);

7、未坚持开展隐患排查和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8、对上级查出的隐患不及时整改:

9、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风设计方案、施工措施未经审批;安全措施贯彻落实不力、无原始记录;

10、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不及时修改补充、报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

11、工序转换时段未及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12、不收集、积累详细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瓦斯、煤尘参数;

12、没有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救护协议;

13、同矿井多单位施工未明确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4、无经审批的防治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措施要求进行防治水作业;

15、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探、揭煤作业。

16、、不按规定召开安全办公会和没有安全办公会议记录;

17、上级安全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

18、没有取得入井证而从事井下作业;

19、不坚持安全旬检制度和自查隐患未落实整改;20、不按规定组织每周安全活动日活动;

21、群众安全监督网、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记录不认真;

22、未按照计划保证安全投入;

23、未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不能正确使用);

24、未建立和执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包括没有记录);

25、未按规定建立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不完善;

26、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无作业规程施工;沿用套用旧作业规程;

27、作业规程不审批或审批不严密,措施内容没有针对性、操作性;

28、作业规程不认真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或代签、漏签及签字不规范;

29、强制职工冒险作业;

30、凡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指定安全负责人;

31、安全技术培训无计划、无教材、无专兼职教师、无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不落实;

32、变换作业地点、改变施工工艺,不进行专门培训或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2、作业场所发生特殊情况,不及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或不在现场监督指挥处理;

33、井口无防护栏杆;

34、使用的设备没有明确包机责任人及标牌;

35、井下供电点无供电系统图;

36、防爆设备入井前检查、检测纪录不规范;

37、工作面无监控探头。

三、掘进系统违章行为

1、掘进工作面不安装通讯电话;

2、边打眼、边装药;

3、干打眼、不佩带防尘用品和无防尘水幕

4、掘进工作面空顶、空帮作业、不按规定支护;

5、耙斗机无照明、无护绳栏、无护矸网、钢丝绳连接不规范(包括钢丝绳磨损严重)缺轴销(包括轴销不规范);耙斗机停止工作后没有将操作把子摘下来;

6、掘进工作面贯通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施工;

7、高瓦斯矿井和区域煤巷施工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

8、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9、连续3根以上锚杆失效未及时处理更换;

10、巷道内淤泥、积水、杂物影响行人

11、巷道内起皮、掉矸未及时处理;

12、掘进工作面、斜井井口没有施工牌板、爆破图表、避灾路线图;

13、锚杆、锚索不按措施施工;

14、掘进工作面过松软、泥岩、破碎带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措施施工。

15、不按爆破说明书(炮眼布置图、说明表)打眼装药;

16、打眼时无钎子套;

17、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打探眼;

18、领钎作业戴手套:

19、眼位过高、钻架不够高时,不搭设牢固平台;20、多台凿岩机打眼时交叉作业;

21、打眼工骑在气腿上打眼;

22、、打眼过程中发现来压、出水等异常现象,仍继续打眼;

23、打眼前,不延好中心腰线,没有中心腰线就打眼;

24、进入工作地点不认真敲帮问顶、检查支护情况就打眼;

25、凿岩机使用前不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风水管路连接装置是否牢固;

26、岩掘工作面见煤后不及时更换雷管、炸药;

27、用矿车、装岩机当脚手架

28、掘进工作面无施工图板;

29、不按规定及时挑顶,空顶作业;

30、斜井下延施工时,绞车道上料石、材料散放,无圈;

31、处理冒顶作业现场工具不全和没有备足材料;

32、工作面不及时进行迎头支护或支护不合格;

33、“一定三找”不落实,或不认真敲帮问顶;

34、、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带着隐患作业;

35、不按规定超前护顶;找顶时,无人监护

36、工作面放炮后,不等炮烟排净就进入工作面.

37、危岩、活矸未处理完就在该地点进行其它作业。

38、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下继续作业。

39、清洗风动工具使用可燃性和有毒性洗涤剂。40、倾斜巷道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

41、在巷道施工前或爆破前,没有对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地支护。

42、修复支架时不检查顶、帮,违反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修复的规定。

43、在斜巷施工中,支架无防倒装置。

44、锚杆机不先开水而干打眼。

45、用手去触摸锚杆机旋转动转杆。

46、锚杆角度不垂直巷道轮廓线、打穿皮锚杆。47.锚杆外露长度超过50毫米。

48.锚杆的直径、长度、间排距、锚固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49.不使用气动扳手紧固锚杆螺栓(丝)。 50、锚杆的起锚点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1.喷混泥土支护不按配合比拌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52.使用锚索张拉机前,不对张拉机具及液压系统进行检查,带病作业。

53、出现不合格的锚杆或失效锚杆不及时补打。

54、喷浆或混泥土没有底槽。

55、锚网施工不执行一炮一锚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56、锚网不按规定进行联网。

57、锚杆预紧力不够。

58、托盘不紧贴岩(煤)壁。

59、锚网支护不按规定厚度喷射。

60、不按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6

1、喷射人员不佩戴防护眼镜,喷头对着人。

62、煤巷掘进工作面用永久支护的锚杆或锚索起吊设备或其它重物。6

3、喷浆前,不检查喷浆机各部件是否坚固完好。6

4、锚索的预紧力和外露长度不符合规定。

65、安装锚固剂前不吹净眼内的积水和岩(煤)粉。6

6、锚杆机使用前不检查水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固。6

7、锚网不紧贴(煤)壁、网内充填其他物料。6

8、锚杆及锚索不按规定时间做拉拔实验,

69、锚网复合支护的工作面架棚滞后距离超过措施规定。

70、斜巷碹胎无防倒装置。

71、碹胎搭接不用螺丝,或卡子不紧固、缺项子。7

2、短掘短砌工作面碹胎少于5架。

73、拆卸在用支架、拆卸未达到养生时间的碹胎。

74、耙斗机使用前不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牢固,导向滑轮是否固定好,信号是否灵敏可靠。

75、使用耙斗机无信号或信号失灵。7

6、耙斗机司机无遮挡保护继续作业。

77、在高瓦斯区域或突出危险区用钢丝绳牵引耙斗机。

78、耙斗机装岩时,机上方有人站且猛拉、硬拉超规定的大块矸石,将其拉上耙斗槽。

79、装岩前不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紧固及照明装置。80、装岩前不往矸石(煤)上撒水将尘、冲洗岩(煤)壁。 8

1、装岩机停止作业不停电。

82、使用风镐前不检查风镐与压风管路连接是否牢固。8

3、使用风镐前不检查风镐与压风管路连接是否牢固。8

4、使用风镐前不检查风镐与压风管路连接是否牢固。8

5、喷射管路前方有人不停机,继续作业。

86、高顶留顶处除正常排布锚杆外,不在关键紧要处补打锚杆。8

7、抬运机械、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机。8

8、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8

9、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照常作业。

四、“一通三防”系统违章行为 (一)矿井通风

(1)在编制生产年度施工计划时,不同时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未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井下空气成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矿井井巷中的风流速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仍不停止作业。

(6)没有按正规程序审批的通风方案设计;通风系统不合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7)没有制定“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的,未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测监控系统的,监测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检定 (8)矿井超通风能力施工。 (9)矿井不建立测风制度。

(10) 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符合规定; (11)局扇不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12)高瓦斯矿井施工,通风未装设“三专两闭”(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瓦斯电闭锁); (13)无计划开、停局扇;

(14)局扇安装位置不当,发生循环风: (15)瓦斯员有空班、漏检;

(16)瓦斯、粉尘超限不立即撤人,又不向调度汇报;

(17)风筒破损严重,风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又不及时处理; (18)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19)井下使用电、气焊没有制定(审批)专项措施或不执行措施。 (20)正常施工生产的巷道,风速不符合《规程》规定; (21)风筒悬吊、搭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22)停风不撤人;

(23)瓦检员不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4)井口和工作面没有瓦斯、通风牌板或不认真填写瓦斯牌板、瓦斯报表、测尘报表和测风报表;

(25)装煤、装岩前和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综合防尘设施不齐全; (26)不按规定佩带和不会使用自救器;

(2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没有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员没有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8)穿化纤服装入井,或在井口棚20米内吸烟;

(29)井口房和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包括通风机位置不符合规定)有烟火或用明火取暖;

(30)瓦斯检查手册、牌板、日报所填写的数据不一致; (31)局部通风机无专人进行管理。 (32)局部通风机离地高度小于0.3m。

(3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故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不检查瓦斯,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34)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不切断电源,不撤出人员,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35)风筒接头不严密、漏风。

(36)风筒吊挂不平直、不环环吊挂、没做到“一直两靠”(即吊挂平直、靠帮、靠顶)。

(37)风筒拐弯处不设弯头,不缓慢拐弯,拐死弯。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控设备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调试、校正。

(2)不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

(3)不按规定建立设备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等。

()清洗巷道时,不注意保护监测探头,向监测探头浇水。 (三)防灭火

(1)在建矿井未编制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2)灭火器过期或失效;

(3)井下不在专门硐室清洗风动工具。 (四)瓦斯防治

(1)矿井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2)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 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为高瓦斯区,该区未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3)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没有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出现瓦斯局部积聚时,没有及时处理,在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在恢复通风前没有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没有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7)岩巷掘进遇有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没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8)矿井未建立瓦斯检查制度。

(9)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于2次;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于3次。

(10)瓦斯检查员不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11)纳人瓦斯检查范围的地点不设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或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内容不全。

(12)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

(90)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没有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13)通风值班人员未及时审阅瓦斯班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未及时审阅瓦斯日报。

(14)瓦斯检查员所填的井下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瓦斯检查班报手册、瓦斯检查台账没有“三对口”。

(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O%时,仍用电钻打眼。 (16)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0%,仍装药爆破。

(17)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没有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8)瓦斯检查员不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五)粉尘防治

(1)采掘工作面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管路而进行生产。

(2)矿井没有按要求制定防尘制度,不配置防尘专业人员。 (3)不按规定进行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五、提升运输系统违章行为

提升运输系统中常见的违章行为有:

(1)没有提升连接装置探伤报告和吊桶梁及其销轴探伤报告,或提升连接装置及其销轴经探伤不合格;

(2)主要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全或使用中甩开、拆除不用,没有整定试验

(3)提升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提升容器不按规定检查;钢丝绳检查记录不全或漏检,有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更换,不按规定试验;

(4)斜巷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不按规定设置人车和行车红灯没有“行车不行人”警示的;

(5)斜巷运输不使用保险绳、保险销或超规定多挂矿车的; (6)运输途中扒车、蹬车的;

(7)下放设备、材料超宽、超长、超高无专项安全措施或不执行措施、捆绑不牢的;

(8)斜井人车随车信号不符合要求,或未进行脱钩试验的;

(9)斜巷“一坡三档”不齐全、挡车装置没有闭锁或不坚持正确使用,以及没有防断绳跑车装置的;

(10)斜巷运输超重、超长、超高、超宽没有安全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 (11)提升绞车房没有设置应急照明设施的; (12)提升绞车深度指示标识牌上没有标明井筒内各主要关注点位置井底工作面等位置),或绞车司机不能看清楚深度指示数据的;

(13)斜巷运输轨道敷设不符合要求的;地滚不按规定装设和地滚不完好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14)未制定利用钢丝绳扣下放和提升重物专项措施的。 (15)擅自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16)矿井轨道铺设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

(17)在倾斜井巷内,变坡点下方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未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

(18)斜井提升时,不执行“严禁蹬钩、行人”的规定。

(19)提升装置超载运行。箕斗提升不执行“定重装载”的规定。 (20) 钢丝绳磨损过限或严重扭曲变形不及时更换。

(21) 使用中的钢丝绳不按规定时间及时涂防腐或润滑油。 (22)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的保险装置不齐全、不灵敏可靠。 (23) 提升司机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4) 提升司机擅自调整制动闸。

(25) 主要提升装置未按规定配备正、副司机各1人,无证开车。 (26) 处理掉道车生拉硬顶。

(27) )斜巷向下运材料、设备不用矿车,随意滚动。

(28) 斜巷向上运材料、设备不用矿车,用绞车钢丝绳捆绑硬拉。 (29) 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放飞车。 (30) 提升机司机无信号擅自开车。

(31)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运转部位发出异响不及时断电停车。

(32)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不及时断电停车。 (33) 提升机运行中,司机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保险闸。 (34) 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用绞车牵引复轨。 (35) 擅自变更继电器和安全装置的整定值。

(36) 提升机经过检验后,不按规定进行试运行。 (37) 提升机运行日志填写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 (38) )进行特殊运输时,不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六、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 电气设备及矿用电缆安设前不进行摇测绝缘和各种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2)供电设计无设计报告或不按设计施工。

(3)供电系统改动或临时“增容”等无设计及必要的计算,未经主管技术部门审批。

(4)防爆电气设备及影响矿井电气安全的主要零配件材料(如矿用电缆、风筒、电缆冷补胶、防爆电气开关中的隔离换向器、接触器、保护器、液压元件等)未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查验“三证”,就入井使用的。 (5)失爆的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

(6)不符合行业标准的非阻燃矿用电缆在井下使用。 (7)电钳工不持证上岗。

(8)电工上岗操作无“三佩戴”(无操作证、合格的验电笔、停电牌)。

(9) 在瓦斯浓度超过l%的地点使用各种非本安型仪表。 (10) 无计划停电,未经批准擅自停通风机。 (11) 带电作业。

(12) 停电作业不拉隔离开关、加锁、挂停电牌、不按规定验电放电。 (13) “约时”停送电或“借光”作业,不设专人停送电。 (14) 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 (15) 有故障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16) 处理供电线路的短路、漏电等故障时,人为送电对电缆进行“手捋”查找;或人为送电让其“放炮”等方式进行查找处理。 (17) 用摇表摇测线路后,不进行放电就开始作业。

(18) 电气设备及矿用电缆安设前不进行摇测绝缘和各种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19) 机电设备检修后,不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就正常开启。

(20) 电气设备接线或检修后,不认真清除室内线头、杂物等善后处理工作就送电运行。

(21) 在防爆电气设备腔内进行操作,或隔爆外壳(盖)乱扔乱放,造成隔爆性能受损。

(22) 隔爆外壳锈蚀严重不进行处理,或擅自在外壳表面钻眼影响其强度等,造成隔爆性能受损。

(23) 机电设备(含小型电器)无标志牌、标志牌内容不全,模糊不清。 (24) 非电工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5)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不按规定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26) 放炮时不及时撤出打眼线,不及时对设备矿用电缆进行有效掩护。 (27) 在有瓦斯突出危险及严重冲击地压区域放炮时不停电。

(28) 电缆不采用钩子进行弹性吊挂,而采用塑料绳等吊挂、用钉子别等。 (29)平巷电缆吊挂间距大于3m或间隔不合格,电缆吊挂在风水管上。 (30) 电气设备及矿用电缆被水淋,不设“雨搭”、“防水棚”等防淋设施。 (31) 电缆落地被埋或泡在水中。 (32) 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33) 电缆接头的接线不采用压接,而采用捆接,影响电缆的导电和强度。 (34) 电缆修补接头,不在24h内进行合格的冷浇注。

(35) 电缆的接头数量和破损程度已不符合标准要求,仍继续使用。 (36) 运行的电缆不按规定设置电缆标志牌或标牌内容不全、不清。

(37) 采掘移动设备(如装岩机等)的电缆不进行合理的吊挂,无专人管理。 (38) 电缆上悬挂其他物品,电缆与风、水、瓦斯管道交叉、挤碰,相互间无防护隔离设施。

(39) 切除检漏继电器或漏电保护失灵仍然送电运行。

(40) 不按规定对检漏装置进行定期试验,试验记录不认真填写。

(41) 不按规定由专人定期对漏电保护的补偿进行合理调试,补偿不起作用。 (42) 不按规定由专人定期进行工作面的漏电模拟接地试验。 (43) 甩掉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保护或整定不合格。 (44) 未经专门技术人员批准,擅自修改保护整定值。

(45) 供电网路过电流保护的灵敏度系数不合乎要求仍继续供电。 (46) 用铜丝、铁丝或其他不易熔金属代替保险丝。

(47) 不按规定定期对过电流继电器、保护插件、保护器等进行 检修调试。

(48) 值班电工不是每天对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系统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49) 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线缺失,接地线、接地螺栓等处锈蚀严重,不及时处理。 (50) 不按规定定期对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认真填写记录。 (51) 接地极未按规定埋设,规格尺寸不合格,接地极浮放在地面。 (52) 接地线不采用裸铜线或镀锌铁线,截面不合格。 (53) 装有3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未设局部接地极。

(54) 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附近逗留或坐在高压电缆及接线盒上。 (55) 供电电缆、高压铠装电缆弯曲半径过小,超过规定要求,电缆受拉、压作用,引起绝缘受损。

(56) 高压电缆的连接不采用专用接线盒、硫化热外等合格方式进行连接。接线盒缺少外壳接地及连线,不灌沥青等。

(57) 机械设备检修(含换托滚等)时不停电。 (58) 斜巷运搬绞车道不设“一坡三挡”,或不合格、不起作用。 (59) 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两闭锁”或闭锁失灵。 (60) 局部通风机风叶运行时刮帮、吸人口防护罩损坏。 (61) 局部通风机不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停换。

(62) 局部通风机与控制开关(或按钮)距离超过20m,不设专人看管。

(63) 工作面放炮及运输时,架前、架后不开喷雾,不供水或水压、水量不足。 (64) 安装、撤除工作面设备时,不设联系声光信号或每组间距大于30m。 (65) 井下未经批准用电火焊。

(66) 电焊机二次接线端子无防护罩、电焊把线绝缘不符合要求。 (67) 机电硐室人口处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内”、“高压危险”等警示牌。 (68) 各种油脂的存放无专用库房,油桶无标签。 (69) 乱扔剩油、废油及棉纱、布头等。 (70) 地面供电变压器两次侧无电气保护。

(71) 地面供电设备防雷设置失效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处理。

(72) 不认真填写电气设备运行、检查、交接等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记录保存期不符合规定。

(73) 用湿手或金属物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

(74) 擅自拆卸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上紧固螺栓等造成失爆,对电气设备检修采用拆机修机。

(75) 井下低压供电不使用检漏保护装置或甩掉不用的; (76)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失爆的;

(77) 井下不按规定接线或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的;

(78)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没有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绝缘台的;绝缘用具不按规定试验或失效的;

(79) 高压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放电、不接地、不短路的; (80) 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直接向井下供电的; (81) 设备不用时供电开关未打到零位的; (82) 井下电器设备接地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83) 单回路供电而无措施的。

(84) 设备入井前没有进行防爆检查、检测和记录的。

(85)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未经防爆设备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合格,没有入井许可证而入井的;

(86) 井下电器设备短路、过负荷、欠压释放等保护装置不按规定进行整定的; (87) 井下电缆、电线悬挂不符合规定的;

(88) 井下机电设备不按要求安装或被埋、被损坏的;

(89) 机械传动部分(靠背轮、链轮、皮带、齿轮等)没护罩或遮栏的; (90) 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

(91) 矿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发放和使用的; (92) 无防爆组织机构和入井检修检验制度的;

(93) 运行设备不完好的;安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94) 在用设备选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 (95) 没按规定安设避雷装置的; (96) 井下无计划随意停电的;

(97) 高压电器设备不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

七、爆破作业违章行为:

(1)装配起爆药卷不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

(2)装配起爆药卷在顶板不完好、支架不完整或空顶下进行。 (3)装配起爆药卷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进行。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时,生拉硬拽。

(5)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后,不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6)装配起爆药卷时,将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7)装配起爆药卷时,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8)装配好的起爆药卷乱扔、乱放,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不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不按规定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数、加锁。 (9)发爆器与电雷管、起爆药卷混放在一起。

(10)不执行一个起爆药卷内,只插放一个电雷管的规定。 (11)让非爆破工帮助装配起爆药卷。

(12)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0%仍然装药爆破。 (13)炮眼内发现异状仍然装药爆破。

(14)采掘工作面停风或风量不足、风向不稳仍然装药爆破。 (15)炮眼内煤、岩粉没有清除干净就装药爆破。

(16)炮眼深度与最小抵抗线小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仍装药爆破。 (17)发现炮眼缩小、坍塌仍装药爆破。

(18)工作面有冒顶、透水、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仍装药爆破。

(19)装药安全警戒范围内有人正在打眼、装岩还继续装药爆破。 (20)采掘工作面支架有损坏、伞檐超过规定仍然装药爆破。 (21)爆破地点20m内巷道断面被堵塞1/3以上仍然装药爆破。

(22)装药后,未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并悬空,未防止与导电体接触。 (23)潮湿或有水的炮眼不按规定使用抗水型炸药。

(24)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采用反向爆破,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5)一个炮眼内装2个或2个以上起爆药卷。 (26)不按规定数量装药,装药量过大。 (27)炮眼内装错电雷管段数。

(28)采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是否导通。

(29)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不进行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

(30)爆破前,爆破母线不扭结成短路。

(31)爆破母线联结脚线时,与联结无关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地点。

(32)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爆破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未洒水降尘。

(33)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爆破前未加固。

(34)在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爆破。 (35)班长不清点人数、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岗哨就爆破。

(36)爆破前,未将爆炸材料箱搬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7)爆破前,未将工作面机器设备、电缆等加以保护或搬迁。 (38)警戒线处不按规定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39)一个警戒员同时警戒2个通道。

(40)接到起爆命令后,发出爆破警号不等5s就起爆。 (41)不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 (42)不执行“一炮三检制”。

(43)一次爆破超过发爆器能够起爆的雷管数。 (44)一次爆破的炸药量与通风能力不相适应。 (45)不按规定顺序和方向接炮。 (46)不用发爆器进行爆破。

(47)放炮后,不立即取下发爆器把手或钥匙。 (48)不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规定。

(49)爆破后,不立即把爆破母线从发爆器电源上摘下来,并扭结成短路。 (50)放炮母线成破损、有明接头不及时包扎,仍然使用。 (51)放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的未爆雷管、炸药。 (52)采用多芯或多根导线做放炮母线。 (53)不用放炮母线作单回路爆破,而用铁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做回路。 (54)采掘工作面使用火雷管、不同品种的的电雷管、导爆管。 (55)放炮母线不随用随挂或悬挂不符合规定。 (56)由放炮员、警戒员约定放炮。 (57)井下放糊炮。 (58)放炮母线短。

(59)放炮不使用水炮泥封孔。

(60)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当作炮眼充填物。 (61)炮眼无封泥或封泥长度不符合规定长度。 (62)躲炮距离不符合规定。

(63)一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使用2台发爆器进行爆破。 (64)爆破工不按爆破说明书规定进行爆破。 (65)处理拒爆时,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巷中拉出电雷管,不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66)不等炮烟吹散,也不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就进工作面作业。

(67)当班人员装好未放完的炮和未处埋完毕的拒爆、残爆不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8)不具备爆破条件,负责人威逼爆破工进行爆破。 (69)每次爆破作业完成后,不认真填写爆破作业记录。

(70)同一列车运送装有电雷管和爆炸品的车辆之间,不按规定用空车隔开。

(71)运送爆炸材料的列车速度超过2m/s。

(72)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同时装运其他物品或工具。

(73) 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 (74)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衣袋里运送。

(75) 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炸材料数量超过规定。 (76) 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随身携带的不是完好的、带绝缘套的矿灯。 (77)搬运爆炸材料时乱扔乱放,不轻拿轻放。 (78) 用矿车运送炸药,堆放高度超过矿车上缘。

(79) 运送硝化甘油炸药和电雷管,不用专用的、带软质垫层的、带盖的木质隔板车辆。

(80)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运送炸药材料。 (81) 领取爆炸材料后,爆破工与搬运人员不同行。

(82) 电雷管不按规定由爆破工亲自运送,而由其他人员运送。 (83) 运送爆炸材料人员在电气设备或人群中逗留。 (84) 爆破人员不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规程有关规定。 (85) 爆破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无证上岗。

(86) 爆破工接触爆破材料时,不穿棉布衣或抗静电衣服。 (87) 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内。

(88) 将爆炸材料堆放在井口旁、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 (89) 将爆炸材料转借、遗失或挪作他用。 (90) 剩余炸药、雷管不返回库房。

(91) 随意销毁炸药、雷管。丢失炸药、雷管。拣到炸药、雷管不上交。 (92) 爆炸材料账、物、卡不一致。

(93) 同一工作面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爆炸材料。

(94) 爆破工没有持双证(特殊作业人员岗位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岗; (95) 炸药箱不上锁、不随身携带钥匙; (96) 炸药与雷管混放在一起运送或存放; (97) 剩余炸药、雷管不退库,乱丢或私藏; (98) 放明炮、糊炮;

(99) 放炮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不设警戒放炮;

(100) 煤和矸石、杂物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放炮;

(101) 处理瞎炮不符合《规程》规定,瞎炮未处理完就开始其它工作; (102) 装药、联线前未切断工作面电源;

(103) 领取炸药、雷管不使用炸药箱和雷管盒;

(104) 做炮头不在安全地点、不离开带电导体、不把脚线扭结成短路;

(105) 放炮母线没有随用随放或悬挂不合格,放炮前后母线没有扭结成短路; 待续

第11篇:煤矿习惯性三违

习惯性违章辨识及处罚规定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1、入井矿帽不系帽带者。处罚50元。

2、工作时矿灯、自救器未随身携带。处罚100元。

3、井下休息不戴矿帽。处罚100元。

4、井下躺卧、打盹。处罚100元。

5、带电子表入井。处罚200元。

6、穿化纤衣服入井。处罚200元。

7、在刮板运输机的机槽内行走。处罚200元。

8、擅自脱岗、聊天。处罚100元。

9、在支护不全、不牢且有冒顶危险的地点休息或就餐。处罚200元。

10、通过风门时不随手关门。处罚200元。

11、进入采掘工作地点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罚100元。

12、空顶作业。处罚200元。

13、不参加班前会。处罚100元。

14、无关人员进入井下机房硐室。处罚50元。

15、乱扔润滑油、棉纱、布头、矿泉水瓶。处罚50元。

16、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处罚200元。

17、没有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交接班。处罚100元。

18、喷浆管路前方有人不停机继续作业。处罚100元。

19、大巷干活未穿反光马甲者。处罚100元。

20、一个人在梯子上干活而无人扶梯子者。处罚50元。

21、工作之前,未进行“手指口述”交接班。处罚责任者50元。

22、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作业。不汇报罚责任者100元,不处理罚责任者200元,强行作业罚责任者300元。

23、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处罚责任者50元。

24、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域吸烟或发现烟头。处罚100元。

25、不按规定运输、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瓶。处罚责任者200元。

26、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切断电源。处罚责任者100元。

27、刮板输送机压住后不处理,不采取措施强行开启。处罚责任者200元。

28、带式输送机跑偏磨架,掉托辊不处理。每处罚50元。

29、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200元。

30、凡两人以上进行作业不指定安全负责人。罚责任领 导100元。

31、各个岗位未按时交接班,不按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处罚50元。

32、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设备在运转的过程中人员横跨设备。处罚200元。

33、乘人车时抢上抢下,拥挤、嬉戏、打闹,在人车内躺卧。各处罚100元。

34、井下私自修理矿灯。处罚200元。

35、下井时用腰带穿矿灯和自救器时顺序颠倒。处罚50元。

36、人员行走走道心,在轨道上坐卧、逗留。处罚100元。

3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以及停电检修时没有按照停电验电五步骤进行。处罚100元。

38、打架斗殴者。处罚200元。 第二部分 皮带队岗位工 A、胶带机司机岗:

1

22、巡检记录不详细、运转日志记录不规范。处罚300元。 B、给煤机司机岗: 1

23、不及时放空煤仓内原煤导致满仓。处罚300元。 C、漏煤斗看护岗: 1

24、润滑油、工器具等没放到堆放点。处罚200元。

1

25、发现大块矸石不及时停皮带处理。处罚300元。 1

26、发现掘进头、工作面向系统上水煤时不及时汇报。处罚300元。 D、清煤岗:

1

27、带式输送机运行中,用铁锹或其它工具刮除在滚筒 上的煤泥。处罚50元。

第12篇:煤矿三违(整理)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

“三违”行为界定

一、共性部分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

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

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

15、喝酒后上岗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班中睡觉的

2、打架的

3、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4、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5、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抢上抢下的

6、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

7、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8、瓦检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9、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

10、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11、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2、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

13、人行车、罐笼超员的

14、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的

15、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的

16、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17、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

18、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

19、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 20、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

21、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

22、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

23、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

24、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

25、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

26、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

27、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

28、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

29、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 30、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

3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

32、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

33、未完成安技措工程计划及本质安全型装备计划的责任人

34、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35、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36、造成各类主要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

二、采煤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

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

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

4、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

7、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

8、擅自进入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防冲禁区的

9、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

10、倾角大于25°和采高大于1.6米的炮、普采工作面不使用刚性拉钩及未扶倾斜架棚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

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

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

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

5、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的

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

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

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的

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的

10、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承载的

11、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12、机械回料时不使用绳头的

13、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

1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

1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的

16、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

17、三用阀松动造成事故的

18、违章到采空区借柱的

19、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 20、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

21、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梁一梁少于三柱的

22、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的

23、支架更换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24、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的

25、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6、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的

27、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

28、工作面空棚、空拄、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笆瞒顶的

29、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 30、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

31、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

32、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

33、无柱悬臂梁上再挂臂梁的

34、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

35、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档的

36、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帮的

37、用刮板输送牵引设备或回料的

38、无措施使用煤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

39、综采工作面无措施爆破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40、综采工作面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有其他人员工作的

41、煤机停机不闭锁,维修时不打开离合器的

42、煤机运转时滚筒上下5米内有人工作或逗留的

43、使用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

44、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

三、掘进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

2、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

3、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

4、

三、四角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

5、套打残炮眼的

6、有冲击地压煤层巷道采用刚性支架支护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

2、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

3、撅顶道、架棚巷道10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点柱的

4、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

5、吊盘用木楔固定的

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

7、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的

8、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的

9、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

10、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

11、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索)或钢带上的

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

13、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出现“烫发头”的

14、扶棚支护巷道接顶不实的

15、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

16、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的

17、巷道

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

18、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实底;用爆破方法带腿窝的

1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20、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的

21、倾角大于25°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分开的

22、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

23、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

24、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索)未及时处理的

25、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

26、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

27、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

28、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门或附近有人的

29、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 30、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

31、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

32、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

33、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

34、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

35、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36、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

37、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

38、综掘机作业或栓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

39、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的 40、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

41、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

42、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43、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

44、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45、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圈;对锚杆螺母未进行二次紧固的

46、耙装机结构不完整的

47、两个平行修护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

四、火工品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

1、爆破时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

2、放明炮的

3、放糊炮的

4、违章处理拒爆的

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

6、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7、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的

8、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斯员未巡视爆地点的

9、用车辆运输雷管、炸药时,未设“危险”标志,搭乘无关人员,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

10、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

11、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毫米,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

2、库房的发放硐室存放量,炸药超过3箱、雷管超过300发的

3、火工品管理账、卡、物不相符的

4、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的

5、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品,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的

6、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

7、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的

8、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

9、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的

10、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

11、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

12、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

13、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

14、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

15、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

16、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

17、炮采工作面未挂靠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

18、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的

19、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

20、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

21、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小于1米;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米的

2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

23、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泡泥的

24、用爆破方式处理溜煤眼、小楼时,未使用被筒炸药或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炸药的

25、发爆器不及时回缴的

26、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的

27、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未爆的雷管、炸药的

28、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

29、转借炸药、雷管的

30、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的

31、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的

32、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

33、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的

五、机电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

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3、强行送电或未约时停送电的

4、井下打开电气备前检查瓦斯浓度的

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的

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

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

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

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的

4、没有避开输送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

5、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棍的

6、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

7、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

8、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的

9、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

10、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

11、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

12、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的

13、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的

14、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

15、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开关列车除外)的

16、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款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

17、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拴牢的

18、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

六、运输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的

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车梯)、骑刮板输送机的

2、绞车道运输时走人的

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

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

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

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的

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8、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拿道的

9、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0、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半卸料未停电;在架线下横跨运输车辆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

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的

3、电瓶车未经同意进入架空线巷道的

4、斜巷电绞不带电松车、放飞车或无信号开车的

5、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

6、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

7、斜巷或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的

8、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

9、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

10、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

11、电机(瓶)车无照明开车或超速开车的

12、电机(瓶)车停运时不刹闸、不开大灯的

13、电机(瓶)车灯、铃、闸、棚、撒砂等装置不全开车的

14、电机(瓶)车连接销子不规范的

15、岗位人员中,电绞司机与挂钩工相互兼任的

16、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

17、司机或乘车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将头、手、工具等伸出车外的

18、用铁丝等裸露导体作为电车弓子引线或引线没有做线鼻子的

19、司机离开电车没有取下操作手把、扳紧车闸的 20、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与其他人员同坐一趟人行车的

21、人行车无跟车工的

22、用手抓助行器钢丝绳行走的

23、电瓶充电未上架或充电时不打开盖的

24、人工推车运料不经调度站同意随意进入架线巷道的

25、坡度超过7‰,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

26、用车顶撞风门的

27、跟车工不带钩子和哨子的

28、电机(瓶)车司机遇拐弯,行人不鸣笛不减速的

29、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 30、无信号开车、开机的

31、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的

32、在上滑板用电绞向斜巷裹车或用机车向斜巷顶车;在下滑板车场用主钩带车的

33、同方向行车不接规定保持车距的

34、车头带料或乘坐非专职人员的

35、斜巷人行车每班运行前未进行落闸、抱闸试验或不记录试验结果;未试运行一次空车的

36、平巷推车一次推多辆或同方向推车间距小于10米的

37、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允许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入井的

38、人行车启动前不认真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和安全链的

39、人行车加挂其他车辆的,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 40、电绞反向操作或用电绞起吊物件的

41、用电绞空钩头拖拉物料的;拉空钩头无人牵引的

42、翻越输送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

43、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

44、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输送带的

45、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及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

七、通防专业

(一)、严重“三违”行为的

1、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

2、矿井、采区(指采区内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3个掘进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经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

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

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

8、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

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煤层水分化验取样打眼除外)

11、无措施进入盲巷的

12、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

13、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未执行综合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

14、发现有突出征兆,不及时撤离强行作业的

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

16、电绞拉车过风门的

17、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18、回采工作面煤层未进行注水强行生产的(经集团公司批准除外)

19、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 20、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

21、“通防”安措费用投入不到拉、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

22、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

23、高瓦斯区域煤巷掘进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

24、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未提前进行瓦斯抽放强行回采的

25、救护队员无措施出动或出动人数不够的

26、救护队员携带的装备不齐全的

27、救护队员在配带呼吸器时通过口具讲话的(除正压呼吸器外)

28、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

29、突出危险工作面爆破撤人或警戒距离达不到规定,躲炮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二)、一般“三违”行为

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2、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

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

4、瓦斯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5、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

6、瓦斯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版和班组长、爆破员、瓦斯员不签字的

7、损坏“通防”设施的

8、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袋,迎头空风袋的

9、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未有专人看管的

10、永久风门不闭锁的

11、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

12、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

13、通风设施周围5米内存放杂物、电气设备或作工具房的

14、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版未做到“三对口”的

15、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

16、风袋损坏没及时补上的

17、综采、综放面移架时架间喷雾不及时或放顶煤不及时使用喷雾的

18、井巷高冒区不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的

1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

2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和注氮工作面回风隅角不悬挂氧气便携仪的 2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料滞后切顶线或未拆除锚杆螺母并剪网的

22、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23、随意关闭运煤中转载点防尘三通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

2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

25、突出危险工作面随意停开压风的

26、防突措施孔、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

27、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

28、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的

29、煤机、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和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及以上内喷雾头堵塞强行生产的 30、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看管及风机、风袋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31、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维修处理的

32、制氮机出口氮气浓度达不到要求的

33、气体分析员和煤层注水化验员不按标准操作或弄虚作假的

34、回采工作面注氮埋管深度和布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第13篇:煤矿三违分析

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欠发达的国家,煤矿均被列为高风险和高危险行业,煤矿企业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甚至于生命的代价。

煤矿安全生产历来是党和国家、煤矿职工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就其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来看,除了受到井下地质条件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的局限外,很大程度上是产生于煤矿职工和管理(技术)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人为的“三违”所至。

一是因情绪反常而导致“三违”。人的一生中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要遇到很多自身难以预料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免不了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烦心事,如果我们把这些使人不愉快的烦心事带到工作中时,往往使人在工作时感到心情郁闷、反应迟钝。如升迁受阻、夫妻之间感情不和或争嘴闹架、同事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矛盾、亲属生病住院、家庭生活窘迫、自己身体不适等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职工的思想情绪,使其在思想上发生较大的波动,而对于职工这些波动的思想情绪,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化解,那对于职工本人来讲,在其具体的井下生产工作中就极易丧失对其所工作现场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洞察能力、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而这一最后的结果就极可能出现违章操作,从而导致井下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因经验主义而纵容“三违”。规章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煤矿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保障。然而,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总会有极个别的职工对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置若罔闻,凭自己所谓的工作经验和习惯办事,想当然地随意违规作业,从而产生“三违”现象,此类安全隐患陋习对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危害最大,个别职工的这一违章作业的做法,是在拿自己的生命视为儿戏的同时,还严重地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身边同事的生命安全。

三是因安全知识匮乏而造成“三违”。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其用工制度使煤矿职工队伍的成分变得复杂化和多元化。作为煤矿在不断充实井下生产一线职工时,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局限,这就造成其所招收的新工人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由于煤矿生产一线职工的整体素质不高,这就对于向这部分职工灌输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遇到了较大的工作难度,从而导致个别采掘一线的职工安全知识匮乏,自主保安意识差,再加之个别单位对职工入矿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注视力度不够,这不能不说是给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埋下了人为的隐患。

四是因马虎蛮干而发生“三违”。煤矿井下生产一线作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因为人的个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有的人性格暴躁,粗鲁蛮干,“憨大胆”,在这部分人的心目中,无视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程质量,在工作上马马虎虎,为了赶进尺和抢产量,无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不按正确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办事,没有把井下安全生产在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一味地马虎蛮干,这不能不说是井下安全生产的又一个人为的安全方面大的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但如果其工作上马虎蛮干,极有可能无视其安全隐患的存在,一味地追求产量和进尺,从而导致“三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因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而导致“三违”。煤矿管理人员是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令的第一责任者,要求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生产培训,具备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不仅要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肩负着依章指挥和督察职工安全作业的责任,通过管理人员层层走动式巡查管理,纠正下级违章指挥和职工违章违纪行为,纠偏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将安全隐患问题及“三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少数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管理随意性大,有的甚至玩忽职守贻误安全生产,对事故隐患放任自流,姑息迁就,这类管理人员的“三违”行为不同于一般职工“三违”,他们对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威胁最大。必须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地面和井下的精细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不断建立健全煤矿井下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发现井下的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有“三违”行为,就应严格按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不仅要让其丢位子、丢面子、丢票子,对其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责任人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今天,人是最为活跃、最能动的积极因素,在不断加大煤矿井下安全技术装备投入,加大采掘工作面的科技含量,我们可以这么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管理不好的安全。虽然煤炭企业属于高危行业,但如果我们从事故发生的普遍规律来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只要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工作力度,在加强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全体职工的作业行为,用心每一天,干好每一件事,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就能有效地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目的。

第14篇: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4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4

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3、开展图片和视频案例教育。有研究表明鲜红的画面会刺激人们的眼球,凄凉的哭声会令人感到伤心,揪心的过程会扣人心弦,以现实的案例提高大家的自觉性、责任感,促使大家遵守规章制度。

4、管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事实表明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会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不切实际地安排任务,会给职工造成身心疲惫,忽视安全,违章蛮干。

5、加强日常走访工作,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心理动态。特别是对那些受到三违处罚的人员,应讲明处罚的原因,消除其抵触的情绪。

结论: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三违产生的根源。在源头上制止三违,克服“三违”心理,消除各种违章行为,真正实现本身无“三违”,身边无“三违”,那么治理“三违”就能得以落实,防范事故发生就变成现实。

现就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职工素质,有针对性的对以下几项“三违”重点进行加强管理:

1、违章坐桶上下班:主要原因是单个人(如抽水人员、送小配件人员等)上下井,认为放人车麻烦,加上目标小不易被人发现,而擅自坐煤桶上下井。对此现象,一经发现对于当事人及煤矿坚决按上级相关要求处理落实到位,并全镇通报,对于违章当事人通

4

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

2、携带烟草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主要原因是下井人员素质差,认为不要紧,加之入井检身人员,不认真检查,做样子,甚至不检查;对于此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当事人及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通报全镇,对于违章当事人通告全镇煤矿不得录用;第二按相关要求对煤矿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两天,对管理人员及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对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将事故肇事者移交司法机关;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探头不及时跟进工作面:主要原因是井下职工认为岩掘工作面无瓦斯,煤掘工作面马上就要回采了瓦斯探头没必要跟进了;对于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第一次作出批评教育,适当的给予当事人及煤矿管理层以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坚决从重处罚;第三次出现将对煤矿停工整顿,从重处罚;

4、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弄虚作假,有意将工作面关闭,逃避检查,使检查人员看不到煤矿真实情况,对此类现象一经核实,首先责令煤矿将该工作面打开,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全检查人员对该工作面进行详细检查;第二,对这类现象对于当事人、煤矿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对煤矿停工整顿一天。

**************

第15篇: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职工在受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现场安全检查人员、跟班带班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监督其按照相关规程、标准、规定对现场作业进行组织和实施。 一般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在发现其它岗位人员存在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监督其按照相关规程、标准、规定正规作业。

职工发现其他岗位人员存在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行为时,应及时进行提示、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2.举报及核实

公司鼓励职工举报“三违”行为,举报的前提是被举报人不接受制止和纠正继续实施“三违”行为。安检科负责“三违”举报的受理工作,举报形式:内线电话******,电子邮箱*******@***.com。

对于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章违纪行为的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发现人、见证人应及时向“三违”人员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人员或对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和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人员和部门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3.教育和处罚

“三违”教育和处罚遵循“惩防结合、教育他人”的原则。 安检科及安全检查员负责对现场或经调查确认举报情节属实的 “三违”人员实施处罚教育,并根据“三违”的进行状况(准备、实施、完结)、情节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处罚教育的方式。

处罚教育的方式一般为批评通报、停工培训、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实施多重方式,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分析报告决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教育处罚。 4.相关考核

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在“三违”行为发生的当月岗位达标考核、安全自保互保联保考核按相应的考核规定确定考核结论。对“三违”人员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人员,根据公司阳旧煤字【2017】107号文件《自保、互保、联保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确定相关项目的考核结论。

“三违”记录直接影响年终“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表彰)的评选资格。

5.建档登记

安检科负责建立公司“三违”档案,详细记录 “三违”人员姓名、岗位、“三违”行为发生时间、“三违”内容、教育处罚方式等内容。

“三违”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6.“三违”跟踪

安监部门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应指定人员对“三违”人员的持续改正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跟踪期限最低为一周。

五、正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制止“三违”行为不少于2人次,副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班组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应随时检查和制止现场存在的“三违”行为,不规定上限。

六、处罚标准

“三违”的具体情形详见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及市公司阳煤销字【2017】134号文件《关于印发〈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的通知》。

对“三违”人员及行为的处罚标准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执行。对与“三违”人员构成互保、联保关系人员的考核,按照公司岗位达标考核及自保互保联保考核方案影响其安全类工资。

对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中查出的“三违”行为,按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有关标准和意见实施处罚。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6篇: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三违”处罚细则

“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严格杜绝我矿井下安全生产作业中,各类人员的“三违”行为,同时在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现制定我矿“三违”人员处罚暂行管理办法:

一、对一般性 “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所有一般性“三违”人员必须过五关

2、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300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1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上加倍,两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采用边上班边培训的学习方式。

5、四关“义务劳动关” 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报道,由安监科或所属科室安排本人参加矿上义务劳动,同教育培训学习一同执行,采用边上班、边学习培训、边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5天。

6、五关“现身说法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利用上班时间,到各科室、队组班前会上进行现身说法,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对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所有严重“三违” 人员必须过六关

2、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500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2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的加倍,两次处罚

2 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离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其培训期间只记出勤,不记工资。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5、四关“担保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培训完毕上岗前必须有本班队长或班组长做担保人,无担保人的不得上岗作业,同时担保人要签定担保协议,对于被担保人在处罚期内,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的,担保人同被担保人承担同样的处罚。

6、五关“家庭教育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上交书面检查和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时必须有家属到场并有家属签字,并由安监科组织本人和家属观看“事故案例教育”录像,配合安监科做好安全协管工作。(队组职工由本队组直接负责人签字)

7、六关“井口喊话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利用职工上下班期间,在井口配合检身工检身同时向出入井职工进行现场喊话,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第17篇:煤矿“三违”帮教活动

郁江煤矿形式多样开展“三违”帮教活动

“三违”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天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郁江煤矿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不断创新“三违”

帮教的方式和方法,根据“三违”人员违章的具体心理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使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违章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彻底扭转盲目冒险的侥幸心理,放弃麻痹大意的不良习惯,时刻绷紧安全弦。

一、不断创新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思路,采取家属走进“帮教”课堂联合帮教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该矿根据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少数职工安全素质较低,在工作中存在着蛮干、麻痹大意思想,造成“三违”行为不断发生,有的甚至屡教不改情况,把对“三违”人员的教育纳入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由矿安全矿长、安监科、工会、行办、家属协管会等组成帮教小组,开设帮教课堂,定期召开“三违”人员帮教会,要求“三违”人员必须有家属陪同参加。帮教过程中,紧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阐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三违”人员的事故案例,指出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使与会人员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同时要求家属以亲情来帮助和教育自己的亲属,将父母爱、夫妻情、儿女心融入到安全教育的全过程。做到上班前嘱咐一声,回到家询问一声,吃饭时督促一声,晚上睡觉时吹吹“枕头风”。通过亲情呵护,提高矿工的安全自保意识,实现以亲情杜绝“三违”的目的。

二、实行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 “请问王元超同志,你知道赶爬飞车的规定吗?如果知道为什么还要违章蛮干?你当时抱什么想法?”这是该矿“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的现场。

为掌握“三违”职工的心理状况,进一步提高“三违”帮教效果,该矿实行了“安全心理咨询三违帮教”。帮教人员根据“三违”者不同的“三违”性质和“三违”次数,在进行强化教育的同时,注重针对从“三违”者心理下手,让“三违”人员多讲自己在“三违”中的心理过程,从而掌握“三违”人员在“三违”中不同的心理变化所导致的行为表现。通过一系列心理咨询分析,总结归纳出“三违”人员主要有6种类型:习惯型“三违”、侥幸心理型“三违”、重复型“三违”、疏忽大意型“三违”、冒险型“三违”、情绪型“三违”,然后对症下药,从而结对帮教,从根源上彻底纠正“三违”职工的不正确安全心理和不安全行为。

三、组织召开“三违”帮教座谈会

对 “三违”人员,相信每一个企业都感到头痛。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该矿专门组织了一次

“三违”帮教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全矿长、安全科科长、行办主任、工会办主任、“三违”人员及其家属。

座谈会上,安全矿长首先说明了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远离“三违”,关爱生命。安监科长把近年来在该矿发生的死亡事故一一作了说明和分析。听后大家一致认为, “三违”事故多数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习惯性作业造成。安全矿长说: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三违”多了,事故就多,事故多了,伤亡就会发生,这是哲学原理,因此工作中绝对要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三违”人员家属动之以情晓之有理地说:你上班,我的心也跟着你去了,看见你平安回来,我的心也就放下来了,你是家里的顶梁柱,工作中不能有任何闪失,想想家里的孩子和我,你一定要远离“三违”„„。说得在场的人员热泪盈眶。“三违”人员也彻底醒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深深的内疚和自责。

会后,“三违”人员表示在以后工作中从自已做起,从身边做起,遵章守纪,绝不违章,并在安全科制定的安全承诺书上庄严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四、注重情感帮教与经济处罚相结合

该矿在“三违”帮教上更注重人性化、科学化管理,从关心人、尊重人、保护人上下功夫,做倒既抓好安全奖罚制度的落实,又突出人性化管理,做到了依法治矿,严爱相济。在帮教过程中,该矿安全矿长、安监部门、行政办、工会办结合实际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分别对他们进行安全意识和井下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给他们讲解习惯性违章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讲述安全事故案例、安全重要性等等,让他们更进一步地了解什么是违章行为、违章现象,违章带给自己家人与他人的伤害和痛苦,应该如何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矿工会办从家庭幸福的角度出发,适时开展了“手拉手”共创美好幸福生活的亲情帮教活动,与“三违”人员一起座谈安全工作对亲人们的重要性,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描述了亲人对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期盼。通过亲情呵护,有效提高员工们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遏止“三违”现象的发生。

五、实行广播通报批评、帮教照片于井口曝光。对“三违”人员具有很好的震慑作用,从而有效遏止“三违”的发生。

自该矿实施家属参与“三违”帮教以来,“三违”率已经比原来有了明显下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4月份 “三违”发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对该矿安全生产产生了明显作用。

第18篇:煤矿三违隐患工作总结

煤电公司第二综合采区“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煤电公司二采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要全面提高我区各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行力从根源消除事故隐患,使干部职工从思想和行为上有较大的转变,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轻伤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结合我区的安全生产现状,经区研究决定开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紧急安全办公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以贯彻“双十条”规定和“十条禁令”为主线,以“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重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排治“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从各级领导、人员思想、安全制度、管理过程、隐患治理、事故处理、安全台帐等环节入手,全面、深入、细致、周密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整治,积极探寻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务求区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整治主题

狠反“三违”,治理隐患、堵塞漏洞、保障安全。

三、整治目标

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检查安全生产三基、人员三违、基础设施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查摆清楚,逐项分析透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最终使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到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人员队伍基本素质全面提高,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下半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区上决定成立“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调度室组,负责“三违”查处、登记、销号及上报考核业务工作。

要求各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制度落实,确保活动目标实现。

五、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区属各单位,包括矿建二队。

(二)排查重点

强三基:主要查基础、基层、基本功三个方面:

1、基础,物的因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设施(结构物)建设维修管理体系,设备(包括工器具)使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标识设臵等。

2、基层,人与物的环境:各级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单元班组管理、措施奖惩、个体行为规范。

3、基本功,人的因素:安全思想意识,员工基本技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等。

反三违:主要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个方面:

1、思想上反“三违”。员工不知不会、无知无畏,对危害认识不足,工作嫌麻烦走捷径,思想上明知是违章,但存侥幸心理等事故隐患。

2、习惯上反“三违”。员工疏忽大意、鲁莽行事、遗漏操作、判断失误、习惯违章等事故隐患。主要从员工工作方式、行为养成、着装规范、劳动保护等方面,从管理干部、技术人员、生产骨干查起,狠反低标准、狠扫老毛病、杜绝坏习惯。

3、机制上反“三违”。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全面、制度不执行、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隐患。

查隐患:主要以查处违反公司《安全隐患、三违处罚办法》8项375条问题。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用全面部署、深入自查、区上督查的方式,对三基、三违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动员部署。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全面发动、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专项行动,并部署任务。各连队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方案,进行宣传动员,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8月16月至8月26日):深入自查。各连队根据活动实施细则,全面、深入、细致、周密地广泛开展排查和整治,组织专人深入井下机房硐室等一线,抓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重点工程,从各级领导、人员思想、安全制度、管理过程、隐患治理、事故处理、安全台帐等环节入手,反思不足、查摆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

第三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自纠总结。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和分析,组织专题研究,逐项制定整改计划、目标、措施和时间,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坚持短期整改与长期整治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彻底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20日):检查督导。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并对前一段的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全体人员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抓安全、保稳定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区上将分别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连队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第五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回头看。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对整治不到位的进行补课,做到件件抓落实、项项抓复核,防止问题的反弹,确保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控制等各项标准的有效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区各队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逐项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在动员部署阶段,通过领导带头宣讲、集中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在本单位内进行广泛动员,深入宣贯开展专项活动目的和重点措施的要求,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墙报等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活动舆论宣传和活动报道,营造良好的基建安全氛围,体现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连队要结合实际落实重点措施,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准确把握工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要对多次发生事故的单位,重点加强指导,帮助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订完善整改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四)加强监督,巩固成果。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区上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督查情况将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要坚持将专项行动与平时的日常生产相结合,将专项活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制订的措施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各单位要发掘和宣传本次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相关材料请及时报区专项活动办公室。

(五)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活动办公室要健全信息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各队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请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方案及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第19篇:煤矿 三违处理办法

新吉克煤矿“三违”处理办法

为了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根据矿

[2013]《关于“三违”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矿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三违”治理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同志具体负责“三违”治理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安监部、生产部(生产办)、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企管部、党政办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违”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全矿“三违”的追查分析、统计上报等日常性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各级领导反“三违”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治理目标:

1、“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杜绝重复违章现象;

2、广大员工对“三违”治理的自觉行动有明显进步;

3、“三违”人数有大幅度下降;

4、消除违章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实现安全年。

三、“三违”的处理程序: 先由矿安监部初步追查,事实清楚,属“三违”行为后,按照追查分析、现身说法、停班学习、帮教提高、行政处罚、张榜公示、电视爆光、亲属签字、建档立卡、业务考试的“三违”处理程序进行。

1、追查分析:由矿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三违”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发现“三违”人员参加。

2、现身说法:“三违”人员在本单位安全活动时,结合自身“三违”事实,谈认识、谈体会,吸取教训,保证不再违章。由各单位主管负责。

3、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三违”集中学习一

周,严重“三违”集中学习10天,集中学习由财资部负责。

4、帮教提高:矿级以上的领导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认识。

5、行政处罚:按照“三违”治理的条款进行处罚。

6、张榜公示:在公示栏公布处罚结果。

7、广播爆光:人力资源部部组织,电讯中心对“三违”人员的追查、谈话、处理进行爆光。

8、亲属签字:“三违”人员在停班学习期间,通过认识,写出安全保证书,家属或亲人在安全保证书上签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9、建档立卡:对各类“三违”人员安监部建立追查、处理档案,记录清楚。

10、业务考试:停班学习期满前二天,“三违”人员带家属或亲人签字的安全保证书,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时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办法执行,考试不合格,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具体由安监部组织。

四、治理措施:

(一)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增强对“三违”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虽然我矿总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性质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都是因“三违”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少数“三违”人员及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已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必须下大力气治理“三违”,否则,很难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层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三违”是造成各类事故的根源,也是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反“三违”的认识,治理“三违”

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利益和矿井安全,事关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前途,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是企业党政工组织关爱职工生命的具体行动。谁在治理“三违”活动中消极等待或有抵触情绪,谁就是不称职的干部,就要被淘汰。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学习贯彻落实《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纪要》的意见,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要在全矿上下全面动员、全员参与,象防治“非典”那样来治理“三违”,打一场治理“三违”的歼灭战,力求“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对各类“三违”行为的追查分析。

1、对副总、井级及科区级干部的违章行为,由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牵头,矿安监部参加追查分析。

2、对班组长的违章行为,由安监处长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和违章人员所在单位的区长或支部书记及当班的安监员参加追查分析。

3、对工人的违章行为,由矿安全监察部部长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及当班的跟班区长、班组长、安监员参加追查分析。

4、对党员的违章行为,由纪委书记牵头,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及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参加追查分析。

5、对严重“三违”或矿处级干部制止的“三违”行为,按专业分工由分管矿处级干部亲自组织,矿安监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追查分析,并进行全过程录像,并将录像带报矿安监部,由矿安监部集中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6、对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由矿长组织,分管领导、安监处长和工会主席及相关单位的职工参加,进行公开追查分析。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分析要定性准确,追查人员

及违章人员必须双方签字划押,手续齐全。

(三)建立对“三违”人员的谈话制度。在对各类“三违”行为进行追查分析后,先后由群工部部长、政工部(宣传)副部长、“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分别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三违”对企业、个人和他人带来的危害和安全法律法规三个方面找其谈话,是党员干部违章的由纪委书记找其谈话,强化对“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谈话时按照《违章帮教谈话记录表》的内容进行谈话、记录,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双方签字。井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每月必须与一名“三违”人员谈话,并按上述要求做好谈话记录,以真正提高安全教育的效果。

(四)严格对“三违”人员的处罚。按照关于落实第7号《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纪要》的意见,对一般“三违”实行停班学习不少于1个班、严重“三违”人员停班学习2-3个班,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追查、停班学习期间发给生活费,安监部门发给《“三违”界定范围》及相关资料供其学习。经帮教,学习期满后,本人必须写出安全保证并经其家属或亲人签字,经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考试不合格或学习期间表现不好者,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实施对“三违”人员停班学习的规定时,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条款继续执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井下辅助单位的“三违”人员,学习考试合格后,男职工一律调入采掘单位工作。单位因“三违”人员停班学习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自负,“三违”人员停班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由单位计件工资总额中列支。外联

单位的“三违”人员,除了给予每人1000元的罚款外,一律予以辞退。

(五)严格“三违”造成事故的领导责任追究。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治理“三违”的指标任务,鼓励各种治理“三违”的有效创新形式,提高“三违”治理的质量,矿级干部每月治理“三违”不得低于3人次,副总、科级领导及安监部安监员每人每月治理“三违”不得低于1人次,企管部、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矿办、井办、供管科、供应站、质管中心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每人每月治理“三违”不得低于1人次,生产部、技术中心(女科员除外)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每月治理“三违”不得低于1人次。各基层单位在治理“三违”时采用自查自究的方式,但必须追查处理,并建立台帐。各单位、各级领导治理“三违”的指标在月度计划本上同下,凡完不成指标的,少治理“三违”1人次罚款50元。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治理“三违”指标的考核,严禁弄虚作假,各级管理干部发现的“三违”一律报矿安全监察部,参与追查分析,经认定属实后,确认指标的完成。基层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三违”的治理力度,凡因“三违”造成重伤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当班跟班区长撤职,当班班长和现场安监员按工作失职给予停班学习,并按集团公司职务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对单位集体罚款30000元。凡因“三违”造成1人工亡事故的,发生事故区队的党政主要领导一律给予撤职处分;事故责任者一律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治理期间,单位每月出现二次及以上严重“三违”的给予党政主管“黄牌”警告,受两次“黄牌”警告的,一律给

予撤职处分。

(六)对“三违”处罚一视同仁,丝毫不能动摇。对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不管其职务高低,与工人的违章作业同等对待,不得姑息迁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说情或降低处罚标准。对各类“三违”人员的停班学习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含糊,发现一个,停班学习一个,发现一百个,停班学习一百个,宁可不生产,不能不坚决,凡停班学习人员,在没有接到安监部上班的通知,任何人不得安排其工作。

(七)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政工部和电讯中心要开辟专题和专栏报道 “三违”治理的正反典型,对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进行曝光,对安监部追查分析的违章行为进行现场报道,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宣传《实施意见》的内容,利用一切会议一个不漏的向职工贯彻《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同时,各单位要制定治理“三违”的具体措施。

新吉克煤矿 2013年5月25日

第20篇:煤矿“三违”治理论文

煤矿“三违”治理论文

煤矿“三违”治理论文

集团公司组织开展的“三违”治理活动,意义重大。在和“三违”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我们的早期做法是“反三违”,把“三违”人员单一地摆在对立面上,导致对立甚至是抵触情绪;其后的做法是“抓三违”,把少数“三违”人员摆在打击的位置上,导致求情开脱者不断。现在,集团公司一改以往反、

抓被动做法,提出对“三违”行为要进行治理,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做法。所谓治理,即要全员、全方位地参与,注重过程,消除、抑制、融化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甚至是思想意识。它体现了集团公司对安全工作的一种概念性升华,更体现了集团公司抓好安全的决心。

在“三违”治理活动中,要注意避免或克服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要去掉浮夸成份,敢动真格的。首先,思想上要动真。我们往往注重搞运动,并且爱掀高潮。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有其内在规律,有高潮,就必有低潮。而对我们煤矿而言,由于工作条件、职工素质等多重因素影响,决定了“三违”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不可能靠一次运动就解决所有的问题。要根治“三违”,务必克服短期行为思想。其次,行动上要动真。对一些工作,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齐抓共管”,党政工团齐上。但事实上却往往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人人不动手”,使一些活动流于形式。就如读《毛泽东选集》,外国人读的是“神”,学的是方法,而中国人读的是文字,仅仅停留于“知道”的表象。所以,要使“三违”治理活动取得成果,一定要带着感情去开展工作。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向职工讲清“三违”对自身、对家庭、对他人以及对企业的危害;讲明治理的意义,做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使职工的灵魂受到感染并有所触动,从而自觉自愿接受规章制度的约束,做到遵章作业安全生产。第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制度的执行、惩治“三违”人员上动真。对违规人员,一定要严格给予惩处,以体现制定的严肃性、惩戒性。“戒”字是刀下加围栏,越雷池半步必然会受到“刀”刑。维护“戒”之尊严,“刀”不可无,更不可钝。所谓清规戒律就有其威严性,“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也是此理也。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的奖罚、规范的执行、法理的震慑可以使人在心理上自觉抵制“三违”倾向。

二是在教育上要体现效果。开展“三违”治理,宣传教育必不可少,但方式方法一定要有针对性才能提高效果。在攻打伊拉克时,美国大兵抓萨达姆的办法既简单又实用。你不是不认识他吗,好,我制作扑克牌通缉令,每人发一副,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美国兵在休息娱乐之间就强化了对“敌人”的记忆,把萨达姆的形象深深植于脑海之中,从而利于抓获。所以,治理“三违”,首先要让职工知道到底何为“三违”,怎么做才不算违章。实事求是地说,多数人对“三违”的认识仅仅是概念性的,在不同时间、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工种来定性“三违”,确实较难,从而使其失去警惕性,甚至违章之后也不知情。所以,要提高教育效果,很有必要用最筒单的文字、最容易识别的符号来对“三违”进行标识,从而使职工既方便、又容易地记住“三违”行为,从而增强自律。

三是要从长远着手,下决心从根本上改善职工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职工的“三违”行为,有的是无意为之,有的是故意为之,而故意型之中出于生理本能者不在少数。通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多数职工知道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但是当他从条件艰苦的工作头面出来或爬完一个上山、体力和精力到了生理极限的时候,什么方式、什么性质的“三违”行为他都会做,环境使然。“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所以,我们在进行软件规范的同时,务必要加大硬件投入的力度,依靠科技创新,在不断实现人、物、系统本质安全的同时,改善职工的作业条件,从外围环境上减少、防止职工“三违”的因素。

《煤矿“三违”治理论文》完毕,仅供参考!

《煤矿三违保证书范文.doc》
煤矿三违保证书范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